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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出口货物涉税会计核算

企业出口货物涉税会计核算
企业出口货物涉税会计核算

出口企业涉税会计核算

一、生产企业“免、抵、退”税核算及账务处理

(一)、计算

计算公式如下: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上期留抵税额)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出口货物的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征税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

免抵退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

当期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额抵减额

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退税率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或免抵退税额二者之中较小者

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

其中:

1.出口货物离岸价(FOB)以出口发票计算,扣除运保费和佣金后的离岸价,出口发票不能如实反映实际离岸价的,企业必须按照实际离岸价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申报。

2.免税购进原材料包括国内购进免税原材料和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其中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的价格为组成计税价格。

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货物到岸价格+海关实征关

税和消费税

3.当期期末留抵税额为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期末留抵税额”。(二)、涉税核算的主要会计科目:

1、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记录企业购入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而支付的、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额(借方)。

2、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反映出口企业按规定计算的应免抵税额(借方)。根据当期〈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汇总申报表〉的免抵税额借记本科目,货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3、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反映出口企业按规定计算的应免抵退税额(贷方)。根据当期〈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汇总申报表〉的应退税额、应免抵税额

借: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款—增值税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4、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记录企业的购进货物,在产品、产成品等发生非正常损失以及其他原因而不应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按规定转出的进项税额。对出口企业,反映出口企业按规定计算的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贷记本科目。对有进料加工业务的企业,在收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和《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免税核销证明》后,按证明上注明的“不得抵扣税额抵减额”用红字贷记本科目,同时以红字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

5、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核算一般纳税人月终转出多缴的增值税。对出口企业按退税申报数进行会计处理的,本科目月未转出数为计算“免、抵、退”税公式计算的“结转下期继续抵扣的进项税额”。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6、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反映企业欠缴增值税税款和待抵扣增值税的情况。月未,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期未留抵税额和专用发票预缴等多缴的增值税款,贷方余额反映企业期未结转下期应缴的增值税。

7、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款—增值税:反映出口企业按规定计算的应退税额(借方)。企业收到退税款时,借记“银行存款”等,贷记本科目。(三)、会计核算

1、购进货物的会计核算

(1)采购国内原材料、入库

借:物资采购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

借:原材料

贷:物资采购

(2)、进口原材料、入库

借:物资采购—进料加工--×材料

贷:银行存款(应付外汇账款等)

借:原材料--进料加工--×材料

贷:物资采购--进料加工--×材料

2、销售业务的会计核算

(1)一般贸易的核算

A、确认收入

借:应收外汇账款--×客户

贷:主营业务收入—一般贸易出口

B、不得抵扣税额计算

借:主营业务成本--一般贸易出口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C、收到外汇

借:银行存款

借(贷):汇兑损益

贷:应收外汇账款--×客户

(2)进料加工贸易的核算

企业在记销售账时通过二级科目分开进行明细核算,具体核算与一般贸易相同。并增加以下核算。

A、根据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注明的“不得抵扣税额抵减额”作分录

借:主营业务成本—进料加工贸易出口(红字)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红字)

B、根据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免税核销证明〉,对补开部分依据注明的“不得抵扣税额抵减额”作分录

借:主营业务成本—进料加工贸易出口(红字)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红字)

(3)来料加工贸易的核算

来料加工免税收入应与其他出口收入分开核算,凭税务机关开具的〈来料加工免税证明〉据以免征工缴费的增值税和消费税。

A、合同约定进口料件不作价,只核算工缴费

借:应收外汇账款--×客户(工缴费部分)

贷:主营业务收入—来料加工

B、对来料加工所耗用的国内进项税金进行转出

借:主营业务成本—来料加工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4)委托代理出口

借:应收账款等

营业费用(代理手续费)

贷:主营业务收入

3、应纳税额及免抵退税的会计核算

(1)、如当期应纳税额大于零

A、转出未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B、申报的应退税额=0,应免抵税额>0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2)、如当期应纳税额小于零

A、转出留抵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B、申报的应退税额>0,应免抵税额>0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款—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C、申报的应退税额>0,应免抵税额=0

借: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款—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D、收到退税款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款—增值税

二、外贸企业退、免税核算及账务处理

(一)、计算

计算公式如下:

应退增值税税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购进金额×增值税退税率

不予退税部份=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购进金额×增值税征退税率之差

应退消费税税额=出口货物工厂销售额(出口报关数量)×退税率(二)、涉税核算的主要会计科目:

1、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自营出口(进项税额)(借方)

2、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自营出口(出口退税):反映出口企业按规定计算的应退税额(贷方)。

3、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自营出口(进项税额转出):反映出口企业按

规定计算的当期不予退税部分,借记“主营业务成本—自营出口”,贷记本科目。

4、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款—增值税:反映出口企业按规定计算的应退税额(借方)。

(三)、会计核算

1、购进货物的会计核算

(1)采购国内货物

借:在途物资--自营出口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自营出口(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

(2)、验收入库

借:库存商品—自营出口

贷:在途物资--自营出口

2、销售业务的会计核算

(1)自营出口

A、确认收入(出口货物已经装船、装车,并已取得装船提单、铁路运单或空运运单)

借:应收外汇账款--×客户

贷:主营业务收入—自营出口—收入、佣金、运保费

B、结转销售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自营出口—成本

贷:库存商品—自营出口

C、将征退税率差不予退税部分转入商品销售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自营出口--进项税额转出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自营出口(进项税额转出)

D、收到外汇

借:银行存款

借(贷):汇兑损益

贷:应收外汇账款--×客户

E、在退税单证齐全申报退税时

借: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款—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自营出口(出口退税)

[若出口应退消费税商品,则计算应退消费税税款,同时冲减销售成本。借: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款—消费税

贷:主营业务成本—自营出口]

