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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森林防火条例(文本)

烟台市森林防火条例(文本)
烟台市森林防火条例(文本)

烟台市森林防火条例

(2016年8月26日烟台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2016年9月23日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批准)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森林火灾的预防

第三章森林火灾的扑救及灾后处臵

第四章法律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山东省森林资源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森林火灾的预防、扑救、灾后处臵,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森林防火工作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原则。

第四条森林防火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森林防火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有关的森林防火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村(居)民委员会应当按照森林防火责任,做好森林防火工作。

森林资源经营单位和个人在其经营范围内承担森林防火责任。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逐级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实行年度责任目标管理。

县(市、区)人民政府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应当与辖区内承担森林防火责任的单位和个人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科学划定森林防火责任区,确定森林防火责任人,实行年度责任目标管理。

第六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设立由行政首长担任总指挥的森林防火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本行政区域的森林防火工作。森林防火指挥机构由有关部门、驻军部队、武警部队、公安消防部队等组成。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承担本级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机构的日常工作,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工作人员。

第七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森林防火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保障森林防火灭火工作需要。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大森林防火科技投入,推广和运用先进的科学技术,提高科学防火灭火能力。

第八条森林防火工作涉及两个以上行政区域的,由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确定森林防火联防区域,建立联防机制,制定联防制度和措施,共同做好森林防火工作。

第九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或者其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应当对下列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一)在预防森林火灾工作中成效显著的;

(二)在扑救森林火灾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

(三)在森林火灾灾后处臵工作中成绩突出的;

(四)发现森林火灾隐患、野外用火或者森林火灾及时报告,避免重大损失的;

(五)其他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的情形。

第二章森林火灾的预防

第十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根据全国

森林防火规划,结合本地实际,编制本行政区域的森林防火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十一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编制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备案。

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森林火灾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

(二)森林火灾的预警、监测、信息报告和处理;

(三)森林火灾的应急响应机制和措施;

(四)资金、物资和技术等保障措施;

(五)灾后处臵。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制定森林火灾应急处臵办法。

村(居)民委员会、森林资源经营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和森林火灾应急处臵办法的规定,协助做好森林火灾应急处臵工作。

第十二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森林防火规划和有关规定,组织建设或者配臵下列森林防火设施、设备:

(一)森林防火工程或者生物阻隔网络、警示宣传标志;

(二)森林防火瞭望台(站)、森林防火通道;

(三)森林防火通讯网络、远程视频监控系统;

(四)森林防火水库、水塘、储水罐等蓄水输水设施;

(五)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交通运输工具、灭火机具;

(六)发电、照明等设施、设备;

(七)其他应当建设或者配臵的森林防火设施、设备。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前款第(二)、(四)项规定的森林防火通道、蓄水输水设施同步规划、配套建设。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航空灭火协作机制,建设完善航空灭火水源地、飞机临时停机坪等基础设施,保障航空灭火需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或者非法占用森林防火设施、设备。

第十三条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以及国有林场,应当根据森林火险区划等级和森林防火规划成立与森林防火任务相适应的森林火灾扑救、应急救援、巡逻、清除余火等专业扑救队伍,森林火灾专业扑救队伍应当定期进行培训和演练。

鼓励社会组织或者单位成立森林防火志愿者队伍,宣传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

第十四条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森林防火任务的村(居)民委员会、森林资源经营单位和个人配备专职或者兼职护林员。公益林应当每五百亩配备一名护林员。护林员应当履行以下森林防火职责:

(一)宣传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和森林防火知识;

(二)巡护森林,排查并报告森林火灾隐患;

(三)制止违法野外用火;

(四)及时报告森林火情;

(五)协助有关部门调查森林火灾案件。

护林员可以由县(市、区)人民政府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委任,执行森林防火任务时,应当佩戴森林防火标志。森林防火标志由市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统一规定,县(市、区)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制发。

第十五条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以及国有林场应当为专业扑救队伍、护林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第十六条森林防火期为每年十一月一日至次年五月三十一日,其中,三月一日至四月三十日为森林高火险期。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森林防火需要可以提前或者延长森林防火期,并向社会公布。

第十七条森林防火区应当包括特种用途林、防护林、用材林、经济林、林木、林地和容易引发森林火灾的耕地等。森林防火区的具体范围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森林资源分布状况和森林火灾发生规律划定,并向社会公布。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可以在特种用途林、防护林等区域的特定范围内划定常年禁火区,设立禁火标志,并向社会公布。

第十八条森林防火期内,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划定森林高火险区。必要时,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可以根据需要发布命令,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对可能引起森林火灾的居民生活用火应当严格管理。

第十九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森林防火区内有关单位的森林防火组织建设、责任制落实、应急预案、年度工作方案、设施建设、设备配臵等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森林火灾隐患,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向有关单位下达森林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消除隐患。

被检查单位应当积极配合,不得阻挠、妨碍检查活动。

第二十条铁路、高速公路的经营单位应当负责本单位所属林地的防火工作,并配合做好沿线森林火灾危险地段的防火工作。

电力、电信线路和石油天然气管道的森林防火责任单位,应当在森林火灾危险地段设臵防火隔离带,并组织人员进行巡护。

在森林防火区内经营宾馆、饭店、娱乐场所及各种旅游观光项目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工矿企业等应当按照规定配备必要的防火设施、器材,设臵森林防火警示宣传标志,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第二十一条森林防火期内,禁止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吸烟、祭祀用火、野炊、燃放烟花爆竹、使用明火照明;

(二)烧荒、烧地堰、焚烧农作物废弃物料;

(三)投放孔明灯等空中移动火源;

(四)使用烟熏、火攻、电击等方式狩猎;

