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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电工程验收标准QCDT 103 0610-2009

风电工程验收标准QCDT 103 0610-2009
风电工程验收标准QCDT 103 0610-2009

附件Q/CDT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工程技术标准

Q/CDT 103 0610-2009

风电工程验收标准

2009-12-15发布2010-03-15实施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发布

目次

目次 (2)

前言 (3)

1范围 (4)

2规范性引用文件 (4)

3总则 (5)

4工程验收依据 (5)

5单位工程完工验收 (7)

6工程启动试运验收 (18)

7工程移交生产验收 (31)

8工程竣工验收 (32)

附录A 单位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内容与格式 (35)

附录B 工程整套启动试运验收鉴定书内容与格式 (37)

附录C 工程移交生产验收交接书内容与格式 (39)

附录D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内容与格式 (41)

前言

为了规范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风电工程验收工作,依据GB/T 1.1--200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一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一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及DL/T 800--2001《电力企业标准编制规则》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为新编标准。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和附录D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大唐集团公司标准化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集团公司工程管理部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集团公司工程管理部。

本标主要起草人:赵宗林梁波王伟刘继东汪海孙艳

风电工程验收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风电工程验收工作的内容及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集团公司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专业公司、直属企业陆地风电项目的验收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50150 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

GB 50168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169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171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结线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173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04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54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300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 50303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J 147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高压电器施工与验收规范

GBJ 148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力变压器、油浸电抗器、互感器施工及验收规范

GBJ 149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母线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J 233 110~500kV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DL/T 666 风力发电场运行规程

DL/T 5007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略。

4 总则

4.1 风力发电场项目建设工程应通过各单位工程完工、工程启动试运、工程移交生产、工程竣工四个阶段的全面检查验收。

4.2 在风力发电场项目建设过程中,各施工阶段应进行自检、互检和专业检查,对关键工序及隐蔽工程的每道工序也应进行检验和记录。

4.3 风力发电场项目建设工程的四个阶段验收,必须以批准文件、设计图纸、设备合同及国家颁发的有关电力建设的现行标准和法规等为依据。

4.4 项目公司根据本标准要求,结合本地区、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制定工程验收大纲。

4.5 各阶段验收应按下列要求组建相应的验收组织:

4.5.1 单位工程完工前,应组建单位工程完工验收领导小组。各单位工程完工时和各单机启动调试试运时,单位工程完工验收领导小组应及时分别组建相应验收组。

4.5.2 工程整套启动试运验收前应组建工程整套启动验收委员会。

4.5.3 移交生产验收时,应组建工程移交生产验收组。

4.5.4 工程竣工验收时,应组建工程竣工验收委员会。

4.6 各阶段验收应按下列原则确定验收主持单位:

