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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药品创新行政保护体系发展与改革研究

我国药品创新行政保护体系发展与改革研究
我国药品创新行政保护体系发展与改革研究

卫生部公布的新资源食品名单及既是食品又是药品名单

广东省报卫生部加药食品名单: 淮山药、葛花、玉竹、艾叶、沙参、桑叶、黄精、白术、银花、梅花、狗脊、槐花、白芍、麦冬、芦荟、天冬、苍术、益智、胖大海、何首乌、枇杷叶、夏枯草、淡竹叶、蒲公英、巴戟、绞股蓝、灯心草、鸡血藤、茵陈蒿、竹壳茶、木棉花、鸡蛋花、藤茶、广东凉茶、广东凉粉、冬虫夏草、白花蛇舌草、白茅根、芦根。 卫生部公布的新资源食品名单 卫生部批准作为食品新资源使用的物质,共分为九类: 1、中草药和其他植物 人参、党参、西洋参、黄芪、首乌、大黄、芦荟、枸杞子、巴戟天、荷叶、菊花、五味子、桑椹、薏苡仁、茯苓、广木香、银杏、白芷、百合、山苍籽油、山药、鱼腥草、绞股蓝、红景天、莼菜、松花粉、草珊瑚、山茱萸汁、甜味藤、芦根、生地、麦芽、麦胚、桦树汁、韭菜籽、黑豆、黑芝麻、白芍、竹笋、益智仁 2、果品类 大枣、山楂、猕猴桃、罗汉果、沙棘、火棘果、野苹果 3、茶类 金银花茶、草木咖啡、红豆茶、白马蓝茶、北芪茶、五味参茶、金花茶、胖大海、凉茶、罗汉果苦丁茶、南参茶、参杞茶、牛蒡健身茶 4、菌藻类 乳酸菌、脆弱拟杆菌(BF-839)、螺旋藻、酵母、冬虫夏草、紫红曲、灵芝、香菇

5、畜禽类 熊胆、乌骨鸡 6、海产品类 海参、牡蛎、海马、海窝 7、昆虫爬虫类 蚂蚁、蜂花粉、蜂花乳、地龙、蝎子、壁虎、蜻蜒、昆虫蛋白、蛇胆、蛇精 8、矿物质与微量元素类 珍珠、钟乳石、玛瑙、龙骨、龙齿、金箔、硒、碘、氟、倍半氧化羧乙基锗(Ge-132)、赖氨酸锗 9、其它类 牛磺酸、SOD、变性脂肪、磷酸果糖、左旋肉碱 这些是药食两用的中药和微量元素及菌类等可用于食品的物质,卫生部并没有在同一个文件中全部罗列出来,而是每年都有变化。 2008年后新增新资源食品名单共6批,批准了34种物品为新资源食品。另外,允许酸角作为普通食品生产经营。允许玫瑰花(重瓣红玫瑰)、凉粉草(仙草)作为普通食品生产经营,允许夏枯草、布渣叶(破布叶)、鸡蛋花作为凉茶饮料原料使用。 2008年5月26日,卫生部关于批准嗜酸乳杆菌等7种新资源食品的公告(卫生部公告2008年第12号)

中国医科大学2019年1月考试《药事管理学》考查课试题

------------------------------------------------------------------------------------------------------------------------------ 1.负责本辖区的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药品检验和技术仲裁的是 A.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 B.省级药品检验所 C.市(地)级药品检验所 D.县级药品检验所 E.口岸药品检验所 正确答案 2.药品说明书中警示语应以注明 A.斜体字 B.黑体字 C.宋体字 D.篆体字 E.草体字 正确答案 3.对产品、方法或其改进所提出的前所未有的技术方案,包括产品发明和方法发明 A.知识产权 B.发明 C.药品行政保护 D.商标权的客体 E.商标权的保护 正确答案 4.关于非处方药的广告发布,正确的是 A.只能在卫生部和SFDA指定的医学、药学专业刊物上介绍 B.不得发布于儿童节目、出版物上 C.不得在大众传媒上发布 D.只能在卫生部和SFDA指定的传媒上发布 E.所有的非处方药都可利用大众传媒发布广告 正确答案 5.根据我国人民用药实际情况,《药品管理法》确定的药品总方针是国家发展 A.传统医药 B.现代医药 C.现代药和传统药 D.药品质量管理规范 E.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正确答案 6.《药品分类管理办法》制定发布的部门是 A.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B.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与社会保障部 C.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D.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E.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正确答案 7.中药现代化的总体目标是

------------------------------------------------------------------------------------------------------------------------------ A.将传统中药的优势特色与现代科学技术相结合,以满足不断发展的社会需求的过程 B.以满足不断发展的社会需求的过程 C.建立优质中药材规范化生产技术体系 D.继承和发扬中医药学特色和优势,继承和创新相结合 E.在充分利用资源的同时,保护资源和环境,保护多样性和生态平衡 正确答案 8.药品广告批准文号的有效期为 A.一年 B.二年 C.三年 D.四年 E.五年 正确答案 9.医疗机构制剂必须经什么机构方可配制 A.SFDA批准,并发给制剂批准文号 B.省级药监局批准,并发给生产批准文号 C.经省级卫生厅局批准,并合符药典标准 D.省级药监局批准,并发给制剂批准文号 正确答案 10.改变给药途径、改变剂型的药品是 A.处方药 B.特殊管理的药品 C.假药 D.新药 E.劣药 正确答案 11.以下不属于药品监督管理技术机构的是 A.各级药品监督管理局 B.各级药品检验机构 C.药品评价中心 D.国家药典委员会 E.药品审评中心 正确答案 12.分为甲类目录药品和乙类目录药品的是 A.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 B.国家基本药物 C.处方药 D.非处方药 E.新药 正确答案 13.中药说明书,药品名称应包括 A.通用名称和汉语拼音 B.通用名称、汉语拼音、拉丁文名

