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档网
当前位置:搜档网 › 人民法院审判法庭信息化建设技术规范jdj909

人民法院审判法庭信息化建设技术规范jdj909

人民法院审判法庭信息化建设技术规范jdj909
人民法院审判法庭信息化建设技术规范jdj909

人民法院审判法庭信息化建设规范

目录

一.总则 (3)

二.综述 (3)

三.基本原则 (4)

四.主要目标 (5)

五.建设内容及要求 (5)

(一) 布线 (5)

1.建设目标 (5)

2.功能要求 (5)

3.建设要求 (6)

(二) 证据展示 (6)

1.建设目标 (6)

2.功能要求 (6)

3.建设要求 (6)

(三) 庭审笔录 (7)

1.建设目标 (7)

2.功能要求 (7)

3.建设要求 (7)

(四) 音视频管理 (8)

1.建设目标 (8)

2.功能要求 (8)

3.建设要求 (8)

(五) 庭审管理 (9)

1.建设目标 (9)

2.功能要求 (9)

3.建设要求 (9)

(六) 灯光音响 (10)

1.功能要求 (10)

2.建设要求 (10)

(七) 集中控制 (10)

1.建设目标 (10)

2.功能要求 (10)

3.建设要求 (11)

(八) 同声传译 (11)

1.建设目标 (11)

2.功能要求 (11)

3.建设要求 (11)

六.审判法庭信息化应用 (11)

(一) 远程音视频应用 (12)

(二) 案件信息服务 (12)

七.审判法庭信息化保障 (12)

八.方案参考 (13)

(方案一) 基本功能型 (13)

(方案二) 简约功能型 (13)

(方案三) 标准功能型 (15)

(方案四) 扩展功能型 (17)

一.总则

审判法庭信息化建设是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加强和规范人民法院审判法庭信息化建设,保障审判活动公开、高效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人民法院法庭建设标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法庭专用设备配置的意见》、《人民法院信息网络系统建设技术规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加强人民法院信息化工作的决定》等法律和有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人民法院审判法庭信息化建设必须遵循国家和最高法院发布的有关标准和规范。在执行本规范时要根据实际需要,本着科学、经济、实用的原则,既要满足审判工作的需要,又要考虑社会发展和技术发展对审判工作提出的新的要求,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建设规模和水平,做到功能齐全,设施完善,经济适用,适度超前。

本规范适用于地方各级人民法院新建、扩建、改建的审判法庭。原有的审判法庭可根据实际状况参照执行,逐步完善各项功能。专门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参照本规范执行。人民法庭信息化建设可根据实际情况,参照基层人民法院审判法庭的中、小法庭执行。

各高级法院应当通过演示、评测、招标等方式,统一组织确定辖区法院法庭信息化建设合作伙伴的入围范围。

本规范中方案一是审判法庭信息化建设应达到的基本配置和基本功能。审判法庭信息化建设的具体范围和功能,由各级人民法院要根据实际情况和审判工作需求确定。原则上高级人民法院应在4个以上,中级人民法院应在2个以上实现方案三中的各项功能,基层人民法院争取在1个以上审判法庭实现方案二中的各项功能,实现多媒体证据管理和庭审音视频信息的采集与应用,并为审判监督、绩效考核、审委会讨论、庭审转播、案例指导、上诉审等应用提供翔实、全面的信息。

本规范由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局负责解释,并根据信息技术发展和审判工作需要适时修订。

二.综述

庭审是人民法院诉讼活动的中心环节,也是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的法定形式,又是向社会公开展示法院审判活动的一个窗口。随着我国社会正发生广泛而深刻的变化,更多的社会纠纷以诉讼方式进入法院,法庭越来越成为社会公众关注的“焦

点”。如何打破时间和空间因素对庭审活动的限制,最大限度地规范庭审活动,提高庭审效率,为法官、当事人、群众提供便捷的服务,一直是国内外法庭信息化建设所关心和致力解决的问题。

在数字信息技术发展相对成熟的美国、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家,近年来相继出现了科技法庭,如美国费城州法院的625高科技法庭、加拿大温哥华高等法院的20号法庭、香港高等法院的科技法庭等等,都利用各种现代化设备和科技手段,使视听证据展示、数字录音、可视远程质证等成为可能。

2003年,基于审判流程管理日趋成熟,最高法院提出了案件信息管理从审判流程信息管理向审判实体信息管理转变。由此,证据管理和庭审音视频等信息管理被提到越来越重要的位置,成为案件管理的重点。几年来,各级人民法院在进行网络系统、审判业务管理等系统建设的同时,也加强了审判法庭信息化建设,并积累了一定的经验。最初,通过监控系统保障了庭审安全,通过投影等设备为各类证据展示提供了可能。随后,加强了庭审音视频信息的采集、处理和应用,并通过集中控制系统对大量电子设备进行集中控制。近来,在审判法庭信息化建设过程中,越来越重视软件和硬件的有机结合,越来越重视庭审管理与案件信息管理的结合。但是,人民法院审判法庭信息化建设和审判工作要求还有很大差距。主要表现在:布线等基础建设还不到位,庭审记录编码方式还不统一,庭审信息管理和应用还有待于加强。为规范人民法院审判法庭信息化建设,提高庭审效率,促进审判信息资源共享,特制定本技术规范。

三.基本原则

1.统一规划

为确保为庭审活动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持,为庭审音视频信息管理及其在审判监督、信息共享等方面的应用打下良好的基础,各级人民法院应按照《规范》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统一制订本院及辖区法院审判法庭信息化建设规划,并在实施过程中负责指导、协调、检查和监督。

2.经济实用

法庭信息化建设要以审判工作为中心,从庭审活动需要和实际情况出发,讲求实用、适用,追求系统应用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最大化。要立足审判实践,正确处理一次性建设和长久发展的关系,不能追求形式,不能脱离法庭的基本功能,不能脱离案件信息管理的整体需求。