(五)其他易引发森林火灾的行为。

森林防火期内,因特殊情况确需野外用火的,应当经县(市、

区)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林业主管部门批准。

第二十二条森林高火险期内,进入森林高火险区的,应当经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批准,严格按照批准的时间、地点、范围活动,并接受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的森林防火监督管理。

第二十三条森林防火期内,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负有监护责任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防止被监护人引发森林火灾。

第二十四条森林防火期内,市、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可以在森林防火区主要路口依法设立临时性森林防火检查站(点),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实施森林防火检查,对携带的火种和易燃易爆等物品实行集中保管,及时消除用火、用电等火灾隐患。执行检查任务的人员,应当佩戴森林防火标志。

第二十五条各级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机构以及林业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每年三月为森林防火宣传月。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应当及时向社会无偿发布森林火险气象等级预报、高火险警报和森林防火公益宣传信息。

森林防火期内,森林资源经营单位应当设臵森林防火警示宣传标志,并对进入其经营范围的人员进行森林防火安全宣传。

第二十六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森林防火信息化建设,科学合理设臵视频监控系统,结合森林防火瞭望台(站)等设施、设备,实现森林防火监控的全覆盖。

第三章森林火灾的扑救及灾后处置

第二十七条全市设臵统一的森林火警电话“6660119”,并与“110”、“119”报警电话实行联动。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灾隐患、野外用火或者森林火灾,应当立即拨打森林火警电话或者向当地林业、公安等有关部门报告。接到报告的有关部门应当立即向当地森林防火指挥机构报告。

第二十八条发生森林火灾,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应当立即启动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根据火灾现场情况,合理确定扑救方案,组织人员、调集所需物资,并指定负责人及时到达森林火灾现场具体指挥森林火灾的扑救。

参加森林火灾扑救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和森林防火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做好扑救森林火灾的有关工作。

第二十九条扑救森林火灾,应当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扑救,及时疏散、撤离受火灾威胁的群众,并做好火灾扑救人员的安全防护,尽最大可能避免人员伤亡。

第三十条扑救森林火灾应当以火灾专业扑救队伍为主要力量,不得动员残疾人、孕妇、未成年人以及其他不适宜参加森林火灾扑救的人员参加。

第三十一条因扑救森林火灾的需要,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可以决定采取开设隔离带、清除障碍物、

应急取水、局部交通管制等应急措施。

因扑救森林火灾需要征用物资、设备、交通工具的,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决定。扑火工作结束后,应当及时返还被征用的物资、设备和交通工具,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补偿。

第三十二条森林火灾扑灭后,专业扑救队伍应当对火灾现场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余火,并安排足够人员看守火场。经当地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机构检查验收合格,方可撤出看守人员。

第三十三条森林火灾扑灭后,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及时会同有关部门对森林火灾发生原因、肇事者、受害森林面积和蓄积、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人员伤亡和其他经济损失情况等进行调查和评估,向当地人民政府提出调查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应当根据调查报告,确定森林火灾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并依法处理。

第三十四条森林火灾信息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机构或者林业主管部门按规定的权限向社会发布。

第三十五条对因扑救森林火灾负伤、致残或者死亡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医疗、抚恤。

第四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六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森林防火指挥机构、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及其工

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按照有关规定编制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

(二)发现森林火灾隐患未及时下达森林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的;

(三)对不符合森林防火要求的野外用火予以批准的;

(四)瞒报、谎报或者故意拖延报告森林火灾的;

(五)未及时采取森林火灾扑救措施的;

(六)不依法履行职责的其他行为。

第三十七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森林资源经营单位和个人未履行森林防火责任的,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对个人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八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森林防火区内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拒绝接受森林防火检查或者接到森林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逾期不消除火灾隐患的,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个人并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并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九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森林高火险期内,未经批准擅自进入森林高火险区活动的,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个人并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破坏或者非法占用森林防火设施、设备的,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个人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并处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予以赔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一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森林防火期内,在森林防火区有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行为之一的,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对个人并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二条违反本条例规定,造成森林火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除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外,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责任人补种树木。

拒不补种树木的,由市、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代为补种,所需费用由责任人支付。

第五章附则

第四十三条本条例自2016年11月1日起施行。

《山东省建筑工程消防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建筑工程消防监督管理,减少和防止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山东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内部装修和用途变更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以下简称建筑工程)的消防设计、施工监督、消防验收以及消防设施施工、监理和消防产品采购,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及其消防机构负责建筑工程的消防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消防设计 第四条设计单位进行工程项目设计,必须执行国家消防技术标准和工程建设标准有关消防设计的规定,并对所承担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项目的设计质量负责。 第五条从事消防设施设计应当持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消防设施专项设计资质证书。禁止未取得消防设施专项设计资质证书或者超越资质等级从事消防设施设计。 第六条建设单位编制建筑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当同时依据国家消防技术标准编制消防设施设置计划。 第七条设计单位进行建筑工程初步设计,应当按照国家和省确定的计价方法和计价标准,将消防设施所需经费列入工程概算。 对国家和省重点建设工程、高层建筑、地下工程及其他设置自动消防设施的建筑工程,设计单位应当在初步设计阶段编制消防设计专篇。 第八条建筑工程消防设计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中涉及消防安全的防火间距、消防车道、消防水源; (二)建筑的火灾危险性类别和耐火等级; (三)建筑防火防烟分区和构造; (四)安全疏散通道和消防电梯; (五)消防给水和自动灭火系统; (六)防烟、排烟和通风、空调系统的防火设计; (七)消防电源及其配电;

