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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考勤和请假管理办法

学校考勤和请假管理办法
学校考勤和请假管理办法

学校教职工考勤和请假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良好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学校教学和科研等各项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国家、省委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全校教职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忠于职守,自觉维护学校的声誉,不断提高业务素质。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全校所有教职工。

第二章考勤纪律与规

第四条教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学校作息时间,遵守考勤纪律。

(一)党政干部、教辅人员、工勤人员和实行坐班制度的其他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学校上下班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得在工作时间擅离岗位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二)教师必须认真完成本人所承担的教学、科研工作,不得迟到或提前下课,也不得以各种理由擅自调课、停课或私自请他人代课。

(三)教职工在工作时间应着装整洁。

第三章各类假期及待遇

第五条事假

(一)教职工处理私事应主要利用节假日和公休时间,确因特殊情况需要离开工作岗位的,应请事假。

(二)教职工请事假原则上一次不得超过三天,每年累计不得超过四十天。事假期满,因故需续假的,应在批准的假期办理续假手续。

(三)归侨、侨眷教职工在国家规定的探亲假待遇之外,申请短期出境或出境定居的,均按因私事出境对待。

教职工因私事短期出境申请事假,去港澳的,不得超过三个月,必须按期返回。出国的,不超过半年。如因故确需续假,续假期限一般不超过一个月。超过假期(包括续假,下同)半年以的,停发工资;超假半年以上的,按自动离职处理。

(四)事假待遇

1、全年事假累计不超过三十天或连续事假不超过二十五天的,事假期间工资照发。

2、全年事假累计超过三十天或连续事假超过二十五天的,超过天数按本人工资70%计发。

3、因私出境人员全年事假累计超过六十天的,按超过的天数扣发本人工资。

4、事假期间,教职工仍可享受学校的生活福利待遇。

第六条病假

(一)教职工因病不能坚持工作的,应请病假。

(二)教职工请病假必须持(凭)医疗保险定点医院或学校医务室有效诊断证明,才能填写请假表报批病假。急、重诊可先请假,再及时提交医疗保险定点医院有效诊断证明。在外地生病请假的,也应先请假,再及时提交当地医疗保险定点医院有效诊断证明。长期休病假的,要定期出具医院证明。

(三)病假待遇

1、教职工病假在三个月以的,病假期间的工资照发。

2、教职工病假超过三个月的,从第四个月起,按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的工资:工作年限满十年的,工资照发;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本人工资90%。

3、教职工病假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按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的生活待遇:工作年限满三十年的,按本人原工资的100%计发;工作年限满二十年的,按本人原工资的90%计发;工作年限满十年的,按本人原工资的80%计发;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按本人原工资的70%计发。

4、获得国家或自治区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门授予的劳动英雄(劳模)、劳动模、先进工作者称号,仍保持荣誉的,病假期间的工资照发。

5、教职工在病假期间,仍可享受单位的生活福利待遇。

6、病假连续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不计算工龄。

7、病假按年累计计算。对跨年度连续病假超过六个月的,应与上年最后一次病假的时间合并计算。

第七条婚假

教职工本人结婚,可请婚假。婚假3天,配偶在外地,需去配偶地结婚者,另适当增加路程假。达到晚婚的(汉族公民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少数民族公民男年满23周岁、女年满21周岁初婚的为晚婚),增加婚假20天。婚假期间工资、奖金照发。教职工休婚假,应尽量安排在寒暑假期间。

第八条产假

女教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为98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教职工第一胎晚育的(达到晚婚年龄结婚后初次生育的为晚育),增加产假3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15天。法定产假期间工资发放按照《社会保险法》规定执行。

产假期满,因身体原因经医院诊断不能到岗上班的,须按照病假规定办理请假审批手续,其延假期间的待遇按照病假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九条探亲假

(一)教职工探望具备下列条件的对象时,可请探亲假。

1、凡我校在职正式教职工在我校工作满一年,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团聚的(指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在家居住一夜和休息半天的),可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教职工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

2、原不具备探亲条件的职工,可在退休前享受一次探亲待遇。探亲对象仅限于兄弟、姐妹、子女。

3、凡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退休职工,符合探望父母条件的,可继续享受探望父母的探亲待遇。

4、学徒期、见习期教职工在没有转正以前,不能享受探亲待遇。

(二)教职工休探亲假一般应安排在寒暑假;如特殊原因需要探亲,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经批准后按探亲假处理。

(三)探亲假期

1、已婚教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三十天;探望父母的,每三年给假一次,假期为三十天。

2、未婚教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二十天。自愿两年探亲一次的,假期为四十五天。

3、已婚归侨、侨眷出境探望配偶,四年一次的,假期为六个月;不足四年的,每年给假一个月。探望父母,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为四十天。

4、未婚归侨、侨眷出境探望父母,四年一次的,假期为四个月;三年一次的,假期为七十天;两年一次的,假期为四十五天;一年一次的,假期为二十天。

(四)探亲申报路费时需提供探亲对象的户口薄(首页和户籍登记页)复印件、居住地证明,探望父母的,已退休还需提供退休证复印件,在职的提供在职证明,探望配偶、兄弟、姐妹、子女的,还需提供探亲对象在职证明等材料。

(五)探亲待遇

1、教职工在规定的探亲假期和往返路程假期,工资照发。

2、连续工龄满20年或者年满40周岁以上的教职工,探亲乘火车或长途班车的,均可报销硬卧席位费。

3、符合第十五条第(一)款第2条规定的教职工,退休前享受一次探亲待遇,必须在退休前半年或退休后一年享受,超过规定期限,不再补假。

第十条丧假

教职工的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子女死亡,可给丧假3-5天,住在外地的可另给路程假,假期工资照发。

第十一条其他假

(一) 教职工因公去外地出差、开会、学习、考察等作为公假应按规定程序请假。

(二)教职工因工(公)负伤,经医院诊断证明,工伤鉴定部门认定,在法定的治疗休养期间,工资照发。超过法定治疗休养期仍不能正常到岗上班的,须按照病假规定办理请假审批手续,其延假期间的待遇按照病假的有关规定办理。

(三)女教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休假期间工资按产假待遇对待。

(四)属下列情况之一的特殊事假,工资照发。

1、教职工凭学校通知参加学生家长会。

2、教职工因住宅设施维修或拆迁确实无法避开节假日,确需本人在家照顾,并经有关部门出具证明的。每学年只限一周,超出天数按事假对待。

3、孕妇产前检查,女职工哺乳一周岁以婴儿(每天一小时)。此项不适用于非婚、非计划生育者。

4、教职工配偶、子女、父母(包括岳父母、公婆)病重确需陪同看病;或因病重,医院提出确需陪护并开据证明的。陪护每学年只限两周,超出天数按事假对待。

5、经学校批准,参加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考试、毕业论文答辩和研讨会、各类论坛等学术活动。