3.充分利用现有资源

【法院规划】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五年发展规划

【法院规划】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五年发展规划 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五年发展规划 今后五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新形势、新任务对人民法院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信息化是新时期人民法院工作的重要支撑,是人民法院科学发展的重要基础。加快“天平工程”建设,构建业务全覆盖、网络全互联、资源全共享、系统高效应用、信息确保安全的法院信息化体系是人民法院践行“科技强院”方针的必然要求,对人民法院提升履责能力水平、促进司法公正、高效、权威、廉洁的意义重大。为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促进人民法院信息化整体推进和协调发展,依据《国家电子政务十二五规划》(工信部〔xxxx〕567 号)、《“十二五”国家政务信息化工程建设规划》(发改委〔xxxx〕1202号)、《国家“十二五”期间人民法院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规划纲要》(法发〔xxxx〕188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规划。 一、现状和发展形势 (一)现实基础 几年来,各级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加强人民法院信息化工作的决定》(法发〔xxxx〕21号),克服困难、真抓实干,全面推进信息化进程,不断提升信息化建设及应用水平,取得一定成效。 1. 网络及硬件建设成绩明显。覆盖全国各级法院的业务网络基本形成。全国95%的人民法院基本完成基础网络环境建设,99%的中级人民法院建成二级业务专网,97%的基层人民法院建成三

级业务专网。92%的中级人民法院和84%基层人民法院已经完成数据、语音和视频系统建设。科技法庭建设取得成效,全国法院建成并使用科技法庭9000余个,远程提讯系统近1400套。 2. 软件及应用水平整体提升。全面推进信息化在司法审判、司法人事、司法行政等方面的应用,软件建设内容不断创新,范围覆盖持续扩大,应用水平不断提高,与各项业务的融合不断深入。面向全国的立案信访系统、执行信息管理系统、纪检监察系统建成使用。利用网络平台进行案件电子卷宗传输建设进程加快。部分地区软件体系及数据资源形成规模。 3. 信息化标准及安全体系初具规模。最高人民法院先后颁布网络建设、软件应用、科技法庭建设、运维管理、数据交换等多项业务标准。信息安全体系建设进程加快。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有序开展,信息安全指导及监督机制不断完善。信息安全教育培训普遍开展。 4. 信息化建设体制机制不断深化。人民法院信息化在国家电子政务中的地位日趋明确。国家司法审判信息系统工程(简称“天平工程”)批复立项。人民法院信息技术队伍逐步扩大,全国法院信息技术人员近5000名。 总体来看,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有了积极发展,但同时也面临挑战与困难。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信息化发展还不平衡,不同地区、不同级别法院之间的信息化建设差距明显;信息化程度还不高,作用发挥得还不好,不同业务、不同人员之间信息化应用和效果差距明显;标准统一、开放共享的全国司法数据库尚未形成,服务审判执行工作的水平亟需提高。 (二)发展形势

中国标准化协会标准《按摩椅技术规范》编制说明

中国标准化协会标准 《按摩椅技术规范》编制说明 一、工作简况 1、任务来源 中国标准化协会于2018年12月份批准该项目立项,并将《按摩椅技术规范》团体标准制定列入2018年计划,计划编号:[2018]298号。 2、编制背景和目的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以及人们生活节奏的不断加快,人们越来越重视身心健康。而用推拿按摩进行保健,是中国中华医学的传统项目,因其老幼皆宜,应用范围十分广泛。在巨大发展空间的吸引下,中国的不少企业纷纷涉足按摩器具的生产领域,使得近几年我国的按摩器具出口形势大好,其出口市场正在不断扩大,出口前景非常广阔。低端市场,单价五千元以下,市场比较分散,主要由国内众多小品牌占领,品牌间差异性不大,市场竞争激烈;中高端市场,单价中枢1-2万元左右,市场集中度较高。功能上零重力、零靠墙、泰式拉伸、足底刮痧、体型检测、智能按摩等成为高端按摩椅多有的功能。其产品市场增长迅速,由于共享按摩椅的推广,消费者对按摩椅的需求激增,目前行业增长率在120%左右。产品标准情况:按摩椅行业目前有安全和性能的标准,但是近年来版本没有更新,对于目前流行的按摩椅产品的各大功能暂无权威性定义和检验规范,大量低端品牌虚假概念营销,导致消费者对按摩椅认知不清,无从选购。为了能够规范和引导行业发展,鉴别各类产品的安全及性能水平,量化考核指标以及测试评价方法,指导消费者选购,我们需要制定一套全面的符合现在产品特性的标准。 3、工作过程 标准起草组成员通过进行广泛地市场调研,对于按摩椅的发展和市场情况进行了调研,并对按摩椅现有的相关标准进行了收集,确定了制定按摩椅相关团标的技术范围和初步技术要求。 标准起草组通过与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豪中豪健康产品有限公司、中家院(北京)检测认证有限公司等单位共同认真分析研讨,基于GB4706.1、GB4706.10、GB\T26182等现行国家标准规定的原则性要求,提出了《按摩椅技术规范》团体标准稿。

信息化售后服务方案

1.1 1.2 1.3售后服务方案 1.3.1 技术支持 1.3.1.1 系统维护和技术支持的目标 本公司拥有一支受过良好培训且富有经验的技术支持服务队伍,对系统运行中可能出现的技术问题完全有能力做好完整、及时、贴身的技术服务。 在售后服务和技术支持过程中,我公司、设备生产厂商与用户三者之间是一种相互配合的关系,我公司将在项目进行和售后服务过程中协调并努力解决各方面的问题,依托公司多年的网络运维经验及运维流程规范,为用户创造可靠的在线业务环境。 1.3.1.2 系统维护和技术支持的范围 所有与本项目有关的软件、硬件、网络都在售后服务和技术支持的范围内。 1.3.1.3 系统维护和技术支持的原则 我公司十分重视客户的需求,为客户切实解决问题。将在项目进行的任何一个阶段均会详细考虑用户的实际情况,保护用户的软硬件投资。为用户提供详实、周到的解决方案和全方位的技术支持,确保项目的硬件、软件系统在整个项目生命周期内所有的技术问题均可以得到我公司的帮助和支持。工程建设完成后,我公司将全面支持系统平稳运行,在系统维护中应坚持以下原则: 确保客户需求的满足; 确保系统的实用性; 确保故障过程中的快速响应;

