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基础准备及入门
1.1 最简单的计算器使用法
为易于学习,本节以算例方式叙述,并通过算例归纳一些MATLAB最基本的规则和语
法结构。建议读者,在深入学习之前,先读一读本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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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1.3-1】求[122(74)]3的算术运算结果。本例演示:最初步的指令输入形式
和必需的操作步骤。
(1)用键盘在MA TLAB指令窗中输入以下内容
>> (12+2*(7-4))/3^2
(2)在上述表达式输入完成后,按[Enter] 键,该指令被执行,并显示如下结果。
ans =
2
〖说明〗
本例在指令窗中实际运行的情况参见图 1.3-1。
指令行“头首”的“>>”是“指令输入提示符”,它是自动生成的。本书在此后的输入指令前将不再带提示符“>>”。理由是:(A)为使本书简洁;(B)本书用MATLAB 的M-book写成,而在M-book中运行的指令前是没有提示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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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TLAB的运算符(如+、- 等)都是各种计算程序中常见的习惯符号。
一条指令输入结束后,必须按[Enter] 键,那指令才被执行。
由于本例输入指令是“不含赋值号的表达式”,所以计算结果被赋给MATLAB的一个默认变量“ans”。它是英文“answer”的缩写。
【例1.3-2】“续行输入”法。本例演示:或由于指令太长,或出于某种需要,输入指令行必
须多行书写时,该如何处理。
S=1-1/2+1/3-1/4+ ...
1/5-1/6+1/7-1/8
S =
0.6345
〖说明〗
MA TLAB用3个或3个以上的连续黑点表示“续行”,即表示下一行是上一行的继续。
本例指令中包含“赋值号”,因此表达式的计算结果被赋给了变量S。
指令执行后,变量S被保存在MA TLAB 的工作空间(Workspace)中,以备后用。如果用户不用clear 指令清除它,或对它重新赋值,那么该变量会一直保存在工作空间中,
直到本MATLAB 指令窗被关闭为止。
1.3.3数值、变量和表达式
前节算例只是表演了“计算器”功能,那仅是MA TLAB全部功能中小小一角。为深入
学习MA TLAB,有必要系统介绍一些基本规定。本节先介绍关于变量的若干规定。
一数值的记述
MATLAB的数值采用习惯的十进制表示,可以带小数点或负号。以下记述都合法。
3 -99 0.001 9.456 1.3e-3 4.5e33
在采用IEEE浮点算法的计算机上,数值通常采用“占用64位内存的双精度”表示。
其相对精度是eps (MATLAB的一个预定义变量),大约保持有效数字16位。数值范围大308308
致从10到10。
二变量命名规则
变量名、函数名是对字母大小写敏感的。如变量myvar和MyVar表示两个不同的变量。
sin是MATLAB定义的正弦函数名,但SIN,Sin等都不是。
变量名的第一个字符必须是英文字母,最多可包含63个字符(英文、数字和下连符)。
如myvar201是合法的变量名。
变量名中不得包含空格、标点、运算符,但可以包含下连符。如变量名my_var_201是合法的,且读起来更方便。而my,var201由于逗号的分隔,表示的就不是一个变量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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