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档网
当前位置:搜档网 › 天津市建设项目审批程序及审批事项

天津市建设项目审批程序及审批事项

天津市建设项目审批程序及审批事项
天津市建设项目审批程序及审批事项

建设项目审批程序及审批事项

一、报建程序:

目前,建设项目按照审批程序共分两个阶段,三个审批事项:规划管理阶段建设管理阶段

修建性详细规划建筑设计方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总平面)(许可事项)

●承接设计任务首先界定是哪一个阶段,设计内容、深度有所不同。

二、规划设计、建筑设计依据问题:

(一)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简称修详规)或者总平面方案(规划阶段)的依据:

1.有三种情况:

·依据管理部门正式批准的选址意见书(非有偿方式供地项目——划拨)、签定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合同(有偿方式供地项目——出让)中的规划设计要求或土地使用条件;

·对于招投标或设计竞赛、征集方案应以管理部门下发的标书为依据;

·对于特殊项目按管理部门下发的规划设计条件执行。

2.有关管理规范、规定、标准等。

主要涉及的有: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年版)(GB50180-93)

·《天津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建筑管理篇》(津政函[1995]24号)

·《天津市建设项目配建停车场(库)标准》(DB29-6-2004)·《天津市新建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定额指标》(DB29-7-2000)·《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

·《天津市中心城区道路、轨道交通、河流两侧绿化控制线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的技术要求》

·《总平面图设计的技术要求》

·《现行规划建设管理的审查要点》

·《关于新建建筑应预留户外广告位的通知》

·《修建性详细规划成果报审要求》和《修建性详细规划成果电子文件报审要求》

另外还有消防、人防、环保规范、规定以及各类专业建筑的规范等。

3.建设单位的任务书。

(二)编制建筑设计方案,除满足上述要求外,还要依据批准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或总平面方案(规划阶段)。

三、报建技术管理要求及应注意的有关问题:

主要归结为:三个用地范围、六条控制线、三张表、三张图

(一)三个用地范围:即规划总用地范围、可用地范围和界外处理范围

确定的依据为选址意见书或出让合同;确认的范围以选址意见书或土地出让合同的附图为准。

规划总用地范围:按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当周界为城市道路、居住区级道路、小区路或自然分界线时,用地范围划至道路中心线或自然分界线;当规划总用地与其他用地相邻,用地范围划至双方用地交界处。

可用地范围:为批准的建设用地范围(目前一般不包括城市绿化带用地)。此用地面积作为核算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等相关指标的基础数据。

界外处理用地范围:按照《天津市土地管理条例》,与建设项目

用地相邻的规划道路中心线至建设项目用地之间的道路用地(城市绿化带用地),无法继续耕种的土地等,由用地单位交纳征用补偿费用。

(二)六条控制线:即红线、绿线、蓝线、黄线、紧线、黑线

1.红线——规划的城市道路路幅的边界线。在中心城区范围内,城市规划道路按四级控制:快速路、主干道、次干道和支路。道路宽度以选址意见书或土地出让合同附图为准(道路等级参照中心城区道路网规划,在科技质量部有相关图形可查询)

2.绿城——城市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

城市道路绿化带宽度按照道路等级和所处的区段控制;立交桥周围控制线,按立交的形式—互通式、分离式分别提出控制要求。规划建筑退让绿线要求,参照《天津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建筑管理篇》中的建筑后退道路规划红线的距离,即按规定设置绿化带后,依据建筑物的高度(H≤24m,24m≤H≤50m,H≥50m)及所临城市道路的宽度(≤20m,>20m)进行相应退让。

3.蓝线——城市规划确定的江、河、湖、库、渠和湿地等城市地表水体保护和控制的地域界线。河流绿化控制线按一级、二级河道,控制要求有所不同。

4.黄线——城市基础设施用地的控制界线。黄线控制规划正在编制中。

5.紫线——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保护范围界线(历史文化保护区、历史文化风貌保护区、文物保护单位、风貌建筑)。紫线控制规划正在编制中。

6.黑线——轨道交通控制线。包括铁路、地铁(地铁沿线和地铁站)、轻轨(轻轨沿线和轻轨站)、铁路站场等。铁路又分高速铁路(如京津城际客运线)、铁路正线(如京山线、津浦线)、铁路支线(陈塘

铁路支线)、铁路专用线,绿化控制宽度不同。

另外还有地界线:按照选址意见书或出让合同中附图要求,与可用地范围一致。界外为待改造或规划建筑时,注意合理退让问题。

有关退线要求主要依据选址意见书或土地出让合同,未作特殊要求的按照《天津市中心城区道路、轨道交通、河流两侧绿化控制线规划》和《天津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建筑管理篇》执行。

(三)三张表:即规划用地平衡表、规划经济技术指标表、(配套)公建项目一览表

三张表用于居住项目,其他类项目可参照建筑总平面设计技术要求中的相关内容。

(四)三张图:即夜景灯光效果图、广告布置效果图、绿化景观平面图

广告布置效果图

天津地铁建设工程方案审批管理制度

天津地铁建设工程施工方案审批管理制度(TJDT/ZY-AQ-24) 1、目地 为加强天津地铁建设工程技术管理,规范施工方案审批程序,保障施工质量和安全,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地发生,建设优质工程.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天津地铁建设工程. 3、编制依据 3.1《城市轨道交通地下工程建设风险管理规范》 3.2《危险性较大地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 3.3《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暂行办法》 3.4《天津市轨道交通地下工程质量安全风险控制指导书》 3.5《天津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重点建设环节质量安全管理办法》 3.6《天津市建设工程重大风险源管理办法》 4、施工方案种类 施工方案包括: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分部分项施工方案. 5、施工组织设计审查 5.1施工组织设计审批流程如下:

