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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2013届毕业生毕业论文工作的意见

关于加强2013届毕业生毕业论文工作的意见

发布日期:[13-01-12 08:59:10] 点击次数:[20 ]

文法院字〔2013〕1 号

关于加强2013届毕业生毕业论文工作的意见

毕业论文工作是本科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的最后一个重要环节,是落实本科教育目标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学生创新意识、创新思维的重要途径,是对学生科学研究能力的基本训练,也是对教学质量和培养质量的综合检验,其目的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和技能,理论联系实际,独立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为进一步做好2013届毕业生的毕业论文工作,根据《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手册(教师用)》的有关规范及“教处函字〔2012〕56号”通知精神,制定本意见。

一、毕业论文的要求

1.系统、全面地对学生进行研究方法和写作方法的基本训练。

2.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与技能,独立分析、处理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包括调查研究、检索资料、文献综述、提出问题、制订方案、撰写论文、分析与评价、口头表达能力、独立工作能力等。

3.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严谨、诚信、规范、创新的工作作风和科学态度,提高全心全意为经济社会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服务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二、选题、开题与中期检查工作

(一)选题原则

1.选题必须符合人才培养目标。在满足教学要求的前提下,尽可能选择与科研、经济社会建设与发展、技术开发等紧密结合的实际题目。

2.选题要有一定的综合性,覆盖知识面较宽,能使学生受到比较全面的训练。

3.选题要有一定的工作量,深度、难度适中,有一定的先进性,使中等程度的学生通过努力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对部分有余力的优秀学生,可根据因材施教原则适当增加内容和提高要求。

4.原则上每人一题。如数名学生同做一个课题,应保证每个学生有不同的专题或不同的原始资料。严禁完全照搬以往毕业论文题目与内容。

5.为充分调动师生两个方面的积极性,在选题方式上,可采用自选和分配相结合的方式。题目确定后须以任务书的形式通知学生,以便学生有所准备。同时报学院和教务处备案。

6.题目一经选定,不得中途随意改变。如确因不可预知的因素需要更换题目时,须在毕业实习结束前向系、学院毕业论文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改题。

(二)开题工作

1.毕业论文开题报告是规范管理,培养学生严谨、务实的科研作风的有效途径,是学生从事毕业论文工作的依据。学生在选定毕业论文题目后,在导师的具体指导下根据课题要求查阅、收集有关资料并编写研究提纲,并于进行毕业论文之前填写开题报告,经所在系负责人审定后开始执行。

2.开题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严格执行《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手册(教师用)》中相关要求。

3.开题报告是毕业论文答辩委员会对学生答辩资格审查的依据,应与毕业论文一同存档。

(三)中期检查

学校为加强毕业论文工作的规范化管理,保证毕业论文工作的质量,将组织专家对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工作进行中期检查,各系应提前做好中期检查及相关工作。

三、指导教师

1.为确保毕业论文质量,各系尽量选派讲师及以上职称教师担任指导工作,助教或在读研究生可协助指导。

2.每位教师指导的学生人数一般不超过7人。

3.指导教师的职责

(1)认真做好课题准备,拟定毕业论文任务书(包括题目、专题、目的、任务、内容、要求、日程安排、参考文献等),并及早向学生布置课题任务。

(2)审定学生拟定的论文题目及写作计划,指导学生搜集、整理和使用资料,指导学生拟定写作提纲。每周定时定点检查执行情况,并按规定时间向系进行汇报。

(3)认真做好毕业论文写作过程中的辅导和答疑,注意引导,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积极性,不要包办代替,要针对学生特点和程度,因材施教,加强个别指导和优秀学生的培养。

(4)在指导过程中有针对性地引导学生学习专业领域的新理论、新方法,把握专业前沿理论和动态。

(5)教书育人,关心学生全面成长。结合专业实际,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6)在毕业论文进行的过程中,对学生撰写毕业论文的指导思想、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质量等进行考查;在论文完成时,向答辩委员会提交考查意见,写出评语,提出初步成绩的审定意见。

4.对学习不努力、不认真、敷衍了事、回避指导、未完成分阶段任务或无故缺勤、严重违反学习纪律的学生,指导教师可在评语中建议答辩委员会给该生毕业论文成绩降等或不推荐参加毕业论文答辩。

四、毕业论文的格式与工作量

1.为使学生掌握撰写科研论文的基本方法,统一毕业论文的技术标准和规格要求,所有说明书和论文报告必须按以下格式编写:

(1)毕业论文任务书;

(2)毕业论文外文摘要及关键词;

(3)论文目录(统一按一、,(一),1.,(1),①等层次编写,并注明页码);

