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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关爱基金会章程

公司关爱基金会章程
公司关爱基金会章程

***公司关爱基金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基金会的名称是***公司关爱基金会。

第二条本基金会的宗旨:面对困难员工雪中送炭,体现***公司对员工的关爱。

第三条本基金会的原始基金来源于***公司赞助,原则上不再以公司名义发动捐助。

第四条本基金会由***公司工会牵头组织,由***公司董事会批准,性质是企业内非法人的职工组织。

第二章援助范围

第五条本基金会公益活动的援助范围:

(一)按规定对月薪在4000元(含)以下,且经济困难员工个人因重大疾病和意外伤害住院导致医疗费用过高,或经基金管理委员会裁定有必要提供额外资助的集团员工进行适度的经济援助。

(二)对月薪在4000元以上的员工因重大疾病和意外伤害住院视具体情况进行慰问和援助。

(三)按规定对集团家庭特别困难的员工给予适度的经济援助。

(四)对困难员工的父母、配偶、子女遭受重大疾病、重大意外伤害给予适度的经济援助。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六条本基金会由 10名管理委员组成基金管理委员会。

本基金会管理委员每届任期为 2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中途放弃委员职务或离职的,管理委员会应在1个月内进行补选,未补选前该职务的职责由主任或分管副主任承担。

第七条管理委员的权利和义务:

以下各职位均为基金会管理委员会管理委员,均为兼职及义务活动:

(一)主任一人:主要管理本基金会、会议决策工作和本会日常管理工作;

(二)副主任三人:主要担任审批、提交申请工作;

(三)账目管理委员一名:主要负责账目的收、发记录和凭证的管理记录工作;

(四)资金管理委员一名:主要负责资金的运作管理;

(五)妇女管理委员一名:主要负责调查集团员工的生活情况和审批女员工生活困难报告;

(六)病助管理委员一名:主要负责调查集团员工因伤、病造成的生活困难情况和程度,并审批员工的病助报告;

(七)特贫管理委员一名:主要负责调查集团特贫人员的困难情况和程度,并审批特贫人员的报告

(八)资金稽查委员一名:主要负责本基金会的资金账目的使用监督情况和核实工作。

基金会组织机构图

第八条管理委员的产生和罢免:

(一)管理委员会成员产生办法:由***公司工会委员兼任。

(二)罢免、增补管理委员应当经管理委员会表决并过半数通过;

第九条本基金会的决策机构是管理委员会。管理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制定、修改章程;

(二)选举、罢免管理委员会委员;

(三)决定重大业务活动计划,包括资金的募集、管理和使用计划;

(四)年度收支预算及决算审核;

(五)制定基金会内部管理制度;

(六)决定其他有关本基金会的重大事项。

第十条管理委员会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0日,由主任或副主任召集全体基金会管理委员开会。各组代表对工作进行汇报及总结,同时对相关费用及重大事项进行决议。

第十一条管理委员会会议应当制作会议记录。形成决议的,应当当场制作会议纪要,

并由出席管理委员审阅、签名。

第十二条基金会管理委员会举办大型活动或开例会时,各管理委员会的成员都须到场,如因故不能参加的,须提前向主任或副主任请假。三次无故缺勤的将作委员会内部警告,三次警告视为放弃管理委员的资格,基金会将重新进行补员选举。

第四章入会与退会

第十三条集团公司及分子公司所有在职员工均为基金会会员;

第十四条新员工入职时,当月即可享受基金会会员的待遇;

第十五条员工离职手续办妥后(即人力资源部在结算离职工资当日),当月起不再享有基金会会员的待遇。

第五章基金的管理和使用

第十六条本基金会的收入来源于:

***公司股东捐献200万元作为固定基金;

第十七条基金的管理

(一)基金会确保基金不以赢利为管理手段,仅用于以上任务所需,不得挪用,。

(二)为确保基金运作的规范性,实行账款分离。

(三)资金款项由基金会资金管理小组(财务部)设立账户,以存折的形式进行保管。

(四)基金账目由基金会账目管理小组以发票、收据(条)及账本的形式进行管理。

(五)基金交至基金管理小组时,要有正规的手续。

(六)基金支出时要经基金会主任、资金管理员批准,并有相关凭证入账。

本基金会的财产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部门、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挪用。

第十八条基金使用方法

(一)基金会资金的运用:用于重大病助、用于重大意外伤害补助、用于特贫户。

(二)每年6月份编制下年度的活动安排及预算费用,同时予以公告。

(三)基金的实施:

1、需住院治疗的困难员工或亲属方可享受基金援助。

2、按规定对月薪在4000元(含)以下,且经济困难员工个人因重大疾病和意外伤害住院导致医疗费用过高,或经基金管理委员会裁定有必要提供额外资助的集团员工进行适度的经济援助。

3、对月薪在4000元以上的员工因重大疾病和意外伤害住院进行慰问。

4、按规定对集团家庭特别困难的员工给予适度的经济援助。

5、对困难员工的父母、配偶、子女遭受重大疾病、重大意外伤害给予适度的经济援助。

6、具体援助金额由基金管理委员会进行评审,报总裁批准后执行。

第十九条账目稽查办法:

(一)账目稽查由基金稽查组进行稽查;

(二)稽查时,分账目稽查、资金稽查和核对三部分:

(三)账目稽查:主要是查看报销凭证的真实性;

(四)资金稽查:主要是查看存折里的存取款项的记录;

(五)核对:主要是把门账目的进出金额和存折内款项的记录进行核对;

(六)稽查时间为每个月的七号,稽查结果进行公开;

(七)为确保资金管理的合理性,还要进行不定期的抽查。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章程于2009年2月9日经基金管理委员会筹备会议表决通过。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基金管理委员会。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自董事会批准正式发布之日起生效。

同学公益基金会章程_规章守则.doc

同学公益基金会章程_规章制度**三中159班同学公益基金会章程 159班的兄弟姐妹们: 岁月无情,光阴似箭!转眼间毕业十年,大家分散各地,聚少离多。然而,时间并不能磨灭我们的同窗之情,反而会让我们之间的友谊烙印越来越深。每每回首往事,大家的欢笑声历历在目,想之甚,念之切,无以言表。 为使同学间的互帮互助成为经常性活动,成为同学们沟通、交流并进一步加强同学之间感情的平台,并能有能力维持之。特此成立一个自愿的,无商业性质的同学公益基金会,希望大家踊

