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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企业遵循国际规则参与国际贸易活动

论企业遵循国际规则参与国际贸易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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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企业遵循国际规则参与国际贸易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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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入世以来,中国的对外贸易发展迅猛,出口额节节攀升。从一方面来看,中国已进入贸易大国的行列;另一方面,有多个国家和地区对中国发起反倾销调查,涉及多种商品。但我国企业应诉积极性并不高,有时一起调查竟无一家企业应诉。为什么有人就不愿应诉而甘做待宰羔羊呢?理由无非有三:一是怕输。由于美国、欧盟不断设置新的非关税贸易壁垒,一些企业觉得赢官司希望渺茫,自己做得再好也要被“鸡蛋里挑骨头”;二是怕难。反倾销调查程序繁杂,要按照调查国规则办事,要在规定的短时间内填完内容苛刻繁多的调查表,如果被抽中还要接受严格的实地调查,一些企业嫌应诉太牵扯精力。“东方不亮西方亮”,还不如及早开辟新战场;三是怕花钱。应诉反倾销,跟洋人打官司,要聘请有经验的律师,得花上百万元甚至上千万元的应诉费,还不知输赢如何,一些企业觉着划不来。中国已进入贸易摩擦高发期,印度、巴西等发展中国家也开始频繁地对中国发起反倾销调查,“东方不亮西方亮”的退路将越来越少;企业嫌反倾销应诉难度大,关键是自己身子骨还不够硬。企业应该把反倾销看成是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的标杆,应该不断完善管理制度、实行国际会计准则、改善出口产品结构、提高产品科技含量,如此方能“不管风吹浪打,胜似闲庭信步”;一时的应诉费固然高,但和长远的市场获益相比还是花得值。

本文针对企业遵循国际规则参与国际贸易活动的相关问题进行了分析与阐述。希望本文的一些浅显认识能够对企业遵循国际规则参与国际贸易提供一些参考。

关键词:企业国际规则国际贸易

到今年12月11日,中国加入WTO已经八年了,在这八年中,我国政府与企业认真履行承诺,沉着应对挑战,中国市场经济之舟在世界市场海洋中艰难前行,但也取得了不错的成绩,一是关税大幅削减;二是进口贸易增加;三是服务市场逐步开放;四是法规制度与世界接轨。现在我国企业正面临应对各类贸易摩擦的挑战,全面参与和运用WTO规则,创造可持续发展的国际贸易发展环境。

一、如何认识国际规则。

93年11月27日《人民日报》发表了一篇整版文章,“论在对外贸易中按国际规则办事”。为什么按国际规则办事?按国际规则办事如何体现独立自主、自立更生?为什么要遵守国际规则?因为中国已形成了对外开放政策,你要跟人家做生意就绕不开这个国际规则。92年中国实行了海关协调编码系统,当时就有人反对,说为什么我们要按他们的,

目前中国参与的国际标准寥寥无几,每年国际贸易组织都会收到大量的标准,这个标准收到后要通告,各成员国有权利进行评议,商务部也将这些标准在网上公告,也征求企业的评议意见,但收到的内容还是很有限的。企业应该积极地参与进来,因为只有企业才最有资格说哪些是合理的哪些是不合理的。因为这个标准的出台对很多企业肯定是有影响的。

(三)参与多哈新一轮的谈判。

中国刚刚加入世贸组织,在学习世贸组织的规则,但世贸组织在不断地谈判,刚执行完信息技术协议,把半导体零件都降到零,现在事贸组织又要谈新的ITA,要把范围扩得更大。刚刚准备把汽车零配件关税降低十几个百分点,但世贸组织非农产品的谈判要求把汽车零配件降到零。对这个问题应该是参与、支持还是反对,在这方面企业都可以发表自己的看法来影响政府,进而影响国际规则。作为企业应该更积极、更踊跃地参加国际规则的制定,因为这里涉及的利益与企业都是相关的。现在有渠道不畅的地方,但至少政府的门是敞开的。

三、国际贸易

国际贸易泛指世界各国或地区(仅指单独关税地区)之间所进行的以货币为媒介的商品交换活动。它既指包含着有形商品(实物商品)交换,也包含着无形商品(劳务、技术、货币、咨询等)交换。

企业是国民经济发展中的一支重要力量,面对当前竞争激烈的国际市场,绝大多数企业都面临着资金不足、人才匾乏、营销渠道不畅、研发能力低下等弱点,进一步提高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刻不容缓。其主要途径为参与国际贸易,企业如何参与国际贸易活动呢?

(一)加强政府对企业的扶持和帮助

由于外部环境是企业得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因此企业在国际贸易中需要政府和社会力量的大力支持和帮助。近年来,我国陆续出台了一些积极的政策和措施,旨在改善企业发展环境,扶持企业的发展。但将我国现有企业促进政策与发达国家的企业促进政策相比,仍有一定的差距。通过比较借鉴欧盟,美国和日本的经验和做法,结合我国企业的实际情况,政府应在以下方面完善法规和政策,促进企业更好地开拓国际市场。

1、为企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

欧盟及其成员国通过立法来改善企业的生存和发展环境。我国也需要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来扶植我国企业的发展,为企业创造公平竞争的经营环境和条件,并根据经济形势的不断变化加以适当修改和补充。

2、完善企业国际化的各项支持体系

我国政府可以通过以下几个方面来完善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的支持体系:

一是信息服务。在势均力敌的商战中,信息获取数量和速度决定双方的胜负、成败。谁能及时获得各类准确的市场信息。

二是金融支持。政府和社会应该为企业出口、对外投资等相关贸易提供信用风险担保和信贷担保,方便企业获取资金。同时设立支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的专项资金,资助企业进行国际市场调研,参加境外展览、开展质量标准认证和人才培训等工作。

三是简化各种审批手续。目前我国的管理职能部门过多而且分散。企业申请相关优惠政策或专项基金手续繁杂。导致很多专项资金使用率偏低,政策效果大打折扣。

因此可以考虑改进企业政策实施方式,如将事前审批制改为登记备案制等,从注重事前审批到注重事后检查监督。简化各种手续,使企业能够方便地使用支持资金或享受优惠政策,为企业开展国际贸易创造条件。

3、鼓励中介机构和组织对企业进行扶持和帮助

企业在自身发展过程中,需要多方面的服务和支持,但市场尚缺乏为企业量身定做的服务和支持。我国政府一方面应该设立相关机构来帮助企业,建立起官方、半官方和非官方的中介机构和服务组织。这些机构如:地方商会、行业协会、电子商务企业、信用认证企业,外贸培训企业等等,从而间接地起到帮助企业的作用。另一方面还应该采取多种方式,如合作,支持,协助等方法,帮助一些对企业发展有利的机构、组织,并设定相关的标准来规范它们。

