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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建三局项目信息管理规定修订版

中建三局项目信息管理规定修订版
中建三局项目信息管理规定修订版

中建三局项目信息管理

规定修订版

IBMT standardization office【IBMT5AB-IBMT08-IBMT2C-ZZT18】

项目信息管理办法

第一章一般规定

第一条项目信息管理是利用信息系统的处理功能,以工程项目为中心,将工程管理过程中(经营管理和技术管理)所发生的主要信息有序的、及时的、成批存储,以部门间信息交流为中心,以业务工作标准为切入点,采用工作流程和数据后处理技术,解决工程项目从数据采集、数据存储、数据传递、信息处理与共享到决策目标生成等环节的信息化,及时准确地以量化指标,为各级管理者提供决策依据,提高管理水平。

第二条项目信息应包括项目经理部在项目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各种数据、表格、图纸、文字、音像资料等。

第三条项目经理部应当负责收集、整理、管理本项目范围内的信息。实行总分包的项目,项目分包人应负责分包范围的信息收集整理,承包人负责汇总、整理各分包人的全部信息。

第四条项目经理部应当设项目信息管理员,使用和维护项目管理信息系统,项目信息管理员必须经具备相应资质的培训单位培训和考核合格。

第五条项目经理部要配备必要的计算机硬件和软件,建立计算机网络,运行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利用信息技术优化信息结构、存储媒介和流程,实现项目管理信息化。

第六条项目信息的录入应当按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的要求随工程的进展及时整理、录入,录入的信息必须真实可靠。

第七条项目经理部应接入企业的计算机虚拟专用网络,实现施工现场远程监控、网络视频会议以及项目施工信息的自动上报。

第八条公司和分公司机关应设立有关机构并配备专业人员对施工项目的信息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管理

第二章项目信息管理对象

第九条项目公共信息:

(一)法律、法规与部门规章信息(二)市场信息

(三)自然条件信息

第十条工程概况信息

(一)工程实体概况

(二)场地与环境概况

(三)参与建设的各单位概况(四)施工合同

(五)工程造价计算书

第十一条施工信息

(一)施工记录信息

(二)施工技术资料信息

第十二条项目管理信息

(一)项目管理实施规划信息(二)项目进度控制信息

(三)项目质量控制信息

(四)项目安全控制信息

(五)项目成本控制信息

(六)项目现场管理信息

(七)项目合同管理信息

(八)项目材料管理信息

(九)项目人力资源管理信息

(十)项目机械设备管理信息

(十一)项目资金管理信息

(十二)项目技术管理信息

(十三)项目组织协调信息

(十四)项目竣工验收信息

(十五)项目考核评价信息

第三章项目集成管理信息系统

第十三条项目经理部应采用基于计算机网络和数据库的项目集成管理信息系统,项目各类信息的收集、传递、存储和加工等过程应当通过项目集成信息系统来完成。

第十四条项目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种纸质文档资料,应当分类保管,在项目集成管理信息系统中建立索引。

第十五条项目集成管理信息系统应能连接项目经理部各职能部门、项目经理与各职能部门、项目经理部与劳务作业层、项目经理部与企业各职能部门、项目经理与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部与发包人和分包人、项目经理部与监理机构等;能使项目管理层与企业管理层及劳务作业层信息收集渠道畅通、信息资源共享。

第十六条项目经理部要按照项目集成管理信息系统的要求确立项目经理部的管理流程、项目管理人员的编制和分工以及每个人的权限、工作内容。

第十七条项目经理部使用项目集成管理信息系统对施工项目进行管理时要以施工网络计划为基础,以成本控制为中心,实现项目办公自动化和资源全过程动态管理

第十八条项目经理部使用项目集成管理信息系统对施工项目成本进行管理的主要业务流程如下:

编辑进度计划(建立工作列表和计划工程量)——→施工预算(用企业定额算出人、材、机需用)——→人、材、机需用计划(汇总和调整数量)——→施工、材料、劳资、机械模块(产生实际成本数据)——→月底工作统计(确定要统计的工作项目及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统计结算(用企业定额算出计划成本)——→成本报量(读取计划成本数据)——→成本分析(汇总实际成本和计划成本进行比较分析)

第十九条项目经理部使用项目集成管理信息系统对施工项目进行管理应实现以下管理目标:

㈠通过计算机网络反映工程日进度,实现工期控制计划。

㈡通过计算机网络详实记录资源消耗台帐及费用开支台帐,计划成本与实际成本自动比较,为实现对项目成本的控制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

㈢通过计算机网络及时提供项目质量、安全等计划的实施记录,以保证工程质量、安全目标的实现和质量、安全记录的及时、准确与完整。

㈣通过计算机网络管理项目设计图纸、文档、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及技术资料。为现场施工、工程决算、竣工验收、申报奖项、上级检查等提供完备、规范的资料。

㈤上级机关可通过计算机网络对项目施工的相关工作进行检查、评价与指导,从而全面实现对业主的合同承诺,和项目承包合同的全面实现。

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2002年11月12日开始施行。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局企管部负责解释。

