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档网
当前位置:搜档网 › 二级建造师考试复习知识点:生产安全事故的等级划分标准

二级建造师考试复习知识点:生产安全事故的等级划分标准

二级建造师考试复习知识点:生产安全事故的等级划分标准
二级建造师考试复习知识点:生产安全事故的等级划分标准

二级建造师考试复习知识点:生产安全事故的等级划分标准

二级建造师,是建筑类的一种执业资格,是担任项目经理的前提条件。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分综合考试和专业考试,综合考试包括《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两个科目,这两个科目为各专业考生统考科目,专业考试为《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一个科目。二级建造师报名时间一般在12月至2月,二级建造师考试时间一般在5月,二级建造师成绩查询时间一般在7月至12月陆续公布,具体考试信息可随时关注建设工程教育网。现在有越来越多的人加入到建造师行业中来,为了帮助广大考生高效备考,建设工程教育网特别整理了二级建造师考试相关知识点,供考生朋友们学习!

(一)安全生产事故等级的划分

事故一般分以下等级:

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同下),或者1亿元以上的直接经济损失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直接经济损失事故;

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事故;

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事故。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二)事故等级划分的要素

事故等级划分的要素的界定应当从各类事故侵犯的相关主体、社会关系和危害后果等方面来考虑。《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所规定的事故分级要素有三个,可以单独适用:

1、人员伤亡的数量(人员要素);

2、直接经济损失的数额;

3、社会影响。

(三)事故等级划分的补充性规定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事故等级划分的补充性规定。

(四)社会影响恶劣的事故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对于社会影响恶劣的事故没有明确其事故等级,在实践中可以根据其社会影响和危害社会程度的大小,比照相应等级的事故相应处理。

建设工程教育网的专业教学团队在认真研究、分析历年考试重点、难点的基础上,依据多年成功辅导经验,常年开设二级建造师辅导,提供二级建造师课件下载,同时,为了帮助各位学员高效备考,建设工程教育网还提供二级建造师免费资料和二级建造师免费课程试听,网校二级建造师辅导开设了特色班、精品班、实验班、定制班等不同辅导班次!

安全事故等级划分标准

安全事故等级划分标准 生产安全事故是指职业活动或有关活动过程中发生的意外突发性事件的总称,通常会使正常活动中断,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是指对职工、公众或环境以及生产设备造成即刻或延迟性严重危害的事故。由于各行业性质、特点不同,具体事故严重程度的划分标准也不同,职工伤亡事故的伤害程度的分类划分如下: 一、职工伤亡事故的伤害程度分类 1、按伤害程度分:根据国家标准(GB/T15236-94),职工伤亡事故按伤害程度分为: (1)轻伤事故:指一次事故只有轻伤的事故。 (2)重伤事故:指一次事故只有重伤无死亡的事故。 (3)死亡事故:指一次事故死亡1-2人的事故。 (4)重大死亡事故:指一次事故死亡3-9人的事故。 (5)特大死亡事故:指一次事故死亡10人以上(含10人)的事故。 2、按经济损失程度分:根据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程度,事故通常分为:(1)一般损失事故:一次损失1万元以下的事故。 (2)较大损失事故:一次损失1万元或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事故。 (3)重大损失事故:一次损失10万元或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事故。 (4)特大损失事故:一次损失100万元或100万元以上的事故。 二、火灾事故严重程度分类 1996年11月11日由公安部、原劳动部、国家统计局联合颁布的《火灾统计管理规定》将火灾事故分为特大火灾、重大火灾和一般火灾三类。

1、特大火灾事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火灾,为特大火灾:死亡10人以上(含10人,下同);重伤20人以上;死亡、重伤20人以上;受灾50户以上;直接财产损失100万元以上。 2、重大火灾事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火灾,为重大火灾事故;死亡3人以上;重伤10人以上;死亡、重伤10人以上;受灾30户以上;直接财产损失30万元以上。 3、一般火灾事故:不具有前列两项情形的燃烧事故,为一般火灾。 凡在火灾和火灾扑救过程中因烧、摔、砸、炸、窒息、中毒、触电、高温辐射等原因所致的人员伤亡,列入火灾人员伤亡统计范围。其中死亡以火灾发生后7天内死亡为限,伤残统计标准按原劳动部的有关规定认定。火灾损失分直接财产损失和间接财产损失两项统计,具体计算方法按公安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凡在时间或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所造成的灾害,都为火灾,所有火灾不论损害大小,都应列入火灾统计范围。所有统计火灾应包括下列火灾:(1)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燃烧爆炸引起的火灾;(2)破坏性试验中引起非实验体的燃烧;(3)机电设备因内部故障导致外部明火燃烧或者由此引起其他物件的燃烧;(4)车辆、船舶、飞机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发生的燃烧(飞机因飞行事故而导致本身燃烧的除外),或者由此引起其他物件的燃烧。 三、船舶交通事故分级标准 1990年6月16日交通部发布的第16号令《船舶交通事故统计规则》,船舶发生碰撞、搁浅、触礁、触损、浪损、风灾、火灾及其他造成财产和营业员损失或人身伤亡的交通事故。根据事故船舶的等级、死亡人数和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将船舶交通事故分为小事故、一般事故、大事故、重大事故。 四、道路交通事故严重程度分类 国务院发布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6条规定,根据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程度和数额,交通事故分为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