确保用户投资的保护; 确保客户满意度为100%。 1.3.1.4 系统维护期 项目提交给用户方并进行试运行之日起,即进入了售后服务期。我公司会对项目所提供的所有硬件设备根据厂商提供的标准保修期限进行保修。对于在保修期内正常使用过程中出现的设备损坏,我们将会对设备提供免费的上门维修服务,对于由于非正常使用造成的设备损坏或保修期后的设备损坏,仅收取所损坏的零部件的更换或维修费用、相应的运输费用。 1.3.1.5 安全咨询、通告服务概况 我公司将尽可能从各种渠道收集全世界已经发布和未公开发布的安全漏洞,为用户提供尽量全面的安全知识、安全技术咨询服务,为用户解决安全问题,并为用户主动提供最新的安全技术动态信息,从人员安全技术提高的角度来解决安全问题。 安全动态、安全漏洞咨询服务。我公司将提供最新安全动态、安全新闻以及安全漏洞咨询服务,客户可以随时随地拨打技术支持热线进行相关信息的咨询; 安全产品咨询、通告服务。我公司提供安全相关产品的咨询服务,用户可以随时随地拨打技术支持热线咨询安全相关产品的安全体系、产品功能、产品更新信息以及安全服务等。 1.3.1.6 技术服务的内容 由于本项目的特殊性、重要性,对服务的要求从地域性、及时性等方面都非常高,必须做到服务能随叫随到,因此建立一个完善的全方位支持服务体系是为了保证本项目的顺利实施及安全使用,保障该项目的正常使用,及时得到设备维护和技术支持服务。建立此服务体系既是用户服务的需要,也是培养用户自己的网络管理维护人员的一个办法,通过用户网管人员参与该项目的实施及服务,与

关于市法院信息化建设工作调研报告

关于市法院信息化建设工作 的调研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委员会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计划安排,11月上旬,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到市法院,对市法院加强信息化建设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市法院先后投入资金 400余万元,建成了包括三大网络(院内部的局域网,全国、全省四级法院联通的广域网和国际互联网络)的完备的信息化体系,实现了“审判流程网络化、庭审活动数字化、卷宗管理信息化、司法信息公开化”,极大提高了工作效能和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大大推动了我市法院信息化建设进程。 (一)审判管理网络化、智能化,确保了公正高效 1、办案管理实现网络化。市法院运用法院信息管理系统软件,所有审判、执行案件从立案到归档全部实行网络化管理,实现网上立案、办案、归档、查询,增强了审判活动的公开性、有序性和规范性。案件起讼后,立案庭录入立案信息,完成立案工作。基层人民法庭立案也通过网上进行,方便群众诉讼。在审理过程中,各类案件通过计算机进行审判流程管理,立案、分案、文书制作、统计分析等工作都在网上完成。审委会讨论案件的“审理报告”在会前以电子文本形式在网上传递,实现案件网上流转。案件审结后,将办结的诉讼案件基本信息和法律文书输入到计算机系统,形成电子档案,增强了档案的

检索利用。 2、质量、效率管理实现智能化。运用“领导决策辅助分析系统”对各类案件进行统计分析,利用网络信息加强对审判工作的监督管理,设置立案、分案、排期开庭、结案以及归档五个节点对案件进行全程动态跟踪,全面准确掌握审判工作基本情况。立案庭根据分工每月在网上随机抽查一部分案件,进行严格的评查,评查结果定期在网上通报。在司法效率方面,实行审(执)结案期限提醒、警示制度,规定刑事、行政、执行案件必须在法定的期限办结,对各类案件审限逐件自动提醒,并由立案庭专人负责在网上对审、执案件跟踪检查,杜绝了超审限和超期羁押案件。 3、信息查询实现公开化。为了提高司法信息公开度,方便当事人诉讼,设置了案件查询电子触摸屏。当事人在这里只要输入姓名、身份证号码及案号,就可以查阅到与自己相关的案件进展情况,已审结的案件还可以查阅到相关的电子卷宗。案件信息的公开,实现与法官与案件当事人的良性互动。当事人案件信息查询系统开通后,当事人投诉率、信访量都较开通前有很大的降低。 (二)队伍管理公开化、透明化,确保了勤政廉洁 1、岗位考核信息实现公开公平化。制定了《工作人员岗位目标任务考核办法》,从工作质量、效率、效果等方面将岗位目标量化,利用计算机信息每月进行考核评分,公开考评结果,奖优罚劣,接受监督,并将全年考核结果存入干警廉政档案,作为干部培养、提拔和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用数字说话,调动了干警工作积极性。 2、规范行为实现监控化。法院领导和监督部门运用电视监控系统对院机关所有庭审活动进行实时监控,使干警的庭审作风和工作作

安全带技术规范说明书

安全带 一、分类及使用范围 1、根据使用条件的不同,安全带可分为3类,见表1和图1~图3。 表1 安全带根据使用条件分类 分类部件组成挂点装置围杆作业安全带系带、连接器、调节器(调节扣)、安全绳、围杆带(围杆绳)杆柱 区域限制安全带系带、连接器(可选)、安全绳、调节器、连接器、围杆带(围杆绳)挂点系带、连接器(可选)、安全绳、调节器、连接器、围杆带(围杆绳)、 滑车 导轨 坠落悬挂安全带系带、连接器(可选)、缓冲器、安全绳、连接器、围杆带(围杆绳)、 速差自控器、 挂点系带、连接器(可选)、缓冲器(可选)、安全绳、连接器、围杆带(围 杆绳)、自锁器 导轨图1 围杆作业安全带示意图

图2 区域限制安全带示意图 图3 坠落悬挂安全带示意图 2、根据型式的不同,安全带可分为3类,见表2和图4~图9。 表2 安全带根据型式分类 分类适用范围 腰带式安全带变电站检修试验、110kV及以下变电站构架作业、35kV及以下配电线路高空作业。 半身式安全带220kV变电站构架作业和110kV线路高空作业以及其它必须使用区域限制安全带的 工作。 全身式安全带220kV及以上输电线路或工作高度在30 米以上的高空作业、500kV及以上的变电站构架作业、以及其它必须使用坠落悬挂安全带的工作。

图4 腰带式安全带 图5 不加缓冲器腰带式安全带 安全绳 缓冲器 (选用件) 腰带 护腰带 围杆带 调节器 连接器 调节扣 围杆带 腰带 调节器 连接器 护腰带 安全绳

图6 半身式安全带 图7 不加缓冲器的半身式安全带 安全绳 缓冲器 护腰带 背带 胸带 腰带 围杆带 调节扣 连接器 调节器 连接器 安全绳 背带 腰带 调节器 调节扣

