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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 经验总结

司法考试 经验总结
司法考试 经验总结

昨天刚刚得知成绩,不是牛分,但顺利通过。今天给自己放假一天。因为自己受惠于各种司考经验文,遂想趁热打铁,写篇文与大家分享一下。算不上经验。

我始终抱定一个信念,那就是:实力是一切,努力是王道。尤其在司法考试之中,所谓的技巧,押题都是浮云,只有有效复习,踏实记忆,才是最正确,最有效,最明智的选择。

关于报班。

这个阶段应该是各个培训机构疯狂抢生源的时候,所以把这个话题放到前面先说掉。

如果你是自觉性够强,定力够强,且喜欢一个人安静而专注地复习考试,在记忆方面需要花上较多的时间。那我建议你不要报班,市面上的音频资料足够你听到各种最优秀老师的课程(这会在后面详说)。但如果你觉得实在有点心慌,那你可以选择一个周末班(阶段不限)。既可以和同学交流,也能听到每年新增或变化的考点。

如果你喜欢大家共同学习讨论的氛围,那建议你可以报一个封闭班。我虽然没有上这样的班级,但是看着大家一起齐刷刷复习的阵仗,我觉得身在其中一定也会受感染好好复习的。

我自己是选择前者的。所以多说两句自己复习的好处。首先,你可以控制复习时间和进度,你不会受到其他同学对你的影响。其次,你巩固的时间会大大加长,毕竟上课听讲一个小时的记忆力度与自己猛背一个小时的记忆力度的差距还是有不小的(至少我个人如此)。

所以大家一定要选择适合自己的,不要看到周围同学一窝蜂地都去报了封闭集训班,自己也心慌慌地去报。我记得还没开始复习的时候我就有和朋友讲过,如果我去报了封闭班必定通过不了,如果不报,还是很有希望的。事实看来也的确如此。

关于资料

首先的问题是,资料哪里找?

有几个网站的音频、讲义资料都是很全的。虽然可能都知道,我还是简单地罗列一下:学法网、法法网、考试吧(司法考试专区),鲤鱼网(司法考试专区)。这些网站的资料都是免费的,只要肯花一些时间找,基本是没有你找不到的,只有你没见识过的。

接着的问题就是:找什么资料,找谁的资料?

市面上的司考复习材料实在是太多了。我绝对相信不可能有任何一个考生用过全部的这些资料。所以我只想列一下我买过看过的材料,供参考。

1、三大本:买的盗版,当时抱着是给司考留个纪念的心态买的。其实他们也只适合做个纪念。法学同学真的没有必要去看。

2、三校名师讲义一套:我买的是2010年版的,当然也不是每本都好,但性价比比一些其他的教材要高很多,都是名师写的啊。我当时民法、民诉、商经全靠她们。

3、2004-2010国家司法考试试题解析汇编(重点且强烈推荐):这本书是有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中心组编的,大家看着编写的人员就知道这本书的权威度是多么高。每一道题都有详细的解析,注意,是每一道题。包括考点、常见错误分析、解题思路和方法分析三块。我最后做题都是用这本书,非常非常厚,估计有1000来页了。有了这本书,张能宝那套题直接就不要买了。

4、指南针法条:这是一定要买的,不赘述。

5、张能宝真题解析;国家司法考试一本通:草草看了两眼,觉得都不是很好,没有用。

6、万国的《大纲送你九十分》:很好的一本书,不仅有新增考点的罗列,也有新增法条的条款和解析。值得一看。

还有一些其他的资料,我觉得在单独科目中奖会比较清晰一些。

法理学、法制史、宪法:推荐-陈璐琼,淳于闻的讲义。

这种课是没有什么听头的,主要就是记忆,理解也只是很少的部分。所以这两个老师我都没有听过音频。陈璐琼的卷一突破一百分宪法、法理、法制史和司职的表格讲义非常清晰,是讲义的不二之选。淳于闻的法制史讲义总结得非常全面和详细。不想放弃法制史的同学可以一看。

顺带提一句,当时我听推荐买了一本一直热销的《万国卷一突破一百分》,结果发现里面的东西还没有刚刚讲的两位老师归纳的材料来得精简和准确。陈老师是有微博的,资料在微盘里都可以下载,非常方便。

三国法:推荐-杨帆(女)的音频和讲义

三国法就听杨帆的课件和背她的讲义就可以了,但是一定要仔细听,认真记。我当时做卷一做到三国法的时候,觉得这个老师太神奇了,随便的一句话都是考点。三国法其他书什么的就不要买了,没什么必要。建议三国法最后复习,精准记忆。

刑法:推荐-柏浪涛的书、刘凤科的音频

刑法的书柏浪涛的《刑法攻略》非常无敌,写得很有条理很详细。刘凤科上课非常厉害,讲得很清楚,虽然老喜欢举一些“斧头帮”,“菜刀会”的例子。我只听了总论,没有听分论,其实总论学好了,分论自然不在话下。

刑诉:推荐-汪海燕的音频和讲义、杨雄的讲义

我听的是汪海燕2010年的录音,2011年好像出国访问什么的,所以没有他的课件。汪海燕上课讲得点非常精准,上课也挺风趣幽默的。《众合讲座诉讼法论述题55讲》里面刑诉部分是王海燕写得,也写得非常不错,条理清晰,考点讲解到位。杨雄的讲义堪称无敌,最后冲刺阶段基本就是捧着杨雄的讲义狂背。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推荐-林鸿潮的音频和讲义、李佳的音频和讲义

这两位老师对我行政法的复习实在太有帮助。尤其推荐林鸿潮。每个音频只有25分钟上下,一共七十几个小课。连续几个小时听,也不会觉得很累。分析知识点这个就没什么好说了,让你觉得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你也是可以有信心拿下的。千万不能放弃这门课程。

民法:推荐-李仁玉的音频,及由其编写的《民法》讲义

很多人说这个老师有口音,说实话,我反正感觉没什么太大的口音。讲义当中条理分析得很清楚,他的课覆盖的知识面也很全。可能大家人手都有一本李建伟的《民法60讲》,我自

己也买了,也看了一个阶段。觉得这本书并没有外界说得那么好,尤其是越往后复习越觉得整本书有些地方编排得有些混乱,个人不是最喜欢。

民诉:推荐-杨秀清的音频,及由其编写的《民事诉讼法》讲义

其实诉讼法,主要还是自己背。只听过杨秀清的课,还是挺不错的。

商法、经济法:推荐-鄢梦萱的音频,及由其编写的《商经法》讲义(重点推荐)

鄢梦萱这个老师基本上就是我商经法的救星了。她的课我是在周末班上听的,也是那时候才知道商经有这么个漂亮的好老师。课讲得清楚,后来发现三校的那本讲义的编写人也是她,更是让我欣喜若狂。因为商经内容实在太多,但那本讲义总的感觉就是他把最精华的内容统统吸收了。我冲刺阶段的时候直接就背那本书,考试觉得很有信心。张海峡的课没听过,但他的讲义的确内容少了一点。不过我在网上搜过他的口诀,有一些还是蛮不错的。

论述题:推荐-陈璐琼

不要套用陈璐琼的模板,但他的解题思路真的很好,直击本质。建议下载他的《论述题其实就是一道填空题》。切记,只要理解他的分析问题的思路即可,模板什么的真心就算了。

关于复习方法

这个话题不是我的强项,我属于死记硬背类型的。我一直觉得只有把知识点都记住了,记牢了,才有通过的可能性。甚至我觉得如果知识点掌握得足够好,而你又是个仔细的人,真题不做也是可以的。我是八月中旬才开始做真题的。到最后也只不过刚刚勉勉强强地做完04-10的真题一遍而已。做真题给我的收获就是知道自己哪些地方会粗心,看错,哪些知识点还没有记住,别的也就没什么了。基本上最后做真题的正确率就是最后考试的正确率,不会有太大的差别。

归根结底,我的司考复习方法:反复记忆+定时总结。仅此而已。

其实记忆这种东西自己是最清楚的,记住了就是记住了,没记住就是没记住。千万不要在复习期间自欺欺人地说这个好像记住了,那个好像也差不多了。一定要多记忆,多巩固。切记切记。

司考过程非常艰辛,不要抱着幻想说轻轻松松过司考。可能真的有这样幸运的人,那我也只能投上羡慕的眼光。大多数凡人如你我,选择了司考,就必然会经历一次凤凰涅槃。当你经过若干月的奋斗,得知成绩的那一刻,你可能放肆大笑,也可能放肆大哭,然后你就会知道,这是一场值得经历的人生历练。

最后衷心祝所有备考2012司考的同学们能够一鼓作气地顺利通过司法考试。

最近寒假即将结束了,很多同学们和弟弟妹妹们都开始准备2012年的司法考试。我们在郭蕾兄弟的领导之下,2011法硕一班通过了司考的7个人成立了一个司考帮助小组。这几天有好几个同学向我询问准备司法考试的方法,以及过程。应该从哪开始。

其实我本人也是勉强通过的,有运气的成分。谈不上什么经验,只是自己有点小心得,在此写出来供大家准备考司考的过程中以作参考。如有不恰当之处,请多多包涵。

我是2010年在北京通过的,有传言说2012年司考要改革,也不知道真假。大家先不用去理会改革的事,那和咱没关系。

首先第一个问题:谈谈司法考试流程的问题。

(北京市)司法考试4月份出考试大纲,5月份出当年最新版的3大本,6月份开始报名,7月份现场验证(去西直门的司法局或者青少年宫),7月21号左右开始网上选择考点组,就是自己选择离自己最近的考场。(建议选择中央民族大学或者安贞里的考点,离大运村最近坐车方便)。9月份的第三个周末,一般是9月17 18 19号,考试2天4门。第一天上午是卷一,100道选择题,3个小时,考的都是小法,国际法,法制史,宪法之类的。下午是卷二,100道选择题,3个小时,主考刑法和刑事诉讼法。貌似还有行政法。第二天上午是卷三,100道选择题,3个小时,考民法和民事诉讼法,还有商法和经济法。下午是卷四,3个半小时,全部写作,7道大题。第一道必然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跟考政治差不多。一定要背。11月20号就可以查成绩了。