(二)加强企业自身建设,增强国际竞争力

1、加强企业技术创新和研发力度

加强企业技术创新和研发力度,除了我国政府和社会对企业的技术创新进行鼓励和扶植以外,企业自身应该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充分认识创新的重要性。许多企业对创新和研发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往往只注重生产经营收益而忽视创新和研发。导致企业发展后劲不足。因此正确处理两者关系非常重要。

二是企业的创新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研发和创新的目的是为了企业更好的发展,在未来的市场竞争中占有主导地位,获得更多的利润。因此所有的创新和研发都要根据市场的实际需求来进行,如果研发的产品并不是市场所需要的,或者根本就无法进行大规模生产,那么这种创新就毫无意义。这就需要企业在投入资金和人力进行研发前,对整个市场需求进行深入的调查和分析,在此基础上确定创新和研发方向和内容。

三是创新必须要有步骤地进行。由于企业存在资金不足,专业人才少这些特点,所以当企业发现一个非常好的技术创新机会时,应该把目标划分成几个阶段来完成。这样既不会因为目标定得过高而丧失信心,也不会因为目标定得过低而失去激励作用。

四是可以通过引进,合作和并购等方式获得企业外部的创新技术。企业可以在对市场、自身能力和合作伙伴做出正确的评估后,通过引进、合作和并购等方式获得创新技术。比

如,企业可以与研究院所合作,借助当地研究院所的成熟技术优势,提升产品的技术含量。

2、增强企业自主品牌建设,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

实施品牌战略,企业需要做好以下两方面:一是转变观念。目前许多企业在发展过程中急于规模扩张而忽视了品牌化经营,以致造成投入和产出比例严重不失调,违背了扩张的初衷。企业应该把品牌建设放在首位,以营销带动品牌发展,以品牌赢得更多的市场占有率,实现企业效益最大化。二是掌握规则。我国企业必须掌握国际贸易规则,才能更好地制定出适合本企业的最佳品牌战略。这些规则主要包括均衡品牌规划和品牌传播,均衡动机利益和差别利益,均衡理性诉求和感性诉求,均衡品牌目标和企业资源等。其中均衡品牌目标和企业资源对企业来说尤为重要,我国企业在树立品牌时,必须先了解自己有哪些资源,再来确定自己合理的品牌发展目标,制订相应的品牌战略。

3、规范企业管理制度,突破人力资源管理瓶颈

在人力资源管理方面,企业一方面要不断创造良好的环境来吸引人才,在满足人才物质方面低层次需求后,满足人才高层次的自身价值实现需求,做到事业留人,感情留人,制度留人。另一方面,引进新的人力资源管理观念,提高管理水平,规范管理制度。比如,企业为员工做好职业发展规划,使员工在一个公平的环境中发展和成长,同时制定灵活的激励制度,如员工持股与股票期权等,使他们能够具有自我激励意识。这样做才利于突破人力资源瓶颈,使企业得以健康发展。

(三)提高企业国际贸易技术,积极开拓国际市场

1、利用企业经营灵活的优势,积极寻找市场空隙

企业具有机动灵活,市场适应能力强的特点。因此在开展国际贸易时可以独辟蹊径,发挥船小好调头的优势,进入大企业忽略的或者难以涉足的市场空白领域和市场空隙。这些领域,一般具有产品寿命周期短、利润低但稳定、市场容量小和多品种、小批量生产等特点。根据“人无我有,人有我专,人专我转”的原则,在市场上站稳脚跟。

2、充分利用电子商务新工具,开拓国际市场空间

企业在通过网络获取信息的同时,可以通过电子商务,在网络上寻找供应商或采购商,降低企业的采购成本和销售成本,开拓采购和销售新渠道,提高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电子商务给企业带来了新的生机,利用现代化的电子商务工具,在全球范围内拓展自己的市场,跟大公司一样参与国际竞争,可以说电子商务让企业与大公司站在了同一条起跑线上。

(四)加强企业之问的联合,利用团体组织规避风险

在大力完善各种促进企业发展的团体和中介组织同时,我国的企业也应该意识到联合的重要性,积极响应相关团体和组织的邀请,接受这些机构的帮助和协调。企业应该改变以往不守信用、恶性竞争的做法,加强联合,优势互补,相互扶持,一致对外,形成团体优势。只有这样,才能克服单个企业势单力薄的劣势,解决以往单个企业无法解决的问题,

办到以往单个企业无法办到的事情,提高抗风险能力和对环境的应变能力。有利于企业在竞争激烈的国际市场上的生存和发展。

四、结语

中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面临着双重压力,一方面要为中国产品进入外国市场争取更多的权益,另一方面也要保护方兴未艾的民族工业,这样的利益博弈又只能通过现有的世贸机制来进行。因此,我们企业既要学会对现有机制的适应,也要学会利用现有的机制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利益。这就意味着要学会讨价还价,学会如何通过谈判来保护自己的利益,以更加积极的心态参与国际竞争,应对挑战。正如一位专家所说,只有适应规则,才能驾驭规则。

从企业自身来说,要客观认识自身在参与国际贸易方面的优势和不足。针对自身的不足,企业要不断提高技术创新和研发能力;要充分发挥企业自身的优势,积极占领国际市场空间;开拓国际市场空间。同时,企业之间要加强联合,充分利用团体组织的力量来开拓市场、规避风险等。政府要积极扶持和帮助企业参与国际贸易,完善企业国际贸易支持体系,为企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国际国内环境。

总之,企业积极遵循国际规则参与国际贸易,是我国企业健康、快速发展的需要,也是我国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源泉。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相信会有更多的企业走向国际市场并且发展壮大。

参考文献:

[1]核成:“中国企业国际竞争力的培育”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2001年4月;

[2]陈锦华:“经济全球化与中国企业家创新精神”——在2001年全国企业家活动日上的讲话(2001年4月22日)《中国企业报》2001年4月;

[3]湛柏明:“中国工业国际竞争力现状、因素及对策探讨”《武汉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2000年2月;

[4]戴馥心.企业进出口贸易陷阱及其防范[J].黄冈师范学院学报,2007;

[5]江静.广东企业发展对外贸易的解决方案[J].商场现代化,2008;

