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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学、农药登记中英文对照

农药学、农药登记中英文对照
农药学、农药登记中英文对照

1.acaricide 杀螨剂

2.acetate 醋酸盐,醋酸纤维素及其制成的产品 3 acetyltransferase 乙酰基转移酶 4.acidify 使酸化 5.activator 催化剂,触媒剂 6.acute toxicity 急性毒性

7.adult 成虫8.affinity 亲和力9.aldehyde 醛

10.alkaloid 生物碱11.amino 氨基的12.analysis of covariance 协方差分析

13.analysis of variance 方差分析14.antibiotics 抗生素15.antifeedant 拒食

16.antigen 抗原17.aphid 蚜虫

18.arthropod 节肢动物

19.avirulence 无毒性

20.baccine 疫苗

21.bactericides 杀细菌剂

22.bioassay 生物测定

23.biocontrol 生物防除

24.biological control 生物防治

25.biosynthesis 生物合成

26.biotic pesticide 生物杀虫剂

27.biotype 生物型

28.botanical pesticide 植29.物源杀虫剂

30.broad spectrum pesticide 广谱杀虫剂

31.carbohydrate 碳水化合物

32.carbonyl 羰基;碳酰

33.carcinogenicity 致癌性

34.causal agents 病原体

35.chiller 冷却器

36.chloroform 氯仿

37.chlorothalonil (daconil) 百菌清

38.chronic 慢性

39.coagulation 凝结物

40.concentration 浓度,浓缩

41.constant temperature 恒温

42.contact pesticide 触杀性农药

43.cytokinin 细胞分裂素

44.deactivation 灭活作用

45.derivative 衍生物

46.derosal 多菌灵

47.desorption 解吸附作用

48.detoxification 脱毒

49.development rate 发育速度

50.development zero 发育起点

51.diamondback moth 小菜蛾

52.diapause 滞育

53.digenesis 世代交替

54.disease-resistant cultivar 抗病品种

55.disinfectant 消毒剂

56.dissect 解剖

57.disulfide 二硫化物(=disulphide)

58.ecdysone 蜕皮激素

59.economic threshold 经济阈值

60.egg/ovum 卵

61.electrophoresis 电泳

62.endotoxin 内毒素

63.entomology 昆虫学

64.entomophagous insect 食虫昆虫

65.enzyme 酶

66.epidemiology 流行病学

67.ethylene 乙烯

68.exotic species 外来的物种

69.fatal temperature 致死温度

70.fauna 动物群,动物区系,动物志

71.fecundity 生殖力,72.产卵力

73.feign death 假死

74.fermentation 发酵

75.flammable 易燃的

76.flavonod 类黄铜

77.formulation 剂型

78.fumigant 熏剂

79.fungicides 杀真菌剂

80.galactosyltransferase 乳化转移酶

81.glycol 乙二醇

82.granular pesticide 粒状农药

83.herbicide 除草剂

84.hibernate 越冬

85.hormone 荷尔蒙,激素

86.hydrocarbon 碳氢化合物

87.hydrophilic 亲水的

88.hydrophobic 疏水的

89.hydroxyl 羟基

90.hypochlorite 次氯酸盐

91.in vitro 体外

92.in vivo 体内

93.inorganic 无机的

94.insecticide 杀虫剂

95.instar 龄,96.龄期

97.instar larvae 幼虫龄期

98.integrated pest management IPM有害生物综合防治

99.interferon 干扰素

100.ionization 离子化,101.电离

102.isotope 同103.位素

104.juvenile hormone mimic 仿生的保幼激素

https://www.sodocs.net/doc/5c7382378.html,rva 幼虫

106.less-persistent pesticide 低残留农药

107.life history 生活史

108.low-toxic pesticide 低毒性农药

109.maggot 蛆

110.malarial 毒气的

111.male sterility 雄性不112.育

113.median lethal dosage (LD50)致死中量

114.median lethal concentration (LD50)致死中浓度115.metabolic 代谢作用的, 新陈代谢的

116.methyl 甲基

117.microbial 微生物的,由细菌引起的

https://www.sodocs.net/doc/5c7382378.html,dethane 托布津

119.mist spryer 喷雾器

120.molt 蜕皮

121.mortality 死亡率

122.moulting hormone antagonist 抗蜕皮激素123.mutase 变位酶

124.mutation 突变

125.nematicide 杀线虫剂

126.nematode 线虫

127.nicotine 烟碱

128.nitrogen 氮

129.non-contamination pesticide 无污染农药130.nontarget organism 非靶标131.生物

132.normal saline 生理盐水

133.nymph 若虫

134.offspring 后代

https://www.sodocs.net/doc/5c7382378.html,anic pesticide 有机农药

https://www.sodocs.net/doc/5c7382378.html,anomercury pesticide 有机汞农药

https://www.sodocs.net/doc/5c7382378.html,anophosphorus pesticide 有机磷农药138.parasitism 寄生

139.pathogens 病原体(物)

140.pathology 病理学

141.peroxidase 过氧(化)物酶

142.persistent pesticide 持久性农药;残留性农药143.pesticide 杀虫剂

144.pesticide residue 农药残留

145.pesticide tolerances 耐药性

146.pest-resistant cultivar 抗虫品种

147.petri dish 有盖培养皿

148.pharmaceutical 制药学

149.pheromone 信息素,150.外激素

151.phosphatase 磷酸酶

152.photosynthesis 光合作用

153.phytohormone 植154.物生长素

155.phytopathology 植156.物病理学

157.phytotoxic 植158.物性毒素的

159.polyethylene 聚乙烯

160.population density 种群密度

161.虫口密度

162.progeny 后裔

163.pronotum 前胸背板

164.pupa 蛹

165.quarantine 检疫

166.reductase 还原酶

167.remnant 残留

168.repellent 忌避剂,169.驱虫剂

170.resistance 抗药性

171.risk assessment 风险评估

172.riskiest pesticide 高毒农药

173.rodenticide 灭鼠剂

174.secretion 分泌

175.segregate 隔离

176.selected insecticides 选择性杀虫剂

177.semiochemicals 化学信息素

178.sodium 钠

179.solvent 溶解的,180.溶剂

181.stochastic 随机的

182.sublethal concentrations 亚致死浓度

183.sublethal dose 亚致死中量

184.sustainable agriculture 可持续农业

185.synthase 合酶

186.target organism 靶标187.生物

188.terpenoid 萜类化合物

189.tetrachloride 四氯化物

190.virulence 毒力,191.毒性

192.virus 病毒

INT (拍卖auction)

寄售consignment

招标invitation of tender

投标submission of tender

一般代理人agent

总代理人general agent

代理协议agency agreement

累计佣金accumulative commission

补偿贸易compensation trade (或抵偿贸易)compensating/compensatory trade (又叫:往返贸易) counter trade