跃参与。 经调查收集各位同学对基金会的建议,整理制定: 《**三中159班同学公益基金实施方案》 一、成立同学基金会之目的: 对本班同学及家庭因特殊原因造成的困难提供力所能及的资助。

二、基金的管理组织及职责: 1、基金会组织架构为1名会长,5名常委,若干会员组成。 2、会长职责:对同学基金会委员负责,收集需要资助的信息与基金委员的讨论意见,全权管理基金的支出、收入,如需动用基金,须两名常委同时证明。会长无法继续履行管理职责的,由过半数会员共同推举一位继续管理。2014年会长:肖炎平。

3、常委职责:宣传基金会的作用与目的,发展新会员,公告需要资助的信息,收纳会费,代表基金会资助同学及其家庭。常委的任职为委员轮流制,每年更换一次。2014年常委:姚刚,李欢,吕汉新,李发鹏,鲁银海。 4、委员职责:宣传基金会的作用与目的,提供需要资助的信息,无回报地交纳会费。 三、基金的筹集: 1、参加对象:**三中高159班全体同学,采取自愿原则。

2、募集标准:最低200元/年,不设置上限,按年支付。不设募集年限,最低总额6000元/人,可一次性或者多次性支付。注:每年的 5月1日前是交收会费的限期。 3、基金会资金管理:分两个概念:累计净值和最新净值,累计净值是所有的会员缴纳总和,最新净值是累计净值减去花费与额外收入(如基金利息等)。 4、资金的运用情况在群里公布。()群名:159班公益基金会,群号:15554****

基金会管理制度章程

深圳“xxxx”有限公司“爱心基金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基金会全称:深圳市“XXXX爱心基金会” 第二条:基金会口号:爱在XX手牵手,情系家人心连心。 第三条:基金会的目的:倡导团结友爱,人文关怀互帮互助的传统美德,集大家的力量,帮助有特殊困难的员工及家庭,共建和谐企业。 第四条:基金会的成立:基金会组成是由公司总部提倡,全体员工监督,自我内部管理,接受全体员工的爱心捐款和违规违纪的罚金以及废品变卖所得的资金筹 集。 第五条:基金会的宗旨:奉献爱心、传播友爱、扶危帮困、共建和谐。 第六条:基金会的管理:遵守道德风尚,在公司基金管理会的成员共同监督和指导下开展工作。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一条:本基金会设管理委员会会长一名、副会长一名、基金管理由公司领导、财务部人员、分店代表人员组成。 第二条:基金接受企业员工和其他爱心人士的捐赠,公司统一发放“爱心基金登记本” 由收银处保管,,平常上至公司下至分店员工违规违纪扣罚的款项均应登记 在本子上,大家相互监督,违规违纪以奖罚单为依据,每月月底由基金会会 长或副会长联同公司财务部及门店经理检查登记本,清点款项,清点完毕后 门店进行登记,财务人员带走爱心基金会款项存入基金帐户。 第三条:员工损助:为提升员工素质和体现爱心凡任职本公司员工每月每人最低捐助标准为1元/月,公司股东为每人每月300元。为方便统一登记请有爱心和 意欲捐赠的员工与每月员工大会上实施爱心行动。经理负责保管爱心款项统 一登记。每月月底基金会组成员与分店经理进行交接。 第四条:本基金会实现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每月底清点时门店必须登记由经理、基金会会长或副会长签名。受赠资金直接用于符合本会宗旨及规定的业务范 围。 第三章业务范围 第一条:基金使用:本基金主要用于本公司在职员工及其家庭因遭遇重大天灾,人祸困难且自身难以解决者,专款专用,本着“量入为出、应有节余”的原则使 用资金。 第二条:资助对象的产生和程序: (1)公司内部:由被救助人向基金会提交书面申请,并附本人的证明材料,交由直接所在部门经理审核。

基金会理事会章程

大爱慈善基金会理事会章程 山西省大爱慈善基金会是于2015年10月15日正式在山西省民政厅成立并接受其业务指导的公益组织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53140000346958638X;由张建平、张学凤发起成立,理事由40多家单位构成。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名称 本组织的名称为“山西省大爱慈善基金会”(以下简称“大爱慈善基金理事会”) 第二条性质 山西省大爱慈善基金会是非盈利性社会活动机构,是国家专业的公益组织。是针对下岗职工、贫困特困、大学生及弱势群体创业唯一权威的扶助平台。大爱慈善基金理事会是基金会的核心会员组织,也是共享各种政商资源、社会资源和多种服务的权威公众载体。 第三条宗旨 我们以“智慧慈善、透明慈善”为主题,邀请政府、企业和慈善组织共同探讨如何消除存在于商业界与非营业界之间,弱势群体与主流社会之间的数字鸿沟,共同推动“智慧慈善工程”,通过现代信息技术在慈善与社会服务领域的运用,建立慈善与社会服务信息商进通路,实现社会创新。“智慧慈善”即以智慧的方法,顺应信息化的潮流,用先进的信息技术改善公共服务,用智慧的方式推动慈善行业信息化的程度,进而改变慈善组织、企业、政府和人们的相互交流的方式,以实现透明慈善、高效慈善,从而达到慈善甚至快乐慈善的目标。 第四条法律 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行业有关机构各项管理政策,遵守行业规范。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五条政策研究 对山西各高校、中等院校基础情况,基本需求、创业环境、人才、项目进行研究分析,为会员单位提供及时、准确的资讯,帮助会员单位客观清晰地认识学校、了解需求,认知学校宏观、中观层面环境及创业状况,获取合作机遇和商业机会。

