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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P各模块与FICO的集成

SAP各模块与FICO的集成
SAP各模块与FICO的集成

Logistic各个业务模块与FICO的集点

1、销售开票(Billing document):销售开票,形成应收账款。SAP的标准设置是开票时确认销售收入,而在交货时结转销售成本。在流程设计时可以在正式过账前加入控制点,从而对某些开票凭证自动冻结过账。

2、销售发货:销售定单的交货是销售定单执行的一个环节,通常会先于开票环节。销售发货和财务会计的集成点在于发货过帐这个步骤,此时系统通过库存管理模块的自动记帐功能,生成了会计分录,更新了总帐。一般我们配置自动记帐功能时,让系统生成如下分录:借:产品销售成本

贷:存货(库存商品)。存货的计价既可以是标准成本,也可以是移动平均价或个别认定的批次成本。但是对于制造型企业来说,由于实际成本必须在月末才能得到,而发货是实时的,所以此时一般应使用标准成本,到月末再根据实际成本重估库存和产品销售成本。

3、发票校验:发票过账时,形成应收账款。当发票过帐时,系统会在供应商的帐户上创建一条未清项,它会在财务会计的付款业务中被结清。在配置系统时我们还可以规定每个系统操作者能够处理的最大发票金额。输入发票时可以有三种选择:<1>参照采购定单。<2>

参照采购收货单。<3>不做参照。

4、采购收货:采购定单的收货是采购定单执行的一个环节,通常会先于发票校验。和销售发货类似,采购收货本身是采购和储运部门的共同职责,同时系统通过自动记帐功能,生成会计凭证。ERP系统

是一个实时的系统,同时又讲究帐实相符和集成。因此它采取了收货和发票校验两个业务都记帐,两者通过商品采购(或称为“货或发票未到”)科目对清,同时还能完成三单匹配(指采购定单,收货和发票校验)的内部控制机制。

5、盘点:将盘点结果计入系统,形成盘盈和盘亏。

6、库存移动:

实际上上文提到的销售发货和采购收货只是库存移动的两种移动类型。库存移动是指引起库存变化的业务。主要包括:

?收货。指从供应商或生产定单接收库存并过帐。收货导致仓库存货的增加。

?发货。指存货的领用,消耗或交运至客户并过帐。发货导致仓库存货的减少。

?移库。指存货从一个库存地点转移到另一个库存地点。移库即可以是在同一个工厂,也可以是跨工厂的(工厂是ERP中决定存货估价,MRP等的重要组织结构)。

?转换过帐。是一类特殊的存货变化的总称。它和存货是否发生物理上的移动无关。比如:将存货从一种物料代码转换成另一种;将存货从质检货状态释放;将存货从寄售商品转换成自有库存。

系统使用移动类型来分类管理库存移动的各种不同的种类。在ERP 系统中使用物料凭证来管理和记录所有的库存移动,物料凭证中包含了移动类型,工厂,库存地点,物料编码,数量,批次等等信息。系统通过物料凭证来追踪和证明库存移动,同时物料凭证打印出来就是

我们通常所说的出入库单。同时物料凭证的输入也不是孤立的,系统通常会根据情况自动建议收发货的数量,地点等等,比如根据采购定单收货,根据生产定单领用原材料。

可以说库存管理是ERP物流的中心环节之一,它连接了采购,生产和销售等各个环节。ERP的库存管理讲究的是实时地记录和反映现有的库存情况:收发货及时记录进系统,系统自动更新库存的当前状况,既可以以各种报表的形式提供给库存管理者即时的信息,又通过集成直接参与其他的功能中,如MRP,销售的可用性检查等等。从财务会计的角度来看,库存移动既反映了库存数量的变换,同时还代表了价值的转移。因此大部分的库存移动需要在财务会计上进行反映。上文中我们已经介绍过销售发货和采购收货,仓管人员只负责存货数量的记录,而不需关心其价值。系统根据一定的规则来决定存货的价值,同时根据自动科目确定自动生成财务会计凭证(参见上文采购收货的财务会计过帐)。会计凭证和物料凭证在系统中是相互勾稽的,而且能直接从任何一张中进入另一张的显示。库存移动的自动科目确定是一个智能化较高的功能,系统配置也较复杂,但是简单地说,系统是根据<1>移动类型<2> 各行的性质(如是库存行还是对方行)<3>物料主数据<4>工厂等信息决定会计分录中每一行的科目。

这里我们再介绍两种重要的移动类型:

<1>原材料生产领用,系统自动记帐如下:借:生产成本-原材料贷:原材料。原材料的估价方式可以是标准成本或移动平均价。

<2>产成品入库,系统自动记帐如下:借:产成品贷:生产成本-生产产出。产成品的估价方式一般采用标准成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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