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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分配制度若干疑难问题探讨

参与分配制度若干疑难问题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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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分配制度若干疑难问题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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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 申请参与分配制度是一项重要的民事执行制度, 但这项制度在具体设计时却还存在许多不明确之处。本文对申请参与分配的主体范围、不足清偿全部债务的认定标准、法院的告知义务、主持具体分配财产的法院的确定等问题进行了探讨。[关键词] 申请参与分配主体清偿告知主持

申请参与分配制度, 是指已经取得执行依据或者已经取得财产保全裁定的债权人, 在其它取得执行依据的债权人对被执行人的财产启动执行程序后至被执行人的财产被清偿前, 发现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足清偿所有债务时, 向人民法院申请就所有债权按比例平均受偿的一种制度。这项重要的民事执行制度, 对于平等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维护社会公平, 提高诉讼效率, 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以下简称《意见》) 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 试行) 》( 以下简称《规定》) 对这项制度均有相应的规定。但由于这两个司法解释的内容均较为原则, 对许多具体问题的规定存在一些模糊、冲突之处, 给司法适用带来一定的困难, 有必要予以分析澄清。

一、关于申请参与分配的主体范围问题《意见》规定, 申请参与分配人必须是已经取得执行依据或者已经起诉的债权人。具体而言有两种: 一是已经取得执行依据的债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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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与被执行人存有债权债务关系, 而且这种关系已经人民法院判决、裁定、调解, 或经仲裁机构裁决, 或经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 且相关的法律文书已经生效的债权人; 二是已经起诉的债权人, 即与被执行人存有债权债务关系, 在法院因其它案件执行被执行人的财产的过程中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被法院立案受理的债权人, 既包括向一审法院起诉的债权人, 也包括向二审法院上诉的债权人; 既包括法院已经受理其案件但尚未开庭审理的债权人, 又包括法院虽已开庭审理但尚未对其案件作出裁判的债权人, 还包括其案件一审裁判已经作出但尚未生效的债权人。根据《规定》, 申请参与分配人须是已经取得金钱债权执行依据的债权人, 即与被执行人的债权债务关系是否存在已由生效的内容为金钱给付而非交付特定物或履行特定行为的法律文书所确定的债权人。比较两个司法解释, 关于申请参与分配的主体范围明显存有以下差别: 一是参与分配的债权种类不同。《意见》对申请参与分配的债权种类未加限制, 《规定》则要求申请参与分配的债权必须是以金钱给付为内容。二是提出申请的依据不同。《意见》规定了申请人提出参与分配申请的两个择一要件: 一是在结果上有执行依据; 二是在程序上已进入起诉阶段。《规定》则以取得执行依据为申请参与分配的唯一要件, 排除了在起诉阶段以法院受理为依据申请的可能。在司法实践中, 我们应该以哪个司法解释为准确定申请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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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的范围呢? 根据新法优于后法的原则, 当然是以《规定》为准。应当注意的是, 根据《规定》, 财产保全申请人的地位类似于申请执行人, 而不是一般的申请参与分配人。因为一旦法院接受债权人的财产保全, 并对债务人财产采取了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 其实质相当于提前实施了一部分执行程序, 并排除其它法院对该部分财产重复采取执行措施的权力以及其它已取得执行依据的债权人对该部分财产申请立即强制执行的效力。其它债权人要参与分配该部分财产, 必须向采取执行措施的法院提出申请, 且需等到财产保全申请人的案件审结之后才能进行实际分割。从这个意义上说, 财产保全申请人的地位, 相当于申请执行人。当然, 就其申请分配财产而言, 由于其是在其它债权人已申请执行的情况下作出的, 在时间上具有后续性, 故又是申请参与分配人。

二、关于”不足清偿全部债务”的认定标准问题《意见》和《规定》均将”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 不能清偿所有债权) ”作为申请参与分配人提出申请的一个前提条件。但如何判定”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 两个司法解释均无明确的可操作性较强的规定。实践中, 有的同志认为, ”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 应采客观标准, 即被执行人的全部财产总额事实上少于其全部债务总额, 方为”不足清偿”。有的则认为, 应采主观标准, 即申请参与分配人认为被执行人的财产短缺, 欠缺偿付能力, 不能清偿全部债务的, 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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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上述客观标准说要求申请参与分配人查明被执行人的现有全部财产总额和全部债务总额, 这不够切合实际。因为除被执行人隐瞒、转移其财产、不愿公开负债状况等人为因素外, 对其公开的财产仍存在评估、折价、鉴定等技术上的困难, 这使得正确评定一个被执行人的财产存在许多变素, 实属不易。当前在司法机关要做到这一点尚存有诸多困难的情况下, 要求申请参与分配人做到, 显然勉为其难, 失之过严。

事实上, ”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应是申请参与分配人提出申请的一个诱因和动机, 是其主观上的认识, 对于其能否参与分配财产不是决定性的, 故应以主观标准为宜。从参与分配制度的功能来看, 其旨在保护债权人公平受偿。因此, 债权人只要在法定期间内提出申请, 并附有执行依据的, 原则上应允许其参加财产分配。如果被执行人财产事实上的确不足清偿全部债务, 则申请人的申请并无不当, 允许其参加财产分配就是适宜的; 如果申请人的认识片面, 被执行人的财产足够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有其它财产可供执行, 则在参与分配程序结束之后, 各债权人仍可就被执行人未执行的财产进行再分配, 仍可公平保护各债权人的利益。从操作层面上来看, 采主观标准, 法院只需审查申请参与分配人提供的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其债务的表面证据, 如债权人向有关法院申请执行后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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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对被执行人的其它财产获得清偿, 在债权人的请求履行下, 债务人对于到期债务, 是否有持续的不能清偿的客观状态, 债务人是否明示或默示其不能偿还债务, 是否有相反证据证明债务人能够清偿到期债务等, 而无需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去调查核实被执行人的全部财产和全部债务, 这无疑大大方便操作, 从而有利于提高执行效率。

三、关于法院告知义务的问题参与分配程序因申请人提起而得以启动, 申请人若不向执行法院申请, 则无从进入业已开始的执行程序。但实践中, 申请人没有提出申请往往不是因为其主观上不愿提起, 而是因为不知道法院已启动执行程序, 开始执行被执行人的财产。因为被执行人的债权人可能是多个, 对被执行人的财产采取执行措施的法院也可能是数家, 即使是同一家法院, 申请人也难以掌握法院的执行工作状况, 难以全面了解被执行人的财产是否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是否已被执行完毕, 这样就很可能使参与分配制度被虚置。由此带来一个问题是: 执行法院有无告知所有债权人其已开始执行被执行人的财产的义务? 笔者认为, 在一般情况下, 法院并无告知义务。参与分配程序不同于破产程序。破产程序是对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作一次性分配给所有债权人, 并从实体上消灭债务人的民事主体资格, 债务人以后将不再也不可能承担清偿剩余债务的责任。它是以公平为主要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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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程序中参与分配制度统一理解与适用

