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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旅客运输企业服务规范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服务规范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服务规范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服务

规范

文件排版存档编号:[UYTR-OUPT28-KBNTL98-UYNN208]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服务规范

一、总则

二、 1. 本规范规定了道路旅客运输服务(含基本要求、营运客车、驾驶人员、车辆营运、安全行车和意见处理等)的要求。

三、2、本规范适用于我公司道路旅客运输服务。

四、二、基本要求

五、1,公司必须依法经营,诚实信用,公平竞争,为旅客提供安全、舒适、便捷的客运服务。

六、2、公司所有班车进站经营,并按照许可的线路、班次、站点运行,在规定的途经站点进站上下旅客,无正当理由不得改变行驶线路,不得站外上客或者沿途揽客。

七、三、营运客车

八、1、技术等级

九、客车技术性能应符合国家标准《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18565)的要求;安全技术性能应符合国家标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的要求。

十、2、车辆外观

十一、客运车辆应按要求在车身两侧中间喷贴客运标志和客运经营者名称,在车尾、车身内部喷贴行业监督电话;客运车辆应在车辆的前挡风玻璃右下方(从车辆正前方看,下同)、驾驶前台上放置客运标志牌。客运班车应在车辆的前挡风玻璃左下方放置《进站证》等证牌。车身外表美观清洁,蒙皮无凹坑、无

破损,漆色光亮一致,无剥落、锈斑。喷涂、张贴和放置的各类标识标志的字迹和图案要清晰、完整,不缺字、不漏字。车顶应完好,无渗漏;车窗玻璃清洁明亮,无缺损。所有车门和行李舱门开关灵活,把手、门锁齐全可靠,通风网罩完好整齐。可开启窗应开关轻便、密封良好;各种车灯齐全完好,灯罩完整通透无破损。

十二、3、设施设备

十三、车厢内壁、顶板及压条应清洁、完整,无缺损,无污迹;车厢地板、地板革及压条应完整,无破洞、破损和翻卷;空调进出风口装置完好;驾驶台无杂物;内行李架完整无缺损。

十四、乘客座椅齐全无损;环保清洁袋及时清理和补缺;座位编号清晰显目,各调节装置灵活、可靠;靠背和坐垫护面应色调柔和、款式一致,并清洁无污迹、破损或脱线;座头套应定期更换,保持整洁。

十五、车内扶手、护拦、拉手等装置应安装牢固,无凸出尖锐部分。

十六、窗帘挡光性能好,悬挂整齐、清洁。垫套、地毯清洁无破损、污迹。十七、客车应安装使用满足《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技术要求》(JT/T794-2011)的卫星定位系统。

十八、车内消防、安全设施齐全有效,标志醒目,按规定配备灭火器、座椅安全带等。

十九、车内挂置旅客意见簿。驾驶员随身物品应放置在存储箱内。拖把、水桶等清洁用具应放置在行李舱内。驾驶室内不得放置、张贴、悬挂、装饰物件及个人物品。

二十、四、驾驶人员

二十一、1、人员从业要求

二十二、年龄不超过60周岁。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持有效从业资格证。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影响正常驾驶操作的疾病和残疾。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十三、2、仪容仪表

二十四、驾驶员在工作中应仪容整洁、修饰得体:

a)头发要常洗常梳理,保持头发清洁整齐,发型要大方;

b) 面部要保持清洁、妆饰得体;

c) 手部清洁无污垢。指甲经常修剪,保持清洁。

d) 勤洗澡,勤换衣袜,衣袖干净,身上无汗味或异味。

驾驶员在工作中应着装得体、衣帽整洁、仪表端庄。服装应平整合体,无损坏、掉色、污渍、掉扣、开线等情况。道路客运经营者统一工作服装的,还应根据季节变化统一时间换装。

驾驶员在工作中应文明礼貌、大方优雅。驾驶车辆时,应正对方向盘坐稳,两手按规定要求分别握在方向盘的左右两侧,头部端正;

3、文明用语

驾驶员及相关司乘人员在工作中应态度和蔼,语气亲切。工作中应文明用语,不使用服务忌语。

五、车辆营运

六、1、运输准备

七、驾驶员发车前,要预先了解行程安排,提前掌握天气情况、途中路况及其他交通信息。

驾驶员在出车前应做好发车前的各项准备:

a) 按规定做好出车前的车辆例保检查工作,确保车辆工况正常,车内设施设备、安全部件完好有效;

b) 检查车载卫星定位设备,确保正常工作;

c) 车辆营运证照等各类证件齐全有效;

d) 检查车辆卫生,补充随车物品。

客运班车驾驶员应提前30分钟到达汽车客运站,办理报班手续,接受并检查行包和快件,核对相关票据。

客运车辆应在发车前10-15分钟到达发车区,放好客运标志牌,提前打开车门和行李舱,等候旅客上车。

2、上客服务

驾驶员应站在车门口,迎接旅客,招呼安全登车,打开行李舱并帮助旅客将大件行李放进行李舱内。同时,协助乘务员对行包进行安全检查。

旅客上车完毕后,应锁好行李舱门,检查旅客随身携带行包是否安放正确,确保过道上无物品,行李架上的物品不会脱落。

核对旅客人数。客运班车驾驶员还应办理结算凭证交接手续。

开车前,驾驶员要配合乘务员说明本次行车安排、途中注意事项等或播放安全须知视频。

3、途中服务

驾驶员应精力集中,谨慎驾驶,文明开车,确保行车安全。驾驶员在营运时应按规定及时使用车上服务设施,所播放音频、视频内容健康有益。执行班车客运任务,应按规定线路行驶。

关注旅客在车厢内的动态,发现非法活动应及时报警,维护旅客人身和财产的安全。行驶途中,遇有旅客突发重病应采取就近送医的措施。

行车途中发生故障或事故,并一时难以继续行驶时,应安抚旅客,并联系救助或组织换乘。

4、到达服务

到达站点时,应服从现场服务人员指挥,停靠到指定位置。车辆停稳后,应提醒旅客拿好自己随身物品,下车开启行李舱门,帮助旅客提取行李。

旅客和行李离车后,应检查门窗是否关好,是否有遗漏物品,时间充裕时还应安全检查并清洁车内卫生。

六、安全行车

1、基本要求

安全行车的基本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驾驶车辆时,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严禁驾驶员酒后驾车、疲劳驾车、违法超车、超载、超速;严禁驾驶员驾车时吸烟、饮食、闲谈和使用手机等。

