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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档案整理程序及注意要点

干部档案整理程序及注意要点
干部档案整理程序及注意要点

干部档案整理程序及注意要点

要求:保密、安全

目的:条理,精炼,实用

原则:便于保管、利用、不唯形式

样式:正本与副本,副本可以简单分类装订即可

一、分类、排序

(一)履历

功能:简要经历

特征:个人填写的表格,无结论

内容:干部履历表(书)、简历表,干部、职工、教师、医务人员、军人、学生等各类人员登记表(反映经历的学生登记表),个人简历材料,后备干部登记表,更改姓名的材料。按时间先后顺序。

(二)自传

功能:个人填写的详细经历和家庭社会关系。

内容:自传,自传内容较多的入党申请书(没有自传且申请中有自传内容时代替,标题、目录都要注明),其他自传性质和以自传为主的材料。按时间排序。

(三)鉴定、考核、考察材料

功能:评价

内容:干部主要表现,鉴定、个人鉴定;年度考核登记表;在外表现,在重大政治事件、突发事件和承担专项工作中的表现材料;届中、届末、聘期考核材料,援疆、援藏、挂职锻炼考核材料;挂职鉴定,转业鉴定等各类鉴定材料;离任审计综合材料,审计工作中形成的个人经济责任审计报告。按时间排序。

(四)学历职称培训

功能:代表人的能力的提高。

内容:

1.学历学位材料:普通教育、成人教育、自学考试、教育网校、党校、军队院校报考志愿(志愿)表,专家推荐表,保送生保送材料,国家统考科目成绩合格证书复印件,学生(学员、学籍)登记表,学习成绩表,毕业论文答辩情况

表,毕业生登记表,授予学位的材料,党校学历证明;选拔留学生审查登记表等参加出国(境)学习或中外合作办学学习的有关材料;教育培训单位出具的学历学位认定、认证材料,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授权单位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高校毕业证书复印件和学位证书复印件。

2.职业(任职)资格考试材料和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材料:职业(任职)资格考试材料: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等材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申(呈)报表,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审批表,套改和晋升专业技术(职称)审批表;教师资格过渡登记表、审批表。

3.反映个人科研学术水平的材料:当选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的通知,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荣誉学部委员候选人登记表;遴选博士生导师简况表;博士后申请表、博士后工作期满登记表、科研工作及个人表现评定材料;评选专业拔尖人才材料,中央、省(部)直接联系的优秀企业家、高级专家信息表;业务考绩材料等;创造发明、科研成果鉴定材料,著作、译著和在重要刊物上发表的获奖论文或有重大影响的论文等目录。

4.培训材料等:为期两个月以上理论、专业、技能的培训材料;如学员培训(学习、进修)登记表、结业登记表、鉴定表、培训证书复印件。每一小类按照排序。(五)政审材料

功能:成套出现、文字型,有组织盖章(政治历史原因造成的)。

内容:(甄别、复查批复、结论(意见、决定)、调查报告、有关的依据材料)上级批复、结论、本人对结论的意见,检查交待或说明情况的材料,主要证明材料;入党、入团、参军、出国、学习等政审外调材料;更改、民族、年龄、国籍、入党入团和参加工作时间的审查意见,批复及所依据的证明材料,高招政审表,计算连续计算工龄审批材料等。排序:批复-结论-本人意见-调查报告-证明。(外调材料可按时间排序)

(六)党团材料

内容:入团志愿书、申请书、团员登记表,退团材料(加入民主党派的有关材料);入党志愿书、申请书和转正申请书,预备党员考察表,党员登记表,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不予登记的决定、组织审批意见及所依据的材料。排序:先团-后党,然后各自志愿书-后申请书-转正申请书-登记表。

(七)奖励材料

内容:上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干部所在单位(系统、行业)予以表彰(表扬)、嘉奖、记功和授予荣誉称号的审批(呈报)表、先进人物登记(推荐、审批)表、先进事迹材料,撤销奖励的有关材料。

(八)处分材料

特征:成套出现,文字型,大都有组织盖章(个人问题造成的)。

内容:处分决定(处理意见),免予处分的意见,上级批复,核实(调查复查)报告及主要依据与证明材料,本人对处分决定的意见、检查交待及情况说明材料;解除(变更、撤销)处分的材料;检察机关不予起诉决定书;法院判决书、裁决书;公安机关作出行政拘留、限制人身自由、没收违法所得、收缴非法财物、追缴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理决定;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作出的劳动教养决定;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证券交易所处罚(处分)决定书等。按时间排序。

(九)工资、任免、出国(境)、党代表等材料

功能:必须有盖章,否则还应补办手续

特征:有表格不存在文件。

内容:

1.工资:新增人员工资审批表、转正定级工资审批表、工资变动(套改)表、提职晋级和奖励工资审批表、工资转移证(单)、工资停发(恢复)通知单;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材料;解决各种待遇问题的审批表、批复等材料;辞退费发放证明(书)、退役金停发手续等材料。

2.任免:招录、聘、公开选拔和竞争上等材料;干部任免审批表及所附考察(表现)材料,干部试用期满审批表;公务员登记书、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公务员调任审批(备案)表;援疆、援藏、挂职锻炼登记(推荐)表;授予(晋升)海关关衔、法官和检察官等级审批表;聘用审批表和合同书,续聘、解聘、辞退材料,干部退离休审批表,招工登记表,应征青年入伍登记表、退伍、转业审批表。

3.出国、出国(境)审批表、备案表:在国外表现情况或鉴定等材料;外国护照、外国永久居留证、港澳永久居民证复印件。

4.代表登记表: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和工、青、妇等群众团体代表会、民主党派代表会代表登记表、委员简历(提名呈报表),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委员(候补委员)简历;人大常委会委员、政协委员简历或当选通知等。每一小类按照时间排序。

(十)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材料

内容:党员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发生变化的)有关事项报告表;报告本人收入、婚姻变化,主要家庭成员增减,配偶、子女就业、出国(境)留学或定居,子女涉外婚姻等情况,有保存价值的体检表(有基本情况),残疾体检表,因工致残(调解书),学生报到证,考生志愿卡、干部爱人情况表,反映计划生育情况的材料等其他有参考价值的材料。按时间排序。

所补证明在所代表的原材料的位置。

不存材料:工作、述职报告、试卷、论文、业务考绩档案,索要证明卡片(介绍信)。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表,思想汇报、口头嘉奖等不归档,保存几年后再销毁。证书原件退还本人。

