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档网
当前位置:搜档网 › 依法治区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制度

依法治区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制度

依法治区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制度

依法治区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制度

1、领导小组的主要任务是:努力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社会主义法制理论水平,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和依法监督的能力,紧紧围绕中心工作,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2、领导小组要认真研究制订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解决普法经费、工作人员等问题,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开展提供组织、经费保障;

3、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4、领导小组成员除带头学法、用法外,还应完成普法工作的“讲法”(法制讲座)任务,把法制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紧密结合起来,把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紧密结合起来,把法制教育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紧密结合起来,促进农村民主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

5、领导小组会议要做好会议记录,必要时,要起草会议纪要;

6、领导小组要定期组织领导干部学法,每月不少于1次。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工作管理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工作制 度 (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51070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工作制度 Working System of Work Safety Leading Group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1.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坚持安全生产齐抓共管和对事故“三不放过”的原则; 2.坚持执行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工作的会商制度,每月组织有关成员对施工现场和驻地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和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措施,责任到人,限期整改,以确保施工生产,机械设备及驻地处在可控状态; 3.加强规章制度建设。随着施工生产进度、工艺要求、地质条件等因素的不断变化,及时补充、完善施工安全措施,给施工生产营造一个良好的环境,以保证生产任务的全面完成; 4.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执行包保工段,承担安全责任,听取员工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情况。根据存

在的问题,该由谁解决的,就由谁解决,限期改正,将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之中; 5.加大安全措施费用的投入,创造良好的物质条件,使员工得到必要的劳动保护和可靠的安全设施,让员工在一个较为良好的条件下劳动生产; 6.认真落实安全奖惩办法,切实奖励安全生产有用人员,惩罚违章、违纪人员,做好奖金的摘分配、再分配工作,促进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的责任心、安全意识及自我保护意识的不断提高; 7.坚决贯彻、执行上级安委会及安全检查部门的有关文件规定、通知,认真改进安全管理工作,做到信息及时反馈,不断把安全生产推向新的高度。 请输入您公司的名字 Foonshion Design Co., Ltd

人民调解工作制度

人民调解工作制度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人民调解委员会职责 1、通过人民调解工作,宣传法律、法规、规章等,教育公民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促进邻里和睦,及时解决纠纷,预防各类纠纷发生,维护社会稳定与和谐。 2、调解范围:婚姻关系、继承纠纷、抚养关系、赡养关系、劳动争议、交通事故、医患纠纷、人身损害赔偿等(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除外)。 3、依据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进行调解,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没有明确规定的,依据社会公德进行调解。 4、调解工作应遵循双方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 5、及时调解耐心劝导,防止双方当事人矛盾激化,掌握辖区重大不安定事件后,必须及时向上级汇报调处情况。 6、调解纠纷应当进行登记,制作笔录。双方当事人如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调解协议书上应有二名在场调解员签名并加盖本调解委员会的公章。 7、如调解不成,应及时告知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人民调解工作原则 1、在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 2、不违背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 3、尊重当事人的权利,不得因调解而阻止当事人依法通过仲裁、行政司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

人民调解工作纪律 1、不得徇私舞弊; 2、不得对当事人压制、打击报复; 3、不得侮辱处罚纠纷当事人; 4、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 5、不得吃请受礼。 纠纷当事人主要权利和义务 一、在人民调解活动中,纠纷当事人享有下列权利: 1、委托特别授权的代理人提出申请、参加调解和订立人民调解协议; 2、陈述、申辩的权利; 3、要求调解人员回避的权利; 4、申请中止、延期和终止调解的权利; 5、申请不公开调解的权利; 6、自主决定接受、不接受或终止调解的权利; 7、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的权利; 8、法律规定的其它权利。 二、在人民调解活动中,纠纷当事人应承担下列义务: 1、按时参加调解庭的义务 2、如实陈述纠纷事实,不得提供虚假情况和证明材料; 3、遵守调解规则; 4、不得加剧纠纷、激化矛盾; 5、自觉履行人民调解协议。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

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 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实行“谁主管,谁负责”。 二、要定期排查辖区内的矛盾纠纷,确定办法,制定预案,做到“底数清楚,防范到位”。 三、对排查出的各类矛盾纠纷要及时进行调处,将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初期,消灭在萌芽状态,做到小矛盾纠纷不出村,大矛盾纠纷不出乡镇。 四、对排查出的重大矛盾纠纷,要积极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联合调处,落实责任,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并制订预案,做到排查一件,调处一件,教育一片。 五、对上级组织领导批办、督办的重大矛盾纠纷,要限时调处,未能如期办结,也不说明情况而造成群众越级上访,或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相关人和主要领导人的责任。 二矛盾纠纷登记制度 一、人民调解委员会应设立专门的民间纠纷登记薄。人民调解委员会下设的调解小组也应设立登记薄。 二、每半月或一个月各小组将受理的纠纷,综合填入人民调解委员会登记薄内。 三、对于当事人的申请,调解人员应认真进行登记。 四、当事人如果是口头申请,调解人员听取当事人对纠纷情况的陈述,并按纠纷当事人陈述的内容进行登记。 五、在进行纠纷登记时,要严肃认真,尽量记当事人的原话。 六、对于濒临激化的纠纷或当即可以调解的简单纠纷,可以在稳定事态发展的基础上先行调解后补办纠纷登记手续。 七、纠纷登记后,应当分门别类归档,妥善保存,以便将来复查。 三纠纷案件收结制度 一、统一收案。所内工作人员要按照司法部门关于基层工作的业务范围、工作原则和服务程序的规定,遇到当事人申请调解的纠纷案件,要先进行登记,统一收案不容许个人私自收案。 二、统一委派。对所内已登记的纠纷案件,非属重大疑难纠纷案件,由所长统筹考虑,统一进行委派,被委派人员要按照要求认真主持进行调解。 三、集体讨论。遇有重大及疑难法律事务,须提交所务会议进行集体研究讨论决定,所