(八)火灾应急照明、应急广播和疏散指示标志; (九)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消防控制室; (十)建筑内部装修的防火设计; (十一)建筑灭火器配置; (十二)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厂房的防爆设计; (十三)国家工程建设标准中有关消防设计的其他内容。 第九条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筑工程,建设单位在建筑工程开工前必须将其消防设计图纸和有关资料报公安消防机构审核,未经审核或者经审核不合格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建设和施工单位不得施工。 第十条公安消防机构对申报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应当按下列规定期限审核,符合规定的,签发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不符合规定的,提出书面修改意见: (一)一般建筑工程10日; (二)编制消防设计专篇的建筑工程20日; (三)需组织专家论证的建筑工程30日。 对国家消防技术标准尚未规定的消防设计内容和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有关的消防安全问题,省公安消防机构应当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论证,提出建筑消防安全评估意见,作为消防设计审核的依据。 第三章施工监督 第十一条建设和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公安消防机构核准的消防设计图纸施工,不得擅自变更;消防设计图纸确需变更的,须由原设计单位作出变更,报公安消防机构核准。 第十二条从事消防设施的安装、检测、维护保养,必须取得省公安消防机构核发的许可证。许可证实行年度审验制度。 禁止未取得许可证或者超越等级安装、检测、维护保养消防设施。 消防设施的安装、检测、维护保养许可证不得借用、转让。 第十三条消防设施施工、监理和消防产品采购应当实行招标投标制度。 第十四条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法定资格的监理单位对消防设施施工进行监理。

森林防火知识竞赛试题

森林防火知识竞赛试题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是2003年B A、5月20日 B、6月25日 C、7月25日 D、8月5日 2、《决定》是党中央、国务院关心林业、重视林业的重大战略举措,明确了林业的“三地位”,即在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中,要赋予林业以A地位;在生态建设中,要赋予林业以地位;在西部大开发中,要赋予林业以地位。 A、重要/首要/基础 B、基础/首要/重要 C、首要/重要/基础 D、重要/基础/首要 3、《决定》明确指出的新世纪中国林业发展的总体战略思想是“三生态”战略思想,“三生态”是指C、、。 A、生态建设、生态良好、生态文明 B、生态发展、生态良好、生态文明 C、生态建设、生态安全、生态文明 D、生态环境、生态安全、生态文明 4、建国以来我国最大的一次森林火灾发生于A年5月6日至6月2日在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北部林区,给国家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带来了巨大的损失。 A、1987 B、1999 C、2001 D、1965 5、根据第六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结果,我国森林覆盖率已达到A%。 A、18.21 B、13.92 C、12.72 D、13.29 6、C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 A、林业 B、林木 C、森林 D、湿地 7、森林具有调节气候、涵养水源、保持水土、防风固沙、A 、美化环境,抵御自然灾害,维持生物多样性等多种功效。 A、净化空气 B、生产建设 C、减少疾病 D、防止火灾 8、第一部正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于1984年9月20日由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七

公共场所厨房油烟管道清洗的相关规定

公共场所厨房油烟管道清洗的相关规定 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公共场所厨房油烟管道清洗的相关规定《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 GA654-2006》 北京《北京市餐饮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规定》 第二十五条餐饮经营单位操作间的集烟罩和烟道入口处1米范围内,应当每日进行清洗。中餐操作间的排油烟管道应当每60日至少清理1次,清理应当做好记录。 第三十五条餐饮经营单位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商务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按照下列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三)未按时清理排油烟管道的,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北京《北京市消防条例》 第三十二条食品生产加工、餐饮服务企业和单位食堂,应当按照本市有关规范对集烟罩、排油烟管道等集排油烟设施进行清洗。 第八十六条食品生产加工、餐饮服务企业和有食堂的单位未按照本市排油烟管道清洗规范对集烟罩、排油烟管道等集排油烟设施进行清洗的,责令改正,可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造成火灾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北京《北京市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十条火灾高危单位中的餐厅、食堂其厨房操作间区域要按照有关规范要求设置灶台自动灭火装置。厨房操作间的排油烟管道每60日要至少清理1次,并做好记录备查。 天津《天津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二十条高层建筑内宾馆、酒店、餐饮场所的经营者应当至少每季度对集烟罩、排油烟管道等设施进行一次检查、清洗或者保养,并做好记录,保留2年备查。 重庆 重庆《重庆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三十七条第二款宾馆、餐饮场所的经营者至少每季度对厨房烟道、燃气管道进行一次检查、清洗和保养。 第六十一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责令改正,对单位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一)宾馆、餐饮场所的厨房烟道、燃气管道未定期检查、清洗和保养的; 山东《山东省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十八条高层建筑内用火管理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四)宾馆、餐饮场所的炉火、烟道等设施与可燃物之间应当采取防火隔热措施,每季度至少对厨房排油烟管道进行一次检查、清洗和保养,建立检查和清洗记录。 第四十四条高层建筑内的宾馆、餐饮场所的经营者未按照规定对厨房排油烟管道进行检查、清洗和保养的,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山东《山东省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三十一条火灾高危单位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2020年整理).pdf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 (年月日国务院公布自年月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促进林业发展,维护自然生态平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森林防火,是指森林、林木和林地火灾地预防和扑救.除城市地市区外,一切森林防火工作,都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森林防火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积极消灭”地方针. 国家积极支持森林防火科学研究,推广和运用先进科学技术. 第四条森林防火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领导负责制. 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对森林防火工作负有重要责任,林区各单位都要在当地人民政府领导下,实行部门和单位领导负责制. 第五条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是每个公民应尽地义务. 第二章森林防火组织 第六条国家设立中央森林防火总指挥部,其职责是: (一)检查、监督各地区、各部门贯彻执行国家森林防火工作地方针、政策、法规和重大行政措施地实施,指导各地方地森林防火工作; (二)组织有关地区和部门进行重大森林火灾地扑救工作; (三)协调解决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部门之间有关森林防