F、收到退税款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款—增值税

—消费税

(2)受托代理出口

A、出口货物

借:应收外汇账款—代理出口

贷:应付账款--×客户

B、核算手续费

借:应付账款--×客户

贷:主营业务收入—代理出口(其他业务收入—代理出口)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例:某进出口公司某年从某机床厂购进汽车轮胎一批,工厂开来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所列金额100万元,税额17万元,并取得相应的出口货物增值税专用发票及消费税专用缴款书,货物全部报关出口后,外销销售收入折为人民币150万元。(假设退税率为13%)计算其应退税税款及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首先确定该批货物为自营出口,贸易方式是一般贸易。应退增值税款为:增值税发票所列不含税金额×退税率

=100万元×13%=13万元

不予退税税款为:增值税发票不含税金额×征退税率之差

=100万元×(17%-13%)=4万元

应退消费税税款为(假设消费税率为10%):不含税金额×消费税税率

=100万元×10%=10万元

相应的会计处理为:

1、货物入库,按增值税发票做如下会计分录:

借:库存商品—自营出口 100万元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自营出口(进项税额)17万元贷:银行存款 117万元

2、货物报关出口后,按出口销售发票做如下分录:

借:应收外汇账款—×客户 150万元

贷:主营业务收入--自营出口 150万元

同时结转出口销售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自营出口—成本 100万元

贷:库存商品—自营出口 100万元

3、计算增值税应退税款时,做如下分录:

借: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款—增值税 13万元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自营出口(出口退税) 13万元

计算消费税退税款,同时冲减出口销售成本,做如下分录:

借: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款—消费税 10万元

贷:主营业务成本--自营出口 10万元

将不予退税部分转入出口销售成本,做如下会计分录:

借:主营业务成本--自营出口—进项税额转出 4万元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自营出口(进项税额转出) 4万元

4、收到退税款后,依据收入退还书做如下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23万元

贷: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款—增值税 13万元

-消费税 10万元

备注:以上所涉及会计科目已按新企业会计制度作了调整。在不违反准则及解释的前提下,企业可根据实际需要设置会计科目及明细科目;

出口企业出口退税账务处理doc

全省出口退税工作会议材料之九 出口企业帐务处理辅导 (仅供参考)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有关帐务处理 按照《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规定,出口企业出口的货物必须进行财务处理才能办理退税。 一、外贸企业涉及出口退税的主要明细帐 外贸企业办理出口退税必须设置的明细帐有:库存出口商品帐、自营出口商品帐、应收(付)外汇帐款明细帐、应交税金(增值税)明细帐等: (1)库存出口商品帐:是核算企业盈亏情况的重要帐册,是按商品代码、商品品名、记载数量、金额等设置的明细帐。以购进的出口货物增值税专用发票为做帐依据。商品必须严格按照实际应付的全部款项扣除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款,为该商品的进价成本。在货物购进入库时,按照相应的会计分录,在出口商品库存帐各栏目逐栏记录。 2、自营出口销售帐:是核算出口销售的重要依据,必须严格按制度规定向银行办理交单的口径为销售收入。自营出口销售帐是按商品代码、商品品名、销售成本、销售收入、

金额等设置的。以出口企业开具的出口销售发票为做帐依据。在货物报关出口后,必须及时做自营出口销售帐。在自营出口销售帐的贷方反映收入部分,外币金额栏反映出口销售发票的外币金额,折美元金额栏反映美元金额数,人民币金额栏反映出口发票外币金额乘以当日外汇人民币牌价计算的销售收入,此销售收入与实际收汇后用结汇水单上的外汇人民币牌价计算的销售收入之差在“汇兑损益”科目反映,国外发生的运保费冲减自营出口销售收入。自营出口销售帐的借方记出口货物的销售成本,进价栏反映不含税金额,费用栏为国内发生的出口费用,单独设“经营费用“科目的此栏目不反映。余额部分借为亏损,贷为毛利。 3、应收(应付)外汇帐款明细帐:此明细帐是记载企业应收或应付国外客户的出口货款、进口货款、佣金等结算款项,以出口销售发票上所列的出口销售金额为做帐依据,按不同的会计科目反映,如自营出口、自营进口、代理出口、代理进口。如果收汇、付汇商品种类较多的企业还可根据合同号或发票号或客户再分设子目。借方记载企业应收或应付外汇及按汇率折为人民币的金额;贷方记载企业实际收汇的外汇及按汇率折为的人民币金额;余额部分借代表企业未收的外汇,贷为企业多收的外汇。 4、应交税金(增值税)明细帐:外贸企业设置应交税金(增值税)明细帐反映增值税核算缴纳情况。以购进出口

外贸会计流程及核算

外贸会计业务流程及核算 外贸企业区别与一般的企业是什么呢,他不需要投入过多的资金去购买生产设备,厂房,甚 至是管理素质参差不齐的工人,他需要的一是有广泛的采购货物渠道,这在我国不是问题, 只要有定单,货源就不是问题;二是拥有国外客户,如同工厂一样的销售渠道一样,只是商 谈的是外国人,语言是外语而已。 外贸会计科目设置 外贸会计的科目与一般企业的特殊在以下几个方面: 银行存款——外币 应收账款——外汇账款 应收账款——内销账款 预收类似 应收出口退税款 应交税费——出口退税 应交税费——进项税额转出 主营业务收入——内销 主营业务收入——出口外销 财务费用——汇兑损益 合同号报关日期外销金额月初汇率 70017月25日$10,¥75, 70027月8日$12,¥90, 70037月15日$20,¥151, 70048月6日$5,¥37, 70058月8日$5,¥37, 这些合同号项下的收入.成本都在报关日所在月份按预估法(85%)确认结转(未取得发票)如7001 预估购进 借:库存商品¥64, 贷:应付账款--AAA¥64, 借:应收外汇账款-7001$10,¥75, 贷:主营业务收入-出口销售¥75, 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出口销售¥64, 贷:库存商品¥64, 其他合同号同理处理 在收到相应的增值税发票时进行调整成本,结转应收出口退税款、进项税额转出 合同号购货工厂进项金额进项税额应付总额 7001AAA61, ¥72, 7002AAA75, ¥88, 7003AAA125, 21250¥146,