来料加工processing on giving materials

来料装配assembling on provided parts

独家经营/专营权exclusive right

独家经营/包销/代理协议exclusivity agreement

独家代理 sole agency; sole agent; exclusive agency;

exclusive agent

-------------------品质条件-----------------------

品质 quality 原样 original sample

规格 specifications 复样 duplicate sample

说明 description 对等样品 countersample

标准 standard type 参考样品 reference sample

商品目录 catalogue 封样 sealed sample

宣传小册 pamphlet 公差 tolerance

货号 article No. 花色(搭配) assortment

样品 sample 5% 增减 5% plus or minus

代表性样品 representative sample

大路货(良好平均品质)fair average quality

--------------------商检仲裁-----------------------

索赔 claim争议disputes

罚金条款 penalty 仲裁arbitration

不可抗力 force Majeure仲裁庭arbitral tribunal

产地证明书certificate of origin

品质检验证书 inspection certificate of quanlity

重量检验证书 inspection certificate of weight (quantity)

**商品检验局 **commodity inspection bureau (*.C.I.B)

品质、重量检验证书 inspection certificate

---------------------数量条件-----------------------

个数 number 净重 net weight

容积 capacity 毛作净 gross for net

体积 volume皮重 tare 毛重 gross weight 溢短装条款 more or less clause -----------------------外汇-------------------------

外汇 foreign exchange 法定贬值 devaluation

外币 foreign currency 法定升值 revaluation

汇率 rate of exchange浮动汇率floating rate

国际收支 balance of payments 硬通货 hard currency

直接标价 direct quotation软通货 soft currency

间接标价 indirect quotation 金平价gold standard

买入汇率 buying rate通货膨胀 inflation

卖出汇率 selling rate固定汇率 fixed rate

金本位制度 gold standard 黄金输送点 gold points

铸币平价 mint par 纸币制度 paper money system

国际货币基金 international monetary fund

黄金外汇储备 gold and foreign exchange reserve

汇率波动的官定上下限 official upper and lower limits of fluctuatio

出口信贷 export credit

出口津贴 export subsidy

商品倾销 dumping

外汇倾销 exchange dumping

优惠关税 special preferences

保税仓库 bonded warehouse

贸易顺差 favorable balance of trade

贸易逆差 unfavorable balance of trade

进口配额制 import quotas

自由贸易区 free trade zone

对外贸易值 value of foreign trade

国际贸易值 value of international trade

普遍优惠制 generalized system of preferences-GSP

最惠国待遇 most-favored nation treatment-MFNT

-------------------价格条件----------------------

价格术语trade term (price term)

运费freight

单价 price

码头费wharfage

总值 total value

卸货费landing charges

金额 amount

关税customs duty

净价 net price

印花税stamp duty

含佣价price including commission

港口税port dues

回佣return commission .

装运港port of shipment

折扣discount, allowance

卸货港port of discharge

批发价 wholesale price

目的港port of destination

零售价 retail price

进口许口证import licence

现货价格spot price

出口许口证export licence

期货价格forward price

现行价格(时价)current price prevailing price

国际市场价格 world (International)Market price

离岸价(船上交货价)FOB-free on board

成本加运费价(离岸加运费价) C&F-cost and freight

到岸价(成本加运费、保险费价)CIF-cost,insurance and freight

--------------------交货条件----------------------

交货delivery

轮船steamship(缩写S.S)

装运、装船shipment

租船charter (the chartered ship)

交货时间 time of delivery

定程租船voyage charter

装运期限time of shipment

定期租船time charter

托运人(一般指出口商)shipper, consignor

收货人consignee

班轮regular shipping liner

驳船lighter

舱位shipping space

油轮tanker

报关clearance of goods

陆运收据cargo receipt

提货to take delivery of goods

空运提单airway bill

正本提单original B\\L

选择港(任意港)optional port

选港费optional charges

选港费由买方负担 optional charges to be borne by the Buyers 或 optional charges for Buyers’ account

一月份装船 shipment during January 或 January shipment

一月底装船 shipment not later than Jan.31st.或shipment on or before Jan.31st.

一/二月份装船 shipment during Jan./Feb.或 Jan./Feb. shipment

在......(时间)分两批装船 shipment during....in two lots

在......(时间)平均分两批装船 shipment during....in two equal lots

分三个月装运 in three monthly shipments

分三个月,每月平均装运 in three equal monthly shipments

立即装运 immediate shipments

即期装运 prompt shipments

收到信用证后30天内装运 shipments within 30 days after receipt of L/C

不允许/允许分批装船 partial shipment not allowed /partial shipment not permitted /partial shipment not unacceptab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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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子发射光谱仪Atomic Emission Spectrometer AES

电感偶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Inductive Coupled Plasma Emission Spectrometer ICP

直流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Direct Current Plasma Emission Spectrometer DCP

紫外-可见光分光光度计UV-Visible Spectrophotometer UV-Vis

微波等离子体光谱仪Microwave Inductive Plasma Emission Spectrometer MIP

原子吸收光谱仪Atomic Absorption Spectroscopy AAS

原子荧光光谱仪Atomic Fluorescence Spectroscopy AFS

傅里叶变换红外光谱仪FT-IR Spectrometer FTIR

傅里叶变换拉曼光谱仪FT-Raman Spectrometer FTIR-Raman

气相色谱仪Gas Chromatograph GC

高压/效液相色谱仪High Pressure/Performance Liquid Chromatography HPLC 离子色谱仪Ion Chromatograph

凝胶渗透色谱仪Gel Permeation Chromatograph GPC

体积排阻色谱Size Exclusion Chromatograph SEC

X射线荧光光谱仪X-Ray Fluorescence Spectrometer XRF

X射线衍射仪X-Ray Diffractomer XRD

同位素X荧光光谱仪Isotope X-Ray Fluorescence Spectrometer

电子能谱仪Electron Energy Disperse Spectroscopy

能谱仪Energy Disperse Spectroscopy EDS

质谱仪Mass Spectrometer MS

ICP-质谱联用仪ICP-MS ICP-MS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GC-MS GC-MS