4.6.1 单位工程完工验收由监理单位主持。

4.6.2 工程整套启动试运验收由项目公司主持。

4.6.3 工程移交生产验收和竣工验收由分子公司主持。

5 工程验收依据

5.1 风力发电机组安装调试工程验收应按下列主要标准、技术资料及其他有关规定进行检查。

5.1.1 GB 50168。

5.1.2 GB 50204。

5.1.3 GB 50303。

5.1.4 DL/T 5007。

5.1.5 DL/T 666。

5.1.6 风电机组技术说明书、使用手册和安装手册。

5.1.7 风电机组订货合同中的有关技术性能指标要求。

5.1.8 风力发电机组塔架及其基础设计图纸与有关技术要求。

5.2 升压站设备安装调试工程验收应按下列标准、技术资料及有关规定进行检查。

5.2.1 GB 50150。

5.2.2 GB 50168。

5.2.3 GB 50169。

5.2.4 GB 50171。

5.2.5 GB 50254。

5.2.6 GB 50303。

5.2.7 GBJ 147。

5.2.8 GBJ 148。

5.2.9 GBJ 149。

5.2.10 设备技术性能说明书。

5.2.11 设备订货合同及技术条件。

5.2.12 电气施工设计图纸及资料。

5.3 中央监控室和升压站建筑等工程验收应按下列标准、技术资料及有关规定进行检查。

5.3.1 GB 50204。

5.3.2 GB 50300。

5.3.3 GB 50303。

5.3.4 DL/T 5007。

5.3.5 设计图纸及技术要求。

5.3.6 施工合同及有关技术说明。

5.4 场内电力线路工程验收应按下列标准、技术资料进行检查。

5.4.1 GB 50168。

5.4.2 GB 50173。

5.4.3 GBJ 233。

5.4.4 架空电力线路勘测设计、施工图纸及其技术资料。

5.4.5 施工合同。

5.5 交通工程验收应按下列有关文件资料进行检查。

5.5.1 公路施工设计图纸及有关技术条件。

5.5.2 施工合同。

6 单位工程完工验收

6.1 一般规定

6.1.1 单位工程可按风力发电机组、升压站、线路、建筑、交通、环保六大类进行划分,每个单位工程是由若干个分部工程组成的,它具有独立的、完整的功能。

6.1.2 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向项目公司提出验收申请,单位工程验收领导小组应及时组织验收。同类单位工程完工验收可按完工日期先后分别进行,也可按部分或全部同类单位工程一

道组织验收。对于不同类单位工程,如完工日期相近,为减少组织验收次数,单位工程验收领导小组也可按部分或全部各类单位工程一道组织验收。

6.1.3 单位工程完工验收必须按照设计文件及有关标准进行。验收重点是检查工程内在质量,质监部门应有签证意见。

6.1.4 单位工程完工验收结束后,项目公司应向分子公司报告验收结果,工程合格应签发单位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单位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内容与格式参见附录A)。

6.2 风力发电机组安装工程验收

6.2.1 每台风力发电机组的安装工程为一个单位工程,它由风力发电机组基础、风力发电机组安装、风力发电机监控系统、塔架、电缆、箱式变电站、防雷接地网七个分部工程组成。

安装前期,建设、监理、施工、制造单位四方单位应召开技术交底会,确定各方职责、根据天气状况确定安装计划、供货进度,讨论并确定安装方案,明确安装过程使用设备、工具的提供者,形成会议纪要;

风力发电机组安装直接影响到整机质量水平与运行效率,应严格按照专项安装手册与技术交底要求进行,安装验收应包括安装过程中的验收和安装完成后的验收,验收内容如表1所示:

表1

各分部工程完工后必须及时组织有监理参加的自检验收。

6.2.2 验收应检查项目。

6.2.2.1 风力发电机组基础。

a)基础尺寸、钢筋规格、型号、钢筋网结构及绑扎、混凝土试块试验报告及浇注工艺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b)基础浇注后应保养28天后方可进行塔架安装,塔架安装时混凝土基础的强度不应低于设计强度的75%。

c)基础埋设件应与设计相符。

6.2.2.2 风力发电机组安装。

a)风轮、传动机构、增速机构、发电机、偏航机构、气动刹车机构、机械刹车机构、冷却系统、液压系统、电气控制系统等部件、系统应符合合同中的技术要求。

b)液压系统、冷却系统、润滑系统、齿轮箱等无漏、渗油现象,且油品符合要求,油位应正常。

c)机舱、塔内控制柜、电缆等电气连接应安全可靠,相序正确。接地应牢固可靠。应有防振、防潮、防磨损等安全措施。

6.2.2.3 风力发电机组监控系统。

a)各类控制信号传感器等零部件应齐全完整,连接正确,无损伤,其技术参数、规格型号应符合合同中的技术要求。

b)机组与中央监控、远程监控设备安装连接应符合设计要求。

6.2.2.4 塔架。

a)表面防腐涂层应完好无锈色、无损伤。

b)出厂检验报告应符合设计要求。

c)塔架所有对接面的紧固螺栓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应利用专门装配工具拧紧到厂家规定的力矩。检查各段塔架法兰结合面,应接触良好,符合设计要求。

6.2.2.5 电缆。

a)在验收时,应按GB50168的要求进行检查。

b)电缆外露部分应有安全防护措施。

6.2.2.6 箱式变电站。

a)箱式变电站的电压等级、铭牌出力、回路电阻、油温应符合设计要求。

b)绕组、套管和绝缘油等试验均应遵照GB50150的规定进行。

c)部件和零件应完整齐全,压力释放阀、负荷开关、接地开关、低压配电装置、避雷装置等电气和机械性能应良好,无接触不良和卡涩现象。

d)冷却装置运行正常,散热器及风扇齐全。

e)主要表计、显示部件完好准确,熔丝保护、防爆装置和信号装置等部件应完好、动作可靠。

f)一次回路设备绝缘及运行情况良好。

g)变压器本身及周围环境整洁、无渗油,照明良好,标志齐全。

6.2.2.7 防雷接地网。

a)防雷接地网的埋设、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

b)连接处焊接牢靠、接地网引出处应符合要求,且标志明显。

c)接地网接地电阻应符合风力发电机组设计要求。

6.2.3 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6.2.3.1 各分部工程自检验收必须全部合格。

