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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处置申请

资产处置申请

附件1:

陕西科技大学固定资产处置申请表

注:1.此表一式4份:使用单位、财务处各一份、国资处存二份。2.参加鉴定人员须有三位高级职称以上的实验室负责人及教学、科研人员,仪器设备管理人员。

公司资产处置管理办法

XX公司资产处置管理办法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资产处置审批权限和流程 第三章资产处置的一般管理要求 第一节资产转让、置换 第二节资产出租 第三节无形资产的许可使用 第四节其他管理要求 第四章资产无偿划转 第五章违规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集团公司资产处置行为,确保资产处置收益最大化,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分公司、各级子公司(以下简称成员单位)的资产处置工作。 第三条资产处置是指使资产所有权或使用权发生转移或

灭失的合法行为。 使资产所有权或使用权发生转移的资产处置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转让、置换、无偿划转、捐赠、出租、许可使用、以资产对外投资、以资抵债、征收。 使资产所有权或使用权灭失的资产处置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报废、报损、货币性资产损失核销、坏账核销、放弃、无偿收回。 第四条资产处置的范围包括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和存货等有形资产,以及股权、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商业秘密权、特许经营权、土地使用权、矿业权等无形资产。 第五条资产处置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盘活存量资产为目的,符合国有经济布局调整以及集团公司的发展战略和规划,有利于优化集团公司或成员单位的资产结构,有利于集团公司的稳定和发展。 第六条未经集团公司同意,其他成员单位不得擅自处置资产。 第七条拟处置资产应当权属清晰,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处置的情形。已设定担保物权的国有资产处置,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应当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核。 第八条资产处置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处置方案应当经职

资产报废请示报告

篇一:资产报废申请报告 xxx字 [2011]0xx号 xxxxxxxxxxxxxxx 关于申请一批资产报废处置的报告 xxxxxxxxxxxx委员会: xxxxxxxxxxxx现有一批破损故障办公设备,其中:电脑10台、显示器1台、打印机3台、空调器3台、电视机1台,资产原值合计78675元。因无法修复或无修复价值,现申请对上述资产按国家有关规定正常报废。 妥否,请批示。 附件:申请报废处置资产明细表 xxxxxxxxxxxx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六日 附件: 申请报废处置资产明细表 篇二:关于要求对部分固定资产进行报废的请示 关于要求对部分固定资产进行报废的请示 七星关区财政局国资股:根据七星财国资[2014]70号文件精神,我校对本单位固定资产进行了清查、核实,其中台式电脑5台,笔记本电脑2台,一体机1台,打印机3台,彩色电视机机1台,秀珍单声道录音机1台,无线话筒1部,学生课桌100套,已经严重损坏无法修复或无修复价值。我校经行政办公会议研究讨论,决定将以上资产予以报废(共计总价值99190.00元)。 以上请示,当否,请批复。 附:七星关区申请报废固定资产明细表 七星关区撒拉溪二中 2014年6月17日篇三:固定资产报废报告 贵州全林企业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关于申请固定资产报损处置的报告 尊敬的公司领导: 公司在2010年10月购买割草机一台,原值2500元,残值1624.93元。该机经多次维修现已无法提供工作的正常需求,现已无利用价值申请报损 妥否,请批示。 附表一:申请报损处置资产明细表。 申请人: 2012年10月19日 贵州全林企业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关于申请一批固定资产遗失处置的报告 尊敬的公司领导: 公司现有一批待处理的固定资产,其中:交换机1台,等离子电视机及功放1套,电脑4台,资产原值合计153432.12元,残值1137.85元。因单位多次搬迁,及人事变动交接工作不完善,已证明确系遗失。且由于年限已久,此批固定资产折旧已提完。现申请对上述资产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置。 妥否,请批示。 附表二:申请遗失处置资产明细表。 办公室: 2012年10月10日 四分公司 关于申请一批固定资产遗失处置的报告

固定资产处置申请报告

关于处置固定资产的请示 XXXXXXXXXX局: 我局20XX年XXX对全局的固定资产进行了清查盘点,发现部分固定资产已经失去其继续服务的应用功能,对照该批固定资产的采购时间(20XX年及以前年度购置的),入帐情况,均已达到了固定资产报废年限。该批资产共计XX 件,账面原值XXXX元,根据《XXXXXXXXXX局关于固定资产处置审批权限的通知》(XXXXXX[20XX]XX号)文件精神,我局拟对这批已无使用价值的固定资产进行报废处理。 当否?请批示。 附件:1、XXXXXX系统固定资产处置申报汇总清单2、技术鉴定报告 二〇XX年XX月XX日个人工作业务总结 本人于2009年7月进入新疆中正鑫磊地矿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前身为“西安中正矿业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测量技术工作,至今已有三年。在这宝贵的三年时间里,我边工作、边学习测绘相专业书籍,遇到不懂得问题积极的请教工程师们,在他们耐心的教授和指导下,我的专业知识水平得到了很到的提高,并在实地测量工作中加以运用、总结,不断的提高自己的专业技术水平。同时积极的参与技术培训学习,加速自身知识的不断更新和自身素质的提高。努力使自己成为一名合格的测绘技术人员。 在这三年中,在公司各领导及同事的帮助带领下,按照岗位职责要求和行为规范,努力做好本职工作,认真完成了领导所交给的各项工作,在思想觉悟及工作能力方面有了很大的提高。 在思想上积极向上,能够认真贯彻党的基本方针政策,积极学习政治理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积极主动学习专业知识,工作态度端正,认真负责,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