信息化CAD解决方案及技术支持服务

技术服务项目:信息化CAD/CAE解决方案及技术支持服务 委托方:(以下称甲方) 服务方:(以下称乙方) 序文 鉴于甲方(委托方)需要就信息化CAD/CAE解决方案及技术支持服务技术项目由乙方(服务方)提供技术服务;鉴于乙方愿意接受甲方的委托并提供技术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技术合同的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经友好协商,同意就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共同信守执行。 正文 第一条服务项目名称 1.1 服务项目名称是指技术服务合同所涉及到的技术标的项目的全称。本合同的技术服务项目名称为:信息化CAD/CAE解决方案及技术支持服务技术 1.2 技术服务合同的项目名称应使用简明、准确的词句和语言反映出合同的技术特征和法律特征,并且项目名称一定要与内容相一致,尽量使用规范化的表述,如关于______技术的技术服务合同或技术培训合同或技术中介合同。 1.3 鉴于我国技术服务业的具体情况,技术服务合同的种类繁多复杂,法律上具体规定名称的,只有技术培训合同和技术中介合同。但技术服务的范围远不限于此,凡是当事人之间订立的需要用科学技术知识解决特定技术问题的合同,大都属于技术服务合同。 第二条技术服务内容、方式和要求 2.1 技术服务合同的标的体现为技术工作成果,主要有产品设计、工艺编制、工程计算、材料配方、设备改造、制定企业技术改造方案、提出改善经营管理、计算机程序设计和检索、复杂的物理测试及化学测试、生物测试、复杂的产品或材料性能的分析鉴定、其他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工业化试验和生产活动中完成的特定技术工作、以及技术培训和技术中介合同。服务方可就上述技术服务内容向委托方提供技术服务。 2.2 技术服务的方式主要是指完成技术服务工作的具体做法、采用的手段和方式。双方约定服务方可以通过产品设计、工艺编制、非常规理化测试分析、企业技术改造、材料鉴定分析、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技术中介活动等方式来提供技术服务。 2.3 技术服务的要求是指完成特定技术服务项目的难度、具体的技术指标、经济指标以及实施效果。例如,为引进技术设备的安装、调试以及关键部件的消化吸收,通过技术服务,使技术设备能够达到某一种技术生活水平和某种标准。 第三条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3.1 本合同的履行期限是指本合同从开始履行到履行完毕的具体时日,以及分阶段履行的各阶段的起止时日。双方约定各自的履行期限为:(如委托方协作事项应在______日内完成;服务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______日内完成技术服务项目等。)如双方未约定履行期限,义务方可以随时履行,权利方也可以随时要求对方履行但应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人民法院信息化技术标准解读与适用

人民法院信息化技术标准解读与适用 一、前言 (一)人民法院信息化技术标准的目标和定位 为全国法院信息化建设提供共同使用的规则,指导全国法院信息化建设,特编制人民法院信息化技术标准(简称“法标”)。 (二)法标修订回顾与本次修订重点内容 全国法院信息化快速发展,新的时期,面临新的问题。人民法院信息化技术标准应当满足新时期法院信息化建设的需求。 1.2002版法标 2002版法标定位于审判业务应用的建设,指导各地筹建审判业务管理系统,是用于规范审判业务管理系统与司法统计数据交互的标准。 2.2005版法标 2005版法标提出了数据中心的概念,也树立了实体化管理的思想,明确了数据交换的地位,扩充了标准范围,涵盖法院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标准,重点描述了审判业务数据结构与代码标准。 3.2009版法标 2009版法标进一步完善法标体系结构,适应业务发展,扩展应用领域。重点完善和扩充审判业务应用建设规范,突出数据交换、信息共享和信息资源综合应用。 4.本次法标修订 本次法标修订建立了完善的法院信息化技术标准体系,

全面覆盖法院信息化数据、应用、安全、基础设施、运维等各项业务,建立了规范的标准编制过程,持续开展法院信息化技术标准的编制工作。 二、人民法院信息化标准体系简介 人民法院信息化标准由基础标准、技术标准和管理标准组成,标准体系见图1所示。目前人民法院信息化标准共包含标准127项,其中,采用国家标准27项,采用其他行业标准3项,最高法院组织编制的法院行业标准97项。本次拟发布标准30项,16年计划完成32项,17年计划完成35项。具体标准及各标准的编制状态见附录。 人民法院信息化标准体系 基础标准技术标准管理标准 术语和主题词标准标 准 化 工 作 管 理 标 准 数据技术标准应用技术标准安全技术标准基础设施技术标准 信 息 分 类 与 代 码 标 准 业 务 实 体 关 系 标 准 信 息 资 源 交 换 标 准 数 据 治 理 技 术 要 求 一 般 技 术 标 准 服 务 人 民 群 众 类 应 用 建 设 标 准 服 务 司 法 管 理 类 应 用 建 设 标 准 服 务 审 判 执 行 类 应 用 建 设 标 准 非 涉 密 网 技 术 标 准 涉 密 网 技 术 标 准 信 息 化 建 设 成 效 标 准 信 息 化 项 目 管 理 标 准 运 维 管 理 标 准 安 全 管 理 标 准 场 所 建 设 信 息 技 术 标 准 网 络 标 准 云 计 算 建 设 标 准 图1 人民法院信息化标准体系 1.基础标准 (1)术语和主题词标准 术语标准用于规范法院信息化建设与应用中涉及的术 语,包括术语标准的编写原则以及法院信息化建设与应用中常用的信息技术术语和法院业务术语等。

关于当前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的调研报告

关于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与应用的 调研报告 内容提要 加强人民法院信息化工作,是社会经济发展和法制建设对人民法院提出的客观要求,是人民法院实现“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的重要保障,也是人民法院自身发展的内在需求和长远发展的必然选择。2002年最高人民法院召开了第一次全国法院信息化工作会议,全国法院信息化建设全面启动。柳州市鱼峰区人民院作为广西法院系统信息化建设试点单位,于2003年5月启动信息化建设,经过五年多的建设,现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信息化管理应用系统,信息化技术广泛应用于审判管理、执行管理、司法行政管理、人事管理、信访管理、案件质量管理、绩效考评管理等工作中。2007年6月,最高法院颁布了《全面加强人民法院信息化工作的决定》,提出了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的主要目标和任务。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发展到了关键时期,当前信息化建设面临什么问题,今后的发展方向是什么,如何推进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与应用,等等,都是急需解决的问题。为此,我院成立了以黄志强院长为负责人的课题组,对我院信息化建设五年来的情况进行总结、回顾和分析,并到了山东省东营市中级法院、武汉市江汉区法院、青山区法院等信息化建设发展比较好的法院进行考察学习,了解全国法院信息化建设发展状况,还到区内已经安装清华紫光办公系统的法院进行考察学习,在此基础上,对鱼峰法院信息化应用情况以及遇到困难、存在问题进行分析总结,对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与应用提出了建议。