《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解读.doc

《《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解读 ——国际货物买卖中贸易术语的选择与适用 [摘要]《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公布之后,就引发了学术界的热烈讨论,讨论的目的在于尽快地使相关人士理解、参透新变化,并应用到实践贸易中;与外贸业务有关的人员也一并加入这个讨论。学术界对国际贸易术语的研究热情一直、也将在很长时间内如火如荼,研究成果的质量当然也可喜可贺,而本文将从不同角度分析、评价国际贸易术语,通过简要阐释修订内容概况,并有侧重地分析对国际货物买卖影响较重要的主要贸易术语,即CIF/CFR和FOB术语,希望对国际贸易实践有所帮助,帮助外贸人员熟练的选择运用《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以防范贸易风险,提高经济效益。 [关键词]Incoterms 2010;贸易术语;CIF;CFR;FOB;变化 引言 长期的国际商事活动促成了商人们约定俗成又继而普遍遵守的习惯性做法,人们称之为“国际商业惯例”(international commercial custom)。在国际贸易运输方面,国际商会(ICC)于1936年开始为统一各种贸易术语的不同解释,编辑整理了《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为适应国际贸易商业实践发展的需要,国际商会又先后于1953年、1967年、1980年、1990年、2000年进行了多次修订。国际商会

是国际非政府组织,其成员为不同国家的公司或非政府组织①,没有立法权,故其制定的规则没有一般法律具有的强制性特点,而具有行业工会规则的性质与效力(由于历史影像的广泛性和地位被广泛承认,国际商会在130个国家拥有会员,是以此名义活动的唯一具有普遍接受力的跨行业国际商事组织,它所整理出版的《解释通则》有国际商事示范规则的地位和作用)。 1990年的修改主要使《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规定适应了电子数据交换(EDI)和当时运输技术的变化;1999年再次修订主要为适应世界上无关税区的发展;而贸易交通运输方式、集装箱在运输领域的广泛运用、区域经济一体化、货物安全问题及国际分工的新变化,促使了国际商会对现行的2000年版本进行再一次修订,修订过程历时两年半,来自全球130个国家的国际贸易领域专家及法学家提供了2000多条修改意见②,几经易稿,敲定了升级版本《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简称《Incoterms 2010》),于2010年9月公布,2011年1月1日正式生效。 《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简称《Incoterms 2010》)是对《联合国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和当事人约定的补充,但替代完整的买卖合同所需要订入的标准条款或商定条款。 Incoterms 2010并没有涉及买卖合同中许多重要事项,它只涉及了责任、风险、费用的划分,不涉及所有权和其他产权的转移;只涉及买卖双方之间的责任,不调整买方或卖方与承运人之间的权利义 ①《贸易促进委员会章程》.第二条载于https://www.sodocs.net/doc/5317723645.html,/ ②范冬云.《<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与<2000通则>的比较》.《国际商务研究》2011年第5期

13种国际贸易术语解释

13种国际贸易术语解释 一、E组 1:EXW---工厂交货(---指定地点)。是指卖方将货物从工厂(或仓库)交付给买方,除非另有规定,卖方不负责将货物装上买方安排的车或船上,也不办理出口报关手续。买方负担自卖方工厂交付后至最终目的地的一切费用和风险。如买方不能直接或间接的办理货物出口报关手续时,则不宜采用此贸易方式。EXW是卖方责任最小的贸易术语。 二、F组 2:FCA ,即货交承运人(……指定地点)。此术语是指卖方必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内在指定地点将货物交给买方指定的承运人监管,并负担货物交由承运人监管前的一切费用和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 需要说明的是,交货地点选择对于在该地点装货和卸货的义务会产生影响。若卖方在其所在地交货,则卖方应负责装货;若卖方在任何其他地点交货,卖方不负责卸货,即使货物在卖方的运输工具上,尚未卸货,卖方只要将货物交给买方指定的承运人或其他人或由卖方选定的承运人或其他人处置时,交货即算完成。当卖方将货物交给承运人照管,并办理了出口结关手续,就算履行了其交货义务。3:FA S---装运港船边交货(---指定装运港)。是指卖方将货物运至指定装运港的船边或驳船内交货,并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办理货物出口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买方承担自装运港船边(或驳船)起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4:FOB-装运港船上交货(---指定装运港)。 该术语规定卖方必须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期内在指定的装运港将货物交至买方指定的船上,并负担货物越过船舷以前为止的一切费用和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 三、C组 5:CFR ( -成本加运费(---指定目的港)。是指卖方必须自阿合同规定的装运期内,在装运港将货物交至运往指定目的港的船上,负担货物越过船舷以前为止的一切费用和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并负责租船订舱,支付至目的港的正常运费。 6:CIF---成本加保险费、运费(---指定目的港)。 是指卖方必须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期内在装运港将货物交至运往指定目的港的船上,负担货物越过船舷以前为止的一切费用和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并办理货运保险,支付保险费,以及负责租船订舱,支付从装运港到目的港的正常运费。 7:CPT运费付至(---指定目的地)。是指卖方支付货物运至指定目的地的运费,在货物被交由承运人保管时,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以及由于在货物交给承运人后发生的事件而引起的额外费用,即从卖方转移至买方。 8:CIP-运费保险费付至(---指定目的地)。是指卖方支付货物运至目的地的运费,并对货物在运输途中灭失或损坏的买方风险取得货物保险,订立保险合同,支付保险费用,在货物被交由承运人保管时,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以及由于在货物交给承运人后发生的事件而引起的额外费用,即从卖方转移至买方 四:D组 9:DAF边境交货(---指定地点)。 是指卖方将货物运至买方指定的边境地点,将仍处于交货的运输工具上尚未卸下的货物交付买方,并办妥货物出口清关手续,承担将货物运抵边境上的指定地点所需的一切费用和风险,此地点为毗邻边境的海关前,包括出口国在内的任何国家边境(含过境国)。进口清关手续则由买方办理。 10:DES-目的港船上交货(---指定目的港)。是指卖方将货物运至买方指定目的港的船上,并交给买方,但不办理进口清关手续,卖方负担将货物运抵指定卸货港为止的一切费用和风险,买方负担货物从船上开始卸货期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11:DEQ-目的港码头交货(---指定目的港)。是指将货物交付给买方,但不办理货物进口清关手续,卖方负担将货物运抵卸货港并卸至码头为止的一切费用与风险。买方则负担随后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12:DDQ进口国未完税交货(---指定目的地)。 是指卖方将货物运至进口国指定的目的地交付给买方,不办理进口手续,也不从交货的运输工具上将货物卸下,即完成交货。卖方应该承担货物运至指定目的地为止的一切费用与风险,不包括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在目的地进口应缴纳的任何“税费”(包括办理海关手续的责任和风险,以及交纳手续费、关税、税款和其他费用)。买方必须承担此项“税费”和因其未能及时办理货物进口清关手续而引起的费用和风险。 13:DDP -进口国完税后交货(---指定目的地)。是指卖方将货物运至进口国指定地点,将在交货运输工具上尚未卸下的货物交付给买方,卖方负责办理进口报关手续,交付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在目的地应缴纳的任何进口“税费”。卖方负担将货物交付给买方前的一切费用和风险。如卖方无法直接或间接的取得进口许可证时不宜采用该术语。DDP是卖方责任最大的贸易术语。 E、F、C、D四组13种术语的解释 1、对EXW术语的解释(发货合同) 即工厂交货(……指定地点)。是指卖方在其所在地(如工场、工厂或仓库等)将备妥的货物交付买方,以履行其交货义务。

