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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

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
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

《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

中共中央国务院

中发〔2015〕9号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及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六次会议,国家能源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解决制约电力行业科学发展的突出矛盾和深层次问题,促进电力行业又好又快发展,推动结构转型和产业升级,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电力体制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自2002年电力体制改革实施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领导下,电力行业破除了独家办电的体制束缚,从根本上改变了指令性计划体制和政企不分、厂网不分等问题,初步形成了电力市场主体多元化竞争格局。

一是促进了电力行业快速发展。2014年全国发电装机容量达到13.6亿千瓦,发电量达到5.5万亿千瓦时,电网220千伏及以上线路回路长度达到57.2万千米,220千伏及以上变电容量达到30.3亿千伏安,电网规模和发电能力位列世界第一。二是提高了电力普遍服务水平,通过农网改造和农电管理体制改革等工作,农村电力供应能力和管理水平明显提升,农村供电可靠性显著增强,基本实现城乡用电同网同价,无电人口用电问题基本得到了解决。三是初步形成了多元化市场体系。在发电方面,组建了多层面、多种所有制、多区域的发电企业;在电网方面,除国家电网和南方电网,组建了内蒙古电网等地方电网企业;在辅业方面,组建了中国电建、中国能建两家设计施工一体化的企业。四是电价形成机制逐步完善。在发电环节实现了发电上网标杆价,在输配环节逐步核定了大部分省的输配电价,在销售环节相继出台差别电价和惩罚性电价、居民阶梯电价等政策。五是积极探索了电力市场化交易和监管。相继开展了竞价上网、大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发电权交易、跨省区电能交易等方面的试点和探索,电力市场化交易取得重要进展,电力监管积累了重要经验。

同时,电力行业发展还面临一些亟需通过改革解决的问题,主要有:

一是交易机制缺失,资源利用效率不高。售电侧有效竞争机制尚未建立,发电企业和用户之间市场交易有限,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难以发挥。节能高效环保机组不能充分利用,弃水、弃风、弃光现象时有发生,个别地区窝电和缺电并存。二是价格关系没有理顺,市场化定价机制尚未完全形成。现行电价管理仍以政府定价为主,电价调整往往滞后成本变化,难以及时并合理反映用电成本、市场供求状况、资源稀缺程度和环境保护支出。三是政府职能转变不到位,各类规划协调机制不完善。各类专项发展规划之间、电力规划的实际执行与规划偏差过大。四是发展机制不健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面临困难。光伏发电等新能源产业设备制造产能和建设、运营、消费需求不匹配,没有形成研发、生产、利用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可再生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电无歧视、无障碍上网问题未得到有效解决。五是立法修法工作相对滞后,制约电力市场化和健康发展。现有的一些电力法律法规已经不能适应发展的现实需要,有的配套改革政策迟迟不能出台,亟待修订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标准,为电力行业发展提供依据。

深化电力体制改革是一项紧迫的任务,事关我国能源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国有资本继续控股经营的垄断行业,实行以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特许经营、政府监管为主要内容的改革。《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4年工作要点》、《国务院转批发展改革委关于2014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任务意见的通知》对深化电力体制改

革提出了新使命、新要求。社会各界对加快电力体制改革的呼声也越来越高,推进改革的社会诉求和共识都在增加,具备了宽松的外部环境和扎实的工作基础。

二、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总体思路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思路

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是: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从我国国情出发,坚持清洁、高效、安全、可持续发展,全面实施国家能源战略,加快构建有效竞争的市场结构和市场体系,形成主要由市场决定能源价格的机制,转变政府对能源的监管方式,建立健全能源法制体系,为建立现代能源体系、保障国家能源安全营造良好的制度环境,充分考虑各方面诉求和电力工业发展规律,兼顾改到位和保稳定。通过改革,建立健全电力行业“有法可依、政企分开、主体规范、交易公平、价格合理、监管有效”的市场体制,努力降低电力成本、理顺价格形成机制,逐步打破垄断、有序放开竞争性业务,实现供应多元化,调整产业结构,提升技术水平、控制能源消费总量,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提高安全可靠性,促进公平竞争、促进节能环保。

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重点和路径是:在进一步完善政企分开、厂网分开、主辅分开的基础上,按照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体制架构,有序放开输配以外的竞争性环节电价,有序向社会资本开放配售电业务,有序放开公益性和调节性以外的发用电计划;推进交易机构相对独立,规范运行;继续深化对区域电网建设和适合我国国情的输配体制研究;进一步强化政府监管,进一步强化电力统筹规划,进一步强化电力安全高效运行和可靠供应。

(二)基本原则

坚持安全可靠。体制机制设计要遵循电力商品的实时性、无形性、供求波动性和同质化等技术经济规律,保障电能的生产、输送和使用动态平衡,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力可靠供应,提高电力安全可靠水平。

坚持市场化改革。区分竞争性和垄断性环节,在发电侧和售电侧开展有效竞争,培育独立的市场主体,着力构建主体多元、竞争有序的电力交易格局,形成适应市场要求的电价机制,激发企业内在活力,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

坚持保障民生。结合我国国情和电力行业发展现状,充分考虑企业和社会承受能力,保障基本公共服务的供给。妥善处理交叉补贴问题,完善阶梯价格机制,确保居民、农业、重要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等用电价格相对平稳,切实保障民生。

坚持节能减排。从实施国家安全战略全局出发,积极开展电力需求侧管理和能效管理,完善有序用电和节约用电制度,促进经济结构调整、节能减排和产业升级。强化能源领域科技创新,推动电力行业发展方式转变和能源结构优化,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率,提高可再生能源发电和分布式能源系统发电在电力供应中的比例。

坚持科学监管。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政府管理重点放在加强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标准等的制定实施,加强市场监管。完善电力监管机构、措施和手段,改进政府监管方法,提高对技术、安全、交易、运行等的科学监管水平。

三、近期推进电力体制改革的重点任务

(一)有序推进电价改革,理顺电价形成机制

1、单独核定输配电价。政府定价的范围主要限定在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和网络自然垄断环节。政府主要核定输配电价,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输配电价逐步过渡到按“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原则,分电压等级核定。用户或售电主体按照其接入的电网电压等级所对应的输配电价支付费用。

2、分步实现公益性以外的发售电价格由市场形成。放开竞争性环节电力价格,把输配电价与发售电价在形成机制上分开。合理确定生物质发电补贴标准。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发

电企业上网电价由用户或售电主体与发电企业通过协商、市场竞价等方式自主确定。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用户购电价格由市场交易价格、输配电价(含线损)、政府性基金三部分组成。其他没有参与直接交易和竞价交易的上网电量,以及居民、农业、重要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用电,继续执行政府定价。

