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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金管理办法

风险金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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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金管理办法

风险金管理办法

一、设立收购销风险金的目的

为了进一步化解经营风险,确保收购、销售活动过程中的资金安全,保证经营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风险金管理办法。

二、风险金筹集对象及来源

1、筹集对象为收购、销售人员;

2、风险金每月从购销人员的工资中提取,规定如下:

2.1 个人风险金

A、当购销人员的应发工资<1500元时,按应发工资的10%提取个人风险金;

B、当购销人员的应发工资在1500元~2500元之间时,按应发工资的15%提取个人风险金;

C、当购销人员的应发工资>2500元时,按应发工资的20%提取个人风险金。

2.2风险互助基金

风险互助基金是从当月提取的个人风险金中划拨10%,风险互助基金不退还个人。

3、当提取的个人风险金结存额达到公司规定的标准额度时,不再提取个人风险金和风险互助基金。

个人风险金标准额度表

岗位个人风险金标准额度(元)

业务员5000

驻点内勤5000

驻点主管8000

4、购销人员职务发生了变动,个人风险金额度标准随之变动。若个人风险金结存额已超过变动后岗位的标准额度,其超额部分暂不退还,做挂帐处理。

三、风险金日常管理由财务部负责。由财务部分类、分部门及个人单独建帐。

四、风险金的使用范围个人风险金主要用于因购销人员自身的过失导致货款损失,或形成呆帐、坏帐时,用以弥补损失。

风险互助基金主要用于非购销人员过失而产生的以及购销人员自身无法解决的呆帐、坏帐及货款损失。五、风险金使用的程序

当出现属于个人风险金使用范围的事由时,当事人(购销人员)可以提出用其风险金冲帐的书面申请交公司、公司也可以直接提出风险金冲帐的报告,在报经公司经理审批,由财务部门予以冲帐。

当出现属于风险互助基金使用范围的事由时,需经公司办公会专题讨论决定后,报经公司领导批准后实施。

六、个人风险金的退还

1、在公司范围内工作正常调动而不再从事购销工作的,在离开购销岗位3个月后退还其个人风险金。由申请人填写《风险金退还申请表》,经原料科对其业务方面、经营管理科科对其应承担的费用方面、财务部对其欠款方面审核并签署意见。如均无问题,报经公司经理批准后退还。

2、进行了业务工作移交,交接清楚后而被批准辞职或被辞退离开公司的,在离开公司后3个月后参照上述程序退还其个人风险金的50%,6个月后退还其剩余的个人风险金。

3、对于未进行工作移交或移交不清而自动离职、辞职的,其个人风险金不予退还,将转入风险互助基金中作为坏帐处理费用。

七、本规定解释权属公司

附:《风险金退还申请表》

风险金退还申请表

原属部门申请人

退还原因申请日期

原部门意见:

签字:年月日

经营管理科审核意见:

签字:年月日

财务部审核意见:

签字:年月日

公司经理意见:

签字:年月日

风险抵押金管理办法 2

山西潞宝集团安全风险抵押金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建立安全长效管理机制,将激励机制、重奖重惩机制引入到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促进安全全员参与,增强安全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体现安全工作的风险同担、全员共管。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根据岗位不同,安全责任不同,生产系统实行带班长以上人员安全责任风险金管理制度,具体办法如下: 二、安全风险金试行时间 2013年01月01日—2013年12月31日 三、基本原则 按照“分步实施”的原则,首先选择与安全生产有直接关联的生产系统和生产关联度较高的部室(安环部、机动部、调度、质检部技术部、企划部)参与,目的是先遏制重大事故频发的势头。然后运行一段时间(一年)后,进行总结和利弊分析,再向公司其他单位推广。 四、年度安全目标 重大安全事故(火灾、爆炸、人身伤害)为0; 死亡事故为0; 千人负伤率≤3.0 五、试行范围 山西潞宝集团焦化有限责任公司、山西潞安环能焦化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山西潞宝集团天地洗煤有限公司、山西潞宝集团晋钢兆丰煤化工有限公司、山西建滔潞宝化工有限公司。 六、安全风险抵押金缴费标准

七、风险抵押金管理办法 1、缴费流程:按标准金额由安全环保部出具缴费通知单,缴费人以现金的形式将安全风险金交公司财务。财务部建立安全风险金专用账户,专款专用。 2、安全风险金每季度考核兑现一次,未出现安全事故的单位奖励本单位每人风险金的100%。 3、本季度凡出现安全事故的缴费人按标准从风险金中扣除。 4、各单位以车间为单位,每月依据安全生产管理考核内容形成考核报告,于下一个月第一个工作日下午下班前报。不提交自行考核报告的,不兑现风险抵押金。 5、风险抵押金兑现条件:在安全考核的基础上,按出勤比例兑现,出勤率低于50%本季度不兑换风险抵押金,本季度被公司查出3次违章的,风险抵押金扣除50%,发现5次违章的扣除全部风险抵押金。 6、兑取流程:按照安全环保部提供的抵押标准,由安全环保部造表,主管领导审核-经主管副总审定-总经理签字审批后,报人力资源部进行奖金分配。 7、一人多岗的,按高标准岗交纳抵押金。岗位变动时,人力资源部要及时提供人员岗位变动情况。岗位变动人员下季度开始按新岗标准办理抵押金手续。人员调动时,根据调出前单位的安全状况,计退风险抵押金。 8、本办法未包含的岗位或人员需缴纳风险抵押金的,需书面报总经理同意后,到安全环保部备案,备案后的下一个月开始执行。 八、事故等级划分 1、一般事故:发生轻伤(1-105个工作日)或造成公司及周边影响直接经济损失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

