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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管理法知识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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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土地管理法知识问答)

△制定《土地管理法》立法目的是什么?

为了加强土地管理,维护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修订《土地管理法》的核心和重点是什么?

修订《土地管理法》的核心是保护耕地,重点是推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我国实行土地社会主义公有制有哪两种形式?

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土地分为哪几类?

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

△农用地包括哪些?

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

△在土地管理中,单位和个人的义务和权利是什么?

和批准日期。

△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基本农田不足0.33公顷( 5亩) 或者其他耕地不足1公顷(15亩)或者其他土地不足2 公顷 (30亩)的,给予什么行政处分?

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

△在土地管理中,单位和个人的义务和权利是什么?

都有遵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义务,并有权对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提出检举和控告。△实行土地用途管制的目的是什么?

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

△今年全国第十个土地日的主题是什么?

保护耕地──为了美好的明天。

△《土地管理法》共几章几条?

共8章86条。

△我国土地管理的基本国策应如何表述?

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和切实保护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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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耕地保护

△何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是指在一定区域内,根据国家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和当地自然、经济、社会条件,对土地的开发、利用、治理、保护在时间上、空间上所作的总体的、战略的安排和布局,是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的依据。

△何谓基本农田?

是指按照一定时期人口呼社会经济发展对农产品的需求,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不得占用的耕地。

△何谓土地整理?

是指通过采取各种措施,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提高耕地质量,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

△何谓基本农田保护区?

是指对基本农田衽特殊保护而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依照法定程序确定的特定保护区域。

△何谓土地复垦?

是指对生产建设过程中,因挖损、塌陷、压占等造成破坏的土地,采取整治措施,使其恢复到可供利用状态。

△何谓未利用土地开发?

是指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可开垦的区域内对未利用的土地进行整治、加工和配套建设,使其变为可供建设或农业使用的土地。

△何谓土地利用年度计划?

是指国家对计划年度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耕地保有量计划指标和土地开发整理计划指标的具体安排。它是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重要措施,是农用地转用的审批、建设立项审查、用地审批和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审批的依据。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期限有哪一级规定,规划期一般为多少年?

由国务院规定;规划期限一般为15年。

△何谓非法占用耕地罪?

检查机关对构成非法占用耕地罪的立案标准是多少?非法占用耕地罪是指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改作他用,数量较大,造成耕地大量毁坏,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行为。立案的具体标准是非法占用基本农田0.67公顷以上或其他耕地2公顷以上的。

△国家和湖南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分别是什么时候通过和施行?

国家《基本农田保护条例》是1998年12月24日国务院第12次常委会议通过,自1999年1月1日起施行;湖南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是1995年11月27日湖南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15次会议通过,1997年4月2日湖南省八届人大常务会议修正,2000年5月27日湖南省九届人大常务会第16 次再次修正公布,即日起施行。

△基本农田保护实行的方针是什么?

方针是:全面规划、合理利用、用养结合、严格管理。

△“当年节约的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可结转下一年度继续使用”这句话是否正确?

为什么?

不正确。应该为“当年节约的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经核准后,可结转下年度继续使用”。

△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经依法批准后,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本行政区域内予以公告。公告的内容有哪些?

公告的内容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是规划目标;二是规划期限;三是规划范围;四是地块用途;五是批准机关和批准日期。

△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基本农田不足0.33公顷(5亩) 或者其他耕地不足1公顷( 15 亩) 或者其他土地不足2 公顷(30亩)的,给予什么行政处分?

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

△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基本农田0.67公顷(10亩)以上其他耕地2公顷(30亩)以上,或者其他土地3.33公顷(50亩) 以上的,给予什么行政处分。

给予开除处分。

△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应当包括哪些内容?

应当包括:一、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二、耕地保有量计划指标;三、土地开发整理计划指标。

△没有条件开垦耕地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在申请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时,按什么标准向省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缴纳耕地开垦费?

经批准占用基本农田的,为被占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至十二倍;其中占用菜地的,为邻近水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至十二倍;经批准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其他耕地的,为被占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已批准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一年以上二年以下未动工的;连续二年未使用的应如何处理?

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一年以上二年以下未动工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按照2元─10元/㎡的标准收费。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

△土地复垦的原则是什么?

土地复垦的原则是“谁破坏,谁复垦”。

△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的原则是什么?

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的原则是“占多少,垦多少”。

△承包经营耕地的单位或者个人连续二年弃耕抛荒的应如何处理?

承包经营耕地的单位或者个人连续二年弃耕抛荒的,原发包单位应当终止承包合同,收回发包的耕地。

△开垦未利用土地时有什么要求?

开垦未利用土地时应当禁止在25℃以上坡度开垦耕地;禁止毁坏森林,草原开垦耕地;禁止围湖造田和侵占江河滩地。

△农用地应包括哪些地类?

农用地应包括以下地类:1、耕地:灌溉水田、望天田、水浇地、旱地、菜地。2、园地:果园、桑园、茶园、橡胶园、其他园地。3、菜地:有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迹地、苗圃。4、牧草地:天然草地,改良草地、人工草地。5、水面:河流水面,湖泊水面、水库水面、坑塘水面。△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内的面积应占本行政区域内耕地的什么比例?

我县划入基本保护的面积是多少,占总耕地的百分之几?应占80%以上。我县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的面积是2 7321.2公顷,占总耕地面积的85.3%。

△各级人民政府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依据是什么?

依据是:一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二是国土整治和资源环境保护的要求;三是土地供给能力以及各项建设对土地的需求;四是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原则是什么?

原则是:一、严格保护基本农田,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农用地;二、提高土地利用率;三、统筹安排各类、各区域用地;四、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土地的可持续利用;五、占用耕地与开发复垦耕地相平衡。

△影响土地利用的因素有哪些?

一是自然因素;二是科学技术因素;三是社会因素。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特性是什么?

特性是:总体性;长期性;动态性;唯一性;政治性和政策性;权威性。

△耕地保护中“三禁止”的内容是什么?

“三禁止”即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

△各级人民政府保证土地质量的职责和措施在《土地管理法》中是如何规定的?

《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要求占用耕地的单位将所占用耕地耕作层的土壤用于新开耕地、劣质地或者其他耕地的土壤改良。第三十五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维护排灌设施,改良土壤,提高地力,防止土地荒漠化、盐渍化,水土流失和污染土地。

△建设用地预审包括哪些内容?

一、选址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范围;二、是否符合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三、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四、建设项目用地是否科学、合理和集约;五、占用耕地的,耕地补充措施是否可行;六、取得用地的方式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要求;七、投资规模是否合理,资金来源能否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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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地籍地政

△、地籍管理是土地管理的基础,它的核心是什么?

是土地的权属管理,亦即“地权”管理。

△、什么是地籍?

记载土地的位置、界址、数量、质量,权属和用途等土地状况的簿册。

△、到目前为止,国家就地籍管理工作出台了哪些部门规章?