3、妥善处理电价交叉补贴。结合电价改革进程,配套改革不同种类电价之间的交叉补贴。过渡期间,由电网企业申报现有各类用户电价间交叉补贴数额,通过输配电价回收。

(二)推进电力交易体制改革,完善市场化交易机制

4、规范市场主体准入标准。按照接入电压等级,能耗水平、排放水平、产业政策以及区域差别化政策等确定并公布可参与直接交易的发电企业、售电主体和用户准入标准。按电压等级分期分批放开用户参与直接交易,参与直接交易企业的单位能耗、环保排放均应达到国家标准,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以及产品和工艺属于淘汰类的企业不得参与直接交易。进一步完善和创新制度,支持环保高效特别是超低排放机组通过直接交易和科学调度多发电。准入标准确定后,升级政府按年公布当地符合标准的发电企业和售电主体目录,对用户目录实施动态监管,进入目录的发电企业、售电主体和用户可自愿到交易机构注册成为市场主体。

5、引导市场主体开展多方直接交易。有序探索对符合标准的发电企业、售电主体和用户赋予自主选择权,确定交易对象、电量和价格,按照国家规定的输配电价向电网企业支付相应的过网费,直接洽谈合同,实现多方直接交易,短期和即时交易通过调度和交易机构实现,为工商业企业等各类用户提供更加经济、优质的电力保障。

6、鼓励建立长期稳定的交易机制。构建体现市场主体意愿、长期稳定的双边市场模式,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干预市场主体的合法交易行为。直接交易双方通过自主协商决定交易事项,依法依规签订电网企业参与的三方合同。鼓励用户与发电企业之间签订长期稳定的合同,建立并完善实现合同调整及偏差电量处理的交易平衡机制。

7、建立辅助服务分担共享新机制。适应电网调峰、调频、调压和用户可中断负荷等辅助服务新要求,完善并网发电企业辅助服务考核新机制和补偿机制。根据电网可靠性和服务质量,按照谁受益、谁承担的原则,建立用户参与的服务服务分担共享机制。用户可以结合自身负荷特性,自愿选择与发电企业或电网企业签订保供电协议、可中断负荷协议等合同,约定各自的服务服务权利与义务,承担必要的辅助服务费用,或按照贡献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

8、完善跨省跨区电力交易机制。按照国家能源战略和经济、节能、环保、安全的原则,采取中长期交易为主、临时交易为补充的交易模式,推进跨省跨区电力市场化交易,促进电力资源在更大范围优化配置。鼓励具备条件的区域在政府指导下建立规范的跨省跨区电力市场交易机制,促使电力富余地区更好地向缺电地区输送电力,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调剂余缺的作用。积极开展跨省跨区辅助服务交易。待时机成熟时,探索开展电力期货和电力场外衍生品交易,为发电企业、售电主体和用户提供远期价格基准和风险管理手段。

(三)建立相对独立的电力交易机构,形成公平规范的市场交易平台

9、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电力技术特性定位电网企业功能。改变电网企业集电力输送、电力统购统销、调度交易为一体的状况,电网企业主要从事电网投资运行、电力传输配送,负责电网系统安全,保障电网公平无歧视开放,按国家规定履行电力普遍服务义务。继续完善主辅分离。

10、改革和规范电网企业运营模式。电网企业不再以上网电价和销售电价价差作为收入来源,按照政府核定的输配电价收取过网费。确保电网企业稳定的收入来源和收益水平。规范电网企业投资和资产管理行为。

11、组建和规范运行电力交易机构。将原来由电网企业承担的交易业务与其他业务分开,实现交易机构相对独立运行。电力交易机构按照政府批准的章程和规则为电力市场交易提供

服务。相关政府部门依据职责对电力交易机构实施有效监管。

12、完善电力交易机构的市场功能。电力交易机构主要负责市场交易平台的建设、运营和管理,负责市场交易组织,提供结算依据和服务,汇总用户与发电企业自主签订的双边合同,负责市场主体的注册和相应管理,披露和发布市场信息等。

(四)推进发用电计划改革,更多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

13、有序缩减发用电计划。根据市场发育程度,直接交易的电量和容量不再纳入发用电计划。鼓励新增工业用户和新核准的发电机组积极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其电量尽快实现以市场交易为主。

14、完善政府公益性调节性服务功能。政府保留必要的公益性调节性发用电计划,以确保居民、农业、重要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等用电,确保维护电网调峰调频和安全运行,确保可再生能源发电依照规划保障性收购。积极开展电力需求侧管理和能效管理,通过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培育电能服务、实施需求响应等,促进供需平衡和节能减排。加强老少边穷地区电力供应保障,确保无电人口用电全覆盖。

15、进一步提升以需求侧管理为主的供需平衡保障水平。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市场化的方向,从需求侧和供应侧两方面入手,搞好电力电量整体平衡。提高电力供应的安全可靠水平。常态化、精细化开展有序用电工作,有效保障供需紧张下居民等重点用电需求不受影响。加强电力应急能力建设,提升应急响应水平,确保紧急状态下社会秩序稳定。

(五)稳步推进售电侧改革,有序向社会资本放开售电业务

16、鼓励社会资本投资配电业务。按照有利于促进配电网建设发展和提高配电运营效率的要求,探索社会资本投资配电业务的有效途径。逐步向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放开增量配电投资业务,鼓励以混合所有制方式发展配电业务。

17、建立市场主体准入和退出机制。根据开放售电侧市场的要求和各地实际情况,科学界定符合技术、安全、环保、节能和社会责任要求的售电主体条件。明确售电主体的市场准入、退出规则,加强监管,切实保障各相关方的合法权益。电网企业应无歧视地向售电主体及其用户提供报装、计量、抄表、维修等各类供电服务,按约定履行保底供应商义务,确保无议价能力用户也有电可用。

18、多途径培育市场主体。允许符合条件的高新产业园区或经济技术开发区,组建售电主体直接购电;鼓励社会资本投资成立售电主体,允许其从发电企业购买电量向用户销售;允许拥有分布式电源的用户或微网系统参与电力交易;鼓励供水、供气、供热等公共服务行业和节能服务公司从事售电业务;允许符合条件的发电企业投资和组建售电主体进入售电市场,从事售电业务。

19、赋予市场主体相应的权责。售电主体可以采取多种方式通过电力市场购电,包括向发电企业购电、通过集中竞价购电、向其他售电商购电等。售电主体、用户、其他相关方依法签订合同,明确相应的权利义务,约定交易、服务、收费、结算等事项。鼓励售电主体创新服务,向用户提供包括合同能源管理、综合节能和用能咨询等增值服务。各种电力生产方式都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承担电力基金、政策***叉补贴、普遍服务、社会责任等义务。

(六)开放电网公平接入,建立分布式电源发展新机制

20、积极发展分布式电源。分布式电源主要采用“自发自用、余量上网、电网调节”的运营模式,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积极发展融合先进储能技术、信息技术的微电网和智能电网技术,提高系统消纳能力和能源利用效率。