中建三局项目管理办法(22个doc)7

中建三局项目成本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全局项目成本管理,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及局项目成本管理办法,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工程项目成本是指建筑施工企业以工程项目作为成本核算的对象,在项目法施工过程中项目全额承包所发生的在项目成本核算范围内的全部生产费用的总和。项目成本管理是对工程项目成本进行的全过程管理,包括成本预测与计划,成本核算,成本控制,成本分析,成本考核等,是项目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重要途径。本办法所称“公司”均指“公司或分公司”。 第二章成本预测与计划 第三条项目投标前应根据投标项目的具体情况,结合企业自身管理水平及资源配置情况,对投标工程预计投入项目成本费用和企业成本费用进行科学分析的预测,在确定合理利润水平的基础上参与投标报价。严禁各单位以低于成本

价进行投标报价。 第四条各单位应建立健全各项生产要素价格数据库,加强定额管理,为项目成本和企业成本测算提供依据。 第五条项目中标后,公司应进行项目成本策划,确定成本核算对象,明确项目自行完成及对外分包的工程内容、范围,制定总的成本控制措施、方法,并对计划分包的工程内容组织招标。 第六条公司应根据确定的项目承包范围进行项目承包基数的测算,确定项目上交比例,如属“三边”工程,应根据类似工程承包情况暂定上交比例,待资料齐全时重新测算调整并与项目经理部签定《项目全额承包责任书》,具体详见《中建三局工程承包内部管理办法》 第七条项目开工前,项目经理部应对照承包基数,结合项目自身情况,预计各项费用的实际投入,编制总的成本计划,确定总的成本降低目标,制定切实可行的成本控制措施。公司应在项目经理部总成本计划的基数上编制工程完整的总成本计划,确定工程总的毛利目标。 第八条项目经理部应按月编制月度成本计划,并测算保

中建三局项目材料管理规定定稿版

中建三局项目材料管理 规定 HUA system office room 【HUA16H-TTMS2A-HUAS8Q8-HUAH1688】

项目材料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促进企业对项目材料的管理工作,发挥企业整体优势,满足施工生产的需要,减少库存积压和浪费,降低工程项目施工生产成本,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施工项目所需的主要材料和大宗材料应由单位物资部门统一招标采购,按计划供给项目经理部。 第三条施工项目所需的C类材料可由单位授权有项目经理部自行采购;项目经理部就编制采购计划,报单位物资部门批准后按计划采购; 第四条工程项目所需的A、B类材料,必须通过招投标的方式进行采购。 第二章机构设置与人员配备 第五条各项目经理部应设材料组,是项目经理部管理层的组成部分,业务上受分公司、公司物资部门领导; 第六条根据工程需要,各项目应配备材料人员1-3人,其材料人员由分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和物资部门同项目经理商定,报分公司经理批准。 第七条项目材料人员必须职责分工明确,杜绝一人包揽,严禁采购兼保管。 第三章计划与供应管理 第八条项目经理部在开工三天前,应向分公司物资部门提供“项目材料需用总体计划”。材料计划应明确材料名称、规格、型号、质量(技术要求)、数量及进场时间等,需要及进场时间等,需要加工定做的料具,应附图纸并注明要求。 第九条项目参与询价、定价和采购合同的签订,提供价格信息和合格分供方,随时了解市场情况,以便分公司物资部门及时确定材料和品种和供应单位。 第十条分公司物资部门根据项目经理部定期编制的项目材料月度计划,保质、保量、按时将材料供应到现场。

第十一条建设单位(业主)供应的材料,由分公司物资部门与建设单位(业主)签订材料供应办法,并与建设单位(业主)落实材料的选样工作。 第十二条全部材料按实际价格加运杂费计入项目成本,材料进退场及一、二次搬运所发生的人工费、运杂费计入项目成本。材料回收退库所发生的装卸人工费和运输费由项目组承担。 第十三条发生材料代用的量差(增)由项目承担。 第四章材料的验收和使用保管 第十四条进场的材料应进行数量验收和质量检验,作好相应的验收和标识的原始记录。数量验收和质量检验,应符合国家的计量方法和企业的有关规定; 第十五条进入现场的材料应有生产厂家的村质证明(包括厂名、品种、出厂日期、出厂编号、试验检验单)和出厂合格证。要求复检的材料要有取样送检证明报告。新材料未经试验鉴定,不得用于工程中。现场配置的材料应经试配,使用前应经认证。 第十六材料的计量设备必须经具有资格的机构定期检验,确保计量所需要的精确度。检验不合格的设备不允许使用。 第十七条对进场的材料发现质量不合格,应做出标识,按公司程序文件规定,挂上“不合格物资”标牌,及时通知分公司物资部门联系解决。 第十八条凡进入项目现场的材料,应根据现场平面布置规划的位置,做到四定位、五五化、四对口。现场大宗材料须堆放整齐,砂、石成堆、成方、砖成垛,长大件一头齐,要求场地平整,排水良好,道路畅通,进出方便。 第十九条应建立材料使用限额领料制度: 1 由负责施工的工长或施工员,根据施工预算和材料消耗定额或技术部门提供的配合比、翻样单,签发施工任务书和限额领料单。两单工程量要一致,并于开始用料24小时前将两单送项目材料组。项目材料组收到后,立即根据单位工程分部分项用料预算进行审核。审核工程量有无重复或超过预算,审核材料消耗定额有无套错,审核计算有无差错。审核无误后,送工长或施工员交承担的施工生产班组凭单领料。