车辆停放时,应拉紧手制动器,锁好车门。在客运站、村庄附近不鸣高音喇叭。

2、普通道路行车要求

密切观察路面情况和车辆行人动态,特别注意非机动车突然拐弯和行人横穿马路。车辆以高于20公里以上时速行驶时,不得脱档滑行。需停车时,应在允许停车的路段靠边停车。禁止骑、压车道分界线行驶;禁止长时间占用超车道行驶;禁止随意变更车道。

车辆因故障等原因停车时,须开启危险警报闪光灯(夜间或恶劣天气还须开启尾灯、示廓灯和防雾灯),并迅速在来车方向至少150米以远放置危险警告标志牌。驾驶员放置和收取危险警告标志牌时,应当在护栏外行走,确保自身安全。

如遇同方向抛锚车辆需驳客时,应将车停在抛锚车前方,不允许本车旅客下车,迅速将抛锚车上的旅客带领上车。

3、雨雾天气行车要求

雨雾天气行车应当降低车速,拉大行车间距。雨天应确保雨刮器、照后镜装置完好有效。如行驶中发生故障必须修复后方准继续行驶。

雾天应保持挡风玻璃、驾驶室侧窗玻璃、后视镜、倒车监视器清洁有效。当雾达到二级交通管制时,应就近驶离公路。不得随意停车。

4、冰雪天气行车要求

车辆行驶前,应清洁档风玻璃和驾驶室侧窗玻璃、倒车镜、后窗玻璃、倒车监视器,清除转向系统的冰雪,并在行驶途中加强检查和清除。雪地行车驾驶员须配带防护眼镜。

当大雪覆盖道路并情况不明时,不得冒险行车,要提前与前车拉大间距。

冬季冷车起动要预热,低速运转。起步时必须试踩制动,检查刹车是否有效,防止管道总泵冰冻,造成制动失效。

5、特殊情况行车要求

遇到执行公务的抢险车、救护车、警车,应当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主动让行。不穿插或与上述车辆(车队)竞驶。

车辆在行驶途中起火,应立即停车,迅速疏散乘客,并采取灭火措施,及时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所属单位报告,请求救援。驾驶员不得擅自离开现场。

发生行车事故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抢救伤员,立即报警并报告本单位;不得擅自离开、移动或故意破坏事故现场。不得隐瞒不报,不得私自处理。

遇到治安事件、刑事案件时,要及时报警并报告本单位,保护旅客生命财产安全。

七、意见处理

1、客车内应设置旅客意见簿,封面注明旅客意见簿,便于旅客对驾驶员的服务质量进行评价。

2、道路客运经营者应定期检查旅客意见簿,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

3、对旅客其他人员的投诉,道路客运经营者应认真调查,及时答复处理。

4、每年对服务对象进行适当规模的回访,及时改进相关问题,提升服务质量。

汽车客运站客运服务规范示范文本

汽车客运站客运服务规范 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汽车客运站客运服务规范示范文本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一、目的:规范入驻我车站全体司乘人员的服务工 作,提高服务质量,兑现我站对社会的服务承诺,在社会 上和广大旅客中树立XX镇客运车站的良好想象和信誉。 二、范围:车站办公室负责客运质量的监督管理。 三、服务要求 (1)司乘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政策、法令、法 规,严格执行客运行业管理的规章制度和我车站的站场管 理制度。 (2)司乘人员必须严格履行车站对旅客的服务承诺, 坚持“乘客至上,服务第一”的服务宗旨,做到文明经 营,礼貌服务。在任何情况下要尽量满足旅客要求,遇事 要耐心,多作解释说明,不得与旅客发生争吵,不得以恶

劣的服务态度对待乘客,更不得谩骂和殴打旅客。如乘客投诉经调查属实,每次予以对线路车主罚款100元,情节严重者将解除合同,禁止入站。 (3)凡属我车站内的工作人员均要求做好仪容整洁得体,违反车站着装规定者,每次罚款20元。 (4)监督:凡进行我车站配客营运的车辆都要在车门上印有公司标志、单位名称及投诉电话。 (5)对待老、弱、病、残和有需要帮助的人,要主动及时提供帮助,发扬助人为乐、救死扶伤精神,凡受到乘客表扬者,经调查属实,我站将给予通报表扬和奖励。 (6)提倡文明优质服务,发扬拾金不昧的精神,若拾获乘客或他人财物,须立即交还失主或报车站办公室并办理移交手续。如有拾获遗物不上交者我站内工作人员,经查实,除退回财物之外,并按财物价值的2-5倍处以罚款,触犯刑法的送司法机关处理。

客运站管理规定-客运站场管理规定

客运站管理规定|客运站场管理规定2017 关于修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的决定》已于2012年11月27日经第9次部务会议通过,下面小编给大家介绍关于客运站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客运站管理规定如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道路旅客运输及道路旅客运输站经营活动,维护道路旅客运输市场秩序,保障道路旅客运输安全,保护旅客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以及道路旅客运输站经营的,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道路客运经营,是指用客车运送旅客、为社会公众提供服务、具有商业性质的道路客运活动,包括班车客运、包车客运、旅游客运。 班车客运是指营运客车在城乡道路上按照固定的线路、时间、站点、班次运行的一种客运方式,包括直达班车客运和普通班车客运。加班车客运是班车客运的一种补充形式,是在客运班车不能满足需要或者无法正常运营时,临时增加或者调配客车按客运班车的线路、站点运行的方式。 包车客运是指以运送团体旅客为目的,将客车包租给用户安排使用,提供驾驶劳务,按照约定的起始地、目的地和路线行驶,按行驶里程或者包用时间计费并统一支付费用的一种客运方式。 旅游客运是指以运送旅游观光的旅客为目的,在旅游景区内运营或者其线路至少有一端在旅游景区的一种客运方式。 本规定所称客运站经营,是指以站场设施为依托,为道路客运经营者和旅客提供有关运输服务的经营活动。 第四条道路客运和客运站管理应当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宗旨,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便民的原则,打破地区封锁和垄断,促进道路运输市场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出行需求。 道路客运及客运站经营者应当依法经营,诚实信用,公平竞争,优质服务。 第五条国家实行道路客运企业等级评定制度和质量信誉考核制度,鼓励道路客运经营者实行规模化、集约化、公司化经营,禁止挂靠经营。 第六条交通运输部主管全国道路客运及客运站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的道路客运及客运站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具体实施道路客运及客运站管理工作。 第二章经营许可 第七条班车客运的线路根据经营区域和营运线路长度分为以下四种类型: 一类客运班线:地区所在地与地区所在地之间的客运班线或者营运线路长度在800公里以上的客运班线。 二类客运班线:地区所在地与县之间的客运班线。 三类客运班线:非毗邻县之间的客运班线。 四类客运班线:毗邻县之间的客运班线或者县境内的客运班线。 本规定所称地区所在地,是指设区的市、州、盟人民政府所在城市市区;本规定所称县,包括县、旗、县级市和设区的市、州、盟下辖乡镇的区。 县城城区与地区所在地城市市区相连或者重叠的,按起讫客运站所在地确定班线起讫点所属的行政区域。