6.2.3.2 施工、主要工序和隐蔽工程检查签证记录、分部工程完工验收记录、缺陷整改情况报告及有关设备、材料、试件的试验报告等资料应齐全完整,并已分类整理完毕。

6.2.4 主要验收工作。

6.2.4.1 检查风力发电机组、箱式变电站的规格型号、技术性能指标及技术说明书、试验记录、合格证件、安装调试记录。

6.2.4.2 图纸、备品配件和专用工器具及其清单等。

6.2.4.3 检查各分部工程验收记录、报告及有关施工中的关键工序和隐蔽工程检查、签证记录等资料。

6.2.4.4 按6.2.2的要求检查工程施工质量。

6.2.4.5 对缺陷提出处理意见。

6.2.4.6 对工程作出评价。

6.2.4.7 做好验收签证工作。

6.3 升压站设备安装调试工程验收

6.3.1 升压站设备安装调试单位工程包括主变压器、高压电器、低压电器、母线装置、盘柜及二次回路接线、低压配电设备等的安装调试及电缆铺设、防雷接地装置八个分部工程。各分部工程完工后必须及时组织有监理参加的自检验收。

6.3.2 验收应检查项目。

6.3.2.1 主变压器。

a)本体、冷却装置及所有附件应无缺陷,且不渗油。

b)油漆应完整,相色标志正确。

c)变压器顶盖上应无遗留杂物,环境清洁无杂物。

d)事故排油设施应完好,消防设施安全。

e)储油柜、冷却装置、净油器等油系统上的油门均应打开,且指示正确。

f)接地引下线及其与主接地网的连接应满足设计要求,接地应可靠。

g)分接头的位置应符合运行要求。有载调压切换装置远方操作应动作可靠,指示位置正确。

h)变压器的相位及绕组的接线组别应符合并列运行要求。

i)测温装置指示正确,整定值符合要求。

j)全部电气试验应合格,保护装置整定值符合规定,操作及联动试验正确。

k)冷却装置运行正常,散热装置齐全。

6.3.2.2 高、低压电器。

a)电器型号、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

b)电器外观完好,绝缘器件无裂纹,绝缘电阻值符合要求,绝缘良好。

c)相色正确,电器接零、接地可靠。

d)电器排列整齐,连接可靠,接触良好,外表清洁完整。

e)高压电器的瓷件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和有关瓷产品技术条件的规定。

f)断路器无渗油,油位正常,操动机构的联动正常,无卡涩现象。

g)组合电器及其传动机构的联动应正常,无卡涩。

h)开关操动机构、传动装置、辅助开关及闭锁装置应安装牢靠,动作灵活可靠,位置指示正确,无渗漏。

i)电抗器支柱完整,无裂纹,支柱绝缘子的接地应良好。

j)避雷器应完整无损,封口处密封良好。

k)低压电器活动部件动作灵活可靠,联锁传动装置动作正确,标志清晰。通电后操作灵活可靠,电磁器件无异常响声,触头压力,接触电阻符合规定。

l)电容器布置接线正确,端子连接可靠,保护回路完整,外壳完好无渗油现象,支架外壳接地可靠,室内通风良好。

m)互感器外观应完整无缺损,油浸式互感器应无渗油,油位指示正常,保护间隙的距离应符合规定,相色应正确,接地良好。

6.3.2.3 盘、柜及二次回路接线。

a)固定和接地应可靠,漆层完好、清洁整齐。

b)电器元件齐全完好,安装位置正确,接线准确,固定连接可靠,标志齐全清晰,绝缘符合要求。

c)手车开关柜推入与拉出应灵活,机械闭锁可靠。

d)柜内一次设备的安装质量符合要求,照明装置齐全。

e)盘、柜及电缆管道安装后封堵完好,应有防积水、防结冰、防潮、防雷措施。

f)操作与联动试验正确。

g)所有二次回路接线准确,连接可靠,标志齐全清晰,绝缘符合要求。

6.3.2.4 母线装置。

a)金属加工、配制,螺栓连接、焊接等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b)所有螺栓、垫圈、闭口销、锁紧销、弹簧垫圈、锁紧螺母齐全、可靠。

