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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丧嫁娶报备表

婚丧嫁娶报备表
婚丧嫁娶报备表

婚丧嫁娶报备表

篇一:登封六中婚丧嫁娶备案表

附件3:

统计表

单位:(加盖公章)登封六中

填表人:屈江坤填表时间:20XX.12.23

篇二:机关工作人员婚丧嫁娶宴请报告备案制度

机关工作人员婚丧嫁娶宴请报告备案制度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规范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嫁娶事宜,根据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制止奢侈浪费、加强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婚丧嫁娶事宜包括:机关工作人员操办的本人及家庭主要成员婚丧嫁娶、生病住院、乔迁新居、生日祝寿、子女出生、升学留学、入伍就业等事宜。

第三条机关工作人员办理婚丧嫁娶事宜应在亲戚(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亲属及近姻亲)范围内进行。除组织上派人参加必要的事宜外,不得亲自或授意他人邀请本单位、下属单位、管理和服务的单位或个人。

第四条机关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嫁娶事宜要坚持勤俭节约,带头移风易俗,自觉抵制讲排场、比阔气、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婚礼宴请人数

累计不得超过200人(20桌),葬礼应从严控制规模。

第五条实行一事一报制度,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宴请事由、时间、地点、方式、规模、标准和邀请对象,收受礼金、礼品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操办婚嫁喜庆事宜的,应提前7天报告。如操办丧葬事宜来不及报告的,需在事后7天内补办书面报告手续。

第六条机关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嫁娶事宜,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严禁违反规定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大操大办。严禁分批次、多地点办理,或者采取分别宴请、化整为零的方式变相大操大办。凡举办宴席的,必须严格控制宴请标准、规模及人数;

(二)不准向工作分管范围内的单位、个人以及服务对象送请柬、发短信、打招呼;

()(三)不准收受或者索取管理或服务对象的财物,或者让其承担、报销应当由本人支付的有关费用;

(四)严禁借婚丧嫁娶事宜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或可能影响执行公务的单位、个人的礼金、礼品、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

(五)严禁本单位工作人员参与迎宾,不准用公款送礼,不准违反规定动用公车、公物,婚礼和殡葬车队规模不得超过6辆;

(六)严格遵守其他廉洁自律有关规定。

第七条机关工作人员办理婚丧嫁娶事宜中未能按照上述规定谢绝和退还的礼金礼品等财物,应按照有关规定在一个月内上交组织处理。第八条机关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将进行调查核实:(一)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告的;

婚丧嫁娶报备制度

婚丧嫁娶报备制度 机关工作人员婚丧嫁娶宴请报告备案制度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规范 __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嫁娶事宜,根据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制止奢侈浪费、加强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婚丧嫁娶事宜包括:机关工作人员操办的本人及家庭主要成员婚丧嫁娶、生病住院、乔迁新居、生日祝寿、子女出生、升学留学、入伍就业等事宜。 第三条机关工作人员办理婚丧嫁娶事宜应在亲戚(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亲属及近姻亲)范围内进行。除组织上派人参加必要的事宜外,不得亲自或授意他人邀请本单位、下属单位、管理和服务的单位或个人。 第四条机关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嫁娶事宜要坚持勤俭节约,带头移风易俗,自觉抵制讲排场、比阔气、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婚礼宴请人数累计不得超过200人(20桌),葬礼应从严控制规模。 第五条实行一事一报制度,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宴请事由、时间、地点、方式、规模、标准和邀请对象,收受礼金、礼品及其他需

要说明的情况。操办婚嫁喜庆事宜的,应提前7天报告。如操办丧葬事宜来不及报告的,需在事后7天内补办书面报告手续。 第六条机关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嫁娶事宜,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严禁违反规定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大操大办。严禁分批次、多地点办理,或者采取分别宴请、化整为零的方式变相大操大办。凡举办宴席的,必须严格控制宴请标准、规模及人数; (二)不准向工作分管范围内的单位、个人以及服务对象送请柬、发短信、打招呼; (三)不准收受或者索取管理或服务对象的财物,或者让其承担、报销应当由本人支付的有关费用; (四)严禁借婚丧嫁娶事宜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或可能影响执行公务的单位、个人的礼金、礼品、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 (五)严禁本单位工作人员参与迎宾,不准用公款送礼,不准违反规定动用公车、公物,婚礼和殡葬车队规模不得超过6辆; (六)严格遵守其他廉洁自律有关规定。

2019-2020年婚丧嫁娶调查实践报告.docx

XXX学院 “思政课”社会实践报告 题目:XX镇婚丧嫁娶费用调查 学院: 班级: 姓名: 学号: 指导老师: 完成日期: XX镇婚丧嫁娶费用调查研究 在农村,婚丧嫁娶作为传统礼仪习俗而备受重视,尤其是近些年来,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农民在婚丧方面的消费也不断增加,但是由于风气使然,红白喜事花费攀比现象严重。为了了解农村对于婚丧嫁娶的消费情况,我大约花了一个星期对于一百户人家进行了调查,掌握了他们在红白事方面的大致费用。 一、XX镇婚丧嫁娶现状 (一)消费盲目攀比 现在农村青年结婚不顾家庭实力,追求高消费,盲目攀比摆阔气讲排场的现象日益严重。订婚时大要彩礼,相互攀比。结婚时讲排场,比阔气。结婚时必须

