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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期末考试重点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期末考试重点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期末考试重点

行政法

1、行政法的概念与特征:

行政法是调整行政关系,规范行政组织及其职权、行政行为的条件与程序,以及对行政活动予以监督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主要特征:(1)行政法涉及的内容广泛;(2)行政法规范具有易变性;(3)行政法的实体性规范与程序性规范通常交织在一起,没有截然分开。

2、行政法的渊源及其制定主体:

(1)宪法;

(2)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3)行政法规:国务院;

(4)地方性法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市和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5)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

(6)行政规章:部门规章由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地方规章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市和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

(7)国际条约与协定;

(8)法律解释;

3、行政法律关系的概念、特征、构成要素:

行政法律关系是行政法对由行政活动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加以调整后,所形成的行政主体相互之间、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之间以及行政主体与其他各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主要特征:

(1)行政法律关系双方主体中,行政主体一方是恒定的;

(2)行政法律关系双方的权利义务具有对应性和不对等性;

(3)行政法律关系中的国家权力具有不可处分性;

(4)行政法律关系的设定具有灵活性与及时性;

构成要素:(1)主体,行政关系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组织或个人;

(2)内容,行政法律关系主体相互之间的权利义务;

(3)客体,行政法律关系的权利、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或标的。

4、依法行政原则:

(1)合法行政,指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没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行政机关不得作出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义务的决定。具体要求:

A、职权法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首先要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职权,即职权法定;

B、依法的规定行政,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要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包括遵循法定条件,依照法定程序行政;

C、法律优先,在依法的规定进行行政活动的过程中,行政主体要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等多种法律文件,此时从法制统一的要求出发,必须遵循法律优先。

D、法律保留,没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行政机关不得作出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义务的决定。

(2)合理行政,指行政主体不仅应当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实施行政行为,而且要求行政行为客观、适度,符合公平正义等法律理性。具体要求:

A、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要平等对待行政相对人,不偏私、不歧视;

B、行使自由裁量权应当符合发了目的,排除不相关因素的干扰,即合目的性;

C、所采取的的措施和手段应当必要、适当;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可以采取多种方式实现行政目的的,应当避免采用损害当事人权益的方式,即适当性、最小损害性;

D、不得任意迟延或不作为。

(3)程序正当,是指行政机关在作出影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益的决定,尤其是不力决定时,必须遵循正当、公正的程序。具体要求:

A、行政公开,包括行政活动的依据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情报信息资料公开等,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参与权;

B、行政人员执行公务过程中,如处理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事务或裁决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争议时,应当回避,防止出现行政偏私,保障行政公开;

C、说明理由;

D、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

E、不单方接触;

F、充分保障行政相对人的救济权。

(4)便民高效,指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遵守法定时限,积极履行法定责任,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具体要求:

A、严格遵守法定时限;

B、积极履行法定职责;

C、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5)诚实守信,指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提供全面、准确、真实的信息,讲究信用信守承诺、保护相对人信赖。具体要求:

A、行政主体作出决定后不得随意改变,以保护行政相对人的既得利益和合理期待;

B、如因公共利益特别需要或其他法定原因确需改变,必须按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

C、因为改变而造成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财产损失的,行政主体要给予公平补偿。

(6)权责统一,指行政机关的职权与职责统一。具体要求:

A、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经济、社会和文化事务管理职责,要由法律、法规赋予其相应的执法手段;

B、行政机关违法或者不当行使职权,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实现权利和责任的统一,并要建立完善追究责任的机制。

5、行政主体的概念、特征、范围:

行政主体是指行政法律关系中与行政相对人互有权利义务的另一方,是以其行政法上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而独立行使行政权力并承担法律责任的主体。

特征:

(1)行政主体是行政法律关系中与相对人有对应权利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

(2)行政主体行使行政权力;

(3)行政主体具有行政法上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行政主体的范围:包括行政机关(职权性)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授权性)。

6、行政主体与行政机关的区别:

(1)行政主体是一个法学概念,是为研究行政法律关系而对关系参加人进行抽象而创制的概念;行政机关是一个法律术语,指为实现行政目的而依宪法、组织法的规定而设置的具有国家行政职能的国家机关;

(2)行政主体包括了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和规章授权的组织三个部分;

(3)当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力时,具有行政主体身份;从事民事活动时,身份是机关法人,属于民事主体。

7、法定授权的组织与行政主体委托的组织的区别:

(1)是否需要法律依据。法定授权的组织,授权必须有法定依据,若授权没有法定依据的,则应当视为“委托”;受委托的组织据,除法律特别规定,不需要法定依据。

(2)是否享有行政职权。法定授权组织在经授权后自身享有被授予的行政职权;受委托组织在经委托后,并不因此获得法定的职权,仅享有该职权的行使权。

(3)行使权力的名义不同。法定授权的组织具有行政主体资格,可以自己名义行事被授予的行政职权;受委托组织,无行政主体资格,只能以委托行政机关的名义行使。

(4)责任承担主体不同。法定授权的组织由自己依法承担相关行政责任;受委托组织不承担受委托的行政职权的行使后果,而由委托行政机关承担。

8、行政行为的分类及其标准:

(1)抽象行政行为与具体行政行为。行政行为针对的相对人是否特定。

(2)内部行政行为与外部行政行为。行政相对人是否与行政主体具有行政上的隶属关系。

(3)羁束行政行为与自由裁量行政行为。行政主体在作出行政行为时受行政法规范约束的程度。

(4)依职权行政行为与依申请行政行为。行政主体能否在没有行政相对人申请时主动实施行政行为。

(5)单方行政行为与双方行政行为。行政行为成立是否需要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

(6)附条件行政行为与不附条件行政行为。行政行为的生效是否附有一定的条件。

(7)授益行政行为与负担行政行为。行政行为的内容对行政相对人是否有利。

(8)要式行政行为与不要式行政行为。行政行为产生法律效力是否必须具备法定形式。

(9)作为行政行为与不作为行政行为。行政主体对待自己法定职权和职责的态度。

(10)平时行政行为与紧急行政行为。实施行政行为背景条件。

9、行政行为的成立要件与合法要件:

成立要件:

(1)行政行为的主体必须是具有行政权能的组织;

(2)行政行为的本质必须是行政权的实际运用;

(3)行政行为的内容必须是能产生法律效果的行为;

(4)行政行为在外观上必须具有使行为主体的内在意思表示出来的一定的存在形式。

合法要件:

(1)行政主体合法;(2)行政权限合法;(3)行为内容合法、适当、真实和明确;

(4)行为程序合法;(5)行为形式合法。

10、行为效力的内容:

行政行为的效力是行政行为所发生的法律效果,通常表现为某种特定的法律拘束力和强制力。

(1)公定力,是指行政行为一经成立,不论是否合法,即对任何人都具有被推定合法有效而予以尊重的一种法律效力;

(2)确定力,又称不可改变力,是指已成立并生效的行政行为对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所具有的不得任意改变的法律效力;

(3)拘束力,是指已成立并生效的行政行为所具有的拘束和限制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行为的法律效力;

(4)执行力,是指已经成立并生效的行政行为要求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对其内容予以实现的法律效力。

11、行政行为的失效:

已经成立并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行为,可因下列情况丧失法律效力:

(1)撤销;(2)变更;(3)废止;(4)终止;

12、行政程序的基本原则:

行政程序的基本原则是指反映现代行政的内在要求、对行政程序立法和行政执法具有指导意义且贯穿于整个行政程序具体规范中的基本准则。

(1)程序法定原则;(2)公开原则;(3)参与原则;(4)公正原则;(5)效率原则;

13、行政程序的主要制度:

(1)表明身份制度;

(2)告知制度;

(3)调查制度;

(4)听证制度;

(5)说明理由制度;

(6)辩论制度;

(7)回避制度;

(8)职能分离制度;

(9)情报公开制度;

(10)不单方接触制度;

(11)时效制度;

(12)行政救济制度;

14、行政许可的概念和特征:

行政许可是指在法律一般禁止的前提下,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通过颁发许可证或执照等形式,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具有以下特征:

(1)行政许可是一种依申请的行政行为;(2)行政许可存在的前提是法律的一般禁止,许可是对禁止的解除;(3)行政许可是一种授益性行政行为;(4)行政许可是一种外部行政行为;(5)行政许可是一种要式行政行为;

15、信赖保护原则:

包含三层意思:(1)行政机关的行政许可决定一经作出并生效,非有法定事由和非因法定程序,不得改变。(2)行政机关只有在下列情况下,才能改变或废止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决定:第一,行政许可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修改或者废止;第二,准予行政许可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且基于公共利益,需要变更或者撤回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3)行政机关依法变更或者撤回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由此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财产损失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补偿。

16、可以不设定行政许可的情形: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的;

(2)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

(3)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能够自律管理的;

(4)行政机关采用事后监督等其他行政管理方式能够解决的。

17、行政许可的设定权:

(1)法律的设定权:可以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设定必要的行政许可,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加以适当限制;