第二个问题:谈谈复习准备时间的问题。

我是2010年7月13号开始准备的。因为之前是南非世界杯,7月12号西班牙对荷兰的决赛结束之后我才开始复习。(带着对荷兰罗本的眼泪,哎,伤心)。2010年司考提前了一周,是9月11号12号开始。所以我总共有60天的时间。那个时候因为我还在工作,早九晚五,所以只有每天晚上下班回家后7点半到10点半去人大明德楼自习,每天3个小时多点,周末2天每天10个小时左右。这里需要提醒各位,时间非常关键,我的感觉就是最后时间不够用,所以建议大家,司考复习最少要3个月,否则你肯定看不完重点内容。

司法考试其实就考你放弃的艺术。一共14个部门法,如果你全部都要看一遍,然后还要记住。1年的时间都不够。所谓术业有专攻,没有任何人能精通所有法律。所以要果断放弃一部分法律。看看分值比例,我有一副万国司法考试的地图。刑法100分,刑诉70分。民法90分,民诉60分。行政法45分,商法经济法50分,宪法法制史50分,法理15分。这些法就基本500分了。剩下的国际公法,国际私法,什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等等小法,加起来100分。我的建议是果断放弃这些小法不看,把你的宝贵时间精力用在分值高的法上。才能事半功倍。

所以我的建议是3-6个月为宜。太短了看不完,太长了容易疲劳懈怠。

第三个问题:谈谈考试教材选择的问题。

我买了3套东西,三大本,张能宝的8小本《历年真题》,考前一个月出版的《新增法条》。就这3样东西,我都没看完。只重点做了历年真题。

三大本是指定教材,权威性高。如果要买,建议当做工具书,就是有什么不懂得地方就去翻书找标准答案。如果要当教材,2400页,估计半年也看不完。反正我是看不完。

历年真题,这个必须买。不买你就过不了司法考试。为啥呢,因为司法考试每年的考点重复率是75%-80%。也就是说,每年的考试中有80%的考点,是之前5年考察过的。你只要把历年真题吃透了,80%的分数你就到手了。做真题是想通过司法考试的王道,比看书管用。因为题后都有详细的讲解,可以有针对性的复习。

新增法条,是考试前查漏补缺的工具书。上面有最新一年的立法和司法解释。也是当年的法律热门话题。每年的分值在30分左右。我就是靠新增法条抓住了《侵权责任法》和《国家赔偿法》的最新修改,才通过了司法考试。可以说,新增法条上的黑体字,就是当年司法考试的必考内容。大家一定要重视。

至于各个辅导机构的模拟题,都是垃圾,买也别买,浪费钱。如果买了,扔了吧,做模拟题就是自己跟自己过不去。

所以我建议大家要购买的教材:考试大纲(必须买),三大本(选购),指南针的教材和法条(很不错,有重点),张能宝8小本《历年真题》(必须买),新增法条(必须买)。如果有录音,建议大家分享录音。听录音的效果远远好于你自己看书。特别是难点重点,听录音节省时间效果也好。

第四个问题:谈谈应对4张考试卷的问题。

首先做题时间上不要图快,提前交卷的人往往都过不了。为什么呢,司法考试是中国三大困难考试之一,你做题快,那不是因为你会的多,而是因为你轻视了司法考试。几乎司考每道题都有陷阱和误区,你做题快,说明你中的陷阱多。说白了,司考没有一道题是不需要思考之后回答的,不思考就直接选答案,十有八九是错的。考试结束前15-20分钟左右做完然后涂卡,是比较理想的状态。千万别不留涂卡时间,100道选择题,还有多选和不定项,涂卡就能把你涂的吐了。

卷一,100道选择,3个小时。卷一都是小法,国际公法,国际私法,法理,法制史,宪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等等。难度较大,知识点较为分散。150分满分,建议保90争100.

卷二,100道选择,3个小时。卷二主考刑法和刑事诉讼法。这是重中之重,拿分的关键。刑法和刑诉比较系统化,知识难,但是掌握的牢靠。所以一定要力争100分,否则后面就困难了。

卷三,100道选择,3个小时。卷三主考民法和民诉,还有商法经济法。是我认为最难的一张卷。难在很多东西都是琐碎的,根本记不住。大家力争能考90,实在不行保80也好。这就是为什么前2卷要多拿分的原因了。

卷四,7道写作大题,3个半小时。第一道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跟考政治差不多,一定要背。然后民法,刑法等等大法都会出题。这里有一个小技巧,就是大题除了第一题,都是按步骤给分。就跟高考数学似的,都是小问单独判分。所以会哪问就写哪问,千万别空着。上一问写错了不影响下一问的得分。

我当年是卷一90多,卷二90多,卷三只有72,卷四考了将近110.全靠卷四的超水平发挥才通过了司法考试。写作能力强的同学们一定要好好抓住卷四的机会,尽可能的往上提分。

第五个问题;谈谈准备过程态度的问题。

司考是战场,每个考场30个人,大概能通过2-3个人。所以一定要把司法考试当做战争来打,考前做好充分的战斗准备。要以军人的态度去面对司法考试。

什么是军人的态度?冷静执着,科学计划,坚毅不拔。我在看完世界杯到9月12号考试完期间,除了周一到周五不得不上班,其他时间全部用来准备司考。

什么叫全部时间?没有上过网,把网线掐断了。没有电脑,锁起来了。没有娱乐活动,没有逛街。吃饭一概人大食堂,因为省时间。唯一的2次消遣时光是去吃了2顿呷哺呷哺,耗时总计4小时。其他时间都是学习到晚上11点然后洗澡睡觉。

听上去似乎有些夸张了,这是因为我时间短,只有60天。大家提前几个月准备,不会像我这么辛苦。个人觉得3月份4月份开始准备就是最好的了。提前制定好计划,坚决执行计划。不要耽误,耽误一天,后面积压的就越来越多。自己的心态就会变得急躁了。

总之一句话,想通过司法考试,想增加通过的可能性,一定要耐得住寂寞。

第六谈谈心态的问题。

复习过程中难免会出现心态问题,很多时候的感觉就是:司考跟天书似的,大量的知识点看也看不懂,看懂了的第二天就忘了。难免会急躁,会产生厌学情绪。这个时候不妨找几个一起考司考的朋友大家做个伴,定期去运动下或者消遣下,放松下精神。毕竟大脑也是有状态高低起伏的。个人觉得去邱季端游泳是个不错的选择,有氧运动,水可以促进压力的释放。

相信大家都各自有各自的放松方法,这里就省略不说了。

一:备考时间

司考准备时间不易过长,会消磨意志,后期更是感觉无所事事,以致之前复习逐渐忘记。应试者暂且分为3类人。对号入座。

1.非法学专业本科生。因为毫无基础可言,所以备考必须较长,不适用所谓的2-3月。但同时600分有200左右属于常识题,没学法基本也能做对。所以准备时间应该在半年左右。整个过程也是由松到紧的过程。前2月每天4-5小时即可,中期7-8小时,后期12小时左右。

2.法学专业生但不考研者。理论上和考研同学准备的时间差不多,但因为不考研,所以可以

更加把稳一点,时间可放在3个半月应足够。前一个多月每天8小时,最后2个月可以飙到12小时或以上。

3.法学专业且准备考研者。本人今年也是这一类。7月之前,没碰司考,4-6月都是在搜集考研资料,将专业课内容过个1-2遍。(因为考华政,在众多学校中算是要看的参考书较少的,如果考其他名校法学研究生,难度更大,过年就可以准备起了。考研同学的司考周期就比较紧凑。2个半月相对保险。每天直接飙到12小时。本人看了2个月。前期每天11-12小时,后期13-14小时。

二:复习资料

非法学专业生(较法学专业生多出的材料)三大本虽说是基础和核心,也有很多人说好。但是毕竟内容太多,大海捞针。内容抽象,没有基础很难看懂或理解,更别提记忆了。所以还是建议随大流的路线——众合系列讲座。基本能快速将你带入门。看此书的时候不需太专注于背诵记忆,理解就可,前期不是记忆阶段。将讲座看完,大致需要1个半月(每天6小时计算)。民法刑法较认真看。其他随便看看吧。知道个大概和一些基本的东西。

法学专业生。结合个人经历,给出大胆建议。即众合系列讲座也不用去看。在最后2个半月之前,最多也就是买本民法和刑法看看足够。因为讲座的内容大致本科学习阶段有个印象知道个大概。内容多看了也是记不住的。我本人买了全套。从7月开始看,看了20天左右,看完刑法民法,2诉讼,国际法。其他还都没看完。我觉得再看下去就完了!于是做出了司考复习过程中最重要的决定。果断抛弃众合讲座!直接录音+讲义+真题!所以最后2个月,不要再碰众合讲座了。必须进入录音讲义了。

所有司考人必买的!