火地重大问题; (四)决定有关森林防火地其他重大事项. 中央森林防火总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 第七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需要,组织有关部门和当地驻军设立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本地区地森林防火工作.县级以上森林防火指挥部应当设立办公室,配备专职干部,负责日常工作. 地方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地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森林防火工作地方针、政策,监督本条例和有关法规地实施; (二)进行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制定森林防火措施,组织群众预防森林火灾; (三)组织森林防火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四)组织森林防火科学研究,推广先进技术,培训森林防火专业人员; (五)检查本地区森林防火设施地规划和建设,组织有关单位维护、管理防火设施及设备; (六)掌握火情动态,制定扑火预备方案,统一组织和指挥扑救森林火灾; (七)配合有关机关调查处理森林火灾案件; (八)进行森林火灾统计,建立火灾档案. 未设森林防火指挥部地地方,由同级林业主管部门履行森林防火

森林防火制度守则

森林防火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xxxxxxxx项目部森林防火安全工作,明确各单位干部职工应履行的森林防火安全职责,预防和减少森林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黑龙江省实施〈森林防火条例〉办法》、《铁路消防管理办法》等法规,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森林防火安全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将防火安全工作纳入项目部安全责任目标管理体系,使森林防火安全工作与项目部的安全保障体系相适应。 第三条项目部森林防火安全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项目部自管、隐患自查、责任自负”的原则,实行项目部领导下的逐级防火安全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第四条项目部管理的各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森林防火安全、保护消防设施、制止违反防火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行为,预防森林火灾、报告火警和参加有组织灭火工作的义务。 第五条项目部建设项目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自觉维护森林防火安全。 第二章森林防火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第六条项目部成立森林防火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XX 副组长:XXXXX 成员:XXXXXX领导小组下设森林防火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质部,由安质部负责管理。日常工作由安质部掌握,在出现火情时及时通知有关人员,由组长和全体成员赶赴现场负责组织、协调、调动各方面的力量,指挥现场的灭火扑救工作。 各单位相应成立义务森林火灾扑救突击队,负责各自的森林火灾扑救工作;健全森林火灾扑救责任制;根据实际情况,配备灭火器、铁锹等灭火消防工具。 与佳木斯林业公安局消防队取得联系,利用消防队的专业队伍及消防设备,在发生火情时及时沟通,迅速扑救。 第三章防火职责

第七条森林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职责 1、组织制定和修改防火责任制,并督促实施; 2、加强防火宣传教育,组织开展防火活动; 3、领导专(兼)职、义务消防组织,给予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的保证; 4、组织防火安全检查,主持研究隐患整改方案的实施,做到“预防为主”; 5、指导对防火设备的配备、维修、更换、管理; 6、一旦发生火灾事故,负责迅速上报、组织扑救并查明原因,明确责任,提出改进措施和处理意见。 第八条森林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组长职责 1、贯彻执行森林防火法规,保障项目部森林防火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项目部的防火安全情况; 2、将防火工作与本项目部的生产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防火工作计划; 3、为本单位的防火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4、确定逐级防火安全责任,批准实施防火安全制度和保障防火安全的操作规程; 5、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防火安全的重大问题; 6、根据森林防火法规的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 7、组织制定符合本项目部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第九条森林防火安全管理人主要职责 1、在项目部防火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全面负责监督、检查、管理工区的防火工作; 2、定期向项目部防火领导小组汇报本架子队的防火工作情况,提出防火工作实施计划; 3、加强对职工〈包括新职工、外来务工人员〉进行防火安全知识教育与普及; 4、经常组织安全检查,查出的隐患及时填写整改通知单,并对整改情况负责复查验收,对重点禁火部位动火实施监护; 5、对重大火险隐患及时向项目部领导报告,并督促本架子队有关人员釆取临时紧急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6、一旦发生火灾,应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扑救,做好善后处理工作,调查情况,分析

济南市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济南市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了加强消防工作,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公民人身和公共财产、公民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山东省消防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全市的消防工作,各县(市)、区及乡镇人民政府负责领导本辖区内的消防工作。 第四条市、县(市〉区公安消防机构具体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消防工作实施监督。 第五条市公安消防机构应当会同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城市消防规划,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六条各级政府财政部门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将消防工作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第七条公安消防机构应当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落实消防工作情况进行监督,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责令当场或限期改正。 发生火灾后,公安消防队应当及时赶赴现场,救助遇险人员,排除险情,扑灭火灾。 公安消防队除保证完成火灾扑救工作外,还应当积极参加当地政府和群众需要的消防抢险救援和社会救助活动。

第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积极参加消防宣传活动。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部门应当做好消防宣传教育工作。 第九条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将消防法规和消防知识与教学内容有机结合。学校应当在公安消防机构的指导下,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消防逃生演练。 第十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和市消防规划要求设置公安消防站(队),配备相应的灭火和抢险救援装备,并可根据需要设置志愿者消防站(队)。 第十一条街道办事处应当建立由综合治理办公室、公安派出所、社区居委会、驻社区有关单位等组成的消防安全工作组织,负责组织、指导、督促、协调本辖区内的单位和个人做好消防工作。社区居委会应当建立由居委会主任、居民小组长、治安巡逻人员等组成的社区消防工作小组,在街道办事处的督促指导下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第十二条街道办事处应当利用社区宣传栏、画廊、公益广告箱、治安亭等宣传设施,针对不同季节、不同群体的特点开展多种形式的消防宣传教育,提高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识。 第十三条社区内应当配备灭火器、水带、水枪等消防器材提倡居民家庭配备灭火器。 第十四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单位应当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具体负责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全国森林防火知识竞赛试题