执行程序中参与分配制 度统一理解与适用 Document serial number【KK89K-LLS98YT-SS8CB-SSUT-SST108】

执行程序中参与分配制度统一理解与适用 执行程序中参与分配制度统一理解与适用 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编着 *本文经授权发布,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高杉LEGAL」立场* 一、概述 一般来说,强制执行是个别实现债权的程序,坚持先到先得原则;破产程序是概括实现债权的程序,实行的是平均分配原则。两种制度之间需要衔接,当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足于清偿所有到期债务时,执行程序可经当事人的申请进入到破产程序。 由于我国没有个人破产制度,因此,对于被执行人为公民或其他组织等不具备破产资格主体的情况下,案件是无法进入破产程序的。此时,实体法上的债权平等原则就需要执行程序中的制度予以落实与保障,这个制度就是参与分配制度。 执行程序中的参与分配制度,主要解决的普通债权的公平受偿问题。因此在被执行人为不具备破产资格主体的情况下,大家对于此项制度的适用没有争议。但是在被执行人为具备破产主体资格的案件中,是否适用此项制度存在不同观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以下简称《执行规定》)第96条的内容也给上述争议提供了规则基础。该条规定:“被执行人为企业法人,未经清理或清算而撤销、注销或歇业,其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的,应当参照本规定90条至95条的规定,对各债权人的债权按比例清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以下简称《民诉解释》)制定过程中,对于参与分配的适用范围问题存在广泛的争议。最终的方案是限制了参与分配制度对于具备破产资格的企业法人的适用,同时建立了执行转破产制度(后述)。 还应该交代的是,参与分配这个概念,存在广义与狭义之分。狭义的参与分配仅指对普通债权,就执行财产所做的分配;广义的参与分配指的执行程序中的一项制度,在该制度中,不仅要处理普通债权的公平受偿问题,同时还需要解决担保物权保障的债权、优先权等优先受偿债权的实现问题。 《民诉解释》第508条到第512条是关于参与分配制度的规定。 二、对《民诉解释》第508条的理解 1.条文内容 《民诉解释》第508条规定: “被执行人为公民或者其他组织,在执行程序开始后,被执行人的其他已经取得执行依据的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能清偿所有债权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参与分配。对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有优先权、担保物权的债权人,可以直接申请参与分配,主张优先受偿权。” 2.条文的具体理解 本条是关于参与分配程序的一般性条款,其沿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1992年意见》)第297条,根据实践需要进行了修改,并参考相关司法解释增加规定了第2款。 《1992年意见》第297条规定:“被执行人为公民或者其他组织,在执行程序开始后,被执行人的其他已经取得执行依据的或者已经起诉的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能清偿所有债权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参与分配。” 本条文主要进行了如下修改:第一,删除了原条文“或者已经起诉的债权人”的内容。理由在于该规定已经被《执行规定》所修改。根据《执行规定》第90条,就一般债权而言,参与分配的条件是已经取得执行依据,而虽然已经起诉,但尚未取得执行依据的债权人已经不能申请参与分配。第二,将《执行规定》第93条关于优先债权人在参与分配程序中主张优先受偿权利规定吸收进来,作为为本条第2款。理由在

会计制度设计形成性考核册作业答案

第一次作业 第 1 题:如何理解内部控制制度与会计制度设计的关系。 答:内部控制制度是指单位内部各职能部门、 各有关工作人员之间, 在处理 经济业务过程中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一种管理制度。 内部控制制度要体现合理分工原则(例如一项现金销售业务,不能由一人既 开票又收款还兼发货, 应由不同人员分别完成, 不得一人包揽) 内部牵制原则(会 计工作中的内部牵制原则就是帐务与事务分离原则, 会计人员和财产物资的经管 人员要独立开来, 会计不能既管帐又管物, 会计不得兼任出纳等) 审核检查原则 (如收款人对开票人开出的销货发票的检查, 财务机构内部的制证, 必须经过另 一会计人员审核后才能转给出纳收款或付款等) 经济责任原则 (通过经济责任制 对经管人员实施制约,增强办事责任心,强化企业管理)成本效益原则(重视控 制成本费用与产生经济效益之间的比较, 规范管理,防止损失, 提高工作效益)。 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是一个内部控制系统, 一般有以下几部分内部控制制度 构成。①组织机构控制制度②不相容职务分离制度③授权批准控制制度④信息质 量控制制度⑤预算控制制度⑥实物安全控制制度⑦文件记录控制制度⑧业绩报 告控制制度⑨内部审计制度 内部控制制度和会计制度设计具有密切的关系。会计制度设计的各个环节 都必须包括内部控制的内容, 内部控制制度既是企业各种规章制度控制手段的总 称,又是有效执行会计制度的有效的保护性措施。 例如:作为内部控制的销售环 节的控制就会涉及到会计制度的方方面面, 会计收款、存货的核算的制度的规定, 应该在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监督下进行。 又如:负债业务内部控制和核算方法设 计形成企业的负债会计制度, 企业按照负债会计制度提供负债信息。 通过负债业 务内部控制和核算方法设计, 制定负债核算制度和控制方法, 从而为准确地揭示 企业某一特定日期的负债规模和结构情况, 为正确评价企业的偿债风险提供制度 保证。 第 2 题:试说明会计科目和账户之间的关系。 答:会计科目是对会计对象的具体内容进行分类而形成的项目,是填制会计 凭证、设置账户和编制会计报表的基础。 会计科目设计目标应满足的要求: ①符 合企业组织形式和生产经营的特点, 能够反映经济业务的内容。 ②为编制会计报 表和加强经营管理提供所需的信息和经济指标。③简单明确,便于记忆和使用。 会计科目的内容是指在制定会计制度时要规定会计科目反映的经济内容和 登记方法, 要依据会计要素各组成内容的客观性质划分, 并要适应宏观和微观经 济管理的需要。 会计科目内容反映各科目之间的横向关系。 会计科目的确定, 只 是对会计要素的具体内容进行了科学的分类, 确定和某个项目的名称。 但是,如 果只用分类的名称, 而没有一定的格式, 还不能把发生的经济业务连续、 系统的 记录下来,以取得有用的会计信息。为了序时、连续、系统地记录由于经济业务 的发生而引起的会计要素的增减变动, 提供各种有用的会计信息, 还必须根据规 定的会计科目开设相应的账户。 账户是指根据会计科目开设的, 具有一定格式的 结构,用于分类反映会计要素增减变动及其结果的一种工具。 可见,会计科目与账户之间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二者之间既有联系又有区 别。它们的联系是:会计科目是设置账户的依据,是账户的名称;账户是会计科 目的具体运用。 会计科目所反映的经济内容, 就是账户所要登记的内容, 两者共 同完整地构成可分类核算和监督会计要素具体内容的专门方法, 缺一不可。它们 的区别是:会计科目只是账户的名称,没有具体的结构;而账户除了名称之外, 还具有一定的结构,可以连续、系统地记录和反映会计要素的增减变化及其结果, 因此,账户比会计科目有更丰富的内涵。会计科目只解决了核算什么内容的问题, 而账户还解决了如何进行具体核算的问题。 第3题:请指出下面是什么报表?并说明完整的该种报表还应增加什么内容? 答:(1)是产品生产成本计算表。 (2)完整的产品生产成本计算表还应包括以下内容:名称、编号、编制的 时间、金额单 位、完工产品的件数、编制人签字、审核人签字、财务主管签字等。 第4题:请指出下列图示 度设计》形成性考核册作业答案

