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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行农业规模经营的必然性和渐进性

我国实行农业规模经营的必然性和渐进性
我国实行农业规模经营的必然性和渐进性

我国实行农业规模经营的必然性和渐进性

宫力平,王玉芳

(东北林业大学,黑龙江哈尔滨150040)

摘要 在中国目前的条件下,实现农业规模经营具有客观的必然性和渐进性。必然性主要是由目前小规模农户承包经营所具有的优、劣势决定的。小规模农户承包经营能很好地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利于实行劳动集约经营,但是由于地块分散,土地所有权模糊等,这种模式不利于进行规模经营。农业规模经营的渐进性一方面表现在小规模经营由利大于弊走向弊大于利,另一方面表现在实行较大规模的经营不可能在完全具备各种条件之后进行。现阶段在全国普遍实行规模经营也是不现实的。关键词 农业规模经营;必然性;渐进性

中图分类号 F30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0517-6611(2008)10-04289-02

In e v ita b ility an d G ra dua ln e s s o f S c a le M an ag em e n t o f Ag ric u lture in Ch in a GONG L i-p in g e t a l (N o r th ea st F o res try U n ive rsity ,h a rb i n,H e ilon g jian g 150030)A b s tra c t U n der re a listic cond ition s i n C h in a ,th e re a re an y in ev itability and gradu a ln ess to rea lize sca le m an a gem en t o f ag r icu ltu re.T h is in ev itabilityis de te rm in ed by th e su pe rio r ity an d in fe rior pos ition o f sm a ll fa rmsca le m an ag e m en t ’s th e con tracted respon sib ility sys tem w ithrem u n e ra tionli n k ed to ou t-pu t ,w h ichis p ropitiou s to m ob iliz i n g fa rm e rs ’pos itiv ists an d p racticin g in ten siv e cu ltiv a tion,bu t w h ich isn ’t p rop itiou s to sca le m an agem en t ow n in g to lan d ’s decen tra liza tion and d i mland prope r ty r igh t .O n th e on e h an d ,it is a g radu a l p roce ss th a t sm a ll fa rmsca le m an ag e m en t ’s is fromadvan tag es ex-ceed in g d isadvan tage s to d isadvan tage s exce edin g advan tage s .O nth e o th e r h an d ,cond ition ’s fo rmis g radu a l to rea lize m ass sca le m an agem en t o f a gr icu l-tu re.I t w ill be u n prac tica l to rea lize sca le m an ag e m en t in w h o le C h i n a.K e y w o rd s S ca le m an ag em en t o f ag r icu ltu re ;In e v itab ility ;G radu a ln ess

作者简介 宫力平(1978-),女,黑龙江哈尔滨人,博士,馆员,从事农

业经济管理研究。

收稿日期 2008-02-21

在土地资源日益紧缺的今天,如何利用有限的土地资源发展农业生产,满足国家、社会对粮食的根本需求,已成为目前农业发展中亟待解决的问题。对我国这种传统的小农村社经济的农业发展模式而言,该问题的解决转向了如何实现农地的规模经营。但从目前中国的农业发展状况来看,实现农业的规模经营有其客观的必然性和渐进性。1 实行农业规模经营的必要性

农业规模经营是一个适度规模经营问题,在一定的生产力水平和经营环境下,为获得最佳产出规模而尽可能投入适量的生产要素,并使诸生产要素之间合理组合,充分利用,保持协调,以获取最佳经济效益。其核心内容是生产要素的合理组合和效益最大化。

1.1 实现耕地合理高效利用的有效途径 我国是典型的人多地少的发展中国家,无论是农业人口人均占有耕地面积,还是农户经营耕地面积,都严重偏少。我国现有耕地0.96

亿hm 2,全国人均耕地面积不到0.08hm 2,有1/3以上的省份

人均耕地面积低于0.07hm 2,有660个县的人均耕地面积低

于联合国确定的0.05hm 2

的警戒线,463个县低于人均0.03hm 2。在有限的耕地资源下,我国于1978年又实行了“耕者有

其田”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形成了一种超小规模的农业经营状况,虽然有效激发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但却严重影响了土地的高效合理利用。实现农业的规模经营能有效提高耕地的利用率。

1.2 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必由之路 农业现代化是把传统农业转变为以现代科学技术、现代工业装备和现代管理方法为基础的现代农业。只有实现农业现代化,才能最终使农业由弱质产业变为强势产业。目前分散的、零碎的一家一户的承包制经营方式与农业现代化不相容,成为阻碍农业现代化的最大因素。农业规模经营,将会增强农户的经济实力,使经

营者更加重视农业科学技术成果,降低劳动强度和生产成本,促进农业现代化的实现。

1.3 增加农民收入的内在要求 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如何增加农民的收入是至关重要的问题。事实表明,

当一个农村劳动力占有1.3hm 2

耕地时,耕地的收入方可达

到一个城市居民的收入水平。也就是说,通过规模经营能够实现农民收入的增长,消除工农收入的差别,提高农业的规模效益和比较效益。

1.4 保护我国农业、提高农业国际竞争力的根本途径 我国加入W TO 后,农业是面临冲击最大的一个行业。目前分散经营的传统模式根本不能与国际规模的社会化大生产竞争。许多农产品在品质、营养、安全性等方面都达不到国际市场的质量标准,使许多农产品走不出国门。要保护我国的农业,就要改变目前分散的经营模式,走农业规模化经营之路。农业的规模经营,可使土地相对集中,增强农户参与市场、适应市场变化的主动性,有利于增加农业生产的资金和设备投入,提高农业的自我发展能力。2 实现农业规模经营的客观必然性

我国实现农业规模经营的客观必然性主要是由目前小农户的经营模式在实践中表现出来的优劣势所决定的。2.1 现行小规模农户承包经营制度的优势

2.1.1 发挥农户所具有的天然凝聚力,较好地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以家庭经营为基础的土地双层经营形式,从根本上克服了人民公社的集中经营、集体劳动的“大锅饭”弊端,使广大农民获得了生产经营的自主权,有效激发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推动了我国农业经济特别是粮食生产的大幅度发展,并且使长期处于贫困状况的农民温饱问题以及困扰我国经济发展的农产品短缺问题得到了基本解决。

2.1.2 以农户为单位的小规模经营,比较适应农业生产所固有的分散性、地区差异性、技术措施多变性等特点的要求,利于因地、因时、因作物制宜地种好、管好、收好作物。2.1.3 人均负担耕地面积小,利于实行劳动集约经营,节约商品性物资投入,利于增产增收。我国人多地少,农业劳动

安徽农业科学,J ou rn a l o f A n h u i A g r i .S c i .2008,36(10):4289-4290 责任编辑 孙红忠 责任校对 马君叶

