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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国考真题:统计局面试试题(2月26日)

2016年2月26日国家公务员考试统计局安徽调查总队面试真题

阅读材料:

(大意)

材料1:

每年节后都是职工离职或跳槽高峰,一些在岗时不敢提或是被用人单位忽视的劳动权益,也在此时被一些离职员工秋后算账。这不,节后刚开始上班,就有不少离职者到劳动监察部门咨询或投诉,其中,带薪休假权成为个热点。

材料2:

今年41岁的李女士在一家媒体从事校对工作,本与单位协商好去年11月份休假,由于同事突然生病工作安排不过来放弃了假期,节后上班第一天,李女士就向南京市劳动监察部门咨询,今年能否把去年失去的假期补回来。

对此,南京市劳动监察支队的金浩科长表示,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和《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9条规定,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但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如果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需要提醒的是,这里的日工资收入的300%包含了当月必须支付的工资,也就是说,如果企业已经支付了劳动者当月工资,只需要额外支付200%的应休未休天数薪资。

材料3:

2月17日,在南京一家企业给老板开车的李师傅向南京市劳动监察部门反映,称自己工作了6年,周末出车从来没有加班工资,也从未休过年休假,希望劳动监察部门帮助维权。

对此,南京市劳动监察部门相关人士表示,目前南京市尚未遇到劳动者专门为带薪休假权打官司的案例,劳动者大多是将带薪休假与工资、社会保险诉求等捆绑投诉。应休未休的假期是否存在追溯期,在司法实践中存在一定的争议。

一种观点认为,年休假工资报酬属于劳动报酬,应当适用特殊时效,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一年内,劳动者可以追诉他所有在职期间未休年假工资。也就是说,劳动者可以从2008年国务院通过《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起追溯自己的带薪休假补偿。但另一种观点认为,虽然年休假工资报酬含有“工资报酬”的名称,但其本质并非劳动报酬,而是一种福利待遇,是对于未休年假劳动者的一种补偿,按照《企业职工带薪休假实施办法》带薪休假可以跨年安排的说法,则带薪休假最长可以追溯2年。

也有一些劳动者反映,单位规定职工带薪休假最多只能拆分休两次,单位这么做是否合适?

材料4:

记者对7家玩具企业进行了调查,玩具企业负责人均表示,如果严格执行带薪休假制度,企业可能会面临不同程度的亏损。有一家企业负责人表示,“如果安排员工带薪休假,生产就安排不过来,如果按照劳动法规定支付职工300%加班工资,75%的企业都会亏损。”并给出该企业的第四季度报表。报表显示足额支付加班工资会造成该企业当季亏损18%。

对此,金浩表示,《职工带薪休假条例》《企业职工带薪休假实施办法》都明确表示,带薪休假是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的。如果确因生产需要无法进行碎片化安排,职工应该尊重单位的决定。

金浩建议,随着带薪休假制度日益深入人心,劳动者对于带薪休假的诉求势必越来越多,为避免纠纷,用人单位可以在年初或者是上一年底,根据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对全年职工的休假需求进行摸底调查提前安排,让员工签字确认,如在具体执行时遭遇特殊情况需要调

整,可个别进行二次协商。

题目:

1.某市政府强制执行带薪休假制度,此举在企业和百姓之间引发热议,你怎么看?

2.调查队要对本市带薪休假的执行效果进行调查,请你做一个调查方案。并说明如何保证调查的有效性。

3.作为调查队的工作人员,你们在一家企业组织有关带薪休假座谈会时,企业领导和员工都在场,但是员工发言不积极,出现了冷场。你会怎么解决?

4.对于其中划线部分(划线部分的大概内容是“玩具协会对第四季度7家玩具企业进行的调查显示,如果按带薪休假制度支付3倍支付报酬,即使任务全满的情况下,也会导致该季度亏本经营,对此玩具协会得到结论:带薪休假制度不适合在玩具行业执行。”)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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