有新房。 (二)奢办丧事盛行 为尽孝心“死要面子”。不仅叫上乐队吹吹打打两天,办的流水酒席更是越来越上档次,并且请人扎纸马纸人男童女童在坟前祭烧。 二、造成此种现象的原因 (一)风俗习惯 XX镇长期以来都有“红白事”大操大办之风,这种风气是经历了很长一段历史时期所形成的,因此很难改变。长此以往形成恶性循环,这种风气便更难杜绝,而大家也没有要改变的意愿。 (二)礼尚往来 每当家里办事的时候都会仔细记下来参加的亲朋好友的名单以及每个人出钱出力的数目,等到下一次对方家里办事时作为往礼的参考标准。 (三)爱面子搞排场 中国人都特别看重面子问题。并不是是所有人都想大操大办,只不过作为一个人际往来的重要场合,并且婚丧葬娶是人生的大事,大部分人认为,喜事办的越大脸上越有光,孩子也高兴,大家也满意。在丧事上,大家也都这么觉得,家家如此,如果自己家做不到,就比别人差了一等。所以为了满足自己的面子问题,多数人选择在“红白事”上狠砸钱,拼命让自己在人前有面子,给足人家面子,给足自己面子。 (四)攀比心理作祟 比谁家房子贵,楼层好。比谁家装修的好,家具买的贵重。比谁家给的彩礼多,女方脸上有面子,金器买的贵不贵,好不好看。比谁家的酒席请的多,排场做的大。一切的一切都是攀比 (五)年轻人好逸恶劳 现在的年轻人都是家中的宝贝,长期生活在蜜潭中不知赚钱辛苦,养成好逸恶劳的毛病,于是甘愿早早踏入婚姻生活传宗接代,因此在娶妻或嫁人的时候就多要些彩礼。 (六)女方给男方施加的压力 在婚事的规模和形式上,一般都是由女方明确要求的。女方不仅规定婚礼办

公务员婚丧嫁娶报告

公务员婚丧嫁娶报告 篇一:机关工作人员婚丧嫁娶宴请报告备案制度 机关工作人员婚丧嫁娶宴请报告备案制度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规范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嫁娶事宜,根据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制止奢侈浪费、加强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婚丧嫁娶事宜包括:机关工作人员操办的本人及家庭主要成员婚丧嫁娶、生病住院、乔迁新居、生日祝寿、子女出生、升学留学、入伍就业等事宜。 第三条机关工作人员办理婚丧嫁娶事宜应在亲戚(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亲属及近姻亲)范围内进行。除组织上派人参加必要的事宜外,不得亲自或授意他人邀请本单位、下属单位、管理和服务的单位或个人。 ()第四条机关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嫁娶事宜要坚持勤俭节约,带头移风易俗,自觉抵制讲排场、比阔气、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婚礼宴请人数累计不得超过200人(20桌),葬礼应从严控制规模。 第五条实行一事一报制度,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宴请事由、时间、地点、方式、规模、标准和邀请对象,收受礼金、礼品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操办婚嫁喜庆事宜的,应提前7天报告。如操办丧葬事宜来不及报告的,需在事后7天内补办书面报告手续。

第六条机关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嫁娶事宜,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严禁违反规定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大操大办。严禁分批次、多地点办理,或者采取分别宴请、化整为零的方式变相大操大办。凡举办宴席的,必须严格控制宴请标准、规模及人数; (二)不准向工作分管范围内的单位、个人以及服务对象送请柬、发短信、打招呼; (三)不准收受或者索取管理或服务对象的财物,或者让其承担、报销应当由本人支付的有关费用; (四)严禁借婚丧嫁娶事宜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或可能影响执行公务的单位、个人的礼金、礼品、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 (五)严禁本单位工作人员参与迎宾,不准用公款送礼,不准违反规定动用公车、公物,婚礼和殡葬车队规模不得超过6辆; (六)严格遵守其他廉洁自律有关规定。 第七条机关工作人员办理婚丧嫁娶事宜中未能按照上述规定谢绝和退还的礼金礼品等财物,应按照有关规定在一个月内上交组织处理。第八条机关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将进行调查核实:(一)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告的; (二)不如实报告的; (三)隐瞒不报的; (四)收到干部群众实名举报的; (五)大操大办婚丧嫁娶事宜在社会上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 第九条对违反制度,在婚丧嫁娶事宜中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的机关工

中央关于领导干部婚丧嫁娶规定

中央关于领导干部婚丧嫁娶规定 篇一:关于规范领导干部家庭婚丧嫁娶行为的通知 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关于规范领导干部家 庭婚丧嫁娶行为的通知 陕办发〔20XX〕26号 各市委,省委各部门,省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党组,各人民团体党组:为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相关规定,按照省委关于中央第七巡视组对我省巡视情况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现对全省党政机关(含事业单位)县处级副职以上领导干部和非领导职务干部、省属国有企业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和已退出现职但尚未办理退休手续的干部,操办本人、直系亲属的婚丧嫁娶活动,提出如下要求。一、认真落实书面申报制度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婚礼举办前7个工作日向本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和本级组织(人事)部门书面申报,经批准后方可办理。丧事在第一时间向本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口头或电话报告。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操办婚丧事宜的,向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机构)和组织(人事)部门报告。申报内容包括时间、地点、方式、规模、标准和邀请对象等,并作出廉政承诺。婚丧事宜后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上级纪检监察机关 (机构)和组织(人事)部门报告实际操办情况,包括参加人数、使