1 / 11 5.2 施工单位应在完成以下准备工作,对工程有了充分了解后,由施工单位工程总工程师组织编写施工组织设计. a)勘察报告和施工图会审 b)勘察交底和施工图设计交底 c)风险设计交底 d)周边环境调查 e)工程风险评估 5.3 施工组织设计地内容应包括以下内容(不限于): a)工程简况 b)工程周边环境情况 c)工程地风险分析(风险源、风险等级)

d)施工总体部署 e)主要施工方案 f)资源配置 g)进度计划 h)应急预案或应对措施 i)安全、质量、工期、文明施工等保证措施 5.4 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完成后,施工单位工程部应报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 出具书面审批意见. 5.5 施工单位工程部根据技术负责人地审查意见进行修改后,方可报监理单位审批. 5.6监理单位收到施工单位上报地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 监理工程师仔细审查其施工技术方案和各项保证措施地针对性、有效性、可靠性. 5.7 审查通过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审批意见,报建设管理中心签署意见. 6、专项方案和分部分项施工方案审查 6.1审查流程 2 / 11

基本建设项目审批服务流程图

基本建设项目审批服务流程图 (镇)

一、办理一般基本建设项目立项审批手续 基本建设项目立项审批是指对各类基本建设投资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的申报、论证、审查、批复(批准、备案、转报)的过程。 (一)领取投资建设项目申请表 1、受理地址:发改局窗口,联系电话:87971976 2、在发改局窗口领取投资建设项目申请表 3、前置部门意见:在填写投资建设项目申请表的过程中,发改局窗口会根据申报项目的情况向建设单位提出需前置的部门(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规划选址意见;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建设单位到有关窗口和部门在投资建设项目申请表上盖章。 (二)领取基本建设项目立项批复 在前置部门意见签署同意后,即去申领基本建设项目立项批复。 1、受理地址:发改局窗口,联系电话:87971976 2、申报资料: (1)投资建设项目申请表(前置部门签署同意意见的); (2)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报告; (3)项目建设规划总平面图。 3、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4、收费标准: 散装水泥专项基金:生产企业销售袋装水泥预收为1元/吨;使用单位使用袋装水泥为4元/吨(农民建房除外) 注意事项:

1、需新增土地的新办工业企业,按照工业向园区集中的要求,在企业申报材料上注明项目性质、建设地址,在发改局窗口立项审批前发放的投资建设项目申请表上必须由所在镇的分管领导签署项目是否在工业园区内建设的核实意见,并加盖政府公章后上报。 2、复杂性项目,须报批项目建议书、报批可行性报告、报批扩充设计方案、报批开工报告 二、办理村镇规划选址意见书 在村镇规划区内,需要择址进行建设的建设项目(建造个人住宅除外),必须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在办理规划选址意见书前,必须经镇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由建设单位委托本镇代办员向规划处提供申请,经规划处同意后到宜兴市行政服务中心规划窗口办理选址意见书。 1、受理地址:规划窗口,联系电话:87971981 2、申报资料 (1)、经镇建管所及中心镇规划办审批受理的申请表一份; (2)、批准的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论证; (3)、拟选地点的1:500-1:1000的实测地形图三份; (4)、其他指定材料:总平方案 3、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注意事项: 1、在领取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同时,规划部门会同时向建设单位发放建设项目选址红线图; 2、申请人携带项目批文、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报告、规划红线图到有地形测绘资质的单位测绘地形图(复制到软盘);

建设项目审批流程

第一步:编制可研报告,取得发改委“立项批复”。 第二步:取得国土局“用地预审意见”。 第三步:取得环保局“环境评估审查意见”。 第四部:取得规委给发改委的“规划意见函复”。 第五步:取得规委给建委的“规划意见函复”。 第六步:取得建委的“选址意见通知书”。 第七步:取得发改委的“招投标方式通知书”。 第八步:委托招投标代理公司完成设计招投标,发出中标通知书,取得规委的“设计招投标备案回执”。 第九步:取得规委的“规划意见通知书(选址)”。 第十步:完成方案设计,取得规委的“设计方案审查意见”。 第十一步:完成初步设计及概预算编制,取得发改委的“初步设计及概预算审查意见”。 第十二步:取得规委的“钉桩通知单”,委托测绘院钉桩,取得“钉桩成果通知书”。 第十三步:取得规委的“用地规划许可证”。 第十四步:取得建委的“征地计划通知书”。 第十五步:取得国土局的“建设用地批准书”。 第十六步:完成人防报批图纸设计,取得人防办的“人防设计审查意见”。 第十七步:完成消防报批图纸设计,取得消防局的“消防设计审查意见”。 第十八步:完成园林报批图纸设计,取得园林局的“园林设计审查意见”。 第十九步:委托编制交通影响评估报告,取得交通委的“交通审查意见”。 第二十步:委托勘察院进行地质勘探,取得“地质勘探报告”。 第二十一步:取得建委的“年度施工计划通知书”。 第二十二步:设计院完成规证报批图纸设计,取得规委的“工程规划许可证“。 第二十三步:与原土地方完成安置补偿工作,签定“安置补偿协议”。 第二十四步:完成水、电、气、暖、信、路等市政供源方案设计,取得市政院的“市政供源方案”。 第二十五步:取得园林局的“树木伐移许可证”。 第二十六步:取得建委的“拆迁许可证”及“渣土消纳许可证”。 第二十七步:取得国土局的“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 第二十八步:取得国土局的“国有土地使用证”。 第二十九步:设计院完成全套施工图设计,取得审查机构的“施工图审查合格书”。 第三十步:完成监理招投标手续,取得建委“中标监理公司及监理合同备案回执”。 第三十一步:完成施工招投标手续,取得建委“中标施工单位及施工合同备案回执”。

