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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某县流动党员管理办法

某某县流动党员管理办法
某某县流动党员管理办法

某某县流动党员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县流动党员管理工作,使流动党员能够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及中组部《关于加强党员流动中组织关系管理的暂行规定》、《关于试行〈流动党员活动证〉制度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流动党员是指因工作、生活、学习等原因,离开本人组织关系所在地,连续时间超过3个月不足6个月,或者连续离开时间虽然超过6个月但外出地点或工作单位变化频繁而不能回组织关系所在支部参加组织生活的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

第三条流动党员管理坚持从实际出发,建立健全流动党员教育管理体系,规范流动党员组织关系,加快探索、创新流动党员教育和活动的新途径、新方式,党员流动前、流动期间、流动后各环节全面加强,流出地与流入地党组织密切协作,教育和管理有机统

一的工作机制,使党组织对流动党员教育管理规范有效,流动党员整体素质明显提高,党员意识明显增强,纪律观念明显加强,模范作用明显发挥。

第四条流动党员管理应坚持机动灵活、易于管理的原则;坚持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肃处置的原则;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坚持制度管理与动态联系相统一的原则;坚持组织管理与自我约束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流动党员组织关系的管理

第五条党员外出,时间在6个月以上、地点相对固定的,其流出单位党组织应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将党员组织关系转至所去单位党组织。党员所去单位党组织不健全的,应将组织关系转至其上级主管部门的党组织,或转到其单位所在地的党组织。

第六条党员短期(3至6个月)县外参加会议、学习进修、借调工作、办理公务、休假探亲等,有固定地点的,应由流出地党委出具党员证明信,再由县委组织部转到所去单位党组织,由所去地方党组织负责安排其参加党的有关活动。

第七条党员短期(6个月以内)外出,或外出时间较长(6个月以上),但无固定地点,确实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应由流出地党委为党员发放《流动党员活动证》,流动党员持证到所去单位党组织参加党组织活动。

第八条党员3人以上集体外出,地点相对集中的,流出地党组织应在他们中建立流动党员党总支、党支部,同时出具《流动党员活动证》。流动党员党组织负责人每季度向流出地党组织汇报一次党组织活动的情况和党员的思想、工作情况。

第九条流动党员党支部按照“谁建谁管”的原则,由批准建立的主管单位党组织或乡镇党委管理,或由其委托流入地党组织管理。属县委和县委组织部批准建立的,可归口到主管单位党组织管理,对无主管部门的,县委组织部可根据具体情况,指定相关的党组织管理。

第十条流动性大,且无固定地点,但可以经常返回原所在单位的党员,仍在原单位参加组织生活,由流出地党组织负责对其进行管理。

第十一条对于待安置(分配)的复转军人和大

中专毕业生中的党员,应将其组织关系转移至本人、父母或配偶居住地党组织或户口所在地党组织。

第十二条对持有党员证明信或《流动党员活动证》的流入党员,流入单位的党组织在核实其党员身份后,应及时将其编入相应的党支部、党小组,登记造册,报主管党委备案,并负责组织他们参加党内组织生活和其他党内活动,如实填写《流动党员活动证》或证明信回执,并为流出地党组织提供党员流入期间的表现情况。任何单位党组织都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按照规定转递党员组织关系或持有《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外来党员。

第十三条在流动党员相对集中的民营企业、集贸市场、大型商场等,凡具备条件的,应建立党组织,党员不足3名,可就近挂靠党组织或组建联合党支部,将党员就近编入一个支部或转入所在社区、村党组织管理。

第十四条对没有出具党员证明信或未持有《流动党员活动证》的,所去地方或单位的党组织不得承认其党员身份和安排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第三章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制度

第十五条流动党员外出登记制度。基层党组织要设立《外出党员登记簿》,记录流出党员外出时间、地点、联系方式等详细情况,实行动态登记管理,各党委要在每季度末将登记情况上报县委组织部。

第十六条流出党员返回参加重大活动、重要会议制度。流出地党组织开展党员民主评议等重大活动、重要会议时,流出党员应及时返回参加,流动党员只在流出地党组织享有党员的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十七条流入党员接待登记制度。各乡镇应设立流动党员接待站,社区、村应设立流动党员接待室。负责对流入党员组织关系所在地、现从业单位、联系方式等详细情况作好登记。各企事业单位在新进人员时,要对其政治面貌进行审查登记。

第十八条流动党员定期联系制度。流出地党支部应在流动党员外出前与其谈话,并确定1名支委会成员作为联络员,每季度至少采用书信、电话等方式与外出党员联络沟通1次,及时掌握其思想、工作及现实表现情况。

第十九条《流动党员活动证》管理制度。《流动党员活动证》由流出地党委加盖印章后登记发放,并将外出党员的姓名、所在支部、发证时间、外出原因、外出地点、外出时间等情况登记造册。流出地党组织每年须对《流动党员活动证》查验1次,用完后换发新证。流入地党组织应认真填写《流动党员活动证》的相关内容。

第二十条流出地、流入地党组织沟通制度。流出地党组织应为外出党员办理《流动党员活动证》或开具党员证明信。流入地党组织每年应以书面形式向流出地党组织反馈1次流动党员的表现情况,流出地党组织要把流入地党组织的反馈意见作为党员民主评议和先进评选的依据之一。

第二十一条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流动党员应回流出地参加民主评议,党组织根据党员自己的汇报情况和流入地党组织的鉴定意见,对党员进行民主评议。如流动期间适逢流入地党组织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可以参加学习,接受教育,但不能以此代替回流出地参加民主评议。

第二十二条走访慰问流动党员制度。党员外出期间,党组织要定期、不定期地走访其家属了解情况,

必要时可派人到外出党员相对集中的地方,了解党员工作情况,掌握思想动态,积极为他们排忧解难;对外来党员,流入地党组织要热情帮助他们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使他们感受到党组织的关怀和温暖。

