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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许经营的理念与实践

特许经营的理念与实践

简而言之特许经营是一种商业运作模式,“Franchise”原本为法文,意为免于奴隶、苦役的身份(Freefromservitude)。英文意为特别的权利,即封建时期帝王君侯或政府赋予个人的特权。

演变至今,在商业上,解释特许人(盟主)赋予受许人(加盟人)一种特权。

国际连锁加盟协会(IFA)的定义:一种存在于总公司和加盟人之间的持续关系。总公司赋于对方一项执照、特权,使其能经营生意,再加上对其组织、训练、采购和管理的协助。相对地也要求加盟人付与相当的代价,做为报偿。

日本连锁加盟协会(JFA)的定义:总公司和加盟人缔结合同,将自己的店号、商标,以及其他足以象征营业的东西和经营的诀窍授予对方,使其在同一企业形象下销售其商品。而加盟店在获得上述的权利同时,相对地需付出一定的代价给总公司,在总公司的指导及援助下,经营事业的一种存续关系。

中国国内贸易部的定义:特许经营是指特许人将自己所拥有的商标(包括服务商标)、商号、产品、专利和专有技术、经营模式等以特许经营合同的形式授予被特许人使用,被特许人按合同规定,在特许人统一的业务模式下从事经营活动,并向特许人支付相应的费用。

特许经营是特许人(Franchiser)、与被特许人(Franchisee)之间的一种合同(契约)关系。

这种合同是一种既定格式的合同,而非经由双方商议而订立下的合同。即特许人事先将合同的内容拟妥、印妥,然后将相同格式的合同交众多的加盟申请人,请其同意后签订的一种合同。

在此合同关系中,特许人的义务是允许加盟者使用其商号、商标、商誉、CIS系统等企业的无形资产,相关的产品、专利和专有技术,向被特许人提供各种相关的培训。

在此合同关系中,被特许人的义务是:

●在特许人统一的业务模式下,从事经营活动

●接受特许人的培训和指导

●向特许人支付加盟金和权益金等费用

●盟主:特许人

●加盟商:被特许人,亦称为受许人,加盟某一特许经营体系的独立法人。

●特许权:盟主所拥有的商标、商号、CIS系统、专利、经营诀窍、经营模式

等无形资产,以及有形产品、无形服务等

●加盟费(加盟金):特许者将特许经营权授予被特许者时所收取的一次性费

用。它体现的是特许者所拥有的品牌、专利、经营技术诀窍、经营模式、商誉等无形资产的价值。(如:麦当劳加盟金30万美元)

●使用费(权益金、管理费):被特许者在使用特许经营权过程中按一定的标

准或比例向特许者定期支付的费用。它体现的是特许者在被特许者企业中所拥有的权益

产品和品牌特许(productandtradenamefranchising,简称P&T型):该类型的特许经营主要涉及到加盟商要使用盟主的品牌和有效的销售方法来批发、销售盟主的产品.作为加盟商仍保持其原有企业的商号,单一地或在销售其他商品的同时销售盟主生产并取得商标所有权的产品。此类型中的受许人通常属于零售商一级,主要流行于汽车销售、汽车加油站、自行车、电器产品、化妆用品以及珠宝首饰等行业。

生产特许(productionfranchising):此类型的特许经营中,加盟商要自己投资建厂,使用盟主的专利、技术、设计标准等加工或制造取得特许权的产品,然后向批发商或零售商出售,加盟商不与最终用户(消费者)直接联系。例:可口可乐的灌装厂、百事流行鞋等。

经营模式特许(businessformatfranchising):此类型的特许经营其主要特征是:加盟商有权使用盟主的商标、商号名称、企业标识及广告宣传,完全按照盟主的模式来经营;加盟商在公众中完全以盟主企业的形象出现;盟主对加盟商的内部管理、市场营销等方面具有很强的控制。

此类型的特许经营越来越成为当今主导的模式,它集中体现了特许经营的优势。目前在很多行业迅速推广。如快餐食品(麦当劳、肯德基、马兰拉面、好利来)、旅店业、洗衣店(荣昌)汽车租赁以及各种服务性行业。

特许经营是连锁店形式中的一种(FranchiseChain-FC),并且是连锁经营

的最高形式。与其它连锁形式最大的不同在于,加盟店是独立的法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但在经营管理的许多方面又必须听命于盟主。(加盟商对盟主说“我是你又不是你”)