21、完善并网运行服务。加快修订和完善接入电网的技术标准、工程规范和相关管理办法,支持新能源、可再生能源、节能降耗和资源综合利用机组上网,积极推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电与其他电影、电网的有效衔接,依照规划认真落实可再生能源发电保障性收购制度,解决好无歧视、无障碍上网问题。加快制定完善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研发、制造、组装、

并网、维护、改造等环节的国家技术标准。

22、加强和规范自备电厂监督管理。规范自备电厂准入标准,自备电厂的建设和运行应符合国家能源产业政策和电力规划布局要求,严格执行国家节能和环保排放标准,公平承担社会责任,履行相应的调峰义务。拥有自备电厂的企业应按规定承担与自备电厂产业政策相符合的政府性基金、政策***叉补贴和系统备用费。完善和规范余热、余压、余气、瓦斯抽排等资源综合利用类自备电厂支持政策。规范现有自备电厂成为合格市场主体,允许在公平承担发电企业社会责任的条件下参与电力市场交易。

23、全面放开用户侧分布式电源市场。积极开展分布式电源项目的各类试点和示范。放开用户侧分布式电源建设,支持企业、机构、社区和家庭根据各自条件,因地制宜投资建设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发电以及燃气“热电冷”联产等各类分布式电源,准许接入各电压等级的配电网络和终端用电系统。鼓励专业化能源服务公司与用户合作或以“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建设分布式电源。

(七)加强电力统筹规划和科学监管,提高电力安全可靠水平

24、切实加强电力行业特别是电网的统筹规划。政府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电力规划职责,优化电源与电网布局,加强电力规划与电源灯规划之间、全国电力规划与地方性电力规划之间的有效衔接。提升规划的覆盖面、权威性和科学性,增强规划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各种电源建设和电网布局要严格规划有序组织实施。电力规划应充分考虑资源环境承载力,依法开展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规划经法定程序审核后,要向社会公开。建立规划实施检查、监督、评估、考核工作机制,保障电力规划的有效执行。

25、切实加强电力行业及相关领域科学监督。完善电力监管组织体系,创新监管措施和手段,有效开展电力交易、调度、供电服务和安全监管,加强电网公平接入、电网投资行为、成本及投资运行效率监管,切实保障新能源并网接入,促进节能减排,保障居民供电和电网安全可靠运行。加强和完善行业协会自律、协调、监督、服务的功能,充分发挥其在政府、用户和企业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

26、减少和规范电力行业的行政审批。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取消、下放电力项目审批权限,有效落实规划,明确审核条件和标准,规范简化审批程序,完善市场规划,保障电力发展战略、政策和标准有效落实。

27、建立健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加强市场主体诚信建设,规范市场秩序。有关部门要建立企业法人及其负责人、从业人员信用纪录,将其纳入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使各类企业的信用状况透明、可追溯、可核查。加大监管力度,对企业和个人的违法失信行为予以公开,违法失信行为严重且影响电力安全的,要实行严格的行业禁入措施。

28、抓紧修订电力法律法规。根据改革总体要求和进程,抓紧完成电力法的修订及相关行政法规的研究起草工作,充分发挥立法对改革的引导、推动、规范、保障作用。加强电力依法行政。加大可再生能源法的实施力度。加快能源监管法规制定工作,适应依法监管、有效监管的要求,及时制定和修订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四、加强电力体制改革工作的组织实施。

电力体制改革工作关系经济发展、群众生活和社会稳定,要加强组织领导,按照整体设计、重点突破、分步实施、有序推进、试点先行的要求,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确保改革规范有序、稳妥推进。

(一)加强组织协调。完善电力体制改革工作小组机制,制定切实可行的专项改革工作方案及相关配套措施,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明确中央、地方、企业的责任,确保电力体制改革工作顺利推进。

(二)积极营造氛围。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协调,加大对电力体制改革的宣传报道,在全社会形成推进电力体制改革的浓厚氛围,加强改革工作的沟通协调,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

凝聚共识、形成工作合力。

(三)稳妥有序推进。电力体制改革是一项系统性工程,要在各方共识的基础上有序、有效、稳妥推进。逐步扩大输配电价改革试点范围。对售电侧改革、组建相对独立运行的电力交易机构等重大改革事项,可以先进行试点,在总结试点经验和修改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再全面推开。

解读《电力体制改革方案》

解读《电力体制改革方案》 近日,国务院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这是继2002年国务院下发《电力体制改革方案》、时隔13年 之后重新开启的针对电力行业的新一轮改革.新电改强调“管住中间、放开两头”,其中有序向社会资本放开配售电业务,成为本轮电改方 案的最大亮点,标志着我国一直以来电网公司的传统盈利模式被打破.受此影响,一些工商业者盘算着新电改施行之后用电成本下降会为企 业节省不少成本,而受新电改方案冲击较大的电网公司,一些中层干 部动了心思,有人准备抓住机会下海搏一搏. □方案 放开配售电业务成最大亮点 新电改方案概括起来是“三放开、一独立、三加强”,即:按照“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体制架构,有序放开输配以外的竞争性环 节电价、有序向社会资本放开配售电业务、有序放开公益性和调节 性以外的发用电计划,推进交易机构相对独立、规范运行,进一步强 化政府监管、进一步强化电力统筹规划、进一步强化电力安全高效 运行和可靠供应. 国家发展改革委体改司巡视员王强表示,管住中间是指对具有自 然垄断属性的输配电网环节加强政府监管、实行政府定价,确保电网 公平开放、市场公平交易,并更好地实现电网科学规划,充分发挥电 网规模效益、提高管理效率.放开两头是指在发电侧和售电侧实行市 场开放准入,引入竞争,放开用户选择权,形成多买多卖的市场格局, 价格由市场形成,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管住中间、放开 两头的体制构架符合国际电力市场化改革的基本特征,符合我国的基 本国情和发展阶段,也是兼顾市场手段和政府作用在电力行业发挥功 能的最佳方式.

