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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胡同村精神文明建设创建工作机制

土塘乡赵胡同村精神文明建设

创建工作机制

一、组织领导制度

1、建立村党组织统一领导、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

2、坚持“两手抓、两手硬”,把“三个文明”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建立健全精神文明建设目标管理责任制,将年度工作细化、量化,层层分解,签订责任书,落实到科室和个人,形成严格监管、严格考核、严格奖惩的管理机制。

3、建立健全精神文明建设各项制度和规范,把精神文明建设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运行轨道,各项制度要落实到位。

4、建立精神文明建设小组,配备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的工作人员,认真履行组织、协调、监督的职能。

5、建立精神文明建设财政保障机制,落实文明创建专项经费和各种教育活动阵地建设的投入,确保精神文明建设健康发展。

二、分工负责制度

1、建立精神文明建设责任制和分工负责制,明确分工、明确任务、明确责任、明确奖惩。

2、主要负责人总揽精神文明建设的全局工作,搞好总体决策、组织、指挥、落实工作;村委成员和领导小组成员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并对主要的活动任务实行包干,负责落实。

3、村委精神文明建设小组是精神文明建设领导组织的办事机构,主要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监督、检查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并抓好具体任务的贯彻落实。

4、工会、青年、妇女等群众组织要结合职能,在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发挥主体作用,担负起组织指导精神文明建设的共建任务。

三、会议制度

1、每季度召开一次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及时总结情况,研究决策,制定措施,促进工作有效开展。

2、每年度召开一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动员大会,对精神文明建设的任务措施进行全面部署,动员广大干部以饱满的热情积极投入到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中。

四、检查督导制度

1、每半年一次对精神文明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考核评比;对重要工作活动及时检查、抽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成效。

2、设立举报电话、意见投诉箱等,接受群众监督;采取

调查问卷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

3、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对精神文明建设进行督导、督查、督办。

五、精神文明建设小组职责

1、根据上级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部署,起草精神文明建设长远规划,制定年度计划,安排阶段性工作,并组织实施。

2、调查了解和掌握精神文明建设情况,研究探讨新形势下精神文明建设的理论与实践问题,及时提出建设性意见,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3、加强对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和创建活动的指导,及时总结典型经验,推动面上的工作。做好对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检查、验收、管理以及评比、表彰先进等系列工作。

4、对精神文明建设负有督促、检查责任,协同有关科室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搞好法制教育、环境卫生管理,开展移风易俗和群众性文化活动以及其他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有关的工作。

5、对精神文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协调处理解决。

精神文明创建奖惩制度

xxx[201x]2号 xxxx公司 201x年度精神文明创建奖惩办法及制度的通知 公司各部室: 为扎实做好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根据《xx省省级文明单位测评指标》要求,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xxx公司201x年度精神文明创建奖惩办法及制度》,现印发给你们,企业各部室要结合实际,及时做好相应工作,按照要求抓好落实认真贯彻,确保企业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工作顺利开展。 xxxx公司 201x年1月xx日

xxxx公司 201x年度精神文明创建奖惩办法及制度 为了深入开展省级文明单位创建活动,提高企业文明单位创建水平,加大创建工作力度,激发广大干部职工文明单位创建的热情,使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不断深入开展,特制定以下奖惩制度: 一、各班组、个人结合自身实际,按要求积极参与文明创建工作,成绩显著的年终可参与评选文明班组、文明职工,否则取消评选资格。 二、在创建活动中,积极主动,圆满完成工作任务,被评为文明班组、文明职工的,年终给与表彰和奖励。 三、在创建活动中,对不能积极组织开展创建工作的,发通报批评。 四、对违反本单位规章制度的班组,不予评先。对违反本单位规章制度的个人,依据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 五、对参与封建迷信和其他邪教组织活动的班组不予评先。对参与的个人给予批评教育、勒令改正,对不听劝告者,进行依法处理。 六、对创建工作置若罔闻,无故违反有关规章制度者,三年内不准评先。对违法乱纪者,进行依法处理。

卫生制度 一、讲究卫生人人有责,树立集体荣誉感,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争当精神文明先进单位。 二、各办公室用具要摆设整齐有序,不准往地面乱抛异物和随地吐痰,桌面、地面、门窗和墙壁要经常保持干净。 三、按照划分的卫生区域,坚持每日打扫或拖抹一次,经常保持室内外和院落清洁卫生,做到净、齐、美。 四、卫生工作由卫生领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检查评比,表扬好的,批评差的。 值班制度 一、牢固树立为基层、为群众服务的观念,实行24小时值班制,无论星期天还是节假日,全所必须留有一人以上的人员坚守岗位,确保工作正常运转。 二、值班采取轮流制,统一排定值班安排表。 三、值班人员要按时签到,坚守岗位,保证电话畅通,