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LC-MS LC-MS

核磁共振波谱仪Nuclear Magnetic Resonance Spectrometer NMR

电子顺磁共振波谱仪Electron Paramagnetic Resonance Spectrometer ESR

极谱仪Polarograph

伏安仪Voltammerter

自动滴定仪Automatic Titrator

电导仪Conductivity Meter

pH计pH Meter

水质分析仪Water Test Kits

电泳仪Electrophoresis System

表面科学Surface Science

电子显微镜Electro Microscopy

光学显微镜Optical Microscopy

金相显微镜Metallurgical Microscopy

扫描探针显微镜Scanning Probe Microscopy

表面分析仪Surface Analyzer

无损检测仪Instrument for Nondestructive Testing

物性分析Physical Property Analysis

热分析仪Thermal Analyzer

粘度计Viscometer

流变仪Rheometer

粒度分析仪Particle Size Analyzer

热物理性能测定仪Thermal Physical Property Tester

电性能测定仪Electrical Property Tester

光学性能测定仪Optical Property Tester

机械性能测定仪Mechanical Property Tester

燃烧性能测定仪Combustion Property Tester

老化性能测定仪Aging Property Tester

生物技术分析Biochemical analysis

PCR仪Instrument for Polymerase Chain Reaction PCR

DNA及蛋白质的测序和合成仪Sequencers and Synthesizers for DNA and Protein 传感器Sensors

其他Other/Miscellaneous

流动分析与过程分析Flow Analytical and Process Analytical Chemistry

气体分析Gas Analysis

基本物理量测定Basic Physics

样品处理Sample Handling

金属/材料元素分析仪Metal/material elemental analysis

环境成分分析仪CHN Analysis

发酵罐Fermenter

生物反应器Bio-reactor

摇床Shaker

离心机Centrifuge

超声破碎仪Ultrasonic Cell Disruptor

超低温冰箱Ultra-low Temperature Freezer

恒温循环泵Constant Temperature Circulator

超滤器Ultrahigh Purity Filter

冻干机Freeze Drying Equipment

部分收集器Fraction Collector

氨基酸测序仪Protein Sequencer

氨基酸组成分析仪Amino Acid Analyzer

多肽合成仪Peptide synthesizer

DNA测序仪DNA Sequencers

DNA合成仪DNA synthesizer

紫外观察灯Ultraviolet Lamp

分子杂交仪Hybridization Oven

PCR仪PCR Amplifier

化学发光仪Chemiluminescence Apparatus

紫外检测仪Ultraviolet Detector

电泳Electrophoresis

酶标仪ELIASA

CO2培养箱CO2 Incubators

倒置显微镜Inverted Microscope

超净工作台Bechtop

流式细胞仪Flow Cytometer

微生物自动分析系统Automatic Analyzer for Microbes

生化分析仪Biochemical Analyzer

血气分析仪Blood-gas Analyzer

电解质分析仪Electrolytic Analyzer

尿液分析仪Urine Analyzer

临床药物浓度仪Analyzer for Clinic Medicine Concentration

血球计数器Hematocyte Counter

Analysis Certificate 分析报告

1. Test Report检验报告单

2. Sample Name 样品名称

3. Sample Source样品来源或产地

4. Sample Quantity取样量

5. Standard样品名称

6. Batch No. 批号

7. Testing Date (Examine Date) 测试时间

8. Analytical Results 分析结果

9. Item 项目

10. Result Note 结果记录

11. A.I. Content (%) 有效成分质量分数

12. 游离有效成分质量分数

13. Water content (%) 含水量

14. pH Value (25℃) pH值

15. Viscosity (25℃mpas) 粘度

16. Stability 稳定性

17. Gravity比重

18. Wettable time (Sec) 润湿时间

19. Suspensibility (%)悬浮率

20. 自动分散性,%

21. 持久起泡性(1min后),mL

22. Mean Particle Size (μm) 平均粒度

Particle range (μm) 粒度分布

23. 筛析

24. Pourability (%) 倾倒性

Residue after Pouring 倾倒后残余物,%

Residue after Rinsing 洗涤后残余物,%

25. Accelerated storage stability 低温稳定性

26. 热贮稳定性

27. 冻结—融化稳定性

28. Qualification (qualified) 合格

29. Conclusion 结论

30. Signature 签名

31. Operator (Analyst) 操作者,检验者

32. Checker复核者

33. Assessor审核者

农药管理条例2017 2017农药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全文

农药管理条例2017 2017农药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全文 国务院2月8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进一步清理和规范涉企收费,持续为实体经济减负;部署深化建筑业“放管服”改革,推动产业升级发展;确定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政策措施,夯实粮食安全和现代农业基础;通过《农药管理条例》。那么,最新版的2017农药管理条例内容是什么?下面小编整理的2017农药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全文,一起来看看吧。2017农药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全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农药生产、经营和使用的监督管理,保证农药质量,保护农业、林业生产和生态环境,维护人畜安全,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农药,是指用于预防、消灭或者控制危害农业、林业的病、虫、草和其他有害生物以及有目的地调节植物、昆虫生长的化学合成或者来源于生物、其他天然物质的一种物质或者几种物质的混合物及期制剂。 前款农药包括用于不同目的、场所的下列各类: 预防、消灭或者控制危害农业、林业的病、虫、草和鼠、软体动物等有害生物的; 预防、消灭或者控制仓储病、虫、鼠和其他有害生物的; 调节植物、昆虫生长的; 用于农业、林业产品防腐或者保鲜的; 预防、消灭或者控制蚊、蝇、蜚蠊、鼠和其他有害生物的; 预防、消灭或者控制危害河流堤坝、铁路、机场、建筑物和其他场所的有害生物的。 第三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经营和使用农药的,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四条国家鼓励和支持研制、生产和使用安全、高效、经济的农药。 第五条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农药登记和农药监督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协助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农药登记,并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农药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农药监督管理工作。 国务院化学工业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全国农药生产的统筹规划、协调指导、监督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化学工业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药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农药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农药登记 第六条国家实行农药登记制度。 生产农药和进口农药,必须进行登记。 第七条国内首次生产的农药和首次进口的农药的登记,按照下列三个阶段进行: 田间试验阶段:申请登记的农药,由其研制者提出田间试验申请,经批准,方可进行田间试验;田间试验阶段的农药不得销售。 临时登记阶段:田间试验后,需要进行田间试验示范、试销的农药以及在特殊情况下需要使用的农药,由其生产者申请临时登记,经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发给农药临时登记证后,方可在规定的范围内进行田间试验示范、试销。 正式登记阶段:经田间试验示范、试销可以作为正式商品流通的农药,由其生产者申请正式登记,经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发给农药登记证后,方可生产、销售。 农药登记证和农药临时登记证应当规定登记有效期限;登记有效期限届满,需要继续生

农药登记毒理学试验方法 第11部分:短期重复经皮染毒(28天)毒性试

I C S65.100 B17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 B/T15670.11 2017 部分代替G B/T15670 1995 农药登记毒理学试验方法 第11部分:短期重复经皮染毒(28天) 毒性试验 T o x i c o l o g i c a l t e s tm e t h o d s f o r p e s t i c i d e s r e g i s t r a t i o n P a r t11:S h o r t-t e r mr e p e a t e dd o s e28-d a y d e r m a l t o x i c i t y s t u d y 2017-07-12发布2018-02-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G B/T15670.11 2017 前言 G B/T15670‘农药登记毒理学试验方法“分为以下部分: 第1部分:总则; 第2部分:急性经口毒性试验霍恩氏法; 第3部分:急性经口毒性试验序贯法; 第4部分:急性经口毒性试验概率单位法; 第5部分:急性经皮毒性试验; 第6部分:急性吸入毒性试验; 第7部分:皮肤刺激性/腐蚀性试验; 第8部分:急性眼刺激性/腐蚀性试验; 第9部分:皮肤变态反应(致敏)试验; 第10部分:短期重复经口染毒(28天)毒性试验; 第11部分:短期重复经皮染毒(28天)毒性试验; 第12部分:短期重复吸入染毒(28天)毒性试验; 第13部分:亚慢性毒性试验; 第14部分:细菌回复突变试验; 第15部分:体内哺乳动物骨髓嗜多染红细胞微核试验; 第16部分:体内哺乳动物骨髓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 第17部分:哺乳动物精原细胞/精母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 第18部分:啮齿类动物显性致死试验; 第19部分:体外哺乳动物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 第20部分:体外哺乳动物细胞基因突变试验; 第21部分:体内哺乳动物肝细胞程序外D N A合成(U D S)试验; 第22部分:体外哺乳动物细胞D N A损害与修复/程序外D N A合成试验; 第23部分:致畸试验; 第24部分:两代繁殖毒性试验; 第25部分:急性迟发性神经毒性试验; 第26部分:慢性毒性试验; 第27部分:致癌试验; 第28部分:慢性毒性与致癌合并试验; 第29部分:代谢和毒物动力学试验三 本部分为G B/T15670的第11部分三 本部分按照G B/T1.1 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三 本部分部分代替G B/T15670 1995‘农药登记毒理学试验方法“三 本部分与G B/T15670 1995的亚急性经皮毒性试验部分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修改和调整了总体结构和编排格式; 增加了 规范性引用文件 (见第2章); 增加了 术语和定义 (见第3章); 增加了 试验概述 (见第5章); Ⅰ

