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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环保管理制度

企业环保管理制度
企业环保管理制度

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一、目的范围

为保护公司生产和生活环境,防治污染,保障职工身体健康,确保全面完成污染减排指标,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并逐步实现清洁生产,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环境保护管理。

二、基本原则

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必须遵循国家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同时要根据企业环境保护工作特点,遵守以下原则:

1.正确处理发展生产和保护环境的关系,把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相结合。

2.环保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贯穿于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

3.建立和健全环保岗位责任制,推行清洁生产。

4.控制污染以预防为主,管治结合,综合治理,以取得最佳的经济效益。

5.企业环保管理要同区域环保管理相结合,在区域环境质量要求的前提下,有效控制企业污染。

三、管理内容

公司环境保护坚持污水、噪音、烟尘污染因子排放达标率100%和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发生率为零的管理目标,从以下几个方面积极开展工作。

1.掌握企业污染源状况,建立污染源档案,并定期开展监测。

2.编制企业环境保护计划,并作为企业管理目标的重要内容。

3.建立健全各种环保管理制度,并定期检查督促。

4.加强项目建设的环保管理,严格控制新污染源。

5.搞好环境教育和技术培训,提高全员的环境保护意识。

四、职责范围

1.总经理是公司环境保护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环保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是公司环境保护工作直接责任人;各部门经理、车间主任是本部门、本车间环境保护管理责任人;各工段长及员工对本工序、本岗位环境保护工作负全面责任。

2.公司安委会是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工作最高领导机构;安全环保部是公司环境保护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环境保护工作的日常监督、检查、考核、汇总工作。

3.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环保工作的日常开展落实;生产车间是公司环保工作管理重点,各工序班组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公司各项环保管理制度。

五、环保管理职责

1.总经理环保职责

1) 总经理是公司环境保护工作的最高管理者,是环境保护管理第一责任人,对公司的环境保护工作负总责。

2) 贯彻落实环境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国家和各级政府的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深入抓好公司的环境保护管理。

3) 按照环保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设立完善环保管理网络和机构,配备专、兼职环保管理人员。

4) 批准公司环保管理制度的实施,批准各项环保工作计划;协调调配全公司员工和环保资源。定期主持召开环保专题工作会议。

5) 负责建立并落实全员环保目标责任制,督促层层落实环保工作责任制,确保环保资金投入,减少污染影响。

6) 发生环保紧急事故时,是公司事故应急总指挥,负责协调人员、落实应急计划,组织实施应对,并根据环保事故等级及时如实上报相关部门或单位。

2.分管生产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环保职责

1) 分管安全环保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是环境保护管理直接责任人,协助总经理做好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对公司环境保护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 认真落实环境保护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公司环境管理制度,并督促检查落实;负责组织制订、修订、审定公司内部环境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3).直接领导公司安环部工作,组织主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研究解决重要环境保护问题,并组织落实;监督公司环境保护持措施项目资金及环境应急救援经费的落实,确保专款专用;审批公司环境报告和环境信息。

4) 负责清洁生产、循环经济、企业环保核查、限期治理、停产整治等环保工作的组织、监督和管理等。

5) 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公司环保检查及其他重大环保管理活动。负责组织环保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6) 对新建、改建、扩建项目认真落实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3.副总经理环保职责

1) 副总经理是公司环保事务第二级责任人,协助总经理做好环保管理工作;负责分管部门、业务领域的环保工作开展落实、督促检查、监督考核。

2) 认真执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和制度指示。组织开展环保教育培训,加强员工环保意识培养,明确岗位员工环保职责。

3) 加强采购环节环保管理。在合同签订、条款明细、运输等环节中强化环境保护要求,划清环保管理责任,规避经营风险。

4) 加强危险废物的销售监管。危险废物的处置必须选择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资质的经营者,出售的手续及运输等遵守有关环保规范要求。

5) 参与公司环保大检查,参加重大环保事故的调查处理。

4.总会计师环保职责

1) 贯彻落实环保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国家和各级政府的有关环保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协助总经理做好公司的环保工作。