c)母线配制及安装架设应符合设计规定,且连接正确,接触可靠。

d)瓷件完整、清洁,软件和瓷件胶合完整无损,充油套管无渗油,油位正确。

e)油漆应完好,相色正确,接地良好。

6.3.2.5 电缆。

a)规格符合规定,排列整齐,无损伤,相色、路径标志齐全、正确、清晰。

b)电缆终端、接头安装牢固,弯曲半径、有关距离、接线相序和排列符合要求,接地良好。

c)电缆沟无杂物,盖板齐全,照明、通风、排水设施、防火措施符合设计要求。

d)电缆支架等的金属部件防腐层应完好。

6.3.2.6 低压配电设备。

a)设备柜架和基础必须接地或接零可靠。

b)低压成套配电柜、控制柜、照明配电箱等应有可靠的电击保护。

c)手车、抽出式配电柜推拉应灵活,无卡涩、碰撞现象。

d)箱(盘)内配线整齐,无绞接现象,箱内开关动作灵活可靠。

e)低压成套配电柜交接试验和箱、柜内的装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及有关规定。

f)设备部件齐全,安装连接应可靠。

6.3.2.7 防雷接地装置。

a)整个接地网外露部分的连接应可靠,接地线规格正确,防腐层应完好,标志齐全明显。

b)避雷针(罩)的安装位置及高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c)工频接地电阻值及设计要求的其他测试参数应符合设计规定。

6.3.3 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6.3.3.1 各分部工程自查验收必须全部合格。

6.3.3.2 倒送电冲击试验正常,且有监理签证。

6.3.3.3 设备说明书、合格证、试验报告、安装记录、调度记录等资料齐全完整。

6.3.4 主要验收工作。

6.3.4.1 检查电气安装调试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6.3.4.2 检查制造厂提供的产品说明书、试验记录、合格证件、安装图纸、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及其清单。

6.3.4.3 检查安装调试记录和报告、各分部工程验收记录和报告及施工中的关键工序和隐蔽工程检查签证记录等资料。

6.3.4.4 按6.3.2的要求检查工程质量。

6.3.4.5 对缺陷提出处理意见。

6.3.4.6 对工程作出评价。

6.3.4.7 做好验收签证工作。

6.4 电力线路工程验收

6.4.1 架空电力线路工程和电力电缆工程分别以一条独立的线路为一个单位工程。每条架空电力线路工程是由电杆基坑及基础埋设、电杆组立与绝缘子安装、拉线安装、导线架设四个分部工程组成。每条电力电缆工程是由电缆沟制作、电缆保护管的加工与敷设、电缆支架的配制与安装、

电缆的敷设、电缆终端和接头的制作五个分部工程组成。每个单位工程的各分部工程完工后,必须及时组织有监理参加的自检验收。

6.4.2 验收应检查项目。

6.4.2.1 电力线的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外部无损坏。

6.4.2.2 电力线应排列整齐,标志应齐全、正确、清晰。

6.4.2.3 电力线终端接头安装应牢固,相色应正确。

6.4.2.4 采用的设备、器材及材料应符合国家现行技术标准的规定,并应有合格证件,设备应有铭牌。

6.4.2.5 电杆组立、拉线制作与安装、导线弧垂、相间距离、对地距离、对建筑物接近距离及交叉跨越距离等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6.4.2.6 架空线沿线障碍应已清除。

6.4.2.7 电缆沟应无杂物,盖板齐全,照明、通风、排水系统、防火措施应符合设计要求。6.4.2.8 接地良好,接地线规格正确,连接可靠,防腐层完好,标志齐全明显。

6.4.3 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a)各分部工程自检验收必须全部合格。

b)有详细施工记录、隐蔽工程验收检查记录、中间验收检查记录及监理验收检查签证。

c)器材型号规格及有关试验报告、施工记录等资料应齐全完整。

6.4.4 验收主要工作。

6.4.4.1 检查电力线路工程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6.4.4.2 检查施工记录、中间验收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各分部工程自检验收记录及工程缺陷整改情况报告等资料。

6.4.4.3 按6.4.2的要求检查工程质量。

6.4.4.4 在冰冻、雷电严重的地区,应重点检查防冰冻、防雷击的安全保护设施。

6.4.4.5 对缺陷提出处理意见。

6.4.4.6 对工程作出评价。

6.4.4.7 做好验收签证工作。

6.5 中央监控室和升压站建筑工程验收

6.5.1 中央监控室和升压站建筑工程一般由基础(包括主变压器基础)、框架、砌体、层面、楼地面、门窗、装饰、室内外给排水、照明、附属设施(电缆沟、接地、场地、围墙、消防通道)等10个分部工程组成,各分部工程完工后,必须及时组织有监理参加的自检验收。