外界普遍认为,新电改方案最大的亮点是“三放开”当中的“有序向社会资本放开配售电业务”,尤其是其中的售电业务,这是电力 行业的终端环节,也是与广大用电者、用电市场联系最为紧密的环节,当然也是各方利益盘根错节、难度颇大的一环.此外,新电改方案界 定了发电、输电、配电、售电四个环节的性质,尤其是对输电环节也就是电网企业的性质界定,这是所谓的“管住中间”,也值得期待. □样本 深圳成电改首个试点 今年1月,深圳正式启动电改试点工作,为全国首个试点城市.试点工作的一个关键是对输配电电价成本进行厘清,也就是明确哪些是真正的电力成本,对电网线路、变电设备及其他输配电业务进行成本核算,算出一个“合理”的电价. 根据深圳电改的初步估算,未来三年深圳输配电电价每度将下降 1分多钱,未来三年电网公司在深圳将累计减少收益24亿元.而最新的消息是,深圳方面正在组建民营售电主体,要参与到新电改方案的 售电市场开放改革中,这意味着深圳终端电价还有可能进一步下降. 实际上电力系统改革的一个难点就在于输配电电价成本核算,这被外界称为是一个暗箱地带,电网公司不愿说清楚,某种程度上也确 实说不清楚.因为输配电电价存在着大量的交叉补贴,难以厘清. 简单点说,工商业用电户一般都比较集中,电压等级也高,这对于电网公司来说电网线路铺设省力、降压也容易、电力传输损耗也少,所以供电成本就低.而居民用电分布分散,尤其是一些农村,可能要专门铺设电网线路,而且居民用电电压等级最低,所以供电成本就很高.所以如果完全由市场决定的话,工商业电价应该便宜,居民电价则贵,但是我们的做法是工商业电价高,以此通过政府统筹调节来补贴居民用电,这中间就存在着大量的交叉补贴,比如工商业用电对城市居民 用电的反哺、城市电网对农村电网的反哺等.

电力最新政策分析.doc

电力工业体制改革最新政策分析 近日出台的《关于电力工业体制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今年下半年已在业内已广为人知,该〈通知〉指出国家电力体制改革工作将由国家计委牵头,与经贸委、财政部、国电公司等有关部门组成电力体制改革协调领导小组。这表明下一步的国家电力体制改革,将很有可能不按照原国家电力公司自己提出的“四步走”的改革方案来进行,我国电力工业改革将在更广更高的层次上来展开,在我国电力工业内打破垄断,真正引入竞争机制,将是一种必然趋势。而且,我们估计,这种电力改革进程将会加快。那么,下一步,很有可能将原国家电力和各省市地方政府所属的电网资产,分离出来由国家来管理,在更大的网省范围内形成几家电力公司,国家电力公司将有可能被分拆成几家。这对国电及国电系统的上市公司,也将是一个大的不确定性因素。不过,可以肯定的是,不管将来将实行何种电力市场模式,电力上市公司的壳资源,仍然是宝贵的,目前,国电系统的上市公司的资产规模,相对于国家电力的资产来讲,其规模仍然是相对较小的,大的变革或许会给这些国电上市公司,带来更大的发展机会。《通知》提到“地方各级政府不再相应设置电力体制改革领导机构,也不得自行制订或出台本地区电力体制改革方案。”同时“除按照《意见》确定的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浙江、山东6省(市)外,其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一律暂停执行地方政府或电力企业自行制订、实施的“竞价上网”发电调度方式。”我们认为,部分电力体制改革走的比较快的省份,受到的影响较小,由于前几年,个别省份通过对区内电力资产的整合,强化管理,发展多种经营等方式,已经积聚了实力,取得了较快的发展,目前在人员安置、债务问题等方面负担较轻。但对于某些正准备通过电力改革,来解决多年以来积累下来的问题的省电力公司,将产生不利的影响,其所属的上市公司相应也会受到一定的影响。 《通知》指出“为规范运作,防止国有资产流失,除正常生产经营外,有关各级国有电力企业资产重组、电站出售和其他资产处置问题,将纳入电力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统筹考虑。目前除按国家规定程序审批的资产重组、电站出售、盘活存量项目外,停止其他任何形式的国有电力资产的流动,包括电力资产的重组、上市、转让、划拨及主业外的投资等;凡项目未经国家批准的,其已经变现所得的资金应停止使用并予以暂时冻结。” 我们理解,各级国有电力资产,是指除了国家电力的所属的电力资产之外,各地方政府投资的电厂,也应该包括在内。这一项政策对目前的电力上市的资产重组,将有较大的影响。国家出台这样的规定,我们估计,这与前期各地的电力改革有很大的关系,某些地方电力出于地方集团利益的考虑,为避免国家将原统配电厂直接划拨出去,采取了通过出售、资产重组等多种方式来套现。同时,国家电力公司也采取了,把分布在各地方的优质电厂,向国家电力集中的作法。这些行为,应该引起了国家有关部门的重视。此〈通知〉应该是在这样一种背景下出台的。 〈通知〉中指“目前除按国家规定程序审批的资产重组、电站出售、盘活存量项目外,停止其他任何形式的国有电力资产的流动,包括电力资产的重组、上市、转让、划拨及主业外的投资等。”这对某些已经完成资产重组申报立项的电力企业影响较小,而对某项只提出了策划方案,但没有申报立项的电力企业,将受较大的影响。目前,国家对国有电力资产的流动将严格的限制。不过,我们认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趋向的电力资产的重组,仍会得到有关方面的认可,比如,涉及到西部大开发,“西电东送”工程、实现水电的流域开发等的有关电力资产的重组。同时,我们认为,目前暂时的冻结,是

电力体制改革方案

电力体制改革方案 一、加快电力体制改革的必要性 (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电力工业发展迅速,电力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发电装机容量和年发电量均已跃居世界第二位,大部分地区形成了跨省的区域性高电压等级的主网架,缺电状况得到明显改善,电力工业有力地支持了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 (二)在电力市场供求状况发生明显变化之后,现行的电力体制暴露出一些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弊端。垄断经营的体制性缺陷日益明显,省际之间市场壁垒阻碍了跨省电力市场的形成和电力资源的优化配置,现行管理方式不适应发展要求。为了促进电力工业发展,提高国民经济整体竞争能力,必须加快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进程。 (三)经过几十年发展,我国电力工业形成了强大的生产能力,许多国家进行电力体制改革的经验和教训为我们提供借鉴,国内先期实行的多家办电以及改革试点工作为进一步深化改革积累了经验。党中央、国务院十分重视电力体制改革,社会各界要求加快改革。这些都为电力体制改革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二、电力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和目标

(四)电力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是:按照党的十五大和十五届五中全会精神,总结和借鉴国内外电力体制改革的经验和教训,从国情出发,遵循电力工业发展规律,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加快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促进电力企业转变内部经营机制,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电力体制。改革要有利于促进电力工业的发展,有利于提高供电的安全可靠性,有利于改善对环境的影响,满足全社会不断增长的电力需求。要按照总体设计、分步实施、积极稳妥、配套推进的原则,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有步骤、分阶段完成改革任务。 (五)改革的总体目标是:打破垄断,引入竞争,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健全电价机制,优化资源配置,促进电力发展,推进全国联网,构建政府监管下的政企分开、公平竞争、开放有序、健康发展的电力市场体系。 (六)“十五”期间电力体制改革的主要任务是:实施厂网分开,重组发电和电网企业;实行竞价上网,建立电力市场运行规则和政府监管体系,初步建立竞争、开放的区域电力市场,实行新的电价机制;制定发电排放的环保折价标准,形成激励清洁电源发展的新机制;开展发电企业向大用户直接供电的试点工作,改变电网企业独家购买电力的格局;继续推进农村电力管理体制的改革。

