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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降观测方案525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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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章 (1)

1、总则 (1)

2、适用范围 (1)

3、工作依据 (2)

4、术语、概念 (2)

第二章 (3)

1 工程概况 (3)

2 组织管理与工作内容 (3)

2.1 组织机构与人员配置 (3)

2.1.2 人员要求 (4)

2.2单位职责 (5)

2.3 工作内容 (6)

3 沉降变形测量 (8)

3.1 测量等级及精度要求 (9)

3.2 沉降变形测量点的布置要求 (12)

3.3 测量工作基本要求 (14)

3.4 测量工作具体要求 (16)

4 路基工程沉降变形观测技术要求 (19)

4.1观测断面及观测点的设置原则 (19)

4.2观测元件与埋设技术要求 (23)

4.3观测技术要求 (25)

5 桥涵工程沉降变形观测技术要求 (27)

5.1观测点的设置原则 (27)

5.2观测元件与埋设技术要求 (32)

5.3观测技术要求 (34)

6 过渡段工程沉降变形观测技术要求 (37)

6.1观测断面和观测点的设置原则 (37)

6.2观测元件与埋设技术要求 (39)

6.3观测技术要求 (39)

7沉降监测点点号编排 (40)

7.1 点号编排原则及要求 (40)

7.2 点号编排规定 (41)

8数据管理与评估条件 (43)

8.1 数据管理 (43)

8.2 沉降变形观测及评估流程图 (45)

8.3 资料传递程序 (48)

9 奖惩措施 (49)

附件三:附表 (50)

附表1 工程沉降变形观测准备工作检查记录表 (50)

附表2 工程沉降变形观测结果评估验收记录表 (51)

附表4 路基观测桩沉降量记录表 (54)

附表5 路基观测桩沉降量记录汇总表 (56)

附表6 路基沉降板观测记录表 (58)

附表7 路基沉降板观测记录汇总表 (59)

附表8 横剖面沉降测试记录表 (61)

附表9 路基边桩位移观测记录表 (63)

附表10 路基边桩位移观测记录汇总表 (64)

附表11 过渡段沉降量记录汇总表 (66)

附表12 桥梁墩(台)沉降量记录表 (67)

附表13 桥梁墩(台)沉降量记录汇总表 (69)

附表14 涵洞沉降量记录表 (71)

附表15 涵洞沉降量记录汇总表 (73)

第一章

1、总则

1.为统一徐宿淮盐铁路站前工程XYZQ-Ⅵ标对路基(含过渡段)、桥梁、涵洞等线下工程的沉降变形观测的技术要求,确保观测质量;为评估预测线下工程最终沉降量和工后沉降,合理确定有砟轨道铺设时间,确保铺设质量,制定本实施细则。

2.本细则适用于徐宿淮盐铁路站前工程XYZQ-Ⅵ标线下工程施工期及正式验收通过前的沉降变形观测及评估要求。

3.沉降变形观测数据必须采用先进、成熟、科学的检测手段取得,且必须真实可靠,能全面反映线下工程实际变形特征。

4.沉降变形观测方法应根据不同的工程类型、地质情况、工程措施确定,能够准确预测结构物工后沉降。应综合考虑沿线路方向各种结构物间的沉降变形关系,以区段为单位实施。

5.沉降变形观测是确定有砟轨道铺设关键时间节点的主要依据之一,必需加强“零周期”(即初始值)的过程控制。

6.沉降变形观测过程中必须与评估紧密结合,加强动态协调,以及时发现沉降异常情况。

2、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我标段施工范围内的所有路基(含过渡段)、桥梁、

连续梁徐变、涵洞施工过程中的沉降变形观测。

3、工作依据

1.《客运专线铁路变形观测评估技术手册》(铁道部工管技[2009]77号);

2.《国家一、二等水准测量规范》(GB12897—2006);

3.《建筑沉降变形测量规程》(JGJ/T8-2007);

4.《客运专线无砟轨道铁路施工技术指南》(TZ216-2007);

5.《高速铁路工程测量规范》(TB10601-2009);

6.《工程测量规范》(GB0026-93);