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制度

龙浔镇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制度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为进一步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推动创建活动不断深入发展,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深入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落实上级党组和各级文明委下达的各项创建任务,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大力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精神,广泛宣传马克思主义唯物论和无神论,崇尚科学精神,反对迷信;积极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推动“讲文明树新风”活动深入发展,培育“四有”新人;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巩固和发展已取得的成果。 二、创建工作领导责任和组织机构 ㈠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实行领导责任制。党政一把手是全局创建工作的责任人;分管领导是抓具体工作的责任人;各专项治理、管理小组负责人和有关职能科室负责人是组织实施工作的责任人;各科、室、所、分局、中心和协会负责人是本科、室、所、分局、中心和协会落实各项创建任务的责任人。党、政、工、青、妇对创建工作齐抓共管、全局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形成层层负责、层层抓的工作格局。 ㈡成立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全体党委委员组

成,党委书记任组长,副书记任副组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分管领导和各专项管理小组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副组长任主任。 ㈣成立精神文明宣传教育工作小组、创建文明行业领导小组、爱国卫生运动小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 三、职责与任务 ㈠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与任务 ⒈负责研究决定全局精神文明建设总体规划、目标和任务。⒉负责研究决定各项创建工作年度计划,计划要求目标明确、措施具体。 ⒊分析研究创建工作,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协调工作,布置任务。 ⒋负责保证创建工作机构、制度、人员、经费的落实。 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职责与任务 ⒈贯彻实施创建领导小组各项决定,制定全局创建工作计划、目标、任务,做好各项创建工作阶段性小结、专项情况汇报和年度总结。 ⒉负责收集、整理有关资料,做好归档工作。 ⒊负责检查、指导、督促创建各专项管理组织工作。 ⒋定期召开办公室会议,落实各项创建工作。 ㈢精神文明宣传教育工作小组的主要职责与任务 ⒈负责开展对全局职工的政治理论和精神文明宣传教

学校精神文明建设考核奖惩制度

金鸡中心小学 精神文明建设考核奖惩条例 为深入开展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明确各部门文明创建工作职责,学校文明创建领导小组决定对各处室三个文明建设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常态化,制拟订本条例: 一、管理制度 1、建立、健全创建领导小组,建立以编办主任为组长的领导小组与全体职工参与的创建工作网络。 2、制定完整的创建文明单位规划,明确创建总目标,并建立分阶段目标。 3、确立党支部和班子成员共同管理的原则。 二、计划、总结制度 1、每年初指定年度创建工作计划,并能按计划认真实施。 2、每年末进行创建工作总结,并留存入档。 三、会议制度 1、每个月领导班子召开创建工作例会,商讨创建工作的具体落实情况。 2、对创建工作众出现的突发情况,随机召开会议,讨论解决方案。 四、评优制度 1、进行集体评优活动,开展文明班级、文明个人评比,提高教师综合素养。 2、开展个人评比,举行各级优秀工作者评比活动。 五、检查制度

1、按照各项评比活动的细则,随机或定期进行相应的检查,并填写检查记录。 2、每阶段结束,根据检查记录,确定评比结果。 六、目标考核内容、责任部门及计分标准 (总分100分) 1、宣传教育(40分) (1)重视宣传教育工作,有研究,有部署,有落实(领导小组)。4分。 (2)坚持中心组学习,完成中心组理论学习任务(党支部)。4分。 (3)巩固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重点抓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在师生层面的专题教育(党支部)。3分。 (4)重视组织建设,每年举办年级组党员活动不少于2期(党总支)。6分。 (5)各班定期进行心理、卫生、安全、学习等方面的板报宣传(负责人、少先队)。4分 (6)各年级组宣传橱窗每二周更换一次。(负责人、少先队)4分(7)各年级组每学期完成一本校本教研材料集上交。(教务处)5分 (8)完成党报党刊和相关教育教学刊物征订任务。(校务处)10 分 2、文明校园建设(30分) (1)加强教育设备设施管理维护,提高装备使用水平。(校长室、校务处)5分

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制度

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制度 (一)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工作制度 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是在市委领导下负责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1、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呼伦贝尔市委、满洲里市委和中央、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文明委关于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安排部署。 2、研究确定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总体规划,年度计划;部署全市性各类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研究部署有关重大决定事宜。 3、根据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需要及人事变动,文明委组成领导和委员应做及时调整。 4、文明委工作机制主要以例会的形式开展,特殊情况可采取文明委主要领导会签的方式。 5、满洲里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处理文明委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与市委宣传部合署办公。 (二)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例会制度 1、文明委会议由文明委主任、副主任、各委员,文明办主任、副主任,文明办处室负责人参加。必要时,可请各区和有关部门领导列席会议。 2、文明委会议必须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到会方能召开。委员因故不能出席,应提前请假,对会议拟定的事项,可委托他人反映意见。 3、文明委会议一般在每年第一季度和第四季度分别召开,遇到紧急和特殊事件,文明委主任可随时召开会议;主任因故不能参加会议时,可委托副主任主持召开会议。 4、听取和审议文明办提交的各项工作;研究决定命名表彰精神文明建设方面各类先进典型,必要时提交市委、市政府审批;向上级文明委推荐先进典型。