《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名单》

卫生部公布《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名单》、《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名单》和《保健食品禁用物品名单》 新华社北京3月5日电卫生部今天公布《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中,对药食同源物品、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和保健食品禁用物品做出具体规定。三种物品名单如下: 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名单 (按笔划顺序排列)丁香、八角茴香、刀豆、小茴香、小蓟、山药、山楂、马齿苋、乌梢蛇、乌梅、木瓜、火麻仁、代代花、玉竹、甘草、白芷、白果、白扁豆、白扁豆花、龙眼肉(桂圆)、决明子、百合、肉豆蔻、肉桂、余甘子、佛手、杏仁(甜、苦)、沙棘、牡蛎、芡实、花椒、赤小豆、阿胶、鸡内金、麦芽、昆布、枣(大枣、酸枣、黑枣)、罗汉果、郁李仁、金银花、青果、鱼腥草、姜(生姜、干姜)、枳椇子、枸杞子、栀子、砂仁、胖大海、茯苓、香橼、香(艹下加需)、桃仁、桑叶、桑(木右加甚)、桔红、桔梗、益智仁、荷叶、莱(艹下加服)子、莲子、高良姜、淡竹叶、淡豆豉、菊花、菊苣、黄芥子、黄精、紫苏、紫苏籽、葛根、黑芝麻、黑胡椒、槐米、槐花、蒲公英、蜂蜜、榧子、酸枣仁、鲜白茅根、鲜芦根、蝮蛇、橘皮、薄荷、薏苡仁、薤白、覆盆子、藿香。 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名单 (按笔划顺序排列) 人参、人参叶、人参果、三七、土茯苓、大蓟、女贞子、山茱萸、川牛膝、川贝母、川芎、马鹿胎、马鹿茸、马鹿骨、丹参、五加皮、五味子、升麻、天门冬、天麻、太子参、巴戟天、木香、木贼、牛蒡子、牛蒡根、车前子、车前草、北沙参、平贝母、玄参、生地黄、生何首乌、白及、白术、白芍、白豆蔻、石决明、石斛(需提供可使用证明)、地骨皮、当归、竹茹、红花、红景天、西洋参、吴茱萸、怀牛膝、杜仲、杜仲叶、沙苑子、牡丹皮、芦荟、苍术、补骨脂、诃子、赤芍、远志、麦门冬、龟甲、佩兰、侧柏叶、制大黄、制何首乌、刺五加、刺玫果、泽兰、泽泻、玫瑰花、玫瑰茄、知母、罗布麻、苦丁茶、金荞麦、金樱子、青皮、厚朴、厚朴花、姜黄、枳壳、枳实、柏子仁、珍珠、绞股蓝、胡芦巴、茜草、荜茇、韭菜子、首乌藤、香附、骨碎补、党参、桑白皮、桑枝、浙贝母、益母草、积雪草、淫羊藿、菟丝子、野菊花、银杏叶、黄芪、湖北贝母、番泻叶、蛤蚧、越橘、槐实、蒲黄、蒺藜、蜂胶、酸角、墨旱莲、熟大黄、熟地黄、鳖甲。

浅谈食品安全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目录 序论…………………………………………………………………( 3 ) 一、食品安全行政执法阐述………………………………………(3-4) (一)食品安全的内涵………………………………………( 3 ) (二)行政执法………………………………………………(3-4) (三)食品安全行政执法……………………………………( 4 ) 二、我国食品安全的现状…………………………………………(4-6) (一)食品安全明显改善……………………………………( 4 ) (二)食品安全现状令人忧虑………………………………(4-5) (三)我国食品安全行政执法概况…………………………(5-6) 三、我国食品安全行政执法现有的突出问题及其原因…………(6-10) (一)执法部门众多,职能交叉,权责不清………………(6-7) (二)执法部门滥用权力导致执法公正欠缺………………( 7 ) (三)执法不力现象突出……………………………………(7-8) (四)现行食品安全执法存在的原因………………………(8-9) 四、规范和改进食品安全监管的对策……………………………(9-10) 结论………………………………………………………………( 11 )

浅谈食品安全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祁勃坤 【摘要】食品安全是保护公众健康、提高公众生活质量的基础。从食品安全监管领域考察,监管冲突和监管不力等现象的存在是目前我国食品安全诸多问题凸显的原因之一。其根源在于食品监管法律体系、监管体制和监管保障体系的不完善。比较发达国家监管模式、总结其先进经验,从统一认识、完善法律体系、强化监管体制、健全保障体系、依法监管等方面着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是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实现我国食品安全的重要途径。 【关键词】食品安全监管行政执法问题对策 在食品安全领域,近年来,江苏泰州特大制售假盐、广西南宁僵尸肉、龙口有毒粉丝、四川敌百虫泡菜等一批重大食品安全事件被媒体曝光;件件触目惊心。老百姓用“工业盐冒充食用盐、陈米着靓装、面粉兑尿素、海鲜泡甲醛、硫磺熏银耳、激素喂甲鱼、火锅添罂粟、”描述我国食品安全现状。如何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实现我国食品安全,是对各级政府相关部门行政执法能力的严峻考验。 本文从食品安全行政执法现存的突出问题为例,通过分析、比较并提出相应对策,为解决现阶段我国食品安全行政执法中普遍存在的问题提供了一个典型标本。 一、食品安全行政执法阐述 (一)食品安全的内涵 食品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础。根据我国《食品卫生法》的规定,食品是指各种供人食用或者饮用的成品和原料以及按传统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但是不包括以治疗为目的的物品。 食品安全是保护公众健康、提高公众生活质量的基础。目前,食品安全已成为全球性的重大战略性问题,并越来越受到世界各国政府和消费者的高度重视。随着我国经济和社会的持续较高速度发展以及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对食品安全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 (二)行政执法 “行政执法”一词是我国行政法学的常用术语。在改革开放以前,以及改革开放的初期,我国行政法学理论中没有“行政执法”的提法,“行政执法”是