二、编顺序号包括:类号和份号统一用铅笔在每份材料右上角编写。

如:1-1(指第一大类第一份材料),1-2(第一大类第二份材料):9-1-1(指第九大类第一小类第一份),9-1-2(指第九大类第一小类第二份),9-2-1(指第九大类第二小类第一份)

三、编页码用铅笔在每页右下角(背面左下角)编页码。凡有图文的页面,每面作为一面;有封面的从封面开始计算;空白纸和托裱纸不计页数,印有页码的不再编。

四、《职务变动表》从副科开始填写,放一类材料前,隔页纸后,不编顺序号、页码,目录上不登记。

五、技术加工档案整理后达到四边齐,标准为18.5 ×26厘米。包括裁剪:要在裁纸刀上提前定好,一份一份裁去毛边,切忌不能裁掉文字或表格(一旦裁掉,立即补上)折叠:对于太大又无法裁剪的材料则需折叠,折叠分上下折,左右折和交叉折叠,折叠时一要留足装订边,二要注意折棱不被裁住的磨损,折叠后,右边适当比其它材料窄一点。交叉折叠的,要先将左下角向上斜折后,再从下向上折,最后从右向左折,这样,便于打开翻阅。托裱:对予材料纸质较脆、较薄小于16开、折皱损毁的材料应进行托裱,托裱分单面、双面、开窗、梯形、鱼鳞托裱及透明纸粘等几种。对于象军人履历表之类的几张上下都短的材料,则可采用梯形托裱法,几张上下依次错成梯形,粘在一张白纸上。衬纸要预裁成标准16开规格。加边:不需托裱又小于16开标准的材料应加边,一般是在材料的左边加边,裁右空白边。包边:上下短和左右窄的材料以及左边打孔太多的材料都可用包边的方法。上下短的材料先上下错开,再包边,应注意不能包住字,不能将多份材料包在一起而影响使用。用粘贴加边时,一份材料多张的,要用少量胶水从左边将各张轻轻粘在一起,防止拆卷时掉出散页,其它还包括:透明纸粘贴、去金属物、缝纫等。

六、目录注意:类间距8行左右,年写全,如手写,类标题可省,材料标题可简化,证明材料标题不能只写“证明”或“证明材料”。

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整理分类明细

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整理分类明细 一、第一类履历材料 主要有《干部履历表》和干部简历等材料。 (一)干部、工人、教师、医务人员、军人、学生等各类人员的履历表(书)、登记表、简历表; (二)个人参加革命活动简历的材料,如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委员(候补委员)简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简历; (三)其他由本人填写反映个人经历情况的各种表格。 二、第二类自传和思想类材料 主要有自传、参加党的重大教育活动情况和重要党性分析、重要思想汇报等材料。 (一)干部本人历次所写的自传; (二)带有自传的履历或简历表; (三)入党(团)申请书中能分开的自传内容材料; (四)带有自传内容的其它材料。 三、第三类考核鉴定类材料 主要有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专项考核、任(聘)期考核,工作鉴定,重大政治事件、突发事件和重大任务中的表现,援派、挂职锻炼考核鉴定,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评价意见等材料。 (一)个人鉴定,干部、党员、团员、学生等各类人员的鉴定材料; (二)以考核为主要内容的材料,如定期考核材料,年度考核登记表,援藏、援疆、援青、挂职锻炼等考核材料; (三)在重大政治事件、突发事件和重大任务中的表现材

料; (四)专项考核形成的重要材料;干部人才参加援派、挂职、扶贫和博士服务团等工作中形成的考核、鉴定材料;党委(党组)对下一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的综合评价意见等。 注意:自2015年档案专项审核工作起,“干部任免审批表及其相应的考察材料或表现材料归到第九类”。这里所谓“相应的考察材料或表现材料”,是指由于干部职务任免而形成的考察或表现材料。 四、第四类学历学位、职称、学术、培训等材料 主要有中学以来取得的学历学位,职业(任职)资格和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当选院士,入选重大人才工程,发明创造、科研成果获奖、着作译注和有重大影响的论文目录,政策、业务知识、文化素养培训和技能训练情况等材料。 第四类材料又分为四小类: 4-1 学历学位材料 4-2 专业技术职务材料 4-3 科研学术材料 4-4 培训材料 (一)4-1学历学位材料 1.学生登记表;高中毕业生登记表;中专毕业生登记表;学习鉴定表、学习考核表; 2.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党校、军队院校报考登记表,入学考试各科成绩表,研究生推免生登记表,专家推荐表; 3.学生(学员、学籍)登记表,学习成绩表、毕业生登记

干部人事档案管理规定

干部人事档案管理规定 ----WORD文档,下载后可编辑修改---- 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范本,欢迎您借鉴参考阅读和下载,侵删。您的努力学习是为了更美好的未来! 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干部档案工作,提高科学管理水平,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更好地为干部工作服务,为国家积累档案史料,根据党的干部工作方针、政策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条例。 第二条干部档案是组织人事等有关部门,按照党的干部政策,在培养、选拔和任用干部等工作中,形成的记载干部经历、政治思想、品德作风、业务能力、工作表现、工作实绩等内容的文件材料,是历史地、全面地考察了解和正确选拔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是国家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条干部档案工作,是党和国家干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国家档案工作的组成部分。它是为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和政策,选贤举能,知人善任,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 第四条干部档案工作,在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宏观管理、组织协调下,由干部主管部门领导与指导,实行分级管理,同时接受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 第五条在干部档案管理工作中,必须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档案、保密的法规和制度,严密保管,确保干部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第二章体制、机构和职责 第六条干部档案管理实行集中统一和分级负责的管理体制。县以上(含县)机关、单位的干部档案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集中统一管理;县以下机关、单位的干部档案实行由县委组织部集中管理,或由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等单位相对集中管理。不具备保管条件或档案很少的单位,其干部档案由上一级单位管理。干部档案被纳入综合档案室管理的单位,其干部档案要固定专人管理,业务工作要接受本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的领导和上级有关业务部门的检查指导。 第七条县以上(含县)的组织、人事部门,应建立相应的干部档案管理工作机构,并负责对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的干部档案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干部人事档案整理的方法步骤