用车辆、活动规模、花费和收受礼金礼品等。 二、严格执行各项规定要求 各级领导干部办理家庭婚丧嫁娶事宜,要认真执行中央关于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以邀请或宴请近亲属为主,自觉坚持简约节约,率先弘扬文明新风。严禁家庭婚丧嫁娶大操大办,不得集中大规模举办,不得通过分别宴请、化整为零等形式分批次、多地点办理。严禁利用家庭婚丧嫁娶以权谋私,不得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违规使用公共资源、占用公务车辆,不得干扰、影响和妨碍正常的工作、生活、交通等公共秩序。严禁利用家庭婚丧嫁娶借机敛财,不得收受本单位或个人行使职权有关单位、近亲属以外其他人员的礼金礼品,不得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礼品。严禁利用家庭婚丧嫁娶趁机邀聚,不得以送请柬、发短信、打招呼等方式,邀请工作分管范围内的单位、个人和服务对象,以及与个人行使职权有关的人员参加。领导干部要管好自己和家人,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及时消除不良倾向和苗头性问题。 三、自觉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各级党委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把规范领导干部家庭婚丧嫁娶行为作为加强党风政风建设的重要内容,列入年度考核、述职述廉和民主生活会内容。各级党委 (党组)书记是本地本部门本单位规范领导干部家庭婚丧嫁娶行为的第一责任人,要通过及时提醒、诫勉谈话、责令检查等形式,加强对

机关工作人员婚丧嫁娶宴请报告备案制度

机关工作人员婚丧嫁娶宴 请报告备案制度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机关工作人员婚丧嫁娶宴请报告备案制度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规范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嫁娶事宜,根据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制止奢侈浪费、加强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婚丧嫁娶事宜包括:机关工作人员操办的本人及家庭主要成员婚丧嫁娶、生病住院、乔迁新居、生日祝寿、子女出生、升学留学、入伍就业等事宜。 第三条机关工作人员办理婚丧嫁娶事宜应在亲戚(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亲属及近姻亲)范围内进行。除组织上派人参加必要的事宜外,不得亲自或授意他人邀请本单位、下属单位、管理和服务的单位或个人。 第四条机关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嫁娶事宜要坚持勤俭节约,带头移风易俗,自觉抵制讲排场、比阔气、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婚礼宴请人数累计不得超过200人(20桌),葬礼应从严控制规模。 第五条实行一事一报制度,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宴请事由、时间、地点、方式、规模、标准和邀请对象,收受礼金、礼品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操办婚嫁喜庆事宜的,应提前7天报告。如操办丧葬事宜来不及报告的,需在事后7天内补办书面报告手续。 第六条机关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嫁娶事宜,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严禁违反规定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大操大办。严禁分批次、多地点办理,或者采取分别宴请、化整为零的方式变相大操大办。凡举办宴席的,必须严格控制宴请标准、规模及人数;

(二)不准向工作分管范围内的单位、个人以及服务对象送请柬、发短信、打招呼; (三)不准收受或者索取管理或服务对象的财物,或者让其承担、报销应当由本人支付的有关费用; (四)严禁借婚丧嫁娶事宜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或可能影响执行公务的单位、个人的礼金、礼品、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 (五)严禁本单位工作人员参与迎宾,不准用公款送礼,不准违反规定动用公车、公物,婚礼和殡葬车队规模不得超过6辆; (六)严格遵守其他廉洁自律有关规定。 第七条机关工作人员办理婚丧嫁娶事宜中未能按照上述规定谢绝和退还的礼金礼品等财物,应按照有关规定在一个月内上交组织处理。 第八条机关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将进行调查核实: (一)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告的; (二)不如实报告的; (三)隐瞒不报的; (四)收到干部群众实名举报的; (五)大操大办婚丧嫁娶事宜在社会上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 第九条对违反制度,在婚丧嫁娶事宜中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的机关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采取批评教育、责令作出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建议组织处理等方式予以处理;构成违纪的,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机关工作人员婚丧嫁娶宴请等事宜报告表

婚丧嫁娶报告

婚丧嫁娶报告 篇一:子长县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嫁娶事宜申报表 注:1、领导干部在事前填写此表,由本人向组织人事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报告。 2、此表一式四份,由组织人事部门、所属派出纪工委、县纪检监察机关和申报人所在单位留存。 3、超过20桌的,须在情况说明栏中填写原因。 -1- 注:事后10日内填写此表,由本人向纪检监察机关报告。 -2- 篇二: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嫁娶事宜报告表 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嫁娶事宜报告表 填表日期:年月日 篇三:机关工作人员婚丧嫁娶宴请报告备案制度 机关工作人员婚丧嫁娶宴请报告备案制度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规范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嫁娶事宜,根据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制止奢侈浪费、加强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婚丧嫁娶事宜包括:机关工作人员操办的本人及家庭主要成员婚丧嫁娶、生病住院、乔迁新居、生日祝寿、子女出生、

升学留学、入伍就业等事宜。 第三条机关工作人员办理婚丧嫁娶事宜应在亲戚(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亲属及近姻亲)范围内进行。除组织上派人参加必要的事宜外,不得亲自或授意他人邀请本单位、下属单位、管理和服务的单位或个人。 第四条机关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嫁娶事宜要坚持勤俭节约,带头移风易俗,自觉抵制讲排场、比阔气、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婚礼宴请人数累计不得超过200人(20桌),葬礼应从严控制规模。 第五条实行一事一报制度,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宴请事由、时间、地点、方式、规模、标准和邀请对象,收受礼金、礼品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操办婚嫁喜庆事宜的,应提前7天报告。如操办丧葬事宜来不及报告的,需在事后7天内补办书面报告手续。 第六条机关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嫁娶事宜,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严禁违反规定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大操大办。严禁分批次、多地点办理,或者采取分别宴请、化整为零的方式变相大操大办。凡举办宴席的,必须严格控制宴请标准、规模及人数; (二)不准向工作分管范围内的单位、个人以及服务对象送请柬、发短信、打招呼; (三)不准收受或者索取管理或服务对象的财物,或者让其承担、报销应当由本人支付的有关费用; (四)严禁借婚丧嫁娶事宜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或可能影响执行公务的单位、个人的礼金、礼品、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