7.《全球定位系统(GPS)铁路测量规程》(TB10054-97);

8.设计有关规定及沉降观测设计图纸。

4、术语、概念

(1) 基准点:设计院所提交的二等水准控制点,一般每2KM布设一个。

(2) 工作基点:当基准点观测条件不满足要求或不方便时,可埋设加密点为工作基点。

(3) 监测点:施工构筑物的沉降变形观测点,根据设计图纸布设。

(4) 工后沉降量:当铺轨工程完成以后,基础设施产生的沉降量。

第二章

1 工程概况

新建铁路徐州至淮安至盐城线位于江苏省北部,连接徐州、宿迁、淮安、盐城四地市,沿线地区是江苏省重要的工业、经济、文化、城市等发展水平较高的经济走廊。线路西起徐州铁路枢纽,经睢宁县、宿迁市、泗阳县,至淮安市设新淮安东站与淮扬镇铁路贯通,线路长度207.846km。淮安至盐城段,线路西起新淮安东站,经阜宁县、建湖县至盐城市,东接入新长铁路盐城站,线路长度105.864 XYZQ-VI标正线长度50.302km,宁盐上下行联络线长度8.176km,包含特大桥43168.31延长米/5座,框架中桥1898.3顶平米/3座,框架小桥826.68顶平米/5座,路基长度4.057公里,区间路基土石方47.82万断面方,站场路基土石方8.32万断面方,框架箱涵12处。其中预制架设箱梁1793孔,连续梁9联。

2 组织管理与工作内容

2.1 组织机构与人员配置

2.1.1中铁上海工程局徐宿淮盐铁路站前Ⅵ标指挥部成立线下工程沉降观测领导小组,参建各分部成立沉降观测工作小组;

2.1.2 人员要求

1、指挥部领导小组:由指挥部总工桑广飞任组长,工程部部长李晟、测量负责人陈伟任副组长;

2、一分部沉降观测工作小组:由一分部总工代庆双任组长、测量队长高翔任副组长,各工区区长及测量技术人员组成;

3、二分部沉降观测工作小组:由二分部总工王祖海任组长、测量队长周张吉山任副组长,各工区区长及测量技术人员组成;

4、二分部沉降观测工作小组:由二分部总工高原任组长、测量队长周聂胜林任副组长,各工区区长及测量技术人员组成;

2.2单位职责

2.2.1徐宿淮盐铁路站前工程XYZQ-Ⅵ标线下工程沉降变形观测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参建各分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确保观测数据真实、可靠。

2.2.2 各方职责如下:

1 指挥部

(1)指挥部负责全线线下工程沉降变形观测的领导和协调工作,对沉降变形观测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2)组织专家对观测数据进行预评估。

2 各分部

(1)各分部是沉降变形观测的实施责任主体,必须严格按有关规范、设计文件及指挥部要求做好各项工程施工过程的沉降变形观测,对观测数据的真实性负责。

(2)负责沉降变形监测网的建立及其保护工作。

(3)负责各种监测设备、仪器、管线的购置与埋设,及其观测设施的保护工作。

(4)配置专业人员,按规定监测项目和频率进行全过程观测和记录,并按规定格式和内容提交观测数据,确保其真实性、可靠性和全面性。(5)参与沉降变形观测实施方案的制定工作。

(6)参与和配合指挥部组织的沉降变形观测预评估工作。

的保护工作。

2.3 工作内容

2.3.1各分部编制线下工程沉降观测作业指导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人员、设备情况;

(2)观测组织机构,按单位工程落实到负责人;

(3)明确线下工程观测技术要求与实施方法;

(4)明确资料整理与提交文件的技术要求;

(5)特殊工点与特殊情况需单独制定沉降变形观测方案。

2.3.2 各分部建立变形观测网

(1)观测网平面布置示意图,应明确基准点、工作基点与线下工程结构物相对位置,明确路基、桥梁、过渡段等结构物观测点的里程。(2)填写观测断面及观测点位置与工程属性信息,详见附表。

2.3.3 埋设观测设备:

(1)按施工图纸要求埋设观测设备;

(2)观测点标志要醒目,并由测量小组专门负责测点的保护与调整;