第二十三条党费收缴制度。每年初,流动党员应向党组织如实汇报上年度的实际收入,党组织按照有关文件规定核定党费基数。党员可采取邮汇、委托代交等方式缴纳党费,每季度至少交纳一次。对不按照规定缴纳党费的党员,其所在党组织应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缴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第四章流动中的预备党员的转正

第二十四条预备党员外出,持《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如预备期满,应向原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转正申请,由原所在单位党组织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转正手续。

第二十五条流动党员原所在单位党组织在办理流动中的预备党员转正手续时,要通过查验《流动党

员活动证》及其他途径,认真了解和考察预备党员流动期间的表现。党员流入单位党组织应负责介绍有关情况。

第二十六条预备党员如非因特殊情况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离职或外出且连续两年不与原所在党组织取得联系的,或办证外出但在预备期间有违法违纪行为的,应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第五章流动党员的自律规定

第二十七条流动党员在外出前应向所在党支部报告,外出后,应通过适当方式,与流出地党组织保持联系,定期汇报思想、工作情况。

第二十八条流动党员应主动与所去单位的党组织取得联系,按照规定及时出示党员证明手续,自觉接受流入地党组织的教育管理,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和党的活动,完成党组织交办的任务。

第二十九条流动党员结束流动返回时,应及时将所去单位党组织加盖意见后的《流动党员活动证》或证明信回执退回流出地党组织查验,如实汇报流动

期间的情况。

第三十条流动党员要遵纪守法,诚实劳动,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之间的利益关系,自觉维护社会秩序,遵守社会公德,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如与以前下发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如上级党组织另有新规定的,以上级党组织的新规定为准。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由中共某某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流动党员管理办法

定远县流动党员管理办法(暂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章》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流动党员是指离开本乡镇、本单位党组织时间超过3个月不足6个月,或者连续离开时间虽然超过6个月但外出地点或工作单位变化频繁的外出务工经商或从事其它正当职业的党员。 第三条流动党员管理工作应坚持以下原则: (一)坚持以流入地党组织为主、流出地和流入地党组织共同管理。构建流出地与流入地党组织密切配合、有机衔接的流动党员管理机制。 (二)坚持区别情况、动态管理。根据流动党员的分布状况、职业特点和居住地点等情况,采取单位管理、行业管理和社区管理等多种方式,努力做到党员流动到哪里,党组织的管理就覆盖到哪里。 (三)坚持教育、管理与服务相结合。强化服务意识,寓教育、管理于服务之中,增强流动党员的党性观念、组织观念和光荣感、归属感与责任感。 第二章流动党员管理职责 第四条县委组织部负责对全县流动党员进行宏观管理和指导,加强督促检查,强化考核评比,开展评先评优活动,总结完善推广有效的管理方式方法。 第五条各乡镇、各单位负责对本辖区流动党员党组织及其党员的具体管理,要依托县计生以及公安系统相关数据,准确掌握本乡镇、

本单位流动党员的流出地点、时间、从业内容以及党组织开展活动情况并进行管理。 第六条同一乡镇或单位集体外出、从业地点相对固定的流动党员,采取“集出集管”的方式,党员流出地党组织在流动党员集中的地方成立流动党组织或党小组,指派专人负责,随时加强对流动党员的管理。 第七条流动党员实行《流动党员活动证》管理和党员证明信管理。《流动党员活动证》在县委组织部领取,由各基层党(工)委统一组织发放给流动党员。各基层党(工)委每年至少查验一次党员的《流动党员活动证》,使用满三年的,应及时换发新证。党员证明信由各基层党(工)委出具证明,到县委组织部开具,党员证明信应注明有效期,超出有效期将不再证明其党员身份。 第八条流动党员要按章依规办理组织关系的转移。 外出前,应主动向所在党组织提出书面报告或口头向党组织书记报告。按规定领取《流动党员活动证》或党员证明信。外出返回后,及时将《流动党员活动证》交给所在党组织查验。 到达流入地后,应及时到工作单位党组织、单位所在地党组织或居住地党组织报到,并将报到情况主动通过电话等形式向正式关系所在党组织反馈。 在流动期间,组织关系发生新变化的,要同时向流出地党组织和流入地党组织报告。 第九条党员外出期间要按照规定的比例和标准按月向流入地党组织缴纳党费,对不按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要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对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要与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地党组织联系,由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地党组织按自行脱党处理。 流入地党组织要如实填写该党员在流入地的表现和参加党的组织

乡镇流动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总结

****镇流动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总结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镇党委严格按照县委组织部的要求,本着有利于党员合理流动,有利于党组织教育管理,有利于流动党员发挥作用的原则,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努力在“管住、管好、管活”上下功夫,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现将具体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做法及经验 1、建立组织,构筑流而不散的组织机构。按照流动党员工作单位(条)、居住地(块)之间“谁有利于加强对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就由谁负责”的原则,使流动党员党组织设臵超越区域、所有制、行业等局限,形成组织健全、职责到位、工作有效的组织网络。一是建立基层组织。根据流动党员队伍的特点,争取上级党组织支持,建立健全党总支—党支部—党小组的三级管理网络。按照地域相邻、人员相知、工作相联、便于活动的原则,在党员相对固定集中的地方成立党支部;在相对集中地区有流动党员3人以上成立临时党支部。二是实行专人管理。流动党员的各基层党支部要确定专人与流动党员联系,一人一挂钩。流动党员到达外地以后,必须及时地向原党支部和联系人提供电话和通讯地址。指定的联系人每季度至少同流动党员联系一次,及时了解他的思想动态和工作情况,征求他们对支部的意见和建议,并负责收缴党费等。通过健全各级组织,从而使得外出流动党员“离

