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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家庭子女心理有什么阴影

再婚家庭子女心理有什么阴影
再婚家庭子女心理有什么阴影

再婚家庭子女心理有什么阴影?

现在离婚的家庭越来越多,可受伤害最深的就是孩子。如何让他们有个好的心态去成长,这是离婚后父母的心病。不同的家庭结构,会对儿童的情绪状态产生什么影响?不久前有关单位进行的一项联合量化调查,对此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重组家庭,往往比第一次更困难,尤其涉及孩子的再婚,夫妻一开始就同时要做父母,当中完全没有适应期,加上孩子仍没法接受父母的离异,当然很难接受一个新爸爸或新妈妈。

近来在网上疯狂讨论的一个话题:80后都是离婚狂,随之而产生的再婚也就是不可避免了。小孩子如何面对重组家庭的种种问题。

如果婚姻是一项艰巨的工程,那么第二次的婚姻,应该是熟能生巧吧,而且社会对后父或后母的标识一向不好,尤其是后母,在所有童话中,都是以巫婆的形象出现,即使像白雪公主那般艳丽的后母,在魔镜前面都会原形毕露,都是勾鼻子鼠眼睛,心怀诡计的扫把精。

各种内外因素,都是增加种种家庭重组的困难。

也许为了摆脱这个恶形象,很多后母都会刻意地做个好母亲,为前妻的孩子填补那失去的母爱。问题是,那毕竟不是你的孩子,尤其年纪大的孩子,在痛失慈母之余,最不

能接受的就是另一个女人代替了母亲的地位。

最近在台湾见了一位后母,全心全意地照顾丈夫与前妻所生的一个孩子,对自己两个亲生的,反而没有那般在意。那男孩已经十一岁,对后母小心翼翼、尊敬有加,却欲言又止。奇怪的是,如果说这孩子不亲后娘,他对自己的亲爸,却是更加保持距离。他似乎十分抗拒与父亲对话,后母的话还会回应,但是,爸爸的话却总不作答。

后来才知道,他父母的离异充满火药味,至今仍是爱恨难分,父亲虽然再婚,但是与前妻仍是纠缠不清。孩子与生母也有保持联系。处于大人这种情感交迭的情况下,孩子的心态当然混乱。在两个母亲之间,更是无所适从,在这样的环境中,他渴望父亲的保护,偏偏父亲是自顾不暇,哪顾得着孩子。

连唯一能保护自己的父亲都插不了手,儿子对父亲的恨,难怪是那般深。

重组家庭,往往需要面对很多前因后果、阴错阳差。后父的困难也同样复杂。因为失婚的母亲,往往会与子女建立特别紧密的关系,习惯与母亲相依为命的孩子,更难容忍母亲找到新的伴侣。我见过有些孩子,甚至不肯让母亲与新爸爸同床,带着枕头非与母亲一起睡不可。

如果双方都带着孩子来成家,情况更是热闹。两组本来属于另一个家庭的人,突然重新组合,大人们起码是甘心

情愿地结成夫妻,孩子们却不由分说地成为弟兄姐妹,怎能不别扭。

这也是重组家庭的难处。没有充分的准备空间,就要挤在一堂,不像第一次成婚,由两人开始,然后慢慢地迎接孩子一个个地来临。

这种速成家庭虽然有百种不方便之处,却未必没有应付良策。况且随着再婚现象的普及,总不能为了避免麻烦就放弃再度成家的机会。

重组家庭像是两间公司的合并,需要有详尽的架构和组织,并根据两间公司的特性而做策画。以大人而言,他们往往从前一段婚姻带来一种伤痛和恐惧,不像第一次成家时那般纯情。

以孩子而言,只因两个大人要结合,你就要接受一个陌生人做爹娘,甚至突然间多了一组兄弟或姐妹,其不甘心之情可想而知。各怀心事的成员,要生活在同一空间,同台吃饭,用同一个房间、同一个卫生间,所有坏习惯都会一览无遗。梅开二度的家庭,实在更加具备着人生的酸甜苦辣。

很多研究都指出,重组家庭必须有一段适应期,这并不等于无为而治,成功的重组,必须从夫妻开始,毕竟这是新公司的两个总裁,他们配合得不好,这公司也不可能前程无限。

问题是,再婚的父母往往一开始就被孩子的抗拒弄得

失掉阵脚,忙着做父母,反而失掉建立夫妻关系的机会。像前面提到的台湾例子,后母把全部专注都花在孩子身上,结果孩子不但与父亲疏远,她自己也感到与丈夫之间存着一道河沟。个案的表征问题是孩子不上进,但是一番探讨之下,反而是新妈妈对丈夫缺乏安全感。

当然,究竟问题是真的因为母亲忙着照顾孩子而忽略了丈夫,还是因为逃避夫妻的矛盾才专注在孩子-这问题在所有原婚及再婚家庭都值得思考,只是在再婚家庭会更为复杂,因为那毕竟不是你生的孩子,你的刻意专注,可能会让他更加感到窒息。

像那十一岁的孩子说话吞吞吐吐,只求大人们不要再拿他作话题,但是成人又怎舍得下这个转移矛盾的好目标。

中国家庭的家族背景,尤其对重婚的夫妇不利,我在四川见到一对再婚夫妇,虽然没有孩子的问题,但是大除夕夜家族守岁,婆婆请来的不是现时的媳妇,却是那离异的妻子,结果一顿年夜饭是因为打架而闹到警察局收场。人人都说四川女人厉害,却没有人想到,那不表态的男人才是重要关键。

因为,重组家庭的失败,其实全把握在新夫妇手中,下例是一些婚姻治疗师为他们制作的一个方程式:

1.必须首先巩固两人的关系:要记着你再婚的最大理由,是因为选择与对方一起生活,其他都是次要。问题是,

很多人再婚只求有个家,求一份安全感,甚至是因为喜欢对方的孩子,那么这方程式的第一项已经不能成立了。

2.记住孩子是对方的:你与孩子的父亲或母亲结合,并不等于立即就可以与孩子亲密。你不一定能爱这孩子,但是应该为孩子提供适当的照顾,一定要尽到自己做为新的父母角色应尽的责任和义务,管教方面,除非孩子年纪很小,最好还是让他的亲生父母执行,不管你同意或不同意对方的方式,千万不要把这项工作抢过来另作主张,只能在彼此冷静时,再做讨论,否则只会养成夫妻各行各素,孩子纠结于莫衷一是。

3.容许适当的自我空间:重组家庭最常犯的错误,就是过早地要求一个亲密的家庭。两个大人可以亲密,但是孩子却必须要有足够的时空,才有机会慢慢接受。不能像即冲咖啡,一加热水便可以入口。关键是,新的爸妈如果在孩子眼中提供好的榜样,孩子慢慢地也会放下歧见,与后爸或后妈建立好关系。

4.对对方的孩子要视同己出,爱屋及乌,公平,不偏听偏信,坚持原则,和孩子建立感情,和丈夫或者妻子保持经常的沟通等等是必须的功课,以孩子作为纽带来维系和保护夫妻关系的稳定和发展,渡过婚姻磨合期。其他的尊重,关心,体贴,谦让,理解等等和正常组成的新婚家庭没有什么分别。

常记让爱永远的蜜决:爱是相互的,多存少取感情账

户;为爱多做少说。

因此,很多治疗师都对孩子说:「你也许暂时还不习惯家里的改变,但你慢慢就会发现,这改变其实对每个人都是好的。」

这方程式的道理其实很简单,但是做起来却十分困难,因为人的关系永远是阴错阳差,好像初学打太极拳,手脚总是不听话,前后交错,很多事都由不得你。因此,此时此地,幽默感才是最重要的,家庭中的点点滴滴,有太多让人哭笑不得的场面,既然哭笑不得,就不如选择去笑,一笑解千愁、一笑置之、一笑乐之,像老和尚说的,喝茶去吧!