联盟基金会章程

联盟基金会章程 目錄: 总则 第一 章: 第二 业务范围 章: 第三 会员 章: 第四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的产生和罢免 章: 第五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章: 第六 章程的修改程序 章: 第七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章: 第八 附則 章: 第一 总则 章: 第一 名称:联盟基金会(以下简称本基金會) 條: 第二 條:本基金会是薛刚先生发起的,主要靠经商所获的利潤中拿出% 的 用於福利慈善項目事业的发展;同時也接收非联盟成员捐赠的社會组织。 第三本基金会的宗旨是:宣扬爱国精神,组织福利慈善工程,弘扬文明精神,创办联盟事业,福慈于天下。本基金会围绕宗旨開展的一切活动是遵守中 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規和政策,遵守社會文明、道德风尚。 第二章:业务范围第四條:依据章程規定,可接受慈善事业的政府、组织、团体、企业和个人提供的資金、物資捐贈及技术援助第五條:按照合法、自愿、有效的原則,开展各种扶貧济困活活动,福利慈善活动,通过各种渠道,筹集扶貧資金、物資等。 第六條:資助贫困地区進行必要的经济、科研,教育、卫生、环境和文化建設。第七

條:扶持个别貧困家庭和人口改善其生産條件和生活條件,促進其素质和能力提高,以达到脫貧致富之目的。 第八條:促进企业交流与培訓事宜,为企业开发新的利润增长点和人才的储备。 第九條:爲一切关怀、支援和熱心福利慈善事业的政府、组织、团体、企业和个人开展的消除貧困等公益活動提供优良的咨询、代管和服务。 第十條:本基金會按照有关法律規定,採用高新視控的管理辦法实行独立核算。按照科學、合法、公开的原则对基金的募集和使用進行管理。 第三章:会员 第十一條:本会会员包括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 第十二條: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須具备的条件是: 1、本会章程; 2 热心于福利慈善事业,对福利慈善事业有一定的贡献; 3、愿意履行会員义务,自愿申请加入本会; 4、在本会创始期间取得创始人或创始会员资格者,为本会永久会员; 5、为本会作出重大贡献的个人及单位,可授予荣誉会员称号。 第十三條:会员入会程序是; 1、入会申请表; 2、申请个人会员由两个以上会员介紹;

《爱心基金会章程》word版

爱心基金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基金会的名称是股份有限公司爱心基金会(以下简称“本基金会”)。 第二条本基金会的宗旨:用爱心经营企业,关爱员工,传递爱心。 第三条本基金会的目的:倡导人人献爱心,传承互帮互助的传统美德,以感恩的企业管理理念,共建和谐企业。资助符合本基金会宗旨和捐赠意愿实施的慈善项目。 第四条本基金会的性质:本基金会是由董事长倡议发起,由股份有限公司组织、创立、管理并接受公司全体员工监督的一个专门负责资金筹集,对公司内部需要关心爱护的员工实施帮助与支持,面向社会开展慈善捐助等活动的爱心救助、非营利性的公益性组织。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五条本基金会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 (一)基金募集:接受公司股东、公司内部职员以及社会爱心人士捐赠。(二)基金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规,规范基金管理,并实现基金保值、增值和连续积累。 (三)基金享用对象:与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在职员工(不包括停薪留职人员和在公司挂职但不存在实际劳动关系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以及社会上有特大事件导致的公益救助、或经董事会特批的人员。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六条本基金会由公司监事会兼职组成理事会。理事会是基金会议事决策的机构。下设由公司爱心志愿者组成的“服务队”,聘任“爱心大使”组织

“服务队

”进行日常的爱心服务及援助事项的落实。 第七条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组织基金会的业务活动,包括资金的募集、管理和使用; (二)制定基金会的年度收支预算及决算方案; (三)审定基金会年度报表; (四)修改基金会章程; (五)决定基金会的分立、合并或终止; (六)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八条理事会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基金会章程的义务; (二)对员工宣传基金会的义务; (三)维护基金会形象的义务; (四)调查资助对象情况的义务; (五)参加基金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的义务; (六)对本基金会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的义务。 第九条理事会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会议由理事长召集和主持。特殊情况,理事长召集临时会议研究决定。 理事会会议须有2/3以上成员出席方能召开,会议决议须经出席成员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下列重要事项的决议,须经出席成员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一)重大募集、捐助活动; (二)章程的修改; (三)基金会的分立、合并、终止。 第十条理事会会议应当制作会议记录,并由出席成员审阅、签名。

慈善基金会章程

MM省MVM市SS 慈善基金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基金会的名称为MM省MVM市SS慈善基金会。 第二条、本基金会属于地方性基金会。 第三条、本基金会面向公众募捐的地域范围是MVM市行政区划内,募捐的对象是:MVM地区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组织及个人。 第四条、本基金会的宗旨:发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倡导“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社会风气,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第五条、本基金会的原始基金数额为人民币__佰万元。原始基金来源于发起人的一次性捐赠。

第六条、本基金会的登记管理机关是MM省民政厅。 第七条、本基金会的住所:MVM市XX街XX号。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八条、本基金会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是: (一)筹集帮扶慈善款。接受法人、自然人及社会组织等捐赠,组织各种募捐活动,多渠道、多形式筹集帮扶慈善资金; (二)慈善帮扶救助。主要对生活困难的本市人员的生活给予帮扶救助、对遭遇突发性事件的困难人员给予救济援助,发挥对社会、企业和主管部门救助的重要补充作用; (三)公益互助援助。组织热心帮扶慈善事业的职工志愿者队伍,开展多种形式的慈善公益活动; (四)组织交流与合作。同国内外慈善公益机构及有关部门、团体开展交流和友好往来,学习先进经验、开展合作业务; (五)弘扬慈善事业。利用多种宣传形式,大力开展“企业公民”运动,弘扬慈善之风,倡导工人阶级团结互助精神,促进

慈善友爱社会风气的形成。 (六)规范管理基金。根据本基金会的章程,规范、完善本基金会的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好使用好本基金会所募集的资金。 第三章组织机构、负责人 第九条、本基金会理事会由5至25人组成。 本基金会理事每届任期为5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十条、理事的资格: (一)热爱慈善工作这项公益性慈善事业,认同本基金会的宗旨,关心和支持本基金会的工作,并志愿为本基金会慈善事业做出贡献的职工和社会知名人士; (二)具有较强的公共利益责任意识,能依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独立客观地参与本基金会的管理工作; (三)为本基金会做出重大贡献或捐资的单位代表或个人。 第十一条、理事的产生和罢免:

爱心基金会章程

爱心基金会章程 【爱心助学基金理念】授人玫瑰,手留余香;以爱育爱,爱爱相生 【爱心助学基金口号】行动照亮梦想,爱心点燃希望!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音乐与演义学院爱心助学基金是我院学生党支部创设的一个专门从事资助家庭困难学生的公益性基金。 第二条助学基金会宗旨:继承弘扬中华民族“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传统道德精神,资助特困同学,帮助他们克服困难,摆脱困境,以激励他们发奋读书,立志成才;在校园内,大力倡导勤学、进取、敬德精神,宏扬“友爱、善良、诚实、互助、进取”之心,努力提高校园文明和校园道德水准;在爱心助学过程中,通过教师引导和活动教育,使学生们相互学习借鉴,最终达到自我教育的境界;师生共同捐款助学,奉献爱心,以实现“以爱育爱,爱爱相生”和“以人育人,共同发展”的教育目的。 第二章助学基金来源及使用管理 第三条基金来源:音乐与演艺学院在校师生的个人捐款等。每年春秋两季,全体师生集中捐款两次。每人每月5角钱。 第四条所筹集到的资金由基金会统一管理,捐赠资金全部用于资助困难学生,并且做到专款专用,任何个人和部门不得擅自挪作它用。 第五条本基金建立独立的财务管理制度,基金设专门账户,由学校助学基金委员会管理。 第六条基金的使用:求助对象必须是思想进步,热爱祖国、热爱党;品行端正,自尊自爱,自信自强,遵规守纪,热爱集体;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学习成绩良好;同时家庭经济状况属实特困,尤其是那些父母双亡的孤儿或父母自身患重大疾病的我校在籍在校学生。每年两个学期分两次,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定期以助学金或物资奖励的方式发放;如有意外情况发生,经基金会研究决定随机发放适当救助金。 第七条基金的管理:基金的日常管理由常务副会长负责,常务理事协助工作;基金和账目分开,由两个人分别管理;基金会设专门帐簿记载基金的收入和发放,上交捐款的有关班级和基金会负责人以及接受救助金的同学必须在相关材料上签字。每次收发救助金后,基金会会长要对收支帐目进行核查并签字。每年年底,助学基金的收入情况和使用情况要向全体理事和全院教师通报。临时支出,要及时与基金会会长沟通。

家族基金会章程

家族基金投资管理章程 第一章总则 (2) 第1条宗旨 (2) 第2条章程的约束范围 (2) 第3条所有权和决策管理权 (2) 第二章职责、权利和义务 (2) 第4条家族成员 (2) 第5条基金认购人 (3) 第6条理事委员会 (3) 第三章基金认购、赎回和运作周期 (3) 第7条运作周期 (3) 第8条基金认购 (4) 第9条基金赎回 (4) 第四章基金的经营管理 (4) 第10条组织机构 (4) 第11条对外投资决策 (4) 第12条对外投资管理 (5) 第13条基金的财会和稽核 (5) 第14条基金损益结算 (6) 第15条基金利润分配 (6) 第16条亏损弥补 (6) 第17条家族事务资金 (7) 第五章附则 (7) 第18条有关本章程 (7)

第一章总则 第1条宗旨 1.1 本基金会宗旨主要为加强家族向心力,加强家族联系交流,增强同辈晚辈凝聚力, 共建和谐、美好家族。 1.2 筹措家族各成员零散资金,聚少成多,统一进行投资和风险管理,以期更高的资 金投资回报率。 1.3 为家族成员,特别是晚辈提供创业机会和经历。 1.4 为家族活动和福利提供必要支持经费。 1.4.1 用于关心家族成员的经费(长辈健康探望金、晚辈奖学金、婚礼生日礼品金 等); 1.4.2 用于家族活动经费(如节假日活动等)。 第2条章程的约束范围 2.1 自本基金成立之日起,本章程即成为规范本基金运作管理的准则。 2.2 本章程规范涉及本基金的包括基金运作决策管理人员、基金认购人及其他家族成 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3条所有权和决策管理权 3.1 本基金所有权为基金认购人按出资比例所有。 3.2 本基金的决策管理权由基金“理事委员会”负责决策和管理。 第二章职责、权利和义务 第4条家族成员 4.1 本基金申购面向家族成员,以自愿申购为原则。 4.2 本基金为家族活动和福利提供的经费面向所有家族成员,不论出资与否。 4.3 本基金鼓励各家族成员向本基金提供投资信息、机会或基金优化管理方案,一经 采纳,本基金将基于所带来的效益,给予奖励,具体方式由基金理事委员会制定。 4.4 任何家族内成员不得无故向家族以外的任何人员提及有关本基金的敏感事宜。

同学基金会管理章程范文

同学基金会管理章程范文 基金会是对兴办、维持或发展某项事业而储备的资金或专门拨款进行管理的机构。一般为民间非盈利性组织。宗旨是通过无偿资助促进社会的科学、文化教育事业和社会福利救助等公益性事业的发展。基金会的资金具有明确的目的和用途。 同学基金会管理章程范文一: 一、成立xx中学初中xx届、高中xx届暨xx镇城西(东)小学xx届同学互助基金会。基金会设立常务委员会,成员由5-7人组成,由全体同学选举产生。考虑到互助基金会的正常运行和可操作性,可推荐热心、公正、廉洁的同学担任基金会常务委员会委员,每届任期五年。基金会常务委员会可设会长一名,副会长二名,会计、出纳各一名,委员若干名。 二、经本届同学会筹委会民主推荐,并经第三届同学会全体同学通过,决定由郑xx、王xx、刘xx、林xx、詹xx、叶xx、吴xx、杨xx八位同学组成本届基金会常务委员会。其中郑xx同学担任会长,王xx、刘xx同学担任副会长、林xx、詹xx、叶xx、吴xx、杨xx担任常务委员会委员,叶xx兼任会计,吴xx兼任出纳。 三、以“爱心传递、服务同学”的精神为宗旨,通过互助基金会推进对困难同学家庭救济、子女教育、突发事件项目的资金帮助以及直系亲属丧事的礼尚往来。 四、本基金会的资金来源是来自同学会盈余资金及本届同学的个人捐赠。