出租汽车客运服务规范

【发布单位】交通部 【发布文号】交运发[1993]644号 【发布日期】1993-06-21 【生效日期】1993-06-21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文件来源】中国法院网 出租汽车客运服务规范 (试行) (1993年6月21日 交通部交运发[1993]644号文发布) 1 总则 1.1 为加强出租汽车客运管理,不断提高客运服务质量,使出租汽车客运服务工作逐步向 标准化、规范化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出租汽车旅游汽车客运管理规定》, 特制定《出租汽车客运服务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 1.2 本规定由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监督实施。 2 经营服务规范 2.1 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者及全体从业人员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努力钻研 业务技术,为乘客提供安全、及时、方便、舒适的运输服务。 2.2 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者及全体从业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制定的各项方 针政策,遵守国家有关法规,接受交通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2.3 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者在经营服务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交通、物价部门制定的运价, 使用统一印制的出租汽车客票和票据,按章收费。 2.4 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者必须服从交通主管部门的管理。在紧急情况下,听从调度,按时 完成外事、抢险救灾等紧急运输任务。 2.5 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者必须建立健全安全行车制度和治安防治措施,做好各项治安保卫 和安全预防工作。 2.6 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者及有关从业人员在工作时必须讲普通话,使用十字文明用语(请、您好、对不起、谢谢、再见),做到语言文明、语气可亲、态度和蔼、微笑服务。大中型城市、重点旅游区的经营者和有关从业人员还应会用简单的日常外语会话;少数民族地区的经 营者和有关从业人员还应会讲当地民族语言。 2.7 出租汽车客运企业应根据有关行业管理规章建立和完善企业内部的服务质量标准、规范、工作人员守则、车辆维修保养、安全行车、费收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并认真贯彻执行。 2.8 出租汽车客运企业应加强对本企业职工的法制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努力 提高职工的素质,对工作作风差、服务态度恶劣的职工要坚决调离面向乘客服务的岗位。

客运站经营与服务规范(参考Word)

安徽省汽车客运站经营与服务规范(试行) 1.总则 1.1为加强汽车客运站管理,规范汽车客运站经营行为,提高汽车客运站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等规定,制定本规范。 1.2本规范适用于安徽省内一、二级客运站的经营与服务管理。三级(含三级)以下客运站可参照执行。 1.3客运站必须遵循“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宗旨,依法经营、诚实信用、公平竞争、优质服务。 2.基本要求 2.1客运站应服从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依法实施的管理,符合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的统一规划,具有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2 客运站应具备运输服务、运输组织、中转换乘、多式联运、通讯、信息和辅助服务等功能。 客运站场地应能实现客流、车流、行包流互不交叉,进站流、出站流互不交叉。二级以上客运站应实行封闭式管理。 2.3 客运站应具有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服务设施、设备,并符合以下要求: 2.3.1客运站设施设备配置应符合JT/T200的规定,其中无障碍设施应符合JGJ50的规定。 2.3.2 客运站服务设施应布局合理、通畅有序。 2.3.3 客运站设施设备应完好有效,保持相应的级别标准。 2.4客运站各项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存档规范。 2.5 服务流程 客运站的服务流程见附录。 2.6 服务岗位 客运站应以满足旅客和进站经营者需求为原则,以客运站服务流程为依据,结合实际情况设置服务岗位并明确岗位职责。应当设置值班站长、报班、车辆安全检查、三品检查、调度、安全保卫、车场管理、投诉咨询、售票、行包托

取中转、小件寄存、广播、检票、保洁等岗位。

出租车服务规范

出租汽车有限公司 出租车服务规范 为进一步加强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提高客运服务质量,使出租汽车客运服务向规范、标准、文明的方向发展,为乘客提供安全、快捷、方便、舒适的运输服务,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规范。 一、营运车辆规范 (一)证件齐全,标志清晰。 1、随车携带齐全有效的营运证件,按规定放置服务监督标志。 2、出租标志灯、空车待租标志、计价器齐全完好。 3、车窗两侧醒目位置张贴运价标签,车身两侧喷印公司名称,车身张贴监督投诉电话,字迹清晰、齐全。 (二)车容整洁,环境舒适。 1、车身外观良好,无赃物、无严重锈斑和脱漆;前后车辆牌照号整洁、清晰;车门、车窗开闭自如、锁止可靠,玻璃齐全明净。 2、座套、踏垫干净整洁,随脏随换,无污垢破损。 3、车辆设施、设备齐全有效。 4、车内卫生清洁,无异味,后备箱清洁无杂物。 5、车身内外不随意张贴广告。 二、从业人员经营规范 (一)持证上岗,熟悉环境。

1、从业人员须取得从业资格证、服务质量监督卡后方能上岗。 2、了解本省、本市、本地区地理环境,熟悉本地道路、车站、街巷及通往外地的公路、线路情况,熟知本地汽车站、火车站、客运站地点及公路、铁路、民航等不同旅客运输方式售票点位置。 3、熟悉本地较大宾馆、酒店、企业、医院等重要公共场所和党政机关办公地点,熟知本地名胜古迹和旅游景点。 (二)有车必供,有客必载。 1、待租时开启空车标志灯,上车问明乘客去向,不得拒载;未摆放“停运”标志的车辆,不得以任何理由拒载。 2、电话预约租车时,要迅速回复。约定一旦达成,要按约定准间到达候客。 3、空车待租运时,招手即停,即停即走。 4、不得随意拼座,让乘客等候。 4、载客途中,无正当理由不得终止服务。 5、交接班或运行中不准备载客的,需放下空车标志灯。(三)打表营运,按表收费。 1、按规定正确使用计价器,按计价器显示数额收费,不得私自调校计价器和里程表。 2、乘客对收费有疑问时,应耐心解释,不与乘客争吵。 3、不讲价(包成除外),乘客要求议价时,应耐心说明原因。