职工婚丧喜庆报备单

职工婚丧喜庆报备单 篇一:规范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规定 关于严格规范全区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 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 为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规范全区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嫁娶事宜,倡导文明新风,根据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制止奢侈浪费、加强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结合莲湖实际,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一条本规定所称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全区范围内党的机关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和党的基层组织中专职、兼职从事党内事务的人员;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企业(公司)、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公司)、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企业(公司)、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法规从事公务的人员。 社区居委会和村民委员会工作人员参照执行。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婚丧喜庆事宜,是指党和国家工作人员组织或参与操办本人及近亲属的婚丧嫁娶和乔迁、履新、出国、庆生、升学、就业、入伍、获奖、开业庆典等事宜。 第三条不准违规操办婚丧嫁娶事宜:

(一)办理本人和子女婚庆活动的,严禁化整为零,分批次、多地点办理;严禁以任何方式向管理服务对象及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和人员发出邀请或打招呼。 (二)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应带头文明节俭办理丧事,带头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殡葬改革规定,从严控制葬礼规模,不搞封建迷信活动。 (三)不准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收受或者变相收受任何单位的礼金及礼品;不准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礼品、有价证券或支付凭证;禁止以任何方式由任何单位或者第三方支付应由本人承担的操办费用。 (四)不准违规使用公共资源;不准违规借用公务车辆;不得干扰和妨碍正常的工作、生活、交通等公共秩序。 (五)严格遵守其他廉洁自律有关规定。 第四条除婚丧嫁娶事宜外,其他喜庆事宜严禁以任何方式邀请亲属(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亲属及近姻亲)以外的人员参加,不准收受或者变相收受任何单位和亲属以外人员的礼金及礼品。第五条实行操办婚丧嫁娶事宜报备制度。 (一)报备内容:宴请事宜、时间、地点、方式、规模、标准和邀请对象;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承诺遵守相关纪律,主动接受监督。(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国有企业领导干部婚丧喜庆管理办法及报告表

有限公司 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管理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断规范集团各级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大力倡树勤俭节约、健康文明的社会风气,根据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所称婚丧喜庆事宜,指领导干部操办的本人及其直系亲属的婚丧嫁娶、生育祝寿、乔迁新居、升迁升学等事宜。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总部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所属企业的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所属事业单位处级以上干部。 第三条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应严格自律,做到节俭、廉洁、文明办事。不准使用公车、公物;严禁在本单位或与自己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报销或变相处理婚丧喜庆事宜的相关费用。 第四条领导干部办理丧喜庆事宜,要严格控制规模,邀请对象一般限于亲属范围内,严禁大操大办、奢侈浪费、借机敛财,不准分批次、多地点或者采取“化整为零”的方式变相大操大办。 第五条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实行报告制度。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向集团纪委或本单位纪委报告。其中,集团领导、总部各部室中层以上干部、直属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向集团纪委报告;直属各单位班子副职及其他中层以上干部向本单位纪委报告。各单位可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结合各自实际,适当扩大向本单位纪检部门报告

的范围。 第六条领导干部操办婚事等喜庆事宜应提前15天向相应纪检监察部门报告《领导干部婚丧喜庆事宜报告单》(见附件),说明办理事由、时间、地点、人数和标准等。丧葬事宜应在办理前以口头或书面形式报告相应内容,口头报告的,需于事后5天内补报《领导干部婚丧喜庆事宜报告单》。 第七条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未按规定进行报告的,责令其说明原因,并视情节责令其在一定范围内作出检查;对拒不报告、弄虚作假、欺骗组织、借机敛财、在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的,将根据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第八条集团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应建立单位管理人员办理婚丧喜庆事宜台账。对违反规定办理婚丧喜庆事宜的,视情节轻重依照相关规定给予组织处理、纪律处分,同时要追究所在单位党组织、纪检部门责任以及相关人员责任。 第九条本办法由集团纪检监察部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办法从下发之日起施行。

婚丧嫁娶报备表

婚丧嫁娶报备表 篇一:登封六中婚丧嫁娶备案表 附件3: 统计表 单位:(加盖公章)登封六中 填表人:屈江坤填表时间:20XX.12.23 篇二:机关工作人员婚丧嫁娶宴请报告备案制度 机关工作人员婚丧嫁娶宴请报告备案制度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规范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嫁娶事宜,根据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制止奢侈浪费、加强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婚丧嫁娶事宜包括:机关工作人员操办的本人及家庭主要成员婚丧嫁娶、生病住院、乔迁新居、生日祝寿、子女出生、升学留学、入伍就业等事宜。 第三条机关工作人员办理婚丧嫁娶事宜应在亲戚(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亲属及近姻亲)范围内进行。除组织上派人参加必要的事宜外,不得亲自或授意他人邀请本单位、下属单位、管理和服务的单位或个人。 第四条机关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嫁娶事宜要坚持勤俭节约,带头移风易俗,自觉抵制讲排场、比阔气、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婚礼宴请人数

累计不得超过200人(20桌),葬礼应从严控制规模。 第五条实行一事一报制度,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宴请事由、时间、地点、方式、规模、标准和邀请对象,收受礼金、礼品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操办婚嫁喜庆事宜的,应提前7天报告。如操办丧葬事宜来不及报告的,需在事后7天内补办书面报告手续。 第六条机关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嫁娶事宜,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严禁违反规定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大操大办。严禁分批次、多地点办理,或者采取分别宴请、化整为零的方式变相大操大办。凡举办宴席的,必须严格控制宴请标准、规模及人数; (二)不准向工作分管范围内的单位、个人以及服务对象送请柬、发短信、打招呼; ()(三)不准收受或者索取管理或服务对象的财物,或者让其承担、报销应当由本人支付的有关费用; (四)严禁借婚丧嫁娶事宜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或可能影响执行公务的单位、个人的礼金、礼品、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 (五)严禁本单位工作人员参与迎宾,不准用公款送礼,不准违反规定动用公车、公物,婚礼和殡葬车队规模不得超过6辆; (六)严格遵守其他廉洁自律有关规定。 第七条机关工作人员办理婚丧嫁娶事宜中未能按照上述规定谢绝和退还的礼金礼品等财物,应按照有关规定在一个月内上交组织处理。第八条机关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将进行调查核实:(一)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告的;

