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档网
当前位置:搜档网 › 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B表)及填表说明

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B表)及填表说明

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B表)及填表说明
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B表)及填表说明

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B表)

(居民个人取得境外所得适用)

税款所属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纳税人姓名:

纳税人识别号:□□□□□□□□□□□□□□□□□□-□□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列至角分)

国家税务总局监制

《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B表)填表说明

(居民个人取得境外所得适用)

一、适用范围

本表适用于居民个人纳税年度内取得境外所得,按照税法规定办理取得境外所得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申报本表时应当一并附报《境外所得个人所得税抵免明细表》。

二、报送期限

居民个人取得境外所得需要办理自行申报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报送本表。

三、本表各栏填写

(一)表头项目

1.税款所属期:填写居民个人取得所得当年的第1日至最后1日。如: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2.纳税人姓名:填写居民个人姓名。

3.纳税人识别号: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上载明的“公民身份号码”;没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填写税务机关赋予的纳税人识别号。

(二)基本情况

1.手机号码:填写居民个人中国境内的有效手机号码。

2.电子邮箱:填写居民个人有效电子邮箱地址。

3.联系地址:填写居民个人能够接收信件的有效地址。

4.邮政编码:填写居民个人“联系地址”所对应的邮政编码。

(三)纳税地点

居民个人根据任职受雇情况,在选项1和选项2之间选择其一,并填写相应信息。若居民个人逾期办理汇算清缴申报被指定主管税务机关的,无需填写本部分。

1.任职受雇单位信息:勾选“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并填写相关信息。

(1)名称:填写任职受雇单位的法定名称全称。

(2)纳税人识别号:填写任职受雇单位的纳税人识别号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2.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勾选“户籍所在地”的,填写居民户口簿中登记的住址。勾选“经常居住地”的,填写居民个人申领居住证上登载的居住地址;没有申领居住证的,

填写居民个人实际居住地;实际居住地不在中国境内的,填写支付或者实际负担综合所得的境内单位或个人所在地。

(四)申报类型

未曾办理过年度汇算申报,勾选“首次申报”;已办理过年度汇算申报,但有误需要更正的,勾选“更正申报”。

(五)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计算

1.第1行“境内收入合计”:填写居民个人取得的境内综合所得收入合计金额。

第1行=第2行+第3行+第4行+第5行。

2.第2~5行“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填写居民个人取得的需要并入境内综合所得计税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收入金额。

3.第6行“境外收入合计”:填写居民个人取得的境外综合所得收入合计金额,并按规定附报《境外所得个人所得税抵免明细表》。

第6行=第7行+第8行+第9行+第10行。

4.第7~10行“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填写居民个人取得的需要并入境外综合所得计税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收入金额。

5.第11行“费用合计”:根据相关行次计算填报。

第11行=(第3行+第4行+第5行+第8行+第9行+第10行)×20%

6.第12行“免税收入合计”:填写居民个人取得的符合税法规定的免税收入合计金额。

第12行=第13行+第14行。

7.第13行“稿酬所得免税部分”:根据相关行次计算填报。

第13行=(第4行+第9行)×(1-20%)×30%。

8.第14行“其他免税收入”:填写居民个人取得的除第13行以外的符合税法规定的免税收入合计,并按规定附报《个人所得税减免税事项报告表》。

9.第15行“减除费用”:填写税法规定的减除费用。

10.第16行“专项扣除合计”:根据相关行次计算填报。

第16行=第17行+第18行+第19行+第20行。

11.第17~20行“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填写居民个人按规定可以在税前扣除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

12.第21行“专项附加扣除合计”:根据相关行次计算填报,并按规定附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

第21行=第22行+第23行+第24行+第25行+第26行+第27行。

13.第22~27行“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填写居民个人按规定可以在税前扣除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的金额。

14.第28行“其他扣除合计”:根据相关行次计算填报。

第28行=第29行+第30行+第31行+第32行+第33行。

15.第29~33行“年金”“商业健康保险”“税延养老保险”“允许扣除的税费”“其他”:填写居民个人按规定可在税前扣除的年金、商业健康保险、税延养老保险、允许扣除的税费和其他扣除项目的金额。其中,填写商业健康保险的,应当按规定附报《商业健康保险税前扣除情况明细表》;填写税延养老保险的,应当按规定附报《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税前扣除情况明细表》。

16.第34行“准予扣除的捐赠额”:填写居民个人按规定准予在税前扣除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金额,并按规定附报《个人所得税公益慈善事业捐赠扣除明细表》。

17.第35行“应纳税所得额”:根据相应行次计算填报。

第35行=第1行+第6行-第11行-第12行-第15行-第16行-第21行-第28行-第34行。

18.第36、37行“税率”“速算扣除数”:填写按规定适用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19.第38行“应纳税额”:按照相关行次计算填报。

第38行=第35行×第36行-第37行。

(六)除综合所得外其他境外所得个人所得税计算

居民个人取得除综合所得外其他境外所得的,填写本部分,并按规定附报《境外所得个人所得税抵免明细表》。

1.第39行“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根据相应行次计算填报。

第39行=第40行+第41行。

2.第40行“境内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填写居民个人取得的境内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合计金额。

3.第41行“境外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填写居民个人取得的境外经营所得应纳税

4.第42、43行“税率”“速算扣除数”:填写按规定适用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5.第44行“应纳税额”:按照相关行次计算填报。

第44行=第39行×第42行-第43行。

6.第45行“境外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纳税所得额”:填写居民个人取得的境外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纳税所得额合计金额。

7.第46行“税率”:填写按规定适用的税率。

8.第47行“应纳税额”:按照相关行次计算填报。

第47行=第45行×第46行。

9.第48行“境外财产租赁所得应纳税所得额”:填写居民个人取得的境外财产租赁所得应纳税所得额合计金额。

10.第49行“税率”:填写按规定适用的税率。

11.第50行“应纳税额”:按照相关行次计算填报。

第50行=第48行×第49行。

12.第51行“境外财产转让所得应纳税所得额”:填写居民个人取得的境外财产转让所得应纳税所得额合计金额。

13.第52行“税率”:填写按规定适用的税率。

14.第53行“应纳税额”:按照相关行次计算填报。

第53行=第51行×第52行。

15.第54行“境外偶然所得应纳税所得额”:填写居民个人取得的境外偶然所得应纳税所得额合计金额。

16.第55行“税率”:填写按规定适用的税率。

17.第56行“应纳税额”:按照相关行次计算填报。

第56行=第54行×第55行。

18.第57行“其他境内、境外所得应纳税所得额”:填写居民个人取得的其他境内、境外所得应纳税所得额合计金额,并在“备注”栏说明具体项目、计算方法等信息。

19.第58行“应纳税额”:根据适用的税率计算填报。

(七)境外股权激励个人所得税计算

居民个人取得境外股权激励,填写本部分,并按规定附报《境外所得个人所得税抵免明细表》。

1.第59行“境内、境外单独计税的股权激励收入合计”:填写居民个人取得的境内、境外单独计税的股权激励收入合计金额。

2.第60、61行“税率”“速算扣除数”:根据单独计税的股权激励政策规定适用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3.第62行“应纳税额”:按照相关行次计算填报。