(五)上述病假、探亲假、婚假、产假均包含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在,丧假、事假计算不含法定节假日。

(六)上述工资指本人固定工资,校津贴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请假、销假制度

第十二条教职工外出请假必须在学校办公系统中办理相关手续。处级干部请假填写《教育学院处级干部请假审批表》、其他教职工填写《教育学院教职工请假审批表》申明理由,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按管理权限逐级履行审批手续,并在组织人事部登记备案。凡未请假或请假未被批准而擅离岗位者作旷工处理。

第十三条审批权限

(一)学校党委书记、校长请假,按上级有关规定办理。

(二)副校级领导请假,由书记或院长审批。

(三)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请假,由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由校长审批,并报组织人事部备案;副职领导,由部门(单位)正职领导签署意见后,报请分管校领导审批,并报组织人事部备案。

(四)其他教职工请假,5天以(含5天)由所在部门(单位)领导批准,报学校组织人事部备案;5天以上由所在部门(单位)领导签署意见后,报学校组织人事部审批。

第十四条教职工请假假期满或假期未满提前上班,应及时办理销假手续。因病休假的,销假需提供医院诊疗材料(病历等)及病愈证明。假期满需续假者,应先办理续假手续,经批准后方可续假。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办理续假手续的,事后3天必须补办手续。假期满后未及时办理销假手续或续假未得到批准而未上班的,作旷工处理。

第五章旷工及其他违纪处理

第十五条教职工违反劳动纪律,学校将按思想教育与行政处罚相结合、重在思想教育的原则予以处理:对违反考勤纪律情节较轻者,由部门(单位)给予批评教育;对违反考勤纪律情节较重者,给予经济处罚、行政处分,直至解除人事关系。

第十六条教职工违反考勤制度,擅离岗位,无故缺勤者,依下列条款处理:

(一)教职工一个月累计迟到或早退五次按旷工半天计算。

(二)凡弄虚作假取得证明休病假的,一经查明,按旷工处理。

(三)教职工因公外出或因事不能按时到岗上班或不能出席会议者,应及时向本部门(单位)领导请假,未经批准离岗者,按旷工处理。在请假期间从事创收或谋取个人私利者,一经发现查实,按旷工处理。

(四)教职工应按时出席学校或本部门(单位)召开的各种会议,参加本部门(单位)组织的集体活动,无故不参加者,按旷工处理。

(五) 教职工在工作时间,未经学校批准不得外出兼职(学术、学会兼职等除外),否则按旷工处理。

(六) 教师违反考勤纪律的,按本办法和学校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有关办法执行。

(七)教职工旷工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到岗连续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一年累计超过30个工作日的,学校将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第六章考勤管理与要求

第十七条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单位)考勤管理主要责任人。各部门(单位)设兼职考勤员一名,负责本部门(单位)人员出勤情况的登记、汇总和上报工作,并于每月5日前将《师高等专科学校(教育学院)教职工考勤汇总表》经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报学校组织人事部。凡不执行考勤制度的部门(单位),学校不予审核校津贴。

第十八条各部门(单位)考勤汇总表的填写必须真实、全面、准确。对各种不在岗的情况(包括事假、病假、旷工、出国、出境(注明自费还是公派)进修学习等)要据实填报。

第十九条学校将不定期地组织检查各部门(单位)职工的出勤情况和劳动纪律执行情况,并向全校通报。

第二十条各部门(单位)领导作为本部门考勤和劳动纪律的负责人,要加强对本部门教职工工作纪律的教育和日常考勤的管理,负责检查、监督本部门(单位)教职工的出勤情况,严格按规定审批教职工的

各种请假事宜。对违反劳动纪律应该进行查处的教职工予以包庇、纵容的,学校将对有关责任人给予严肃处理。因失查、拖延、推诿致使本部门(单位)违反劳动纪律的问题得不到及时纠正和处理,并造成不良影响及后果的,学校将追究该部门(单位)主要领导者的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各部门(单位)应根据本办法,结合本部门(单位)的实际情况制订实施细则,建立和完善相应的考勤制度。教职工的出勤情况,将作为部门和部门领导年终考核重要依据之一。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由学校人事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原有办法作废。

考勤及请假、休假管理制度.doc

考勤及请假、休假管理制度1 2.3.2加班结束后的次日上午,部门主管须将前一日核准的加班单交人事行政部; 2.3.3工作日加班时间一般不超过2小时,周六、周日加班时间一般不超过10小时;部门特别 规定的除外; 2.3.4员工因有特殊情况不能加班的,应事先向主管说明;员工如未经说明,擅自不加班,视为 不服从工作安排,公司将给予相应处分。 2.3.5【加班费】对于员工的加班工时,公司将依国家规定支付加班费。加班费按照下列方法计 算: (1)正班日加班=加班工时×小时工资×150% (2)休息日加班=加班工时×小时工资×200% (3)法定日加班=加班工时×小时工资×300% (4)小时工资=月标准工资÷21.75(月计薪天数)÷8 (5)员工的工作日晚上及周六的加班费公司已计入基本薪资内。 2.3.6职能部门主管/主任级以上员工加班,公司规定没有加

班费;可因工作需要自行安排。 3.考勤管理: 3.1【打卡】:公司实行指纹打卡制度。 3.1.1员工应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 (1)上班前30分钟员工可开始进入卡位打卡; (2)下班后30分钟内员工须完成打卡。 3.1.2迟到不打卡者,人事行政部不给予签卡,以实际上班时间记录且给予口头警告处理。 3.1.3员工因公外出时,必须填写《派工单》、《员工外出单》,经上级批准方可外出。 3.1.4确因工作原因外出无法按时考勤者,须在24小时内向部门负责人作出说明并填写《补签单》,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上交行政人事部备案;外出事由仅限本部门工作事由,逾期补签均无效;员工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按公司相关规定处理。 3.2【上班期间因私短时间离厂外出】 3.2.1员工临时因私事需要短时间(2小时以内)外出的,应填写《员工外出单》,经直属部门主管批准方可外出,否则以旷工处理。 3.2.2员工因私请假2小时以上外出的,须填写《请假单》、《员工外出单》,经上级批准方可外出;下班后外出的需事先将

考勤、请假及调休管理规定

考勤、请假及调休管理规定 编制:人力资源部时间:2009年12月18日 承办:时间: 审核:时间: 批准:时间: 执行日期:自年月日起开始执行。

★★目录★★ 章节内容页次 目录 2 修订履历 3第一章总则 4 第二章考勤管理 5 第三章请假管理 6 第四章其他 8 第五章相关附件 8 第六章附则 8

修订履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加强员工的考勤纪律,规范员工管理,结合公司现有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总部除高级职员(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监)外所有职能部门员工的考勤管理(驻外办办事处考勤制度另行规定)。第三条原则 公司考勤管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四条职责分工 4.1 人力资源部:负责本制度的编制、解释、培训以及落实执行工作,同时负责公司总部及所有办事处日常的考勤管理工作,并按月制作考勤报表报送至公司财务部。 4.2 公司总部各职能部门员工:积极配合人力资源部的考勤管理工作,严格遵守本考勤请假管理规定。 4.3 总部各部门经理:对本部门人员的出勤情况负有监督的义务。 4.4 公司各地办事处:应做到按时出勤,由本办事处负责人负责员工日常考勤的监督管理工作并按月将本办事处的人员出勤情况汇总制表,于当月26日上午10:00之前报送至公司总部销售部,销售部于26日下午14:00前报送人力资源部。