全国森林防火知识竞赛试题 全国森林防火知识竞赛试题 一、单选题(25题) 1.我国森林防火工作实行的方针是____。 A 扑救为主,综合治理 B 预防为主,积极消灭 C 预防为主,打早打了 D 综合治理,积极消灭 2.我国现行《森林防火条例》由国务院于____ 发布。 A 1988年1月16日 B 1988年11月16日 C 1998年1 月16日 D 2004年11月16日 3.我国森林防火工作实行____负责制。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对森林防火工作负有重要责任,林区各单位都要在当地人民政府领导下,实行部门和单位领导负责制。 A 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领导 B 各级林业主管部门领导 C 驻林区各单位 D 各级党委和政府领导 4.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规定,地方各级人民 政府应当切实做好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工作,但不包括下列哪项具体工作____。 A 规定森林防火期,在森林防火期内,禁止在林区野外用火。 B 在林区设置防火设施 C 审判森林火灾肇事者 D 发生森林火灾,必须立即组织当地军民和有关部门扑救 5.《森林防火条例》规定,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是____ 。 A 各级林业部门的事情 B 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C 驻林区各单位的事情 D 森 林所有者的事情 6.2005年9月6日召开的全国森林防火工作座谈会确定了今后一个时期森林防火工作的总体目标是:提升能力,实现火 灾防控现代化;健全机构,实现管理工作规范化;强化素质,实现队伍 建设专业化;减少损失,实现扑救指挥科学化,严防特大火灾、重大伤亡和火烧连营,确保森林火灾受害率低于____。 A 1‰ B2% C 5‰ D 10‰ 7.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规定,武装森林警察部队执行国家赋予的最主要任务是____。 A 维护林区社会治安 B 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 C 打击毁林犯罪行为 D 植树造林 8.加强对____的管理, 是防止发生森林火灾最有效的办法。 A 人为火源 B 进山人员 C 生活用火 D 生产用火 9.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的时间是____。 A 2004年2月16日 B 2004年3月16日 C 2004年4月15日 D 2004年4月14日 10.____大兴安岭林区发生特大森林火灾。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毁林面积最大、伤亡人数最多、损失最为惨重的一次森林火灾。 A 1988年5月6日 B 1987

南昌市消防条例_条例

南昌市消防条例_条例 南昌市消防条例s("fzoom");发布时间:2020-09-16s("hzh0");s("hzh1");s("hzh2");消防技术的创新是整个消防行业中的重中之重。消防技术的创新,主要是需要在产业上进行全面创新。下文是南昌市消防条例,欢迎阅读! 南昌市消防条例全文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加强应急救援工作,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江西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和相关应急救援工作,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实施网格化管理。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应当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第五条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将消防站建设、消防装备建设、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消防监督管理、灭火、应急救援、执勤训练等消防事业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消防事业经费应当随着经济的发展、消防工作任务的变化、财政保障能力的提高,逐步增加。 第六条市、县(区)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由本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实施。 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依照本条例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消防工作。 第七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成立消防安全委员会,组织、指导辖区内村(居)民委员会和单位做好消防工作。 消防安全委员会应当定期召开消防工作联席会议,研究解决本辖区消防工作的重点问题。 第八条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开展消防公益宣传、火灾预防、消防安全救助等消防志愿服务活动。 鼓励单位和个人对公共消防事业进行捐赠。 第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消防违法行为进行举报、投诉。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和电子邮箱,受理对消防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的举报、投诉,及时调查核实,反馈查处结果。 第二章火灾预防 第一节公共消防设施建设 第十条市、县、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编制消防规划,纳入城乡规划,并组织实施。 纳入城乡规划的消防队(站)和其他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用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或者擅自改变其使用性质。 距离消防队(站)五千米保护半径之外的大于一百万平方米的住宅区或者大于五十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群,应当同步规划建设消防队(站)。 第十一条城市道路、单位建筑、居民住宅区等建设工程应当同步规划、设计、建设消火栓。 商业密集区、文物保护区、消防车无法通行的地区和建筑耐火等级低、火灾危险性大的区域,消火栓的设置间距不得大于六十米。 消火栓的建设、维修应当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 第十二条现有公共消防设施不足或者不适应实际需要的,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补建、增建或者进行技术改造,并达到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 对低洼危旧房、棚户区等易燃建筑密集区进行改造,应当按照消防技术标准同步规划建

最新整理山东省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管理办法.doc

山东省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保证建筑消防设施正 常运行,发挥防火灭火效能,保障消防安全,根据《山东省消防条例》、《建筑消 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A587-20xx)等有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山东省行政区域内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建筑消防设施实施的维护管理。 公安消防部门对建筑消防设施的使用、维护管理实施监督检查。山东消防协会对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企业实施行业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建筑消防设施是建筑防火分隔、安全疏散、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包括喷水灭火、气体灭火、泡沫灭火等)、防烟排烟、消防给水、消防电气与通讯以及消防联动控制系统等设施。 第四条社会各单位有责任和义务维护建筑消防设施,保障建筑消防设施的完整有效和正常运行。 第五条建筑消防设施的日常维护管理由建筑产权单位负责,当建筑使用权转让时,建筑产权单位应当与该建筑使用单位明确建筑消防设施日常管理责任。 有两个以上产权单位和使用单位的建筑物,各产权单位、使用单位应当签订《消防安全责任状》,明确建筑消防设施的管理责任,统一制定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管理制度,并委托物业管理机构或共同设立机构实施统一管理。 第六条建筑消防设施管理单位应当明确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建立完善的消防设施管理及维护保养制度,定期组织对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 设有自动消防系统的单位应当委托具有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资格的企业对自动消防设施进行检验、维护,确保消防设施正常运行。维保企业由山东消防协会负责进行技术审查和年度审验,符合条件的在“山东消防产业信息网”予以