2016物流公司危险品运输安全生产档案管理

危险品运输安全生产档案管理 一、总则 1.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归档文件整理规则》(DA/T22-2000)、《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档案管理技术要求》(JT/T914-2014)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实际情况编写。 2.目的 为了规范安全生产文件档案的管理,确保安全生产文件档案的完整性、合理性、科学性,使其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充分发挥档案文献的参考作用。 3.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XXX物流有限公司危险货物运输有关的企业信息、人员、车辆、设备设施、场所、制度、监督检查记录等资料归档,以及公司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文件档案的管理。 二、基本要求 1.档案分类 依据公司管理职能及类型、功能和档案形成的特点,公司档案共分为企业资质类、人员类、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车辆类和监督检查类,并根据实际需要下设一级类目和二级类目,便于日常安全生产管理。 2.归档资料

公司在安全生产过程中,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标准等形成的所有安全生产管理资料。同一类资料排序以信息变更时效长短为序,保持归档资料相对固定,即资料保持期限越长越靠前排。 3.档案标识(编号) ①、企业资质、人员、专用车辆与监督检查等四大类目采用大写英文字母A、B、C、D依次标识,一级及一级以下类目采用阿拉伯数字1~9标识。随着车辆、人员的数量增加,应适当增加阿拉伯数字。阿拉伯数字标识的类目层次中间用间隔号“.”隔离开。 ②、企业资质档案编号为A,一级类目分为企业基本信息、停车场地及设备信息、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采用A1、A2、A3依次标识。 ③、人员档案编号为B,一级类目分为企业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驾驶人员、押运人员、装卸管理人员,采用B1、B2、B3、B4、B5依次标识。二级类目为各类人员名称,如驾驶人员类采用B3001、B3002、B3003……等依次标识。 ④、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车辆档案编号为C,一级类目分为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车辆,采用C0001、C0002、C0003等依次标识。 ⑤、监督检查档案编号为D,一级类目分别为各类记录,采用D1、D2、D3等依次标识。 四、资料归档整理程序 第一步资料收集 ①、收集公司在安全生产过程中,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标准等形成的所有安全生产管理资料。

广东省汽车客运站站务管理服务规范-广东联网售票-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广东省汽车客运联网售票服务规范 (征求意见稿) 1 总则 1.1 为进一步规范全省汽车客运站(以下简称“客运站”)联网售票服务,更好的为旅客和客运经营者提供优质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交通运输部《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等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范。 1.2 本规范适用于我省已经实现与广东省汽车客运联 网售票中心平台(以下简称省联网售票平台)联网的客运站。 1.3 本规范规定了客运站联网售票服务的基本要求、订售票服务、服务标准、应急服务、配套环境。 2 基本要求 2.1 客运站联网售票实行规范化管理,规模和设施设备应符合《汽车客运站级别划分和建设要求》(JT/T200)和《广东省汽车客运站站级验收标准》。客运站应按照《广东省汽车客运站场数据联网及售票接口技术规范》实现与省联网售票平台的联网。

2.2 客运站须向省联网售票平台提供全部票源共享,为站外购票旅客提供与本站购票旅客同等的服务,包括取票、退票、检票、乘车等服务,详见《广东省汽车客运站站务管理服务规范》。 2.3客运站应提前在本站智能站务系统中安排本站客运班次发班计划,并同步至省联网售票平台。 2.4客运站不得随意调整、变更同步至省联网售票平台中的发班班次计划;确因客观原因须调整、变更的,应在“广东省公路客运便民服务网”(以下简称“便民网”)公告,并主动通知已购票旅客,妥善做好改签或退票等善后工作。 2.5 客运站应合理设置专窗、专岗及专人负责联网售票工作,明确工作职责。专责人员联系方式及咨询电话应向省交通运输厅报备并在便民网公布。 2.6 客运站应按行业主管部门要求配备联网售票相关设施设备,并做好相应的设施维护保养工作。 2.7 客运站应在相应窗口的显著位置悬挂省联网售票取票窗口、自助取票、自助检票标识,标识应醒目、完好,便于识别。 2.8 接入全省汽车客运联网售票系统的各单位应严格执行数据信息保密制度。

推荐-汽车客运站客运服务规范

汽车客运站客运服务规范 一、目的:规范入驻我车站全体司乘人员的服务工作,提高服务质量,兑现我站对社会的服务承诺,在社会上和广大旅客中树立XX镇客运车站的良好想象和信誉。 二、范围:车站办公室负责客运质量的监督管理。 三、服务要求 (1)司乘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政策、法令、法规,严格执行客运行业管理的规章制度和我车站的站场管理制度。 (2)司乘人员必须严格履行车站对旅客的服务承诺,坚持“乘客至上,服务第一”的服务宗旨,做到文明经营,礼貌服务。在任何情况下要尽量满足旅客要求,遇事要耐心,多作解释说明,不得与旅客发生争吵,不得以恶劣的服务态度 对待乘客,更不得谩骂和殴打旅客。如乘客投诉经调查属实,每次予以对线路车 主罚款100元,情节严重者将解除合同,禁止入站。 (3)凡属我车站内的工作人员均要求做好仪容整洁得体,违反车站着装规定者,每次罚款20元。 (4)监督:凡进行我车站配客营运的车辆都要在车门上印有公司标志、单位名称及投诉电话。 (5)对待老、弱、病、残和有需要帮助的人,要主动及时提供帮助,发扬助人为乐、救死扶伤精神,凡受到乘客表扬者,经调查属实,我站将给予通报表扬 和奖励。

(6)提倡文明优质服务,发扬拾金不昧的精神,若拾获乘客或他人财物,须立即交还失主或报车站办公室并办理移交手续。如有拾获遗物不上交者我站内工作人员,经查实,除退回财物之外,并按财物价值的2-5倍处以罚款,触犯刑法的送司法机关处理。 (7)必须严格执行上级运管部门对道路运输管理的有关规定,确保乘客的权益。维护车站声誉,在我站卖票配客经营的车辆,如发生中途甩客或将旅客移交他人运送,凡被乘客投诉或被公安和运管部门查处的司机,公司将视其情节严重,责成当事人停班整改,除按上级有关规定处理外,另处以500-3000元罚款,同时要求线路车主作出书面保证,经我站同意后才能恢复营运。对不能限期改正的我站可以另行引进线路经营。 (8)发生恶性服务违章事故,手段恶劣影响极坏,对我站形象、信誉造成严重损害的,以及一年内被运管及其稽查执法部门发现违规达4次的车辆,由我站向线路车主发出违规处罚通知书,并可对该线路进行停班整顿。经教育并整改后方可恢复营运。如一年内违规5次的车辆,公司即收回该线路入站资格,直接取消其与车站的合同并可不予退还进站押金。 (9)车站办公室或调度室接到投诉时,要按规定程序了解事实,做好记录,及时向站领导反映,跟踪处理情况,并及时将处理结果通知投诉者。