历年二级建造师考试真题及复习资料

2006年二级建造师市政实务真题及答案 单选: 1、路基不需要检查的项目:宽度、横坡、平整度、强度,选择强度 2、水泥土中水泥含量不得超过:6% 3、几种土压力中最大的是:被动土压力 4、桩尖未达到设计标高时,继续锤击:100mm 5、沉井下沉中,出现倾斜和偏差,不能采用的方法是:高压射水 6、注浆施工中采用高压喷射注浆法的土类:淤泥土 7、地表水常规处理工艺:混凝—沉淀—过滤—消毒 8、满水试验向池内注水分几次进行:三次 9、一级、二级管网是按照什么来分类的:所处地位 10、标底还应该由什么组成:税金 11、施工组织应该做到组织科学、技术先进和:费用经济 12、现场门口应该设置:企业标志 13、施工进度计划调整内容包括工程量、起止时间、持续时间和:工作关系。 14、开工报告的申请应由提交总监理工程师批准 15、不能用作滤料的是:土工布 16、柔性接口中的胶圈常用物理指标:邵氏硬度 17、施工单位建立质量责任制,确定工程的技术负责人、施工管理负责人还有:项目经理 18、各种管线应该及城市道路:同步建设 19、深基坑监测的项目还应包括:地上建筑物和周边管线 20、参加燃气管道焊接的焊工必须考试合格以后才能拿到证件 多选: 1、沥青混合料中石料要求:选清洁、干燥、无风化、无杂质 2、水泥混凝土下面设置基层:选提供稳定支撑、防止唧泥、抗冰冻、抗渗水 3、预应力筋的切断应该采用:切断机、砂轮锯 4箱涵顶进过程中、应该进行监控的是:原线路加固系统、桥体各部位、后背、顶力系统 5、现浇预应力混凝土梁常用施工方法:支架法、移动摸架法、悬臂浇注法 6、管道交叉的处理原则:有压管让无压管、支管让干管、小口径管让大口径管 7、施工组织中的工程概况应该明确:工期要求、参建单位 8、编制施工进度计划应该根据组织关系、工艺关系和:搭接关系、起止日期 9、热力管道施焊单位应该具备:技术人员、检查人员、检验人员 10、垃圾填埋场地应该具备:人工忖里焊接牢固、设横向坡度利于排水、不产生下沉拉断现象。 评分(个人观点) 案例一(20分): 1、项目部签订合同后开展的工作是否有不妥之处:有(2分) 理由: (3分)①应该由技术负责人主持图纸会审;②应该由项目经理选择并评价分包商;③应该由企业(不是项目部)负责质量培训,对象应该是项目部全体人员,而不只是技术人员; 2、成本管理内容是否完善:不完善(2分)还应该补充(3分):成本控制、成本分析、成本考核 3、编制进度计划一般常用的方法:横道图及网络计划图法(4分) 4、关于质量知识的培训是否有不妥之处:有(2分) 理由(4分): 应该由企业(不是项目部)

二级建造师考试心得体会

二级建造师考试心得体会。2018年二级建造师考试已经结束,对于即将参加2018年二级建造师考试的学员来说,2018年二建考生的备考经验是非常宝贵的,下面我们来看看过来人怎么说。 小编将二级建造师考试心得体会的解答详细整理如下: 一、了解历年的出题规律 其实二级建造师考试出题还是比较规律的,整理出近几年的考试重点,经常出题的地方,出现过考题的地方。根据历年出题的规律,可以忽略平时工作很少出现的问题,这些基本不会考,即使要考也是一两分的题目,不要也罢,重点部分一定要理解得透,特别是实物的问答题,一天就是十分以上,这类题目出现一定不要丢分。点击进入233网校二建题库挑战历年真题,交卷后还可以听老师分析哟 二、正确的复习方法 1.第一轮复习: 跟大家随大流去听课,课后马上尽快完成复习,做点题调剂调剂,保证老师讲的都消化了,最好是直接做真题。 2.第二轮复习:(非常重点的工作) 一门课听完后,立即开始做历年真题,不要求闭卷,开卷做就很好。但是务必要强迫自己把每一道题考的是哪一页里的哪一句话搞清楚,在这句话边上做记号。这工作做的越早,走的弯路就越短,否则时间全消耗在漫无目的的复习上。大家学习的目的就是为了应付考试,所以首先应围绕着考题来复习,比什么都重要。这是完全自主的学习,有没有老师,老师好不好,已经不重要。做完真题,对题型就熟悉了,再看模拟题,就会发现99%的题目根本不值得去做。因为命