5、文明办负责筹办文明委会议,并做好会议内容的准备和议定事项的贯彻落实。 6、市文明办要将会议内容提前两天向文明委成员通报。 (三)市文明委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和市文明委作出的有关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决定和工作部署。 2、配合市文明委部署、制定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意见、方案和措施任务。 3、深入调查研究,为市文明委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决策提供建议。 4、对我市精神文明建设、特别是思想道德建设和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方面的有关事项进行研究商定。 5、带头搞好本系统、本部门的精神文明建设,并结合自身实际,不断总结推广交流先进经验,帮助基层搞好精神文明建设。 6、加强与市文明办的沟通联系,认真完成市文明委交付的各项工作任务。 (四)精神文明建设领导体制的制度 精神文明建设是一项综合性的系统工程,必须建立党委统一领导,党政主要领导负责制,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精神文明建设领导体制。 要把精神文明建设任务纳入社会发展规划和各级党政组织年度工作计划,切实把两个文明作为统一的奋斗目标,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各级党政组织必须始终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把两个文明作为统一的奋斗目标,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 继续实施精神文明建设“一把手”负责制,精神文明建设贯穿在经济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全党全社会必须高度重视。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党政各部门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在精神文明建设中,要十分重视民主党派的作用。

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及工作制度75501

精神文明、考核小组 为了进一步加强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全面落实精神文明建设的各项任务,进一步推动和提升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新一届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成员:

精神文明考核小组主要职责 一、负责建立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规章制度,并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二、负责审议精神文明建设的年度工作计划; 三、负责精神文明建设重要活动的统一组织实施; 四、负责审议决定对本科室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责任科室和责任人的表彰、奖励或处罚。 领导小组成员责任分工: 组长:对本科室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总责。主持精神文明建设重要活动,领导科室成员确保各项工作的落实; 成员:参与研定本科室精神文明建设规划、工作计划及有关活动。结合在本科室的岗位职责,按照本科室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考核指标,做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计划的实施和各项任务的完成。

精神文明考核制度 一、坚持“两手抓、两手硬”,把两个文明做为统一的奋斗目标,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建立健全精神文明建设目标管理责任制,形成严格监管、严格考核、严格奖惩的管理机制。 三、建立健全精神文明建设各项制度和规范,把精神文明建设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运行轨道,各项制度要落实到位。 四、做到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认真履行组织、协调、监督的职能。 五、建立精神文明建设保障机制,落实精神文明教育活动阵地建设的投入,确保精神文明建设健康发展。

精神文明分工负责制度 一、建立精神文明建设责任制和分工负责制,明确分工、明确任务、明确责任、明确奖惩。 二、组长总揽精神文明建设的全局工作,搞好总体决策、组织、指挥、落实工作;小组成员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落实。 三、领导小组是精神文明建设领导组织的办事机构,主要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监督、检查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并抓好具体任务的贯彻落实。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制度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制度 一、组织领导制度 1、建立党组统一领导、一把手亲自抓、分管负责人靠上抓、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 2、坚持“两手抓、两手硬”,把“三个文明”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建立健全文明创建目标管理责任制,将年度工作细化、量化,层层分解,签订责任书,落实到系统和部门,形成严格监管、严格考核、严格奖惩的管理机制。 3、建立健全文明创建各项制度和规范,把文明创建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运行轨道,各项制度要落实到位。 4、建立文明创建工作办公室,配备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的工作人员,认真履行组织、协调、监督的职能。 二、分工负责制度 1、建立文明创建责任制和分工负责制,明确分工、明确任务、明确责任、明确奖惩。 2、社区主要负责人总揽全局工作,搞好总体决策、组织、指挥、落实工作;班子成员和领导小组成员负责职责范围内的文明建设工作,并对主要的活动任务挂靠包干,负责落实。

3、领导小组办公室是文明创建领导组织的办事机构,主要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监督、检查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并抓好具体任务的贯彻落实。 三、会议制度 1、每季度召开一次文明创建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及时总结情况,研究决策,制定措施,促进工作有效开展。 2、每年度召开一次文明创建工作动员大会,对精神文明建设的任务措施进行全面部署,动员广大党员干部群众以饱满的热情积极投入到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中。 四、检查督导制度 1、强化社会监督,聘请群众代表、单位代表和服务对象作为社会监督员,对精神文明建设实施全面监督。 2、设立举报电话、意见投诉箱、监督台等设施,接受群众监督;采取调查问卷、一封信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 3、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包片包点活动,对精神文明建设进行督导督查督办。 五、奖惩激励制度 1、文明创建与年度工作目标和年度考核挂钩。

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制度

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制度 (经年月日审议通过) 为认真贯彻落实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一步加强天路公司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促进公司全面发展,根据西藏自治区关于创建精神文明活动的有关实施意见,结合天路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组成由公司管理部门牵头,有各所属单位和职能部门参加创建精神文明的领导机构,负责协调、动员、组织公司的创建文明活动,并形成正常的工作机制。 二、建立定期召开公司协调会制度,研究创建文明企业工作,明确目标,制定计划,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及时研究员工反映强烈的地点、难点问题,制定有效整改措施,狠抓落实。 三、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要做到有部署、有分工、有落实、有检查,使创建活动做到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四、在公司广泛深入开展创建文明单位活动,各单位(部门)要深入开展创建文明科室、文明班组和争当文明职工等创建活动,使创建活动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 五、各负其责、恪尽职守,加强队伍建设,实行政务公开,对发生和发现的问题及时解决。 六、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完善各种岗位(操作)规范和服务标准,加强内部管理,树立良好形象。 七、以提高人的素质为根本,深入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深入开展“讲文明、树新风”等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形势教育、法制教育、科普教育,大力表扬好人好事,大力表彰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辐射作用。 八、加强公司企业文化建设,贯彻全民健身计划,积极开展丰富多彩、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倡导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 九、广泛持久地开展“学先进、比先进、赶先进”的活动,积极参加和组织社会公益活动,弘扬团结友爱、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和集体主义精神,倡导积极