乡不离党”,符合条件、表现突出的预备党员能按期转正“入党”。 2、规范管理,构建离乡不离党的管理机制。为加强流动党员教育和管理,我们积极探索有效的管理方式,变“有组织无活动”为“有组织有活动”。一是建立制度,规范管理。先后制订出台《发展党员制度》、《流动党员管理制度》、《流动党员日常教育管理实施办法》等制度,对流动党员教育管理作出具体规定。二是强化教育,分类管理。充分发挥党支部、党小组作用,以流动党校、网络教育等为裁体,积极开展“三结合”学习实践活动。集中学习与分散自学相结合。鼓励个人自学,广览党员政策法规,广学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现场学习与网上学习相结合。组织观看电影《张思德》、电教片《任长霞》等,身临现场接受教育。传递学习资料,开展学习讨论,交流学习心得;重点学习与一般学习相结合。凡是党内重大文件、重要决定、重要会议精神等,发挥党小组作用,尽早组织流动党员学习讨论。一般性学习教育则采用发放、邮寄学习材料等形式进行。三是加强联系,跟踪管理。把流动党员管理和人事关系管理结合起来,在办理人事关系代理登记的同时,登记流动党员的基本情况、联系渠道、工作状况,并建立党员联络信息卡,及时掌握流动情况,进行跟踪管理。 3、发挥优势,激发流动党员创业致富的热情。流动党员大多在外闯荡,各自在不同的地方创业。有的是厂长、经理,有的是技术骨干,信息量非常大。党支部充分发挥这一优势,通过各种形式,经常为党员们提供交流机会,变“有活动无效果”为“有

关于印发直属机关流动党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直属机关流动党员管理 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基层党委,直属党总支、支部: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根据师市直属机关流动党员的实际,现将《师市直属机关流动党员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到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是基层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要采取认真负责的态度,仔细摸清各级党组织流动党员的底数,切实加强对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领导,可采取摸底数、建制度、抓具体等措施,做好流动党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一是做到“三查四访一结合”,清查流动党员底数。“三查”,即查档案、查小组资料、查登记;“四访”,即访家人、访亲戚、访朋友、访邻居;“一结合”,即把流动党员清理与行政管理归口结合起来。 二是建立“五项制度”,加强流动党员管理。 ①外出报告制度。党员外出前要向党支部报告外出原因、时间、地点、从业情况及联系方式等,经党组织同意后方可外出。 ②登记制度。基层党组织要设立《外出党员登记薄》和《外来党员登记薄》,记录流动党员的基本情况,参加组织生活、交纳党费以及现实表现等情况。 ③双向联系制度。流出地党组织采取书信、电话等方式加强与流入地党组织的联系,了解党员在外的工作、生活情

况。 ④定期汇报制度。流出党员必须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在本市工作的流动党员每半年向党组织书面汇报一次,在本市外的流动党员每年至少向党组织书面汇报一次。 ⑤交纳党费制度。流出党员要及时按标准向流入地党组织交纳党费,并要求在流动党员证上做好登记;因其他原因未能在流入地缴纳党费的,应及时向所在党组织补交党费。 三是实行“三定一跟踪”,为流动党员服务好。“定人”,就是基层党组织确定专人对流动党员采取“一包一”的方式,随时掌握和了解流动党员的具体情况,帮助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定责”,明确责任人的义务和职责,随时向党组织汇报党员的工作和思想状况;“定时”,就是要求流动党员每半年或每年至少一次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工作和思想,党组织也要及时通报近期大事要事;“一跟踪”,就是责任人对所结对子进行跟踪教育,随时向其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和党的一些活动信息。各基层党组织在5月28日前将流动党员情况书面报直属机关党工委组织科。 附:师市直属机关流动党员管理暂行办法中共八师石河子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二00七年五月十七日

流动党员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议流动党员管理问题及对策 随着企业改制、职工身份置换,下岗失业人员就业方式日益多样化,劳动力在产业间转移和地区间流动日趋频繁广泛,流动的党员越来越多,流动的范围越来越广。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加强党内民主、干部队伍建设、基层组织建设”的要求,与时俱进地做好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使流动党员能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现就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谈几点肤浅认识。 一、存在的问题 党员的流动,给基层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带来了一定难度。有的基层党务工作者认为,流动党员毕竟人员少、距离远、时间短,因而不愿多想办法,以致疏于管理,导致了流动党员“所在单位管不到,所到单位管不了”的现状。使流动党员一时成为边缘人,缺乏归属感。就目前流动党员教育管理而言,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一是去向难掌握。由于外出党员的流动性很大,党组织很难随时掌握外出党员的去向。其原因主要是一些党组织对外出党员管理认识不深,重视不够,教育管理不严,制度不全,流入、流出无登记,导致部分党员“来去自由”,外出前不向党组织报告,外出后不与党组织保持联系。此外,还有因受灾等原因造成家庭贫困的外出党员,由于情绪低落,对党组织有怨言,逐步疏远了党组织。二是活动难开展。外出党员远离属地党组织,无法参加原党支部的活动,就是春节回家过年,也是来去匆匆。有的流入地党组织对流入的党员不闻不问,多数党员不

能参加从业地的党组织过组织生活,与从业地党组织保持联系的很少。有的党员因怕受约束,不愿暴露党员身份,成为“隐性党员”。相当部分外出党员存在“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一意去挣钱”的心态。由此造成外出党员的正常组织生活以及教育培训等,都难以落到实处。三是管理难到位。有的基层党组织没有制定切实可行的外出党员管理措施,致使部分外出党员学习活动和思想教育几乎等于空白。在外出的党员中,多数从业于个体私营企业,特别是目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党组织建设还不够健全完善,适应不了对流动党员管理的要求,外企表现最为突出,对流入党员管理也不够重视,出现了管理上的“真空地带”。在外出党员中,有的还处于预备考察期。外出前,既不向党组织报告,外出后又不向党组织主动汇报思想,不按时提出转正申请,以致于预备考察期间的表现难掌握,培养考察难落实,转正手续难办理。此外,由于党员目标管理和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对于外出党员都难以落实,致使外出党员疏于管理和监督。特别是党章规定的“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要求难以落实。四是组织隶属关系难接转。流动党员的组织关系未转到其工作地党支部。据了解,现在流动党员外出很少有人到县(市)组织部接转组织关系。其原因除了外出时间、地点不固定外,主要还存在接转组织关系的程序繁琐,花费的时间也很多。若遇经办人员出差或有事不在,那就不知道要多长时间了。据了解,有的流动党员虽然想接转组织关系,但因程序多,耗时多而未接转;有的把当地的组织部门所开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开好了,但不知道务工所在地的组织部、党委在什么地方,从而导致党员的组织隶属关系和工