只是这个喝茶去吧,绝不是让你一个人去,而是与你的另一半一起去。这样才有机会在杯中找到柳暗花明!

老年人再婚协议书

老年人再婚协议书 男方:族、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 女方:族、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 男女双方均系再婚,双方相处后感觉良好自愿结伴生活。为避免婚后因经济问题产生纠纷,双方本着互敬、互爱、互让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需共同遵守: 一、男方婚前所有的财产,婚后所有权不变,仍为各自所有,该房产属男方个人所有。双方无论领取结婚证或不领结婚证,女方只有居住权,并不得转让、转租或转卖的权力,直到双方婚姻关系终止或男方去世。男方去世后,女方需搬离男方住房,回归自己家居住。男方房产归男方儿子全部继承,女方及其子女无权继承。 二、女方婚前所有的财产,婚后所有权不变,仍为各自所有,该房产在女方去世后由女方子女继承,男方及其子女无权继承。 三、为使家庭和谐,男女双方在此明确表明:我们二人不论谁先去世,另一方均放弃对去世一方享有的法定继承权、无论是否有何种效力的遗嘱均放弃遗嘱继承权、无论双方何时签订赠与协议在世一方均放弃接受赠与。 男女双方的上述表示系自愿的。 四、相关利害关系人即男女双方的子女均此明确表明:二位老人不论谁先去世,我们作为子女的均放弃对去世的继父或继母的法定继承权、无论是否有何种效力的遗嘱均放弃遗嘱继承权、无论继父或继母何时签有赠与协议我们均放弃接受赠与,赠与财产退还给赠与人或赠与人的子女。我们的上述表示系自愿的 五、双方各自名下的财产如存款、家具、家电等个人物品,归各自所有。双方有使用的权利。 六、因一方医疗产生的花费、一方负债行为或一方去世后产生的费用均由各方独自承担,各自子女的赡养关系不变,各自子女为自己老人养老送终。与另一方无关。 七、双方婚后因各自婚前财产所产生的收益与亏损,归一方所有与承担,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及共同债务。 八、双方婚后的工资及养老金收入等各种收入与收益,均属一方个人财产,不属双方共同财产,另一方无权分割与支配;婚后所购置财产,归购置方所有。 九、双方对各自婚前婚后财产有完全支配与处分权,另一方不得干涉。 十、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男方:女方: 男方子女:女方子女: 年月日年月日

浅谈离异家庭子女心理特征变化调研报告

浅谈离异家庭子女心理特征变化调研报告 On the psychological characteristics of children in divorced fa milies 汇报人:JinTai College

浅谈离异家庭子女心理特征变化调研报 告 前言:调研报告是以研究为目的,根据社会或工作的需要,制定出切实可行的调研 计划,即将被动的适应变为有计划的、积极主动的写作实践,从明确的追求出发, 经常深入到社会第一线,不断了解新情况、新问题,有意识地探索和研究,写出有 价值的调研报告。本文档根据调研报告内容要求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 于学习和使用,本文档下载后内容可按需编辑修改及打印。 离异家庭子女是婚姻破裂,从而导致家庭解体后出现的 与正常家庭环境中生活的儿童不一样的特殊社会群体。国内外的许多研究都表明,双亲离异的家庭是向社会输送精神上和道德上畸形人的来源之一。夫妻离异不仅会造成彼此的心理创伤,而且也会给子女的心理带来一系列的消极变化和影响。 近年来,由于日趋复杂的社会原因,家庭——这一人类 社会最基本的细胞的不稳定性因素也逐渐增加,家庭破裂呈上升趋势。据从**区民政局调查的数据显示,20xx年到区民政 局办理离婚的有224对,20xx年341对,20xx年462对, 20xx年426对,20xx年464对,离婚人数居高不下,逐年上升。随着离婚率的上升,离异家庭子女队伍逐渐增多,离异家庭子女怎样才能健康成长,成为当今社会焦点问题之一,也是摆在全社会面前的一道难题。

为了了解我区离异家庭子女的成长现状,笔者通过对部分离异家庭及其子女的调查,在分析他们的心理特征及行为特点的基础上,探究形成原因,并提出一些建议与对策。 一、离异家庭子女的一般心理特征和行为特点 少年儿童正处于成长发育期,也是形成人生观的重要时期,道德品质、个性特征、行为规范的可塑性都很大,由于父母离异、家庭破裂,不可避免地会在孩子心理上造成严重的消极影响,并导致其行为出现偏差。 1、产生自卑、焦虑、怨恨等消极情绪 离异家庭子女一般都会存在自卑心理,他们因为父母离异而感到羞耻,总觉得自己低人一等,因而在自我评价中经常伴随着消极的情绪体验,如不安、忧伤、胆怯等。而且离异家庭子女一般情绪上比较容易受到外界影响而产生波动,男孩子大多明显具有情绪不稳定和倔强的特征,女孩子较多地表现出情感上的焦虑。在对待双亲的态度上,离异家庭的子女大多数对父母或其中一方存在着怨恨情绪。 2、出现性格上的缺陷 离异的家庭,从父母情感破裂开始,家庭人际关系失和,父母整日无休止地打闹,直至离婚的整个过程,既是对孩子产

2021年再婚婚前协议(老年人版)

2021年再婚婚前协议(老年人版) 甲方:性别(男)生于年日身份证: 乙方:性别(女)生于年日身份证: 男、女双方均系独身,现年龄较大。为了生活上能有所照料,情感上有所依托,双方自愿结婚。同时为了能够生活美满,家庭和谐,双方及子女特定此协议: 一、男女双方自愿结婚,目的是老年有个伴,在生活上互相照顾。 二、男女双方的各自婚前财产不因此次再婚导致男方财产转归女方及女方子女,或者女方财产转归男方及男方子女:1、婚前甲方拥有带产权的位于为甲方婚前财产; 2、婚前乙方拥有带产权的为乙方婚前财产。 3、婚前各自储蓄,为婚前财产。婚后,各自婚前的储蓄本金和储蓄利息仍归个人所有。婚前财产继承权不变,男方子女只继承男方婚前的财产,女方子女只继承女方婚前的财产。 4、婚前各自的债权债务在婚后仍归个人承担,对方不负有其受益及偿还的权利及义务。 三、甲乙双方在此约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有的财产来源收入作为夫妻双方共同财产使用。 甲方收入来源: 乙方收入来源:

四、甲乙双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若有一方生病,第一护理人是老伴,第二护理人则是老人自己的子女,对方子女没有护理义务。相应地,在一方大病需要经济支持时,第一出资方应是得病者本人,第二出资方是病人的子女,第三才是再婚的老伴根据实际能力提供支持。 五、赡养关系。再婚后,子女仍要赡养亲生自己的老人,不赡养父母再婚的老伴。 六、甲乙双方若一方去世,对方子女不负有对另一方老人的赡养照料义务。婚姻关系也将自动解除,其身故后抚恤金等各项福利费由各自子女所得,丧事由各自子女负责,骨灰盒由各自子女安放,另一方不得干涉。另一方必须在七日内回到自己子女身边,不得以任何理由留在对方子女家中。在世一方子女必须在七日内接自己父或母回家,不得以任何理由推托。 七、甲乙双方若一方去世,另一方必须拿出婚后共同财产的一半给去世方的子女继承。 如果本协议的文字理解与上述目的不一致,以利于符合协议目的的方式理解。甲乙双方、相关利害关系人即甲乙双方的子女在此明确:如果甲乙双方再婚后,无论何时所从事的行为不符合本协议的目的,则行为无效。未尽事宜双方协调解决。 以上协议自签字时生效。

特殊家庭情况学生的心理辅导个案

特殊家庭情况学生的心理辅导个案莘庄镇小学邹烨彬在学校辅导班中, 大多数都是由于先天性的智力障碍而无法与智商正常的孩子一起学习的孩子学习的地方, 但是每次在我去辅读班活动区域护导的时候, 都会发现一个眼神灵活, 但是行为十分古怪甚至偏执的孩子, 经询问辅读班老师后, 得知这个孩子并不是因为智力障碍而在辅读班学习的。 智力正常的孩子为什么会在辅读班上课呢?这里有些其他什么原因么,让我们一起来分析下这个孩子的情况。一、基本情况 小徐,男, 9岁,辅导班学生。性格上,好动、略有些自闭。在人际交往方面的主要问题有:不合群,孤独,无法与他人正常交流,语言表达能力差,吐字发音不清,经观察发现即使在辅读班里,也经常受到排挤。学习能力不差,对一些游戏、玩具往往一学就会,但是对于学习却表现出极不耐烦的态度, 往往连老师布置的简单的写字作业都无法完成。家庭情况比较特殊,小徐从小就被父母遗弃,由一对老夫妻抚养长大,但是由于这对老夫妻年龄较大,文化程度不高,而且又都是聋哑人,所以小徐从小连说话都没有人教,过着“野孩子”一样的生活,随着老夫妻年龄的增大,已经无法承担抚养小徐的重担,于是由莘庄镇镇政府出面, 安排了一位在某养老院的工作人员作为小徐的养父及临时监护人,负责照顾小徐的衣食住行。 二、辅导过程 (一情况分析 小徐为什么会有现在这样的状况, 原因有很多。最重要的就是从小缺乏父母的关爱, 而且又是被聋哑人抚养长大, 缺乏幼年时期必需的家庭教育, 导致其人格、心理发育的不健全, 作为一个“人”的“社会性”下降,这也就直接导致之后一段很长时间内小徐表现出的“自闭症”症状,即活在自己的世界里,和他人完全无法沟通交流。孩子的第一个老师就是自己的父母,孩提时代的家庭教育过了这个年龄, 哪怕是亲生父

我国单亲家庭孩子特点

我国单亲家庭孩子特点、表现及其家庭教育策略探究甲子教育机构老师推荐文章1、单亲家庭概念的界定和比率单亲家庭是指由于夫妻离异或某一方去世,由父亲或母亲一人与孩子组成的家庭。而因为离婚率的增加造成的单亲家庭又是近年来的主要原因,少量的是因为父亲或母亲故去。随着离婚率的每年递增,单亲家庭的孩子已经越来越多,我校现在的九年级(1)班,就有一半的家庭属于这样的情况,经过之前笔者的问卷调查,发现其他班级、学校也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此类现状。据北京某报记者在海淀区永定路中学采访了解到,这所学校初中年级的每个班几乎都有5到8名单亲家庭的孩子,占学生比例接近20%。前段时间在《现代家庭报》上看到一个报道说,A校德育处最近对该校父母离异的学生进行了一番较全面的调查。A校在校学生2300人,其中父母离异者133人,占在校学生总数的5。3%。实际上,单亲家庭在国外也很普遍。有数据显示,在美国,单亲家庭孩子占孩子总数的20.6%;在英国,1/3的儿童生活在单亲家庭……可见,单亲家庭在整个社会生活中普遍存在,并且比率居高不下,在离婚率较高的北京、上海以及沿海等地,离婚比例甚至已超过20‰。由此接踵而来的是一个人们不得不正视的社会问题:越来越多的少年儿童生活在单亲家庭之中。据有关部门统计,目前我国单亲家庭子女人数已达数百万之多,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关注。2、单亲家庭的大致类型与基本特点 2.1母亲与孩子组成的单亲家庭。我国的单亲家庭多由母亲与孩子组成,这类单亲家庭大约占单亲家庭总数的85%以上。由单亲母亲支撑的单亲家庭,构成中国单亲家庭的主体。单亲母亲家庭成长的孩子由于母亲常常过分呵护,过分干涉,过分溺爱,造成孩子性格自卑、任性、适应力差。这种性格常常会产生暴力倾向,出现激情暴力。 2.2单亲父亲与孩子组成的单亲家庭。由于单亲父亲的教育方式以严厉惩罚型居多,所以单亲父亲家庭成长的孩子容易形成暴躁性格,往往酿成暴力事件。正是上述情况,单亲父亲和单亲母亲对子女的教育方式不一样,对子女性格形成产生的影响也就不同。在老师的眼中,大致情况是,单亲家庭的孩子和其他孩子不太一样,有的孤僻、不和群,有的早熟、对人戒心很重,有的有逆反心理、不爱说实话,还有的情感淡漠、不容易被温暖……上面提到的A校,通过对这133名学生进行了深入的了解,发现他们之中表现不好、成绩低劣者55人,占总数的41.9%;在校表现可以、学习成绩中等或中等以上者共34人,占25%;其余44人,基本上可以跟班,属于不优不劣之类。同时,通过大量的研究发现,单亲家庭的教育容易走两个极端:一种是对孩子太溺爱,一种是完全忽略了孩子。3、单亲家庭教育出现的主要现象与误区毋庸讳言,单亲家庭的家长们在生活、情感、心灵、舆论等方面承受的压力远比健全家庭的家长大得多。父母离婚带来的不仅仅是家庭的破碎,不仅仅带来当事者本人的痛苦,更重要的是给孩子心灵上造成的巨大创伤,加之思想、道德、人格、学业上的深远影响,而后者又往往不被人们所注意。这种情况常常伴随着“城门失火,殃及池鱼”的“无辜”情况的发生——孩子的“遭罪”。于是,就直接出现了单亲家庭教育出现的主要现象、误区与分析:3.1过度呵护。这在单亲家庭里尤为突出,这种教育占整个单亲家庭教育的53.21%。在丧偶或者离异之后,为了抹平家庭破裂给学生造成的创伤,把全部的情感都施加在孩子身上,啥事都依孩子,一切都任由孩子摆布,宁愿自己受苦受累,也不让孩子受一点“委屈”,对孩子的疼爱和关怀更是无微不至,在吃、穿、玩、花等各方面无一不予以满足,只要孩子开口,父(母)亲没有不答应的。孩子则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不必为自己的生活安排和学业计划操心,一切自有爸爸或妈妈所替代。长此以往,就养成了孩子的过分依赖心理。在这种环境下成长起来的孩子,脆弱、缺乏主见和独立意识,一旦离开了家长,便茫然不知所措;同时,这样的孩子处处以“自我”为中心,变得自私、专横和任性的“小霸王”“小皇帝”,缺乏同情心和责任感,不懂得尊重他人,还瞧不起含辛如苦养育他们的父母。古人说“为人父母,不患不慈,患于知爱不知教也”,在许多的单亲家庭中,家长对学生疼爱往往超过一定的限度。主要表现为溺爱、放任、包庇甚至纵容,可以这样说,这样的单亲家庭环境,实际上成了孩子犯罪的温床。孩子走上犯罪道路,其父(母)则成了实际的制造者、培植者。3.2谁也不管。这种教育在43.32%的单亲家庭中存在。就是父母双方相互推卸教育孩子的职责,谁也不管子女,或者委托孩子的祖辈代为管教,自己却没有尽到义务,家长对孩子漠不关心,放任自流。对孩子的一切方面都不闻不问,采取漠不关心的态度,放任自流的结果是,在其父母离婚时就已形成了“爸妈不要我了!”的“原始”印象。如果对孩子不给予一定的关怀,那么,孩子又会产生“爸(妈)也不管我了!”的错误直觉。这种“放羊”式的教育给孩子造成的将是更多的痛苦与创伤。孩子便觉得有家无家一个样,回家与不回家没有多大关系。如此管教方式,给孩子离家出走创造了机会,给学生犯罪创设