中建三局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中建三局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项目资金管理,规范项目资金运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局《资金管理办法》及《预算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项目资金管理的基本原则:集中管理、统一使用、以收定支、加快周转、开源节流、提高效益。 第三条项目资金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即项目工程款回收后全额转入公司(本办法均指公司或分公司)帐户,项目各项支出由公司按计划统一支付,零星支出实行定额备用金制度。对远离公司所在地单独开设银行帐户的项目,则由公司根据审定的资金需用计划划拨给项目,由项目按计划支付。 第二章项目资金管理职责 第四条各级财务部门是本单位项目资金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本单位项目资金回收及使用的日常工作,向本单位负责人负责,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监督。 第五条项目经理部是项目资金管理的直接责任单位,负责项目工程款回收与项目资金收支计划的编制。 (一)项目经理是项目工程款回收第一责任人,领导和管理项目资金工作,对项目资金回收、合理使用负责。 (二)项目内业技术员(或预算员、统计员)负责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完成对业主报量及工程进度款的申报,并催促业主在规定时间内审定,为项目回收工程款提供可靠依据。 (三)项目预算员负责编制和办理工程预结算、索赔、变更及签证等工作,协助项目内业技术员办理每月工程进度款和向业主报量的核对工作。 (四)项目成本员负责按月编制资金收支计划,并办理收取工程款相关手续。

第六条公司预算部门应及时解决涉及工程合同条款的争议问题,协助项目办理工程预结算、索赔、变更签证、工程进度款申报工作。 第七条公司财务部门应及时收集了解业主资金动态信息,提供业主欠款有关数据,协助项目收取工程款,并平衡审定项目资金收支计划。 第三章银行帐户管理 第八条为实现项目资金集中管理,各单位应加快信息化建设,逐步实现异地零距离资金管理,减少银行开户个数,避免资金沉淀,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第九条银行帐户实行集中管理。项目原则上不得开设银行帐户,远离公司所在地300公里以上或因特殊原因确需单独开户的项目,应报公司批准,并定期向公司报告帐户使用情况。 第十条对开设银行帐户的项目,其帐户由公司统一管理,并委托项目进行日常管理工作,严禁将银行帐户出租、出借。公司财务部门应定期对项目银行帐户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第十一条银行帐户预留印鉴实行分开保管制。单位财务专用章由财务部门负责人保管,人名章由本人或被授权委托人保管,严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 第十二条项目单独开设的银行帐户,工程竣工后必须及时予以注销,预留银行印鉴章交公司财务部门统一保管。 第四章工程款回收管理 第十三条各单位应严格执行工程投标及合同评审程序,慎重承接垫资工程。确需垫资的应认真贯彻执行中建三财字[2002]123号《中国建筑第三工程局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 第十四条工程款回收的原则:全面深入了解合同条款,加强与业主的联络,及时取得业主资金信息,采取合法手段,及时回收各种款项。 第十五条各单位应成立回收工程款及清欠小组,负责工程款及

中建三局项目组织管理规定

中建三局项目组织管理 规定 Document number:WTWYT-WYWY-BTGTT-YTTYU-2018GT

中 建三局项目组织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项目组织管理工作,特制订本办法。本办法规定了项目经理部的基本管理原则、项目规模的划分标准、项目经理部的组建、考核和分配原则、项目经理部的解体以及项目经理的资信和绩效管理等内容。 第二条项目经理部是施工项目现场管理的一次性组织机构,负责从工程开工到竣工的全过程施工生产管理工作,在项目竣工结算后解体。 第三条小型及小型以上施工项目,必须在施工现场设立项目经理部,特小型项目可由公司(分公司)法定代表人委托一个项目经理部兼管,但不得削弱管理。 第四条项目经理部的设置应坚持以下基本原则:1、目的性原则;2、精干高效的原则;3、业务系统化管理原则;4、弹性原则;5、一次性原则。 第五条公司(分公司)应建立管理和技术人才数据库,根据项目的要求,做好人才储备、培训、调配工作。 第六条本办法适用于局属各施工生产单位。 第二章项目规模的划分 第七条根据施工项目的规模和特点,一般划分为五个等级: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和特小型。其划分标准如下: 1、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为特大型项目 ⑴40层以上房屋建筑工程;⑵高度240米以上的构筑物或建筑物; ⑶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⑷单项合同额亿元以上的工程;⑸单项合同额3000万元以上的安装、装饰工程。 2、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且达不到特大型标准者为大型项目

⑴25层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⑵高度100米以上的构筑物或建筑物;⑶单体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⑷单跨跨度30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⑸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 ⑹单项合同额1亿元以上的工程;⑺单项合同额1000万元以上的安装、装饰工程。 3、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且达不到大型以上标准者为中型项目 ⑴12层以上房屋建筑工程;⑵高度50米以上的构筑物或建筑物;⑶单体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⑷单跨跨度21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⑸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⑹单项合同额3000万元以上的工程;⑺单项合同额500万元以上的安装、装饰工程。 4、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且达不到中型以上标准者为小型项目 ⑴6层以上房屋建筑工程;⑵高度25米以上的构筑物或建筑物 ;⑶单体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⑷单跨跨度15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⑸单项合同额500万元以上的工程;⑹单项合同额200万元以上的安装、装饰工程 5、达不到小型及以上标准者为特小型项目 ⑴6层以下房屋建筑工程;⑵单体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下的房屋建筑工程;⑶单项合同额500万元以下的工程;⑷单项合同额200万元以下的安装、装饰工程。 第三章项目经理部的组建 第八条项目经理部应按下列步骤设立: 1、根据企业批准的“项目管理规划大纲”,确定项目经理部的管理任务和组织结构。 2、确定项目经理部的层次,设立职能部门或工作岗位。 3、选聘并按权限审批项目管理人员,并确定其职责和权限。