第62行=第59行×第60行-第61行。

(八)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计算

无住所居民个人预缴时因预判为非居民个人而按取得数月奖金计算缴税的,汇缴时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将一笔数月奖金按照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算。

1.第63行“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填写无住所的居民个人纳税年度内预判为非居民个人时取得的一笔数月奖金收入金额。

2.第64行“准予扣除的捐赠额”:填写无住所的居民个人按规定准予在税前扣除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金额,并按规定附报《个人所得税公益慈善事业捐赠扣除明细表》。

3.第65、66行“税率”“速算扣除数”:填写按照全年一次性奖金政策规定适用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4.第67行“应纳税额”:按照相关行次计算填报。

第67行=(第63行-第64行)×第65行-第66行。

(九)税额调整

1.第68行“综合所得收入调整额”:填写居民个人按照税法规定可以办理的除第68行之前所填报内容之外的其他可以进行调整的综合所得收入的调整金额,并在“备注”栏说明调整的具体原因、计算方式等信息。

2.第69行“应纳税额调整额”:填写居民个人按照税法规定调整综合所得收入后所应调整的应纳税额。

(十)应补/退个人所得税计算

1.第70行“应纳税额合计”:根据相关行次计算填报。

第70行 = 第38行+第44行+第47行+第50行+第53行+第56行+第58行+第62行+第67行+第69行。

2.第71行“减免税额”:填写符合税法规定的可以减免的税额,并按规定附报《个人所得税减免税事项报告表》。

3.第72行“已缴税额(境内)”:填写居民个人取得在本表中已填报的收入对应的在境内已经缴纳或者被扣缴的个人所得税。

4.第75行“境外所得已纳所得税抵免额”:根据《境外所得个人所得税抵免明细表》计算填写居民个人符合税法规定的个人所得税本年抵免额。

5.第76行“应补/退税额”:根据相关行次计算填报。

第76行=第70行-第71行-第72行-第75行。

(十一)无住所个人附报信息

本部分由无住所个人填写。不是,则不填。

1.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天数:填写本纳税年度内,无住所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居住的天数。

2.已在中国境内居住年数:填写无住所个人已在中国境内连续居住的年份数。其中,年份数自2019年(含)开始计算且不包含本纳税年度。

(十二)退税申请

本部分由应补/退税额小于0且勾选“申请退税”的居民个人填写。

1.“开户银行名称”:填写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开立银行账户的银行名称。

2.“开户银行省份”:填写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开立的银行账户的开户银行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计划单列市。

3.“银行账号”:填写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开立的银行账户的银行账号。

(十三)备注

填写居民个人认为需要特别说明的或者按照有关规定需要说明的事项。

四、其他事项说明

以纸质方式报送本表的,建议通过计算机填写打印,一式两份,纳税人、税务机关各留存一份。

境外所得个人所得税抵免明细表

税款所属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纳税人姓名:

纳税人识别号:□□□□□□□□□□□□□□□□□□-□□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列至角分)

国家税务总局监制

《境外所得个人所得税抵免明细表》填表说明

一、适用范围

本表适用于居民个人纳税年度内取得境外所得,并按税法规定进行年度自行纳税申报时,应填报本表,计算其本年抵免额。

二、报送期限

本表随《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B表)》一并报送。

三、本表各栏填写

(一)表头项目

1.税款所属期:填写居民个人取得境外所得当年的第1日至最后1日。如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2.纳税人姓名:填写居民个人姓名。

3.纳税人识别号: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上载明的“公民身份号码”;没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填写税务机关赋予的纳税人识别号。

(二)第A、B、C、D、E列次

1.第A列“境内”:填写个人取得境内所得相关内容。

2.第B~D列“境外”:填写个人取得境外所得相关内容。

3.第E列“合计”:按照相关列次计算填报。

第E列=第A列+第B列+第C列+第D列

(三)本期境外所得抵免限额计算

1.第1行“国家(地区)”:按“境外”列分别填写居民个人取得的境外收入来源国家(地区)名称。

2.第2行“收入”:按列分别填写居民个人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合计金额。

3.第3~6行“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按列分别填写居民个人取得的需要并入综合所得计税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收入金额。

4.第7行“费用”:根据相关行次计算填报。

第7行=(第4行+第5行+第6行)×20%。

5.第8行“收入额”:根据相关行次计算填报。

第8行=第2行-第7行-第5行×80%×30%。

6.第9行“应纳税额”:按我国法律法规计算应纳税额,并填报本行“合计”列。

7.第10行“减免税额”:填写符合税法规定的可以减免的税额,并按规定附报《个人所得税减免税事项报告表》。

8.第11行“抵免限额”:根据相应行次按列分别计算填报。

第11行“境外”列=(第9行“合计”列-第10行“合计”列)×第8行“境外”列÷第8行“合计”列。

第11行“合计列”=∑第11行“境外”列。

9.第12、13、14行“收入总额”“成本费用”“应纳税所得额”:按列分别填写居民个人取得的经营所得收入、成本费用及应纳税所得额合计金额。

10.第15行“应纳税额”:根据相关行次计算填报“合计”列。

第15行=第14行×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11.第16行“减免税额”:填写符合税法规定的可以减免的税额,并按规定附报《个人所得税减免税事项报告表》。

12.第17行“抵免限额”:根据相应行次按列分别计算填报。

第17行“境外”列=(第15行“合计”列-第16行“合计”列)×第14行“境外”列÷第14行“合计”列。

第17行“合计列”=∑第17行“境外”列。

13.第18、22、33、41行“应纳税所得额”:按列分别填写居民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偶然所得,其他境内、境外所得应纳税所得额合计金额。

14.第19、23、34、42行“应纳税额”:按列分别计算填报。

第19行=第18行×适用税率;

第23行=第22行×适用税率;

第34行=第33行×适用税率;