长沙市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

长沙市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 国有资产总额是指国家资本,以及国有法人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其他等项目中终极所有权属于国家的资产份额之和。下文是长沙市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欢迎阅读! 长沙市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最新全文 为加强我市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企业国有资产处置行为,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378号)、《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令第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市属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国有资本参股公司(以下称国家出资企业)及各级子企业对由国家出资所形成的权益和对所占有、使用的资产进行处置的行为(企业销售存货、经市政府批准设立的专业性风险投资、股权投资企业进行股权投资或退出等行为除外),享受改制优惠政策取得资产

的企业(以下称改制企业)处置通过改制途径获得的土地使用权(含地面建筑物、构筑物),按本办法执行。 国有资本参股公司的资产处置,国有股东应按本办法和相关文件要求发表股东意见。 企业破产的财产处置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二、资产处置原则 (一)依法依规的原则; (二)维护国家所有者权益的原则; (三)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四)维护社会稳定和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的原则。 三、资产处置的情形 (一)产权(股权)转让; (二)因改制、分立、撤销、合并、投资、隶属关系改变等原因发生的产权或者使用权的转移; (三)报废或淘汰的资产处置; (四)拆迁(征收)进行的资产处置;

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

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全省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处置行为,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优化资产配置,提高资产使用效益,保障国家所有者权益,根据 《事《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 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陕西省产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省政府令第120号)、和《陕西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陕财办资〔2007〕4号)以及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全省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机关和各级各类事业单位(以下简称行政事业单位)处置所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对其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进行产权转让或注销产权的行为。包括各类国有资产的出售、出让、转让、置换、报损、报废、捐赠以及货币性资产损失核销等。 第四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出售、出让和置换的资产应当通过政府批准的

产权交易机构采取拍卖、招投标、协议转让、电子竞价等市场竞价方式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五条财政部门负责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审批及监督管理,并可授权同级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相应的审批权限进行审批。 第六条主管部门负责本部门或所属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的审核,并按规定的审批程序和权限履行报批手续。 第七条行政事业单位处置国有资产应当严格履行审批程序,未经批准不得自行处置。 第八条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批复的资产处置文件是办理产权变动和安排有关单位资产配置预算项目的依据,也是调整有关资产、资金账目的原始凭证。资产处置中涉及预算、财务与会计事项的,按照现行预算、财务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收入,包括各类资产的出售收入、置换差价收入、报废报损残值变价收入等,属于政府非税收入,应按照非税收入有关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上缴同级财政管理。 第二章资产处置的范围和方式 第十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的范围主要包括: (一) 闲置资产;

2021年固定资产报废及处置管理办法

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管理办法 欧阳光明(2021.03.07) 为加强对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未达到固定资产价值标准,但能长时间或可以重复使用的物品)管理,制定本办法。 一、购入 购入生产用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工具、工位器具等),由服务部提出申请;精品部用的由精品部提出申请。 购入试乘试驾用车,由销售部提出申请; 购入非生产用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由行政部提出申请(其它部门使用的非生产用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也由行政部统一提出申请); 经履行程序批准后,由相关部门或人员采购(原则上由管理部门采购)。 二、管理 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采购后,由使用部门或人员签字领用。 固定资产的价值管理由财务部门管理。 低值易耗品的价值管理,生产用的由服务部建备查账管理,非生产用的由行政部建备查账管理。 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的实物由使用部门或使用人管理。 三、报废

固定资产或低值易耗品已不能使用,也无法修复,或修复成本过高(修复成本超过原值50%),可以报废。 报废程序: 使用部门或使用人填写资产报废申请表,使用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提交资产价值管理部门,由资产价值管理部门组织资产使用部门或有关专家进行技术鉴定,鉴定结果由鉴定部门或专家签字,送交资产价值管理部门销账。 四、报废资产的处置 报废资产由使用部门或使用人及时移交行政部,由行政部回收并统一处置,报废资产应保持原有状态,未经行政部同意,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擅自处理或拆卸零部件。 报废资产实行先利用,后处置的原则,处置过程要做好记录。 报废资产处置需经公司领导批准,回收的残值金额(变现金额扣除处置费用)全部上交财务部。 报废物资应持出门证出门。