天津高新区建设工程前期报建程序及准备资料

高新区建设工程前期报建程序及准备资料 建设工程报建手续详表 序号所办手续办事期限(工作日)所需材料备注 1 项目立项审批1、项目可行性报告(或与可行报告)2、填写项目立项申请 表3、工程方案设计立项批复分为投资批复和建筑面积批 复两部分 2 环保登记 3 环评报告或环境评价 3 办理建设用地选址意见书5 1、建设用地选址申请表;2、授权委托书;3、可 研或项目建议书;4 计划任务书(仅限政府投资项目)5、环保 部门审批意见;6 选址确认书(仅限三小区)7、选址确认图(仅 限西区) 4 办理拨地定桩书3 委托开发区测量队办理 5 注册阶段能源证明3 申请表一份 6 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5 1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2 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3 政府批文或立项批复;4 土地使用合同;5 用地阶段能源可供证明 7 建设项目方案设计审查10 1 建设项目设计审查申请表2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3 方案设计文件(按规划设计规定)2份及电子光盘 8 建设项目扩初设计审查15 1 建设项目扩初设计审查申请表2 地质勘察报告3 扩大初步设计文件(含总平面图、综合管网)十套;4 设计阶段能源可供5 改、扩建项目非由原设计单位设计的,须提供原设计单位的结构安全鉴定书。6 标注相关尺寸、距离的总平面图开口位置图(A4规格)3张7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8 方案设计批复注明:报审文件和图纸装订成A4规格。 9 设计阶段能源可供证明企业设计阶段能源申请一份 10 建设项目施工图备案申报15 1 建设项目施工图备案申报申请表;2 施工图两套。3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4 扩初批复复印件注:报审文件和图纸装订成A4规格 11 施工图纸报各专业公司审核报控股各专业公司审核施工图,并提出审核意见。 12 施工图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15 建筑消防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立项批复、方案或扩初批复、书面申请、施工图一套 13 环境保护7 环境报告批复 14 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7 1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2 《环境保护措施审批表》3 《消防审核意见书》4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批复5 方案设计审查批复6 扩初设计审查批复7 施工图设计备案8 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15 施工图纸审查 1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送审表(一式三份);2 投资项目核准或备案通知书;3 初步设计批复文件;4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5 规划部门批准的1:500施工图总平面图;6 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的批复;7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8 天津市勘察设计临时进市证明;9 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批复文件;10 加固、改扩建等工程的房屋鉴定报告; 11 岩土工程勘察成果报告;12 地基处理及桩基检测报告;13 全套施工图设计图纸(2套)14 各专业设计计算书(注明电算程序名称、版本)

基本建设项目审批程序

基本建设项目审批程序 按照国家计委、国家经委、国家统计局《关于更新改造措施与基本建设划分的暂行规定》(计资〔1983〕869号),基本建设是指利用国家预算内基建资金、自筹资金、国内外基建贷款以及其他专项资金进行的,以扩大生产能力(或新增工程效益)为主要目的新建、改扩建工程及有关工作。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为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而平地起家的新建项目; 第二,为扩大生产能力(或新增效益)而增建分厂、主要生产车间、矿井、铁路干支线(包括复线)、码头泊位等改扩建项目; 第三,为改变生产力布局而进行全厂性迁建的项目; 第四,遭受各种灾害,毁坏严重,需要重建整个企、事业的恢复性项目; 第五,行政、企事业单位增建业务用房和职工宿舍等项目。 项目总投资在2亿元以上(包括2亿元),或产权隶属关系为省属,或省参股投资的基本建设项目,一律报省或由省审核后转报国家审批;项目总投资在2亿元以下、产权隶属关系为地市县属的基本建设项目,凡建设资金及其它建设、生产条件不能自求平衡的,均需报省或转报国家审批(省里已明确下放审批权限的除外)。 需要国家和省审批的基本建设项目,必须经过五道审批手续,即: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含招标方案)、初步设计、年度投资计划和开工报告,这五道手续均需要报福建省发展计划委员会或由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审核后转报国家计委审批。房屋建筑项目和一些小型的农业

项目(不含水利)、高技术产业化项目审批手续可适当简化,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两道审批手续可合并为一道手续;此外,列入省重点、大中型项目中长期规划或年度前期工作计划、需要报省审批的基建项目可免予审批项目建议书,直接报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根据国家计委《关于简化基本建设项目审批手续的通知》(计资〔1984〕1684号),可行性研究报告是项目决策的依据,应按规定的深度做到一定的准确性,投资估算和初步设计概算的出入不得大于10%,否则需对项目重新进行决策。 (一)项目建议书的审批 各部门、各地区、各企业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长远规划、行业规划、地区规划等要求,对项目进行预可行性研究,在此基础上提出项目建议书。 1、项目建议书的内容 (1)建设项目提出的必要性和依据。 引进技术和进口设备的,还要说明国内外技术差距和概况以及进口的理由。 (2)产品方案,拟建规模和建设地点的初步设想。 拟在城市规划区建设的非生产性建设项目,还要说明城市规划和行政主管部门的初步审核意见。 (3)资源情况、建设条件、协作关系和引进国别、厂商的初步分析。 (4)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设想。