中组部流动党员管理办法

关于加强党员流动中组织关系管理的暂行 规定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及人事劳动制度改革的深入,党员流动的数量越来越多,范围越来越广。为了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促进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使流动的党员能够及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监督,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现对党员流动中组织关系管理问题作如下规定: 一、党员外出务工经商或从事其他正当职业,有固定地点、时间在6个月以上的,党员所在党组织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至所去地方或单位组织;时间在3至6个月的,应出具党员证明信,由所去地方或单位党组织负责安排其参加党的有关活动。党员应及时主动与所去地方或单位党组织联系,转递党员组织关系。 二、党员短期外出3个月以内,或外出时间较长但无固定地点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应通过适当方式主动与原所在党组织保持联系,汇报外出活动情况,按时交纳党费。 三、党员3人以上集体外出、地点相对集中的,原所在党组织应在他们中建立党小组或党支部(或临时党支部)。对外出时间在3个月以上的,应同时出具有关证明,委托所去地方或单位的党组织负责管理这些党员,原所在党组织应继续同他们保持联系。 四、外来经商党员较多的集贸市场,应在这部分党员中建立党支部或党小组。根据不同情况,这些党支部或党小组可由乡镇、街道党组织领导,也可由当地工商管理部门党组织或个体劳动者协会党组织领导。 五、党员要求流动应向所在单位及其党组织提出申请,凡符合人员流动有关政策规定的,党组织应予以同意并及时为党员转移组织关系。所去单位尚未建立党组织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所去单位上

级主管部门的党组织,或转到所去单位所在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 六、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流动服务机构的党组织,具备管理条件并经同级地方党委同意,可以接收在人员流动过程中尚未落实工作单位或因某些原因暂时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的组织关系,并根据不同情况,组织这些党员过组织生活,收缴党费。 七、在人员流动问题上,因单位与单位或单位与个人发生争议,而提交仲裁机构或有关主管部门进行仲裁的,有关单位党组织应根据仲裁结论确定是否办理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手续。 八、党员擅自离职,党组织应给予批评教育;本人坚持不改的,可区别不同情况作必要的处理。涉及党籍处理的,应慎重对待。 九、在党员流动中,没有转来党员组织关系或没有出具党员证明信的,所去地方或单位的党组织,不得承认其党员身份和安排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意见(试行)

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 意见 各乡镇党委、县直局以上单位党组织: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使流动党员能够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央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从有利于党组织管理、有利于流动党员发挥作用出发,建立流动党员教育管理网络,规范流动党员组织关系管理,改进流动党员教育管理方式方法,加强对流动党员的服务,建立起健全系统、科学、有效的教育、管理和服务机制,进一步提高流动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充分发挥流动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基本原则 流动党员,是指离开原党组织所在地,较长时间不能正常参加原党组织组织生活的党员。包括外出务工、经商、居住,连续时间6个月以内(含6个月)的党员;部队转业、复员军人和大

中专毕业生及其他流动人员中尚未落实组织关系的党员;外出学习进修、借调工作、办理公务、休假探亲,连续时间6个月以内(含6个月)的党员。对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要按照“有利于党员合理流动,有利于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有利于发挥党员作用”的要求,具体把握以下原则: (一)双向共同管理原则。坚持以流入地党组织为主,流出地和流入地党组织共同管理。流出地党组织要对流动党员登记造册,掌握去向,采取有效办法加强管理,并向所去地方、单位党组织通报;流入地党组织也要承担起管理的责任,组织流动党员学习、开展活动。做到流入地和流出地党组织密切配合、共同负责,经常联系、及时沟通,协调解决流动党员教育管理中碰到的问题。 (二)因人制宜管理原则。根据流动党员的就业形式和居住状况,合理确定党员的管理方式。就业比较稳定、工作单位建立党组织的,由单位党组织管理;工作单位未建党组织的,由行业协会党组织或单位所在地党组织管理。未落实工作单位,人事档案挂靠在人才流动服务机构或劳动力流动服务机构的,由人才流动服务机构或劳动力流动服务机构党组织管理。就业稳定性不强、居住地比较固定的,由居住地党组织管理。 (三)信息动态管理原则。结合党员信息数据采集工作,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构建流动党员信息网络,逐步实现流动党员信息实时网上传输、查询。流动党员情况由所在党组织定期向上级党委报告。各基层党委把流动党员基本情况输入信息库并及时更新,逐步实现流动党员信息动态管理。

县委加强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情况汇报

---------------------------------------------------------------范文最新推荐------------------------------------------------------ 县委加强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情况汇报 中共市委组织部: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省、市委组织部的具体安排部署,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以改革创新的精神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流动党员管理服务工作,崇仁县把流动党员管理服务工作纳入重要日程,狠抓落实。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全县有流出党员584名,流入党员34名,春节期间先后有348名流动党员返乡,有14名流入党员留在崇仁。针对在崇的369名流动党员,组织开展了“结一个对子、过一次组织生活、核一次基本情况、提一个建议、尽一点力量”等“五个一”活动,审核发放流动党员活动证348本,走访慰问348户,结成帮扶对子237对,召开座谈会18个,组织学习729人次,收集意见建议243条,引进资金1000多万元。我们的主要做法是:1、由“走访登记”向“结成致富对子”延伸,进一步增进流动党员对党组织的感情。在春节前出台了《关于春节期间做好流动党员教育管理的通知》,明确要求各基层党组织,务必要走访慰问到每户流动党员家庭,采取“四进四查两问”(进企业、进市场、进门店、进住户,查底册、查户籍、查低保、查社保,问单位同事、问左邻右舍)的方式,按照“五清楚”,即人数清楚、结构清楚、分布清楚、思想状况清楚、发展方向清楚的要求。对流动党员进行“地毯式”的排查、登记,分级建立流动党员信息库和登记卡册,充分掌握每一名流动党员情况,把每一名流动党员都纳入管理。同时,在切实解决流动党员困难户生活的基础上,充分了解 1 / 3