法制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及职责

文安县第六中学 法制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及人员分工 一、法制教育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张清理 副组长:张文健孙国存徐大伦 组员:张爱萍张建柱陈金平王平陈志新陈虎威史建军孙松贾俊纺刘建强 二、人员分工与职责 张清理:负责工作小组全面部署及统筹工作; 张文健:负责工作小组监督工作; 徐大伦:负责协助落实开展工作; 张文健(副校长): (助手:王平、陈志新) 1.提请学校党支部召开会议,研究、决策学校法制工作,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布置法制建设工作。 2.健全完善依法治校工作网络。 3、根据领导小组的会议意见制定依法治校实施方案和计划并开展依法治校工作,期末做好总结。 徐大伦(法制主任): (助手:孙松) 1、制定普法教育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措施落实,作好总结; 2、组织师生学习相关法律,根据领导小组的会议意见组织干部

学习法律,增强法制意识强; 3、积极组织参加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法制培训、学习工作; 4、通过板报、橱窗、广播、征文、演讲等多种形式进行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5、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向社会宣传有关教育法律法规知识。 6、配合当地公安、工商、文化等部门加强校园周边地区的综合治理,促进学校周边环境文明化、健康化、安全化。 7、实施校内申诉制度,成立校内申诉委员会,依法处理因师生不服学校的行为而引起的各类纠纷,切实维护广大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 8、严格执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案件上报制度和报告制度,能在规定时间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学校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并及时汇报处理结果。 9、,加强“三风”建设,使社会、学生和家长对校园满意。 史建军(政教处主任): (助手:贾俊纺) 1、结合学校实际,依法制定学校章程,并提请学校党政领导召开、召集会议,本着依法决策、民主参与、自我管理、自主办学的工作机制,开展依照章程自主管理学校的工作。(依照章程建立学校行政、教育教学、总务、教职员工、学生、校园环境卫生、安全保卫等各项管理制度) 2、健全、完善教代会制度,进一步做好教代会在学校民主管理

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制度

XX镇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制度为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切实维护社会稳定,推进我镇社会和谐、平安建设,特制定以下工作制度。 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 依据XX镇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为平台,实行镇党委书记负总责、镇综治牵头、司法所唱主角,强化镇、村两级组织职能作用,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一)镇、村两级调处中心要紧紧围绕镇党委中心工作。实行定期排查和重大节日活动时期集中排查调处制度。 (二)镇调处中心每周开展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排查工作,要坚持边排查、边调处,做到滚动排查、连续化解,增强排查工作实效。 (三)集中排查工作重点为:可能导致突发性事件的矛盾纠纷;涉及人数较多,易引起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严重干扰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和公共安全的矛盾纠纷等。 (四)集中排查的重点纠纷为:征地拆迁矛盾纠纷,企业改制遗留问题,劳动纠纷,军转人员安置遗留问题,环境污染纠纷,物业管理纠纷,医患纠纷,家庭邻里纠纷等。 (五)调处中心要认真抓好重点区域、重点群体的矛盾纠纷排查工作,要逐村、逐单位进行摸排梳理,确保摸清已经发生和正在酝酿的矛盾纠纷底数。 (六)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中的重点人员、重大问题和不稳定因素,要密切注意动态,加大调处和稳控工作力度,及时制定预案,

明确责任,规定调处期限。 (七)排查要有完整的记录,归类梳理、归档备查。 二、受理登记制度 (一)镇、村两级调处中心要设立纠纷受理接待窗口,行政执法部门和有关组织、各类人民调解组织,都应设有专门的纠纷受理接待场所,指定专人负责。 (二)镇调处中心内设纠纷受理室、纠纷调处室。纠纷受理室负责受理纠纷和接待群众来访,纠纷调处室负责调解调解纠纷。调解工作在工作上和人员上尽可能与信访、司法、综治部门衔接。属于信访的纠纷应分流给信访部门处理。 (三)对受理和排查出来的社会矛盾纠纷实行统一登记、汇总梳理。 三、交办制度 (一)建立健全的矛盾纠纷交办制度。镇调解委员会和两级调处中心,要根据矛盾纠纷的性质、类别,或直接调解,或按照“属地”、“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及时分流指派到有关部门、村和单位。 (二)调处中心对每月未调解成功的各类矛盾纠纷在要进行研究分析,摸清症结所在,及时研究纠纷调处的对策。 (三)镇调处中心审查后认为矛盾纠纷应交办给有关单位调处的,根据不同的矛盾纠纷提出交办处理的意见,责成相关单位予以处理。调处中心对交办出去的矛盾纠纷,应当规定处理期限。 (四)接受交办矛盾纠纷的单位在接到镇调处中心分流交办的