一、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的现状 (一)全国法院信息化建设基本状况 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信息化是我国加快实现工业化和现代化的必然选择,要大力推进信息化,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实现我国社会生产力的跨越式发展”。最高人民法院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战略决策,于2002年召开了第一次全国法院信息化工作会议,全国法院信息化建设正式全面启动,最高法院先后制定一系列信息化建设的规范、方案和管理规定,各级法院根据自身实际和需要,对信息化建设和应用进行了有益的探索,不断促进了信息化建设的发展。2007年6月,最高法院颁布了《全面加强人民法院信息化工作的决定》,提出了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的主要目标和任务,并于同年8月召开了全国法院第二次信息化工作会议,布臵了今后较长时间内信息化建设工作要求。《决定》提出人民法院信息化工作的近期主要目标是:“到2010年,覆盖全国各级法院的业务网络基本建成,以审判信息管理和司法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为核心的各类应用全面推进,技术和业务标准化体系建设基本满足发展需求,审判信息资源目录体系与交换体系、信息安全基础设施初步建立,各项制度逐步完善,保障体系基本完备,高素质技术队伍基本形成,信息化在促进司法审判管理、司法政务管理和司法人事管理规范化、科学化等方面的作用明显增强,在提高审判效率、保证审判质量等方面充分发挥作用”。 据2007年8月2日全国法院信息化工作会议的工作报告,以及最高法院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局有关信息化工作报告,结合考察了解的情况,课题组认为,当前全国法院信息化建设发展的基本状况是: 1、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完善。全国各个高级法院、新疆建设兵团分院、近300个中院和月1400个基层法院已经完成局域网的建设或改造,利用信息网络系统开展了审判流程管理等工作;最高人民法院和各高级法院、新疆建设兵团分院以及计划单列市中院的一级专网于2004年投入使用,实现了专线通信、视频会议、专网邮件、庭审直播等功能。大部分一级专网节点完成了数据交换平台和安全保障设施建设;2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基本完成二级专网建设,

法院信息化建设现状及问题分析

法院信息化建设现状及问题分析 作者:代正伟发布时间:2004-11-30 15:53:00 加强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不仅可以增进资源共享,提高法院信息传递速度,节约诉讼资源,方便群众诉讼,而且通过电子化、网络化等科技手段,为改革法院管理制度,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可以说,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与应用为人民法院现代化建设提供了良好的发展机遇,因此,信息化建设越来越受到各级法院的重视。最近,省法院《关于加强人民法院基层建设的意见》中也提出了“统一领导、统一规划、集中开发、分级管理”的原则,在全省建立计算机信息化网络。然而,由于诸多原因法院信息化建设存在认识上有误区、发展不平衡、利用率低下以及不能实现信息化管理与法院自身管理的有效对接等诸多问题。 一、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的现状 以四川省成都市两级法院的信息化建设来看,成都市中院和下属的20个基层法院有12个基层法院建成功能比较完善的局域网络。其中有11个基层法院已与市中院联网,建成了统一高速的网络平台,两级法院信息网络框架基本形成,资源整合取得初步成效,实现了信息资源共享。信息化建设呈现出“三级”梯队特点: 一是法院信息化建设实现了“四化”。所谓“四化”是指常规办公无纸化、档案管理电子化、流程监控网络化和庭审记录电脑化。常规办公无纸化,是指通过法院自身的局域网,不仅是简单的机上撰文不用笔,文件传阅网上调阅,而且全面建立了成熟的网上办公系统;档案管理电子化,是指实现了电子档案与纸质档案同步生成;流程监控网络化,是指通过电脑实现审判流程微机管理;庭审记录电脑化,即由书记员直接应用笔记本电脑进行庭审记录。信息化建设实现“四化”的法院,属运用和建设信息化较为成熟、较高水平的法院,在成都市基层法院仅有高新和彭州。 二是法院信息化建设实现了“一化”。所谓“一化”指仅实现了流程监控网络化,即通过网络实现审判流程微机管理。主要通过《法院信息管理系统》,实现案件从立案、庭前调解、排期、开庭、结案、评查、归档、统计等各个环节在网上运行,做到了全程监督、动态管理。信息化建设实现了“一化”的法院也为数不多。 三是法院信息化建设尚在起步阶段。有的法院建立了局域网络和购置了《法院信息管理系统》办公管理软件,但运行效果不好;有的法院虽然建立了局域网络、购置了办公管理软件,但由于管理系统的原因,局域网络未投入正常运行,造成现有资源的闲置和进一步发展的困难;有的法院的信息化建设已具有一定基础,但由于缺少信息化建设必需的网络或相应的硬件,未配置办公管理软件,微机的运用仅限于文字处理和单机版的司法统计等工作。 二、法院信息化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提高科学化管理水平,必须加大法院的信息化建设力度,提高管理的科技含量。事实证明,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提升了管理水平,也提升了人民法院的形象。但是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特点,其管理不同于党政机关,客观要求建立一套具有司法特点的管理体系。由于长期以来,人民法院对法院管理研究不够,重视不足,使法院管理成为法院工作最薄弱的一环。因此,随着信息化建设的深入,先天不足的法院管理便又带到了法院现代化管理中,使法院信息化建设呈现出各吹各的号,各唱各的调,群雄逐鹿。纵观法院信息化建设,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标示牌技术规范标准说明

标示牌 、分类及使用范围 安全标志分为警告标志、指令标志、提示标志、禁止标志和其他标志五大类型。见表1。

表 1 安全标示牌分类及使用范围 退运设备标志:运行场所中已退出运行而未及 拆除的设备。 安全距离标志:适用于对正常活动范围内工作 人员与带电设备需要保持安全距离的场所。 警示色标志:适用于公路旁有可能被车辆碰撞 的杆塔。 类型 使用范围 基本形式 图例 警告 标志 用于可能发生危险的环境。如: “止步高压危 险”、“当心触电” 、“当心坑洞” 、“当 禁止 标志 用于禁止人员不安全行为。如“禁止攀登 高压 危险”、“禁止合闸 有人工作” 、“禁止跨 越” 、 “未经许可 不得入内”等。 提示 标志 用于向人员提供某种信息,如标明安全设施或 场所。如“在此工作” 、“从此上下” 用于强制人员必须做出某种动作或采取防范措 指令 施。如“必须戴安全帽” 、必须系安全带 “、必 标志 须戴防护手套”等。 其他 标志 限速标志:在变电站场所内限制交通运输车辆 的速度。 限高标志:在车辆行驶高度受限的地方。 导向标志:电缆线路隧道内指示出口的方向。