①《土地登记规则》②《城镇地籍调查规程》③《城镇土地估价规程》④《城镇土地定级规程》⑤《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苦干规定》⑥《土地权属争议处理暂行办法》⑦《关于变更土地登记的苦干规定》⑧《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的苦干规定》

△、什么是土地登记?它以什么为基本单元?分为哪两种登记?

土地登记是国家依法对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使用权和土地他项权利的登记。土地登记以宗地为基本单元,分为初始土地登记和变更土地登记。

△、土地登记的“十二字”标准是什么?

权属合法、界址清楚、面积准确。

△、变更土地登记包括哪些范围?

①土地权属变更登记;②他项权利变更登记;③更名登记;④更址登记;⑤土地用途变更登记;

⑥注销登记;

△、土地证书分为哪几种?分别由哪级部门颁发?

土地证书有四种,分别是《国有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所有证》、《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国有土地使用证》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颁发,《集体土地使用证》和《集体土地所有证》由县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颁发。

△、两个以上土地使用者共同使用一宗土地的,应当怎样填写土地证书?

按分摊土地面积分别填写土地证书。

△、伪造、擅自涂改土地证书,如何处理?

该土地证书无效,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警告,可并处500-1000元的罚款。

△、逾期不办理土地登记的,如何处理?

对个人处以200元/宗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以 1000元/宗以下罚款。

△、土地证书年检的概念、范围、对象?

土地证书年检是依法对登记的土地权属、用途、面积、使用状况、变更情况以及土地他项权利等的监督检查。年检的范围是国有土地。年检的对象是使用国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

△、土地登记费的收费依据是什么?

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1994)湘价房字第78号文件和(1998)湘价房字第184号文件。

△、什么是土地的所有权? 我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有哪两种形式?

土地的所有权是指土地所有者依法对土地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是土地所有制在法律上的表现形式。我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土地所有权的单向流转是什么意思?

是指集体所有土地依法征用后转变为国有土地,但国有土地不能也无法流转为集体土地。

△、在我国实行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相分离的管理制度,国有土地的代表是谁?

中央人民政府即国务院是国有土地的唯一代表,国有土地所有权可以由国务院直接行使,也可委托地方人民政府行使。

△、我国产生集体土地所有权的两个重要文件是什么?

①1956年6有30 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示范章程》

②1962年9月27 日中共中央八届十次全体会议通过的《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简称“六十条”)。

△、农村村民的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指什么? 农民个人对其拥有什么样的权利?

农村村民的宅基地是指农村村民用于所建住房以及与住房的居住生活有关的建筑物和设施用地,即住房用地及其必要的附属用地。农村村民的自留地,自留山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分配给农民个人使用的少量的土地和山坡地或山岭地。宅基地、自留地和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农民个人只拥有使用权。

△、划拨土地使用权是否有使用期限限制、能否转让,如何办理转让手续?

划拨土地使用权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不能直接转让,必须将其变为出让土地,即签订出让合同,补办出让手续后,方可办理转让手续。

△、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从何时起算? 通过转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其使用年限如何计算?

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自领取该宗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之日起算。通过转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其使用年限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原土地使用者已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

△、土地使用权转让有哪些形式?

包括房地产出售、交换和赠与及以房地产作价入股或一方提供土地使用权,另一方提供资金进行的房地产经营活动。因企业被收购、兼并或合作及以房地产抵债引起房地产权属转移的,均属于土地使用权转让行为,应按规定办理土地转让手续。

△、土地使用权出租的主体是谁?

是国有土地的所有者和使用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出租。

△、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能否抵押?哪些集体土地可以抵押? 不能抵押。但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及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围内的集体土地使用权可以同时抵押。△、单纯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能否抵押?

不能抵押。但由于法律允许房屋抵押,引起划拨土地使用权的连带抵押,因此,划拨土地使用权必须是因为房屋抵押才允许随房屋一起抵押。

△、抵押权人实现划拨土地抵押权的先决条件是什么?

依法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才能对剩余的款项有优先受偿权。

△、什么是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多少年?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农村中反映土地承包关系的一种使用权利。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30年。△、开发未确定土地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或者渔业生产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确定给开发单位或者个人长期使用,使用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多少年?

使用期限最长不得超过50年。

△、土地权属争议,当事人不能协商解决的怎么办?

可以申请人民政府处理。对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争议解决之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发生争议的,依次按照什么样的证据确认所有权?

①集体土地所有证;②土地权属认定书;③家族联产土地承包合同;④山林所有权证;⑤“四五定”确定土地所有权的证书、资料;⑥农业合作化时期确定土地所有权的证书、资料;⑦土地改革时期确定土地所有权的证书、资料。

△、什么是土地侵权行为?土地侵权案件由谁处理?

是指在土地权属清楚,地界明确的情况下,侵犯他人土地所有权、使用权,造成土地所有者、使用者财产损失的行为。土地侵权案件由当事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处理。

△、农民集体连续使用其他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已满 20年的和连续使用未满20年的,如何确定集体土地所有权?

连续使用已满20年的,应视为现使用者集体所有;未满20年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土地所有权。

△、空地及房屋倒塌或拆除后两年以上仍未恢复使用的土地,如何确定土地使用权?

集体土地不确定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由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重新安排使用。△、土地权属证明文件上的四至界线与实地一致,但实地面积与批准面积不一致的,如何确定土地权属?

按实地四至界线计算土地面积,确定土地权属。

△、连续撩荒三年以上的土地,如何确认土地类别?

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的原因致使无法恢复耕种或因保持水土、改善生态环境,经有权机关同意或者责令退耕还林还草还湖,引起连续撩荒三年以上的土地,可以视为非耕地。除此之外,特别是对于那些擅自将承包的水田、旱土闲置荒芜的,虽连续超过三年,仍应按原耕地看待。

△、国有土地是否都要缴纳土地使用税(费)?

行政划拨土地的土地使用者应缴纳土地使用税(费);出让土地的土地使用者不需缴纳土地使用税(费)。

△、影响土地价格的因素有哪些?

一般因素、区域因素、个别因素。

△、按土地价格形成的方式,土地价格分为哪两类?

分为交易价格和评估价格。

△、我国土地市场的三级运行模式是什么?

一级市场即政府出让市场,是指政府有偿、有限期的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市场。二级市场是指土地的使用权转让市场;三级市场是指用地单位土地使用权的有偿转换,具有消费性质。

△、土地调查包括哪些内容?

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土地权属调查、土地条件调查。

△、土地统计包括哪些内容?

初始土地统计和日常土地统计或国家土地统计和基层土地统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评定土地等级的依据是什么?

①土地调查成果;②规划的土地用途;③国家制定的统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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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建设用地

△建设用地的概念: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

△临时用地概念:临时用地是指工程建设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使用国有或农民集体所有的农用地、空闲地或未利用地,施工或者勘查完毕后不再需要使用的土地。

△土地补偿费的概念:是指因国家征用土地对土地所有者和土地使用者因对土地的投入和收益造成损失的补偿。

△新增建设用地的土地有偿使用费的概念:是指国家在新增建设用地中应取得的平均土地纯收益。△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概念: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土地使用权划拨的概念:土地使用者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概念: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

△哪些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一)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道路、管线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二)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

△征用哪些土地,由国务院批准?