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工作制度

中滩学校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工作制度为了全面落实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充分发挥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在我校廉政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和指导作用,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机制,特成立中滩学校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 一、领导小组组成 组长:王荣辉 副组长:李斌曹建局余宗琴 成员:成员:张明鹏谭小龙刘勇唐宏陈凤鸣谭俊莲陆晓燕李胜文 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校党支部 办公室主任:李胜文 二、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及成员主要工作职责 (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在校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对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其主要职责: 1、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大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和布署,制定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任务分解意见和有关工作制度,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的措施并组织实施。 2、履行监督职责,对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3、分析全校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状况和全体党员干部和职工的思想动态,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 4、向县局党委报告学校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

(二)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组长职责 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组长对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的工作负总责。根据上级党委的总体工作部署,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组织领导小组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督促检查领导小组履行职责。 (三)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成员职责 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成员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和领导小组工作部署,提出落实责任、完成任务的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 三、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是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具体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起草全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提出具体的实施意见和建议; 建立校级领导干部的廉政档案;开展调查研究,查找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的办法;对本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综合指导;定期向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和党委汇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情况。 四、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会议 (一)领导小组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一般由组长召集和主持。遇有特殊情况,可由组长委托副组长召集和主持。 (二)会议议题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重点工作和形势任务的需要提出,呈副组长、组长批准后通知召开领导小组会议。 (三)提请领导小组会议的议题,经副组长、组长审定后,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有关文件和材料于会前送达与会同志。会议议题主要包括

学校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制度

学校卫生工作领导小组 工作制度 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学校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制度为了加强学校卫生工作,更好地贯彻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监测学生健康状况,对学生进行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改善学校卫生环境和教学卫生条件,提高师生健康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机构 一、学校卫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方臻 副组长:方叶;欧阳志平;冯雪飞;计熊 组员:杨琳;各年级组长;各班主任 组长负责学校卫生工作的总体布置,副组长负责督促落实检查卫生工作的实施情况,组员负责各卫生工作的具体实施。 二、工作制度 1、负责学校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开展好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2、负责学校体育卫生和教学卫生工作,合理安排学生学习时间。 3、按照有关要求开设健康教育课,将健康教育纳入学校教学计划。 4、负责定期组织对学生体格检查,建立学生体质健康卡,纳入学生档案。 5、负责教学楼教学用房和教师办公室的室内卫生管理工作。

6、负责卫生健康教育宣传和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的培养。 7、负责组织学生参加适当的劳动,并做好相应的安全、卫生防护工作。 8、负责卫生监督岗的指导和管理。 9、每天加强晨检,发现学生缺课,及时与家长联系,确认学生缺课原因并向医务室汇报。 10、一旦发现班级内有传染病发生,及时向学校汇报,并与家长联系,做好教室消毒工作。 11、每天到校后提醒学生开窗通风。 12、加强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 13、每天检查食堂卫生情况。 14、每天检查采购食品安全。 15、确保食品加工卫生环境管理。 16、加强饮食环境卫生。

乡镇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党委领导、齐抓共管的原则。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综治委牵头,建立起部门协调、统筹兼顾、标本兼治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三)坚持预防为主、防患未然的原则。把工作重心从事后处理转移到事前排查调处上来,努力做到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理得好。 (四)坚持依法、及时、就地处理的原则。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过程中,要依照相关法律、政策的规定,妥善处理,切实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坚持“小矛盾不出村(社区)、单位,一般矛盾不出乡镇(街道)、系统,重大矛盾不出县的要求,把矛盾解决在基层。对发生在辖区内的矛盾纠纷及群体性事件,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快速反应,依法果断处置。 (五)坚持教育疏导、防止激化的原则。要注意工作方法和策略,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手段,加强对群众的说服教育,解决矛盾,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 二、领导职责 (一)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确保政策措施切合实际,符合人民群众的利益,避免因决策不当或失误而侵害群众利益,从源头上预防导致矛盾和纠纷发生。 (二)强化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确保各有关部门正确有效地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避免因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不落实或执行中存在违法违纪行为而侵害群众利益,引发矛盾。 (三)对矛盾较大的重点地区、重点单位和重点人群,指定责任部门预先落实有关措施,提前化解矛盾。 (四)对已经发生的群体性事件,统一组织领导现场处置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决定处置措施。 (五)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作为维护社会稳定重要工作,当作份内一项重要职责,实行“一岗双责”,分级负责,切实抓好。加强对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情况分析研究及其规律的探讨,健全机制,落实责任,拟定预案,依法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 (六)县、乡(镇)和单位,要成立分管领导任组长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领导

信息安全领导小组和信息安全工作小组工作制度

信息安全领导小组和信息安全工作小组工作制度 一、信息安全领导小组 (一)职责范围: 1、根据上级部门的总体要求,统一领导中心网络语信息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2、组织落实上级部门关于基础信息网络和重要信息系统安全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各项重大部署,并与本中心卫生工作相衔接。 3、组织审定中心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有关的重大事项进行决策、组织、协调工作。 4、组织审定中心网络信息安全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5、完成上级交办的有关事项。 (二)、工作制度 1、定期查看信息相关工作的计划总结,对中心的信息化建设进行决策、监督。 2、监督信息相关工作人员的日常工作,督促其按照相关工作制度从事各项信息工作。 3、发生信息故障等突发事件,按照应急预案要求领导各相关部门工作。 4、了解中心信息保密状况,定期查看防统方软件,对发生信息泄露情况及时通报处理。 5、实时了解本中心信息网络的运行状况。