(2)行政法规的设定权:对依法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事项,尚未制定法律的,可以由行政法规设定行政许可;

(3)国务院决定的设定权:A、在必要时,国务院可以采用发布决定的方式设定行政许可;

B、实施后,除临时性行政许可事项外,国务院应当及时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或者自行制定行政法规;

(4)地方性法规和省级政府规章的设定权: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行政法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因行政管理需要,确需立即实施行政许可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章可以设定临时性的行政许可。

临时性的行政许可实施满一年需要继续实施的,应当提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地方性法规和省级政府规章的设定权限制:A、不得设定应当由国家统一确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资格、资质的行政许可;B、不得设定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登记及其前置性行政许可;C、不得设置限制其他地区的个人或者企业到本地区从事生产经营和提供服务的行政许可;D、不得设置限制其他地区的商品进入本地市场的行政许可。

(5)除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省级地方政府规章外,国务院部门规章、省级以下地方部门规章以及依法不享有规章制定权的地方人民政府和其他机关制度的规范性文件一律不得设定行政许可。

18、行政许可实施程序的一般程序:

(1)申请与受理;

(2)审查与决定;

(3)听证;

(4)期限;

(5)变更与延续

19、行政许可的撤销的法定情形:

(1)可以撤销行政许可的情形。A、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B、超越法定权限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C、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D、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的;E、依法可以撤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

(2)应当撤销行政许可的情形。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

(3)不予撤销违反许可的情形。虽然出现了可以或应当撤销的法定情形,但是撤销许可可能对社会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行政机关不予撤销。

20、行政许可的注销:

行政许可的注销是基于特定事由的出现,而由行政机关依据法定程序收回行政许可证或者公告行政许可失去效力的活动。

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有关行政许可的注销手续;

(1)行政许可有效期满未延续的;

(2)赋予公民特定资格的行政许可,该公民死亡或者丧失行动能力的;

(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终止的;

(4)行政许可被依法撤销、撤回,或者行政许可证件被依法吊销的;

(5)因不可抗力导致行政许可事项无法实施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

21、行政处罚的概念与特征: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主体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但尚未构成犯罪的行为人给予法律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它具有以下主要特征:

(1)行政处罚由特定的行政主体作出;

(2)行政处罚是针对违反法行政法律规范,但尚未构成犯罪的行为所实施的制裁;

(3)行政处罚的对象是外部行政相对人;

(4)行政处罚的目的既是对违法者的惩戒和教育,促使其以后不再重犯,又是为了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22、行政处罚与行政处分的区别:

行政处分是行政主体对所属的行政公务人员因违法、违纪所给予的一种行政制裁。行政处分与行政处罚均属行政制裁,但有如下区别:

(1)主体不同;(2)对象不同;(3)形式不同;(4)救济的途径不同。

23、行政处罚与执行罚的区别:

执行罚是指行政主体对拒不履行义务的相对人加处一定数额的罚款,以促使其履行义务的强制执行方式。行政处罚与执行罚虽然都有处罚的外在形式,但有如下区别:

(1)行为的性质不同;(2)目的不同;(3)适用的次数不同。

24、行政处罚的种类:

(1)学理上的分类:A、申诫罚;B、财产罚;C、行为罚;D、人身自由罚。

(2)法定的种类:A、警告;B、罚款;C、没收;D、责令停产停业;E、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执照;F、行政拘留;G、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25、行政处罚的设定:

行政处罚的设定,是指有权国家机关依法在法律、法规和规章中,创设行政处罚的活动。

(1)法律的设定权:法律的设定权包括任何种类和形式的行政处罚,并且法律是我国设定人身自由罚的唯一规范性文件;

(2)行政法规的设定权:行政法规有权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P217;

(3)地方性法规的设定权: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

(4)行政规章的设定权:只限于设定警告和一定数额的罚款的行政处罚,P217。

26、行政处罚的实施:

行政处罚的实施是指行政主体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行为人给予相应行政处罚的活动。

(1)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

(2)行政处罚的管辖;

(3)行政处罚的适用;

27、行政处罚的程序:

行政处罚的程序是指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所应遵循的方式、步骤、顺序和

时限。

(1)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程序:A、简易程序;B、一般程序;C、听证程序;

(2)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程序:A、执行原则;B、强制措施。

28、行政强制措施的概念与特征:

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主体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毁损、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产实施暂时性控制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它具有如下特征:

(1)行政强制措施的主体必须是有依法享有行政强制权的行政主体;

(2)行政强制措施是为了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毁损、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而采取的,主要是起到预防、制止或保全等作用;

(3)行政强制措施一般具有临时性、紧急性;

(4)行政强制措施具有强制性。

29、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

(1)学理分类:A、预防性、制止性和保障性强制措施;B、对人身的行政强制措施和对财产的行政强制措施;C、一般行政强制措施和近击行政强制措施。

(2)法定分类:限制公民人身自由;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扣押财物;冻结存款、汇款;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30、行政强制执行的概念与特征:

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行政相对人,依法强制其履行义务的行为。它具有以下特征:

(1)行政强制执行的根据主要是为行政相对人确定了义务的行政行为;

(2)行政强制执行以行政相对人逾期拒不履行义务为前提;

(3)行政强制执行的主体是作出行政决定的行政机关;

(4)行政强制执行的目的在于以强制的方式迫使相对人履行义务。

31、行政强制执行的种类:

学理上的分类:一般分为间接强制和直接强制两种。

(1)间接强制。是指通过间接手段迫使相对人履行义务或者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状态

的措施。包括代履行和执行罚;

(2)直接强制。是指相对人逾期拒不履行其应履行的义务时,行政机关依法直接对其

人身或财产施以强制,以达到与相对人履行义务相同状态的措施。

32、行政强制执行的一般程序:

(1)催告;(2)陈述与申辩;(3)作出强制执行决定;(4)送达;(5)实施强制执行。33、行政复议的概念和特征

概念:行政复议是指行政相对人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

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对

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裁决的活动。

特征:(1)行政复议是依申请的行政行为;(2)行政复议以引起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为主要

审查对象,同时对部分抽象行政行为进行附带审查;(3)行政复议实行全面审查原则;(4)

行政复议以书面审理为主要审查方式,必要时可以采取听证审理的方式;(5)行政复议是法

定的程序性活动。

34、行政复议的基本原则

(1)全面审查原则:指行政复议机关对申请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适当性及有关

抽象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全面审查。

(2)合法、公正、公开、及时和便民原则。

合法原则,是指行政复议机关及其工作人应按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

公正原则,是指行政复议要符合公平、正义的要求。

公开原则,此原则要求行政复议的依据、程序及其结果都要公开,复议参加人有获得相关情报资料的权利。

及时原则,是指复议机关应当在法律许可的期限内,以效率为目标,及时完成复议案件的审理工作。

便民原则,要求行政复议要方便行政相对人获得该种行政救济,而不因此遭受拖累。

(3)司法最终原则:指除法律明确规定行政复议终局以外,当事人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经过审理作出的终审判决才具有最终的法律效力。

35、行政复议不予受理的事项

(1)行政处分或其他人事处理决定;(2)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其他处理决定;

36、行政复议管辖

37、行政复议的程序

(1)申请期限:60日

(2)行政复议机关收到申请书后,应当在5日内进行审查。

(3)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时,当事人可以在15日内向法院起诉。

(4)复议机关应当在受理复议申请60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延长期限不超过30日。

行政诉讼法

1、行政诉讼的概念和特点:

概念:指发言根据行政相对人的请求,依照法定程序审查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从而解决行政争议的活动。

特点:(1)行政诉讼是解决一定范围内的行政争议的活动;

(2)行政诉讼的原被告是恒定;

(3)其核心是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

(4)行政行为是法院运用国家审判权解决行政争议的活动。

2、行政诉讼原则的基本内容:

一般原则:(1)法官对行政案件独立审判的原则;(2)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

(3)当事人诉讼法律地位平等原则;(4)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原则;

(5)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原则;(6)辩论原则;(7)检察院实行法律监督原则;

特殊原则:(1)法院有权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司法审查;

(2)行政诉讼的对象是具体行政机关;

(3)只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而不涉及具体行政行为的合理性;

3、行政诉讼不予以受理的事项:

(1)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

(2)抽象行政行为;

(3)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

(4)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终局裁决的行为;

(5)依刑事诉讼法的明确授权实施的行为;

(6)行政机关的调解行为和仲裁行为;

(7)不具有强制力的行政指导行为;

(8)驳回当事人提出申诉的重复处理行为;

(9)对相对人的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的行为;

4、级别管辖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1)确认发明专利权的案件、海关处理案件;

(2)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

(3)国际贸易行政案件和反侵销、反补贴行政案件;

(3)本辖区重大复杂的案件;

5、地域管辖的五种情形

(1)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3)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4)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案件,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个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最先收到起诉状的人民法院管辖。

(5)经过复议的行政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决定的,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法院或复议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

6、当事人、参加人和参与人的关系

行政诉讼当事人是指因发生行政争议,以自己名义进行诉讼,并受人民法院裁判约束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和行政机关。