公司工资制度方案模板.doc

公司工资制度方案1 公司工资制度方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按照公司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国家有关劳动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其他有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章原则 第二条按照各尽所能、按劳分配原则,坚持工资增长幅度不超过本公司经济效益增长幅度,职工平均实际收入增长幅度不超过本公司劳动生产率增长幅度的摿讲怀瑪原则。第三条结合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特点,建立起公司规范合理的工资分配制度。 第四条以员工岗位责任、劳动绩效、劳动态度、劳动技能等指标综合考核员工报酬,适当向经营风险大、责任重大、技术含量高、有定量工作指标的岗位倾斜。 第五条构造适当工资档次落差,调动公司员工积极性的激励机制。 第三章年薪制 第六条适用范围。 1.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2. 下属法人企业总经理; 3. 董事、副总经理是否适用,由董事会决定。

第七条工资模式。 公司经营者与其业绩挂钩,其工资与年经营利润成正比。 年薪=基薪+提成薪水(经营利润×提成比例) 1. 基薪按月预发,根据年基薪额的1/12支付; 2. 提成薪水,在公司财务年度经营报表经审计后核算。 第八条实行年薪制职员须支付抵押金,若经营业绩不良,则用抵押金充抵。 第九条年薪制考核指标还可与资产增值幅度、技术进步、产品质量、环保、安全等指标挂钩,进行综合评价。 第十条年薪制须由董事会专门作出实施细则。 第四章正式员工工资制 第十一条适用范围。 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所有员工。 第十二条工资模式。采用结构工资制。 员工工资=基础工资+岗位工资+工龄工资+奖金+津贴 1. 基础工资。 参照当地职工平均生活水平、最低生活标准、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和各类政策性

我国的分配制度练习题

我国的分配制度 一、单选题 1.生产资料的资本主义私人占有方式,决定了剩余价值由资本家占有的资本主义分配方式;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决定了社会主义企业实行有利于劳动者的按劳分配制度。这表明() A. 生产资料所有制决定分配方式 B. 按劳分配是最公平合理的分配制度 C. 分配制度取决于财富增加状况 D. 不同国家实行不同的分配制度 2.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收入分配方式经历了从单一的按劳分配到按劳分配为主、其它分配方式为辅,再到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的演变过程。这一演变过程() ①同我国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状况相适应 ②同公有制主体地位的逐步削弱相协调 ③由社会主义条件下劳动的性质和特点所决定 ④由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的变化所决定 A. ①② B. ③④ C. ①④ D. ②④ 3.小李是某国有大型制造业的技术工程师,2016年所得年薪20万,年终奖金10万。小李业余时间通过发明创造授权单位使用获得技术专利50万。同时小李平时注重投资理财,一年下来购买股票获利3万,银行利息获利5500元。2016年小李按劳分配的收入、劳动收入分别是() A. 200000元 835500元 B. 200000元 300000元 C. 300000元 800000元 D. 300000元 535500元 4.在我国现阶段,下列收入中不属于按生产要素分配的是() A. 科技工作者提供新技术而获得的收入 B. 公民在股票交易中的收入 C. 企业承包经营者的年薪 D. 国有企业职工的奖金和津贴 5.对按劳分配的分配方式理解正确的是 ( ) ①这是由我国现实的经济条件决定的 ②它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中个人消费品分配的基本原则 ③它体现了劳动者共同劳动、平均分配的社会地位 ④它不是我国现有分配方式的全部,但在其中居主体地位 A. ①②③ B. ①②④ C. ②③④ D. ①③④ 6.国家发改委印发的《2017年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重点工作安排》提出要提高技能人才待遇,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上述政策的实施() ①是分配中注重社会公平的重要表现 ②有利于让创造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 ③能够激发科研人员的创造力与活力 ④表明了按劳分配在分配方式中占主体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7.“确立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制度。”这一原则的提出() ①是对以往分配制度改革认识的深化 ②承认了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都是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 ③是对按劳分配原则的进一步完善 ④目的是“让一切创造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以造福于人民” A. ①② B. ①②③ C. ②③ D. ①②④ 8.“一切合法的劳动收入和合法的非劳动收入,都应当得到保护。”下列各项中属于

执行中的参与分配制度

浅论执行程序中的参与分配制度 作者:刘小勇发布时间: 2005-01-07 16:18:30 【内容摘要】参与分配是民事执行中的一项重要制度, 我国对此采取混合主义立法模式。本文对参与分配制度的原则、特征以及目前我国该制度的缺陷进行了粗浅的探讨,并提出了相应的建议。 【关键词】参与分配混合主义多数债权人举证责任 参与分配制度,是指在执行程序开始以后,未参加执行程序的其他债权人发现同一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时,向法院申请加入已开始的执行程序,要求使债权得到公平受偿的制度。其对于保护多数债权人平等受偿权利,维护社会公平,提高诉讼效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以下简称《执行规定》)中关于参与分配的规定,较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相关规定有了较大的修改和补充,使我国参与分配制度更加适应现实需要,但其中仍有许多问题值得研究。 一、参与分配的原则 各国民事诉讼法基于不同的理念,对参与分配制度采取了不同的原则,形成了优先主义、平等主义、折衷主义的立法例。 优先主义是指在数个债权人就债务人的同一财产为强制执行时,首先对该财产申请强制执行的债权人的债权在清偿顺序上,优先于就同一财产后申请强制执行的债权人受偿。这种立法例以德国和奥地利为代表。法国、日本则采平等主义,认为各债权人于执行程序参与分配时,不论查封措施之先后或是执行申请之先