二、信息安全工作小组 (一)职责范围: 1、各信息安全工作小组成员对各自科室的信息安全负责。 2、负责各科室内相关信息网络和信息系统安全保障工作,并与本科室工作相衔接。 3、参与中心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有关事项的决策、组织、协调工作。 4、配合中心网络信息安全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置。 5、完成信息安全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事项。 (二)、工作制度 1、对科室内人员使用计算机情况进行监督,发现有违规情况及时劝阻或上报。 2、如发生信息系统故障,及时向信息系统管理人员上报。 3、负责对科室内人员的信息设备使用权限上报工作。 4、监督科室内人员密码保护,提醒定期修改密码。 5、做好科室内电脑、打印机等设备的清洁卫生,做好防尘、防水、防静电、防磁、防辐射、防鼠等安全工作。 2014年12月修订 .

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制度

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督促,强化管理职责,规范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省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规定》、《省学校安全管理办法》、《省教育厅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程》、《达州市教育局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程》、《县教育局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程》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工作规程。 第二条 县职业技术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安全领导小组”)是学校安全工作领导机构,实行校长总负责,副校长分管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保卫科)综合协调、督促和检查,各处室(部门)结合业务工作具体负责落实的管理责任体制和运行机制,全校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批准,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具体落实“管业务必须管业务范围内安全工作”的“一岗双责”要求。 第三条 全校教职员工必须不断强化安全责任意识,熟悉并掌握学校安全工作政策和安全工作知识,自觉把确保安全的要求融入教学和各项具体管理工作之中。

第四条 学校安全工作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落实上级机关关于安全教育、培训、治理、整改等方面的文件、会议等精神。 (二)负责学校安全工作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督促指导学校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管理制度; (三)编制学校安全工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部署学校安全工作; (四)定期召开安全形势分析会,对学校安全情况进行汇总、分析、总结、研究和形势预测,制定校园安全预案; (五)妥善处理学校安全事故,建立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六)负责学校教职员工的教育、培训,组织师生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教育,不断提高教育实效; (七)其他涉及学校安全的工作。 第五条 安全领导小组成员由校级领导和各处室(部门)、各年级组负责人组成。 (一)校长为组长; (二)书记、副校长为副组长(分管安全工作副校长为第一副组长); (三)成员有:行政办公室、教务处、政教处、总务处、

学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

史口镇中学矛盾纠纷调处解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落实学校安全工作,创建“平安校园”、“和谐校园”,: 建立不稳定因素和矛盾纠纷的排查、分析机制,并及时调处、化解学校各类矛盾,全力维护校园的安定稳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领导小组: 组长:张俊福 副组长:商曰武 成员:郭荣厂李光兴李增勇王建华李兴国 二、领导小组成员职责: 组长:主抓学校各类矛盾排查、预防、处理的全面工作。 副组长:主抓各类矛盾排查、预防、处理的具体实施,并承担各部 门的协调工作和家长与学校之间的协调工作。 成员:协调教学人员之间矛盾;学校人员与校外人员之间的矛盾;协调师生之间、学生之间矛盾。 三、工作制度: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学校实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分级负责,归口到位,责任到人,定期排查,限期解决。学校各部门负责人是维护学校稳定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可能影响学校稳定的

重大矛盾和突出问题,亲自协调,督促解决;对可能引发群众性事件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要千方百计地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内部,解决在萌芽状态;对因排查工作不细致,调处工作不到位导致矛盾激化,发生群体性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 (二)、信息畅通、加强矛盾预测、预防工作 为了把各种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学校广开信息来源,拓宽信息渠道,及时发现“萌芽”。通过谈心、交流及情报信息报送制度和节假日各部门领导值班制度等形式广泛获取有关内幕性和预警性信息,切实做到上下联络畅通,信息传递及时准确。 此外,学校各部门要注意掌握广大师生员工的思想动态,通过定期召开有关的座谈会、分析会,了解各种动向,研究应对措施;通过领导深入各班级和校长信箱、学生座谈会、家长意见二十四小时回复等制度,广泛听取师生员工的意见和要求,认真解决问题。对于反映出来的各类矛盾和纠纷落实化解责任,做好疏导工作。 (三)、抓好经常性与重要时期的排查调处 按照抓早、抓小、抓苗头的要求,加强预测、预防、化解工作。 坚持集中排查调处和经常性排查调处相结合,突出抓好重大节庆和敏感时期前的集中排查调处。对涉及面广、问题复杂、影响重大的矛盾纠纷,学校领导亲自协调,分析原因,采取措施,针对性地解

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及工作制度

精神文明、考核小组 为了进一步加强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全面落实精神文明建设的各项任务,进一步推动和提升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新一届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成员:

精神文明考核小组主要职责 一、负责建立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规章制度,并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二、负责审议精神文明建设的年度工作计划; 三、负责精神文明建设重要活动的统一组织实施; 四、负责审议决定对本科室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责任科室和责任人的表彰、奖励或处罚。 领导小组成员责任分工: 组长:对本科室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总责。主持精神文明建设重要活动,领导科室成员确保各项工作的落实; 成员:参与研定本科室精神文明建设规划、工作计划及有关活动。结合在本科室的岗位职责,按照本科室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考核指标,做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计划的实施和各项任务的完成。

精神文明考核制度 一、坚持“两手抓、两手硬”,把两个文明做为统一的奋斗目标,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建立健全精神文明建设目标管理责任制,形成严格监管、严格考核、严格奖惩的管理机制。 三、建立健全精神文明建设各项制度和规范,把精神文明建设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运行轨道,各项制度要落实到位。 四、做到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认真履行组织、协调、监督的职能。 五、建立精神文明建设保障机制,落实精神文明教育活动阵地建设的投入,确保精神文明建设健康发展。

一、建立精神文明建设责任制和分工负责制,明确分工、明确任务、明确责任、明确奖惩。 二、组长总揽精神文明建设的全局工作,搞好总体决策、组织、指挥、落实工作;小组成员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落实。 三、领导小组是精神文明建设领导组织的办事机构,主要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监督、检查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并抓好具体任务的贯彻落实。

人民调解工作制度

人民调解工作内容及制度 一、人民调解工作内容 (一)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任务 1、调解民间纠纷,防止民间纠纷激化; 2、通过调解工作宣传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教育公民遵纪守法,尊重社会公德,预防民间纠纷发生; 3、向居民委员会、所在单位和基层人民政府反映民间纠纷和调解工作的情况。 (二)人民调解工作的基本原则 1.在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 2.不违背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 3.尊重当事人的权利,不得因调解而阻止当事人依法通过仲裁、行政、司法等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 (三)人民调解员工作纪律 1、不得徇私舞弊; 2、不得对当事人压制、打击报复; 3、不得侮辱、处罚纠纷当事人; 4、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 5、不得吃请受礼。 (四)人民调解工作程序 1、受理纠纷

(1)受理范围。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的民间纠纷,包括发生在公民与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之间涉及民事权利义务争议的各种纠纷。 (2)申请方式。当事人申请调解纠纷,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调解委员会也可主动调解。 (3)地域管辖。民间纠纷,由纠纷当事人所在地(所在单位)或者纠纷发生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调解。 2、调解纠纷 (1)调解准备。调查纠纷情况,对调查获得的材料进行分析判断,拟定调解纠纷的实施方案。 (2)进行调解。一是在调解前应当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告知当事人人民调解的性质、原则和效力,以及当事人在调解活动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二是双方当事人陈述。三是调解员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充分说理,耐心疏导,消除隔阂,帮助当事人达成协议。 (3)调解的主要方式。①直接调解。②公开调解与不公开调解。③联合调解。 (4)调解期限。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纠纷,一般在一个月内调结。 3、履行协议 (1)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解决的纠纷,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的,或者当事人要求制作书面调解协议的,应当制作书面调解协议。

公司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

公司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 ㈠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原则: 属地管理、归口管理、预防为主、依法调处、综合治理。 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总体目标: 尽最大努力预防、减少矛盾纠纷; 尽最大努力化解、缓解矛盾纠纷; 尽最大努力防止激化矛盾纠纷。 ㈢排查方式: ⑴日常排查。结合日常工作,随时发现、掌握各种矛盾纠纷。 ⑵定期排查。按照规定每半月开展一次排查。 ⑶专项排查。针对本公司带倾向性的矛盾纠纷开展排查。 ⑷重点排查。在临近重大活动、重要节庆日、社会敏感期,集中力量组织开展重点排查。㈣矛盾纠纷调处: ⑴实行部门责任制和经理包干负责制;

⑵对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按照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个班子、一套方案的要求限期调处; ⑶落实防范矛盾纠纷激化的工作措施,协调有关单位依法妥善解决问题,消除隐患;㈤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受理、交办、承办、督办、销帐制度: ⑴受理。公司有关科室负责对矛盾纠纷进行受理。 ⑵交办。公司除直接进行调处工作外,可向公司有关科室下发交办通知书,将矛盾纠纷交公司有关科室调处。 ⑶承办、督办。各责任主体对公司交办调处的矛盾纠纷要认真调处、合法、合理解决,并向公司书面报告办理情况和结果,公司根据掌握的情况,对突出的矛盾纠纷实行挂牌督办,限期解决。 ⑷销帐。矛盾纠纷解决后,受理科室应及时销帐并向公司书面报告情况。 ㈥责任主体:

⑴各科室负责人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首要负责人,分管综治工作的的公司经理为具体负责人。 ⑵公司综治办在公司董事会的领导下,按照驻地综治委的要求,具体组织、指导、督促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并实施检查考核。 ⑶对排查化解矛盾纠纷不力,导致矛盾纠纷激化,引发群体性事件等影响社会稳定重大问题的,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领导小组和制度