五、资金募集坚持自愿捐赠原则,可以通过汇款、银行转账或直接交到互助基金会,资金入账后应告知捐赠者本人并在同学会博客网上公示。 六、接受捐赠工作由本基金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执行资金交接,保管制度。 七、基金的支出要严格使用范围,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使用前必须经基金会常务委员会批准,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八、接受本基金的资助,原则上每年一次提交基金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并由基金会常务委员会半数以上同学同意。紧急情况下,应召集临时会议,特事特办。 九、资金管理由同学基金会开设银行账户,由二位基金会常务委员分工管理账务,每年定期在同学会博客网上向全体同学公布收支情况。 同学基金会管理章程范文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会全称为:xx中学xx届同学互助基金会,由xxx同学发起创始,并由其命名基金会对内对外名称为“xx基金”。 第二条xx中学xx届同学互助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是所有凡在xx中学xx届学习的同学组成的非正式、非营利性的联谊群体;会员是指凡是xx中学xx届同学,承认本会章程且自愿加入的成员。 第三条基金会宗旨:增进同学友情,加强同学之间交流,开展同学互助互勉,促进同学共同发展。 具体: (一)促进xx届同学之间的集体联谊。

基金会章程(试行)

宜春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基金会章程(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宜春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是经共青团宜春学院委员会批准,宜春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备案登记注册,在本基金会的基础上可成立各种专项基金。 第二条:基金会的注册地为:中国.江西.宜春学院。 第三条:基金会的宗旨是:发展青年志愿者的公益事业,支持与推动社会以及校园的公益和文明的进步和发展。 第四条:基金会依照各项规定开展各项活动。 第二章任务 第五条:基金会通过各种途径联络热心公益事业的团体与个人,争取各种形式的参与和支持,共同探索发展青协的公益事业;或者通过各种形式的义卖与其他活动,来筹集资金,帮助有需要的群体和个人或开展相关的公益活动。 第六条:基金会积极扶助需要帮助的群体或个人。 第七条:基金会将关注社会上各项重大公益事业,根据自身能力给予支持。 第八条:基金会支持有助与青年志愿者开展的各项活动,向其符合基金会宗旨的项目提供必要的资助。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九条:基金会的决策机构基金管理委员会。分别是:共青团宜春学院委员会老师任委员会主任,校青协会长任委员会副主任,13院青协分会会长。 第十条:基金会委员的义务和权利: 1.遵守基金会章程; 2.积极参与基金会组织的各种公益活动; 3.根据需要为基金会提供必要的义务服务; 4.积极为基金会募款; 5.以基金会委员的名义参与符合基金会宗旨的各项社会活动; 6.向基金会推荐符合基金会宗旨的资助的对象; 7.制订和修改基金会章程; 8.审议青年志愿者协会提出的基金会的预算决算报告; 9.讨论决定关于基金会的各项重大决策。 10.对基金会有重大贡献时可以获得基金会的各种奖励. 第十一条:基金会的委员会议由青协会长召集,每学期举行一次。如有特殊情况,可以根据基金会需要由青协会长召开委员临时会议。 第十二条:基金会委员的会议应由二分之一的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基金会所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半数通过才有效。基金会委员必须本人出席,因故不能出席可书面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基金会委员的会议,如有投票决定事宜需委员本人出席。 第四章基金的来源 第十三条:基金会的基金来源: 1.社会各界的团体与个人的捐赠与资助; 2.宜春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通过义卖或各种活动所筹集的款项以及其他收入。

爱心基金会章程与执行标准.doc

瑞恩爱心互助基金会章程 瑞恩爱心互助基金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基金会的名称:瑞恩爱心互助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 第二条基金会是由瑞恩公司及部分员工发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设立,管理和使用瑞恩公司及内部员工自愿捐赠用于员工间互助金的公益性、非营利性组织。 第三条凡瑞恩公司在职员工经申请均可成为“瑞恩爱心互助基金会”的会员。

第四条瑞恩公司作为基金会的主要发起者和基金的主要捐赠者,自基金会设立即为该基金会的永久成员。 第五条基金会的宗旨:无微不至的关怀,随时随地的帮助;传递温暖,爱心互动。 第六条基金的用途:基金用于会员因经济困难,向基金会申请救济的款项支付活动。第七条基金会的权利机构是基金会会长团,设会长和副会长;执行机构为基金会委员会。 第二章基本工作原则 第八条基金会遵循公平、公正、公开、高效、规范的原则,管理和运作瑞恩爱心互助基金。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九条基金会会长团设会长1名,常务副会长1名,副会长若干名,由瑞恩公司推荐并经基金会常务委员会协商推荐产生。 第十条会长由基金发起人公司董事长担任,常务副会长由行政人事总监担任,负责主持基金会日常管理事务; 会长职责: 1、基金会章程的颁布 2、基金会发展方向的确定 3、督促检查常务委员会开展工作 第十一条基金会委员会设委员9人,其中执行委员1名,常务委员:企业文化负责人、财 务相关负责人,其他委员以部门为单位提报委员会候选人名单1名,委员会负责组织各部门 负责人通过选举投票方式产生新的委员名单,执行委员由常务委员会成员推举产生。委员会 成员中必须有6名以上(含)瑞恩公司推荐的人选。 第十二条所有委员会成员除执行委员外必须是公司正式员工并且是基金会会员才有资格参 与选举,每年通过选举方式进行委员换届; 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1、负责日常爱心互助基金会的日常工作 2、负责开展全公司范围内的爱心互助公益活动 3、合法履行委员职责,在有利益冲突情况时予以回避。 4、负责制定及修改爱心互助基金会的章程以及相关管理规定 5、定期举行爱心互助基金会会议,积极参与委员会的决策并在其中发挥作用 6、支持组织的使命并愿意确保组织对其服务对象的需求做出及时回应 7、协助制定和完成长期战略规划,包括组织能力建设和资源开发。 8、委员会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例会,特殊情况下,基金常务委员会将召开临时会议。 委员会的权利:

基金会章程(模板)

附件三 基金会章程示范文本

说明 一、根据2004年3月8日国务院颁布的《基金会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此章程示范文本。 二、基金会章程示范文本,旨在为基金会制定章程提供范例。 三、基金会制定的章程,应当包括章程示范文本中所列全部条款,可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补充。 四、“〖〗”内文字为制定要求。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基金会的名称是同窗投资基金会。 〖基金会命名应当符合《基金会名称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基金会属于非公开(公募或非公募)基金会。 本基金会面向公众募捐的地域范围是:104工班的全体同学。〖公募基金会〗 第三条本基金会的宗旨:通过股权投资实现资产的不断增长,利用投资收益支付104工班的同学(五周年或十周年聚会所需的费用;利用投资收益对104工班的全体生活困难的同学及家庭给予资助。 第四条本基金会的原始基金数额为人民币100 万元,来源于104工班同学的共同出资。 第五条本基金会的登记管理机关是,业务主管单位是。 第六条本基金会的住所。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七条本基金会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必须具体、明确〗。 (一); (二); (三);