医院消防安全管理

《医院消防安全管理》 编制说明 《医院消防安全管理》标准编制组 二○一四年八月

一、任务来源 医院作为城市公共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救死扶伤的场所,建筑密集,人流量大,人员疏散能力差,设备集中,易燃易爆物品多,一旦发生火灾,极易引发群死群伤及重大财产损失等恶性火灾事故。特别是随着医疗科技水平的不断提高和医疗事业社会化的进程加快,现代医院功能逐渐由单纯医疗发展为治疗、人才培训、科学研究与社会预防、保健等四大功能, 大型医院逐渐发展为医疗中心, 医疗建筑亦向大型化、高层化发展,社会组织、个人开办的医疗机构也越来越多。然而,目前医院的消防安全管理现状不容乐观,消防工作往往成为医院管理中最容易被忽视的一项。究其原因主要有:一是医院的消防安全管理主体意识不强,没有将消防安全管理真正纳入医院管理的重要内容,存在应付消防部门监督的现象。二是医院管理者和医护人员消防安全意识薄弱,对消防知识知之甚少,安全防火、应急逃生和扑救火灾的能力不强。三是消防安全管理能力较弱。特别是一些医院在改、扩建时,擅自改变原建筑使用性质,建筑安全疏散、建筑布局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不完善,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火灾隐患得不到有效及时整改等等,导致了医院的火灾风险明显增大。因此,必须切实提高认识,清醒地看到,规范和加强医院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直接关系到社会稳定与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是提升社会抗御火灾能力的重要内容。 公安消防机构应督促和指导医院建立完善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深入贯彻落实“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

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原则,强化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的主体意识,全面实施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前移火灾预防关口,有效遏制火灾事故发生。针对当前医院存在的人员密度大,疏散难度大,医疗设备繁多,致灾因素多,高压氧舱的火灾危险较高等火灾危险性,提出医院的消防安全管理一要结合医院各科室的火灾危险性及易燃易爆物品、可燃物品、大型用电设备等的使用及分布情况,制定并落实严格的用火、用电、用气及易燃易爆危险品(包括其储存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防范措施;二要针对医院门(急)诊、手术室、ICU、CCU及住院部等不同部位人员的活动能力情况,制定针对性强的灭火及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开展对应的应急疏散逃生演练,切实做到一旦出现险情,能够快速有效疏散逃生;三要加强对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保养,确保各类消防设施和器材在火灾时能正常发挥作用,提高扑救初期火灾的有效性;四是要建立完善防火巡查、检查制度,及时整改消除火灾隐患和不安全因素,不断提高医院内部消防管理水平和自防自救能力,力争达到医院“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管理目标。 为此,江西省公安消防总队于2013年6月启动《医院消防安全管理》地方标准编制工作,2014年3月完成初稿编制,同时联合江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向江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申请项目立项。 二、编制简况 2013年6月江西省公安消防总队组建了标准起草工作组。标准起草工作组组建后,首先收集了国内外有关资料,了解医院消防安全

山东消防条例

山东省消防条例 1998年11月21日山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根据2004年7月30日山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关于修改〈山东省水路交通管理条例〉等十二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2011年1月14日山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 议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加强应急救援工作,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行政法规, 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等工作,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建 立健全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消防工作的监督管理,并由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实施;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依法做好消防工作。 第五条维护消防安全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任何单位和成年人都有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 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消防宣传教育、消防队伍建设、消防志愿服务、 消防公益捐赠等公益活动。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违反消防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都有权举报、控 告或者劝阻。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应当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 每年11月为全省消防安全宣传月,11月9日为全省消防安全活动日。 第二章消防安全职责 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消防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分管负责人对消防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 分管负责人是消防安全管理人,对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实施消防法律、法规,编制消防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建立健全消防工作协调机制,研究、制定加强消防工作的政策、措施;

小学森林防火知识竞赛题及答案

XXX小学森林防火知识竞赛题 班级: 姓名: 成绩: 一、单选题(55分) 1、森林火警电话是( )。 A、110 B、1120 C、12119 2、燃烧的三要素是()只要缺少三要素中任何一个要素,燃烧就不能进行。扑救森林火灾时,只要消除其中一个要素,森林燃烧就会停止。 A、可燃物、氧气、温度 B、可燃物、氧气、湿度 C、氧气、温度、气压 D、可燃物、气压、氧气 3、加强对()的管理,是防止发生森林火灾最有效的办法 A、人为火源 B、进山人员 C、生活用火 D、生产用火 4、大兴安岭林区发生特大森林火灾,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毁林面积最大、伤亡人数最多、损失最为惨重的一次森林火灾是( )。 A、2 0 0 2年7月28日 B、2 0 0 2年1 0月2日 C、1 9 8 7年5月6日 D、1998年5月6日 5、森林火灾的起因主要有两大类:人为火和( )。 A、生产性火源 B、生活用火 C、自然火 6、森林火灾的发生必须具备三个条件,即森林可燃物、火险天气和( )。 A、木材 B、火源 C、枯叶 D、杂草 7、森林火灾扑救的基本原则是() A、小火当大火打 B、打早、打小、打了 C、发现早、灭在小 8、我国森林防火工作实行的方针是() A、扑救为主,综合治理。 B、预防为主,积极消灭。 C、预防为主,打早打了。 D、综合治理,积极消灭。 9、我国现行《森林防火条例》由国务院于()发布。