第二章考勤管理 考勤制度是加强公司劳动纪律,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提高劳动生产效率,搞好企业管理的基础工作,全体员工要自觉、认真地执行此制度。 第五条考勤准则 5.1 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5.2 上班时间不做与业务工作无关的事情,不擅离岗位,不串岗闲谈,不妨碍他人工作; 5.3 爱岗敬业,廉洁奉公、精益求精,多做贡献。 第六条上班时间 6.1 工作时间:公司实行每日8小时工作制,每天工作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3:00-17:00(如遇工作时间调整以调整时间为准)。 6.2 考勤方式:公司员工应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制度,必须按规定准时打卡,严禁他人代刷卡。 6.3 其他事项:如遇外出办事、忘记刷卡、忘记带卡、刷卡机故障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刷卡,需于当日填写手工签卡单,经部门经

学校考勤和请假制度

学校考勤和请假制度 (一)学校正常工作时间是星期一至星期日,员工每周工作44小时,每周6个工作日,学校实行轮休制。 (二)学校员工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制度。对学校有突出贡献的员工,学校每年可安排7至15天的带薪休假待遇。 (三)学校员工不得擅自迟到、早退和旷工。 1.迟到:按每人次5元人民币处罚(重大交通事故,恶劣天气除外),迟 到1小时者扣发当日工资。月迟到三次(含三次)以上者,学校予以警 告处分;年累计迟到十次以上者,学校予以解聘。 2.早退:未经批准早退不足半小时罚款5元,超半小时按旷工半日处理。 3.旷工:按日工资的两倍处罚;无故连续旷工3天,按自动离职处理。(四)员工请假应经过审批。 1.两天以内的病假、事假,由部门主管批准;三天或三天以上的病假、事 假由校长批准; 2.请假应提前半天向部门主管请示,并将休假期间内与自己有关的工作向 有关人员交代清楚,并留下联络方式; 3.根据学校的特点无特殊情况,概不准假。确因急事或生病而缺勤者,应 于上班后30分钟内与学校取得联系,通过电话向部门主管请假。如本 部门主管不在,可直接向校长请假,未经批准擅自休假者,按旷工处理。 情节严重者,学校予以解聘。 (五)学校实行加班加薪制度,延时加班薪金为正常薪金的1.5倍,假日加班薪金为正常薪金的两倍,节假日加班薪金为正常薪金的3倍。 (六)员工加班后不应影响第二日工作,加班者在加班后的第二个工作日应当准时上班,第二日不能正常出勤者,应由其部门主管批准,否则按旷工 一次处理。 (七)考勤规定: 1.员工考勤统计以签到簿为准。如员工填写签到簿与实际情况不符,每发 现一次,学校将予以警告处分。警告处分累计达三次者,学校予以解聘; 2.考勤记录统计结果将作为发放工资的依据之一;

学校办公室 考勤管理制度

学校办公室考勤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公室工作人员考勤及请假报备管理,根 据学校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作息时间 1.工作日工作时间:上午08:00—11:40,下午13:30—17:10。 2.假期值班工作时间:上午08:00—11:40,下午13:30— 17:30。 3.法定节假日:应保证有人进行电话值班。 二、工作纪律 1.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2.工作时间不得无故离岗、串岗,严禁办理与工作无关的事。 3.请休假和离开工作地外出须办理相关审批和报备手续。 三、请假制度 1.事假 因私事必须亲自处理,在不影响工作的情况下,经本人书面 申请可酌情给予事假。 (1)事假在3 天以内的,由学校办公室主任审批。 (2)事假在3 天以上10 天以内的,由学校办公室主任审批,报人事处审核备案。 (3)事假在10 天以上的,由学校办公室签署意见,报人事 处审批。 (4)学校办公室主任请事假,需经分管学校办公室的学校领

导审批。 2.病假 因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需要治疗休息者,在出具一级以上 医院有效的病休证明及病历,并经审批后可休病假。 (1)全年病休在2 个月以内的,由学校办公室主任审批,报 人事处备案。 (2)全年病休在2 个月以上的,报人事处审批。 (3)病休连续超过6 个月的,由学校办公室签署意见,报人 事处审批,办理长期病休手续。 3、探亲假、婚、丧假、生育假、工伤假等,按国家、学校人 事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四、外出报备 学校办公室工作人员在工作日(含值班期间)离开工作地外 出 1 日以上(当日往返除外),除按要求履行相关请假程序外,还应提前填写《学校办公室工作人员外出报告单》,经学校办公室主任签字后报行政科备案;因紧急事项临时外出的,应及时报告。 外出期间应保持联络畅通,如有行程变化或发生意外突发事件, 应及时补充报告。学校办公室主任外出报备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五、未尽事宜依据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公司考勤、请假、休假管理制度

公司考勤、请假、休假管理制度 —、总则 1、目的:为规范人员管理及公司考勤管理制度,严格请假纪律,保障公司 的正常运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制定的考勤管理制度,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二、出勤 公司的工作时间:1、办公室人员(上午8:00 —下午17:30); 2、生产工作人员(上午8:00 —下午18:00) 3、因工作需要延长或加班的可根据工作性质调整。 在规定上班时间之后,五分钟之内未到岗为迟到;在规定下班时间以前无故离岗的为早退。迟到5-30分钟之内的扣25元/次,超过30分钟的扣50元/次;迟到超过一个小时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计算;(旷工一天扣除3天平均工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过一个小时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员工有以下情况之一为旷工: 1.未经批准,不上班的; 2.迟到和早退时间超过1小时以上,未请假的。 3.旷工的最小时间单位为半天。旷工连续超过2天(含2天以上者),辞退。 4.元旦、春节、清明节、国际劳动节、端午节、国庆节及由国家和当地政 府规定的其它公众假期为带薪假日。 三、请假程序 1)、员工请假程序自下而上的次序,采取逐级审批制度,员工请假少于 2 天(不包含2天)经由车间主管审批,部门经理签字方可生效。请假超过2天-5 天(含2天)经由部门经理批准,请假超过5天的,需总经理批准,未经相应部门领导批准的请假一律按旷工处理。 2)、员工填写请假单,经各级领导审批后交办公室备案归档。