1.众合系列真题及解析。是一整套按年编的。好像是10年真题。我时间有限只做了近6年的。这本书因为解析编的很好,所有必需买。真题解析就靠这本书。

2.历年真题。(好像是法律出版社,具体记不清了,)也是按年编,但是答案解析很不全,但是因为真题不止需要做一遍,所以和众合的真题都要买。对答案的时候两本书一起对照的看,因为每一年大概有2-3题他们观点不一样。自己可以判断。(我第一遍真题做的是这本,因为对照众合的答案看的比较方便,不用前后翻)

3.历年真题按学科编。通常大家买的是张能宝。但是后来口碑下降。解析错误太多。但我还是买了,结果令人失望。有一学科我记得大概做个3-4题就会有答案错误。他会自己解析说这题官方答案给的怎么怎么不对,但是当你听过录音看过讲义有了自己判断后,你会觉得他的解释是胡扯。如果大家第一遍做他,可能会有消极的影响。所以真心不希望大家做这套按学科编的题目了。因为我只买了这套,没买其他的。大家可以自己找找按学科编的。如果有众合或万国的,应该相对可靠一点。

4.指南针法条汇编。注意,千万别一页一页看。法条多你记不住,记住了也不会用。他就是一本工具书。需要的时候去翻翻就可以了!他的价值体现在经济法中,后面再说。

真的只要这么多书就够了,只有真题是最靠谱的。如果时间充裕者,可以试试万国的红腰带模拟题,听说也还可以。前提是在你留有2.5个月以上复习时间的时候可以适用,自己决定。题目难度大。我并没有买,个人偏向不用买了。

所以本人司考所有资料为:录音+讲义+众合真题+法律出版社真题+指南针法条+张能宝按学科编真题(这个大家找到好的最好替换掉)

三:重中之重——各学科录音(最后两个多月,直接强化班,不要再浪费时间去听基础班,

除非是非法本专业复习时间为半年者)

有句话不知道大家听过没。听录音和不听录音的区别是什么?前者过,后者不过。

找录音,一定要顺便看这个老师的讲义,有些老师江湖声誉不错,但是我看了他的讲义就没有兴趣去听,或者木有兴趣去复习那个讲义。因为讲义大堆大堆的文字,非常不好使!所以我推荐的老师,绝对是说的好,讲义也好,绝对不会后悔,我也是打印了不少其他老师的讲义听了他们的课,然后觉得真的不适合我,才换的老师。也走了不少弯路,花了不少冤枉钱。希望大家不要重蹈覆辙。

民法:张翔(指南针的)(民法真的说的非常清晰,讲义也很好!)其他什么李建伟还有新东方的什么的我也不想解释太多,因为自己确实没听。我只推荐我听的中觉得最好的。而且绝对不会让大家失望的。

刑法:韩友谊(万国)万国副总裁,刑法说的和讲义都不错。但是时间很长。总分则一共40多个小时的录音。不过听的不累,口音标准。

另外同学说刘凤科因为是出题人的大弟子,所以对出题方向把握的好。同学们也可以适适。不过因为口音太重,我不太习惯听的有点累,所以没有选择。这个大家可以自己选择。

行政法行政诉讼法:林鸿潮(众合)这个不解释。讲义88表和讲课是无敌的。

商经:张海峡(很多机构,我听的是三校)不解释。

三国法:杨帆(女,众合)非常清晰的思路和讲义,别无他人

刑诉:陈少文(万国)绝对的后起之秀。讲课给你带来司考的动力,讲义非常好用。

民诉:郭翔(万国)讲义和思路也是足够用的。非常好。

高潮来了,法理+宪法+法制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陈璐琼!!!这真是我偶然发现的一块宝啊!拯救了我的卷一。因为我最后20多天法律宪法法制史这些都没看。简直无从下手。但是在论坛看到同学们说到陈璐琼这个人。然后下载了他的讲义(卷一突破100分)40多页的讲义,就将这些法按表格列出,非常清晰,讲课也很诙谐,重点突出。灰常灰常的好!!!之前听了所谓的杨帆(男)还有什么什么的,听的一头雾水,讲义又臭又长。让我非常担心卷一。幸好幸好。。。

卷四:陈璐琼还有一套(卷四突破100分)讲义和录音。是说卷四2道论述怎么答。录音也就3个多小时。他有他的模板。虽然模板是把双刃剑,但至少让你在最短的时间内,怎么知道怎么让自己答的最可能装X和清晰思路。我用了效果还是不错的。

冲刺班录音:最后10几天才开始听。时间比较紧。万国的冲刺班很好,时间不长,重点突出,梳理的不错。民法、刑法、刑诉、民诉、三国、商经听万国的冲刺班。行政法那块还是听林鸿潮的。他们有些人是题目,有些是讲义。以题目为主,做一做再听录音,帮助很大的。大家在最后18天左右可以开始做冲刺班的题目和录音了。

四:各卷分布及各学科复习特点与方法

卷一:此卷为具体小法学科

1.社会主义法治理念。10分左右。看看讲义听听录音说一些关键的地方。其他凭尝试基本搞定。不需特别注意

2.法理。30多分。关键的概念必须理解和记住。讲义要看熟。

3.宪法。20分左右。最恶心的部分。要记的非常细内容也多。好好背讲义吧。我基本只拿到1/3的分

4.法制史。10分。很多人说直接放弃。其实听了录音,看看只有8页的讲义。6-7分还是没有那么困难。别轻易放弃。因为法制史的题目出的是有规律的,好好听陈璐琼的。

5.三国。40分左右。看好讲义。这个40分一定尽力多拿。题目不难,真题重复率高。我大概拿了35左右。这个分是卷一的关键分。

6.经济法40分左右。这个分很不好拿。经济法的法规非常多,出题点非常细,真题几乎不会重复。讲义的重点部分要看好。指南针法条派上用场。经济法条中重点的法条要看仔细。另外当时我听了一个录音,是讲经济法法条。非常管用。哪个老师忘了,大家到了8月份可以找找。太早看会忘的。

卷二:

1.刑法。卷二的大头。将近70分的选择题分值。

2.刑诉。将近40多分的选择。

3.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40分左右。

卷三:

1.民法。卷三的大头。将近70-80分的选择题。

2.民诉。将近40多分。

3.商法。将近30多分。

卷四:7道大题目。1和7为论述。1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7在法理、民法、刑法、诉讼或者行政、商法中出一道论述,最后花个几天时间看看基本知识点再加模板基本可以解决。

2-5固定为一道刑法、民法、刑诉、民诉的案例分析。6为商法或者是行政法。卷四大家在最后一个月之前都不用关注。因为复习好卷二三的知识点,做案例分析只是水到渠成。最后一个月,把近几年的案例做做,找找感觉即可,花过多的时间很不划算,真题重复率也不高。各学科总结规律:

1.民法、刑法:总共将近200分。也是复习的重点。不过他的特点是,不复习拿不到分,复习的很好,也拿不了高分。所以大家还是按部就班踏踏实实做好该有的复习即可。讲义重复的看。真题绝对重视。理解比准确记忆更重要。除去案例选择有160分左右。100分还是要争取拿到的。

2.民诉刑诉:诉讼的分不可多丢。选择一共80分左右。50分需要保证。诉讼内容由于学科特点,变化可能性小,知识点相对固定,不灵活。要求记忆的准确性。在理解的基础中记忆,理解一些规定的由来,否则死记硬背忘的很快。

3.商法:知识点相对固定。看好讲义真题即可。理解知识点很重要。

4.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大家都说难。选择40分。通说能拿一半分的就很不错了。其实不然,因为这几年行政法的题目难度明显下降。虽然看着讲义内容很细。但是看懂了看熟了,都不是问题。不要恐惧,当他是一门正常的学科。我今年这门法丢分也不多。

以上是卷二卷三的内容。每卷大家争取90-100分。那过司考问题不大。这两卷的复习方法基本相似,故放在一起总结:

1.听着录音,拿着打印好的讲义,跟着老师的思路走,在讲义上做好笔记。

2.遇到讲义上的真题,不要跳过,听老师分析如何做题。不要担心真题听过了,影响自己做真题,你课上听过,做真题还是会错,所以放心去听。

3.非常重要的一点!不要一门课从头听到尾!否则听完这门课,你翻翻前几页,完全不知道有什么内容!所以最科学的方法,拿民诉20小时的课程来说。你听完3-4小时(一个上午),下午一定要及时复习,复习讲义的过程能回忆起老师所讲的东西,这样的知识才会变成你自己的。第二天,或者自己觉得合适的时间常温习讲义。不要赶进度,踏踏实实走好每一步。也不要因为老师说的太好听太搞笑,就想一口气听完。细水长流!要把一份讲义分成几段,各个击破。否则面对一份讲义,你会木有心情和耐心将他从第一页复习到最后一页的。4.卷二卷三的真题是最最重要的!!因为重复率很高。你真题基本都懂了,那么知识点你基本也掌握的差不多了。我听完录音,讲义基本也看了3遍左右。然后去做真题。第一遍,能做到110左右。因为150分的内容,大概有50分的题目,在讲义中出现过,你大致能知道答案,所以这个分数是有水分的。不过不要紧,因为讲义中出现的题目你仍然能做对,说明

你大致也能掌握了,除非你专门记答案欺骗自己,那没有意义。每卷一般能在2小时做完,因为有些题目见到过,不过每道题希望做的时候,都能过仔细思考过。

5.因为非常重要,所以我拉出来单独说。2小时做一张真题,基本要花2-3小时,去对答案。不仅仅是你做对的题,千万别忽视你对的题。对的题目可能是蒙对的,可能是不确定选对的,可能是排除出来的答案。但是在对答案的过程中,一定要弄懂每一个知识点,以及每个选项是否正确,哪里有错,应该怎样。然后在试卷上做记录。

6.温馨提示:放录音时,用系统自带的windows media播放器,因为他可以调节播放速度且音调不会改变。其他的播放器好像都不行。我第一遍一般为1.3左右的速度。具体根据老师说话的语速调节。比如民诉的郭翔说话很慢,1.5也很合适。行政法林鸿潮语速较快,且行政法内容较难,1.2比较合适。不要忽视语速的调节,他给你2点帮助。一点是他节省了你的时间,我大致算了一下,所以强化班的课程,录音要听20天左右。第一遍调节后,最少能节省3-4天的时间。第二点帮助是,语速相对快,会加速你的思维能力,不易走神,效率提高。

卷一的复习方法总结:卷一的一大特点是真题的重复率低,很低。除了三国法和法理值得大家做,其他都不用做。三国法中,国私由于对外关系适用法的颁布,所以除了11年的真题,其他都不用做,几乎全部改掉了。国共和国经可以做做。我只做了2套卷一的真题,仅仅是为了找找感觉。而且分数很低,就80-90左右。不用在意。所以没有了真题,重心大家都放在自己的讲义重复的看。经济法除了讲义,多翻翻法条。重点的看一看。

