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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市黄河故道总体规划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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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商丘区域性生态环境建设,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和经济发展环境,商丘市委市政府于2008年底进行了商丘黄河故道生态工程概念规划的招标,邀请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国家林业局林产工业设计院、复旦大学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等七家单位进行方案设计。经专家对方案的评审,确定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以下简称我院)为中标单位,委托我院进行进行生态工程总体规划工作,并开展林七水库、吴屯水库、民权林场三个景区的总体规划和局部的详细规划。

根据项目的多专业实际情况的复杂性,我院邀请了北京林业大学、国家林业局林产工业设计院组成联合项目组,共同进行本项目的规划工作。其中我院负责总体规划、相应专项规划设计和的林七水库、吴屯水库详细规划工作,北京林业大学负责水利工程专项规划工作,国家林业局林产工业设计院负责林业工程专项规划和民权林场申甘林带的详细规划工作。

项目组于2009年6月12日至27日由我院进行统筹在商丘进行了第一次现场调研,并进行了资料收集。在2009年8月中旬完成了初步方案。2009年9月下旬,根据市里的指示,对原确定的详细规划两景区林七水库和吴屯水库进行了调整,改为对梁园黄河故道国家森林公园(包括天沐湖景区)和任庄水库南景区进行详细规划。因规划用地调整,项目组先后于2009年10月和11月两次到商丘对梁园黄河故道森林公园、天沐湖景区和任庄水库根据详规深度要求进行了详细调研,2010年1月上旬,市黄河故道生态工程规划领导小组领导到京再次检查规划工作进展情况,听取项目组工作汇报,并给予相关指示和工作要求。

项目组在认真研究各投标方案的前提下,在对黄河故道现状进行详细踏勘的基础上,充分吸收了商丘市各位领导、专家和各部门意见和建议。根据工作进程,项目组多次组织会议,三个单位的专家、学者与项目组成员进行了多次深入的研究与探讨,对方案进行了多次修正,以求得到最科学的规划成果。

2010年3月,商丘市委市政府就明清黄河故道生态工程规划专题组织了科学发展观学习落实大会,项目组汇报了总体规划成果和详细规划的方案成果,市委市政府各位领导和各部门充分肯定了规划成果,并提出了修正建议和意见。

项目组根据会议意见进行了认真的修改和完善,并于2010年6月提交评审成果,商丘市政府组织了省内外知名专家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对提交的规划成果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评审,经评议,评委会一致评审通过总规成果和各详规成果,并提出了修改建议和意见。

根据专家评审所提建议和意见,以及市属各部门的意见,项目组对规划成果再次进行深入修改,并进一步深化了相关内容,规划领导小组对规划成果进行了多轮认真细致的校正、核对,在项目组和领导小组的共同努力下,形成最终成果。

规划成果包括:《商丘市明清黄河故道生态工程总体规划》文本说明书、《商丘市黄河故道国家森林公园详细规划》、《商丘市明清黄河故道天沐湖景区详细规划》、《商丘市明清黄河故道任庄水库南景区详细规划》、《商丘市明清黄河故道申甘林带景区详细规划》共五项内容。

在本次规划工作中,得到了商丘市黄河故道生态工程规划领导小组、市政协、市规划局、水利局、林业局、农业局、国土局、梁园区、民权县、虞城县、文物局、环保局等单位的大力支持与协作,特别感谢领导小组付出的辛勤工作,我们为他们呢一丝不苟的工作态度所感动,在此深表谢意!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商丘市明清黄河故道生态工程规划》联合项目组

2010.12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规划依据、原则、定位与目标 (2)

第三章总体布局与功能分区规划 (4)

第四章水利工程规划 (6)

第五章生态规划 (11)

第六章历史遗存保护规划 (14)

第七章村庄整合规划 (15)

第八章景观风貌规划 (16)

第九章林业工程规划 (17)

第十章旅游发展规划 (19)

第十一章道路交通规划 (21)

第十二章分期建设规划 (22)

说明:文本中加粗并有下划线的文字为强制性条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规划目的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商丘区域性生态环境建设,增强沿明清黄河故道区域可持续发展能力,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和经济发展环境,特制定《商丘市明清黄河故道生态工程总体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规划适用于商丘明清黄河故道规划范围内的各项建设活动与规划管理工作,商丘市明清黄河故道范围内的各项详细规划和具体设计必须符合本规划的技术规定和要求。

第三条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的范围为:规划河道全长136公里,一般地段堤外纵深500米、重点地段堤外纵深2000-3000米的范围,规划总面积268.6平方公里。其中陆域面积144.9平方公里,河道水域面积123.7平方公里(按200年一遇水位线控制)。第四条法律效力

本规划的文本部分与图纸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两者应同时使用。第五条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2010~2020年。其中:

近期:2010~2015年;

远期:2016~2020年。

第二章规划依据、原则、定位与目标

第六条规划依据

1.国家法律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2.国家和省市行政规章与文件依据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城乡规划工作的通知》(2000)(2)《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国发[2002]13号)(3)《城市蓝线管理办法》

(4)《城市绿线管理办法》

(5)《河南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

(6)《水利风景区管理办法》

(7)《河南省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

3.技术标准规范依据

(1)《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GB 50298-1999)

(2)《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 137-90)

(3)《旅游规划通则》(GB-T 18971-2003)

(4)《旅游资源分类、调查与评价》(GB/ T 18972-2003)

(5)《公园设计规范》(CJJ48-92)

(6)《镇规划标准》(GB50188-2007)

(7)《城市绿地设计规范》(GB50420-2007)

4.其他相关依据

(1)《商丘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

(2)《河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计划纲要》

(3)《商丘市黄河故道生态工程规划工作计划》

(4)其他相关规划

第七条规划原则

生态优先原则

整体联动原则

集约高效原则

地域特征原则

可操作性原则

前瞻引导原则

第八条规划定位

规划以明清黄河故道生态系统工程建设为核心,以故道引水扩容工程建设为主导,以构建中部平原生态旅游带为特色,保护黄河古堤等历史遗存,统筹经济、社会、文化、生态可持续发展,构建具有国际吸引力的、国内外著名的生态工程示范区。

第九条规划目标

1.总目标:

通过水利工程与生态工程建设,满足商丘市生产、生活用水需求,提高生物多样性,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区域生态环境保护。依托故道两侧的自然与人文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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