婚丧嫁娶大操大办自查报告

婚丧嫁娶大操大办自查报告 篇一:大操大办自查报告 制止大操大办借机敛财 个人自查报告 根据市委、市纪委会议部署,xx纪委向全办人员传达了xx市纪委《关于进一步制止党员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借婚丧等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的通知》的精神,并在全办上下开展了自纠自查活动。我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通过学习文件规定,对“大操大办借机敛财’这种违纪行为有了更为深刻的认识,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作为一名党员干部,我在工作生活中,能切实履行领导职责,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工作部署,确保各项规定和措施能够顺利实施;能积极倡导移风易俗,自觉做到喜事新办、丧事简办、不讲排场、比阔气,反对铺张浪费;操办婚丧事宜时,自觉主动向市纪委报告具体操办情况,不将宴请范围扩大;能够做到不借升学、满月、参军、乔迁、开业、祝寿等事宜为名在亲属以外人员中设宴请客;自觉抵制不正之风,没有在操办婚丧事宜时接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和个人的礼金礼品;能够发挥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带头制止婚丧嫁娶大操大办,移风易俗,节俭办事。 今后工作中,我本人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绝不违反《通知》,若违反,愿接受组织处分和处罚。

二0一二年二月二十九日 篇二:20XX大操大办自查报告 制止大操大办个人自查报告 红白事大操大办是陈规陋习,但近几年,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相互攀比,讲排场、摆阔气的势头有增无减,而有些公职人员借机敛财的现象也时有发生,这不仅干扰政府机关正常的工作秩序,还严重损害的党和政府在人民中的形象。近日,XX办党工委向全办工作人员传达了XX市纪委《关于进一步制止党员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借婚丧等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的通知》的精神,并开展了自纠自查活动。我作为XX办的一名党员,通过学习文件规定,对“大操大办借机敛财’这种违纪行为有了更为深刻的认识,现就自查报告汇报如下: 作为一名党员,我在工作生活中,能切实履行领导职责,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工作部署;自觉做到喜事新办、丧事简办、不讲排场、比阔气,反对铺张浪费;操办婚丧事宜时,自觉主动向市纪委报告具体操办情况,不将宴请范围扩大;没有借升学、满月、参军、乔迁、开业、祝寿等事宜为名在亲属以外人员中设宴请客;自觉抵制不正之风,没有在操办婚丧事宜时接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和个人的礼金礼品。 今后工作中,我本人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绝不违反《通知》,若违反,愿接受组织处分和处罚。 二0一

机关婚丧嫁娶规定

机关婚丧嫁娶规定 篇一:机关工作人员婚丧嫁娶宴请报告备案制度 机关工作人员婚丧嫁娶宴请报告备案制度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规范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嫁娶事宜,根据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制止奢侈浪费、加强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婚丧嫁娶事宜包括:机关工作人员操办的本人及家庭主要成员婚丧嫁娶、生病住院、乔迁新居、生日祝寿、子女出生、升学留学、入伍就业等事宜。 第三条机关工作人员办理婚丧嫁娶事宜应在亲戚(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亲属及近姻亲)范围内进行。除组织上派人参加必要的事宜外,不得亲自或授意他人邀请本单位、下属单位、管理和服务的单位或个人。 第四条机关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嫁娶事宜要坚持勤俭节约,带头移风易俗,自觉抵制讲排场、比阔气、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婚礼宴请人数累计不得超过200人(20桌),葬礼应从严控制规模。 第五条实行一事一报制度,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宴请事由、时间、地点、方式、规模、标准和邀请对象,收受礼金、礼品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操办婚嫁喜庆事宜的,应提前7天报告。如操办丧葬事宜来不及报告的,需在事后7天内补办书面报告手续。

第六条机关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嫁娶事宜,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严禁违反规定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大操大办。严禁分批次、多地点办理,或者采取分别宴请、化整为零的方式变相大操大办。凡举办宴席的,必须严格控制宴请标准、规模及人数; (二)不准向工作分管范围内的单位、个人以及服务对象送请柬、发短信、打招呼; (三)不准收受或者索取管理或服务对象的财物,或者让其承担、报销应当由本人支付的有关费用; (四)严禁借婚丧嫁娶事宜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或可能影响执行公务的单位、个人的礼金、礼品、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 (五)严禁本单位工作人员参与迎宾,不准用公款送礼,不准违反规定动用公车、公物,婚礼和殡葬车队规模不得超过6辆; (六)严格遵守其他廉洁自律有关规定。 第七条机关工作人员办理婚丧嫁娶事宜中未能按照上述规定谢绝和退还的礼金礼品等财物,应按照有关规定在一个月内上交组织处理。第八条机关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将进行调查核实:(一)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告的; (二)不如实报告的; (三)隐瞒不报的; (四)收到干部群众实名举报的; (五)大操大办婚丧嫁娶事宜在社会上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 第九条对违反制度,在婚丧嫁娶事宜中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的机关工