最后我帮大家梳理下整个暑假的复习计划和每天的基本任务

每天

7:45-8:00 起床洗漱阶段

A:8:00-11:30 上午看书期间3h30min

11:30-12:30 午饭+看看报纸+新陈代谢+随意

B:12:30-13:30 中午看书阶段1h

13:30-14:00 午休(必须的!而且半小时最合适,太久头晕,而且夏天不易嗜睡)

C:14:00-17:30 下午看书阶段3h30min

17:30-18:30 晚饭以及自行安排,我是饭后带家里狗狗散个步,思考下一步学习计划,放松D:18:30-21:30 晚上第一阶段3h

21:30-22:15 晚上之中场休息我是小区内跑步+洗澡(锻炼非常重要!排解压力+身体保障!夏天的夜晚非常迷人,满天星辰,亲近自然也是无法言语的美妙!特别当你有目标并为之奋斗时。运动量不宜太大,不然就会疲劳,我是男生大约每晚跑7-8分钟,800米的样子,music&jogging,听了一个假期的love the way you lie相当激情)

E:22:15-01:15 晚上第二阶段3h

然后睡觉每天晚上能睡6个小时多点其实足够了

总之这样的一天看书时间一共是3.5+1+3.5+3+3=14h 看到没有14h 很轻松有木有

当然每天这样的强度时间久了也会受不了。所以我每一周会去和朋友打篮球。一般是一个下午的时间。如果你一周有6天基本按照上述计划执行。那么剩下一天,你可以半天放松,打球逛街陪男人陪女人都可以。

其实本人前一个月基本每天只能执行上述计划的70%,因为还会上网看看电视和朋友聊聊天。但是最后一个月,我基本完全按计划执行了。另外教给大家一个非常好用的方法是,每天看书前和每个时间段结束后,用笔记录下来这个时间段看书的时间。比如早上8点开始看,就记下8:00.看到11点,就写下11:00 。然后一天结束后看看一天到底看了多久的书。哪里

的时间浪费了,在后面的复习过程中自己就要调节好时间安排,7-8月初我基本是靠这样的方法,才能监督自己保证看书的时间,当然最后1个月没有再记录了,因为这时候不需要再监督自己了。

整体:

以75天为标准(两个半月)

1-30:完成卷二卷三,卷一的三国经济法学科的第一遍录音。讲义复习3-5遍。分类学科真题做完一遍。

30-45:卷一的录音和讲义(陈璐琼卷一突破100分),白天复习强化班的讲义(注意讲义不一定要不停的背,看熟比背下来重要!因为大部分是选择题,只要看熟了,到时候基本就能选出来了)晚上D阶段做一张真题。晚上E阶段对答案看讲解,在真题上做记录。16天。可以做完8年的卷二卷三的真题,足够了。从11年往前做,因为以前的真题价值下降。我当时晚上E阶段对答案,有时候会很累,但是一定要坚持,要完成今天的任务才可以睡觉!千万不要拖到第二天!

46-55:A-D时间段以1.8-2倍的速度,将强化班的录音对照和讲义再听一遍,同时注意讲义的再次复习。再加深一遍记忆。晚上E时间段用来重复做第二遍真题和复习真题。第二遍真题大概一个多小时一张,每天一张,再复习1-2张真题。

56-65:做冲刺班的题目和配套的录音。卷四的陈璐琼卷四突破100分开始听。关注论述题的知识点和模板。卷四案例大致做几年,不需认真写,写下答案要点对照答案看看即可。卷一的加快频率背诵。经济法法条开始狂翻。卷二三节奏下降,注重复习讲义。此时卷二三的基础基本牢固,冲刺班的题目巩固即可。此时是加深记忆增加卷一分数的阶段。

66-75:重复讲义,真题的温习。卷一每天坚持翻。不可松懈,适当降低节奏。每天复习时间从14小时降到11小时左右。注意调节状态。考场周围的宾馆早点预定。考前1-2天放松放松,出门多走走。

再啰嗦两句,怕大家看了这么多,忘记有些重点了。所以再强调一下。

1.每天的跑步很重要!放松又锻炼!

2.每周出门一次的打球运动也很重要,女生可以趁机满足你们的购物欲K歌欲等各种欲来发泄减压!

3.复习资料不在多,在精,在重复!——讲义+真题灰常灰常重要!重复看!

4.另外你们如果可以找到司考的源动力,那会对你们有极大的推动作用!如果你仅仅为了找工作多拿个证书或者给自己读法律本科一个交代,我觉得这样的动力是不够强大的!比如我想成为一名律师者,这道槛是我必须跨过的。法律是很奇妙有趣的东西,我也真心热爱法律。我相信你们听了录音之后,更加能体会到这一点。享受这场无与伦比的考试吧,愿美丽的夏季夜晚陪伴着你们实现自己的梦想!

2020司法考试试题及答案

2020司法考试试题及答案 2016司法考试试题及答案 1.大卫是甲国人,同时具有乙国国籍,其住处在甲国,其惯常居所在乙国。后因在丙国为票据行为所引起的票据纠纷在我国涉诉。 为了确定大卫之票据行为的效力,我国法院首先要确定他是否具有 民事行为能力。按照我国《票据法》的规定,票据债务人的民事行 为能力适用其本国法。大卫同时具有甲国国籍和乙国国籍,我国法 院应如何确定其本国法? A.以大卫有住所的甲国法律为其本国法 B.以票据行为地丙国的法律为其本国法 C.以大卫有惯常居所的乙国法律为其本国法 D.以与大卫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为其本国法 2.甲国人A和B同受雇于香港某公司,二人均在中国上海有住所。某日,他们同乘轮船自乙国赴中国,途经公海时,二人发生口角,A 顺手抓起B的旅行箱向B掷去,造成旅行箱内的贵重仪器被毁坏。 轮船抵达上海后,B向我国法院提起诉讼,要求A承担赔偿责任。 我国法院可以适用下列何种法律? A.甲国法 B.香港法 C.乙国法 D.中国法 3.实施反倾销税的条件之一是倾销进口与国内产业损害间存在因果关系。关于这一条件的下列表述何者为正确? A.倾销进口是国内产业损害的惟一原因

B.倾销进口必须是造成国内产业损害的一个原因 C.其他因素造成的国内产业损害不得归因于倾销进口 D.没有倾销进口,就没有国内产业损害 4.中国某公司向欧洲出口啤酒花一批,价格条件是每公吨CIF安特卫普××欧元。货物由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承保,由"罗尔西"轮承运,船方在收货后签发了清洁提单。货到目的港后发现啤酒花变质,颜色变成深棕色。经在目的港进行的联合检验,发现货物外包装完整,无受潮受损迹象。经分析认为该批货物是在尚未充分干燥或温 度过高的情况下进行的包装,以至在运输中发酵造成变质。据此, 下列表述何者为正确? A.收货人应向承运人索赔,因为其签发了清洁提单 B.收货人应向发货人索赔,因为该批货物在装船前就有品质问题 C.承运人对变质可以不承担责任,因为承运人对于货物的固有缺陷可以免责 D.承运人对变质应承担责任,因为承运人在运输中有谨慎管理货物的义务 5.按照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制度的规定和实践,有关非违反性申诉与违反性申诉的下列表述何者为正确? A.非违反性申诉中,申诉方无需证明被申诉方违反了世界贸易组织协定的有关条款 B.违反性申诉中,申诉方需要证明被诉方采取的措施造成申诉方利益的丧失或受损 C.如申诉方的非违反性申诉成功,被诉方没有取消有关措施的义务,但需对申诉方作出补偿 D.如申诉方的非违反性申诉成功,被诉方应撤销或废除被申诉的措施 6.下列表述中何者为影响法官内部独立的行为?

国家司法考试试题参考答案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试题参考答案试卷三 受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委托,中国普法网现予公布。以下各题所列A、B、C、D选项中,下划黑线的即参考答案。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转载。 一、单项选择题。 1. A.甲请求税务机关退还其多缴的个人所得税 B.乙手机丢失后发布寻物启事称:“拾得者送还手机,本人当面酬谢” C.丙对女友书面承诺:“如我在上海找到工作,则陪你去欧洲旅游” D.丁作为青年志愿者,定期去福利院做帮工 2. A.丙企业只能要求安琚与乙企业各自承担15万元的清偿责任 B.丙企业只能要求甲企业承担清偿责任 C.欠款应先以甲企业的财产偿还,不足部分由安琚与乙企业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D.就乙企业对丙企业的应偿债务,乙企业投资人不承担责任 3. A.商家无权要求潘某退货 B.商家可基于公平原则要求潘某适当补偿 C.商家可基于重大误解而主张撤销交易 D.商家可基于显失公平而主张撤销交易 4.