文明创建工作制度

文明创建工作制度 第一章:总则 1、精神文明创建的深入开展,有力促进了学校以教学为中心的各项工作。为使创建活动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保证创建工作健康顺利地开展,根据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2、学校创建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程序管理,形成“全员育人,全方位育人,全过程育人”的创建新格局。 第二章:组织领导制度 1、成立文明创建领导小组形成统一领导,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 2、建立健全文明创建目标管理责任制,将年度工作细化、量化,层层分解,签订责任书,处室和个人形成严格监管、严格考核、严格奖惩的管理机制。 3、建立健全文明创建各项制度和规范,把文明创建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运行轨道,各项制度要落实到位。 4、成立文明创建办公室,配备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的工作人员,认真履行组织、协调、监督的职能。 5、建立文明创建经费保障机制,落实专项经费和各种教育活动阵地建设的投入,确保精神文明建设健康发展。 第三章:分工负责制度 1、建立文明创建责任制和分工负责制,明确分工、明确任务、明确责任、明确奖惩。 2、文明创建领导小组组长总揽文明创建的全局工作,搞好总体决策、组织、指挥、落实工作;副组长和领导小组成员负责职责范围内的文明创建工作,并对主要的活动任务挂靠包干,负责落实。 3、文明创建办公室是创建领导组织的办事机构,主要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监督、检查文明创建工作,并抓好具体任务的贯彻落实。 4、工会、团总支等群众组织要结合职能,在文明创建活动中发挥主体作用,担负起组织指导文明创建的共建任务。 第四章:会议制度

1、每半年召开一次文明创建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及时总结情况,研究决策,制定措施,促进工作有效开展。 2、每年度召开一次文明创建工作动员大会,对文明单位创建的任务措施进行全面部署,动员广大教职员工和在校学生以饱满的热情积极投入到校园文明创建工作中。 3、每次会议的筹备、召开、记录等工作有文明创建办公室负责。 第五章:检查督导制度 1、每学期一次对文明创建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考核评比;对重要工作活动及时检查、抽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成效。 2、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负责重点活动,对文明创建进行督导督查督办。 3、学校团总支负责组织团员干部在日常学习中对文明创建的各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负责将相关信息及时向文明创建领导小组进行反溃 第六章:奖惩激励制度 按年度文明创建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评比结果,对成绩突出的处室、班级和个人按学校有关文件给予奖励。对于考核评比不达标的处室、班级或个人,取消当年评优评先的资格。 第七章:办公室职责 1、根据上级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部署,起草精神文明建设长远规划,制定年度计划,安排阶段性工作,并组织实施。 2、调查了解和掌握文明创建情况,研究探讨新形势下文明创建的理论与实践问题,及时提出建设性意见,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3、加强对文明创建工作和创建活动的指导,及时总结典型经验,推动各项工作。做好对文明创建工作的检查、验收、管理以及评比、表彰先进等系列工作。 4、对文明创建负有督促、检查责任,协同相关处室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建设,搞好法制教育、环境卫生管理,开展移风易俗和群众性文化活动以及其他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有关的工作。 5、对文明创建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协调处理解决。

文明创建奖惩制度

文明创建奖惩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奖惩力度,规范奖惩措施,使文明创建工作逐步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上级部门有关规定和省局有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一章奖励 第一节对单位的奖励 1、荣获“全国文明单位”称号的市、县局,由省局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局直单位荣获“全国文明单位”称号的省局给予适当奖励。奖金主要用于进一步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和旅游文化建设。 2、荣获两年一度“优质服务十佳单位”的市、县局和局直单位,省局除颁发奖牌外,对单位领导班子给予1000元的奖励。 3、在年度综合目标管理考核中荣获“文明创建单项优秀达标单位”称号的,根据综合目标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对领导班子给予奖励。 4、省局对阶段性(不定期)评选的“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的集体视情况给予适当奖励。 第二节对职工的奖励