(一)基本农田; (二)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 (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

△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哪些?

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哪些建设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以划拟方式取得?

(一)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 (二)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三)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国有土地有偿使用的方式包括哪些?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二)国有土地租赁;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或者入股;

△土地使用权出让可以采取哪些方式?

(一)协议; (二)招标; (三)拍卖;

△哪些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采用租赁方式有偿使用?

(一)原划拨土地用途为经营性用地的; (二)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和改变土地用途的; (三)企业改制涉及划拨土地使用权处置的。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用途分,各为多少年?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转让、出租、抵押划拨土地使用权补交的出让金、由市、县人民政府按不低于标定地价的多少比例确定?

40%。

△国家建设项目占用耕地的,在报批前必须拟定哪些方案?

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供地方案。

△新增建设用地的土地有偿使用费的分配方法和用途是什么?

新增建设用地的土地有偿使用费,30%上缴中央财政, 70%留给有关地方人民政府,都专项用于耕地开发。

△临时使用土地的期限一般为多少年?

两年。

△哪些情形之下,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一)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 (二)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需要调整使用土地的;

(三)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 (四)因单位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原划拨的国有土地的; (五)公路、铁路、机场、矿场等经核准报废的。

△哪些情形之下,可以收回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

(一)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 (二)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

(三)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

△征用土地的各项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几个月内全额支付?

3个月内。

△具体建设项目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哪类土地?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国有建设用地。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对征地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哪级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哪级政府裁决?

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

△临时用地的土地使用者应当自临时用地期满之日起几年内恢复种植条件?

1年内。

△具体建设项目需要占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国有未利用地的,其审批权限分别是多少?(一)不足一公顷的,由县(市)人民政府批准; (二)一公顷以上,不足四公顷的,由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批准; (三)四公顷以上,由省人民政府批准。

△设区的市、自治州、县(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征用耕地批准文件之日起几天内,先知相关的财政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核减农业税?

十五天内。

△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按照什么标准计付?

该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征用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的具体标准,由哪级政府提出,报哪级政府批准?

由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提出,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出让经营性用地,应当采取什么方式?

应当采取招标、拍卖的方式。

△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使用土地的批准权限分别是什么?

(一)临时使用基本农田的,由省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二)临时使用其他耕地的,由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三)临时使用其他土地的,由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在距永久性测量标志多少米内禁止采石、爆破、架设高压电线?

50米。

△转让划拨土地使用权办理出让手续,县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权限:耕地三亩以下,其他土地十亩以下。

△哪个部门负责建设用地的申请受理、审查、报批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

△征用土地方案,应当包括哪些内容?

征用土地的范围、种类、面积、权属、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需要安置人员的安置途径等。

△国家和省人民政府兴建公路、铁路、水利工程设施征用土地的补偿、安置办法,由哪级政府另行规定?

由省人民政府另行规定。

△农村村民一户可以拥有几处宅基地?

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

△省人民政府规定,农村村民个人建房用地限额面积是多少?

使用耕地的不超过130㎡,使用荒山的不超过230㎡。使用其他土地不超过180㎡。

△农村村民建住宅的审批程序是什么?

向集体土地所有者和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乡 (镇)人民政府审核,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征用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谁组织实施?

由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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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法规监察

△土地管理监督检查的对象是什么?

监督检查的对象是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

△土地管理监督检查人员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的主要义务是什么?

出示土地管理监督检查证件。

△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是否享有直接的行政处分权?

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享有直接的行政处分权。

△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有行政处罚权吗?

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既国土资源部享有对土地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的权力。

△农村村民非法占用土地违法建住宅如何处罚?

对于农村村民非法占用土地建造的住宅,只能拆除,不能没收,也不能罚?/p>睢?

△土地侵权案件由谁处理?

土地侵权案件由人民法院处理。

△人民法院对当事人违法建造的建筑物强制拆除后,拆除费用由谁承担?

拆除费用由违法者承担。

△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如何处理?

应当没收,可以并处罚权。

△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多占的宅基地如何处理?

多占的宅基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非法批准征用、使用土地,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法应当承担什么责任?

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阻碍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怎么处理?

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

△在临时使用的土地上修建的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如何处理?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法律救济途径有哪几条?

主要有两条:一是向作出处罚决定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二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承担法律责任的种类有哪几种?

主要有两种:一种是行政法律责任,包括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另一种是刑事责任。

△什么叫土地行政处罚?

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法定程序对违反《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以及《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但尚未构成犯罪的行为给予的法律制裁措施。

△对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定前已建的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的建筑物、构筑物重建、扩建的如何处理?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 逾期不拆除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我国《刑法》中关于土地犯罪的法定罪名有哪几条?

关于土地犯罪的法定罪名共有四条:①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刑法第228条) ②非法占有耕地罪(刑法第342条) ③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刑法第410条) ④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刑法第410条)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刑法中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非法占用耕地改作他用,数量较大,造成耕地大量毁坏的,刑法中的量刑标准?

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或者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刑法中的量刑标准?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单位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基本农田不足 0.2公顷(3亩)或者其他耕地不足0.33公顷(5亩),或者其他土地不足0.67公顷(10亩)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监察部国土资源部关于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行政处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规定应给予什么行政处分?

依照暂行办法规定应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

△单位或者个人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基本农田0.33公顷(5亩)以上不足0.67公顷(10亩),或者其他耕地1公顷 (15亩)以上不足2公顷(30亩),或者其他土地2公顷(30亩) 以上不足3.33公顷(50亩)的,对有关责任人员依照暂行办法规定应给予什么行政处分?

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不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批准用地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什么行政处分?

依照暂行办法的规定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处分。

△什么叫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

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情节严重的行为。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对责令限期拆除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之日起,多少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五日。

△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应当自被执行人的法定起诉期限届满之日起多少日内提出?

180日

△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机关申请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的案件后,应当在多少日内由行政审判庭组成合议庭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并就是否准予强制执行作出裁定?

30日

△土地管理的行政处罚种类有哪些?

土地管理的行政处罚种类有哪些?①警告;②罚款;③没收非法所得;④责令退还土地⑤限期拆除或者没收建筑物和其他设施;⑥责令限期治理; ⑦责令退赔;⑧收回土地使用权。

△《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之前,应? 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什么的权利?