后,一律以其债权数额按比例受偿。但法国的平等主义只是在动产执行上贯彻得比较彻底。[1] 折衷主义,亦称团体主义。认为他债权人在一定期限内参与分配者,得依债权额比例,平均受偿,并对该期限以后参与分配的债权人有优先权。瑞士和我国台湾均采此原则。 不同原则反映了不同国家的立法观和公平观。平等主义从债务人的财产是全体债权人债权的总担保的观念出发,强调对全体债权人实体权利的平等保护;优先主义则鼓励债权人积极行使申请执行权,注重对债权人诉讼权利的保护。而我国民事诉讼法采何种主义呢?笔者认为,依《执行规定》第88至89条的规定,我国采取的应当是混合主义。原因在于:第一,《执行规定》第88条规定,“多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分别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按照执行法院采取执行措施的先后顺序受偿”。即采优先主义。第二,《执行规定》第89条规定,企业法人的财产如不足以清偿其全部债务,则以破产程序进行,不进行执行分配。第三,《执行规定》第90条规定,当被执行人不是企业法人,且其全部或主要财产已被某一个法院强制执行时,其他取得执行名义的债权人才可声请参与分配,即采平等主义。由此可以看出,我国的参与分配制度交错混杂了平等主义与优先主义的内容,实为混合主义。 二、我国参与分配制度的特征 我国现行执行程序中的参与分配制度具有以下特征: (一)必须有多数债权人存在。参与分配解决的是数个债权人对同一债务人提出清偿请求的问题。当债务人有数个债权人且其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权时,会产生各债权人之间的利益分配问题,只有单一债权人时显然不存在这一问题。这

《会计制度设计》作业及答案新

会计制度设计作业1 ⒈如何理解内部控制制度与会计制度设计的关系: 答:内部控制制度是指单位内部各职能部门、各有关工作人员之间,在处理经济业务过程中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一种管理制度。企业建立内部控制制度的作用是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可靠,减少工作差错;加强工作人员责任心,维护财经纪律,稳定生产经营秩序;防止或抑制贪污盗窃、挪用公款、营私舞弊行为发生;便于事后审计工作,降低审计费用;强化企业管理,减少决策失误,提高经济效益。会计制度设计与内部控制制度的关系: 二者具有密切的关系,会计制度设计的各个环节都必须包括内部控制的内容,因为内部控制制度既是企业各种规章制度中控制手段的总称,又是有效地执行会计制度的保护性措施. 2.试说明会计科目与账户之间的关系。 答:①联系:二者都是对会计对象具体内容的科学分类,口径一致,性质相同,会计科目是账户的名称,也是设置账户的依据,账户是会计科目的具体运用;没有会计科目,账户便失去了设置的依据;没有账户,会计科目就无法发挥作用。 ②区别:会计科目仅仅是账户的名称,不存在结构;而账户则具有一定的格式和结构;会计科目仅说明反映的经济内容是什么,而账户不仅说明反映的经济内容是什么,而且系统反映和控制其增减变化及结余情况;会计科目的作用主要是为了开设账户、填凭证所运用;而账户的作用主要是提供某一具体会计对象的会计资料,为编制会计报表所运用。 3、请指出下面是什么报表?并说明完整的该种报表还应增加什么内容?

答:上表是产品生产成本计算表;完整的产品生产成本计算表还应包括以下内容:编制的时间、完工产品的件数、金额单位、编制人、审核人、财务主管等。 4.请指出下面图示是什么会计核算形式?并说明该会计核算形式账务处理程序的具体内容。 答:该图示是科目汇总表核算形式。科目汇总表核算形式的账务处理程序具体内容是: (1)根据原始凭证或原始凭证汇总表编制记账凭证。 (2)根据现金收、付款凭证和银行存款收、付款凭证逐笔序时地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3)根据记账凭证及其所附的原始凭证或原始凭证汇总表逐笔登记各种明细分类账。 (4)根据记账凭证,定期填列科目汇总表。 (5)期(月)末,根据科目汇总表逐笔登记总分类账。 (6)根据对账的具体要求,将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和各种明细分类账与对应的总分类账相互核对。

企业工资制度方案

某公司工资制度方案 第一章总则 一、按照公司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国家有关劳动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其他有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章指导思想 二、按照各尽所能、按劳分配原则,坚持工资增长幅度与公司经济效益增长同步,职工平均实际收入增长幅度不低于本公司劳动生产率增长幅度的原则。 三、结合公司的经营、管理特点,建立起公司规范合理的工资分配制度。 四、以员工岗位责任、劳动绩效、劳动态度、劳动技能等指标综合考核员工报酬,适当向经营风险大、责任重大、技术含量高、有定量工作指标的岗位倾斜。 五、构造适当工资档次落差,调动公司员工积极性的激励机制。 第三章管理人员工资制度 六、适用范围: (一)、公司总经理等高中级管理人员; (二)、公司所属各医院一般管理人员及正式员工。 (三)、特殊人员经董事会研究后确定。 七工资模式。 公司(医院)管理人员与其业绩挂钩 (一)高、中级管理人员:年薪=基本年薪+效益薪金+本公司(医院)工龄工资 1. 基本年薪按月预发,根据年基薪额的1/12支付; 2. 效益薪金=效益年薪╳综合经济效益增长率。 综合经济效益增长率=营业收入增长率╳系数+实现利润增长率╳系数+患者人数╳系数+本公司服务年限积分 3、效益年薪的发放: (1)财务部门根据经营情况进行评估,如果完成核定任务的80%,第二季度的第一个月发放上一季度效益薪金的50%;否则,上一季度的效益薪金停发,预留到下季度根据任务完成情况发放。 (2)公司或医院组织对管理层人员的考核,根据考核情况在年末发剩余效益薪金。 (3)考核细则由公司制定并实施。 (4)在效益薪金发放前离职的,此前的效益薪金不予发放也不补发。。 (5)效益薪金根据不同岗位实行保底制,当效益薪金低于保底线时,按保底额执行,上不封顶。 4、高、中级管理人员基本工资中已体现岗位工资,故岗位工资不再另行发放。 5、高、中级管理人员基本年薪及保底效益薪金方案见附表一。 (二)正式员工(含医院一般管理人员) 1、适用范围: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所有员工(除高级管理人员外)。 2、工资模式:采用结构工资制。 员工工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工龄工资+效益工资+津贴 (1)、基本工资。 参照当地职工平均生活水平、最低生活标准、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和各类政策性补贴确定。 (2)、岗位工资。 ①、根据职务高低、岗位责任繁简轻重确定; ②、公司岗位工资适用于行政人员。 (3)、工龄工资。 ①、按员工为企业服务年限长短确定,鼓励员工长期、稳定地为企业工作; ②、年工龄工资根据工龄长短,分段制定标准;