二、技术要求 1、安全标示牌应有衬边。除警告标示牌边框用黄色勾边外,其余全部用白色将边框勾一窄边,即为安全标志的 衬边,衬边宽度为标志边长或直径的0.025 倍。印刷技术选用:丝网印刷技术、打印机打印。 2、材质要求: 标志一般选用不锈钢板、铝合金板、塑料等耐久性材料, 亦可选用透明材料和0.8mm 以上厚的铝板,覆白底反光 膜,或聚乙烯反光胶带。。 有触电危险的作业场所应使用绝缘材料。 对防火有要求的采用不燃材料,否则应在其外面加设玻璃 或其他不燃透明材料制成的保护罩。特殊场合使用的标示 材料应符合有关规定。 3、颜色要求 安全标示牌所用的颜色应符合表2 标准色的要求。 表2 标准色 类型标准色要求图例字体颜色

企业信息化技术规范标准

前言 目前《企业信息化技术规范》系列标准由以下6个部分组成:第1部分:企业资源规划系统(ERP)规范; 第2部分:办公自动化规范; 第3部分:电子交易规范; 第4部分:呼叫中心规范; 第5部分:CRM规范; 第6部分:SCM规范。 本部分由信息产业部电子工业标准化研究所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中国生产力促进中心协会、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所。 本部分要紧起草人:

企业信息化技术规范 第1部分:企业资源规划系统(ERP)规范 1 范围 本规范给出了企业资源规划系统(以下简称 ERP)的相关软件功能、开发治理、实施治理的差不多要求和方法、适用于企业ERP产品与服务选型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不着文件,其随后所有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舞依照本标准确达成协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

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8566-20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信息技术软件生存周期过程 GB/T18491-20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信息技术 软件测量功能规模测量第1部分:概念定义 GB/T 18492-20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信息技术 系统及软件完整性级不 GB/T 18493-20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信息技术软件生存周期过程指南 SJ 20778-2000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行业军用标准软件开发与文档编制 企业会计制度财会(2000)25号 3 定义 本标准采纳下列定义 3.1 验收 acceptance 需方授权代表一项活动,通过该活动,需方同意履行合同的部分或全部的软件产品的所有权。

2020年法院信息化建设调研报告范文

2020年法院信息化建设调研报告范文 为进一步提高审判管理水平、加快我州法院信息化建设步伐,应北京市海淀区法院等单位的邀请,经院党组研究决定,并报州委领导 同意,月日-月日,我率州中院名中层以上负责人前往北京参观考察 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北京市高级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和 审判管理工作情况.考察时间虽短,但增进了友谊,开阔了视野,更新 了观念,启发了思路,增强了信心 ,确实受益非浅,收获颇丰.考察团通过看、听、记、思,深深感到海淀区法院等单位有许多好的经验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 一、法院信息化建设的主要做法 近年来,海淀区法院党组一班人带领广大法官恪尽职守,服务大局,严格按照“三个领先”(指标领先、影响力领先、核心竞争力领先)、“四个一流”(抓一流党建,带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建一流法院)的要求,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各方面工作都取得了骄人的业绩,培养出宋鱼水、尚秀云等一批杰出的优秀法官.透过这些成绩,方方面面无不包含着信息化建设所带来的巨大变化. (一)审判管理网络化、智能化,确保了公正高效 、办案管理实现网络化.海淀区法院、北京高院运用清华紫光开发的《法院信息管理系统》软件,所有审判、执行案件从立案到归档全部实行网络化管理,实现网上立案、办案、归档、查询,增强了审 判活动的公开性、有序性和规范性.案件诉讼来法院后,立案庭按要 求录入立案信息,快速完成立案工作.基层人民法庭立案也是通过网 上进行,方便了群众诉讼.立案后,微机自动分案,避免当事人“选法官”,杜绝关系案等现象的发生.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各类案件通过计算机进行审判流程管理,立案、分案、文书制作、统计分析等工作都在网上完成.审委会讨论案件的“审理报告”在会前以电子文本形式在网上传递,实现案件网上流转.案件审结后,将办结的诉讼案件基本

技术规格及要求第一节说明

技术规格及要求 第一节说明 1.总体要求 1.1交货期及交货地点 *1.1.1交货期:合同生效后30个日历日完成整个项目的交货、安装及调试。 1.1.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其他说明: 2.1本技术规格及要求提供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人应当保证提供符合本技术规格及要求和有关标准的优质产品。

第二节技术规格及要求 一、采购用途:自用 二、采购需求: (一)生物刺激反馈仪(评估+治疗) 一、技术参数及软件要求: (一)硬件参数: #1.通道≥4个,包括EMG/STIM/EMG-STIM通道,各通道相互独立。 #2.AD采样率:≥8100Hz。 3.采样位数:≥16位。 4.通频带:25Hz~480Hz(-3dB)。 5.最高分辨率:≤0.2μV(r.m.s)。 6.刺激电流强度可调范围:0~100mA。 #7.电刺激脉冲宽度可调范围:20~800μs。 8.电刺激脉冲频率:2~220Hz。 9.内置云模块,与其他筛查评估设备以及治疗设备无线共享诊疗数据。 10.一键式开、关机,开机后直接进入软件操作界面。 (二)软件参数: 1.内置筛查及评估双模式。 1.1.筛查模式用于短时间内筛查出盆底肌异常者,快速筛查耗时≤1分钟,标准筛查耗时≤2分半钟。筛查指标包括:前静息平均值、前静息变异性、快速收缩上升时间、快速收缩最大值、快速收缩下降时间、持续收缩平均值、持续收缩变异性、后静息平均值、后静息变异性。 #1.2.盆底表面肌电评估(Glazer评估),用于标准化全面的盆底肌评估,耗时≤6分钟。评估指标包括:前静息平均值,前静息变异性,快速收缩上升时间,快速收缩最大值,快速收缩下降时间,持续收缩平均值,持续收缩变异性,耐久收缩平均值、耐久收缩变异性、耐久收缩后前10秒比值、后静息平均值,后静息变异性。 2.评估报告包括评估指标数值、肌电图、报告简要解读说明和治疗建议。

