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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电、瓦斯电闭锁试验措施

风电、瓦斯电闭锁试验措施
风电、瓦斯电闭锁试验措施

风电、瓦斯电闭锁试验措施

根据〈〈煤矿安全全规程》及〈〈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07)的要求,每隔十天必须用标准气体和空气样按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对甲烷传感器调校一次;除甲烷以外的其他气体监控仪器应每隔十天采用空气样和标准气样进行调校;每十天必须对甲烷超限断电闭锁和甲烷风电闭锁功能进行测试。为保证甲烷超限断电停风断电功能准确可靠、甲烷和一氧化碳传感器调校期间的安全,特制定本措施。

一、试验时间:

以风电、瓦斯电闭锁试验通知时间为准。

二、试验地点:

以风电、瓦斯电闭锁试验通知地点为准。

三、试验人员:

监测监控测试人员、相关区队电工、现场安监人员、现场瓦检人员等。

四、井下风电瓦斯电闭锁试验安全措施:

(1) 做风电瓦斯电闭锁试验期间,各工作面不能做漏电试验。

(2) 监控人员汇报矿调度监控中心,矿调度室同意后,监控人员现场

用2%标准气体做瓦斯电闭锁试验,矿调度室做好相关记录。

(3) 做风电瓦斯电闭锁试验时,设备必须完好,性能可靠,接线必须

符合相关规定。

(4) 做风电瓦斯电闭锁试验时,现场做试验人员必须与监测中心值班

人员保持联系,确保现场的风电瓦斯电闭锁试验正常可靠;当闭锁试验不能实现断电功能时,现场进行处理整改。

(5) 做风电瓦斯电闭锁试验期间,严禁放炮、严禁绞车及皮带运输、严禁采掘机械割煤等生产活动。

(6) 每个工作面试验完成后,现场相关区队电工应按规定立即向做过试验的工作面送风送电,保证各掘进工作面通风,动力电源运行正常,正常以后方可做下一个工作面的风电瓦斯电闭锁试验。

(7) 各工作面的电工必须在配电点等候,只有在局扇供电和动力供电恢复正常运行后方可离开。

(8) 新开工作面必须完善瓦斯电闭锁装置;在启用局扇前,必须完善风电闭锁装置。

(9) 监测监控试验员必须将试验结果作好记录,参加试验人员必须在记录结果上签字备查。

(10) 对不按要求参加风电、瓦斯电闭锁试验的单位和个人按照矿相关规定执行。

(11) 对风电闭锁和瓦斯电闭锁不符合要求和甩掉以上闭锁的按照矿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井下传感器标校安全措施:

(1) 井下安装各地点的CH4、CO传感器必须每10天用标准气样

和新鲜空气样对CH4探头进行标校

(2) 井下传感器标校前必须先检查CH4、CO传感器的线路是否完好,CH4、CO探头外观是否正常。

(3) 传感器标校前必须确定测试点区域5米内支护可靠、顶板完好和无淋水。

(4) 传感器标校前必须确定该区域相关设备必须停机。

(5) 进行传感器标校必须先进入标校模式,确定标准气样的数值。

(6) 进行传感器标校必须先通新鲜空气约1分钟,确定传感器的零点。

(7) 再通标准气样约1分钟,确定传感器的最高码值。

(8) 退出标校状态,待传感器回零后再通入标准气样,观察传感器数

值是否与标准气样数值相符。

(9) 标校完毕后,清洁传感器表面灰尘及调整传感器悬挂位置。

六、未尽事宜以〈〈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

器使用管理规范》等相关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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