力资源丰富,土地是稀缺资源,农民可通过经营,“精耕细作”来提高农产品产出,增加收入。

2.2现行小规模农户承包经营制度的劣势家庭承包责任制所容纳的生产力是有限的,其小规模分散经营的局限性在近几年已逐渐暴露,并成为阻碍农业生产力发展及规模经营的一个制度“瓶颈”。

2.2.1 农户耕地面积过小,地块分散,土地细碎化阻碍农业产业化的顺利发展。以分散、零碎为特征的土地已不适应农业产业化的发展,不利于作物结构的调整和现代化农业机械的充分使用。目前的国情下,土地的细碎化短期内不可能进行大幅调整,同时,当前尽快解除土地细碎化的外部条件还不成熟、不健全。如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乃至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还没有建立,农民难以离土离乡,甚至有些农民离乡也不离土,仍期望依靠有限的土地来保障今后的生活。这说明,今后发展农业规模经营具有一定的复杂性和艰巨性。

2.2.2 以非农为主的农户,对农业实行粗放经营,浪费了宝贵的土地资源。由于土地规模太小,务农收益低,农民纷纷从事非农产业,以非农为主的农户,以农业为副业,往往对农业实行粗放经营甚至出现了严重的撂荒现象,造成了大量土地闲置,宝贵的土地资源浪费和耕地面积过小相并存。而善于经营的劳动者,得不到足够土地,其专长得不到发挥,也不利于专业农业劳动者收入的进一步提高,影响了一部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

2.2.3 农村土地所有权极为模糊。我国农村土地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所有,不属于任何一个具体的农民,这在实践上造成了土地所有权的模糊、虚置、缺位。实际上农民集体所有组织成了农民集体所有这个抽象概念的替代物。在农村集体组织中又以领导机构和具体负责人最有话语权,他们自然成了农民集体所有者的代理人,监督不严以及农民的弱势使所有权代理人无形中成了农村土地事实上的所有者,农民的土地自主权丧失殆尽。行政手段所造成的土地流动与土地规模经营没有关系,往往用于非农用地,农户人均耕地过小的矛盾不但得不到解决,而且矛盾更加激化。

3实行农业规模经营的渐进性

从发展的观点来看,为了合理利用土地、劳力、农机,改善农业技术措施等,适当地扩大过小的农业经营规模,具有其客观的必然性。不过这种必然性并不等于普遍的必然性。从我国农业发展的历程和现状来看,农户的小规模经营由利大于弊走向弊大于利是渐进的。

3.1 实行较大规模经营所具备条件的渐进性

3.1.1 劳地比的降低。劳地比的降低指在一定的空间范围内,每一农业劳动力平均负担的耕地面积的增加。这是扩大农地规模经营的前提条件。要降低劳地比,一要增加可耕地面积,二要减少农业劳动力。前者只有在有荒地可开、有地可造的地方才能实现;后者则是通过农业劳动力在非农部门就业的增加而实现的,是降低劳地比的现实途径。

3.1.2 农业机械化水平的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的提高,一方面使扩大的土地经营面积实现农机的充分利用,同时也为以少量的家庭劳动力经营较大规模的土地提供了可能。在以手工和畜力为主进行操作时,土地经营规模的扩大,将

受到劳动者耕种能力的限制。

3.1.3农业经营者素质的提高。大规模经营与小规模经营相比较,自然要求经营者具有较高的素质。而农业经营者素质的提高,必然要求扩大土地经营面积。农业经营者的素质包括经营者知识的广度和深度、管理能力、责任心等。国内外的实践已证明,在其他条件相同时,经营者素质的差别,对成功的规模经营影响相当大。

3.1.4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加强。较大规模经营的成功与否,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取决于农业产前、产中、产后的社会化服务水平。这种服务的项目越广泛,质量越高,农业规模经营实现的可能性就越大。

3.2 影响农业规模经营渐进性的其他因素

3.2.1 由农户小规模经营过渡到较大规模经营是一个相当长的过程。农业规模经营是战后发达国家农业发展的基本趋势。根据世界粮农组织测算,按照目前的条件,种植经济作物的规模不能低于11.3hm2,种植粮食作物不能低于20.0 hm2,否则,无竞争力。这应是农业规模经营的最低标准。2000年我国农户平均耕地面积只有0.5hm2,而国外中等以上收入国家农户户均耕地面积为76.5hm2,是我国土地经营规模的150多倍。我国农业经营规模只相当于欧盟国家的1/40,相当于美国的1/400,即使与人多地少、自然条件特殊的日本相比,我国也只相当于其经营面积的12%。这说明我国农业要达到规模经营还有漫长的路要走。

3.2.2现阶段在全国普遍实行规模经营是不现实的。由于全国各地区、各社区、各单位的经济、自然、组织、思想等条件的巨大差异,各种条件改变的不平衡性,规模经营的出现将会呈先后顺序,其发展速度也不平衡,这使得在全国各地区全面实现农业规模经营是不现实的。

3.2.3 规模经营的出现,不可能是在各种条件完全具备之后。这些条件只能是在规模经营的发展过程中,彼此相互促进,逐渐完善,逐渐提高。已经开始实行规模经营的地区、社区和单位,其规模大小、投入的内涵、规模效益等都有一个由低到高的发展过程。

3.2.4 从世界各国农业发展的历程来看,农业规模经营的渐进性并非是中国特有的。美国及西欧各国的农业发展都经历一个这样的渐进过程。美国农场总数在1935年达到最高峰,为681.2万个,每个农场平均面积为62.8hm2。到1980年,农场总数降低到242.8万个,平均规模扩大到173.7hm2。而1935和1980年美国农场土地总面积分别为

4.1亿和4.2亿hm2,基本相等。这表明,美国农场规模经历了长达45年的演变,才逐渐实现了美国式的农业规模经营。对于我国,这一过程也许会更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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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安徽农业科学2008年