皇店村成技学校领导小组成技学校校长:徐从学 成技学校常务校长:毕勋 成技学校教务主任:苏文龙 成技学校任课教师: 徐从学徐秀娥 徐邦维刘艳 马继红

成技学校领导班子管理制度 一、认真抓好领导班子的作风建设,做到廉洁奉公,不谋私利,不搞特殊化,党员干部要起表率作用。 二、制定或修订学校长远规划和任期内的管理目标,实行目标管理,制定并实行教职工岗位负责制,定期进行总结、评估和奖惩。 三、领导班子内部要团结统一,做到团结、支持、理解、谅解,不搞小团体,遇事不扯皮,不推委,互相配合。 四、对与群众直接相关、最关心的事情,要增强透明度,做到政策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五、定期召开校务会议,审议学校工作计划、教育、教学改革方案,讨论学校工作报告及其它重大问题。 六、贯彻勤俭办学方针,管理好学校的一切资产,协调各部门工作。

皇店村成技学校管理制度 一、按时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随便缺课,有病有事要及时履行请假手续。 二、讲究卫生,服装整洁,不随地吐痰。 三、尊敬教师,团结学员,课堂上积极发言。 四、课堂上不抽烟,不随便说话,发言要先举手,老师同意后方可说话。 五、认真听课,积极动脑思考,按时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 六、勤学好问,勇于探讨,对不懂的问题要及时向老师或同学请教。 七、发现问题,敢于指出,并能提出自己正确的看法或意见。

成技学校教学管理制度 一、教师必须严格执行课堂规则,不迟到,不缺课。 二、教师上课前必须要备课,设计好教学过程,写好教案,每一课要求做到目的明确,讲授正确,效果落实。 三、教师上课要举止文明,穿着大方,仪表端正,课堂上不抽烟,不坐着上课。 四、主动与学员联系,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取得学员的支持和配合。 五、检查教学效果采用考试、课堂提问等方式,对成绩优秀的学员给予表扬。 六、定期研究学员学习中存在的问题,制定具体措施,改进教学工作。 七、每学期末,教师要对本学期教学工作进行总结,并要求学员写出个人学习心得体会。

大调解工作制度

大调解工作制度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 第一条实行矛盾纠纷定期集中排查调处制度。县镇、村居两级调处中心要紧紧围绕党委、政府工作中心,抓住敏感时期及重大节假日活动时期的集中排查调处,全面掌握本辖区矛盾纠纷的总体情况。 第二条在抓好一般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基础上,按每季度定期开展矛盾纠纷和不稳定隐患集中排查调处专项行动,对列出的重大矛盾纠纷及不稳定问题,实行领导挂帅。 第三条县镇矛盾纠纷调处中心重点排查可能导致突发性事件的矛盾纠纷;涉及人数较多、易引起群体性上访事件的矛盾纠纷;严重干扰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和公共安全的矛盾纠纷。 第四条集中排查调处的重点内容主要有:征地拆迁纠纷,企业改制遗留问题,涉法涉诉问题,劳资纠纷,涉军问题,环境污染纠纷,物业管理纠纷,医患纠纷,其他重大纠纷隐患等。 第五条县镇调处中心实行一个窗口对外,对排查发现的矛盾纠纷按照“统一受理,集中疏理,归口管理,依法调解,限期处理”的原则,层层分解任务,逐级落实。 第六条每一次排查调处要有完整的记录,归类梳理、归档备查。

第七条坚持“边排查、边调处”和“滚动排查、连续化解”的指导思想,增强排查调处的工作实效。 第八条县镇调处中心要认真抓好重点区域、重点群体和重点问题的纠纷排查工作,要逐村组、逐社区、逐单位进行摸排梳理,确保把已经发生和可能发生的矛盾纠纷搞清楚。 第九条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中的重点人、重大问题,要密切注意动态,加大调处和稳控工作力度,并分别制定具体可行的调处方案,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调处工作期限。 矛盾纠纷定期分析汇报、通报制度 第一条建立矛盾纠纷逐级分析报告制度。街县镇调委会实行矛盾纠纷每周报司法所;各司法所建立每月分析报县调处中心; 第二条建立调解信息直报制度。专门指定一名调解信息员,对调解中的典型案例和典型经验可随时上报。对重大的矛盾纠纷和有特色的矛盾纠纷,可以报县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办公室共同采集,编写调解信息。 第三条县镇矛盾纠纷调处中心要定期将排查出的重大矛盾纠纷调处情况报告当地党委政府。对排查出来的重大矛盾纠纷,对有可能引发重大治安问题和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要随时上报。

人民调解工作制度

人民调解工作制度 人民调解的性质: 人民调解委员会是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任务是: ,一, 调解民间纠纷~防止民间纠纷激化, ,二, 通过调解工作宣传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教 育公民遵纪守法~尊重社会公德~预防民间纠纷发 生, ,三, 向村民委员会、社区居委会、所在单位和基层人 民政府反映民间纠纷和调解工作的情况。人民调解的原则: 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应当遵守下列原则: ,一, 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进行调解~法律、法 规、规章和政策没有明确规定的~依据社会主义道德进 行调解, ,二, 在双方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 ,三, 尊重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不行因未经调解或者调解 不成而阻止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 人民调解委员会受案范围: 人民调解委员会主要受理调解民间纠纷~包括发生在公民与 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之间涉及民事权得义务争议的各种纠纷。 人民调解的法律效力: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