建设项目申报审批程序

基本建设项目审批 法定依据: 国家计委、国家经委、国家统计局《关于更新改造措施与基本建设划分的暂行规定》(计资〔1983〕869号) 国家计委《关于简化基本建设项目审批手续的通知》(计资〔1984〕1684号)。 申请条件 基本建设是指利用国家预算内基建资金、自筹资金、国内外基建贷款以及其他专项资金进行的,以扩大生产能力(或新增工程效益)为主要目的的新建、改扩建工程及有关工作。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为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而平地起家的新建项目; 第二、为扩大生产能力(或新增效益)而增建分厂、主要生产车间、矿井、铁路干支线(包括复线)、码头泊位等改扩建项目; 第三、为改变生产力布局而进行全厂性迁建的项目; 第四、遭受各种灾害,毁坏严重,需要重建整个企、事业的恢复性项目; 第五、行政、企事业单位增建业务用房和职工宿舍等项目。 项目总投资在2亿元以上(包括2亿元),或产权隶属关系为省属,或省参股投资的基本建设项目,一律报省或由省审核后转报国家审批;项目总投资在2亿元以下、产权隶属关系为地市县属的基本建设项目,凡建设资金及其它建设、生产条件不能自求平衡的,均需报省或转报国家审批(省里已明确下放审批权限的除外)。 办理程序 需要国家和省审批的基本建设项目,必须经过五道审批手续,即: 1.项目建议书审批 各部门、各地区、各企业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长远规划、行业规划、地区规划等要求,对项目进行预可行性研究,在此基础上提出项目建议书。项目建议书的内容: (1)建设项目提出的必要性和依据。 引进技术和进口设备的,还要说明国内外技术差距和概况以及进口的理由。 (2)产品方案,拟建规模和建设地点的初步设想。 拟在城市规划区建设的非生产性建设项目,还要说明城市规划和行政主管部门的初步审核意见。 (3)资源情况、建设条件、协作关系和引进国别、厂商的初步分析。 (4)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设想。 利用外资项目要说明利用外资的可能性,以及偿还贷款能力的大体测算。 (5)项目的进度安排。 (6)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初步估计。 2.可行性研究报告(含招标方案)审批 按照批准的项目建议书,部门、地区或企业负责组织可行性研究,对项目在技术、工程、经济和外部协作条件上是否合理可行,进行全面分析、论证,作多方案比较,认为项目可行后,推荐最佳方案,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上报。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 (1)总论 A、项目提出的背景(改扩建项目要说明企业现有概况),投资的必要性和经济意义。 B、研究工作的依据和范围。 (2)根据经济预测、市场预测确定项目建设规模和产品方案 A、市场需求情况的预测。 B、国内、省内现有企业生产能力的估计。 C、销售预测、价格分析、产品竞争能力。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备案制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备案制 一、企业投资项目建设的审批流程(大致) 各类行政许可的具体办理程序见本文第二部分。 (一)立项规划选址阶段 1 、 项目备案。 如建设项目不使用政府性资金, 也不属于 《政 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 XX 省 2004 年本) 》规定的范围的,则 项目业主单位只需向发改委申请办理项目备案取得 企业投资项 目备案通知书 , 并附企业营业执照或者法人证书、 组织机构代码 证等文件复印件。备案后,再向国土、规划、建设、环保等部门申请办理项目建设审批手续。 2 、从规划部门取得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项目业主单位向 规划部门提交建设项目选址定点申请报告、 建设项目选址方案文 本及建设项目预可行性阶段资料等, 由规划部门核发 《项目选址 意见书》 。

、在国土部门办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手续。在建设项目审 批、核准、备案阶段,在建设项目办理备案手续后,由建设单位 向国土管理部门提出 用地预审申请 , 由国土部门对建设项目涉及 的土地利用事项进行的审查。 4 、环评审批。项目立项后,项目业主单位向环保部门提交 2014下半年教师资格证统考大备战中学教师资格考试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幼儿教师资格考试教师资格证面试具备环评资质的环评单位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书, 申请办理环评 审批,取得环保部门对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二)建设用地审批阶段 1 、取得土地使用权证。项目立项后,项目业主单位通过公 开土地出让程序依法取得项目用地的土地使用权证。 2 、 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项目业主单位在项目立项后, 并取得选址意见书、 土地使用权证后, 向规划部门提交经审定的 修建性详细规划总平面设计方案等材料, 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证。 3 、办理建设用地批准书。项目业主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证后,向国土部门办理建设用地批准书。 (三)项目规划设计审批阶段 1 、 设计方案审批。

旅游项目建设审批基本程序

旅游项目建设审批基本程序 工程项目建设程序是指工程项目从策划、选择、评估、决策、设计、招标投标、施工、竣工验收和交付使用的整个建设过程中,各项工作必须遵循的先后工作次序。它们之间可以进行合理的交叉,但不能任意颠倒次序。我们必须遵循工程项目建设的内在规律,确保我州工程建设做到依法建设、科学建设、规范建设。 按照我国现行规定,一般大中型及限额以上工程项目建设程序可以分为以下七个阶段: 1.项目建议书(立项申请)阶段。 2.可行性研究(立项)阶段(建设项目核准或备案)。 3.工程建设勘察、设计阶段。 4.工程建设准备阶段。 5.工程建设施工、安装阶段。 6.工程竣工验收和竣工结(决)算阶段。 7.项目后评价阶段。