中建总公司《项目管理手册》2015年修订版最终稿(印刷版)

内部资料 请勿外传 项目管理手册(2015年修订版) 二〇一五年九月

修订委员会组成名单 第一版编委会组成名单

目录 发布令 (1) 修订说明 (2) 项目管理方针 (2) 1总则 (4) 2项目启动及策划 (6) 3项目投标管理 (7) 4项目组织管理 (7) 5项目合同管理 (10) 6项目资金管理 (12) 7项目设计管理 (15) 8项目技术管理 (16) 9项目物资及设备管理 (20) 10项目分包管理 (23) 11项目工期管理 (26) 12项目成本管理 (28) 13项目质量管理 (30) 14项目安全与职业健康管理 (32) 15项目环境管理 (34) 16项目收尾管理 (35) 17项目部信息与沟通管理 (37) 18项目部综合事务管理 (39) 19项目管理监督与评价 (41) 附件一工程项目特性分类 (44) 附件二不同类别工程项目基本情况 (46) 附件三典型项目部组织结构图 (48) 附件四项目部岗位设置参照标准 (50) 附件五企业层级应承担的项目管理职能 (52) 附件六项目部应承担的管理职能 (55) 附件七项目管理基本流程图 (60)

附件八技术复核的主要内容 (61) 附件九房建工程施工影像拍摄地点与要点参照表 (63) 附件十表单 (66) 项目启动令 (67) 项目全过程动态管理表 (69) 项目策划书编制任务表 (74) 项目施工现场情况调查表 (76) 项目风险评估及防控措施 (78) 项目投标总结 (81) 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审批表 (83) 项目部岗位说明书 (84) 项目部实施计划编制任务表 (86) 项目经理月度报告 (88) 合同责任分解表 (90) 项目商务月度报告 (94) 工程收(付)款计划 (98) 项目现金流分析 (100) 工程担保(保险)管理计划 (101) 项目主要技术方案编制计划 (103) 项目房间手册 (104) 项目新技术开发及应用计划 (106) 主要物资(设备)需求计划 (108) 主要施工设备需求计划 (110) 工程分包计划 (112) 分包商年度评审表 (114) 项目每日情况报告 (116) 项目盈亏测算汇总表 (118) 项目成本分析表 (120) 项目成本控制及措施计划 (121) 项目成本还原及指标分析表 (123) 物资(设备)进场验收计划 (125)

中建三局项目管理办法6

中建三局项目成本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工程项目成本管理,规范工程项目成本管理行为,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项目成本管理的原则是:开源与节流相结合;全员、全过程地动态管理;实行“标价分离”和项目成本核算制;责权利相结合等。 第三条项目经理部为工程项目成本管理责任中心,项目经理对工程从开工到竣工的全过程成本管理及其经济效果负全部责任。 第四条项目成本管理实行全额承包责任制和成本核算制,应根据《中建三局项目全额承包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由公司(本办法均指“公司或分公司”)和项目经理部共同测算项目经理部的工程承包收入(或承包基数,下同),经双方认可后以责任书的形式确定。 第五条项目成本管理的内容包括成本预测与计划、成本实施、成本核算、成本分析和经济活动分析、成本责任考核、工程款回收管理以及成本管理数据库的建设等。 第六条项目成本核算制一律采用制造成本法或责任成本法,即项目经理部只管理和核算承包范围内的成本盈亏情况,分公司汇总核算全部的工程成本。 第七条项目成本核算制包括预算成本(责任成本)、实际成本核算,两项成本的计算口径应保持一致。 第八条公司在项目成本管理工作中的主要职责是: 1、制定各项生产要素内部结算价格和劳务分包、材料采购等招标制度,建立内部模拟市场; 2、及时测算、调整项目承包收入,明确项目责任成本目标; 3、核定项目资金使用计划和范围,协助项目催收工程款; 4、审核项目奖金发放标准; 5、管理、合并、汇总核算工程项目全部成本; 6、规范、检查和指导项目成本管理各项工作;

7、考核项目经理部的工作业绩; 8、负责收集项目成本测算资料,建立成本测算数据库。 9、负责规划、建立公司项目成本核算、资金管理网络系统,逐步实施项目成本核算、资金结算等业务异地零距离管理。 10、随时掌握市场投标报价情况,根据不同投标报价体系研究、制定项目承包的合理方法与水平。 第九条公司应建立成本核算制,包括人工费管理及结算制度、限额领料制度、物资盘点和实物计量制度、机械管理及租赁结算办法、费用开支办法、成本考核与奖罚制度、工程验工报量制度等。 第十条项目经理部应建立成本管理责任体系,主要包括项目各业务部门、岗位及作业层的成本管理责任制。成本管理责任制应有详细的量化责任目标和考核奖罚标准,并实行动态管理。 第十一条项目各业务系统或业务员的主要成本管理职责为: 物资员:①建立健全各类材料收发、领用数量金额台帐;②按月编制各类材料的需用量计划和月耗报表,并报成本员;③制订材料费控制目标,严格执行限额领料;④定期对库存物资进行盘点并做好盘点记录,及时将材料库存和耗用情况与成本员核对,做到帐物相符、帐证相符;⑤按月对材料费的节超原因进行分析并提供分析资料;⑥负责零星材料的采购及价款结算的审核工作,严格控制采购价格;⑦各类材料价格、实际消耗等信息数据库的建设。 生产计划统计员:①建立健全各项生产统计台帐;②按月编制计划工作量;③严格按照施工技术组织措施计划进行施工;④按月编制验工月报,并分析统计报量与结算收入产生差异的具体原因;⑤按月分析生产过程中各环节成本升降的原因,减少施工环节的各种浪费;⑥负责项目生产计划、统计信息数据库的建设。 机械员:①建立健全机械设备使用台班、金额台帐;②根据月度计划工作量编制机械设备使用计划和控制目标;③合理利用机械设备,减少设备闲置;④提供月度机械费节超原因分析资料;⑤负责机械设备使用情况信息数据库的建设。