关于进一步规范出租车营运服务的建议

关于进一步规范出租车营运服务的建议 陕西经贸管理学院院长市政协委员李刚 出租车,是一座城市流动的名片。观察街头行驶的出租车,我们便可看出一座城市的发展水平和文明程度,因此,提高出租车驾驶员的服务水平,为市民和外来宾客提供更加优质、满意、便捷、舒适的服务,就显得尤为重要。 近年来我市出租车行业管理已日益完善,车容车貌,卫生状况,市民满意度和驾驶员素质都在不断提高。交通部门对经营企业的加大监管力度,逐步理顺和规范出租汽车企业与司机的关系,营造良好的出租汽车经营环境,提高服务质量与水平。但,少数司机争道抢行,任意超车,胡乱收费、违章掉头,随意停车载客,车容车貌差,不及时清洗,车套不及时更换,司机着装不整,服务态度差,随意在车内吸烟,随意往窗外吐痰和扔杂物,特别是高客站、火车站和到高新区不按计价器收费,不按交通指示标志行驶等,严重损害了我市出租车的窗口形象,也有碍于文明城市的声誉,为此建议进一步规范我市出租车营运服务行为: 1、多增设出租车临时停靠点。在合适的位置适量增设,统一规划,从一定程度避免出租车乱停乱挤,抢占公交车道等现象,同时,要在醒目位置标明乘客和出租车须知,以解决夜间乘客打车难,油价高、空跑车、客人随时随地不按交通规则拦车等问题。 2、加强对司机和乘客的双重素质教育和宣导。建议联合媒体成立专门的新闻热线,对不良现象乘客随时投诉,作为评定出租车的标准,对于先进事迹要做足宣传,树立标榜。同时要加大对市民的素质教育、交通法规的宣导,提

高市民的交通意识,对于哪里能打车、哪里不能停车、爱护车内卫生,尊重司机工作,对于有时候不是司机有意为之,而是因为路堵或是司机朋友更为熟悉或是选择治安相对安全的线路,乘客朋友要给予理解。 3、出租车内严禁吸烟。出租车上的吸烟问题令人头疼,现在市民越来越注意出租车车内的环境,对出租车驾驶员抽烟很反感。因此,在每辆出租车内放置“禁止吸烟”的告示牌,严禁出租车驾驶员在车内吸烟,一定要保持车厢内无异味, 4、出租车驾驶员统一着装。建议淮安所有出租车驾驶员,统一着装。夏天,安康天气特别炎热,一些出租车驾驶员穿起背心,几乎赤膊开车,严重影响淮安的形象。作为出租车驾驶员,着装要得体,仪容仪态要稳重大方,男驾驶员应该面容保持清洁,不穿无袖背心,不留长发,口腔不能有异味;女驾驶员不穿短裙。 5、出租车提供免费叫车服务。国外和国内一些发达城市,出租车早就实现了免费叫车服务,乘客在身处偏僻地方或需要特定时间用车等情况下,都可以通过电话实现免费叫车。安康市作为休闲旅游城市,理应在人性化服务方面走在前面,为市民提供免费叫车服务。 6、打击拒载、拼载、乱收费行为。建议制定《安康市客运出租车驾驶员营运违章行为记分考核办法》,对出租车驾驶员营运违章行为实行记分考核管理,对记分满相应分值的驾驶员责令暂停出车,要参加教育培训,对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或特别严重后果的取消营运资格,清出出租车市场。 参照交警部门管理车辆违章一样,对出租车恶意拒载,拼载,乱收费等违规行为予以扣分和罚款,假设一辆出租车每年的营运证需要年审,建议安康运管所可通过出租车一年违规操作次数核定是否通过年审。比如给每辆出租车一年考核

车辆档案管理制度

车辆档案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实现公司车辆档案规范管理,加强车辆监管力度,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本单位所有营运车辆(含租赁车辆)。 三、具体内容: 1、车辆档案内容包括:车型、车号、行驶证、保险单、购置发票等重要证件的复印件,并按要求建立车辆台账表。 2、公司所有车辆都必须建立档案(包括电子档案),电子档案中应包含车型、车号、电池容量、停放地(租赁单位)、自编号等,并做到一车一档,实现车辆从购置到退出市场的全过程管理,由安全运营部专人保管、填写、记录,不得遗漏。 3、车辆档案非经许可,不得随意转借,根据年检、年审随时更新。 4、建立车辆档案时应按要求做到清晰、准确、真实、全面,能反映车辆的实际状况。 5、车辆档案分类保管,方便查询。 6、车辆在使用中因保养、维修使车辆状况发生变化时,应及时更新档案内容。 7、根据公司形式发展及领导要求,不断完善。 本制度自十月一日起执行。篇二:车辆档案管理办法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精神,加强营运车辆技术管理,强化行业监管,保障运输安全生产,根据交通部《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部2005年第10号令)、《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交通部2005年第6号令)、《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交通部2005年第7号令)《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交通部2005年第9号令)等相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省局制定了《河北省道路运输业车辆档案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市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向省局车辆管理科反馈。 在用车辆的建档工作应结合换发新版《道路运输证》一并进行。换发新版《道路运输证》时,在用车辆所属的道路运输经营者应持《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及《车辆使用说明书》等相关证件和资料,到配发《道路运输证》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办理建档和登记手续,并自行建立《车辆技术档案》,同时建立《车辆管理档案》。新进入道路运输市场的车辆,应按照《河北省道路运输业车辆档案管理办法》中第九条的规定建立档案。 附:河北省道路运输业车辆档案管理办法(试行) 二00六年八月十四日 河北省道路运输业车辆档案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加强车辆档案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汽车运输业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在我省行政区域内从事营业性道路运输的经营者、机动车维修企业、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道路运输经营者、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和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分别建立车辆技术档案、机动车维修档案、车辆检测档案和车辆管理档案,一车一档,并妥善保管。对相关内容的记载应当及时、完整和准确,不得随意更改。 第四条车辆技术档案和车辆管理档案的样式由省道路运输管理局统一制定,机动车维修档案和车辆检测档案样式由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统一制定。车辆技术档案、机动车维修档案和车辆检测档案由道路运输经营者、机动车维修企业和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自行印制;车辆管理档案由市、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印制。 第五条道路运输经营者建立的车辆技术档案主要内容应包括:车辆基本情况、车辆维护、修理及主要部件更换情况记录、车辆技术等级评定记录、客车类型及等级评定记录、车辆变更记录和交通事故