题水平的差距摆在那里。 3.第三轮复习: 考前一个月,精力集中没干扰的话只需要一周多点时间。第三轮复习开始,这时候会对第二步工作感激涕零,因为背书太省事了,重点全标在书上,一目了然:每一章,每年考几分;这几分都出在哪一节,而其他几节从来都不考;重点章节里,有哪句话是每年都考,哪几句话跳着考,命题的趋势是什么。80%的题目一定都是考以前考过的话,只不过出题的角度和方式不同而已。 4.第四轮复习: 最后的这轮复习:就是背书上的重点,同时务必把每一个真题搞通吃透。但您还是不放心,不是说考过的地方只有80%吗?还有20%怎么办。不要担心,因为我们的目的就是通过该门课程,只要达到合格分数线就可以,所以80%的题目可以说够用了。 三、专业科目案例分析注意问题 二建考试,实务案例题是重中之重。如何在这里多拿分,是通过考试的关键。第一步:先快速浏览实务案例的真题,找出考试规律。基本上每年或是隔年就会考的:网络计划和工期索赔、质量事故、安全事故、招投标管理、保修、工程款的支付、成本的计算。 第二步:将第一步中汇总出的考点进行归纳总结,掌握解题思路,以及答题要点。 第三步:将实物课程中的案例真题逐个作答,分析透彻。 当然只是作到上面的要求,还是不够的。从现在开始,在以下几个方面养成习惯,才能在考场上做到发挥自如。

生产安全事故和事件的分类和分级

生产安全事故和事件的分类和分级 生产安全事故类别分为: (一)工业生产安全事故:是指在生产场所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单位员工和非单位人员人身伤亡、急性中毒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不包括火灾事故和道路交通事故;(二)道路交通事故:是指所属单位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三)火灾事故:是指失去控制并对财物和人身造成损害的燃烧现象。以下情况也列入火灾统计范围:民用爆炸物品爆炸引起的火灾;易燃可燃液体、可燃气体、蒸汽、粉尘以及其它化学易燃易爆物品爆炸和爆炸引起的火灾;机电设备因内部故障导致外部明火燃烧需要组织扑灭的事故,或者引起其它物件燃烧的事故;车辆、船舶以及其它交通工具发生的燃烧事故,或者由此引起的其它物件燃烧的事故。 根据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具体细分为三级: 1.一般A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3人以上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人以上轻伤,或者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一般B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重伤,或者3人以上10人以下轻伤,或者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一般C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轻伤,或者1000元以上1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生产安全事件分为工业生产安全事件、道路交通事件、火灾事件和其他事件四类。 (一)工业生产安全事件是指在生产场所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发生的造成企业员工和企业外人员轻伤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小于1000元的情况; (二)道路交通事件是指企业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员轻伤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小于1000元的情况; (三)火灾事件是指在企业生产、办公以及生产辅助场所发生的意外燃烧或燃爆现象,造成人员轻伤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小于1000元的情况; (四)其他事件是指上述三类事件以外的,造成人员轻伤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小于1000元的情况。 生产安全事件分为限工事件、医疗处置事件、急救箱事件、经济损失事件和未遂事件五级。(一)限工事件是指人员受伤后下一工作日仍能工作,但不能在整个班次完成所在岗位全部工作,或临时转岗后可在整个班次完成所转岗位全部工作的情况; (二)医疗处置事件是指人员受伤需要专业医护人员进行治疗,且不影响下一班次工作的情况; (三)急救箱事件是指人员受伤仅需一般性处理,不需要专业医护人员进行治疗,且不影响下一班次工作的情况; (四)经济损失事件是指没有造成人员伤害,但导致直接经济损失小于1000元的情况;(五)未遂事件是指已经发生但没有造成人员伤害或直接经济损失的情况。

各类事故分级的规定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第三条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事故等级划分的补充性规定。 本条第一款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关于调整火灾等级标准的通知》(公消…2007?234号) 一、火灾等级增加为四个等级,由原来的特大火灾、重大火灾、一般火灾三个等级调整为特别重大火灾、重大火灾、较大火灾和一般火灾四个等级。 二、根据《条例》规定的生产安全事故等级标准,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火灾的等级标准分别为: 特别重大火灾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重大火灾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较大火灾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一般火灾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注:“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549号,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 第六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事故: (一)特种设备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

安全事故等级划分

安全事故等级划分 一般事故,死亡1至2人,重伤1至9人(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直经损100万至900万,上报市级,县级处理。 较大事故,死亡3至9人,重伤10至49人,直经损1000万至5000万,上报省级,市级处理。 重大事故,死亡10至29人,重伤50至99人,直经损5000万至1亿,上报国务院,省级处理。 特别重大事故,死亡30人以上,重伤100人以上,直经损1亿以上,上报国务院,国务院处理。 以上各条件为或的关系。符合一项即可定性。 其它不同行业还有相应标准: 一、火灾事故严重程度分类 1996年11月11日由公安部、原劳动部、国家统计局联合颁布的《火灾统计管理规定》将火灾事故分为特大火灾、重大火灾和一般火灾三类。 1、特大火灾事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火灾,为特大火灾:死亡10人以上(含10人,下同);重伤20人以上;死亡、重伤20人以上;受灾50户以上;直接财产损失100万元以上。 2、重大火灾事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火灾,为重大火灾事故;死亡3人以上;重伤10人以上;死亡、重伤10人以上;受灾30户以上;直接财产损失30万元以上。 3、一般火灾事故:不具有前列两项情形的燃烧事故,为一般火灾。 凡在火灾和火灾扑救过程中因烧、摔、砸、炸、窒息、中毒、触电、高温辐射等原因所致的人员伤亡,列入火灾人员伤亡统计范围。其中死亡以火灾发生后7天内死亡为限,伤残统计标准按原劳动部的有关规定认定。火灾损失分直接财产损失和间接财产损失两项统计,具体计算方法按公安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凡在时间或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所造成的灾害,都为火灾,所有火灾不论损害大小,都应列入火灾统计范围。所有统计火灾应包括下列火灾:(1)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燃烧爆炸引起的火灾;(2)破坏性试验中引起非实验体的燃烧;(3)机电设备因内部故障导致外部明火燃烧或者由此引起其他物件的燃烧;(4)车辆、船舶、飞机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发生的燃烧(飞机因飞行事故而导致本身燃烧的除外),或者由此引起其他物件的燃烧。