干部人事档案整理的方法步骤 整理的第一个环节是审核。收到档案材料后,我们首先要做的是严格审核,整理的第一个环节还是审核。审核不仅贯穿收集整理工作始终,而且还贯穿在编打目录和整改工作的始终。干部档案审核的主要内容有四个方面:一是档案内容是否真实;二是材料是否齐全;三是材料填写是否规范、手续是否完备;四是档案整理是否符合要求。审核后符合归档要求的档案材料,才能归入干部人事档案,并且整理归档工作必须在接收材料之日起一个月内完成。除了审核以外,一般来讲,整理工作包括分类、排序、编目、技术加工、装订五个步骤:第一步,分类 按照《干部档案工作条例》规定,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应根据其内容特征分为十大类。 第一类:履历材料。 这一类主要包括以反映干部本人自然情况、经历、家庭和社会关系等基本情况为主要内容的材料。注意,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委员(候补委员)简历,人大常委会委员、政协委员简历归入第一类。 第二类:自传材料;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材料。 自传材料包括自传和属于自传性质的材料。自传是个人撰写自己家世、身世和主要社会关系的自述。自传材料的归类,应该以内容和用途为依据,不能单纯按名称归类,如以自传为主的履历或简历表也应该归在第二类。 第三类:考察、考核、鉴定材料;审计材料。 这一类主要包括干部人事管理工作中,组织、人事部门通过各种途径,对干部德能勤绩廉进行考察和评价的材料。归入本类的材料,必须是经过组织研究认可正式形成的,手续完备,能正确、历史地反映干部实际情况,具有查考价值的鉴定、考察、考核材料。注意,根据利用工作实际需要,“干部任免审批表及其相应的考察材料或表现材料归第九类”。 第四类:学历学位材料;职业(任职)资格材料;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材料;反映科研学术水平的材料;培训材料。 这一类主要包括记载和反映干部学习、技能、科研水平的各种材料。注意,过去学生登记表归第一类,学习(培训)鉴定表、学习(培训)考核表归第三类,此次修订中统一调整到第四类。 第五类:政审材料;更改或认定姓名、民族、籍贯、国籍、出生日期、入党入团时间、参加工作时间等材料。这一类主要包括干部审查和干部基本情况更政形成的材料。注意,过去更改或认定姓名的材料是归在第一类的,此次调整到了第五类;“三龄一历”认定材料统一规定归在第五类。 第六类:党、团组织建设工作中形成的材料。 这一类主要包括干部参加党、团组织的有关材料。注意,此类包括民主党派的入党材料。 第七类:表彰奖励材料。 这一类主要包括对干部给予奖励或表彰的材料。注意,享受政府特殊津贴材料有的归在第四、七、九类,此次统一规定归在第七类。 第八类:涉法违纪材料。问责材料、处分材料、上级决定解除处分材料、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法院裁定书以及公安机关有关行政处理决定等材料。 第九类:招录、聘用材料;任免、调动、授衔、军人转业(复员)安置、退(离)休材料;辞职、辞退、罢免材料;工资、待遇材料;出国(境)材料;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议,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代表会议;民主党派代表会议形成的材料。

干部人事档案整理 - 讲课

培训课件 ●一、什么是干部人事档案整理 ●二、干部人事档案整理的基本要求 ●三、干部人事档案整理的几个步骤 ●四、干部人事档案整理应注意的问题 ●五、干部人事档案的查缺 一、什么是干部档案及整理 干部档案是组织、人事等有关部门,按照党的干部政策,在培养、选拔和任用干部等工作中形成的记载干部经历、政治思想、品德作风、业务能力、工作表现、工作业绩等内容的文件材料,并按有关规定进行整理后组合起来的人人档案。是历史地、全面地考察了解和正确地选拔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是国家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 干部档案整理工作是档案建设的基础工作之一。它是根据一定的原则和方法,把平时收集而来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以个人为单位,进行鉴别、分类、排序、编目、技术加工并装订成卷,在此基础上,不断对档案内容进行补充的工作。 干部人事档案具有真实性、完整性、精练性、机密性的特点 二、干部档案整理的基本要求 干部人事档案整理基本要求:严格鉴别、分类准确、编排有序、目录清楚,装订整齐。必须遵守的纪律: (1)必须遵守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确保档案安全; (2)不得私自涂改、圈划、污损、撤换、抽取、增添或伪造档案材料; (3) 不得擅自处理或销毁档案材料; (4) 在整理中,要加强对档案材料的管理,防止材料丢失或泄露材料内容。 三、干部人事档案整理步骤 整理干部人事档案,一般有以下几个步骤: 鉴别→分类→排序→编目→技术加工→装订→验收入库 通过整理使每本档案达到完整、真实、条理、精练、实用的要求。 (一)干部档案材料鉴别 干部档案材料的鉴别,是干部档案管理部门对收集起来准备归档的材料进行审查,甄别材料的真伪,判定材料的保存价值,确定其是否归入干部档案的工作。 鉴别归档材料必须按中央文件的精神,以《干部档案工作条例》和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严格进行(中组发[2009]12号)。 具体做法: 1.判定材料是否属于所管干部的材料及是否属于应归入干部档案的内容是重份、无保留参考价值的一律不得归入干部档案;

2019年干部人事档案整理实施方案-精选word文档 (2页)