A.该买卖合同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因而无效 B.唐某的行为属无权代理,买卖合同效力待定 C.乙公司行为构成对甲公司的欺诈,买卖合同属可变更、可撤销合同 D.唐某与乙公司恶意串通损害甲公司的利益,应对甲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5. A.因未办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蔡永无权要求蔡花搬出 B.因诉讼时效期间届满,蔡永的房屋腾退请求不受法律保护 C.蔡花系合法占有,蔡永无权要求其搬出 D.蔡永对该房屋享有物权请求权 6. A.丙善意取得房屋所有权,甲无权请求返还 B.丙不能善意取得房屋所有权,甲有权请求返还 C.乙出售夫妻共有房屋构成家事代理,丙继受取得房屋所有权 D.乙出售夫妻共有房屋属于有权处分,丙继受取得房屋所有权 7. A.甲有权请求丙返还自行车 B.丙如将自行车返还给乙,必须经过甲当场同意 C.乙有权要求丙返还自行车,但在修理费未支付前,丙就自行车享有留置权D.如乙要求丙返还自行车,即使修理费未付,丙也不得对乙主张留置权 8. A.如戊免除了甲的损害赔偿责任,则应由乙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B.因抵押权未登记,戊应优先于丁受偿 C.如丁对丙的债权超过诉讼时效,仍可在2年内要求甲、乙承担担保责任D.如甲对丁承担了全部担保责任,则有权向乙追偿

2019年法考司法考试民法刑法复习方法攻略

民法刑法较具体系性,全面复习是基础阶段较好的方法,系统复习民法基础理论,将零散知识片段,整合为逻辑知识体系,打下扎实的基础。在这一阶段理解与记忆并重,不能纯粹的记知识点和法条,否则你的知识结构将呈现碎片化,将来难以做到融会贯通。如果一上来就只看重点法条,只复习浓缩版教材,则方法严重错误。下面咱们来一起说说具体的复习方法。 一、总论、物权、合同为民法的绝对重点 这三部分占总分值将近四分之三,孰轻孰重,一目了然。总论学不好,必定影响物权和合同部分的复习。 二、历年真题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做历年真题,就是做来年真题。对每一道真题,都要彻底掌握,逐题、逐项完全吃透,并能灵活应用。当然,也不能过于纠结在几个争议题目和偏怪题目。 三、学习方法: 民法考察趋向基础,更加重视对实证法和基本理论的考察,对于比较法和较深理论不涉及。这也就要求我们在民法复习过程中重视基础,对基本概念区分要清晰。民法最好掌握请求权分析方法,具体有时间的同学可以阅读一下张永兵博

士的民法书,掌握各个请求权的构成要件,这对于案例题分析很有帮助。民法的思维是意思自治的思维,也就是尊重当事人的意思,因此,在考试中,对于干预的也就是合同无效的要慎重选择。最重要的是在对法条记忆的基础上对实际问题的解决,切忌死记硬背,多做练习,理解法条。 刑法在司法考试中是重头戏。作为一门重要的部门法,不管是在法律的理论研究中,或者在司法实践中,刑法作为公法中的最重要的一门法律,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一、理论+案例 相对于其它部门法,刑法最重要特点是理论与实践的结合性强。针对这个特点,我们在复习司法考试的过程中要做到理论结合案例的学习方法。 刑法具有自身独特的理论。从一般的刑法教材上,我们可以看出刑法的理论分为总论和分论两大块,其中总论主要是刑法的理论部分,分论部分除了前半部分的罪状、法条偏向于理论外,其他都是各个罪名和法定刑,偏向于实践性。理

2020司法考试法律职业道德复习笔记

2020司法考试法律职业道德复习笔记 2016司法考试法律职业道德复习笔记 第一节司法和司法制度的概念 一、司法的概念和特征 1、独立性; 2、被动性; 3、交涉性; 4、终局性; 5、普遍性; 6、民主性。 二、司法的功能 1、解决纠纷; 2、调整社会关系; 3、解释、补充法律; 4、形成公共政策。 三、司法公正、效率、独立 (一)司法公正 实体公正是指案件事实真相的发现和对实体法的正确适用 司法公正的内涵 程序公正 是指司法程序具有正当性和合理性,当事人在司法过程中受 到公平的对待 司法活动的公开性 裁判人员的中立性 当事人地位的平等性 司法过程的参与性 司法活动的合法性 司法公正的构成要素

案件处理的正确性 (二)司法效率 1、司法效率的构成要素: (1)司法机构的精简性; (2)司法人员的专业性; (3)权责的科学性和明确性; (4)程序的简明性和终结性; (5)期间的适度性和严格性; (6)诉讼费用分担的合理性。 2、司法效率和司法公正的关系:二者是相辅相成的,但又存在内在的紧张关系,我国的司法现状决定 了我们应当“公正优先,兼顾效率”。 (三)司法独立 我国宪法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 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司法独立主要包括以下两层含义: 1、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2、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必须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的各项规定。 【真题提示】 1、关于司法和司法制度,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8/1/47)答案:B

2012年司法考试新手入门24 招及各科复习攻略

2012年司法考试新手入门24 招及各科复习攻略 2012年司法考试新手入门24招及各科复习攻略。2011年的司法考试试题难度加大,迫使2012年司法考试考生不得不早早准备,以避免成为明年司法考试大军中的炮灰。为了帮助2012司法考试的新手更好的了解司法考试,在这里,我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司法考试常识、过来人的经验,希望广大2012的司法考试考生们能有所帮助! 1、2012年司法考试改革:改革的小道消息特别多,但是真正官方确定的消息就是取消了贫困地区法律专科报名资格。其他的消息都没有官方信息,考生大可不必担心,安心准备考试就行了。即使改革也是万变不离其宗,基本考点核心考点是不会变化的! 报名条件:一般的地区要求具备本科毕业水平,也就是说只要报名的时候有本科毕业证书就可以报考,并且不需要是法学本科毕业。另外,大三生也可以参加司法考试。 2、资格证书申领:国家司法考试是一种资格考试,通过司法考试的人可以申请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每年通过司法考试的人需要在分数线公布之后,一般是每年的12月去司法局申请领取,如果没有从事法律工作(律师、法官、检察官)则以后每年需要去司法局进行年审。这意味着获得了做律师、法官、检察官的资格了。当然,至于是否要从事这些职业或者能否从事这些职业则是另外一回事。 3 、2012年司法考试将只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 、C 两类:A 类适用于报名学历为大学本科以上,考试成绩为360 分以上的应试人员。C 类适用于属于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考试成绩为335 分至359 分的应试人员,以及在民族地区,确需使用少数民族语言进行诉讼而得到照顾的以民族语言文字应试的人员。 4 、报名时间一般为每年七月份,网报一般会提前一个月,但是同样需要本人亲自确认。考试时间一般为九月份第三个周末。 5 、报名地点,从05年开始考生可以在任何一个地区报名;报名地点和考试地点是一致的。一般地说,每个地级市都有一个考点,但是有的考点由于人数太少就会被并入其他考点,具体的安排由每个省的司法厅规定。一般每年5 、 6 月份的时候司法部和省司法厅都会发布这方面的公告。另外那些放宽条件的地区报名情况可能会有所区别,需要大家注意司法部门发布的消息,同时也可密切关注考试吧司法考试频道,我们同样会及时发布相关信息。 6 、考试内容为法学本科核心课程,包括宪法、法理、中外法制史、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刑法、民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商法、经济法、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法律职业道德、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从07年开始每年必考)。 7 、考试必备用书: 1 )从04年开始就没有指定教材了,以前的指定教材是“国家司法考试辅导用书”为法律出版社出版,现在仍然是应对司法考试的必备教材,一般在每年5月份出来,每年都会有一点变动,但是变动不大,主要是因为有新的法律法规出来,就会添加一些新的内容,所以如果要想早点复习的,可以买2011年的,或者看独角兽司法考试三大本讲义,到2012年买一个增补本就可以了。 2 )法条必须要有一本,至于用什么版本,要看个人喜欢,书店有各种各样的,自己挑一本适合自己的就可以了。我用的是工商出版社的法条,感觉效果不错。

2017司法考试刑诉笔记口诀

刑诉导学应背记的内容 第一章刑事诉讼法概述 1.我国刑事诉讼法的渊源:宪法、刑事诉讼法典、有关法律规定,有关法律解释和规定,地方性法规,国际公约条约。 2.刑诉法的工具价值:为刑法的实现提供组织、程序和证据上的保障。同时保证处理案件的效率。 3.刑诉法的独立价值:限制公权力保障私权力,保证民主法治,弥补刑事实体法不足并“创制”刑事实体法,阻却或影响刑事实体法实现(不告不理、中止的功能。程序、不同的程序可能导致不一样的结果,比如有的案件和解则从宽处理) 4.宪法是静态的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是动态的宪法。 5.刑事诉讼的基本理念:目的是为了惩罚犯罪,保障人权,核心是保障被告人的权利,从程序和实体两个方面保障公正,确保案件事实要真实,同时保证诉讼效率。 6.刑事诉讼其它学说中把它比喻成家庭模式:把国家与被告的关系比喻成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是为了打击谁是为维护和谐关系,解决问题。 7.积极实体真实主义:不惜一切目的发现实体真实,不以保障无辜者不受追究为前提;消极实体真实主义是以保障无辜都不受追究为前提。 8.刑事诉讼职能:审判中立,控辩平等,控审分离。控诉(公

诉人、被害人、自诉人及其法代人,诉代人),辩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法代人、辩护人) 9.刑事诉讼构造:弹劾式诉讼(奴隶社会时期)、纠问式诉讼(封建社会时期)、职权主义诉讼(大陆法系)特征:法官居中、双方受抑、法官掌权。当事人主义诉讼(英美法系):法官消极、双方主动、双方控程。混合式诉讼(意大利、日本):混合当事人主义和职权主义特征。 10.刑事诉讼主体包括两个部分:一部分是国家专门机关为主要诉讼主体,另一部分是诉讼参与人(专门机关以外的人和专家辅助人、见证人、保证人、近亲属不是诉参人) 11.诉讼参与人包括当事人和其它诉讼参与人。其中当事人为主要诉讼主体,主要包括公诉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害人;自诉案件中的:自诉人和被告人;附带民诉: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被告人。其它诉讼参与人为一般诉讼主体,主要包括:法代人、诉代人、辩护人、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 第二章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12.被告人有罪的权力只能由人民法院来行使,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反过来宣告某人无罪,公安机关、检察院也有这个权利,比如不立案、撤案、不起诉都表明某人无 罪。.