1、荣获或被重新确认为省文明单位、市文明单位、市级花园式单位等荣誉称号的单位,可根据当地文明委(办)有关文件规定和政策给职工发放一次性奖励。省局及局直单位荣获并保持“省直三优文明机关(单位)”的,根据省直文明委《关于印发〈省直文明单位(机关)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直文明字[1999]01号),以及省文明委《关于印发〈省文明单位创建和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每年按单位全体在册职工人均1个月标准工资的数额,给为文明创建作出贡献的每位职工发放奖金。荣获并保持“省文明单位”称号,每年按高于省直文明单位的标准给为文明创建作出贡献的每位职工发放奖金。 2、荣获并保持“全国文明单位”,根据中央文明委的有关文件规定,对广大职工给予高于省级文明单位数额的奖励。 3、本节规定的文明创建奖励,应按贡献大小分不同档次发放。如调入、调出的职工,可按当年在本单位的工作时间长短,按比例发放;对长期在外地居住的离退休人员,可按本人在单位和住所的居住时间的长短,按比例发放。 第三节对先进个人的奖励

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制度

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制度 一、组织领导制度 1、建立党委统一领导、一把手亲自抓、分管负责人靠上抓、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 2、坚持“两手抓、两手硬”,把“三个文明”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建立健全精神文明建设目标管理责任制,将年度工作细化、量化,层层分解,签订责任书,落实到系统和部门,形成严格监管、严格考核、严格奖惩的管理机制。 3、建立健全精神文明建设各项制度和规范,把精神文明建设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运行轨道,各项制度要落实到位。 4、建立精神文明办公室,配备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的工作人员,认真履行组织、协调、监督的职能。 5、建立精神文明建设财政保障机制,落实文明办专项经费和各种教育活动阵地建设的投入,确保精神文明建设健康发展。 二、分工负责制度 1、建立精神文明建设责任制和分工负责制,明确分工、

明确任务、明确责任、明确奖惩。 2、主要负责人总揽精神文明建设的全局工作,搞好总体决策、组织、指挥、落实工作;班子成员和领导小组成员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并对主要的活动任务挂靠包干,负责落实。 3、文明办是精神文明建设领导组织的办事机构,主要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监督、检查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并抓好具体任务的贯彻落实。 4、工会、青年、妇女等群众组织要结合职能,在群众生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发挥主体作用,担负起组织指导精神文明建设的共建任务。 三、会议制度 1、每季度召开一次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及时总结情况,研究决策,制定措施,促进工作有效开展。 2、每年度召开一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动员大会,对精神文明建设的任务措施进行全面部署,动员广大党员干部群众以饱满的热情积极投入到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中。 四、检查督导制度 1、每半年一次对精神文明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考

文明村创建工作制度

胡大楼村文明创建分工制度 一、建立文明创建责任制和分工负责制,明确分工、明确任务、明确责任、明确奖惩。 二、村主要负责人总揽文明创建的全局工作,搞好总体决策、组织、指挥、落实工作;班子成员和领导小组成员负责职责范围内的文明创建工作,并对主要的活动任务挂靠包干,负责落实。 三、村“两委”是文明建设领导组织的办事机构,主要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监督、检查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并抓好具体任务的贯彻落实。 四、青年团、妇女等群众组织要结合职能,在群众性文明创建活动中发挥主体作用,担负起组织指导文明创建的共建任务。

胡大楼村文明创建会议制度 一、每季度召开一次文明创建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文明创建工作,及时总结情况,研究决策,制定措施,促进工作有效开展。 二、每年度召开一次文明创建工作动员大会,对文明创建的任务措施进行全面部署,动员全体人员以饱满的热情积极投入到群众性文明创建工作中。 三、文明创建工作的检查、调度及情况交流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二到三次,对重大工作的落实情况,应及时进行检查、调度、通报、交流,不断加压促动,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四、开好文明创建表彰大会,对年度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对先进典型进行表彰奖励。

胡大楼村文明创建检查督查制度 一、每半年一次对文明创建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考核评比;对重要工作活动及时检查、抽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成效。 二、强化社会监督,聘请群众代表、村民代表、村监督委等作为社会监督员,对文明创建实施全面监督。 三、设立举报电话、意见投诉箱、监督台等设施,接受群众监督;采取调查问卷、一封信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 四、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开展重点活动,对文明创建进行检查督查督办。

精神文明建设制度

精神文明建设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一步加强社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促进街道各项工作的全面发展,根据省、市、区关于创建精神文明活动的有关实施意见,结合本街道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如下: 一、成立由社区一把手为组长和社区组织、宣传、文化教育、民政、劳动保障等部门组成创建精神文明的领导机构,负责协调、动员、组织街道的创建文明活动,并形成正常的工作机制。 二、建立定期召开精神文明共建单位例会制度,研究创建精神文明建设各项工作,明确目标,制定计划,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及时研究社区党员和干部的反映强烈的地点、难点问题,制定有效整改措施,狠抓落实。 三、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要做到有部署、有分工、有落实、有检查,使创建活动做到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四、深入开展创建文明单位活动,开展创建文明社区、文明小区和争当文明市民等创建活动,使创建活动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 五、各负其责、恪尽职守,加强队伍建设,实行政务公开,对发生和发现的问题及时解决。