一、项目建议书(立项申请)阶段 项目建议书是项目发展周期的初始阶段,是政府核准建设项目的依据,也是可行性研究的依据。 项目建议书主要用于大中型及限额以上项目。 该阶段主要有以下两个环节: (一)项目建议书的编制。项目建议书由项目建设筹建单位委托有资质符合条件的咨询单位编写。有编写能力的项目建设筹建单位可自行组织编写。项目建议书是项目发展周期的初始阶段,也是可行性研究的依据。 (二)项目建议书的报批。项目建议书按要求编制完成后,应根据审批权限分别报送有关部门审批。 (三)旅游景区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审批,依照法律法规申报审批。 (四)国家林地审批:①建设单位申请文件;②已批准的规划或设计文件;③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批准文件;⑤与国家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的保护、管理、补偿协议;⑥项目对自然保护区的自然资源、生态系统、主要保护对象的影响报告,或减轻影响、生态恢复的具体措施;⑦向省级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论证、听取大众意见;⑧合格后予以批复。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操作说明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分为立项规划选址、建设用地审批、项目建设招标(审批)、监理施工招标和报建施工五个阶段。每个阶段,都由牵头部门先受理审批业务,并指引申办人到其他联办部门办理相关的审批手续。办理结果最后由牵头部门集中答复申办人(立项规划选址阶段除外)。申办人办理报建的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第一阶段:立项规划选址阶段 一、到规划局(牵头部门)窗口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审批: (一)提交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所需材料,并领取签收《审批跟踪监督卡》(以下简称《监督卡》)。 (二)凭《监督卡》分别到发改局、环保局、消防局、国土局等联办部门窗口提交相关审批材料,并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 (三)将全部联办部门窗口已签收确认的《监督卡》送回规划局窗口。 (四)到规划局窗口领取和签收《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以及《监督卡》等有关材料,办理承诺时限为7个工作日。 二、到发改局(牵头部门)窗口办理建设项目立项审批(项目不需要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由发改局牵头)。 (一)以登记备案方式立项的项目 1.提交办理《企业投资项目登记备案》所需材料,并领取《监督卡》。 2.到发改局窗口领取审批结果,并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办理承诺时限为5个工作日。 (二)以其他方式立项的项目 1.提交办理《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所需材料,并领取签收《监督卡》。 2.凭《监督卡》分别到环保、国土、规划等联办部门窗口提交相关审批资料,并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 3.将全部联办部门窗口已经签收确认的《监督卡》送回发改局窗口。 4.到发改窗口领取和签收立项意见,办理承诺时限为6个工作日。 第二阶段:建设用地审批阶段

天津市“建立”工程前期手续要件明细及办件指南

一、项目立项备案(行政许可发改委窗口) 所需材料如下: A.天津市内资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申请表(带公章窗口填写) B.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 C.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D.项目简介 E.土地出让合同复印件(验原件) F.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当天,取得立项红头文件(计划文)。 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行政许可规划局窗口) 所需材料如下: A.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报表(窗口领取) B.土地出让合同复印件(验原件) C.授权委托书(窗口领取,法人签字) D.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E.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F.备案批复文件复印件(计划文) G.核定用地图2份、现势地形图2份、光盘【DWG和SHP两种格式】(测 绘大队出2套,办理详规时用一套) 三、环境影响评估(行政许可环保局窗口) 所需材料如下: A.环境影响报告书[10万㎡以上]/表[10万㎡以下](找环评单位花钱出 需要向环评机构提供如下材料: a)计划文(复印件) b)出让合同(复印件) c)总平面图(带经济技术指标、复印件或电子文件) d)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B.区县环保局预审意见(行政许可大厅环保局窗口出)

四、合理用能评估(行政许可工信委窗口) 所需材料如下:(窗口给发邮件,填写完整后,回传邮件预审,通过后打印) A.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合理用能审查申请书 B.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验原件) C.《天津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合理用能登记表》 D.项目申请报告书 E.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登记表(审计院图纸相关) 五、文明施工措施费缴纳 文件依据:(行政许可大厅86号窗口勾姐领取指南) 1.关于印发《天津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建 质安[2005]121号) 2.《关于调整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措施费系数的通知》(建质安[2005]991号) 全称:天津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总队文明施工措施费 账号:120001195 行号:1 开户行:建行天津海河东路分理处 用途:文明施工措施费-01(市管项目) 付款方式:电汇 2、最高限额以一个施工合同为计算单位。

企业建设项目审批流程讲课稿

企业建设项目审批流程 本流程适用内资工业类基本建设项目。经营性、生活性基本建设项目的审批流程比照办理。 一、立项 内资基本建设项目立项由发改委窗口办理。 (一)备案类内资基本建设项目 所需资料:1.项目投资企业的备案申请表;2.项目法人证书或项目业主的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3.属国家规定实行许可证生产、经营管理的项目,需提交相关部门出具的初审意见;4.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比如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产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等)应提交的其它文件。 投资者凭上述资料向发改委窗口提交备案申请表(一式5份,附磁盘等电子文档1份),发改委窗口受理后,根据《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和项目性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权限内4个工作日内办结,权限外3个工作日内上报。 (二)核准类内资基本建设项目 核准类内资基本建设项目是指企业不使用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涉及农林水利、能源、信息产业、原材料、交通运输、机械制造、轻工烟草等重大和限制类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所需资料:1.由具备相应工程咨询资格的机构编制的项目申请报告(一式5份,附磁盘等电子文档1份);2.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选址意见;3.国土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4.环保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5.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比如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等)应提交的其他资