…………………………。 第三章组织机构、负责人 第八条本基金会由名理事组成理事会。 本基金会理事每届任期为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基金会理事人数不少于5人,且不多于25人。理事每届任期不得超过5年。〗 第九条理事的资格: (一); (二); (三); …………………………。 第十条理事的产生和罢免: (一)第一届理事由业务主管单位、主要捐赠人、发起人分别提名并共同协商确定。 (二)理事会换届改选时,由业务主管单位、理事会、主要捐赠人共同提名候选人并组织换届领导小组,组织全部候选人共同选举产生新一届理事。 (三)罢免、增补理事应当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四)理事的选举和罢免结果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基金会章程2017年版示范文本

基金会章程示范文本 <说明> 一、根据2004年3月8日国务院颁布的《基金会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此章程示范文本。 二、基金会章程示范文本,旨在为基金会制定章程提供范例。 三、基金会制定的章程,应当包括章程示范文本中所列全部条款,可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补充。 四、“〖〗”内文字为制定要求。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基金会的名称是基金会。〖基金会命名应当符合《基金会名称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基金会的性质:属于〖填写公募或非公募〗基金会,从事公益性、非营利性活动,且主要活动范围在福建省内。 本基金会面向公众募捐的地域范围是:。〖公募基金会〗 第三条本基金会的宗旨:。〗其中须载明: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第四条本基金会的登记管理机关是,业务主管单位是。〖载明具体的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 第五条本基金会的原始基金数额为人民币万元,来源于。〖备注具体捐赠单位或个人及捐赠金额〗 第六条本基金会的住所。〖如福建省××市(区、县)××路××号〗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七条本基金会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必须具体、明确〗。 (一)资助项目; (二)资助项目; (三)资助项目;

……。 第三章组织机构、负责人 第八条本基金会由5-25名理事组成理事会。 本基金会理事每届任期为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基金会理事人数不少于5人,且不多于25人。理事每届任期不超过5年。〗 第九条理事的资格: (一); (二); (三); ……。 第十条理事的产生和罢免: (一)第一届理事由业务主管单位、主要捐赠人、发起人分别提名并共同协商确定。 (二)理事会换届改选时,由业务主管单位、理事会、主要捐赠人共同提名候选人并组织换届领导小组,组织全部候选人共同选举产生新一届理事。 (三)罢免、增补理事应当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理事的选举和罢免结果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用私人财产设立的非公募基金会应注明:相互间有近亲属关系的基金会理事,总数不得超过理事总人数的1/3;其他基金会应注明:具有近亲属关系的不得同时在理事会任职。〗

非公募慈善基金会章程

非公募慈善基金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基金会的名称是“香江社会救助基金会”。 第二条本基金会属于非公募基金会。 第三条本基金会的宗旨:发扬人道主义精神,扶贫济困,发展社会公益事业。 第四条本基金会的原始基金数额为人民币伍仟万元,来源于发起人香江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捐助。 第五条本基金会的登记管理机关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业务主管单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第六条本基金会的住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七号贡院西街九号建国国际公寓506房。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七条本基金会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 (一)为下列需要帮助的人士提供救助: 1、积极扶助需要资助的农村、城镇老弱病残和弱势群体,参与扶贫工作,支持社会公益设施的建设。 2、支持教育事业的发展,为特别优秀的青少年人才给予奖励,为需要资助的学龄儿童、青少年提供支持。 3、积极协助维护社会的稳定,发生地震、洪水、暴风雪等自然灾害和社会突发事件与灾难时,为处于困境的人民群众提供救助

4、支持有助于社会进步与发展的科学研究、国防、医疗卫生、防病治病、体育、文化交流等活动,向符合基金会宗旨的项目提供必要的资助。 5、关注对社会作出杰出贡献的各界人士,在其个人生活发生困难时进行必要的资助。 6、鼓励人们在社会经济发展建设中,积极探索,不懈追求,对在理论研究、实践探索中成果杰出的人士进行奖励和资助。 (二)协助政府发展公益事业; (三)通过各种途径联络热心公益事业的国内外包括港澳台地区团体与个人,发动、组织、举办各种形式的公益活动,争取各种形式的参与和支持,共同探索发展民间公益事业的途径和方法; (四)积极开展国内外包括港澳台地区的公益交流活动; 第三章组织机构、负责人 第八条本基金会由8-15名理事组成理事会。 本基金会理事每届任期为5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九条理事的资格: (一)热心社会公益事业; (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第十条理事的产生和罢免: (一)第一届理事由业务主管单位、主要捐赠人、发起人分别提名并共同协商确定。

善行爱心基金会章程

善行爱心基金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名称:善行爱心基金会。 第二条性质:善行爱心基金会是由保利贵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牵头,公司内部员工自发组织、共同创立、自我管理、并接受全体员工监督的一个专门负责资金募集、管理、使用,对本公司员工实施精神和物质关爱,且在适当时候面向社会开展慈善捐助等活动的爱心救助、非营利性的公益性组织。 第三条宗旨:汇聚爱心,积累希望,传递关爱,分享幸福。以公司爱心基金为依托,用员工爱心捐款做支持,传承互帮互助、爱传千家的企业互助精神;凝聚企业及全体员工的力量,积极募集、合理利用爱心基金,帮助生活困难、重病难治、天灾人祸等导致家庭陷入困境的员工,让受助者感受温暖,让行善者感受快乐,体现保利物业大家庭的温暖,增强员工的凝聚力;在公司发展壮大和爱心基金达到一定数额的基础上,参与救助社会困难群体,体现企业的社会责任感。 第四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接受分公司全体员工的监督及财务部门的审计。 第二章机构设立 第五条“善行爱心基金”的管理机构为善行基金会管理委员会。本着有利于基金会发展的原则,管理委员会委员在全体员工中民主选举产生并经公司总经理批准。 善行基金会管理委员会设会长1人、秘书1人、委员5人,任期一年。会长由公司总经理李斌担任;秘书由综合事务部主管潘琴担任,总经理助理李志明、财务部经理韩