如7001退税率为13% 借:应交税费—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AAA 贷:库存商品 借:库存商品 贷:主营业务成本-出口销售 借:应收出口退税款8000贷:应交税费--增值税(出口退税)8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出口销售 贷:应交税费--增值税(进项税转出) 其他合同号同理处理 在9月份收到外汇及结汇情况 收款日金额结汇汇率核销对应的合同 号 9月4日$15,7003¥113, 9月6日$6,7002¥45, 9月12日$5,7003¥37, 9月15日$6,7002¥45, 9月27日$10,¥75,此笔不一定被办税员核销到7001 9月16日对资料齐全的7002、7003进行核销并申报退税处理 借:银行存款---人民币¥317, 借:财务费用--汇兑损益¥ 贷:应收外汇账款--7001$10,¥75, 贷:应收外汇账款--7002$12,¥90, 贷:应收外汇账款--7003$20,¥151, 对7001、7002、7003核算利润 75628++.96*(管理费用-经营费用-财务费用)=

企业涉税会计核算(doc 20)

企业涉税会计核算 第一节企业涉税会计主要会计科目的设置 一、"应交税金"科目 印花税、耕地占用税不在本科目核算,增值税在本科目下设三个二级科目,其他各税种各设一个二级科目。 1."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掌握) (1)―(5)是设在借方的五个栏目,(6)―(9)是设在贷方的四个栏目。 (1)"进项税额"专栏 注意:退货时只能在借方用红字冲账。 (2)"已交税金"专栏 核算在一个月内分次预缴本月增值税。 注意:在作账务处理时,应该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贷记银行存款。 (3)"减免税款"专栏 例:粮食购销企业销售粮食免税但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若销售粮食20,000元,账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22600 贷:主营业务收入2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600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2600 贷:补贴收入2600 (4)"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专栏 反映出口企业按规定计算的应免抵的税额。 生产企业以自产的货物出口,内外销业务共同使用的原材料难以凭票退税,在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条件下,出口货物的销项税免征,进项税先用内销货物的销项税抵扣,不足抵扣的再申报办理退税。因此出口货物所享受的实质上的退税款是由抵减的进项税和收到的退税款两部分组成。 所以核算抵减税的数额时作如下账务处理: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5)"转出未交增值税"专栏 例:某企业增值税账户贷方的销项税为3400元,借方的进项税为1700元,贷方余额通过借方"转出未交增值税"专栏结平,并将形成的应纳税款转入"未交增值?quot;二级科目。 (6)"销项税额"专栏 注意:退回的已销货物应冲减的销项税只能在贷方用红字冲。 (7)"出口退税"专栏 出口企业当期按规定应退税额,应免抵税额后,借记"应收补贴款-增值税科目"、"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科目,贷记本科目。 (8)"进项税额转出"专栏 注意:进项税额转出与视同销售的区别。

税务会计分录大全

税务会计分录大全 为了准确反映纳税人各时期各种地方税费的计缴情况,统一、规范涉税事项的会计处理,我们根据财政部颁发的《财务会计制度》和税务机关有关税收征管规定,并参考有关专业人士意见,结合本地区经常发生的实际会计业务,编写了这套《税务会计指引》,纳税人应在发生地方税收涉税事项时,按本税务会计指引进行记账和核算。 会计科目 纳税人应按照《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和有关地方税收涉税事项核算的需要,结合企业实际情况,设置以下会计科目: 科目编号科目名称 2171 应交税金 217103 应交营业税 217105 应交资源税 217106 应交企业所得税 217107 应交土地增值税 217108 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217109 应交房产税 2171010 应交土地使用税 2171011 应交车船使用税 2171012 应交个人所得税 2176 其他应交款 217601 应交教育费附加 217602 应交文化事业建设基金217603 应交堤围防护费 5402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5701 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纳税人涉税事项的会计处理主要有以下内容: 一、主营业务收入的税务会计处理 主营业务,是指纳税人主要以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房地产开发、金融保险、邮电通信、文化体育、娱乐、旅游、饮食、服务等行业为本企业主要经营项目的业务,以及以开采、生产、经营资源税应税产品为主要经营项目的业务。 营业务税金及附加,是指企业在取得上述主营业务收入时应缴纳的营业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土地增值税、教育费附加、文化事业建设基金等。 企业兼营上述业务,会计处理是单独核算兼营业务收入和成本的,其发生的有关税费,按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进行税务会计处理。不能单独核算兼营业务收入和成本的,其发生的收入、成本和有关税费按其他业务收入和支出进行税务会计处理。 增值税纳税人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按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进行税务会计处理。 企业以预收帐款、分期收款方式销售商品(产品)、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提供劳务,建筑施工企业预收工程费,应按《财务会计制度》和税法规定确定收入的实现,并按规定及时计缴税款。 (一)取得(或确认实现)主营业务收入计算应交税金及附加时,编制会计分录 借: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会计继续教育增值税会计处理及涉税风险实操分析