料。上述资料齐全,权限内4个工作日内办结,权限外3个工作日内上报。 二、环保审批 环保审批由环保窗口办理。 审批权限按环保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2009年第5号令)、《环境保护部直接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09年本)》、《环境保护部委托省级环境保护部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09年本)》(2009年第7号公告)、《关于进一步扩大县(市)环境管理权限的通知》(苏 环办〔2008〕38号)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按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2号)执行。 (一)环境影响申报(登记)表审批 所需资料: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申报(登记)表(附所在地环保部门的初审意见);2.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3.建设项目详细生产工艺、操作规程;4.建设项目所需原辅材料明细表、设备明细表;5.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及污染物治理方案;6.建设项目拟选厂址图;7.敏感项目所在地周围公众参与意见;8.发改、经贸、外经等投资主管部门批文和规划部门的项目选址意见;9.污染物委托外单位处理需提供协议、资质证明及其他证明材料。权限内的3个工作日内办结,权限外的由项目投资者逐级上报审批。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 (2)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操作说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分为立项规划选址、建设用地审批、项目建设招标(审批)、监理施工招标和报建施工五个阶段。每个阶段,都由牵头部门先受理审批业务,并指引申办人到其他联办部门办理相关的审批手续。办理结果最后由牵头部门集中答复申办人(立项规划选址阶段除外)。申办人办理报建的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第一阶段:立项规划选址阶段 一、到规划局(牵头部门)窗口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审批: (一)提交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所需材料,并领取签收《审批跟踪监督卡》(以下简称《监督卡》)。 (二)凭《监督卡》分别到发改局、环保局、消防局、国土局等联办部门窗口提交相关审批材料,并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 (三)将全部联办部门窗口已签收确认的《监督卡》送回规划局窗口。 (四)到规划局窗口领取和签收《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以及《监督卡》等有关材料,办理承诺时限为7个工作日。 二、到发改局(牵头部门)窗口办理建设项目立项审批(项目不需要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由发改局牵头)。 (一)以登记备案方式立项的项目 1.提交办理《企业投资项目登记备案》所需材料,并领取《监督卡》。

2.到发改局窗口领取审批结果,并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办理承诺时限为5个工作日。 (二)以其他方式立项的项目 1.提交办理《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所需材料,并领取签收《监督卡》。 2.凭《监督卡》分别到环保、国土、规划等联办部门窗口提交相关审批资料,并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 3.将全部联办部门窗口已经签收确认的《监督卡》送回发改局窗口。 4.到发改窗口领取和签收立项意见,办理承诺时限为6个工作日。 第二阶段:建设用地审批阶段 到规划局窗口(牵头部门)办理用地审批: (一)提交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所需材料,并领取签收《监督卡》。 (二)到规划局窗口领取审批结果,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办理承诺时限为5个工作日。 (三)凭《监督卡》到国土局窗口提交相关审批材料,并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 (四)到国土局窗口领取审批结果,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办理承诺时限为16个工作日。 第三阶段:项目规划设计审批(招标)阶段

天津市报建手续流程

天津市新建项目报建程序 一、新建项目报建程序简介: 流程主要分为三大部分: 1、建设项目土地使用权申办 2、建设项目规划设计审批 3、建设项目开工申报、竣工验收及房地产权登记 二、建设项目主流程 建设程序 规划条件申请》土地公开出让》用地规划》 土地使用权登记》项目设计审查》开工申办》 工程施工》 竣工验收》 产权登记批准证照》 规划条件》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 房地产权证 三、建设项目土地使用权申办 3.1、规划条件申请 3.1.1规划条件申请表 3.1.2建设项目申请报告 3.1.3环境保护申报登记意见 3.1.4合理用能登记意见 3.1.5授权委托书 3.1.6选址意向书 3.1.7计划任务书 3.2、土地挂牌公示 3.2.1投资主管部门项目核准文件 3.2.2项目用地预申请批复意见 3.2.3拨地顶桩书 3.3、土地挂牌报价 3.3.1企业营业执照 3.3.2组织代码 3.3.3法人代表身份证明 3.4、摘牌并签订成交确认书 3.5、土地出让合同审核 3.5.1工商营业执照和法人代码证复印件 3.5.2法人代表身份证明 3.5.3法人单位开户银行账户、账号

3.5.4公司章程复印件 3.6、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 3.6.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 3.6.2建设项目批准、核准或者备案文件 3.6.3用地阶段能源可供证明 3.6.4企业营业执照 3.6.5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3.7、土地权属登记. 四、建设项目规划设计审批 4.1修详规(总平面)方案申报 4.1.1修建性详细规划(总平面)反感申报表 4.1.2授权委托书 4.1.3方案设计文件2份及电子文件(DWG格式) 4.2规划设计方案审查 4.2.1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申报 4.2.2授权委托书 4.2.3方案设计文件2份及电子文件(DWG格式)4.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申请 4.3.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申请表 4.3.2建设项目施工图 4.3.3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批复 4.3.4消防设计审核意见(或抽查通知书) 4.3.5合理用能批复 4.3.6建设项目方案批复 4.3.7拨地定桩书 4.3.8开工验线表 4.3.9控制桩保护措施 五、建设项目开工申报、竣工验收及房地产权登记 5.1承包商确认申请及合同备案 5.1.1承包商确认申请 5.1.2入区施工资质核验证 5.1.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5.1.4建设单位营业执照副本 5.1.5建设单位授权委托书 5.1.6承包商营业执照副本 5.1.7资质证书副本 5.1.8承包商授权委托书 5.1.9合同备案 5.1.10对承包商的确认文件(仅限国有财政投资项目) 5.2施工许可证申请(临时证手续) 5.2.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5.2.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工程建设项目详细审批流程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 立项规划选址阶段 ︵ 7 个 工 作 日 ︶ 监理、施工 招标阶段 ︵ 11 个 工 作 日 ︶ 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牵头单位:规划局 时间:7个工作日 项目建议书审批 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 项目申请报告 单位:发改局(经贸局) 时间:6个工作日 有关部门审批意见(水利、地震等) 时间:5个工作日出具初审意见, 20个工作日内完成(可并联) 消防预审(甲、乙类生产仓储项目) 单位:消防局 时间:5个工作日 环保部门立项意见 单位:环保局 时间:5个工作日 用地预审 单位:国土局 时间:5个工作日 环评报告审批 单位:环保局 时间:进入初步设计审批阶段之前 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牵头单位:规划局 时间:5个工作日 出具规划、建筑设计条件 单位:规划局 时间:6个工作日 项目规划设计审批(招标)阶段 ︵19个工作日 ︶ 设计方案招标与/或规划 设计方案审批 牵头单位:规划局与/或发改(经贸)局 时间:5个工作日 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投标 单位: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时间:3个工作日 部门审批意见(消防、人防、水利、管线、海事、航道、地震等) 单位:规划条件要求的部门 时间:4工作日 监理、施工招标 牵头单位:发改(经贸)局 时间:8个工作日(同时进 行) 部门审批意见(消防、环保、水利、人 防、气象、国土、管线等) 单位:有关单位 时间:4个工作日 初步设计审批 牵头单位:规划局 时间:5个工作日 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单位:规划局 时间:3工作日 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单位:国土局 时间:16个工作日内完成(可并联) 建设用地 审批阶段 ︵ 5 个 工 作 日 ︶ 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投标 单位: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时间:3个工作日 审核中介机构编制的预算 单位:财政局 时间:发招标文件前完成 (可并联) 报建施 工 阶 段 ︵ 3 个 工 作 日 ︶ 建设施工报建、核发《建设项目 施工许可证》 牵头单位:建设(房管)局 时间:3个工作日 施工图审查 单位:审图中心与气象局、人防 时间:进入报建施工阶段之前 房屋白蚁防治合同备案 单位:建设(房管)局 时间:2个工作日 7 说明: 1、整个审批流程为45个工作日。 2、圆角矩形是可选过程;虚线是指审批可跨阶段完成。 3、以上流程属市、区审批权限项目,如报省审批项目,无时间承诺。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 单位:质量(安全)监督站 时间:0个工作日 人防设备合同备案 人防质量监督申请表 单位:人防办 时间:2个工作日

