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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华集团公司专业技术人员评审办法

神华集团公司专业技术人员评审办法
神华集团公司专业技术人员评审办法

神华集团公司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摘录)

神华人字[2006]374号

第一章评审范围和权限

第一条专业技术职务系列设置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集团公司自行评审的有工程、会计、经济、政工4个专业系列,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及职务的级别和名称见附件一。

第二条评审系列的初、中级任职资格可以由集团公司和股份公司下属子分公司(以下简称各子分公司)组织评审。未组建评审系列中级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的单位,可委托集团公司其他单位评审,也可委托地方或同行业有关单位评审。

第三条集团公司尚未开展评审的系列和等级,由集团公司统一委托其他评审单位进行评审。各子分公司按照外委单位规定程序推荐申报人员,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后送审。

第四条高级任职资格评审的外委单位由领导小组确定。如有特殊专业或其他要求需要委托其他单位,必须由员工所在子分公司提出书面申请,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并提交领导小组批准。

第五条借调人员在借用单位工作时间超过一年,如需申报任职资格的,由人事关系所在单位负责办理,借用单位可出具鉴定意见。

第六条国家或地方规定须以考代评、考评结合评价方式取得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按照相关要求,通过参加国家或地方统一组织的考试,取得相应的资格。

第二章评审组织

第七条集团公司分管人力资源工作的领导及其他有关人员组成职称工作领导小组,设组长一名,成员若干。

第八条领导小组的职责:

(一)对职称管理工作中重大问题进行决策;

(二)审批评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评委人选;

(三)审批外委系列的受托单位;

(四)审批评审结果;

(五)审核职称评审和管理费用等。

第九条各子分公司职称工作领导小组由子分公司的有关领导及其他有关人员组成,设组长一名,成员若干。各子分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具体负责本单位日常的职称管理工作。

第十条集团公司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是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常设组织,负责评审相应系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第十一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集团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的构成情况,成立神华集团高级工程师评委会、神华集团高级政工师评委会、神华集团高级经济师评委会、神华集团高级会计师评委会,分别负责工程系列、政工系列、经济系列、会计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

第十二条高级职称评委会按以下规则产生:

(一)根据集团实际情况,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委会由11~25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组成。

(二)高级职称评委会委员原则上应取得国民教育序列全日制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具有较高学术、技术水平,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在行业和企业中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的专业技术骨干,取得本专业高级任职资格后在本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三年(含)以上,目前仍从事本专业技术或技术管理工作。

(三)个别确实具有较为丰富的生产、技术、管理工作实践经验,能够解决生产过程或综合技术管理中本专业重要技术问题,在本单位属于学科带头人,学历低于国民教育序列全日制大学本科的,可由所在单位特别推荐。本类人员可入选评委人选,但比例不得超过10%。

(四)已退休的人员,年龄在65岁以下,符合以上基本条件,且身体健康愿意参加职称评审工作的,也可以作为评委人选进行推荐。

(五)各子分公司根据评委条件选拔出人选经公示后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建立评委专家库,各子分公司每三年报送一次本单位评委人选。

(六)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推荐各系列评委会主任、副主任,报领导小组批准。

(七)每年召开职称评审会前,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会同各系列高级评委会主任、副主任根据当年参评人数、参评专业等情况抽取11-25名评委,组成当年评委会,报领导小组批准。

(八)当选评委应提前安排好工作,以保证参加当年评审工作,

如果确实因故不能参加的,应提前通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连续两次当选评委但均因故缺席,今后不再做为评委人选。

第十三条凡具备成立评委会条件的子公司均可成立工程、政工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负责各子分公司的工程、政工系列中级(含)以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

第十四条各子分公司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委会由7~15名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组成,其中具备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不少于二分之一。评委会委员经各子分公司审核并公示后,经所在单位职称领导小组批准产生,并报送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事前备案。

第三章职称申报

第十五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时间通常在11月份左右,遇特殊情况经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提前或推迟进行。

第十六条个人申请:凡符合相应系列、级别任职资格评审条件的员工,均可向所在单位提出申报,并如实提供评审材料。

第十七条考核推荐: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对申报人员思想品德、工作态度、学识水平、专业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对申报人员的评审材料进行核实,出具考核推荐意见。

第十八条公示:所在单位在认真审核的基础上,对申报高级职称的人员在本公司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内容为本人基本情况、主要业绩、参评论文(论文题目、发表时间、发表刊物、内容概要等)、

获奖情况等,公示时间要求在3天以上,方式由各单位自行制定。

第十九条材料审核:各子分公司将完整的评审资料提交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对各子分公司申报人员的申报条件和评审材料进行进一步的审核,上报评委会评审。

第二十条申报材料包括:《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综合考核成绩表》、参评人员业务述职报告、参评人员现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职称外语考试成绩单复印件、计算机应用水平(能力)考试成绩单复印件、各种成果证书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申报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应同时提交发表过的著作、论文或其他重要业务报告等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评审材料要求如下:

(一)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都要按表中“填表说明”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第1页至第8页由本人填写,推荐单位进行审核。第9页至第12页由推荐单位填写。“单位推荐意见”要具体明确,“年度及任职期满考核结果”意见要通过写实手法,具体反映申报人的工作表现、业务成果及业务水平能力,最后说明考核结论及呈报单位意见。

(二)《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由申报人员“填表说明”的要求填写,推荐单位进行审核,并根据申报人的工作表现、业务成果、业务水平能力及考核情况确定考核等级。

(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综合考核成绩表》是

对申报高级职务的人员情况进行综合考核。由各子(分)公司组织所在基层单位有关人员对其工作业绩、工作能力进行打分,并在验证有关材料后对其学历层次、荣誉奖励、外语成绩、计算机成绩进行打分,论文成绩在答辩时由评委填写。最后综合成绩将作为评委投票的重要参考依据。具体评价标准见附件四。

(四)业务述职报告要求采用写实手法,客观反映本人前次取得任职资格至今这段时间内的业务成绩及水平。申报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的述职报告应在三千字左右,申报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者在两千字左右,申报初级职务任职资格者在一千字左右。业务述职报告由部门(或单位)业务主管领导审阅并签署意见。

(五)申报人应如实提交本人学历和学位证书、现有职称证书或可证明其资格的材料、职称外语考试成绩单、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水平(能力)考试成绩单、各种奖项的获奖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重大业绩成果的业务材料证明等各种证明原件,由子分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对原件进行确认,如无疑义,在复印件上加盖人力资源部门印章,并签署审核意见。

(六)申报单位要按系列、级别分别填写《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员推荐名单表》,与其他材料一并提交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

(七)对于委托评审的系列,各单位申报时只填写基层单位意见,由委托单位填写呈报单位意见。

(八)评审材料应填写准确、清楚,不得有涂改和缺省项,签名、印章齐备。各单位要严格按要求认真填写审核意见,报送的材

料如有不符合要求或重要情况不清楚的,评委会将不予评审。

(九)评审材料应装入统一的档案袋,并将填写好的《个人评审材料清单》贴于档案袋封面。

第二十一条申报评审材料中所有提交的材料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和论文论著外,都必须统一采用A4纸样(包括各种报告、证明材料或其复印件)。