听证。

△转让未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支付完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没有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的房地产,应如何处理?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

土地管理法考试试题及答案

土地管理法考试试题及答案 (满分100分) 一、单项选择题(共10题,每题1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 ______ A国家所有制B私有制C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D以上均不正确 2.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_____所有。 A 使用者 B 集体 C 个人 D 国家 3.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_____。 A 征用 B 征收或征用 C 收购 D 购买 4.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_____、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 A 农用地 B 耕地 C 农业建设用地 D 农田水利用地 5.国家所有的土地所有权由_____代表国家行使。 A 基层人民政府 B 国务院 C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 D 国土资源部 6.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 渔业生产。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_____。 A 30年 B 40年 C 50年 D 60年 7._______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划定土地利用区,根据土地使用条件,确定每一块土地的用途,并予以公告。 A 县级以上 B 县级 C 乡(镇) D 县级和乡(镇) 8.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非农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按照“_____”的原则,由占用耕地的单位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数量相当的耕地。 A谁占用、谁开垦 B谁开垦、谁受益 C占多少、垦多少 D谁占用、谁负责 - 2 - 9.在土地承包经营期限内,对个别承包经营者之间承包的土地进行适当调整的,必须经村 民会议2/3以上成员或者2/3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________机构批准。 A.乡(镇)人民政府 B.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C.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 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D.乡(镇)人民政府或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10.征收下列土地的,哪项无须国务院批准?() A.基本农田 B. 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30公顷 C.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40公顷 D.其他土地80公顷 二、多项选择题(共5题,每题2分)。

土地法学案例分析

耕地占用案例分析 土地是由地球陆地部分一定高度和深度范围内的岩石、矿藏、土壤、水文、大气和植被等要素构成的自然综合体。中国地理学家普遍赞成土地是一个综合的自然地理概念。认为土地“是地表某一地段包括地质、地貌、气候、水文、土壤、植被等多种自然要素在内的自然综合体”。 保护自己的耕地应采取什么措施?我国是一个人口众多而耕地严重稀缺的发展中国家。根据人口增长及生活水平提高的要求,我国政府提出了耕地保护目标是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所谓耕地总量动态平衡,是指在满足人口及国民经济发展对耕地产品数量和质量不断增长的条件下,耕地数量和质量供给与需求的动态平衡。实现这一目标必须加强耕地的数量、质量保护并注重耕地环境质量的提高,扭转在人口继续增加情况下耕地大量减少的失衡趋势。【生活实例一】 1995年2月,某省人民政府批准土地征收,新力村集体耕地48亩,用于某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益民商城项目,由跃进房地产公司进行开发。跃进公司在办理完用地审批手续之后于1998年5月开工建设,同年7月跃进公司由于资金紧缺停工,一直闲置到了2006年9月造成土地荒芜长达11年之久。新力村农民联名提出恢复耕种申请,经原批准机关批准收回该宗闲置土地,并交由新力村原耕种的农户恢复耕种。 【关键词解析】耕地保护 我国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制度,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土地管理法》第37条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1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1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2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本案中,跃进公司造成土地闲置长达11年,并非是由于不可抗力或者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错误行为导致,而是由于自身资金短缺造成。因此,原批准机关依法批准收回闲置48亩土地,并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恢复耕种的做法是正确的。 【法眼点睛】 由于我国的特殊国情,我国的人均耕地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我国对占用耕地进行非农建设进行严格的限制,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这就要求用地单位在占用耕地进行建设时要对每一分土地进行充分利用,最迟在2年内正常使用土地。严禁闲置不用、圈占、浪费耕地。 另一起耕地破坏案例是发生在2007年12月的新丰县。 【生活案例二】

考试大整理部分法律、法规试题及答案

考试大整理部分法律、法规试题及答案(一)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一)判断题 l.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对国有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可以通过出让、划拨、转让等方式交由用地者使用。() 2.所有权制度与所有制有密切的关系,所有制是生产关系的基础和核心,所有权制度是所有制形式在法律上的表现。() 3.集体经济组织一般都直接对所有的土地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也可以依法出让、转让、抵押和租赁。() 4.土地使用权是从土地所有权中分离出来的一项权利。它具体表现为土地使用人对土地享有使用权、出租权、转让权和抵押权。() 5.国有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全民所有制单位、集体所有制单位和个人使用。() 6.全民所有制单位、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町以依法由集体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农、林、牧、渔业生产。() 7.确定林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也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8.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协调,在城市规划区内.土地利用应当符合城市规划。() 9.按照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 10.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不能付给本人,均由被征地单位用于发展生产和安排多余劳动力的就业以及作为不能就业人员的生活补助,不得移作他用,任何单

位和个人不得占有。() 11.重复划拨或重复征用土地的,原则上按目前实际使用情况或根据第一次划拨或征用文件确定使用权。() (二)单项选择题 1.为了加强土地的管理,()年8月,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4次会议重新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A.1986B.1997C.1998 D.1999 2.我国土地所有权是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为前提的,土地所有权为()所有。A.国家B.全民 C.集体 D.全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3.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 A.县级人民政府B.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c.县土地管理部门D.县级以上土地管理部门 4.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由()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整治和资源环境保护的要求、土地供给能力以及各项建设对土地的需求组织编制。 A.国务院B.各级人民政府 c.各级人民政府的土地管理部门D.B和c 5.国家土地所有权的客体具有()。 A.惟一性B.统一性c.广泛性D.一致性 6.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由占用耕地的单位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与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按规定缴纳(),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试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试卷 (时间:60分钟,满分100分) 姓名:得分: 一、填空题(每空2分,共50分) 1、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阻挠国家建设征收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交出土地;拒不交出土地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 3、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审批权在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4、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 5、临时用地土地期限一般不得超过 2 年。 6、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面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7、禁止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 8、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9、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面附属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10、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30 倍。 11、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12、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取土等。 13、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14、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二、判断题(每题2分,共10分。请判断下列说法的正确或错误,认为正确的打"√ ",认为错误的打"×"。)

(×)1.农民宅基地应经村委会审查,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批。 (√)2.公民个人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继承。 (×) 3.我国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全部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4、某村民到外地做生意急需资金,将住宅连同宅基地卖给他人。2年后,改村民又返乡,因无房居住,再向土管所申请住宅地,土管所考虑到该防房实际困难,又安排了一处宅基地给该户。 (√)5、农村村民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 三、选择题(每题2分,共40分)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 B )倍。 A. 4-6 B. 6-10 C. 8-10 D. 4-7 2、按照法律规定,我国的土地登记发证工作具体由( A )负责。 A.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 B. 土地登记代理事务所 C.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屋管理部门 D.A和B均可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 C )倍。 A、15 B、30 C、4-6 D、6-10 4、农村居民建住宅申请用地时,对( D )的,政府不予批准。 A、使用原有宅基地 B、使用村内空闲地 C、使用村内废弃地 D、出租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