客运汽车站文明服务行为规范

【行为规范】客运汽车站文明服务行为规范 作者:发布于:2013-5-17 20:49:28 点击量:108 客运汽车站文明服务行为规范 ? 一、服饰标志 1.按部颁标准,统一制服,着装整洁。 2.着装要求上下装配套,钮扣齐全扣好,衬衣下摆要系在制服裤内、裙内。需佩戴领带领结的颜色要统一,位置要端正,不能脱节、歪戴。 3.衣袖、裤管不能卷起,不得敞胸、赤膊、穿背心、短裤。钮扣不能有脱落,着装要与季节相等,春秋装与冬装不得混穿,不得在制服外罩便衣。 4.标志要明显、清晰,服务证、(工号牌)要佩戴在上衣的左上角与第三颗纽扣平齐。 二、仪容仪表 1.男职工不留胡须、长发和留辫子。 2.女职工不得披发(头发以不超过肩部为适度),可以着淡妆,但不得浓妆艳抹。 3.上班不允许佩戴耳环。项链或其他饰物不得露出制服外。

4.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勤洗澡,勤剪指甲。做到牙齿清洁、口气清新,不留长指甲,女职工木得涂抹有色指甲油。 5.举止文明,站务员应实行站立式服务的,站姿要正确,不倚不靠、不低头哈腰,不昂首叉腰。实行坐姿式服务的,坐姿要正确,不趴、不伏、不躺、不瘫。 6.在岗位上不得看报刊、杂志,打毛线,吃零食,闲聊。 三、语言态度 1.坚持微笑服务,待客热情友好,说话亲切和蔼,处事礼貌谨慎。 2.熟练运用“道路客运文明用语”和规范使用“您好、请、对不起、谢谢、再见”十字文明用语。禁止使用服务忌语。 3.推广和规范使用普通话。 4.实行旅客首问负责制,对待旅客做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旅客走时有送声。 5.服务态度主动热情,做到主动迎送旅客,主动服务旅客,主动照顾老弱病残等重点旅客,主动征求旅客意见,主动为旅客排忧解难。 6.解答旅客提问细致耐心,听取旅客意见虚心,不强词夺理,不与旅客顶撞争吵。 四、车站设施

人员档案管理制度

人员档案管理制度 一、施工现场考勤制度 1、工程现场全体工作人员必须每天准时出勤。指纹打卡。工程开工后,工作时刻为九小时。 2、工作人员外出执行任务需要向项目经理请示,填写外勤任务单,获准后方可外出。 3、项目经理外出需向分管副总汇报。 4、病假需出示病假证明书。 5、事假要向项目经理申请,填写请假条,一天以内项目经理批准,两天以内分管副总批准,三天以上董事长批准。获准假后方可休息。并送行政部备案。 6、因工程进度需要加班时,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服从。由项目经理填写加班申请表。工作人员加班工资另计,项目经理不计加班工资。工作人员因自身缘故不能按时完成自身工作任务,需要加班的,不计加班工资。 7、无故旷工三次或连续三天者除名。 二、施工现场例会制度 1、自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竣工之日止,坚持每天举行一次碰头会。 2、每日例会由相关项目经理召集,施工员、养护班长及施工班组负责人参加。工程秘书记录归档。项目经理可依照具体问题扩大参加例会人员范畴。 3、施工中发觉的问题必须提交例会讨论,报分管副总批准。例会中做出的决定必须坚决执行。 4、各班组间和谐问题提交日例会解决。例会中及时传达有关作业要求、及最新工程动态。 5、每周例会由分管副总召集,由项目经理、预算员、营销经理参加,工程秘书记录归档。分管副总可依照具体问题,扩大参加人员范畴。 6、各生产部门间的和谐问题、甲乙双方的和谐问题提交周例会解决。例会传达公司最新工程动态、最新公司文件及精神。 三、施工现场档案治理制度 1、工程秘书应严格城建档案治理要求,做好资料档案工作。

2、做好施工现场每日例会记录、每周例会记录。临时现场会议记录。 3、现场工作人员登记造册。施工班组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整理归档。 4、工程中工程量签证单、工程任务书、设计变更单、施工图纸、工程自检资料的整理归档。 5、工程中其它文件、资料、文书往来整理归档。 6、各类档案资料分类保管,做好备份,不得遗失。同时建立相关电子文档,便于查阅。 7、借阅档案资料需办理借阅手续。填写工程资料借阅表,并及时归还。 四、施工现场仓库治理制度 1、材料入库必须经项目经理验收签字,不合格材料决不入库,材料员必须及时办理退货手续。 2、保管员对任何材料必须清点后方可入库,登记进帐。填写材料入库单。同时录入电子文档备查。 3、材料帐册必须有日期、入库数、出库数、领用人、存放地点等栏目。 4、仓库内材料应分类存入堆放整齐、有序、并做好标识治理。并留有足够的通道,便于搬运。 5、油漆、酒精、农药等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存入危险品仓库。并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不得使用明火。 6、大宗材料、设备不能入库的,要点清数量,做好遮盖工作,防止雨淋日晒,幸免造成缺失。 7、仓库存放的材料必须做好防火、防潮工作。仓库重地严禁闲杂人员入内。 8、材料出库必须填写领料单,由项目经理签字批准,领料人签名。 9、工具设备借用,建立借用物品帐。严格履行借用手续,并及时催收入库。实行谁领用谁保管的原则,如有损坏,及时通知材料员联系修理或更换。 五、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理制度 1、施工作业时不准抽烟。

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服务规范(试行)