3)、3天以上(含)的假期,必须交接好工作,确保工作的连续性。

4)、超假期应提前通告请示有关领导。 5)、公司所有员工无论因公、私事请假经批准后,均需交请假单至办公室备案归档。 四、请假、休假申请规定: 1、请假 1)、病假 ①?员工因病假请假一天以上,需出具正规医院开具的病假条,请假一天(含)内下,可凭请假单销假。 ②?员工病假休假,需填写《请假单》,写明假别、原因、时间,按照请假程序办理,员工若因急病未能在当天亲自递交《请假单》,必须及时电话告知或委托他人向主管领导请假,待回公司后半天内补齐请假手续,交由办公室备案。否则一律按事假处理,未办任何手续而缺勤者,作旷工处理。 2)、事假(事假期间扣除当天工资) ①员工因事需要休假时,需填写《请假单》。 ②二天以内事假需提前一天提出申请,相关领导同意后,办公室备案方可休假;事假3天(含)以上,需提前一周申请,报相关领导批准后,办公室备案方可休假;不允许电话请假和代为请假,特殊紧急情况,需相关领导同意后方可休假,事后必须于上班后的半天内补办手续,否则按旷工论处;未办任何手续或请假未经同意而缺勤者,一律作旷工处理。 ③员工因事请假原则上一次最长不得超过10天,全年累计不得超过30天。 ④特殊情况需报公司经理批准,未经批准的超过假期者按旷工处理。 3)、工伤假 ①凡工作中非个人过失造成负伤,二十四小时内凭正规医院签发的《诊断证明》依法享受工伤假。 ②工伤期间的工资按照负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按月支付。 2、休假

公司考勤及请假管理制度范本

公司考勤及请假管理制度范本 行政人事部001号考勤管理制度 考勤、请假管理制度 目录 1 目 的 ..................................................................... ........................................................................ ...................... 2 2 适用对 象 ..................................................................... ........................................................................ .............. 2 3 考勤管理制 度 ..................................................................... ........................................................................ ...... 2 3.1 考勤准 则 ..................................................................... ........................................................................ .............. 3 3.2 工作时 间 ..................................................................... ........................................................................ .............. 4 3.3 考勤方弅...................................................................... ........................................................................ .............. 4 3.4迟到、早退和旷 工 .....................................................................

学校考勤制度

Xx中学考勤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学校的正常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全体教职工。 第三条按照本办法规定对教职工所做的考勤记录,作为个人年度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 第二章考勤部门和主要职责 第四条办公室是对教职工考勤管理的主管处室,负责制定、落实相关考勤规定,组织和监督考勤制度的实施,按规定对违反考勤制度的教职工进行教育、处理。 第五条各处室、年级的主要负责人是执行所在处室、年级考勤制度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全面落实考勤制度。 第三章日常考勤 第六条教职工应当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迟到、早退。教职工考勤违纪分为:迟到、早退、脱岗、旷工等,具体如下: 一、迟到、早退行政、教辅人员未按学校规定的工作时间到达工作岗位,15分钟以内视为迟到;提前脱离工作岗位15分钟以内视为早退;迟到、早退超过15分钟的,视为旷工半天。教师上课迟到超过10分钟视为旷课1节,早退视为旷课1节(特殊情况除外)。

二、脱岗行政、教辅人员在工作时间擅自离开工作岗位30分钟以上的,视为脱岗。教师上课时脱岗视为旷课1节(特殊情况除外)。 三、旷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旷工: 1、未请假、请假未批准或未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而离岗或不到岗的; 2、教职工迟到、早退、脱岗累计5次视为旷工1天。行政、教辅人员脱岗1小时以上的,视为旷工半天。 3、假期已满不办理续假手续或办理续假手续未经批准而不到岗的; 4、工作时间擅自离岗,从事与本岗位工作无关的活动的; 5、利用病、事假从事第二职业的; 6、骗取、涂改或伪造病假证明不上班的。 第四章会议及活动考勤 第七条全体会议、政治学习、教研活动、校会、班主任会议、年级会议等会议及活动,实行考勤制度。由组织者负责考勤。该项请假不属于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第二款事假累计的范围。 学校于每周一早上举行升旗仪式,召开校会,除另行通知外,全体教职工必须参加。不能参加的,必须向办公室请假。早校会开始后到场的,记迟到1次;升旗仪式结束时未到场的,记旷会1次。 第八条教职工应当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集体活动。无特殊情况晚到10分钟以内或无故提前离场的,记迟到或早退1次。无故离开活动现场20分钟以上的,记脱岗1次。无故不参加的,记旷会1次。 第五章请假和销假

最新最全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考勤管理,督促员工养成自觉遵守纪律的好习惯,保证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特制定本考勤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公司员工除下列人员外,均应按规定上下班时间签到(打卡): 1、因公出差人员。 2、因故请假的人员。 3、临时事务,事后以文字形式说明事由经主管签字核准,将书面文件 交予行政部存档、备查(注:必须当天或次日补上书面说明)。 第四条上下班时间为上午:08:30—12:00,下午13:00—17:00;具体公休时间以公司排班为准,(注:下属机构工作时间以当地为准)。 第五条公司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登记制度,当月考勤截止日期为每月底; 每日出勤规定打卡两次,正常打卡时间要求为早08:30 前(上班前) 和晚17:00后(下班后);(下属分支机构以当地为准) 第六条所有员工上下班均须亲自刷卡或签字登记,任何人不得代替他人或由他人代替打卡(代签字),如有违反,代打卡人(代签字人)和被代打卡 人(被代签字人)均给予罚款100元,如再次违反者予以违纪处罚并 罚款200元,第三次出现此违纪行为公司将考虑给予除名; 第七条未打卡者必须要有真实合理的解释并在未打卡登记表上登记(有直接主管签字核实)。 1)忘打卡者:将从当月的工资中扣除罚金10元/次;若因工作关系忘记打卡,需直接主管签字的书面证明,当天没有签字确认(后补的)需 提供当天的工作证明及上级领导签字确认的说明单,否则均按缺勤处理,

2)打卡机不识别:须及时在未打卡登记表上登记,并找本部门上级领导或者其他人证明在未打卡登记单上签字确认后,方可不做扣罚处理; 若当时没有签字确认(后补的)也将扣除罚金10元/次,并需提供当天 的工作证明; 第八条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的员工必须填写外出登记单后,经直接主管签字核实后上报行政部,方能离开,不办理者,均按缺勤处理,如有特殊情况需经上级领导签字确认后方可生效,并报行政部备查; 第九条统计人员伪造、涂改现象者当日一律按旷工处理。 第十条员工出勤情况每月底由行政部统计并交财务部一份,作为核发工资和绩效考核的依据。 第十一条全年出勤率累计低于97%或事假超期者,不予考虑当年调资。 第十二条员工旷工半天扣发当日工资,旷工一天扣发两日工资,连续旷工3天或全年累计旷工7天者应予解除劳动合同。 请、休假管理制度 员工请、休假,不如实反映情况,虚构请假理由,开虚假医疗诊断证明,有弄虚作假等行为,一经发现,予以辞退并解除劳动合同。 第一条请假程序: 1)员工休假需事先经过部门负责人批准(批假人必须保证部门工作不受 影响下批假),并到行政部办理相关手续,休假结束后应立即到行政 部办理销假手续; 2)请假人必须将工作交接清楚方可休假。 3)请假有效程序为:请假人向逐级领导提交书面的《请假单》,经最终审 批权限人批准后交行政部备案。附:《请假单》