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

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的管理根据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财政部联合发布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处置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对其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进行产权转让及注销产权的一种行为。包括无偿调出、出售、报废、报损等。一无偿调出。指国有资产在不变更所有权的前提下以无偿转让的方式变更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权的资产处置。二出售。指国有资产以有偿转让的方式变更所有权或占有、使用权并收取相应处置收益的资产处置。三报废。指经科学鉴定或按有关规定已不能继续使用必须进行产权注销的资产处置。四报损。指对发生的国有资产呆帐损失、非正常损失等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产权注销的资产处置。 第三条审批权限一中央级行政事业单位占有、使用的房屋建筑物、土地、车辆及单位价值在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的仪器设备的处置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国家国有资产局会同财政部审批。规定标准以下的审批权限由主管部门决定。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可根据实际情况规定资产处置的审批权限。 第四条申报程序。行政事业单位处置规定标准以上的国有资产首先向主管部门申报提出申请处置国有资产的报告填报《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申报表》格式附后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同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审批。行政事业单位处置国有资产时应根据不同情况提交有关文件、证件及资料一资产价值的凭证。如购货单发票、收据、工程决算副本、记帐凭单影印件、固定资产卡片等二资产报废的技术鉴定三评估机构出具的有关资产评估文件四报损资产的名称、数量、规格、单价、损失价值清册以及鉴定资料和对非正常损失责任者的处理文件五提交单位领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行政事业单位》。 第五条行政事业单位无偿调出、报废、报损的资产申报单位可凭核准部门的《行政事单位国有资产处理批复书》样式附后调整有关资产、资金帐目。出售的资产申报单位凭不低于《批复书》所列“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确认的评估底价”的实际交易价格调整有关资产、资金帐目。各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财政部门或主管部门出具的《批复书》是调整单位有关资产、资金帐目的依据和原始凭证。 第六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收入包括出售收入、报废报损残值变价收入均属国家所有单位按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管理使用。 第七条各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要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的管理制止资产处置中的各种违纪行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维护国有资产的合法权益。对违反本实施办法擅自处置国有资产的单位均按违反财经纪律处理。对使国有资产受到严重侵害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必要的经济处罚并移送有关部门追究其行政责任触犯刑律的要移送司法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八条本实施办法适用于各级各类占有、使用国有资产的行政事业单位、党派、社会团体以及集体性质的事业单位。 第九条境外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办法由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依据本实施办法另行制定。 第十条中国人民解放军以及国家批准的某些特定的行政事业单位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由解放军总后勤部和有关部门会同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依据本实施办法另行制定。第十一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中央各部门可根据本实施办法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第十二条本实施办法由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负责解释。

2020年部分固定资产报废请示

部分固定资产报废请示 要对单位共有资产进行报废需先向上级请示并批准,那么,以下是人才给大家收集的部分固定资产报废请示,供大家阅读参考。 xx区教育局: xxxx年我校在进行资产清理过程中发现部分校产因各种原因已无法再行使用,经查: 1、原各功能室使用的各型老式电视机,计一台熊猫牌(原值2000元/台)、五台创维牌(原值2000元/台)、一台创维牌(原值1200元/台)、一台康佳牌(原值1200元/台) 2、原电教室使用的万利达影碟机一台(原值598元)、熊猫牌收录机一台(原值260元) 3、原音乐室使用的打击乐两套(原值300元/套)、二胡两把(原值150元/把)、号34把(原值150/把) 以上三项合计:贰万壹仟贰佰伍拾捌元整 为强化学校资产的规范管理,特呈此报告请示上级领导核查后批准处置为谢! 以上请示当否,盼复 附件:报废资产明细表 xx市大冯中心小学 xxxx年10月18日 市环保局:

近期我分局对本单位固定资产进行了清查、核实,其中车辆:浙xxxxx为xxxx年10月购入使用,使用年限已达11年整,在xxxx 年度车辆尾气排放检测中鉴定为黄色标志,根据市政府黄色标志车辆使用相关规定,我分局经研究讨论,决定将浙xxxx予以报废,现将我分局《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审批表》上报,请审核。 特此请示,望批复。 附件:《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审批表》 xxx年十月二十六日 明光市财政局国资股: 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我局对本单位固定资产进行了清查、核实,其中五节金属柜154套,电话机2部,办公桌13张,椅子11把,档案柜2组,保险柜1台,橱柜3个,使用年限过长,功能丧失,失去使用价值。我局经研究讨论,决定将以上资产予以报废(共计总价值72665.00元)。 以上请示,当否,请批复。 附件:申请报废处置资产明细表 xxxx年10月27日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全省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处置行为,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优化资产配置,提高资产使用效益,保障国家所有者权益,根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省产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省政府令第120号)、和《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陕财办资〔2007〕4号)以及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全省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各党派机关和各级各类事业单位(以下简称行政事业单位)处置所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对其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进行产权转让或注销产权的行为。包括各类国有资产的出售、出让、转让、置换、报损、报废、捐赠以及货币性资产损失核销等。 第四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出售、出让和置换的资产应当通过政府批准的产权交易机构采取拍卖、招投标、协议转让、电子竞价等市场竞价方式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五条财政部门负责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审批及监督管理,并可授权同级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相应的审批权限进行审批。 第六条主管部门负责本部门或所属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的审核,并按规定的审批程序和权限履行报批手续。 第七条行政事业单位处置国有资产应当严格履行审批程序,未经批准不得自行处置。 第八条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批复的资产处置文件是办理产权变动和安排有关单位资产配置预算项目的依据,也是调整有关资产、资金账目的原始凭证。资产处置中涉及预算、财务与会计事项的,按照现行预算、财务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收入,包括各类资产的出售收入、置换差价收入、报废报损残值变价收入等,属于政府非税收入,应按照非税收入有关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上缴同级财政管理。 第二章资产处置的围和方式 第十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的围主要包括:

固定资产报废管理办法

固定资产报废管理办法 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管理暂行规定 为规范学院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管理,本着勤俭办学的原则,根据《江苏省省属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和学院《资产与设备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暂行规定。 本规定所指的固定资产特指:一般设备、专用设备及低值耐用品。房屋建筑物、车辆、图书等固定资产的报废按其它规定执行。 第一条固定资产报废原则 (一)各单位应本着勤俭办学的原则,对能维修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尽量维修使用,不作报废处理。 (二)各单位固定资产报废原则上采用集中办理方式,每学期组织一次。 (三)帐、卡、物相符的固定资产方可办理报废手续。 第二条固定资产报废范围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申请办理仪器设备报废手续: (一)已超过耐用期,无使用价值的; (二)技术落后,耗能高,效率低,机型已淘汰的; (三)设备长期失修,主要零部件无法补充的; (四)主要部件损坏严重,无法修复的,或虽能修复,但

维修费用达到重新购置设备费的50%及以上的; (五)损坏、丢失并已赔偿的。 第三条固定资产报废审批程序 (一)各单位对拟报废的固定资产,填写“固定资产报废申请表”,并进行技术鉴定。 (二)单价在500元以下的一般设备或800元以下的专用设备,由使用单位组织鉴定,经部门领导审批或单位党政联席会议审批,报资产与设备管理处备案。 (三)单价在5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一般设备或8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专用设备,由使用单位会同有关部门和技术人员进行鉴定,经部门领导审核或单位党政联席会议审核后,报资产与设备管理处。 单价在1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由资产与设备管理处组织专家进行技术鉴定。 (四)资产与设备管理处提出审核处理意见后,根据设备使用方向,报使用单位分管院领导会签,并由主管资产与设备工作的院领导审批。 (五)对按规定须由教育厅审批的,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核确认后,报省教育厅批准。 (六)经批准报废的固定资产,由使用单位将批准报废的固定资产搬运至指定仓库,并确保其完整。 (七)资产与设备管理处、财务处和使用单位分别办理资

不良资产处置管理办法

不良资产处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本公司业务管理水平,规不良资产管理行为,提高不良资产处置效率,确保不良资产回收价值最大化,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不良资产,是指我公司按照信贷资产质量五级分类管理办法标准划分的次级类、可疑类、损失类资产(包括小贷业务、担保业务、投资业务及其他信贷业务)。 第三条不良资产管理是根据不良资产的在特性,通过科学管理方法与流程,对不良资产实行全面管理与最佳处置。 第四条不良资产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真实性原则。不良资产分类、认定、调查、估值、减值准备计提与使用、处置清收、损失问责应实事,准确反映。 (二)依法合规原则。不良资产管理与处置全过程,均需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规定执行,规操作。 (三)处置减损原则。不良资产形成后,应采取措施防止不良资产价值贬损,及时清收,转化和处置,实现不良资产回收最大化。 (四)损失补偿原则。按照损失程度对不良资产提取风险拨备,并及时处理与消化处置损失。 (五)责任追究原则。对发生的不良资产,应进行责任认定和追究。 第二章不良资产认定 第五条不良资产认定按照公司《信贷资产质量五级分类管