四川省出台婚丧嫁娶

四川省出台婚丧嫁娶 篇一:关于规范领导干部家庭婚丧嫁娶行为的通知 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关于规范领导干部家 庭婚丧嫁娶行为的通知 陕办发〔20XX〕26号 各市委,省委各部门,省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党组,各人民团体党组:为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相关规定,按照省委关于中央第七巡视组对我省巡视情况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现对全省党政机关(含事业单位)县处级副职以上领导干部和非领导职务干部、省属国有企业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和已退出现职但尚未办理退休手续的干部,操办本人、直系亲属的婚丧嫁娶活动,提出如下要求。一、认真落实书面申报制度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婚礼举办前7个工作日向本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和本级组织(人事)部门书面申报,经批准后方可办理。丧事在第一时间向本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口头或电话报告。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操办婚丧事宜的,向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机构)和组织(人事)部门报告。申报内容包括时间、地点、方式、规模、标准和邀请对象等,并作出廉政承诺。婚丧事宜后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上级纪检监察机关 (机构)和组织(人事)部门报告实际操办情况,包括参加人数、使

用车辆、活动规模、花费和收受礼金礼品等。 二、严格执行各项规定要求 各级领导干部办理家庭婚丧嫁娶事宜,要认真执行中央关于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以邀请或宴请近亲属为主,自觉坚持简约节约,率先弘扬文明新风。严禁家庭婚丧嫁娶大操大办,不得集中大规模举办,不得通过分别宴请、化整为零等形式分批次、多地点办理。严禁利用家庭婚丧嫁娶以权谋私,不得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违规使用公共资源、占用公务车辆,不得干扰、影响和妨碍正常的工作、生活、交通等公共秩序。严禁利用家庭婚丧嫁娶借机敛财,不得收受本单位或个人行使职权有关单位、近亲属以外其他人员的礼金礼品,不得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礼品。严禁利用家庭婚丧嫁娶趁机邀聚,不得以送请柬、发短信、打招呼等方式,邀请工作分管范围内的单位、个人和服务对象,以及与个人行使职权有关的人员参加。领导干部要管好自己和家人,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及时消除不良倾向和苗头性问题。 三、自觉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各级党委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把规范领导干部家庭婚丧嫁娶行为作为加强党风政风建设的重要内容,列入年度考核、述职述廉和民主生活会内容。各级党委 (党组)书记是本地本部门本单位规范领导干部家庭婚丧嫁娶行为的第一责任人,要通过及时提醒、诫勉谈话、责令检查等形式,加强对班子成员的管理教育。党委常委和党组成员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

干部职工婚丧嫁娶申报表

*****局 干部职工办理婚丧嫁娶事宜申报表姓名单位及职务 报告事宜 宴请时间宴请地点宴请桌数 承诺事项1.坚决执行《廉政准则》等各项规定; 2.不超申报宴请桌数,不分批次、多地点操办; 3.不向服务对象和与自己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个人送请柬、发短信、打招呼; 4.不借机敛取财物; 5.不动用公车; 6.不搞封建迷信活动。承诺人(签字): 情况说明 所在单位 意见 (签章) 年月日局党委 意见 (签章) 年月日 局纪检 监察组织 意见(签章) 年月日 备注 注:1.干部职工在事前填写此表,由本人向局党委和局纪检检查组织报告。 2.此表一式三份,由局纪检监察组织、局党委和申报人所在单位留存。 - 1 -啊

- 2 -啊 第 号 *****局 干部职工操办婚丧嫁娶事宜提醒通知书 (存根) 编号: 年第 号 同志: 你递交的关于自己操办(参与办理)的 一事的报告已收到,按照县纪委《关于严禁党员领导干部大操大办婚丧嫁娶等事宜的通知》,现就你操办中应注意事项提醒如下: 1. 严禁婚嫁提前宴请,铺张浪费; 2. 严禁“化整为零”分批次、多地点宴请; 3. 严禁向服务对象和与自己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个人送请柬、发短信、打招呼; 4. 严禁动用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公车; 5. 严禁在本单位或与自己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报销或变相报销办理婚丧嫁娶事宜的费用; 6. 不搞封建迷信活动; 7. 请于操办结束后7日内书面报告操办情况。 中共*****局纪律检查委员会 年 月 日 *****局 干部职工操办婚丧嫁娶事宜提醒通知书 编号: 年第 号 同志: 你递交的关于自己操办(参与办理)的 一事的报告已收到,按照《关于严禁党员领导干部大操大办婚丧嫁娶等事宜的通知》,现就你操办中应注意事项提醒如下: 1. 严禁婚嫁提前宴请,铺张浪费; 2. 严禁“化整为零”分批次、多地点宴请; 3. 严禁向服务对象和与自己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个人送请柬、发短信、打招呼; 4. 严禁动用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公车; 5. 严禁在本单位或与自己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报销或变相报销办理婚丧嫁娶事宜的费用; 6. 不搞封建迷信活动; 7. 请于操办结束后7日内书面报告操办情况。 中共*****局纪律检查委员会 年 月 日

婚丧嫁娶报备

婚丧嫁娶报备 篇一:机关工作人员婚丧嫁娶宴请报告备案制度 机关工作人员婚丧嫁娶宴请报告备案制度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规范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嫁娶事宜,根据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制止奢侈浪费、加强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婚丧嫁娶事宜包括:机关工作人员操办的本人及家庭主要成员婚丧嫁娶、生病住院、乔迁新居、生日祝寿、子女出生、升学留学、入伍就业等事宜。 第三条机关工作人员办理婚丧嫁娶事宜应在亲戚(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亲属及近姻亲)范围内进行。除组织上派人参加必要的事宜外,不得亲自或授意他人邀请本单位、下属单位、管理和服务的单位或个人。 第四条机关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嫁娶事宜要坚持勤俭节约,带头移风易俗,自觉抵制讲排场、比阔气、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婚礼宴请人数累计不得超过200人(20桌),葬礼应从严控制规模。 第五条实行一事一报制度,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宴请事由、时间、地点、方式、规模、标准和邀请对象,收受礼金、礼品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操办婚嫁喜庆事宜的,应提前7天报告。如操办丧葬事宜来不及报告的,需在事后7天内补办书面报告手续。