农业规模化经营

规模化经营是小麦产业发展的必由之路邓小平认为,中国社会主义农业的改革和发展,从长远的观点看,要有两个基本的飞跃。第一个飞跃,是废除人民公社,实行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第二个飞跃,是适应科学种田和生产社会化的需要,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发展集体经济。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多方面形式的变化,我国现阶段农业小规模分散经营形式已经不适应农业发展的需要。纵观世界农业,一些发达国家都采取了不同的措施来发展和规范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借他山之石,寻求适应我国农村实际的土地规模经营的模式,早日实现邓小平提出的“第二个飞跃”。(洪淳关于土地适度规模经营问题的探讨农村经济77、83) 一、新形势下加快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势在必行 当前,我国总体上已进入了加快改造传统农业、积极推进农业现代化的关键时刻。在加快发展农业现代化、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体化新格局的形势下,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意义尤为重要。(黄莉新加快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积极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经济纵横2010/1,7-9) 面对我国人均耕地少和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出现的农村劳动力转移与耕地抛荒现象,在“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反哺农村”方针的指导下,许多专家开出了一剂“加快土地流转、推进规模经营”实现农业现代化的“良方”,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各级地方政府也一直在鼓励“资本下乡”整合农村各种要素,发展资本集团主导的现代农业,走“公司+农户”的道路。上世纪80年代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基础的农村经营制度改革,极大地调动了农民发展生产的积极性,推动了我国农业特别是粮食生产的大幅增长,但进入新世纪以来,家庭承包责任制度下小规模分散经营的局限性日益暴露,并成为阻碍农业现代化的制度瓶颈。无论是提高农业竞争力.还是增加农民收入,必须要走农业规模经营的道路,农用土地逐渐集中和农业经营规模的扩大是农业现代化的必然趋势和客观要求。在当前统筹城乡发展的过程中,通过推进土地的“登记、确权、颁证”,进一步明确了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权益,为推进农业规模经营提供了条件,对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创新在农民发展诉求的强烈需求下,已成为不可逆转的趋势。(林冬生统筹城乡发展背景下粮食安全的两难困境及对策农村经济2010年第l2期53-55) 首先,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是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实现农业“第二个飞跃”的根本要求。中国人多地少,耕地后备资源不足,推进农业规模化生产显得更为重要和紧迫,这就要求我们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加快发展多种形式农业适度规模经营。这样既

2020农业适度规模经营落实方案

2020农业适度规模经营落实方案 各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 为加快现代农业发展步伐,更好更快地全面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和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现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整村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和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试点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xx大精神为指针,以“十二五”规划为引领,以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基本经营制度为基础,以保障农民承包权益为核心,根据《物权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业部等六部门“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的意见”,扎实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依法有序地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积极鼓励农民以土地入股或内股外租、专业合作社领包、大户承包、农业企业租赁为主要形式,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进一步促进农业生产专业化、产业化、集约化,改善农村产业结构,解放农村生产力,努力促进农民增收致富。. 二、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和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试点内容、范围及目标任务 1.登记和经营内容:登记——围绕现有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以已经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和已经颁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经营——土地集中型、合作经营型、统一服务型。 2.实施范围:大杨、李堡村开展经营权登记和整村推进三种模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方式,其它各村部分推进各1000亩以上。 1 / 5

3.工作目标:实现整村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和流转到位,招租发包到位,土地股份合作社组建到位。 4.工作时段:20xx年4月15日-6月30日 三、基本原则 1.遵循平等、协商、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 2.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价值规律的原则; 3.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4.遵循不改变土地所有权性质、用途的原则; 5.遵循承包权不变的原则,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借确权登记和流转之机,调整农户原土地承包面积。 6.遵循最大限度提高土地产出率、利用率和保护农民利益的原则,坚持土地流转以承包经营权换股权为主:经营主体以土地股份合作社招租为主,利益分配以实物折算、保底分红为主。 四、实施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4月15日-4月30日) (1)深入调查研究。组织开好村两委会成员、种田大户参加的座谈会,深入到村、组、农户调查了解,摸清情况,针对情况拿出工作计划;村召开党员、群众代表座谈会,了解群众思想动态,通过算账对比,讨论确定承包经营权登记、流转的收益和利益分配方案。 (2)全面动员部署。召开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和推进适度规模经营动员会议,通过新闻媒体召开广泛宣传;村召开村民会议,印发宣传资料,入户宣传。通过层层发动,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消除群众思想顾虑,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2 / 5

农业规模化经营

加强农业规模化经营促进农业第二次飞跃 九三学社开封市委员会 始于1978年的农村家庭承包责任制改革,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促进了粮食产量的大幅度提高,丰富了农产品市场,实现了人民群众生活由温饱不足到总体小康的巨大转变,成为农业的第一次飞跃。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制度改革所带来的增量效应已逐渐减弱。针对农业比较效益降低,农民增收缓慢和农产品质量档次跟不上老百姓消费水平提高的矛盾,通过流转土地经营权,推动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促进农业的规模化经营。实现农业技术集成化、劳动过程机械化和生产经营信息化,将大幅提升我市农产品质量档次,有效增加农民收入,有力推动现代农业的发展,应对全球经济一体化的新形势。 一、我市农业规模化经营的主要形式 我市是一个农业大市,现有耕地591.5万亩,农业人口387.3万。农业生产以种植业为主,是我省小麦、棉花、花生、瓜菜等农产品的重要产区。目前,我市农业规模化经营的形式主要有以下三种: (一)通过龙头企业带动农业规模化发展 我市现有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64家,他们以收购、加工和销售农产品为主,上联农产品销售市场,下联千家万户的农业生产,带动了农业规模化生产。如金明食品有限公司在顺河区东郊乡建立大葱生产基地,从宏太朗大葱的引种、生产技术指导,到产品的加工销售,实行一条龙服务,带动了全乡1000多亩的大葱种植,实现亩收入5000多元。 (二)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促进农业规模化经营 近年来,我市出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动了当地农业的规模化经营。目前,我市经过工商部门正式登记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有近300个,入社农民3.5万多人,带动农户约4.1万户,为全市农户的6%。这些农民专业合作社把一家一户的农民组织起来,进行专业化、系列化、规模化的生产,以实现小生产与大市场的对接。如开封县半坡店乡常店村的长丰豆角蔬菜专业合作社,实现品种、品牌、种植、销售四统一,2008年合作社农户的收入比2007年增加了一倍。 (三)通过土地流转推动农业的规模化经营 随着我市农村外出务工人员的增加,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已悄然兴起。目前,全市土地流转面积近20万亩,约占耕地面积的3.55%。其中,转包转让12.9万亩,出租2.6万亩,互换1.9万亩,其它形式(如代耕、公司+农户、合作社+农户等)1.1万亩。如开封市七彩虹公司,租用尉氏县庄头乡庄头村农民1000亩土地,建立了供港蔬菜基地。部分出租土地的村民在公司当上了产业工人。基地实行企业化管理、标准化生产,生产的无公害蔬菜,比在当地蔬菜市场高出5—10倍的价格全部销往港澳。土地流转推动了农村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改变了细碎化的土地经营模式,细化了社会分工,降低了劳动成本,提高了产品质量,增加了经济效益。 二、我市农业规模化经营中存在的问题 我市人多地少的矛盾较为突出,加上农业规模化程度较低,各种社会服务不专业、不系统、不完善、不到位,优势农产品没有形成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致使我市农产品质量档次不高,价格偏低,农民增收困难,城乡差距日益扩大。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 (一)龙头企业的带动能力不强 我市的涉农龙头企业数量不多、生产规模不大、科技含量较低,多数为农产品初级加工企业,对农户的带动能力不强。企业与农户之间缺乏沟通的桥梁,多数企业没有能力指导农民生产出符合企业标准要求的农产品。而政府部门又缺少必要的服务和管理,致使一些本地企