六、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完善各种岗位(操作)规范和服务标准,加强内部管理,树立良好形象。 七、以提高人的素质为根本,深入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深入开展“讲文明、树新风”等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形势教育、法制教育、科普教育,大力表扬好人好事,大力表彰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辐射作用。 八、加强社区文化阵地建设,贯彻全民健身计划,积极开展丰富多彩、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倡导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 九、广泛持久地开展“学先进、比先进、赶先进”的活动,积极参加和组织社会公益活动,弘扬团结友爱、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和集体主义精神,倡导积极向上的社会风尚,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十、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和防火制度,落实队伍,明确责任,措施得力。对重点部位严格监控,坚持值班和巡视制度,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十一、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认真听取社区党员干部和居民群众意见,虚心接受居民群众监督,努力为党员干部和居民群众办好事、办实事。

文明创建工作制度

文明创建工作制度 一、组织领导制度 1、建立党组统一领导、一把手亲自抓、分管负责人靠上抓、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 2、坚持“两手抓、两手硬”,把“三个文明”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建立健全精神文明建设目标管理责任制,将年度工作细化、量化,层层分解,签订责任书,落实到科室和个人,形成严格监管、严格考核、严格奖惩的管理机制。 3、建立健全精神文明建设各项制度和规范,把精神文明建设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运行轨道,各项制度要落实到位。 4、建立精神文明办公室,配备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的工作人员,认真履行组织、协调、监督的职能。 5、建立精神文明建设财政保障机制,落实文明办专项经费和各种教育活动阵地建设的投入,确保精神文明建设健康发展。 二、分工负责制度 1、建立精神文明建设责任制和分工负责制,明确分工、明确任务、明确责任、明确奖惩。 2、主要负责人总揽精神文明建设的全局工作,搞好总体决策、组织、指挥、落实工作;班子成员和领导小组成员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并对主要的活动任务挂靠包干,负责落实。

3、文明办是精神文明建设领导组织的办事机构,主要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监督、检查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并抓好具体任务的贯彻落实。 4、工会、团委、妇女等群众组织要结合职能,在群众生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发挥主体作用,担负起组织指导精神文明建设的共建任务。 三、会议制度 1、每季度召开一次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及时总结情况,研究决策,制定措施,促进工作有效开展。 2、每年度召开一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动员大会,对精神文明建设的任务措施进行全面部署,动员广大干部职工以饱满的热情积极投入到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中。 四、奖惩激励制度 1、按年度精神文明建设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评比结果,对成绩突出的给予一定的奖励。 2、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与评优评先、职称评定和奖金挂钩。 五、办公室职责 1、根据上级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部署,起草精神文明建设长远规划,制定年度计划,安排阶段性工作,并组织实施。 2、调查了解和掌握精神文明建设情况,研究探讨新形势下精神文明建设的理论与实践问题,及时提出建设性意见,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3、对精神文明建设负有督促、检查责任,协同有关科室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建设,搞好法制教育、环境卫生管理,开展移风易俗和群众性文化活动以及其他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有关的工作。

精神文明建设各项制度

精神文明建设组织领导制度 一、建立起党支部统一领导、一把手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齐抓共管得领导体制。 二、建立健全精神文明建设目标管理责任制,将年度工作细化、量化,落实到科室与个人,形成严格监管、严格考核、严格奖惩得管理机制。 三、建立健全精神文明建设各项制度与规范,把精神文明建设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得运行轨道,各项制度要落实到位。 四、建立精神文明办公室,配备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得专职工作人员,认真履行组织、协调、监督得职能。 五、建立精神文明建设财政保障机制,确保精神文明建设健康发展。 精神文明建设分工负责制度 一、建立精神文明建设责任制与分工负责制,明确分工、明确任务、明确责任、明确奖惩。 二、主要负责人总揽精神文明建设得全局工作,搞好总体决策、组织、指挥、落实工作;班子成员与领导小组成员负责职责范围内得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落实。 三、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监督、检查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并抓好具体任务得贯彻落实。

四、各科室结合职能,在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发挥主体作用,担负起组织指导精神文明建设得共建任务。 精神文明建设会议制度 一、每季度召开一次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及时总结情况,研究决策,制定措施,促进工作有效开展。 二、每年度召开一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动员大会,对精神文明建设得任务措施进行全面部署,动员广大干部职工以饱满得热情积极投入到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中。 三、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得检查每年至少进行二到三次,对重头工作得落实情况,及时进行检查、整改,不断加压促动,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四、认真组织开好精神文明建设年度总结会议,对年度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对各类先进典型进行表彰奖励。 精神文明建设检查督导制度 一、每半年一次对精神文明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考核评比;对重要工作活动及时检查、抽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成效。 二、强化社会监督,聘请群众代表为社会监督员,对精神文明建设实施全面监督。 三、设立举报电话、意见投诉箱、监督台等设施,接受