老年再婚协议书

老年再婚协议书 老年人再婚协议书男方: 女方: 相关利害关系人 男方子女: 女方子女: 男、女双方均系独身,现年龄较大。为了生活上能有所照料,情感上有所依托,双方自愿结婚。同时为了能够生活美满,家庭和谐,双方及子女特定此协议。 一、男女双方自愿结婚,目的是老年了有个伴,在生活上互相照顾。 二、男女双方在此约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各自收入为各自所有,不作为夫妻双方共同财产。 三、为使家庭和谐,男女双方在此明确表明:我们二人不论谁先去逝,另一方均放弃对去逝一方享有的法定继承权、无论是否有何种效力的遗嘱均放弃遗嘱继承权、无论双方何时签订赠与协议在世一方均放弃接受赠与。 男女双方的上述表示系自愿的。 四、相关利害关系人即男女双方的子女均此明确表明:二位老人不论谁先去逝,我们作为子女的均放弃 对去逝的继父或继母的法定继承权、无论是否有何种效力的遗嘱均放弃遗嘱继承权、无论继父或继母何时签有赠与协议我们均放弃接受赠与。 我们的上述表示系自愿的。 五、男女双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若有一方生病,亲生子女必须接老人回自己家中赡养、照顾。另一方及其子女不负赡养、照顾之责。

六、男女双方若一方去世,其身故后抚恤金等各项福利费由各自子女所得,丧事由各自子女负责,骨灰盒由各自子女安放,另一方不得干涉。另一方必须在七日内回到自己子女身边,不得以任何理由留在对方子女家中。在世一方子女必须在七日内接自己父或母回家,不得以任何理由推托。 七、男女双方、相关利害关系人即男女双方的子女在此明确本协议的目的是:男女双方的各自婚前财产不因此次再婚,导致男方财产转归女方或女方子女,或者女方财产转归男方或男方子女。男女双方若一方去世,另一方不得干涉对方子女丧事办理,在世一方回到自己子女身边,与另一方子女不再有任何关系。如果本协议的文字理解与上述目的不一致,以利于符合协议目的的方式理解。 男女双方、相关利害关系人即男女双方的子女在此 明确:如果男女双方再婚后,无论何时所从事的行为不符合本协议的目的,则行为无效。接受利益的对方及其子女均可主张行为无效。 本协议一式份,相关利害关系人签字后生效。男方: 女方: 相关利害关系人 男方子女: 女方子女: 年月日

离异家庭学生的心理辅导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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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异家庭学生的心理辅导案例 一、研究目的 随着社会变迁和时代的发展,尤其是改革开放后外来文化的渗透、影响,我国国民固有的婚姻伦理观念也发生了变化,“不在乎天长地久,只要曾经拥有”这种反传统的新潮思想使得离婚成为一种普遍的社会现象,单亲家庭孩子的数量已成为社会一个不容忽视的群体,也是滋生问题学生的温床。 家是一个可以使孩子拥有安全感、归属感和爱的地方,它是孩子成长的最重要的场所,许多心理学家指出:和睦、温暖、健全的家庭是保证儿童人格健康发展的重要条件,而家庭的破裂、残缺往往会使孩子过早地品尝到人生的不幸,从而比一般的学生容易产生情绪和社会适应的问题。因此,对离异家庭学生的心理进行研究对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具有十分现实的意义。 二、基本资料 姓名:小L 性别:女年龄:15岁 外形特征:体型壮实,身高168cm,体重90kg,无生理缺陷,视力正常。爱好上网,逛街。 三、背景资料 1、家庭情况 小L在小学三年级时经受家庭离异变故,经法院判定,随母亲生活。母亲40岁,是公交车上的售票员,月收入1800左右,无其他经济来源。小L与父亲有强烈的敌对情绪,其父属无业人士,无经济来源,且有入狱经历,故无力支付每月的抚养费。 小L母亲因为工作性质,缺乏和孩子沟通交流的时间,且闲暇时间爱好麻将,忽视孩子心理成长,使得她心理叛逆,不服家长管束。她母亲为弥补离婚对女儿的愧疚心理,对其百般宠爱,缺乏正确的教育原则和方法。 小L的舅舅也曾经是工读学校学生,进入社会后仍有不良行为,先后入狱多次。她因其舅舅,结识了社会上一些不良青年并得到“庇护”,同学不敢招惹她,人称“金刚”。 2、受教育情况

浅谈离异家庭子女的心理健康及教育

姓名:林凤 所在班级: 3班 所在学校:福清市龙江中心小学 期末论文 要求:请分享学习之后的感悟、收获与成长。字数800字以上,不得抄袭 浅谈离异家庭子女的心理健康及教育 摘要:近年来,由于日趋复杂的社会原因,家庭——这一人类社会的最基本的细胞,不稳定的因素也在不断的增加,家庭破裂呈不断上升趋势。离异家庭指的是父亲或母亲与未婚子女共同构成的家庭,它是由核心家庭因夫妻离异而形的。而离异家庭子女是父母婚姻破裂后出现的与完整家庭子女不同的特殊的社会群体。这个群体随着离婚率的不断上升而逐渐扩大,这种现象已经成为一个带有普遍性的社会问题。这给许多父母离异子女的心理健康造成很大的消极影响,使他们许多人形成了心理缺陷。因此,本文针对离异家庭子女的一般心理特点,运用心理学、教育学、社会学科原理,对父母离异后子女的教育做了初步的探讨,并从家庭、学校、社会三个方面出发,提出了一些科学合理的建议和对策。 关键词:离异家庭子女心理健康教育对策 一、父母离异对子女造成的影响 父母离异对子女心理健康造成的影响有消极的也有积极的,这里我们谈论的主要是消极方面的影响。消极影响是十分严重的,不仅会遏制其智