集团公司风险管理办法

某上市公司风险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风险管理,建立规范、有效的风险 控制体系,提高风险防范能力,及时识别、系统分析经营活动中与实现内部控制目标相关的风险,合理确定风险承受度和风险应对策略,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和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风险是指公司经营活动中与公司实现内部控制目标相关的风险,包括战略风险、财务风险、市场风险、运营风险和法律风险等。本制度所称风险评估是指通过对基于事实的信息进行分析,就如何处理特定风险以及如何选择风险应对策略进行科学决策。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子公司”)。 第二章风险管理机构设置 第四条公司风险管理的组织体系由公司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风险管理部门、 内部审计部门、各职能部门/子公司构成。 第五条公司各职能部门为风险管理第一道防线;风险管理部门为风险管理第二道 防线;内部审计部门及审计委员会为风险管理第三道防线。 第六条公司各职能部门在风险控制管理方面的主要职责: (一)按照公司风险管理部门制定的风险评估的总体方案,根据业务分工,配合 风险管理部门,识别、分析相关业务流程的风险,确定风险反应方案。 (二)根据识别的风险和确定的风险反应方案,按照公司确定的控制设计方法和 描述工具,设计并记录相关控制,根据风险管理的要求,修改完善控制设计。包括:

建立控制管理制度,按照规定的方法和工具描述业务流程,编制风险控制文档和程序文件等。 (三)组织控制制度的实施,监督控制制度的实施情况,发现、收集、分析控制缺陷,提出控制缺陷改进意见并予以实施。对于重大缺陷和实质性漏洞,除向部门负责人汇报情况外,还应向公司领导及时反馈情况,以便公司监控内部控制体系的运行情况。 (四)配合内控审计部门等部门对控制失效造成重大损失或不良影响的事件进行调查、处理。 第七条风险管理部门负责建立公司风险管理体系、制度和流程等日常管理工作,并监督其实施的有效性。具体职责如下: (一)负责制定公司的风险评估方案; (二)负责组建风险评估小组; (三)负责审核风险清单、应对预案; (四)拟定公司风险评估报告,上报公司管理层; (五)负责建立经营环境监控体系,切实监控并记录内、外部经营环境和条件的变化,以修正风险识别与评估; (六)负责建立风险预警指标体系,要求各具体部门定期提供数据,进行指标分析;对于超过风险预警值的指标,应确定相应的整改措施。 第八条总经理办公会主要职责为: (一)审定公司各部门风险管理工作职责; (二)批准风险应对预案;

工程质保金管理办法(修改)

保利(甘肃)投资实业有限公司 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 1 总则 1.1 为规范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保证工程质量问题快速、有效的解决,提升业主满意度,明确地产公司、物业公司双方维修责任,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1.2 工程质量保证金,简称工程质保金,是指根据合同约定,按规定比例从工程款中留置的用于工程完工后、质保期内的后续质量维修的保证款项。 1.3 应当收取工程质量保证金的工程包括: 1.3.1 主体建筑工程 1.3.2 非主体建筑工程 1.3.3 安装工程 1.3.4 配套工程(政府垄断工程除外) 1.3.5 工程设备 1.3.6 按公司规定或要求需留置质量保证金的工程。 1.4 本办法适用于保利(甘肃)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及关联公司。 2 质保金的收取 2.1 质保金的收取时间点为工程验收后从工程结算款中扣取,如尚未结算,应暂按合同金额进行扣取,最终以工程结算付款为准。 2.2 质保金收取比率一般为工程结算总额的 3%-5%,且不计利息,最终计取比例以地产公司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为依据。 2.3 质保金的使用范围为工程合同范围内质量保修期间的维修、赔偿、管理费用及其它相关费用。 2.4 质保金的退还时间为合同保修期或合同约定规定的维修项目质保期顺延的到期之日,地产公司及物业公司对工程质量无异议且保修款结算完毕后即与施工单位办理质保金退还手续。