第42行=第41行×适用税率。

15.第20、24、35、43行“减免税额”:填写符合税法规定的可以减免的税额,并附报《个人所得税减免税事项报告表》。

16.第21、25、36、44行“抵免限额”:根据相应行次按列分别计算填报。

第21行=第19行-第20行;

第25行=第23行-第24行;

第36行=第34行-第35行;

第44行=第42行-第43行。

17.第26行“收入”:按列分别填写居民个人取得的财产转让所得收入合计金额。

18.第27行“财产原值”:按列分别填写居民个人取得的财产转让所得对应的财产原值合计金额。

19.第28行“合理税费”:按列分别填写居民个人取得财产转让所得对应的合理税费合计金额。

20.第29行“应纳税所得额”:按列分别填写居民个人取得的财产转让所得应纳税所得额合计金额。

第29行=第26行-第27行-第28行。

21.第30行“应纳税额”:根据相应行按列分别计算填报。

第30行=第29行×适用税率。

22.第31行“减免税额”:填写符合税法规定的可以减免的税额,并按规定附报《个人所得税减免税事项报告表》。

23.第32行“抵免限额”:根据相应行次按列分别计算填报。

第32行=第30行-第31行。

24.第37行“应纳税所得额”:按列分别填写居民个人取得的股权激励应纳税所得额合计金额。

25.第38行“应纳税额”:按我国法律法规计算应纳税额填报本行“合计”列。

第38行=第37行×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6.第39行“减免税额”:填写符合税法规定的可以减免的税额,并附报《个人所得税减免税事项报告表》。

27.第40行“抵免限额”:根据相应行次按列分别计算填报。

第40行“境外”列=(第38行“合计”列-第39行“合计”列)×第37行“境外”列÷第37行“合计”列。

28.第45行“本年可抵免限额合计”:根据相应行次按列分别计算填报。

第45行=第11行+第17行+第21行+第25行+第32行+第36行+第40行+第44行。

(四)本期实际可抵免额计算

1.第46行“以前年度结转抵免额”:根据相应行次按列分别计算填报。

第46行=第47列+第48列+第49列+第50列+第51列。

2.第52行“本年境外已纳税额”:按列分别填写居民个人在境外已经缴纳或者被扣缴的税款合计金额,包括第53行“享受税收饶让抵免税额”。

3.第53行“享受税收饶让抵免税额”:按列分别填写居民个人享受税收饶让政策而视同境外已缴纳而实际未缴纳的税款合计金额。

4.第54行“本年抵免额”:按“境外”列分别计算填写可抵免税额。

第54行“合计”列=∑第54行“境外”列。

5.第55行“可结转以后年度抵免额”:根据相应行次按列分别计算填报。

第55行=第56列+第57列+第58列+第59列+第60列。

(五)备注

填写居民个人认为需要特别说明的或者税务机关要求说明的事项。

四、其他事项说明

以纸质方式报送本表的,建议通过计算机填写打印,一式两份,纳税人、税务机关各留存一份。

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

附件4 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 税款所属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纳税人姓名: 纳税人识别号:□□□□□□□□□□□□□□□□□□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列至角分)

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填表说明 一、适用范围本表适用于居民个人取得境内综合所得,按税法规定进行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人取得境外所得的,不适用本表。 二、报送期限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 3 月1 日至6 月 30 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并报送本表。 三、本表各栏填写 (一)表头项目 1. 税款所属期:填写纳税人取得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款的所属期间。如2019年1 月1 日 至2019 年12 月31 日。 2. 纳税人姓名:填写自然人纳税人姓名。 3. 纳税人识别号: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上载明的“公民身份号码” ;没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填写税务机关赋予的纳税人识别号。 (二)表内各行 1. 第1 行“收入合计” :填写纳税人本年度取得综合所得的收入合计金额。第 1 行=第2 行+第3 行+第4 行+ 第5 行。 2. 第2 行“工资、薪金所得”:填写本年度应当并入综合所得计税的工资、薪金收入总额。 3. 第6行“费用合计” :纳税人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时,填写减除20%费用的合计金额。 4. 第7行“免税收入合计” :填写本年度符合税法规定的免税收入合计金额。其中,税法规定“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70%计算”,对减计的30%部分,填入本行。 5. 第8行“减除费用” :按税法规定的减除费用标准填写。 6. 第9 行“专项扣除合计” :填写按规定本年度可在税前扣除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的合计金额。 第9 行=第10行+第11 行+第12行+第13 行。

地税个人所得税申报表格

附件1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 扣缴义务人编码: 金额单位:元(列至角分) 受理人(签章):受理日期:年月日受理税务机关(章): 国家税务总局监制 本表一式二份,一份扣缴义务人留存,一份报主管税务机关。

《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填表说明 一、本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下简称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制定。 二、本表适用于扣缴义务人申报扣缴的所得税额。扣缴义务人必须区分纳税人、所得项目逐人逐项明细填写本表。 三、扣缴义务人不能按规定期限报送本表时,应当在规定的报送期限内提出申请,经当地税务机关批准,可以适当延长期限。 四、扣缴义务人未按规定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本表的,依照征管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五、填写本表要用中文,也可用中、外两种文字填写。 六、表头项目的填写说明如下: 1、扣缴义务人编码:填写税务机关为扣缴义务人确定的税务识别号。 2、扣缴义务人名称:填写扣缴义务人单位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不得填写简称。 3、填表日期:是指扣缴义务人填制本表的具体日期。 七、本表各栏的填写如下: 1、纳税人姓名:纳税义务人如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其姓名应当用中文和外文两种文字填写。 2、身份证照类型:填写纳税人的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簿、护照、回乡证等)名称。 3、所得项目:按照税法规定项目填写。同一纳税义务人有多项所得时,应分别填写。 4、所得期间:填写扣缴义务人支付所得的时间。 5、收入额:如支付外币的,应折算成人民币。外币折合人民币时,如为美元、日元和港币,应当按照缴款上一月最后一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基准汇价折算;如为美元、日元和港币以外的其他外币的,应当按照缴款上一月最后一日中国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外汇汇率中的现钞买入价折算。 6、免税收入额:指按照国家规定,单位为个人缴付和个人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资深院士津贴和其他经国务院批准免税的补贴、津贴等按照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免于纳税的所得。 此栏只适用于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其他所得项目不得填列。 7、允许扣除的税费:只适用劳务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和财产转让所得项目。 (1)劳务报酬所得允许扣除的税费是指劳务发生过程中实际缴纳的税费; (2)特许权使用费允许扣除的税费是指提供特许权过程中发生的中介费和相关税费; (3)适用财产租赁所得时,允许扣除的税费是指修缮费和出租财产过程中发生的相关税费; (4)适用财产转让所得时,允许扣除的税费是指财产原值和转让财产过程中发生的合理税费。 8、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外,准予扣除的捐赠额不得超过应纳税所得额的30%。 9、已扣税额:是指扣缴义务人当期实际扣缴的个人所得税税款及减免税额。 10、扣缴非本单位职工的税款,须在备注栏反映。 11、表间关系: (1)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2)应纳税所得额=收入额(人民币合计)-免税收入额-允许扣除的税费-费用扣除标准-准予扣除的捐赠额 注:全年一次性奖金等特殊政策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除外。 (3)收入额(人民币合计)=收入额(人民币)+收入额(外币折合人民币) 12、声明人:填写扣缴义务人名称。 八、本表为A4横式。 --- 2 ---