国际贸易术语

国际贸易术语 EXW------工厂交货(……指定地点)FCA------交至承运人(……指定地点) FAS------船边交货(……指定装运港) FOB------船上交货(……指定装运港) CFR------成本加运费(……指定目的港) CIF------成本、保险加运费付至(……指定目的港) CPT------运费付至(……指定目的港) CIP------运费、保险费付至(……指定目的地) DAF------边境交货(……指定地点)

DES------目的港船上交货(……指定目的港) DEQ------目的港码头交货(……指定目的港)DDU------未完税交货(……指定目的地) DDP------完税后交货(……指定目的地)C.W.O (Cash With Order)随订单付现 C.O.D (Cash On Delivery) 交货付现 C.A.D (Cash Against Documents )凭单付现P.O.D (pay on delivery) 货到付款 M/T (Mail transfer) 信汇 D/D (Demand Draft)票汇 T/T (Telegraphic Transfer) 电汇 D/P (Documents against Payment)付款交单

D/A (Documents against Acceptance) 承兑交单 D/P (Documents against Payment at Sight)即期付款交单 D/P (Documents against Payment after Sight) 远期付款交单clean Bill for Collection 光票托收 Documentary Bill for Collection跟单托收 wharfage 码头费 landing charges 卸货费 customs duty 关税 port dues 港口税

国际贸易实务(商务规则)试卷(带答案)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国际经济贸易学院 【国际商务惯例】考试题 姓名:学号:成绩: 一、判断题(正确的打√号,错误的打×号,每小题1分,共20分) ( x )1.在合同中作出的规定必须与惯例的解释相符,否则无效。 ( x )2.FOB under Tackle 是指卖方承担货物装入船舱、脱离吊钩为止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 √)3.按FCA术语成交,应由买方订立运输合同或指定承运人。按惯例,当卖方被要求协助订立运输合同时,只要买方承担费用和风险,卖方也可以办理。 ( √)4.《华沙一牛津规则》是国际商会专门为解释CIF合同而制定的。 ( x )5.在CIF条件下由卖方负责办理货物运输保险,在CFR条件下是由买方投保,因此,运输途中货物灭失和损失的风险,前者由卖方负责,后者由买方负责。 ( x )6.根据惯例,采用CFR、CIF术语成交,合同中只规定装运期;而采用CPT、CIP术语,合同中不但要规定交货期,还要规定货物到达目的地的期限。 ( x )7.按照《2000年通则》的解释,FAS、DES、DEQ 贸易术语中,仅适用于水上运输方式。 ( x )8.在出口贸易中,表示商品品质的方法很多,为了明确责任,最好采用既凭样品,又凭规格买卖的方法。 ( x )9.按重量计算的包装货,如买卖合同未明确规定是按毛重或按净重计算,按惯例,应按毛重计算。

( x )10.采用OCP条款,货物必须经由美国东海岸港口中转。 ( x )11.某外贸公司按CIF术语出口坯布1000包,根据合同规定投保水渍险。货在途中因船舱内淡水管道滴漏,致使该批坯布中的200包遭水渍,保险公司应对此负责赔偿。 ( √)12.在市场价格瞬息万变而对市场价格变化趋势看不准的情况下,为了避免承担价格变动的风险,应采用非固定价格的作价办法。 ( x )13.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的主要区别在于:前者的出票人和付款人都是银行,后者的出票人和付款人都是工商企业。 ( x )14.票汇的支付方式,使用的汇票是银行汇票,所以其付款性质属于银行信用。 (x )15.远期付款交单与承兑交单都需办理承兑手续,因而承兑的后果是不一样的。 ( √)16.信用证是独立于合同之外的文件,信用证条款与买卖合同内容不符时,受益人无权提出异议。 ( x )17.在出口国检验一般以到岸质量、重量为准。 ( √)18.买卖双方为解决争议而提请仲裁时,必须向仲裁机构递交书面仲裁协议,否则,仲裁机构不予受理。 ( x )19.一项接受由于电讯部门的延误,发盘人收到此项接受时已超过该发盘的有效期,那么该逾期接受丧失接受效力,合同未成立。 ( √)20.《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规定发盘生效的时间为发盘送达受盘人时。 二、单项选择题(共20分,每小题2分) 1、根据《INCOTERMS2000》的解释, 进口方负责办理出口清关手续的贸易术语是( B )。 A.FAS B.EXW C.FCA D.DDP