农药登记试验质量管理规范

农药登记试验质量管理 规范 文件管理序列号:[K8UY-K9IO69-O6M243-OL889-F88688]

农药登记试验质量管理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农药登记试验管理,规范农药登记试验行为,确保农药登记试验数据的完整性、可靠性和真实性,保证农药登记评审工作的科学、有效,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登记试验管理办法》,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为申请农药登记提供数据而进行的试验,包括产品化学、药效、毒理学、残留和环境影响等试验。 第三条农药登记试验单位开展农药登记试验应当遵循本规范。 第二章组织和人员 第四条农药登记试验单位(以下简称“试验单位”)应建立完善的组织管理体系,配备试验单位负责人、试验项目负责人(试验技术负责人)、质量保证人员、试验人员、档案管理员、样品管理员等。 第五条试验单位负责人应当为法定代表人或者取得法人授权的人员,主要职责包括以下方面: (一)全面负责试验单位的建设和组织管理,确保试验单位能够履行本规范; (二)配备相应的设施、仪器设备、材料和人员,确保项目及时正常开展; (三)建立档案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档案管理,留存每位工作人员的任职资格、培训情况、经历和工作职责的记录; (四)明确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加强业务培训;

(五)组织制修订标准操作规程,保存所有版本及修订记录,确保按最新版本执行; (六)设立质量保证部门,任命质量保证人员,并确保其履行职责; (七)制定并及时更新试验主计划表,掌握各试验项目的进展,每个试验项目启动前任命试验项目负责人,在多场所试验中根据需要任命试验分项负责人; (八)确保试验项目负责人、试验分项负责人、质量保证人员和试验人员之间信息交流通畅; (九)监督试验项目负责人书面批准试验计划,并提供给质量保证人员; (十)建立计算机系统,并按照本规范要求进行系统验证、运转和维护; (十一)提供良好的安全防护措施; (十二)与委托方签订委托协议或合同,明确试验计划、完成期限等,及时将协议或合同、样品封样编号及产品名称、试验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预计启动和完成日期、试验地点等信息上传至农业部规定的农药管理信息平台。 第六条试验项目负责人应当对试验全过程和最终试验报告负责,主要职责包括以下方面: (一)批准试验计划,确保试验计划满足委托方的技术要求;核查试验条件,确保满足试验要求; (二)及时向质量保证人员提交试验计划副本,在试验过程中与质量保证人员保持有效沟通; (三)确保试验人员可随时获取试验计划,并按照相应的标准操作规程或试验准则开展试验,确保安全防护措施执行到位;

农药登记理化性质剖析

农药理化性质资料相关问题探讨 第1部分理化性质的意义 外观、气味可以帮助简单靠感官辨别产品是什么或纯度如何 熔点、沸点、溶解度可以帮助选择加工剂型、可以间接判断原药的纯度。 分配系数、不同溶剂中溶解度可以帮助推断在环境中的分布情况,在体内的累积能力,数据用于产品安全性评价。 爆炸性、闪点、可燃性等数据可以引导在生产、运输和使用中建立适当的的安全措施、选择安全的储运条件。这些数据可以用来对产品物理危害级别分类,满足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简称GHS)要求,或者联合国有关安全运输方面的规定。 第2部分理化性质项目和标准 1. ?农药登记资料规定?理化性质的要求 表1 理化性质对照表

2. 理化性质测定试验准则 表2 试验准则适用范围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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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实验分为两类,一类是仅需要实验数据,不需要结论或判定分类;另一类则需要根据实验数据对其做出分类如:极易燃、高度易燃、易燃、可燃、不易燃。经过3年来的实践和广泛的调研,发现上述标准是不够用的。下面主要汇总与危险性分类相关的项目指标和测定方法。 (1)液体农药 液体农药包括液体原药和液体制剂,液体制剂又包括单相液体(如乳油)、乳液(如微乳剂)和含有固体物质的悬浮剂。其可燃性主要用闪点来判断。根据国家标准《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安全规范易燃液体》(GB 20581-2006),易燃液体是闪点不大于93℃的液体,易燃液体根据易燃程度细分为4个类别。 极易燃:闪点小于23℃和初沸点不大于35℃。 高度易燃:闪点小于23℃和初沸点大于35℃。 易燃:闪点不小于23℃和闪点不大于60℃。 可燃:闪点大于60℃和闪点不大于93℃。 补充说明:闪点高于35℃的液体如果在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试验和标准手册?的L.2持续燃烧性试验中得到否定的结果时,对于运输可看作为非易燃液体。 闪点的定测方法,可采用《危险品易燃液体闭杯闪点试验方法》(GB/T 21615-2008)或《农药理化性质测定试验导则第11部分:闪点》(NY/T1860.11)。测定过程中,若温度升至93℃还未见闪点,则可终止试验,判定样品为非易燃液体。 (2)固体农药 对于粉末状、颗粒状或膏状样品,可按照《农药理化性质测定试验导则第15部分:固体可燃性》(NY/T1860.15)的规定,先进行预试验,如果预试验的结果显示为非易燃物,则终止试验。否则,应测定样品的燃烧时间,当燃烧时间小于45s或燃烧速率大于2.2mm/s,

农药登记管理办法【最新版】

农药登记管理办法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基本要求 第三章申请与受理 第四章审查与决定 第五章变更与延续 第六章风险监测与评价 第七章监督管理 第八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农药登记行为,加强农药登记管理,保证农药的安全性、有效性,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经营、使用的农药,应当取得农药登记。 未依法取得农药登记证的农药,按照假农药处理。 第三条农业部负责全国农药登记管理工作,组织成立农药登记评审委员会,制定农药登记评审规则。 农业部所属的负责农药检定工作的机构负责全国农药登记具体工作。 第四条省级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农业部门)负责受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农药登记申请,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查,提出初审意见。 省级农业部门负责农药检定工作的机构(以下简称省级农药检定机构)协助做好农药登记具体工作。