信息化应用技术支持单位评价与管控系统研发与应用

信息化应用技术支持单位评价与管控系统研发与应用 发表时间:2017-08-08T18:06:10.837Z 来源:《电力设备》2017年第10期作者:王旭东 [导读] 摘要:本文分析了电力企业项目管控工作的研究现状,在充分分析信息化项目全生命周期的管理的基础上,提出了基于workflow技术和优化系统权限及模块划分 (山西晋缘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山西太原 030000) 摘要:本文分析了电力企业项目管控工作的研究现状,在充分分析信息化项目全生命周期的管理的基础上,提出了基于workflow技术和优化系统权限及模块划分,完善了应用系统管理流程和“双经理”管理模式,提高了信息化应用系统建设及其过程的标准化、规范化和精益化水平,有效保障信息化项目建设质量,实现信息化项目“建转运”工作的平滑过渡。为实际的信息化管控工作提供了有效支撑。 关键词:workflow;模块划分;信息项目管理流 1、项目概述 2017年电力企业信息化建设围绕“优架构、重协同、强创新、保安全”的总体工作思路开展,支撑智能电网和“一强三优”现代公司创新发展。面对信息项目多、涉及面广、规范化要求高的管理现状,信息化项目的数量增加及实施厂商的人员增多,导致项目管理混乱、项目中职责不明确、问题处理不及时、问题反馈不通畅、文档资料共享不足、项目实施进度延期等日常管理的一些问题。面对信息项目多、涉及面广、规范化要求高的管理现状,通过人工的管理方式无法真实的展现信息化项目的状态和存在的问题,需要通过信息化手段,对信息化项目进行全生命周期的管理。 2、项目管理需求分析 根据实际业务需求,论文作者创新地提出设置信息化双经理制。针对所有在建、续建工程,在信息化建设部门设置管控经理,负责项目建设整体管控,保证项目实施质量和进度,按时上线;在信息化运行部门设置技术经理(运维负责人),负责技术方案及部署方案的评审,硬件环境准备,上线试运行等工作。“双经理”管理职责及对应系统功能点如下表所示: 3、系统架构设计 基于系统需求分析后,提出了本系统的架构处理流程: 在web页面层,就是在表示层中,首先通过JSP页面实现交互界面,负责传送请求(Request)和接收响应(Response),然后Struts 根据配置文件(struts.xml)将ActionServlet接收到的Request委派给相应的Action处理。在业务层中,管理服务组件的 Spring IoC容器负责向Action提供业务模型(Model)组件和该组件的协作对象数据处理(DAO)组件完成业务逻辑,并提供事务处理、缓冲池等容器组件以提升系统性能和保证数据的完整性。而在持久层中,Hibernate在关系型数据库和Java对象之间做了一个自动映射,使得程序员可以以非常简单的方式实现对数据库的操作,Hibernate的对象化映射和数据库交互,处理DAO组件请求的数据,并返回处理结果。

【生产管理】国家标准《企业信息化技术规范》(DOC 88页)

国家标准《企业信息化技术规范》 (DOC 88页) 部门: xxx 时间: xxx 制作人:xxx 整理范文,仅供参考,勿作商业用途

海量免费资料尽在此 前言 目前《企业信息化技术规范》系列标准由以下6个部分组成: 第1部分:企业资源规划系统(ERP)规范; 第2部分:办公自动化规范; 第3部分:电子交易规范; 第4部分:呼叫中心规范; 第5部分:CRM规范; 第6部分:SCM规范。 本部分由信息产业部电子工业标准化研究所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中国生产力促进中心协会、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所。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

企业信息化技术规范

第1部分:企业资源规划系统(ERP)规范 1 范围 本规范给出了企业资源规划系统(以下简称 ERP)的相关软件功能、开发管理、实施管理的基本要求和方法、适用于企业ERP产品与服务选型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不着文件,其随后所有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确达成协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8566-20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信息技术软件生存周期过程 GB/T18491-20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信息技术 软件测量功能规模测量第1部分:概念定义 GB/T 18492-20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信息技术 系统及软件完整性级别 GB/T 18493-20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信息技术软件生存周期过程指南 SJ 20778-2000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行业军用标准

最新整理法院信息化建设工作总结范文.docx

最新整理法院信息化建设工作总结范文 相关总结范文推荐:《司法行政工作总结范文》《物业管理处工作总结范文》《地震局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总结汇报》 一、法院信息化网络系统的应用 建立法院信息化网络系统,目的是利用计算机网络实现办公自动化,管理自动化,通讯自动化,其中最主要的是应用办公自动化。一个完整的办公自动公系统包括信息的生成和输入,信息的加工和处理,信息的存诸和检索,信息的复制, 信息的安全管理等,其作用就是提高办公效率和办公质量,改善办公条件,减轻劳动强度,实现管理和决策和科学化,防止和减少人为的差错和失误。 二、法院信息化网络系统建设的基本规划 巩固基础、开拓前进,以点带面、全面发展,是建设和发展法院信息化工作的有效原则。基层人民法院要落实法院信息化工作,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分阶段、分层次进行。 (一)落实基础。其重点是普及计算机的使用,一方面提高法院干部应用计算机的熟练程度,另一方面也为深化办公自动化程度奠定基础。 (二)系统管理。在具有一定计算机设备和应用能力的情况下,运行部分系统软件,如档案、人事、财务管理软件等,为综合和大型业务软件系统的使用积累经验。 (三)建设网络。在已经有相当计算机使用经验,办公场所建设任务已经完成的中级法院和基层法院,开展内部局域网的建设工作,并系统运行审判流程管理系统软件和其他管理软件,全面向法院业务信息化程度迈进。 (四)启动人民法庭入网工作的落实,并重点添置计算机外围设施,完成印章管理系统、数据卷宗系统、历史档案系统、海量输入系统、自动印刷系统的软硬件