诉讼参加人除指诉讼当事人外,还包括第三人、诉讼代理人。

诉讼参与人是所有在整个行政诉讼过程或某个诉讼阶段参与诉讼活动的人,不仅包括诉讼参加人,还包括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和翻译人员。

7、行政诉讼原告的含义和资格

概念:指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依法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起诉,引起行政诉讼程序发生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原告资格:(1)原告必须是作为行政相对人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2)原告是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人;(3)原告必须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人。

原告资格的转移:(1)有权起诉的公民死亡、其近亲属可以起诉;

(2)有权起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终止,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组织可以起诉;

8、行政诉讼被告的法定类型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2)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3)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出同一具体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共

同被告。

(4)由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该组织是被告。

(5)由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6)行政机关被撤销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7)派出机关及派出机构作为被告,得到法律授权、具有行政主体资格时成为被告。

(8)内设机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的被告,内设机构得到法律法规的授权时成为被告,没有得到授权时,以其所属的行政机关为被告。

(9)经上级机关批准而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被告,以对外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件署名的机关为被告。

9、行政诉讼第三人的概念和特征

概念:指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申请参加或由法院通知其参加到行政诉讼中来的其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特征:(1)第三人是原告、被告以外的人;

(2)第三人同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

(3)第三人参加的是已经开始、尚未结束的诉讼;

(4)参加诉讼的方式包括申请参加诉讼和由法院通知参加诉讼;

10、行政诉讼证据的种类和举证责任:

证据:指一切用来证明行政诉讼案件事实情况的材料。

现场笔录: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管理过程中,对有关行为现场情况所作的书面记录。

举证责任:

(1)被告的举证责任: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2)原告的举证责任:A、原告向法院起诉时应提供符合起诉条件的证据材料;

B、在起诉被告不作为的案件中,证明其提出申请的事实;

C、在一并提起的行政赔偿诉讼中,证明因受被诉行为侵害而造成损失的事实

D、其他应由原告承担举证责任的事项。

举证规则:(1)被告举证的范围: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事实根据和规范性文件(全

面证明合法性)

(2)被告举证的期限:被告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0日内提交证据。

(3)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在诉讼过程中不得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

(4)原告和第三人的举证期限:在开庭审理前或法院指定的交换证据之日提供证据。

优势证据规则:P365

11、起诉的条件:(1)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4)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12、撤回起诉的类型:

(1)申请撤诉:自动申请撤诉;因具体行政行为的改变而申请撤诉

(2)视为申请撤诉:经人民法院两次合法传唤,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

原告在法定期限内未缴纳诉讼费用的;

13、二审与再审的区别:

二审:指上级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上诉,对下一级法院未生效的行政判决、裁定进行审理并作出

裁判的程序。

再审:指法院发现生效的裁判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或根据检察院的抗诉,依法对案件再行审理的程序。

区别:(1)审理对象不同;(2)提起的机关和人员不同;(3)提起的理由不同;

(4)提起的期限不同;(5)审理的法院不同;

14、行政诉讼参照适用规章的地位

“参照”是指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时可以参考、依照规章的有关规定,但参照不能作为依据予以适用,而只能作为参照有选择地适用。

15、一审判决的种类及其适用条件

(1)维持原判:具体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判决维持。

(2)驳回诉讼请求:1.起诉被告不作为理由不能成立的;2.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但不合理;

3.被诉行政行为合法,但因法律、政策变化需要变更或废止;

4.其他应当驳回诉讼请求的情形;

(3)确认判决:1.被告不履行法定职责;2.被诉行政行为违法但不可撤销;3.被诉行政行为不成立或不具有法律效力;4.被诉行政行为违法,5.但撤销会损害国家利益或公共利益;

(4)撤销判决:⒈主要证据不足的;⒉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⒊违反法定程序的;

⒋超越职权的;⒌滥用职权的。

(5)变更判决: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可以判决变更。

(6)履行判决:被告不履行或者拖延履行法定职责的,判决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

16、二审判决的种类及其适用条件

(1)维持原判: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法规正确。

(2)依法改判:1.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但是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2.原判决认定事实

不清,证据不足的;3.原审理由由于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

17行政诉讼裁定的种类和适用条件

(1)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的裁定

(2)管辖异议的裁定

(3)终结诉讼的裁定

(4)中止诉讼的裁定

(5)移送或指定管辖的裁定

(6)诉讼期间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或驳回停止执行的申请的裁定

(7)财产保全的裁定

(8)先予执行的裁定

(9)准许或不准许撤诉的裁定

(10)补正裁判文件中的笔误的裁定

(11)中止或终结执行的裁定

(12)提审、指令再审或发回重审的裁定

18、行政诉讼决定的概念和特点

概念:指法院为例保证行政诉讼的顺利进行,对诉讼过程中发生的某些特殊事项所作的决定

特点:(1)行政诉讼决定所解决的是诉讼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特殊问题;

(2)行政诉讼决定是为了保证案件的正常审理和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

(3)行政诉讼决定不是对案件的审判,不能以上诉程序提起上诉,当事人只能申请复议;19、行政诉讼判决、裁定和决定的区别

判决是指人民法院根据查明和认定的案件事实,正确适用法律,以国家审判机关的名义,对

案件中民事实体权利义务争议,作出权威性的判定。?

裁定是指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的时候,对所发生的程序上应解决的事项,所做的审判职

务上的判定。?

决定是指在诉讼进行中,为了保证人民法院能够公正地审理民事案件,维护正常的诉讼秩序,

正确处理人民法院内部的工作关系,对诉讼中发生的某些特定事项,作出职务上的判断。

裁定、决定与判决的区别:?

(1)适用的事项不同。裁定解决的是诉讼过程中的程序性问题;判决解决的是当事人双方

争执的权利义务问题;?决定用于某些特定事项。??

(2)作出的依据不同。裁定和决定依据的法律是民事诉讼法,可以在诉讼过程中的任何阶

段作出;但是判决根据的法律是实体法,例如民法、婚姻法、继承法、经济法等,判决只能

在案件审理的最后阶段作出。?

(3)采用的形式不同。裁定和决定可以采用书面形式或者口头形式,但是判决必须采用书

面形式。裁定中只有不予受理、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和驳回起诉的裁定,可以上诉;其他的裁

定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但是判决全部都可以上诉。?

(4)期限不同。裁定上诉的期限是裁定作出后10日内上诉;判决是在作出后的15日内上诉。???

20、行政赔偿和行政补偿的关系

行政赔偿是指行政主体违法实施行政行为,侵犯相对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害时由国家承担的一

种赔偿责任。

行政补偿是指国家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过程中因合法行为损害公民、法人或

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而采取的补救措施。

联系:行政赔偿和行政补偿都是国家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过程中给公民、法人

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的损害采取补救措施,而且在危险责任领域,行政补偿与行政赔

偿之间没有明确的界限。

区别:

(1)发生的前提不同;行政赔偿针对的损害是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而行政补偿针对的是合法行为;

(2)性质不同;行政赔偿是国家对其违法行为承担的法律责任;而行政补救是对因公共利益而受损的行政性对人提供补救.

(3)补救的范围不同;行政赔偿的范围小于行政补偿的范围。

(4)发生的时间不同;行政赔偿发生在损害产生之后,行政补救既可以在损害产生之前,可以在损害产生之后。

(5)依据不同;行政补偿的法律依据是有关的单行的部门法律法规,而行政赔偿的法律依据是行政诉讼法和国家赔偿法。

汽车理论期末考试复习试题和答案

三、名词解释 1、坡度阻力与道路阻力 2、等速百公里油耗 3、动力因素 4、后备功率 5、制动力系数与侧向力系数 6、制动效率与利用附着系数 7、制动器抗热衰退性与抗水衰退性 8、制动器制动力分配系数 8、接近角与离去角 10、牵引系数与牵引效率 11、附着力与附着率 12、同步附着系数 13、滑水现象 14、制动跑偏与制动侧滑 15、滑动率与制动力系数 四、简答题 1、滚动阻力与哪些因素有关? 2、在高速路上行驶时,轮胎气压高些好还是低些好?为什么?若在松软的沙土路面或雪面上又如何? 3、为追求高的动力性,应如何换档?若追求低油耗,又该如何换档? 4、在设计传动系各档传动比时,应遵循怎样的基本原则? 5、为降低空气阻力可采取哪些措施? 6、从保证制动时方向稳定性出发,对制动系的要求是? 7、汽车的稳态转向特性分为哪三种类型?一般汽车应具有什么样的转向特性? 8、汽车满载和空载时是否具有相同的操纵稳定性? 9、车辆稳定性控制系统(VSC)的控制原理是什么? 10、在制动过程中,若只有前轮抱死或前轮先抱死,会出现什么情况?如