案例分析

1、王某系某大型企业的职工,进厂工作近十年,1988年厂里分房时,经厂行政会议研究,未将其列入分房名单,几经交涉未果,王某以该厂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不料,该起诉被人民法院驳了回来。 问:1、法院驳回王某的起诉对否?为什么?2、王某到底能否起诉该企业?为什么? 答:1、张某不能起诉该厂。2、因为被告不合格。 我们知道,案情中所讲到的企业给职工分房的行政,属于“私人行政”的范畴,属一般行政,不是行政法上的行政。行政法上的行政通常指公共行政,即国家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行使行政职能的组织对国家与公共事务的组织、管理。因此,张某对该企业分房时未将其列入分房名单的做法不服,不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田永,男,北京科技大学应用科学学院物理化学系94级学生。1996年2月29日,田永在参加电磁学课程补考过程中,随身携带写有电磁学公式的纸条,中途去厕所时,纸条掉出,被监考教师发现。北京科技大学于同年3月5日按照“068号通知”认定田永的行为是考试作弊,根据第一条“凡考试作弊者,一律按退学处理”的规定,决定对田永按退学处理,4月10日填发了学籍变动通知。但是,北京科技大学没有直接向田永宣布处分决定和送达变更学籍通知,也未给田永办理退学手续。田永继续在该校以在校大学生的身份参加学习及学校组织的活动。但毕业时学校拒绝为其颁发毕业证、学位证书。田永认为学校该行为违法,遂向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问:法院能否受理田永的诉讼请求?为什么? 答:(这里仅限于分析学校是否可以成为行政主体的问题)我们知道,行政主体一般由行政机关担任。但认定某个组织是否是行政主体,关键是看它是否被法律赋予某种行政职权。学校是事业法人单位,一般不可能是行政主体。但如果学校被法律直接授予行政职权的话,它在行使该行政职权时,也是当然的行政主体。这时,若行政相对人针对此向人民法院起诉,则必然构成行政诉讼而非民事诉讼。在本案中,相对人田永控告的是学校拒绝颁发毕业证、学位证的行为。北京科技大学在这一法律关系中是否属于行政主体,关键取决于学校颁发毕业证、学位证的行为是否属于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行为。《教育法》规定,经国家批准设立或者认可的学校…按照国家规定,颁发学历证书或者其他学业证书。” 《学位条例》第八条规定:“学士学位,由国务院授权的高等学校授予”。这说明: 1.学业证书与学位证书制度属于国家制度,而非学校的单位制度; 2.学校行使颁发学业证书与学位证书的行为属于法律授权(教育行政权)的行政行为;北京科技大学行使该职权,此时,其法律身份是行政主体而不是民事主体。 所以,法院应当受理。 3、某公安局民警李某,开车执行公务。在返回单位途中,路过其小孩正在读书的学校,临时决定先接其小孩回家,然后再回单位。就在其接小孩回家的路上,李某违章驾驶,撞伤一老太太。该老太欲提起损害赔偿之诉,但她应以李某个人为被告提起民事赔偿之诉呢,还是以李某所属的公安机关为被告提起行政赔偿之诉?讨论中有两种不同的意见:一种意见主张,应当以李某所属的公安机关为被告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理由是:1.李某是民警,属于国家公务员;2.李某发生撞车时使用的车是公务车,而不是私家车;3.虽然接送自己的小孩不属公务,但它发生在整个公务的时间段之内(即回到单位之前而不是之后)。另一种意见主张应以李某个人为被告提起民事诉讼。理由是:接送小孩是私人行为而不是公务行为,因而与所属公安机关没有关系。 请问:你的意见如何? 为什么? 答:这里仅限于评析本案中的民警李某的身份,即此时是否属于行政执法人员的问题。

土地管理法考试试题及答案

土地管理法考试试题及答案 土地管理法考试试题及答案 (满分100分)一、单项选择题(共10题,每题1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社会主义公有制, 即全民所有制和 _______ A国家所有制B私有制C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D以上均不正确 2?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 _______ 所有。 A使用者B集体C个人D国家 3?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集体 所有的土地实行 _____ 。 A征用B征收或征用C收购D购买 4?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 将土地分为 ____ 、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 A农用地B耕地C农业建设用地D农田水利用地5?国家所有的土地所有权由代表国家行使。A基层人民政府B国务院C省级以上人民政府D国土

资源部 6?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 _____________ 。 A 30年 B 40年C 50年 D 60年 7. ______ 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划定土地利 用区,根据土地使用条件,确定每一块土地的用途,并予以公告。A县级以上B县级C乡 (镇)D县级和乡(镇) 8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非农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按照“ _________ ”的原则,由占用耕地的单位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数量相当的耕地。A谁占用、谁开垦B谁开垦、谁受益 C 占多少、垦多少D谁占用、谁负责-2 - 9?在土地承包经营期限内,对个别承包经营者 之间承包的土地进行适当调整的,必须经村民会议2/3以上成员或者2/3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 __________ 构批准。A.乡(镇)人民政 府 B .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C.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D?乡(镇)人民政府或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10?征收下列土地的,哪项无须国务院批准? ()A?基本农田B.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30 公顷C?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40公顷D?其他土地80公顷 二、多项选择题(共5题,每题2分)。

土地管理法案例

最新河北省土地征收补偿标准 各地已全部完成征地区片价标准的确定,征地区片价按9个等级划分,全省平均区片价为35851元/亩;11个设区市中,最高的为石家庄49420元/亩,最低的为张家口28521元/亩.。为了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防止同一地块推荐阅读:土地征收 被人为提高或降低价格,近日省政府下发通知,要求从今年开始,按照同地同价原则,以征地区片价为标准,在依法征收集体土地中,合理确定分配土地补偿费。知》规定,依法征收集体土地,要按被征土地的区片价乘以被征土地的面积计算土地补偿费。山区未利用地和坝上未利用地按征地区片价的60%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提高或者降低土地补偿费标准。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的补偿费标准和移民安置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在国务院有关规定出台前,土地补偿费为被征土地所在乡(镇)耕地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16倍,土地补偿费不能使被征地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需要提高标准的,由项目法人或者项目主管部门报项目审批或者核准部门批准。 《通知》提出,土地补偿费20%归集体经济组织,80%归被征地的土地使用权人或者按照家庭承包方式承包土地的农户;被征土地没 有土地使用权人和集体经济组织未发包以及实行其他方式承包的土地,土地补偿费全部归集体经济组织,由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分配或者使用。土地补偿费要及时足额到位,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截留、挪用。被征土地上有附着物和青苗的,对地上物和青苗的所有权人要另行补偿。地上物补偿费标准由各设区市政府制订,青苗补偿费按征地时当季作物的产值计算。 据了解,此次各设区市平均区片价分别为:石家庄为49420元/亩,承德为40738元/亩,张家口为28521元/亩,秦皇岛为36377元/亩,唐山为37266元/亩,廊坊为34341元/亩,保定为37216元/亩,沧州为31598元/亩,衡水市为32092元 亩,邢台为31188元/亩,邯郸为35404元/亩。平均区片价为各区片价按面积加权平均求得。 1.货币安置。即按照法律规定一次性发放安置补助费的安置方式,这是我国当前土地征收过程中主要采取的方式。 2.社会保险安置。即被征地农民在领取一次性货币安置费后,对于符合当地市、县政府制定的办理社会保险所要求的条件的被征地农民,政府给予办理相应社会保险的安置方式。需要强调的是,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规定: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要按有关规定纳入征地补偿安置费用,不足部分由当地政府从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中解决。社会保障费用不落实的不得批准征地。可见,自该通知下发之后,社会保险安置这一项已经成为土地征收程序中强行必备的要件。 3.预留地安置。即按照规划用途预留一定比例的国有土地,确定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发展农业生产或从事多种经营。目前这种安置方式主要应用在经济发达地区或城乡结合部。 4.农业生产安置。即通过利用农村集体机动地、承包农户自愿交回的承包地、承包地流