力、性格、情绪和社会性的良好发展,而且也会导致问题行为增多。(一)认知发展缓慢 离异家庭子女在认知发展上明显落后于完整家庭子女。首先表现在智力发展上。研究表明,离异家庭子女的智力发展明显落后于完整家庭子女,而且这种落后状况在7~13岁各个年龄阶段中都能显示出来。其次表现在学习成绩上。调查显示,离异家庭子女的学习成绩显著地落后于完整家庭子女,而且这种差异在7~13岁各个年龄阶段都十分显著。离异家庭子女之所以在认知发展上落后于完整家庭子女,既同他们不良的学习行为分不开,也与他们学习中不正确的非智力因素密切相关。但父母离异是造成他们认知发展缓慢的根本原因。 (二)情绪情感消极 离异家庭子女消极的情绪情感表现在各个维度上。在情绪体验的性质方面是否定的;在情绪所起的作用方面是消极的;在情绪的紧张度方面是紧张的;在情绪的强度方面是强烈的。在日常生活中,具体地表现为抑郁、暴躁、孤独、易怒、发呆、焦虑、冷漠、过分胆小等。分析其原因,不难发现,与父母离异有一定的关系。因为父母离异前后,关系一般极为紧张,时常争吵谩骂、动拳脚、用棍棒。伴随之必然是消极的情绪反应。调查发现,离异家庭的父母有的怒形于色,有的冷漠发呆,有的抽烟酗酒,有的寂寞失眠。这些消极的情绪,通过表情、语言和行为反应出来,致使家庭气氛压抑,家庭成员的精神负担加重。在这种环境中生活的子女,耳濡目染,纯洁的心灵逐渐蒙上消极情绪阴影。当这种情绪形成一种

离异家庭子女典型个案的研究

《离异家庭子女典型个案的研究》 信阳市平桥区实验小学——殷红艳【内容摘要】 如今社会离婚现象日益普遍,离异单亲家庭的子女, 因为家庭的变故, 使他们从小就在心灵上造成了巨大的创伤, 加上环境的压力, 使他们过早的失去了父(母) 爱和家庭的正常教育, 造成了性格的扭曲甚至病态, 逐渐成为学校和班级中的“问题学生”。 【关键词】离异家庭教育研究 一、个案基本情况 (一)个案情况 我班的沈春丽,她是一位聪明伶俐而又漂亮的女孩子,一个六岁的女孩,应该是天真烂漫属于它,活泼可爱属于它,它应该是灿烂的,丰富多彩的。可是当我刚接到这个一年级班级时,这个小女生却和这些词无缘,在她脸上找不到一丝笑容,好象她是个不会言笑的孩子,她的名字叫沈春丽。 她矮矮的个子,黑黑瘦瘦的,常常梳着两只羊角辫,目光深邃而无光,性格孤僻又不合群,穿着虽然整洁却很旧。她留给我的印象是和这个年龄极不吻合。 上课的时候,她只会用两只无神的大眼睛看着你,却从不主动举手。几个星期过去了,我甚至连她的声音都想象不出来。午间、课间休息的时候,其他孩子都聚在一起唧唧喳喳地聊个没完,惟独她只会坐在那只属于她的位置上傻傻地远远地听着,从不参与讨论,好象在她周围的一切与她相隔得非常遥远,就连轻松、快乐的音乐课,她也从不言笑。 看着这一切,我无意识地感觉到,她一定是个精神上极度贫穷的孩子,她一定有着一段不寻常的经历。当我的目光再次和她那无助的目光交汇时,我的心颤抖了,我无法不去接近她,无法不去关心她,我想:我要用母亲般的爱去叩开她心灵深处的窗户,让她享有同龄人所有的欢乐。 (二)追根溯源 小小年纪的沈春丽,她的人格的形成已经在偏离正常轨道。于是,我有意无意地去和她接触,哪怕是一个小小的眼神,一次轻轻的抚摩,一个浅浅的微笑,这些都给了她精神上的鼓励,后来,我从她的口中和某些家长的口中点点滴滴地

老年人再婚协议书样本

老年人再婚协议书样本 老年人再婚协议书本文档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 文档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本人或网站删除。 老年人再婚协议书 11、老年人再婚协议书男方::女方::相关利害关系人男方子女::女方子女::男、女双方均系独身,现年龄较大。 为了生活上能有所照料,情感上有所依托,双方自愿结婚。 同时为了能够生活美满,家庭和谐,双方及子女特定此协议。 一、男女双方自愿结婚,目的是老年了有个伴,在生活上互相照顾。 二、男女双方在此约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各自收入为各自所有,,不作为夫妻双方共同财产。 三、为使家庭和谐,男女双方在此明确表明::我们二人不论谁先去逝,另一方均放弃对去逝一方享有的法定继承权、无论是否有何种效力的遗嘱均放弃遗嘱继承权、无论双方何时签订赠与协议在世一方均放弃接受赠与。 本文档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 文档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本人或网站删除。 男女双方的上述表示系自愿的。

四、相关利害关系人即男女双方的子女均此明确表明::二位老人不论谁先去逝,我们作为子女的均放弃对去逝的继父或继母的法定继承权、无论是否有何种效力的遗嘱均放弃遗嘱继承权、无论继父或继母何时签有赠与协议我们均放弃接受赠与。 我们的上述表示系自愿的。 五、男女双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若有一方生病,亲生子女必须接老人回自己家中赡养、照顾。 另一方及其子女不负赡养、照顾之责。 六、男女双方若一方去世,其身故后抚恤金等各项福利费由各自子女所得,丧事由各自子女负责,骨灰盒由各自子女安放,另一方不得干涉。 另一方必须在七日内回到自己子女身边,不得以任何理由留在对方子女家中。 在世一方子女必须在七日内接自己父或母回家,不得以任何理由推托。 七、男女双方、相关利害关系人即男女双方的子女在此明确本协议的目的是::男女双方的各自婚前财产不因此次再婚,导致男方财产转归女方或女方子女,或者女方财产转归男方或男方子女。 男女双方若一方去世,另一方不得干涉对方子女丧事办理,在世一方回到自己子女身边,与另一方子女不再有任何关系。 如果本协议的文字理解与上述目的不一致,以利于符合协议目的的方式理解。