2019年基本建设项目审批流程.doc

基本建设项目审批流程 一、立项阶段 (一)发改窗口受理(窗口电话:85863116): 窗口开出项目咨询单,项目建设单位到相关部门去盖章。 (二)规划预审(窗口电话:85862756): 窗口预审后,拿到局里领导签字备案,在咨询单上盖章。 (三)国土用地预审(窗口电话:85862565): 1.新增建设项目土地预审,项目建设单位带好联系单和示意图到相关土地所里办理预审手续。 2.存量土地提供土地证,无需预审。 3.招拍挂土地,无需预审,土地出让合同代替用地批准证书。 (四)环保预审(窗口电话:85861559): 企业投资核准类项目、政府投资类项目,在环保窗口初步审核,在符合无锡市总体规划要求、具备污水接管条件及进驻项目符合国家级、地方产业政策等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在联系单上盖章,企业投资备案类项目无需预审。 (五)、法律法规涉及的其他相关部门预审。 (六)、发改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窗口电话:85863116): 具体办理见附件1。 二、阶段 (一)规划分局:规划选址意见书(窗口电话:85862756) 具体办理见附件2 (二)规划分局:规划设计方案审查(窗口电话:85862756) 具体办理见附件3 (三)规划分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窗口电话:85862756) 具体办理见附件4 (四)国土局:用地批准证书(窗口电话:85862565) 具体办理见附件5。 (五)环保局:建设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窗口电话::85861559) 审批程序: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建设单位到窗口领取或市、区环保局网站直接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申报(登记)表》→到镇(街道)环保办签署意见→窗口受理→窗口现场踏勘→窗口预审→窗口登记表审批或同意编

天津市建设项目审批程序及审批事项

建设项目审批程序及审批事项 一、报建程序: 目前,建设项目按照审批程序共分两个阶段,三个审批事项:规划管理阶段建设管理阶段 修建性详细规划建筑设计方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总平面)(许可事项) ●承接设计任务首先界定是哪一个阶段,设计内容、深度有所不同。 二、规划设计、建筑设计依据问题: (一)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简称修详规)或者总平面方案(规划阶段)的依据: 1.有三种情况: ·依据管理部门正式批准的选址意见书(非有偿方式供地项目——划拨)、签定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合同(有偿方式供地项目——出让)中的规划设计要求或土地使用条件; ·对于招投标或设计竞赛、征集方案应以管理部门下发的标书为依据; ·对于特殊项目按管理部门下发的规划设计条件执行。 2.有关管理规范、规定、标准等。 主要涉及的有: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年版)(GB50180-93) ·《天津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建筑管理篇》(津政函[1995]24号) ·《天津市建设项目配建停车场(库)标准》(DB29-6-2004)·《天津市新建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定额指标》(DB29-7-2000)·《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 ·《天津市中心城区道路、轨道交通、河流两侧绿化控制线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的技术要求》 ·《总平面图设计的技术要求》 ·《现行规划建设管理的审查要点》 ·《关于新建建筑应预留户外广告位的通知》 ·《修建性详细规划成果报审要求》和《修建性详细规划成果电子文件报审要求》 另外还有消防、人防、环保规范、规定以及各类专业建筑的规范等。 3.建设单位的任务书。 (二)编制建筑设计方案,除满足上述要求外,还要依据批准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或总平面方案(规划阶段)。 三、报建技术管理要求及应注意的有关问题: 主要归结为:三个用地范围、六条控制线、三张表、三张图 (一)三个用地范围:即规划总用地范围、可用地范围和界外处理范围