机关考勤及请销假管理制度

机关考勤及请销假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保持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强化内部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一、考勤制度 1、考勤要求。坚持按时上下班,严禁迟到、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有上网游戏、炒股、聊天等与工作无关的情况,更不得随意旷工、擅离职守。上班时间个人有事或因公临时离开工作岗位,要向股室负责人或分管领导请假,讲明去向及所需时间。 2、考勤登记。上班时间实行头脸扫描签到制度,坚持每个工作日上午8:30以前进行头脸扫描签到,过后视为迟到或缺勤。因公外出不能按时签到时,应事先在委机关办公室进行登记备查。 3、考勤通报。由委机关办公室具体负责考勤事务,每月月初对出勤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并进行公布。 4、考勤处罚。未经批准,每迟到、早退1次各扣50元,旷工1天扣100元,当月累计迟到、早退5次以上或旷工3天以上给以经济处罚的同时,进行通报批评。上班期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如:上网聊天、看电影、购物、玩游戏、炒股票等,被暗访组通报者,扣发当月下乡费。旷工连续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天的,按照《劳动法》及有关规定根据人事隶属关系报相关部门予以处理。 二、请销假制度 1、请销假要求。所有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因公或私事外出、因病请假(提供医院相关证明)、休假等一律实行严格的请销假制度,填写请假审批表逐级报批并报委机关办公室备查。 2、请假程序与审批权限。班子成员请假由主任批准;股室

负责人请假2天以内由分管领导批准,3天以上由主任批准;工作人员请假1天由股室负责人批准,2天由分管领导批准,3天以上由主任批准。 3、销假要求。所有工作人员请假,必须按时返回,并立即向准假领导销假。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须经准假领导批准后方可续假,返回后到委办公室补办手续。逾期不归并未批准的,视为旷工。 4、处罚。全年请事假(冲减公休假后)30天以上,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旷工10天以上,迟到、早退累计20次以上者,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并扣除年终第13个月工资奖励。 三、各类休假规定 1、事假。事假是工作人员因私事必须办理,经领导批准给予的假期,请事假者,一般需事先请假,因急事未能事先请假的,应主动打电话向分管领导请假,事后补办手续。请事假的工作人员原则上应按“先用休假,后用事假”的原则掌握,请事假累计天数冲减全年公休假天数。 2、病假。病假是指工作人员患病,经医生诊断,为恢复病人健康提出休息养病建议(即病假证明),给予患病者休息养病的假期。 3、婚、产假。婚假是工作人员本人结婚而给予的假期。婚假一般为3天,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以上为晚婚,晚婚婚假再增加15天;产假是工作人员生育子女而给予的假期。正常产假为90天,晚育增加30天,难产增加15天。 4、丧假。丧假是工作人员本人的配偶、直系亲属(系指祖父母、父母、子女、包括公婆、岳父母)死亡时为料理丧事给予的假期。工作人员直系亲属死亡,丧假3天,省外6天,工资照发,车船费自理。

学生请假制度

七色光开阳中学学生考勤与请假制度 (试行) 为了规范学生的请假行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树立良好的学风,根据《中学生守则》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部分:考勤点名制度 一、考勤范围 学生要按时参加学校统一安排、组织的一切活动,包括上课、自习、实验、出操、大课间、晚寝、午睡、集会、运动会、各种活动等都应实行考勤。 二、考勤办法 (一)朝读、晚自习、上课考勤: 1、科任老师负责在预备铃响后点名考勤,对于缺勤情况督促值日班干记入班务日志,对非正常情况及时通知班主任。 2、值日班干实行常规考勤。 (二)早、中、晚饭后自习时间考勤: 1、班主任常规到岗时,清点学生人数,及时查清缺勤学生去向,没有处理落实绝不离开。 2、班主任到岗离去后,由值日班干负责自习期间的考勤,记录早退、外出的相关情况,对非正常情况要及时通知班主任。 (三)午寝、晚寝学生的考勤: 1、班主任要及时到岗,进入室内逐个床铺清点学生就寝到位情况,对于未到学生要迅速查清去向,对去向不明的学生班主任要当即采取行动,到校园内外以及周边网吧等娱乐场所去查找,并且及时通知家长。

2、班主任查寝离开后,由寝室室长负责就寝纪律,关注寝室成员动静去向,发现有人不在寝室要及时到值班室跟成长辅导老师或者教官汇报,成长辅导老师或者教官要及时查找并通知班主任。 3、值日班干做好记录。 (四)升旗、开会等集体活动的考勤: 1、各班整队入场,由体育委负责考勤,对未到人员要及时通知班主任,班主任要查清去向并作出处理。 2、值日班干做好记载。 (五)星期天下午到校的考勤: 1、班主任读报前清点本周到校情况,对未到学生要及时联系通报家长,对非正常缺勤的学生要求家长寻找,班主任在可能的情况下提供相关信息并予以协助。 2、值日班干作好记载。 三、缺勤处理 1.学生迟到、早退一学期超过5次即取消本人评优资格。 2、对于非正常缺勤半学期达5次,学生本人评优予以否决;达10次,按严重违纪予以处理。 3、对于非正常缺勤一月达3人次以上,不能评选文明班。 4、对于未执行点名请假制度的班主任和老师,要按章处理,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部分:学生请假制度 一、请假类型 请假分事假、病假、公假三种。事假,因个人或家庭亲属的重大事件无法按学校

考勤与请假管理制度

考勤与请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公司规范化建设,维护正常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加强公司全体员工的组织性、纪律性,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并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是对公司员工进行出勤检查、管理与请假的基本依据,公司员工均有遵守本规定的义务,不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的人员,将按本制度有关规定处理。自觉维护正常的办公秩序,是公司全体员工的共同职责,要严以律己,互相监督,各部门应严格执行本制度的各项条款,确保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第三条管理责任 (一)总部: 1. 办公室前台文员为考勤的直接管理人; 2. 各部门/办公室负责人对相应部门/办公室人员的考勤有监管责任; 3. 办公室负责人对公司所有人员的考勤有监察/抽查责任; (二)下属各项目部、售楼部、物业处等: 1. 各独立考勤单位负责本单位监督、检查、汇总各类人员的考勤; 2. 各单位负责人直接管理其相应部门人员的考勤,对所有员工的考勤有监督、检查责任 (三)总部办公室是公司考勤管理部门。 第四条修订完善的依据 (一)公司内部环境变化情况:结合各部门工作特点,对公司人事管理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总结分析,收集员工的反馈意见并作出修订方案; (二)公司外部环境变化情况:对政府的人力资源政策、企业用工制度及相关的劳动政策、法令、规定进行收集,综合考虑并进行进一步完善。 第五条本制度适用于各部门。 第二章工作时间 第六条具体工作时间 (一)公司总部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周

