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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正文

(二次)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 2018CHBZ0241

https://www.sodocs.net/doc/571615008.html,/

安徽国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〇一八年五月

(二次)

招标文件

招标人:巢湖市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代理:安徽国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监督机构:巢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盖章)

日期:二〇一八年五月

目录

第一章投标邀请(招标公告) (4)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

第三章投标人须知 (14)

一.总则 (14)

二.招标文件 (17)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8)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21)

五.开标与评标 (22)

六.定标与签订合同 (25)

第四章评标办法 (28)

第五章合同 (33)

第六章招标需求 (34)

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39)

一.开标一览表 (40)

二.投标保证金退还声明 (40)

三.投标人综合情况简介 (40)

四.投标函 (40)

五.投标信用承诺 (40)

六.投标业绩承诺函 (40)

七.有关证明文件 (40)

八.服务方案 (40)

九.投标授权书 (40)

第八章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操作规程(暂行) (49)

第一章投标邀请(招标公告)

巢湖市活禽交易市场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项目(二次)

招标公告(网招)

安徽国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巢湖市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巢湖市活禽交易市场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条件的国内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编号:2018CHBZ0241

2、项目名称:巢湖市活禽交易市场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项目

3、项目地点:巢湖市亚父街道岗岭社区,污水处理厂南侧目,安成路以西

4、项目单位:巢湖市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5、项目概况:本次建设的市场占地约15庙,建筑面积约4200平方米,分活禽交易区和活禽宰杀区,拟建2条宰杀生产线,生产能力约20000只/日,工程施工估算投资1550万元。本次招标内容包括工程前期相关资料收集、项目建议书、可研编制、方案设计、初步及施工图纸设计、勘探、测绘、环评、能评、洪评及其他设计阶段应完成的其他工作等,项目预算价57万元,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7、项目预算:57万元

8、项目类别:服务类

9、最高限价:57万元,详见招标文件

10、标段划分:共分1个包

二、投标人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以下工程设计资质之一:

(1)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2)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3)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4)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4、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办法

1、报名时间:2018年5月17日上午08:00至2018年6月2日下午17:30

2、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40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3、报名方式:

(1)本项目只接受安徽合肥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中已入库企业报名,未入库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投标人在办理企业入库手续时,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收取任何费用。入库办理请参见中心网站(https://www.sodocs.net/doc/571615008.html,/)右上角“企业专区” 栏目中“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注册流程”,联系电话:0551-********,66223842),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报名的,责任自负;

(2)企业报名程序请参见中心网站(https://www.sodocs.net/doc/571615008.html,/)右上角“企业专区”栏目中“企业网上报名操作手册”。

(3)进入会员库----下载招标文件----报名并交纳标书工本费----答疑----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如无网上银行帐号,请及时前往银行办理(本系统目前支持以下银行网上支付服务: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光大银行、浦发银行、徽商银行)。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 2018 年 6 月 8 日 9 : 00

2、开标地点:巢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 3 室(太湖ft路市党校原办公楼,阳光花园小区大门对面)。

五、投标截止时间

同开标时间

六、联系方法

(一)项目单位:巢湖市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巢湖市望城路与316省道交叉口西50m

联系人:汤总

电话:135********

(二)代理机构:安徽国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巢湖市半汤路中央领域小区2#楼沿街101室

联系人:潘工

电话:139********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www.sodocs.net/doc/571615008.html,/

七、其他事项说明

1、投标人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网上报名,报名时间截止后系统将自动关闭。

2、报名中有任何疑问或问题,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与项目联系人联系。

3、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报名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报名结束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报名,责任自负。

4、网上报名的投标人可在报名成功后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含答疑或相关说明)。

八、投标保证金账户(选择一家银行进行缴费):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所述的服务项目招标。

2.有关定义

2.1政府招标监督管理部门:系指巢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2.2招标人:系指本次招标项目的业主方。

2.3委托人:系指本次招标项目的委托方。

2.4招标代理机构:系指安徽国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5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政府招标活动,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特殊行业的除外。