2019年干部人事档案整理实施方案-精选word文档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 干部人事档案整理实施方案 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是干部工作的基础,随着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不断深 入化,干部工作的规范化,对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了 逐步加强和规范我校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提高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水平,有效地 保护和利用档案,拟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干部人事档案整理工作,是档案建设的基础工作之一,必须坚持以《干部档案 工作条例》、《干部档案整理工作细则》和《干部人事档案工作制度》及有关 文件为依据,立足收集整理,狠抓基础建设,提高管理水平,确保提供利用。 不断完善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制度与相关工作流程,实现人事档案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保证每一份干部人事档案的完整性。 二、工作目标 我校干部人事档案整理工作将努力实现以下主要目标:做好干部档案材料的收集、编目、归档工作,充实和完善干部档案内容,进一步搞好干部人事档案整 理和完善工作。特别要在目前个人散材料较多的情况下,切实提高档案材料的 质量,做好干部人事档案的规范化管理工作,切实做好档案的整理工作,保证 每卷档案的完整、真实、条理、精炼、实用。 三、主要任务 要按照中组部对于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新要求、新标准对现有的人事档案进行 逐一整理。并对于不能存放A4纸型档案卷盒或者老化影响实用的进行更换,使干部人事档案用纸、档案卷盒等所用材料符合国家档案的有关标准。整理过程 中要注意做好干部人事档案的材料归档、目录调整及卷盒的更换等工作。 四、当前我校干部档案管理现状及存在问题 1、干部档案管理制度不够健全和完善。部分材料归档不及时,有时导致一些资料无法弥补;内容不够细致,有些材料缺乏有效性的认定;工作要求与实际情 况有一定程度的脱节。 2、填写信息相对落后陈旧。如最近一次填写的职工履历表时间为201X年, 个人履历、社会关系、政治面貌等基本情况的变更,档案材料的短缺,都直接 影响到了案卷质量。 3、档案管理硬件条件有待改善。随着近几年干部队伍的不断发展,处级领导干部数量的增加,干部档案管理工作的任务也日渐繁重。目前还存在一部分干部 档案未能入盒装订,仍以散材料的形式装于档案袋中。档案整理过程中的有关 设备如专用打孔机、碎纸机、档案卷盒等有待于补充和更换。 建立完善的干部人事档案,是使干部管理工作更加有序、规范的关键一环。此项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而目前我部管档卷数较多,人员配备相对较少, 面临当前较为繁重的整理任务,建议抽调政治和业务素质较好的党员干部及 有档案管理经验的同志在相应独立的操作室进行集中整理,而确保整理过程中

干部人事档案整理实施方案

干部人事档案整理实施方案 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是干部工作的底子,随着干部人事制度革新的不断深入化,干部工作的规范化,对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了逐步加强和规范我校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提高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程度,有用地掩护和使用档案,拟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干部人事档案整理工作,是档案设置装备摆设的底子工作之一,必须坚持以《干部档案工作条例》、《干部档案整理工作细则》和《干部人事档案工作制度》及有关文件为依据,立足收集整理,狠抓基础建设,提高管理水平,确保提供利用。不断完善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制度与相干工作流程,实现人事档案办理的科学化、规范化,保证每一份干部人事档案的完整性。 二、工作目标 我校干部人事档案整理工作将努力实现以下主要目标:做好干部档案质料的网络、编目、归档工作,充实和美满干部档案内容,进一步搞好干部人事档案整理和美满工作。特别要在目前个人散质料较多的环境下,切实进步档案质料的质量,做好干部人事档案的规范化管理工作,切实做好档案的整理工作,包管每卷档案的完备、真实、条理、精炼、实用。 三、主要任务

要按照中组部对于干部人事档案质料的新要求、新标准对现有的人事档案举行逐一整理。并对于不能存放A4纸型档案 卷盒或者老化影响实用的举行调换,使干部人事档案用纸、档案卷盒等所用材料符合国度档案的有关尺度。整理过程中要注意做好干部人事档案的质料归档、目录调整及卷盒的调换等工作。 四、当前我校干部档案管理现状及存在问题 1、干部档案管理制度不敷健全和美满。部门质料归 档不实时,有时导致一些资料无法弥补;内容不够细致,有些质料缺乏有效性的认定;工作要求与实际环境有肯定水平的摆脱。 2、填写信息相对落伍陈腐。如最近一次填写的职工 履历表时间为2000年,个人履历、社会关系、政治面孔等根 本环境的变动,档案材料的短缺,都直接影响到了档册质量。 3、档案办理硬件条件有待改进。随着近几年干部队 伍的不停生长,处级向导干部数目的增长,干部档案管理工作的使命也日渐沉重。目前还存在一部分干部档案未能入盒装订,仍以散材料的情势装于档案袋中。档案整理过程中的有关设置装备摆设如专用打孔机、碎纸机、档案卷盒等有待于增补和调换。 建立美满的干部人事档案,是使干部管理工作更加有序、

人事档案管理实施细则

发行版本:A 人事档案管理实施细则修改次数:0 文件编号:QG/SDXS452-2012 1 适用范围 本实施细则规定了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销售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人事案档管理的内容及要求。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全资单位。控参股公司人事档案管理参照本实施细则执行。本实施细则不适用于基层库站。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实施细则的引用而成为本文件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中,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2.1 组通字[1991]13号《干部档案管理条例》 2.2 组通字[1996]14号《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 2.3 油人字[2001]385号《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暂行办法》 2.4 石油人事[2011] 272号《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人事档案管理规定》 3 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采用以下定义: 3.1 人事档案:是指国家机构、社会组织在人事管理活动中形成的, 中国石油山东销售公司 2012-07-20修订 2012-12-01实

施 记录和反映个人经历、德才能技、工作表现的,以员工个人为单位集中保存起来以备查考的文字、表格及其他各种形式的历史记录。 3.2 人事档案材料的鉴别:是指按照一定的原则和规定,对收集起来的档案材料进行审查、甄别其真伪,判断有无保存价值,确定其是否归入人事档案。 3.3 人事档案材料的整理:是指将经过鉴别的人事档案材料,以员工个人为单位装订成内容条理、系统的专门案卷,并不断对档案内容进行补充的工作。 3.4 人事档案材料排序:排序是指将每一类别的材料按其形成时间的先后顺序或内容的内在联系排列顺序,并通过编写类号、顺序号和页码固定下来。 4 重要风险 4.1 人事档案在保管或转递过程中遗失。 4.2 人事档案材料不齐,缺少重要归档材料。 4.3 人事档案材料不符合归档要求。 5 职责 5.1 人事处是人事档案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 5.1.1 负责制定及修改人事档案管理的相关规定、办法及实施细则;5.1.2 负责制定人事档案管理业务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及考核; 5.1.3 负责对所属单位报送的人事档案材料进行监督检查; 5.1.4 负责对所属单位人事在职工作材料存档进行指导、检查及考核; 5.1.5 负责划定人事档案管理范围并按照管理权限管理相关人员人事档案或人事在职工作材料。 5.2 公司所属各单位人事档案管理主要职责:

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整理分类明细新版

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整理分类明细 第一类履历材料 应归档材料: 1、干部履历表(书),简历表,干部、工作人员、老师、医务人员、职工、学员、学生(初、高中学生登记表、毕业生登记表等)、军人等登记表; 2、属简历表性质的各种登记表; 3、更改姓名的材料。 材料排序:应按材料形成时间先后顺序排列。 第二类自传材料 应归档材料: 1、干部本人历次所写的自传; 2、干部革命历史活动简历材料; 3、入党(团)申请书中能分开的自传内容材料; 4、有关自传内容的其它材料。 材料排序:应按材料形成时间先后顺序排列。 第三类鉴定(含自我鉴定)考察、考核材料 应归档材料:3-1鉴定 3-2考察 3-3考核 1、以鉴定为主要内容的各类人员登记表; 2、组织正式出具的鉴定性的干部表现情况材料; 3、作为干部调动依据及平时对干部的考察了解形成的正式考察综合材料; 4、年度考核登记表,干部考核和民主评议的综合材料; 5、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6、干部、职工、学生毕业生、学员、军人等各种鉴定材料