浅谈我国电力体制改革

浅谈我国电力体制改革 0 引言 改革本身需要承担庞大压力和风险,对电力体制改革更是如此。实践证明,要实现电力工业的又快又好进展,必须打破垄断,引入竞争,构建规范有序的电力市场体系,发挥市场在电力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我国1998年撤消电力部,并同时在山东、辽宁等六省开展“厂网分开、竞价上网”试点工作,标志着我国的电力体制改革正式拉开了序幕。然而,电力市场化改革在世界范畴内仍处于探究时期,尚无完全成熟的体会和规范的模式能够借用。我国又是一个从打算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国家,也没有现在样板可供借鉴。电力市场如何来建立、竞争方式如何来确立、市场模式如何来确定差不多上摆在我们面亟待解决的课题。 1.我国电力市场的现状与缘故分析 1.1 我国电力市场的现状 1.1.1 厂网分开的现状 我国的电力工业一直以来都由国家垂直一体化垄断经营。2002年12月,国家电力公司被拆分为两大电网公司(国家电网和南方电网)和五大发电集团(即国电、华电、华能、大唐和中电投),实现了“厂网分开”。目的是把发电环节从整个系统中分离出来,成为独立的发电公司。各发电公司通过竞价上网的方式向用户提供电力产品,改变以往核定电价的发电定价方式,使得上网电价由发电侧市场决定,形成各发电公司在发电侧市场竞争售电的局面。 然而,4年多的时刻过去了,发电企业尽管独立出来成了市场主体,但在当前的电力体制内,却形成了单一买方和单一卖方的市场结构(针对发电企业来讲,电网公司是单一买方,对终端用户来讲,电网公司又是单一卖方)。电网承担电力的输、配、售以及调度,在购销两端进行双重垄断。 另外,华能集团近来的一次特许参股行为,获得了南方电网15%的股权,使得华能成为我国第一家持有电网股权的发电企业,也打破了2002年电力改革所形成的厂网分开、互不参股的局面。试想,假如其他发电企业也效仿华能,寻机介入电网,厂网合一的弊端将会重新显现。 1.1.2 区域电力市场建设的现状 由于电力市场覆盖范畴过大,市场成员众多,因而倾向于建立分层分区的电力市场。2003年8月,电监会颁发了《关于区域电力市场建设的指导意见》,选择在东北领先进行试点。并打算用三年左右的时刻,初步形成华北、东北、华东、华中、西北、南方等6大区域电力市场。时至今日,进展并不顺利,而且一直以来差不多上形式大于内容。其中东北区域电力市场选择两部制上网电价[3](1/3的容量电价由国家价格主管部门调整和制定,2/3的电量电价由市场竞争形成)全电量竞争模式于2004年1月进入模拟运行,2005年5月试运行,最后由于平稳账户资金亏损较多而被叫停;华东区域电力市场选择部分电量竞争模式于2004年5月模拟运行,尽管只模拟、不结算,仍旧显现了购电成本增高,电网企业亏空的模拟结果。 1.2 缘故分析 我国电力市场建设进程缓慢,目前的电力格局也背离了2002年改革的初衷。有业内人士认为,从2004 年开始,以厂网分开为要紧原则之一的电力改革显现了范畴广泛的“回潮”迹象。一方面表现为电网公司通过各种渠道重新参与投资电厂;另一方面,又显现了在既定的改革安排没能如期推进,调度没有完全独立的情形下发电企业介入电网的特例。这对电力改革而言,某种程度上是反复,甚至是倒退。综合各方面言论,归纳其要紧缘故如下: 1.2.1 法律法规不到位。电力市场化改革必须立法先行,1996年颁布的《电力法》和1998年颁布的《价格法》严峻滞后,差不多全然不能适应电力改革与进展的新形势。2005年,尽管出台了《电力监管条例》,但在法律上,《电力法》才是电力治理体制的全然大法,《条例》是服从于全然大法的。

最新电力体制改革重点总结

新一轮电改的十大重点: 1、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总体目标是:通过改革,建立健全电力行业“有法可依、政企分开、主体规范、交易公平、价格合理、监管有效”的市场体制,努力降低电力成本、理顺价格形成机制,逐步打破垄断、有序放开竞争性业务,实现供应多元化,调整产业结构、提升技术水平、控制能源消费总量,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提高安全可靠性,促进公平竞争、促进节能环保。 2、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重点和路径是“三放开一独立三强化”:在进一步完善政企分开、厂网分开、主辅分开的基础上,按照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体制架构,有序放开输配以外的竞争性环节电价,有序向社会资本放开配售电业务,有序放开公益性和调节性以外的发用电计划;推进交易机构相对独立,规范运行;继续深化对区域电网建设和适合我国国情的输配体制研究;进一步强化政府监管,进一步强化电力统筹规划,进一步强化电力安全高效运行和可靠供应。 3、基本原则:坚持安全可靠、坚持市场化改革、坚持保障民生、坚持节能减排、坚持科学监管。坚持安全可靠被放在了第一位。 4、本轮电改的重点任务有七大条二十八小条:其中,电价改革被列在七大条中的第一条,核定输配电价是有序推进电价改革的第一步,第二步是分布实现公益性以外的发售电价格由市场形成,三是妥善处理电价交叉补贴。去年履新发改委价格司司长的许昆林近日曾专门就电价改革接受媒体采访,提到“现在的价格改革也有一点就是在引领、或者倒逼这个体制的改革”,许昆林是一个勇于任事的官员,电价改革的推进预计将会比较迅速。 5、排在重点任务第二点的是电力交易体制改革,将按照电压等级、能耗水平、排放水平、产业政策以及区域差别化政策等确定并公布参与直接交易的发电企业、售电主体和用户准入标准。按电压等级分期分批放开用户参与直接交易。参与直接企业的单位能耗、环保排放均应达到国家标准,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以及产品和工艺属于淘汰类的企业不得参与直接交易。 6、排在重点任务第三点的是建立相对独立的电力交易机构。对电网企业进行了重新定位,文件提到电网企业未来主要从事电网投资运行、电力传输配送、负责电网系统安全,保障电网公平无歧视开放,按国家规定履行电力普遍服务义务。继续完善主辅分离。电力交易机构将从电网企业中与其他业务分开,实现相对独立运行。电力交易机构的主要职能是负责市场交易平台的建设、运营和管理,负责市场交易组织,提供结算依据和服务,汇总用户与发电企业自主签订的双边合同,负责市场主体注册和相应管理,披露和发布市场信息等。 7、重点任务第四点是推进发用电计划改革,直接交易的电量和容量不再纳入发用电计划,鼓励新增工业用户和新核准的发电机组参与电力市场交易。明确提出进一步提升以需求侧管理为主的供需平衡保障水平。 8、重点任务第五点是稳步推进售电侧改革,有序向社会资本放开配售电业务。虽然该任务排在了第五点,但不难发现,重点任务的前四点均是为了实现售电侧改革,文件提到新的市场主体有:允许符合条件的高新产业园区或经济技术开发区,组建售电主体直接购电;鼓励社会资本投资成立售电主体,允许其从发电企业购买电量向用户销售;允许拥有分布式电源的用户或微网系统参与电力交易;鼓励供水、供气、供热等公共服务行业和节能服务公司从事售电业务;允许符合条件的发电企业投资和组建售电主体进入售电市场。 9、重点任务第六点是建立分布式电源发展新机制。分布式电源主要采用“自发自用、余量上网、电网调节”的运营模式,完善并网运行服务,加强和规范自备电厂监督管理,全面放开用户侧分布式电源市场,支持企业、机构、社区和家庭根据各自条件,因地制宜投资建设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发电以及燃气“热电冷”联产等各类分布式电源。