国际贸易术语惯例与规则习题答案

国际贸易术语惯例与规则 一、选择题 1.《2000通则》中C组术语与其他组术语明显不同的特点是( C )。 A.交货地点不同 B.风险划分界限不同 C.买卖双方的费用划分点和风险划分点相分离 D.适用的运输方式不同 2.在装运港完成交货的贸易术语有( ACD )。A.FOB B. DEQ C. FAS D. CFR E. DES 3.向承运人交货的贸易术语有( ACD )。A. FCA B. CIF C. CPT D. CIP E. EXW 4.根据《2000通则》解释,按C组术语签订的合同( C )。 A.属待运合同 B.属到达合同 C.属装运合同 D.视情况而定,上述三种合同都可能 5.在FOB条件下,若采用程租船运输,如买方不愿承担装货费和理舱费,则应在合同中规定( C )。 A. FOB Liner Terms B. FOB Under Tackle C. FOB Stowed 理舱 D. FOB Trimmed平舱 6.我方与外商达成一笔CIF出口合同,当我方按规定缮制全套合格单据向买方要求付款时,获悉货物在海运途中全部灭失。这种情况下( B )。 A.外商因货未到岸,可以拒绝付款 B.因单据合格,外商仍应付款 C.应由我方向保险公司要求赔偿 D.因货物实际损失了,我方未完成交货,因此不能要求外商付款,只能重新发货 7.CIF Landed(卸至岸上)的风险转移界限是( A )。 A.装运港船舷 B.目的港岸上 C.货交买方处置之后 D.目的港船舷 8.就卖方承担的风险而言,( B )。 A. CIF 比CFR大 B. CIF与CFR相同 C. CFR 比CIF小 D. 有时CIF大,有时CFR大 9.下列属于CIF术语特点的有( ABDE )。 A.装运合同 B.象征性交货 C.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 D.到岸价 E.风险划分界限为装运港船舷 10.向承运人交货的三种术语与装运港交货的三种常用术语的区别有( ABC )。 FCA CPT CIP FOB CFR CIF A.交货地点 B.适用的运输方式 C.风险划分界限 D.出口结关手续 E.进口结关手续 11.CIF与CIP贸易术语的主要区别是( ABCDE )。 A.买卖双方风险划分点不同 B.装卸费用负担不同 C.适用的运输方式不同 D.需要提交的运输单据不同 E.卖方交货点不同CIP/CPT不存在装卸费由谁负担的问题,因为卖方支付的运费中都包含了装卸费 12.CIP和CPT贸易术语中,租船订舱责任承担方分别为( A )。 A.卖方/卖方 B.卖方/买方 C.买方/买方 D.买方/卖方 13.FOB与FCA相比较,其主要区别有( ABCE )。 A.适用的运输方式不同 B.风险划分界限不同 C.交货地点不同 D.出口清关手续及其费用的承担方不同 E.提交的单据种类不同 14.按《2000年通则》,以CIF贸易术语成交的合同一般应由( A )办理投保手续。 A.卖方 B.买方 C.承运人 D.保险人 15.在《2000年通则》中,( C )各贸易术语的风险划分点与费用划分点是分离的,即风险划分点在装运港(地),费用划分点在目的港(地)。 A.E组 B.F组 C.C组 D.D组 16.按照《2000通则》的解释,若以FOB条件成交,买卖双方风险划分是以( B )为界。 A.货交承运人保管 B.装运港船舷 C.货交买方处置 D.目的港船舷 17.表明“主运费已付”的是( C )术语。 A.E组启运 B.F组主运费未付 C.C组主运费已付 D.D组到达19.有关贸易术语的国际贸易惯例主要有( ABC ) 。 A.《1932年华沙—牛津规则》 B.《1941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 C.《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D.《海牙规则》 E.《汉堡规则》 20.CIF与DES的区别,除了交货地点和交货方式外,( A )。 A.只有风险划分的界限不同 B.只有费用的负担不同 C.风险划分与费用负担都不同 D.适用运输方式不同 21.按FOB条件成交,如果买卖合同和信用证中均规定允许卖方交货的数量可有5%的机动幅度,根据惯例,该机动度应由( AC )行使。 A.买方 B.卖方 C.船长 D.开证银行 AC,在一般情况下,溢短装的选择权,应由买卖双方在合同中明确规定,在通常情况下,多由卖方选择。但涉及海上运输时,因交货量的多少,同船舶的舱容有关,所以应规定由负责安排船舶的一方选择或由船长根据舱容和装载情况作出选择。在FOB 贸易术语的条件下,由买方负责安排船舶,所以本题故选AC。 22.国际法协会为解决CIF合同而制定的有关贸易术语的国际惯例是( A )。

国际贸易术语(习题及答案)

第二章国际贸易术语 一、单项选择题 1、下列术语中卖方不负责办理出口手续及支付相关费用的是()。 A、FCA B、FAS C、FOB D、EXW 2、象征性交货意指卖方的交货义务是()。 A、不交货 B、既交单又实际性交货 C、凭单交货 D、实际性交货 3、CIF Ex Ship’s Hold 属于()。 A、内陆交货类 B、装运港船上交货类 C、目的港交货类 D、目的地交货 4、我方出口大宗商品,按CIF新加坡术语成交,合同规定采用租船运输,如我方不想负担卸货费用,我方应采用的贸易术语变形是()。 A、CIF Liner Terms Singapore B、CIF Landed Singapore C、CIF Ex Ship’s Hold Singapore D、CIF Ex Tackle Singapore 5、在以CIF和CFR术语成交的条件下,货物运输保险分别由卖方和买方办理,运输途中货物灭失和损坏

的风险()。 A、前者由卖方负担,后者由买方负担 B、均由卖方负担 C、前者由买方负担,后者由卖方负担 D、均由买方负担 6、按照《2010年通则》的规定,以FOBST贸易术语的变形成交,买卖双方风险的划分界限是()。 A、货交承运人 B、货物在装运港船上 C、货物在目的港卸货后 D、装运港码头 7、《1932年华沙—牛津规则》是国际法协会专门为解释()合同而制定的。 A、FOB B、CFR C、CIF D、FCA 8、CIF Ex Ship’s Hold 与DAT相比,买方承担的风险()。 A、前者大 B、两者相同 C、后者大 D、买方不承担任何风险 9、在交货地点上,《1990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中对()的解释与《2010年通则》中对FOB的解释相同。 A、FOB Under Tackle B、FOB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中文版)2010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 目录 前言. 1 EXW——工厂交货(……指定地点). 5 FCA——货交承运人(……指定地点). 7 CPT——运费付至(……指定目的港). 10 CIP——运费和保险费付至(……指定目的地) 13 DAT——终点站交货(……指定目的港或目的地) 16 DAP——目的地交货(……指定目的地). 18 DDP——完税后交货(……指定目的地). 20 FAS——船边交货(……指定装运港). 22 FOB——船上交货(……指定装运港). 24 CFR——成本加运费付至(……指定目的港) 27 CIF——成本,保险加运费付至(……指定目的港) 30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 全球化经济赋予商业以空前宽广途径通往世界各地市场。货物得以在更多的国家、大量且种类愈繁地销售。然而随着全球贸易数额的增加与贸易复杂性的提升,因销售合同不恰当起草引致误解与高代价争端可能性也提高了。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这一用于国内与国际贸易事项的国际商会规则使得全球贸易行为更便捷。在销售合同中参引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可清晰界定各方义务并降低法律纠纷的风险。 自1936年国际商会创制国际贸易术语以来,这项在全球范围内普遍被接受的合同标准经常更新,以保持与国际贸易发展步调一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版考虑到了全球范围内免税区的扩展,商业交往中电子通讯运用的增多,货物运输中安保问题关注度的提高以及运输实践中的许多变化。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更新并加强了“交货规则”——规则的总数从13降到11,并为每一规则提供了更为简洁和清晰的解释。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同时也是第一部使得所有解释对买方与卖方呈现中立的贸易解释版本。 国际商会商法和实践委员会成员来自世界各地和所有贸易领域,该委员会宽泛的专业技能确保了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与各地的商贸需要照应。 国际商会向Fabio Bortolotti(意大利)的商法和实践委员会的成员表示谢意,向由Charles Debattista(副组长,英国),Christoph Martin Radtke (副组长,法国),Jens Bredow (德国),Johnny Herre (瑞典),David Lwee(英国),Lauri Railas (芬兰),Frank Reynold(美国),Miroslav Subert (捷克)组成的起草小组致谢,并且向对11条规则的表述给予帮助的Asko Raty (芬兰)致谢。 前言 Incoterms 2010规则阐释了一系列在货物销售商业(商事)合同实践中使用的三字母系列贸易术语。Incerotms 2010规则主要描述货物从卖方到买方运输过程中涉及的义务、费用和风险的分配。 如何运用Incoterms?2010规则 1.将Incoterms?2010规则订入到你的销售合同中