2020年二级建造师考试复习攻略

2020年二级建造师考试复习攻略 (1)深刻理解和灵活运用相结合的复习方法 应考者对大纲和考试用书中涉及到的知识点在全面复习的基础上,还应深刻理解和特别注意区别“目”中相关“条”知识点的概念、 特点和具体方法的灵活应用,在考试时灵活应用这些知识点。 (2)重点和全面兼顾相结合的复习方法 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和考试用书为纲目式结构。综合考试大纲与专业考试大纲均按章、节、目、条的层次编写。考试大纲中,“章”反映的是“学科群”、“节”反映的是“学科”、“目”反 映的是“知识能力结构”、“条”反映的是“知识点”。其中“目”按掌握70%、熟悉20%、了解10%的比例和顺序来表述。 要求“掌握”的是重点内容,也是命题的重要考点,要求应考者能灵活应用,复习时应考者对这部分内容要理解得详细、深入;要求“熟悉”的内容是重要内容,应考者除弄清楚各个知识点的原理、 内容、依据、程序及方法外,还要注意与其他易混淆的知识点做对比,加强记忆;要求“了解”的是相关内容,考试深度较浅,考题更 直观,易得分。根据以往执业资格考试的经验,重点与非重点知识 点均会出题,因此,应考者应遵循突出重点和全面兼顾的复习原则,考试前全面复习甚至通读多遍考试用书是很有必要的。在此基础上,有必要抓住重点及重要内容等要点进行重点复习。 (3)以系统性知识了解为基础,以知识考点为重点的复习方法 考试大纲是国家对二级建造师综合知识水平和工作能力的基本要求,是命题的依据,是应考者复习范围和复习内容的依据,也是考 试用书编写的依据。考试用书是对考试大纲中知识点的解释,是对 问题的回答,不涉及“为什么”和过程推导。考试用书的编写方式 其章、节、目、条的编码与相应考试大纲完全保持一致,内容完全 是针对考试大纲的知识点编写的,它不同于一般系统阐述一门学科

生产安全事故事件分类与分级

生产安全事故分类与分级 生产安全事故类别分为: (一)工业生产安全事故,是指在生产场所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单位员工和单位外人员人身伤亡、急性中毒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不包括火灾事故和道路交通事故; (二)道路交通事故,是指各单位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故; (三)火灾事故,是指失去控制并对财物和人身造成损害的燃烧现象。以下情况也列入火灾统计范围:民用爆炸物品爆炸引起的火灾;易燃可燃液体、可燃气体、蒸汽、粉尘以及其它化学易燃易爆物品爆炸和爆炸引起的火灾;机电设备因内部故障导致外部明火燃烧需要组织扑灭的事故,或者引起其它物件燃烧的事故;车辆、船舶以及其它交通工具发生的燃烧事故,或者由此引起的其它物件燃烧的事故。 根据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

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具体细分为三级: 1.一般事故A级,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3人以上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人以上轻伤,或者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一般事故B级,是指造成3人以下重伤,或者3人以上10人以下轻伤,或者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一般事故C级,是指造成3人以下轻伤,或者10万元以下1000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本条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生产安全事件分类与分级 生产安全事件类别分为: (一)工业生产安全事件是指在生产场所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企业员工和企业外人员轻伤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小于1000元的情况;

2018年二级建造师考试通关经验及复习计划(终极版)