适度规模经营是农业现代化的重要途径

适度规模经营是农业现代化的重要途径 《农民日报》(2013年01月01日03 版)嘉宾:蒋和平,男,湖南省宁远人,博士。1995年~1997年,在华南农业大学进行农业经济学博士后研究。中国农科院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二级教授、农业科技管理学科首席科学家、博士生导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长期从事高新技术改造传统农业与现代农业发展的理论、运行机制和模式的研究,先后主持并完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国内外50项重点研究课题,出版了《高新技术改造传统农业论》等10本专著。 主持人:本报记者陈伟 嘉宾:中国农科院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教授蒋和平 近年来,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在“三农”理论界已经形成共识,但是具体发展模式、实现路径等仍处于不断探索中,有的地方在实践过程中也遇到一些困难和矛盾。中国农业科学院农经所蒋和平教授率领的科研团队这些年一直关注农业规模经营相关课题。他们独辟蹊径,挑选了东部、中部和西部地区多个农业规模经营实例进行调查和对照比较,获得了大量第一手材料,对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做了深入研究。本期对话主持人邀请到蒋和平教授,就如何理解现代农业与适度规模经营的相互关系以及如何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等相关话题进行交流。

主持人:中央有关文件多次提及发展适度规模经营问题。十八大报告也明确提出,发展多种形式的规模经营。在全国大力推进农业现代化的大背景下,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有什么样的重要意义? 嘉宾:农业规模经营对我国农业现代化具有伟大的战略意义。 规模经营是探索中国特色现代农业发展道路的必然要求,也是农业现代化的重要途径。首先,现代农业是集约化的农业,要求生产要素聚集,相应的管理要素也更加复杂,一家一户精耕细作的小农生产方式已经无法适应这种需要,必须搞规模经营。其次,现代农业还是标准化农业,农产品的标准化生产、安全追溯体系的建立都要求一定的规模,一家一户很难做,成本很高,根本做不下去。第三,现代农业还是一个品牌化的农业,农业产品是产品质量、商品信誉、当地农耕文化、传统特色等要素的结合体,要保证农产品质量、维护品牌、管理好这些要素组合,都必须要求一定的规模。纵观西方发达国家可以发现,他们在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进程中,都选择了向规模化现代农业发展方式的转变,积极探索了适合本国国情的农业规模化经营和现代化发展的路子。深入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最终将为形成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农业发展方式奠定坚实的物质和实践基础。推进农业规模经营还是确保粮食增产和保障我国粮食安全的重要举措。 主持人:促进农民增收是“三农”问题的核心。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对于农民增收有什么重要作用?

农业产业化经营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

农业产业化经营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 赵泽红 沾益县农业局 655331 摘要:本文对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解决问题的相应对策建议。 关键词:农业产业化问题对策 农业产业化经营经过十多年的发展,进入了快速发展阶段。当前,农业产业化经营已经成为农村新的经营方式和组织形式,成为应对入世挑战,提升农业整体竞争力的重要载体和依托。近些年,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带动农民增收,推动农村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发展中也暴露出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需要认真加以研究解决。 1 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实质 农业产业化经营是建立在家庭经营基础上的,是公司、农户等市场主体在经营服务环节上的联合,充分体现了农业合作经济的本质。农村改革以来出现的农业产业化经营,是以“公司+农户”为基本组织形式的,公司根据客户的需要,组织指导农户种植养殖,并负责产品的推销,起到了带动农户进入市场的作用。事实上,公司与农户的结合是所有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基本组织形式。在西方国家也是如此。根据国际合作社联盟的定义,农业合作经济,就是农户联合起来办企业为自己服务。这个企业可以是农产品加工企业,可以是农产品销售企业,也可以是农业生产资料购销企业,或者综合经营的企业。公司是合作组织成员联合投资、共同拥有并民主管理的,可以说是“农户+公司”,许多国家的农业合作组织的基本形式是“农户+公司”;我国目前的产业化经营中,公司是农户以外的市场主休投资兴办并管理的,是“公司+农户”。随着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不断做大,所联系的农户越来越多,如果龙头企业与每一农户都签订合同,运作成本就会很高,还会遇到一些难以克服的困难,需要一个中介服务组织,协调公司与农户的关系。正因为这个现实的需要,目前我国有众多的知名农业龙头企业的产业化运作方式,已从“公司+农户”向“公司+合作社+农户”发展。如内蒙古草原兴发集团通过“公司+合作社+农户”的形式,带动农户走上通过饲养“草原兴发羔羊”、“草原绿鸟鸡”脱贫致富的道路。“农户+公司”中的公司,是农户投资兴办的,因而在一般情况下,可以实行传统合作经济的原则,形成“共享、共担”机制。“公司+农户”中的公司,投资主体不是农户,完全采用合作经济原则是不切实际的,但可以通过别的方式,如公司与农户签订合同,无偿或低偿地向农户提供系列化服务,确定保护价,包销农产品等,使公司与农户形成“共享、共担”机制。本文主要讨论“公司+农户”这一组织形式。 2 农业产业化经营存在的主要问题 1.缺乏龙头企业拉动,农业产业化进程缓慢。长期以来,有一些地方农村经济一直依靠烤烟、油菜等有限的支柱产业,而烤烟的指导性种植计划和指令性收购计划两种体制矛盾十分尖锐,油菜价格偏低。一些地方调整农村经济结构,着力发展经果林种植及畜禽养殖等,而届时如没有相应的贮运、加工及营销企业的拉动,难免会出现种果园到毁果园等隐忧。谷贱伤农。某些地方,畜牧业的发展仍面临着或冷或热的

最新-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模式及实现路径 精品

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模式及实现路径 摘要随着河南省经济的不断发展,农业呈现出转型升级并朝着现代化方向发展的趋势。 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是具备现代化农业生产特征的生产经营方式,可以进一步推进河南省农业现代化发展。 通过对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与河南省农业实际发展状况的综合分析,有助于研究提出一些建设性的方案来解决河南省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从而促进河南省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建设发展,也为我国农业现代化发展做出探索。 关键词河南省;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实现路径1引言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良好发展是关乎河南省农业现代化发展进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实现了良性发展,才能更好的促进河南省农业现代化转型升级发展。 因此,本文通过分析河南省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模式发展存在的问题,并在此基础上研究实现路径来促进河南省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模式的发展。 2河南省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存在的问题2.1农村土地流转程度低。 要实现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其首要重点在于土地的自由流转,只有土地产权明晰,流转限制少才能够实现土地集中化的可能。 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底,河南省全省土地流转总面积3393万亩,占全省承包经营土地面积的34.81。 由此可见,河南省承包经营土地流转程度低,土地的生产经营使用效率并未达到最大化。 农村土地产权主要包括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和收益权等,我国农村土地归集体所有,农户有承包经营权而不具备所有权和流转处置权,因此造成土地流转不畅通,政策调整频繁,不利于土地的集中经营。 2.2农业资源分散阻碍规模经营的形成。 要实现农业规模经营就必须能够将农业资源聚集在一起,形成产业集聚效应,不断的降低农业生产成本,增加农业生产产出。 农业资源主要包括土地、资金、人才、农业技术、设备等资源,只有将这些资源集聚在一起才能够不断地提高农业全要素生产率。 然而目前在河南省境内,各项农业资源分散程度过高。