六上午8:30-12:00,午餐时间12:00-14:00; (二)公司总部考勤时间:上午8:30前,下午17:30后; (三)公司总部实行每周5天半工作制; 各部室具体工作时间因工作性质不同而略有差异,执行特殊工作时制的岗位(如工地现场相关人员),按所在部室的相关规定执行。 (四)公司总部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制度,因工作需要弹性工作制的人员,须由公司总经理特批。 第三章打卡/签到管理 第七条公司员工均需打卡/点名/签到上班,公司总部部门经理及以下员工,实行上、下班各打卡一次。 未打卡/点名未到/未签到或不按规定时间的人员表示未出勤或出勤时间不足。 第八条总部每日打卡时间:8:30以前,17:30以后。 第九条上午上班忘打卡者,以半天事假统计入本月考勤。 第十条代人打卡双方各扣款50元/次。 第四章对迟到、早退的处理 第十一条在上班时间5分钟之后30分钟以内打卡/签到的,视为迟到;在下班时间前30分钟内打卡/签到的,视为早退; 第十二条迟到或早退扣发当月工资20元/次。 第十三条如每月迟到或早退达5次以上者,扣除当月工资总额的20%。 第十四条迟到或早退30分钟至1小时按照半天旷工处理,迟到或早退1小时以上按照1天旷工处理,每月累计迟到或早退达到7次者,按旷工1天处理。 第五章对旷工的处理 第十五条无故不到岗者时间超过1小时,作旷工1天论处。 第十六条对旷工进行“旷一扣三”的处罚,即旷工一天,扣发三天工资,旷工应扣薪酬=全薪÷24×3×实际旷工天数 第十七条公司员工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经批评教育无效,连续旷工时间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三十天的,作开除处理。

大学学生请假制度

为规范学校管理,严格请假制度,培养学生良好的组织纪律性,特制定本制度。 下面为大家整理了有关大学学生请假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大学学生请假制度篇1为建立良好的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严格考勤制度,培养学生养成良好习惯,减少和避免学生意外事故发生,确保学生圆满完成学业,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河北经贸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所有在校学生应当按时参加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和学院统一组织的活动,所有活动都应当进行考勤。 因故不能参加学习活动(如上课、实习、劳动、军训、学校、院系组织的活动等)时,必须履行请假手续。 学生在假期期满后,必须按规定的日期返校。 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到校的,应按规定办理续假手续。 节假日期满不能返校者,应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 第二条学生请假首先应填写《请假条》,说明请假事由和请假时间,并附有关证明材料(事假者必须有家长的证明,病假者必须有校医院证明)。 请假条须先经辅导员批准,然后按准假权限逐级报有关领导批准,经批准后的《请假条》,由请假学生交辅导员方可离校或不参加学习及活动。

请假期满,学生应持经辅导员签字(证明返校时间)后的《请假条》办理销假手续。 第三条学生请病假一天以上的,必须经校医院出具诊断证明,方可办理请病假手续,否则一律按旷课记。 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办理手续的,必须在7天内补办相关手续,手续可委托班委代为办理,但须经本人或其监护人签字。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事假应从严掌握,如确实遇到特殊情况方可准假。 学生在填写《请假条》前,须让其家长与辅导员联系并说明情况,销假时在《请假条》上要有学生家长的签名。 学生假满而未能返校时,应履行续假手续,续假应由学生本人及家长电话联系其辅导员并说明原因,得到同意后,方可由学生委托其所在班级班委代其办理,续假手续与请假手续相同。 请假和续假的总天数不得超过本学期总天数的三分之一。 请假手续应由学生本人办理。 学生请假地如不在学校,应让其家长联系辅导员且得到批准后,方可委托其所在班级班委代其办理请假手续。 除特殊情况外,学生不得先休假再补假。 第四条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离校应当请假。 请病假应当有医疗单位证明,事假应当有家长证明。 请假三天以内由辅导员批准;三天以上一周以内的,由系主管领导批准;一周以上两周以内的由学生工作部批准;两周以上的,由主管

学校考勤、请假制度

学校考勤、请假制度 根据县、局绩效考核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制定考勤、请假条例: 一、考勤部分: 1、教职工上班实行点到制度。上、下午各点名两次或以上,点名时间为上 午7:30——7:40、查岗为上午11:00前;下午点名为预备铃前10分钟、查岗为下午4:30前;逾时不补点,他人不得代点;缺点(无假的)1次的计一次旷工,四次的计旷工一天。 学校在绩效中每学期设立考勤津贴600元,缺一次扣25元,事假每月8 次以内(含8次,即2天)不扣,多出的以15元/次扣考勤款。 2、如有特殊事情须向值周组请假,请假手续按请假制度执行;未经值周组 及相关领导批准离开的视为旷工; 3、当月公布上班点名及坐办情况,公假作出勤处理; 4、五十岁以上教职工因健康原因,自己书面申请经校长室批准后可不参加 点名(但所有会议必须参加),在完成规定工作量和质的前提下每学期得 考勤款500元;未申请的按考勤人员执行;五十岁以下人员因健康原因,凭县级及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在完成规定工作量和质的前提下每学期得 考勤款400元。短期的按实际考勤比例按月计算。 5、每学期旷工一天以上的评优、评先一票否决; 6、特殊考勤: (1)、学校会议一次得款30元,请假的不得不扣;旷会一次扣50元;迟到、早退一次扣10元。 (2)、监考缺勤一场扣100元,迟到扣50元/次;阅卷缺勤一场扣30元/次,迟到扣20元/次。 (3)、学校安排的大型活动(如运动会、元旦联欢会等)缺勤一次扣50元。 二、请假部分: (一)病假 教职工因病不能坚持工作的,须持相关医院证明(2天以内的乡镇以上医院;3天以上的,县级以上医院)、病历及含用药明细的药费单、本人亲笔签写的请假报告及课务、工作安排表(假期1月(不含1月)以上的由学校安排),请假1天(含1天)以内的由值周组长审批;1天(不含1天)以上7天(含7天)内的,由校长室审批;7天(不含7天)以上的由县教育局人事科审批。病假超过5个月(含5个月)的,不能参加当年的年度考核。育龄妇女请假期间必须