2.5 成本部、财务部对工程质保金需按项目、按合同进行明细核算,地产公司业务对口部门工程部、客服部、物业公司应按项目、按合同建立质保金辅助台账。工程质保金辅助台账需包括以下信息: 2.5.1 工程项目 2.5.2 施工单位 2.5.3 合同总额(结算金额) 2.5.4 验收日期 2.5.5 质保到期日 2.5.6 质保金总额 2.5.7 已使用质保金金额 2.5.8 质保金余额 2.5.9 其他信息 3 工程质量问题的整改及移交 3.1 工程项目在移交物业公司管理前或交付后三个月内,地产公司工程部对存在的工程质量问题应集中进行整改,并就集中整改期内的工程质量问题对业主承担维修整改责任。 3.2 集中整改期内责任单位维修不及时或不履行维修义务,可委托第三方单位实施维修责任;相关费用在责任单位工程进度款内予以扣除支付(如工程结算已办理完毕并支付完毕工程结算款项则从质保金中予以扣除); 3.3 项目交付 3 个月后,且重点问题整改率达到 100%、一般问题整改率≥95%,属于工程质量问题整改达到移交条件,交由物业公司及地产公司客服部负责。移交后的工程质量问题由地产公司客服部或物业公司负责组织维修。 3.4 质保期内责任单位维修不及时或不履行维修义务,可委托第三方单位实施维修责任;相关费用从责任单位质保金内予以扣除支付,若责任单位未完成结算流程或未支付完毕工程结算款项,则从工程进度款中予以扣除。 3.5 存在下述问题的由地产公司工程部负责维修,不得移交: 3.5.1 维修问题整改率未达到上述规定的; 3.5.2 存在重大设计缺陷、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市政配套类问题;

风险金管理办法

风险金管理办法 风险金管理办法 一、设立收购销风险金的目的 为了进一步化解经营风险,确保收购、销售活动过程中的资金安全,保证经营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风险金管理办法。 二、风险金筹集对象及来源 1、筹集对象为收购、销售人员; 2、风险金每月从购销人员的工资中提取,规定如下: 2.1 个人风险金 A、当购销人员的应发工资<1500元时,按应发工资的10%提取个人风险金; B、当购销人员的应发工资在1500元~2500元之间时,按应发工资的15%提取个人风险金; C、当购销人员的应发工资>2500元时,按应发工资的20%提取个人风险金。 2.2风险互助基金 风险互助基金是从当月提取的个人风险金中划拨10%,风险互助基金不退还个人。 3、当提取的个人风险金结存额达到公司规定的标准额度时,不再提取个人风险金和风险互助基金。 个人风险金标准额度表 岗位个人风险金标准额度(元) 业务员5000 驻点内勤5000 驻点主管8000 4、购销人员职务发生了变动,个人风险金额度标准随之变动。若个人风险金结存额已超过变动后岗位的标准额度,其超额部分暂不退还,做挂帐处理。 三、风险金日常管理由财务部负责。由财务部分类、分部门及个人单独建帐。 四、风险金的使用范围个人风险金主要用于因购销人员自身的过失导致货款损失,或形成呆帐、坏帐时,用以弥补损失。 风险互助基金主要用于非购销人员过失而产生的以及购销人员自身无法解决的呆帐、坏帐及货款损失。 五、风险金使用的程序 当出现属于个人风险金使用范围的事由时,当事人(购销人员)可以提出用其风险金冲帐的书面申请交公司、公司也可以直接提出风险金冲帐的报告,在报经公司经理审批,由财务部门予以冲帐。 当出现属于风险互助基金使用范围的事由时,需经公司办公会专题讨论决定后,报经公司领导批准后实施。 六、个人风险金的退还 1、在公司范围内工作正常调动而不再从事购销工作的,在离开购销岗位3个月后退还其个人风险金。由申请人填写《风险金退还申请表》,经原料科对其业务方面、经营管理科科对其应承担的费用方面、财务部对其欠款方面审核并签署意见。如均无问题,报经公司经理批准后退还。 2、进行了业务工作移交,交接清楚后而被批准辞职或被辞退离开公司的,在离开公司后3个月后参照上述程序退还其个人风险金的50%,6个月后退还其剩余的个人风险金。 3、对于未进行工作移交或移交不清而自动离职、辞职的,其个人风险金不予退还,将转入风险互助基金中作为坏帐处理费用。 七、本规定解释权属公司 附:《风险金退还申请表》 风险金退还申请表 原属部门申请人 退还原因申请日期

XXXX公司风险控制管理办法初稿

风险控制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XX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风险管理,建立规范、有效的风险控制体系,提高风险防范能力,保证公司安全、稳健运行,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根据《公司法》、《会计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旨在公司为实现以下目标提供合理保证: (一)将风险控制在与总体目标相适应并可承受的范围内; (二)实现公司内外部信息沟通的真实、可靠; (三)确保法律法规的遵循; (四)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益及效率; (五)确保公司建立针对各项重大风险发生后的危机处理计划,使其不因灾害性风险或人为失误而遭受重大损失。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风险管理,是指公司围绕战略及经营目标,通过在管理的各环节和经营过程中执行风险管理的基本流程,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为实现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提供保证的过程和方法。 第四条公司风险是指未来的不确定性事项可能对公司实现其经营目标的影响。 第五条按照公司目标的不同对风险进行分类,公司风险分为:战略风险、法律风险、财务风险和经营风险。