2.3.4实施观测

(1)原始观测资料必须随观测进度整理,严格执行签署制度;(2)必须确保观测质量和观测时效。每个测段的资料测完后,必须及时进行数据处理分析,如发现测量精度未达到设计要求,应马上组织进行重测;

(3)及时对沉降结果进行分析,当发现测点观测数据异常时(如墩台隆起或沉降突然加大等),应采取措施对观测结果进行核查,排除人为因素后应及时将情况报告指挥部领导小组;

(4)对大面积水域中的水中墩观测和涵洞积水等特殊情况单独制定沉降变形观测方案,报指挥部领导小组审批;

(5)按要求定期对沉降检测网的工作基点进行复测;

2.3.5 测量成果整理

1 构筑物变形测量的相关资料应在竣工交验时一并移交接受单位。

2 每一项目的工程变形测量任务完成以后,应提交下列综合成果资料:

(1)施测方案与技术设计书

(2)控制点与观测点平面布置图

(3)标石、标志规格及埋设图

(4)仪器检验与校正资料

(5)观测记录手簿

(6)平差计算、成果质量评定资料及测量成果表

(7)变形过程和变形分布图表

(8)变形分析成果资料

(9)变形测量技术报告

3 沉降变形测量

1、徐宿淮盐铁路站前工程XYZQ-Ⅵ标线下工程沉降变形观测工作以桥梁、路基、涵洞等结构物的垂直位移观测为主,水平位移监测根据路基(含过渡段)、桥涵、涵洞工点具体要求确定。

2、徐宿淮盐铁路站前工程XYZQ-Ⅵ标工程测量的高程系统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

3、结构物的变形监测应建立独立的变形监测网,覆盖范围一般不宜小于4公里,基准点应充分利用CPI、CPII和水准基点,并建立工作基点。

4、根据徐宿淮盐铁路首级控制网的分布情况,沉降变形监测网加密点至少应与本工程首级高程网二个二等水准基点联测(CPⅡ),且使用时应做稳定性检测,一般情况下,加密点稳定性检测至少半年检测一次,存在区域沉降问题的区段,每季度进行1次或根据需要加密。

3.1 测量等级及精度要求

3.1.1 监测网精度等级要求

沉降观测网包括加密点,按国家二等水准要求观测,主要技术指标如下:

(1)按暂行规定二等水准测量的技术要求施测

仪器:DINI03 等同等级仪器,作业过程中,水准仪、水准尺按《国家一、二等水准规范》(GB/T 12897-2006)要求,进行外业检测,并每年送国家法定专业计量鉴定1次;

本线位移沉降测量等级及精度要求按下表规定执行:

表3.1.1-2

3.1.2 位移沉降监测网主要技术要求及建网方式

3.1.2.1垂直位移监测网

1.垂直位移监测网主要技术要求

垂直位移监测网主要技术要求按下表执行:

表3.1.2-2

2.垂直位移监测网建网方式

垂直位移监测一般按沉降变形等级三等的要求(国家二等水准测量)施测,根据沉降变形测量精度要求高的特点,以及标志的作用和要求不同,垂直位移监测网布设方法分为三级:

1)基准点。要求建立在沉降变形区以外的稳定地区,同大地测量点的比较,要求具有更高的稳定性。基准点使用全线二等精密高程控制测量布设的基岩点、深埋水准点;

2)工作点。要求这些点在观测期间稳定不变,测定沉降变形点时作为高程和坐标的传递点,同基准点一样,其平面控制点应设有强制归心装置。工作点除使用普通水准点外,按照国家二等水准测量的技术要求进一步加密水准基点或设置工作基点至满足工点垂直位移监测需要。加密后的水准基点(含工作基点)间距200m左右时,可基本保证垂直位移监测需要。

3)沉降变形点。直接埋设在要测定的沉降变形体上。点位应设立在能反映沉降变形体沉降变形的特征部位,不但要求设置牢固,便于观测,还要求形式美观,结构合理,且不破坏沉降变形体的外观和使用。沉降变形点按路基、桥涵等各专业布点要求进行。