项目安全管理手册-中建

第一部分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 1、项目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项目经理安全职责 ⑴工程项目经理是项目工程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⑵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时传达落实中央及地方政府对当前安全生产的批示或会议精神。 ⑶认真执行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确保项目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达标。 ⑷负责建立和完善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组织体系,成立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领导小组(由技术、工程、安全负责人组成),并领导其有效运行。 ⑸定期召开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领导小组会议,认真研究与分析当前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动态、特点,并对存在隐患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以确保安全生产。 ⑹组织并参加项目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落实隐患整改,保证生产设备、安全装置、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等处于完好状态。 ⑺组织编制施工安全生产措施计划,将安全防护设备,设施,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等纳入计划。 ⑻及时报告项目发生的安全事故,负责事故现场保护与伤员的抢救工作,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 ⑼确保工程项目为安全生产所需经费的合理投入。 项目生产副经理安全职责 ⑴协助项目经理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落实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⑵组织实施工程项目总体和施工各阶段安全生产工作规划,组织落实工程项目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⑶组织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并制定工程项目安全培训实施办法,确定安全生产

考核指标,制定实施措施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负责分包施工队伍各类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审查的组织领导工作。 ⑷配合项目经理组织定期安全生产检查,负责工程项目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检查的组织、督促工作和安全生产隐患整改“三落实”的实施工作,及时解决施工中的安全生产问题。 ⑸负责因工伤亡事故现场的保护,伤员抢救及协助事故调查、报告与处理。 ⑹每天组织安全总监(安全主管或安全员)及有关人员进行现场安全巡视,对当天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并责成有关人员负责整改。 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职责 ⑴主持编制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及安全技术方案。 ⑵主持施工组织设计及安全技术方案交底。 ⑶对修改或变更的施工组织设计及安全技术方案进行重新审核与把关。 ⑷主持编制冬、雨期施工安全技术方案。 ⑸主持制订并审核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措施并指导实施。 ⑹主持安全防护设施和设备的验收。 ⑺参加安全生产定期检查。 ⑻参与因工伤亡或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分析与处理。 项目安全总监(安全主管)安全职责 ⑴工程项目建筑面积在8万平方米以上设置安全总监岗位;工程项目建筑面积在3-8万平方米之间设置安全主管岗位。 ⑵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章制度,推动项目安全组织保证体系的运行。 ⑶督促实施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对项目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贯彻与落实情况进行检查与具体指导。

中建总公司项目管理手册66457

内部资料 注意保密 项目管理手册 (第一版)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二○○九年十二月

项目管理手册 (第一版)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12月

编委会组成名单 编委会主任易军 编委会副主任王祥明王伍仁 总编王祥明 副总编王伍仁 编委会成员毛志兵马剑忠马国荣张翌翟志刚杜书玲薛克庆秦玉秀肖绪文张伟姚新宾赵兵元 编写人员马国荣韩绍洪项艳云乔登邹骥王振海赵保东王云龙世军周剑虹王雅辉蔡红丽吴平建崔建存 吴峥嵘何昌杰张华峰荔宏峰张琼杨晓徐宏春 周德军王娅兰孙玉莲 编审人员任铁栓马国荣郭洪涛郭成林胡普生常陆军李君樊光中刘励新张运龙卢彦斌白文山李勇陈绍业 虢明跃李重文周勇蔡甫王存贵邵辉丁建民 李海建校荣春郭显亮刘亚平薛灏刘杨仲济厚 郝传志杨双田邹俊

文件修订第0次修订 目录 发布令 (1) 前言 (3) 项目管理方针 (5) 总则 (6) 1目的 (6) 2适用范围 (6) 3相关文件 (6) 4项目管理机构 (6) 5项目管理职能 (9) 6项目管理基本流程图 (11) 7手册使用与修订 (12) 第一章项目启动及策划 (13) 1项目启动管理 (13) 2项目全过程管理 (13) 3项目策划 (13) 4项目授权管理 (14) 第二章项目投标管理 (15) 1项目调查分析 (15) 2项目风险分析 (15) 3项目现金流分析 (15) 4项目投标总结 (15) 第三章项目组织管理 (16) 1项目组织原则 (16) 2项目部岗位及定员 (16) 3项目部组织机构及岗位职责 (16) 4项目部责任书 (17) 5项目部实施计划及项目经理月度报告 (17) 6党群工作 (17) 第四章项目部薪酬与项目考核 (19) 1项目部薪酬管理 (19) 2项目管理能力考核 (19) 4项目部绩效考核 (20) 5项目审计与监察 (20) 第五章项目合同管理 (21) 1合同日常管理 (21) 2合同谈判及索赔管理 (21) 3合同责任分解及交底 (21) 4项目部商务月度报告及项目履约管理 (22)