(包括工作、劳动的鉴定材料); 7、党团员鉴定表; 8、本人历次所写的属鉴定性质的材料; 9、后备干部登记表; 10、参加公务员考试登记表; 11、干部任职后公示期间的材料。 材料排序:应按材料形成时间先后顺序排列。 第四类学历、学位、学绩、培训和专业技术情况的材料 应归档材料: 1、报考高等院校学生登记表、审查表、毕业登记表、学习(培训结业)成绩表(单)、记分册(初中、高中、技校、干部速成中学、干部业余补习学校等),学历证明、选拔留学生审查登记表; 2、中央党校培训班学习小结材料;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专业技术职务考绩材料、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审批表,套改和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审批表; 4、干部的创造发明、科研成果、著作及有重大影响论文(如获奖或全国报刊发表的)等目录(该材料应由有关部门配合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分别摘录,并说明原件出处和形成日期,加盖组织公章后,才能归入本类); 5、由组织上调查形成的纯属学历、技术专长、业务能力和贡献等内容的各种专业人员“登记表”、“调查表”、“审查表”; 6、认定干部文化程度呈报(审批)表。 材料排序:应按材料形成时间先后顺序排列。 第五类政审材料

干部档案整理工作细则

干部档案整理工作细则 (中共中央组织部1991年3月29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实现干部档案整理工作的规范化,搞好档案建设,便于档案的保管和利用,根据《干部档案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有关规定,特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干部档案的整理工作,是档案建设的基础工作之一。它是将收集起来的每个干部的档案材料,进行鉴别、分类、排序、编目、技术加工和装订成卷,并在此基础上,不断对档案内容进行补充的工作。 第三条各级干部档案管理部门,均应按本细则和有关规定的要求,对所管理的干部档案进行认真的整理。 第二章整理工作的基本要求 第四条整理干部档案,须做到认真鉴别、分类准确、编排有序、目录清楚、装订整齐。通过整理使每卷档案达到完整、真实、条理、精炼、实用的要求。 第五条整理干部档案,事先要收集好干部档案材料,并备齐卷皮、目录纸、衬纸、切纸刀、打孔机、缝纫机等必需的物品和设备。 第六条整理干部档案的人员,必须努力学习党的干部工作方针、政策和档案工作的专业知识,熟悉整理干部档案的有关规定,掌握整理工作的基本方法和技能,认真负责做好整理工作。 第三章档案材料的鉴别 第七条干部档案材料的鉴别工作,是干部档案管理部门对收集起来准备归档的材料进行审查,甄别材料的真伪,判定材料的保存价值,确定其是否归入干部档案的工作。 第八条鉴别归档材料,必须根据中央有关文件的精神,以《条例》和《关于干部档案材料收集、归档的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为依据,严肃认真地进行。 第九条鉴别工作应坚持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根据形成材料的历史条件、材料的主要内容、用途及其保存价值,确定材料是否归入档案。 第十条鉴别归档材料的具体做法: (一)判定材料是否属于所管干部的材料及应归入干部档案的内容。发现有同名异人、张冠李戴的,或不属于干部档案内容和重复多余的材料,应清理出来。对其中有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可交文书档案或转有关部门保存。不属于干部档案内容,比较重要的证件、文章等,组织不需要保存的,退给本人。无保存价值又不宜退回本人的,应登记报主管领导批准销毁; (二)审查材料是否齐全、完整。政审材料一般应具备审查结论、调查报告、上级批复、主要证明材料、本人的交待等。处分材料一般应具备处分决定(包

干部人事档案整改情况的报告

干部人事档案整改情况的报告 篇一:关于干部人事档案清理整改工作的自查总结 关于干部人事档案清理整改工作的自查总结 今年10月,根据集团公司有关文件精神,公司人力资源部积极开展干部人事档案整理工作。公司领导高度重视,抽出公司经验丰富的干部参与该项工作,由人力资源部科员负责全面清理所有干部的人事档案,对缺失的材料进行了逐项补充。至11月底,该项工作已全面完成。清理干部档案工作期间,在部门领导的指导下,按照工作要求,我们对10个大项、28个小项逐一进行对照,特别是对重点要求的1988年、1999年版《干部履历表》的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工资变动登记表、高校入学、毕业登记表、入党志愿书、党员登记表以及职称职务评定相关证明材料等进行了仔细查阅,通过认真细致地鉴别、整理加工,对不符合要求的逐一进行登记,征得单位领导同意后,能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补报的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统一汇总补报,需要干部本人补报的,由个人与相关单位联系,取得材料后统一进行补报。共清理了14份干部人事档案,清理出干部履历表、年度考核表、党员登记表、入党政审材料等相关材料不齐、缺少签字盖章的档案 2份,并按要求全部进行了补报,该归档的归档,不该归档的予以剔除。通过对每名干部材料的清理,每卷档案都争取

达到完整、真实、条理、精炼、使用的要求,为今后干部人事档案建设、组织人事部门历史、全面地了解干部和准确选拔使用干部提供了依椐。 通过参加此次干部人事档案整理工作,也对我办的档案管理工作起到了很好的推进作用。一是提高了对档案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二是促进我办在今后的干部人事档案以及相关业务档案的管理中更加规范;三是档案管理人员对档案收集、整理工作更加认真负责。 篇二:干部人事档案自查情况的报告 XX局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自查报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档案管理工作的意见》,根据市委组织部安排部署,我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迅速行动,成立组织,突出重点,认真细致地逐条逐项按照《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考评标准》的要求,高标准、严要求,抓紧自查整改。现将干部人事档案自查工作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组织严密。自接到文件的通知后,立即成立由政治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有一定档案工作经验的党员干部,组成档案整理审核工作小组,开展档案审核工作。副局长XX同志为组长,人事科科长XX同志为副组长,XX、XX为组员。小组成立后,明确人员职责,加强保密培训、提