监测网由于自然条件的变化,人为破坏等原因,不可避免的有个别点位会发生变化。为了验证监测网点的稳定性,应对其进行定期检测。本次技术方案设计垂直位移监测网的观测分为首次观测和施工过程中的定期复测,定期复测按每半年进行一次,并结合精测网复测进行。

3.1.2.2水平位移监测网

1.水平位移监测网主要技术要求

水平位移监测网主要技术要求按下表执行:

表3.1.1-3

2.水平位移监测网建网方式

水平位移监测网一般按独立建网考虑,根据沉降变形测量等级及精度要求进行施测,并与施工平面控制网进行联测,引入施工测量坐标系统,实现水平位移监测网坐标与施工平面控网坐标的相互转换。

3.2 沉降变形测量点的布置要求

3.2.1 沉降变形测量点分为基准点、工作基点和监测点三类,其布设按下列要求:

(1)基准点。要求建立在沉降变形区以外的稳定地区,利用设计提供的沿线二等水准基点;特殊情况下建立独立网时,网应不少于3个点;使用独立监测网时,必须确定与交接工程部位其它高程系统之间的换算关系。基准点标石埋设规格应符合图3.2.1的规定。

图3.2.1 基准点标石埋设图

(2)工作基点。要求埋设在稳定区域,条件合适时,直接以二等水准网基准点为工作基点。观测条件不满足要求或不方便时,按照国家二等水准测量的技术要求进一步加密水准基点或设置工作基点至满足工点垂直位移监测需要。加密后的工作基点间距200m左右,当布点难以满足稳定要求时,间距可适当放宽,可在300~500米之间。

(3)监测点。直接埋设在要测定的沉降变形体上。点位应设立在能反映沉降变形体沉降变形的特征部位,不但要求设置牢固,便于观测,还要求形式美观,结构合理,且不破坏沉降变形体的外观和使用。沉降变形点按路基、桥涵等各专业布点要求进行。

3.2.2 观测系统的布置要求

(1)每个独立的监测网应设置不少于3个稳固可靠的基准点。基准点应选设在沉降变形影响范围以外便于长期保存的稳定位置。

(2)基准点和工作基点的检测。工作基点应选在比较稳定的位置,但由于自然条件的变化,人为破坏等原因,不可避免的有个别点位会发生变化。为了验证监测网基准点和工作基点的稳定性,应对其进行定期检测。垂直位移监测网的观测分为首次观测和施工过程中的定期复测,定期复测按每6个月进行1次,尽可能结合精测网复测进行。在区域沉降地区应每3个月进行1次复测。

(3)在区域沉降地区内,应对工作基点的沉降量进行监测,如果在两次复测期间,发现工作基点变形超出2倍中误差应及时通知局指挥部上报建设单位和评估单位,并提交观测资料。经核实后应对工作基点和变形监测点的各期实测高程进行修正。

3.3 测量工作基本要求

3.3.1水准基点使用时应作稳定性检验,并以稳定或相对稳定的点作为沉降变形的参考点,并应有一定数量稳固可靠的点以资校核。

3.3.2每次观测前,对所使用的仪器和设备应进行检验校正,并保留检验记录。

3.3.3 每次沉降变形观测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严格按水准测量规范的要求施测。首次(即零周期)观测应进行往返观测,并取观测结果的中数,经严密平差处理后的高程值,作为变形测量初始值。

(2)参与观测的人员必须经过培训才能上岗,并固定观测人员。

(3)为了将观测中的系统误差减到最小,达到提高精度的目的,各次观测应使用同一台仪器和设备,前后视观测最好用同一水准尺,必须按照固定的观测路线和观测方法进行,观测路线必须形成附合或闭合路线,使用固定的工作基点对应沉降变形观测点进行观测。实行“五固定”即“固定水准基点、工作基点、固定人、固定测量仪器、固定监测环境条件、固定测量路线和方法”,以提高观测数据的准确性。观测路线见图3.3.3:

(4)观测时要避免阳光直射,且在基本相同的环境和观测条件下工作。

(5)成像清晰、稳定时再读数。

(6)随时观测,随时检核计算,观测时要一次完成,中途不中断。

二等水准基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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