土地法学期末考试题库单选多选和判断

土地法学期末考试题库 (一)单项选择题 1.耕地的承包期为(B)年 A.20 B.30 C.40 D.50 解析:《物权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 2.农民集体整体移民后,原属于其所有的土地应(B) A.通过征用,转变为国家所有 B.直接成为国家所有 C.划分给邻近集体所有 D.所有权不变 解析: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部成员转为城镇居民的,原属于其成员集体所有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3、当事人对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B)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A.15日 B.30日 C.2个月 D.6个月 4、报批属于下列哪一土地出让方式的一般程序(A) A、协议 B、招标 C、拍卖 D、挂牌 5.以土地所有权为抵押物设立的抵押,其抵押合同(D)。

A.自合同订立时生效 B.自办理抵押登记时生效 C.自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后生效 D.无效 解析:根据《宪法》《民法通则》和《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土地所有权不得以任何方式交易,以巩固和保护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 6. 承包经营耕地的单位或者个人连续 ( B ) 年弃耕抛荒的,原发包单位应当终止承包合同,收回发包的耕地。 A. 一 B. 二 C. 三 D. 四 答案:B 第三十七条第三款:承包经营耕地的单位或者个人连续二年弃耕抛荒的,原发包单位应当终止承包合同,收回发包的耕地。 7. 以下土地类型中属于国有土地类型的有 ( C ) 。 ①城市市区土地②宅基地③自留地④自留山 A. ①② B. ②③ C. ① D.②③④ 答案:C 第八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8、下列土地属于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的是:(B) A.城市郊区的土地 B.城市市区的土地 C.农民集体承包的林地

土地管理法考试试题

土地管理法考试试题 (满分100分) 一、单项选择题(共10题,每题1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 ______。 A国家所有制 B私有制 C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D以上均不正确 2.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_____所有。 A 使用者 B 集体 C 个人 D 国家 3.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_____。 A 征用 B 征收或征用 C 收购 D 购买 4.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_____、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 A 农用地 B 耕地 C 农业建设用地 D 农田水利用地 5.国家所有的土地所有权由_____代表国家行使。 A 基层人民政府 B 国务院 C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 D 国土资源部 6.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_____。 A 30年 B 40年 C 50年 D 60年 7._______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划定土地利用区,根据土地使用条件,确定每一块土地的用途,并予以公告。 A 县级以上 B 县级 C 乡(镇) D 县级和乡(镇) 8.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非农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按照“_____”的原则,由占用耕地的单位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数量相当的耕地。 A谁占用、谁开垦 B谁开垦、谁受益 C占多少、垦多少 D谁占用、谁负责

9.在土地承包经营期限内,对个别承包经营者之间承包的土地进行适当调整的,必须经村民会议2/3以上成员或者2/3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________机构批准。 A.乡(镇)人民政府 B.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C.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D.乡(镇)人民政府或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10.征收下列土地的,哪项无须国务院批准?() A.基本农田 B. 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30公顷 C.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40公顷 D.其他土地80公顷 二、多项选择题(共5题,每题2分)。 1.下列哪些耕地应当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纳入基本农田保护区,严格管理?A.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确定的粮、棉、油 生产基地内的耕地 B.有良好的水利与水土保护设施的耕地 C.农业科研、教学试验田 D.蔬菜生产基地 2.在下列哪些情形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 A.为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 B.不按照批准的原因使用土地的 C.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连续2年未使用的 D.因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土地的 3.某市土地管理部门发现某县A公司存在违反《土地管理法》的行为,某县 土地管理局却不给予行政处罚,作为某县土地管理局的上级部门,某市土地管理部门可采取下列哪些措施? A.直接对A公司进行行政处罚 B.责令某县土地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C.给予某县土地管理局的负责人行政行分 D.向某市人民政府的行政监察部门作出行政处分建议书,建议对某县土地管 理局的负责人予以行政处分 4.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应当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但是,下列哪些 建设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_____。 A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 B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C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 D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5.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哪 些措施______。

建筑法规篇-案例集学生用(建筑法、城乡规划法、土地管理法、房地产管理法、承发包与招投标)

案例集 建筑法 案例 1-肢解发包与分包案例 1. 背景 某建设单位要建一幢 18 层的办公楼,在招标发包时将主体工程的土建部分按楼层分为 3 个标段(每 6层为 1个标段)进行招标,并将该办公楼的空调设备、电梯设备和消防设备的安装也分别进行招标发包。为此,部分投标单位认为是肢解发包,并向政府主管部门作了反映。 2. 问题 (1) 该建设单位将主体工程的土建部分按楼层分为 3 个标段进行招标,是否算肢解发包? (2) 该建设单位能否将该办公楼的空调设备、电梯设备和消防设备的安装分别招标发包?案例 2- 违法分包、转包、借用资质与无效合同案例 1. 背景 2002 年 7 月 15日,建设单位与甲建筑公司签订《工程施工合同》,将人民路 1 标工程 发包给甲建筑公司,合同价款暂定 900万元。 2002年 9月 29日,甲建筑公司未经建设单位同意,与乙建筑公司签订《工程合同》,乙建筑公司以包工方式承包人民路 1 标工程,价款暂估为 500 万元。之后,甲、乙两公司又签订了《工程补充合同》,约定补充合同造价为480 万元。 工程合同签订后,甲建筑公司成立了人民路 1 标项目经理部,并刻制“人民路 l 标项目经理部”专用章,但将该项目经理部专用章交乙建筑公司掌管,并由乙建筑公司组织管理班子负责该工程项目的实际施工管理。 2002年 12月 10日,乙建筑公司与丙建筑公司签订《工程施工合同》,将人民路1标工 程发包给丙建筑公司,合同价款暂定 1000 万元,最终的工程造价以审计为准,结算依据为 1993年市政定额,按总包方与发包方决算后总造价下浮17%。丙建筑公司于2002年8月16 日与“包工头”李某签订了《内部承包协议》,约定由李某具体承包人民路 1 标工程,承包费用按丙建筑公司的决算总造价下浮 5%作为各项管理费用。李某支付履约保证金 50万元,在每次支付工程款时按比例抵扣 5%的管理费;合同总造价暂定 1000万元,决算时按实际工程量调整。内部承包协议签订后,李某向丙建筑公司交付工程保证金 50 万元,由丙建筑公司出具收据,同时组织人员进行施工。 2003 年 11 月 29 日,人民路 1 标工程通过竣工验收,质量等级为合格。工程竣工后,工程造价经审定为 1020万元。建设单位已实际支付甲建筑公司工程款 990万元;甲建筑公司已实际支付乙建筑公司工程款 800万元;乙建筑公司支付丙建筑公司工程款 470万元,直接支付李某 200万元;丙建筑公司支付李某工程款 300万元。李某交付履约保证金 50万元已抵扣为丙建筑公司的管理费。因工程款支付未到位,李某向政府主管部门进行了举报,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讨工程款。 2. 问题 (1) 在本案的工程承包活动中有哪些违法行为? (2) 政府主管部门应对哪些单位进行处罚,如何进行处罚? (3) 在本案中,哪些合同是无效的,李某的工程款应由哪些单位承担责任? 施工许可、承发包场景 甲建设单位将宾馆改建工程直接发包给乙施工单位,约定工期 l0 个月,由丙监理公司负责监理。甲指定丁建材公司为供货商,乙施工单位不得从其他供应商处另行采购建筑材料。乙施工单位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资质,为完成施工任务,招聘了几名具有专业执业资格的人员。在征得甲同意的情况下,乙施工单位将电梯改造工程分包给戊公司。在取得施工许可证后,改建工程顺利。 根据场景,回答下列问题。