个人所得税年度申报表

个人所得税年度申报表 INDIVIDUAL INCOME TAX ANNUAL RETURN 纳税月份: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Taxable month :From date month year Date of filling date month year to date month year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Monetary unit :RMB Yuan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七条和第九条的规定,制定本表。纳税人应在年度终了后三十日内将税款缴入国库,并向当地税务机关报送本表。 This return is designed in accordance with the provisions of Article 7 and Article 9 of INDIVIDUAL INCOME TAX LAW OF THE PEOPLE ’S REPUBLIC OF CHINA. The tax payers should turn the tax over to the State Treasury ,and file the return with the local tax authorities within thirty days after the end of the taxable year. 代理申报人(签字): 纳税人(签字或盖章): Agent (Signature ): Tax payer (Signature or seal ): 以下由税务机关填写(For official use ) 国家税务总局监制. Made under supervision of State Administration of Taxation.

1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A表)

附件1 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A 表) 税款所属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列至角分) 国家税务总局监制 投资者信息 姓 名 身份证件类型 身份证件号码 国籍(地区) 纳税人识别号 被投资单位 信息 名 称 纳税人识别号 类 型 □个体工商户 □承包、承租经营单位 □个人独资企业 □合伙企业 征收方式 □查账征收(据实预缴) □查账征收(按上年应纳税所得额预缴) □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 □核定应纳税所得额征收 □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方式 行次 项 目 金 额 1 一、收入总额 2 二、成本费用 3 三、利润总额 4 四、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5 五、合伙企业合伙人分配比例(%) 6 六、投资者减除费用 7 七、应税所得率(%) 8 八、应纳税所得额 9 九、税率(%) 10 十、速算扣除数 11 十一、应纳税额(8×9-10) 12 十二、减免税额(附报《个人所得税减免税事项报告表》) 13 十三、已预缴税额 14 十四、应补(退)税额(11-12-13) 谨声明:此表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填写的,是真实的、完整的、可靠的。 纳税人签字: 年 月 日 感谢您对税收工作的支持! 代理申报机构(负责人)签章: 经办人: 经办人执业证件号码: 代理申报日期: 年 月 日 主管税务机关印章: 受理人: 受理日期: 年 月 日

《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A表)》填报说明 本表适用于个体工商户、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和合伙企业合伙人在中国境内取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或“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个人所得税月度(季度)纳税申报。 合伙企业有两个或两个以上自然人合伙人的,应分别填报本表。 一、申报期限 实行查账征收的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纳税人应在次月(季)十五日内办理预缴纳税申报;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者如果在1年内按月或分次取得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纳税人应在每月或每次取得所得后的十五日内办理预缴纳税申报。 实行核定征收的,纳税人应在次月(季)十五日内办理纳税申报。 纳税人不能按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延期申报。 二、有关项目填报说明 (一)表头项目 税款所属期:填写纳税人自本年度开始生产经营之日起截至本月最后1日的时间。 (二)表内信息栏 1.投资者信息栏 填写个体工商户、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和合伙企业合伙人的相关信息。 (1)姓名:填写纳税人姓名。中国境内无住所个人,其姓名应当用中、外文同时填写。 (2)身份证件类型:填写能识别纳税人唯一身份的有效证照名称。 (3)身份证件号码:填写纳税人身份证件上的号码。 (4)国籍(地区):填写纳税人的国籍或者地区。 (5)纳税人识别号:填写税务机关赋予的纳税人识别号。 2.被投资单位信息栏 (1)名称:填写税务机关核发的被投资单位税务登记证载明的被投资单位全称。 (2)纳税人识别号:填写税务机关核发的被投资单位税务登记证号码。 (3)类型:纳税人根据自身情况在对应框内打“√”。 (4)征收方式:根据税务机关核定的征收方式,在对应框内打“√”。采用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方式的,应在下划线填写具体征收方式。 (三)表内各行的填写 1.第1行“收入总额”:填写本年度开始生产经营月份起截至本期从事生产经营以及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取得的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的各项收入总金额。包括:销售货物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转让财产收入、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接受捐赠收入、其他收入。 2.第2行“成本费用”:填写本年度开始生产经营月份起截至本期实际发生的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及其他支出的总额。 3.第3行“利润总额”:填写本年度开始生产经营月份起截至本期的利润总额。 4.第4行“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填写可在税前弥补的以前年度尚未弥补的亏损额。 5.第5行“合伙企业合伙人分配比例”:纳税人为合伙企业合伙人的,填写本栏;其他则不填。分配比例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填写;合伙协议未约定或不明确的,按合伙人协商决定的比例填写;协商不成的,按合伙人实缴出资比例填写;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按合伙人平均分配。 6.第6行“投资者减除费用”:填写根据实际经营期限计算的可在税前扣除的投资者本人的生计减除费用。 7.第7行“应税所得率”:按核定应税所得率方式纳税的纳税人,填写税务机关确定的核定征收应税所得率。按其他方式纳税的纳税人不填本行。 8.第8行“应纳税所得额”:根据下表对应的方式填写。

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申报表

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申报表 填报日期:年月日申报流水号:说明事项: 投资业户税务登记号 税款所属期 投资业户纳税人编码管理机关 正常申报□自行补报□稽查自查补报□延期申报预缴□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列至角分)