果只有后轴抱死或后轴先抱死又如何?最理想的制动情况是? 11、纵向通过角和最小离地间隙对汽车通过性有何影响? 12、横向稳定杆起什么作用?其装在前悬架与后悬架效果有何不同? 五、计算题 1、已知某汽车的总质量m=3000kg,C D =,A=3m2,旋转质量换算系数δ=,坡度角α=5°,f=,车轮半径r=0.367m,传动系机械效率η=,加速度 du/dt=0.25m/s2,u a =30km/h,计算汽车克服各种阻力所需要的发动机输出功率?(g=9.81m/s2)。 2、设一驱动轿车轴距L=2.6m,质心高度h g =0.57m,其前轴负荷为总重的%。确定其在?=和?=路面上所能达到的极限最高车速与极限最大爬坡度及极限最 大加速度(在求最大爬坡度和最大加速度时可设F W =0)。其它有关参数为: m=1600kg,C D =,A=2m2,f=,δ=1。 3、已知某车总质量为m=2000kg,L=4m(轴距),质心离前轴的距离为a=2.5m, 离后轴的距离为b=1.5m,质心高度h g =0.6m,在坡度i=%的良好路面上下坡时, 求前后轴的轴荷分配系数(注:前轴荷分配系数m f1=F z1 /F z ,后轴为m f2 =F z2 /F z )。 4、设车身—车轮二自由度汽车模型,其车身部分固有频率f =2Hz,行驶在 波长λ=5m的水泥接缝路面上,求引起车身共振时的车速u。若该车车轮部分的 固有频率f 1 =10Hz,在砂石路上常用的车速为30km/h,问由于车轮部分共振时,车轮对路面作用的动载所形成的搓板路波长λ=? 5、已知某型货车满载时有关参数如下:总质量m=9290kg,质心高度 h g =1.17m,轴距L=3.95m,质心到前轴距离a=2.95m,制动力分配系数β=。 1)求前后轴利用附着系数表达式(制动强度z的函数),并求出同步附着系数; 2)求当行驶车速u=30km/h,在?=的路面上车轮不抱死的制动距离。(计算

(完整版)环境监测期末复习总结-奚旦立第四版.doc

第一章绪论 环境监测的过程(不同角度)( P1) 现场调查→监测方案制订→优化布点→样品采集→运送保存→分析测试→数据处理→综合 评价 从信息技术的角度看,环境监测是环境信息的捕获、传递解析、综合的过程。 环境监测的对象(P1) 反应环境质量变化的各种自然因素、对人类活动与环境有影响的各种人为因素、 对环境造成污染危害的各种成分。 环境监测的特点(P5) 1综合性:表现在手段、对象、数据统计及分析 2连续性 3追溯性 环境优先污染物(概念)( P8) 1、经过优先选择(对众多有毒污染物进行分级排序,从中筛选出潜在危害性大、在环境中 出现频率高的污染物作为监测和控制的对象)的污染物成为环境优先污染物,简称优先污染物( priority pollutants )。对优先污染物进行的监测称为优先监测。 2、优先污染物的特点:难以降解,在环境中有一定残留水平,出现频率较高,具有生物积累 性,具有致癌、致畸、致突变(“三致”)性质、毒性较大,以及目前已有检测方法的一类物 质。 第二章水和废水监测 水体污染分类(P34) 化学型污染:指随废水及其他废物排入水体的无机和有机污染物质造成的水体污染。 物理型污染:排入水体的有色物质、悬浮物、放射性物质及高于常温的物质造成的污染。 生物型污染:生活污水、医院污水等排入水体的病原物质造成的污染。 水质监测方案(地面水、水污染源)( P41-47) 监测断面和采样点的设置(河流断面布设、监测垂线布设、采样点位确定) 应在水质、水量发生变化及水体不同用途的功能区处设置监测断面 (1)大量废水排入河流的居民区、工业区上下游; (2)湖泊、水库的主要出入口; (3)饮用水源区、水资源区域等功能区; (4)入海河流的河口处、较大支流汇合口上游和汇合后与干流混合处; (5)国际河流出入国际线的出入口处; (6)尽可能与水文测量断面重合 河流监测断面的布设 为评价完整江、河水系的水质,需要设置背景断面、对照断面、控制断面和削减断面;对于 某一河段,只需设置对照、控制和削减(或过境)三种断面。 (1)背景断面:设在基本上未受人类活动影响的河段,用于评价一个完整水系污染程度。 (2)对照断面:为了解流入监测河段前的水体水质状况而设置。这种断面应设在河流进入 城市或工业区以前的地方,避开各种废(污)水流入处和回流处。一个河段一般只设一个对 照断面。有主要支流时可酌情增加。 (3)控制断面:为评价监测河段两岸污染源对水体水质影响而设置。控制断面的数目应根据 城市的工业布局和排污口分布情况而定,设在排污区(口)下游,废(污)水与江、河水

商法知识点总结之证券法

商法知识点总结之证券法 导语:笔者对国家统一法律资格考试的八大部门法的重要知识点和经典例题进行了汇总,希望能够给小伙伴们提供一点帮助。由于内容太多,所以每篇文章只有一两个知识点,如有需要可以关注笔者系列文章。 证券原理 1.股票和债券是我国《证券法》规定的主要证券类型。关于股票与债券的比较,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11/3/33,单) A.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都可以成为股票和债券的发行主体 B.股票和债券具有相同的风险性 C.债券的流通性强于股票的流通性 D.股票代表股权,债券代表债权 【考点】债券与股票的联系和区别 【解析】先明晰两个概念:股票,是指股份有限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权利和义务的要式有价证券。《公司法》第153条第1款:“本法所称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股票和债券都是企业的筹资手段,股票只能由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有限责任公司不能发行,但是债券二者都可以发行。故A项错误。 一般而言,股票的流通性要强于债券的流通性,但是股票的风险性要大于债券,故B、C项错误。 股票和债券所代表的权利性质不同,股票是持有人对公司享有的权利,如分享利润等而公司债券仅具有收取本金和利益的权利,不具有股票的权利。故D项正确。 2.某证券公司在业务活动中实施了下列行为,其中哪些违反《证券法》规定?(2009/3/78,多)

A.经股东会决议为公司股东提供担保 B.为其客户买卖证券提供融资服务 C.对其客户证券买卖的收益作出不低于一定比例的承诺 D.接受客户的全权委托,代理客户决定证券买卖的种类与数量 【考点】证券公司行为禁止 【解析】《证券法》第130条第2款规定:“证券公司不得为其股东或者股东的关联人提供融资或者担保。”由此可知A选项应选。第142条规定:“证券公司为客户买卖证券提供融资融券服务,应当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并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由此可知B选项不应选。第143条规定:“证券公司办理经纪业务,不得接受客户的全权委托而决定证券买卖、选择证券种类、决定买卖数量或者买卖价格。”由此可知D选项应选。第144条规定:“证券公司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客户证券买卖的收益或者赔偿证券买卖的损失作出承诺。”由此可知C选项应选。 证券发行 1.依据我国《证券法》的相关规定,关于证券发行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3/3/32,单) A.所有证券必须公开发行,而不得采用非公开发行的方式 B.发行人可通过证券承销方式发行,也可由发行人直接向投资者发行 C.只有依法正式成立的股份公司才可发行股票 D.国有独资公司均可申请发行公司债券 【考点】证券发行 【解析】《证券法》第10条:“公开发行证券,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并依

国际商法期末考试试题 (1)

(本科)试卷( A 卷) 2005-2006 学年第二学期 开课单位: 04商务英语本科班,考试形式:开卷,允许带相关资料 入 场 1.国际商法主要规范是关于公法领域方面的规定。 2.美国法官的断案思维运用是从一般法律规定到个案的思维。 3.中国合同法包括人身关系方面合同的相关规定。 4.合同成立并不会导致合同必然生效。 5.要约即使没有送达他人要约也生效。 6.依照我国法律的规定,承诺可以撤销。 7.在我国,通过EDI签订的合同因为其缺乏相关的法律规定的形式而无效。 8.在我国,解除合同是违约救济的一种形式。 9.在四组国际贸易术语中,CIF中的卖方义务比FOB中卖方义务要大。 10 信用证支付方式中,银行承担对受益人第一性的付款责任,而在票据法律关系中,银行并不当然承担对受款人第一性的付款责任。 11.国际贸易中,如果卖方提交的单据表面符合信用证所规定的要求,即使买卖双方的交易关系不符合法律规定要求,银行也必须根据信用证要求付款。 12 在一次国际运输中,船长签发了清洁提单,船舶到达目的地后,收货人发现货物的内在品质不符合规定,收货人有权拒绝收取货物而要求船方赔偿。 13 甲在商场买回一热水器,乙在甲家冲凉时由于热水器本身质量问题而导致煤气泄漏,乙因此死亡。乙的家人要求商场赔偿,商场以乙与商