(一)申报材料采用分类格式并分别装订(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外),具体如下:第一类:本人业务述职报告;

第二类:学历证书、资格证书、外语考试、计算机应用水平(能力)考试成绩证明复印件;

第三类:发表过的著作、论文或其他重要业务报告原件;

第四类:各种成果证书证明、获奖证书复印件;

第五类:其他证明材料。

第二十二条申报中级(含)以上资格者应提交与本专业相关的发表的专业论文,中级提交1篇,高级提交2篇。申报高级职称的人员还应提供一篇答辩论文,答辩论文可以是公开发表的或未公开发表的,如是公开发表的应在论文上明确标注为答辩论文。具体要求如下:

(一)发表的论文必须是取得现有任职资格以后发表的论文;

(二)发表的论文必须是独著或为第一作者;

(三)要求发表的刊物是指经过国家出版主管部门批准,具有

国内统一刊号(CN)或国际统一刊号(ISSN)的专业期刊及其增刊(不包括各类报纸、内部出版物)。

(四)专业著作必须是国家正式出版社出版的有统一书号(ISBN)的著作,不包括以主编、副主编或编委名义出版的作品。合著及编著的专业著作,须说明作者本人撰写的具体章节、字数。

(五)论文被收录在专业性的某专著或译著中、独自出版相关专业的专著或译著可视同为论文的发表;

(六)论文获奖不等同于论文的公开发表。

(七)论文、专业著作必须原件,均以申报前正式出版发行的为准,各类用稿证明无效。

第四章职称评审

第二十三条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在对申报资料审核汇总后,向领导小组进行汇报并申请召开评审会。

(一)各系列评委会的评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评委出席方才有效。

(二)未到会的评委不得委托他人发表意见及表决,缺席三分之一评审会议时间的评委,不再具有投票的权利。

(三)凡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须进行答辩,评审答辩由各系列评委会组织。分组答辩时每组评委人数不能少于3人,其中1人为论文的主审和主提问人。每个评委根据参评人员的论文水平和答辩情况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论文答辩成绩表》。如果评委中有两位评委对同一位参评人员给出的成绩为不合

格,该参评人员被直接淘汰,不再参加评审表决。

(四)答辩题目分为专业基本知识和论文有关问题。评委会应逐步建立各系列各专业基本知识答辩题库,实行现场抽题答辩。论文有关问题由主审评委准备并提问。

(五)各系列评审会议由主任或副主任主持,由评议组或评委介绍材料审核意见,根据申报人员的有关材料、答辩成绩、综合考核成绩等情况对申报人的专业技术水平做出公正、客观的评价。

(六)评委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采取无记名投票表决方式,按照淘汰20%的比例进行投票(总人数含在答辩中被直接淘汰的人数),参评人员获得有效票中三分之二(含)以上同意的,视为通过,如出现小数时一律向前进位。破格人员的通过率原则上不超过本系列同等级正常参评人数的10%。

(七)表决时,综合成绩表中总得分排名靠前的人员,原则上不应在投票表决时被否决,总得分排名靠后的人员,不应在投票表决被通过。如出现以上的情况,由人力资源部会同评委会主任、副主任请示领导小组是否进行重新投票表决。

(八)每个评委会设秘书一名,秘书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组织选派,为评审会提供自始至终的服务。

(九)评审会议结束时,评委应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中写明评审结论,由主任或副主任签字,并加盖评委会印章。

(十)评审会后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对《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进行核定后加盖部门公章,并将评审结果报领导小组。

(十一)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听取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各系列评委会主任和副主任汇报职称评审情况和结果,领导小组根据情况审核批准评审结果。评审结果以集团公文的形式在评审结束后一个月内公布。

第二十四条外委评审的结果,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将评审结果报领导小组审核后,以集团公文的形式公布确认。

第二十五条从神华系统外单位调入的员工,如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应由现所在单位人力资源部根据其档案材料审核其任职资格。对材料和手续齐全真实者,应予及时确认。

第二十六条因工作需要但是满足相关条件者,可在现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基础上,直接申报与工作岗位相关的另一系列高一级的任职资格,符合条件也可申请参加一个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

第二十七条参加国家或地方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的人员可留意所在地区的考试公告,本人提出申请,各子分公司人力资源部要根据考试公告规定的参试条件严格把关,审核同意后员工方可报名参加,考试费用自理。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取得的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按工作关系属地原则予以确认。

第六章评审纪律

第二十八条单位或个人不按评审权限自行委托评审获得资格的,在集团范围内不予承认。

第二十九条对弄虚作假骗取评上任职资格的人员,经核实后取消任职资格并收回证书,2年内不许参加任职资格评审。

第三十条各子分公司对于弄虚作假的情况,知情不举,反而配合员工上报评审材料的,经查证后情况属实,追究当事人责任。

第三十一条评审活动随时接受领导小组成员和纪检监察审计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如果发现在评审活动中发生营私舞弊、串票、露题等现象,视情节严重程度对当事人进行追究处理,出现严重影响评审结果的情况,由领导小组决定是否取消当事人评审资格,或是否重新评审。

第七章初次认定

第三十二条普通院校正规全日制大中专校毕业生见习期满并考核合格,即可认定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初次认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博士研究生毕业可认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可认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从事本专业工作三年(含)以上或硕士研究生毕业前已有本专业工龄一年(含)以上,且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两年可认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三)取得双学士学位和大学本科毕业后见习期满可定为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四)大学专科毕业后可认定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大学专科毕业见习期满再从事本专业工作两年可认定助师级专业技术

职务任职资格。

(五)中专毕业见习期满可认定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第三十三条初次认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程序如下:

(一)毕业生见习期满后由本人写出见习总结并向本部门(或基层单位)提出申请;

(二)本人填写《国家统一分配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认定表》,出具学历证明原件,提交见习总结报告并由用人部门(或基层单位)领导签署意见后,报本单位人力资源部认定;

(三)各子(分)公司人力资源部每年将认定结果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初次认定工作原则上每年十月份进行。

第八章费用管理

第三十四条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人员应交纳评审费,并遵循以下原则:

(一)集团公司评审系列的收费标准为: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500元/人;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300元/人;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含初次认定)150元/人,费用由参评人员自理。

对于委托评审系列的收费标准按委托单位的收费标准执行,费用由参评人员自理。

(二)评审费用用于集团公司和各单位评审活动的各项支出。

(三)各单位在上报评审材料的同时将当年评审费的80%交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20%由各申报单位作为本单位职称组织工作的支出。

(四)上缴集团公司的评审费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统一负责管理,实行专款专用,每年的支出情况在当年年底上报职称评审领导小组审核。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为便于数据库管理,对各系列、各级别专业技术职务进行编码,编码规则详见附件二。