流动党员管理办法

流动党员管理办法 流动党员是指由于就业或居住地变化等原因,在较长时间内无法正常参加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活动的党员。下面是为大家带来的流动党员管理办法,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流动党员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及时建立健全流动党员的日常教育管理机制,提高流动党员的整体素质,促使流动党员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履行党员义务,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根据《党章》和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流动党员是指由于就业或居住地变化等原因,在较长时间内无法正常参加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活动的党员。 第三条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的主要原则是: 1、坚持以流入地党组织为主、流出地和流入地党组织共同管理。构建流出地与流入地党组织密切配合、有机衔接的流动党员管理机制。

2、坚持区别情况、动态管理。根据流动党员的分布状况、职业特点和居住地点等情况,采取单位管理、行业管理和社区管理等多种方式,实行分类管理,努力做到党员流动到哪里,党组织的管理就覆盖到哪里。 3、坚持教育、管理与服务相结合。强化服务意识,寓教育、管理于服务之中,增强流动党员的党性观念、组织观念和光荣感、归属感与责任感。 第二章流动党员的管理职责 第四条流出地党组织要了解掌握外出流动党员情况,加强与流入地党组织的联系,配合流入地党组织共同做好流动党员外出期间的教育管理工作。 1、在党员外出前对其进行教育并提出要求,按规定登记发放《流动党员活动证》。 2、掌握外出党员的流动去向、外出时间、地点和联系方式等情况。 3、了解党员外出后的思想、就业和生活等情况,及时向外出流动党员通报党组织的重要情况,通知外出流动党员按规定参加党内选举等重要活动。 4、外出流动党员返回后,认真查验《流动党员活动证》等有关材料,及时了解党员外出期间的表现和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情况。

流动党员教育管理

流动党员教育管理的调研报告 当前,我国处在一个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的过程之中,市场化、城市化、现代化相互激荡,交互推进。如何探索和加强对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是新时期整个社会环境的深刻变化对党的建设提出的新课题。党内统计数据显示,社区流动党员呈逐年增多的趋势。我们要“适应新形势,探索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新机制新方法”。随着党员责任区的不断深入和居民区党建“三三制”的不断推进,要求我们坚持与时俱进,整合各方面力量,建立健全流动党员教育管理机制,着力解决流动党员教育难、管理难、活动难、作用发挥难等问题,不断增强流动党员教育管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一、基本情况 2006年12月,中央组织部印发了《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截至2007年11月30日,17个居民区党组织共发放流出党员《活动证》119人;流入党员9人(其中:本市2人,外省市7人),涵盖7个居民区。 1、流出党员基本情况 从年龄结构看,中年占有相当比例,平均年龄50岁;从受教育程度看,流出党员中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46人,占38.70%;中专、高中学历的43人,占36.10%;初中学历的30人,占25.20%。从性别比例看,男性89人,占74.80%,女性30人,占25.20%。 2、流入党员基本情况

从年龄结构看,中老年占有相当比例,平均年龄57.10岁;从受教育程度看,流入党员中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3人,占33.33%;中专、高中学历的5人,占55.56%;初中学历的1人,占11.11%。从性别比例看,男性5人,占55.56%,女性4人,占44.44%。 二、存在问题 1、基本状况分析 流动党员与归属地党员相比,社会责任意识相对较低。从空间上看,拉长了党员与党组织的直接联系;从管理上看,增加了流出地党组织的管理难度;从组织生活上看,流出党员能正常参加组织生活的91人,占76.47%,不正常参加组织生活的28人,占23.53%;流入的9名党员都能正常参加组织生活,占100%;从流出党员状况看,都为外出就业;从流入状况看,都为照顾子女。 2、空挂党员显现 流出党员流动性大,人员很难找到,无固定休息日,早出晚归,有的长期流动在外地工作,组织联系只能通过其家属长途电话联系;还有的长期居住在外地,上海房子出租,这样的组织关系应转出,因人员无法找到,目前还滞留在居民区。 3、认同组织较低 大部分流动党员正值中年,是家庭经济来源的主要承担者,只关心打工赚钱,党员身份不重视、无所谓,党组织多方做工作,个别党员强调家庭生活困难,甚至说:“没有经济保障,何来党员身份”。组织生活也不能正常参加,组织观念淡薄,作用发挥明显不足。

流动党员管理经验材料

流动党员管理经验材料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公有制实现形式多样化,劳动力在产业间的转移和地区间的流动日益广泛和频繁,外出务工经商和人才流动中的党员人数越来越多,范围越来越广,对流动党员的管理越来越难,党员队伍出现新的变化,社区流动党员是一个特殊的党员群体,对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一直是城市基层党建工作中的一个难点。从管理观念、管理方法、教育方法和教育内容等方面不断创新流动党员管理,切实把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做深、做好,消除组织管理的空白,就如何进一步加强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做如下总结: 一、建立专门档案 对所有流动党员建立档案,达到“六个掌握”,即掌握党员基本情况,掌握外出、流入时间,掌握联系办法,掌握所从事的个体经营项目,掌握新住址,掌握党员纳费情况,对到我地工作生活超过6个月的流动党员纳入组织管理,要求他们将组织关系转移到街道,对其摸清情况、了解信息、建立档案。党务工作者定期了解他们的生活、工作状况,定期组织他们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及时学习中央有关文件精神和上级党组织的会议精神,使他们思想不落伍。 二、确定专人联系 在每名流动党员的同一组中指定一名党性强、责任心强的