(4)正文(包括文献综述。如正文中引用的符号较多,可在正文前列出符号表。计量单位统一用国际标准制,引用的文献原文或重要论断要注明出处);

(5)主要参考文献(按正文中引用的先后顺序列出,包括文献编号、作者姓名、书名或文集名、期刊名、出版单位、出版年月、页码等);

(6)致谢;

(7)附录(包括原始文献、原始数据、外文文献译文等)。

2.为保证综合训练,所有学生在规定期限内必须完成下述有关工作量:

查阅文献资料数量视课题需要和学生水平而定,一般在8篇以上,其中外文资料不少于2篇,其中一篇译成中文(约3000汉字);

中外文摘要约300字,关键词3~5个;

为使学生掌握现代研究手段,提高毕业论文质量,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尽可能安排一定量的计算机应用;

论文篇幅一般为1~1.5万字。

五、毕业论文答辩

1.每个学生须独立撰写论文,按规定的格式和封面装订成册,由指导教师评阅后,交答辩委员会评审。每个学生毕业论文完成后必须参加毕业答辩,在校外做毕业论文的学生应回学校进行毕业答辩。各系都应开展公开答辩活动,以起到示范、交流和促进毕业论文质量提高的作用。

2.以专业为单位成立毕业论文答辩委员会(学生较多的专业可设几个答辩小组)。答辩形式可多样化。答辩委员会由系主任(副主任)、指导教师和有关教师组成。答辩委员会由5人以上组成(答辩小组人数不少于3人,设组长1人,秘书1人,其成员名单由系主任确定),人选由系主任推荐,院长审定任命。新专业初次答辩可适当邀请院外学术水平较高的1~2名专家参加。学生的毕业论文,应由系或毕业论文指导小组指定的特邀评阅人进行评阅(指导教师应提前三天将学生的毕业论文交给特邀评阅人)。

3.学生答辩前须拟好发言提纲,内容为:选题的目的和意义、主要参考文献、论文的基本内容及主要方法、主要成果或结论。汇报发言15~20分钟,然后接受答辩委员会的质询。答辩委员会(小组)秘书应记录全部提问与回答情况,并作为毕业论文有关资料存档。

4.答辩委员会在答辩前要召开专门会议,统一研究、布置答辩要求等事项,各答辩小组和指导教师须认真执行。

5.答辩委员会须认真评阅每个学生的毕业论文,并结合答辩情况、指导教师和评阅教师的评语,对学生的毕业论文写出评语并评定成绩。

6.学院毕业论文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需要,自行或邀请有关专家,对学生答辩成绩进行抽(检)查;解决答辩中有争议的问题。

7.各系须严格审查学生答辩资格,凡累计旷课时间达到或超过毕业论文全过程1/3,或未完成毕业论文内容要求者,可取消其答辩资格,按不及格处理;对在毕业论文工作期间,不遵守论文工作纪律,受院级通报批评三次以上(含三

次)的学生,不准参加正常程序的答辩。学生须作认真检查,经答辩委员会同意后,方准在最后参加大组答辩,且成绩下调一个等级。

8.答辩结束后,答辩委员会(小组)对学生毕业论文完成质量及答辩情况进行书面评价,并签字备案。

六、毕业论文成绩的评定

1.毕业论文成绩应根据学生的学习态度和工作表现,论文的内容、结构形式与完成质量,运用所学知识独立分析、处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论文的整体水平与实际意义,以及答辩情况等进行全面综合评定。评定时必须坚持标准,严格要求,实事求是。

2.毕业论文成绩按优、良、中、及格和不及格五级制记分,由答辩委员会以投票方式或集体讨论方法评定。其中优秀成绩人数所占比例不得超过20%,优秀和良好成绩的总人数所占比例不得超过70%。对于没有完成毕业论文任务或有弄虚作假、抄袭拼凑行为者,给予“不及格”成绩。

毕业论文成绩须在答辩工作全部结束报学院审定后,统一向学生公布,事先任何人不得向学生透露。

3.评分参考标准

优秀:完成或超额完成任务书规定的任务,能灵活运用所学知识和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独立工作能力较强,对某些问题的分析有独立见解;答辩中叙述流畅、清楚,能较深入地回答问题,表现出扎实的基本理论知识;思想作风好,工作认真踏实,遵守纪律。

良好:完成任务书规定的全部任务,能正确运用所学知识和技能解决实际问题,有独立工作能力,对某些问题有见解;答辩中叙述清楚,能正确回答问题,无原则性错误;思想作风好,工作认真,遵守纪律。