场之间无买卖合同关系加以抗辩。依照我国法律,商场的抗辩成立,乙的损失商场不应赔偿。 14.甲从乙处购买家具,用远期汇票进行支付。乙由于资金周转困难,将汇票背书转让给丙。丙在提示承兑时遭到拒绝,于是丙直接向甲进行追索。甲以乙交付的货物有严重质量问题以及甲并非丙的直接前手而拒绝。甲之拒绝可以得到法律的支持。 15.甲乙共同办一家企业,甲打算采取合伙企业的形式,乙说:“我只想我们作为出资人对今后成立的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如果不能成立公司,我将成立独资企业。” 乙说:“独资企业也要负无限责任,合伙企业的出资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综合利弊,还是考虑合伙企业吧。”乙关于企业性质的法律分析是正确的。 二:单项选择题(每题2.5分,共25分)。 1.下列哪个说法是正确的: A.合同的成立并不都要有承诺这个过程 B.要约的内容不必确定 C.依照我国法律规定承诺可以撤回 D.财产保险合同中,被保险人就是保险合同中做出承诺的当事人 2.某甲去商场购买电视机,商场将次品当成正品卖给甲。甲用支票支付,商场经过背书转让给乙。电视机在使用过程中爆炸伤了丙。 A.如果乙被付款人拒付,乙无权向甲追索 B.丙的伤害只能请求甲赔偿,因为丙和商场之间无买卖合同关系 C.该买卖合同从订立起便无法律效力 D. 乙被付款人拒付,可以向商场追索 3.美国甲公司于2005年5月向中国乙公司发出要约称有优质大麦500万吨出卖,按FOB方式美国港口交付,付款方式为不可撤销信用证。双方约定合同适用《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 A. 如果甲公司卖给乙公司的是飞机,则合同不能适用《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 B.如果乙公司发出电文称接受甲公司250万吨货物则合同成立 C. 在本合同中,甲公司有义务为货物投保 D. 如果甲公司卖给乙公司的是船舶,则合同能适用《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

《汽车理论》知识点全总结归纳

欢迎阅读 《汽车理论》知识点全总结 第一部分:填空题 第一章.汽车的动力性 1.从获得尽可能高的平均行驶速度的观点出发,汽车的动力性指标主要是:(1)汽车的最高车速Umax(2)汽车的加速时间t(3)汽车的最大爬坡度imax。 2.常用原地起步加速时间和超车加速时间来表明汽车的加速性能。 3.汽车在良好路面的行驶阻力有:滚动阻力,空气阻力,坡道阻力,加速阻力。 4.汽车的驱动力系数是驱动力与径向载荷之比。 2.确定最大传动比时,要考虑三方面的问题:最大爬坡度、附着率及汽车最低稳定车速。 3.确定最小传动比时,要考虑的问题:保证发动机输出功率的充分发挥、足够的后备功率储备、受驾驶性能限制和综合考虑动力性和燃油经济性。 4.某厂生产的货车有两种主传动比供用户选择,对山区使用的汽车,应选择传动比大的主传动比,为的是增大车轮转矩,使爬坡能力有所提高。但在空载行驶时,由于后备功率大,故其燃油经济性较差。 5.在同一道路条件与车速下,虽然发动机发出的功率相同,但变速器使用的档位越低,后备功率越大,发动机的负荷率越低,燃油消耗率越高。 6.单位汽车总质量具有的发动机功率称为比功率,发动机提供的行驶功率与需要的行驶功率之差称为后备功率。 7.变速器各相邻档位速比理论上应按等比分配,为的是充分利用发动机提供的功率,提高汽车的

动力性。 8.增加挡位数会改善汽车的动力性和燃油经济性,这是因为:就动力性而言,挡位数多,增加了发动机发挥最大功率附近高功率的机会,提高了汽车的加速和爬坡能力。就燃油经济性而言,挡位数多,增加了发动机在低燃油消耗率区工作的可能性,降低了油耗。 9.对汽车动力性和燃油经济性有重要影响的动力装置参数有两个,即最小传动比和传动系挡位数。 第四章.汽车的制动性 1.汽车制动性的评价指标是:(1)制动效能,即制动距离与制动减速度(2)制动效能的恒定性,即抗热衰退性能(3)制动时汽车的方向稳定性。 2.制动效能是指:汽车迅速降低车速直至停车的能力,评定指标是制动距离和制动减速度。 汽车的制动距离是指从驾驶员开始操纵制动控制装置(制动踏板)到汽车完全停止住为止汽车驶过的距离,它的值取决于制动踏板力、路面附着条件、车辆载荷和发动机是否结合等因素。 第六章.汽车的平顺性 1.研究平顺性的目的是控制汽车振动系统的动态特性,使乘坐者不舒服的感觉不超过一定界限,平顺性的评价方法有加权加速度均方根值法和振动剂量值两种。 2.“ISO2631”标准用加速度均方根值给出了在1-80Hz摆动频率范围内人体对振动反应的暴露极限、疲劳-降低工效界限、降低舒适界限三种不同的感觉界限。 3.进行舒适性评价的ISO2631-1:1997(E)标准规定的人体座姿受振模型考虑了:座椅支撑面,座椅靠背和脚支撑面共三个输入点12个轴向的振动。 4.悬架系统对车身位移来说,是将高频输入衰减的低通滤波器,对于动挠度来说是将低频输入衰减的高通滤波器。 5.降低车身固有频率,会使车身垂直振动加速度减小,使悬架动饶度增大。 6.作为汽车振动输入的路面不平度,主要用路面功率谱密度来描述其统计特性。

环境监测期末考试重点

1环境监测就是通过影响环境质量因素的代表值的测定,确定环境质量(或污染程度)及其变化趋势。 2环境监测,包括对污染物分析测试的化学监测,(包括物理化学方法);对物理因子-----热、声、功、电磁辐射、振动及其放射性等的强度、能量和状态测试的物理监测;对生物由于环境质量变化和出现的各种反应和信息,如受害状况,生长发育,形态变化等测试的生物监测; 对区域,种群,群落的迁移变化进行观测的生态监测。 3环境监测的对象包括:反映环境质量变化的各种自然因素,对人类活动与环境有影响的各种人为因素,对环境造成污染危害的各种成分。 4环境监测的目的:(1) 根据环境质量标准,评价环境质量。(2) 根据污染特点,分布情况和环境条件,追踪污染源,研究和提供污染变化趋势,为实现监督管理,控制污染提供依据。(3)收集环境,本底数据,积累长期监测资料,为研究环境容量,实施总量控制,目标管理,预测预报环境质量提供数据。(4)为保护人类健康,保护环境,合理使用自然资源,制定环境法规,标准,规划等服务。 5环境监测的发展:1被动监测,2主动检测,3自动监测。 6环境污染的特点:1时间分布性2空间分布性3环境污染与污染物含量(或污染因素强度)的关系4污染因素的综合效应5环境污染的社会评价 7环境监测的特点:1环境监测的综合性2环境监测的连续性3环境监测的追溯性 8环境监测技术包括采样技术,测试技术和数据处理技术。 9经过优先选择的污染物称为环境优先污染物,简称优先污染物。对优先污染物进行的监测。称为优先检测10国家环境标准体系分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地方环

境保护标准和国家环境保护行业标准。 11国家环境保护标准与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关系在执行方面,地方环境保护标准优先于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12综合排放标准与行业排放标准不交叉执行,行业排放标准优先执行。 13水体污染一般分为化学型污染、物理型污染和生物型污染三种类型。 14污染物进入水体后,首先被稀释,随后进行一系列复杂的物理、化学变化和生物转化,如挥发、絮凝、水解、络合、氧化还原及微生物降解等,使污染物浓度较低,该过程称为水体自净。 15《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将监测项目分为以下两类:第一类是在车间或车间处理设施排放口采样测定的污染物。第二类是在排污单位排放口采样测定的污染物。16污染物形态是指污染物在环境中呈现的化学状态、价态和异构状态。 背景断面,对照断面,控制端面和削减断面。为评价完整江、河水系的水质,需要设置17. 18水样类型:(一)瞬时水样:在某一时间和地点从水体中随机采集的分散单一水样 (二)混合水样:混合水样分为等时混合水样和等比例混合水样。前者是指在某一时间段内在同一采样点等时间间隔所采集的等体积瞬时水样混合后的水样。后者是指在某一时间段内在同一采样点所采水样随时间或流量成比例变化的混合 水样,即在不同时间依照流量大小按比例采集的混合水样 (三)综合水样:在不同采样点同时采集的各个瞬时水样混合后所得的水样 19水样的保存方法:1冷藏或冷冻保存法:冷藏和冷冻的作用是抑制微生物活动,减缓物理挥发和化学反应速率。2:加入化学试剂保护法:(1)加入生物抑制剂