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及答案卷一卷二卷三汇编(考试必过)

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 提示:本试卷为选择题,由计算机阅读。请将所选答案填涂在答题卡上,勿在卷面上直接作答。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关于依法治国,下列哪一认识是错误的? A.依法治国要求构建科学完善的权力制约监督机制 B.依法治国要求坚持“法律中心主义”,强调法律在治理和管理国家中的作用 C.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必须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D.依法治国要求党必须坚持依法执政,正确领导立法、保证执法、带头守法 2.某省政府向社会公布了政府在行政审批领域中的权力清单。关于该举措,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A.旨在通过政务公开约束政府权力 B.有利于保障行政相对人权利 C.体现了比例原则 D.符合法治原则 3.实施依法治国方略,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善于运用法治思维思考问题,处理每项工作都要依法依规进行。下列哪一做法违反了上述要求? A.某市环保部门及时发布大型化工项目的环评信息,回应社会舆论质疑 B.某市法院为平息来访被害人家属及群众情绪签订保证书,根据案情承诺加重处罚被告人C.某市人大常委会就是否在地方性法规中规定“禁止地铁内进食”举行立法听证 D.某省推动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 4.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一个关键环节,是法治国家对政府行政活动的基本要求。依法行政要求行政机关必须诚实守信。下列哪一行为违反了诚实守信原则? A.某县发生煤矿重大安全事故,政府部门通报了相关情况,防止了现场矛盾激化 B.某市政府在招商引资过程中承诺给予优惠,因国家政策变化推迟兑现 C.某县政府因县内其他民生投资导致资金紧张,未按合同及时支付相关企业的市政工程建设款项 D.某区政府经过法定程序对已经公布的城建规划予以变更 5.执法为民要求立法、行政、司法等机关的工作要反映群众的愿望和根本利益。下列哪一做法没有准确体现执法为民的基本要求? A.某市公安局借助网络开展执法满意度调查并将调查结果作为评判执法公正的唯一标准 B.某市法院通过优化人民法庭区域布置、开展巡回审判等方式,减少当事人讼累 C.某市政府出台《市政管理检查行为规范》,规范城管队员执法行为 D.某县检察院设立未成年人案件办公室,探索完善未成年人所在社区、学校、家庭、派出所与检察院五位一体的跟踪帮教机制 6.社会主义法治把公平正义作为一切法治实践活动的价值追求。下列哪一说法正确体现了公平正义理念的基本要求? A.在法律实施中为维护法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应依据法理而不是考虑情理 B.在法治实践活动中,仅仅保证程序公正 C.迟到的正义是非正义,法治活动应同时兼顾公正与效率

司法考试备考的具体策略

司法考试备考的具体策略 2016年司法考试备考的具体策略 曾经在职备考司法考试并顺利过关的我,深知这些朋友的处境,扮演多种角色,承担多重压力,却心怀梦想。在此与大家聊一聊在 职备考司法考试的策略,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总策略 1、低调行事。 不要到处宣扬你参加了司考(俺可吃过亏)。吾国民众多好“看别人好戏”,这些小人如夏日蚊帐外的蚊虫,虽然咬不到人也嗡嗡作 响扰你视听。特别是那种小心眼的上司,更不能对她漏半点秘 密!(要象江姐那样保守秘密) 2、不要为了考试而辞职。 如果你的工作不是忙到不可开交的份上,我劝你不要一时冲动去辞职,辞职会给你带来很大的精神压力和经济压力。就如独角兽司 考网校老师所言,“司考不过是一场考试而已!”何必为了区区一项 考试而兴师动众呢? 3、一鼓作气,背水一战 曾经看到有些考友参加过多次律考和司考,很佩服他们再考的勇气,但是我更欣赏《左传》中的名言:“夫战,勇气也。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虽说失败乃成功之母,但失败同时带来的心理 阴影是不利于下次考试的。 4、娱乐学习、熊掌鱼翅? 二、具体复习策略

1、最先看的应该是民法,其后是合同法,然后是国际经济法, 这3部相通的,第二轮是刑法,第三轮是看3部诉讼法(可以比较着看),第四轮是需要强化记忆的'的宪法、法制史、法律职业道德等。 2、对于民法,刑法,合同法和3个诉讼法,由于占分较多,适 合仔细复习。建议非法律专业的考生可以同时使用3本书:法条、 指定用书和白皮书。我的方法是:对照法条看第一遍,然后是指定 用书和白皮书,建议看完一小节就做白皮书,然后按照白皮书提示,在书上划重点! 对于宪法、法制史、法律职业道德等也不能放弃,很容易得分的科目,主要是根据老师划的重点复习。这3门不要放弃呢!论述题可 以在考试前强化一下模板! 三国法(国际经济法、国际公法、国际私法)以独角兽司考网杨帆(女)老师的讲义和兽题库结合为妙。三国法考分不少,基本每年都 有40多分,考点又多,可以考得很徧,所以必须精确记忆。 商法、经济法等科目不建议做白皮书,因为太费时间!可以看法 条和讲义,最好能听一下课,能拿多少分听天由命吧! 由于最后一个月中有2周工作繁忙,法理、行政法我只是翻了翻,所以不敢有建议,以免误导大家。 3、司法考试是过关考试,不是争当三好学生要考得优秀,所以 抓大放小是必须的,抱好西瓜后再捡芝麻。当然一些小课中容易的 分数也要拿好了,比如说法制史和法律职业道德。 朋友们,司法考试与其说难,不如说考的法律条文多,记忆任务繁重,只要大家肯付出、肯努力,想必通过也只是时间问题。最后 祝大家2016年司法考试顺利!

国家司法考试试题库及答案

国家司法考试试题库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 A.“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的原则当然适用于不作为犯罪,不真正不作为犯的作为义务必须源于法律的明文规定 B.在特殊情况下,不真正不作为犯的成立不需要行为人具有作为可能性 C.不真正不作为犯属于行为犯,危害结果并非不真正不作为犯的构成要件要素 D.危害公共安全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罪、侵犯财产罪中均存在不作为犯 2. A.甲重伤王某致其昏迷。乞丐目睹一切,在甲离开后取走王某财物。甲的行为与王某的财产损失有因果关系B.乙纠集他人持凶器砍杀李某,将李某逼至江边,李某无奈跳江被淹死。乙的行为与李某的死亡无因果关系C.丙酒后开车被查。交警指挥丙停车不当,致石某的车撞上丙车,石某身亡。丙的行为与石某死亡无因果关系 D.丁敲诈勒索陈某。陈某给丁汇款时,误将3万元汇到另一诈骗犯账户中。丁的行为与陈某的财产损失无因果关系 3. A.甲第一次吸毒产生幻觉,误以为伍某在追杀自己,用木棒将伍某打成重伤。甲的行为成立过失致人重伤罪B.乙以杀人故意刀砍陆某时突发精神病,继续猛砍致陆某死亡。不管采取何种学说,乙都成立故意杀人罪未遂 C.丙因实施爆炸被抓,相关证据足以证明丙已满15周岁,但无法查明具体出生日期。不能追究丙的刑事责任 D.丁在14周岁生日当晚故意砍杀张某,后心生悔意将其送往医院抢救,张某仍于次日死亡。应追究丁的刑事责任 4. A.甲未能正确评价自身的行为,存在事实认识错误 B.甲欠缺违法性认识的可能性,其行为不构成犯罪 C.甲对危险驾驶事实有认识,具有危险驾驶的故意 D.甲受认识水平所限,不能要求其对自身行为负责 5. A.如吴某一枪没有打中甲和乙,子弹从甲与乙的中间穿过,则对甲、乙均成立故意杀人罪未遂 B.如吴某一枪打中了甲,致甲死亡,则对甲成立故意杀人罪既遂,对乙成立故意杀人罪未遂,实行数罪并罚C.如吴某一枪同时打中甲和乙,致甲死亡、乙重伤,则对甲成立故意杀人罪既遂,对乙仅成立故意伤害罪D.如吴某一枪同时打中甲和乙,致甲、乙死亡,则对甲、乙均成立故意杀人罪既遂,实行数罪并罚 6. A.为保护国家利益实施的防卫行为,只有当防卫人是国家工作人员时,才成立正当防卫 B.为制止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使用第三者的财物反击不法侵害人,导致该财物被毁坏的,对不法侵害人不可能成立正当防卫 C.为摆脱合法追捕而侵入他人住宅的,考虑到人性弱点,可认定为紧急避险

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一真题

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一》真题(含答案) 本页内容如与考试试卷有出入的,以考试试卷为准;本页试题的题序或选项顺序与考生使用的试卷不同的,以试题选项内容为准。 提示:本试卷为选择题,由计算机阅读。请将所选答案填涂在答题卡上,勿在卷面上直接作答。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以社会主义为本质属性的系统化的法治意识形态。关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意识形态属性,下列哪一说法不能成立? A.是新中国成立以来长期遵循的指导思想 B.是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中国化进程中的重大突破 C.为中国走独特的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创造了理论前提 D.是建立于我国社会发展阶段的正确判断 2.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是一项浩瀚庞大、复杂而艰巨的系统工程,要全面发挥各种社会规范的调整作用,综合协调地运用多元化的手段和方法实现对国家的治理和管理。关于依法治国理念的基本要求,下列哪一说法是不准确的? A.在指导思想上,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三者有机统一 B.在评价尺度上,要坚持法律效果与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C.在法的作用上,要构建党委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纠纷解决机制 D.在法的成效上,要实现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结合与统一 3.某培训机构招聘教师时按星座设定招聘条件,称:“处女座、天蝎座不要,摩羯座、天秤座、双鱼座优先。”据招聘单位解释,因处女座和天蝎座的员工个性强势,容易跳槽,故不愿招聘,并认为按星座招录虽涉嫌就业歧视,但目