会计继续教育增值税会计处理及涉税风险实操 分析 Document number:WTWYT-WYWY-BTGTT-YTTYU-2018GT

最新增值税会计处理及涉税风险实操分析 一、单选题 1、下列涉税会计处理不正确的是()。 A、企业按规定计算的应代扣代缴的职工个人所得税,应借记“应付职工薪酬”,贷记“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B、纳税人当月多预缴了增值税,应当根据多缴税额借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C、企业按规定应缴的印花税金,应借记“税金及附加”,贷记“银行存款” D、增值税欠税税额大于期末留抵税额,按增值税欠税税额红字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红字贷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 正确答案:???D、增值税欠税税额大于期末留抵税额,按增值税欠税税额红字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红字贷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 2、下列各项中属于视同销售行为应当计算销项税额的是()。 A、将自产的货物对外投资 B、将购买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 C、将自产货物用于换取生产资料 D、将购买的货物奖励给内部员工 正确答案:??????C、将自产货物用于换取生产资料 3、下列关于一般纳税人应纳增值税的会计核算,错误的是()。 A、非辅导期一般纳税人接受国内应税服务用于应税项目,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直接计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B、辅导期一般纳税人,购入材料用于生产商品,采购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稽核比对前,借记“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 C、辅导期一般纳税人,稽核比对后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红字借记“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 D、一般纳税人进口商品后销售,取得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申请稽核比对前,应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明细科目???? 正确答案:?D、一般纳税人进口商品后销售,取得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申请稽核比对前,应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明细科目 4、下列业务的会计分录,不正确的是()。 A、小规模纳税人生产销售商品: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B、一般纳税人处置已使用过的2009年3月份购置的生产设备: 借:银行存款 贷:固定资产清理

出口退税计算实例详解.

出口退税计算实例详解.

出口退税计算实例详解 在我国,出口货物增值税实行零税率,即相应的销项税额为零。正是由于销项税额为零,使得进项税额无法得到实际的抵扣,因此,需要以退税的形式使得无法抵扣的进项税额得到实际的抵扣。 目前,在实务上,出口退税在“销项税额”方面并非执行真正的零税率而是一种“超低税率”,即征税率(17%、13%与退税率(各货物不同之差,即税法规定的出口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的计算比率。 我国对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生产企业的出口退税实行“免、抵、退”办法。“免、抵、退”的含义如下: “免”是指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免征生产销售环节的增值税; “抵”是指以本企业本期出口产品应退税额抵顶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退”是指按照上述过程确定的实际应退税额为负数时,即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在当月应抵顶的进项税额未能完全抵扣时,对未抵扣的部分予以全部或部分退还。 一、归纳起来,“免、抵、退”税的计算可分为四个步骤: (一计算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牌价×(出口货物征收率-出口货物退税率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征收率-出口货物退税率 相关会计处理为: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2、若应纳税额为负数,即:有留抵税额时,则可以免抵退税额为限享受退税: (1若期末未抵扣税额≤免抵退税额,则:当期应退税额=期末未抵扣税额,当期免抵税额=免抵退税额-期末未抵扣税额。 相关会计处理(根据税务局“免抵退审批通知单”为: 借:应收补贴款-出口退税(与通知单上所载“应退税额”一致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与通知单上所载“免抵税额”一致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与通知单上所载“免抵退税额”一致 (2若期末未抵扣税额≥免抵退税额,可全部退税,则:当期应退税额=免抵退税额;当期免抵税额=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0。 相关会计处理为: 借:应收补贴款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应收补贴款”所对应的金额,才是真正的退税,根据“当期应退税额”的计算过程可得知,退的是期末未抵扣完的留抵进项税额。 应收补贴款科目在会计上属于过渡科目,不应结转利润,待补贴款到账后,该科目余额自然归零。

出口企业会计分录大全

利华服装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的服装除了内销外,部份出口。 退税率为 13%): 2005 年 1 月有关业务如下(该企业 1 月份无上期留抵税额,服装 购进布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 1000000 元,税款 170000 元,款项已支付,货物已入库。该发票已认证通过。 内销一批产品,不含税销售额为 500000 元。款项已收到。 通过案例帮助你记忆出口企业会计分录! 出口企业会计分录大全) 1) 2) 3) 报关出口一批产品,离岸价为 50000 美元(外汇牌价为 1:8.3),款项尚未收到。 [ 会计核算 ] (1)购进原材料 借:原材料 1000000 应交税金 — 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70000 贷:银行存款 (2)内销货物 借:银行存款 1170000 585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内销 应交税金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85000 (3)出口货物 借:应收外汇账款 50000*8.3 500000 — 出口 415000 不得 抵减的进项税额 贷:主营业务收入 (4)计算出口产品: 当期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 出口货物销售额 *(出口货物征收率 —出口货物退税率) =415000*(17%—13%)=16600 元 借:主营业务成本 16600 贷:应交税金 —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16600 (5)计算当期应纳税额 当期应纳税额 = 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 —(当期全部进项税额 —当期不得抵扣的进项税目额) — 上期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 (上期留抵税额) =85000—(170000—16600) = —68400 (6)计算免抵退税额 免抵退税额 =出口货物离岸价 *出口货物退税率 —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即: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 *出口货物退税率) =415000*13% —0=53950 (7)计算应退税额 当期应纳税额为负数,即为当期期未留抵税额,且其金额 当期免抵税额 =当期免抵退税额 — 当期应退税额 =0 借:应收补贴款 — 增值税 53950 68400 > 当期免抵退税额 53950,则:当期应退税额 = 当期免抵退税额 =53950 贷:应交税金 — 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53950 ( 8) 收到出口退税款 借:银行存款 53950 贷:应收补贴款 —增值税 53950 9)结转下期留抵税额为: 68400—53950=14450 若:本月进项税额为 110000 元,其它条件均相同。 (1)计算当期应纳税额 当期应纳税额 =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 —(当期全部进项税额 —当期不得抵扣的进项税目额) — 上期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 (上期留抵税额) =85000—( 110000—16600)= —8400