学尔森王同学去年刚刚考过二建,现在应一个大学同学的要求,他今年也想考二建,让我跟他交流交流考试心得并帮他做一个复习计划,在此,我想把我的一些想法和复习计划和大家一起分享,希望对你们能有所帮助。以下2018年二级建造师考试通关经验及复习计划赠送给第一次参加二级建造师考试的考生门,祝大家一次性通过哟! 关于二建的报考条件、报考程序及考试相关的其他事项我在此就不啰嗦了,大家可以上各省人事考试网直接关注,我重点谈谈该怎么复习。复习的时候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复习资料尽量不要太杂 因为大家基本都在上班,学习时间精力有限,所以复习资料要精要少。因为之前我也像大家一样,盲目的在网上下载了很多课件和视频教程,各大培训网站的,光下载就费了我好几天功夫,之后又不知道到底该选择哪家,耽误了我不少复习时间,都不全不缺这就却那,吸取教训之后,我在这里推荐大家最好的办法是直接在网上购一套视频课件教程。别想着浪费时间去找免费的,有那个功夫,你二建早复习两、三章,这里推荐个购买课程的机构学尔森。看了学尔森第一轮的备考指导班先对教材有了全面的框架性了解,然后跟着精讲班把教材所有知识点都扎实的复习一遍,接下来还有那个强化和冲刺,老师讲的非常好,节省了我很多时间,不用费劲找资料。 二、紧抓大纲要求。 即充分理解大纲及书本上要求的掌握、熟悉、了解三部分类容,掌握部分占考试分值的70%,熟悉部分占考试分值的20%,了解部分占10%,所以重点是 点击【二级建造师学习资料】或打开https://www.sodocs.net/doc/5210353353.html,/category/jzs2?wenkuwd,注册开森学(学尔森在线学习平台)账号,免费领取学习大礼包,包含:①精选考点完整版

生产安全事故等级划分

生产安全事故等级划分 依据劳动部《关于重伤事故范围的意见》和《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 6441-86等法规标准,现将生产安全事故等级划分如下: 一、按伤害部位划分事故等级 1、重伤事故: ①经医师诊断成为残废或可能成为残废的。 ②伤势严重,需要进行较大的手术才能挽救的。 ③人体要害部位严重灼伤、烫伤或虽非要害部位但灼、烫伤占全身面积三分之一以上的。 ④严重骨折(胸骨、肋骨、脊椎骨、锁骨、肩胛骨、腕骨、腿骨和脚骨等因伤引起骨折)、脑震荡等。 ⑤眼部受伤较剧,有失明可能的。 ⑥手部伤害: ★大姆指轧断一节的。 ★食指、中指、无名指、小指任何一只轧断两节或任何两指各轧断一节的。 ★局部肌腱受伤甚剧,引起机能障碍,有不能自由伸屈的残废可能的。 ⑦脚部伤害: ★脚趾轧断三只以上的。 ★局部肌腱受伤甚剧,引起机能障碍,有不能行走自如的残废可能的。 ⑧内部伤害:内脏损伤、内出血或伤及腹膜的。 ⑨凡不在上述范围以内的伤害,经医院诊断后,认为受伤较重,可根据实际情况参考上述各点,由主管部门会同工会作个别研究提出初步意见,由当地劳动部门审查确定。 2、轻伤事故:

经医师诊断伤害部位在重伤事故伤害部位以外的受伤部位。 3、轻微事故: 经医师诊断只作简单的包扎处理,又不影响工作的受伤部位。如手指、脚趾等身体的其他部位只是造成肌肉或皮肤损伤。 二、按损失工作日划分事故等级 损失工作日1日≤轻伤<损失工作日105日; 损失工作日105≤重伤≤损失工作日6000日; 死亡=损失工作日6000日 三、说明 1、依据劳动部《关于重伤事故范围的意见》和《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 6441-86等法规标准。目的是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任何单位不得迟报、漏报、谎报、瞒报各类事故。 2、依据劳动部《关于重伤事故范围的意见》和《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 6441-86等法规标准。目的是发生事故后,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准确查清事故原因,重点查找设施设备、工艺技术、规章制度缺陷、安全管理漏洞等方面的原因,明确事故性质,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意见和防范措施,并依据有关规定,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3、依据劳动部《关于重伤事故范围的意见》和《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 6441-86等法规标准。目的是为了减轻基层单位的工作压力,如单位发生轻微伤害事故,公司仅作统计不占单位考核指标,员工又能享受工伤保险赔偿。 4、依据劳动部《关于重伤事故范围的意见》和《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 6441-86等法规标准。目的是举一反三,杜绝或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提高员工的自我防范意识,实现我要安全、我会安全的最终目的。 安全健康环保部 二〇〇九年二月十六日

2020年二级建造师考试复习技巧分享

2020年二级建造师考试复习技巧分享 (1)以系统性知识了解为基础,以知识考点为重点的复习方法 考试大纲是国家对二级建造师综合知识水平和工作能力的基本要求,是命题的依据,是应考者复习范围和复习内容的依据,也是考 试用书编写的依据。考试用书是对考试大纲中知识点的解释,是对 问题的回答,不涉及“为什么”和过程推导。考试用书的编写方式 其章、节、目、条的编码与相应考试大纲完全保持一致,内容完全 是针对考试大纲的知识点编写的,它不同于一般系统阐述一门学科 的教材,所以应该注意到,这种编写方式一方面非常有利于应考者 查阅、复习,要求和答案也非常清晰明了;另一方面,由于知识点之 间的系统性、逻辑性、推理性、关联性相对薄弱,对于应考者来讲 理解、记忆和弄清知识点的内在含义和相互关系较困难。因此,建 议应考者可以查阅有关教材和参考资料,对于真正掌握、熟悉和了 解有关考试大纲中的知识点来讲是非常有益的。 在基本弄清教材或参考资料内容的基础上,再来针对考试大纲中的知识点,逐条复习和理解,以系统性学科知识为基础,以考试大 纲中知识点掌握为重点复习,这样对于全面弄清大纲和考试用书涉 及的知识点的内容就容易得多,而且往往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复习 效果。 (2)重点和全面兼顾相结合的复习方法 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和考试用书为纲目式结构。综合考试大纲与专业考试大纲均按章、节、目、条的层次编写。考试大纲中,“章”反映的是“学科群”、“节”反映的是“学科”、“目”反 映的是“知识能力结构”、“条”反映的是“知识点”。其中“目”按掌握70%、熟悉20%、了解10%的比例和顺序来表述。 要求“掌握”的是重点内容,也是命题的重要考点,要求应考者能灵活应用,复习时应考者对这部分内容要理解得详细、深入;要求“熟悉”的内容是重要内容,应考者除弄清楚各个知识点的原理、