中央组织部《干部档案整理工作细则》

中央组织部《干部档案整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实现干部档案整理工作的规范化,搞好档案建设,便于档案的保管和利用,根据《干部档案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有关规定,特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干部档案的整理工作,是档案建设的基础工作之一。它是将收集起来的每个干部的档案材料,进行鉴别、分类、排序、编目、技术加工和装订成卷,并在此基础上,不断对档案内容进行补充的工作。 第三条各级干部档案管理部门,均应按本细则和有关规定的要求,对所管理的干部档案进行认真的整理。 第二章整理工作的基本要求 第四条整理干部档案,须做到认真鉴别、分类准确、编排有序、目录清楚、装订整齐。通过整理使每卷档案达到完整、真实、条理、精炼、实用的要求。 第五条整理干部档案,事先要收集好干部档案材料,并备齐卷皮、目录纸、衬纸、切纸刀、打孔机、缝纫机等必需的物品和设备。 第六条整理干部档案的人员,必须努力学习党的干部工作方针、政策和档案工作的专业知识,熟悉整理干部档案的有关规定,掌握整理工作的基本方法和技能,认真负责做好整理工作。 第三章档案材料的鉴别 第七条干部档案材料的鉴别工作,是干部档案管理部门对收集起来准备归档的材料进行审查,甄别材料的真伪,判定材料的保存价值,确定其是否归入干部档案的工作。 第八条鉴别归档材料,必须根据中央有关文件的精神,以《条例》和《关于干部档案材料收集、归档的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为依据,严肃认真地进行。 第九条鉴别工作应坚持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根据形成材料的历史条件、材料的主要内容、用途及其保存价值,确定材料是否归入档案。 第十条鉴别归档材料的具体做法: (一)判定材料是否属于所管干部的材料及应归入干部档案的内容。发现有同名异人、张冠李戴的,或不属于干部档案内容和重复多余的材料,应清理出来。对其中有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可交文书档案或转有关部门保存。不属于干部档案内容,比较重要的证件、文章等,组织不需要保存的,退给本人。无保存价值又不宜退回本人的,应登记报主管领导批准销毁;(二)审查材料是否齐全、完整。政审材料一般应具备审查结论、调查报告、上报批复、主要证明材料、本人的交待等。处分材料一般应具备处分决定(包括免予处分的决定)、调查报告、上级批复、个人检讨或对处分的意见等。上述材料,属于成套的,必须齐全;每份归档材料,必须完整。对头尾不清、来源和时间不明的材料,要查清注明后再归档,凡是查不清楚或对象不明确的材料,不能归档; (三)审查材料是否手续完备。凡规定需由组织盖章的,要有组织盖章。审查结论、处分决定、组织鉴定、民主评议和组织考核中形成的综合材料,应有本人的签署意见或由组织注明经过本人见面。任免呈报表须注明任免职务的批准机关、批注时间和文号。出国、出境审批表,须注明出去的任务、目的及出去与返回的时间。凡不符合归档要求,手续不完备的档案材料,须补办完手续后归档; (四)鉴别中发现涉及干部政治历史问题或其它重要问题,需要查清而未查清的材料及未办理完毕的材料,不能归入干部档案,应交有关组织处理; (五)鉴别时,发现档案中缺少的有关材料,要及时进行登记并收集补充。 第四章档案材料的分类 第十一条对归档的材料必须按照《干部档案工作条例》中关于正、副本十类内容的划分进行分类。

干部档案整理工作细则

干部档案整理工作细则 (中央组织部1991年3月29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实现干部档案整理工作的规范化,搞好档案建设,便于档案的保管和利用,根据《干部档案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有关规定,特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干部档案的整理工作,是档案建设的基础工作之一。它是将收集起来的每个干部的档案材料,进行鉴别、分类、排序、编目、技术加工和装订成卷,并在此基础上,不断对档案内容进行补充的工作。 第三条各级干部档案管理部门,均应按本细则和有关规定的要求,对所管理的干部档案进行认真的整理。 第二章整理工作的基本要求 第四条整理干部档案,须做到认真鉴别、分类准确、编排有序、目录清楚、装订整齐。通过整理使每卷档案达到完整、真实、条理、精炼、实用的要求。 第五条整理干部档案,事先要收集好干部档案材料,并备齐卷皮、目录纸、衬纸、切纸刀、打孔机、缝纫机等必需的物品和设备。 第六条整理干部档案的人员,必须努力学习党的干部工作方针、政策和档案工作的专业知识,熟悉整理干部档案的有关规定,掌握整理工作的基本方法和技能,认真负责做好整理工作。 第三章档案材料的鉴别 第七条干部档案材料的鉴别工作,是干部档案管理部门对收集起来准备归档的材料进行审查,甄别材料的真伪,判定材料的保存价值,确定其是否归入干部档案的工作。 第八条鉴别归档材料,必须根据中央有关文件的精神,以《条例》和《关于干部档案材料收集、归档的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为依据,严肃认真地进行。 第九条鉴别工作应坚持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根据形成材料的历史条件、材料的主要内容、用途及其保存价值,确定材料是否归入档案。 第十条鉴别归档材料的具体做法: (一)判定材料是否属于所管干部的材料及应归入干部档案的内容。发现有同名异人、张冠李戴的,或不属于干部档案内容和重复多余的材料,应清理出来。对其中有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可交文书档案或转有关部门保存。不属于干部档案内容,比较重要的证件、文章等,组织不需要保存的,退给本人。无保存价值又不宜退回本人的,应登记报主管领导批准销毁; (二)审查材料是否齐全、完整。政审材料一般应具备审查结论、调查报告、上级批复、主要证明材料、本人的交待等。处分材料一般应具备处分决定(包括免于处分的决定)、调查报告、上级批复、个人检讨或对处分的意见等。上述材料,属于成套的,必须齐全;每份归档材料,必须完整。对头尾不清、来源和时间不明的材料,要查清注明后再归档,凡是查不清楚或对象不明确的材料,不能归档; (三)审查材料是否手续完备。凡规定需由组织盖章的,要有组织盖章。审查结论、处分决定、组织鉴定、民主评议和组织考核中形成的综合材料,应有本人的签署意见或由组织注明经过本人见面。任免呈报表须注明任免职务的批准机关、批注时间和文号。出国、出境审批表,须注明出去的任务、