2.6服务:系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招标对象,包括咨询、调研、评估、规划、设计、监理、审计、保险、租赁、印刷、维修、物业管理等。

本招标文件所要求的证书、认证、资质,均应当是有权机构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

2.7时限(年份、月份等)计算:系指从开标之日向前追溯X 年/月(“X”为“一”及以后整数)起算。除非本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否则业绩时间均以合同签订之日为追溯结点。

2.8业绩:除非本招标文件另有规定,业绩系指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且已服务完毕的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及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投标人与其关联公司(如母公司、控股公司、参股公司、分公司、子公司、同一法定代表人的公司等)之间签订的合同,均不予认可。

3.投标费用

3.1 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编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4.合格的投标人

4.1合格的投标人应符合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资格。

4.1.1 除非招标文件认可,否则母、子公司之间的业绩、资质不得互用。

4.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招标活动。

5.勘察现场

5.1投标人应自行对服务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勘察现场的方式、地址及联系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2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服务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可供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投标人未到服务现场实地踏勘的,中标后签订合同时和履约过程中,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合同价款或索赔的要求。

5.3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服务地点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6.知识产权

6.1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或经济纠纷。如投标人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如因此导致招标人损失的,投标人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6.2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须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须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

7.纪律与保密

7.1投标人的投标行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7.2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以向招标人、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7.2.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7.2.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7.2.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7.2.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7.2.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7.2.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7.3在确定中标人之前,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

行谈判,也不得私下接触评标委员会成员。

7.4在确定中标人之前,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和评价时对评标委员会、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

7.5由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它资料,被视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招标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开标结束后,应招标人要求,投标人应归还所有从招标人处获得的保密资料。

8.联合体投标

8.1除非本项目明确要求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外,两个以上法人(招标文件如有约定,从其约定)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

8.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8.3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标段)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8.4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8.5除招标文件有明确约定的,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任一方履行报名手续。9.投标专用章的效力

9.1 招标文件中明确要求加盖公章(或电子签章)的,投标人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电子签章)。在有授权文件(原件)表明投标专用章法律效力等同于投标人公章(或电子签章)的情况下,可以加盖投标专用章,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

10.合同标的转让与分包

10.1合同未约定或者未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10.2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如果本项目允许分包,投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在投标文件中载明。

10.3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11.招标信息的发布

11.1 与本次招标活动相关的信息,将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www.sodocs.net/doc/571615008.html,/)发布。

二.招标文件

12.招标文件构成

12.1招标文件包括以下部分:

12.1.1第一章:投标邀请(招标公告);

12.1.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1.3第三章:投标人须知;

12.1.4第四章:评标办法;

12.1.5第五章:合同;

12.1.6第六章:招标需求;

12.1.7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12.1.8第八章: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操作规程(暂行);

12.1.9招标代理机构发布的图纸、答疑、补遗、补充通知等。

12.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件、条款和规范等要求。

12.3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12.4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自获得招标文件后于答疑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3.答疑及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3.1投标人如果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控制价等招标文件的其他任何内容有相关疑问,可以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列明的答疑接受时间前,以网上形式(安徽合肥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向代理机构提出。

13.1.1 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否则,如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之间存在不一致时,以要求严格或质量等级高的为准。

13.2疑问的提出与答疑获取具体步骤:投标人请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

台-投标人”,点击菜单栏“业务管理”,然后点击左侧的“建设工程项目”中的“网上提问”上传疑问文件。

提交成功后疑问文件即传至代理机构,请投标人及时通过“答疑文件下载”及网站答疑公告栏目查看答疑文件。

13.3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的答疑、澄清、变更或补充,将在网站上及时发布,该公告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同样约束力。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变更或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投标人应主动上网查询。代理机构不承担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

上述答疑、澄清、变更或补充在网站上发布的同时,安徽合肥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通过第三方短信群发方式提醒投标人进行查询。此短信仅系友情提示,并不具有任何约束性和必要性,代理机构不承担投标人未收到短信而引起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13.4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代理机构可以视招标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在网站上发布变更公告。在上述情况下,代理机构和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期。