会计制度设计题目

Chapter 1 ?1、说明会计制度与会计核算制度的关系? 狭义的会计制度仅指会计核算制度 ?2、企业内部会计制度设计时应考虑哪些相关因素? 不同企业在组织形式、行业特点、业务类别、经营范围、规模大小、管理模式等大面存在差异,现实中并不存在一套适用于所有企业的会计制度,但在设计会计制度时,存在一些共性的理论基础和原理理念,企业在设计会计制度时,应遵循这些共同的基础和原则,同时充分考虑不同企业的具体特点。 ?3、会计制度设计人员应具备哪些素质? 较高的理论水平与丰富的经济管理知识 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坚实的文笔功底 熟悉有关法令政策和规章 熟悉电脑操作技术 ?4、会计法规体系由哪几层次组成?是什么关系? 会计法等法律,指导我国会计工作的最高准绳,制定法律的国家机关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总会计师条例等,权威性仅次于法律的规范,只有国务院才有资格颁布条例。 会计准则,属于部门规章,由财政部制定,会计准则体系还包括会计准则解释公告。 其他会计规章,一般由国务院有关部委,如财政部、证监会等部门发布,涉及会计核算、信息披露、会计管理、内部控制等内容。 层层控制 ?5、会计制度设计的基本程序包括哪些阶段? 明确设计任务,规划设计方案 进行实地调查,搜集所需资料:包括基本情况调查,会计制度现状及实施情况调查,各类业务处理程序调查 深入讨论研究,实施具体设计 多次试行不断改进提高 ?6、会计制度设计的表达方式有哪些? 文字说明法:会计制度总体说明,会计科目及其使用说明,内部控制要点。 表格法 流程图法 ?7.国家统一会计制度与单位内部会计制度的有什么关系? 会计制度按设计权限分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和单位内部会计制度,国家统一会计制度是指国家权力机关授权制定的,这类会计制度适用面广,规范的是会计业务处理的共同问题。单位内部会计制度是指个会计主体根据统一会计制度,结合自身特点自行或委托中介机构设计的会计制度,适用性和针对性较强。

2018年会计制度设计形成性作业答案

第一题:请用图示反映出我国会计法规体系与会计工作之间的关系。 这道题目主要是要求学生在理论要有全面的了解。要全面了解我国会计法规体系,并能理解会计法规体系与会计工作之间的关系。 答题可以从以下方面来考虑: 我国会计界的会计准则体系应该是在《会计法》的指导下,以会计准则为核心,以会计准则指南为补充的既要符合国际惯例,又要有中国特色的会计准则体系。 完整的会计法规体系和会计工作之间的关系包括下面3个层次: 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财政部企业 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会计制度金融企业→会计工作↓小企业 具体准则其他大中型企业第二题:试设计一张差旅费报销单。这道题目要求学生理论联系实务。差旅费报销单 报销人姓名所属部门职务同行人费用受益部门应分摊额度 时间地点事由在途费用住宿费用交通费用出差天数伙食补助申报住宿补助申报合计 从至从至合计(小写) 总金额全计(小写)其中个人实际已自垫金额(小写) 我保证上述费用是公务期间发生的合理且准确的费用员工签名:年月日会计核定总金额(小写) 直接主管审核:年月日减:已预付金额(小写) 部门主管审批:年月日出纳应支付金额(大写)万千百角分 设计一张差旅费报销单应包括以下内容: 1.名称。(差旅费报销单)2.填制日期。3.编号。4.报销人姓名、所在部门。5.出差事由。6.起至时间、地点。 7.飞机、车、船费。8.在途住勤补助。9.住宿费。10.差旅费报销单金额总计。11.差旅费报销人签名。 12.审核(业务主管、会计主管、财务负责人)签名。 第三题:请指出下面是什么报表?并说明完整的该种报表还应增加什么内容? 成本项目甲产品乙产品总成本单位成本总成本单位成本原材料 15000 375 7500 375工资及福利费 11970 229.25 10830 541.50制造费用 3852.80 96.32 2752 137.60合计 30822.80 770.57 21082 1054.10 这道题目主要是要求学生对会计报表要有全面的了解。不仅对三大主表要了解,还要会设计一些副表,尤其是内部报表,本题就是一张内部报表。答题可以从以下方面来考虑:(1)是产品生产成本计算表。(2)完整的产品生产成本计算表还应包括以下内容:名称、编号、编制的时间、金额单位、完工产品的件数、编制人签字、审核人签字、财务主管签字等。 答:科目汇总表核算形式的账务处理程序是: (1)根据原始凭证或原始凭证汇总表编制记账凭证。 (2)根据现金收、付款凭证和银行存款收、付款凭证逐笔序时地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3)根据记账凭证及其所附的原始凭证或原始凭证汇总表逐笔登记各种明细分类账。

某公司薪酬制度调整建议方案

**********有限公司薪酬调整建议方案 一、总体思路与原则 1、此次薪资调整为三个重点:其一,调整企业内部的薪资结构;其二,调整员工的薪资构成比例,体现以岗位和职务为基础,按照贡献和绩效支付劳动报酬的原则;其三,简化企业和员工薪资等级和结构,增大薪资机制的作用弹性。 2、本着保证员工原有的报酬水平,特别是低薪人员的收入水平不降低的原则,主要通过增量工资进行两个薪资结构的调整。 3、明确以岗位工资+ 津贴补贴+ 绩效工资为主的薪资制度 4、岗位工资是主干工资制度,实施分类定级方式,即管理、专业、业务、事务和操作人员分别制定薪资级别,企业薪资结构为分类别的梯度等级结构。 5、调整后的员工薪资结构为: 员工薪资= 岗位薪资+ 技能津贴(学历、职称、工龄)+ 补贴 (法定补贴、企业福利)+ 奖励(月奖、业绩奖) 6、视各公司效益情况,固定工资(岗位工资、技能津贴和补贴)与浮动工资(奖金、佣金、分红)比重应控制在60- 70% 和20-30%区间内。 二、岗位(职务)等级工资 采用统一的五类定级法,即打乱公司行政隶属界限,将所有企业的正式员工的岗位统一划分为管理、专业、业务、事务和操作人员,分别定级,并纳入一张企业薪资表(见附表1、2)中,具体为: ?管理人员分为5个职务等级; ?专业人员分为4个岗位等级; ?业务人员分为3个岗位等级; ?事务人员分为2个岗位等级; ?操作人员分为2个岗位等级; 各类岗位职务之间经对应交叉后,合并为10个薪资等级。