第五条农药登记应当遵循科学、公平、公正、高效和便民的原则。 第六条鼓励和支持登记安全、高效、经济的农药,加快淘汰对农业、林业、人畜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生态环境等风险高的农药。 第二章基本要求 第七条农药名称应当使用农药的中文通用名称或者简化中文通用名称,植物源农药名称可以用植物名称加提取物表示。直接使用的卫生用农药的名称用功能描述词语加剂型表示。 第八条农药有效成分含量、剂型的设定应当符合提高质量、保护环境和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制剂产品的配方应当科学、合理、方便使用。相同有效成分和剂型的单制剂产品,含量梯度不超过三个。混配制剂的有效成分不超过两种,除草剂、种子处理剂、信息素等有效成分不超过三种。有效成分和剂型相同的混配制剂,配比不超过三个,相同配比的总含量梯度不超过三个。不经稀释或者分散直接使用的低有效成分含量农药单独分类。有关具体要求,由农业部另行制定。

农药登记试验管理办法

---------------------------------------------------------------范文最新推荐------------------------------------------------------ 农药登记试验管理办法 《农药登记试验管理办法》已经农业部2018年第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8月1日起施行。这是小编提供的农药登记试验管理办法,欢迎阅读。 农药登记试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农药登记试验数据的完整性、可靠性和真实性,加强农药登记试验管理,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申请农药登记的,应当按照本办法进行登记试验。 开展农药登记试验的,申请人应当报试验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农业部门)备案;新农药的登记试验,还应当经农业部审查批准。 第三条农业部负责新农药登记试验审批、农药登记试验单位认定及登记试验的监督管理,具体工作由农业部所属的负责农药检定工作的机构承担。 省级农业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农药登记试验备案及相关监督管理工作,具体工作由省级农业部门所属的负责农药检定工作的机构承担。 第四条省级农业部门应当加强农药登记试验监督管理信息化建设,及时将登记试验备案及登记试验监督管理信息上传至农业部规定的 1 / 22

农药管理信息平台。 第二章试验单位认定 第五条申请承担农药登记试验的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或经法人授权同意申请并承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具有与申请承担登记试验范围相匹配的试验场所、环境设施条件、试验设施和仪器设备、样品及档案保存设施等; (三)具有与其确立了合法劳动或者录用关系,且与其所申请承担登记试验范围相适应的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 (四)建立完善的组织管理体系,配备机构负责人、质量保证部门负责人、试验项目负责人、档案管理员、样品管理员和相应的试验与工作人员等; (五)符合农药登记试验质量管理规范,并制定了相应的标准操作规程; (六)有完成申请试验范围相关的试验经历,并按照农药登记试验质量管理规范运行六个月以上; (七)农业部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申请承担农药登记试验的机构应当向农业部提交以下资料: (一)农药登记试验单位考核认定申请书; (二)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或者法人授权书; (三)组织机构设置与职责; (四)试验机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标准操作规程)清单;

农药登记管理办法

2017年第3号 《农药登记管理办法》已经农业部2017年第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8月1日起施行。 2017年06月21日 农药登记管理办法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基本要求 ?第三章申请与受理 ?第四章审查与决定 ?第五章变更与延续 ?第六章风险监测与评价 ?第七章监督管理 ?第八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X农药登记行为,加强农药登记管理,保证农药的安全性、有效性,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XX国境内生产、经营、使用的农药,应当取得农药登记。 未依法取得农药登记证的农药,按照假农药处理。 第三条

农业部负责全国农药登记管理工作,组织成立农药登记评审委员会,制定农药登记评审规则。 农业部所属的负责农药检定工作的机构负责全国农药登记具体工作。 第四条 省级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农业部门)负责受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农药登记申请,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查,提出初审意见。 省级农业部门负责农药检定工作的机构(以下简称省级农药检定机构)协助做好农药登记具体工作。 第五条 农药登记应当遵循科学、公平、公正、高效和便民的原则。 第六条 鼓励和支持登记安全、高效、经济的农药,加快淘汰对农业、林业、人畜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生态环境等风险高的农药。 第二章基本要求 第七条 农药名称应当使用农药的中文通用名称或者简化中文通用名称,植物源农药名称可以用植物名称加提取物表示。直接使用的卫生用农药的名称用功能描述词语加剂型表示。 第八条 农药有效成分含量、剂型的设定应当符合提高质量、保护环境和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制剂产品的配方应当科学、合理、方便使用。相同有效成分和剂型的单制剂产品,含量梯度不超过三个。混配制剂的有效成分不超过两种,除草剂、种子处理剂、信息素等有效成分不超过三种。有效成分和剂型相同的混配制剂,配比不超过三个,相同配比的总含量梯度不超过三个。不经稀释或者分散直接使用的低有效成分含量农药单独分类。有关具体要求,由农业部另行制定。 第九条 农业部根据农药助剂的毒性和危害性,适时公布和调整禁用、限用助剂及限量。 使用时需要添加指定助剂的,申请农药登记时,应当提交相应的试验资料。 第十条

化学农药原药项目立项申请报告(立项备案模板)

化学农药原药项目 立项申请报告 一、项目申报单位概况 (一)项目单位名称 xxx科技发展公司 (二)法定代表人 赵xx (三)项目单位简介 顺应经济新常态,需要公司积极转变发展方式,实现内涵式增长。为此,公司要求各级单位通过创新驱动、结构优化、产业升级、提升产品和 服务质量、提高效率和效益等路径,努力实现“做实、做强、做大、做好、做长”的发展理念。本公司奉行“客户至上,质量保障”的服务宗旨,树 立“一切为客户着想” 的经营理念,以高效、优质、优惠的专业精神服务 于新老客户。 公司经过多年的不懈努力,产品销售网络遍布全国各省、市、自治区;完整的产品系列和精益求精的品质使企业的市场占有率不断提高,除国内 市场外,公司还具有强大稳固的国外市场网络;项目承办单位一贯遵循 “以质量求生存,以科技求发展,以管理求效率,以服务求信誉”的质量 方针,努力生产高质量的产品,以优质的服务奉献社会。公司根据自身发

展的需要,拟在项目建设地建设项目,同时,为公司后期产品的研制开发预留发展余地,项目建成投产后,不仅大幅度提升项目承办单位项目产品产业化水平,为新产品研发打下良好基础,有力促进公司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提高,将带动区域内相关行业发展,形成配套的产业集群,为当地经济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产品的研发效率和质量是产品创新的保障,公司将进一步加大研发基础建设。通过研发平台的建设,使产品研发管理更加规范化和信息化;通过产品监测中心的建设,不断完善产品标准,提高专业检测能力,提升产品可靠性。公司高度重视技术人才的培养和优秀人才的引进,已形成一支多领域、高水平、稳定性强、实战经验丰富的研发管理团队。公司团队始终立足自主技术创新,整合公司市场采购部门、营销部门的资源,将供应市场的知识和经验结合到研发过程,及时响应市场和客户的需求,打造公司研发队伍的核心竞争优势。强有力的人才队伍对公司持续稳健发展具有重大的支持作用。undefined (四)项目咨询规划单位 泓域咨询机构 (五)项目单位经营情况 上一年度,xxx集团实现营业收入32292.82万元,同比增长24.57%(6369.38万元)。其中,主营业业务化学农药原药生产及销售收入为29895.96万元,占营业总收入的92.58%。