对离异家庭的孩子进行心理辅导的方法

对离异家庭的孩子进行心理辅导的方法 正如上面所说的,离异家庭中的孩子出现心理行为问题的可能性要比其他孩子大一些,但这并不是绝对的。如果离异家庭的孩子能够得到良好的教育,特别是得到有效的心理辅导,其心理行为问题的出现率会大大降低。对离异家庭的学生进行心理辅导,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细致观察,了解心理特征,把握教育契机 离异家庭子女对父母离异所带来的家庭变化感受不一,但都是一个被迫适应的过程,这个过程可分为六个阶段。 (1)愤怒、痛苦阶段。父母离异初期,孩子表现为极度失望,想哭,心情烦躁,成绩下降,对朋友具有攻击性。 (2)盲目或麻木阶段。孩子对什么都无所谓,做错事不感到羞愧,处于一种莫名的“亢进”状态。 (3)流动出走阶段。孩子往往行踪不定,到处乱走,最显著的特征是无论身在何处都处于上满弦的状态,这是一种近乎癫狂的时期,孩子的注意力高度分散,心理负担过重,如果在这阶段再遭受打击,将产生严重后果。 (4)终日忙碌,足不出户阶段。孩子常常感到自己是一个孤独的孩子,最害怕外界提到他父母离婚的事,精神很紧张。 (5)渴望、思索阶段。孩子渴望得到朋友,希望有人陪伴他战胜困难。同时,他们会设法了解父母离婚的原因,心理上趋于早熟。 (6)获得新生阶段。在经历了上述几个阶段以后,心理上得到了新的平衡,恢复了原来的兴趣,又重新有了生活目标。 父母离异,使得子女经历着痛苦、复杂、漫长的感情磨砺。在1~4阶段中,孩子需要关心、爱抚、帮助,在5~6阶段中,除了继续需要关心、爱抚外,还需要悉心的引导、鼓励、帮助。困此,教师要根据学生不同阶段的心理情感特点,因“段”施教,把握最佳教育契机,把父母离异给他的心理、学习、品德、行为所带来的不利影响减到最小,保证他们的正常学习、生活及人身安全。 2.给予关爱和情感补偿,培养健康心理 “师者父母心”。教师要给单亲学生更多的爱抚,在衣、食、住、行上给予他们无微不至的关怀,尽量补偿他们失去的亲情,使他们不受歧视和冷落而感到处处有温暖。组织丰富多彩的活动,加强同学之间的互助,消除其自卑感、孤独感;注意引导他们参加集体活动,并创设机会,让他在集体活动中培养积极情绪和良好的性格;激发单亲家庭学生多方面的兴趣,转移他们的抑郁情绪;细心发现他们的特长,加以积极引导,并鼓励他们不断努力,取得好成绩。当他们有了兴趣爱好,有了追求目标,就会淡化消极情感,产生愉悦情绪,陶冶性情,获得健康发展。 3.树立信心,正视挫折,培养顽强的意志力 单亲学生失去了父亲或母亲,生活的信心受挫。而信心是一个人生存的精神支柱之一。对于单亲学生,教师要适时给予鼓励,帮助其树立对生活、人生的信心。多给这些学生讲一些名人故事,如面临失学挫折而奋发成材的爱迪生、高尔基,笑对挫折的毛泽东、周恩来,身残志坚的张海迪等。通过这些故事告诉单亲的学生,卓越人才的成长必先经过意志磨练的过程,帮助他们客观地分析现实,正视挫折。通过一些专题活动,树立他们的信心,让他们从困难挫折中领会人生的真谛,培养他们奋发图强的个性和坚韧的意志力。 4.亲近家长,加强沟通,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育子观 学校教育的实践告诉我们:学校教育离不开家庭教育的配合和支持,良好的学校教育是建立

试述离异式单亲家庭子女问题及其对策论文

试述离异式单亲家庭子女问题及其对策 作者: 学校:目录 论文摘要 (2) 一、离异式单亲家庭的现状 (3) (一)离异式单亲家庭的概念 (3) (二)离异式单亲家庭的主要存在形式 (3) 二、离异式单亲家庭子女的问题表现 (3) (一)心理障碍 (4) (二)人际交往障碍 (4) (三)社会适应能力差 (5) 三、离异式单亲家庭子女问题产生的原因 (5) (一)个人方面 (5) (二)不完整的家庭结构所带来的影响 (5) (三)学校教育单一化片面化 (6) (四)传统的社会价值取向给离异家庭子女造成负担 (7) 1

四、离异式单亲家庭子女问题的解决对策 (7) (一)营造温情的家庭氛围 (7) (二)学校教育因人而异 (8) (三)单亲子女学习积极乐观的人生哲学 (8) (四)全社会应加大对离异家庭子女的关注 (9) 五、结语 (9) 参考文献 (10) 试述离异式单亲家庭子女问题及其对策 摘要: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我国经济高速发展。由于社会变迁,人口流动性增加;传统婚姻观转变,家庭功能外移等内外因素的影响,近年来我国的离婚率逐年攀升,单亲家庭不断涌现,离异单亲子女问题日益突出。本文以离异式单亲家庭的子女为研究对象,重在探讨离异式单亲家庭子女因家庭破裂,情感挫伤而导致的一系列问题,并提出解决对策。主张发掘潜能,增强个人的自我修复。以家庭、学校、社会的支持对这一特殊弱势群体的缺失进行“代偿”。给予他们精神抚慰,减轻他们的心理负担,从而更好的融入社会。 关键词:离异;单亲家庭;问题;对策

现今,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的特殊时期。社会环境改变,多元价值观的冲击对家庭的稳定造成前所未有的影响。①“据统计,我国从上世纪70年代末开始,离婚人数和离婚率普遍上升,近五年来增速明显,增幅高达7.65%。去年120多万对夫妻喜结连理的同时,196万多对夫妻劳燕分飞。中国离婚率连续七年递增。”目前我国单亲家庭子女数量已有数百万之多。家庭离异对子女打击巨大,造成的心理伤害长时间无法复原。由此引发的一连串“不良反应”值得全社会共同关注。 离异式单亲家庭的子女,在情感上极其脆弱。由于父母离婚前关系长期处于紧张状态,家庭矛盾日益激化,不可调和的家庭矛盾往往使得夫妻双方忽略子女感受,在这样的环境中生活,对孩子的心理造成巨大伤害。婚姻关系解除过程中,父母在财产、子女抚养权等问题上的不当处理,不可避免的又将给子女的身心带来负担。家庭正式解体后,子女更要面对父母离异家庭破碎的事实,被动适应新的家庭关系。经历家庭的种种变革而不能及时、正确的应对和调整,离异式单亲家庭子女很可能出现不安、焦虑、敏感、自闭等心理特征,或是外显为某些偏差行为。例如:逃学,打架斗殴,无法融入集体。此外,不完整的家庭结构可能造成子女对于性别角色的认识模糊,阻碍他们健全人格的塑造;离异家庭的特殊状态所带来的夫妻迁怒,父母再婚,家庭重组等问题也会对子女造成间断性的“二次伤害”。这些都将影响他们的健康成长甚至未来人生的走向。家庭矛盾激化导致家庭解体的悲剧无法挽回,但是如何将对子女的伤害降到最低,更好的构建他们身边的支持系统,以学校和社会弥补家庭解体所带来的不良影响,这是值得我们共同关注和思考的问题。 一、离异式单亲家庭的现状 (一)离异式单亲家庭的概念 单亲家庭主要有丧偶式和离异式两种。单亲家庭主要指(核心家庭)由于死亡或离异只剩下夫妻中的一方与未婚子女生活在一起。离异式单亲家庭指的就是后者。由于夫妻双方感情破裂离异后,其中的一方与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所组成的家庭。 (二)离异式单亲家庭存在的主要形式 夫妻双方因感情破裂,协议离婚,子女的监护权将由法院根据双方的经济情况和家庭环境将未成年子女判给一方,另一方有抚养义务。据此,离异式单亲家庭子女主要分为随父生①《我国离婚率已连续7年递增,青少年初恋年龄降低》,人民网2012年9月29日,转引自《人民日报》。 3