《商法学》期末考试试卷附答案

《商法学》期末考试试卷附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3分,共30分) 1、下列几项中对公司法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A 公司法是组织法和行为法兼容的法律 B 公司法是实体法和程序法兼容的法律 C 公司法是强制法与任意法兼容的法律 D 公司法是国际法 2、根据法律规定,下列哪些企业属于有限责任公司?() A 某从事生产经营的大形合伙企业 B 某中吴合资经营企业 C 某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的股份公司 D某企业集团 3、股票发行不得采用下列那种方式?() A 溢价发行 B 中间价发行 C 平价发行 D 折价发行 4、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募集方式设立公司的,社会公众股东的出资形式是() A 房屋所有权 B 土地使用权 C 人民币 D 专利权 5、资产负债表反映的财务状况具体是指哪些方面的内容?() A 公司全部资产、负债和损益 B 公司全部资产、负债和资金变动 C 公司全部资产、负债和收益分配 D 公司全部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6、根据公司法,超过票面金额发行股票所得的溢价款列入() A资本公积金 B 公司资本 C 法定公益金 D 法定公积金 7、某国有公司准备募集设立一个股份有限公司,就该公司募集设立的程序,按时间先 后作出的以下四种排列,哪一个是正确的?() A ①制作招股说明书②发起人认购股份③召开创立大会④签订承销协议和代收股款协 议⑤申请批准募股⑥公开募股⑦申请设立登记 B ①制作招股说明书②签订承销协议和代收股款协议③申请批准募股④发起人认购 股份⑤公开募股⑥召开创立大会⑦申请设立登记 C ①发起人认购股份②签订承销协议和代收股款协议③申请批准募股④制作招股说 明书⑤公开募股⑥召开创立大会⑦申请设立登记 D ①发起人认购股份②制作招股说明书③签订承销协议和代收股款协议④申请批准 募股⑤公开募股⑥召开创立大会⑦申请设立登记 8、根据新《公司法》,公司成立的日期为() A 签订发起人协议之日 B 营业执照签发之日 C 董事会产生之日 D 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其成立日期为创立大会完毕之日 9、根据新《公司法》,下列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的说法中哪一个是错误的?() A 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公司注册资本的30% B 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公司注册资本的20% C 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法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

《国际商法》期末考试试题

国际商法期末考试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0小题,每小题1分,共10分) 1. 根据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发价的是() A.普通商业广告 B. 商品目录 C. 商品价目表 D. 一项包含货物名称、数量和价格的订约建议 2.乙公司对甲公司发价的接受通知于8月5日从乙地发出,8月9日到达甲公司所在地,8月10日下午到达甲公司传达室,8月11日上午甲公司经理阅及此通知。依《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乙公司接受的生效时间是() A. 8月5日 B. 8月9日 C. 8月10日 D. 8月11日 3.产品责任法的目的是保护() A. 生产厂家的利益 B.零售商的利益 C.买方的亲友的利益 D.消费者的利益 4.下列国际公约中我国是其成员国的是() A.《联合国销售合同公约》 B.《海牙规则》 C.《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00》 D.《维斯比规则》 5.承诺是对要约的接受,这种接受原则上() A.不得附加条件 B.可以附加一定条件 C. 可以变更一些条件 D. 可以限制一些条件 6.船舶所有人保留船舶的所有权,而将船舶的占有权转移给租船人以供运输,由租 船人雇用船长、船员、并按照使用船舶的时间支付租金的合同称之为() A.航次租船合同 B.光船租赁合同 C.定期租船合同 D.提单运输合同 7.联合国《国际销售合同公约》不涉及的内容有() A.合同的订立 B.买卖双方的义务 C.违约及其救济方法 D.合同的有效性 8.依大陆法,由于本人的意思而产生的代理为() A.意定代理 B.法定代理 C.指定代理 D.意定代理和指定代理 9.国际商事合同通则不适用于下列哪个合同() A.消费者合同 B.国际知识产权合同 C.国际货物买卖合同 D.国际服务贸易合同 10.下列国家属于大陆法系的是() A. 英国 B.法国 C. 美国 D. 新加坡 三、判断正误(本大题共10小题,每小题2分,共20分) 1.各国有关商事的国内立法不能作为国际商法的渊源。() 2.营业地在英国的公司和营业地在中国的公司签订的货物买卖合同,不适用联合国销 售合同公约。() 3.无论大陆法系还是英美法系,都认为广告是邀约邀请。() 4.《国际货物买卖法》与《国际产品责任法》性质相同。() 5.保险合同成立后,除法律或者保险合同另有规定外,被保险人不得解除保险合同。 ()

(完整版)环境监测期末复习题及答案

一 名词解释 1 精密度: 精密度是指用一特定的分析程序在受控条件下重复分析均一样品所得测定值的一致程度,它反映分析方法或测量系统所存在随机误差的大小。 2 空白试验:又叫空白测量,是指用蒸馏水代替样品的测量。其所加试剂和操作步骤与实验测量完全相同。 3 静态配气法:是把一定量的气态或蒸汽态的原料气加入已知容积的容器中,再充入稀释气,混匀制得。 4 生物监测:①利用生物个体、种群或群落对环境污染或变化所产生的反应进行定期、定点分析与测定以阐明环境污染状况的环境监测方法。 ②受到污染的生物,在生态生理和生化指标、污染物在体内的行为等方面会发生变化,出现不同的症状和反应,利用这些变化来反映和度量环境污染程度的方法称为生物监测法P296 5 空气污染指数(Air pollution Index ,简称API)是指空气中污染物的质量浓度依据适当的分级质量浓度限值进行等标化,计算得到简单的量纲为一的指数,可以直观、简明、定量地描述和比较环境污染的程度。 6 分贝:是指两个相同的物理量(如A 和A 0)之比取以10为底的对数并乘以10(或20):N=10lg 0 A A 。分贝符号为“d B ”,它的量纲为一,在噪声测量中是很重要的参量。 7 生化需氧量BOD :指在有溶解氧的条件下,好氧微生物在分解水中有机物的生物化学氧化过程中所消耗的溶解氧量。 8 化学需氧量COD :指在一定条件下,氧化1L 水样中还原性物质所消耗的氧化剂的量。以氧的质量浓度(以mg/L 为单位)表示。 9 优先污染物:对众多有毒污染进行分级排队,从中筛选出潜在危害性大,在环境中出现频率高的污染物作为监测和控制对象。这一过程是数学上的优先过程,经过优先选择的污染物称优先污染物(Priority Pollutants )。 10 简易监测:是环境监测中非常重要的部分,其特点是:用比较简单的仪器或方法,便于在现场或野地进行检测,具有快速、简便的特点,往往不需要专业技术人员即可完成,价格低廉。 11 土壤背景值:又称土壤本底值,是指在未受人类社会行为干扰(污染)和破坏时,土壤成分的组成和各组分(元素)的含量。 12遥感监测:是应用探测仪器对远处目标物或现象进行观测,把目标物或现象的电磁波特性记录下来,通过识别、分析,揭示某些特性及其变化,是一种不直接接触目标物或现象的高度自动化检测手段。 13 突发事件:是指一定区域内突然发生的、规模较大且对社会产生广泛负面影响,对生命和财产构成严重威胁的事件和灾害。或是指在组织或者个人原计划或者认识范围以外突然发生的、对其利益具有损伤性或潜在危害的一切事件。 14 环炉检测技术:是将样品滴于圆形滤纸的中央,以适当的溶剂冲洗滤纸中央的微量样品,借助于滤纸的毛细管效应,利用冲洗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沉淀、萃取或离子交换等作用,将样品中的待测组分选择性地洗出,并通过环炉加热而浓集在外圈,然后用适当的显色剂进行显色,从而达到分离和测定的目的。 15 质量控制图:实验室内质量控制图是监测常规分析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误差,控制分析数据在一定的精密度范围内,保证常规分析数据质量的有效方法。

《综合知识》必看考点题库解析《商法》(2021年最新版)

《综合知识》必看考点《商法》(2021 年最新版) 精选试卷/文档/模板/课件合集

《综合知识》必看考点《商法》(2021年最新版) 1、单选题;甲、乙、丙、丁共同投资设立一家普通合伙企业,约定利润分配为4:3:2:1。现甲、乙欲退伙,丙、丁未就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约定新的比例;依照法律规定,现合伙企业的利润在丙、丁之间如何分配?_____ A: 全部利润的30%按照2:1分配,其余部分平均分配 B: 全部利润按照2:1的比例分配 C: 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 D: 全部利润平均分配 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 【答案】C。解析:根据《合伙企业法》第33条规定,甲、乙退伙,原合伙协议中对利润分配比例的约定已经不能发生效力,需要重新约定,如果没有重新约定,则应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 2、单选题;对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资本制度说法正确的是_____ A: 在合营期间可以增加注册资本,但不得减少注册资本 B: 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必须以人民币表示

C: 经合营他方同意,合营一方可以向第三者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D: 以专有技术出资的,对技术的作价,可以由合营双方协商,也可以聘请双方同意的第三者评定 参考答案: D 本题解释: 【答案】D。解析:《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第19条规定,合营企业在合营期限内不得减少其注册资本。因投资总额和生产经营规模等发生变化,确实需要减少的,须经审批机构批准,A项说法错误。 第18条规定,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一般应当以人民币表示,也可以用合营各方约定的外币表示。B项错误。 第20条规定,合营一方向第三者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的,须经合营他方同意,并报审批机关批准,向登记管理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C项错误。 第22条规定,合营者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建筑物、厂房、机器设备或者其他物料、工业产权、专有技术、场地使用权等作价出资。以建筑物、厂房、机器设备或者其他物料、工业产权、专有技术作价出资的,其作价由合营各方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协商确定,或者聘请合营各方同意的第三者评定,D项正确。 3、多选题;下列关于破产和解、破产清算和重整三种程序说法正确的