行政机构改革与政府新形象塑造讲解

行政机构改革与政府新形象塑造 【作者】张卫东【作者简介】作者单位:河海大学人文学院 一行政改革一直是当代各国普遍关注的问题,美国前总统罗纳德·里根针对当时政府所面临的沉重赤字,膨胀的机构,低下的效率,严重的腐败等问题就曾尖锐地指出:政府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政府是问题本身。1997年6月25日发表的世界银行《1997 年度世界发展报告》得出的结论是:有效的政府是经济成功的基础。但报告同时指出,建立有效的政府并不容易,唯一可行的途径就是对政府进行改革。但是,认识到改革的重要性和进行改革并不意味着就一定能取得成功,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在面对已经进行了的或正在进行的改革所取得的实际进展和实际功效与预期目标的差距时,都显得很是无奈。如在美国,反对官僚主义、改革政府的结果,正如一则笑话所说的那样:“只有一个规则,第一个动(指改革)的人输。”(注:[美]M ·伯恩斯等:《美国式民主》第631页,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3年版。)在西班牙,“公务员与整个社会都要求行政改革。很难理解为什么历届政府都失败了。”(注:《西方国家行政改革述评》,第217页,国家行政学院出版社1996 年版。)在我国,新中国成立以来,为适应社会发展和形势变化的需要,完善行政管理与行政体制,我国进行了多次行政改革,其中规模较大的就有8次。但回顾建国以来的多次行政改革,我们不能不承认收效甚微。“相对于经济领域的改革而言,我国行政改革总体上说是滞后的。”(注:中德联合举办的“行政管理现代化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作用”研讨会发言,见《社会科学报》1997年11月6日。)象机构改革就一直没能逃出“精简——膨胀——再精简——再膨胀”的怪圈。之所以这样,一方面与对改革的理论认识不足有关,革命导师列宁曾说过:没有革命的理论,就不会有革命的运动。早在80年代初,邓小平同志就指出:精简机构是一场革命。既然是革命,缺乏充分、正确的思想准备与理论指导,焉能保证机构改革的顺利进行。另一方面,这也与改革的封闭倾向有关。(注:赵立波《政府行政改革》山东人民出版社,第297页。)政府既是改革者,又是改革对象,而由于缺乏正式渠道,社会力量(积极性、信息支持、智力资源等)既很难直接转化为改革推动力,也难以对改革进行情况及结果进行及时反馈与监督控制,社会参与度差。政府机构改革中出现的问题很难得到及时根治。二有人形象地把政府的作用比喻为掌舵而不是划桨,借用这一比喻,这里我们不妨把行政改革的理论和社会力量支持分别喻指行政改革中的舵和桨;没有科学的理论,政府机构的改革就难以把握方向。而没有社会力量的支持,则政府机构的改革就不可能达到预定的目标。现在,就我国的政府机构改革而言,从开始的行政改革只是在围绕权力收放、机构人员增减、机构合分等浅表层上做文章,到深层次的政府职能定位和转变,表明我国对改革理论的认识正在逐步深入。当然,理论认识还需进一步加强,才能满足不断发展的客观现实的需要。而在政府机构改革的社会力量支持方面,则还需要我们去进一步研究和认识。支持政府机构改革的社会力量,这里我们可以理解为除了政府公务人员以外的一切社会公众。目前,由于我国的政府机构改革次数较多,已成为一种经常性、老生常谈的事物了,因此,从很大程度上讲,社会公众已对改革失去了新鲜感与震摄力。在这种情况下,要唤起社会公众(即社会力量)对政府机构改革的支持,首先要做的就是必须引起社会公众对政府形象的认同。一般而言,社会公众是在直接或间接同政府打交道的过程

既是食品又是药品名单

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名单 (按笔划顺序排列) 丁香、八角茴香、刀豆、小茴香、小蓟、山药、山楂、马齿苋、乌梢蛇、乌梅、木瓜、火麻仁、代代花、玉竹、甘草、白芷、白果、白扁豆、白扁豆花、龙眼肉(桂圆)、决明子、百合、肉豆蔻、肉桂、余甘子、佛手、杏仁(甜、苦)、沙棘、牡蛎、芡实、花椒、赤小豆、阿胶、鸡内金、麦芽、昆布、枣(大枣、酸枣、黑枣)、罗汉果、郁李仁、金银花、青果、鱼腥草、姜(生姜、干姜)、枳椇子、枸杞子、栀子、砂仁、胖大海、茯苓、香橼、香薷、桃仁、桑叶、桑椹、桔红、桔梗、益智仁、荷叶、菜菔子、莲子、高良姜、淡竹叶、淡豆豉、菊花、菊苣、黄芥子、黄精、紫苏、紫苏籽、葛根、黑芝麻、黑胡椒、槐米、槐花、蒲公英、蜂蜜、榧子、酸枣仁、鲜白茅根、鲜芦根、蝮蛇、橘皮、薄荷、薏苡仁、薤白、覆盆子、藿香。 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名单 (按笔划顺序排列) 人参、人参叶、人参果、三七、土茯苓、大蓟、女贞子、山茱萸、川牛膝、川贝母、川芎、马鹿胎、马鹿茸、马鹿骨、丹参、五加皮、五味子、升麻、天门冬、天麻、太子参、巴戟天、木香、木贼、牛蒡子、牛蒡根、车前子、车前草、北沙参、平贝母、玄参、生地黄、生何首乌、葛根、白及、白术、白芍、白豆蔻、石决明、石斛(需提供可使用证明)、地骨皮、当归、竹茹、红花、红景天、西洋参、吴茱萸、怀牛膝、杜仲、杜仲叶、沙苑子、牡丹皮、芦荟、苍术、补骨脂、诃子、赤芍、远志、麦门冬、龟甲、佩兰、侧柏叶、制大黄、制何首乌、刺五加、刺玫果、泽兰、泽泻、玫瑰花、苹果花、玫瑰茄、知母、罗布麻、苦丁茶、金荞麦、金樱子、青皮、厚朴、厚朴花、姜黄、枳壳、枳实、柏子仁、珍珠、绞股蓝、胡芦巴、茜草、荜茇、韭菜子、首乌藤、香附、骨碎补、党参、桑白皮、桑枝、浙贝母、益母草、积雪草、淫羊藿、菟丝子、野菊花、银杏叶、黄芪、湖北贝母、番泻叶、蛤蚧、越橘、槐实、蒲黄、蒺藜、蜂胶、酸角、墨旱莲、熟大黄、熟地黄、鳖甲。 保健食品禁用物品名单 (按笔划顺序排列) 八角莲、八里麻、千金子、土青木香、山莨菪、川乌、广防己、马桑叶、马钱子、六角莲、天仙子、巴豆、水银、长春花、甘遂、生天南星、生半夏、生白附子、生狼毒、白降丹、石蒜、关木通、农吉痢、夹竹桃、朱砂、米壳(罂粟壳)、红升丹、红豆杉、红茴香、红粉、羊角拗、羊踯躅、丽江山慈姑、京大戟、昆明山海棠、河豚、闹羊花、青娘虫、鱼藤、洋地黄、洋金花、牵牛子、砒石(白砒、红砒、砒霜)、草乌、香加皮(杠柳皮)、骆驼蓬、鬼臼、莽草、铁棒槌、铃兰、雪上一枝蒿、黄花夹竹桃、斑蝥、硫磺、雄黄、雷公藤、颠茄、藜芦、蟾酥。