前法律没有明文禁止。对此,应聘者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的下列哪一做法符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要求? A.将《劳动法》“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的规定直接适用于本案,形成判例,弥补法律漏洞 B.根据《劳动法》的平等就业原则,对招聘单位进行法治教育,促使其改变歧视性做法 C.应聘者投诉缺乏法律根据,可对其批评教育或不予答复 D.通知招聘方和应聘方参加听证,依据国外相关法律规定或案例,对招聘机构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4.关于公平正义,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人类一切法律都维护公平正义 B.不同的时代秉持相同的正义观 C.公平正义是一个特定的历史范畴 D.严格执法等于实现了公平正义 5.作为创新社会管理的方式之一,社区网格化管理是根据各社区实际居住户数、区域面积大小、管理难度等情况,将社区划分数个网格区域,把党建、维稳、综治、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计划生育、信访等社会管理工作落实到网格,形成了“网中有格、格中定人、人负其责、专群结合、各方联动、无缝覆盖”的工作格局,以此建立社情民意收集反馈机制和社会矛盾多元调解机制。关于充分运用法律手段创新社会管理,下列哪一说法是不准确的? A.社会管理创新主要针对社会管理领域的重点人群、重点区域和重点行业 B.大调解格局是一种社会矛盾多元调解机制 C.社会管理创新要求建立以法律手段为主体,多种手段协调配合的管理和控制体系

2020年司法考试需要非常的复习方法

2020年司法考试需要非常的复习方法 司法考试本来应该是一个平常的考试,其基本假设是一个拥有“合格”的法学专业本科毕业生知识水平的考生可以顺利通过该考试。但不能由此得出结论说,凡是没有通过司法考试的考生,不管 你是法学硕士,还是法学博士,都没有达到一个“合格”本科毕业 生的水平。 因为,从目前司法考试的考核方式和考核标准来看,较好的法学知识素养只是通过司法考试的必要条件,而不是充分条件。 主要由于以下两个原因,原本平常的司法考试摇身一变,成为非常的、折磨人的考试: 第一,考试大纲的要求和试题设计的要求之间的脱节。为了选 拔可以“用真话骗人”的律师,同时为了选拔“精通公平正义之术”的法官和检察官,司法考试大纲的设计者提出了一种非常理想化的 要求,即未来的司法执业者必须通晓大量的法律知识,在绝大多数 领域做到滴水不漏。遗憾的是,司法考试的试题设计不能承载这一 任务。比如,即便是民法、刑法这么重要的部门法也必须在两个小 时内完成考核,这就决定了题目的数量是相当有限的。为了解决这 一难题,同时为了实现考试的目的,题目的设计人必须按照考试的 规律进行题目的设计,这就是考题必须具有信度、效度和区分度。 由此,大多数的题目考查的就是在司法实践中用的最多的法律知识。这也是“每年都有80%的知识点会被重复考查”的原因。这样,考 试大纲的要求和试题设计的要求就出现了不可避免的脱节,这种脱 节集中体现在大纲要求掌握的65%的知识和考试没有关系。毫无疑问,如果你按照大纲的要求全面而详尽地备考,你也就选择了“苦 不堪言”的非常司考之路。 第二,“云遮雾绕”的题目设计。和第一点相联系,既然出题 人被迫在极其有限的知识点上考来考去,为了防止分数线达到560 分或者90%的考生都能及格的情形出现,把题目设计得难一些就是

司法考试卷一司法制度复习笔记:司法和司法制度的概念

国家司法考试/备考辅导 2017年司法考试卷一司法制度复习笔记:司法和司法制度的概念 第一节司法和司法制度的概念 一、司法的概念和特征 1、独立性; 2、被动性; 3、交涉性; 4、终局性; 5、普遍性; 6、民主性。 二、司法的功能 1、解决纠纷; 2、调整社会关系; 3、解释、补充法律; 4、形成公共政策。 三、司法公正、效率、独立 (一)司法公正 实体公正是指案件事实真相的发现和对实体法的正确适用 司法公正的内涵 程序公正 是指司法程序具有正当性和合理性,当事人在司法过程中受 到公平的对待 司法活动的公开性

裁判人员的中立性 当事人地位的平等性 司法过程的参与性 司法活动的合法性 司法公正的构成要素 案件处理的正确性 (二)司法效率 1、司法效率的构成要素: (1)司法机构的精简性; (2)司法人员的专业性; (3)权责的科学性和明确性; (4)程序的简明性和终结性; (5)期间的适度性和严格性; (6)诉讼费用分担的合理性。 2、司法效率和司法公正的关系:二者是相辅相成的,但又存在内在的紧张关系,我国的司法现状决定 了我们应当“公正优先,兼顾效率”。 (三)司法独立 我国宪法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 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司法独立主要包括以下两层含义:

1、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2、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必须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的各项规定。 【真题提示】 1、关于司法和司法制度,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8/1/47)答案:B A 效率是司法的内在要求和本质反映,是法治的灵魂和核心,强调的是尽可能地快速解决纠纷、多解决纠纷,尽可能地节省和充分利用各种司法资源 B 从总体上看,司法具有解决纠纷的直接功能和调整社会关系、解释和补充法律、形成公共政策、秩序维持、文化支持等间接功能 C 根据现代司法的独立性特点,一切案件或纠纷,一旦进入司法程序,由司法机关依法作出生效的判决、裁定或决定,任何机关和个人都不应再作处理 D 德国和法国虽然政治制度相同,但德国建立了联邦和州两套法院机构,法国则建立了全国统一的法院机构[答案解析] 公正是人们所追求的崇高理想、价值和目的,也是法治的灵魂和核心。故A 项错误。从总体上看,司法具有解决纠纷的直接功能和调整社会关系,解释和补充法律,形

司法考试真题及答案解析

司法考试真题及答案解析【试卷二】二 53.关于认识错误的判断,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2011年卷二多选第53题) A.甲为使被害人溺死而将被害人推入井中,但井中没有水,被害人被摔死。这是方法错误,甲行为成立故意杀人既遂 B.乙准备使被害人吃安眠药熟睡后将其勒死,但未待实施勒杀行为,被害人因吃了乙投放的安眠药死亡。这是构成要件提前实现,乙行为成立故意杀人既遂 C.丙打算将含有毒药的巧克力寄给王某,但因写错地址而寄给了汪某,汪某吃后死亡。这既不是对象错误,也不是方法错误,丙的行为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 D.丁误将生父当作仇人杀害。具体符合说与法定符合说都认为丁的行为成立故意杀人既遂 【答案】AC 【考点】认识错误 【解析】选项A说法错误。因果关系错误,是指侵害的对象没有错误,但造成侵害的因果关系的发生过程与行为人所预想的发展过程不一致,以及侵害结果推后或者提前发生。选项A中,甲为了杀死被害人而将被害人推入水中,结果井中无水,被害人被摔死。这属于因果关系错误,而不是方法错误。 选项B说法正确。构成要件的提前实现,是指实际上提前实现了行为人所预想的结果。选项B中的情况就属于犯罪构成的提前实现。 选项C说法错误。丙的行为属于具体的事实错误中的对象错误,即行为人把甲对象当作乙对象加以侵害,而甲对象和乙对象体现相同的法益,行为人的认识内容与客观事实仍属同一犯罪构成的情况。对于对象认识错误而言,无论采用具体符合说还是法定符合说,结果都是一样的。因此,丙的行为应成立故意杀人的既遂。

选项D说法正确。丁的行为属于具体的事实错误中的对象错误,对于对象认识错误而言,无论采用具体符合说还是法定符合说,结果都是一样的。因此,丁的行为成立故意杀人既遂。 54.下列哪些选项不构成犯罪中止?()(2011年卷二多选第54题) A.甲收买1名儿童打算日后卖出。次日,看到拐卖儿童犯罪分子被判处死刑的新闻,偷偷将儿童送回家 B.乙使用暴力绑架被害人后,被害人反复向乙求情,乙释放了被害人 C.丙加入某恐怖组织并参与了一次恐怖活动,后经家人规劝退出该组织 D.丁为国家工作人员,挪用公款3万元用于孩子学费,4个月后主动归还 【答案】ABCD 【考点】犯罪中止 【解析】《刑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选项A不成立犯罪中止。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的,只要行为人以出卖为目的,实施了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就成立拐卖妇女、儿童罪的既遂。据此可知,甲以出卖为目的购买儿童的行为,已经成立了拐卖儿童罪的既遂,他事后将儿童送回家的行为属于犯罪后的悔改表现,可以在量刑上有所体现,但不能成立犯罪中止。 选项B不成立犯罪中止。绑架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他人的人身自由权和财产权。乙使用暴力将被害人绑架的行为,已经侵犯了被害人的人身自由权,该绑架行为已经完成,成立犯罪既遂。后经被害人反复求情将其释放的行为属于犯罪后的悔改表现,可以在量刑上有所体现,但不能成立犯罪中止。 选项C不成立犯罪中止。组织参加恐怖活动罪是指加入恐怖活动组织,使自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卷二答案及解析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卷二答案及解析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关于不作为犯罪,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的原则当然适用于不作为犯罪,不真正不作为犯的作为义务必须源于法律的明文规定 B.在特殊情况下,不真正不作为犯的成立不需要行为人具有作为可能性 C.不真正不作为犯属于行为犯,危害结果并非不真正不作为犯的构成要件要素 D.危害公共安全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罪、侵犯财产罪中均存在不作为犯. 【答案】D。 【考点】危害行为 2.关于因果关系的认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重伤王某致其昏迷。乞丐目睹一切,在甲离开后取走王某财物。甲的行为与王某的财产损失有因果关系 B.乙纠集他人持凶器砍杀李某,将李某逼至江边,李某无奈跳江被淹死。乙的行为与李某的死亡无因果关系 C.丙酒后开车被查。交警指挥丙停车不当,致石某的车撞上丙车,石某身亡。丙的行为与石某死亡无因果关系 D.丁敲诈勒索陈某。陈某给丁汇款时,误将3万元汇到另一诈骗犯账户中。丁的行为与陈某的财产损失无因果关系 【答案】C。 【考点】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3.关于刑事责任能力,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第一次吸毒产生幻觉,误以为伍某在追杀自己,用木棒将伍某打成重伤。甲的行为成立过失致人重伤罪