一、适用范围: 1、本表适用于实行查帐征收的个体工商户业主、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投资者(以上四类纳税人以下简称“投资者”)年度汇算清缴申报时填报。本表由表一与表二两部分组成,其中表一用于填写投资者投资经营企业(业户)的生产经营情况;表二用于反映投资者从投资经营企业(业户)取得应税生产经营所得情况,有多个投资者的企业(业户)应分别填报。 2、投资者投资多个企业(业户)全部为个人独资企业的,必须填写表二“补充资料4、5”。投资者投资经营多个企业(业户),其中含有一个合伙企业(业户)的,投资者年度终了仅填报从本企业(业户)取得应税生产经营所得情况。 二、负有纳税义务的投资者,不能按照规定期限报送本表的,应当在规定的报送期限内提出申请,经税务机关批准,可以适当延长期限。 三、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本表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四、主要项目填报说明: (一)表头项目 1、“税款所属期”:是指申报税款所属的时期。 2、“正常申报”:纳税人按税务机关要求进行正常申报的选择该项; “自查补报”:根据税务机关的自查公告或在正常申报后,发现问题,进行补申报的选择该项; “被查补报”:纳税人在稽查局发出稽查通知书后就以往税期的税款进行申报的选择该项; “延期申报预缴”:纳税人申请延期申报,经税务机关批准后,纳税人根据审批文书填写申报表预缴税款时选择该项。延期申报预缴后在规定限期内进行申报的,选“正常申报”。 3、“投资业户名称”:是指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名称,或承包承租的企事业单位名称。 4、“投资业户纳税人编码”:指管理机关对投资企业(业户)编制的纳税识别号码。

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 及填写说明

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 税款所属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扣缴义务人名称: *** 扣缴义务人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金额单位: 人民币元(列至角分) 精选范本

国家税务总局监制精选范本

《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填表说明 一、适用范围 本表适用于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预扣预缴申报;向非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以及向纳税人(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支付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的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 二、报送期限 扣缴义务人应当在每月或者每次预扣、代扣税款的次月15日内,将已扣税款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本表。 三、本表各栏填写 (一)表头项目 1.税款所属期:填写扣缴义务人预扣、代扣税款当月的第1日至最后1日。如:2019年3月20日发放工资时代扣的税款,税款所属期填写“2019年3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 2.扣缴义务人名称:填写扣缴义务人的法定名称全称。 3.扣缴义务人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填写扣缴义务人的纳税人识别号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二)表内各栏 1.第2列“姓名”:填写纳税人姓名。 2.第3列“身份证件类型”:填写纳税人有效的身份证件名称。中国公民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的,填写居民身份证;没有居民身份证的,填精选范本

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通行证或者台湾居民居住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外国人工作许可证或者护照等。 3.第4列“身份证件号码”:填写纳税人有效身份证件上载明的证件号码。 4.第5列“纳税人识别号”: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上载明的“公民身份号码”;没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填写税务机关赋予的纳税人识别号。 5.第6列“是否为非居民个人”:纳税人为居民个人的填“否”。为非居民个人的,根据合同、任职期限、预期工作时间等不同情况,填写“是,且不超过90天”或者“是,且超过90天不超过183天”。不填默认为“否”。 其中,纳税人为非居民个人的,填写“是,且不超过90天”的,当年在境内实际居住超过90天的次月15日内,填写“是,且超过90天不超过183天”。 6.第7列“所得项目”:填写纳税人取得的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规定的应税所得项目名称。同一纳税人取得多项或者多次所得的,应分行填写。 7.第8~21列“本月(次)情况”:填写扣缴义务人当月(次)支付给纳税人的所得,以及按规定各所得项目当月(次)可扣除的减除费用、专项扣除、其他扣除等。其中,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时扣除的专项附加扣除,按照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在该任职受雇单位截至当月可享受的各专项附加扣除项目的扣除总额,填写至“累计情况”中第25~29列相应栏,本月情况中则无须填写。 (1)“收入额计算”:包含“收入”“费用”“免税收入”。收入额=第8列-第9列-第10列。 ①①第8列“收入”:填写当月(次)扣缴义务人支付给纳税人所得的总额。 ②第9列“费用”: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时填写,取得其他各项所得时无须填写本列。居民个人取得上述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费用填写“800”元;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的,费用按收入的20%填写。非居民个人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 精选范本

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新2019)

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 税款所属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扣缴义务人名称: 扣缴义务人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金额单位: 人民币元(列至角分)

《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填表说明 一、适用范围 本表适用于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预扣预缴申报;向非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以及向纳税人(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支付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的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 二、报送期限 扣缴义务人应当在每月或者每次预扣、代扣税款的次月15日内,将已扣税款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本表。 三、本表各栏填写 (一)表头项目 1.税款所属期:填写扣缴义务人预扣、代扣税款当月的第1日至最后1日。如:2019年3月20日发放工资时代扣的税款,税款所属期填写“2019年3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 2.扣缴义务人名称:填写扣缴义务人的法定名称全称。 3.扣缴义务人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填写扣缴义务人的纳税人识别号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二)表内各栏 1.第2列“姓名”:填写纳税人姓名。

2.第3列“身份证件类型”:填写纳税人有效的身份证件名称。中国公民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的,填写居民身份证;没有居民身份证的,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通行证或者台湾居民居住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外国人工作许可证或者护照等。 3.第4列“身份证件号码”:填写纳税人有效身份证件上载明的证件号码。 4.第5列“纳税人识别号”: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上载明的“公民身份号码”;没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填写税务机关赋予的纳税人识别号。 5.第6列“是否为非居民个人”:纳税人为居民个人的填“否”。为非居民个人的,根据合同、任职期限、预期工作时间等不同情况,填写“是,且不超过90天”或者“是,且超过90天不超过183天”。不填默认为“否”。 其中,纳税人为非居民个人的,填写“是,且不超过90天”的,当年在境内实际居住超过90天的次月15日内,填写“是,且超过90天不超过183天”。 6.第7列“所得项目”:填写纳税人取得的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规定的应税所得项目名称。同一纳税人取得多项或者多次所得的,应分行填写。 7.第8~21列“本月(次)情况”:填写扣缴义务人当月(次)支付给纳税人的所得,以及按规定各所得项目当月(次)可扣除的减除费用、专项扣除、其他扣除等。其中,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时扣除的专项附加扣除,按照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在该任职受雇单位截至当月可享受的各专项附加扣除项目的扣除总额,填写至“累计情况”中第25~29列相应栏,本月情况中则无须填写。 (1)“收入额计算”:包含“收入”“费用”“免税收入”。收入额=第8列-第9列-第10列。 ①①第8列“收入”:填写当月(次)扣缴义务人支付给纳税人所得的总额。 ②第9列“费用”: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时填写,取得其他各项所得时无须填写本列。居民个人取得上述所得,每次收

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表标准版

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表(B表) 税款所属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列至角分) 国家税务总局监制