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小贷业务或担保业务虽未到期、或虽然到期但仍处于“关注”形态,业务部门、风控部门及公司总经理认为存在很大风险的,均可提前发起不良资产认定程序。 第六条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风控部必须提交风控会议审议审批:不良资产欲认定为正常类、关注类的;风控部门与业务部门对分类结果有异议的;有权审批人(总经理)认为有必要调整形态而提交集体审议的。 第三章不良资产估值与预案处理 第七条不良资产经公司风审讨论会认定,并由总经理签批后,由分管业务的副总经理牵头,在3个工作日完成不良资产估值工作。不良资产估值实行回避制度,原业务调查人员不得参与不良资产估值。参加不良资产估值的人员由总经理指定,且不少于两人。不良资产估值也可委托专业评估机构进行。 第八条不良资产估值前业务部应完成尽职调查。尽职调查应对不良资产客户的基本情况、客户资产及抵(质)押情况、客户负债及我公司贷款情况及担保人情况、或担保业务标的情况及反担保措施情况、影响受偿的其他因素和不良资产处置可能出现的结果等进行全面调查,摸清不良资产现状,掌握债务人的有效资产和偿债能力,揭示不良资产清收潜力,提出不良资产估值初步意见,并形成书面调查报告提交风控部门。 第九条不良资产尽职调查可采取调阅业务档案、查询业务部和风控部管理台账、走访客户和有关部门、现场勘查、核实资产负债、了解市场行情等方式进行。 第十条风控部门收到业务部不良资产尽职调查报告后,应在3个工作日完成初审。初审的重点是债务人有效资产和偿债能力,不良资产预计收回金额和受偿比率是否真实反映不良资产损

公司闲置资产及废旧物资盘活处置管理办法

闲置资产及废旧物资盘活处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国有资产管理,促进公司资产进入经营状态,提高资产价值创造能力和使用效率,促进闲置资产及废旧物资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依据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闲置资产,是指公司购置或建造,因技术改造、工艺改进、方案改变等原因停用后,闲置一年以上,在可预计的将来,不再使用的各种流动、固定资产。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废旧物资,是指公司已达到使用年限并已经办理报废手续的各种固定资产,大修或维修中拆换下来的各种零配件,工程项目中处理的废旧物资,失去使用价值的各种工具、材料等物资(副产品、残次品由市场开发部作为产品进行销售)。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盘活,是指为促进闲置资产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将闲置资产或废旧物资进行分类统计,通过内部平台公告物资明细,寻求意向使用者的行为。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处置,是指为盘活资产,提高资产运用效果,将闲置资产或废旧物资出让以获得现金,或者置换相同价值的物资的行为。 第六条闲置资产及废旧物资的盘活及处置工作由公司资产管理部门统一管理,并会同公司相关部门按照本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开展工作。 第二章闲置资产及废旧物资的认定及处置申请第七条因使用年限到期,或已经失去继续使用价值的固定资产,经过公司生产管理部门认定,由固定资产使用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报废手续,并移交公司物资保管部门管理。 第八条闲置资产由拥有单位向公司资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资产管理部门根据闲置资产的性质,组织专业技术部门及各单位进行实地查看,调查闲置的原因,分析可否再调剂使用。无使用价值的闲置资产,移交公司物资保管部门管理。 第九条公司各单位因技术改造、大修、维修等原因,更换下来的设备、

处置资产请示范文

处置资产请示范文 公司里面,资产是需要完好整理的,当有报废品的时候也是需要我们去申请。那么应该要怎么去写呢?不用烦恼,小编这就为你准备了关于资产报废的报告范文,供参考! 处置资产请示范文篇一 xxx上级领导: 报废原因:XXXXXXXXX XXXXXXXXX。 请审批! 申请人(或单位):(签字盖章) xx年x月x日 处置资产请示范文篇二 市财政局: 我处现有固定资产总价值619.95万元,其中,专用设备52.98万元,电器设备15.57万元,电子及通信设备58.03万元,这些设备中有一部分购置时间已长,且已达到报废年限,或是已丧失使用功能,如专用设备中的农用运输车、拖拉机、收割机,一些空调、电脑、打印机等也丧失了使用功能,经清理,核查认定,对该批总价655788元固定资产上报报废处理。具体项目见《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处置审批表》所列。 请审核批复。

附件: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审批表 二〇〇八年八月八日 处置资产请示范文篇三 总公司: 三环总公司海鸥机械厂现有部分设备陈旧,主要有办公室的90门电话半自动交换机、德胜牌10座面包车,后勤部的仓库大棚、蒸饭车,生产部的**型50吨冲压机,上述设备已经过多次维修,但都效果不佳,反复维修的成本很高,而且部分设备存在安全隐患,已无维修价值。为此,厂部研究决定对上述设备给予报度处理。特此请示,请批准为盼! 三江市三环总公司海鸥机械厂 1.固定资产报废申请报告范本 2.国有资产处置公告范文 3.最新固定资产报废申请报告 4.国有资产锅炉处置请示 5.资产清查验收请示范文 为了师生的安全,为了学校的财产安全,对学校进行保养。下文是学校设施保养请示,欢迎阅读!学校设施保养请示一贵定县窑上中心学校:窑上小学是窑上乡相对集中一所中心完小,围墙因建筑年代较为久远,均出现不少隐患,加之今年上半年暴雨频... 钢印印文在日常生活中被广泛地应用在毕业证书、公证书以及授权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最新)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行为,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保障国家所有者权益,根据财政部《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X政部令第3X号)、《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X政部令第3X号)、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意见》(X政发〔X〕4X号)、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资产管理的意见》(X政发〔X〕1X号)和市政府办《X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X政办发〔X〕14X号),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县党政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机关和各类事业单位(以下简称行政事业单位)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处置行为。保障性住房等具有特殊用途的国有资产,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第三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对其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进行产权转让或注销产权的行为。包括各类国有资产的出售、出让、转让、置换、调拨(划转)、捐赠、报损、