药品知识产权

第十五章药品知识产权 [教学目的] 主要掌握药品专利保护、商标保护的规定,掌握中药品种保护、新药监测期保护的规 定,熟悉与药品相关的著作权与邻接权的规定,熟悉药品商业秘密的有关内容,了解药品行政保护的规定。 [教学重点及难点] 药品专利保护、商标保护的规定,中药品种保护、新药监测期保护的规定是本章重点; 药品专利保护、与药品相关的著作权与邻接权的规定,药品商业秘密的有关内容是本章难点。 [教学方法] 讲授;讨论;案例分析;多媒体演示。 [教学时数] 4 学时 第一节药品专利 一、药品专利的保护对象 药品专利的保护对象主要是药品领域的新的发明创造,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一)发明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可以划分为产品发明和方法 发明。药品领域可以授予专利的发明包括: 1、产品发明 新物质。包括有一定医疗用途的新的化合物,新基因工程产品(生物制品),用于制造 药品的新原料、新辅料、中间体、代谢物和药物前体,新的异构体,新的有效晶型,新分离或提取得到的天然物质。 已知化合物,首次发现其有医疗价值,或发现其有第二用途。 药物组合物。由两种或两种以上物质组成,至少一种是活性成分,组合后具有协同作用 或增强疗效作用,主要是复方制剂或药物新剂型。 微生物及其代谢产物。经过分离成为纯培养物,并且具有特定工业用途时。 制药设备、药物分析仪器或医疗器械。 2、方法发明 药品的制备方法、生产工艺及其改进。如上述产品的合成、制备、提取、纯化方法。实 践中往往同时申请药品的产品专利和制备方法的专利,如“一类对血管紧张素Ⅱ受体具有阻滞作用的酰胺类化合物及其制备方法及用途”。 药物新用途,如新的适应症。 3、其他特殊问题 天然物质,一般不能申请专利。但首次从自然界提取,其结构、形态、物理化学参数不 曾认识,在产业上有应用价值,可以申请产品发明和方法发明专利。如美国曾授予从肾上腺组织中分离出来的纯肾上腺素的药品专利。 微生物,未经人类任何技术处理而存在于自然界的微生物,不能授予专利。由自然界筛 选特定微生物的方法和通过理化方法进行人工诱变产生微生物的方法,由于不能重现、不具 工业性,不能授予专利。只有当微生物经过分离成为纯培养物,并具有特定工业用途时,微生物本身才是可以授予专利的主题。 生物领域基因工程产品和生产方法,可以申请专利。 医疗器具,为完成某一医疗仪器或设备而建立的方法,即使其中某一步骤还要与有生命