农药登记试验质量管理规范

附件6 农药登记试验质量管理规范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农药登记试验管理,规范农药登记试验行为,确保农药登记试验数据的完整性、可靠性和真实性,保证农药登记评审工作的科学、有效,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登记试验管理办法》,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为农药登记提供数据而进行的产品化学、药效、残留、毒理和环境影响等试验。 第三条农药登记试验全过程,包括人员、设施、设备、材料、试验设计、质量保证、记录和报告等应遵从本规范。 第二章组织和人员 第四条承担农药登记试验的机构(以下简称试验机构)应具有明晰的组织体系架构,至少应包括试验机构管理者、质量保证部门、试验项目负责人(多场所试验的主要研究者)、试验人员、档案管理员、样品管理员等。 第五条试验机构管理者应为法定代表人或者取得法人授权,主要职责包括以下方面:

(一)确保试验机构具有履行农药登记试验质量管理规范 (以下简称质量管理规范)的声明。 (二)确保配备足够数量人员以及相应的设施、设备和材 料,保证试验项目及时正常地进行。 (三)确保留存每位专业技术人员的任职资格、培训情况、 经历和工作职责的记录。 (四)确保每位工作人员清楚自己的岗位职责,接受必要 的岗位培训。 (五)确保建立适当的、可行的标准操作规程,所有标准 操作规程都得到批准和执行。 (六)确保设立质量保证部门,任命专职人员,并保证其 依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履行职责。 (七)确保在每项试验项目启动前,任命试验项目负责人。 (八)确保在多场所试验中,根据需要任命主要研究者。 (九)确保多场所试验中试验项目负责人、主要研究者、 质量保证人员和试验人员之间信息交流通畅。 (十)确保试验项目负责人书面批准试验计划。 (十一)确保质量保证人员可以获取试验项目负责人批准的试验计划。 (十二)确保保存所有标准操作规程历史卷宗。 (十三)确保指定专人负责档案管理。 (十四)确保主计划表及时更新与管理。 (十五)确保机构的供应满足相应登记试验的需要。 (十六)确保被试物、对照物和试验样品标示明确。

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的内容与识别

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的内容与识别 农药产品从其研发、开展各类试验到取得登记证件、生产许可证等各项符合国家行政许可要求的证件都倾注了农药生产企业的心血。农药产品经过流通来到使用者的手上后,能直观的将产品信息呈现给使用者的就是农药产品的标签和说明书。农药使用者也只有使用合格的农药产品并按照规范的产品标签和说明书合理使用农药产品,才能有效预防、控制危害农业、林业的病、虫、草、鼠和其他有害生物等。那农药生产企业该如何正确制作农药标签和说明书以符合相关法规,而农药的使用者又该如何识别农药标签以辨别真伪,合理用药呢? 1 农药标签应当标注的内容 自2018年1月1日起使用的农药标签应符合农业部令2017年第7号《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第二章第八条农药标签应当标注的内容。 1.1 农药名称、剂型、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农药名称:应当与农药登记证的农药名称一致。农药名称应当显著、突出,字体、字号、颜色应当一致,并符合以下要求:①对于横版标签,应当在标签上部三分之一范围内中间位置显著标出;对于竖版标签,应当在标签右部三分之一范围内中间位置显著标出;②不得使用草书、篆书等不易识别的字体,不得使用斜体、中空、阴影等形式对字体进行修饰;③字体颜色应当与背景颜色形成强烈反差;④除因包装尺寸的限制无法同行书写外,不得分行书写。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和剂型:应当醒目标注在农药名称的正下方(横版标签)或者正左方(竖版标签)相邻位置(直接使用的卫生用农药可以不再标注剂型名称),字体高度不得小于农药名称的二分之一。混配制剂应当标注总有效成分含量以及各有效成分的中文通用名称和含量。各有效成分的中文通用名称及含量应当醒目标注在农药名称的正下方(横版标签)或者正左方(竖版标签),字体、字号、颜色应当一致,字体高度不得小于农药名称的二分之一。 1.2 农药登记证号、产品质量标准号以及农药生产许可证号 农药登记证号:目前市场上流通的农药产品上标明的农药登记号包括临时登记证号(如LS2017****、卫生WL2017****)、正式登记证号(如PD2017****、卫生WP2017****)和分装登记证(如PD2017****F******)。特别需要说明的是在2017年6月1日修订后的《农药管理条例》施行后,已经不再批准农药临时登记证及分装登记证,所以现有的农药临时登记证及分装登记证即将在到期后因不可能取得登记延续,面临过期。

农药登记试验管理办法

农药登记试验管理办法 农药登记试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农药登记试验数据的完整性、可靠性和真实性,加强农药登记试验管理,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申请农药登记的,应当按照本办法进行登记试验。 开展农药登记试验的,申请人应当报试验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农业部门)备案;新农药的登记试验,还应当经农业部审查批准。 第三条农业部负责新农药登记试验审批、农药登记试验单位认定及登记试验的监督管理,具体工作由农业部所属的负责农药检定工作的机构承担。 省级农业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农药登记试验备案及相关监督管理工作,具体工作由省级农业部门所属的负责农药检定工作的机构承担。 第四条省级农业部门应当加强农药登记试验监督管理信息化建设,及时将登记试验备案及登记试验监督管理信息上传至农业部规定的农药管理信息平台。 第二章试验单位认定 第五条申请承担农药登记试验的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或经法人授权同意申请并承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具有与申请承担登记试验范围相匹配的试验场所、环境设施条件、试验设施和仪器设备、样品及档案保存设施等; (三)具有与其确立了合法劳动或者录用关系,且与其所申请承担登记试验范围相适应的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 (四)建立完善的组织管理体系,配备机构负责人、质量保证部门负责人、试验项目负责人、档案管理员、样品管理员和相应的试验与工作人员等; (五)符合农药登记试验质量管理规范,并制定了相应的标准操作规程; (六)有完成申请试验范围相关的试验经历,并按照农药登记试验质量管理规范运行六个月以上; (七)农业部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申请承担农药登记试验的机构应当向农业部提交以下资料: (一)农药登记试验单位考核认定申请书; (二)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或者法人授权书; (三)组织机构设置与职责; (四)试验机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标准操作规程)清单; (五)试验场所、试验设施、实验室等证明材料以及仪器设备清单; (六)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名单及相关证明材料; (七)按照农药登记试验质量管理规范要求运行情况的说明,典型试验报告及其相关原始记录复印件。 申请资料应当同时提交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档。 第七条农业部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

农药登记毒理学代谢和毒物动力学试验

农药登记毒理学代谢和毒物动力学试验 1 范围 GB/T 15670的本部分规定了代谢和毒物动力学试验的基本原则、方法和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为农药登记而进行的代谢和毒物动力学试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4925 实验动物环境及设施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毒物动力学toxicokinetics 研究化学物质在体内量变规律的科学。它从速度论的观点出发,研究化学物质在吸收、分布、生物转化和排泄过程中随时间发生的量变规律,用数学模式系统地分析和阐明化学物质在体内的位置、数量与时间的关系,探讨这种动力学过程与毒作用强度和时间的关系。 3.2 速度rate 机体或机体某部位在单位时间内转运或消除化学物质的量或浓度的变化,用dx/dt表示。对恒速过程,可用平均速度△x/△t表示。单位是mg·h-1或μg·min-1。 3.3 速率常数rate constant 机体或机体某部位化学物质转运或消除的速度与该部位化学物质的量或浓度的比值,即(dx/dt)/X。单位是时间的倒数h-1或min-1。 3.4 零级速度过程zero order rate process 化学物质转运或消除的速度与化学物质的量或浓度的零次方成正比,即(dx/dt)=KX0。因为X0=1,所以(dx/dt)=K,即零级速度过程就是恒速过程,与化学物质的量或浓度无关,可用速度来衡量。 3.5 一级速度过程first order rate process

