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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南溪区一河(湖)一策管理保护方案(2021—2025年)编制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宜宾市南溪区一河(湖)一策管理保护方案(2021—2025年)编制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宜宾市南溪区一河(湖)一策管理保护方案(2021—2025年)编制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宜宾市南溪区一河(湖)一策管理保护方案(2021—2025年)编制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宜宾市南溪区一河(湖)一策管理保护方案(2021—2025年)编制

工作内容:根据《宜宾市总河长办公室转发省总河长办公室关于开展编制一河(湖)一策管理保护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宜总河长办发〔2020〕2号)等相关规范技术要求,完成南溪区境内长江、黄沙河等14条河流(含35座水库、5座塘坝、2条渠道)一河(湖)一策管理保护方案编制和审查,满足省、市相关要求。

最高限价:37万元,地方财政资金

二、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不接受联合体。

三、投标保证金

竞争性谈判保证金及提交方式:竞争性谈判投标人在报名(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时以现金方式向招标人提交保证金7400元,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保证金的竞争性谈判投标人,招标人将视其为自动放弃竞争性谈判;未中选人的投标保证金,按程序退还。中选人的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签定合同前补足履约保证金(中标价10%)。

若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被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1.无故放弃投标的;

2.无故不签署合同的。

四、谈判方式

1、本项目至少有三家及以上符合要求的单位参加竞争性谈判;

2、竞争性谈判采取综合评分法,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按第一、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的顺序确定中标者。

五、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20年5月8日上午11:00时—2020年5月12日上午11:00时止

报名地点:宜宾市南溪区水利局五楼区河长制办公室

谈判时间:2020年5月12日下午15:00时

谈判地点:宜宾市南溪区水利局六楼会议室

招标人:宜宾市南溪区水利局

联系人:吕女士

联系电话:0831-(略)

宜宾市南溪区水利局

2020年5月8日

(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若下载后打开异常,可用记事本打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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