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服务规范(试行) 第一章总则 1.1 为规范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服务行为,本着以人为本、安全便捷的原则,根据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交通运输行业“四化”管理要求,制定本规范。 1.2 本规范规定了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经营者、服务设施、营运、安全运行的服务内容和要求。 1.3 本规范适用于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经营者及公交驾驶员、乘务员、站务员等从业人员。第二章经营者服务规范 2.1 基本要求 2.1.1 取得合法的经营资质。 2.1.2 具有符合营运要求的车辆、设施。 2.1.3 有符合规定的驾驶员及与营运业务相适应的其他专业人员和管理人员。 2.1.4 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保障措施。 2.1.5 按规定统一制作和悬挂车辆营运标志。 2.1.6 执行物价部门核定的票价标准,使用统一印制的票证。 2.1.7 定期组织从业人员进行政策法规、职业道德和技能、行业服务规范、交通安全、治安防范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 2.2 车辆管理 2.2.1 建立健全营运车辆管理相关制度和信息统计台帐,制定从业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2.2.2 建立健全营运车辆检查、维护、维修管理体系,建立营运车辆档案,确保营运车辆技术性能良好。 2.2.3 建立健全营运车辆车容车貌清洁维护制度,定期进行车厢消毒,营运车辆到达首末站及时清洗,确保车厢内部、车身外表无积灰、积垢和积水,处于整洁状态。 2.3 营运组织 2.3.1 按照核准的线路、站点、班次、时刻、营业时间组织营运,不擅自变更或者停止营运。 2.3.2 根据营运要求、客流量和客流规律,按照核准的车辆数、车型,编制线路行车作业计划。 2.3.3 制定特殊天气、突发事件应急调度预案;遇有重大社会活动、抢险救灾和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时,服从当地政府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统一调度指挥,及时组织车辆、人员进行疏运。 2.4 质量保障 2.4.1 建立举报投诉机制,设立乘客投诉接待室和服务监督电话,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4.2 定期对服务质量进行自查,对出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加以改进。 2.4.3 建立乘客满意度调查制度,定期组织调查,依据调查结果,制定整改措施,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2.4.4 按照DB37/T 2028《城市公共汽电车驾驶员星级服务规范》的要求,建立星级考核与评价机制。 2.4.5 按照GB/T 17242《投诉处理指南》的要求受理乘客投诉,并及时处理;处理结果在3个工作日内反馈给乘客。 第三章服务设施规范

出租车驾驶员协议正式版

The cooperation clause formulated through joint consultation regulates the behavior of the parties to the contract, has legal effect and is protected by the state. 出租车驾驶员协议正式版

出租车驾驶员协议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协议资料适用于经过共同协商而制定的合作条款,对应条款规范合同当事人的行为,并 具有法律效力,受到国家的保护。如果有一方违反合同,或者其他人非法干预合同的履行,则要承担 法律责任。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甲方:重庆市公路运输(集团)公司 乙方:出租车驾驶员姓名杨孝明性别男 身份证 510212196302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重庆市交通委员会、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规范出租汽车行业劳动用工及相关问题的通知》(逾交委[XX]401号)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劳务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劳务协议期限(四年) 自 XX年 8月 1日起至 XX年 7月 21

日止。 二、劳务协议的工作内容 乙方同意在出租汽车驾驶员岗位从事出租汽车客运服务,并按《出租汽车营运经济责任协议书》的规定完成营收定额和营运工作任务。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出租汽车驾驶员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在完成营收定额和个人基本劳动收入时,享有休息和休假的权利。 2.甲方执行《劳动法》的规定的工作时间制度和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营收指导标准。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1.甲方向乙方提供符合要求的营运车

交通部《出租汽车客运服务规范》(试行)

出租汽车客运服务规范(试行) 交运发[1993]644号 【发布单位】交通部 【发布文号】交运发[1993]644号 【发布日期】1993-06-21 【生效日期】1993-06-21 1总则 1.1为加强出租汽车客运管理,不断提高客运服务质量,使出租汽车客运服务工作逐步向标准化、规范化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出租汽车旅游汽车客运管理规定》,特制定《出租汽车客运服务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 1.2本规定由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监督实施。 2经营服务规范 2.1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者及全体从业人员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努力钻研业务技术,为乘客提供安全、及时、方便、舒适的运输服务。 2.2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者及全体从业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制定的各项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有关法规,接受交通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2.3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者在经营服务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交通、物价部门制定的运价,使用统一印制的出租汽车客票和票据,按章收费。 2.4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者必须服从交通主管部门的管理。在紧急情况下,听从调度,按时完成外事、抢险救灾等紧急运输任务。 2.5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者必须建立健全安全行车制度和治安防治措施,做好各项治安保卫和安全预防工作。 2.6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者及有关从业人员在工作时必须讲普通话,使用十字文明用语(请、您好、对不起、谢谢、再见),做到语言文明、语气可亲、态度和蔼、微笑服务。大中型城市、重点旅游区的经营者和有关从业人员还应会用简单的日常外语会话;少数民族地区的经营者和有关从业人员还应会讲当地民族语言。 2.7出租汽车客运企业应根据有关行业管理规章建立和完善企业内部的服务质量标准、规范、工作人员守则、车辆维修保养、安全行车、费收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并认真贯彻执行。2.8出租汽车客运企业应加强对本企业职工的法制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努力提高职工的素质,对工作作风差、服务态度恶劣的职工要坚决调离面向乘客服务的岗位。

运输人员档案管理制度(2020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运输人员档案管理制度(2020 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运输人员档案管理制度(2020版) 1、目的与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运输人员档案的管理工作。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运输人员档案管理。 2、职责 (1)公司事物管理员负责对车辆各种技术资料的保管。 (2)车辆管理员负责保管人员及车辆证件复印件及监督证件的有效性。 (3)各岗位人员负责保管随身携带证件,并保证证件的有效性、完好、清洁。 (4)车辆主驾负责保管责任车辆的随车证件,并保证证件的有效性、完好、清洁。 3、工作要求 (1)人员管理

运输人员的招聘由销售部。提出申请,由综合管理部进行初选,经公司级培训合格后进入销售部试用,经试用及部门培训合格送各相关部门学习取证后方可正式上岗。 (2)经公司培训取得相关证件者,必须与公司签订三年期聘用合同,合同期内离开公司时,企业有权扣回相关证件的取证费用及因此所造成的损失。 (3)驾驶员分为机动驾驶员、、主车驾驶员,经考核合格实行逐级晋升。 (4)人员档案管理 (5)各岗位人员负责保管各自持有的从业资格证、驾驶证等相关证件,并保持证件有效完好。 (6)各岗位人员如因自身原因造成扣证或证件失落,无证期间公司发给300元/月基本工资;如因企业原因造成扣证,扣证期间发给500元/月基本工资;以上两种情况均要求无证人员服从公司安排,另发工资按新安排岗位核发;不服从公司安排不发给基本工资并作旷工处理直至开除。