浅谈新的监管体制下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所的职能发挥

浅谈新的监管体制下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所的职能发挥 根据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的要求,以及《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完善市(州)、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我市四县三区均设置了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所。主要设置模式为:在乡镇设置食品药品监管所(挂食食品药品稽查中队牌子),其性质为县食品药品派出机构,代表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履行日常监管和行政执法职责。一般一个基层监管所负责4—8个乡镇的食品药品安全。以旺苍县为例,全县共设9个所,除了城区所负责县城区域外,其余8个所负责的乡镇少则4个,多则6个。目前,新的监管模式已运行4个月,通过调研发现还存在一些问题,影响了基层监管所职能的发挥。 一、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监管部门与乡镇政府未形成合力。按属地管理原则,乡镇人民政府对所辖区域内的食品药品安全负总责。但随着基层监管所的设置,部分乡镇的责任意识有所减弱,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有所降低,造成基层监管所工作被动,不易打开局面。 (二)基层监管机构监管和执法设备设施欠缺。执法车辆、检测设备、、录音笔、照相摄像等执法办案设备严重不足,导致监管执法效率低。且由于公务用车的严格控制,短时间内执法车辆的问题难以解决,执法出行难将继续困饶基层监管人员。 (三)基层监管执法力量严重不足。随着监管体制改革,食品监管职能发生了重大调整,以前分段监管为主,9个部门管食品安全,“九龙治不了水”的状况得到根本改变。农产品加工环节食品安全、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酒类流通、化妆品强制检验、国家食品安全检验机构资质认定、食品安全重大事故查处等七大类为调整整合后,食品药品监管局新增的职责。在食口药品监管局的监管职责和范围扩大的同时,监管队伍的扩充却未能同步。旺苍县在机构改革后,食品药品监管对象增加了近2500家,但监管人员只有从工商局划转的16名。如此导致人员严重不足,每个基层监管所只有1名监管执法人员。同时,在职能调整的同时,人员结构也发生了重大变化,以前的老同志不熟悉新的监管业务,新来的同志不熟悉老的业务。面临人人都只懂自己以前做的那一类工作。而基层监管所是县局的派出机构,要求业务要全面,所有的工作都要涉及到,人人都要作多面手才能胜任。这也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监管水平的提高。 (四)农村食品药品监管依然薄弱。广大农村既是农产品种植的源头,又是食品药品流通消费的重要市场。而且由于农村交通相对滞后,信息较闭塞,农村成了众多山寨产品、假冒伪劣产品的主要消费市场。再加之农民朋友维权意识普遍薄弱,对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的辨别能力更差,更缺少经验,大量假劣食药在广大农村大行其道,有恃无恐。目前,我市各县区均设置了基层监管所,但各所人员配备与现行监管任务相比,严重不成比例,造成监管面难以达到全覆盖,监管频次达不到规定要求,因此,对假冒伪劣食品药品也难以形成强有力的震慑,这也为不法分子进入农村市场留下了空间,更是为农村食品药品安全留下了隐患。二、意见和建议 (一)县级人民政府加强统筹 一是全面落实食品药品地方政府负总责的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对乡镇人民政府食品药品安全责任的落实,并将此纳入对乡镇的年终综合考核。 二是加大投入,配备必要的执法车辆和办案设施设备,为基层监管所履行监管职责提供必要的保障。 三是加快推进监管体制改革,整合基层乡镇诸多监管机构。2014年12月底前,工商、质监都将划转地方政府管理,同时,畜牧、农业等也将进一步改革,形成大农业格局,这些势必会直接影响基层监管机构的设置和监管力量的配置。政府尽早开展专题调研,提出对乡镇一级如工商所、畜牧、乡镇安全办等,如何进行有效整合,统筹解决办公用房、执法车辆、执法人员等问题,实现工作统筹安排,人员统一管理,信息共享,降低监管成本,提高监管效

药品监管行政执法检查1

药品监管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汇报 长治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成瑞 (2011年10月11日) 尊敬的 国家局药品监管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组莅临长治,就我局药品监管行政执法工作进行检查,这是对我局药品监管工作的极大鼓舞和鞭策,必将有力推动和促进我局的各方面工作。借此机会,我代表长治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200多名干部职工,对检查组各位领导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 下面,我将有关情况,向各位领导作一简要汇报,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一、长治市概况 长治市位于山西省东南部,与河北、河南两省接壤。现辖10县、2区、1市和1个高新技术开发区,总面积13955平方公里,其中,市区面积334平方公里;总人口333万人,其中,市区人口68万人。长治市由于地处太行山之巅,有“与天为党”之说,历史上称为“上党”。

长治是华夏文明的重要发祥地,典籍中记载的神农尝草、女娲补天、羿射九日、精卫填海、愚公移山等神话传说都发端在这里。长治还是著名的革命老区,抗日战争时期是八路军总部和中共中央北方局驻地,解放战争时期是闻名中外的上党战役主战场,朱德、彭德怀、刘伯承、邓小平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曾在这里长期战斗和生活,现有八路军太行纪念馆、王家峪八路军总部、百团大战砖壁指挥部、黄崖洞兵工厂等红色革命纪念地。 近年来,长治市先后荣获中国十大魅力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市、全国社区建设示范市、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市、全国质量兴市先进市、全国双拥模范市、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城市、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全国优秀旅游城市等十多个国家级城市荣誉称号。 二、长治局主要工作情况 长治市共有餐饮单位5500多家,市区共有餐饮单位2200多家,其中大型餐馆75家,中型餐馆447家,小型餐馆253家,学校食堂83家,幼儿园食堂49家,建筑工地食堂60多家;药品生产企业12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10家,药品批发(连锁)企业39家,零售企业645家;保健食品生产企业2家,保健食品经营企业243家,化妆品经营企业911家。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

国务院关于地方改革完善食品药品 监督管理体制的指导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按照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全会精神和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决定组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对食品药品实行统一监督管理。为确保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上下联动、协同推进,平稳运行、整体提升,现就地方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重要意义 食品药品安全是重大的基本民生问题,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人民群众高度关切。近年来,国家采取了一系列重大政策举措,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不断加大监管力度,我国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稳步提高,形势总体稳定趋好。但实践中食品监管职责交叉和监管空白并存,责任难以完全落实,资源分散配置难以形成合力,整体行政效能不高。同时,人民群众对药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也提出了更高要求,药品监督管理能力也需要加强。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整合机构和职责,有利于政府职能转变,更好地履行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有利于理顺部门职责关系,强化和落实监管责任,实现全程无缝监管;有利于形成一体化、广覆盖、专业化、高效率的食品药品监管体系,形成食品药品监管社会共治格局,更好地推动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食品药品安全问题。 各地区要充分认识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管体制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履行对本地区食品药品安全负总责的要求,抓紧抓好本地区食

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和机构调整工作。 二、加快推进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改革 地方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障人民群众食品药品安全为目标,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以整合监管职能和机构为重点,按照精简、统一、效能原则,减少监管环节、明确部门责任、优化资源配置,对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和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充实加强基层监管力量,进一步提高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水平。 (一)整合监管职能和机构。为了减少监管环节,保证上下协调联动,防范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省、市、县级政府原则上参照国务院整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职能和机构的模式,结合本地实际,将原食品安全办、原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管和药品管理职能进行整合,组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对食品药品实行集中统一监管,同时承担本级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具体工作。地方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领导班子由同级地方党委管理,主要负责人的任免须事先征求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意见,业务上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 (二)整合监管队伍和技术资源。参照《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关于“将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相应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队伍和检验检测机构划转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省、市、县各级工商部门及其基层派出机构要划转相应的监管执法人员、编制和相关经费,省、市、县各级质监部门要划转相应的监管执法人员、