样品会计及税务处理

在激烈的国际和国内市场竞争中,企业为了打开产品销路,经常会拿出一些自己的产品作为样品给客户检测、试用,或是提供给代理商用作展示和市场推广,有的甚或还会给工商部门用于产品打假等。由于样品业务一般金额不大且大多免费提供,客观上造成一些财务人员在日常处理时较为随便,有时在不知不觉中就留下了一些财税漏洞或隐患,但进一步究其原委,我国现行的财税法制不尽合理也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这一漏洞或隐患的产生。 根据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企业如果有偿向客户提供样品,通过合同、发票、收款等一系列完整的销售流程,能实现经济利益的流入,企业可相应确认收入、结转成本和计算损益,对于这种正常的销售行为,企业的会计处理一般不会出问题。然而在样品免费提供时,由于企业没有收到款项,没有现实的经济利益流入,企业往往会因各种原因导致问题发生,特别是在计提内销销项、销售纳税调整、所得税汇算清缴等方面上,会因会计处理与纳税调整之间的“时间差”而被税务、审计机关重点关注,轻则查补税款,重则还会因涉嫌偷税漏税而招致重处。如何未雨绸缪地规避这些“小问题”导致的大风险呢?现从样品提供在会计和税务处理上存在的差异入手,就其改进方法展开一些务实性的探讨。 一、现行财税制度对样品提供的会计处理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应视同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进一步要求,企业将自己生产的产品用于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非生产性机构、捐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时,应视同对外销售处理。国家税务总局也在《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中规定,“企业将资产移送他人的下列情形,因资产所有权属已发生改变而不属于内部处置资产,应按规定视同销售确定收入。(1)用于市场推广或销售;(2)用于交际应酬;(3)用于职工奖励或福利;(4)用于股息分配;(5)用于对外捐赠;(6)其他改变资产所有权属的用途。” 但财会字〔1997〕26号《关于自产自用的产品视同销售如何进行会计处理的复函》规定:“企业将自己生产的产品用于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非生产性机构、捐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是一种内部结转关系,不存在销售行为,不符合销售成立的标志;企业不会由于将自己生产的产品用于在建工程等而增加现金流量,也不会增加企业的营业利润。因此,会计上不作销售处理,而按成本转账。” 根据上面几个规定和现行的财务制度和会计准则,企业应当按照会计制度及相关准则的规定对各项会计要素进行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会计制度及相关准则规定的确认、计量标准与税法不一致的,在申报纳税之时作相应调整,而不调整会计账簿记录和会计报表相关项目的金额。据此在处理“视同销售”差异时要求,企业发生视同销售业务后,会计处理上不作为销售业务核算,不确认会计收入,而税法上则计算销售收入并计算应缴税金,两者差异通过期末调表不调账、以表代账的形式来达到统一。具体到实务中,一般就是在样品业务发生之时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销售费用

PPP项目会计核算与涉税处理

PPP项目会计核算与涉税处理 2016-07-26 09:07:06编辑:浏览:75 PPP投资与建设模式下会计问题研究 【摘要】PPP投资与建设模式是指政府与社会资本在基础设施或公共服务领域建立的一种合作关系,一般是由社会资本承担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基础设施的主要工作,并通过确定的付费方式获取合理的投资回报;政府部门主要负责基础设施或公共服务价格和质量监管。本文以项目公司作为会计主体,以投资-建设-运营具体的PPP运作方式为例,对PPP投资与建设模式下收入、成本以及资产的确认与计量进行了研究。 【关键词】PPP;收入;成本;确认; PPP投资与建设模式是政府与社会资本在基础设施或公共服务领域建立一种合作关系,一般由社会资本承担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基础设施的主要工作,并通过“政府付费”或“使用者付费”获取合理的投资回报;政府部门则主要负责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价格和质量监管,以保证公共利益最大化。项目运作方式主要包括委托运营、建设-运营-移交、建设-拥有-运营、转让-运营-移交以及改建-运营- 移交等。具体运作方式的选择主要由收费定价方式、项目收益水平、风险分担基本框架、融资需求和期满处置方式等因素决定。本文主要以建设-运营-移交运作方式为例,研究了项目公司在建设、运营和移交三个主要业务环节的收入、成本以及资产确认与计量的方法。

一、PPP模式付费方式 付费方式作为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的重要基础,关系到 PPP 项目的风险分担和收益回报,是 PPP 项目合同中最关键的条款。根据PPP 项目所处行业、运作方式及具体情况的不同,PPP合同中需要设置不同的付费方式。常见的付费方式主要包括政府付费、使用者付费和可行性缺口补助三种。不同的付费方式对于项目而言意味着不同的风险和收益,项目公司收入、成本以及资产的确认原则、方法也会有所不同。 (一) 政府付费。 政府付费是指政府直接向项目公司付费购买公共产品和服务。在这种付费方式下,政府可以依据项目设施的可用性、产品或服务的使用量以及质量向项目公司付费。政府付费是公用性设施和公共性服务项目中较为常用的付费方式。 (二) 使用者付费。 使用者付费是指由消费者直接向项目公司付费购买公共产品和服务。项目公司直接从最终用户处收取费用,以回收项目投资并获取合理收益。公路、桥梁、地铁等公共交通项目以及供水、供热等公用设施项目一般可以采用使用者付费方式。 (三) 可行性缺口补助。 可行性缺口补助是指使用者付费不足以满足项目公司成本回收和合理回报时,由政府给予项目公司一定的经济补助,以弥补使用者付费之外的缺口部分。

(财务会计)生产企业出口货物的会计核算

生产企业出口货物的会计核算 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理顺了中央和地方的关系。从“免抵退”税的含义上讲,“免抵退税额”也就是抵减的内销产品应纳税额,减少了各地的税收收入,而“退税”退的仍是中央级收入,不影响地方税收收入。为了解决“免抵退”税的免抵数对地方收入和地方分成的影响,对免抵税额还要定期按规定进行调库,因此,会计核算中必须正确核算“免抵税额”,将其与增值税的其他明细科目划分清楚,这也使会计核算比“显击后退”难度更大。而现行财务会计制度中有关出口货物“免抵退”税会计核算的内容比较少,无统一规范,很不便于实际工作。本章结合现行财务会计制度与“免抵退”税政策,一些会计处理,特别是会计调整,只是从实践中摸索出来的,做法也难免存在不足之处,仅供大家参考。 一、外销收入的确认 生产企业出口业务就其性质不同,主要有自营出口、委托代理出口、加工补偿出口、援外出口等。就其贸易性质不同,主要有一般贸易1进料加工复出口贸易、来料加工复出口贸易1国内深加工结转贸易等等。外销收入是生产企业出口退(免)税的主要依据,外销收入不管是什么成交方式下的,最后都要以离岸价为依据进行核算和办理出口退(免)税,因此,除正常的销货款外,外销收入的确认还与外汇汇率确定、国外运保佣的冲减、出口货物退运等密切相关。 (一)入账时间及依据 1.生产企业自营出口,不论是海1陆1空1邮出口,均以取得运单并向银行办理交