第三十六条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由各子(分)公司按每年的评审结果通知,统一由本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到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印制。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一经发放,不得转借、涂改,丢失时应及时通知所在单位人力资源部。

本管理办法未尽事宜,按国家与地方有关政策执行。

神华集团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职务、级别及名称表

神华集团公司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编码规则

一、二位为单位代码;第三位为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系列代码;第四位为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等级代码;第五至八位为序号。

技术人员薪酬管理办法1.doc

技术人员薪酬管理办法1 技术人员薪酬试行草案 一、目的 为了充分体现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调动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及创造性,体现团队协作精神,规范技术人员薪酬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技术部技术人员。 三、薪酬构成 技术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和可变薪酬两部分构成,各自包含的付酬项目如下表所示: (一)、基本薪酬 基本薪酬是根据员工所在的岗位、学历、技能等因素确定的相对固定的工作报酬。其计算方法如下: 基本薪酬=A+C = 岗位薪酬+能力薪酬+工龄工资 =(岗位薪酬基数×岗位系数)+(能力薪酬基数×考核系数×岗位系数)+工龄工资 1、岗位薪酬是公司对岗位职责及岗位价值差异化的肯定,

通过对岗位价值的评价 确定岗位的系数,公司的岗位工资基数与该岗位的评定系数的乘积既是该岗位 的岗位薪酬。 公司(部门的岗位)的岗位工资基数为:元。 公司在发展过程中,如果公司发展规划或组织结构、岗位分工发生了变化,岗位的系数要重新评定。 岗位系数对应表 2、能力薪酬是公司根据研发人员的工作能力、工作实绩、工作态度等要素,确定的能力薪酬标准,是公司对员工自身能力大小差异的肯定,是鼓励员工努力学习、积极进取、提升综合素质能力,更好的胜任工作的一种措施。 能力薪酬实行每季度评定,根据对员工上一季度的月度工作考核分值的汇总,确定该员工下一季度的能力薪酬等级。每年第一季度的能力薪酬值,由上一年度个人年度绩效汇总的季度平均分值(80%)与员工能力测试评定分值(20%)综合计算对应确定。 当员工离职时最后3个月的能力薪酬按其当月(季)度的实际绩效计算对应。 第一次开始执行时能力薪酬的评定,由公司统一测评人员能力分值结合某时间段员工的工作结果绩效分值进行统一定级。

某集团公司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制度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法 (讨论稿) (二0一三年七月十一日) 一、目的 为规范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实行评、聘分开,动态管理,鼓励员工积极主动学习,提升员工专业技术素质,调动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积极性,激发专业技术人员的价值创造热情,实现专业技术人员由技能管理向岗位价值管理的转变,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技术人员,包括专业技术人员和操作技能人员。 三、晋升通道 专业技术系列: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副主任工程师----主任工程师 操作技能系列: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副主管技师----主管技师 四、技术评审组织机构 (一)设立领导小组(技术评审委员会): 组长:总经理 副组长:总工程师、分管生产的副总经理 职能:指导、监督、审批专业技术和操作技能的评聘和考核工作。 (二)设立工作小组(技术评审小组): 组长:人力资源部部长 成员:人力资源部相关人员、从各专业临时选聘的专家评审小组成员。 职能:负责专业技术和操作技能评聘的日常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审批权限内的专业技术人员评聘及考核事项;组织实施公司级技术聘任评审工作。 五、技术人员的考评 (一)公司承认通过国家正规专业技术等级认证取得的资格。 (二)公司按照关键技术岗位确定的技术岗位,国家通用工种中没有的,按照公司出台相关的制度已经取得技术等级认证的内部技师。 注:今后不再组织认证。 (三)由人力资源部负责传达关于技术人员评审的通知或出台相关制度。

按照相关规定,由个人自主报名和考试取得资格,所有费用由个人承担。 六、技术人员聘任原则 实施专业技术人员评、聘分开制度,突出工作业绩和技术成果,坚持好中选优的聘任原则,名额不足时可以空缺。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规范的竞聘程序。 1、所从事的岗位要和专业或工种对口,不得高聘。 2、专业技术系列的,除了采矿、选矿、地质、测量、电气、机械、建筑、冶金、会计、经济、政工11个专业外,其他专业不聘高级职称及以上,最高聘任中级。其中高级会计师、高级经济师、高级政工师由公司统一聘任,名额不分配到二级单位。 3、担任领导职务的管理人员同时又聘任技术职务的,按就高不就低原则享受待遇。 4、人力资源部每隔两年,根据公司战略及生产经营需要,结合三定手册确定公司及各二级单位技术人员聘任数量,并报领导小组批准后下达执行。(见“技术职务聘任计划审批表”) 5、各二级单位以公司下达的聘任数量为上限,根据工作需要自主聘任岗位技术人员,名额可以空缺,但不得超过规定的人数。 6、专业技术序列中的初级、操作序列中的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数量暂不设名额限制。 七、评审程序 1、每两年评审一次。由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指标,评审委员会下达通知至二级单位。 2、二级单位自行成立技术职务评审小组,主要职能是负责制定单位评审技术人员的考核方案并执行相关工作。制定的方案须经人力资源部审批同意后方可执行。 3、二级单位根据公司下达的指标,组织人员报名,经过技能评审小组的评审,择优聘任专业技术人员和操作技能人员。 4、二级单位需将聘任名单公示(不少于三个工作日)确认无争议后将聘任人员名单报送工作小组审核,公司总经理批准生效。 5、副主任工程师、主任工程师,副主管技师、主管技师聘任由公司统一聘任,按原制度执行。 6、公司统一聘任的技术职务,由工作小组报送聘任计划,领导小组审议批准后实施统一竞聘(若参与竞聘者均不符合聘任标准或无人参与竞聘,名额可以空缺)。竞聘过程执行以下程序: 公布聘任数量及标准----员工报名或部门推荐----专家小组评审、工作小组考核(专业答辩50分、360度考核20分、绩效评价30分)----分数由高至低排序

专业技术人员进修培训管理办法

专业技术人员进修培训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规范和加强公司专业技术类人才学历教育管理,进一步调动员工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切实提高公司专业技术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专业能力,优化人力资源结构,特制定本办法。 二、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所有在职专业技术类人员; 三、定义 本办法所指的学历教育是指员工在职参加的研究生学历、博士学历教育项目。 四、申报条件 (1)申请学历进修深造的员工,在公司工作时间须在两年(含)以上; (2)所申报专业与从事工作一致; (3)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核心岗位、能够出色完成本职工作,业务水平较高,绩效优秀的员工; (4)同等条件下,申请包括国内、外知名大学或机构,公司优先考虑/推荐; (5)工作业务特别突出的员工,可适当放宽条件。 五、申报程序 (1)公司组织的在职学历教育 公司组织的在职学历教育是指公司根据整体发展规划,从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出发,组织员工参加的指定学校、专业及课题的学历进修教育; 申请人须根据公司要求的学历教育的学校、专业等相关内容,填写《员工在职参加学历教育申请表》,并附承办学校(单位)招生通知(简章)、收费标准等相关文件,经部门负责人、研发总监、分管研发副总、公司总经理逐级审批通过后,至人力资源部备案; (2)非公司组织的在职学历教育 对于非公司组织的在职学历教育的院校和专业,员工应凭招生简章和《员工在职参加学历教育申请表》,先经本部门负责人业绩考评初审,初审通过者经公司研发总监、分管研发副总对其工作能力、业