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制度

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制度 一是建立健全组织领导制度。建立党组统一领导、一把手亲自抓、分管负责人靠上抓、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坚持“两手抓、两手硬”,把“三个文明”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建立健全精神文明建设目标管理责任制,将年度工作细化、量化,层层分解,签订责任书,落实到科室和个人,形成严格监管、严格考核、严格奖惩的管理机制;建立健全精神文明建设各项制度和规范,把精神文明建设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运行轨道,各项制度要落实到位;建立精神文明办公室,配备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的工作人员,认真履行组织、协调、监督的职能;建立精神文明建设财政保障机制,落实文明办专项经费和各种教育活动阵地建设的投入,确保精神文明建设健康发展。 二是明确分工。建立精神文明建设责任制和分工负责制,明确分工、明确任务、明确责任、明确奖惩;主要负责人总揽精神文明建设的全局工作,搞好总体决策、组织、指挥、落实工作;班子成员和领导小组成员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并对主要的活动任务挂靠包干,负责落实;文明办是精神文明建设领导组织的办事机构,主要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监督、检查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并抓好具体任务的贯彻落实;工会、青年、妇女等群众组织要结合职能,在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发挥主体作用,担负起组织指导精神文明建设的共建任务。

三是定期召开会议。定期召开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及时总结情况,研究决策,制定措施,促进工作有效开展;每年度至少召开一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动员大会,对精神文明建设的任务措施进行全面部署,动员广大干部职工以饱病的热情积极投入到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中。 四是健全检查督导制度。每半年一次对精神文明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考核评比;对重要工作活动及时检查、抽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成效;强化社会监督,聘请群众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作为社会监督员,对精神文明建设实施全面监督;设立举报电话、意见投诉箱、监督台等设施,接受群众监督;采取调查问卷、一封信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包靠重点活动,对精神文明建设进行督导督查督办。 五是建立奖惩激励制度。按年度精神文明建设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评比结果,对成绩突出的科室按有关文件给予奖励;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与政绩考核、职级提升和奖金挂钩。

精神文明创建要求

昂昂溪区文明单位档案材料装订顺序 按照三大类装订:领导机制类,工作机制类,各项活动类。《文明单位档案主要内容》如下:

文明单位档案主要内容 《黑龙江省文明单位建设条例》第四章第二十条规定:“各级文明单位和命名机关要健全文明单位档案,并按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要求逐步规范化”。在文明单位的创建过程中,档案建设和管理是诸多要素中的重要因素,它体现了每个单位创建的规范性、连续性、真实性、完整性。因此,档案建设好坏是创建活动规范化与否的重要标志,是一个单位创建水平高低的重要体现。健全档案要明确建档内容。创建活动档案不同于人事、生产和一般工作档案,它必须以文明单位创建活动为主线,反映创建的完整过程,不能把党、政、工、青、妇各方面的工作材料简单堆积到一起,而必须有专人负责及时收集有关创建活动资料,日积月累,整理成卷,一般应设年度综合卷和分卷。年度综合卷的内容包括: (一)单位自然情况简介 (二)组织机构 组织机构的设置主要体现你单位的一把手是否亲自抓文明单位的创建工作,领导班子是否参与创建工作,有没有专门的负责机构,有没有专门的工作人员负责此事。主要成立文明单位创建领导小组,设组长、副组长、成员,下设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 (三)具体部门工作职能 (四)关于创建工作的决议

这里的决议是指单位职代会讨论通过的有关创建文明单位的决议。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的制定,都要让全体员工参与,由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形成决议,装入档案。 (五)会议记录 (六)动员大会上的讲话 (七)总结表彰会材料 (八)上级下发的与创建工作有关的文件及贯彻落实情况上级部署的有关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开展情况(方案、活动开展情况记录、总结)。比如,我们连续几年开展的“改陋习、树新风、塑形象”活动,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诚信建设,文明特色社区建设,生态文明村建设,以城带乡、城乡共建文明村活动,本单位是如何开展的或如何参与的,档案中都要有所体现 (九)长远规划 可以3到5年。首先要明确的是题目和内容为创建文明单位长远规划,而不是创建精神文明单位长远规划或精神文明建设长远规划;其次要明确指导思想、创建目标(哪年保持或晋升哪级文明单位、业务上达到什么标准)、主要任务(通过3到5年的创建工作,三个文明建设同步发展到什么程度;职工的文明素质、单位的文明程度提高到什么水平;那一年经济效益或业务工作指标完成到多高标准;环境建设如何改善;职工的待遇如何提高等)、保证措施(从组织领导机构、奖惩制度、创建经费等方面拟采取的措施等)。长远规划的制定要以文件

文明村镇创建工作制度

小屯镇文明村镇创建工作制度 一、组织领导制度 1、建立党委统一领导、单位“一把手”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的创建工作领导体制,强化对创建工作的领导。 2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将“三个文明”建设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 3、建立健全精神文明建设和创建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将年度工作细化、量化,层层分解,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形成严格监管、严格考核、严格奖惩的管理机制。 4、建立健全文明创建各项制度,把文明创建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运行轨道,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5、建立文明创建经费保障机制,落实专项经费和各种教育活动阵地建设的投入,确保精神文明建设健康发展。 二、分工负责制度 1、建立文明创建责任制和分工负责制明确任务、明确责任、明确奖惩。 2、镇党委书记统揽全镇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负责总体决策、组织、指挥和工作调度;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并对主要的活动任务实行分工包干、责任落实。 3、镇创建办是文明村镇创建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主

