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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器设备使用管理制度

办公电器设备使用管理制度

办公室电器设备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办公用电设备及电源管理,增强节约用电、安全用电意识,更好地位全局工作提供良好办公环境,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办公电器设备包括空调、电脑、饮水机及其它电源设备。

第三条:办公室人员负责办公电器设备的管理和使用。

第四条:空调作为办公设施,仅限于办公期间使用。

第五条:空调实行分季节、分时段供电制,夏季最高气温达到28℃及以上,冬季室外气温低于8℃及以下时启动电源。

第六条:空调运行期间,应关闭门窗,人员离开办公室前,应关闭空调,切断电源。严禁在无人情况下开启运行空调。

第七条:做好空调维护管理,保持空调机身清洁,并在专业人员指导下定期清洗过滤网,做好空调遥控器存放和管理。

第八条:办公照明实行全天候送电。白天光线充足时应尽量采用自然光,关闭照明灯或减少开启数量。加班办公时,应关闭不属于自己工作所必须的灯光和其它电器设备。

第九条:办公室照明灯除办公桌上方满照明外,其余区域实行隔盏开启。

第十条:长时间离开办公室或下班时应做到随手关灯,人走灯灭,严禁“长明灯”。

第十一条:办公室内严禁使用取暖炉、小太阳等高耗电,易形成火灾隐患的电器设备。

第十二条:电脑、饮水机、扫描仪等用电设备应在使用时开启,尽量减少待机时间,长时间未使用或离开时应关闭,并切断电源,严禁“空载”运行。

第十三条:使用人员应做好用电设备的管理和维护,及时发现和处置问题,严禁设备“带病”运行。

第十四条:对违反规定,非正常使用的,将予以通报批评,造成用电设备损坏或是发生线路短路、火灾的,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机电工程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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