报废等。 第四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处置,并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和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统一管理、依法处置。 第五条县公共资产管理局负责全县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并按规定审批权限对本级国有资产的处置进行审批,超过审批权限的由县政府审批后县公共资产管理局进行处置。 第六条各主管部门负责本部门及所属单位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的日常管理,并按规定审批权限对本部门或所属单位国有资产处置进行审批,超过审批权限的按审批程序履行报批手续。 第七条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依法没收的财物、赃款赃物处置,由执罚执收机关负责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和处置,其处置收入上缴国库。 第八条公共资产管理部门和主管部门批复的资产处置文件是办理产权变动和安排有关单位资产配置预算项目的依据,也是调整有关资产、资金账目的原始凭证。资产处置中涉及预算、财务与会计事项的,按照现行预算、财务会计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行政事业单位拟处置的国有资产权属应当清晰,权属关系不明确或者存在权属纠纷的资产,须待权属界定明确后予以处置;被设置为担保物的国有资产处置,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全省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处置行为,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优化资产配置,提高资产使用效益,保障国家所有者权益,根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陕西省产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省政府令第120号)、和《陕西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陕财办资〔2007〕4号)以及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全省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机关和各级各类事业单位(以下简称行政事业单位)处置所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对其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进行产权转让或注销产权的行为。包括各类国有资产的出售、出让、转让、置换、报损、报废、捐赠以及货币性资产损失核销等。 第四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出售、出让和置换的资产应当通过政府批准的产权交易机构采取拍卖、招投标、协议转让、电子竞价等市场竞价方式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五条财政部门负责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审批及监督管理,并可授权同级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相应的审批权限进行审批。 第六条主管部门负责本部门或所属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的审核,并按规定的审批程序和权限履行报批手续。 第七条行政事业单位处置国有资产应当严格履行审批程序,未经批准不得自行处置。 第八条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批复的资产处置文件是办理产权变动和安排有关单位资产配置预算项目的依据,也是调整有关资产、资金账目的原始凭证。

公司固定资产处置管理办法

公司固定资产处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资产处置行为,保证公司资产安全完整,根据财政部《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固定资产》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固定资产就是指为安全生产、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得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得有形资产。包括办公设备、电子设备、运输设备、机器设备与房屋建筑物等。 土地使用权对外出租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固定资产得处置包括出租、转让、报废等、 第四条固定资产处置得审批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效益最大化原则、 对外处置固定资产时,处置价格应尽可能接近该固定资产得市场公允价值,实现固定资产处置收益最大化。 (二)分级管理原则、 公司总部负责制定固定资产管理相关制度,并对各公司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考核、各公司为固定资产处置责任单位,负责执行落实资产处置办法,并对处置结果负责。 (三)归口管理原则。 各业务部门按各自管理职责,负责相关类别固定资产处置得技术鉴定与处置方案设计工作。 其中:生产技术部门负责生产设备与生产运输类固定资产管理;总管理部负责办公设备、行政车辆与非生产性房屋类固定资产管理;工程管理部负责生产性房屋建筑物类固定资产;信息管理部负责电子设备类固定资产。 (四)实物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原则。 在归口管理即实物管理基础上,财务部根据资产价值情况与国家对资产处置

相关要求参与资产处置审批。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子公司及分支管理机构。 第二章申报审批权限与流程 第六条固定资产处置实行计划管理,各公司编制月度经营预算应包括拟处置固定资产计划。 第七条实际处置固定资产时,按购置价值实行分级管理、 拟处置单项固定资产原价超过10万元(含)与一个月内累计处置固定资产原价超过50万元(含),各公司在履行内部相关决策程序后报公司审批;限额以下固定资产处置由各公司归口管理部门、财务部门会签后报公司办公会议审批。 处置未达到规定使用寿命或处置损失金额超过2万元(含)固定资产,无论原购置价值大小,均应报公司审批。 第八条按管理权限,公司自主处置固定资产流程。 (一)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填报固定资产处置审批表,报固定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审核。 (二)固定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对拟处置固定资产进行技术鉴定,属于国家强制报废或技术难度大固定资产,应组织外部专定进行鉴定,根据鉴定结果提出固定资产处置方案,在资产处置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后转财务管理部门。 (三)财务管理部门根据技术鉴定情况与财务账面记载,从财务角度审核固定资产处置方案,在审批表上注明资产价值与使用年限,明确资产处置权限。 (四)公司办公会讨论资产处置方案,形成决议、 (五)公司总经理根据决议核准固定资产处置审批表。 (六)公司相关部门根据经核准固定资产处置审批表,办理固定资产处置与账务处理等相关事宜。 (七)经核准固定资产处置审批表应在五个工作内报公司归口管理部门与财务部门备案、次月第五个工作日前将固定资产处置进程与结果报公司归口管理部门与财务管理部门备案。 第九条按管理权限,需经公司审批固定资产处置流程、