党员与流动党员结成对子,定期联系,对于离开住地不到6个月的短时间来打工的流动党员,社区党支部通过“流动党员活动证”对流动党员实行“托管”,对短时间流出的党员,为他们办理“流动党员活动证”和流动党员管理卡,并要求他们主动与流入地党组织取得联系,把他们的表现和参加组织生活情况填入证卡。三、为下岗党员、流动党员就业、再就业创造条件,鼓励他们于创业来解决就业。 一方面,开展就业培训,为他们“定岗”。另一方面,为他们提供就业信息,为流动下岗党员“找岗”,与各地区单位建立劳动用工信息通报制度,帮助党员就业,通过加强服务,既为下岗党员解决了实际困难,增强了党组织的凝聚力、号召力,又较好地发挥了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四、建立联系流动党员责任制 针对各社区不断有流动党员流入的特点,社区党支部要充分利用公布致流动党员的公开信,号召社区的流动党员主动与流入所在地的党组织取得联系,写明所联系的党组织名称、地点、电话和联系人,为他们寻找党组织提供方便,并要求本地党员从思想上、物质上、生活上给流动党员以帮助,力所能解决各种困难。 五、建立管理机制,解决流动党员“人难管”的问题 针对流动党员管理过程中普遍存在的组织纪律观念不强、党员意识淡薄、不能按时交纳党费的实际,建立有效机制,解决流动党员“人难管”的问题。一是建立责任落实机制:所在地党支

社区党员管理制度

社区党员管理制度 社区党员管理制度 为了使党员管理走向规范化、制度化,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制定党员管理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积极适应建立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全面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二、基本任务 引导党员严格履行义务,保障党员充分行使权利;组织党员参加党的活动;严格党员组织关系和党籍管理;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 三、基本要求 指导党员编入党的一个组织,使每个党员都置于党组织的管理监督之下;通过严格管理,使党员认真履行党员义务;通过严格管理,使党员正确行使党员权利。 四、基本原则 坚持从严治党原则、注重实效原则、制度规范原则、组织管理与思想教育相结合原则、继承与创新相结合的原则。 五、党员管理的方法 1、坚持用党章以及各类党内法规严格规范党员的行为。这是党员管理最根本的依据和最重要的要求。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履行党章所规定的党员八项义务,按照党章关于党员领导干部的六条基本条件去要求自己。同时,要坚持以“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和《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纪律处分条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重要法规来激励和约束自己。 2、严格组织生活。这是加强党员日常管理的主要途径。要坚持和完善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组织生活会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谈话制度、谈心制度、党员定期汇报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党费收缴制度、流动党员管理制度等等。 3、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管理监督。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谈话制度、诫勉制度、函询制度,强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文章来源网,仅供分享学习参考~ 1 ~

流动党员规章制度4篇

流动党员规章制度4篇 流动党员登记制度 一、党员流动前,要向流出地党组织报告外出时间、地点、从事的工作和联系的方式。党组织要安排流动党员填写《流动党员活动证》(一式二份)。 二、流出地党组织应及时向上级党委报递一份《流动党员活动证》,以便上级党委掌握流动党员的信息,建立流动党员台帐。凡有流动党员的党组织也应建立流动党员台帐,实现流动党员的信息化管理。 三、党员返回后,应及时向党组织报告,其在流入地党组织的工作、生活、学习及参加党的活动的情况,返回后再流动的,党组织应撤销其登记,并在台帐备注栏内说明。 四、接收外来党员的党组织要认真查验其有效证件后,将其登记并上报上级党委。 五、各级党组织要建立并及时更 __员流入和流出台帐 流动党员联系制度

党支部要确定支部书记或支部委员作为本支部流动党员的联系 员,每人可联系1-10名流动党员,建立流动党员联系卡,负责与流动党员进行双向性、经常性、动态性的联络与沟通。 流动党员要采取电话、书信等方式,坚持每季度向联系员汇报一次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反馈所在地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中的好做法、好经验,为家乡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做贡献。 联系员要适时将本支部的决议、工作、学习和活动情况等通报给外出务工党员,使他们能够经常了解基层党组织的活动情况及家乡的建设情况,征求他们 __,激发他们参与家乡建设的积极性。 海南省农垦商贸置业集团有限公司 流动党员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司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建立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在新形势下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根据党章和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司实际,本着有利于党员合理流动,有利于党组织教育管理,有利于流动党员发挥作用的原则,特制定本制度。

乡镇流动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总结

中共广安区桂兴镇委员会 党员、流动党员服务工作总结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镇党委严格按照区委组织部的要求,本着有利于党员合理流动,有利于党组织教育管理,有利于流动党员发挥作用的原则,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努力在“管住、管好、管活”上下功夫,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现将具体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做法及经验 1、建立组织,构筑流而不散的组织机构。按照流动党员工作单位(条)、居住地(块)之间“谁有利于加强对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就由谁负责”的原则,使流动党员党组织设臵超越区域、所有制、行业等局限,形成组织健全、职责到位、工作有效的组织网络。一是建立基层组织。根据流动党员队伍的特点,争取上级党组织支持,建立健全党总支—党支部—党小组的三级管理网络。按照地域相邻、人员相知、工作相联、便于活动的原则,在党员相对固定集中的地方成立党支部;在相对集中地区有流动党员3人以上成立临时党支部。二是实行专人管理。流动党员的各基层党支部要确定专人与流动党员联系,一人一挂钩。流动党员到达外地以后,必须及时地向原党支部和联系人提供电话和通讯地址。指定的联系人每季度至少同流动党员联系一次,及时了解他的思想动态和工作情况,征求他们对支部的意见和建议,并