单后作为出口销售收入的实现。销售收入的入账金额一律以离岸价(FOB价)为基础,以离岸价以外价格条件成交的出口货物,其发生的国外运输1保险及佣金等费用支出,均应作冲减销售收入处理。 2.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应以收到外贸企业代办的运单和向银行交单后作为收入的现实。入账金额与自营出口相同,支付给外贸企业的代理费应作为出口产品销售费用处理,不得冲减销售收入。 3.来料加工复出口,以收到成品出运运单和向银行交单后作为收入的实理。入账金额与自营出口相同。按外商来料的原辅料是否作价,在核算来料加工复出口货物销售收入时,对不作价的,按工缴费收人人账;作价的,按合约规定的原辅料款及工缴费入账。对外商投资企业委托其它生产企业加工收回后复出口的,按现行出口货物退(免)税规定,委托企业可向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申请出具来料加工免税证明,由受托企业在收取委托企业加工费时据以免征增值税。 4.国内深加工结转,也称间接出口,是国内企业以进料加工贸易方式进口原材料加工货物后报关结转销售给境内加工企业,由国内企业深加工后再复出口的一种贸易方式。其销售收入的确认与内销大致相同。 (二)外汇汇率的确定 生产企业出口货物不论以何种外币结算,凡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有外汇汇率的,均按财务制度规定的汇率直接折算成人民币金额登记有关账簿。生产企业可以采用当月1曰或当曰的汇率作为记账汇率(一般为中间价),确定后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在一个年度内不得调整。企业应将计算出口销售收人时的汇率与实际收汇时的汇率加以区别,计算出口销售收入时以入账时规定的汇率计算,同时记应收外汇账款,收

建筑工程总分包涉税业务税务处理及会计核算

总分包涉税业务税务处理及会计核算 在纳税实践中,总分包工程营业税金及附加的交纳有两种方式,一种是总包方代扣税金,另一种是分包方(建造承包商)自行申报交纳。 一、总包方代扣税金的分包工程税务处理 (一)总包方在项目所在地的地方税务局申报缴纳营业税金及附加,同时向征税机关申请开具“代扣代收税款完税凭证”。申请开具《中华人民共和国代扣代收税款凭证》时先填写“开具代扣代收税款凭证申请表”,同时提交以下资料: 1、总包方与建设方签订的总承包合同(贴足印花税)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审核无误后,原件退回);申报缴纳印花税企业提供印花税完税凭证复印件; 2、总包方与分包方签订的分包合同(贴足印花税)原件和复印件(审核无误后,原件退回);申报缴纳印花税企业提供印花税完税凭证复印件; 3、总包方缴交相应税费的“税收电子转账完税凭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通用缴款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审核无误后,原件退回); 4、所属期营业税申报表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审核无误后,原件退回); 5、分包方建筑施工资质证书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分包方凭总包方提供的“代扣代收税款完税凭证”,向项目所在地地方税务局申请开具“建筑业统一发票”。分包方申请开具发票应填写“**地方税务局代开发票申请表”和“**地方税收清缴发票纳税申报表”并提交以下资料: 1、分包方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审核无误后,原件退回);

2、总包方与分包方签定的分包合同(贴足印花税)原件和复印件(审核无误后,原件退回);申报缴纳印花税企业提供印花税完税凭证复印件; 3、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外地施工企业需提供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或项目电子编码;同市不同税务管理区域需提供跨区经营管理证明; 5、付款单位出具证明书或工程预付款通知书; 6、项目报验登记表。 二、总包方代扣税金的分包工程会计核算 1、按总包方确认的收入全额计提税费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应交营业税、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等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等 2、交纳税款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等 贷:银行存款 3、按实际完成工作量计提分包成本: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分包工程 贷:应付账款--应付工程款(分包客商) 4.付分包工程款时(分包合同为含税价款),代扣税费 借:应付账款--应付工程款(分包客商) 贷:银行存款 其他应付款—代扣代缴税金 同时,将代扣税费冲减分包成本: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分包工程(借方负数) 借:其他应付款—代扣代缴税金

出口退税账务处理示例

出口退税账务处理示例 例一:出口生产企业一样贸易免税申报及出口退税会计处理 1、*有限公司2007年8月出口自产工具一批,12万美元。 12×7.5(汇率)=90万元 征退税率之差=17%-5%=12% 90×12%=10.8万元 借:产品销售成本10.8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10.8 借:应收外汇账款90万元 贷:出口销售收入90万元 2、当月接退税部门“出口物资退(免)税审批单“,载免抵退审批34万元,其中退税审批20万元、免抵14万元。 借:应收补贴款-出口退税20万元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物资抵减内销应纳税金)14万元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34万元 例二:以从事进料加工出口生产企业免抵退税的会计核算及账务处理。 *有限公司2007年8月有关业务如下: 1、当月取得进项税金13.6万元,出口销售10万美元,内销30万元。出口电缆退税率5%。 取得进项税金: 借:原材料80万元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3.6万元 贷:应对账款93.6万元