绩表现、报考学校、报考专业进行综合评审,评审通过后,报总经理审批通过后,至人力资源部备案。 六、管理与考核 (1)对于参加在职学历教育的员工(非脱产类、半脱产类)须认真完成本职工作,履行工作岗位职责; (2)员工外出学习期间必须和所在部门以电话、电子邮件、信件等方式保持联系和必要的沟通; (3)员工学历教育学习期间,不得自行改变学习的专业、时间及形式,确需改变者,须报经公司批准; (4)凡公司资助的在职学习(培训)的员工,须与公司签订《委托培养协议》,学习(培训)结束后,须在公司履行5-8年的服务期,服务期满后,方可申请人才流动。其中博士研究生服务期为8年,硕士研究生服务期为5年; (5)员工在学历教育培训期间按照比例享受公司在岗职工薪资福利待遇。 1、凡公司组织的在职学历教育,由公司承担全额学习费用,费用包括:学费、书本费、食宿费等必要的学习费用,申请人须按照以下程序进行费用申请: (1)申请人填报《员工在职参加学历教育费用借款预算/费用报销申请表》,附《员工在职参加学历教育申请表》、承办学校(单位)招生通知(简章)、收费标准等相关文件;

集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法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法 1.0目的:为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人才在推动企业发展中的作用,更好地为企业生产经营提供有力的技术保障,制定本办法。 2.0定义:本办法中的“专业技术人员”是指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从事企业技术职务或技术岗位工作,并取得相应技术专业的各类职称证书、执业(职业)书、从业证书、岗位合格证书(以下统称“书”)的集团公司在册人员。 3.0技术职务系列及分级 3.1公司评定专业技术职务与国家标准同步,公司主要分为工程、经济、 统计、会计、质量、审计、信息等专业技术职务系列; 3.2专业技术职务分为:“员级”、“助师级”、“中级”、“高级”。 3.3技师职务分为:“技工”“助理技师”、“技师”、“高级技师”。 4.0技术人员任职与技术职务资格的关系 4.1公司专业技术人员任职必须与本人取得的国家专业技术职务书等级相 对应。如该岗位职务技术无国家标准,则参照类似专业技术资格标准由集团公司技术考评专家组进行考核评定(自评)。否则,不予评聘该技术岗位职务。 4.2专业技术人员任职和晋升,在取得对应技术职务书外,必须符合公司 对该岗位职务的学历要求和资历条件,经考核合格、公司批准,按照公司的《技术人员职务等级》任命或逐级晋升。 5.0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取得 5.1公司在职技术人员参加技术职务书考试或评审,可由公司行政部人资 处和主管职能部门协助办理和管理。对未通过公司办理的证书,行政部人资处及各管理部门有权要求本人提供相关证书原复件,以确保其任职资格的合法性。 5.2本办法专业技术职务书考试评审包括:参加国家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执业(职业)资格考试和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每年3月或11月初符合国家专业技术资格报考或评定条件的在职员工,可向集团行政部人资处询问或咨询相关信息。

南昌硬质合金公司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条例

南昌硬质合金公司专业技 术人员管理条例 This manuscript was revised by the office on December 10, 2020.

南昌硬质合金有限责任公司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充分调动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人才的合理使用,并按照客观公正、平等竞争、优胜劣汰的原则,建立起科学的管理机制;催人奋进的激励机制;择优聘任的用人机制。使公司确实拥有一批真才实学、勇于开拓进取的专业人才。为推进公司技术进步,振兴经济作出贡献。现根据江西省人事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实际,特制订本条例。 第二条专业技术人员上岗、聘任、考核的主要依据是:担任技术职务的公司各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履行相应的职责和具备实际工作能力、业务知识、技术水平。 第二章岗位设置及上岗 第三条根据公司生产、经营任务的需要,按照以事定岗效率优先的原则,对公司专业技术岗位进行设置,确定岗位职数,岗位职责和上岗条件以便聘任和考核管理工作。 第四条各专业技术人员上岗条件: 一、采用公布条件、公开竞争、择优聘任的上岗方式。

二、身体健康,具备本专业的实际工作能力和学识与技术水平,已取得相应的专业学历或任职资格,能胜任本职工作,并自愿参加竞聘者,方可通过竞聘上岗。 三、所有专业技术岗位均为不脱产的工作岗位,有自己的顶班工作,因此竞聘者不能同时竞聘二个不同的专业技术岗位。公司允许在职人员参加其它岗位的竞聘,但必须事先辞去现岗位的工作。 四、公司年度考核为末位的,或在工作中,因本人原因技术问题出现失误,给公司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予以下岗。 第五条专业技术岗位职责 专业技术岗位职责,由各单位根据公司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不同,自行制订,职责范围应该包括:工作范围、任务、权限、完成任务的要求和必须履行的责任、义务等。职责要符合实际,明确具体,便于执行和检查。 第六条各专业技术岗位的设置和职数 根据公司在不同阶段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 第三章聘任 第七条对已受聘的专业技术人员聘期一般与受聘者在该岗的工作期相一致。

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业务考试答案

_、单选题 1.《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号)规走,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时的()。 C A、60,1/3 C B X 90,1/3 C C、60,2/3 Q D、90,2/3 2.《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鲁办发[2018]l号)鼓励发展复合型人才,已取得一个系列(专业)职称并聘用在相应岗位上的专业技术人员,结合从事工作再申报评审或报考其他系列(专业)同级别的职称,可不受所在()限制 C A、后学历年限 広B、单位岗位 C C、所学专业 r D、个人身份 3.《关于严格职称评审规定严防滥用行政权力干预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14)348号)规定,严格按规定组建评委会。各评委会办事机构要加强评委会成员信息库建设,评委会执行委员和备选委员由评委会成员信息库中随机产生。评审委员会执行委员每年调整一次,调整数量应占上年度评委会执行委员总数的()以上,各评委会成员连续参加评审会议不得超过()次。 C A、1/2、2 B、1/3、3

c、1/4、4 ' D、1/5、5 4.《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40号)规走,召开评审会议时,出席评审会议的专家人数应当不少于职称评审委员会人数的()。 C A、1/2 Q B X 2/3 r C、3/4 r D、3/5 5.《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推进乡村人才振兴若干措施的通知》(鲁人社发(2018)40号)规定,专业技术人员在乡镇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以上申报副高级职称,可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 「A、5 Q B、10 C C、20 C D、30 6.《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40号)规定,对申报人通过提供虚假材料、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或者通过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职称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者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撤销其职称,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限为()年。 年 C A S 1 厂B、2年 C、3年 D、4年