2014年电力体制改革分析报告

2014年电力体制改革 分析报告 2014年10月

目录 一、电力改革是大概率事件 (4) 1、体系尚能正常运行 (4) 2、遗留矛盾更严重 (5) 3、新挑战不断出现 (6) 4、外部条件已具备 (8) 二、国外主要改革模式介绍 (8) 1、电力行业业态变迁历程 (8) 2、英国改革模式 (11) 3、法国电力改革 (13) 4、美国电力改革 (14) 5、日本电力改革 (17) 6、发展中国家电力改革 (18) 三、渐进式改革可能是现实选择 (18) 1、还没有普适模式 (19) 2、横向、纵向拆分难以解决新老问题 (19) 3、改革难以一步到位,渐进性式是较好的选择 (20) 4、售电侧、电力交易、直购电可能是切入点 (21) 四、电价体系是下一步改革的核心之一 (23) 1、电价体系可能很大程度决定电力设备、公用事业、新能源三板块未来投 资能力 (23) 2、国内电价体系介绍 (25) 3、电价水平与电价政策 (28) 五、影响深远,电气能源行业可能进入新时代 (31) 1、不用太担心电力行业投资 (31) 2、行业投资侧重可能有所变化 (35) 3、可能出现新兴的能源运营与服务模式 (46)

4、从制造向服务、运营、海外工程转型是装备制造业重要出路 (52) 5、社会化程度提高是未来趋势,真正的服务市场有望逐步出现 (53) 6、为清洁能源发展提供了新的制度环境 (53) 六、电力体制改革将与国企改革并行 (53) 1、电力体制改革可能与国企改革统筹推进 (53) 2、公共服务型、资源性国企可能迎来证券化浪潮 (54) 3、央企先行,但地方国企证券化潜力更大 (56) 4、电力与能源板块也将是其中重点 (58)

2015年电力体制改革分析报告

2015年电力体制改革 分析报告 2015年3月

目录 一、电改重启:输配电价独立核准+经营性电价市场化 (3) 1、广东模式引领电改深化路径 (4) 2、多元电网地区或将优先启动输配电改试点 (5) 3、丰电地区适宜推广直购电模式扩大竞价交易规模 (6) 二、内蒙古:“大电源”+二元电网结构利于电改推进 (9) 1、蒙西电网:大型地电公司,直购电规模全国首位 (9) 2、外输通道规划落地,窝电有望缓解蒙西电网 (11) 3、启动省级综合电改区内公司受益直购电和跨区交易 (13) 三、云南:水电大省探索竞价消纳富余水电 (14) 1、丰水期富余水电消纳压力大 (14) 2、水电大幅受益“水电消纳”和“直购电”竞价机制 (15) 四、东三省:过剩供电能力亟待消纳 (16) 五、川、陕、晋:多元地网体系助力输配电改 (19) 1、四川:“厂网合一“地电形成多元售电端 (20) (1)多个地电公司形成独立供电区 (20) (2)川水电集团有望一统地电市场 (21) 2、陕西:地方配电网掌控近30%的售电市场 (23) 3、山西:地电企业占有发、配电两端市场 (23) 六、万亿市场启动,推荐先行区域地方电力平台 (24)

本报告分为三个大的部分,第一部分概括电改的政策思路,以及 分析容易推行电改的地区所应具备的特点;第二部分,分析几个具 备先行试点优势的省份及地区;第三部分,总结并提供投资建议。一、电改重启:输配电价独立核准+经营性电价市场化 本轮电价改革方案确立了“四放开、一独立、一加强”的基本思路。四放开:输配以外的经营性电价(发电端的上网电价及用电端 的售电价);增量配电业务放开;售电业务放开;公益性和调节性 以外的发电供电计划放开。一独立:交易平台独立;一加强:电网规划加强。此次电价改革意欲破除电网垄断格局,以上网和销售电 价价差为主要收入来源的模式改变为按照核定输配电价收入模式, 推进电网两端的市场化机制。以输配电价独立核准+经营性电价市场化的形式推进,理顺电价机制,实现“竞价上网”,新电改政策的核心是一次电价改革。 独立输配电价体系建立后,发电端上网电价有望率先引入市场

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方案解读

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方案解读 (作者 史璐 副教授) (原文在正式期刊发表 转载请务必注明出处) 【摘要】2015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2015年11月国家发改委发布了6个电力体制改革配套文件,这标志着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全面铺开。新一轮电改,将对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以及电力产业的发展起到重大推动作用。本文对本次电力体制改革方案的政策含义进行详细解读,并对电力产业的发展进行展望。 【关键字】 新一轮 电力体制改革 电力产业 一、2002年电力体制改革及其弊端 上一轮电力体制改革始于2002年3月国务院颁布的《电力体制改革方案》,其核心“厂网分开、竞价上网”。 “厂网分开”指的是重组原国家电力公司所属的发电资产和电网资产,形成五大发电集团(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和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和两大电网公司(国家电网公司和南方电网公司)。“竞价上网”指的是包括五大发电集团在内的所有发电企业按照政府定价的上网电价,把电力售卖给电网公司,电网公司再通过其所属的配电公司依照政府定价,把电力销售给终端用户。 如图1所示,老电力体制的特点为:①输电和配电业务一体化,共同组成电网公司;②电网处于电力的独家买方和独家卖方的市场地位,具有完全的市场势力;③上网电价和终端电价实施政府定价,市场机制难以发挥作用。 2015年3月15日颁布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新电改方案》)中,明确提出老电力体制具有交易机制缺失,无法形成市场化定价机制,电力规划偏差较大,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开发面临困难等弊端。 二、2015年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的基本框架 (一).总体思路和改革要点 《新电改方案》改革总体思路为“管住中间、放开两头”,如图2所示。“管住中间” 电网 输电 发电企业 图1 2002年电力体制改革双向垄断格局 消费者 配电 售电