10×7.55(汇率)=75.5万元 借:应收外汇账款75万元 贷:销售收入75万元 依照当月退(免)税出口收入、出口物资所适用的征税率和退税率之差运算“当期不予免抵或退税的税额” 10×7.55(汇率)×(17%-5%)=9.06万元 借:产品销售成本9.06万元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9.06万元 2、收到*国税局出具的《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一份,载明“不予抵扣税额抵减额”10万元,用红字记: 借:产品销售成本10万元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10万元 3、当月收到*国税局出具的《生产企业免抵退税审批通知单》,载明“当期免抵税额”18万元和“当期应退税额”11万元: 借:应收补贴款-出口退税11万元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物资抵减内销应纳税金)18万元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29万元 4、收到运保佣单据5万元,冲减原以到岸价申报的出口免税销售,以红字记: 5×(17%-5%)=0.6万元 借:销售收入5万元 贷:应收外汇账款5万元 借:产品销售成本0.6万元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0.6万元

出口企业账务处理

1、一月份,期初增值税留抵5万元,购进原材料等货物500万元,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85万元,内销产品销售额300万元,出口货物离岸价折合人民币1200万元。 ①外购原材料、备件、能耗等,会计分录为:借:原材料等科目50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850000 贷:银行存款等科目5850000 ②产品外销时,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等科目1200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12000000 ③内销产品,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等科目351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30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510000 ④计算当月出口货物不得免征你和抵扣税额(即剔税) 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1200×(17%-13%)=48(万元) 借:主营业务成本480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480000 ⑤计算应纳税额 本月应纳税额=51-(85-48)-5=9(万元)>0,仍应交税。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140000 贷: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140000 结转后,月末“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账户贷方余额为90000元。 一般来说,“免、抵、退”是各有含义的,①、“免”是指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免征生产销售环节的增值税; ②、“抵”是指以本企业本期出口产品应退税额抵顶内销产品应纳税额。③、“退”是指按照上述过程确定的实际应退税额符合一定标准时,即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在当月内应抵顶的进项税额大于应纳税额时,对未抵顶完成的部分予以退税。 我国对出口货物实行增值税“免、抵、退”税办法已两年多了,但有一些出口生产企业的财务人员对“免、抵、退”税计算及账务处理仍不能很好掌握,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免、抵、退”工作的进行。笔者现将“免、抵、退”税计算方法简介如下并举例说明。

纳税人财务会计制度或财务会计核算办法

纳税人财务会计制度或财务会计核算办法 一:财务制度: 1、财务管理原则: ①合法原则,即财务管理工作遵守国家有关的法规,依照法规要求开展财务活动、处理与各方面的财务关系,以维护和保持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 ②平衡原则,即力求资金存量与流量的综合协调平衡.资金的存量平衡,指资金的合理配置,也就是通过资金活动的组织和调节使各项物资资源间形成适当的构成比例,以保证各种形态资金的适度占用和资金活动的继起性,保证生产经营活动的顺畅进行;资金的流量平衡,指通过资金的合理使用和积极筹措,达到收支总量和收支时点的平衡,以保证资金周转不致中断. ③利润风险均衡原则,即在追求利润的同时充分考虑风险,全面分析财务活动的收益性和完全性,在利润与风险的矛盾均衡中求得最大收益 2、财务管理任务: 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就在于保证企业经营目标的实现.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作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其生存与发展,取决于企业取得经济效益的状况.因此提高经济效益,是企业经营的主要目标之一.企业的经济效益,在财务上就体现为是否获得利润,经济效益的一般含义,是要以较少的投入(或较少的支(或耗费),才可能形成利润.因此企业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就是:依法合理筹集企业经营所需资金,促使企业有效利用各项资产,努力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3、财务管理方法: 为了有效地组织、指挥、监督和控制财务活动,并处理好因财务活动而发生的各种经济关系,当本企业发展到比较成熟时,将会聘请更高水平的专业会计人员进行科学的财务管理,比如运用一系列科学的财务管理方法(如:财务预测、财务决策、财务预算、财务控制、财务分析等方法)组建成一个完整的财务管理方法体系. 二.财务处理办法(财务活动的具体处理方法): 1、资金的取得:本企业的资金来源主要是投资者投入所得和企业经营收入所得. 2、资金的使用:本企业所得资金将用于经营范围内的业务的拓展、员工工资福利

企业涉税会计核算

企业涉税会计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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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企业涉税会计核算 第01讲企业涉税会计核算(一) 一、考情分析 1.题型:单选题、多选题、简答题、综合题。 单独命题的单选、多选小题年年有,分值不高,更多的是综合题或简答题。 2.历年分值:8分 [讲义编号NODE100000101:针对本讲义提问] 二、本章重点 1.“应交税费”的核算范围 (1)注意哪些税种不在“应交税费”中核算 印花税、耕地占用税、车辆购置税、契税 哪些非税项目或非本单位缴纳的税收在本科目核算 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教育费附加、保险保障基金、矿产资源补偿费 (2)最重要的:增值税的核算,包括差额纳税的核算、出口退税的核算。“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的10个专栏;“未交增值税”;“增 值税检查调整”;“增值税留抵税额”。 [讲义编号NODE100000102:针对本讲义提问] (3)其他与收入相关的应交税费明细科目 营业税金及附加——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开发产品缴纳的土地增值税 (4)与管理费用有关的应交税费明细科目 房产税、车船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 (5)计入资产成本核算的税金 耕地占用税、契税、车辆购置税、进口关税 (6)其他明细科目 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销售旧房及建筑物缴纳的土地增值税等 [讲义编号NODE100000103:针对本讲义提问] 2.营业税金及附加的核算范围 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和教育费附加等相关税费 注意:房产税、车船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在管理费用中核算 3.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关系 4.何时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调账;如何调账 5.只有减免、返还的增值税才记入“营业外收入” 6.消费税、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的核算 [讲义编号NODE100000104:针对本讲义提问] 三、习题——单选题 【单选题1】某工业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期限为10天,2014年1月15日缴纳本月1日至10日的应纳增值税额98000元,则正确的 会计处理为()。 A.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98000 贷:银行存款98000