商法期末考试

法学专业商法试题、答案及评分标准一、判断正误(认为正确的画√,认为错误的画X,每题1分,共10分) 1.企业破产案件由债务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 2.人民法院对破产案件作出的裁定,除驳回破产申请的裁定外,一律不准上诉。( ) 3.持票人取得票据如无对价或无相当对价,不能有优于其前手的权利( ) 4.票据侦务人可以以自己与出票人之间所有的基于人的关系的抗辩对抗持票人。( ) 5.股东全部缴纳出资后,以股东会决议的形式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供各股东的出资证明。( ) 6.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成员由全体股东选举产生。( ) 7.公司可以向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其他类型的企业投资,以公司的信用对外承担民事责任。( ) 8.债权人认为债权人会议决议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在债权人会议作出决议后l0天内提请法院裁定。( ) 9.清算组成员多为政府公务员,但清算组并不隶属于政府,只是其工作由政府领导。( ) 10.合伙人之间有关利润和亏损的分担比例对债权人具有约束力。( ) 一、判断题答案1.√2.√.3.√4.X 5.X 6.X 7.X 8.X 9.X 10.X 二、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10分) 二、单项选择题答案1.C 2.B 3.C 4.D 5.C 1.以下哪一种是我国《公司法》未规定的公司类型?( )。 A.股份有限公司D.有限责任公司C两合公司a国有独资公司 2.无形财产在公司的注册资本中一般不能超过( )。 A.10%B.20%.C.30% D.40% 3.以下何者为可以发行可转换公司债的主体?( ) A.有限责任公司B.国有独资公司C上市公司D.财政部 4.禁止发起人转让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的期限是( )。 A.自出资之日起1年B.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C自出资之日起3年a自公司成立之日起3年 5.工商管理局干部姚某在审核某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申请时,提出以下不予批准的理由,其中哪一条不符合《公司法》的规定?( ) A.公司名称未表明有限责任公司字样D.股东甲没有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C 股东乙是一家与该公司经营业务相同的N公司的股东 D.股东丙未缴足其出资额 6.D 7.A 8.D 9.B 10.C 6.以下四人分别基于不同身份向人民法院申请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破产。其中何者具有法律规定的破产申请资格?( ) A.李某,该公司股东B.张某,该公司董事C.陈某,该公司监事D.刘某,该公司的债权人 7.以下几种证券交易中,哪一种为我国现行证券法所允许?( ) A.股票现货交易D.融资融券交易·C股票期货交易.D·证券期权交易8.根据我国破产法的规定,可以作为别除权的基础权利的权利是( ) A.债权D,所有权.C股权a抵押权 9.我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整顿申请人是谁?( ) A.债务人的法定代表人B,债务人的上级主管部门C债务人企业的职工代表大会 D.债权人会议

汽车理论期末考试复习题和答案

五、计算题 1、已知某汽车的总质量m=3000kg,C D=0.75,A=3m2,旋转质量换算系数δ=1.06,坡度角α=5°,f=0.015,车轮半径r=0.367m,传动系机械效率η=0.85,加速度du/dt=0.25m/s2,u a=30km/h,计算汽车克服各种阻力所需要的发动机输出功率?(g=9.81m/s2)。 2、设一F.F驱动轿车轴距L=2.6m,质心高度h g=0.57m,其前轴负荷为总重的61.5%。确定其在?=0.2和?=0.7路面上所能达到的极限最高车速与极限最大爬坡度及极限最大加速度(在求最大爬坡度和最大加速度时可设F W=0)。其它有关参数为:m=1600kg,C D=0.45,A=2m2,f=0.02,δ=1。 3、已知某车总质量为m=2000kg,L=4m(轴距),质心离前轴的距离为a=2.5m,离后轴的距离为b=1.5m,质心高度h g=0.6m,在坡度i=3.5%的良好路面上下坡时,求前后轴的轴荷分配系数(注:前轴荷分配系数m f1=F z1/F z,后轴为m f2=F z2/F z)。 4、设车身—车轮二自由度汽车模型,其车身部分固有频率f0=2Hz,行驶在波长λ=5m的水泥接缝路面上,求引起车身共振时的车速u。若该车车轮部分的固有频率f1=10Hz,在砂石路上常用的车速为30km/h,问由于车轮部分共振时,车轮对路面作用的动载所形成的搓板路波长λ=? 5、已知某型货车满载时有关参数如下:总质量m=9290kg,质心高度 h g=1.17m,轴距L=3.95m,质心到前轴距离a=2.95m,制动力分配系数β=0.38。 1)求前后轴利用附着系数表达式(制动强度z的函数),并求出同步附着系数; 2)求当行驶车速u=30km/h,在?=0.8的路面上车轮不抱死的制动距离。(计算时取制动系反应时间τ1=0.02s,制动持续时间τ2=0.2s,制动距离

最新环境监测试题及答案

《环境监测分析》期末考试试卷(B卷) 学院:_______________班级: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学号:____________ 一、名词解释(每小题2.5分,共10分) 1.综合水样; 2. 等速采样; 3.硫酸盐化速率; 4.土壤单项污染指数 二、问答题(共50分) 1.高锰酸盐指数和化学需氧量有什么区别?二者在数量上有何关系?为什么?(9分) 2.直接采样法和富集采样法各实用于什么情况?怎样提高溶液吸收法的富集效率?(9分) 3.比较重量法、红外分光光度法和非色散红外吸收法三种测定水中石油类物质的原理和优缺点。(9分) 4. 常用哪些方法提取生物样品中的有机污染物?脂肪提取器提取法有何优点?(8分) 5. 有一地势平坦的田块,由于用污水灌溉,土壤被铅、汞和苯并(a)芘污染,试设计一个监测方案,包括布设监测点、采集土样、土样制备和预处理,以及选择分析测定方法。(15分) 三、计算题(每小题10分,共40分) 1. 监测某水样的BOD5时,采用稀释法测定数据为:水样在培养前溶解氧浓度是4.73mg/L;水样在培养后溶解氧浓度是 2.16mg/L;取原水样100mL加稀释水至1000mL。稀释水在培养前溶解氧浓度是0.12mg/L;稀释水样在培养后溶解氧浓度是0.04mg/L,求水样的BOD5为多少? 2. 监测某采样点大气中的氮氧化物时,用装有5 mL吸收液的筛板式吸收管采样,采样流量为0.30 L/min,采样时间为60 min,采样后用光度法测定并计算得知全部吸收液中含2.0μg NO2,已知采样点的温度为5℃,大气压为100 Kpa,求大气中二氧化氮的浓度。

2018年商法期末重点必考复习资料汇总

2018年商法期末重点必考复习资料汇总 第一章商法总论 名词解释1、商事关系:就是一定社会中通过市场经营活动而形成的社会关系。2、商人、就是以自己名义实施商行为并以此为常业的人三个条件;1、实施商行为2、以自己的名义实施商行为3、以事实商行为为常业3、商行为:就是使用商事法律规范的营利性行为4、形式商法:形式商法,最典型的就是独立与民法典之外的商法典。这种立法体例称为民商分立制。5、实质商法;英美法系没有民法与商法的严格区分,因而不存在民商分立于民商合一的问题,此外法院的判例和民间的自治规章也是重要的商法渊源,总第来说,英美商法的概念属于实质商法的范畴。6、公示原则:在涉及公众或多数当事人的场合,商法实行公示原则,要求将有关事实公诸于世。7、外观法则;对于商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各国商法都采用客观主义的认定方法,即有关行为的内容及含义的解释,以表示行为的客观表象为准,即使这种解释表意人也不得推翻。商法:又称为商事法,是指以商事关系为调整对象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三、简述题1、简述商法与民法的关系:民法和商法的共同之处,即他们都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但是二者之间也有一定的差别。民法是包括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在内的一般社会生活的普遍性规则,而商法则是市场经济领域的特定财产关系的特殊规定。民法对商法来说,具有统领和指导的意义,而商法对民法来说,具有补充、变更或限制的作用。2、商

法与经济法的关系:二者的联系,商法和经济法相对于民法而言,都是特别法,在适用上有优先的效力。其次,从功能上讲,经济法体现了国家在特殊情况下对商事关系的干预,因而相对于商法来说具有优先适用的效力。再次,从形式上讲,除了商法在少数国家部分试行法典化外,商法和经济法都是针对特定领域、特定问题单行法,具有显著的特殊性、技术性和灵活性。最后,从内容上讲,商法与经济法存在相互包容的现象,即商法的规定吸收经济政策或经济法规范,经济法的规定中运用商法制度或商法手段。经济法有如下特征;1、国家意志的政府职能的介入。 2、多种法律部门的综合调整。 3、国家政策的指导作用。商法是关于商事组织和商事交易的法律群。传统商法受契约自由的原则支配。。8商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一、强化企业组织原则1、提高企业素质2、完善企业结构产权的保护二、提高经济效率原则1、产权的保护2、信用的维护3、交易的便捷三、维护交易公平原则1、平等原则2、诚实信用原则四、保障交易安全原则1、强行主义2、公示原则3、外观法则 4、严格责任 5、对善意买受人的保护5维护交易公平的意义何在?商法如何体现这一原则?答:意义,首先, 是设立公平交易的行为准则,从而建立市场竞争的 正常条件。其次,就是依据这些行为准则以及时一