2010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2010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1. 贸易术语结构上的变化。贸易术语由13种减少为11种,贸易术语根据运输方式分为2组。《2010年通则》删掉了4个D组术语:DAF、DES、DEQ和DDU,新增2个D组术语:DAT(Delivered At Terminal,终端交货)和DAP(Delivered At Place,指定地点交货) 2. 术语义务项目上的变化。《2010年通则》中每种术语项下卖方在每一项目中的具体义务不再“对应”买方在同一项目中相应的义务,而是改为分别描述,并且各项目内容也有所调整。其中,第一项和第十项改动较大,尤其是第十项要求卖方和买方分别要帮助对方提供包括与安全有关的信息和单据,并因此而向受助方索偿因此而发生的费用。 3. 新增DAT和DAP两个术语。《2010年通则》增加了DAT和DAP两个全新的术语,DAT下卖方需要承担把货物由目的地(港)运输工具上卸下的费用,DAP下卖方只需在指定目的地把货物处于买方控制之下,而无须承担卸货费。这有助船舶管理公司理解货物买卖双方支付各种收费时的角色,弄清码头处理费的责任方,有助避免

现时经常出现的码头处理费(THC)纠纷。 4. “船舷”的变化。《2010年通则》取消了“船舷”的概念,不再设定“船舷”的界限,只强调卖方承担货物装上船为止的一切风险,买方承担货物自装运港装上船开始起的一切风险。此次修订最终删除了“船舷”的规定,强调在FOB,CFR和CIF下买卖双方的风险以货物在装运港口被装上船时为界,而不再规定一个明确的风险临界点。 5. 关于连环贸易的补充。大宗货物买卖中,货物常在一笔连环贸易下的运输期间被多次买卖,即“String Sales”(连环贸易)。着眼于贸易术语在这种贸易中的应用,《2010年通则》对此连环贸易模式下卖方的交付义务做了细分,在相关术语中同时规定了“设法获取已装船货物”和将货物装船的义务,弥补了以前版本中在此问题上未能反映的不足。 6. 术语的内外贸适用的兼容性。考虑到对于一些大的区域贸易集团,如欧洲单一市场而言,国与国之间的边界手续已不那么重要了,《2010年通则》首次正式明确这些术语不仅适用于国际销售合同,也适用于国内销售合同。 除了以上几点重要变化之外,同时也增加了“Guidance Note”(指导性说明),赋予电子通讯方式完全等同的功效,只要各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或者在使用地是惯例;充分考虑了保险同款的变动,在各种术语条款内容中包含了取得或提供帮助取得安全核准的义务;对码头装卸费费用的分配做出了详细规定。此外,国际商会此次还将Incoterms 注册成商标,并提出了使用该商标的要求。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中文)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目录 前言. 1 EXW——工厂交货(……指定地点). 5 FCA——货交承运人(……指定地点). 7 CPT——运费付至(……指定目的港). 10 CIP——运费和保险费付至(……指定目的地) 13 DAT——终点站交货(……指定目的港或目的地) 16 DAP——目的地交货(……指定目的地). 18 DDP——完税后交货(……指定目的地). 20 FAS——船边交货(……指定装运港). 22 FOB——船上交货(……指定装运港). 24 CFR——成本加运费付至(……指定目的港) 27 CIF——成本,保险加运费付至(……指定目的港) 30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

全球化经济赋予商业以空前宽广途径通往世界各地市场。货物得以在更多的国家、大量且种类愈繁地销售。然而随着全球贸易数额的增加与贸易复杂性的提升,因销售合同不恰当起草引致误解与高代价争端可能性也提高了。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这一用于国内与国际贸易事项的国际商会规则使得全球贸易行为更便捷。在销售合同中参引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可清晰界定各方义务并降低法律纠纷的风险。 自1936年国际商会创制国际贸易术语以来,这项在全球范围内普遍被接受的合同标准经常更新,以保持与国际贸易发展步调一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版考虑到了全球范围内免税区的扩展,商业交往中电子通讯运用的增多,货物运输中安保问题关注度的提高以及运输实践中的许多变化。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更新并加强了“交货规则”——规则的总数从13降到11,并为每一规则提供了更为简洁和清晰的解释。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同时也是第一部使得所有解释对买方与卖方呈现中立的贸易解释版本。 国际商会商法和实践委员会成员来自世界各地和所有贸易领域,该委员会宽泛的专业技能确保了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与各地的商贸需要照应。 国际商会向Fabio Bortolotti(意大利)的商法和实践委员会的成员表示谢意,向由Charles Debattista(副组长,英国),Christoph Martin Radtke (副组长,法国),Jens Bredow (德国),Johnny Herre (瑞典),David Lwee(英国),Lauri Railas (芬兰),Frank Reynold(美国),Miroslav Subert (捷克)组成的起草小组致谢,并且向对11条规则的表述给予帮助的Asko Raty (芬兰)致谢。 前言

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

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 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EXW、FCA、CPT、CIP、DAT、DAP、DDP 国际贸易术语2010主要变化: 1. 术语分类的调整:由原来的EFCD 四组分为适用于两类: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和水运 2、贸易术语的数量 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EXW、FCA、CPT、CIP、DAT、DAP、DDP 国际贸易术语2010主要变化: 1. 术语分类的调整: 由原来的EFCD 四组分为适用于两类: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和水运 2、贸易术语的数量由原来的13种变为11种。《通则2010》的分类新版 本改变了《通则2000》将13个贸易术语分为EFCD四组的做法,而将11种术语 分成了如下截然不同的两类: 第一组: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的术语七种:EXW、FCA、CPT、CIP、DAT、DAP、 DDP。 EXW(ex works)工厂交货 FCA(free carrier)货交承运人 CPT(carriage paid to)运费付至目的地 CIP(carriage and insurance paid to)运费/保险费付至目的地 DAT(delivered at terminal)目的地或目的港的集散站交货 DAP(delivered at place)目的地交货 DDP(delivered duty paid)完税后交货