2) 组织编制审查公司财务计划时,应同时编制审查环保所需的经费计划。并监督环保资金的合理使用。

3) 对涉及环保改造、技术升级、清洁生产、节能减排、环保隐患整改、应急救援等所需经费按优先安排的原则落实。

4) 加强公司物资进出厂环节和仓储管理,杜绝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5) 参与公司环保大检查,参加重大环保事故的调查处理。

5.工会主席环保职责

1) 认真宣传贯彻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公司环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

2) 把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工会议事日程,定期研究环保工作,并对公司环保管理不足提出改进意见或建议。

3) 组织开展环境保护知识竞赛活动,及时总结和推广环境保护方面的先进典型,奖励先进。积极开展各类环保宣传教育活动。

4) 参加公司环保大检查。参加重大环保事故的调查处理。

6.安环部环保职责

1) 严格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法规、政策及地方政府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定。负责组织制定公司环保工作目标及计划,并提出实施规划的具体方针和措施。

2) 建立健全公司环保管理网络;建立健全环保管理制度,应急救援预案。全面落实环保责任制;协助公司分管领导做好环保管理工作。

3) 负责公司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对新进人员进行公司级环境保护教育;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培训活动。

4) 定期组织环保检查,对发现的各类隐患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并督促各部门

落实整改措施;发现重大隐患时,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

5) 建立环保基本管理台帐,作好各项记录和信息收集、整理、反馈工作,及时、准确上报各类报告、报表及总结;组织开展内部日常环保工作考核、评比,奖惩兑现。

6) 监督、检查新、改、扩建项目环境保护行政许可和“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参加重大建设项目各阶段的审查、竣工验收和试生产工作。

7) 参加公司环境污染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配合上级主管部门进行的环保检查和调查工作;协助相关单位完成环境监测。

7.综合部环保职责

1) 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有关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负责公司环境保护工作指令及安委会有关环境保护文件、指示的传达,负责环保会议的准备和召集工作。

2) 统一发布公司环保工作信息。做好上级环境保护文件、书刊、宣传材料的发放和交办工作,确保及时无遗漏。

3) 做好公司环境保护培训教育,负责相关人员环保外培的协调安排;开展各类环保宣传活动;制定企业绩效管理制度时,与环保工作奖惩有效衔接。

4) 参与公司环保大检查、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组织协调力量进行救援,积极组织参加善后处理和事故调查。

8.生技部环保职责

1) 严格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法规、政策及政府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定和企业管理制度。制定部门环保管理工作计划措施,严格落实公司年度环保工作目标任务。

2) 负责对新、改、扩建项目竣工验收前的相关环保管理工作。审查新、改、扩建项目时,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对项目建设、环保设施行政许可和“三同时”有关规定。

3) 制定公司工艺技术文件,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并定期更新,规范重要岗位,重要环保设施的运行操作规程。

4) 加强设备管理的监督检查,确保设备完好率,防止跑、冒、滴、漏,减少物料流失及污染。优化生产工艺,提高锌收率,提升资源利用率。

5) 加强生产工艺、设备等环保技术研究、技术交流和技术推广。对生产过程中污染环节编制技术改造方案并组织实施,逐步实施推进清洁生产。

6) 参加公司环保大检查。参与公司环保事故调查处理。

9.财务部环保职责

1) 认真贯彻执行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公司环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有效规范开展部门环保管理工作。

2) 编制财务预算时,列入环境保护工作所需费用,确保资金足额到位。对因环保需要购置的设备设施,物资、技术等优先保证资金使用。

3) 负责监督环保物资和环保项目措施费用的合理使用和专款专用,负责提供环保事故应急救援所需经费和环保事故的善后工作。

4) 加强部门人员环保教育培训;做好危险品库房的管理工作,各类物资应规范放置,采取科学防护措施,配置一定数量应急物资。

5) 参加公司环保大检查。参与重大环境事故应急救援、调查、分析、处理。

10.质检部环保职责

1) 认真贯彻执行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公司环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制定部门环保管理工作计划措施,严格落实公司年度环保工作目标任务。

2) 负责质检中心员工上岗前的环境保护教育培训和日常教育培训,负责质检化验和工艺实验的环保管理工作。

3) 负责化验药品试剂的使用保管工作,并采取措施,防止环保事故的发生。建立严格的出入库管理制度,并对危化品药品试剂出入库前检查验收、登记。

4) 化验室保持清洁整齐,地面无零、碎、散落的物品和杂物。各类仪器整齐规范放置。化验废液,按化学特性集中收集处理;妥善处置化验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品。