十九世纪四十年代,德国一些主要啤酒酿造商将特许经营权授予了某些小店,即给予那些小酒店其啤酒的专卖权。这就是我们现在所知道的特许经营权这一概念的开始

1851年,Singer(胜家)缝纫机公司为了推展其缝纫机业务,开始出售缝纫机分销特许经营权。曾经撰写过特许经营合同书,在全美各地设置拥有销售权之特约经销店,在业界被公认为特许经营的起源。

十九世纪八十年代,美国各个城市开始将原来由政府垄断的公交、、水、电、气等公用事业的特许经营权授予各私营公司

第一代特许加盟店:1900年以后。当时的大型产业如汽车业与石油业人,以连锁的方式建立了经销网

第二代特许加盟店:50年代,并盛行于60年代,以快餐业为代表。

第三代特许加盟店:80年代开始特许经营扩展到速食业以外的领域(以超市和便利店为代表)。并走向全球化。

据美国商务部的调查,目前全美有超过60万特许加盟店,共创造了7000亿美元以上的总营销。值得一提的是,其中有91%的加盟店是1980年以后才设立的。

从在就业人口方面,包括兼职的人员在内,86年就创造了650万人次的就业人口;90年代更将这个数字突破1000万。

1979年美国联邦政府正式立法,颁布《联邦贸易局FTC法规》(FederalTradeCommissionsRule)。规定所有的特许经营盟主必须发行全国性的公开说明书,交与有意投资的加盟人,即使该州并无明文法规来管理连锁业。

特许经营最早发源于美国,是美国个人创业的主要形式。

据美国商务部的调查,目前全美有超过60万特许加盟店,共创造了7000亿美元以上的总营销。值得一提的是,其中有91%的加盟店是1980年以后才设立的。

从在就业人口方面,包括兼职的人员在内,86年就创造了650万人次的就

业人口;90年代这个数字突破了1000万。

1979年美国联邦政府正式立法,颁布《联邦贸易局FTC法规》(FederalTradeCommissionsRule)。规定所有的特许经营盟主必须发行全国性的公开说明书,交与有意投资的加盟人,即使该州并无明文法规来管理连锁业。

据最新数字统计,全球特许经营发展最好的是美国,2000年,美国已有3000多个特许体系,其中有400个特许商已经实现了跨国经营,而且美国全部零售业销售额一半是在特许经营的加盟店中实现的。

到2000年底,中国内地已经拥有600个特许经营盟主,涉及餐饮、服装、洗衣、出版、汽车服务、家装、软件销售、医疗保健、家具等40多个行业。

到2000年底,中国内地已经拥有11000个特许经营网点(不包括加油站和汽车特许体系)(中国石油加盟连锁加油站有18000多个)

2000年企业通过特许经营的营业额约190亿人民币(不包括加油站和汽车特许体系)

国外的品牌开始大规模地在中国推广其特许经营体系。(麦当劳计划在2003年、肯得基早已在西安和扬州发展了自己的加盟商)

《大趋势》一书的作者奈思比特预测:“特许经营是21世纪的主导商业模式”

全球经济一体化:世界经济的一体化有利于特许经营的推广,中国加入WTO 以后大量的国外品牌涌入中国必将推动特许经营的发展

国民收入增加与经济发展环境的改善:使得民间的游资大量增加为特许经营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发展空间

国内大量的制造商都在谋求从单纯的生产型企业向市场型企业和品牌运营转变,他们最终都会选择特许经营来拓展自己的营销网络

特许经营对盟主的三大好处

实现低成本市场扩张:吸引民间游资加入盟主的特许经营网络。使原来由盟主独家投资的事业变成一个多元投资的事业。大大降低了市场扩张的成本和风险。

实现品牌的快速提升:特许经营的专卖性质使品牌得以快速良性提升。

优化企业的经营管理:特许经营的实质就是对成功的克隆,就要求企业对

内部的经营管理进行规范化运作,并将其成功的经验形成可传播、可转让的知识。这个过程就是一个对资源进行优化整合的过程

入行易:对于完全没有生意经验的人,可在较短的期间内入行,大大降低创业风险

免开发:加盟商可不必自设R&D部门,而享受产品/服务开发带来的利益。

免杂务:盟主总部统筹处理促销、进货、乃至会计等管理事务,加盟商可专心致力于日常营运。

信誉高:加盟商承袭盟主的商誉,等于给顾客吃下了定心丸。

规模经济:加盟商可通过盟主便宜地买进物料,甚至可以得到信用贷款。

综上所述,特许经营对盟主和加盟商来说是一个双赢的事业

●对广大消费者来讲意味着更多的优质产品和服务

●对广大民间投资者来讲,提供了更多的低风险投资创业的渠道

●对社会来讲造成良好的市场环境(新加坡把特许经营作为国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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