中:基本完成任务书规定的任务。能运用所学知识和技能解决实际问题,有独立工作能力;答辩叙述较清楚,经提示启发能正确回答问题,工作较认真,能遵守纪律。

及格:基本完成任务书规定的任务,尚能运用所学知识和技能解决实际问题,无大的原则错误,独立工作能力一般;答辩中叙述条理性较差,基本概念欠扎实,但经提示和启发尚能回答问题;工作尚认真,能遵守纪律。

不及格:未完成任务书规定的主要任务,或完成的部分质量很差,有重大原则性错误;抄袭拼凑他人毕业论文或网上资料;答辩中基本概念不清楚,多次发生原则性错误,经提示启发也基本不能正确回答问题;工作不认真,纪律性差。

七、毕业论文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1.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分管副院长、教学督导、各系主任和有关专家为成员的毕业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对毕业论文工作进行统一领导和监督。各系分别成立毕业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和指导本系的毕业论文工作。

2.各系在学生开始毕业论文工作前1个月提出毕业论文工作计划(包括选题、要求、实习地点、分组情况和指导教师等),组织指导教师研讨、落实,并向学生公布论文题目,供学生选择。

3.指导教师须根据课题要求填写论文任务书,于毕业实习前向学生下达。专题性论文课题可提前下达任务,以便学生及早准备。

4.加强毕业论文工作的过程管理。系、指导教师要指导学生在毕业论文手册中明确每周的工作任务和工作量。各系须于学生撰写和修改毕业论文期间,安排专人在办公室或其他学生知道的指定地点值班,随时解决学生遇到的问题。系和指导教师每天应有专门时间按分组给予学生具体指导或检查其工作情况,并建立周例会制度,做到周周有布置、周周有总结和检查。学院毕业论文工作领导小组拟建立检查通报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系领导小组或指导教师汇报情况,检查工作进度、教师指导和学生出勤等情况,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5.各系要组织教师认真做好毕业论文的总结工作,并在学期结束前将本系的书面总结材料提交学院教科办。

6.答辩结束后,由答辩委员会秘书将统一整理的毕业论文原件、附件及外语原文、译文、总结等相关材料,连同部分(每专业2~4份)有参考价值的优秀论文,交学院资料室集中保存,学院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和借阅,保存期为5年,其余由各系自行保存(须保存4年以上备查)。

7.学生提交的毕业论文及其附件须严格按照《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手册(教师用)》的要求进行装订。

8.存档材料中各相关人员的签名要由本人亲自签署,不得打印,且不能空缺。

9.留存学生论文的电子稿,以便于整理优秀学位论文。

10.校对、审核毕业论文题目,重点检查题目的来源、性质。

11.学院在毕业论文工作结束后,将组织有关专家对毕业论文工作质量进行评价,并组织专家抽查存档的毕业论文及其他存档材料。

八、2013届毕业生毕业论文工作几个重要时间节点安排(如遇学校调整,则以学校安排为准)

1.1月18日前(12/13第一学期第21周周五前):法学系与经管学院会计系协商,统筹安排“法学+会计”双专业的毕业实习与毕业论文工作。

2.3月8日前(12/13第二学期第1周周五前):提出并向学生下达毕业论文工作计划(包括选题、要求、实习地点、分组情况和指导教师等),组织指导教师研讨、落实,并向学生公布论文题目。各指导教师拟定毕业论文任务书,向学生布置课题任务。

3.4月26日(第8周周五)前:学生提交毕业论文题目、提纲(包括联系方式:电话、电子邮箱)、开题报告至各自指导教师。

4.“5.1”节前后(第8-9周):“法学+会计”双专业会计专业毕业论文答辩。

5.6月1-9日(第13周周六-14周周日),各专业毕业论文答辩;论文成绩公示。

6.6月10日(第15周周一):向教务处提交毕业论文成绩等规定材料。

7.毕业论文二次答辩:具体时间以学校安排为准。

九、2013届毕业生毕业论文工作要求

1.各系须于安排毕业实习时,同时安排毕业论文相关工作。

2.各系须公布学生整个论文写作与修改、定稿期间教师指导的时间与地点,指导地点须摆放论文指导的有关文件、资料,安排教师轮流值班(非值班时间须确保通讯畅通),以便学生随时得到指导。

3.学院与教务处将不定期对教师值班及指导情况进行抽(检)查,对不负责任的指导教师将根据情况给予相应处理。

附:文法学院毕业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李光禄

副组长:逄奉辉

成员:王兆立于成宝任德成王茂庆南长全曹丙燕李艳萍

秘书:顾家彪

文法学院

二○一三年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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