5) 质检人员上岗必须按照要求穿戴劳保用品。接触腐蚀性物品时应戴耐酸手套,穿胶鞋。进行原料分析实验时,必须开启室内风机和室外的酸雾净化装置。

6) 负责公司外排水的日常监测,每班次抽检排污口外排水的常规指标;负责公司危险废物的日常监测,每旬抽检渣场废渣的综合指标。

7) 参加公司环保检查;及时整改本部门存在的环保隐患。

11.市场部环保职责

1) 严格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法规、政策及政府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定和企业管理制度。有效规范开展部门环保管理工作。

2) 定期组织开展职工环保培训教育,明确采购销售人员岗位环保职责,提高增强岗位人员环保工作意识。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活动和环保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3) 采购物资优先选择节能环保产品,做好原辅料供应商的相关方环保管理;因生产需要采购的危化品应选择有资质的供应商,并负责危险化学品采购、运输过程中的监督、落实和管理工作,防止环保事故的发生。

4) 负责公司危险废物销售工作。按照国家环保要求选择有资质的处理方签订合同,明确责任。并现场监督危险废物装车,按要求采取防护措施方可允许外运出厂。

12.生产车间环保职责

1) 车间主任是生产车间区域内废水、废气、固体废物等环保工作第一责任人;车间安全员协助车间主任做好车间各工序环保管理工作。

2) 严格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法规、政策及政府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定和企业管理制度。制定车间环保管理工作计划措施,严格落实公司年度环保工作目标任务。

3) 建立健全车间内部环保管理网络和职责;建立环保设施、教育培训等基本台账。定期开展车间环保自查,加强各类跑冒滴漏管理,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消除隐患。

4) 加强环保设施管理与维修,保证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对环保设施运行岗位操作工定期培训考核。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控制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的排放,确保完成公司下达的污染物排放控制指标

5) 定期组织开展环保教育培训和事故应急演练;落实公司下达的各项环保指令。监督环保管理制度在车间的执行,对各类违规违纪进行处罚。

6) 发生事故及时上报并第一时间组织应急救援,降低环境污染影响;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及时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形成事故调查报告上报公司。

7) 对公司环保工作提出合理性设计、建议,以促进完善公司内部环保管理工作。配合有关单位完成环保监测工作。

8) 加强生产现场管理,保持生产环境清洁,满足环保、质量、工艺需求。

9) 严格加强对在生产车间从事生产服务的外包方的的环保监管;完成公司下达的其他环保管理任务。

13.工序班长环保职责

1) 负责本工序环保工作开展落实;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环保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公司各项部环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

2) 组织班组员工学习岗位相关环保基础知识和公司环保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岗位工艺操作规程和环保要求进行生产操作。

3) 每天对工序范围内的各项设施,生产运行等进行详细检查,积极配合车间做好环保专项检查,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及时消除各类隐患。

4) 保证工序环保设施良好运行,产生的各类污染物处理后达标排放;发生意外故障,积极组织力量抢救,并报告车间领导,采取防范措施,严禁出现污染。

5) 发生产环保事故时,积极组织应急救援,及时报告车间;协助参与有关部门对环保事故的调查处理。

6) 完成车间或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环保工作事项,

14.岗位员工环保职责

1) 学习环保知识,增强环保意识。认真学习执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公司各项环保管理制度;

2) 严格执行岗位工艺操作规程。严格执行工序环保要求。真实的做好运行记录。

3) 爱护环保设施,发现岗位设备、管道、阀门、电器等出现故障,及时报告工序班长,通知检修人员。保证设备运行正常,污染物达标排放。

4) 对生产过程中发生的环境污染事故,及时汇报相关人员,要时采取处理措施和保护好现场,并详细真实的做好记录。

5) 安全文明生产,保持生产现场和室外清洁区的整齐、清洁。

6) 积极参加环保活动,对公司环境保护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

六、建设项目环保管理

1.公司新建、改扩建项目环保管理由安环部负责,生技部、综合部配合做好相关工作,防止建设项目产生新的污染源、破坏生态环境。

2.产生污染的建设项目,必须遵守污染物排放的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在实施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区域内,还必须符合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要求。