规模经济规模报酬与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一

规模经济、规模报酬与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基于我国粮食生产的实证研究(一) 2011年12月12日10:14 来源:《经济研究》2011年第3期作者:字号 打印纠错分享推荐浏览量 105 内容提要:有关规模经营的问题一直是学术界和政府部门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本文基于一个随机抽样的来自我国粮食主产区5省100个村庄1049个农户的实地调查数据,分别从投入产出和生产成本两个不同的角度全面考察了我国主要粮食作物品种生产规模经济的存在性。实证研究表明,在考虑土地细碎化的影响后,我国粮食生产总体上而言规模报酬不变。由此可见,如果政府单纯出于提高粮食产量的目的而大规模推行规模经营的政策显然是不可取的。同时发现,除粳稻外,扩大土地经营规模对单位产量生产总成本均有显著的负面影响。而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成本降低与经济效益提高实质上是一致的。因此,农业经营规模的扩大有利于促进农民增收。 关键词:规模经济,规模报酬,适度规模经营 一、引言 以均田承包为主要特征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20世纪70年代末到80年代中期我国农业生产的迅速发展、农民收入的快速提高和城乡收入差距的缩小做出了贡献,取得了令人瞩目的制度绩效。但是随着这一制度安排改革效应的逐渐释放,其不足之处,如土地细碎化经营、难以与市场接轨、比较效益低下等问题渐露端倪。1996—2007年期间,除棉花和油料作物外,其他农产品的净收益均有所下降。有些农产品甚至出现了亏本(韩俊等,2008,第97页)。尤其是粮食生产远低于种植经济作物和外出打工的收益,并最终造成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大批粮田撂荒、粮食产量增长缓慢,甚至滑坡的严峻局面(俞可平,1997)。而且未来通过农产品价格政策来促进农业生产增长的政策操作空间和效应将会变得越来越小,因为它同国家市场化改革方向以及同中国入世所做的承诺相悖。近年来随着人民币升值压力的增大和全球贸易自由化进程的加速,我国粮食和农业生产将面临越来越大的国际市场竞争压力。①与此同时,农民增收困难、城乡收入差距日益扩大等问题一度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虽然许庆等(2008)的研究已表明我国现在土地细碎化的存在对农户收入正面的影响作用大于其负面的影响,但关于农地是否具有规模经济性的争论一直存在。 稳定农业发展,保障粮食安全,促进农民增收又是短时期内亟待研究和解决的问题。自1987年中共中央在5号文件中第一次明确提出要采取不同形式实行适度规模经营②以来,中央连续在若干重要文件(例

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比较分析

农业产业化极影模式比较分析 农业产业化,是指以国内外市场为导向,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对当地农业的支柱产业和主导产品,实现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一体化经营、社会化服务、企业化管理,把产供销、贸工农、科技紧密结合起来,形成一条龙的经营机制。当前我国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主要有以下几种模式:1、龙头企业带动型(龙头企业+农户),2、专业市场带动型(市场+农户),3、特色主导产业带动型(规模特色产业+农户),4、服务组织带动型(服务组织+农户),5、农业园区带动型(农业高新技术园区、示范园+农户型),6、中介组织协调型(“农产联”十企业十农户),7、其他组织模式(主要以以上几种模式衍生而出) 1、龙头企业带动型(龙头企业+农户): 这种模式是以经济实力较强的农业生产资料生产和供应企业或 农户品的加工和销售企业为龙头,对某一农产品实行系列化生产经营,带动农产或相关的生产企业发展优势产业和重点产品,联结生产基地和农户,形成紧密程度不同的产加销一体化经营。 这种模式的优势在于:①龙头为农民承担市场风险和管理风险。 ②“公司+农户”的生产经营组织形式,有效地改变了过去那种企业与农户利益直接对立的状况,建立了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利益分配机制。③龙头企业与农户在资金、土地、劳动力和技术市场生产要素上实现了优势互补,龙头企业负责技术、资本密集、风险大的部分,劳动密集和风险小的部分交由农户负责,形成新的生产力。龙头企业与农

户结合,既发挥了大规模经营的优越性,又弥补了农业小生产在经营环节上的缺陷,调动了农户生产的积极性,实现了更高层次上的双层经营。 这种模式的缺陷在于:①受市场供求变化的影响,农户品的供求关系难以稳定。②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尚不完善 2、专业市场带动型(市场+农户) 这种模式的优势在于:①成为农产品的集散地,加快了农产品流通速度。②减少了农产品流通环节,降低了交易费用。 这种模式的缺陷在于:①市场体系和基础设施建设尚需完善。②农村流通中介组织还未发展完善,还需要培育专业化的经纪人队伍及提高农民参与流通的组织化程度 3、特色主导产业带动型(规模特色产业+农户) 这种模式的优势在于:①投资少、易起步、风险小,尤其适合经济欠发达地区。②资源优势相对突出,生产专业化水平较高,形成了专业村、专业乡。③形成产、加、运、销为一体的产业群体。 这种模式的缺陷在于:①受资源比较优势战略的影响,不容易把握市场需求。②产业层次低、产品质量差、市场竞争力弱。③产业(产品)结构单一,对市场的需求的动态适应性不强, 4、服务组织带动型(服务组织+农户) 这种模式的优势在于:①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②较好地解决了农户生产规模小与市场大的矛盾。 这种模式的缺陷在于:①有些服务以盈利为目的,不考虑农民利

福安市农业规模化经营的发展现状、存在问题及建议概要

福安市农业规模化经营的发展现状、存在问题及建议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各项方针,把促进农业规模化经营作为发展现代农业、建设新农村的重要抓手,依靠龙头企业、农村能人,各种专业合作组织的带动,在党的惠农政策和科学技术的大力支持下,把农业的产前、产中、产后各环节有机地联结在一起,形成了产加销一条龙,贸工农一体化的经营模式,促进了农业生产方式和经营机制的变革,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提升了农村经济发展水平,有效增加了农民收入。据不完全统计,全市2010年粮食播种面积35.05万亩,其中规模经营面积3.45万亩,占总面积9.84%;果疏面积38.90万亩,其中规模经营面积5.84万亩,占总面积15.01%;林竹面积168万亩,其中规模经营面积63.84万亩,占总面积38%;畜禽出栏数162.7万头,其中规模经营出栏数110.60万头,占总出栏数67.98%;水产品产量 6.5万吨,其中规模经营 5.9万吨,占总产量 90.77%。 一、发展现状与成效 1、发展特色产业,为农业规模经营增加效益 近年来,我市重点发展茶叶、以葡萄为主的果业、水产、畜牧、林产业五大主导产业。2010年主导产业产值达31.63亿元,“坦洋工夫”、“福安巨峰”品牌效应凸显,“坦洋工夫”获得“中国驰名商标”,我市获“全国重点产茶县”称号;扶持8家龙头企业项目,实施山海协作项目2项,合作资金8160万元;各级产业化组织实现产品销售收入20亿元(其中省级龙头企业4.2 亿、宁德市级10.2亿、本市级3.0亿、其他农业企业2.6亿元,带动种植基地17.5万亩、12万户,农民产业化经营收入1.72亿元。有力促进了规模农业发展。 2、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为农业规模经营提供基础 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把它作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规律,提高农民组织化进程,推进农业产业规模经营的重要措施来抓,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大力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至2011年10月底全市共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726个,农民合作社涉及产业领域日趋广泛,主要以种养大户、营销大户、加工