A、1988年1月16日 B、1998年1月16日 C、2004年11月16日 D、2008年11月19日 10、加强对( )的管理,是防止森林火灾最有效的办法。 A、生产用火 B、进山人员 C、生活用火 D、人为火源 11、关于森林的说法,正确的一项是( ) A、森林对人类来说无关紧要。 B、森林防火是林业部门的事。 C、森林是制造氧气的“大工厂”。 D、森林被破坏后,不会造成水土流失。 二、判断题(45分),正确打“V’’,错误打“X'’ 1、森林防火,人人有责,作为学生有责任向家长和周围的人宣传森林防火。 ( ) 2、小风在林区燃放爆竹、焰火., ( ) 3、扑救森林火灾,不能组织老人、妇女、中小学生、儿童及身残体弱者参加。 ( ) 6、森林能调节气候、保持水土,而且是制造氧气的“大工厂”。( ) 4、随意在林区内丢个烟头、火柴梗不会造成什么危害。( ) 5、只要不是森林防火期,可以在林区内玩火取乐。 ( ) 6、森林防火期内,在林区禁止野外用火;因特殊情况需要用火的,必须严格申请批准手续,并领取《野外用火许可证》。( ) 7、在可燃物和天气条件都有利于森林燃烧的条件下,火源是发生森林火灾的主要因素。 ( ) 8、小品一家在林区烧火取暖、烧烤食物。 ( ) 9、森林具有巨大的涵养水源和保持水土功能,并且在调节气候、净化空气和保护环境等方面有着重要作用。 ( )

房屋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暂行规定

XX大厦消防安全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XXXX(简称XX大厦)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保护大厦内人员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江西省消防条例》、《江西省建筑消防设施管理规定》及《南昌市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XX大厦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业主,是指XX大厦的所有权人。 本规定所称使用人,是指承包、承租或者受委托经营XX大厦房屋的单位或者个人。 本规定所称XX大厦管理人,是指XX大厦交付使用后,接受业主委托对消防安全工作进行统一管理的物业服务企业。 第三条XX大厦消防安全管理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立足自防自救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 第二章职责与义务 第四条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办理XX大厦的消防验收备案手续。 第五条XX大厦业主是消防安全责任人,承担下列消防安全责任: (一)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本规定称XX大厦管理人,下同)对XX大厦消防安全进行管理; (二)不得违法设置经营性场所或者库房;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责任。 XX大厦专有部分的消防安全由业主负责,共有部分的消防安全由所有业主共同负责。 第六条XX大厦使用人在使用、管理范围内承担消防安全责任。

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组织防火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XX大厦管理人与使用人应当对消防安全进行约定;没有约定的,消防安全由双方共同负责。 第七条受XX大厦业主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承担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消防安全责任。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消防安全防范服务作为对物业管理活动的重要内容,并接受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物业服务企业承担下列消防安全责任: (一)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省市有关消防管理规定,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组织防火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二)定期对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完好有效; (三)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四)制定预防火灾、灭火救援和应急疏散方案并开展演练; (五)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 (六)督促、指导业主、使用人做好消防工作,对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予以劝阻、制止,对发现的专有部分或者使用部分火灾隐患及时要求整改。对劝阻、制止无效以及拒不整改火灾隐患的,及时向辖区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报告; (七)妥善保管XX大厦消防档案资料;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责任。 第三章火灾预防 第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建筑使用功能,改动防火分区、消防设施等消防设计内容,降低装修材料燃烧性能等级。 业主、使用人对XX大厦进行局部改造或者内部装修的,应当事

森林防火条例(个人)

三、森林防火知识试题 76.我国森林防火工作实行的方针是____。( B ) A扑救为主,综合治理;B预防为主,积极消灭; C预防为主,打早打了;D综合治理,积极消灭 77.《森林防火条例》规定,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是____。( B )A各级林业部门的事情;B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C驻林区各单位的事情;D森林所有者的事情 78.森林火灾扑救的基本原则是____ 。( A ) A打早、打小、打了;B早发现、早出动、早扑灭 C小火当大火打;D发现早、灭在小 79.因造林整地、烧除疫木等特殊情况确需野外用火的,必须经( A )批准。A县级人民政府B县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 C乡级人民政府D村(居)民委员会 80.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切实做好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工作,但不包括下列哪项具体工作____。( C ) A规定森林防火期,在森林防火期内,禁止在林区野外用火 B在林区设置防火设施 C审判森林火灾肇事者 D发生森林火灾,必须立即组织当地军民和有关部门扑救 81.加强对____的管理,是防止发生森林火灾最有效的办法。( A ) A人为火源;B进山人员;C生活用火;D生产用火 82.____大兴安岭林区发生特大森林火灾。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毁林面积最大、伤亡人数最多、损失最为惨重的一次森林火灾。( B ) A 1988年5月6日 B 1987年5月6日 C 2002年7月28日 D 2002年10月2日 8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要求,严格执行野外火源管理规定,地方政府要适时发布禁火令,重点林区遇____高火险天气,一律停止野外生产、生活用火。( C ) A 四级风以上; B 五级风以上; C 三级风以上; D 二级风以上 84.扑救森林火灾,由当地人民政府或者森林防火指挥部统一组织和指挥。接到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 (1988年1月16日国务院公布自1988年3月15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促进林业发展,维护自然生态平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森林防火,是指森林、林木和林地火灾的预防和扑救。除城市的市区外,一切森林防火工作,都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森林防火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 国家积极支持森林防火科学研究,推广和运用先进科学技术。 第四条森林防火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领导负责制。 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对森林防火工作负有重要责任,林区各单位都要在当地人民政府领导下,实行部门和单位领导负责制。 第五条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第二章森林防火组织 第六条国家设立中央森林防火总指挥部,其职责是: (一)检查、监督各地区、各部门贯彻执行国家森林防火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重大行政措施的实施,指导各地方的森林防火工作; (二)组织有关地区和部门进行重大森林火灾的扑救工作; (三)协调解决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部门之间有关森林防