安全事故等级划分

安全事故等级划分 轻微事故,死亡0人,重伤0人,直接经济损失0元,上报县级,企业处理。 一般事故,死亡1至2人,重伤1至9人(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直经损100万至900万,上报市级,县级处理。 较大事故,死亡3至9人,重伤10至49人,直经损1000万至5000万,上报省级,市级处理。 重大事故,死亡10至29人,重伤50至99人,直经损5000万至1亿,上报国务院,省级处理。 特别重大事故,死亡30人以上,重伤100人以上,直经损1亿以上,上报国务院,国务院处理。 以上各条件为或的关系。符合一项即可定性。 其它不同行业还有相应标准: 一、火灾事故严重程度分类 1996年11月11日由公安部、原劳动部、国家统计局联合颁布的《火灾统计管理规定》将火灾事故分为特大火灾、重大火灾和一般火灾三类。 1、特大火灾事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火灾,为特大火灾:死亡10人以上(含10人,下同);重伤20人以上;死亡、重伤20人以上;受灾50户以上;直接财产损失100万元以上。 2、重大火灾事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火灾,为重大火灾事故;死亡3人以上;重伤10人以上;死亡、重伤10人以上;受灾30户以上;直接财产损失30万元以上。 3、一般火灾事故:不具有前列两项情形的燃烧事故,为一般火灾。 凡在火灾和火灾扑救过程中因烧、摔、砸、炸、窒息、中毒、触电、高温辐射等原因所致的人员伤亡,列入火灾人员伤亡统计范围。其中死亡以火灾发生后7天内死亡为限,伤残统计标准按原劳动部的有关规定认定。火灾损失分直接财产损失和间接财产损失两项统计,具体计算方法按公安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凡在时间或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所造成的灾害,都为火灾,所有火灾不论损害大小,都应列入火灾统计范围。所有统计火灾应包括下列火灾:(1)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燃烧爆炸引起的火灾;(2)破坏性试验中引起非实验体的燃烧;(3)机电设备因内部故障导致外部明火燃烧或者由此引起其他物件的燃烧;(4)车辆、船舶、飞机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发生的燃烧(飞机因飞行事故而导致本身燃烧的除外),或者由此引起其他物件的燃烧。 二、船舶交通事故分级标准 1990年6月16日交通部发布的第16号令《船舶交通事故统计规则》,船舶发生碰撞、搁浅、触礁、触损、浪损、风灾、火灾及其他造成财产和营业员损失或人身伤亡的交通事故。根据事故船舶的等级、死亡人数和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将船舶交通事故分为小事故、一般事故、大事故、重大事故。 三、道路交通事故严重程度分类 国务院发布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6条规定,根据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程度和数额,交通事故分为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根据公安部修订的道路交通事故等级划分标准,各类的标准如下: 1、轻微事故:是指一次造成轻伤1至2人,或者财产损失机动车事故不足1000元,非机动车事故不足200元的事故。 2、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伤1至2人,或者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的事故。 3、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事故。

安全生产事故等级划分调查及处理办法

安全生产事故等级划分、调查及处理办法 一、本办法旨在规范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处理,明确事故分类、管理机构、 事故调查、等级划分以及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 1、本规定适用于在公司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 2、行政人事部是安全生产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建立事故档案,组织 或协助对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预防和整改措施的审定,落实情况的检查,负责事故的处理决定的落实。 3、与事故相关联的部门参与、配合事故的调查分析,负责提供相关数据 和情况,负责本部门预防和整改措施的制订和落实。 4、财务部负责核算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 二、安全生产事故的等级划分 安全生产事故分为五级:轻微安全生产事故、一般安全生产事故、较大安全生产事故、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特大安全生产事故。 1、轻微安全生产事故:无人员伤亡或轻微伤害,经济损失在500元以 内的事故(含500元) 2、一般安全生产事故:无人员伤亡或轻微伤害,经济损失在500—— 3000元事故(含3000元)。 2、较大安全生产事故:造成人员轻伤或经济损失在3000—— 10000元的事故(含10000元)。 3、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造成人员重伤或经济损失在10000—— 50000元 的事故(含50000元)。 4、特大安全生产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或经济损失在50000元以上的事故。