四、表单说明 一、适用范围 本表适用于“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纳税人的纳税申报。纳税人在办理申报时,须同时附报附件2—《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B表)》。 二、申报期限 年度终了后三十日内。取得境外所得的纳税人应在该期限内将应纳税款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本表。纳税人不能按规定期限报送本表时,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延期申报。 三、所得为外国货币的,应按照条例第四十三条的规定折合成人民币计算纳税。 四、本表各栏填写如下: (一)表头项目 1.税款所属期:是指纳税人取得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款的所属期间,应填写具体的起止年月日。 2.姓名:填写纳税人姓名。中国境内无住所个人,其姓名应当用中、外文同时填写。 3.国籍(地区):填写纳税人的国籍或者地区。 4.身份证件类型:填写能识别纳税人唯一身份的有效证照名称。 (1)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填写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等证件名称。 (2)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如果税务机关已赋予18位纳税人识别号的,填写“税务机关赋予”;如果税务机关未赋予的,填写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证照名称。 5.身份证件号码:填写能识别纳税人唯一身份的号码。 (1)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纳税人,填写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等证件上的号码。 (2)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纳税人,如果税务机关赋予18位纳税人识别号的,填写该号码;没有,则填写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证照上的号码。 税务机关赋予境内无住所个人的18位纳税人识别号,作为其唯一身份识别码,由纳税人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初次涉税事项,或扣缴义务人办理该纳税人初次扣缴申报时,由主管税务机关赋予。 (二)表内各栏 纳税人填写本表时,应区别不同国家或者地区和不同所得项目填报。其中,在填报“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等项目时,按年填写。除此之外其他项目,则按月或按次填写。 1.第1列“所得来源国(地区)”:填写纳税人取得所得的国家或地区。 2.第2列“所得项目”:按照税法第二条规定的项目填写。纳税人有多项所得时,分行填写。 3.第3列“收入额”:填写纳税人取得的,未减除任何免税所得和费用的实际含税收入额。其中,“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额,为全年收入额;纳税人的境外所得按照有关规定交付给派出单位的部分,凡能提供有效合同或有关凭证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允许从其境外所得中扣除。 4.第4~11列“税前扣除项目”: (1)第4~7列“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四项,是指按照国家规定,可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的部分。本表中填写该纳税人缴纳该费(金)的全年汇总额。

6 附表1:《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及填表说明-2018-12-19

附件1 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 税款所属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扣缴义务人名称: 扣缴义务人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列至角分) 国家税务总局监制 - 1 -

《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填表说明 一、适用范围 本表适用于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预扣预缴申报;向非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以及向纳税人(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支付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的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 二、申报期限 扣缴义务人应当在每月或者每次预扣、代扣税款的次月十五日内,将已扣税款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本表。 三、各栏次填写说明 (一)表头项目 1.“税款所属期”:填写扣缴义务人代扣税款当月的第一日至最后一日。如:2019年3月20日发放工资时代扣的税款,税款所属期填写“2019年3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 2.“扣缴义务人名称”:填写扣缴义务人的法定名称全称。 3.“扣缴义务人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填写扣缴义务人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二)表内各栏 1.第2列“姓名”:填写纳税人姓名。 2.第3列“身份证件类型”:填写纳税人有效的身份证件名称。中国公民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的,填写居民身份证;没有居民身份证的,填写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外国人工作许可证或护照等。 3.第4列“身份证件号码”:填写纳税人有效身份证件上载明的证件号码。 4.第5列“纳税人识别号”: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上载明的“公民身份号码”;没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填写税务机关赋予的纳税人识别号。 5.第6列“是否为非居民个人”:纳税人为非居民个人的填“是”,为居民个人的填“否”。不填默认为“否”。 6.第7列“所得项目”:填写纳税人取得的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规定的应税所得项目名称。同一纳税人取得多项或多次所得的,应分行填写。 7.第8~21列“本月(次)情况”:填写扣缴义务人当月(次)支付给纳税人的所得,以及按规定各所得项目当月(次)可扣除的减除费用、专项扣除、其他扣除等。其中,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时扣除的专项附加扣除,按照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在该任职受雇单位截至当月可享受的各专项附加扣除项目的扣除总额,填写至“累计情况(工资薪金)”中第25~29列相应栏,本月情况中则无须填写。 (1)“收入额计算”:包含“收入”“费用”“免税收入”。 具体计算公式为:收入额=收入-费用-免税收入。 ①第8列“收入”:填写当月(次)扣缴义务人支付给纳税人所得的总额。 ②第9列“费用”:仅限支付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三项所得时填写,支付其

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A表)(仅取得境内综合所得年度汇算适用)

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A表) (仅取得境内综合所得年度汇算适用) 税款所属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纳税人姓名: 纳税人识别号:□□□□□□□□□□□□□□□□□□-□□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列至角分)

国家税务总局监制

《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A表)填表说明 (仅取得境内综合所得年度汇算适用) 一、适用范围 本表适用于居民个人纳税年度内仅从中国境内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照税法规定进行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居民个人纳税年度内取得境外所得的,不适用本表。 二、报送期限 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申报,并报送本表。 三、本表各栏填写 (一)表头项目 1.税款所属期:填写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当年的第1日至最后1日。如: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2.纳税人姓名:填写居民个人姓名。 3.纳税人识别号: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上载明的“公民身份号码”;没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填写税务机关赋予的纳税人识别号。 (二)基本情况 1.手机号码:填写居民个人中国境内的有效手机号码。 2.电子邮箱:填写居民个人有效电子邮箱地址。 3.联系地址:填写居民个人能够接收信件的有效地址。 4.邮政编码:填写居民个人“联系地址”对应的邮政编码。 (三)纳税地点 居民个人根据任职受雇情况,在选项1和选项2之间选择其一,并填写相应信息。若居民个人逾期办理汇算清缴申报被指定主管税务机关的,无需填写本部分。 1.任职受雇单位信息:勾选“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并填写相关信息。 (1)名称:填写任职受雇单位的法定名称全称。 (2)纳税人识别号:填写任职受雇单位的纳税人识别号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个人所得税报表填写