B.乙以杀人故意刀砍陆某时突发精神病,继续猛砍致陆某死亡。不管采取何种学说,乙都成立故意杀人罪未遂 C.丙因实施爆炸被抓,相关证据足以证明丙已满15周岁,但无法查明具体出生日期。不能追究丙的刑事责任 D.丁在14周岁生日当晚故意砍杀张某,后心生悔意将其送往医院抢救,张某仍于次日死亡。应追究丁的刑事责任 【答案】A。 【考点】犯罪主体概述自然人犯罪主体 4.农民甲醉酒在道路上驾驶拖拉机,其认为拖拉机不属于《刑法》第133条之一规定的机动车。关于本案的分析,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未能正确评价自身的行为,存在事实认识错误 B.甲欠缺违法性认识的可能性,其行为不构成犯罪 C.甲对危险驾驶事实有认识,具有危险驾驶的故意 D.甲受认识水平所限,不能要求其对自身行为负责 【答案】C。 【考点】犯罪主观要件 5.吴某被甲、乙合法追捕。吴某的枪中只有一发子弹,认识到开枪既可能打死甲也可能打死乙。设定吴某对甲、乙均有杀人故意,下列哪一分析是正确的? A.如吴某一枪没有打中甲和乙,子弹从甲与乙的中间穿过,则对甲、乙均成立故意杀人罪未遂 B.如吴某一枪打中了甲,致甲死亡,则对甲成立故意杀人罪既遂,对乙成立故意杀人罪未遂,实行数罪并罚 C.如吴某一枪同时打中甲和乙,致甲死亡、乙重伤,则对甲成立故意杀人罪既遂,对乙仅成立故意伤害罪 D.如吴某一枪同时打中甲和乙,致甲、乙死亡,则对甲、乙均成立故意杀人罪既遂,实行数罪并罚 【答案】A。 【考点】犯罪主观要件

司法考试试题及答案含答案和详细解析

司法考试试题及答案含答案和详细解析

1、关于甲锯断高速公路隔离栏的定性,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A.任意损毁公私财物,情节严重,应以寻衅滋事罪论处 B.聚众锯断高速公路隔离栏,成立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 C.锯断隔离栏的行为,即使得到吴某的同意,也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D.锯断隔离栏属破坏交通设施,在危及交通安全时,还触犯破坏交通设施罪 2、根据《公务员法》规定,下列哪一选项不是公务员应当履行的义务? A.公道正派 B.忠于职守 C.恪守职业道德

D.参加培训 3、高某利用职务便利多次收受贿赂,还雇凶将举报她的下属王某打成重伤。关于本案庭前会议,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高某可就案件管辖提出异议 B.王某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可调解 C.高某提出其口供系刑讯所得,法官可在审查讯问时同步录像的基础上决定是否排除口供 D.庭前会议上出示过的证据,庭审时举证、质证可简化 4、关于网络犯罪案件证据的收集与审查,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询问异地证人、被害人的,应由办案地公安机关经过远程网络视频等方式进行 B.收集、提取电子数据,能够获取原始存储

介质的应封存原始存储介质,并对相关活动录像 C.远程提取电子数据的,应说明原因,并对相关活动录像 D.对电子数据涉及的专门性问题难以确定的,可由公安部指定的机构出具检验报告 5、根据《刑法》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者(1)形成的便利条件,经过其它(2)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3),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以(4)论处。这在刑法理论上称为(5)。将下列哪一选项内容填充到以上相应位置是正确的? A.(1)地位(2)国家机关工作人员(3)利益(4)利用影响力受贿罪(5)间接受贿 B.(1)职务(2)国家工作人员(3)利益(4)受贿罪(5)斡旋受贿 C.(1)职务(2)国家机关工作人员(3)不正当利益(4)利用影响力受贿罪(5)间接受贿

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一及答案

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一 受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委托,中国普法网现予公布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试题,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转载。本页内容如与考试试卷有出入的,以考试试卷为准;本页试题的题序或选项顺序与考生使用的试卷不同的,以试题选项内容为准。 试卷一 提示:本试卷为选择题,由计算机阅读。请将所选答案填涂在答题卡上,勿在卷面上直接作答。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对此,下列哪一理解是正确的? A.从实际出发不能因循守旧、墨守成规,法治建设可适当超越社会发展阶段 B.全面依法治国的制度基础是中华法系,实践基础是中国传统社会的治理经验 C.从中国实际出发不等于“关起门来搞法治”,应移植外国法律制度和法律文化 D.从实际出发要求凸显法治的中国特色,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体系和制度 2.推进依法行政、转变政府职能要求健全透明预算制度。修改后的《预算法》规定,经本级人大或者常委会批准的政府预算、预算调整和决算,应及时向社会公开,部门预算、决算及报表也应向社会公开。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A.依法行政要求对不适应法治政府建设需要的法律及时进行修改和废止 B.透明预算制度有利于避免财政预算的部门化倾向 C.立法对政府职能转变具有规范作用,能为法治政府建设扫清障碍 D.立法要适应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但立法总是滞后于改革措施 3.某市建立并推行“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将其作为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的前置程序。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A.有利于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正当性 B.是健全依法决策的重要措施 C.是以法治方式推动发展的一种表现 D.可以代替公众参与和集体讨论 4.梁某欲将儿子转到离家较近的学校上小学,学校要求其提供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梁某找到户籍地派出所,民警告之,公安机关已不再出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等18类证明。考虑到梁某的难处,民警仍出具了证明,并附言一句:“请问学校,难道父母有犯罪记录,就可以剥夺小孩读书的权利吗?”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公安机关不再出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将减损公民合法权益 B.民警的附言客观上起到了普法作用,符合“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 C.派出所对学校的要求提出质疑,不符合文明执法的要求 D.梁某要求派出所出具已明令不再出具的证明,其法治意识不强 5.某法院在网络、微信等平台上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督促其履行义务,不少失信被执行人迫于“面子”和舆论压力主动找到法院配合执行。对此,下列哪一理解是正确的?

司法考试试题及答案带答案和解析

司法考试试题及答案带答案和解析

1、甲、乙、丙拟共同出资50万元设立一有限公司。公司成立后,在其设置的股东名册中记载了甲乙丙3人的姓名与出资额等事项,但在办理公司登记时遗漏了丙,使得公司登记的文件中股东只有甲乙2人。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 丙不能取得股东资格 B. 丙取得股东资格,但不能参与当年的分红 C. 丙取得股东资格,但不能对抗第三人 D. 丙不能取得股东资格,但能够参与当年的分红 【正确答案】:C 2、关于法院与仲裁庭在审理案件有关权限的比较,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 在一定情况下,法院能够依职权收集证据,仲裁庭也能够自行收集证据 B. 对专门性问题需要鉴定的,法院能够指定鉴定部门鉴定,仲裁庭也能够指定鉴定部门鉴定 C. 当事人在诉讼中或仲裁中达成和解协议的,法院能够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制作判决书,仲裁庭也能够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制作裁决书 D. 当事人协议不愿写明争议事实和判(裁)决理由的,法院能够在判决书中不予写明,仲裁庭也

能够在裁决书中不予写明 【正确答案】:A,B 3、关于民事案件的开庭审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 开庭时由书记员核对当事人身份和宣布案由 B. 法院收集的证据是否需要进行质证,由法院决定 C. 合议庭评议实行少数服从多数,形成不了多数意见时,以审判长意见为准 D. 法院定期宣判的,法院应当在宣判后立即将判决书发给当事人 【正确答案】:D 4、关于民事诉讼的裁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 裁定能够适用于不予受理、管辖权异议和驳回诉讼请求 B. 当事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法院应当裁定延期审理 C. 裁定的拘束力一般只及于当事人、诉讼参与人和审判人员 D. 当事人不服一审法院作出的裁定,能够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 【正确答案】:C

司法考试复习方法

司法考试复习方法

[经验分享] 三个月412经验分享,为明天考研出分攒人品 先感谢同学制定的复习计划,让我们在六月十几号开始复习,一次通过了司考。 任何学习计划都是要适合自己才有用,所以简单介绍自己基本情况,以便类似人群参考啦。我是跟同学一块复习司考的,我们从大一到大三都不算什么学霸,平时上课的状态就和大多数大学生一样啦,有时候逃课去逛街旅游什么的,期末考试复习就是考前两个周。不过我们到司考复习前,对课本上的东西已有比较好的了解,平时考试均分九十左右。我的计划适合那些能在短时间高效学习的人,当然前提是对基本知识有较好的掌握,不要到八月份的时候还来问一句“融资租赁”是什么法律关系。废话不说了!! 复习周期:从六月中到司考结束 第一轮,听音频啦这个大家都一样,我只听系统强化。 民法先听,钟秀勇。 民诉接着,郭翔,快笑死了超有趣。 刑法,柏浪涛《刑法攻略》,真的很好用。

刑诉,杨雄,这个还是推荐直接听陈少文的,杨雄讲的太罗嗦了一堆。 行政法,徐金桂。 商经,张海峡,他商法讲的还可以,其他的不怎么样,又补了个汪小龙的,汪小龙的商法我没听。 理论法,杜洪波!!绝对的杜洪波系统强化,听过就知道,深入浅出,还很搞笑,会把历年考的都划出来,背了就完了。法理宪法法制史,都是他。 三国,杨帆。 没了,就这些,每门一本都只听一个人。听完一门就做一门的分类真题,张什么的,忘了,虽然他那分类真题挺烂的,但我做的是那个。 第二轮,记不清第一轮用了多久,应该就是每门三两天,民法长一些,好像是七月三十结束的,对,七月三十。然后就是背讲义。 背讲义我觉得非常重要,整个司考复习对我而言最重要就是背讲义,背书是我考前两个周应对期末考试的常技。按照卷三、卷二、卷一的顺序,每一卷要考的科目放一块背,民法和刑法特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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