基层药品监督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基层药品监督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孙春峰武芳 为进一步规范基层县级局药品监督行政执法行为和行政处罚案卷的管理,提高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行政执法机关的办案质量和执法水平,强化依法行政理念,聊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药品执法观摩的形式,对辖区部分县级局的行政执法情况进行了检查。通过对执法人员在现场执法过程的观察和对行政处罚文书制作情况的检查,发现各局的现场办案质量和文书制作水平均有不同情况的提高,但在检查过程中也发现了一些实际问题。现就这些问题作一总结,希望对我市药品执法监督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 一、现场检查中存在的问题 (一)进入被检查单位后,在开始现场检查前执法人员基本上都能够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件,说明检查原因,目的,但个别县局存在只出示一名执法人员证件的情况,随行其他执法人员没有做到亮证执法。 (二)现场检查前没有做出周密安排和部署,没有针对性。执法人员在进入被检查单位前没有做出相应的分工,进入检查现场后随即展开无目的检查,这儿翻翻,那儿瞧瞧,致使检查现场无序,直接影响了我们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的执法形象。 (三)部分县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问题后不能有针对性的采取一些措施或者调取相关证据,取证意识比较欠缺,不能将与案件有关的相关证据进行收集,导致部分证据事后难以收集甚至灭失,不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对案件事实进行有力的证明。 二、案卷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执法程序方面:应适用一般程序的适用了简易程序;一般程序的案卷未立案或立案不及时;在给予已达到法定听证程序标准额度的罚款等处罚时,未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部分县局没有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制度;案卷缺少内部审核程序;部分卷宗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下达时间先于案卷审核时间;案件合议记录、案件审核书面记录、案件审核意见表程序颠倒;调查终结报告与案件合议记录程序颠倒;下达行政处理通知书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应解除查封扣押的没有解除查封扣押物品;没有告知被处罚人(单位)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时效;重大案件集体讨论人员与案件合议人员一致。

行政改革与行政发展

第八章行政改革与行政发展 第一节行政改革理论及其发展 一、行政改革的内涵与本质 行政改革是公共行政之主体——政府为了适应变化了的公共行政生态环境的需要,而有意识地对公共行政从结构、功能、过程到制度、文化和行为方式诸方面进行变革的活动。它在本质上是政府对环境的一种适应过程。 行政改革是一种有意识的行为 行政改革是一种主动的适应行为 行政改革是一种系统的过程 行政改革与行政变革 行政变革也涉及行政系统的变化,不同的是,它既包括主动进行的有计划的变革,也包括行政系统的自然演变过程。 行政改革与机构改革 机构改革指对包括行政机构在内的党政机构、部门、人员及其职责的改革活动,行政改革不仅包括机构改革,还包括行政技术、体制和文化的变革。 二、行政改革的动力和阻力 (一)行政改革的外部动力 行政改革的外部动力包括政治、经济、意识形态、社会、人口和文化等多种动力。 1.政治动力:政治变动对政府系统的影响最为直接(战争、国际危机、政体变更、政权交替等)。 2.经济动力:经济体制的变化、经济政策的变化、经济贫困和萧条、财富分配格局的变化等 3.意识形态动力:对领袖思想的不同态度、对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的再认识等。 4.社会动力:阶级、阶层关系的变化、社会的权力再分配、社会流动性、识字率的增长等。 5.人口动力:人口过多或过少都会对政府系统形成压力、城市化等。 6.文化动力:新观念和新意识的出现、新技术的采用、利益需求。 (二)行政改革的内部动力 内部动因是行政系统内部所引起的改革动力,包括行政组织的演化、组织分工的细化、行政权力的异化、行政文化的僵化等。 行政改革的阻力主要来自公共行政系统的内部。改革是利益的再分配,行政改革所涉及的行政系统内部组织和人员的利益受损,是行政改革遇到阻力的主要原因。 三、行政改革的策略 从行政改革的方式上看,自上而下的、自下而上的和上下结合的改革策略。 就改革的步骤而言,行政改革有“投石问路”式、“一步到位”式、“分步实施”式的改革策略。 改革策略的选择并不是非此即彼的问题,具体涉及某一个国家在行政改革中应采取的策略,均应视实际情况而定。共同的是,不管选择何种行政改革策略,都是为了尽可能地把对行政改革的阻力缩小到最低限度,把行政改革的合作和支持力量扩大到最大程度,减少改革的痛苦,增大改革的成效,创造性地解决行政改革任务。 四、新公共管理与行政改革理论的当代发展 公共选择理论关注的中心是政府与社会的关系,主张通过政府与市场关系的重组来改革政府。这种改革理念导致了新公共管理的市场导向、结果导向和顾客导向。 第二节中外行政改革实践 一、当代西方国家行政改革实践、经验及其启示 西方公共管理改革的基本内容包括三个方面:(1)社会、市场管理与政府职能的优化;(2)社会力量的利用和公共服务的社会化;(3)政府内部的管理体制改革。 政府职能优化的核心:非国有化、自由化、压缩式管理 公共服务社会化:政府业务合同出租、以私补公、建立政府部门与私营企业的伙伴关系、公共服务社区化 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建立行政管理信息系统、分权与权力下放、部门内部的组织结构改革、公共人事制度改革、提高服务质量、管理方法的融合。 当代西方国家行政改革的基本经验: 一是从本国实际出发推进行政改革 二是行政改革是渐进性的过程 三是注重专家咨询与改革前的方案论证 四是以立法为先导,注重法律准备