个人所得税报表填写 一、实验名称 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填写 二、实验目 使学生熟练掌握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填制要求,学会正确计算个人所得税,并能根据纳税申报表填制方法实际填制纳税申报表。 三、实验资料 小赵是某市M区A公司(非上市公司)技术骨干并拥有公司股份。2007年,小赵全部收入及税款缴纳情况如下: (1)全年取得工薪收入188400元,单位已按税法规定代扣代缴所得税 (2)取得公司股权分红20000元,扣缴个人所得税4000元 (3)银行储蓄存款账户孳生利息收入1200元,扣缴个人所得税240元 (4)购买国债,取得利息收入2000元 (5)购买企业债券,取得利息收入1500元,没有扣缴个人所得税 (6)出售家庭非唯一住房(原值700000元),取得转让收入860000元,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23400元及其他税费43000元 (7)出租自有商铺给某公司,每月租金3500元,缴纳个人所得税500元,及按国家规定缴纳其他税费200元 (8)在上交所转让A股股票盈利60000元 (9)持有某上市公司A股股票,取得股息3000元,扣缴个人所得税300元 (10)发明一项专利,让渡给某公司使用,取得收入40000元,扣缴个人所得税6400元 (11)一次购买体育彩票,中奖9000元 2008年2月22日,小赵到M区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手续。 四、实验要求(计算、会计分录、填写报表) 1.计算小赵2007年应该缴纳个人所得税。 2.编制各单位代扣代缴小赵个人所得税会计分录。 3.请帮助小赵填写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注:个人所得税申报表共有五类八种:第一类共一种,为“个人所得税月份申报表”;第二类共一种,为“个人所得税年度申报表”;第三类共两种,为“个体工商户所得税月份申报表”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年度申报表”;第四类共两种,为“特定行业个人所得税月份申报表”和“特定行业个人所得税年度申报表”;第五类共两种,为“个人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税月份(或分次)申报表”和“个人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税年度申报表”)

个人所得税最新网上自行申报操作指引

个人所得税12万自行申报操作指引 一、有登记的纳税个人的网上自行申报流程: 1、获取密码 纳税个人向所在企业的财务会计索取,财务会计获取员工密码的途径有两种: ①已开通使用由广东省地方税务局研发的新一代网报系统的,可以直接通过新一代网报系统中的 “涉税查询”模块最下方的“扣缴义务人密码派发”获取扣缴义务人的密码; ②若尚未使用的则前往税务前台查询领取。 说明:有登记的,即所在企业有做全员明细申报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的纳税个人 2、登陆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系统申报 3、申报成功后,前往主管地税机关:缴款或退税(纳税个人) 二、没有登记的纳税个人网上自行申报流程: 1、查询主管地税机关核对信息,是否审核通过申报成功(可由身份证明号与预登记时设置的密码登陆进行查询) 2、申报成功后,前往主管地税机关:缴款或退税(纳税个人), 三、功能模块操作简介: 1、通过新网报系统获取密码 登录访问地址:https://www.sodocs.net/doc/5a13498055.html,/wssw ,目前在东莞市和江门市在推广使用新网报系统,开通使用新网报系统的企业可以直接通过所属地市门户网站点击链接进入,登陆查找(如下图);其他地市未开通新网报系统的企业,其纳税个人的密码获取,由企业的财务会计前往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查询领取

1.1.扣缴义务人密码派发 业务菜单位置:涉税查询\其他\扣缴义务人密码派发操作简介: ①输入用户名、密码登陆新网报系统

②点击“涉税查询”模块,点击进入“其他”中的“扣缴义务人密码派发” ③输入相应的查询条件,点击“查询”按钮进行扣缴义务人密码的查询

【注】: (1)、输入的收入总额范围是指在“所得期开始日期”至“结束日期”期间的收入总额。 (2)、扣缴义务人密码派发可按“身份证明类型”或设定的某段时期内“收入金额”两种情况查询。 (3)、扣缴义务人使用“扣缴义务人密码派发”模块可查询登录密码,告知纳税个人自行申报。当纳税个人首次登记网报系统并修改密码后,扣缴义务人再次进入“扣缴义务人密码派发”界面,系统无法查询出该纳税个人的信息。 (4)、门前申报或使用旧网报系统申报的扣缴义务人,需要派发密码给纳税个人进行网上申报的,可到主管税务分局领取密码电子文档。 2、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系统 登录访问地址:https://www.sodocs.net/doc/5a13498055.html,/wsgs/ 2.1.预登记个人信息及预申报 说明:没有在所属税务机关进行登记个人基本信息的纳税个人 ①点击“我要开通”按钮进入,预登记个人基本信息及预申报

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A表)2019年

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A表) 税款所属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纳税人姓名: 纳税人识别号:□□□□□□□□□□□□□□□□□□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列至角分)

《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A表)》填表说明 一、适用范围 本表适用于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的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以及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中国境内取得经营所得,办理个人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时,向税务机关报送。 合伙企业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个人合伙人的,应分别填报本表。 二、报送期限 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应当在月度或者季度终了后15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预缴纳税申报。 三、本表各栏填写 (一)表头项目 1.税款所属期:填写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款的所属期间,应填写具体的起止年月日。 2.纳税人姓名:填写自然人纳税人姓名。 3.纳税人识别号: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上载明的“公民身份号码”;没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填写税务机关赋予的纳税人识别号。 (二)被投资单位信息 1.名称:填写被投资单位法定名称的全称。 2.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填写被投资单位的纳税人识别号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3.征收方式:根据税务机关核定的征收方式,在对应框内打“√”。采用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方式的,应在下划线填写具体征收方式。 (三)表内各行填写 1.第1行“收入总额”:填写本年度开始经营月份起截至本期从事经营以及与经营有关的活动取得的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的各项收入总金额。包括:销售货物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转让财产收入、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接受捐赠收入、其他收入。 2.第2行“成本费用”:填写本年度开始经营月份起截至本期实际发生的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及其他支出的总额。

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国家税务总局文件

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国家税务总局文件

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适用于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申报) 纳税人识别号: 所得年份: 年填表日期:年月日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列至角分) 纳税人姓名国籍(地区) 身份证照类型身份证照号码 任职、受雇单位任职受雇单位 税务代码 任职受雇单位 所属行业 职务职业 在华天数境内有效 联系地址 境内有效联系 地址邮编 联系电话 此行由取得经营所得的纳税人填写 经营单位 纳税人识别号 经营单位 纳税人名称 所得项目 年所得额 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额 已缴(扣) 税额 抵扣税额减免税额 应补税 额 应退税额备注境内境外合计 1、工资、薪金所得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 经营所得 4、劳务报酬所得 5、稿酬所得 6、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7、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8、财产租赁所得 9、财产转让所得 其中:股票转让所得———————个人房屋转让所 得 10、偶然所得 11、其他所得 合计 我声明,此纳税申报表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填报的,我保证它是真实的、可靠的、完整的。 纳税人(签字) 代理人(签章): 联系电话: 理申报税务机关名称(盖章): - 2 -