要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监督、检查文明村镇创建工作,并抓好具体任务的贯彻落实。 4、各村、各单位是文明村镇创建活动的主体,主要负责创建活动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工作任务的落实。 5、工会、青年团、妇联会等群众组织要发挥自身优势,在创建活动中发挥重要作用,积极担负起组织、指导精神文明建设的工作任务。 三、会议制度 1、每季度召开一次文明村镇创建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创建工作,及时总结情况,研究对策,制定措施,促进工作有效开展。 2、每季度召开一次文明创建工作促进会,对文明村镇创建任务进行全面部署,阶段回顾,总结推广创建活动中涌现出的好典型、好做法、好经验,动员全镇广大干群以饱满的热情积极投入到文明创建工作中。 四、检查督导制度 1、每半年对文明创建责任制的执行情况进行一次检查评比,对重要工作活动及时检查、抽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2、强化社会监督,聘请群众代表、人大代表作为社会监督员,对文明创建活动实施全程监督。 3、设立创建活动举报电话、意见箱,接受群众监督;

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制度

姜楼镇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全镇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和县精神文明委的有关要求及我镇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实际制定。 第三条根据中央要求,街道、乡镇应设立精神文明建设领导机构及其办公室。 第二章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第四条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是同级党委、政府领导本地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工作机构。 第五条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 (一)督促检查本地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的情况; (二)研究制定有关精神文明建设的规划、措施,总结部署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重点是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三)协调解决精神文明建设主要是思想道德建设和文化建设方面的有关问题; (四)协调党政机关、人民团体、驻军在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的相互关系; (五)推广精神文明建设先进经验; (六)组织调查研究,为同级党委、政府,行业主管部门的有关决策提供建议。 第三章领导小组的工作制度 第六条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会议由组长或副组长召集,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一般在年底或下一年年初举行,主要是总结、部署工作,研究和决定应由领导小组处理的重大问题。必要时可临时召开会议或召开扩大会议。

第七条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组长或副组长主持。主要任务是: (一)按照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全体会议的工作部署,实施具体指导; (二)签发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文件; (三)批示由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提出的工作请示; (四)召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议或由地方、有关部门领导参加的联席会议; (五)应邀请参加同级直属部门和下一级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召开的有关会议,代表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发表意见或讲话; (六)听取或接受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及地方、有关部门的工作汇报和情况报告; (七)负责承办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职责范围规定的其他事宜。 第八条精神文明建设重大问题由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处理,一般应在下一次全体会议上作适当说明。 第九条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成员要按时参加全体会议和由组长或副组长召集的有关会议,承担由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及其组长、副组长交付的任务,及时汇报本部门精神文明建设的情况,提出意见或建议。 第四章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十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第十一条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是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对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负责。 第十二条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一)按照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的部署,制定相应工作措施和考核目标,督促落实工作; (二)了解掌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开展情况,研究分析精神文明建设形势及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向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反映并提出建议; (三)组织实施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社区精神文明工作制度(精)

石桥社区2009年精神文明 创建工作制度 坚持以党和十七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依靠党和政府的领导,调动广大社区居民、党员干部、中小学生、部队战士的积极性,从实际出发,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以道德建设为主线,深入开展道德实践活动,创新载体,提升社区精神文明工作,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认真组织学习中央文明委、省、市、区有关文件精神。全面提升创建工作水平。 二、围绕街道工作中心服务大局,整体推进,打造品牌,突出重点,抓好特色,创新机制,力争使社区工作上新台阶。 三、组织学习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提高社区居民整体素质。 四、精神文明工作要服务社区工作的全局,积极组织驻街单位及社区居民开展健康向上的活动。 石桥社区2010年精神文明 创建工作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一步加强街道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促进街道各项工作的全面发展,根据省、市、区关于创建精神文明活动的有关实施意见,结合本街道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如下: 一、成立由社区一把手为组长和社区组织、宣传、文化教育、民政、劳动保障等部门组成创建精神文明的领导机构,负责协调、动员、组织街道的创建文明活动,并形成正常的工作机制。

二、建立定期召开精神文明共建单位例会制度,研究创建精神文明建设各项工作,明确目标,制定计划,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及时研究社区党员和干部的反映强烈的地点、难点问题,制定有效整改措施,狠抓落实。 三、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要做到有部署、有分工、有落实、有检查,使创建活动做到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四、深入开展创建文明单位活动,开展创建文明社区、文明小区和争当文明市民等创建活动,使创建活动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 五、各负其责、恪尽职守,加强队伍建设,实行政务公开,对发生和发现的问题及时解决。 六、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完善各种岗位(操作规范和服务标准,加强内部管理,树立良好形象。 七、以提高人的素质为根本,深入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深入开展“讲文明、树新风”等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加强 思想道德教育、形势教育、法制教育、科普教育,大力表扬好人好事,大力表彰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辐射作用。 八、加强社区文化阵地建设,贯彻全民健身计划,积极开展丰富多彩、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倡导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 九、广泛持久地开展“学先进、比先进、赶先进”的活动,积极参加和组织社会公益活动,弘扬团结友爱、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和集体主义精神,倡导积极向上的社会风尚,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十、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和防火制度,落实队伍,明确责任,措施得力。对重点部位严格监控,坚持值班和巡视制度,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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