技术人员管理办法

技术人员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建立一支高素质的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充分发挥技术人员的作用,结合公司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专业技术人员,是指我公司各部室(车间)所属专业技术管理岗位上的人员。 第三条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工作,包括专业技术人员的招聘、条件与资格、任用与考核等。 第一章招聘原则及范围 第四条专业技术人员招聘的原则 (一)坚持公开招聘、全面考核、择优上岗的原则。 (二)坚持按定员职数、满负荷、高效率和一岗多责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公正、平等竞争的原则。 第五条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开招聘在全公司在册在岗职工范围内进行。 第二章任用条件与资格 第六条上岗条件 (一)基本条件:政治觉悟高,思想品质好,事业心、责任心和敬业 精神强5能力突出5廉洁自律,身体健康5遵纪守法和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群众公认,女同志45岁及以下,男同志50岁及以下。 (二)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了解与所上岗位 工作有尖的政策、法规、规章和制度,工作思路清晰,有创新意识, 立足本职和实干精神; 2?有较强的理解、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语言表达和文字能力,能起草

业务文件,熟悉计算机操作应用; 3?有一定的组织、协调管理能力,工作中起表率作用; 4-有相尖工作经历和工作经验,能独立处理较复杂的业务和技术问题; 5?特别优秀者,上述条件可适当放宽。 第七条上岗资格 (一)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应具备高级师任职资格或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二)中级专业技术人员,应具备中级师任职资格或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三)初级专业技术人员,应具备初级师任职资格或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四)对已上岗的专业技术人员,原则上应达到上岗资格,对不能达到上岗资格的应加强学习和培训,使其尽快达到上岗资格。 (五)对新上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5应具备上岗资格5不具备上岗资格的原则上不能上岗。 (六)能力和业绩特别突出的,可由部室(车间)提出意见,经组织考核、考评后报公司总经理会研究批准,方可上岗。 第三章公开招聘 第八条招聘程序 (一)成立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和工作组。 (二)公示招聘岗位、职数和条件、资格。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四)考试、提出人选。

公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的暂行规定

XXXX有限公司 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实现公司人事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规范公司招聘行为,提高人员素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开招聘要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第三条公开招聘由公司根据招聘岗位的任职条件及要求,采取考试、考核的方法进行。 第四条公司成立由人事部门、纪检部门、职工代表及有关专家组成的招聘工作组,负责招聘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二章招聘范围、条件及程序第五条专业及学历 XXXX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第六条公司招聘人员面向社会,凡符合条件的各类人员均可报名应聘。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应聘人员年龄应在30岁以下; (五)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公开招聘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制定招聘计划; (二)发布招聘信息; (三)受理应聘人员的申请,对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四)考试、考核; (五)身体检查; (六)根据考试、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 (七)公示招聘结果 (八)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第三章招聘计划、信息发布与资格审查第八条招聘计划由公司负责编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招聘的岗位及条件、招聘的时间、招聘人员的数量、采用的招聘方式等。 第九条公司招聘工作组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 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人员。 第四章考试与考核 第十条考试内容应为招聘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 第十一条考试科目与方式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内容、专业及岗位特点确定。

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管理办法(修改)

一号煤矿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管理办法 为了全面、准确、客观、公正地反映我矿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状态,建立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激发全员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专业技术人员学知识、钻业务,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更好地完成各自的工作任务,特制定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管理办法。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执行公司人才素质提升工程,结合我矿专业技术人员成才成长实际情况,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素质提升为目标,以增强创新能力为核心,依托劳模工作室等创新平台,强化自主学习,加强岗位培训,加大人才考核力度,促进专业与岗位对接、理论知识与现场实际对接、专业素质提升与终身学习对接,大力培养符合矿井发展需要的高技能复合型人才。 二、成立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小组 组长:矿长书记 副组长:总工程师副矿长党委副书记副总工程师 成员:各部室主管 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小组由矿总工程师牵头负责;生产技术部负责中级以下(含中级)工程类专业技术人员考评工作,人力资源部负责中级以下(含中级)管理类专业技术人员考评工作,考评结果汇报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小组;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考评直接由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小组评定。 三、考核遵循基本原则 1.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以定量考核为主。 2.坚持实事求是,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四、专业技术人员履行职责 (一)高级职称职责 1.工程类 (1)完成岗位业务工作。 (2)了解行业技术动态,关注国内、外技术发展趋势,参加专业学术研究和交流活动,并应用于工作实践。 (3)主持或参与拟定本专业的发展规划或提出建议。 (4)撰写、发表至少一篇本职专业方面的论文或专题调研报告,发表期刊必须为省级以上有影响因子的核心期刊。 (5)主持拟定本专业人才培训计划,参加人才培养和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6)每年至少主持或参与一项科研项目。

技术人员晋升管理制度.doc

技术人员晋升管理制度1 技术人员晋升管理制度 1 总则 为拓宽技术人员的职业发展通道,建立公司内部技术职称评定管理体系,鼓励技术人员努力提高自身专业素质;实现技术人才晋升双轨制,开辟专业技术人员晋升渠道,增强员工对公司的认可度和归属感,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技术人员。 3 职称定义及晋升等级设计 3.1 本制度中的“职称”特指:在公司范围内,根据专业技术水平、能力及工作成绩,由公司内部职称评定小组评定的等级称号,与各省、市(地)人社局评定的专业技术职称(本制度中称“社会专业职称”)无关,应区分开来。 3.2 技术职称等级分为技术员(员级)、助理工程师(初级)、工程师(中级)和高级工程师(高级)四个等级;每个职称等级分为一、二、三档,不同等级及档次对应不同的薪资水平。 3.3 技术人员管理水平突出者,部门经理或分管领导可按照《干部选拔及晋升管理规定》条款向总经理办公会推荐,选拔为管理干部。技术职称和管理干部等级所对应的薪资水平有差异的情况下,按高水平执行。

4 职责权限 4.1技术人员提出职称评定申请。 4.2职称评定小组负责评定技术职称等级和档次。 4.3 部门经理或分管领导负责选拔、推荐管理干部。 4.4人事行政部负责本制度的制订、解释、推行和完善;组织实施年度技术职称评定工作。 5 职称评定小组构成及人员分工 5.1评定小组构成 组长:总经理 副组长:常务副总经理、研发副总经理 成员:评审前1个月由研发副总根据评审具体情况组建(副经理及以上管理人员)。 5.2 人员分工 5.2.1组长负责指导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管理工作;对评审结果进行审批。 5.2.2副组长负责组建评审小组,主持评审工作。 5.2.3部门经理对技术人员职称评定申报进行初评。 5.2.4人事行政部经理组织实施年度公司技术职称评定。