三、技能津贴 有两个因素促使本次薪资调整必须降低技能因素在薪资中的作用:其一是突出岗位薪资和绩效薪资的比重;其二是原有薪资中,政策性补贴占的比重很大,不宜降得过低,故只能适当降低技能工资的比重。为此,采取以下方式调整:?将技能薪资分为两部分,50%左右纳入岗位薪资中;另50%作为技能津贴处 理。 ?技能津贴中包括学历、职称和工龄三个因素,分别确定等级和工资级差。?工龄工资每年为元,按日历年累积增加。 ?学历和职称本着“二择一,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不重复计算。技能津贴等 级确定见下表: 学历、职称津贴标准 四、补贴 本着尊重历史的原则,除水电、书报补贴在岗位薪资中考虑不计之外,其余的洗理费、物价补贴、开发费、交通补贴、独生子女费、住房补贴和医疗补贴同归入补贴一项,数额不变。 五、奖金 适当扩大奖金的比重。普林电路公司的月奖按岗位奖金系数法分配,主要体现岗位和职务间的差别;季度末或年末应结合业绩考评,按照业绩和贡献分配奖金(见附表3)。

分析我国分配制度在当今现实中存在的缺陷与不足,并提出解决对策。

劳动者作为国有资产的所有者是虚位的因而是残缺的,他既不能通过“用手投票”约束使用者,也不能“用脚投票”转让所有权,因此资产的收益性对劳动者来讲是不具备或不完整的。 ■在我国目前劳动力总量供给过剩、资本供给短缺的情况下,劳动力在要素市场中自然处于不利的地位。尤其是在低端劳动力市场中,以农村转移劳动力为主的非熟练、非技术劳动力的劳动报酬更是被压低到极限,并且缺乏基本的社会保障,长期处于被资本剥夺的境地。 ■现行的工资制度,工资水平偏低,工资增长机制僵硬,缺乏制度性保障,致使工资外收入膨胀,助长国有单位职工收入的不规范;工资结构设置不合理,岗位绩效工资和年工资比重过低,不能体现合理的工资级差,缺乏激励和约束作用。 在我国,由于收入分配不公平现象引发的对公平分配问题的研究和讨论由来已久,对分配不公的原因亦有多种解释。随着改革实践和相关研究的日渐深入,收入分配的相关制度性原因愈加显露。从解决问题的需要出发,我们将着重对现行制度与政策的缺陷进行剖析。 一、现行分配制度的缺陷及其收入分配效应 (一)初次分配与再分配对居民收入分配影响的基本估计 按照SNA统计体系的规定,初次分配反映的是各收入主体对国民生产总值原始贡献所获取的相应的原始收入,收入形式主要表现为要素收入。再分配及其派生收入主要指抚恤、救济、津贴,以及转移性收支等项目。 根据我们对城乡居民税前收入和税后收入的测算结果比较,对我国初次分配和再分配对居民个人收入分配的影响得出两点基本判断:其一,初次分配是我国居民收入分配的基础及主体分配渠道,其公平程度的高低对收入结果的公平程度有决定性影响;其二,目前再分配对居民收入差距的调节作用仍然有限,并且表现出不断降低的态势。由此可以推论为,目前我国收入分配制度在初次分配和再分配两个层次上都存在制约分配公平性的缺陷,其中初次分配的相关制度是现状形成的决定性因素,再分配制度缺陷助长了不公平分配。 这两个分配层次中出现的问题,在形式上集中地表现为分配秩序的混乱和收入差距的不断扩大。 (二)初次分配的基本制度缺陷 (1)产权制度 产权制度的收入分配效应

会计制度设计测试题目

第1题 中华公司王某担任出纳工作期间,先后利用15张现金支票编造各种理由提取现金79.36万元,均未记入现金日记账,构成贪污罪。具体手段如下: 1.隐匿8笔出口结汇收入计79.36元,将其提现的金额与其隐匿的收入相抵,使其23笔收支业务均未在银行日记账和银行余额调节表中反映。 2.伪造11张银行对账单:将提现的整数金额改成带尾数的金额,并将提现的银行代码“11”改成托收代码“77”或外汇买卖的代码“17”。 要求:分析该公司暴露出的管理漏洞及形成的主要原因,制度建议。 第2题 A公司是一家大型制造企业,其财务部设有财务、会计和审计三个职能科室。该企业的财务管理分工如下图所示: 要求:请指出该企业会计机构的设置存在哪些问题?你认为还应该增设什么岗位? 第3题 现有三家投资公司决定合股投资500万元经营一家商店,其经营范围主要为服装、家用电器和百货商品,并开设一个快餐店。已租入三层楼房一栋,一楼经营家用电器,二楼经营服装和百货,三楼为快餐店,营业执照等已办妥,准备开业。现委托某会计师事务所设计一套会计制度。经事前调查研究,获得以下资料。 (1)除三家合股投资人外,还准备向银行贷款和吸收他人投资,但他人投资不作为股份,只作为长期应付款,按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的20%付息。 (2)商场和快餐店均需要重新装修才能营业。 (3)需购入货架、柜台、音响设备、桌椅、收银机等设备,还需购入运输汽车一辆。 (4)商场购销活动中,库存商品按售价记账,可以赊购赊销。 (5)快餐店的收入作为附营业务处理。 (6)雇用店员若干人,每月按计时工资发报酬,奖金视营销情况而定。 (7)房屋按月交纳租金。