《汽车理论》知识点最新全总结

《汽车理论》知识点全总结 第一部分:填空题 第一章.汽车的动力性 1.从获得尽可能高的平均行驶速度的观点出发,汽车的动力性指标主要是:(1)汽车的最高车速Umax(2)汽车的加速时间t(3)汽车的最大爬坡度imax。 2.常用原地起步加速时间和超车加速时间来表明汽车的加速性能。 3.汽车在良好路面的行驶阻力有:滚动阻力,空气阻力,坡道阻力,加速阻力。 4.汽车的驱动力系数是驱动力与径向载荷之比。 5.汽车动力因数D=Ψ+δdu/g dt。 6.汽车行驶的总阻力可表示为:∑F=Ff+Fw+Fj+Fi 。其中,主要由轮胎变形所产生的阻力称:滚动阻力。 7.汽车加速时产生的惯性阻力是由:平移质量和旋转质量对应的惯性力组成。 8.附着率是指:汽车直线行驶状况下,充分发挥驱动力作用时要求的最低地面附着系数。 9.汽车行驶时,地面对驱动轮的切向反作用力不应小于滚动阻力、加速阻力与坡道阻力之和,同时也不可能大于驱动轮法向反作用力与附着系数的乘积。 10.车速达到某一临界车速时,滚动阻力迅速增长,此时轮胎发生驻波现象。 第二章.汽车的燃油经济性 1.国际上常用的燃油经济性评价方法主要有两种:即以欧洲为代表的百公里燃油消耗量和以美国为代表的每加仑燃油所行驶的距离。 2.评价汽车燃油经济性的循环工况一般包括:等速行驶,加速、减速和怠速停车多种情况。 3.货车采用拖挂运输可以降低燃油消耗量,主要原因有两个:(1)带挂车后阻力增加,发动机的负荷率增加,使燃油消耗率b下降(2)汽车列车的质量利用系数(即装载质量与整车整备质量之比)较大。 4.从结构方面提高汽车的燃油经济性的措施有:缩减轿车尺寸和减轻质量、提高发动机经济性、适当增加传动系传动比和改善汽车外形与轮胎。 5.发动机的燃油消耗率,一方面取决于发动机的种类、设计制造水品;另一方面又与汽车行驶时发动机的负荷率有关。 6.等速百公里油耗正比于等速行驶时的行驶阻力与燃油消耗率,反比于传动效率。 第三章.汽车动力装置参数的选定 1.汽车动力装置参数系指:发动机的功率和传动系的传动比;它们对汽车的动力性和燃油经济性有很大影响。2.确定最大传动比时,要考虑三方面的问题:最大爬坡度、附着率及汽车最低稳定车速。 3.确定最小传动比时,要考虑的问题:保证发动机输出功率的充分发挥、足够的后备功率储备、受驾驶性能限制和综合考虑动力性和燃油经济性。 4.某厂生产的货车有两种主传动比供用户选择,对山区使用的汽车,应选择传动比大的主传动比,为的是增大车轮转矩,使爬坡能力有所提高。但在空载行驶时,由于后备功率大,故其燃油经济性较差。 5.在同一道路条件与车速下,虽然发动机发出的功率相同,但变速器使用的档位越低,后备功率越大,发动机的负荷率越低,燃油消耗率越高。 6.单位汽车总质量具有的发动机功率称为比功率,发动机提供的行驶功率与需要的行驶功率之差称为后备功率。7.变速器各相邻档位速比理论上应按等比分配,为的是充分利用发动机提供的功率,提高汽车的动力性。 8.增加挡位数会改善汽车的动力性和燃油经济性,这是因为:就动力性而言,挡位数多,增加了发动机发挥最大功率附近高功率的机会,提高了汽车的加速和爬坡能力。就燃油经济性而言,挡位数多,增加了发动机在低燃油消耗率区工作的可能性,降低了油耗。 9.对汽车动力性和燃油经济性有重要影响的动力装置参数有两个,即最小传动比和传动系挡位数。 第四章.汽车的制动性 1.汽车制动性的评价指标是:(1)制动效能,即制动距离与制动减速度(2)制动效能的恒定性,即抗热衰退性能(3)制动时汽车的方向稳定性。

环境监测实验期末考试试卷(8)

关于印发《环境监测质量管理规定》和《环境监测人员持证上岗考核制度》的通知 页脚内容1 德州学院期末考试试题 ( 至 学年第 2 学期) 课程名称: 环境监测实验 考试对象: 环工本科 试卷类型: 8 考试时间: 120 分钟 一、填空(本题共25个空,每空1分,共25分) 1. 测定浊度的方法有 法、 法和 法。 2. 用碘量法测定溶解氧时,必须在现场于水样中加入 和 固定,如果得到的沉淀为白色,则说明水样没有 存在;如果发现沉淀为棕色,则表示 存在。 3. 根据污染物质及其形成污染的性质,可将水体污染分为: ; ; 三种主要类型。 4. 离子选择电极法测定水样中的氟离子时, 、外参比电极、 组成一个原电池,作标准曲线时,横坐标是 ,纵坐标是 。 5. 水样常见的保存方法有 、 、 。 6. 对于溶解氧含量 ,有机物含量 的地面水,可不经稀释,而直接以 将20℃的混合水样转移至两个溶解氧瓶内,转移过程中应注意不使其产生 。以同样的操作使两个溶解氧瓶充满水样后溢出少许,加塞水封。立即测定其中一瓶溶解氧,将另一瓶放入培养箱中,在 ℃培养 后,测其溶解氧。 7. 水质监测可分为 、 两种。 二、判断(本题共5道小题,每道小题2分,共10分) 1. 测定噪声时,如遇到五级以上的风力应停止测量。( ) 2. 当干扰物质具有与被测物质相同反应时,会使结果偏高。( ) 3. 高锰酸盐指数是以每毫升样品消耗高锰酸钾的毫克数来表示。( ) 4. 测定空气中总悬浮颗粒时,用分析天平称量采样滤膜时应精确到0.01mg 。( ) 5. 氟离子选择电极在使用之前应在蒸馏水中充分浸泡。( ) 三、选择题(本题共5道小题,每道小题2分,共10分) 1. 每升水中含有( )时所具有的颜色,称为1度,作为标准色度单位。 A. 0.5mg 铂和0.5mg 钴 B. 0.5mg 铂和1mg 钴 C. 1mg 铂和0.5mg 钴 D. 1mg 铂和1mg 钴 2. 用不同颜色表示噪声污染强度时,强度最高的是( ) A.蓝色 B. 红色 C.黄色 D.绿色 3. 在测定CODcr 中,硫酸亚铁铵滴定溶液保存多日而未重新标定会使结果 ( ) A.偏大 B.偏小 C.不变 D.不确定 4. 在水质监测中,所测河段的对照断面一般设几个( )。 A 、一个 B 、两个 C 、三个 D 、四个 5. 氨氮的测定,水样预处理时,取250 mL 进行蒸馏,至溜出液达( )时,停止蒸馏。 A. 准确到200mL B. 准确到250mL C. 200mL 左右 D. 250mL 左右 四、简答题(本题共6道小题,第一小题5分,其余各小题6分,共35分) 1. 测定水样氨氮时,为什么要先对200ml 无氨水? 2. 简述碘量法测定溶解氧的原理。 3. 在氨氮测定时,水样中若含钙、铁、镁等金属离子会干扰测定,用什么方法来消除干扰? 4. COD Cr 的测定中,加入硫酸银和硫酸汞的作用分别是什么? 5. 什么是化学需氧量和生化需氧量 6. 什么是酚酞碱度和甲基橙碱度?总碱度指的是哪个碱度? 五、计算题(每小题10分,共20分) 1.分别取10ml ,5ml 废水于A 、B 两比色管中,其中向B 管加入KMnO 4氧化氧化水样中的Cr (Ⅲ),然后再加入NaNO 2,尿素等分解过量试剂,其余操作同制作标准曲线的溶液一并进行,在L=1cm 、λ=540nm 处测吸光度,结果如下: 求:(1)绘制工作曲线;(2)求水样中Cr (Ⅲ)、Cr (Ⅵ)、总Cr 的浓度。 2. 测定污水的BOD5,水样稀释倍数为40倍,稀释水的DO 值当天为9.35mg/L, 五天后为8.86mg/L ;稀释水样的DO 值当天为9.22mg/L,五天后为3.20mg/L ,求该污水的BOD 5(精确到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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