填表须知 一、本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制定,适用于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的年度自行申报。 二、负有纳税义务的个人,可以由本人或者委托他人于纳税年度终了后3个月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本表。不能按照规定期限报送本表时,应当在规定的报送期限内提出申请,经当地税务机关批准,可以适当延期。 三、填写本表应当使用中文,也可以同时用中、外两种文字填写。 四、本表各栏的填写说明如下: 1、纳税人识别号:具体填写纳税人办理自然人注册时,由主管税务机关确定的纳税人识别号。 2、所得年份和填表日期: 所得年份:填写纳税人实际取得所得的年度; 填表日期,填写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的实际日期。 3、身份证照类型: 填写纳税人的有效身份证照(居民身份证、军人身份证件、护照、回乡证等)名称。 4、身份证照号码: 填写中国居民纳税人的有效身份证照上的号码。 5、任职、受雇单位: 填写纳税人的任职、受雇单位名称全称。纳税人有多个任职、受雇单位时,填写受理申报的税务机关主管的任职、受雇单位。 6、任职、受雇单位税务代码(非必填项): 填写受理申报的任职、受雇单位在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或者扣缴登记的编码。 7、任职、受雇单位所属行业(非必填项): 填写受理申报的任职、受雇单位所属的行业。其中,行业应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填写,一般填至大类。 8、职务:填写纳税人在受理申报的任职、受雇单位所担任的职务。 9、职业:填写纳税人的主要职业。具体分为:国家机关及其工作机构负责人、事业单位负责人、企业负责人;科学研究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经济业务人员、 - 3 -

新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表(A表)及填表说明

附件5 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表(A表) 税款所属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列至角分)

填表说明: 一、适用范围 本表适用于“从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取得应纳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以及“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的个人所得税申报。纳税人在办理申报时,须同时附报附件2—《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B表)》。 二、申报期限 次月十五日内。自行申报纳税人应在此期限内将每月应纳税款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本表。纳税人不能按规定期限报送本表时,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办理延期申报。 三、本表各栏填写如下: (一)表头项目 1.税款所属期:是指纳税人取得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款的所属期间,应填写具体的起止年月日。 2.姓名:填写纳税人姓名。中国境内无住所个人,其姓名应当用中、外文同时填写。 3.国籍(地区):填写纳税人的国籍或者地区。 4.身份证件类型:填写能识别纳税人唯一身份的有效证照名称。 (1)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填写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等证件名称。 (2)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如果税务机关已赋予18位纳税人识别号的,填写“税务机关赋予”;如果税务机关未赋予的,填写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证照名称。 5.身份证件号码:填写能识别纳税人唯一身份的号码。 (1)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纳税人,填写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等证件上的号码。 (2)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纳税人,如果税务机关赋予18位纳税人识别号的,填写该号码;没有,则填写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证照上的号码。 税务机关赋予境内无住所个人的18位纳税人识别号,作为其唯一身份识别码,由纳税人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初次涉税事项,或扣缴义务人办理该纳税人初次扣缴申报时,由主管税务机关赋予。 6.自行申报情形:纳税人根据自身情况在对应框内打“√”。 (二)表内各栏 纳税人在填报“从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时,第1~4列需分行列示各任职受雇单位发放的工薪,同时,另起一行在第4列“收入额”栏填写上述工薪的合计数,并在此行填写第5~22列。 纳税人在填报“取得应纳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时,需分行列示。

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表(B表)

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表(B表) 注: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若不如实申报,将承担虚假申报、偷(逃)税的法律责任。 2.本表一式两份,一份纳税人留存,一份税务机关留存。

使用说明 一、适用范围 本表适用于“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纳税人的纳税申报。纳税人在办理申报时,须同时附报附件2—《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B表)》。 二、申报期限 年度终了后三十日内。取得境外所得的纳税人应在该期限内将应纳税款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本表。纳税人不能按规定期限报送本表时,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延期申报。 三、所得为外国货币的,应按照条例第四十三条的规定折合成人民币计算纳税。 四、本表各栏填写如下: (一)表头项目 1.税款所属期:是指纳税人取得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款的所属期间,应填写具体的起止年月日。 2.姓名:填写纳税人姓名。中国境内无住所个人,其姓名应当用中、外文同时填写。 3.国籍(地区):填写纳税人的国籍或者地区。 4.身份证件类型:填写能识别纳税人唯一身份的有效证照名称。 (1)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填写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等证件名称。 (2)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如果税务机关已赋予18位纳税人识别号的,填写“税务机关赋予”;如果税务机关未赋予的,填写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证照名称。 5.身份证件号码:填写能识别纳税人唯一身份的号码。 (1)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纳税人,填写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等证件上的号码。 (2)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纳税人,如果税务机关赋予18位纳税人识别号的,填写该号码;没有,则填写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证照上的号码。 税务机关赋予境内无住所个人的18位纳税人识别号,作为其唯一身份识别码,由纳税人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初次涉税事项,或扣缴义务人办理该纳税人初次扣缴申报时,由主管税务机关赋予。 (二)表内各栏 纳税人填写本表时,应区别不同国家或者地区和不同所得项目填报。其中,在填报“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等项目时,按年填写。除此之外其他项目,则按月或按次填写。 1.第1列“所得来源国(地区)”:填写纳税人取得所得的国家或地区。 2.第2列“所得项目”:按照税法第二条规定的项目填写。纳税人有多项所得时,分行填写。 3.第3列“收入额”:填写纳税人取得的,未减除任何免税所得和费用的实际含税收入额。其中,“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额,为全年收入额;纳税人的境外所得按照有关规定交付给派出单位的部分,凡能提供有效合同或有关凭证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允许从其境外所得中扣除。 4.第4~11列“税前扣除项目”: (1)第4~7列“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四项,是指按照国家规定,可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的部分。本表中填写该纳税人缴纳该费(金)的全年汇总额。 (2)第8列“财产原值”:该栏适用于“财产转让所得”项目的填写。 (3)第9列“允许扣除的税费”:该栏适用于“劳务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和财产转让所得”项目的填写。 ①适用“劳务报酬所得”时,填写劳务发生过程中实际缴纳的税费; ②适用“特许权使用费”时,填写提供特许权过程中发生的中介费和相关税费; ③适用“财产租赁所得”时,填写修缮费和出租财产过程中发生的相关税费; ④适用“财产转让所得”时,填写转让财产过程中发生的合理税费。 (4)第10列“其他”:是指法律法规规定其他可以在税前扣除的项目。 (5)第11列“合计”:为所得项目对应税前扣除项目的合计数。

相关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