执行程序中参与分配制度统一理解与适用

执行程序中参与分配制度统一理解与适用 执行程序中参与分配制度统一理解与适用 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编着 *本文经授权发布,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高杉LEGAL」立场* 一、概述 一般来说,强制执行是个别实现债权的程序,坚持先到先得原则;破产程序是概括实现债权的程序,实行的是平均分配原则。两种制度之间需要衔接,当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足于清偿所有到期债务时,执行程序可经当事人的申请进入到破产程序。 由于我国没有个人破产制度,因此,对于被执行人为公民或其他组织等不具备破产资格主体的情况下,案件是无法进入破产程序的。此时,实体法上的债权平等原则就需要执行程序中的制度予以落实与保障,这个制度就是参与分配制度。 执行程序中的参与分配制度,主要解决的普通债权的公平受偿问题。因此在被执行人为不具备破产资格主体的情况下,大家对于此项制度的适用没有争议。但是在被执行人为具备破产主体资格的案件中,是否适用此项制度存在不同观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以下简称《执行规定》)第96条的内容也给上述争议提供了规则基础。该条规定:“被执行人为企业法人,未经清理或清算而撤销、注销或歇业,其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的,应当参照本规定90条至95条的规定,对各债权人的债权按比例清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以下简称《民诉解释》)制定过程中,对于参与分配的适用范围问题存在广泛的争议。最终的方案是限制了参与分配制度对于具备破产资格的企业法人的适用,同时建立了执行转破产制度(后述)。 还应该交代的是,参与分配这个概念,存在广义与狭义之分。狭义的参与分配仅指对普通债权,就执行财产所做的分配;广义的参与分配指的执行程序中的一项制度,在该制度中,不仅要处理普通债权的公平受偿问题,同时还需要解决担保物权保障的债权、优先权等优先受偿债权的实现问题。 《民诉解释》第508条到第512条是关于参与分配制度的规定。 二、对《民诉解释》第508条的理解 1.条文内容 《民诉解释》第508条规定: “被执行人为公民或者其他组织,在执行程序开始后,被执行人的其他已经取得执行依据的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能清偿所有债权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参与分配。对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有优先权、担保物权的债权人,可以直接申请参与分配,主张优先受偿权。” 2.条文的具体理解 本条是关于参与分配程序的一般性条款,其沿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1992年意见》)第297条,根据实践需要进行了修改,并参考相关司法解释增加规定了第2款。

《会计制度设计》作业参考答案

会计制度设计作业答案 第一次作业 1.作业目的:考察学生对课程第一章至第四章内容的理解和应用。 2.作业要求:我们结合每道题目具体分析 第一题:内部控制制度与会计制度设计有何关系? 会计制度设计的目标是规范会计行为,保证会计系统生成的会计信息真实完整,为企业内部和外部的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经济决策有用的会计信息。建立内部控制制度的目标主要是为了保护单位财产安全完整,检查有关数据的正确性和可靠性,贯彻企业的管理方针,提高经营效率。内部控制制度并不是以一个独立的制度形式出现,而是融于企业其他各项管理制度之中,是企业内部的一个管理控制系统,是保证企业经济活动正常进行所采取的一系列管理措施。要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就必须把内部控制制度落实到会计信息的收集、加工、整理和报告的全过程。会计制度于内部控制制度具有密切关系,会计制度设计的各个环节都必须包括内部控制的内容,因为内部控制制度既是企业各种规章制度中控制手段的总称,又是有效地执行会计制度的保护性措施。 第二题:会计科目与账户的关系? 会计科目是对会计要素对象的具体内容进行分类核算的类目,设置会计科目就是对会计对象的具体内容加以科学归类,进行分类核算和监督的一种方法. 会计帐户是根据会计科目开设的,具有一定结构,用来系统,连续的记载各项经济业务的一种手段. 会计科目与账户是相互联系的。会计科目与账户都是对会计对象要素具体内容进行的分

类。会计科目是账户的名称,也是设置账户的依据,会计科目决定着账户核算内容的性质,因此,两者核算内容的性质是一致的。没有会计科目,账户就失去了设置的依据。而账户又是会计科目的具体运用,没有账户也就无法发挥会计科目的作用。 会计科目与账户是有区别的。会计科目没有结构,并且只规定了核算的经济内容的性质;而账户具有一定的格式和结构,用来记录某一特定经济内容的增减变化及其变化的结果。通过账户的记录,能提供动态和静态的指标。 第三题:请指出下面是什么报表?并说明完整的该种报表还应增加什么内容? 这道题目主要是要求学生对会计报表要有全面的了解。不仅对三大主表要了解,还要会设计一些副表,尤其是内部报表,本题就是一张内部报表。答题可以从以下方面来考虑: (1)是产品生产成本计算表。 (2)完整的产品生产成本计算表还应包括以下内容:名称、编号、编制的时间、金额单位、完工产品的件数、编制人签字、审核人签字、财务主管签字等。

会计制度设计第2次形考任务题库

第四章资产业务会计制度设计 知识点1:货币资金 任务一 A公司出纳员对公司的货币资金业务管理和核算的相关规定不甚了解,出现了如下两件事情: 一是在本年度6月10日和14日两天的现金业务结束后的现金清查中,分别发现现金短缺50元和现金溢余20元,对此他经过检查没有发现原因,他为了维护面子和息事宁人,同时考虑到两次账实不符的金额较小,因此,他决定短缺部分自己补齐,现金溢余部分自己暂时收起; 二是A公司经常对其银行存款的实有数额心中无数,甚至有时会影响到公司日常业务的结算,公司经理因此指派有关人员检查一下出纳员的工作,结果发现,他每次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时,只根据公司银行存款日记账的余额加或减对账单中企业的未入账款项来确定公司银行的实有数,而且每次做完此项工作以后,出纳员就立即将这些未入账的款项登记入账。 问题:出纳员对这两件事情的处理是否正确?为什么?该公司应设计怎样的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答:1.出纳小王对以上业务的处理不正确。 第一出纳经营的现金出现短款,首先需要通过财务总管履行清查核对等检查工作,短款原因无法查清的情况下,应最为出纳责任短款履行赔偿义务,因此,需要通过会计账务处理方式予以正确的记录。 第二出纳在2007年6月10日,发现现金长款,如果按照第一步的处理程序后,客观上于2007年的6月8日的短款没有直接的关联,在未按照第一步要求处理的情况下,其长款可能与前面的短款有一定的关系,但是,不论是否有关系,出纳人不能私自处理自己经营现金的长,短款,发现长款也应当提请财务主管实施清查手续,无法查明原因的情况下,应按照规定如实进行长款的会计处理。