专业技术人员聘任管理办法

专业技术人员聘任管理办法 为加强专业技术人员聘任管理,充分调动和发挥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专业技术人员聘任工作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办法。 一、聘任原则 (一)聘任职务必须与本人专业技术资格、工作岗位相一致; (二)聘任与考核相结合,先考核、后聘任,考核结果必须在胜任以上方可聘任; (三)副处级以上职务人员不再聘任专业技术职务。 二、聘任程序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各单位提出聘任报告,经公司专业技术职务考核聘任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公司行文聘任; 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公司机关、直属项目部由本单位提出聘任报告,经公司专业技术职务考核聘任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行文聘任;二级公司由本单位人力资源部提出聘任意见,本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考核聘任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二级公司行文聘任,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三、聘任资格审查 (一)对考取国家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资格证书专业与岗位一致且满足聘任资格审查条件的,可以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二)对参加国家考试取得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满足聘任资格审查条件的,可以聘任与资格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三)聘任资格审查内容: 1、在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 2、初级:大学本科毕业满一年,大学专科毕业满三年,中专毕业满六年。 3、中级:大学本科毕业满五年,大学专科毕业满七年,中专毕业满十年。并且有职称外语考试和计算机等级考试合格证。 (四)资格审查时需提供《考取国家(内蒙)专业技术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毕业证书、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计算机等级考试合格证。 四、考核要求 (一)专业技术职务聘期为一年。每年年底进行考核,考核后进行聘任。 (二)专业技术职务考核内容主要包括: 1、政治思想、职业道德、社会公德; 2、爱岗敬业、工作态度、工作能力; 3、与本岗位相适应的知识体系,包括专业知识理论和专业技术水平; 4、工作业绩,包括承担的工作职责、创造的经济效益,解决施工生产中的难题; 5、新技术、新工艺、新理论、新信息、新知识、新方法的学习与应用; 6、传授专业技术,指导帮助低职专业技术人员。 (三)专业技术职务考核须填写《年度技术业务考绩表》。 (四)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胜任、基本胜任、不胜任四个档次,考核为优秀人员的比例控制在15%以内,考核为基本胜任的人员,专业技术职务应低聘一级;考核为不胜任的人员不聘专业技术职务。 五、凡专业技术资格与本人工作岗位不一致人员的聘任,由各单位提出聘任意见,报公司专业技术职务考核聘任领导小组统一研究后确定。 六、待岗专业技术人员重新上岗,工作满六个月并经年度考核达到胜任以上者,可按规定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工作不满六个月或虽满六个月但未经年度考核的,按其专

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办法

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满足公司持续发展对专业技术人员综合能力的要求,同时为专业技术人员在公司的职业提升提供明确的晋升通道,进而形成动态的、竞争性的以业绩评价、能力评估为基础的价值分配体系,提高公司内部职位晋升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充分激发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坚持“公平、公开、客观”的原则,评定标准以专业技能为主,知识与综合能力为辅;严格依据价值创造的结果(业绩)和价值创造过程中的表现,实现专业技术人员的薪酬待遇、职称升降与业绩评估的紧密结合。 第三条本方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部门的专业技术职称的评定。 第二章专业技术职称的评定 第四条评定范围:研发中心、技术部、生产部、质量部及其它部门中从事技术工作的人员。 级别由低到高分为:助理、技术员、见习工程师、助理工程师、初级工程师、中级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资深工程师、首席工程师、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十一个级别。第五条具体评定条件及要求(参见附表一): 第六条入职职称评定 1.对新参加工作的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在公司本专业或接近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满一年,经考核符合任职条件的,直接确定为相应的技术职称任职资格。 具体规定如下: a).大专毕业工作满一年的,可确定为技术员级任职资格,从事本专业技术员级技术职 称满一年后,可确定为见习工程师级任职资格。 b).大学本科毕业工作满一年的,可确定为见习工程师级任职资格。 c).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工作满一年的,可确定为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 d).研究生毕业并取得博士学位,工作满半年的,可确定为初级师级任职资格。 e).全脱产、半脱产或不脱产的在职人员参加自学考试或成人教育(如电大、函大、职

技术人员晋升管理制度

技术人员晋升管理制度 1 总则为拓宽技术人员的职业发展通道,建立公司内部技术职称评定管理体系,鼓励技术人员努力提高自身专业素质;实现技术人才晋升双轨制,开辟专业技术人员晋升渠道,增强员工对公司的认可度和归属感,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所有技术人员。 3 职称定义及晋升等级设计 3.1 本制度中的“职称”特指:在公司范围内,根据专业技术水平、能力及工作成绩,由公司内部职称评定小组评定的等级称号,与各省、市(地)人社局评定的专业技术职称(本制度中称“社会专业职称”)无关,应区分开来。 3.2 技术职称等级分为技术员(员级)、助理工程师(初级)、工程师(中级)和高级工程师(高级)四个等级;每个职称等级分为一、二、三档,不同等级及档次对应不同的薪资水平。 3.3 技术人员管理水平突出者,部门经理或分管领导可按照《干部选拔及晋升管理规定》条款向总经理办公会推荐,选拔为管理干部。技术职称和管理干部等级所对应的薪资水平有差异的情况下,按高水平执行。 4 职责权限 4.1 技术人员提出职称评定申请。 4.2 职称评定小组负责评定技术职称等级和档次。 4.3 部门经理或分管领导负责选拔、推荐管理干部。 4.4 人事行政部负责本制度的制订、解释、推行和完善;组织实施年度技术职称评定工作。 5 职称评定小组构成及人员分工 5.1 评定小组构成 组长:总经理 副组长:常务副总经理、研发副总经理 成员:评审前 1 个月由研发副总根据评审具体情况组建(副经理及以上管理人员) 5.2 人员分工 6 技术职称等级评定的基本标准 6.1 技术员 6.1.1 基本条件

6.2 助理工程师 6.3 工程师为受益人及第一发明单位在国家核心刊物上发表过至少一篇与本专业相关的技术着作、论文或作为第一发明人(公司为受益人及第一发明单位)获实用新型专利授权 2 项及以上。 6.4 高级工程师以公司为受益人及第一单位在国家一级刊物上发表过至少一篇与本专业相关的技术着作、论文或作为第一发明人(公司为受益人及第一发明单位)获国家发明专利授权 2 项及以上。能够指导工程师的工作和学习。 7 技术职称等级档次评定 7.1 评定标准 7.1.2 专业条件 7.2 按技术职称等级评定标准评定的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及高级工程师,原则上定为第一档。 7.3 毕业于985、211 院校的技术员和助理工程师,同等条件下,提高一个档次。 8 实施流程 8.1 评定时间 技术职称等级及档次评定每年一次,个人申报时间为每年11月15日?11月30 日。评定小组评审时间为每年12月1日?12月25日,所有职称证书在12月31日前 颁发。 8.2 评定流程 8.3 评定原则 8.3.1 原则上,每次评定只能晋升一个等级或一个档次。对于技术成果突出,对公司技术进步有重大贡献者,可跨级别或跨档次晋升。 8.3.2 任职一年内绩效考核不合格者,进行相应降级调整。 9 其他说明 9.1特殊引进人才,经公司总经理审核同意后,可以不从助理工程师开始晋升,直接靠到相应的职 称,但任职一年内绩效考核不合格者,进行相应降级调整。 9.2严重违章违纪的技术人员,参评资格延迟一年。 9.3为了鼓励技术人员加强学习,积极参加“社会专业职称”评定,技术人员取得“社会专业职 称”,公司将给予一次性奖励。