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品种名单

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品种名单 我国前后共发布了三批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 名单: 第一批“既是食品又是药品”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试行)》第八条规定的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名单如下: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85版和中国医学科学院卫生研究所编著的《食物成份表》(1981年第三版,野菜类除外)中同时列入的品种: 八角、茴香、刀豆、姜(生姜、干姜)、枣(大枣、酸枣、黑枣)、山药、山楂、小茴香、木瓜、龙眼肉(桂圆)、白扁豆、百合、花椒、芡实、赤小豆、佛手、青果、杏仁(甜、苦)、昆布、桃仁、莲子、桑椹、菊苣、淡豆豉、黑芝麻、胡椒、蜂蜜、榧子、薏苡仁、枸杞子(34种) 二、乌梢蛇、腹蛇、酸枣仁、牡蛎、栀子、甘草、代代花、罗汉果、肉桂、决明子、莱菔子、陈皮、砂仁、陈皮、乌梅、肉豆蔻、白芷、菊花、藿香、沙棘、郁李仁、青果、薤白、薄荷、丁香、高良姜、白果、香橼、火麻仁、桔红、茯苓、香薷、红花、紫苏(34种) 第二批“既是食品又是药品”名单: 麦芽、黄芥子、鲜白茅根、荷叶、桑叶、鸡内金、马齿苋、鲜芦根(8种)

第三批“既是食品又是药品”名单: 蒲公英、益智、淡竹叶、胖大海、金银花、余甘子、葛根、鱼腥草(8种) 作为普通食品管理的食品新资源名单 油菜花粉、玉米花粉、松花粉、向日葵花粉、紫云英花粉、荞麦花粉、芝麻花粉、高梁花粉、魔芋、钝顶螺旋藻、极大螺旋藻、刺梨、玫瑰茄、蚕蛹 卫生部批准作为食品新资源使用的物质,共分为九类:(1)中草药和其他植物 人参、党参、西洋参、黄芪、首乌、大黄、芦荟、枸杞子、巴戟天、荷叶、菊花、五味子、桑椹、薏苡仁、茯苓、广木香、银杏、白芷、百合、山苍籽油、山药、鱼腥草、绞股蓝、红景天、莼菜、松花粉、草珊瑚、山茱萸汁、甜味藤、芦根、生地、麦芽、麦胚、桦树汁、韭菜籽、黑豆、黑芝麻、白芍、竹笋、益智仁 (2)果品类 大枣、山楂、猕猴桃、罗汉果、沙棘、火棘果、野苹果(3)茶类 金银花茶、草木咖啡、红豆茶、白马蓝茶、北芪茶、五味参茶、金花茶、胖大海、凉茶、罗汉果苦丁茶、南参茶、参杞茶、牛蒡健身茶 (4)菌藻类

山东大学网络教育学院期末药事管理学1试题及答案

药事管理学模拟题 1 一、A型选择题。(最佳选择题)每题的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最佳答案。 A1. 药房和药剂师的出现和发展标志着 A.医药分业的过程 B.药品产业的出现 C.医学行业的出现 D.医生地位的下降 E.药学事业的产生 B2.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是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 A. 派出机构 B. 直属机构 C. 从属机构 D. 归口机构 E. 基础机构D3. 最早提出全面质量管理概念的是() A.泰勒 B.休哈特 C.道奇和罗明 D.菲根堡姆 E.日本质量管理学家 B4. 新的药品不良反应是指 A.医药期刊上从未发表过的不良反应 B.药品使用说明书中未收载的不良反应 C.药品申报资料未上报的不良反应 D.药品使用说明书或有关文献资料上未收载的不良反应 E.药品批件中未含有的不良反应 D5.以下规范中属于法规的是() A 《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 B 《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 C 《麻黄素管理办法》(暂行) D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邮寄管理办法》 E 《咖啡因管理规定》 E6. 可以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是 A.科学发现 B.疾病的治疗方法 C.最新科学理论 D.最新软件 E.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A7. 擅自仿制中药保护品种的,论处的依据是 A.假药 B.劣药

C.侵犯知识产权 D.侵犯商业秘密 E.假冒名牌 B8.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属于() A.主管药师资格认定考试 B.职业资格准人考试 C.检验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综合知识考试 D.选拔负责药品质量监督人员资格考试 E.临床药师认定考试 二、B型题 A. 国家药典委员会 B.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 C.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认证中心 D.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评价中心 E.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检测中心 B1. 组织对药品注册申请进行技术审评的部门是 D2. 制定、调整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技术工作的部门是 A3. 负责药品试行标准转为正式标准技术审核的部门是 A.质量 B.质量管理 C.全面质量管理 D.药品质量 E.药品质量监督管理 C4.()是指一个组织以质量为中心,以全员参与为基础,目的在于通过让顾客满意和本组织所有成员及社会受益而达到长期成功的管理途径 B5.()是指确定质量方针、目标和职责并在质量体系中通过诸如质量策划、质量控制、质量保证和质量改进使其实施的全部管理职能的所有活动 A6.()是反映实体(产品、过程或活动等)满足明确和隐含需要的能力的特性总和 D7.()是指药品能满足规定要求和需要的特征总和 A.采取查封扣押的紧急控制措施 B.可以采取停止生产、销售、使用的紧急控制措施

食品药品监管行政执法培训心得体会

食品药品监管行政执法培训心得体会食品药品监管行政执法培训心得体会 食品药品监管行政执法培训心得体会刘彬依法行政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在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过程中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特别是对我们路政执法人员来说更为重要。 一、法律需要被信仰。美国法学家伯尔曼说过一句人所熟知的话: “没有信仰的法律将退化成僵死的教条,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形同虚设。”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就是依法治国,树立依法治国的理念,就是在全社会和全体公民、特别是执法者中养成自觉尊重法律、维护法律权威、严格依法办事的思想意识。如果没有社会成员对法律的信仰,所有的法律都只能是“空中楼阁”;只有法律被所有人追求和信仰,让法律占据心中至上的地位,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如此,必定人人守法,人人依法。 二、执法程序须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专门提出“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行政执法程序是依法行政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法行政,必须依靠不可缺少的程序来维护和保障,行政公正包括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两者相辅相成、不可偏废。增强程序意识,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行使职权、履行职责,是推进依法行政的题中应有之义,也是实现又好又快发展、不断促进社会和谐的现实需要。在执法实践中首先必须不折不扣的执行亮证、调查、制作法律文书、告知救济方式等程序,要做到案件经得起推敲、经得起复议、经得起诉讼,坚决避免因程序原因导致的复议或诉讼败诉。 三、行政执法要合理。合理性是食品药品行政执法必不可少的要求。首先,行政执法行为必须统一,在适用法律、法规上人人平等,不能忽松忽严,畸轻畸重;第二,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必须公正,不能受不相干的因素影响;第三,行政执法决