第六条机关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嫁娶事宜,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严禁违反规定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大操大办。严禁分批次、多地点办理,或者采取分别宴请、化整为零的方式变相大操大办。凡举办宴席的,必须严格控制宴请标准、规模及人数; (二)不准向工作分管范围内的单位、个人以及服务对象送请柬、发短信、打招呼; (三)不准收受或者索取管理或服务对象的财物,或者让其承担、报销应当由本人支付的有关费用; (四)严禁借婚丧嫁娶事宜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或可能影响执行公务的单位、个人的礼金、礼品、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 (五)严禁本单位工作人员参与迎宾,不准用公款送礼,不准违反规定动用公车、公物,婚礼和殡葬车队规模不得超过6辆; (六)严格遵守其他廉洁自律有关规定。 第七条机关工(:婚丧嫁娶报备)作人员办理婚丧嫁娶事宜中未能按照上述规定谢绝和退还的礼金礼品等财物,应按照有关规定在一个月内上交组织处理。 第八条机关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将进行调查核实:(一)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告的; (二)不如实报告的; (三)隐瞒不报的; (四)收到干部群众实名举报的; (五)大操大办婚丧嫁娶事宜在社会上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

婚丧嫁娶心得体会

婚丧嫁娶,心得体会 篇一:关于对婚丧嫁娶的心得体会 关于对婚丧嫁娶的心得体会婚丧嫁娶对任何人、任何家庭来说都可谓是生活中的大事。而对于领导干部,尤其是公众人物,特别是有权动用公共资源和利用其权利影响扩大其在婚丧嫁娶中的收益而更是备受人们的关注。 作风纪律整顿工作开展以来,全市各级党政干部工作作风有了明显改进,自律意识明显增强,但在执行“一律不准大操大办”规定方面,认识不足、落实不够,大操大办之风有抬头之势,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 时下,每逢五一、十一、元旦、春节等节假日,一些地方有关部门都会提前下发类似严禁公车私用、严防借婚丧嫁娶之机收敛钱财等的通知,但是一些领导干部照旧我行我素,且毫发未损。他们之所以敢置若罔闻,甚至顶风而上,原因就在于他们知晓有关部门不过是“例行手续”,吓唬胆小的而已,是不会下实法子的。果真要动真,有关部门也会向领导干部再“吹风”,因此,真正撞在“枪子”上的实在是少之又少。 事实上。领导干部再婚丧嫁娶等事宜中能否做到文明、节俭、从简,关键是当地主要领导干部能否真正带头做榜样。

上行而下效。好作风、坏作风的濡染传承都是一样。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要做到,否则实际效果肯定会大打折扣。这个基本道理可以说领导干部人人都懂,但当真发生在自己身上时,又并非人人都能做到。这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来说,无疑是一种考量。它考验领导干部的执行力、落实力和自律能力。而当地干部群众也正是从领导干部婚丧嫁娶等事宜中掂量、评判他们在百姓心中的分量。同时,制定了有关婚丧嫁娶方面的制度,关键要靠执行、靠落实。要在真正落实中完善制度,在落实中树立制度的严肃性。真正让违规违法者尝到苦头,受到惩处,以儆效尤。倘若仅仅以文件通知的形式抓落实,玩“花架子”,不但会影响到执法执纪部门的形象,进而也会影响到其他制度的贯彻落实。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范领导干部的廉洁从业行为,召开禁止党员干部婚丧嫁娶等事宜大操大办动员会。会上强调广大党员干部职工要坚持党性原则,要严明纪律,对婚丧等各种事宜要严把三关即事前申报关、事中检查关、事后报告关。全体员工要严格按照责任书内容相互监督、认真落实,倡导文明新风尚,倡响节俭主旋律。 篇二:观看警示教育片《警钟长鸣》、《蜕变》、《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注意事宜》心得体会 观看警示教育片心得体会

山东省滕州市婚丧嫁娶

山东省滕州市婚丧嫁娶 篇一:关于规范领导干部家庭婚丧嫁娶行为的通知 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关于规范领导干部家 庭婚丧嫁娶行为的通知 陕办发〔20XX〕26号 各市委,省委各部门,省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党组,各人民团体党组:为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相关规定,按照省委关于中央第七巡视组对我省巡视情况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现对全省党政机关(含事业单位)县处级副职以上领导干部和非领导职务干部、省属国有企业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和已退出现职但尚未办理退休手续的干部,操办本人、直系亲属的婚丧嫁娶活动,提出如下要求。一、认真落实书面申报制度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婚礼举办前7个工作日向本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和本级组织(人事)部门书面申报,经批准后方可办理。丧事在第一时间向本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口头或电话报告。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操办婚丧事宜的,向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机构)和组织(人事)部门报告。申报内容包括时间、地点、方式、规模、标准和邀请对象等,并作出廉政承诺。婚丧事宜后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上级纪检监察机关 (机构)和组织(人事)部门报告实际操办情况,包括参加人数、使