专业技术人员低职高聘管理办法(可修改).doc

专业技术人员低职高聘管理办法 生效日期:2002年3月1日修订日期:2011年8月6日 二、选聘程序 (一)医院实行总量控制的原则, 由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领导小组根据各科室的工作需要和在编人员的比例情况, 按岗位需要定出低职高聘的名额数。 (二)个人提交书面申请及有关材料。 (三)医院组织评审委员会, 根据科室发展需要, 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对申报人进行测评,同意票为2/3以上者为有效。 (四)根据评审结果,由科主任根据工作需要进行聘任。根据医院标准由科主任和专业技术人员双方签定聘约, 由人事部负责办理有关聘任手续。 (五)引进人才需低职高聘者直接报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领导小组审批。 三、聘约与待遇 (一)聘约 1.履行岗位职责, 服从科主任安排, 认真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如有违约,可以解聘。 2.高聘人员聘期内应在A类核心期刊上发表 l 篇及以上学术论文。 3.聘期 1 年, 晋升职务后聘约自然终止。 (参加2 次低职高聘仍未能正常晋升职务者取消继续低职高聘资格) 。 (二)待遇 1.低职高聘人员享受高聘后职务的待遇 ( 包括专家门诊、专家查房 )。 2.晋升职务时优先推荐, 并作为一项重要评审依据。

四、组织领导 (一)医院成立专业技术职务评聘领导小组。 (二)医院成立专业技术职务低职高聘评审委员会。 五、要求 (一)认真贯彻民主、公开的原则, 实行“六公开”制度, 即公开专业技术岗位;公开低职高聘任职条件;公开推荐办法;公开述职报告;公开成果材料;公开聘任结果, 以加强民主监督, 增强低职高聘工作的透明度。 (二)在聘任工作中强化人才意识, 不搞论资排辈。严格条件, 坚持标准, 严肃纪律, 坚持原则, 引进竞争激励机制, 建立科学的人才梯队, 为培养和造就跨世纪的学科带头人和优秀卫技人才打好基础。

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工作总结范文

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工作总结 1.积极推广使用“四新”技术,营造建筑精品 2. 努力钻研专业技术业务,做好本职工作 3.推行无纸化办公,用高科技手段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4. 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不断学习、不断更新知识 我,1999年12月认定为助理工程师,先后工作于河北省第二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唐山现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000年9月在唐山现代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技术质量科任科长。在此期间,我努力钻研专业技术知识,在技术管理过程中努力推行“新工艺、新结构、新材料、新设备”,对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倾注了满腔热情。任助理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以后,先后在丰南市国税局群体住宅小区工程和唐山一中第二教学楼工程中担任技术负责人,这两个工程竣工以后均被评为唐山市优质工程,而且唐山一中第二教学楼工程在评为市优工程的基础上又被评为2001年度河北省优质工程。在施工一线锻炼的几年中,通过理论联系实际,在大学期间所学的专业理论知识迅速转化为了业务能力。作为公司的技术和质量管理部门,在公司经理和公司总工程师的直接领导下,对技术管理一丝不苟,对工程质量从严控制。经过数年的努力,公司已建立了严格的管理体系,并且获得了国际承认的建筑施工企业的三大认证:质量管理体系(ISO9001)认证、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OSHMS)认证、环境管理体系(ISO14001)认证,是河北省第一家获得三

个认证证书的建筑施工企业。五年来,在为公司的发展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的过程中,也使个人的专业技术能力得到了充实和提高。总之,五年来自己做了一些有益的工作,但也存在着很多有待提高的问题。 现对几年来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 一、积极推广使用“四新”技术,营造建筑精品 1999年12月,我在唐山一中第二教学楼工程项目部任技术负责人。工程质量是建筑施工企业的生命,而要想获得好的工程质量,就要求技术管理人员要具有创优良工程的先进意识,作为该工程的技术负责人,由我牵头,首先着手建立、健全项目部的有关技术、质量管理制度。按照项目工程施工方法,以我为首,将工程质量目标分解到各个专业技术岗位,在按照技术岗位的要求组织施工。先后建立了技术复核制度、工程质量检查制度、隐蔽验收制度以及质量通病控制措施和半成品保护措施等一系列有益于保证工程质量的管理制度。根据本工程大开间及混凝土浇筑量大的特点,模板支撑选用工具式快拆体系,配合使用覆塑竹胶合大模板,保证竹模板间隙不大于1mm;接缝高低差不大于1mm,表面平整度不大于2 mm,顶棚可取消抹灰工序,既可以节省水泥用量,又可以彻底根除顶棚抹灰空裂的质量隐患,取得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丰收。内外墙瓷砖表面平整、洁净、色泽协调一致,接缝填嵌密实、平直、宽窄一致,颜色一致;屋面防水层细部均经过精心处理,做法一致、美观;门窗表面洁净,无划痕、碰伤,涂胶表面光滑、平整、厚度均匀,无气孔;楼梯踏步相邻两步宽度和高度差不超过10mm,

技术人员职务管理晋升制度

技术人员职务管理、晋升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充分调动公司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的“职称”仅指公司内部自行制定的技术人员职务称谓,与社会中的职称评定无关; 第三条各职称为浮动职称,根据员工的表现,职称可以随时升降;第四条技术人员职称分为技术职称和管理职称两类。 第二章技术职称 第一条技术职称级别共分为四级: 1、初级工程师(JSE/JuniorSoftwareEngineer) 2、工程师:软件工程师(SE)、测试工程师(TE)、实施工程师(IE) 3、高级工程师:高级软件工程师(SSE)、高级测试工程师(STE)、高级实施工程师(SIE) 4、技术专家(ARC/Architect) 第二条技术职称的范围涉及产品开发部、测试部、系统实施部及其它部门技术岗位的正式员工; 第三条各职称工作职责和任职资格详见《技术人员职称一览表》。 第三章工程师 第四章高级工程师