3.建设项目应采用能耗低,污染物产生量少的清洁生产工艺,合理利用自然资源。改、扩建项目和技改项目应采取措施,治理与该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4.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对建设项目产生的污染和对环境的影响进行全面、详细的评价;对环境可能造成轻度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对产生的污染和对环境的影响进行分析或者专项评价;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很小,不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

5.所有建设项目,应当在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征求建设项目所在地有关单位和居民的意见。

6.公司建设项目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即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1) 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应当按照环境保护设计规范的要求,编制环境保护篇章,并依据经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环境影响报告表,在环境保护篇章中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境保护设施投资概算。

2) 项目施工阶段,生技部落实施工计划与进度,保证工程质量,对项目“三同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以确保建设项目的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施工。

3) 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完工后,需要进行试生产的,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试运行。试生产期间,由安环部协调相关部门对环境保护设

施运行情况和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进行监测。

4) 建设项目竣工后,安环部必须向县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环保设施验收与主体工程竣工验收同时进行;需要进行试生产的建设项目,在投入试生产之日起3个月内,安环部必须向县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竣工验收。

7.公司新建、改扩建项目环保档案资料由安环部整理汇总存档备查。

七、环境影响因素识别

1.公司各部门对在生产活动、产品和服务中能够控制和能够施加影响的环境因素进行识别和评价,确定对环境具有和可能具有重大影响的因素,便于对其进行控制。

2.各部门负责对本部门的环境因素进行识别;安环部负责对各部门识别的环境因素进行整理汇总,评价,确定重要环境因素;管理者代表负责重要环境因素的审核。

3.环境因素主要包括水、气、声、渣、固废等污染物排放或产生;能源、资源、原材料消耗;相关方的环境问题及要求;其他(潜在泄漏、火灾爆炸隐患、生态环境破坏对员工健康影响等)。

4.环境因素的识别原则。

1) 识别环境因素时应考虑环境管理体系范围内的生产、生活和能够施加影响的相关方有关的活动和服务过程,包括新的开发、新的或更改的产品、活动与服务。

2) 是否符合国家有关环境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3) 过去、现在、将来三种时态及正常、异常、紧急三种状态下可能的环境影响。

4) 识别环境因素应考虑的方面包括:向大气、水体、土地的排放;原材料、自然资源及能源使用;能量释放;有毒有害物质等各个方面。

5.环境因素的识别首先确定本部门、车间或工序的过程(活动、产品和服务);分析确定该过程伴随的环境因素;评价确定环境影响。

6.环境因素的识别、评审和确定。

1) 安环部负责将“环境因素识别评价表”下发给各部门,各部门根据环境因素的识别原则,识别出本部门的环境因素,并填写“环境因素识别评价表”上交安环部。

2) 安环部通过现场巡查等方式对遗漏的环境因素进行补充,对确定的环境因素进行分类整理,最终确定环境管理体系范围内的环境因素,组织各部门评价环境因素。

3) 安环部组织相关人员对整理汇总的环境因素进行评价。对于符合以下方面的环境因素即可直接判定为重要环境因素。

①工厂的环境保护设施未达到法规的要求;

②危险废物名录中列为危险废物的;

③工厂能源资源消耗数量较多的且明显有节约潜力的,或浪费现象明显的;

④厂区内存在潜在的事故或紧急情况,并可能产生区域性影响的;

⑤明显影响厂区内环境,但尚未无具体控制措施,且国家或省市政府有要求的。

4) 安环部对评价出的重要环境因素汇总编制“重要环境因素清单”,报告管理者代表审批。对评价出来的重要环境因素应建立环境目标及指标管理方案、制定相应的文件,明确控制岗位,规定控制方法措施,确保环境管理覆盖所有的重要环境因素。

7.环境因素、重要环境因素的更新。

1) 公司进行扩建、改建、新建或公司生产活动和服务范围发生变化时,当有新的开发、新的或更改的产品、活动与服务时,应对环境因素进行重新识别和评价。

2) 当国家环境法律法规及有关标准发生变化时,须对环境因素进行重新评价。

3) 每年年初由安环部组织各部门、车间及工序对环境因素进行重新识别与评价。

八、环保知识培训教育

1.为提高员工环境保护的意识,防止和减少各类环保事故,公司全体员工必须定期进行环保知识教育培训;进入公司的外来承包方施工人员由生技部进行相关环保管理告知;进入公司参观、实习、场地租赁方工作人员由综合部进行相关环保管理告知。