第二组:适用于水上运输方式的术语四种: FAS、FOB、CFR、CIF。 FAS(free alongside ship)装运港船边交货 FOB(free on board)装运港船上交货 CFR(cost and freight)成本加运费 CIF(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成本、保险费加运费 3、删除INCOTERMS2000中四个D组贸易术语,即DDU (Delivered Duty Unpaid)、DAF (Delivered At Frontier)、 DES (Delivered Ex Ship)、 DEQ (Delivered Ex Quay),只保留了INCOTERMS2000D组中的DDP( Delivered Duty Paid )。 4、新增加两种D组贸易术语,即DAT ( Delivered At Terminal )与DAP (Delivered At Place )。 5、E组、F组、C组的贸易术语基本没有变化。 如何应用国际贸易术语2010通则 DAT(delivered at terminal)目的地或目的港的集散站交货 类似于取代了的DEQ术语,指卖方在指定的目的地或目的港的集散站卸货后将货物交给买方处置即完成交货,术语所指目的地包括港口。卖方应承担将货物运至指定的目的地或目的港的集散站的一切风险和费用(除进口费用外)。本术语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或多式联运。 DAP(delivered at place)目的地交货

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最新)

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国际商会(ICC)重新编写的《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 2010,2010通则),是国际商会根据国际货物贸易的发展,对2000通则的修订,2010年9月27日公布,于2011年1月1日开始全球实施,2010通则较2000通则更准确标明各方承担货物运输风险和费用的责任条款,令船舶管理公司更易理解货物买卖双方支付各种收费时的角色,有助于避免现时经常出现的码头处理费(THC)纠纷。此外,新通则亦增加大量指导性贸易解释和图示,以及电子交易程序的适用方式。 虽然2010通则于2011年1月1日正式生效,但并非2000通则就自动作废。因为国际贸易惯例本身不是法律,对国际贸易当事人不产生必然的强制性约束力。国际贸易惯例在适用的时间效力上并不存在“新法取代旧法”的说法,即2010通则实施之后并非2000通则就自动废止,当事人在订立贸易合同时仍然可以选择适用2000通则甚至1990通则。 目录 1概述 22000通则和2010通则的主要区别 3主要变化及说明 1概述编辑 国际商会(ICC)重新编写的《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 2010,2010通则),是国际商会根据国际货物贸易的发展,对2000通则的修订,2010年9月27日公布,于2011年1月1日开始全球实施,2010通则较2000通则更准确标明各方承担货物运输风险和费用的责任条款,令船舶管理公司更易理解货物买卖双方支付各种收费时的角色,有助于避免现时经常出现的码头处理费(THC)纠纷。此外,新通则亦增加大量指导性贸易解释和图示,以及电子交易程序的适用方式。 虽然2010通则于2011年1月1日正式生效,但并非2000通则就自动作废。 因为国际贸易惯例本身不是法律,对国际贸易当事人不产生必然的强制性约束力。 国际贸易惯例在适用的时间效力上并不存在“新法取代旧法”的说法,即2010通则实施之后并非2000通则就自动废止,当事人在订立贸易合同时仍然可以选择适用2000通则甚至1990通则。 相对2000通则,2010通则主要有以下变化。

常用国际贸易术语一览

常用国际贸易术语一览 常用国际贸易术语一览 在国际货物买卖中,买卖双方在交易磋商和合同订立过程中,一般都需要使用贸易术语来确定双方在交接货物方面的部分合同义务。为了使每个厂家在对外贸易过程中都能充分了解并正确运用目前国际上通用的贸易术语,维护企业自身和国家的经济利益,现将其整理如下,以供大家参考。 目前,在国际上有较大影响的有关贸易术语的惯例有三种,现分述如下: 一.1932年华沙一牛津规则(W. O. Rule 1932) 该规则由国际法协会(International Law Association)制订,共21条. 它对CIF买卖合同的性质作了说明,并具体规定了在CIF合同中买卖双方所承担的费用,责任和风险。 二.《1941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正本》 1919年美国九大商业团体制订了《美国出口报价及其缩写》。其后,因贸易习惯发生了很多变化,在1940年举行的美国第27届全国对外贸易会议上对该定义作了修订,并于1941年7月31日通过执行。该修正本对以下六种贸易术语作了解释: (一)EX(point of origin)——原产地交货。 (二)FOB(Free On Board)——它分为六种

1. 在指定内陆发货地点的指定内陆运输工具上交货。 2. 在指定内陆发货地点的指定内陆运输工具上交货,运费预付到指定的出口地点。 3. 在指定内陆发货地点的指定内陆运输工具上交货,减除至指定地点的运费。 4. 在指定出口地点的指定内陆运输工具上交货。 5. 船上交货(指定装运港) 6. 在指定进口国内陆地点交货。 (三)FAS(Free Along Side)——船边交货(指定装运港)。 (四)C&F(Cost and Frieght) ——成本加运费(指定目的港)。 (五)CIF(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成本加保险费、运费〔指定目的地〕。 (6)EX DOCK(named port of importation)——进口港码头交货。 该惯例在美洲国家影响较大。由于对贸易术语的解释,特别是对FOB术语的接受与其他国际惯例有所不同,因此我国外贸企业在与美洲国家进出口商进行交易时,应予特别注意。三. 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由国际商会制订,是目前国际上最为广泛使用的贸易术语规则。目前通用的是1999年

2010新版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中文版)