老年人再婚协议书

老年人再婚协议书 男方:杨昌富,现住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大桥南路金地小区B2栋2504号。 女方:赵振侠,现住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兴安东路鑫园小区一单元301号。 相关利害关系人 男方子女: 女方子女: 男女双方均系独身,现年龄较大。为使老来有伴生活上能有所照料。情感上有所依托,双方自愿结婚。同时为了家庭和谐,减少子女负担使双方子女安心工作,经男女双方及双方子女友好协商特定此协议,共同遵守。 一、男女双方在此约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各自收入均作为生活费用,不作为夫妻双方共同财产。 二、为使家庭和谐,男女双方在此明确表明,我们二人不论谁先逝世,另一方均放弃对逝世一方享有的法定继承权、无论是否有何种效力的遗嘱均放弃遗嘱继承权、无论双方何时签订赠与协议在世一方均放弃接受赠与。 男女双方的上述表示系自愿的。 三、相关利害关系人即男女双方的子女均在此明确表明:二位老人不论谁先逝世,我们作为子女均放弃对逝世的继父或继母的法定继承权、无论是否有何种效力的遗嘱均放弃遗嘱继承权、无论继父或继母何时签有赠与协议我们均放弃接受赠与。 我们上述表示系自愿的。

四、男女双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若有生病住院,均由各自子女负责赡养照顾。因病就医费用除公费报销以外,由各自承担或各自子女承担。 五、男女双方若一方逝世,其身故后抚恤金等各项福利费由各自子女所得,丧事有各自子女负责,骨灰盒由各自子女安放,另一方不得干涉。其在世一方的子女必须承担起在世一方老人生老病死的责任和义务。 六、男女双方、相关利害关系人即男女双方的子女在此明确本协议的目的是:男女双方的各自婚前财产不因此次再婚,导致男方财产转归女方或女方子女,或者女方财产转归男方或男方子女。 七、双方婚后居住问题 根据双方在安康市现有居所的实际,双方在两处自由居住,双方子女应予以理解和支持,并不得干涉。 男女双方相关利害关系人即男女双方的子女在此明确:如果男女双方父母再婚后,无论何时所从事的行为不符合本协议的目的,则行为无效。接受利益的对方及其子女均可主张行为无效。 八、本协议经男女双方及双方利害关系人签字公正后生效。 九、本协议一式八份,男女双方各执一份,双方子女各执一份,另一份交司法部门留存备查。 男方:女方: 男方子女:女方子女: 年月日

离异家庭对子女的影响

父母离异后, 16岁的阿红认为一起生活、当门卫的父亲没文化,又不关心、不理解她,无法沟通,因而渴望到社会上闯荡和寻求温暖,认为那些"哥儿们"、"姐儿们"才够义气。她无心向学,把破碎的家庭作为旅馆,要来便来,要走便走。吃喝玩乐样样俱精,流连夜店,最终交上损友染上毒瘾,沦为抢劫犯罪集团中的一员……通过上述个案我们可以看到,不少离异家庭的子女由于缺乏亲情温暖,大都有较重的自卑感,心理有阴影,性格孤僻、偏激,在人前感到低人一等,不愿积极要求上进。他们往往不愿别人问及自己的家庭状况,更不愿意同学到自己家玩。离异家庭的子女,大多对父母不存好感,有的甚至对父母怀有敌意。他们其中有些则处在一种矛盾心态中:例如同情母亲,却恨母亲无能;厌恶当年"包二奶"的父亲,却又离不开父亲的钱。离异家庭的子女容易染上恶习的原因,从家庭方面来看,主要是父母无暇顾及、疏于管教,或视孩子为拖累而放弃管教,或基于"补偿"心理而溺爱放纵;从孩子的角度来看,则主要是心灵的创伤,或从时间、金钱上钻父母双方的"空子"。这些孩子的心理健康问题,最突出的是不良情绪和性格。这些问题往往与父母离异的时机相关,即父母离异时儿童的年龄越小和离异时间间隔越长,有关的心理问题就变得越普遍与严重。这是因为孩子越小,其社会适应性便越差,自控能力也就越弱。父母闹离婚闹得越久,其消极影响也就越大,子女对社会歧视也就越敏感。尽管随着年龄的增长,离异家庭子女对心理健康问题的调节能力能够逐年增强,但即使到了中学阶段,也是难以消除父母离异给他们带来的累积性消极影响的。相反,随着自我意识的提高和新的心理冲突发生,有时还会使心理危机问题显得更为严重。对于离异家庭子女的援助,社会和学校、家长和专门工作者的携手合作是很有必要的。社会:通过舆论宣传消除有些人对离异家庭子女的歧视及种种的陈腐偏见;帮助他们克服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家长:父母闹离婚时要尽量避免此举对儿童心理的不良影响;做出离婚决定后,更要对子女的抚养、教育等问题做好妥善的安排。学校:教师有责任帮助离异家庭子女,通过掌握《未成年人保护法》这个有力的武器去维护其自身的权益;引导他们走出家庭阴影,把心思重新用在学习上。专家:离异家庭子女借助有关专家的指导,理智地去调节自己"无名之火"等不良情绪,再度校正自己的航向是十分重要的;对于年幼者来说,更应明确地让他们知道,父母的分手绝不是他们的过错,不必为此而内疚。 评:割不断的血缘关系 孩子不管法院判给谁,血缘关系还是割不断的。对于一个孩子来说,母爱、父爱是两种不同而又能互补的爱,一般来说母爱比较温柔、多情、细腻,父爱比较刚毅、果断、豁达,这两种爱相辅相成才会造就孩子的健全人格。所以,夫妻在离异后各过各的生活时,千万不要向孩子输灌仇视另一方的思想,而是要让孩子正确地对待离婚。我认识的一个离异家庭给了我很大的启发———一位离异后的单亲妈妈在逢年过节时总督促女儿到她生父家过节,女儿虽然身处离异家庭,却体会到母爱和父爱。当女儿长大后,她才意识母亲伟大的爱,这种爱会照耀她的一生。 个例孤僻的丢丢 点评:不可替代的父母爱 有许多爱是可以替代的,只有父母的爱不能替代。夫妻间因感情破裂而导致婚姻“死亡” ,这其实是一种社会进步的表现,维持没有感情的婚姻是不道德的,但是父母不可以因为婚姻的终结就把双方应该承担的抚养、关心、教育孩子的义务丢在一边。离异家庭的孩子比一般孩子会更敏感,同时也更自卑。有一句教育名言值得大家警醒:教育无小事。 评:“好合”还要“好散” 夫妻在闹矛盾或者准备离异时,要尽量采取平和方式,不要激化矛盾,最好是“好合好散” ,尽可能最大程度地减少因家庭离异带给小孩的痛苦。小孩在父母离异时,会本能地站在母亲这一边,因为在离异过程中的摩擦、争吵过程中,母亲给小孩的感觉是弱势的,进而会扩散到对男性的怨恨,女孩子就会觉得男人不可信,心理上对男性就人有一种条件反射性的憎恨,这