5、虽未发生人员伤亡,但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和公司声誉的安全事故或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根据具体情况由公司安全领导小组研究后也可认定为较大、重大或特大安全生产事故。 三、安全生产事故的处理程序 (一)事故上报程序 1、发生一般安全生产事故,由生产部门负责人和安全员立即采取可行的措施减少损失,并由部门负责人立即向行政人事部、副总经理报告。 2、发生较大安全生产事故,由生产部门负责人和安全员采取停产等必要 措施减少损失,并立即向行政人事部、副总经理、总经理报告。 3、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由生产部门负责人和安全员立即采取一 切可行措施减少损失和抢救受伤人员,并立即向行政人事部、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报告,公司领导、行政人事部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指导、组织、协助对事故的处理。 (二)安全生产事故调查程序 1、一般安全生产事故和较大安全生产事故,由行政人事部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调查,得出事故原因分析和初步处理意见后上报总经理审批,作出处理决定,并通报相关部门。 2、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由总经理牵头,成立事故调查组,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调查,得出事故原因分析和初步处理意见后,安全领导小组会通过处理决定,处理决定通报相关部门。需要由上级相关主管部门调查的,公司调查组负责配合调查,上级部门做出的处理决定,由公司相关部门备案。

2020年二级建造师复习技巧

2020年二级建造师复习技巧 留学网二级建造师考试栏目为您提供了二级建造师考试技巧,希望对您有帮助,祝您考试通过。 一、建造师考试是文科考试。 二、每道题一定都是在考书上某个角落里的某句话。一般来说,只要是一线的老师,对真题有过研究的老师,让你划的重点肯定是 八九不离十。但题目很活,书上的一句话,通常会换一个出人意料 的角度来出。 三、时间不够的话,如何最省事的通过考试?做好三件事,希望 大家看在我20年的考试经验份上,而且从小到大一般都是第一名, 务必认真考虑我的建议: 1)第一轮复习,跟大家随大流去听课,课后第一时间尽快完成复习,做点题调剂调剂,保证老师讲的都消化了;真能做到这一点,就 足以令你超过大多数人,因为他们都是不复习的;(不怕打击信心的话,马上就开始做真题,而不要把时间浪费在所谓模拟题和密押题 上更好) 2)第二轮复习工作非常简单,但比听课还重要。一门课听完后,立即开始做一到两遍历年真题,不要求闭卷,开卷做就很好。但是 务必要强迫自己把每一道题考的是哪一页里的哪一句话搞清楚,在 这句话边上做记号,例如:一级06单37,二级05多65.这个工作 务必做好。我这些年偶尔混混的执业资格考试之所以花两三天看一 两遍书就能过,全靠这个秘密武器。大家要明白,我说的执业资格 考试可不是考法律。是跟大家一样,考的我自己也不懂的那些东西。我比大家强的地方,是自己命题经验丰富,对能用来出题的考点非 常敏感,随便看到一句话我自己编给自己做的题目不见得比真题差。 3)第二项工作做的越早,你走的弯路就越短,否则时间全消耗在瞎猫抓死老鼠上。大家学习的目的就是为了应付考试,所以在第一

安全事故、环境事故、较大质量事故等级划分

安全事故等级划分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参照《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办法》规定,安全事故等级划分如下: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具体细分为三级: (一)一般事故A级,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3人以上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人以上轻伤,或者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一般事故B级,是指造成3人以下重伤,或者3人以上10人以下轻伤,或者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一般事故C级,是指造成3人以下轻伤,或者10万元以下1000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本条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环境事故等级划分 参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试行)规定,环境事故等级划分如下: 一、特别重大环境事故(Ⅰ级): 1、发生30人及以上死亡,或中毒(重伤)100人及以上; 2、因环境事故需疏散、转移群众5万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 3、因环境污染使当地正常的经济、社会活动受到严重 影响; 4、因环境污染造成重要城市主要水源地取水中断的污染事故; 5、因危险化学品(含剧毒品)生产和贮运中发生泄漏,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污染事故; 6、发生在环境敏感区的油品泄漏量超过100吨的污染事故。 二、重大环境事故(Ⅱ级): 1、发生10人及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伤)50人及以上、100人以下; 2、因环境污染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疏散转移群众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的;

安全事故等级划分及处理

安全事故等级划分及处理 安全事故等级划分及处理2010-09-12 16:46轻微事故,死亡0人,重伤0人,直接经济损失0元,上报县级,企业处理。 一般事故,死亡1至2人,重伤1至9人(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直经损100万至900万,上报市级,县级处理。 较大事故,死亡3至9人,重伤10至49人,直经损1000万至5000万,上报省级,市级处理。 重大事故,死亡10至29人,重伤50至99人,直经损5000万至1亿,上报国务院,省级处理。 特别重大事故,死亡30人以上,重伤100人以上,直经损1亿以上,上报国务院,国务院处理。 以上各条件为或的关系。符合一项即可定性。 其它不同行业还有相应标准: 一、火灾事故严重程度分类 1996年11月11日由公安部、原劳动部、国家统计局联合颁布的《火灾统计管理规定》将火灾事故分为特大火灾、重大火灾和一般火灾三类。 1、特大火灾事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火灾,为特大火灾:死亡10人以上(含10人,下同);重伤20人以上;死亡、重伤20人以上;受灾50户以上;直接财产损失100万元以上。 2、重大火灾事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火灾,为重大火灾事故;死亡3人以上;重伤10人以上;死亡、重伤10人以上;受灾30户以上;直接财产损失30万元以上。 3、一般火灾事故:不具有前列两项情形的燃烧事故,为一般火灾。 凡在火灾和火灾扑救过程中因烧、摔、砸、炸、窒息、中毒、触电、高温辐射等原因所致的人员伤亡,列入火灾人员伤亡统计范围。其中死亡以火灾发生后7天内死亡为限,伤残统计标准按原劳动部的有关规定认定。火灾损失分