中建五局安全生产管理手册

安全生产管理手册

目录 1总则 (2) 2安全组织机构 (3) 3安全生产责任 (9) 4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 (14) 5安全生产策划 (18) 6安全生产技术 (21) 7安全教育培训 (27) 8安全生产费用 (33) 9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 (38) 10事故调查与责任追究 (44) 11职业健康与劳动防护 (46) 12分包安全管理 (52) 13施工现场消防管理 (58) 14安全防护标准化和安全创优 (66) 15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 (68) 16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 (71) 17安全生产考核评价 (75) 18领导人员任职前安全管理谈话制度 (77) 19附件 (79)

1总则 1.1目的 为健全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落实各级安全生产主体 责任,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实现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化,防止和减少 生产安全事故,逐步改善员工安全、职业健康环境,特制定本办法。1.2依据 本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 产管理条例》、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 国资委《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中国建筑安全生产 管理办法》、《中国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手册》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 度制定。 1.3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局各级企业及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管理。 1.4术语 1.4.1局: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 1.4.2企业:包括子公司、直营公司等二级企业和区域公司等三级企业。 1.4.3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指各级企业的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 1.4.4危险源:指可能导致人身伤害和(或)健康损害的根源、状态或行为, 或其组合。 1.4.5风险:指发生危险事件或有害暴露的可能性,与随之引发的人身伤害或 健康损害的严重性的组合。

中建三局项目施工管理规定完整版

中建三局项目施工管理 规定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

项目施工管理制度 第一条目的 第二条规范项目经理部的管理,确保项目的施工过程处于受控状态,保证各个项目经理部管理的协调一致性,每个项目经理部自身工程管理的连贯性。 第三条范围 第四条本程序适用于本公司开发的所有项目在施工准备及施工阶段的质量、进度、成本、安全及现场协调等的管理和控制。 第五条职责 第六条项目经理部负责监督和协调监理、施工单位等各供应商履行合同,协调与项目有关的外部周边关系及公司各职能部门关于本项目的工作,完成公司关于 项目的质量目标和进度目标,协助成本管理部完成目标成本控制。 第七条主要内容 4.1施工准备管理 4.1.1相关手续的办理 4.1.2项目经理部负责现场的“三通一平”(水通、电通、路通、场地平整),办 理施工临水、临电、场地临时排水及施工路口手续的工作。根据项目发展计 划并按照政府有关的规定及程序负责办理工程报建工作。 4.1.3施工组织设计审查 4.1.4在施工单位中标后,项目经理部应要求总包单位在进一步熟悉施工图及现场 实际情况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编制WXVK-PM-PM07-FM01《施工组织设计/施 工方案审批表》,报监理单位、项目经理部成本管理部、工程管理部审查。 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的审核项目部督促监理单位及时提交监理规划和监 理实施细则,并认真审核。 4.1.5施工图纸交底与会审

4.1.6项目经理部必须在工程开工前组织施工图纸交底和会审的工作,设计部、成 本管理部、工程管理部参加,必要时由工程管理部外请专家咨询。对于“三边”工程,应分期、分批及时进行。 4.1.7开工报告的审批 4.1.8主体工程开工前,项目经理部应要求施工单位向监理单位提出开工申请报 告,具备下列条件方可批准开工: 4.1.9 A 施工图已交底、会审; 4.1.10 B 施工组织设计已审批; 4.1.11 C 施工现场已具备施工条件 4.1.12 D 施工单位的各项准备工作已就绪 4.1.13 E 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已审核 4.2合同管理 4.2.1施工监理合同管理 4.2.1.1项目部专业工程师必须全面掌握监理合同基本内容,对监理人员的资质要 求、监理单位的工作任务、监理的工作内容、开展工作的方式方法、对监理单位的奖惩措施、甲方应配合的工作都应该非常熟悉,并严格按此操作。 4.2.1.2对进场开展工作的监理人员进行资质审查,及时调换不称职的监理人员。 4.2.1.3审核监理单位提交的各种文件报告,并签署意见;监督检查监理单位对施工 单位提交的各种文件报告的审核情况。 4.2.1.4经常深入施工现场了解工程实体质量,检查监理单位的旁站、巡视、检测、 隐蔽验收等工作是否满足合同及规范的要求。 4.2.1.5定期检查监理单位的各种内业资料,是否满足合同和有关规范的要求,是否 及时、完整、正确。 4.2.1.6协助监理单位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树立监理单位的威信,为监理单位开 展工作创造外部环境,按合同规定及时支付监理费。 4.2.1.7督促监理单位定期进行工作总结,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办 法和采取预防的措施,为以后的项目总结经验教训。 4.2.2施工合同管理

中建项目管理手册表格

项目管理表格 (第一版) 二○○九年十二月内部资料注意保密

目录CSCEC-PM-0101 CSCEC-PM-0102 CSCEC-PM-0103 CSCEC-PM-0104 CSCEC-PM-0105 CSCEC-PM-0201 CSCEC-PM-0202 CSCEC-PM-0203 CSCEC-PM-0204 CSCEC-PM-0301 CSCEC-PM-0302 CSCEC-PM-0303 CSCEC-PM-0304 CSCEC-PM-0401 CSCEC-PM-0402 CSCEC-PM-0501 CSCEC-PM-0502 CSCEC-PM-0503 CSCEC-PM-0601 CSCEC-PM-0602 CSCEC-PM-0603 CSCEC-PM-0801 CSCEC-PM-0802 CSCEC-PM-0803 CSCEC-PM-0901 CSCEC-PM-0902 CSCEC-PM-0903