《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解读

曾鸣:《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解读 从上一轮电改至今,经历了13个年头。随着社会主义建设步伐的加快,以及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当今的社会环境,特别是电力工业的环境与13年前相比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此时推进电力体制改革至少有以下几方面优势:一是政策推动。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经济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会议不仅制定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总任务,还明确了改革方向和改革重点,表明改革从“口号”走向实操。而电力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此时推动电力体制改革,促使市场在电力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正当其时;二是环境允许。当前,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电力发展也不会像过去那样出现大幅度波动和规模性短缺的现象。这为改革创造了一个相对稳定的内外部环境条件;三是技术提升。随着交易平台、智能电网等技术平台的建设和完善,为电改提供了相对较好的技术支撑;四是社会诉求。随着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发展,电力工业目前的体制机制已经无法完全满足市场需求,加上电力行业本身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使得改革的社会共识不断增加,社会各界对推进加快电力体制改革的诉求也越来越高。因此,选择这个时间重启电改,应该说是“大势所趋”。 通过对中发[2015]9号文,即《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解读,感觉新方案的总体思想还是符合预期的。《意见》中对于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总体思路比较符合我国国情和国家战略方针,也符合十八届三中全会的改革思路和《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文件精神,所提出的“建立健全电力行业‘有法可依、政企分开、主体规范、交易公平、价格合理、监管有效’的市场机制”的基本目标也契合实际需求。文件中对于改革的重点和基本路径可以概括为“三放开、三加强、一独立”,体制框架设计为“放开两头,管住中间”,跟预期基本相同。总体而言,本轮电改方案是比较务实的,综合考虑了改革需求和可操作性原则,相比于2002年的“5号文”,更具有现实意义。 当然,《意见》只是一个纲领性和指导性文件,真正落实《意见》内容、深化体制改革、实现改革目标,还需要各方面的政策法规、操作文件来配套。3月20日,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联合下发了《关于改善电力运行调节促进清洁能源多发满发的指导意见》,业内视其为第一个配套文件。第一个配套文件是有关促进清洁能源高效利用的,说明了节能减排的重要性,同时也反映了以计划为基础逐步走向市场而不是一步迈向市场的基本路径是促进我国清洁能源发展的合理路径。此外,这个配套措施也符合我们一贯强调的节能减排、提高用电效率、促进集中式和分布式清洁能源发电等观点。因此,目前来看从指导层面的新方案到操作层面的配套措施,都比较契合我们的预期。

2017年电力混改电改行业深度分析报告

2017年电力混改电改行业深度分析报告

投资要点 ●混合所有制改革是我国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本轮国改的关键是要打破电 力、石油、通信等行业的行政垄断,引入市场机制。电力行业是关乎国计民生的基础性行业,电价下降能够有效减轻实体经济企业负担,推动地区经济增长,地方政府推进电改动力充足;我国电力行业垄断程度高,市场化改革势在必然;因此电力行业是本轮混改重点。首批央企混改“6+1”试点中三家企业是电力企业,体现出电力行业在本轮国改中的重要地位。 ●混改电改一脉相承,通过混合所有制改革放开配电、售电市场的垄断是新 电改的核心内容。电力行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根本目的是为电力体制改革服务,帮助完成放开售电侧与增量配网的目标。因此电力行业混改与电改一脉相承,最终都是为了促进用电服务与电力需求侧业务的发展,提高用户的用电效率、实现电力资源的优化配臵。 ●投资建议一:央企资产证券化率提升推动优质资产上市产生溢价,首推涪 陵电力。央企资产证券化率的提升,将推动央企的优质资产上市,借助资本市场实现做大做强,同时国有集团借助现有上市平台实现整体上市也将为常见,投资逻辑在于集团优质资产注入上市平台,将会提升上市公司资产规模与业绩,同时促进集团公司股权多元化,提高经营效率。涪陵电力是国网节能业务上市平台,该业务为国网体系垄断,低风险高收益,且未来国网有意打造节能业务平台,仍存在资产注入预期;国电南瑞是智能电网龙头,资产重组已进入实操阶段;中广核技是中广核集团核技术应用上市平台,央企证券化典范;中核科技有望受益于中核集团和中核建兼并重组与核燃料板块的整体上市;中国西电是一次设备龙头,携手GE 引入境外战略投资者成为国企混改典范;东方电气,发电设备龙头与哈电集团存在重组预期;文山电力,南网唯一上市平台,存在资产注入预期。 ●投资建议二:关注电改和混改大背景下,相关上市资产的价值重估,首推 三峡水利。电改释放万亿级市场空间,且带来了配电网资产、用户资源的价值重估。三峡水利是重庆万州区厂网一体化的区域电力公司,与三峡集团战略合作,将受益于三峡集团“四网融合”战略的推进,并有望成为三峡集团配售电业务上市平台;穗恒运A,实际控制人是广州开发区管委会,坐拥开发区优质工业大用户资源,集中受益于开发区售电侧改革的推进,定位为开发区的发售一体化上市平台,在售电侧改革中扮演关键角色。 ●风险提示:国改推进进度低于预期,增量配网和售电侧改革低于预期

关于中国电力体制改革的思考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sodocs.net/doc/571339871.html, 关于中国电力体制改革的思考 作者:韩其峰 来源:《商业时代》2011年第10期 ◆中图分类号:F426.61 文献标识码:A 内容摘要:我国电力工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在推进电力体制改革过程中,电力工业保持了快速发展,有力地支持了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但是,我国电力体制改革所取得的成果只是阶段性的,当前出现的新问题中尤其是电价的平衡、煤电的合作、新能源的开发及厂网分开后的管理体制等,都反映出我国新一轮的电力体制改革迫在眉睫。就此笔者分析了这些存在问题,并结合了美国等发达国家电力改革经验,提出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推进中国电力体制改革。 关键词:电力体制改革电价 电力工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是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保障。“十一五”期间,我国电力体制改革取得重大进展,2007年的发电装机容量为7.13亿千瓦,发电量为32777亿千瓦时,是改革开放之初的1978年的13.48倍和13.78倍。在推进电力体制改革过程中,电力工业保持了快速发展,有力地支持了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但是,电力体制改革所取得的成果只是阶段性的,改革任务尚未全部完成,又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尤其是电价的平衡、煤电的合作、新能源的开发及厂网分开后的管理体制等等。在“十二五”期间,需要借鉴国际成功改革经验,把电力体制改革继续推向深入,促进电力工业持续健康发展,确保人民群众得到质优价廉的电力服务。笔者建议决策层需要注意如何正确处理好国内国情与国外电力改革经验关系;如何成功推进电价改革;如何完善电力监管立法、健全法制、推动改革;如何科学监管、法制监管为企业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以及未来要重点发展新型能源发电产业。 国外电力改革的相关经验 电力体制改革是迄今为止世界历史上规模最大的一次单个工业重组。由于牵涉面广,极其复杂,尽管电力体制改革已经进行了十几年,但改革结果却千差万别。本文选择智利、美国作为典型事例分析。 (一)智利电力改革