(房地产管理)全国年月自学考试房地产法试题及答案

全国2011年1月自学考试房地产法试题及答案 课程代码:00169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3小题,每小题1分,共33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在我国,土地使用权( B ) A.不得转让或抵押 B.可以转让或抵押 C.可以转让不能抵押 D.不能转让可以抵押 2.城市房地产管理关系属于( D ) A.物业公司监督管理行为 B.建筑规划投资行为 C.开发商与所有权人交易行为 D.政府管理、监督行为 3.房地产法律关系的客体是( C ) A.国家机关 B.企事业单位 C.土地和房屋 D.社会团体 4.承包方对其承包的基本农田,不得进行 ....的行为是( C ) A.有偿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 B.自主地进行生产经营 C.在承包的基本农田上挖鱼塘 D.与其它承包方互换经营权 5.针对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不宜采取 ....的承包方式是( D ) A.招标 B.拍卖 C.公开协商 D.家庭承包 6.实行基本农田保护区制度是保护耕地的一项基本措施,不应划 ...入.基本农田保护区的 是( C ) A.铁路公路交通沿线的耕地 B.农业科研教学示范田 C.退耕还牧、还林、还湖的耕地 D.城镇建设用地周边的耕地 7.国家建设用地必须是( B ) A.荒山荒地 B.国有土地 C.未栽种的农用地 D.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8.下列各项中,属于房屋共有特征的是( B ) A.房屋主体是单一的 B.房屋主体不同,但客体是同一项房产 C.房产属于不同的主体,不同主体共同使用房产的某一部分 D.因享有共有权,共有人可违反其他共有人意志擅自对房屋进行处分 9.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一定期限内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屋进行统一的权属登记,该登

土地管理法题库-含答案

土地管理法习题 一、填空题 1、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2、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 3、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 4、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包括(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土地开发整理计划指标、耕地保有量计划指标) 5、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耕地(占补平衡)项目库 6、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审批权在(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7、建设用地要严格控制增量,积极盘活存量,把(节约用地)放在首位,重点在(盘活存量)上下功夫 8、农用地转用批准后,满两年未实施具体征地或用地行为的,批准文件(自动失效) 9、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实行先缴后分,按规定的标准就地全额缴入国库,不得(减免),并由国库按规定的比例就地分成划缴 10、依照国家产业政策,国土资源部对淘汰类、限制类项目分别实行(禁止和限制)用地 11、(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 12、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基本农田应当占本行政区域内耕地的(百分之八十)以上 13、临时用地土地期限一般不得超过(2年) 14、土地管理监察检查人员履行职责,应当出示(土地监察检查证件) 15、禁止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 16、对违法用地及其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按法律规定应当拆除或没收的,不得以(罚款)、(补办手续)取代 矿产资源法填空题 1、地表或者地下的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不因其所依附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不同而改变。 2、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必须依法分别(申请),经批准取得探矿权、(采矿权)并办理(登记)。 3、开采矿产资源,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资源税)和(资源补偿费)。 4、国家对矿产资源勘查实行统一的(区块登记管理制度)。 5、矿山企业变更矿区范围,必须报请(原审批机关)批准,并报请(原颁发采矿许可证)的机关重新核发采矿许可证。 6、在开采主要矿产的同时,对具有工业价值的共生和伴生矿产应当(统一规划)、(综合开采)、(综合利用),防止浪费。

城乡规划法案例分析

案情简介:某房地产公司于2004年未经有关部门批准违法在城区开发一处住宅楼,某局于2010年以在城区进行建设未经批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以下简称《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根据《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的规定,对该房地产公司处以罚款处罚。 对该行政处罚有两种意见: 一、不同意处罚。理由:一是超过行政处罚追诉时效。案件发生在2004年,按照《中华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下简称《行政处罚法》)关于行政违法行为二年内未被行政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的规定,不再给予行政处罚。二是《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中所讲的“违法建设”是指正在建设的工程,不包括已经完工的工程。本案属于已经完工的工程,不能再实施处罚。 二、应当处罚。理由:一是城乡规划法中所指的建设

应该是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行为。其中建筑物行为包括正在建和已经建成的行为。二是当事人的建设行为在当初未经批准情况下进行的,至今该行为仍未经批准,所以违法行为仍然存在,处于一种继续状态,所以它属于《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的:“违法行为有连续和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因此执法部门应该追究其违法行为的责任。 法理评析: 一、如何理解《城乡规划法》中关于“违法建设”的含义“违法建设”是行政管理习惯的常用概念,但在国家立法层面并无“违法建设”的专属概念和相关定义。在法律上,“违法建设”这一常用概念对应违反规划行政许可规定的行为,并且对应违反规划管理、土地管理和建筑管理规定的竞合性违法行为。《城乡规划法》明确“在规划区内进行建设活动”必须遵守规划法律,“违法建设”一般界定为“在规划区内违反规划法律的建设活动”。第一违法建设是影响“城乡空间布局”的活动“建设活动”是行政管理习惯的常用概念。在国家立法层面,建筑法确立了“建筑”的法律定义,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活动”,它与违法建设的“建设”所指向的意义并不同一。前者包含建造和安装两类行为,后

土地管理法试题

土地管理法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 1.下列选项中的哪一项属于国家所有的土地? A.城市市区土地 B.农村宅基地 C.城市郊区土地 D.自留地和自留山 答案:A 解析:见《土地管理法》第8条。该条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效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2.在土地承包经营期限内,对个别承包经或者之间承包的土地进行适当调整的,必须经村民会议2/3以上成员或者2/3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下列哪项所指的机构批准? A.乡(镇)人民 B.县级人民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C.乡(镇)人民和县级人民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D.乡(镇)人民或县级人民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答案:C 解析:见《土地管理法》第14条第2款。该条款规定:”在土地承包经