(一)战略风险:没有制定或制定的战略决策不正确,影响战略目标实现的负面因素。 (二)法律风险:没有全面、认真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规定,影响合规性目标实现的因素。 (三)财务风险:包括财务报告失真风险、资产安全受到威胁风险和舞弊风险。 1、财务报告失真风险:没有完全按照相关会计准则、会计制度的规定组织会计核算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没有按规定披露相关信息,导致财务会计报告和信息披露不完整、不准确、不及时。 2、资产安全受到威胁风险:没有建立或实施相关资产管理制度,导致公司的资产如设备、存货、有价证券和其他资产的使用价值和变现能力的降低或消失。 3、舞弊风险:以故意的行为获得不公平或非正当的收益。(四)经营风险:经营决策的不当,妨碍或影响经营目标实现的因素。包括但不限于: 1、固定资产管理环节:包括固定资产的自建、购置、处置、维护、保管与记录等。 2、货币资金管理环节:包括货币资金的入账、划出、记录、报告、出纳和财务人员的授权等。 3、关联交易环节:包括关联方的界定,关联交易的定价、授权、执行、报告和记录等。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2017最新修订版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落实工程在缺陷责任期内的维修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以下简称保证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 缺陷是指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以及承包合同的约定。 缺陷责任期一般为1年,最长不超过2年,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第三条发包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保证金预留、返还等内容,并与承包人在合同条款中对涉及保证金的下列事项进行约定: (一)保证金预留、返还方式; (二)保证金预留比例、期限; (三)保证金是否计付利息,如计付利息,利息的计算方式;

(四)缺陷责任期的期限及计算方式; (五)保证金预留、返还及工程维修质量、费用等争议的处理程序; (六)缺陷责任期内出现缺陷的索赔方式; (七)逾期返还保证金的违约金支付办法及违约责任。 第四条缺陷责任期内,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政府投资项目,保证金的管理应按国库集中支付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他政府投资项目,保证金可以预留在财政部门或发包方。缺陷责任期内,如发包方被撤销,保证金随交付使用资产一并移交使用单位管理,由使用单位代行发包人职责。 社会投资项目采用预留保证金方式的,发、承包双方可以约定将保证金交由第三方金融机构托管。 第五条 推行银行保函制度,承包人可以银行保函替代预留保证金。 第六条 在工程项目竣工前,已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采用工程质量保证担保、工程质量保险等其他保证方式的,发包人不得再预留保证金。 第七条 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方式预留保证金,保证金总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5%。合同约定由承包人以银行保函替代预留保证金的,保函金额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5%。

廉洁风险保证金制度

**公司 廉洁风险保证金制度 第一条为强化**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和下属控股二级各子公司负责人廉政目标责任意识,促进集团领导班子和下属各子公司负责人廉洁自律,树立廉洁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和下属各子公司董事长(实职)、总经理或公司实际负责人,以下简称责任人。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廉洁风险保证金,是指为了在廉洁自律上管理好相关责任人,约束其个人及所带班子、团队的从业行为,防止其因利用职权在经营活动中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章制度,为自己或他人非法谋取利益,而由该责任人为其所承担的责任应付出的风险性支出。 本制度所约束的责任人从业行为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一)履行领导责任。每年主持专题研究或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不少于4次(不含研究案件)。与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签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主持召开高标准的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每年向上级党委和纪委书面报告工作不少于1次,并对其他班子成员的述责述廉报告签字背书。年内讲廉政党课、组织党委中心组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调研各不少于1次。

(二)亲自组织推动。亲自组织并带头参加检查考核;,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三)当好廉政表率。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廉洁从业规定,按要求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带头管理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四)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每年对领导班子成员及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和落实主体责任约谈不少于1次。听取班子成员个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情况汇报不少于1次。 (五)落实主体责任。督促所领导的班子成员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党纪党规,不发生重大违反《准则》、《条例》的行为,不发生瞒报、压报现象,不发生纵容、包庇等问题。 (六)自觉预防腐败。不发生招待、电话、差旅、用车等费用违纪超标的问题;不发生违反规定滥发工资、奖金和社会福利费的问题;不发生利用职权收受红包、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及其他贵重物品的问题;不发生弄虚作假,以各种名义设立账外账、“小金库”的问题。 第四条廉洁风险保证金的缴纳标准为每人1万元/年。每年年初集团与相关责任人在每年年初与集团签订《**公司廉洁自律责任书》之后的7日内,由责任人本人向集团财务

安全风险抵押金管理办法

安全风险抵押金管理办法 为真正树立人人关注安全、事事先抓安全、处处确保安全、与企业共发展的理念,就有了安全风险抵押金的管理办法。下文是全文,仅供参考! 一、目的: 为真正树立人人关注安全、事事先抓安全、处处确保安全、与企业共发展的理念。充分体现风险同担、利益共享奖惩分明、全员管 理的原则。为提高全员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和风险意思,强化安全 管理,确保安全生产稳定发展,实现安全目标。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根据岗位不同、安全责任大小、缴纳数额的不同。特制定本安 全风险抵押金管理办法: 二、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三、职责: 1、总经理负责审批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缴纳与发放。 2、行政人事部、综合管理部负责员工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缴纳。 3、财务部负责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管理。 四、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缴纳标准: 1、公司总经理、分管安全副总经理每人每年缴纳5000元。其他公司高层领导每人每年缴纳4000元。 2、公司部门经理和副经理每人每年缴纳3000元。 3、公司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每人每年缴纳1000元。 4、公司各部门生产、后勤班组正、副组长每人每年缴纳200元,生产、后勤员工每人每年缴纳100元。