2015年新电改分析报告

2015年新电改分析报 告 2015年10月

目录 一、第一轮电力体制改革:开局大刀阔斧,结局无疾而终 (5) 1、五号文大刀阔斧,体制改革与机制改革并举,电力工业重塑 (6) 2、第一轮电改的结果 (9) (1)“厂网分开”顺利推进 (9) (2)“主辅分离”大部分完成 (9) (3)“输配分开”未竞 (10) (4)竞价上网流产,电力市场试点失败 (10) 3、第一轮电改的成果与问题 (14) (1)第一轮电改的成果 (15) (2)第一轮电改出现的问题 (17) 二、新电改:延续上轮电改思路,二十年毕其功于一役 (19) 1、新电改“九号文”:承继“五号文”思路,推进市场化改革 (20) (1)“九号文”具体内容 (21) 2、“九号文”实施细则:核心配套文件 (22) 3、电改9号文与电改5号文的比较 (24) 三、新电改三大亮点释放改革红利影响深远 (26) 1、发电计划放开,促进发电侧竞争 (27) (1)现行体制:计划经济色彩浓重,发电计划及上网电价严格管制 (27) (2)发用电计划改革的途径:放开电价管制,市场形成价格 (30) (3)发用电计划改革的影响 (31) 2、打开售电侧市场、释放万亿空间 (33) (1)售电市场规模分析 (34) (2)售电侧生态 (35) (3)售电侧的核心竞争力分析:资源和渠道 (37) (4)售电侧改革推进速度预测 (39) 3、推进电价改革,建设电力市场 (40) (1)中国电力市场建设历程 (41)

①东北市场交易体系 (43) ②试运行受挫,上下游价格传导不畅。 (45) (2)新电改中的电力市场体系 (48) (3)欧美电力交易市场发展 (54) ①美国电力市场模式 (54) ②北欧电力市场模式 (58) 四、聚焦改革红利,把握主题性投资机会 (59)

新电改形势下的营销策略研究

新电改形势下的营销策略研究 摘要:新电改背景下的电力企业营销是一项系统性、长期性的工程,如何开拓 企业的市场营销,打开电力销路,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做好电力市场的营销对企 业的发展起重要的促进作用。本文详细解读了国家新电改的背景,分析了电改背 景下电力企业营销的特点,对电改背景下电力企业营销策略进行论述,为电改背 景下电力企业的营销提供参考。 关键词:新电改;电力企业;营销策略 随着国家新电改政策的出台,电力企业为了在电力市场的营销中争取主动, 占据更大的份额,在电改背景下电力企业营销的策略,要做到及时调整电力市场 营销结构,规范电力市场营销运行,提高电力市场占有率。积极开拓电力营销的 潜在市场,培育新的电力市场营销增长点,使电力企业收到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 济效益。 一、电改背景的解读 国家新电改政策的总体思路是:建立健全电力行业“有法可依、政企分开、主 体规范、交易公平、价格合理、监管有效”的市场体制,努力降低电力成本,提升技术水平,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安全可靠性,促进市场公平竞争,促进节能环保。是“区分垄断环节与竞争环节,管住中间,放开两头”,有序放开输配以外的竞争 性环节电价,有序向社会资本放开配售电业务,确保电网公平开放、市场公平交易,更好地实现电网科学规划,充分发挥电网规模效益,提高管理效率。 1、使发电企业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增强市场营销竞争力。 2、改变传统经营赢利模式,提升其市场营销管理水平。 3、社会资本将进入售电领域获得盈利机会,使电力市场营销充满生命力。 4、建立的竞争机制会激发电力企业营销的活力,为电用客户的利益提供保障。 5、增强电力用户在市场的自主选择权,用电更加便利,盘活电力营销市场 二、新电改动向分析 1、新电改政策的核心内容阐述 新电改政策总结起来的要素就是“四放开、一独立、一加强”,“四放开”指的 是放开经营性电价、放开增量配电业务、放开售电业务和放开公益性调节调节以 外的发供电计划,“一独立”指的是交易平台独立,“一加强”指的是加强电网规划。本方案的核心就是希望推出电网企业的盈利新模式,将传统盈利方式的收入来源 由上网和销售电价价差转变为收取经政府核定的输配电过网费来保证本企业的收益。 2、新电改政策两期目标 前后两次的电改政策所侧重的方面都有所不同,上一轮意在解决厂网分开, 这一轮新电改侧重的则是电力的输配,并针对市场公平化问题来推出完善机制, 也有效打破了电价被垄断的局面,以市场定价,以政府来核准。当前电改政策有 两期目标,近期目标就是这一轮新电改,没有涉及到输配分开、剥离售电侧等内容,只是单纯的放开售电侧和增量配电业务,这避免了给偏远地区供电的不稳定性。而且考虑到涉及利益面太广,新电改暂且只增量配电业务,让各投资主体介 入配电业务中,这都是为了保证供电稳定性。而电改政策的远期目标就会涉及到 更多层面的改革,乘着国企改革的东风,接下来将会涉及到企业重组、考核和地 方权责的体制改革。并且要让所有的方案改革都有法律支撑做保证,但我们从当 前《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度可以发现暂时我国法律

2017年电力体制改革市场调研分析报告

2017年电力体制改革市场调研分析报告

目录 第一节电力体制改革为电力行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打造空间 (4) 第二节 2017年电力行业改革三重奏敲响,混改任务首当其冲 (9) 第三节政策面推动2017年国企混改步伐加快 (11) 一、近三年政府工作报告混改部署依次递进 (11) 二、七大领域均有央企已在实质推进混改 (11) 第四节 2017年两大电网辖区内混改、电改双路并进 (14) 一、以长江电力为代表的电力公司间相互投资是当前具备行业特色的混改 (15) 1、电力公司间相互投资、共同发展 (15) 二、行业变革浪潮中特色混改的可行性 (15) 第六节电力行业混改可行性分析 (17) 一、存量-发电 (17) 二、增量-配电 (22) 三、新领域-售电 (23) 四、其他存量及增量 (24) 第七节结论与投资建议 (26)

图表目录 图表1:中发[2015]9号文基本改革思路 (4) 图表2:中央电力体制改革系列文件 (7) 图表3:新一轮电改前后电力系统各环节关系示意图(蓝色背景部分为混改重点) (14) 图表4:股改以来电力行业资产证券化率走势 (17) 图表5:截至2016年发电集团旗舰上市公司装机容量占比 (18) 图表6:2005年以来电力行业销售利润率走势 (18) 图表7:全国售电公司成立情况(截止2017年9月4日) (24) 表格目录 表格1:第二轮电力体制改革系列文件 (5) 表格2:2013-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中电力相关内容回顾 (9) 表格3:大股东公告资产注入承诺及具备一定注入空间的电力公司(截至2017.06)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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