13.5特殊情况下,代理机构发布答疑、澄清、变更或补充公告后,征得投标人同意,可不改变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4.投标文件构成与要求

14.1投标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响应及承诺文件。

14.2除非注明“投标人可自行制作格式”,投标文件应使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

14.3除专用术语外,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就有关投标的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性文件和印制的文件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翻译成中文,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14.4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投标文件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4.5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投标文件应使用人民币填报所有报价。允许以多种货币报价的,或涉及合同金额等计算的,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在开标日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成人民币。公司注册资本为外币,须折算成人民币的,按照公司成立日期当日(以营业执照

注明的成立日期为准)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的中间价计算(投标人应提供成立日期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的中间价作为参考)。

14.6投标人资质证书(或资格证明)处于年检、换证、升级、变更等期间,除非有法律法规或发证机构书面材料明确表明投标人资质(或资格)有效,否则一律不予认可。

14.7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14.8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招标代理机构一律不予退还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15.报价

15.1投标人应以“标段”为报价的基本单位。若整个需求分为若干标段,则投标人可选择其中的部分或所有标段报价。标段内所有项目均应报价(免费赠送的除外)。

15.2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因资料收集、地形图测绘、地质勘探、环评、能评、洪评、排污口论证、建设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方案设计、方案评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含屠宰生产线的安装设计及相关配套设施的设计)、施工图审查、各阶段审查(评审)会务费用、各阶段成果文件制作、各阶段成果审查汇报、提供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参加中间验收、竣工验收以及施工现场后续所有设计跟踪服务、税金等所发生的全部费用。自项目设计工作开始至中标人提交各类评审和审查合格的成果并完成全部设计工作及竣工验收的全过程,招标人除支付合同设计费之外,不向任何第三方支付任何费用。投标报价为固定报价,该报价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15.3报价应当低于同类服务的市场平均价格。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或经招标人同意支付的,投标报价均不得高于招标文件(公告)列明的控制价、项目预算。

15.4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注明拟提供服务的单价明细和总价

15.5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每一标只允许有一个最终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或替代方案将导致投标无效。

15.6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报价原则上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如不足两位,按照两位计算,如超出两位,按照四舍五入方式计算至小数点后两位(报价单位按招标文件约定)。

16.投标内容填写及说明

16.1投标文件须对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资格、技术、资信、服务、报价等全部要求和条件做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如果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资料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全部资料、证明及数据,将导致投标无效。

16.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招标文件要求的有关证明文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6.3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服务的合格性以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手册、图纸和资料等),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包括:服务主要内容的详细描述等。

16.4投标文件应字迹清楚、编排有序、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错漏处必须修改,应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电子签章)。

16.5投标人应根据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的内容填写唱标信息,唱标信息不作为评审的依据。唱标信息与开标一览表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17.投标保证金

17.1投标前,投标人应向巢湖市公管局提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金额的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投标保证金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足额到达招标公告指定账号。

开标后,代理机构将从投标保证金查询系统中查询投标保证金信息,并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核对投标保证金金额、方式等信息。

17.2投标保证金可采取下列任何一种形式:

17.2.1异地电汇;

17.2.2本地转帐;

17.3巢湖市公管局不接收以现金或汇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缴纳人名称与投标人名称应当一致。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分公司或子公司代缴投标保证金,视同名称不一致。投标保证金缴纳人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不一致的,投标无效。

17.4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导致投标无效。

17.5巢湖市公管局将在书面合同签订后 5 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投标保证金只退还至投标人账户。

17.6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7.6.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或修改其投标;

17.6.2招标候选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项目资格的;或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或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或者中标人不提交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履约保证金的。

17.6.3经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认定的其他违反招投标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

17.7 由于投标人行为导致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损失的,相应损失由投标人承担,从投标保证金中扣除。投标保证金扣除后仍不足以弥补损失的,投标人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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