五、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管理: 1、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实行专户管理,财务部应建立“安全生 产风险抵押金”专用帐户。 2、每年一月之前由综管部汇总安全风险抵押金缴纳表册,参加 安全风险抵押的员工将安全风险抵押金交到部门办事人员统一交到 综合管理部后交财务部。财务部将收到的安全风险抵押金进行核算,并建立安全风险抵押金清单,抄送综合管理部备案。 六、安全生产考核目标: 1、公司全年无重大火灾事故、无重大爆炸事故、无人员死亡事故。各类轻伤事故(评级)控制在10人次。 2、微伤事故控制在60起。 七、安全风险抵押金相关管理规定: 1、目标考核: (1)公司全年发生重大火灾事故、重大爆炸事故、人员死亡事故,扣发全体员工缴纳的风险金。 (2)公司全年各类评残工伤事故超过10起的,扣除个人缴纳的风险金5—10%。超过微伤指标的部门扣除30%风险金。 (3)因为安全原因受到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等 行政处分的员工分别扣除安全风险抵押金5%、10%、20%、25%。 (4)因职务调整或其它原因应退、补交安全风险抵押金的,由行 政人事部提供资料,综合管理部在分段计算范围内按规定及时统计、汇总报总经理签字后通知本人,给予调整。调整人员必须在接到通 知后5日内补齐安全风险抵押金,否则,按未交纳安全风险抵押金 处理不享受奖励,同时,按相应交纳本金承担风险。应退回风险抵 押金而未退回的,按新在岗责任对待。 当职务发生变动时,行政人离资源部及时通知综合管理部,按规定调整安全风险抵押金数额

集团公司全面风险管理规定

集团公司全面风险管理 规定 Company number【1089WT-1898YT-1W8CB-9UUT-92108】

A集团有限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制度 二〇一三年八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A省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交运集团”)风险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完整有效的风险管理体系,防范和化解各类风险,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国资委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相关精神,结合A交运集团关于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A交运集团集团公司各职能部门及各二级成员单位、三级成员单位的全面风险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全面风险管理,指公司围绕总体经营目标,通过在公司管理的各个环节和经营过程中执行风险管理的基本流程(主要包括风险初始信息收集、风险评估、制定风险管理策略、制定风险管理解决方案、监控改进五个基本步骤),建立健全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包括培育积极进取、稳健经营的风险管理文化,搭建全方位、多层次的风险管理组织体系,建设并完善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和内部控制系统,防范和化解公司内外部的重大风险及流程风险,从而为实现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提供合理的过程和方法。 第四条A交运集团全面风险管理工作的开展,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全面风险管理工作应涵盖A交运集团各级单位及各部门,并针对生产经营与业务操作全过程开展风险管理工作。 (二)统一管理原则:全面风险管理工作由A交运集团集团公司统一管理,各二级成员单位及三级成员单位应按照本制度要求,开展风险管理工作。

(三)责任落实原则:A交运集团下属各级单位的负责人为本单位全面风险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集团总部各部门负责人为本专业风险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风险管理工作责任人应对本单位或本专业风险管理工作负责,确保本单位或本专业不存在任何重大内部控制缺陷或实质性漏洞。 (四)循序渐进原则:全面风险管理工作是一项管理创新工作,A 交运集团应逐步推进风险管理工作与企业日常经营管理相结合,建立内部控制工作的长效机制,形成符合监管要求与管理需求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 第二章?风险管理的组织体系及职责 第五条A交运集团全面风险管理工作实行分级管理,集团公司的全面风险管理组织体系包括: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总经理、分管领导、风险管理主管部门、其他各职能部门及所属二级成员单位。所属二级成员单位可根据实际参照本制度建设本企业的风险管理组织体系。 (一)批准风险管理策略,审阅重大风险应对策略执行情况,批准集团公司重大风险应对调整方案及其他重大事项; (二)批准《全面风险管理年度报告》,包括年度风险管理工作的总结评价和改进计划、年度风险评估结果、重大风险应对方案等; (三)批准风险管理组织机构设置及其职责方案; (四)批准风险管理绩效考核方案和年度绩效考核评定结果;

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存取管理办法.doc

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存取管理办法 发文单位:国家旅游局监管司 发布日期:2009-6-29 执行日期:2009-6-2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对旅行社质量保证金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旅行社条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旅行社质量保证金(以下简称保证金)是指根据《旅行社条例》的规定,由旅行社在指定银行缴存或由银行担保提供的用于保障旅行者合法权益的专项资金。 第三条依据《旅行社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为旅行社开设保证金专用账户或提供保证金担保业务的银行,由国家旅游局指定。国家旅游局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指定符合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并提出书面申请的中国境内商业银行作为保证金存储银行。 第四条旅行社须在国家旅游局指定的范围内,选择一家银

行(含其银行分支机构)存储保证金。保证金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银行为旅行社开设保证金专用账户。当专用账户资金额度不足时,旅行社可对不足部分申请银行担保,但担保条件须符合银行要求。 第五条银行本着服务客户的原则受理旅行社的保证金存储业务,按期办理保证金的存款、取款和支付手续,不得为不符合担保条件的旅行社提供担保。 第六条旅行社要按照《旅行社条例》的规定,到指定银行办理存款、取款和支付手续。 第二章存款 第七条旅行社需要存缴保证金时,须持《营业执照》副本、《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副本到银行办理存款手续。存缴保证金的旅行社须与银行签订《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存款协议书》(附件一),并将复印件送许可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第八条为最大程度提高资金效益、简化续存手续,银行按照不少于一年定期、到期自动结息转存方式管理保证金,中途提