火的重大问题; (四)决定有关森林防火的其他重大事项。 中央森林防火总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 第七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需要,组织有关部门和当地驻军设立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本地区的森林防火工作。县级以上森林防火指挥部应当设立办公室,配备专职干部,负责日常工作。 地方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森林防火工作的方针、政策,监督本条例和有关法规的实施; (二)进行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制定森林防火措施,组织群众预防森林火灾; (三)组织森林防火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四)组织森林防火科学研究,推广先进技术,培训森林防火专业人员; (五)检查本地区森林防火设施的规划和建设,组织有关单位维护、管理防火设施及设备; (六)掌握火情动态,制定扑火预备方案,统一组织和指挥扑救森林火灾; (七)配合有关机关调查处理森林火灾案件; (八)进行森林火灾统计,建立火灾档案。 未设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地方,由同级林业主管部门履行森林防火指挥部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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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森林防火知识竞赛题及答案

XXX小学森林防火知识竞赛题 班级: 姓名: 成绩: 一、单选题(55分) 1、森林火警电话是( )。 A、110 B、1120 C、12119 2、燃烧的三要素是()只要缺少三要素中任何一个要素,燃烧就不能进行。扑救森林火灾时,只要消除其中一个要素,森林燃烧就会停止。 A、可燃物、氧气、温度 B、可燃物、氧气、湿度 C、氧气、温度、气压 D、可燃物、气压、氧气 3、加强对()的管理,是防止发生森林火灾最有效的办法 A、人为火源 B、进山人员 C、生活用火 D、生产用火 4、大兴安岭林区发生特大森林火灾,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毁林面积最大、伤亡人数最多、损失最为惨重的一次森林火灾是( )。 A、2 0 0 2年7月28日 B、2 0 0 2年1 0月2日 C、1 9 8 7年5月6日 D、1998年5月6日 5、森林火灾的起因主要有两大类:人为火和( )。 A、生产性火源 B、生活用火 C、自然火 6、森林火灾的发生必须具备三个条件,即森林可燃物、火险天气和( )。 A、木材 B、火源 C、枯叶 D、杂草 7、森林火灾扑救的基本原则是() A、小火当大火打 B、打早、打小、打了 C、发现早、灭在小 8、我国森林防火工作实行的方针是() A、扑救为主,综合治理。 B、预防为主,积极消灭。 C、预防为主,打早打了。 D、综合治理,积极消灭。

9、我国现行《森林防火条例》由国务院于()发布。 A、1988年1月16日 B、1998年1月16日 C、2004年11月16日 D、2008年11月19日 10、加强对( )的管理,是防止森林火灾最有效的办法。 A、生产用火 B、进山人员 C、生活用火 D、人为火源 11、关于森林的说法,正确的一项是( ) A、森林对人类来说无关紧要。 B、森林防火是林业部门的事。 C、森林是制造氧气的“大工厂”。 D、森林被破坏后,不会造成水土流失。 二、判断题(45分),正确打“V’’,错误打“X'’ 1、森林防火,人人有责,作为学生有责任向家长和周围的人宣传森林防火。 ( ) 2、小风在林区燃放爆竹、焰火., ( ) 3、扑救森林火灾,不能组织老人、妇女、中小学生、儿童及身残体弱者参加。 ( ) 6、森林能调节气候、保持水土,而且是制造氧气的“大工厂”。( ) 4、随意在林区内丢个烟头、火柴梗不会造成什么危害。( ) 5、只要不是森林防火期,可以在林区内玩火取乐。 ( ) 6、森林防火期内,在林区禁止野外用火;因特殊情况需要用火的,必须严格申请批准手 续,并领取《野外用火许可证》。( ) 7、在可燃物和天气条件都有利于森林燃烧的条件下,火源是发生森林火灾的主要因 素。 ( ) 8、小品一家在林区烧火取暖、烧烤食物。 ( ) 9、森林具有巨大的涵养水源和保持水土功能,并且在调节气候、净化空气和保护环境等方 面有着重要作用。 ( )

公共场所厨房油烟管道清洗的相关规定

公共场所厨房油烟管道清洗的相关规定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GA654-2006》 7.9.2.7 旅馆、餐饮场所、医院、学校等厨房的烟道应至少每季度清洗一次; 北京《北京市餐饮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规定》 第二十五条餐饮经营单位操作间的集烟罩和烟道入口处1 米范围内,应当每日进行清洗。中餐操作间的排油烟管道应当每60 日至少清理1 次,清理应当做好记录。 第三十五条餐饮经营单位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商务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按照下列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三)未按时清理排油烟管道的,处5000 元以上3 万元以下罚款;北京《北京市消防条例》 第三十二条食品生产加工、餐饮服务企业和单位食堂,应当按照本市有关规范对集烟罩、排油烟管道等集排油烟设施进行清洗。 第八十六条食品生产加工、餐饮服务企业和有食堂的单位未按照本市排油烟管道清洗规范对集烟罩、排油烟管道等集排油烟设施进行清洗的,责令改正,可处1000 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造成火灾的,处1 万元以上3 万元以下罚款。

北京《北京市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十条火灾高危单位中的餐厅、食堂其厨房操作间区域要按照有关规范要求设置灶台自动灭火装置。厨房操作间的排油烟管道每60 日要至少清理1次,并做好记录备查。天津《天津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条高层建筑内宾馆、酒店、餐饮场所的经营者应当至少每季度对集烟罩、排油烟管道等设施进行一次检查、清洗或者保养,并做好记录,保留2 年备查。 重庆 重庆《重庆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三十七条第二款宾馆、餐饮场所的经营者至少每季度对厨房烟道、燃气管道进行一次检查、清洗和保养。 第六十一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责令改正,对单位处2000 元以上5000 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00 元以上500 元以下罚款: (一)宾馆、餐饮场所的厨房烟道、燃气管道未定期检查、清洗和保养的; 山东《山东省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十八条高层建筑内用火管理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四)宾馆、餐饮场所的炉火、烟道等设施与可燃物之间应当采取防火隔热措施,每季度至少对厨房排油烟管道进行一次检查、清洗和保养,建立检查和清洗记录。 第四十四条高层建筑内的宾馆、餐饮场所的经营者未按照规定对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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