汽车客运站设计规范标准

1 总则 1.0.1 为保证汽车客运站建筑设计的质量,使汽车客运站符合安全、卫生和使用功能等方面的基本要求,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汽车客运站的建筑设计。 1.0.3 汽车客运站的建筑等级应根据车站的年平均日旅客发送量划分为四级,并应符合表1.0.3的规定。 1.0.4 当年平均日旅客发送量超过25000人次时,宜另建汽车客运站分站。 1.0.5 汽车客运站建筑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 年平均日旅客发送量 Average Passenger Delivery Volume Perdiem In A Year 指车站统计年度平均每天的旅客发送量。 2.0.2 旅客最高聚集人数 Maximum Gather Passenger 指一年中旅客发送量偏高期间,每天最大的同时在站人数的平均值。 2.0.3 发车位 Seat of Delivery Passenger Vehicle 指符合旅客上车条件的停车位。 2.0.4 站前广场 Plaz Before The Station 供旅客进出车站集散用的广场。 2.0.5 停车场 Coach Parking Lot 车站内停放待发客车的场地。 2.0.6 站房 Station 指车站内候车、售票、行包、业务和驻站办公等主要建筑用房的总称。 2.0.7 行包装卸廊 Package Transportation Corridor 指用于装卸行包的廊道。 3 站址和总平面 3.1 站址选择 3.1.1 汽车客运站站址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符合城市规划的总体交通要求; 2 与城市干道联系密切,流向合理及出入方便; 3 地点适中,方便旅客集散和换乘其他交通; 4 具有必要的水源、电源、消防、通信、疏散及排污等条件。 3.2 总平面设计 3.2.1 汽车客运站总平面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总平面布置应包括站前广场、站房、停车场、附属建筑、车辆进出口及绿化等内容; 2 布局合理,分区明确,使用方便,流线简捷,应避免旅客、车辆及行包流线的交叉; 3 布置紧凑,合理利用地形,节约用地,并留有发展余地,与周围建筑关系应协调; 4 应处理好站区内排水坡度,防止积水。 3.2.2 汽车进站口、出站口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一、二级汽车站进站口、出站口应分别独立设置,三、四级站宜分别设置;汽车进站口、

汽车客运站经营与服务规范

汽车客运站经营与服务规范 旅客服务 针线、宣传资料等。 2售票 2.1售票处应设有计算机售票系统和订票服务系统。 2.2售票处应在适当位置公示旅客须知、发车时刻表、售票信息配套显示、里程价格表、营运线路图、儿童身高标识等,提示购票人员主动申报是否带有符合规定的免票儿童。 2.3售票时应遵守操作规程,保证售票的公平性,充分尊重旅客选择班车、班次的权利,严禁出 售超员票。 2.4客流高峰时,客运站应采取多设售票窗口、延长售票时间、开展团体票预订业务、上门售票、 计算机联网售票、网上订票等措施,为旅客购票提供便利。 2.5客运站应根据自身运力情况,合理安排售票。 3改乘 旅客不能按票面指定日期、车次乘车时,可在该班车开车2小时前办理签证改乘。 4退票 4.1旅客因故退票,应在当次班车规定时间开车前办理退票手续。 4.2车上发售的客票和签证改乘的客票不办理退票。

4.3非旅客自身责任造成的退票,不收退票费。 5行包xx√ 5.1客运站应做好当日车站班次变更及售票工作,合理调配托运行包。 5.2托运行包必须包装完整、捆扎牢固、便于装卸和运输。 5.3客运站应熟练掌握行包运费的计算方法,对行包认真过磅或丈量,做到合理计量,严格按标准收费。 5.4对旅客同行免费行包需放置车辆下置行李仓的,应采取张贴标签等措施,防止错装、错发、漏发 5.5旅客同行行包超过免费携带行包额的部分,称为超重行包,应该支付超重行包费。 5.6客运站应建立行包监控、交接制度。对已办理托运、到站以及中转的货物应交接清楚,避免错装、漏装、错发、漏发。 5.7行包无法交付的,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5.8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客运站开展道路客运小件快运服务。 5.9严禁行包中夹带“三品",保证旅客及财产安全。6行包寄存 6.1客运站应为旅客提供行李、物品寄存服务,寄存处应具备储物架等设施,妥善保管旅客寄存的物品。 6.2客运站应按交通及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价格计价收费,并在显著位置公示收费标准。 按规定程序办理物品存取手续,爱护寄存物品,文明待客。 6.3客运站应做好安全检查,严查寄存物品,防止夹带“三品”。 6.4客运站应严格执行交付手续,旅客提取物品时,应认真查验凭证,确定无误后方可交付。

道路运输档案管理办法

道路运输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道路运输档案管理,提高档案管理水平,更好地为道路运输事业发展服务,根据交通部、国家档案局发布的《交通档案管理法》及其实施办法,结合道路运输工作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道路运输档案是指运管所内各股室、队,以及个人在工作中直接形成的,对本单位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电子等不同形式和载体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所内形成的档案应由所内档案员,采集、建档集中存放所档案室,不得由各股室队和个人分散保存。 第四条县运管所内明确分管档案工作的分管领导,在所内在编人员中确立所内档案员。建立机关综合档案室;将所内档案工作纳入单位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中,制定本单位档案分类方案,归档范围,保管期限表,即“三合一”制度,并将单位档案工作纳入分管领导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人员的岗位责任制考核之中。 第二章档案管理体制机构和任务 第五条县运管所档案工作服从县档案局和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接受其监督和指导,所内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

运管所档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所属各股室队综合档案室实行统一领导,各股室队分责管理的二级管理体制,清理、指导、采集各股室队档案资料。 第六条运管所档案管理办公室的主要任务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结合运管档案工作特点制定运管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 (二)制度年度档案管理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所内档案资料的收集,并确立档案收存范围,集中统一管理所内按规定进档案室的各类档案,为所属各股室提供服务,按规定向上级档案管理部门移交档案。 (四)组织单位干部职工学习、宣传、贯彻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档案业务知识。 (五)督促、检查、指导档案立卷,保证档案材料完整、系统、正确立卷归档。办理档案的借阅。 第七条县运管所设档案管理员一名。具体职责是: (一)负责对所属各股室队的档案资料进行采集、建档;负责档案室的管理。 (二)负责对档案卷宗分类编号、登记注明立案单位、姓名、类别、内容页数,并对案卷确定密级编制页码、分类存放,做到分类清晰,放置有序,便于查阅。 (三)负责档案室的防盗、防火、防潮、防蛀,确保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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