2.安环部是公司环保教育培训工作管理部门,对各部门及生产车间环保知识培训教育实施指导、检查、监督和考核。

3.各部门及车间负责人是本部门环保培训教育工作责任人,严格按照公司年度培训计划的安排,组织开展本部门的环保培训教育活动。

4.新招录入厂的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环保知识培训,培训由综合部负责,主要内容应包括以下内容。

1) 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政府、主管部门规章制度;

2) 环境保护相关知识;

3) 公司环保情况及物料危险特性介绍;

4) 公司环保事故应急预案以及预防事故的基本知识;

5) 环保设施、设备岗位操作规程;

6) 典型环保事故案例分析学习。

5.环保知识培训教育的其他要求:

1) 综合部制定公司年度教育培训计划应严格按照要求纳入环保内容,并按照计划组织实施,保证环保教育培训所需人员、资金和物资。

2) 公司组织员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环保专题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4课时;生产车间应定期组织工序员工开展培训教育活动,将环保知识学习作为重要的组成内容。

3) 因工作需要,相关环保业务主管部门要求参加的外出学习,由公司综合部安排相关人员参加学习培训。学习完成后相关学习资料应整理报送公司备存。

4) 安环部建立健全职工培训教育档案;新近员工环保培训,公司专题培训和外出学习培训纳入档案记录,并由学习人员和管理人员签名确认。

5) 除开组织的培训学习外,各部门应广泛通过板报、会议、竞赛、考试等形式进行环保知识宣传,提高全员环境保护意识。

6.公司安委会依据工作开展情况,对认真组织环保教育并在防止环保事故、减少职业危害方面做出成绩的部门和员工予以表彰和奖励;对未按本规定要求进行环保教育的部门进行处罚,环保教育不到位造成事故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九、环保设施运行管理

1.环境保护设施是指为防治废水、废气、固体废物等对环境的污染、改善环境质量所建成的处理处置、净化控制、再生利用设施,以及配套的设施运行监控系统。

2.公司环境保护设施主要包括污水处理设施、浸出酸雾净化设施、闪焙收尘设施、在线监测设施、渣场、闪焙隔音间等。未经公司相关部门批准任何工序不得随意停用、拆迁或者损坏环保设施。

3.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是指从事环境保护设施操作、维护、管理、保证设施正常运行,对污染物进行处理、处置和利用的活动。

4.公司投入运行的环保设施具备以下条件:

1) 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设施施工和建设,无工艺设计缺陷和工程质量问题,设施建设应优先采用“污染防治最佳可行技术导则”推荐的技术;

2) 能满足所处理处置污染的需要并能连续正常稳定运行,污染物排放能达到国家或地方排放标准的要求;

3) 通过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项目竣工验收;

4) 配备设施故障或污染事故发生时的预警和污染预防应急处置设施完善;

5) 已建成的环境保护设施,严重不符合建设要求的,应限期进行技术改造,达到要求后方可投入运行。

5.公司环保设施运行管理要求:

1) 安环部建立公司环保设施台账;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对环保设施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对存在的设备缺陷和隐患及时督促落实改进完善。

2) 各部门及生产车间建立本部门和车间环保设施台帐;生产车间应健全环保设施的维护保养、检修、操作运行等制度,完善岗位责任、作业流程、操作规程、运行记录、监测数据记录等要求,严格操作管理,确保设施正常平稳运行。

3) 生产各工序班组应加强对环保设施的巡检,做好环保设施的维护与保养,定期对环保设施进行清扫、检修,确保完好率100%,环保设施运行出现故障时,应及时上报车间管理人员,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维修或更换。

4) 环保设施运行现场操作和管理人员必须先经过培训后方能上岗,有特殊要求的岗位必须先进行专业学习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5) 操作人员在环保设施设备运行前,要根据各类设施设备的性能特点进行认真仔细的全面检查,确保设施设备齐全有效。开机后,操作人员不准离开岗位。