调查报告:发展多种形式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情况的调研报告

发展多种形式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情况的调研报告 1 全市土地流转呈现出“五个”显著特色 一是流转走势趋于规模化。全市流转面积在3.33~33.33hm2之间的有7.93万hm2,占流转面积47%;33.33~66.67hm2的有3.87万hm2,占23%;66.67~333.33hm2的有3.2万hm2,占18.9%;333.33hm2以上的有8 666.67hm2,占5%。二是流转主体趋于多元化。在土地流转中,除农户之间流转外,已有更多的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工商企业等参与流转。据统计,3 764个家庭农场,流转面积7.2万hm2,占流转面积的42.7%;4 782个大户流转面积6.07万hm2,占36%;550家合作社流转面积2.2万hm2,占13%;139家工商企业流转面积1.4万hm2,占8.3%。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逐渐成为主要的规模流转主体。三是流转用途趋于现代化。在规模流转中,从事设施农业7 666.67hm2;从事综合利用发展现代休闲农业的6 666.67hm2;从事标准化养殖面积5 066.67hm2。用现代农业理念推进流转,实行工业化管理、机械化作业、标准化生产、综合化开发等现

代农业雏形开始显现。定远引进的投资10亿元流转333.33hm2的意洋草莓博览园项目取得了良好的效益。四是流转程序趋于规范化。全市建立了覆盖所有乡镇的流转服务大厅(窗口)和县(市、区)仲裁庭,为加强农村土地流转管理提供了服务平台。流转双方能够主动接受县、乡流转中心的管理和服务,按照规范程序办理流转手续,减少了矛盾隐患。 2 存在问题 一是部分土地流转主体经营规模与能力不适应。土地流入主体大规模经营,除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外,还增加了管理风险。存在少数流转主体经营缺乏有效规划,对自身经营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估计不足,存在贪大求快,盲目过大规模的现象,一旦遇到天灾或经营不善容易导致不能按合同履约等问题。 二是经营主体建设不规范。农业经营主体特别是家庭农场发展刚刚起步,生产经营制度不健全,管理不到位;生产经营活动财务收支记录不完整;用企业化理念经营农业的意识不强,产品市场竞争力弱。合作社内部管理松散,有的合作社名存实亡,有的专业合作社与成员的联结过于松散,没有实现信息共享,没有形成价格联盟,利

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特点

一、全省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特点 近年来,各地加大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大力发展效益农业,农民收入稳步增长,农业产业化经营呈现以下特点: 一)主导产业日趋明显。近几年来,在稳定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基础上,各地充分发挥农业区划的成果,因势利导,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等原则,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引导土地等农业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在大力挖掘和发挥区域资源优势和传统特色产品优势的基础上,发展规模经营,培育区域主导产业。全省有60多个县开展了土地流转,面积达340万亩,农业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势头良好,有各类种养专业大户23万余户,其中种植业专业大户16万户,经营面积408万亩。全省以粮油、水产品、茧丝绸、果品、竹木、畜禽、蔬菜、茶叶、食用菌、花卉等十大主导产业逐步向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集约化经营方向发展。如衢州市每县都形成有一定规模、知名度和品牌的主导产业,全市粮油、生猪、白鹅、水产、柑桔、食用菌、笋竹、名优茶、蔬菜等9个主导产业产值达36.84亿元,占农业产值的80%,农民收入的65%来自主导产业。三)市场体系初具规模。随着农产品流通体制改革的深入,促进了市场建设投资主体和农产品流通经营主体的多元化,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进入快速发展时期。到2014年底,全省有各类农产品批发市场362个(据省工商局统计),年成交368亿元。从城乡布局来看,位于城市的农产品批发市场132个,2014年成交210亿元,农村的230个,成交158亿元。全省以销地大宗农产品批发市场为龙头,重点产地专业批发市场为主体、集贸市场为基础的农产品市场网络体系开始形成。市场带动辐射能力进一步增强,据统计,到9月底,13家市场拥有资产10.29亿元,其中固定资产7.7亿元,分别比去年同期增长16.3%和17.6%。1—9月份成交各类农产品371.4万吨,成交额148.1亿元,同比增长51.4%和33.4%,带动农户54万户,建立基地221.2万亩。有15家农

农业产业规模化发展调研报告

是个山区农业县,县域经济中,农业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随着国家强农惠农政策实施力度的加大以及国务院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出台实施,我县农业产业化发展前景更为广阔。因此,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中心,依靠龙头带动和科技进步,对农业和农村经济实行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一体化经营、社会化服务,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是加快我县经济发展,实现富民强县的重要战略。 一、我县农业产业化发展的现状 (一)三大主导产业根基稳固 目前,全县已形成一批布局相对集中、区域特色明显的刺葡萄、南酸枣、毛竹林等三大主导产业。据统计,全县已种植刺葡萄1500亩,南酸枣人工栽种5万亩,年产南酸枣鲜果3000吨以上。全县现有毛竹林面积67.6万亩,活立竹9861万根,年加工产品竹200万根,竹笋产量20000吨,实现产值2.6亿元,实现税收500万元,林农来自竹产业人均年收入达1200元。 (二)六大特色产业区域化生产格局已成雏形 基本形成了茶叶、油茶、花卉苗木、有机水稻、畜禽养殖、脐橙等六大区域性特色产业。 (1)茶叶:以横水、铅厂、上堡、乐洞等乡镇为主产区的茶叶生产初具规模,全县茶叶面积25120亩,年产茶叶982吨。 (2)油茶:全县现有油茶总面积达8.3万亩,主要分布在金坑、杰坝、思顺、上堡、过埠等乡镇,2013年全县油茶籽产量750吨,茶油产量250吨,实现茶油产值2000万元,有油茶专业合作社3家,油茶协会8家。 (3)花卉苗木产业蒸蒸日上。等乡镇共有花卉苗木基地200个(处),总面积超过8000亩,主要品种有红豆杉、香樟、桂花、罗汉松等,2013年全县花卉苗木产业总产值达到1.2亿元。 (4)畜禽养殖:有年出栏500头以上规模养殖场30家,其中出栏4000-10000头养殖场4家;有年出笼8000羽的家禽养殖场1家。2013年生猪出栏9.5万头,家禽出笼77万羽。 (5)以新世野农业开发公司为龙头的有机水稻种植1500亩,年产有机大米40万斤,市场前景看好。 (6)脐橙种植面积7.3万亩,产量达9.2万吨,实现产值2.2亿元,主要分布在龙勾、扬眉、铅厂、横水等乡镇。脐橙果品分级、包装销售企业43家,其中规模以上脐橙加工企业12家。 (三)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作用逐步显现 县有省级龙头企业4家(贵竹发展有限公司、省华森竹业有限公司、齐云山食品有限公司、县林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市级龙头企业4家(县宝龙果业有限公司、县鑫丰人造板厂、县赤水仙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君子谷野生水果世界有限公司),有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159家(其