出口贸易会计核算流程图

出口贸易会计核算流程 一、自营出口货物的会计核算 一、国货物采购业务的帐务处理 根据《商品流通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国购进用于销售或出口的货物的进货原价为采购成本,购进货物所发生的进货费用,包括货物到达交货地车站码头以前支付的各项费用和手续费,计入经营费用。 1、购进货物验收入库,同时支付货款时, ⑴采用支票、银行汇票等票据结算的, 借:商品采购 经营费用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记帐) 贷:银行存款或其他货币资金 商品验收入库时: 借:库存商品 贷:商品采购 ⑵采用商品汇票等结算方式的, 借:商品采购 经营费用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交货费用) 应付票据(商品进价+进项税额) 商品验收入库时, 借:库存商品 贷:商品采购 2、购进商品的溢余和补缺 ⑴购进商品发生溢余时, 借:库存商品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查明原因,分别不同情况处理: A.属于自然溢余,抵减“经营费用”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经营费用-商品溢余 B.属于供货单位多发商品,本企业同意补作购进,补付货款时: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C.属于供货单位多发商品,本企业不同意补作购进,应按溢余金额减少库存,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库存商品 同时将溢余的商品作为代管商品处理。 ⑵购进货物发生短缺与损耗时,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商品采购(进价) 查明原因后,分别处理: A.属于正常损耗,不作“进项税额转出”; B.属于应由供货单位、运输部门、保险公司或其他过失人负责赔偿的损失, 借:其他应收款 贷:待处理财产损益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C.属于无法收回的其他损失(经批准后列作“经营费用”) 借:经营费用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D.属于自然灾害或责任事故造成的损失,应将扣除残值和保险公司赔款后的净损失转作“营业外支出”。 借:营业外支出 银行存款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二、销售出口货物业务的帐务处理 1、商品托运出口 ⑴出库待运时, 出口企业储运及业务部门根据分工按出口合约或信用证规定,做好包装等工作,并备妥发票、装箱单以及其他出口单证后,应即开具出库单交由对外运输单位,办理出口待运手续。财会部门应根据出库凭证,作会计分录。 借:待运和发出商品-××商品 贷:库存商品 ⑵出口交单时, 出口商品已经装船装车并取得已装船提单或铁路运单时,储运部门应即根据信用证或出口合同规定,将全套出口单证向银行办理交单手续,同时将出口发票注明交单日期,送财会部门据以作销售处理。 借:应收外汇帐款-有(无)证出口-美元 -人民币 贷:自营出口销售收入-人民币 ⑶结转销售进价, 对已装运出口的商品在向银行交单转销售收入时,应即结转销售进价。 借:自营出口销售成本-××商品类别 贷:待运和发出商品 或贷:库存商品 或贷:应付帐款-供货单位(贷款部门) 或贷:加工商品-加工单位-××商品 ⑷出口收汇时, 银行收到出口企业全套出口单证经审核无误后,即按规定向国外银行办理收汇或托收手续。银行在收妥外汇后,即按当日现汇买入价折人民币,开具结汇水单将人民币转入出口企业,出口企业据以作会计分录。借:汇兑损益 银行存款

(经典财务会计)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会计核算与涉税处理

(经典财务会计)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会计核算与涉 税处理

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会计核算与涉税处理 土地是纳税人的一项特殊资产。在我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所有权,但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在日常经济生活中,通常所说的土地实际上指的是土地使用权,而非土地所有权。对于企业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如何进行账务处理,有哪些涉税风险?笔者对此进行了归纳。 会计核算 《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应用指南中规定,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应确认为无形资产,但改变土地使用权用途,用于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的,应当将其转为投资性房地产。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与建筑物应当分别进行处理。外购土地及建筑物支付的价款应当在建筑物与土地使用权之间进行分配。难以合理分配的,应当全部作为固定资产。企业(房地产开发)取得土地用于建造对外出售的房屋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账面价值应当计入所建造的房屋建筑物成本。《企业会计制度》第四十七条规定,企业购入或以支付土地出让金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尚未开发或建造自用项目前,作为无形资产核算,并按本制度规定的期限分期摊销。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商品房时,应将土地使用权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开发成本。企业因利用土地建造自用某项目时,将土地使用权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在建工程成本。从会计的角度来说,土地使用权作为无形资产核算而不是作为固定资产核算,是从其作为一种权利且无实物形体的特征出发的,但是企业改变土地使用权用途,其价值将转移,比如在在建项目完工后,作为无形资产核算的土地使用权价值,最终应转入固定资产价值中。 现举例说明,A企业是一家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2009年3月购入一块土地的使用权,面积为1万平方米,金额为300万元,A企业在会计核算上应计入“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6月A企业开始利用该土地上开发建造厂房,则应将土地价值300万元从“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全部转入在建工程成本。12月A企业开发建造的厂房竣工决算,则A企业在会计核算上应将转入在建工程成本的土地价值300万元列入“固定资产———建筑物或构筑物”。 涉税处理 城镇土地使用税。《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86号)在“关于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问题”中明确,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按前面的例子,A企业应从2009年4月依规定税额标准按面积计算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假设A企业新购土地适用年税额标准为16元/平方米,则A企业2009年新购的土地应缴纳土地使用税12万元(16×1÷12×9)。 房产税。《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2号)第一条规定,对依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不论是否记载在会计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均应按照房屋原价计算缴纳房产税。房屋原价应根据国家有关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核算。对纳税人未按国家会计制度规定核算并记载的,应按规定予以调整或重新评估。由于原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土地使用权价值在开发利用时以“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的账面价值,转入开发商品房成本,或转入在建工程成本;开发利用完成后,在会计核算上列入“固定资产———建筑物或构筑物”或“开发商品———商品房”,因此对于依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执行原会计制度的,房屋原值应包含土地使用权价值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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