6.5.2 验收应检查项目。

6.5.2.1 建筑整体布局应合理、整洁美观。

6.5.2.2 房屋基础、主变压器基础的混凝土及钢筋试验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6.5.2.3 屋面隔热、防水层符合要求,层顶无渗漏现象。

6.5.2.4 墙面砌体无脱落、雨水渗漏现象。

6.5.2.5 开关柜室防火门符合安全要求。

6.5.2.6 照明器具、门窗安装质量符合设计要求。

6.5.2.7 电缆沟、楼地面与场地无积水现象。

6.5.2.8 室内外给排水系统良好。

6.5.2.9 接地网外露连接体及预埋件符合设计要求。

6.5.3 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6.5.3.1 所有分部工程已经验收合格,且有监理签证。

6.5.3.2 施工记录、主要工序及隐蔽工程检查签证记录,钢筋和混凝土试块试验报告、缺陷整改报告等资料齐全完整。

6.5.4 验收主要工作。

6.5.4.1 检查建筑工程是否符合施工设计图纸、设计更改联系单及施工技术要求。

6.5.4.2 检查各分部工程施工记录及有关材料合格证、试验报告等。

6.5.4.3 检查各主要工艺、隐蔽工程监理检查记录与报告,检查施工缺陷处理情况。

6.5.4.4 按6.5.2的要求检查建筑工程形象面貌和整体质量。

6.5.4.5 对检查中发现的遗留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6.5.4.6 对工程进行质量评价。

6.5.4.7 做好验收签证工作。

6.6 交通工程验收

6.6.1 交通工程中每条独立的新建(或扩建)公路为一个单位工程。单位工程一般由路基、路面、排水沟、涵洞、桥梁等分部工程组成。各分部工程完工后,必须及时组织有监理参加的自检验收。

6.6.2 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6.6.2.1 各分部工程已经自查验收合格,且有监理部门签证。

6.6.2.2 施工记录、设计更改,缺陷整改等有关资料齐全完好。

6.6.3 验收主要工作。

6.6.3.1 检查工程质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可采用模拟试通车来检查涵洞、桥梁、路基、路面、转弯半径是否符合风力发电设备运输要求。

6.6.3.2 检查施工记录、分部工程自检验收记录等有关资料。

6.6.3.3 对工程缺陷提出处理要求。

6.6.3.4 对工程作出评价。

6.6.3.5 做好验收签证工作。

6.7 环保验收

6.7.1 施工后的植被恢复。

6.7.2 施工垃圾清理。

6.7.3 生活污水及生活垃圾的处理。

6.7.4 厂(场)区绿化完成。

6.7.5 风电场环保验收合格。

7 工程启动试运验收

7.1 一般规定

7.1.1 工程启动试运可分为单台机组启动调试试运、工程整套启动试运两个阶段。各阶段验收条件成熟后,建设单位应及时向项目公司提出验收申请。

7.1.2 单台风力发电机组安装工程及其配套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应及时进行单台机组启动调试试运工作,以便尽早上网发电。试运结束后,必须及时组织验收。

7.1.3 本期工程最后一台风力发电机组调试试运验收结束后,必须及时组织工程整套启动试运验收。

7.2 单台机组启动调试试运验收

7.2.1 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7.2.1.1 风力发电机组安装工程及其配套工程均应通过单位工程完工验收。风力发电机组安装完成后,进入静态调试阶段,动态调试前应符合下列要求:

a)机组安装检查结束并经确认。

b)测定发电机定子绕组、转子绕组的对地绝缘电阻,应符合被测机组的设计要求。

c)照明、通讯、安全防护装置应齐全。

7.2.1.2 升压站和场内电力线路已与电网接通,通过冲击试验。

7.2.1.3 风力发电机组必须已通过下列试验。

a)紧急停机试验。

b)振动停机试验。

c)超速保护试验。

7.2.1.4 风力发电机组经调试后,安全无故障连续并网运行不得少于240h。

7.2.1.5 启动机组前应进行控制功能和安全保护功能的检查和试验,确认各项控制功能和保护动作准确、可靠。

7.2.1.6 检查设定风力发电机组各控制系统的参数,控制系统应能完成风力发电机组的正常运行控制。

7.2.1.7 试运行前及试运行期间应按表2内容进行检查并应符合产品技术要求。

表2 检查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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