配套、完善工作,从而全面实现法院业务信息化、自动化、无纸化的最终目标。由上我们可以下结论,由于各地法院所处的地理环境和经济条件不同,办公自动化工作在全省范围内的开展,不能以“大跃进”或者“一刀切”的方式进行,必须充分结合各地的不同情况,在规划的时间段内分阶段、分层次、分步骤进行。作为基层法院网络系统建设来讲,要着眼长远,高投入,有重点,既保证网络系统具有一定的先进性,也要保证经济实用性和扩展性。法院网络系统建设重点在于计算机中心机房的配置,要保证计算机中心机房的建设在五至十年内不落后,实现无人值守。网络结构及材料的选择上要经济实用和易于维护,确保数据传输的速度。工作站的配置要立足于五年内不落后。 1、服务器的选择:内存至少为512m,奔腾ⅳ2.4g以上处理器,单硬盘80g以上,具有热插拨功能,主板支持多处理器且易于功能扩展和硬件升级,支持多硬盘,具有故障诊断能力和双机备份或镜像备份功能。有条件的法院可以选用专用的品牌服务器 2、ups电源的选择:由于服务器是整个网络的中枢,对电源要求高,电源不稳定或突然断电,都可能给网络带来意想不到的灾难,因此作为服务器用的ups 电源应具备智能化功能,能随时向服务器提供电力状况,并以定时开关机,当市电突然中断时,ups电源自动转换为后备电源供电,当市电来电后,自动转换为市电供电。当后备电源电力不足时,通知服务器准备关机,并自动将所有数据存盘,然后执行正常关机程序,关掉服务器,这一系列操作即使无人值守的情况下也能完成,以保证网络系统的安全。 3、网络结构及材料的选择:网络结构多种多样,有不同的优缺点,选用什么样的网络结构,对网络的速度、可靠性和可扩展性起很大的决定作用。基层法院的网络结构建议使用星形拓朴结构的快速以太网,它具有速度快,数据传输速度最

信息化系统运行维护内容

信息化系统运行维护内容 信息技术运行维护(简称:IT 运维)是信息系统全生命周期中的重要阶段,对系统主要提供维护和技术支持以及其它相关的支持和服务。运维阶段包括对系统和服务的咨询评估、例行操作、响应支持和优化改善以及性能监视、事件和问题识别和分类,并报告系统和服务的运行情况。 一、运维服务类型主要包括以下三种类型: 1、基础服务 确保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营,必须提供的基础性的保障和维护工作。 2、性能优化服务 计算机信息系统在运营过程中,各项应用(硬件基础平台、系统平台、存储平台、应用系统平台、安全平台等)、各项业务的性能、效能的优化、整合、评估等服务。 3、增值服务 保证计算机信息系统运营的高效能、高效益,最大限度的保护并延长已有投资,在原有基础上实施进一步的应用拓展业务。 二、运维主要服务工作方式主要包括响应服务、主动服务两类。 1、响应式服务

响应式服务是指,用户向服务提供者提出服务请求,由服务提供者对用户的请求做出响应,解决用户在使用、管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或者解决系统相关故障。 响应式服务采用首问负责制。第一首问为本单位信息中心。信息中心负责接受用户服务请求,并进行服务问题的初步判断。如果问题能够解决则直接给客户反馈,否则提交到首问服务外包商。对于明确的问题,信息中心将问题直接提交到相应的服务外包商。 首问外包服务商在信息中心的支持下,负责对问题进行排查,力争将问题精确定位到某具体环节。问题定位后将其转发给相应的服务外包商。如果问题范围较大,涉及到多个服务外包商时,由信息中心进行协调,在首问外包服务商统一指导下进行联合作业,直至问题解决完毕。 问题处理完成后,由责任服务外包商、首问服务外包商填写相应服务表单,并由首问外包服务商提交给信息中心,信息中心再向最终用户反馈。 服务外包商首先通过电话/电子邮件/远程接入等手段进行远程解决,如果能够解决问题,则由工程师负责填写服务单,季度汇总后提交信息中心签字备案。 远程方式解决无效时,服务外包商工程师进行现场工作。根据故障状况,工程师现场能解决问题的,及时解决用户的问题;如不能,则由信息中心协调其他相关服务外包商进行

年县法院信息化建设工作心得体会

2012年县法院信息化建设工作心得体会 法院信息化建设是提升法院工作层次,提高法院治理水平的重要途径。法院现代化治理是法院进展的必定趋势,是实现传统治理向现代治理的一场革命,现结合当前法院信息建设工作事情,就怎么加强法院信息化建设谈几点想法。 第一,制定长期有效的信息化建设保障机制。人民法院计算机信息络系统建设和应用工作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在建设过程中 ,必须有长效机制,使这项工作健康有序地进展。一是增设机构,充实人员。为保证信息化建设顺利进行,人民法院应增设信息化特意机构,有特意的技术队伍。这就需要各级法院协调和解决机构和编制咨询题。二是加强信息化知识培训。随着法官职业化建设进程的加快,法官学习培训应增设信息化应用和管人员的培训。要结合人民法院计算机信息络系统建设和应用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对别同应用层次的治理和技术人员开展培训,逐步形成一支高素养的治理和技术队伍。三是制定运行信息化的相关制度和程序。建议上级法院制定统一运行信息化工作的制度和程序。包括上下级法院之间的运行程序、法院内部各部门之间的运行程序,应该形成一整套运行的规定和制度,有章可循。 第二,想方设法争取地点财政赋予经费上的支持。信息化建设是法院物质装备建设之一,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在局域建成后,对络的维护以及易耗品等的开支,都需要强有力的资金做后盾。但是,基层法院经费本来就紧张,要在有限的经费中拿出钞票来用于络建设存在相当大的困难,这也造成了部分法院对信息化建设的前景、作用失去信心。建议上级法院应争取政法专项资金,每年对信息化建设进行投入和改造。如此基层法院也就容易与地点财政进行协调。 第三,增强络安全意识,加大络安全监管。法院的信息化别同于电子商务,它涉及到不少审判工作的重要内容。在系统安全方面,面临着多种威胁与挑战。所以,法院的信息化建设在安全性方面有着很高的要求。由于法院在信息化建设起步较晚,技术人员的专业化技术水平和治理手段水平别高,因此很容易浮现安全方面的漏洞。尽管上级法院信息主管部门三令五申,要求内与外之间采纳物理方式隔离,外与互联之间采纳逻辑方式隔离。并别惜成本对内、外采纳物理方式隔离,要紧依然思考要将安全隐患落到最低。但是仍有很多人员对络安全咨询题还没有脚够的认识。基层法院应依照上级法院的要求,针对法院系统的特点制定相应的法院络安全标准,把安全放在信息化建设的重要位置。 加快法院系统的信息化建设,这是审判工作和法院其他工作深入进展的需要,也是推进法官职业化建设和践行“三个至上”指导思想的需要。应别断探究审判数字化治理模式,建立健全现代法院的信息治理机制,为法院的改革和全面工作开展提供创新的手段、平台和载体。

相关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