负责收缴党费等。通过健全各级组织,从而使得外出流动党员“离乡不离党”,符合条件、表现突出的预备党员能按期转正“入党”。 2、规范管理,构建离乡不离党的管理机制。为加强流动党员教育和管理,我们积极探索有效的管理方式,变“有组织无活动”为“有组织有活动”。一是建立制度,规范管理。先后制订出台《发展党员制度》、《流动党员管理制度》、《流动党员日常教育管理实施办法》等制度,对流动党员教育管理作出具体规定。二是强化教育,分类管理。充分发挥党支部、党小组作用,以流动党校、网络教育等为裁体,积极开展“三结合”学习实践活动。集中学习与分散自学相结合。鼓励个人自学,广览党员政策法规,广学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现场学习与网上学习相结合。组织观看电影《张思德》、电教片《任长霞》等,身临现场接受教育。传递学习资料,开展学习讨论,交流学习心得;重点学习与一般学习相结合。凡是党内重大文件、重要决定、重要会议精神等,发挥党小组作用,尽早组织流动党员学习讨论。一般性学习教育则采用发放、邮寄学习材料等形式进行。三是加强联系,跟踪管理。把流动党员管理和人事关系管理结合起来,在办理人事关系代理登记的同时,登记流动党员的基本情况、联系渠道、工作状况,并建立党员联络信息卡,及时掌握流动情况,进行跟踪管理。 3、发挥优势,激发流动党员创业致富的热情。流动党员大多在外闯荡,各自在不同的地方创业。有的是厂长、经理,有的是技术骨干,信息量非常大。党支部充分发挥这一优势,通过各

镇流动党员日常教育管理办法

镇流动党员日常教育管理办法 为认真贯彻上级文件精神,进一步提升我镇流动党员的规范化教育管理水平,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从有利于党员合理流动、有利于党组织管理、有利于流动党员发挥作用出发,按照党员动态管理机制的要求,创新管理方式,落实管理责任,努力使流动党员都能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管理,始终保持先进性。 二、基本原则 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工作,要遵循以下原则: 1、双向管理、共同教育。坚持以流入地党组织为主、流出地和流入地党组织共同管理,构建流出地与流入地党组织密切配合、有机衔接、双向互动、共同

负责的流动党员管理机制。 2、分类指导、动态管理。根据流动党员的分布状况、从业特点和居住地点,在尊重流动党员意愿的前提下,采取单位管理方式,随时掌握流动党员的情况,强化跟踪管理,把每一名流动党员都纳入党组织的经常性管理之中。 3、以人为本、强化服务。坚持教育、管理与服务并重,切实维护流动党员的合法权益,搭建流动党员发挥作用的平台,寓教育、管理于服务之中,在服务中加强教育、管理,增强流动党员的党性观念、组织观念和光荣感、归属感与责任感。 三、工作要求 1、严格落实《流动党员活动证》制度。流动党员凭《流动党员活动证》参加组织活动、缴纳党费。流动党员要按时对《流动党员活动证》进行送交审核,对不送交审核或审核不合格的,将按照《党章》和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 2、建立流动党员登记管理制度。流动党员外出前

流动党员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关于锡尼镇流动党员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专题调研 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和人们就业方式的日益多样化,外出外来经商和人才流动中的党员越来越多,逐渐形成了一支具有分散性、随意性的流动党员队伍,这给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提出了一些新的课题。我镇流动党员数已达217人,针对当前我镇流动党员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我就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做了一些调查,想了一些对策,与领导和同志们共同学习、探讨。 1、当前流动党员队伍存在的问题 一是底数难摸清。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组织找党员难。部分党员外出时不在所在党组织申请登记,党组织无法联系。部分党员到达新地点后不主动找当地党组织。二是党员找组织难。部分流动党员本身是“挂空”党员,原所在党组织因企业关停破、转制等原因名存实亡,新工作单位没有建立党组织或党组织也不愿接收。“两难”造成“两不找”或“两不管”,成为党员教育管理中的“盲区”。 二是管理不规范。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不能正常参加党组织生活。“两不找”和“两不管”的流动党员既不便回所在党组织过组织生活,又不能或不愿参加外出地党组

织活动,常年甚至多年没过组织生活。二是不能按规定接转党组织关系。一方面,流动党员工作不稳定,不愿转移党组织关系;另一方面,有部分党员嫌接转党组织关系程序复杂,费时费力。三是不能按时收缴党费。一小部分流动党员一年缴纳一次党费,不愿缴纳党费或不按要求缴纳党费的流动党员占大部分比例。四是预备党员不能按期转正。处于预备考察期的流动党员,远离组织,其预备期的表现难掌握,培养考察难落实,转正手续难办理。 三是教育不适应。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教育理念滞后。不能做到因人施教、因材施教。二是教育内容单一。不能贴近思想实际,解决深层观念的思想问题。三是教育方式呆板。流动党员的流动性、分散性,使党员教育在人员、时间上都难以落实。 四是作用难发挥。一是大部分流动党员没有充分发挥作用。二是部分流动党员不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三是极少数流动党员产生负作用。有的甚至做出违纪、违法的事来,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损坏了党员的形象。 2、加强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对策与建议 流动党员教育管理牵涉面广,工作难度大,必须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采取综合措施与对策,因势利导,管好管活。 首先,从组织建设入手,建立完善流动党员组织管理体

社区管理制度大全

社区管理制度汇编 目录 1、社区党支部工作职责 2、社区班子议事规则 3、社区党员大会议事规则 4、社区党建工作联席会暨社区文明共建理事会工作制度 5、社区党务公开制度 6、社区党支部党员教育制度 7、社区党员电化教育工作制度 8、社区党员服务站工作制度 9、“四议两报备两公开”工作法工作程序 10、社区党支部书记工作职责 11、社区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制度 12、社区流动党员管理制度 13、社区党员志愿者服务制度 14、社区党员联系群众制度 15、社区居委会职责 16、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制度职责和议事规则 17、社区居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制度 18、社区民主评议社区干部制度 19、社区居民小组职责和权利 20、社区集体“三资”管理制度