财政部关于印发《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资产处置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印发《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资产处置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 财金[2008]85号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 为适应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商业化转型的需要,规范过渡阶段资产处置行为,确保资产处置收益最大化,防范道德风险,现将《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资产处置管理办法(修订)》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资产处置管理办法(修订) 二○○八年七月九日 附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资产处置管理办法(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以下简称资产公司)资产处置管理工作程序和资产处置行为,确保资产处置收益最大化,防范处置风险,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范围为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的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 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和汇达资产托管有限责任公司比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资产处置,是指资产公司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综合运用经营范围内的手段和方法,以所收购的不良资产价值变

现为目的的经营活动。 资产公司接受委托管理和处置的不良资产可参照本办法执行。委托协议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四条资产公司资产处置应坚持效益优先、严控风险、竞争择优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 第五条资产公司资产处置应遵循“评处分离、审处分离、集体审查、分级批准,上报备案”的原则和办法。 第二章处置审核机构 第六条资产公司必须设置资产处置专门审核机构,负责对资产处置方案进行审查。资产公司资产处置专门审核机构,由资产处置相关部门人员组成,对资产公司总裁负责。资产公司可建立资产处置专门审核机构后备成员库。资产处置专门审核机构成员和后备成员应具备一定资质,熟悉资产处置工作和相关领域业务,且责任心强。 资产公司分支机构也应健全处置程序,成立相应的资产处置专门审核机构,对分支机构负责人负责。 第七条资产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必须完善资产处置内部控制制度和制衡机制,明确参与资产处置各部门的职责,强化资产处置内部监督。 第三章处置审批 第八条资产处置方案未经资产处置专门审核机构审核通过,资产公司一律不得进行处置,经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已生效的判决、裁定、裁决的资产处置项目除外。资产处置无论金额大小和损益大小,

(完整版)申请国有资产报废请示

申请国有资产报废请示 国有资产是法律上确定为国家所有并能为国家提供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和。下文是小编收集的国有资产的报废请示,欢迎阅读! 申请国有资产报废请示范文篇一苏州气象局: 根据财政部《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我单位现申请办理国有资产清查相关事项,请予批准。 苏州市吴江区气象局 016年X月X日 申请国有资产报废请示范文篇二 XXXXXXXXXX: 根据财政部《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和《云南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云财资〔2009〕73号)等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我单位拟对国有资产XXXXXX、XXXXXX进行报废处置。现就有关情况申报如下: 一、该项资产信息(名称、数量如:XXX产品1台,账面原值XXX元,已折旧额XXX元,账面净值XXX元);评估值XXX 元(经市财政局同意需要进行评估后出售、报废处置的,按照现行评估备案办法进行评估后上报市财政局)。 二、该资产处置方式和理由(描述详细,理由充分)。现

按有关规定报你单位审批。特此请示,请批复。 XXXXXXXXXXXXXXXXXX014年12月10日 申请国有资产报废请示范文篇三县财政局(国资委): 我镇在县财政局(国资委)安排部署2016年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后,积极组织我镇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并成立了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资产清查工作组,同时开展相关业务培训,明晰工作思路。此次资产清查时间紧、任务重,我镇充分认识到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在分管领导的重视和各部门的通力合作下,按照“账实相符”的原则,逐笔核对每张资产卡片与实物,保证清查结果真实、可靠,有关数据准确无误,切实做到账表、账账、账卡、账实相符。 现我镇资产清查工作已经顺利完成,申请上报。 冯井镇人民政府 016年1月7日 猜您感兴趣: 1.固定资产报废请示范文 2.资产报废报告 3.处理报废物资请示范文 4.关于国有资产清查进行验收的请示范文

工会行政事业性资产处置管理办法

工会行政事业性资产处置管理办法 为规范工会行政事业性资产处置行为,防止工会资产损失,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工会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处置范围和方式 第三章审批权限和程序 (一)全总负责对本级和省级工会涉及1000万元及以上金额的行政事业性资产处置事项进行审批; (二)省级工会负责对本级1000万元以下和下级工会资产处置事项进行审批,凡涉及1000万元及以上金额的资产处置事项,批复文 件须报全总备案; (三) 省级工会可根据全总有关资产管理,制定所辖工会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审批权限并报全总备案。 (一)申报 1.工会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使用部门提出处置意见,提出申请报告,并提供有关文件、证件及资料,按审核、审批权限逐级报送上级工会审核、审批; 2.申请报告内容:拟处置资产的基本情况(涉及房屋建筑物的要 说明具体位置、土地性质及房屋建筑物面积和评估价格、产权归属等),资产处置的原因及方式,拟处置后资产情况、土地及房屋建筑物情况(具体位置、面积和评估价格、建设资金、产权归属等),本级总工会审核意见。