履约保证金的法律规定

履约保证金的法律规定 一、履约保证金的概念与法律规定 所谓合同履约保证金,是指大型招标项目、工程招标、政府采购项目或者拍卖,为了防止各种不确定性和风险以及考察中标单位有没有实力完成此采购项目的一种程序,属于一种特殊的督促中标人履行合同的措施,具有控制合同有效执行与风险防范的功能。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一般规定,中标的投标人需要提交合同履约保证金,它是保证履行合同义务的担保。依照《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制度是《招标投标法》为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所建立的一项法律制度,采购人在招标文件中也确实可以运用这项制度来保证工程质量和工期。从法律上讲,我认为履约保证金既不同于定金,也不同于预付款,更不同于保证。但是《招标投标法》没有对实施这项制度的相关条件作出详细的规定,比如,履约保证金交付的比例,如何监管,由谁监管等等,致使实践中出现较多的问题。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管理办法》第36条和第37条中,对投标保证金的收取比例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但对履约保证金收取与管理没有任何规定,政府采购中心具体操作的时候也没有统一标准。 二、履约保证金的作用 履约保证金约束主体十分明确,就是项目中标人,履约保证金的主要作用是保证完全履行合同,保证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和工期条款履行合同。为了控制中标人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折扣与水分问题,让中标人在合同执行前交纳一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根据合同随时考核验收,发现问题限时整改,否则将会没收或部分扣除履约保证金,在具体操作中,误期赔偿费也可从应付货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笔者认为,建立履约保证金制度对促使中标人履约、防止中标人违约,督促中标人履行合同义务,对违约者进行惩戒等具有重要的作用。 三、履约保证金操作实例 由于相关法规及办法对履约保证金的收取与管理没有规定,具体操作时没有统一标准,各地的操作方法都不一样,笔者查阅了有关资料,一般的做法都是把保证金交给集中采购机构,但是交付的金额与时间、有效期、退还时间有些不同。 1、有些地方把履约保证金作为合同生效的条件,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7天内,中标人应按合同规定向业主提交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在供需双方和采购中心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且需方收到供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后合同生效。 2、履约保证金金额有些地方是中标合同价的5%以内,有些地方是中标合同价的10%以内,施工履约保证金金额有些地方规定为中标价的20%。 3、履约保证金退还的时间做法也有所不同,基本上不计利息退还。如采购的是货物,有些地方是经采购人验收合格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返还,不计利息,也有20个工作日内返还的。有些地方规定货物经采购人验收合格交付之日后不计利息退还。工程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备案后的第2天,在此期间中标人出现按施工合同应对业主给付经济赔偿的情况时,业主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赔偿金额;余额由业主在有效期届满后5天内按中国建设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息后本息全额退还给中标人。 4、不少采购机构在标书中注明投标人中标后投标保证金将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一旦投标保证金金额偏少时,转入履约保证金阶段还要补交。有些采购机构对询价采购方式规定,经采购人特别要求,可以在询价标段中明确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时,须向采购人提交不高于成交额10%的履约保证金。采购人未作特别要求的,一般将询价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额度为成交额的1%,如不足可以要求补缴。 5、对政府采购的定点企业,有些地方规定通过扣除履约保证金的制裁措施。有违规行为的,一经调查属实,第一次通报批评,并扣履约保证金10%;第二次扣除履约保证金的50%;第三次扣全部履约保证金;第四次通报取消其定点资格,并在三年内不得参与政府采购的招标活动。 6、有些地方规定把履约保证金等同于定金。有些地方规定招标人不得擅自提高履约保证金,招标人不履行与中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返还的履约保证金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中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笔者认为,政府采购中的履约保证金不属于定金。不论供应商是否同意和自愿,采购主体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发生争议时援引定金罚则缺乏法律根据。 四、建议与对策

企业交纳安全风险抵押金管理办法 - 制度大全

企业交纳安全风险抵押金管理办法-制度大全 企业交纳安全风险抵押金管理办法之相关制度和职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强化企业安全生产意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规范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确保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山东省人民政府...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强化企业安全生产意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规范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确保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鲁政发〔2004〕13号)和《财政部安全监管总局人民银行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06〕369号)规定和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山东省行政区域内非煤矿山(含矿山施工)、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等行业(领域)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以下简称风险抵押金),是指企业以其法人或合伙人名义将本企业资金专户存储,用于本企业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灾和善后处理的专项资金。第四条? 风险抵押金按照属地原则,实行省、市、县(市、区)分级管理。 (一)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财政厅负责中央驻鲁企业和省属企业风险抵押金的管理。 (二)设区的市、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财政部门按照职责权限负责本条(一)项之外企业的风险抵押金管理。 第二章? 风险抵押金的存储 第五条? 风险抵押金存储标准: (一)小型企业存储金额为人民币40万元; (二)中型企业存储金额为人民币130万元; (三)大型企业存储金额为人民币190万元; (四)特大型企业存储金额为人民币250万元。 企业规模划分标准按照国家和省统一规定执行。 第六条? 风险抵押金按照以下规定存储: (一)风险抵押金存储数额原则上按照本办法第四条规定的权限由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财政部门核定。其中,道路交通运输和水上交通运输企业风险抵押金存储数额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财政部门商同级交通、海事部门核定;建筑施工企业风险抵押金存储数额商建设部门核定;民用爆破器材企业风险抵押金存储数额商民爆行业主管部门核定。 经考核认定为一级、二级或三级安全标准化企业的,风险抵押金可按规定存储标准分别下浮20%、15%或10%核定。 (二)风险抵押金存储数额核定后,按以下方式分别向企业送达《山东省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核定通知书》(以下简称核定通知书,格式见附件),并监督其存储: 1、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企业核定通知书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送达; 2、道路交通运输和水上交通运输企业核定通知书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分别会交通、海事部门送达; 3、建筑施工企业核定通知书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建设部门送达; 4、民用爆破器材企业核定通知书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民爆行业主管部门送达。