关于药品行政执法的调研报告

关于药品行政执法的调研报告 随着我国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及依法行政的贯彻执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对行政执法重视程度的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整体状况明显改观,人员素质和执法水平进一步提高,执法作风进一步转变,执法效率和质量明显提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扩大了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影响,提高了人们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认识,进一步赢得了民心,树立了系统的威信。但是在日常的行政执法中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在执法过程中常常会遇到法律法规的边缘问题 我国正在社会主义法制社会建设进程中,有些法律法规不尽完善,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又属于新兴部门,相关的一些法律法规的制定上有一些不完备的情况或者漏洞也在所难免了。在法律法规没有规定或规定不明确的问题处理上我们的执法人员常常会无所适从,比如有些不法分子利用邮局邮购假药的问题。在法律的规定和可操作性上都不是很明确。不法分子往往利用这些漏洞打“擦边球”。类似这样的行为我们明知是不合法的但也也很难处理,这就要求我们的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遇到类似问题要积极向上级机关请示汇报,同时要灵活运用法律法规,不能生搬硬套法条。在保证依法行政的情况下,最大限度地保证执法质量。不能

以没有相关法律或法规的规定为借口对违法犯罪行为姑息。 二、在执法过程中有执法部门执法权交叉的情况 现阶段在食品药品的管理上不是由我们单独管理,同时还有卫生、工商、质监、公安等多个部门的交叉管理。这就容易造成许多问题大家都管,都管不到位。比如有些不法分子在未取得任何手续的情况下以食品、保健品冒充药品进行宣传,而执法人员往往很难取证。也很难处理。这就要求卫生、工商部门配合工作。还有些食杂店或居民家无《药品经营许可证》出售药品,但是我们不能入室进行搜查。这就需要与公安部门配合工作。因此在处理这些权力交叉问题的时候,要明确关系,执法过程遇到自己管辖范围以外的又关乎到执法结果和质量的情况要做好协调工作,明确权力范围,处理好和各个部门之间的关系。大家通力合作,形成合力,共同把工作做好。 三、行政执法队伍素质有待提高 是执法人员的个人素质和执法能力参差不齐。有些执法人员相关专业知识储备不足,对于法律法规的理解程度也各有不同,解决这种情况要从三方面入手。首先,录用行政执法人员要严格标准、公平竞争、择优录用,切实把好用人关。其次,要实行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考试制度,对执法人员在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的培训上多下工夫,增强执法的能力和素质。在行政人员的年度考核中,将法制观念的强弱、掌握

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名单

药食同源--中药与食物的关系 中药多属天然药物,包括植物、动物和矿物,而可供人类饮食的食物,同样来源于自然界的动物、植物及部分矿物质,因此,中药和食物的来源是相同的。有些东西,只能用来治病,就称为药物,有些东西只能作饮食之用,就称为饮食物。但其中的大部分东西,既有治病的作用,同样也能当作饮食之用,叫做药食两用。由于它们都有治病功能,所以药物和食物的界限不是十分清楚的。比如橘子、粳米、赤小豆、龙眼肉、山楂、乌梅、核桃、杏仁、饴糖、花椒、小茴香、桂皮、砂仁、南瓜子、蜂蜜等等,它们既属于中药,有良好的治病疗效,又是大家经常 吃的富有营养的可口食品。 中药与食物的共同点:可以用来防治疾病。 它们的不同点是:中药的治疗药效强,也就是人们常说的“药劲大”,用药正确时,效果突出,而用药不当时,容易出现较明显的副作用;而食物的治疗效果不及中药那样突出和迅速,配食不当,也不至于立刻产生不良的结果。 但不可忽视的是,药物虽然作用强但一般不会经常吃,食物虽然作用弱但天天都离不了。我们的日常饮食,除供应必需的营养物质外,还会因食物的性能作用或多或少的对身体平衡和生理功能产生有利或不利的影响,日积月累,从量变到质变,这种影响作用就变得非常明显。从这个意义上讲,它们并不亚于中药的作用。因此正确合理地调配饮食,坚持下去,会起到药物所不能达到的效果。 中医素有“药食同源”之说,表明医药与饮食属同一个起源。实际上,饮食的出现,比医药要早得多,因为人类为了生存、繁衍后代,就必须摄取食物,以维持身体代谢的需要。经过长期的生活实践,人们逐渐了解了哪些食物有益,可以进食;哪些有害,不宜进食。通过讲究饮食,使某些疾病得到医治,而逐渐形成了药膳食疗学。 药膳是中国传统医学知识与烹调经验相结合的产物,是以药物和食物为原料,经过烹饪加工制成的一种具有食疗作用的膳食。它“寓医于食”,既将药物作为食物,又将食物赋以药用;既具有营养价值,又可防病治病、强身健体、延年益寿。因此,药膳是一种兼有药物功效和食品美味的特殊膳食。它可以使食用者得到美食享受,又在享受中,使其身体得到滋补,疾病得到治疗。 为了达到健康之道,除了须注意日常生活习惯之调整外,饮食的调整也可达到养生目的,中国千年来的生活体验,经历了「神农本草经」,「食疗本草」甚至「本草纲目」等,已经将食物及医药溶成一体,演化出「药食同源」之文化,中国医学发展过程中首重预防,而预防之道在于遵循自然治疗之原则,因此食疗须求其所宜,其所忌,且中医治病相当重视「对证下药」,所以在选择适当的中药进行食补前应先了解体质,才不至选择偏差太多,反而失去其意义。 如何认识体质,从生活表现上可以有个大概了解,一般可分成三类体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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