目录 目录 (1)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 (2) 前言 (2) 如何运用Incoterms?2010规则 (2) 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以下简称Incoterms2010)的主要特点 (3) 本前言的功能地位 (6) 《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中术语的使用解释 (6) EXW——工厂交货(......指定地点) (7) FCA——货交承运人(......指定地点). (9) CPT——运费付至(......指定目的港) .. (12) CIP——运费和保险费付至(......指定目的地) .. (15) DAT——终点站交货(......指定目的港或目的地) (18) DAP——目的地交货(......指定目的地). (21) DDP——完税后交货(......指定目的地). (23) FAS——船边交货(......指定装运港) (25) FOB——船上交货(......指定装运港).. (28) CFR——成本加运费付至(......指定目的港).. (31) CIF——成本,保险加运费付至(......指定目的港) (33)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 全球化经济赋予商业以空前宽广途径通往世界各地市场。货物得以在更多的国家、大量且种类愈繁地销售。然而随着全球贸易数额的增加与贸易复杂性的提升,因销售合同不恰当起草引致误解与高代价争端可能性也提高了。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这一用于国内与国际贸易事项的国际商会规则使得全球贸易行为更便捷。在销售合同中参引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可清晰界定各方义务并降低法律纠纷的风险。 自1936年国际商会创制国际贸易术语以来,这项在全球范围内普遍被接受的合同标准经常更新,以保持与国际贸易发展步调一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版考虑到了全球范围内免税区的扩展,商业交往中电子通讯运用的增多,货物运输中安保问题关注度的提高以及运输实践中的许多变化。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更新并加强了“交货规则”——规则的总数从13降到11,并为每一规则提供了更为简洁和清晰的解释。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同时也是第一部使得所有解释对买方与卖方呈现中立的贸易解释版本。 国际商会商法和实践委员会成员来自世界各地和所有贸易领域,该委员会宽泛的专业技能确保了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与各地的商贸需要照应。 国际商会向Fabio Bortolotti(意大利)的商法和实践委员会的成员表示谢意,向由Charles Debattista(副组长,英国),Christoph Martin Radtke (副组长,法国),Jens Bredow (德国),Johnny Herre (瑞典),David Lwee(英国),Lauri Railas (芬兰),Frank Reynold(美国),Miroslav Subert (捷克)组成的起草小组致谢,并且向对11条规则的表述给予帮助的Asko Raty (芬兰)致谢。 前言 Incoterms 2010规则阐释了一系列在货物销售商业(商事)合同实践中使用的三字母系列贸易术语。Incerotms 2010规则主要描述货物从卖方到买方运输过程中涉及的义务、费用和风险的分配。 如何运用Incoterms?2010规则 1.将Incoterms?2010规则订入到你的销售合同中 如果你要使Incoterms规则2010在你的合同中适用,你应该在合同中,通过如“所选择的Incoterms规则(含指定地点)附上Incoterms规则2010”这类文字以明确表示。 2.选择适当的Incoterms规则 所选的Incoterms规则须与货物、其运输方式相称,最重要的是与合同双方是否有意添加额外义务相称,例如安排运输或保险的义务于买方或卖方。每个对贸易术语的指导性解释中都包含对做出此项决定非常有帮助的信息。不论是哪一项Incoterms规则被选用,适用双方应该意识到对合同的说明会颇受到所用港口或地方特有的惯例影响。

最新13种常见的国际贸易术语

13种常见的国际贸易 术语

13种常见的贸易术语 (一)工厂交货(EXW) 本术语英文为"EX Works(... named place)",即"工厂交货(......指定地点)"。 它指卖方负有在其所在地即车间、工厂、仓库等把备妥的货物交付给买方的 责任,但通常不负责将货物装上买方准备的车辆上或办理货物结关。买方承担 自卖方的所在地将货物运至预期的目的地的全部费用和风险。 优缺点: 对于卖方的优势:在exw条件下成交卖方承当责任最小,工作内容最少。买方 必须承当在卖方所在地受领货物的全部费用和风险。 劣势:一般来说买方是不会提出这种贸易方式的。 买卖双方的责任与义务: A 卖方义务 B 买方义务 A1 提供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 卖方必须提供符合销售合同规定的货物和商业发票或有同等作用的电子讯息,以及合同可能要求的、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其他任何凭证。 B1 支付价款 买方必须按照销售合同规定支付价款。 A2 许可证、其他许可和手续 应买方要求并由其承当风险和费用,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卖方必须给予买方一切协助,以帮助买方取得为货物出口所需的出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许可。 B2 许可证、其他许可和手续

买方必须自担风险和费用,取得任何出口和进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许可,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并办理货物出口的一切海关手续。 A3 运输合同与保险合同 a)运输合同 无义务。 b)保险合同 无义务。 B3 运输合同与保险合同 a)运输合同 无义务。 b)保险合同 无义务。 A4 交货 卖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日期或期限,或如果未约定日期或期限,按照交付此类货物的惯常时间,在指定的地点将未置于任何运输车辆上的货物交给买方处置。若在指定的地点内未约定具体交货点,或有若干个交货点可使用,则卖方可在交货地点中选择最适合其目的的交货点。 B4 受领货物 买方必须在卖方按照A4和A7/B7规定交货时受领货物。 A5 风险转移 除B5规定者外,卖方必须承当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直至已经按照A4规定交货为止。 B5 风险转移 买方必须按照下述规定承当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自按照A4规定交货之时起;及由于买方未能按照B7规定通知卖方,则自约定的交货日期或交货期限届满之日起,但以该项货物已正式划归合同项下,即清楚地划出或以其他方式确定为合同项下之货物为限。 A6 费用划分 除B6规定者外,卖方必须负担与货物有关的一切费用,直到已经按照A4规定交货为止。

国际贸易术语大全

B组 BAF 燃油附加费Bunker AdjustmentFactor? BAF燃油附加费,大多数航线都有,但标准不一。? B/L 海运提单Bill of Lad in g? B/R 买价Buying Rate C组 CFR成本加运费(……指定目的港)? CFR(cost and freight)成本加运费价? C&F (成本加运费):COST AND FREIGHT? C&F成本加海运费COST AND FREIGHT? CIF成本、保险费加运费付至(……指定目的港)? CIF 成本,保险加海运费COST , INSURANCE , FRIGHT? CIF (成本运费加保险,俗称到岸价”):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 FOB (离岸价):FREE ON BOARD? CPT运费付至(……指定目的港)? CPT 运费付至目的地Carriage Paid To? CIP运费、保险费付至(……指定目的地)? CIP 运费、保险费付至目的地Carriage and In sura nee Paid To? CY/CY 整柜交货(起点/终点)? .货柜场Con tai ner Yard? CY (码头):CONTAINER YARD? CFS (场):CARGO FREIGHT STATION? C/D (customs declaration)报关单? C. C.(运费到付):COLLECT? 运费到付Collect? CNTR NO. (柜号):CONTAINER NUMBER? (certificate of origin)—般原产地证? CTN/CTNS(carton/cartons)纸箱? 货柜服务费Co ntainer Service Charge? C/(CNEE)收货人Con sig nee? C/O 产地证Certificate of Origin? CAF 货币汇率附加费Currency Adjustment Factor? CFS 散货仓库Container Freight Station? CFS/CFS散装交货(起点/终点)? CHB 报关行Customs House Broker? COMM 商品Commodity? CTNR 柜子Con tai ner D组(到达) DAF边境交货(……指定地点)? DAF 边境交货Delivered At Frontier? DES目的港船上交货(……指定目的港)? DES目的港船上交货Delivered Ex Ship? DEQ目的港码头交货(……指定目的港)? DEQ 目的港码头交货Delivered Ex Quay? DDU未完税交货(……指定目的地)? DDU 未完税交货Delivered Duty Un paid? DDP完税后交货(……指定目的地)? DDP 完税后交货Delivered Duty Paid? DDC、IAC直航附加费,美加航线使用? DDC 目的港码头费Destination Delivery Charge? DL/DLS(dollar/dollars)美元? D/P(document against payment)付款交单? D/P 付款交单Document Against Payment? DOC (document)文件、单据? DOC (文件费):DOCUMENT CHARGE? Doc# 文件号码Document Number? D/A (docume nt aga inst accepta nee)承兑交单D/A 承兑交单Document Again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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