公司安全风险管理制度

xx公司企业标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安全风险管理实施细则 2xxx发布 2xxx实施 xx公司发布 目次

前言 为深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方针,全面加强风险预控,规范公司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工作,有效遏制和坚决防范事故,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本标准由xx公司标委会提出 本标准由xx公司安全监察部归口。 本标准起草部门:安全监察部 本标准主要修订人:xxx 本标准审核人:xxx 本标准审定人:xxx 本标准批准人:xxx 本标准委托安全监察部负责解释。 安全风险管理实施细则 1、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现场以及所辖的多经企业安全管理的风险评价与控制,适用于作业现场、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和非正常情况,包括新改扩建项目的规划、设计和建设、投产、运行、拆除、报废各阶段的风险评价、风险控制、风险信息更新以及重大危险源的风险管理(包含危险点分析与预控管理)。 2、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十三号)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的通知》(安委办〔2016〕3号)《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安委办〔2016〕11号) 《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强电力企业安全风险预控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能安全〔2015〕1号)《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 6441—1986)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规范和规定 《xxxx公司电力企业作业环境本质安全管理重点要求》(2017版) 《xxxx公司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暂行规定(2017年版)》? 3、定义 本制度中的“安全生产风险”是指,生产安全事故或健康损害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和严重性的组合。可能性,是指事故(事件)发生的概率。 严重性,是指事故(事件)一旦发生后,将造成的人员伤害和经济损失的严重程度。 4、风险预控管理 组织机构与职责

质保金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了规范质保金的使用和支付,控制和防范法律风险,确保项目建设及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以公司名义对外签订的合同,其中工程建设合同、设备采购合同必须约定质保金条款,其他合同视情况需要约定质保金条款。 本规定主要规定了质保金条款的必备内容、质量争议的处理程序、质保金的支付审批和支付等方面的内容。 本规定所称“质保金”是指质量保证金(质量保修金),在合同条款中如需区分质量保证金和质量保修金的,则需要对质量保证金和质量保修金分别定义,明确各自的内容。若无需区分的,则统称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修金)(以下简称“质保金”)。” 3 职责 3.1 企管部负责制(修)订质保金管理规定。 3.2合同主办单位负责在合同订立过程中明确质保金条款,牵头负责质量争议的处理、质保金的使用和办理质保金的支付。 4 流程 4.1 合同主办单位应当在合同订立时,规范质保金条款的内容,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4.1.1 质保金期限。质保金期限一般为验收之日起一年,其中工程建设合同为办理工程中间交接手 续之日起一年后,采购合同为到货后12个月或正常运行后6个月(两者以先到者为准)。因特殊原因 需要更长质保期限的,需在合同中约定。 4.1.2 质保金数量。质保金数量一般为合同标的额的5%,合同主办单位亦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4.1.3 约定质保金的合同,在文本中必须有以下约定(以下表述以甲方为我单位,乙方为签约对方为例,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更换): “质保金于支付。在质保期满前,乙方应及时负责缺陷修理及不合格文档整改等,