用车辆、活动规模、花费和收受礼金礼品等。 二、严格执行各项规定要求 各级领导干部办理家庭婚丧嫁娶事宜,要认真执行中央关于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以邀请或宴请近亲属为主,自觉坚持简约节约,率先弘扬文明新风。严禁家庭婚丧嫁娶大操大办,不得集中大规模举办,不得通过分别宴请、化整为零等形式分批次、多地点办理。严禁利用家庭婚丧嫁娶以权谋私,不得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违规使用公共资源、占用公务车辆,不得干扰、影响和妨碍正常的工作、生活、交通等公共秩序。严禁利用家庭婚丧嫁娶借机敛财,不得收受本单位或个人行使职权有关单位、近亲属以外其他人员的礼金礼品,不得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礼品。严禁利用家庭婚丧嫁娶趁机邀聚,不得以送请柬、发短信、打招呼等方式,邀请工作分管范围内的单位、个人和服务对象,以及与个人行使职权有关的人员参加。领导干部要管好自己和家人,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及时消除不良倾向和苗头性问题。 三、自觉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各级党委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把规范领导干部家庭婚丧嫁娶行为作为加强党风政风建设的重要内容,列入年度考核、述职述廉和民主生活会内容。各级党委 (党组)书记是本地本部门本单位规范领导干部家庭婚丧嫁娶行为的第一责任人,要通过及时提醒、诫勉谈话、责令检查等形式,加强对班子成员的管理教育。党委常委和党组成员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

推进移风易俗简办婚丧嫁娶倡议书及建议书

---------------------------------------------------------------范文最新推荐------------------------------------------------------ 推进移风易俗简办婚丧嫁娶倡议书及 建议书 推进移风易俗简办婚丧嫁娶倡议书及建议书 全县广大党员干部: 由于受传统观念和不良习俗的影响,近年来,我县一些地方在操办婚丧嫁娶活动中,出现了盲目攀比、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等不文明现象,既给广大群众造成了沉重的精神压力和经济负担,又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背道而驰。为大力推进移风易俗,破除陈规陋习,弘扬社会文明新风,根据中共xx县纪委《关于印发<关于规范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嫁娶等事宜的规定>的通知》精神,特向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倡议: 一、从我先行,移风易俗。全县党员干部要以推进移风易俗、简办婚丧嫁娶,倡导文明新风为己任,坚持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其他事少办的要求,量力而行确定宴请标准,尽量缩减邀请对象和范围、缩减用车数量和档次,减少餐桌上、车轮上的浪费,自家老人过寿、子女满月、升学、新居落成等喜庆事宜,尽可能只在直系亲属范围内庆贺。从我先行,从现在做起, 1 / 7

争做移风易俗模范。 二、量力而行,雅办简办。在全县提倡婚事雅办,通过参加公益婚礼、集体婚礼、旅游结婚等方式纪念新婚,不比排场、不比彩礼、不给家庭增添不必要的负担;提倡丧事简办,弘扬尊老孝老爱老家风,树立厚养薄葬的观念,坚决摒弃设道场、搞占卜、撒纸钱等封建陋习,简化丧葬程序,以环保洁净、传统简约、庄严肃穆的葬礼方式,表达对逝者的追思,不在街道、广场和居民小区等公共场所搭建灵棚,高音演奏哀乐,不影响乡邻正常生活,争做文明公民模范。 三、严格执行,落实规定。按照《xx县纪委关于规范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嫁娶等事宜的规定》要求,全县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嫁娶事宜要进行事前备案,廉政承诺和事后报告,不得大操大办,借机敛财。全县党员干部要严格执行规定要求,坚决抵制婚丧嫁娶事宜大操大办的不良风气,争做弘扬简朴、纯洁社会新风的表率推进移风易俗简办婚丧嫁娶倡议书及建议书。 四、积极践行,树立新风。全县各级、各单位要进一步做好宣传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不要参与除婚丧事宜外其他喜庆事宜活动,并动员身边朋友、同事、亲属一起培养高尚道德情操,积极践行、共同营造尚俭戒奢,艰苦朴素,勤俭节约社会新风,争做推进社会新

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员干部婚丧喜庆事宜的情况报告,党员干部婚丧喜庆报告

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员干部婚丧喜庆事宜的情况报告, 党员干部婚丧喜庆报告 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员干部婚丧喜庆事宜的情况报告 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员干部婚丧喜庆事宜情况的 报告 XX纪委: 为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领导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进一步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严禁党员领导干部利用婚丧嫁娶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切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我处认真传达学习,积极组织贯彻落实,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健全组织,强化责任。按照《关于进一步深化大办婚丧喜庆事宜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处党工委成立了由党工委书记为组长,相关站所负责人、各村、社区支部书记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明确了责任,由处纪工委具体负责,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执行制度。并明确各村、社区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要求全处党员干部要带头简办红白事,积极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婚丧习俗。 二、加大宣传,营造氛围。结合干部下基层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走访群众,广泛宣传节俭操办婚丧嫁娶,大力倡导文明廉洁办事的新风尚。同时通过村务公开栏、信息平台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做到家喻户晓,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完善制度,加大监督。严格执行婚丧嫁娶事宜报告制度,领导干部操办红白事宜5日前按要求及时填报《党员干部婚丧喜庆事宜报告表》,并拟定操办事宜、时间、地点、邀请人数等信息,承诺遵守相关纪律和接受监督。同时,处纪工委加强对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监督,广泛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接受群众监督,1-6月份处党员干部申 报婚嫁事宜8起。 四、加强责任追究力度。全处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规定,对不按规定进行申报备案的,责令其说明原因,并视情节责成本人在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上或一定范围内作出检查。对拒不报告、弄虚作假、欺骗组织、借机敛财,造成恶劣影响的,按照相关规定从严处理。 通过自查,我处党员干部没有出现违规举办婚丧嫁娶事宜的情况。今后,我处将继续加强对党员干部婚丧嫁娶事宜的监督管理,加强引导和监督,确保婚丧嫁娶事宜科学文明、规范有序进行。 XX街道纪工委 20XX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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