6) 认真作好值班记录,严格交接班。操作记录必须内容真实,数据准确。设施设备出现的问题应当班及时处理,需移交下一班时,必须详细交待设施设备运行情况、故障及处理情况,防止无人管理而失控。

7) 环保设施必须保证与生产设施同步运行。与环保设施配套的自动监控设施应符合相关要求。对出现较大的环保设施故障,在采取有效措施的同时应及时报告上级环保主管部门。

8) 环保设施设备需要停机维修、清理、检修时,应上报公司分管领导同意。设备设施所在工序必须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避免因设施停运造成环境污染。

6.公司根据发展需要可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对公司内部特定环保设施或者处理环节进行委托运行。委托运行活动必须签订委托运行合同,严格遵守环保法律法规要求,第三方应保证设施正常运行,处理效果达标;并承担运行不达标排放产生的环境责任。

7.环保设施的报废按照公司设备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处置。

十、环保检查及隐患排除

1.检查是做好环保管理的基本方法,目的是发现、查明、整改各种隐患,制止各种违章作业;保持环保工作正常、稳定地运行。

2.环保检查的内容包括查思想、查制度、查管理、查记录、查隐患、查环保设施设备运行;环保检查采用工序班组日常巡查,车间不定期巡回排查和公司环保专项或者综合检查相结合的形式。

3.公司各级环保管理人员及各部门负责人应不定期对管理范围内环保工作及废水处理进行检查;安环部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公司级环保工作综合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生产车间安全环保管理人员必须每日巡查车间各工序,整理收集数据,对于各工序环保设施运行、不合理的废物堆放处理、废水和废气排放进行监督管理,出现问题及时处置并上报安环部及相关部门领导。避免环保事故的发生。

5.岗位操作人员应经常性检查工序内环保设施的运行状况,发现问题隐患,及时

处理解决。并做好相关运行记录。保持生产现场物品整洁,卫生清洁。

1) 污水处理站操作人员对污水处理设施每班巡查不少于二次。查看各沉淀池内的蓄水情况、设备的运转情况、工艺管线完好情况、现场环境卫生情况。

2) 浸出酸雾净化岗位责任人员每班巡查酸雾净化塔运行状况并做好记录;在浸出作业时必须开启酸雾净化处理设施,按照要求添加碱水,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3) 闪焙工序巡检操作工每班巡查大布袋运行状况,观察引风排烟粉尘量,对出现的大布袋损坏及时车间管理人员同意后进行停机检修有序更换。

4) 生产车间设置的各应急回收池正常情况下池内存液不得超过储存总量1/5;因工艺原因临时占用的应在两班次内处理完毕,恢复应急备用功能。

6.生产车间检查出的环境隐患和风险由车间进行通报,责令相关工序和人员限期完成整改,车间不能完成的及时上报安环部协调处理。

7.安环部组织检查出的环境风险或隐患由安环部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并按“三定、四不推”原则积极进行整改,确保把环境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重大隐患,要制定出防范措施和整改计划,设立醒目标志。

8.环保检查及环境风险或隐患整改遵守公司《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和《事故隐患整改制度》的相关要求。

十一、生产过程环保管理

1.为保护员工的人身健康和周边环境,降低环境风险,杜绝环保事故的发生,生产车间、安环部、生技部加强管理协作,共同做好生产过程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

2.公司生产过程中因工艺特点存在的主要环境影响因素有以下几类。

1) 工业废气:指企业生产燃料燃烧和生产工艺过程中产生的各种排入空气的含有少量污染物的气体。公司生产废气主要由闪焙煅烧和浸出净化做罐产生。

2) 生产粉尘:指在生产过程中形成较长时间飘浮在空气中的固体微粒。吸入生产性粉尘对身体会造成一定的危害。公司生产粉尘主要存在原料投料和产品包装环节。

3) 生产噪声: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切声音都称为生产性噪声。公司生产噪音控制重点是闪焙工序和浸出、净化和合成工序做罐蒸汽加热环节。

4) 工业废水:是指工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污水和废液,其中含有随水流失的工业生产用料、中间产物和产品以及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公司生产废水主要是合成洗涤产生工艺废水。

5) 工业废渣:在工业生产中排放出的有毒的、易燃的、有腐蚀性的、传染疾病的、有化学反应性的以及其他有害的固体废物均属工业有害废渣。公司生产废渣指浸出净化工序生产产生的浸出渣和净化渣。