新芬、安全事务部班长鲜青松、客户服务部吧台班长吴丹、环境部副班长朱大友为委员。管委会全体成员均为兼职无偿服务。 第三章基金会管理委员会职责、权利和义务第六条善行爱心基金管理委员会以“公平、公开、团结、奉献”为工作宗旨,要真正代表全体员工的思想和意志发扬主人翁精神,致力于爱心基金会的事务管理。善行爱心基金管理委员会在公司总经理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具体职责、权利和义务如下: 1、职责范围: (1)组织召开管理委员会有关会议; (2)筹办管理委员会换届选举有关事宜; (3)制定管理委员会年度工作计划和中长期发展规划; (4)筹措资金和基金的管理使用; (5)起草基金会年度工作总结并向公司员工大会报告; (6)组织举办基金会各种活动。 2、权利: (1)听取、审议本基金会的工作报告及基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的报告; (2)审议和或批准基金使用方案; (3)审议和批准理事会年度工作计划和中长期发展规划; (4)讨论并决定有关重大决策; (5)制定和修改基金会章程。 (6)在公司总经理的领导下开展相关工作。 3、义务:

基金会管理制度流程章程

深圳XXX科技有限公司 “爱心基金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基金会全称:深圳市“XXX爱心基金会” 第二条:基金会口号:爱在XXX手牵手,情系家人心连心。 第三条:基金会的目的:倡导团结友爱,人文关怀互帮互助的传统美德,集大家的力量,帮助有特殊困难的员工及家庭,共建和谐企业。 第四条:基金会的成立:基金会组成是由公司总部提倡,全体员工监督,自我内部管理, 门经理、基金会会长或副会长签名,并由员工代表监督,公示于公告栏内。受赠 资金直接用于符合本会宗旨及规定的业务范围。 第三章业务范围 第一条:基金使用:本基金主要用于本公司在职员工及其家庭因遭遇重大天灾,人祸困难且自身难以解决者,专款专用,本着“量入为出、应有节余”的原则使用资金。第二条:资助对象的产生和程序: (1)公司内部:由被救助人向基金会提交书面申请,并附本人的证明材料,交由直接所在部门经理审核。

(2)部门经理提交审核后的书面申请,基金会会长召集公司领导组织会议,对申请人的材料以及调查的情况如实汇报。 (3)确定为可资助后由基金管理组负责提交资助对象的资助方案和具体款项数额,并同时公开资助人提交的费用单据和受益人的感谢信和收款签名单据。 (4)公司外部:在职员工的亲生父母和子女如有重大疾病或需资助,由在职员工提交书面申请交由部门经理审阅签名。 (5)必须提交在职员工和资助对象的关系证明,基金会管理组收阅书面申请后核实资料并召开会议。 30000 第二条:本基金终止前,须成立清算小组,清算期间不开展其他活动。 第三条:基金会清算后的剩余资金全部捐助给公司所在地的慈善机构。 第四条:本基金会信息发布及收支明细由基金管理会决定。 第五条:本基金管理内容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最终解权属公司董事会。 会长: 副会长: 年月日XXX“爱心基金”资助申请表

某氏宗族理事会章程

_某氏宗族理事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氏宗族理事会是民间的群众组织 第二条 理事会的宗旨:热爱祖国,遵守法律,拥护共产党领导,尊祖敬宗,传承家族文化,弘扬家风祖规,增强家族亲情与福利事业的发展,服务家族,以和谐促发展,以团结促进步,为宗族的繁荣昌盛而努力奋斗,为在本世纪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目标而努力奋斗。 第三条 理事会以氏宗族世系范围内为组织区域。凡此区域的氏思宗族成员不分男女均为自然会员。 第二章理事会的主要职能与任务 第四条 主要职能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为建设和谐的小康社会奉献力量。 (二)组织召开全体理事大会、常务理事会和理事长办公会议,组织召开事理会属下的各组织机构工作会和各种研讨会议。 (三)加强本会同别姓宗系之间的交流与协作,增进友谊。 (四)认真反映宗族群众的情况和要求。 第五条 具体任务 (一)关于宗功祖德祭祀活动事项。 (二)关于举办各类福利事业、敦亲睦族,促进繁荣事项。 (三)关于扶危、助贫、奖学事项。 (四)关于宗族各地之间的调查登记及文化交流联络事项。 (五)关于编辑本族家谱、历史事迹及族志会刊等事项。 (六)其他事项。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六条理事会组织机构 (一)本会为理事会制,每届任期年,可连选连任。改变任期由理事会全体会议决定。

(二)本会最高权利为理事会全体会议,理事会理事从家族成员中产生(包括在外理事会成员)。理事长、常务副理事长、副理事长、由理事具体会议选举产生。 (三)本理事会设理事长、常务副理事长、副理事长、理事、资料组、会计、出纳、财务监督、法律顾问等。 (四)资料组、财会及其监督人员和法律顾问由理事会选派人任之。 (五)对本理事会有特殊贡献、热心支持和资助本会工作贡献较大的海内外乡亲族贤及社会各界人士均可在本会任名誉职务。如名誉顾问、名誉会长或副会长、名誉理事等(人数不限)并以本会名义发聘书。 (六)在外理事会组织由在外理事会成员组织成立,由理事长、常务副理事长、副理事长领导,并指导工作。 (七)本会工作人员,一律义务服务本会,工作不领固定津酬。 第七条理事会的职责是: (一)制定及修改本会章程; (二)审议业务计划及年度收支决算; (三)理事会机构人员的选举与解职。 第八条理事会职权如下: (一)执行本章程; (二)执行理事会的各项决议; (三)制定年度计划财务安排; (四)召开理事大会及临时会议; (五)向理事会报告工作及年度财务工作; (六)对各项事务、业务、人员资格审查; (七)发动和接受族贤及社会各界人士的捐赠; (八)推选财务监督人员、执行财务制度,管理好财务; (九)定期向理事会做工作报告。第九条常务理事会职责如下:1.执行理事会决议; 2.主持理事会日常工作。