(二)审核 1.对下级工会报送的资产处置请示,上一级工会须进行调查核实、核查,在此基础上按审批权限进行审批; 2.已批复的资产处置方案不得擅自改变,在实施过程中有重大改变或者出现对原处置方案有重大影响的情形(包括原方案确定的地点变更,土地面积、建设规模、资金投入增加或减少10%及以上等)须按原审批程序重新报批。 第四章出售、出让、转让和置换 (一)出售、出让、转让申请报告; (二)同级主管工会有关处置事项的会议纪要; (三)资产价值凭证及产权证明,如购货发票或收据、工程决算副本、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股权证等凭据的复印件; (四)出售、出让、转让方案,包括资产的基本情况,处置的原因、方式等; (五)出售、出让、转让草案,属于股权转让的,还应提交股权转让可行性报告; (六)有资质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 (七)其他相关材料。 (一)地方政府补偿安置意见; (二)置换给工会的房屋、土地必须权属合法、无争议,权属证明齐全;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资产处置管理办法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资产处置管理办法(修订)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以下简称资产公司)资产处置管理工作程序和资产处置行为,确保资产处置收益最大化,防范处置风险,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范围为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的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 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和汇达资产托管有限责任公司比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资产处置,是指资产公司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综合运用经营范围内的手段和方法,以所收购的不良资产价值变现为目的的经营活动。 资产公司接受委托管理和处置的不良资产可参照本办法执行。委托协议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四条资产公司资产处置应坚持效益优先、严控风险、竞争择优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 第五条资产公司资产处置应遵循“评处分离、审处分离、集体审查、分级批准,上报备案”的原则和办法。 第二章处置审核机构 第六条资产公司必须设置资产处置专门审核机构,负责对资产处置方案进行审查。资产公司资产处置专门审核机构,由资产处置相关部门人员组成,对资产公司总裁负责。资产公司可建立资产处置专门审核机构后备成员库。资产处置专门审核机构成员和后备成员应具备一定资质,熟悉资产处置工作和相关领域业务,且责任心强。 资产公司分支机构也应健全处置程序,成立相应的资产处置专门审核机构,对分支机构负责人负责。 第七条资产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必须完善资产处置内部控制制度和制衡机制,明确参与资产处置各部门的职责,强化资产处置内部监督。 第三章处置审批

第八条资产处置方案未经资产处置专门审核机构审核通过,资产公司一律不得进行处置,经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已生效的判决、裁定、裁决的资产处置项目除外。资产处置无论金额大小和损益大小,资产公司任何个人无权单独决定。 第九条资产处置方案审批工作程序。 (一)分支机构资产管理和处置部门制定处置方案,如有必要,经征询相关部门意见后,将在授权范围内的处置方案及相关资料(如评估报告、法律意见书等)提交分支机构资产处置专门审核机构审查通过后,由分支机构负责人批准实施。对超出授权范围的,上报资产公司审批。 (二)资产公司指定归口部门对分支机构上报的处置方案进行初审,将处置方案及初审意见提交资产公司资产处置专门审核机构审查通过后,由资产公司总裁批准实施。分支机构上报的处置方案提交资产公司资产处置专门审核机构审查前,如有必要,应征询资产评估、资金财务、法律等部门意见。 (三)资产公司资产处置专门审核机构召开资产处置审核会议必须通知全体成员,7人以上(含7人)成员到会,会议审议事项方为有效;分支机构召开资产处置审核会议必须5人以上(含5人)成员到会,会议审议事项方为有效。全体到会人员以记名投票方式对处置方案进行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获到会人员总数2/3(含2/3)以上票数方可通过。 第十条审查依据和审查重点。 (一)资产处置方案的审查依据是资产收购成本、评估价值、尽职调查和估值结果、同类资产的市价和国家有关资产管理、资产处置、资产评估、价值认证及商品(产权)交易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二)资产处置方案的审查重点是处置方案的成本效益性、必要性及可行性、风险的可控性、评估方法的合规性、资产定价和处置费用的合理性、处置行为和程序的公开性和合规性。 第十一条资产公司法定代表人及分支机构负责人对资产处置的过程和结果负责。 资产公司法定代表人及分支机构负责人不参加资产处置专门审核机构,可以列席资产处置审核会议,不得对审议事项发表意见,但对资产处置专门审核机构审核通过的资产处置方案拥有否决权。如调整处置方案,调整后的处置方案如劣于原处置方案,需按资产处置程序由资产处置专门审核机构重新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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