CSCEC-PM-1001 CSCEC-PM-1002 CSCEC-PM-1003 CSCEC-PM-1004 CSCEC-PM-1101 CSCEC-PM-1102 CSCEC-PM-1201 CSCEC-PM-1202 CSCEC-PM-1203 CSCEC-PM-1204 CSCEC-PM-1301 CSCEC-PM-1302 CSCEC-PM-1303 CSCEC-PM-1304 CSCEC-PM-1401 CSCEC-PM-1402 CSCEC-PM-1501 CSCEC-PM-1502 CSCEC-PM-1601 CSCEC-PM-1602 CSCEC-PM-1603 CSCEC-PM-1604 CSCEC-PM-1605 CSCEC-PM-1606 CSCEC-PM-1701 CSCEC-PM-1702 CSCEC-PM-1801 CSCEC-PM-1802

中建三局项目管理办法53

中建三局项目周转料具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动态管理和优化配置工程项目周转料具,发挥企业整体优势,减少周转料具的库存积压和浪费,降低工程项目成本,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项目周转料具的管理应坚持“内部租赁,有偿使用、动态管理、优化配置”的原则。 第三条公司(分公司)物资部门统一管理周转料具,负责周转料具的购置、租赁和指导检查料具的使用、维修保养及统计资料等的管理工作。负责有关周转料具管理方面规章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推进料具管理的合理化,建立料具台帐,做到帐、卡、物、资四相符,及时收集整理、汇总上报各种资料报表。 第四条公司应按地区建立周转料具租赁价目,并根据市场行情至少每年调整一次。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局属各施工生产单位。 第二章申请调剂、购置 第六条各项目应根据施工方案,提前20天向公司(分公司)物资部门提供“周转料具租赁计划”,计划中需注明名称、规格、型号、质量、数量、进场及退场时间等要求并经生产技术部门审核。 第七条公司(分公司)物资部门根据项目的“周转料具租赁计划”进行平衡调剂。 第八条对于需新增加购置的周转料具,由公司(分公司)领导审批,统一购置,项目不得采购和自行外租。 第九条与使用项目签订周转料具租赁合同。 第三章验收保管 第十条凡新购入的料具,必须认真点交,检验料具的品种、规格、质量、数量,及产品合格证和质保单,然后建卡立帐,并进行刷漆上油等保养后,再发出使用。 第十一条新购或长期使用的料具,应进行抽检或定期抽检。排管架必须符合GB/3092-1995“低压流体输送焊接钢管”国家标准、扣件产品按GB15831-1995“钢管脚手架扣件”国家标准、脚手板按GB4822.2-84“钢材检验,尺寸检量”国家标准进行检测。

中建三局项目现场安全施工管理手册范本

中建三局工程总承包公司(安装分公司) 工业事业部钢结构 项目现场施工安全手册 中建三局总承包公司

目录 第一章项目安全系统 (1) 1.1项目安全系统成立 (1) 1.2项目安全管理网络图 (2) 1.3项目管理人员安全职责 (5) 1.3.1项目经理 (5) 1.3.2项目生产副经理 (6) 1.3.3项目总工 (7) 1.3.4项目技术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职责 (7) 1.3.5项目安全总监(主管)的安全生产职责 (8) 1.3.6项目专(兼)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10) 1.3.7项目专业工长的安全生产职责 (11) 1.3.8分包队现场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职责 (12) 1.3.9施工班组长的安全生产职责 (12) 1.3.10生产工人的安全生产职责 (13) 第二章项目责任制度建立 (14) 2.1项目与项目管理人员责任状 (14) 2.2项目与劳务(专业)队伍责任状(安全协议) (16) 2.3项目与现场施工人员安全责任状(安全协议) (18) 2.4项目领导带班制 (20) 2.5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22) 2.5.1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2) 2.5.2电焊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6) 2.5.3气焊、气割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7) 2.5.4起重吊运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8) 2.5.5起重司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1) 2.5.6架子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3) 2.5.7装配(校正)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4) 2.5.8其他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35) 第三章项目人员安全教育、培训 (41)

3.1人员三级安全教育(项目全员) (41) 3.2人员实名登记 (44) 3.3特殊工种登记 (45) 3.4班前会 (46) 3.5项目周、月、季度、年度安全会 (47) 3.6安全培训 (50) 第四章项目安全技术与方案 (51) 4.1项目安全专项方案评审与交底 (51) 4.2项目安全技术交底 (52) 4.3项目危险源识别与交底 (53) 4.4现场动火作业与交底 (55) 4.5危化品交底 (58) 第五章项目安全日常检查 (60) 5.1防护用品使用与检查 (60)