爱心助学基金会章程样本

爱心助学基金会章程样本 近年来,不少爱心助学基金会成立并资助了不少困难学生学习成长,那么,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爱心助学基金会样本,供大家阅读与参考。 爱心助学基金会章程样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基金会的名称为xxxx爱心助学基金会。 第二条本基金会属于非公募基金会。 第三条本基金会宗旨:为弘扬中华民族团结互助的传统美德,关爱资助我xx品学兼优、家庭经济状况特别困难的中、小学生完成学业,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四条本基金会的原始基金额为人民币400万元,来源于xxxx社会各界的捐赠资助。 第五条本基金会的登记机关是xxxx民政局,业务主管单位是xxxx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简称xx关工委)。 第六条本基金会的住所:xxxx华兴街29号。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七条本基金会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 1、资助我xx品学兼优、家庭经济状况特别困难的中、小学生,推动社会各界关爱青少年的健康成长。 2、依法开展资金募集活动。 3、按照合法、安全、有效的原则,实现基金的保值增值。 第三章组织机构、负责人 第八条本基金会由55名理事组成理事会。理事每届任期为五年,连选可以连任。 第九条理事资格: 1、热心关爱下一代工作和教育事业;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十条理事的产生和罢免: 1、第一届理事,由xx关工委和捐资单位分别提名,并共同协商确定。 2、理事会换届改选时,由xx关工委、理事会、捐资单位共同提名候选人,并组织换届领导小组,组织全部候选人共同选举产生新一届理事。 3、罢免、增补理事,须经理事会议表决通过,并报xx关工委审查同意。 4、理事的选举和罢免结果,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第十一条理事的权利和义务: 1、本基金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参加本基金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3、对本基金会工作的建议权和监督权; 4、执行本基金会的决议,完成本基金会交办的工作。 5、积极为本基金会募集资金,维护本基金会的合法权益。 第十二条本基金会的决策机构是理事会。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制定、修改章程; 2、选举、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 3、重大业务活动计划、包括基金的募集、管理和使用计划; 4、年度收支预算和决算审定; 5、制定内部管理; 6、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聘任或解聘有关负责人; 7、听取、审议秘书长的工作,检查秘书长的工作; 8、决定基金会的分立、合并、终止; 9、决定聘任基金会名誉职务; 10、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管理制度]基金会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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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会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4 0 0号 《基金会管理条例》已经2 0 0 4年2月11日国务院第3 9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 自2 0 0 4年6月1日起施行。 总理温家宝 二OO四年三月八日 第壹章总则 第壹条为了规范基金会的组织和活动,维护基金会、捐赠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力量参和公益事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基金会,是指利用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捐赠的财产,以从事公益事业为目的,按照本条例的规定成立的非营利性法人。 第三条基金会分为面向公众募捐的基金会(以下简称公募基金会)和不得面向公众募捐的基金会(以下简称非公募基金会)。公募基金会按照募捐的地域范围,分为全国性公募基金会和地方性公募基金会。 第四条基金会必须遵守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不得危害国家安全、统壹和民族团结,不得违背社会公德。 第五条基金会依照章程从事公益活动,应当遵循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六条国务院民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是基金会的登记管理机关。国务院民政部门负责下列基金会、基金会代表机构的登记管理工作:(壹)全国性公募基金会;

(二)拟由非内地居民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基金会; (三)原始基金超过2000 万元,发起人向国务院民政部门提出设立申请的非公募基金会; (四)境外基金会于中国内地设立的代表机构。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方性公募基金会和不属于前款规定情况的非公募基金会的登记管理工作。 第七条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国务院授权的组织,是国务院民政部门登记的基金会、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的业务主管单位。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授权的组织,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的基金会的业务主管单位。 第二章设立、变更和注销第八条设立基金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壹)为特定的公益目的而设立; (二)全国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800 万元人民币,地方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400 万元人民币,非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200 万元人民币;原始基金必须为到账货币资金; (三)有规范的名称、章程、组织机构以及和其开展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四)有固定的住所; (五)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九条申请设立基金会,申请人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壹)申请书; (二)章程草案;

中华思源工程扶贫基金会章程

中华思源工程扶贫基金会基金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基金会的名称是中华思源工程扶贫基金会。 英文译名:CHINA SIYUAN FOUNDATION FOR POVERTY ALLEVIATION 英文缩写:CSFPA 第二条本基金会属于公募基金会。 本基金会面向公众募捐的地域范围是:中国以及许可本基金会募捐的国家和地区。 第三条本基金会的宗旨:资助以扶贫和社会公益事业为主的“思源工程”活动。 第四条本基金会的原始基金数额为人民币800万元,来源于民建会员企业和个人的自愿捐赠。 第五条本基金会的登记管理机关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业务主管单位是中共中央统战部。中共中央统战部委托中国民主建国会中央委员会日常管理。 第六条本基金会的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吉祥里208号。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七条本基金会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 (一)资助贫困家庭和人员改善生产和生活条件; (二)对中国贫困地区的教育、文化、卫生事业发展及生态建设方面开展必要的资助活动。 (三)资助中国贫困地区开展人才培训活动,以提高人口素质,加快脱贫致富的进程。

(四)与海内外有关机构建立联系,开展交流与合作,为相关公益活动提供必要的咨询和服务。 (五)在发生重大自然灾害和重大突发事件时,开展赈灾救助活动。 第三章组织机构、负责人 第八条本基金会由15 至25 名理事组成理事会。 本基金会理事每届任期为5 年,任期届满,根据理事任职条件可以连选连任。 第九条理事的资格: (一)具有在某一领域从事研究或管理工作的经历,在本领域内有独到建树并享有较高的个人声望; (二)认同本基金会的宗旨、目标,并志愿奉献于理事会; (三)具有较强的公共利益责任意识,能依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独立、客观、谨慎地参与议事决策; (四)尊重理事会的多元文化,具有较强的议事决策能力、人际沟通能力。 第十条理事的产生和罢免: (一)第一届理事由业务主管单位及民建中央、主要捐赠人和发起人分别提名并共同协商确定; (二)理事会换届改选时,由业务主管单位、理事会共同提名候选人并组织换届领导小组,组织全部候选人共同选举产生新一届理事; (三)罢免、增补理事应当经业务主管单位同意,由理事会表决通过; (四)理事的选举和罢免结果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五)具有近亲属关系的不得同时在理事会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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