第五章管理职称 第一条具有“高级工程师”或“技术专家”职称的技术人员有资格申请管理职称; 第一条职称调整分为职称晋升和职称下调两部分; 第二条调整时间: 1、加入项目组的技术人员,在项目里程碑(或结束)评审时进行职称评审; 2、未加入项目组的技术人员,每年6月下旬、12月下旬进行职称评审; 3、对于工作业绩特别突出的员工,可以随时进行职称调整。 第三条职称调整标准:各职称的岗位职责和任职资格,参见《技术人员职称一览表》; 第四条调整程序 1、项目经理(部门经理)结合职称调整标准,根据员工工作业绩,填写《职称调整建议表》,并经主管经理审批; 2、主管经理审批后,由企业管理部发布职称调整通知; 3、相关材料由企业管理部存入员工档案。 第七章职称晋升标准 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员工,在职称晋升时优先考虑: 第一条在项目中,工作表现突出,业绩优秀; 第二条进行技术创新,取得重大科研成果; 第三条在产品化过程中做出突出贡献的; 第四条提出关于技术开发流程的合理化建议; 第五条发现重大技术隐患。 第八章各职称的相关利益 第一条在薪酬调整、奖金分配、员工持股、继续教育等方面,优先考虑职称较高的员工; 第二条在同等需求下,优先安排职称较高的员工参加外派培训;

房地产开发公司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制度

12 二、工程部资料与文件管理规定13 13 五、工程现场管理规定14 六、 九、设计变更制度1513 三、用章制 房地产开发公司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制度目录 第一章组织机构2 一、岗位设臵原则2 二、组织机构2 第二章部门职能3 一、工程部部门职能3 二、项目部部门职能4 第三章职位说明书4 一、工程部经理4 二、总工程师6 三、项目部经理7 四、土建工程师8 五、水暖工程师9 六、电气工程师10 七、装修工程师11 第四章工作制度12 一、工程部工作目标管理规定工 程项目文件资料的签收传递规定 四、图纸会审?技术交底制度度 14 七、考勤制度14 八、工作日志、月报制度15

十、签证管理制度16 十一、工程款支付程序16 第五章工作流程图17 一、工程招投标阶段17 二、施工准备阶段18 三、施工阶段19 四、竣工验收阶段23 五、工程部与外部的工作关系23 第六章附件表格23 第一章组织机构 一、岗位设臵原则 工程部岗位调设臵依据以下原则:,1, 精干高效的原则,,2, 灵活弹性、相对稳定的原则,,3, 因事设岗的原则, 二、组织机构 1( 工程部的编制 工程部是公司所有工程项目唯一的组织协调机构?也即公司所有开发工程现场项目部的管理机构。 根据公司总体要求及工程部机构设臵原则?工程部人员编制由工程部经理, 公司副总经理, 、总工程师、项目部人员组成。 工程部经理, 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对公司开发所有项目负责并管理。2( 现场项目部编制 现场项目部直接接受公司工程部经理, 副总经理, 及总工的领导?并对其负责。项目部人员编制及组成根据开发项目规模及实际需要而定?配备项目部经理1 名?内勤1 名?专业工程师若干, 一般每10 万方项目配备专业工程师4 名?分别为土建、水暖、电气、装修工程师各 1 名, 。 本着灵活弹性的原则?项目部人员编制随着工程任务量的增加进行人员的增加和职责的细分。每新开发一个项目?现场项目部按上述编制和原则进行设臵目竣工移交后工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法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管理组织及其职责 第三章专业技术职务管理 第四章考核 第五章待遇 第六章继续教育 第七章流动 第八章退、离休管理 第九章优秀专业技术人才管理 第十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建立一套适应本公司需要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专业技术人员,系指按照专业技术(备注:不做学历限制)编制在生产、质量和技术部门的相应岗位的从事专业技术及管理工作的人员。 第二章人员管理 第三条本公司成立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小组,包括生产质量负责人(专门负责生产的副总)、生产、质量、研发和行政部的相关人员组成,其中生产质量负责人负责管理,行政部负责协调和实施。 第四条人员配置应和所开展的工作相适应,应事先明确该项工作的设计任务,同时预测其难度和工作量,这样可以基本做到不浪费人才,充分发挥实验技术人员的作用。 第五条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小组在定员、定编基础上,确定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合理比例;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推荐;专业技术人员的聘用;专业技术人员的年度及任届期满考核工作的审查。 第六条各部门提出技术人员补充计划,经人事部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小组评审后,报公司相关领导审定。 第七条技术人员必须参加部门每年一度的考核。 第三章专业技术职务管理 第八条专业技术职务,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设置的有明确职责、任职条件和任期,并需要具备相应的业务知识和技术水平才能担负的专业技术工作岗位。 第九条各部门应制定专业技术职务的岗位职责,各级职务均应具备指导下级职务工作的能力,负有为公司培养人才的职责,任期内应具体负责指导一名下一级职务人员的工作和业务学习。 第十条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的设置,根据所承担工作任务的不同,按照四级进行分类管理。他们是:高级工程师(高级实验师)、工程师(实验师)、助理工程师(技术员)、技术工人。各岗位

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有关要求

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有关要求 各部门: 部分专业技术人员在需申报职称时反映不清楚平时需收集哪些材料,表格不知如何填写,现将职称申报要求公布如下,供大家在平时工作中收集材料、申报填表时参考,各专业技术人员在填写时须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不可照搬。 技术人员准备申报材料时可参照上一年各类职称申报表格使用,实际申报时若上级部门文件规定有变化,以新要求为准,请经常关注网站信息更新。 下文以国家系列职称为基准公布,乡镇系列可参照表格的填写办法。 人力资源部

职称申报材料要求 一、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初聘材料(毕业后首次聘任职称时用) (1)初聘表一式2份 (2)毕业证书复印件1份(须由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加盖审核章) (3)身份证复印件1份 (4)备用照片1张(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 填表说明: “基本情况”如实填写 “见习期工作情况”须按时间(部门)分段填写 主要工作成绩和奖惩情况“若无可不填” “工作小结”由本人根据见习期间工作表现简要总结,包括德、能、勤、绩几方面,重点是专业技术工作方面的情况。

“所在部门考核鉴定意见”是指该同志工作的部门对其见习期间的工作表现进行简要鉴定,如政治思想、遵章守纪、能否胜任本职工作,完成工作任务。 二、评审材料(含高、中、初级)(晋升高一级职称时及不符合初聘条件需评审时使用) 1、评审表一式3份(国家高级需手工填写,其它可打印,不得复印) 填表要求:封一、封二中填“××”系列“××”专业,如“工程”系列“建设”专业等。 第1页“基本情况”如实填写完整,其中行业准入资格是指有些行业须有准入证,目前仅有“教师资格证”“执业医师资格证”“会计从业资格证”等,有执业资格证的可填上,没有的行业可不填,“奖惩情况”若无可不填。 第2页“继续教育情况”是指本人参加的各类专业进修、培训、学习情况。“计算机”初级不作要求,可不填;“职称外语”现不作要求,可不填。 第3页“工作经历”按个人实际工作情况照实填写,多个单位(岗位)分别填写。 第4页“业绩登记”中有项目的照实填写,若技术工作未立项可按技术工作内容填,如“××年××月~××年××月”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取得“××结果”,本人承担(主持、独立、参加)其中的何工作,起何作用(须附证明材料)。内容较多时填主要的,4~5项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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