《农业产业化经营专题》

农业产业化经营专题(8042)自学考试大纲 一、本课程性质与设置目的 (一)本课程的性质与特点 农业产业化经营专题是适应农业商品化、市场化、规模化农业发展需要而设置的一门专题课程,系统阐述中国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基本理论、发展途径和对策,并介绍国内外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成功做法和经验。本课程的主要特点是:(1)专题性。本课程学科领域的研究对象和范围尚不明确,内容按专题设置;(2)知识性。本课程内容以传授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基本知识为主,理论性不强,基本技能不多;(3)实践性。本课程是为适应我国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设置的,其知识内容是在总结我国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概括出来的,现实针对性和指导性较强。 (二)本课程在专业教学中的地位、任务和作用 农业产业化经营专题是本专业的一门必修的专业课。其任务是揭示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客观必然性及其重要意义,阐明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必备条件、一般原则、组织形式和运作机制,介绍国内外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成功经验。其作用是帮助学员树立农业产业化经营思想,明确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基本思路和做法,为从事农业产业化经营实践提供理论指导和经验借鉴。 (三)本课程的基本要求 1、正确识别和记忆农业产业化经营及有关的名词概念、相关事物的特征和主要特点。 2、正确领会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客观必然性、现实意义,前提条件、基本原则、运作机制。 3、学会应用有关原理、原则、政策判断是非界限或解释有关现象。 4、学会综合应用所学知识分析或解决农业产业化经营中的某个方面的问题。 (四)本课程与相关课程的联系 本课程与本专业开设的其他课程中联系较紧密的主要有《农业经济与管理》,该课程是农业产业化经营专题的基础课,学员应先修《农业经济与管理》,然后学习《农业产业化经营专题》。 二、课程内容与考核目标 –1–

土地规模化经营

法国是拥有传统小农经济结构、土地分散、人地矛盾较为突出的国家。为解决这一问题,法国政府主要采取两方面的改革措施:一是改革土地继承制度,以保证土地不再继续细碎化。二是支持中等规模的农场发展,促进小规模农场转移,稳定大农场。法国农地流转主要通过用益权制度来处理土地的租佃关系。法国农地用益权可通过转让、出租、抵押等方式流转。另外,法国还先后颁布《农业指导法》、《农业指导补充法》及成立“土地整治和农村安置公司”来推进农地流转和规模化经营。 法国素有“欧洲的中国”之称,是欧洲的农业大国。但在农业现代化的道路上,法国却曾远远落后于欧美其他发达国家,到20世纪初仍是小农经济加手工劳动占主要地位。由于农业生产率低,加上天灾人祸,在二战后的初期竟出现了农产品不能自给、粮食依赖进口、不得不实行配给制的尴尬局面。二战后,法国政府奉行国家干预主义经济政策,出台了一系列引导农业发展的措施,不仅在较短的时间内全盘实现了农业的现代化,而且使法国成为欧洲第一农业强国和仅次于美国的世界第二大农产品出口国,创造了历史奇迹。法国利用国家干预政策改变农业落后面貌、实现农业现代化的成功经验,对于我国实现农业现代化、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应有现实的启示意义。 一、实现农业机械化,力促农业生产规模的扩大 法国大革命时期,把从大封建主那里没收来的土地和国有土地分成小块分配给农民,建立起资本主义土地所有制,开始了对传统农业的改造,但也从此形成了小农经济长期占优势的农业状况。小农经

济规模小、资金缺乏,不利于技术革新和机械化,这成为法国农业现代化的重要障碍。 二战后,法国政府为了摆脱农业落后的局面,决定根治小农经济,从20世纪50年代中期开始出台了一系列措施,促使土地集中,实现规模经营。尤其是1960年出台了“法国农业指导法”,其中一项重要的内容就是要各级政府成立“乡村设施和农业治理协会”,其宗旨是:“改进农业结构,增加农业生产单位的土地面积,为农民耕作提供方便。”事实上,这个协会就是土地整合的专门机构,通过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基金的支持,用高价收购农民手中零碎的土地,将其重新划分整治,使之成为适合现代大农业运作的土地资源,并最终将这些土地资源有选择性地出售给就近较大的农场主。“乡村设施和农业治理协会”作为官方组织,对于法国特别是西部和南部的土地整合起了重要作用。它有利于科学地测量和划分土地资源,避免了由于土地的自由转让而引发的民间纠纷,又促使了土地的集中。 法国政府还利用法律手段规定农场主的合法继承人只有一个,防止土地进一步分散,并通过税收优惠政策,鼓励父子农场、兄弟农场以土地入股,开展联合经营。此外,国家还给大农场主提供低息贷款,对农民自发的土地合并经营减免税费,促使农场规模的不断扩大。 法国政府还鼓励农村富余劳动人口退出土地经营。根据1962年颁布的“农业指导补充法”,设立了“调整农业结构行动基金”,对自愿离农者给予补贴。20世纪70年代初,又设立“非退休金的补助金”,给年龄在55岁以上的农民一次性发放“离农终身补贴”,鼓励年老农

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模板

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 2016年4月28日 适度规模经营是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组织形式,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载体和主要推动力量,近年来,为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提升山区农业的专业化、集约化、标准化、商品化水平,我县通过加强政策引导、促进规范管理、加大指导服务等措施,有效地提升了各类经营主体的经营能力,促进了特色产业发展和美好乡村建设。 一、我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现状 1、种养大户情况。全县共有种养大户312户,其中粮食种植大户124户,经作种植大户86户,畜牧养殖大户52户,水产养殖大户50户,综合类种养大户220户。其中种植业以水稻、茶叶为主,畜牧养殖以生猪、土鸡养殖为主,水产养殖以流水养鱼为主。经营业主以基层村组干部以及有经验的农户为主,但近年来随着社会资本进入农业领域的速度加快,一些有文化、会经营、善管理的返乡农民渐成主流。 2、家庭农场情况。自2013年7月我县注册登记全市首家家庭农场以来,截至目前,全县经县农委、县工商局登记注册的家庭农场共73家,其中种植业56家,经营耕地、茶园面积1.15万亩;42家养殖业家庭农场中,生猪养殖规模500头以上2家,养殖水面100亩以上6家。全县家庭农场中,达到中型家庭农场认定标准15家,达到大型家庭农场认定标准5家,市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9家,2015年平均每个家庭农场纯收入为21.4万元。 3、农民合作社情况。全县共有农民专业合作社189家,其