章的调解协议~具有民事合法性质。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调解协议。 调解中当事人的权利: 在人民调解活动中~纠纷当事人享有下列权利: ,一, 自主决定接受~不接受或者终止调解, ,二, 要求有关调解人员回避, ,三, 不受压制强迫~表达真实意愿~提出合理要求, ,四, 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调解中当事人的义务: 人民调解活动中~纠纷当事人承提下列义务: ,一, 如实陈述纠纷事实~不得提供虚假证明材料, ,二, 遵守调解规则, ,三, 不得加剧纠纷、激化矛盾, ,四, 自觉履行人民调解协议。

人民调解工作制度

人民调解工作制度 一、人民调解工作要始终坚持下,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和”平等自愿,合理合法,不限制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基本原则。 二、受理调解纠纷应当进行登记。 三、调解纠纷前,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指定或由当事人选定一名调解员为调解主持人。 四、调解前应调查核实纠纷性质、争议焦点,纠纷原因。 五、调解纠纷前,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告知当事人,人民调解的性质、效力、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六、除涉及当事人隐私、商业秘密或当事人表示反对公开调解的纠纷外,调解纠纷可以公开进行。 七、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或者当事人要求制作书面调解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 八、调解纠纷一般在一个月内调结。如需延长时间,经所长同意,报县局基层科批准。 对已调解的较复杂的民间纠纷,要定期回访,做好记录,归档整理。 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纠纷范围 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调解的民间纠纷,包括发生在公民与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之间涉及民事权利义务争议的各种纠纷,主要包括:人身 权纠纷、婚姻家庭纠纷、财产权益纠纷、承包经营型纠纷、损害赔偿纠纷、医患纠纷、劳动争议纠纷等其他涉及公民人身、财产权益,可以用调解方式解决的其他纠纷。 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原则 一、合理合法原则。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调解的民间纠纷应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进行调解,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没有明确规定的,依据社会主义XX进行调解; 二、当事人平等自愿原则。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调解的民间纠纷应在双方当事人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进行调解;

三、不限制当事人诉讼权利。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开展人民调解工作中,应当尊重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不得因未经调解或者调解不成而阻止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 当事人在人民调解中享有的权利和义务 一、当事人在人民调解活动中应享有的权利: (一)选择或者接受人民调解员; (二)接受调解、拒绝调解或者终止调解; (三)要求调解公开进行或者不公开进行; (四)自主表达意愿、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二、当事人在人民调解活动中应履行的义务: (一)如实XX纠纷事实; (二)遵守调解现场秩序,尊重人民调解员; (三)尊重对方当事人行使权利。 人民调解员工作纪律 (一)不得拘私舞弊; (二)不得对当事人压制、打击报复; (三)不得侮辱、处罚纠纷当事人; (四)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 (五)不得吃请受礼。 法律援助工作制度 一、按照《法律援助条例》规定,受理并初步审查法律援助申请。审查 内容包括:

1)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制度

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制度 一总则 1.1为加强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明确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规范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1.2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是项目部的议事协调机构,主要任务是在项目部的领导下,研究部署、指导协调、检查督促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研究提出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解决施工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1.3因工作需要变更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或成员单位时,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报有关领导和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同意后,由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印发通知。 二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2.1在项目部领导下,负责研究部署、指导协调、检查督促施工安全生产工作。 2.2 分析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研究提出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和重大措施。 2.3 研究解决施工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4 指导和组织协调施工中特大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 2.5 完成施工中业主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三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制度 3.1 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坚持安全生产齐抓共管和对事故“三不放过”的原则。 3.2 坚持执行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工作的会商制度,每周组织有关成员对施工现场和驻地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和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措施,责任到人,限期整改,以确保施工生产,机械设备及驻地处在可控状态。 3.3 加强规章制度建设。随着施工生产进度、工艺要求、设备供货等因素的不断变化,及时补充、完善施工安全措施,给施工生产营造一个良好的环境,以保证生产任务的全面完成。 3.4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执行24小时跟着现场施工,承担安全责任,听去员工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情况。根据存在的问题,该由谁解决的,就由谁解决,限期改正,

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制度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及工作制度 工作职责: 1、组织领导本单位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2、根据本单位社会稳定状况,研究提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重大措施。 3、对一个时期本单位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做出部署。 4、定期召开协调会议,研究本单位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对本单位发生的矛盾纠纷,明确排查调处责任,责成有关部门限期抓好调处。对本单位发生的矛盾纠纷,及时协调有关部门共同调处。 5、抓好本单位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6、议定对本单位因排查调处不力而引发重大案(事)件的责任人的责任查究。 工作制度 一、定期排查制度 (1)要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协调组,在规定的期限内,认真妥善地处置化解职责范围内的各种矛盾纠纷。 (2)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领导组每月召开一次协调会。(3)实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月报表制度。