离异家庭子女教育案例分析

结合案例分析,离异家庭子女如何教育 一、个案基本情况 (一)个案情况 六岁——是一个多么诱人的年龄,天真烂漫属于它,活泼可爱属于它,它应该是灿烂的,丰富多彩的。可是当我(观察者)刚接到这个一年级班级时,有一个小女生却和这些词无缘,在她脸上找不到一丝笑容,好象她是个不会言笑的孩子,她的名字叫小沈。 她矮矮的个子,黑黑瘦瘦的,常常梳着两只羊角辫,目光深邃而无光,性格孤僻又不合群,穿着虽然整洁却很旧。她留给我的印象是和这个年龄极不吻合。 上课的时候,她只会用两只无神的大眼睛看着你,却从不主动举手。几个星期过去了,我甚至连她的声音都想象不出来。午间、课间休息的时候,其他孩子都聚在一起唧唧喳喳地聊个没完,惟独她只会坐在那只属于她的位置上傻傻地远远地听着,从不参与讨论,好象在她周围的一切与她相隔得非常遥远,就连轻松、快乐的唱游课,她也从不言笑。 看着这一切,我无意识地感觉到,她一定是个精神上极度贫穷的孩子,她一定有着一段不寻常的经历。当我的目光再次和她那无助的目光交汇时,我的心颤抖了,我无法不去接近她,无法不去关心她,我想:我要用母亲般的爱去叩开她心灵深处的窗户,让她享有同龄人所有的欢乐。

(二)追根溯源 小小年纪的小沈,她的人格的形成已经在偏离正常轨道。于是,我有意无意地去和她接触,哪怕是一个小小的眼神,一次轻轻的抚摩,一个浅浅的微笑,这些都给了她精神上的鼓励,后来,我从她的口中和某些家长的口中点点滴滴地了解到: 这是一个极度缺乏亲情和家庭温暖的孩子。 孩子还在三岁时,父母之间的感情就亮起了红灯,家庭矛盾与日俱增,父母之间经常争吵不休,大打出手。在她四岁时,父母之间感情破裂而离婚。 父母离婚后,她随父亲,性格极度内向非常自卑,不愿敞开心扉,性格孤僻不合群、脾气倔强、我行我素,上课也不肯发言,对他人的教育心存反感。 后来,母亲另外组成了新的家庭。父亲虽然没有组成新的家庭,但是由于工作关系,平时也很少回家,逢双休日的时候才回家。这孩子就由奶奶抚养,但是孩子对奶奶的教育充耳不闻,有很强的逆反心理。 父亲只给予她金钱上的补贴,对她的学习、行为等无暇顾及。长此以往,在孩子的心目中,对父亲是既陌生又讨厌。而她生母的形象,她早已慢慢淡忘。由于小沈失去了生活中最具亲情的父爱和母爱,也就失去了原本应该属于她的天真和烂漫,变得冷漠、孤僻和不合群了。 在此案例中,离婚后的父亲显然没有尽到做父亲的责任。他对孩子的漠然处之,明显对孩子造成了心理恐惧之感。这种恐惧是缺乏亲

老年人再婚合同协议书范本详细版

老年人再婚协议书 男 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男方子女: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女 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女方子女: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 _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编号 号:

男方: 女方: 相关利害关系人 男方子女: 女方子女: 男、女双方均系丧偶,现年龄较大。为了生活上能有所照料,情感上有所依托,双方自愿结婚。 同时为了能够生活美满,家庭和谐,双方及子女特定此协议。 一、男女双方自愿结婚,成为合法夫妻,目的是老年时有个伴,在生活上互相照顾。 二、男女双方在此约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各自收入、所得财产为各自所有,即夫或妻一方的财 产,不作为夫妻双方共同财产。 三、男女双方婚前债务属个人债务,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变为夫妻共有债务。在男女双方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只有一方明确书面同意,并且经其亲生子女过半数明确书面同意的所负债务,或是经 男女双方共同签字的所负债务,方为夫妻共同债务。除此之外所负债务,均为个人债务,以夫或妻一方各自所有的财产清偿。但因一方卧病在床、不能正确表达意识、受欺骗隐瞒、受胁迫等原 因而与另一方共同签字,故而形成的非真实意识表示的所负债务,不为夫妻共同债务。 四、为使家庭和谐,男女双方在此明确表明:我们二人不论谁先去世, 享有的法定继承权、无论是否有何种效力的遗嘱均放弃遗嘱继承权、在世一方均放弃接受赠与。男女双方的上述表示系自愿的。 另一方均放弃对去世一方无论双方何时签订赠与协议

五、相关利害关系人即男女双方的子女均此明确表明:位老人不论谁先去世,我们作为子女的 均放弃对去世的继父或继母的法定继承权、无论是否有何种效力的遗嘱均放弃遗嘱继承权、无论继父或继母何时签有赠与协议我们均放弃接受赠与。我们的上述表示系自愿的。 六、男女双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房屋拆迁,若该年政策系根据被拆除房屋的区位、用途、产权建筑面积等因素确定主要拆迁补偿方案的,因对方及其子女不享有该拆迁房屋的所有权,并承诺不接受任何形式的继承与赠与,故因房屋拆迁所得的权利收益,如房屋补偿费、房屋装饰装修及设施补偿费、购房补助费、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搬迁补助费、房屋过渡补助费、按期拆迁房屋奖励费等各项费用,由拆迁方及其亲生子女取得。若该年政策涉及以人口因素进行拆迁安置补偿,则对方因房屋拆迁而获得的安置房屋面积等权利收益,由拆迁方及其亲生子女在拆迁补偿方案确定后一年内以合理价格出资购买,并按市场价与安置价的差价对其进行补偿,不再另立户登记房屋所有权人,对方无权直接向拆迁单位领取货币补偿,实行房屋产权调换,对拆迁安置房屋也不享有房屋所有权。 七、男女双方结婚时,各自子女均已成家,双方于对方子女均无抚养扶助义务,故男女双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若有一方重病,如生活不能自理、需定期住院理疗、治疗需高额医药费等情形,亲生子女必须接老人回自己家中赡养、照顾,承担医药费缴纳,病时陪护,与第三方维权诉讼等全部责任。另一方子女不负赡养、照顾之责。男女一方基于夫妻之间扶助义务,可协助进行基础的护理照料,但因男女双方年龄较大,经济基础薄弱,故仍因以各自亲生子女赡养照顾为主。 八、男女双方若一方去世,其身故后的抚恤金等各项福利费由各自子女所得,丧事由各自亲生子女负责,骨灰盒由各自子女安放,另一方不得干涉。另一方必须在七日内回到自己亲生子女身边,不得以任何理由留在对方子女家中。在世一方子女必须在七日内接自己父或母回家,不得以任何理由推托。 九、男女双方、相关利害关系人即男女双方的子女在此明确本协议的目的是:男女双方的各自婚 前财产(包括动产与不动产)归各自所有,不因此次再婚,导致男方财产转归女方或女方子女, 或者女方财产转归男方或男方子女。男女双方若一方去世,另一方不得干涉对方子女丧事办理, 在世一方回到自己子女身边,与另一方子女不再有任何关系。如果本协议的文字理解与上述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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