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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环部部门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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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以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为

依据,在公司领导的指导下,根据上级部门生产安全和环保工作要求和公司生产特

点,具体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的组织检查、监督管理工作,确保本企业有一个安全的

生产工作环境。

2.根据公司的发展情况,组织制定和修改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参与审查安全技术规程,

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3.负责本单位员工公司级安全生产基础知识,消防知识等教育,督促有关部门对特种

作业、重点岗位人员的培训,并对专职或兼职安全组织,安全员进行工作安排和指

导业务。

4.组织消防安全大检查,对发现危及人身或有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有权立即制止、

并提出处理意见,落实责任部门限期整改。

5.负责消防器材、安全防护用具的配置工作。

6.申领化学危险品消防安全许可证,并对各类危险物品的安全防护工作进行监督或检

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及时落实整改措施。

7.负责禁火区动火作业的审批和管理工作。

8.组织专业职能部门对各类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报告工作,监督落实事故防范整改

落实措施。

9.安环部负责对公司生产工作环境的实现进行检查、监督。

10.负责生产区域卫生监督管理和各车间的定置定位检查工作。

11.负责做好全公司环境保护工作,增强员工的环保意识。

12.需要时接受总经理等上级或相关部门的其它临时工作,并在完成过程或完成后作出

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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