农药登记毒理学试验单位管理办法

附件: 农药登记毒理学试验单位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做好农药登记管理工作,保证农药登记毒理学试验的准确性和科学性,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农药登记资料要求》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农药登记毒理学试验是为评价农药毒理学安全性而进行的试验(详见附件1)。 第三条农业部农药检定所负责农药登记毒理学试验单位考核、委托和管理的具体工作。 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方可承担农药登记毒理学试验。具备A级资质的单位可以承担附件1中全部试验,具备B级资质的单位可以承担附件1中第一、二部分试验,具备C级资质的单位只能承担附件1中第一部分试验。 第二章申请与受理 第四条具备下列条件的试验机构可以自愿向农业部农药检定所申请承担农药登记毒理学试验: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得到独立法人的授权,具备承担农药登记毒理学试验工作条件的科研和教学等单位。 (二)农药登记毒理学试验单位的实验室应符合《农药毒理学安全性评价良好实验室规范》(NY/T 718)的相关要求。 (三)申请承担农药登记毒理学试验的单位技术人员应熟悉《农

药登记毒理学试验方法》(GB 15670)。 第五条申请承担农药登记毒理学试验的单位应提交下列资料:(一)单位概况和实验室基本情况; (二)实验设施; (三)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及主要试验人员情况,包括职称、学历、专业、培训情况、工作能力和简历等; (四)动物使用和动物实验室合格证书; (五)相关仪器设备清单及使用情况; (六)近五年相关工作总结和典型试验报告; (七)管理制度及其它参考资料; (八)自身诚信情况申明。 第六条农业部农药检定所负责农药登记毒理学试验单位申请资料的受理和初审。对资料齐全的,组织专家考核组进行技术考核(包括资料审查和现场评审)。对资料不全或不具备申请条件的,退回申请,书面通知申请单位并说明理由。 第三章考核 第七条农业部农药检定所聘请相关领域有资质的技术人员建立农药登记毒理学试验单位考核专家库。农业部农药检定所根据考核领域从专家库中抽取专家组成考核组进行技术考核,与被考核机构有利害关系的考核人员应当回避。 第八条技术考核按照组织机构、人员、设施、仪器设备和试验系统、质量管理、试验工作等内容分为若干单项,分项打分。考核合

农药登记资料要求内容

农药登记资料要求 第一章总则 1.1为科学评价申请登记的农药产品,规农药登记申请资料,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和《农药登记管理办法》,制定本要求。 1.2农药登记申请资料包括登记试验资料及评估报告、农药产品质量标准及其检测方法、标签和说明书样、综述报告、与登记相关的其他证明文件、产品安全数据单、申请表、申请人证明文件、申请人声明、参考文献等。 申请资料引用的文献或者数据应当注明著作名称、刊物名称及卷、期、页等;未公开发表的文献资料应当提供资料所有者许可使用的证明文件。外文资料应当按照要求提供中文译本。 1.3登记试验资料包括产品化学、毒理学、药效、残留和环境影响等试验报告及评估报告。因安全性、稳定性等原因在使用时添加指定助剂的农药产品,应当提交添加该助剂的农药样品完成的登记试验资料。 本要求第三章至第七章明确了化学农药、生物化学农药、微生物农药、植物源农药、卫生用农药的登记试验资料要求。 1.4农药原药(母药)、制剂、卫生用农药、杀鼠剂、登记变更和用于特色小宗作物的农药等登记资料要求见附件1~6。 药效试验区域选择应当符合附件7的有关规定。残留试验的作物分类和试验点数应当符合附件8和附件9的有关规定。

1.5申请人应提供1份纸质文件原件,按附件中的资料分类和项目排序,编排目录和页码,中文字号不小于宋体4号字,英文字号不小于11号,用A4纸以单册或分册装订。同时提交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应当与纸质文件的容一致。 1.6申请新农药登记,应提供有效成分标准品2克,主要代物和相关杂质标准品0.5克,原药(母药)样品100克(毫升),制剂样品250克(毫升)。 1.7 申请相同农药登记应进行相同农药认定,相同农药认定规见附件10。 1.8农药名称应当使用中文通用名或简化通用名,不得使用商品名称。新农药登记应当提供有效成分中文通用名称命名依据。农药名称命名原则见附件11。 1.9农药产品有效成分含量和剂型的设定应当符合提高产品质量、保护环境、方便质量检测和有效使用的原则。农药产品有效成分含量设定原则见附件12;农药制剂不同剂型产品质量规格及其理化性质项目见附件13。国家标准中未规定的剂型,应当提交剂型确定依据或说明。 1.10农药产品毒性按急性毒性分级,农药产品毒性分级标准见附件14。 1.11本要求未涉及的特殊情形,按照《农药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可以要求申请人提供补充资料。 1.12农药登记资料由农业部所属的负责农药检定工作的机构保存。农业部批准登记的新农药登记资料永久保存;其他产品的登记资

农药正式登记许可审批标准

附件3 NY/XZSP TG 302.34-2014 农药正式登记审批标准 1 项目类型 前审后批。 2 审批内容 2.1申请人的资质; 2.2 申请事项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政策的规定; 2.3申请资料是否完整、规范,数据是否真实、有效; 2.4 产品是否有效、质量可控,对人畜、作物、农产品质量、生态环境和其他生物是 否安全。 3 审批依据 3.1《农药管理条例》。 3.2《农药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3.3《农药登记资料规定》。 4 办事条件 4.1 境内申请人的资料应当经省级农药检定机构签署初审意见。 4.2 需提供以下材料(一式两份,其中1份应为原件): 4.2.1 《农药正式登记申请表》。 4.2.2 申请原药正式登记的资料: a)产品摘要资料; b) 产品化学资料; c) 毒理学资料; d) 环境影响资料; e) 标签或者所附具的说明书; f) 产品安全数据单; g) 其他资料,包括在其他国家或地区已有的毒理学、环境影响试验和登记情况资 料或综合查询报告等。 4.2.3 申请制剂正式登记的资料: a) 产品摘要资料; b) 产品化学资料; c) 毒理学资料; d) 药效资料;

e) 残留资料; f) 环境影响资料; g) 标签或者所附具的说明书; h) 产品安全数据单; i) 其他资料,包括在其他国家或地区已有的毒理学、药效、残留、环境影响试验和登记情况资料或综合查询报告等。 4.3 不同类型农药正式登记资料具体要求按《农药登记资料规定》提供。 5 办理程序 5.1 农业部行政审批办公大厅农药窗口审查申请人或省级农药检定机构递交的《农药正式登记申请表》及其相关材料,申请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 5.2 农业部农药检定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申请材料进行技术审查。 5.3 新农药产品,经国务院农业、化工、卫生、环境保护部门和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审查并签署意见后,提交全国农药登记评审委员会评审。 5.4 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提出审核意见,报部长审批后办理批件。 6 承诺时限 20个工作日(技术审查和专家评审时间不超过12个月)。 7 收费标准 2500元/产品(变更使用范围:100元/作物) ——《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发布农业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1992]价费字452号) ——《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调整农药登记费标准的通知》(计价费[1996]1718号)——《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统一涉及境内外双重收费标准的通知》(计价格[2001]523号)