工业项目建设手续审批流程

工业项目建设手续审批流程 工业项目建设前期所涉及的行政审批事项有13项,竣工验收阶段有5项。其中: 一、建设前期行政审批事项。 1、选址、红线。项目供地后,业主须先至规划局用地规划科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并划定用地红线图。须提供的相关收件材料包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纸质申请表并加盖公章,说明申报原因、建设规模、建设方案实施设想的申请报告,并由开发区国土规划建设局提供同意选址的函件。办理时限为20个工作日。 选址结束后,业主应立即委托有资质设计院进行厂区总平布置设计,并确定用电、用水、通讯需求。 2、基建立项。计委办理基建立项手续,所须提供的材料包括:开发区经发局建设项目申请表、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复印件)、投资者开业证明(复印件)、选址意见书及红线图复印件及扩建项目总平面布置图。办理时限为7个工作日。 3、环评审批。环保局环保监督管理科,办理时限3-10个工作日(登记表3个工作日,报告表5个,报告书10个)。须提供的相关材料包括申请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立项批复、建设项目基本情况概况和平面图、红线图、选址意见书、总平面图、管线综合图,或建筑使用功能确认函、环境影响登记表或有资质评价单位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含行业主管部门预审意见)或有资质评价单位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含行业主管部门预审意见及环境影响报告书专家审查意见);登记表或报告表或报告书在环评初审阶段确定。 4、总平审批即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局用地规划科,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须提供的收件材料包括: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若与选址是系同一人可不提供)、申请报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选址意见书及附件复印件、总平面规划方案图纸(1:500)一式八份及相应的电子文件光盘一份、立项批文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法人登记证”复印件(限于新设立企业法人在选址阶段未提供的项目)、涉及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的项目,应提交相关部门意见原件。 总平审批后应委托有资质的地质勘察单位进行施工图设计前的地质勘探工作,待地勘报告出来后,委托设计院进行施工图设计,并经施工图审查单位审图后(由设计院负责委托),由规划局组织进行管综(综合管线总平面规划图)会审并进行施工图审查。即

建设项目的审批流程

建设项目的审批流程 This manuscript was revised by the office on December 22, 2012

建设项目的审批流程 国内投资建设项目审批流程一、审批流程: 1、环保局(环评)---- 2、工商局(名称核定)---- 3、发改 局(审批、核准或备案)----4、国土资源局(用地规划预 审)----5、水务局(水资源审批)----6、电力局(用电审 批)----7、公安局(消防审批)----8、建设局(选址审 批)----9、工商局(登记注册)----10、技术监督局(组织 机构代码审批)----11、税务局(国税税务登记;地税税务 登记)----12、银行(开立帐户)----13、国土资源局(开 工前用地审批)----14、人防办(开工前人防工程审批)--- -15、建设局(开工前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二、申报材料:1、环保局(环评):(1)建设项 目立项前环境保护意见表;(2)环境影响报告书 (表);(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报告)表; (4)环评报告书(表)。2、工商局(名称核定): (1)《名称核定申请表》;(2)股东身份证复印件; (3)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3、发改局(审批、核准或 备案):审批权限:总投资3000万元以下的,属县级审 批;总投资3000万元(含3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 属市级审批;总投资1亿元(含1亿元)以上的,属省级审 批。根据具体项目类别确定属审批、核准或备案类项目。 审批项目:(1)审批请示;(2)项目建议书(或 项目建议书代可行性研究报告);(3)招投标方案; (4)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 (5)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6)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 意见;(7)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8)发改部门认为必要的其他说明材料。核准项目: (1)核准请示;(2)工商局名称核准通知书(已有项 目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 件);(3)申请报告一式5份(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工 程咨询机构编制);(4)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 项目选址意见;(5)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 用地预审意见;(6)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 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7)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应 提交的其他文件。备案项目:(1)备案请示; (2)填写完整的《河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申请表》; (3)工商局名称核准通知书(已有项目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及 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4)申请报告一 式5份;(5)根据项目情况提供依法先行取得的有关许 可文件(如规划、环保、国土等部门的意见等)(6)发 改部门认为必要的其他说明材料(如招投标方案等)。

工程建设项目立项审批程序

工程建设项目立项审批程序 窗口职能:审批和上报全市基本建设、房地产综合开发项目立项。 申报材料:1、书面申请。2、提供资金落实证明。3、提供土地使用权证明。4、总投资在1000万元以上的基本建设项目,5万平方米以上的房地产开项目或单体建筑面积超过1万平方米的基建和房地产项目,应提供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工程咨询单位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当具有以下附件:规划部门对项目建设选址规划设计方案及条件的初审意见;土地管理部门对建设用地的初审意见;环保部门对环境影响评价的批准文件;有关部门对供电、供水、供热、供气以及消防、劳动安全、地震的审查意见;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总体方案。5、党政机关建设办公楼和宿舍楼需提供纪检部门的审查意见。6、房地产开发项目需提供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资质证明。7、企事业单位集资建设职工住宅项目应提供缴纳住房公积金证明及集资建房实施方案,联合建设的还需提供各方合作协议书。 办事程序和办结时限:1、有行政主管部门的建设单位,由行政主管部门转报项目立项申请文件;无行政主管部门的建设单位,直接上报项目立项申请文件。2、总投资在1000万元以上的基本建设项目,5

万平方米以上的房地产开项目或单体建筑面积超过1万平方米的基 建和房地产项目,项目建设单位需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与立项申请文件一起上报。3、纳入土地收购出让的项目,开发企业在通过招标、拍卖方式取得开发项目土地使用权后,凭《中标确认书》或《拍卖成交确认书》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与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4、市计委在收到申报材料后,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现场勘察,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在5个工作日内,批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对不需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一般小型建设项目,批复预备建设项目。5、属上级发展部分部门审批权限内的项目,市计委在审查符合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拟文转报省计委。6、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具备建设条件的项目,市计委有权否决,不予批复或转报。

相关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