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出版基金项目申请书
(2016年度)
项目名称:
联合申报项目:是/否
主申报机构(盖章):
联合申报机构:
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日期:2015年月日
填表须知
本申请书用于国家出版基金项目申报、审批管理,填写前须认真阅读本须知。
一、凡申请国家出版基金资助的项目,均需填报《国家出版基金项目申请书》。申请书由申报机构信息表、项目信息表、项目实施计划书、项目(图书和音像制品、数字出版物)申请资助经费预算表、专家推荐意见书、主管单位和国家出版基金规划管理办公室审核意见表等组成。
二、申请书文字,一律用宋体五号字填写;要求文字简洁,表述清晰,数据详实;提供纸质文件时,用A4纸打印。申请书封面顶端项目编号由国家出版基金规划管理办公室填写。
三、部分栏目填写说明:
1.属联合申报项目,须在封面“联合申报项目”一栏填写“是”,并完整填写主申报机构和联合申报机构的名称;不是联合申报的项目,在“联合申报项目”一栏填写“否”,并在“主申报机构”一栏填写申报机构名称,“联合申报机构”一栏填写“无”。
2.系列或成套出版物按一个项目申报。项目中2015年7月31日前已出版的部分不可作为项目的组成部分申请基金资助。
3.项目名称:应准确、简明反映项目内容,最多不超过40个汉字(包括标点符号)。
4.项目类型:在所选项下方用横线标注。
5.通讯地址:按省、市(县)、区(街、路)、号等详细规范填写,不能以单位名称代替通讯地址。
6.项目负责人:申报项目出版单位的项目责任人。
7.机构名称:须按机构和部门公章填写全称,不能采用简称。
8. 本单位具有中级及中级以上职称编辑人数:申报机构在编辑岗位且具有中级及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数量。
9.现有未完成国家出版基金资助项目情况:指申报机构未完成的国家出版基金项目。
10.“项目信息表”中“项目规模”栏的“申报规模”指此次申请基金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