最新干部人事档案的整理操作步骤

最新干部人事档案的整理操作步骤 一、干部人事档案的整理工作 干部人事档案的整理工作,是档案建设的基础工作之一。它是以个人为单位,将收集起来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进行鉴别、分类、排序、编目、技术加工、装订成卷,并在此基础上,不断对档案内容进行补充的工作。 (一)干部人事档案整理的类型 1、新建档案的整理。这是比较系统、全面的整理,主要是对转岗或新走上干部工作岗位人员的整理,如新分配的大学生,新提拔、聘任的干部,军队转业干部等。 2、对档案补充新内容的整理。是将新产生的一些新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补充到档案中去的整理。 3、对档案进行清理的整理。是对干部人事档案按有关落实政策的文件规定进行清理。这种档案整理类型,是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产生的,属于特殊种类,一般不常用。整理的主要目的是,按有关规定清出历次运动中形成的冤假错案材料。

(二)干部人事档案整理的方法 1、集中时间、集中人力的整理。这种方法,是管档单位在一定时间内,抽调有关人员集中进行整理。 2、日常工作中的整理。就是档案管理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对新接收档案或材料所进行的立卷、归档等工作。 (三)干部人事档案整理的要求 1、整理干部人事档案须做到“认真鉴别、分类准确、编排有序、目录清楚、装订整齐”。通过整理使每卷档案达到“完整、真实、条理、精练、实用”的要求。 2、整理干部人事档案的人员,必须努力学习党的干部工作方针、政策和档案工作的专业知识,熟悉整理干部人事档案的有关规定,掌握整理工作的基本方法和技能,认真负责地做好整理工作。 (四)整理档案工作中应注意的事项 整理工作中,集中了大量的档案材料,只有做好安全保密工作,才能保证整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因此,要求参加整理档案的人员,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有关规定,严格遵守安全保密制度,保守党和

干部档案管理规定

干部档案管理规定公司内部编号:(GOOD-TMMT-MMUT-UUPTY-UUYY-DTTI-

干部档案管理制度 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很多,既有综合性的,又有单项的;既有全国统一制定、普遍适用的,又有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制定的。主要有: (1)《干部档案工作条例》(1990年修订,以下简称《条例》),于1991年由中央组织部、国家档案局联名颁发。《条例》明确了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性质、任务、特点、体制,并对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各项内容作了统一的规定。它是一个法规性的文件,是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最根本的规章制度,是各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制定具体管理制度的依据。 《条例》有两个附件,即:①“干部人事档案卷皮、档案袋样式和规格”,规定了干部人事档案卷皮的规格、式样、制作材料、颜色、项目设置。②“转递干部人事档案材料通知单”式样,规定了转递干部人事档案的统一办法。 (2)《干部档案整理工作细则》,是全国干部人事档案整理工作统一遵循的制度。它对整理干部人事档案的要求、标准、档案材料内容的鉴别、分类、整理过程、注意事项等作了详细的规定。 (3)《干部档案材料收集、归档的暂行规定》,对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收集、归档范围,归档材料必须具备的条件及收集档案的方法作了具体的规定。 除以上几种统一的制度外,还有一些基本的工作制度,如: 借阅利用制度。各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为了做好利用工作,根据各自管理的干部人事档案范围和干部管理权限,都制定了本地区、本部门或本系统查阅干部人事档案的制度。这项制度对借阅范围、借阅手续、借阅人、借阅方式以及是否可以抄录、复制作了规定。 登记制度。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为了防止档案材料的遗失,便于查找、统计,建立了收档、借阅、摘抄档案材料、档案底帐和销毁材料等各项登记制度。这些制度的建立,不仅保证了正常的工作秩序,确保档案的安全,而且还使干部人事档案工作人员心中有数,随时了解并掌握“家底”情况,有利于研究、安排工作。 保密制度。这是一项必不可少的保证干部人事档案安全的制度。各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要根据所管干部人事档案的密级做好档案的保管、借阅、转递等工作。

公司人事档案整理

公司人事档案整理 一、目的 为了更有效的的员工人事档案进行妥善管理,有效的保守机密;同时为了维护人事档案的完整,防止材料损坏,便于高效、有序的利用档案资料,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档案管理内容 1、员工入职档案:个人简历、员工入职登记表、应聘人员登记表、面试记录及待遇核定事项审批、笔试试题、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复印件、离职证明、各类合同及协议。 2、员工培训档案:培训通知、培训总结报告或者考评结果、培训审批表、员工外派培训合同、外出培训反馈表(证书原件)、员工培训统计表。 3、绩效管理档案:将员工绩效考核相关资料按月归类整理。 4、员工离职档案:员工离岗包括员工与公司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死亡等情形。 三、档案相关规定 1、基础管理 1.1原则:分类标准、归档及时、排列有序、层次清楚、整理规范。 1.2员工入职前,人力资源部对人事档案的真实性、有效性进行核查,如有虚假,可不予录用和解聘处理。 1.3对人事档案按入职时间分类归档,按在职人员、离职人员进行整理,并及时登记于《入职员工人事档案登记》(见附件一)《离职员工人事档案登记》(见

附件二),并在档案前页填写各种人事资料的名称及对档案进行编号,人事档案原则上是永久保存。 1.4当在职员工的基本资料有变动时(如学历变动、身份证号码变动、个人技术职称变动、婚姻情况变动等),应及时将相关资料复印件交人力资源部归档,原件当场查验。 1.5调动和录用入公司的员工,应在办理手续前调阅档案。在其报到新岗位前,对调入或新建立的档案都应登记。 1.6对员工进行考察、考核、培训、奖惩形成的材料要及时收集、整理保持档案的完整性,归档的材料必须认真鉴别,保证材料的真实、文字清楚、手续齐备。材料须经审批盖章和本人签字的,应在盖章、签字后归档。 1.7员工离职档案每月清查,另外存档,档案保存原则上三年后方可销毁(高管及核心人员保留该员工离岗8年止)。 1.8人力资源部档案员要注意档案管理环境的清洁、整洁。 1.9档案应分类编号存放,一个员工一个编号,防止重名重姓员工档案交叉,制电子目录,以便查阅。 2、档案的查、借阅 2.1档案分为保密与非保密,保密档案禁止查阅,只能在档案室阅览,不得外借;非保密级档案因工作需要查、借阅,须填写《查、借阅人事档案单》(附件 三),经过行政人力资源部经理批准后方可查、借阅。 2.2任何单位一般不得垮部门查、借阅人事档案,下级员工不得查、借阅上级员工的人事档案。 2.3公司级领导、行政人力资源部可直接查、借阅员工人事档案。