中部级示范社5家,省级示范社2家,市级示范社12家,入社社员2.25万人,联系带动农户5.45万户。农民合作社的发展,为上联龙头企业、下联家庭农场、基地农户提供了纽带。 4、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情况。截止2015年底,全县共有市级以上(含市级)农业龙头企业34家,其中国家级农业龙头企业1家,省级农业龙头企业8家,市级农业龙头企业25家。2015年全县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实现产值突破30亿元。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集成利用资本、技术、人才等生产要素,带动农户发展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生产。 5、社会化服务组织发展情况。截止2015年底,全县建立各类农业服务组织77个,其中农业技术服务型组织16个,农业产业化合作互助型组织8个,农产品销售组织5个,植保服务组织32个,农机服务组织16个。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的发展,加快全县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市场化、多元化进程,形成了较为完善的社会化服务体系。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数量增加,规模扩大,效益提升,辐射带动能力增强,促进了山区特色农业的发展和农村经营机制的创新,为山区现代农业发展提供了有效的载体。 一是加快了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新型经营主体的壮大有效解决城镇化进程中农村人口大量外流而导致的土地闲臵抛荒问题,保证了“农地农有、农地农用”,避免了农地“非农化”倾向。截至2015年底,全县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共计流转耕地、茶园5.68万亩,全县耕地流转率在15%左右。其中流转年限5年以上的耕地面积达4.62万亩,占耕地流转总面积的81.5%。规模连片流转有了较快发展,其中50-100亩连片流转面积占24.9%;

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摘要介绍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模式及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建议,以期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 关键词农业;适度规模经营;问题;建议 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是指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拥有与耕地资源条件、社会经济条件、物质技术装备条件及管理水平相适应的合理数量的土地规模,或生产经营单位突破土地规模狭小制约,通过主要生产环节的合作服务,从而实现农业生产布局区域化、生产专业化和服务规模化、社会化,获得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是现代农业发展的必然要求和重要标志。我国是农业大国,农民比例在70%以上,每个农户只能承包少量耕地。以种植粮食作物为例,大多数农户除了自给口粮和留种子之外,所余无几,商品率很低。农民收入一般比工人低,许多青年农民不安于务农。为改变我国农村贫穷落后的面貌,发展农村商品生产,必须走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之路。积极稳妥地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是党实施的一项重要政策,是现代农业的必然选择。 1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模式 1.1土地集中式农业适度规模经营 目前,实行土地集中式规模经营的主要类型有土地股份合作经营、承包大户经营和产业化基地经营,其中以承包大户经营为主体。土地集中式规模经营与农村土地流转紧密相关。由于土地是绝大多数农民就业和收入的主要依靠,近些年来农村土地流转及由此形成的规模经营总体上比重很小,主要集中在沿海发达地区农村和大中城市郊区。因此,土地集中式规模经营只能在具备条件的地方逐步实现,不可能在广大农村普遍推行。 1.2合作服务式农业适度规模经营 目前,在家庭经营基础上,主要有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带动型、产业化经营带动型、社会化服务带动型等类型。我国各地不断推进的合作服务式农业规模经营尽管形式多样,但都具有共同特点:一是坚持家庭承包经营,充分尊重和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二是适合农业生产特点和现阶段农业生产力水平,实行优良传统农耕技术与现代农业技术和社会化服务相结合;三是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和农业整体竞争力,成功将农户的生产经营纳入社会化大生产的轨道。这些特点充分表明,合作服务式规模经营在我国广大农村具有普遍意义,既适应当前农业生产力水平,又适应今后现代化农业发展要求㈣。 2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存在的问题 2.1流转方式比较单一

农业产业化经营情况

山东永明粮油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情况 一、企业基本情况 山东永明集团位于曹县城北开发区内,占地220余亩,建筑面 积2.8万平方米,现有员工200人,其中研究生以上学历5人,大 专学历以上30人。是山东省一家较大的集绿色小麦种植基地、技 术信息咨询、标准化仓储、面粉加工、食品加工、饲料加工等多元 化大型民营集团。2011年销售收入达到52650万元,利税1416万元。 山东永明集团下辖山东永明粮油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山东亿家 粮油食品有限公司、菏泽康佰益生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曹县国强 粮油购销有限公司、曹县永升种植有限公司、曹县汇通运输有限公司、曹县国强种植专业合作社、曹县永升种植专业合作社、曹县农 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曹县永明科技开发专业合作社。 主要产品有超级雪花粉、超级特精粉、高筋特精粉、高筋富强粉、标准粉,水饺粉等6大系列、30多个品种。产品主要销往江西、浙江、广东、四川、贵州、云南、黑龙江、吉林、辽宁、内蒙古等 20 多个省市、自治区,其中面条粉、标准粉、副产品麸皮远销中亚、南亚市场,公司先后通过了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GB/T24001- 2004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GB/T22000-2006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面粉及副产品经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查通过、

出品食品生产卫生要求的许可。并通过了国家绿色食品认证,获山东省著名商标、山东省面粉十佳品牌、山东省重合同守信用企业、山东省就业与社会保障先进单位、文明诚信民营企业、优秀民营经济企业、优秀会员企业、食品消费安全诚信单、安全生产先进单位。 公司认真执行党和国家关于食品安全一系列的方针、政策、以绿色种植基地为平台,努力打造从土地到餐桌的绿色、有机、健康食品为目地,本着“质量第一,安全卫生,诚信经营,客户至上的原则,以求真务实,开拓进取的精神,诚信合作,用心做人的理念,造福一方百姓,创造和谐社会。 二、认定为省级重点龙头企业后的发展情况 山东永明集团在被认定为省级重点龙头企业后,坚持通过利益联结机制,带动基地农户生产,形成产加销一体化的经营格局,大力推行企农合作,走向双赢。 发展合作组织推进基地“四位一体”建设,坚持把合作组织发展与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特色产业发展结合起来,整体推进。把优势资源与市场需求紧紧结合起来,变资源优势为经济优势;通过组建284家土地股份合作社、1253家农民专业合作社,把分散的土地、一家一户的产品生产组织起来,建成具有较高生产水平、较强竞争力的特色产业基地。 三、当前运营情况 目前,全市加入合作社的农户总数超过10万户,成员农户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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