直接财产损失和间接财产损失两项统计,具体计算方法按公安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凡在时间或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所造成的灾害,都为火灾,所有火灾不论损害大小,都应列入火灾统计范围。所有统计火灾应包括下列火灾:(1)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燃烧爆炸引起的火灾;(2)破坏性试验中引起非实验体的燃烧;(3)机电设备因内部故障导致外部明火燃烧或者由此引起其他物件的燃烧;(4)车辆、船舶、飞机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发生的燃烧(飞机因飞行事故而导致本身燃烧的除外),或者由此引起其他物件的燃烧。 二、船舶交通事故分级标准 1990年6月16日交通部发布的第16号令《船舶交通事故统计规则》,船舶发生碰撞、搁浅、触礁、触损、浪损、风灾、火灾及其他造成财产和营业员损失或人身伤亡的交通事故。根据事故船舶的等级、死亡人数和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将船舶交通事故分为小事故、一般事故、大事故、重大事故。 三、道路交通事故严重程度分类 国务院发布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6条规定,根据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程度和数额,交通事故分为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根据公安部修订的道路交通事故等级划分标准,各类的标准如下: 1、轻微事故:是指一次造成轻伤1至2人,或者财产损失机动车事故不足1000元,非机动车事故不足200元的事故。 2、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伤1至2人,或者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的事故。 3、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事故。 4、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 四、铁路行车事故分类

二级建造师考试复习资料

前言 注册建造师制度 我国将注册建造师分为一级建造师和二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考试共三科。《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为国家人事部与建设部共同组织,由各地建设行政部门及人事考试部门负责实施的一项执业资格考试。考试的每个专业设3个科目,分别是:《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其中前两门考试为公共课程考试,《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为专业考试,不同专业考试内容不同。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第一章路基工程 2B311010 路基施工技术 2B311011 掌握路基类型 一、路基类型 二、特殊路基类型 (1)湿黏土路基、软土地区路基、红黏土地区路基、膨胀土地区路基、黄土地区路基、盐渍土地区路基、风积沙及沙漠地区路基。 (2)季节性冻土地区路基、多年冻土地区路基、涎流冰地区、雪害地区路基; ⑶滑坡地段路基、崩塌与岩堆地段路基、泥石流地区路基; ⑷岩溶地区路基、采空区路基 ⑸沿河、沿溪地区路基、水库地区路基、滨海地区路基。 软土地区路基:软土包括饱水的弱黏性土和淤泥。 滑坡地段路基:山坡的不稳定土体在重力作用下,沿着一定的软弱面作整体的、缓慢的、间歇性的滑动变形现象。 膨胀土地区路基:遇水膨胀、失水收缩是其特点。 二、路基干湿类型 路基的干湿类型表示路基在最不利季节的干湿状态,分为干燥、中湿、潮湿和过湿四类。原有公路路基的干湿类型,可以根据路基的分界相对含水量或分界稠度划分;新建公路路基的干湿类型可以用路基临界高度来判别。 2B311012掌握原地基处理要求

生产安全事故等级划分标准

铁路交通责任事故等级划分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国《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501号令)及中华人民国铁道部《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第30号令),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时造成人员伤亡、重伤或经济损失的,其等级划分标准如下: 一、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等级标准 铁路交通事故等级标准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四级标准。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事故: 1、造成30人以上死亡。 2、造成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 3、造成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 4、繁忙干线客运列车脱轨18辆以上并中断铁路行车48小时以上。 5、繁忙干线货运列车脱轨60辆以上并中断铁路行车48小时以上。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事故: 1、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 2、造成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 3、造成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4、客运列车脱轨18辆以上。 5、货运列车脱轨60辆以上。 6、客运列车脱轨2辆以上18辆以下,并中断繁忙干线铁路行车24小时以上或者中断其他线路铁路行车48小时以上。 7、货运列车脱轨6辆以上60辆以下,并中断繁忙干线铁路行车24小时以上或者中断其他线路铁路行车48小时以上。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事故: 1、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 2、造成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 3、造成1 000万元以上5 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4、客运列车脱轨2辆以上18辆以下。 5、货运列车脱轨6辆以上60辆以下。 6、中断繁忙干线铁路行车6小时以上。 7、中断其他线路铁路行车10小时以上。 (四)一般事故分为:一般A类事故、一般B类事故、一般C类事故、一般D类事故。 1、有下列情形之一,未构成较大以上事故的,为一般A 类事故: A1.造成2人死亡。

相关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