中建三局质量与安全内部监理办法

中建三局项目质量与安全内部监理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大公司对项目质量安全的监控力度,促进企业整体工程质量和施工现场安全达标水平的提高,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质量与安全内部监理管理基本原则是:垂直领导,统一管理,独立监理,严格奖罚; 第三条本办法规定了质量与安全内部监理管理的组织机构设立;质量安全监理人员的上岗资格、岗位职责与权限、工作程序、考核与奖罚以及福利待遇等内容;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局属各施工生产单位。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上岗资格 第五条组织机构 一、各单位应本着监督检查和现场检查相结合的原则,公司宜设立质量、安全监理总站(科);分公司宜设立质量、安全监理站(科),负责质量与安全内部监理的业务工作,各级单位必须指定一名领导分管质量安全监理站(科)的工作; 二、各施工项目由公司(分公司)质量安全监理站(科)派质量、安全监理组进行监督、检查;监理组由公司(分公司)质量安全监理站(科)直接领导。 第六条人员配备 一、质量、安全专职监理人员的配备应满足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的需要,总数不得低于施工人员总数的1%;原则上每个质量安全监理员监督的工程建筑面积不超过8000平方米; 二、质量、安全专职监理人员由公司(分公司)质量安全监理站(科)统一调配。在对项目实施监督时,一般应根据专职监理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组成合理的监理小组,监理小组设总监一名。组员数量根据工程规模的大小确定,特大型不少于10人;大型项目不少于7人;中型项目不少于

5人,小型项目不少于2人; 三、特大型及重点工程项目可根据实际情况分设质量、安全总监; 四、对于中小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监理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将若干个项目的监理人员合并成一个质量安全监理小组; 五、质量安全监理组可根据工程的进度对项目监理人员实行动态管理; 六、项目可根据具体情况设置质量、安全工配合工作。 第七条质量、安全监理组总监上岗资格 一、具有助理工程师以上的专业技术职称并取得质量、安全检查员(质安员)上岗证; 二、具有5年以上的现场施工质量安全管理经验。 第八条质量、安全监理员上岗资格 一、必须取得质量、安全检查员(质量安全员)上岗证; 二、具备以下条件者之一经考试(考核)后,择优聘用; 1、年满28周岁,具有4年以上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管理(检查)工作经验; 2、所负责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检查)的项目获得过地市级以上优质工程、文明施工达标创优奖励的; 三、质量、安全监理人员的考核与考试由公司(分公司)人事部门牵头,质量、安全部门共同进行,根据考试(考核)结果,经审查后聘用; 四、受聘担任质量、安全监理人员属于公司(分公司)编制,其人事关系、工作业务、工资奖金、劳保福利、晋升任职、奖罚及党团组织关系均在公司(分公司)(细则由各公司制定); 五、质量、安全监理员调整岗位或工作调动,必须由公司或分公司质量、安全监理站(科)提出书面意见,经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实施。质量、安全监理员改变岗位,应及时将变动名单报上级备案。 第三章岗位职责与权限 第九条公司(分公司)质量、安全监理站(科)的职责与权限 一、负责对公司(分公司)范围内的质量、安全监理员进行管理,并根据对质量安全监理员的业绩考核结果提出奖励或处罚意见;

中建三局项目组织管理办法

中建三局项目组织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项目组织管理工作,特制订本办法。本办法规定了项目经理部的基本管理原则、项目规模的划分标准、项目经理部的组建、考核和分配原则、项目经理部的解体以及项目经理的资信和绩效管理等内容。 第二条项目经理部是施工项目现场管理的一次性组织机构,负责从工程开工到竣工的全过程施工生产管理工作,在项目竣工结算后解体。 第三条小型及小型以上施工项目,必须在施工现场设立项目经理部,特小型项目可由公司(分公司)法定代表人委托一个项目经理部兼管,但不得削弱管理。 第四条项目经理部的设置应坚持以下基本原则:1、目的性原则;2、精干高效的原则;3、业务系统化管理原则;4、弹性原则;5、一次性原则。 第五条公司(分公司)应建立管理和技术人才数据库,根据项目的要求,做好人才储备、培训、调配工作。 第六条本办法适用于局属各施工生产单位。 第二章项目规模的划分 第七条根据施工项目的规模和特点,一般划分为五个等级: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和特小型。其划分标准如下: 1、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为特大型项目 ⑴40层以上房屋建筑工程;⑵高度240米以上的构筑物或建筑物;⑶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⑷单项合同额1.5亿元以上的工程;⑸单项合同额3000万元以上的安装、装饰工程。 2、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且达不到特大型标准者为大型项目 ⑴25层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⑵高度100米以上的构筑物或建筑物;⑶单体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⑷单跨跨度30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⑸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 ⑹单项合同额1亿元以上的工程;⑺单项合同额1000万元以上的安装、装饰工程。

中建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管理制度 {试行} 修订记录 山东泉景建设有限公司 二O一六年十一月

目录 一、企业文化、方针、目标................................................................................................................. - 6 - 二、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 - 9 - 第一章总则 ...................................................................................................................................... - 9 -第二章安全责任............................................................................................................................... - 10 -第三章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 12 - 3.1工会.......................................................................................................................................... - 12 - 3.2质量安全设备部(安全设备科) ......................................................................................... - 12 - 3.3综合办公室 ............................................................................................................................. - 13 - 3.5质量安全设备部(质量科) ................................................................................................. - 14 - 第四章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 14 - 4.1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 - 14 - 4.2党委书记安全生产责任制..................................................................................................... - 15 - 4.3生产(分管安全)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 - 15 - 4.4公司工会主席安全生产责任制............................................................................................. - 15 - 4.5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 16 - 4.6总会计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 16 - 4.7质量安全设备部(安全设备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 - 16 - 4.8质量安全设备部(质量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 17 - 4.9公司安全员责任制................................................................................................................. - 17 - 4.10工程部部长(门窗厂厂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 18 - 4.11门窗厂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 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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