(4)对排查出的重点问题,如因涉及社会治安引发的问题,婚姻、家庭邻里等民间纠纷,要求做到及时上报。 (5)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协调组每季度至少要写两份信息,及时落实排查情况。 (6)经过排查没有发现问题的也要记录在案,实行“零报告”制度,对于排查出的主要问题要以督办的形式交有关部门办理。 二、台账制度 (1)对排查出的影响稳定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全部登记造册,建立台账。 (2)定责任单位、责任人,定处置措施,定处置期限。(3)问题已经解决的要及时销账,到期未能解决的要跟踪督办。 三.工作协调制度 (1)通过各种渠道及时收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信息,认真分析,梳理分类。 (2)每月召开一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协调会议,对排查出的各类矛盾纠纷,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处置”的原则,落实到有关部门,单位和责任人,并提出处置期限。每次协调会议必须形成会议纪要。 (3)对群众反映强烈,处置难度大,有可能引发重大治安问题和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及时提交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领导组研究,提出具体的处置意见,并从有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工作组,及时调查处理。 四、情况通报制度

矛盾纠纷调解处理工作制度

矛盾纠纷调解处理中心制度 第一条对全区各类可调性矛盾纠纷坚持以调解为基础,实行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的对接联动。 第二条调解过程中注意工作方法和策略,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手段,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初发阶段,防止激化、扩大。 第三条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调解责任,加强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确保信息收集、情况报告、指挥处置等各个环节紧密衔接,在最短时间内化解矛盾。 第四条将法制宣传、教育疏导的工作贯穿于调解的整个过程,引导群众通过正常渠道反映诉求,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各乡镇(街道)要以和谐平安联创中心为工作平台,以联调工作机制为载体,组织综治办、司法所、派出所、法庭、信访办等职能部门及人民调解委员会共同参与社会矛盾纠纷联防联调。 第六条中心负责指导管理本辖区内的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对于重大矛盾纠纷的调处进行分流指派;协调各职能部

门共同参与矛盾纠纷调处;组织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矛盾纠纷的协调调处;对调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考核验收评比,总结推广经验;对调处单位提出奖惩建议。 第七条各乡镇(街道)和区有关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做好本部门、本系统、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及与相关部门的“三调联动”工作;积极调处上级部门交办、督办的案件,积极参与调处跨区域、跨行业、跨部门的矛盾纠纷及其他重大疑难矛盾纠纷;及时汇报本部门、本系统开展联调工作情况,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 第八条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联动工作机制 1、行政调解案件受理来源为:行政职能部门在排查或接待来电来信来访案件及日常工作中掌握到的;公安派出所或人民法庭人民调解联络员移交的;乡镇(街道)和谐平安联创中心受理的。 2、根据行政部门的职能和矛盾纠纷的性质,先行归口调处。对归口办理单位调解确有困难或分工不明确的矛盾纠纷,交中心协调有关部门调处。 3、根据矛盾纠纷的大小,明确不同的调处期限。对于

国家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制度

国家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制度 一、国家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实行组长领导下的小组成员分工负责制 (一)组长主持小组的全面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根据党委和上级国家安全机关的有关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确定领导小组的工作任务,提出工作计划,掌握工作进程,抓好工作落实,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定期研究总结工作,保证领导小组切实发挥作用。 2、负责召开领导小组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召开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学习,传达,贯彻有关国家安全工作的文件和上级有关指示精神,听取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情况汇报,检查有关部门单位的工作情况。 3、负责向党委汇报领导小组工作情况,提出做好本地区国家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领导小组成员布置上级国家安全机关和党委有关国家安全工作的要求,部署,抓好贯彻落实。 4、负责抓好本地区广大干部群众反间防谍宣传教育工作,发动群众人人关心国家安全工作,切实建立起反间防谍人民防线。 5、负责督促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国家安全机关保持经常联系,协助配合国家安全机关各项专门工作。 6、副组长协助组长开展工作,组长不在时负责小组全面工作。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是领导小组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处理,协调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制定开展人民防线建设的工作计划,掌握实施进展情况,检查,督促,协调有关单位落实国家安全各项具体任务;做好各成员单位之间的各种工作联系和相互沟通,并与国家安全机关保持经常性联系;做

好领导小组工作记录,文件登记传阅管理工作;及时收集,汇总,编报有关涉及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的情况信息,在报告党委政府的同时及时通报国家安全机关;管理领导小组工作档案;年终负责上报国家安全工作总结。 (三)宣传部门的小组成员,主要负责对本地区干部群众反间防谍和保密教育。要结合宣传工作,协调报社,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经常组织开展以国家安全法及其实施细则 为主要内容的国家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对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重要部门和单位要加强教育,提高干部群众的敌情观念和政治警惕性。 (四)组织,人事部门小组成员,主要负责审查涉及国家安全工作的部门(单位)人员的状况;严格对出国(境)人员的政治审查,督促出国(境)人员参加行前安全保密教育,加强对出国(境)团组和人员有关情况的通报和交流,配合国家安全机关对出国(境)人员中发生的出走,叛逃行为及其它情况进行调查。 (五)外事,旅游部门小组成员,主要负责国家安全机关做好涉外国家安全保卫工作。加强对出国(境)人员的教育和管理;及时向国家安全机关通报来访的国(境)外团组和人员情况,对接待中发现的可疑情况,及时报告国家安全机关,为国家安全机关开展工作提供掩护和便利条件。 (六)公安部门小组成员,要发挥公安部门的职能,切实做好本地区涉外安全保卫工作。与国家安全机关加强协调,沟通和配合。 (七)各领导小组成员都要积极主动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认真做好本部门(单位)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的各项工作,做到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互通情况。 二、会议制度

相关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