营期限内,对个别承包经营者之间承包的土地进行适当调整的,必须经村民会议2/3以上成员或者2/3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和县级人民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3.城市郊区的土地,属于下列哪一选项所有? A.国家所有 B.农民集体所有 C.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D.劳动群众集体所有 二、多项选择题 1.下列哪些耕地应当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纳入基本农田保护区,严格管理? A.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批准确定的粮、棉、油生产基地内的耕地 B.有良好的水利与水土保护设施的耕地 C.农业科研、教学试验田 D.蔬菜生产基地 答案:ABCD 解析:见《土地管理法》第34条第1款第(一)、(二)、(三)、(四)项。 2.在下列哪些情形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 A.为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 B.不按照批准的原因使用土地的

-历年真题-土地案例分析总结

土地估价报告中容易出错的地方 封面 1 、封面缺少关键词;2、封面中罗列的项目与《城镇土地估价规程》要求不一致; 3、报告编号明显有问题,例如2007年出具的报告编号为[2005]*****; 第一部分总述 4、第一部分中罗列的项目与《城镇土地估价规程》要求不一致; 一、估价项目名称: 【要点】全称,一般形式为某某单位位于某某地方的土地使用权评估,包括评估目的 5、估价项目名称不正确,没有明确估价目的和土地价格类型; 二、委托估价方: 【要点】说明委托方的名称 三、受托估价方:(注意!!国土资发[2002]237号文的新规定,现已讲评级制度改为注册制度) 【要点】(1)评估机构的全称;(2)机构地址;(3)机构注册证书;4)法定代表人。 6、不完整或者错为国土资源部或某省厅颁发的某级资质证书; 四、估价目的: 【要点】(1)为什么评估;(2)谁委托估价的;(3)应用方向。 7、评估目的只能是一个,不能不同的评估目的共用一份报告; 五、估价依据: 【要点】(1)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依据;(2)技术规程及当地的有关地价评估的文件及规定;(3)委托方提供资料;(4)评估人员调查收集的资料。 8、缺少《城镇土地估价规程》; 9、估价依据中错误之一——原国家土地管理局颁布的《城镇土地估价规程》,《城镇土地估价规程》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1年11月12日发布; 10、估价依据中错误之二——国土资源部有关规定及原国家土地管理局(1996)国土(籍)字第180号《土地估价报告规范格式》,已更新为2002年7月1日开始实行的《城镇土地估价规程》附录的《土地估价报告规范格式》; 11、估价依据中错误之三——有关法律法规、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颁布的法规、条例、文件、通知,应该写明; 12、评估中采用了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依据中缺少当地的《基准地价评估报告》或政府公布的基准地价文件。 13、估价依据中错误之五——不应该是基准地价评估报告,而是当地政府颁布基准地价文件; 六、估价基准日:【要点】估价期日是估价基准面日,是一个时点。 14、写成一个时间段;15、缺少日、月; 七、估价日期:【要点】估价日期是评估报告的起止时间,是一个时段。 16、写为一个时间点,只有起点,无截止点或相反; 八、地价定义: 【要点】(1)估价期日;(2)土地用途;(3)开发程度;(4)土地使用年期;5、土地价格类型(所有权价格、使用权价格、抵押权价格)。 【要点详解】(1)叙述开发程度时要说明:a、实际开发程度和设定开发程度;b、红线内开发程度和红线外开发程度。红线内开发程度为红线内“几通”和宗地内场地平整,红线外开发程度为宗地红线外“几通”。(2)叙述土地用途时要说明:实际土地用途和设定土地用途。(3)叙述土地使用年期时要说明:已使用土地使用年期和剩余土地使用年期及设定土

2020年-2021年新《土地管理法》解读考试试题(含答案)

新《土地管理法》解读考试试题(含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共10题,每题5分) 1. (单选题)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实施时间为()。 A.2019年8月26日 B.2020年1月1日(正确答案) C.2019年8月27日 D.其他 2. (单选题)2019年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规定,家庭承包的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法相应延长。 A.十年 B.三十年(正确答案) C.五十年 D.七十年 3. (单选题)2019年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规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确定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并经依法登记的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所有权人可以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单位或者个人使用,并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载明土地界址、面积、动 工期限、使用期限、土地用途、规划条件和双方其他权利义务。上述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出租等,应当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________以上成员或者________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 A.五分之一 B.二分之一 C.三分之一 D.三分之二(正确答案) 4. (单选题)2019年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规定,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永 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批准。 A.国务院(正确答案) B.省级政府 C.全人大 D.省级人大 5. (单选题)2019年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规定,以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A.永久基本农田 B.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 C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 D.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正确答案) 6. (单选题)2019年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规定,征收农用地 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确定。

土地资源案例评价与分析

土地资源案例评价

关于土地资源类行政案件情况的调查与评价人多地少,可利用土地尤其耕地相对不足,是我国的基本国情。目前,我国耕地资源呈现出四个特点,即:人均耕地少、优质耕地少、污染和退化严重、后备资源严重不足。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各地滥设开发区、商贸区盲目占用耕地等现象时有发生,从而导致可耕地大幅度减少,也影响了农民的生计和社会的稳定。在人地之争中,因土地资源而引发的各类矛盾越来越突出,土地资源类行政案件也呈现出日益增多和形式多样的特点。尤其是自1990年《行政诉讼法》颁布实施以来,这一趋势更加明显。1990年至今,全市法院共受理土地资源类行政案件409件,蓟县法院受理128件,占全市该类案件总数的近1/3。蓟县是农业大县,所审理的土地资源类行政案件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在此,以蓟县法院10多年来土地资源类行政案件为例进行综合调查分析。为了使调研情况更具有现实性和决策参考性,我们还向县有关方面发出了近100份问卷调查提纲。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我们提出了当前存在的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对策性建议,期待着能够对进一步规范全市的土地资源行政管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一、对1990年以来蓟县法院受理的土地资源类行政案件基本情况的分析 从1990年至今,蓟县法院行政庭共受理各类土地资源案件128件。其中,土地权属纠纷67件,占52.3%;违法占地24件,占18.8%;侵权11件,占8.6%;不服经销土地使用证14件,占10.9%;其他土地案件12件,占9.4%。 现分别就上述几类案件的特点和成因,进行概括分析。 (一)土地权属纠纷案件 这类案件形成的时间较长,历史遗留问题较多,且不同法律关系相互混杂交错。以蓟县山区为例,自1951年土地改革后,很长时间一直未进行过统一确权发证工作。1992年全县开始统一确权发证后,过去没有解决或解决不彻底的各类纠纷大量暴露出来,因而造成此类案件在土地资源类行政案件中占据很大比例。由于历史沿革较长,期间又经多次演变,有的案件唯一历史依据就是1951年的土地证,而土地证所载面积又与实际占用面积不符。如有的经过调整,却无合法手续;有的持有合法手续,却又没有具体的四至边界尺寸。所有这些,都给纠纷的处理增加了相当大的难度。同时,这类案件也是土地主管部门反映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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