农药登记试验管理办法

农药登记试验管理办法 索 引 号:QH200-2036-2018-00014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发布日期:2018-03-02 分 类:行政公文与政策解读 成文时间:2018-03-02 地 区:光山县 单 位:光山县农业农村局 公文号: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保证农药登记试验数据的完整性、可靠性和真实性,加强农药登记试验管理,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申请农药登记的,应当按照本办法进行登记试验。开展农药登记试验的,申请人应当报试验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农业部门)备案;新农药的登记试验,还应当经农业部审查批准。第三条 农业部负责新农药登记试验审批、农药登记试验单位认定及登记试验的监督管理,具体工作由农业部所属的负责农药检定工作的机构承担。省级农业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农药登记试验备案及相关监督管理工作,具体工作由省级农业部门所属的负责农药检定工作的机构承担。第四条 省级农业部门应当加强农药登记试验监督管理信息化建设,及时将登记试验备案及登记试验监督管理信息上传至农业部规定的农药管理信息平台。第二章 试验单位认定第五条 申请承担农药登记试验的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或者经法人授权同意申请并承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二)具有与申请承担登记试验范围相匹配的试验场所、环境设施条件、试验设施和仪器设备、样品及档案保存设施等;(三)具有与其确立了合法劳动或者录用关系,且与其所申请承担登记试验范围相适应的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四)建立完善的

组织管理体系,配备机构负责人、质量保证部门负责人、试验项目负责人、档案管理员、样品管理员和相应的试验与工作人员等;(五)符合农药登记试验质量管理规范,并制定了相应的标准操作规程;(六)有完成申请试验范围相关的试验经历,并按照农药登记试验质量管理规范运行六个月以上;(七)农业部规定的其他条件。第六条 申请承担农药登记试验的机构应当向农业部提交以下资料:(一)农药登记试验单位考核认定申请书;(二)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或者法人授权书;(三)组织机构设置与职责;(四)试验机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标准操作规程)清单;(五)试验场所、试验设施、实验室等证明材料以及仪器设备清单;(六)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名单及相关证明材料;(七)按照农药登记试验质量管理规范要求运行情况的说明,典型试验报告及其相关原始记录复印件。申请资料应当同时提交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档。第七条 农业部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者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资料的,予以受理。第八条 农业部对申请资料进行技术评审,所需时间不计算审批期限内,不得超过六个月。第九条 技术评审包括资料审查和现场检查。资料审查主要审查申请人组织机构、试验条件与能力匹配性、质量管理体系及相关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适宜性。现场检查主要对申请人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试验设施设备条件、试验能力等情况进行符合性检查。具体评审规则由农业部另行制定。第十条 农业部根据评审结果在二十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符合条件的,颁发农药登记试验单位证书;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第十一条 农药登记试验单位证书有效期为五年,应当载明试验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住所、实验室地址、试验范围、证书编号、有效期等事项。第十二条 农药登记试验单位证书有效期内,农药登记试验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名称或者住所发生变更的,应当向农业部提出变更申请,并提交变更申请表和相关证明等材料。农业部应当自受理变更申请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作出变更决定。第十三条 农药登记试验单位证书有效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向农业部重新申请:(一)试验单位机构分设或者合并的;(二)实验室地址发生变化或者设施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的;(三)试验范围增加的;

中国的农药登记管理制度

中国的农药登记管理制度 1 农药登记制度 1.1 农药管理法规 1978年根据国务院对《关于加强农药管理工作的报告》[农林(保)字第26号]批转报告的精神,农业部农药检定所恢复建所,负责农药管理等工作。1982年,农业部、林业部、化工部、卫生部、商业部和国务院环境保护领导小组联合颁发《农药登记规定》([82]农业保字第10号),并成立了全国农药登记评审委员会。同年,农业部发布《农药登记规定实施细则》。 1997年5月8日,国务院发布《农药管理条例》,对农药实施登记管理制度。该《条例》明确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药登记和农药监督管理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主管协助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农药登记,并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监督管理工作。目前正在修订《条例》,其修改的最大变化将是取消农药临时登记,完善登记的再评审制度等。 1.2 农药登记程序 目前,农药登记可分为药效试验、临时登记和正式登记三阶段。药效试验证有效期3年,临时登记证有效期1年(可续展3年),正式登记证有效期5年(可续展)。 根据农业部第517号公告(2009年第971号公告修订)规定,自2005年7月15日起,农药田间试验审批、农药临时登记、农药正式登记、农药分装登记、农药续展登记和农药广告审查6项农药行政许可纳入农业部行政审批综合办公业务范围,应当按照《农业部行政审批综合办公办事指南》规定办理。 申请人按农药登记程序,首先由省所农药检走机构初审,通过后送交农业部行政审批综合办公大厅(境外的直接在综合办公大厅办理),经受理后转农药检定所。

随后,农药检定所所各专业处室(生测、分析、毒理、环境、残留、监督和药政综合)审批通过,对特殊的药效试验、所有的临时登记和新农药分别提交农药登记评审委员会讨论(见图l)。对通过的上报农业部批准,并分别颁发批准证书和登记证。 根据农药检(药政)[2010]35号文,自2010年6月1日,在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和山东6省市(直辖市)开展农药登记网上审批试点。 农药临时登记评审委员会由18名专家组成(任期三年),每月开会对每个产品进行审查,超过2/3票数的产品才能通过评审。 农药正式登记评审委员会由农业部、五业和信息化部、卫生部、国家环保总局、商务部、中国农业生产资料集团公司、国家工商总局、国家检验检疫总局、林业局、海关总署和国家粮食局等单位的35名专家组成(任期三年),另外还有1名特邀毒理学专家,每年开会对每个新产品进行审查,超过2/3票数的产品才能通过评审。 2007年12月8日,农业部发布《农药登记资料规定》第10号令,废止2001年的《农药登记资料要求》农农发[2001]8号。 1.3 试验单位管理 (1)根据农药登记药效试验单位认证管理办法(农农发[2001]25号),125个具有农药登记田间药效 试验资质的单位和37个具有农药登记卫生杀虫剂药效试验资质的单位被批准(农业部第745号公告,2006.11.13);37个农药登记室内活性验证试验单位被批准(农业部第992号公告,2008-02-29)。 (2)根据农药登记残留试验单位认证管理办法(农农发[2002]10号),60个具有农药登记残留试验资质的单位被批准(农业部第802号公告,2007-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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