直至甲方满意为止,如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后未及时修理整改或未能满足甲方要求,甲方则另请其它单位返修,发生费用在质保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另行支付。质保金不计利息。质保金返还后,并不相应解除乙方质量责任,其质量责任按照规定执行。” 4.2 质量问题的处理 4.2.1 任何单位或部门发现质量问题要立即通知合同主办单位,由合同主办单位牵头负责就该质量问题与合同对方沟通。若出现发生或可能发生以公司为当事人的法律纠纷时,应立即通知企管部。 4.2.2 合同主办单位要立即就质量问题的性质、内容、严重程度、拟处理意见、回复期限等通知对方单位,就争议处理与对方协商以争取达成一致意见,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若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或对方处理意见不能令我方满意的,合同主办单位应向合同对方提出书面意见,并要收到对方当事人的书面确认,若对方单位不予确认的,则要通过公证送达、特快专递等形式送达对方,以固定证据材料。 4.2.3 合同主办单位要做好质量问题的证据保存工作,特别是对方当事人不予确认、不予回复的质量问题必须留有第三方对质量问题的确认和处理意见。 4.2.4 工程建设中发生的质量问题,涉及第三方检维修的,三方应对检维修及费用支付等情况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一般情况下,检维修费用应由合同对方先行支付,我方待质保期满后退还质保金,否则应争取由合同双方及第三方就检维修事宜签署三方合同,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及费用支付。 4.2.5 若质量问题的维修主材需由我公司提供的,所涉材料应以销售形式卖给维修单位。 4.3 质保金的支付审批: 4.3.1 质保金支付由合同主办单位填写《质保金支付审批表》(见附件),按规定履行相应审批流程,其中: 4.3.1.1 工程建设类合同质保金支付需经基建部、供应部、安全环保部、生产部联合确认。 4.3.1.2 其他物资采购类合同需经供应部、使用单位确认。 4.3.1.3 质保金支付需经总经理审批后方可生效。 4.3.1.4总经理及各部门意见必须是“同意支付”的意见,若有不同意见,财务不予付款。 4.4 质保金的支付。 4.4.1 对于工程建设类合同及设备采购合同,财务部门凭项目文件验收证书和《质保金支付审批表》予以付款,其余项目财务部门凭《质保金支付审批表》予以付款。 涉及第三方维修且需从质保金中支付维修费用的,如未签署三方合同且原合同条款中也未明确第 三方维修事项的,合同主办单位还需提供监理、施工单位或质监等第三方对质量问题的确认和意见。4.4.2 涉及第三方维修且需要从质保金中支付维修费用的,则: 4.4.2.1如已签署三方合同或在原合同条款中明确第三方维修事项的,待与第三方结算付款后,根据结算额的大小,首先冲减原合同对方的质保金;不够冲减的,经总经理审批后财务再予以支付,列支在原工程项目成本中。

6安全生产风险保证金管理制度

1总则 1.1为进一步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增强全员的安全生产风险意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激励和约束机制,制定本规定。 1.2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2职责 2.1生产部负责修订全员安全生产风险保证金管理规定;安全生产风险保证金交纳情况的审核工作;事故的安全生产风险保证金考核工作;对各单位考核情况的汇总工作;建立安全生产风险保证金台帐。 2.2企管部负责全体员工岗位的审核工作;参与安全生产风险奖励金的兑现工作。负责审核员工实际在岗月份等相关情况。 2.3财务部负责安全生产风险保证金收缴、兑付工作;负责建立安全生产风险保证金专用账户,专款专用。 3一般规定 3.1安全生产风险保证金实行全员参与,公司员工必须交纳200元安全生产风险保证金。 3.2根据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和风险程度大小,确定每个岗位的安全生产风险保证金奖励系数,并根据全年考核结果,予以专项奖励,具体按《安全生产风险保证金考核标准》执行。 3.3安全生产风险保证金以年为周期考核兑现。 3.4年度内员工个人的安全生产风险保证金奖励系数不随岗位变动而调整,岗位变化的在次年进行调整。 3.5安全生产风险保证金奖励实行全年按月分段计算,因病假(工伤除外)、休假(法定产假除外)、外出长期学习、外借工作等原因全月不在企业上班的员工,当月不实行安全生产风险保证金奖励。 3.6因退休、辞职、终止劳动合同或工作调动离开公司的员工,离岗时即兑付其考核后的安全生产风险保证金和奖励金。 3.7因违法、违纪等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离开公司的人员,离岗时即兑付其安全生产风险保证金,但取消全年安全生产风险奖励金。 4考核与兑现 4.1安全生产风险保证金实行考核基准分为100分。 4.2对事故责任人和负有管理责任的有关人员的考核按《安全生产风险保证金考核标准》执行。 4.3对事故隐瞒不报或未按规定进行考核的,按情节严重程度,扣有关责任

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制度

编号:SM-ZD-92284 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 制度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制度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安全风险抵押金管理制度(项目部) 1、目的 为了进一步落实岗位生产责任制,实现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考核,将安全工作业绩于经济挂钩,增强岗位人员的安全责任意识,根据项目部与公司签订的《安全质量责任书》精神,结合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管理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宁波市轨道交通2号线南站站项目部在册合同制员工。 3、职责 3.1项目经理负责审批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缴纳。 3.2项目安质部负责员工风险抵押金的缴纳。 3.3财务部负责安全风险抵押金的管理。 4、工作程序 4.1安全风险抵押金的缴纳金额

4.1.1项目经理、书记按1200元\年*人缴纳安全风险抵押金。 4.1.2项目副经理、总工程师按1000元\年*人缴纳安全风险抵押金。 4.1.3项目副总、五部一室部长、主任、施工员按800元\年*人缴纳安全风险抵押金。 4.1.4五部一室中测量、试验、材料、人事负责人和安全员按600元\年*人缴纳安全风险抵押金。 4.1.5五部一室其他人员按400元\年*人缴纳安全风险抵押金。 4.2安全风险抵押金的管理 4.2.1年内新开\完工的项目,风险抵押金按季度核算缴纳。即:安全风险抵押金=K×岗位安全风险抵押金\4,K为系数:一季度项目开工取4)(完工取1),二季度项目开工K 取3(完工取2),三季度项目开工K取2(完工取3),四季度项目开工K取1(完工取4). 4.2.2 安全风险抵押金实行专户管理,财务部要监理“安全风险抵押金”专用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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