公司考勤及请假管理制度

公司考勤及请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与适用范围 (一)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员工劳动组织性、纪律性,规范考勤与请假管理工作,以维护正常工作秩序,提高员工工作效率,根据国家《劳动合同法》等有关劳动、人事政策法规,结合公司薪酬和福利管理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武汉荣泽利华置业有限公司和武汉西园商业物业有限公司所有员工。 第二条觉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是公司全体员工的共同职责,要严以律己,互相监督,公司各部门应严格执行本制度的各项条款,确保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人力资源部是公司员工劳动纪律的归口管理部门;考勤管理人员直接管理人,负责全公司考勤的收集、汇总、检查和报送和薪酬计算工作; 四)各部门负责人直接管理其相应部门人员的考勤,并对其它部门考勤有监督权力。 第二章考勤管理 第一节工作制与工作时间 第三条员工工作制根据公司总部及分子公司员工岗位工作性质分为综合工作制、行政班制和轮班(倒班)制; (一)综合工作制适用于高中管级员工和部分工作灵活度较强的岗位,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分子公司总经理、营销中心总监和工程技术中心总监,但营销总监和工程技术总监非公务原因也必须按行政班制相关规定执行; (二)行政班制适用于总公司职能中心及分子公司职能部门中层以下员工,包括总公司总监(含)以下员工、分子公司行政人事部、财务部等职能部门或岗位员工; (三)轮班(倒班)制适用于分子公司生产、储运部门各类员工,包括生产人员、库管计量员、保安人员、安全监控员、质量监督员、发货员等岗位。 第四条工作时间

(一)公司总部工作时间 1、公司总部执行8小时工作制; 2、上班时间:上午 8:30-12:00,下午 13:30-18:00(午餐时间 12:00-13:30); 3、公司总部实行每周5天工作制; 4、公司总部除综合工作制员工外,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制度,因工作需要弹性工作制的人员,须由公司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特批,交人力资源中心备案。 (二)各分子公司,根据员工工作性质和实际情况,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自行确定相应的工作班次和工作时间,并报公司人力资源中心和企管中心备案; (三)公司总部(含公司各职能中心)派驻总部以外的各分子公司、工程项目或者工作地点不在总部办公楼的,按照工作地点所在分子公司、工程项目(筹备)组的作习时间和考勤管理办法执行,分子公司编制的员工在公司总部办公的按公司总部考勤管理办法执行; (四)公司总部长期派驻公司以外的供应商、合作伙伴等单位工作的员工,按照被派驻单位考勤管理制度执行。 第二节打卡/签到管理 第五条行政班制或轮班制员工(特批人员除外)均实行打卡/点名/签到上、下班; (一)公司总部员工工作日打卡时间:8:30以前,18:00以后。其他分子公司点名/签到时间自行规定报总部人力资源中心备案。

考勤及请假管理规定

考勤及请假管理规定 一、考勤管理 1、考勤是员工工作时间付出的凭证,亦是公司给付薪资报酬的原始依据。员工自报到之日起,直到离职之日止,必须依公司规定进行考勤; 2、每月员工考勤将以考勤机打卡为准,员工应自觉遵守考勤规定,按时出勤,不准迟到早退; 3、员工于正常工作时间(8:30AM——5:30PM),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正常工作时间内不得处理个人私事,如果因为私事办理必须按照规定请假,否则按擅离工作岗位论处; 4、中午休息时间离开公司,需重新打卡,超过时间按旷工处分。工作时间离岗,没有填写出门单、或每月累计迟到早退三次以上者,将处予罚款,50元/次。 5、5.1、迟到:员工于规定上班时间逾时到岗位则视为迟到; 5.2、早退:员工于规定下班时间提前离岗则视为早退; 5.3、旷工:员工无故不出勤或请假未经批准擅自不出勤或离岗4小时及以上者视为旷工; 6、忘记打卡者,或因为其他工作事宜未能按时打卡者,须在24小时内告知人力资源部,否则视为旷工; 7、员工因公出差外出未能打卡,需在出门单上注明,并由部门最高负责人签字确认,否则视为旷工; 8、员工连续旷工3天以内的,公司将根据具体情节,扣除当月工资的百分之十至百分之二十。 9、员工连续旷工三日或者三个月内非连续旷工达五日,公司将视为该员工自动离职。 10、员工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经批评教育无效,连续旷工时间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查过三十天,公司将予以除名。 二、加班 1、公司原则上不提倡加班,工作绩效以结果导向为原则(即以工作结果完成为标准),若指定工作未完成,则不属于加班; 2、上级临时交办工作,并且需要非工作时间立即完成,则属于加班范畴; 3、员工因公加班,需要至人力资源部领取填写“加班申请单”,并由上级主管及人力资源部经理签字,方准予加班; 4、员工加班,均属于非工作时间,及假期时间加班,按小时计算工资; 5、加班必须是员工自愿,严禁强迫或变相强迫员工加班; 6、加班必须有实际之工作产出(包括实质产品产出或脑力产出); 7、加班可以通过填写“加班申请单”去人力资源部换取“调休单”调休,或由公司发放加班费; 8、加班费用支付标准遵循国家劳动部门制定的法定标准; 9、员工自愿参加训练课程或公众性活动、集会、会议、义务劳动等,均不属于加班; 三、调休

最新小学生考勤管理制度

最新小学生考勤管理制度 (一) 1.学生要按时上学,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不得在上学和放学路上逗留、打闹,学生放学或节假日没有老师批准不能到学校逗留,否则这期间发生的财产损坏、遗失和卫生脏乱等情况,都要追查该生的责任。 2.学生在校期间,不得随意进出校门,如有特殊原因,需离开学校的,必须先向班主任说明,方可进出校门。 3.学生不能按时到校,须办理请假手续。请假分为事假、病假。事假要有家长证明;病假要有医生或家长证明。 4.请假手续: ①必须事先请假,特殊情况无法事先请假者,回校那天补办请假手续。请假条一定要有家长的签名。 ②学生请假三天内由班主任批准,三天以上一周内由教导处批准,一周以上由校长批准。考试期间请假经教导处主任批准。 5.有关迟到、早退、旷课的处理: ①在规定时间内无请假不到校,或过后不补假者作旷课处理,上课铃响后未进教室作迟到处理,老师未宣布下课而离开者作早退处理,无故迟到或早退三次作旷课一节。 ②无故迟到、早退、旷课者,班主任一定要在当日与家长取得联系,了解学生迟到、早退、旷课的原因,并及时教育学生。③旷课累计超过5节的要请家长到校,配合教育学生; 10节以上的要向教导处反映,并做出相应的处分。