21、社区居规民约 22、社区环境卫生公约 23、社区居民享受“三十五”金管理制度 24、110社会联动队管理制度 25、中心幼儿园管理制度 26、社区居委会主任职责 27、社区居委会干部守则 28、社区居委会干部岗位责任制 29、社区居委会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 社区党支部工作职责 1、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决定,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完成社区担负的各项任务。 2、领导社区自治组织和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其依照法律、法规和各自的章程开展工作,协调好各方面的关系。 3、加强社区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4、组织、协调辖区单位党组织和党员参加社区建设,对辖区内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团体和社会中介组织实行政治领导。 5、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6、做好社区工作者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7、密切联系群众,搞好社区服务,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社区班子议事规则

流动党员管理办法

流动党员管理办法 1 2020年4月19日

流动党员管理办法 一、总则 1、为适应新形势下流动党员越来越多,流动范围越来越广的新情况,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对流动党员的管理,本着有利于党员合理流动,有利于党组织管理,有利于党员发挥作用的原则,根据《党章》及中央、省、潍坊市党员管理工作有关文件及规定制定本办法。 2、流动党员系指离开原单位或居住地党组织外出务工经商或从事其它正当职业,无固定地点或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外地或者外单位流入但未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 2 2020年4月19日

3、流动党员管理要坚持从严治党的原则,保证党员组织关系适时转移,使党员无论走到哪里,都能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二、流动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及党组织设置 4、党员流动符合有关政策规定,党组织应及时为她们转移组织关系。其中外出时间较长(六个月以上),地点比较固定的,应转移党员正式组织关系,即开写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转入所在地区、单位的党组织。外出时间较短(六个月以内)或组织关系暂时无法转移的,使用《流动党员活动证》,短期外出(六个月以内)学习进修、借调工作、办理 3 2020年4月19日

公务、休假探亲等,应开具党员证明信,交所去单位、当地党组织。 5、党员所去单位党组织健全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其所去单位的党组织;党员所去单位党组织不健全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其所去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的党组织或转移到所去单位所在地的镇(街道)党组织。党员在流动中将人事关系和档案保存在市人才(劳动)服务中心的市人才(劳动)服务中心党组织应接收这些尚未落实工作单位或因某些原因暂时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的组织关系。 6、破产、解体企业中的党员的党组织关系可迁移到居住地社区居委会党支部或村党支部。破产、解体企业的主管部 4 2020年4月19日

流动党员教育管理服务情况调查问卷

流动党员教育管理服务情况调查问卷 您好!感谢您参与我们的问卷调查。本调查采取无记名方式,欢迎您对流动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1.您的性别为() A、男 B、女 2.您的年龄为() A、35岁以下 B、36-45岁 C、46-60岁 D、61岁以上 3.您的文化程度是() A、初中及以下 B、高中或中专 C、大专 D、本科 E、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4.您是() A、正式党员 B、预备党员 5.您来本地多长时间() A、一年以内 B、1-2年 C、3-4年 D、5年及以上 6.您现在的月收入是() A、3000元以下 B、3000-5000元 C、5000元以上 7.您对收入水平满意程度如何?() A、满意 B、比较满意 C、一般 D、不满意 8.您现在的住房情况是()

A、单位提供 B、自己租房 C、借宿在亲友家 D、自购住房 E、没有固定住处 F、其他 9.您对现在的生活是否适应() A、比较适应 B、一般 C、不太适应 10.您认为您现在生活最大障碍是什么?() A、生活费用太高 B、子女就学问题 C、房价太高,难以承受 D、精神空虚,认为自己根本不属于这个地方 E、其他 11.您子女就读的是哪类学校?() A、公办学校 B、民办学校 C、辍学 D、暂无子女 12.您对未来的生活设想是什么?() A、在本地发展定居 B、赚钱或学成技术后回家乡生活 C、在哪生活无所谓 D、不知道,从未规划过 13.您对当前的工作条件满意吗?() A、满意 B、比较满意 C、一般 D、不满意 14.您与现在的工作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协议了吗? () A、是 B、否 C、不知道 15.您与工作生活所在地的党组织联系了吗?() A、联系过 B、没有联系过 16.您没有到当地党组织报道的原因()

流动党员和劳务派遣党员管理制度

流动党员和劳务派遣党员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切实加强和改进对流动党员的管理,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现制定如下制度: 一、流动党员管理制度 1.党员流动前应向所在单位及其党组织提出申请,说明外出原因、时间、地点和从业情况,经同意后按规定办理手续。对长期外出(时间在6个月以上)、而且有固定地点的党员,应将其党员组织关系转至所在地或所在单位党组织;对短期外出(时间在6个月以内),或长期外出但无固定地点、暂时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应为其登记、发放《流动党员活动证》。 2.按照上级党组织有关规定要求,做好流动党员的组织关系接转工作。 3.流动党员所去单位尚未建立党组织的,编入街道下属的社区党组织,由社区党组织负责管理。 4.流动党员所去单位凡是具备建支条件的,街道应及时指导其建立党的组织。 5.对集体外出的党员,凡有党员3人以上的,应成立党支部或临时党支部(党小组),隶属于原所在党组织领导。

6.流动党员所去单位建有党组织的,党组织要及时接纳他们,为其办理接转组织关系或填写《流动党员活动证》等手续,不得以各种理由拒绝接收流动党员。 7.负有流动党员管理责任的党组织,要及时将流动党员编入党支部、党小组,安排他们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和其他党内活动,收缴党费,并分配他们一定的工作。流动党员管理工作量大的党组织,应根据需要配备必要的人员或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工作。 8.对持有《流动党员活动证》外出的党员,原所在党组织要通过信函、互联网等多种联系方式,了解党员在外地的情况,向其通报党支部的有关决议和重大事项,寄发学习材料。 9.流动党员要按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自觉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管理,按规定交纳党费,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10.流动党员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的,要按党章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11.对于已经出国(出境)定居或因私出国(出境)超过假期(含续假)一年以上未归的党员,应停止其党籍,他们的党组织关系和档案材料转移到区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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