干部人事档案专项清理工作方案

干部人事档案专项清理工作方案 干部人事档案专项清理工作方案 干部人事档案专项清理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中组部《关于对重点管理干部和组织部长的档案进行集中审核的通知》(组厅字〔**〕37号)、省委组织部《关于在全省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晋组通字〔**〕107号)和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市干部人事档案专项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临组通字[**]76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根据中组部、省委组织部要求和全市集中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清理工作精神。现制定我县干部人事档案专项清理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全面覆盖、分步实施、分类指导、分级负责的要求,以干部“三龄两历一身份”信息为重点,本着积极稳妥、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全县所有在职干部档案进行一次集中审核和专项清理,切实解决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缺失、管理不严、涂改造假等突出问题,确保干部人事档案信息真实准确、材料齐全完整、管理规范严谨,充分发挥干部人事档案在规范干部人事管理、整治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的重要作用。 二、专项清理的范围这次专项清理的范围是全县所有在职干部,重点范围是乡科级以上干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县委组织部负责审核县乡科级干部档案以及组织部管理一般干部的档案;县人社局负责政府系统部门和全县科级以下干部档案清理和审核工作;教育局要在县人社局的指导下,认真做好所管干部的档案专项清理工作。

三、专项清理的内容及要求 1、对于出生时间的确定,要严格执行《关于认真做好干部出生日期管理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1X〕41号)要求,未认定的,要进行认定;已认定的,要按照政策进行核实。认定和核实结果要征求干部本人意见并签字确认。更改半年内的,由上级组织人事部门认定;更改半年以上或跨年度的,报再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认定。对档案记载与户籍登记不一致的,应当以干部档案和户籍档案中最早最先记载的出生日期为依据。如组织认定结果与干部本人意见不一致,干部本人无充分理由拒不接受组织认定结果的,以组织认定结果为准(必要时以适当方式进行公示)。对涂改严重无法辨认的,由组织人事部门到其原籍公安机关对户口原始底簿进行调查或通过调阅其直系近亲属的档案取证,必要时送公安机关进行鉴定。 2、对于参加工作时间的确定,要严格按照不同时期有关参加工作的政策规定进行认定,对个别因当时参军、参加工作时年龄较小不符合法定要求的,要按当时政策规定和本人实际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做出规范认定。严禁以当时入伍或参加工作时间不够法定年龄而将年龄填大等理由重新改回或改小年龄。 3、对于入党时间的确定,要严格遵守《党章》规定,特殊情况按照中组部《党龄的计算方法》(中组部组织局1997年10月编印)进行认定。 4、对于学历学位的确定,要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全省检查清理干部学历学位实施方案》(晋组通字〔201X〕40号)的有关规定进行认定,对学历学位材料存有疑义的,要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有关学历学位认证机构进行认证。

人事档案管理制度范本

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1.目的 将企业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维护人事档案材料完整,防止档案丢失、损坏。 便于相关人事档案材料的借阅和使用。 2.适用范围 适合公司总部及全国各办事处及分支机构 3.人事档案分类 员工人事档案分为以下四大类: 3.1入职档案 3.1.1个人简历、员工登记表、入职试卷、面试评价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英语等级 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各类资格证书复印件等个人入职基本信息。 3.1.2劳动合同、保密合同、补充协议、应届毕业生协议、实习协议等。 3.2培训档案 新员工入职培训试卷、培训心得。 参加培训登记表、外派培训总结表、培训申请表、培训效果评估表。 培训服务协议。 3.3职位档案 职位说明书、职务说明书、职务任命书。 职务变动申请、职位职务变更记录。 3.4薪酬考核档案 试用期考核表、员工试用期总结表。 季度/年度考核记录表、考核成绩、考核面谈记录。 工作记录、调薪申请单、调薪/降薪记录。 3.5其他档案 个人党、团相关资料。 各类奖励、处罚记录。 离职申请、离职工作交接单、离职谈话记录、离职证明存根、补偿金协议等、 其他补充协议。 4.人事档案的归档 归档的程序如下: 首先对各类人事档案进行鉴别,看其是否符合归档的要求。 按照材料的属性、内容,确定其归档的具体位置。 在目录上补登材料名称及有关内容。 将新材料放入档案。 5.人事档案的核查核对 检查和核对时保证人事档案完整、安全的重要手段。检查的内容是多方面的,既包括对人事档案材料本身进行检查,如查看有无霉烂,虫蛀等,也包括对人事档案保管的环境进行检查,如查看档案室环境是否良好,有无其他存放错误等。 检查核对一般要定期进行。但在下列情况下,也要进行检查核对: 突发事件之后,如被盗、遗失或水灾火灾之后。 对有些档案发生疑问之后,如不能确定某份材料是否丢失。 发现某些损害之后,如发现材料变霉,发现了虫蛀等。 6.人事档案的转递

干部教育培训档案管理制度

干部教育培训档案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推进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和《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十一五”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关于新一轮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开展干部教育培训档案管理工作。省局人教部门负责系统处级干部、省局机关干部培训档案管理;各市局人教部门负责科级干部、市局机关干部教育培训档案的管理;各县(市、区)工商局负责科级以下干部教育培训档案管理。 二、干部教育培训档案主要包括综合管理档案、个人培训档案和其他需要建立的档案。综合管理档案主要包含本级局年度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年度干部教育培训情况统计表,年度干部培训情况登计表,各班次的具体培训方案、培训通知及培训人员名册、培训人员考核成绩汇总、培训总结等资料。干部个人培训档案主要包括培训党员登记表、学员结业成绩或考核鉴定表等资料。 三、干部教育培训档案登记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做到真实、全面、客观、公正、准确。人教部门和干部所在单位共同负责干部教育培训档案登记材料的收集、统计、填报工

作。干部本人应主动向所在单位和人教部门申报参加教育培训的情况。 四、干部参加教育培训的相关资料应及时载入干部人事档案。干部教育培训档案登记的培训记录,作为培养、选拔、任用和考核、管理干部的重要依据。 五、干部教育培训档案应专人负责、专柜存放。干部调动时,按干部管理权限交干部培训个人档案。 六、省局人教处负责对全系统干部教育培训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督导考核。 七、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学习是成就事业的基石 附:1、干部教育培训情况统计表 2、年度干部培训情况登记表 二00九年十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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