2.会计小李的以上业务处理不正确。 因为未达账项在本质是企业与银行对部分跨期结算业务因相关结算凭证的传递而产生的会计记录与银行对账单记录不一致现象,这种现象经过编制未达账项余额调节表以后,会验证企业与银行记录的一致性。这部分未达账项在下个月随着相关银行结算凭证的传递消除企业与银行之间的记录差异,形成自动平衡,因此,会计对这部分未达账项不能在未达账项的发现当期,在没有相关银行结算凭证为依据的情况下,将未达账项提前登记入账,否则,会在下个月有关上个月的未达账项的银行结算凭证传到财务后形成重复入账的差错。 3.该公司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设计货币资金管理制度,理由如下 货币资金是企业流动性最强;控制风险最高的资产,是企业生存与发展的基础。大多数贪污;诈骗;挪用公款等违法的行为都与货币资金有关,因此,必须加强对企业货币资金的管理和控制,建立健全货币资金内部控制,确保经营管理活动合法而有效。 任务二 请点评下面HG股份有限公司现金支出业务内部控制制度的利弊。 HG股份有限公司现金支出业务内部控制制度 该公司各支款业务部门由报销人员填制各种费用支出的原始单据,并签字或盖章,然后送交个业务部门负责。各业务部门主管根据计划或有关规定对送达的付款原始凭证进行审批之后签字或盖章,并转送财会部门。 公司没有专设审核人员,由财会主管负责日常审核工作。财会主管根据财务制度的规定审核各业务部门送交的待报销原始凭证,并签章确认。公司设出纳人员一名,主要负责根据财会主管审核批准的付款原始凭证付款,并在付款原始凭证上加盖“现金付讫”印章;在付款后根据付款原始凭证填制内部转账通知单一式两联(一联留存财会部门,凭此登记记账凭证;另一联送交业务部门,通知已划款);根据付款原始凭证和内部转账通知单及时填制付款记账并签章;在每日终了结出现金日记账余额,并将库存现金实存数额与现金日记账余额相互核对;对发现的长短款情况及时报告财会负责人。

浅析民事执行中的参与分配制度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sodocs.net/doc/551762969.html, 浅析民事执行中的参与分配制度 作者:张曦 来源:《丝路视野》2017年第36期 【摘要】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90条规定的是参与分配制度。通过适用参与分配制度,可以为解决多数债权人债权无法平等实现的问题提供一条能够普遍适用的解决路径。适用参与分配制度的条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参与时间;二是债权性质;三是执行依据;四是债务人限定。 【关键词】参与分配制度;制度意义;适用条件 一、参与分配制度的概念 参与分配制度是指法院在强制执行程序中,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依据已生效的法律文书所确定的金钱给付义务而查封、扣押或冻结被执行人的全部或主要财产后,其他债权人因被执行人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或其他财产不足以清偿其全部债务而在被执行人的财产被处置完毕前,申请加入已开始的执行程序,由法院将执行所得的金钱对各债权人平均清偿的一种执行制度。 二、参与分配制度的意义 制定参与分配制度设立首要目的在于使参与分配制度存在使各债权人能够利用同一执行程序获得清偿,以节省执行时间和执行费用。其次便是保障债权实现的平等。民事执行中,由于普通债权的平等性,多个债权人可依各自与债务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向债务人平等地主张权利。当债务人的财产无法偿付所有债权时,若缺乏统一规制,各债权人依据其与债务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分别向法院主张债权的执行,可能导致债权实现过程中的不公平现象的发生。适用参与分配制度则可以合理的安排各债权的执行顺序与债权执行分配程度,可以为解决多数债权人债权无法平等实现的问题提供一条能够普遍适用的解决路径。 三、参与分配制度的适用条件分析 我国关于参与分配制度的适用条件主要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下称执行规定)第90条中体现,该条规定:“被执行人为公民或其他组织,其全部或主要财产已被一个人民法院因执行确定金钱给付的生效法律文书而查封、扣押或冻结,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或其他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的,在被执行的财产被执行完毕 前,对该被执行人已经取得金钱债权执行依据的其他债权人可以申请对该被执行人的财产参与分配。”通过对该条文的分析可以得出我国参与分配制度的适用条件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参与分配的申请时间限定

《会计制度设计》作业及答案新

成本项目 会计制度设计作业1 1. 如何理解内部控制制度与会计制度设计的关系: 答:内部控制制度是指单位内部各职能部门、各有关工作人员之间,在处理经济业务过程中相互联系、相互 制约的一种管理制度。企业建立内部控制制度的作用是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可靠,减少工作差错;加强工 作人员责任心,维护财经纪律,稳定生产经营秩序;防止或抑制贪污盗窃、挪用公款、营私舞弊行为发生; 便于事后审计工作,降低审计费用;强化企业管理,减少决策失误,提高经济效益。会计制度设计与内部 控制制度的关系:二者具有密切的关系,会计制度设计的各个环节都必须包括内部控制的内容,因为内部控 制制度既是企业各种规章制度中控制手段的总称,又是有效地执行会计制度的保护性措施. 2. 试说明会计科目与账户之间的关系。 答:① 联系:二者都是对会计对象具体内容的科学分类,口径一致,性质相同,会计科目是账户的名称,也是设置账户的依据,账户是会计科目的具体运用;没有会计科目,账户便失去了设置的依据;没有账户,会计科目就无法发挥作用。 ②区别:会计科目仅仅是账户的名称,不存在结构;而账户则具有一定的格式和结构;会计科目仅说明反 映的经济内容是什么,而账户不仅说明反映的经济内容是什么,而且系统反映和控制其增减变化及结余情况;会计科目的作用主要是为了开设账户、填凭证所运用;而账户的作用主要是提供某一具体会计对象的会计资料,为编制会计报表所运用。 3

答:上表是产品生产成本计算表;完整的产品生产成本计算表还应包括以下内容:编制的时间、完工产品的件数、金额单位、编制人、审核人、财务主管等。 4 ?请指岀下面图示是什么会计核算形式?并说明该会计核算形式账务处理程序的具体内容。 运动步骤说明;①……⑧,依据登记:十,定期核对; 图科目汇总表JK务处理程序运行图示 答:该图示是科目汇总表核算形式。科目汇总表核算形式的账务处理程序具体内容是: (1) 根据原始凭证或原始凭证汇总表编制记账凭证。 (2) 根据现金收、付款凭证和银行存款收、付款凭证逐笔序时地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3) 根据记账凭证及其所附的原始凭证或原始凭证汇总表逐笔登记各种明细分类账。 (4) 根据记账凭证,定期填列科目汇总表。 (5 )期(月)末,根据科目汇总表逐笔登记总分类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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