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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计划和预算管理制度

经营计划和预算管理制度
经营计划和预算管理制度

某集团股份

经营计划和预算管理制度

目录

第一章总则 (3)

第二章组织机构 (3)

第三章编制原则 (4)

第四章围与依据 (5)

第五章容与要求 (5)

第六章年度经营计划和预算方案编制和调整流程 (6)

第七章执行、监督与过程考核 (7)

第八章年度经营决算 (9)

第九章附则 (9)

附件一:股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预算编制参考格式 (11)

附件二:权属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预算编制参考格式 (12)

附件三:股份公司各职能部门管理计划和预算编制参考格式 (14)

经营计划和预算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某股份公司发展战略,加强某股份公司及各权属公司经营管理的计划性,规某股份公司的计划和预算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某股份公司实行以目标利润和资产保值增值为导向的经营计划和预算管理,遵循“统一筹划、分级管理、权责结合”的原则,进行总量调控和管理。

第三条本制度中除特殊注明之外,“某股份”、“股份公司”是指某集团股份,“权属公司”是指某集团股份拥有实际控制权的企业。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四条股份公司的经营计划和预算管理组织机构包括股份公司董事会、股份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股份公司资产管理部。

第五条股份公司董事会是股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预算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其职责包括:

(1)审批某股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预算;

(2)审批有关计划和预算管理的政策、制度、规定等,确定编制方针和程序;

(3)对相关某股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预算的各项重大事项进行决定。

第六条股份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是股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的审核机构,其职责包括:

(4)审核某股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与预算;

(5)审议某股份公司权属公司年度经营计划与预算,形成决议;

(6)审核有关计划和预算管理的政策、制度、规定等,确定编制方针和程序;

(7)对相关某股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与预算的各项重大事项进行讨论,形成意见。

第七条某股份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在审议股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与预算议题时,权属公司相关负责人应列席并参加讨论。

第八条股份公司资产管理部是股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预算管理的执行机构,其职责包括:

(1)传达股份公司确定的股份公司总体经营管理方针、总体目标;

(2)起草、修订、下发经营计划和预算方案的指标类别、格式;

(3)审核股份公司各权属公司的年度经营计划和预算方案提案;

(4)制订股份公司的年度经营计划和预算方案提案;

(5)制订股份公司月度、季度、半年、年度经营计划与预算执行情况分析报告;

(6)监督股份公司各权属公司的经营计划与预算执行情况;

(7)负责计划预算管理其它相关事项;

(8)负责对各权属公司的年度经营决算报告进行审核、汇总,并撰写股份公司年度经营决算报告和相关分析报告。

第三章编制原则

第九条一致性原则:某股份公司的经营计划和预算方案要根据股份公司的中长期战略规划进行编制,服从股份公司的中长期发展目标,并符合股份公司总体的经营方针。

第十条先进性原则:各项经济技术指标都要对照“三个水平”进行。即本中心历史最好水平、本年实际水平、国同行业先进水平。

第十一条全面完整性原则:股份公司经营计划和预算必须全面、完整、具体,并将指标层层分解落实。

第十二条实事原则:股份公司经营计划和预算要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在对宏观经济状况与经济政策、行业趋势进行深入分析的基础上进行编制。

第四章围与依据

第十三条经营计划和预算的编制责任中心围:

(1)一级责任中心:股份公司;

(2)二级责任中心:股份公司各职能部门、股份公司各权属公司

第十四条经营计划和预算编制的依据和基础:

(1)宏观经济和政策环境;

(2)行业趋势、市场环境、竞争环境;

(3)公司中长期战略规划;

(4)责任中心自身资源和能力的分析报告;

(5)经营计划和预算执行情况的分析报告。

第五章容与要求

第十五条股份公司的经营计划和预算必须包括以下容:

(1)股份公司上一年度经营计划与预算执行情况总结;

(2)股份公司战略发展目标;

(3)股份公司外部环境分析与预测;

(4)股份公司主要年度经营目标;

(5)股份公司实现目标的措施规划;

(6)股份公司财务预算方案;

(7)股份公司风险分析及相应对策准备;

(8)其它说明。

第十六条各权属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预算必须包括以下容:

(1)权属公司上一年度经营计划与预算执行情况总结;

(2)权属公司战略发展目标;

(3)权属公司外部环境分析与预测;

(4)权属公司主要年度经营目标;

(5)权属公司实现目标的措施规划;

(6)权属公司年度预算方案;

(7)权属公司风险分析及相应对策准备;

(8)股份公司要求的其它权属公司经营管理重要信息;

(9)其它说明。

第十七条股份公司各职能部门年度管理计划和预算必须包括以下容:(1)部门上一年度经营计划与预算执行情况总结;

(2)股份公司战略对部门发展的要求;

(3)部门主要年度管理和支持服务目标;

(4)部门工作计划及主要举措;

(5)部门费用预算;

(6)其它说明。

第十八条权属公司预算方案和汇报重要信息的容格式参见附表。

第十九条股份公司经营计划和预算方案与权属公司经营计划和预算方案的编制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经营计划中重大工作容应该逐项列出,并制定工作进度表;

(2)各项计划和预算指标确定部分和预测部分应该明确分开,尽可能压缩预算中的预测围(例如将已经签署合同的业务和不确定业务

分开列明),同时要详细说明预测过程和依据;

(3)计划和预算中包含的各项数据要尽量明细;

(4)就所开发项目编制项目预算。

第六章年度经营计划和预算方案编制和调整流程

第二十条年度计划和预算的编制流程包括权属公司年度经营计划与预算审核流程、股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与预算制定流程、权属公司年度经营计划与预算调整审核流程、股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与预算调整流程。

第二十一条权属公司年度经营计划与预算编制与审核自前一年度的10月1日开始,在12月31日前完成编制。审核流程如下:

(1)权属公司提出年度经营计划与预算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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