小学生考勤制度2 一、学生必须遵守学校规定,按时到校上课,遵守学校的作息制度。凡因病、因事不能上课者,应办理请假手续,未经请假或请假未批准而不上课者作旷课处理;在上课后才进教室者作迟到处理;在下课前擅离教室者作早退处理;无故迟到或早退超过25分钟者作旷课一节处理。 二、每个班设立考勤记录薄,每节课均应由任课教师点名登记。学生考勤情况每周由班公布一次,学期结束时,须将学生出勤情况填入家庭报告书,向家长汇报,并存入学生档案。 三、学生请假须有家长或医生证明,请假三天内的由班主任审批;请假一周以内的由班主任提出意见,德育处审批;请假一周以上的由班主任和德育处提出意见后由校长审批。请假经批准后,应将请假单交德育处备案。学生因急事或困病来不及请假,应在回校后两天内持证明办理补假手续。 四、有慢性病不能坚持学习的学生,凭医院证明申请休学一年,休学期满后应回校办理入学手续,经医生证明病未愈不宜复学者,可继续休学一年。请事假超过一个学期上课总时数的三分之一者,应予休学,并取消参加学期考试的资格。 五、班主任应每天掌握本班学生缺勤情况。对旷课、迟到、早退的学生及时查明原因。与家长配合进行教育。 六、发现学生非正常缺勤(不明学生缺勤原因和去向),班主任或科任教师必须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并将情况上报到综治安全办公室。

培训学校教师考勤制度

学校教师要遵守考勤管理制度,强化教职工岗位责任和服务意识,增强教职工纪律观念。 下是为你整理的培训学校教师考勤制度,希望能帮到你。 培训学校教师考勤制度教师应遵守学校出勤制度,按时到岗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学校教育教学和学习培训活动。 不迟到,不早退,不得替代签到,中途没有特别重要紧急事务不得离开学校。 有事、有病要履行请假手续,事、病假一天以内的,在签到簿上注明,超过一天至一周以内由校长批准,凡请假事宜都要由校长登记备案。 具体细则如下:1、考勤人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提早到校,认真履行考勤制度。 签到时间:上午:7:30下午:12:502、教职工上班时间为:上午:7:30-------11:20 下午:12:50----------16:303、出勤考核满勤100分。 4、迟到一次扣0.5分,早退一次扣2分(按上述时间范围确定)。 5、发现代替签到者经调查,代签与被签各扣5分。 6、事假半天扣1分,一天扣2分。 每学期病假两天之内不扣出勤分数,超过两天每超一天扣2分,特殊情况领导讨论酌情处理。 7、临时请假需请假,并在临时请假记录簿上注明日期、时段,每次超过3个小时按半天计算,每月允许临时请假4次,超过4次,

每超一次扣0.5分。 8、不请假距下班时间超过半小时离校,查出勤不在岗,请假簿上无记录,无论任何原因视为溜号,每次扣30分,扣完为止。 为了严肃学校的规章制度,保证教育教学等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特对教职工考勤做如下规定:一、总则:1、学校实行全员坐班制,全体教职工要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上班时间要坚守岗位,认真做好本职工作,不得随意离岗。 2、实行上下班签到制度和岗位抽查制度。 全体教职工要按规定时间签到、签退,上班时间不聊天、不干私活、不随便外出。 3、教职工要按时参加政治、业务学习和学校有关会议、集体活动。 4、严格考勤制度,认真如实做好出勤记录。 每周末统计考勤结果并上墙公布,月底汇总。 二、出勤1、全体教职工在考勤室统一签到(退),签到时间上午7:55---8:30签到;11:10----12:05签退,下午随作息时间变化确定。 2、在规定签到的时间内没签名的为迟到,在规定签退的时间内没签名的为早退。 即迟到又早退并无请假手续的为旷工,查岗时不在自己岗位的为中空。 3、迟到、早退、中空每次扣5元,旷工(无课)扣30元,每星期

考勤管理与请假制度(2016版本)(新)

考勤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一、目的 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司考勤管理,考勤管理制度建立良好的工作秩序、规范劳动纪律、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弹性工作时间员工及经总经理特批不需要考勤的员工除外)。 三、职责约定 1、行政部:负责制度起草、修改、监督和执行。 2、其余部门:负责提供考勤所需资料和数据给人事经理,严格制度执行。 第二章细则 四、考勤制度具体内容 4.1 工作时间 4.1.1常白班员工上下班时间为:9:00-17:30(周一至周五) 4.1.2 倒班员工上下班时间为: 白班08:30-16:30,中班16:30-0:30,夜班0:30-08:30(倒班时间根据部门安排)。 4.2 打卡管理 4.2.1公司实行上、下班打卡制度。全体员工都必须自觉遵守工作时间,上下班均应打卡一次,不得漏打。如忘记打卡,生产部员工应报生产部负责人给予补签,非生产人员报人事经理给予补签,否则当月考勤记录漏打三次及以上视同旷工一天处理。 4.2.2打卡时间:打卡时间为上班到岗时间和下班离岗时间。 4.2.3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应填写《因公外出登记表》(附件1 ),注明日期、姓名、部门、外出事由、外出地点、外出时段。因公外出需事先申请,如因特殊情况

不能事先申请,应在事毕到岗当日完成申请、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因停电、设备损坏等故障未打卡的员工,上班前、下班后要及时到生产部负责人或人事经理处填写《员工未打卡记录表》(附件2),月底据此上报人事经理。上述情况考勤由各部门协助人事经理进行管理。 4.3 加班管理 4.3.1定义:加班是指员工在节假日或公司规定的休息日仍照常工作的情况。加点是指员工在正常班次内已保质保量完成额定工作之后,为完成领导安排的额外工作或超前性工作而延长工作时间的情况。 本制度中所指的“加班”,包括以上加班、加点两种情况。员工在完成计划工作目标过程中,因个人原因而产生的加班加点不作为加班,因增加非计划内工作且必须在限定时间内完成时,可申请加班,加班的审批权为部门负责人,否则为无效加班。 4.3.2加班申报及补偿规定 4.3.2.1公司提倡员工提高工作效率,不允许因低效及能力原因完不成本岗位工作。公司不反对亦不鼓励员工加班。 A.操作类员工的加班应严格控制,部门负责人要严格审批员工排班表,保证员工有效工作时间达到要求,确保员工有足够的休息时间保证工作状态。 B.因工作需要,一般员工延时工作1小时以内无需申报加班,4小时至8小时可申报加班半天,超过8小时可申报加班1天。对经理(含)以上管理人员,一般情况下延时工作不计加班,因特殊情况经总经理以上领导批准的延时工作,可按以上标准计加班。 4.3.2.2员工加班应提前申请,事先填写《员工加班申请表》(附件3),对于部门安排加班,则提前2天填写《部门安排加班表》(附件4),因无法确定加班工时的,应在本次加班完成后1个工作日内补填《员工加班申请表》或《部门安排加班表》。《员工加班申请表》或《部门安排加班表》经部门负责人同意批准后有效。《员工加班申请表》或《部门安排加班表》必须在当月内上报有效,如遇特殊情况,也必须在3天内上报至总经理批准。如未履行上述程序,视为员工自愿加班。 4.3.2.3员工加班,也应按规定打卡,没有打卡记录的加班,公司不予承认;有打卡记录但无部门负责人批准的加班,公司不予承认加班。 4.3.2.4对于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培训、集体活动不计入加班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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