3.公司生产过程环保管理的目标是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各项环保指标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4.生产过程废气、粉尘、噪音的防治管理。

1) 生产车间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做好生产过程中废气处理和降尘管理,符合相关排放标准污染物总量控制标准,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2) 生产过程加强协作,优化工艺,减少在生产工艺中产生无组织排放量,采取相应措施收集和处理,在达到国家规定环保要求内,做到有组织排放。

3) 加强生产过程巡检,提高设备维护保养水平;保证环保设施及污染防治设施(酸雾净化塔、闪焙收尘布袋、污水处理设施、抽风扇等)正常良好运行。

4) 产过程中的主要噪音产生设备由生技部确定方案,采用隔离、减震等措施降噪;对噪音较大的作业环节由生产车间优化工艺,实施技改,降低噪音损害。

5) 岗位员工操作严格按照安全管理要求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保障健康。

6) 禁止在厂区内焚烧油毡、橡胶、塑料、枯草、落叶、垃圾及其它产生有毒有害气体或恶臭气体的物质,各类废弃物按照要求堆放在指定位置等待处理。

7) 严禁露天堆放物料,确有需要的,生产车间要加盖篷布采取有效的防尘措施,粉料运输禁止洒漏。道路清扫应防治扬尘污染,清扫后的粉尘及垃圾及时处理。

8) 加强原料库区管理,装卸车应避免粉尘飞扬,作业结束应及时清理场地;车辆进出应清理车轮、箱体,严禁污染路面。

5.生产过程“跑冒滴漏”管理。

1) 生产车间加强过程工艺管理,各工序员工严格按照工艺操作规程作业,减少生产过程中的无序排放,提高锌收率和各类原辅料的资源利用率。

2) 岗位操作工和维修人员加强各物料机泵的维护保养,定期换机械密封,通过检修、更换能够解决污染问题的,要及时停产检修、更换设备,不能带“病”作业。

3) 工序班组严格执行工艺纪律,加强日常巡检,发现阀门、管线、仪表、堵板等有滴漏现象,应及时处理,杜绝“跑、冒、滴、漏”污染和浪费出现。

4) 原辅材料及产品装卸车时避免物料抛洒,作业结束后应对现场进行清理回收。厂内机动车辆运输废渣或其他化学品物资应放置牢靠,避免跌落抛洒污染路面。

5) 出现“跑、冒、滴、漏”现象,岗位作业人员应及时采取合理有效的补救措施,杜绝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6.生产过程的废水管理严格遵守本制度中废水排放管理的相关要求;生产过程的废渣管理严格遵守本制度中固体废弃物管理的相关要求。

7.为确保生产过程环保管理安全有效,相关部门及生产车间各工序应加强生产过

程的环保监督检测,确保各类排放物达标排放。

1) 质检部负责生产过程常规环保检测;污水站排水口每班取样一次检测含锌等控制指标;定期在渣场取样分析各类金属含量;每班在过程各储罐取样做好常规分析。

2) 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由公司委托资质单位进行的定期环保专业监测,或者职业健康危害评测由公司安环部负责,生产车间和其他相关部门协助配合完成。上级环保管理部门对公司进行的环保监督监测由安环部负责配合完成。

3) 污水在线监测是公司环保监测的重要设施,由生产车间负责日常运行,设置专人负责;严格按照在线监测管理制度要求执行。安环部实施监督管理。

十二、废水排放管理

1.公司外排废水主要来源生产工艺废水,初期雨水和生活污水。

2.生产车间负责生产工艺废水和初期雨水的收集处理排放管理;综合部负责生活污水的收集处理排放管理;安环部对公司废水排放管理实施监督检查。

3.初期雨水的处理:

1) 初期雨水收集处理是指对小雨前一个小时,中雨前半小时,大雨以上前十五分钟的降雨进行回收处理。以降低可能的污染因子外排。

2) 初期雨水的收集。公司生产车间前总排水渠为污水收集池。降雨时各处雨水经各支排水渠和路面引导进入此处汇集。

3) 初期雨水的处理。雨水收集池在浸出段检查井处安装吸水泵一台,管道连接至浸出工段室内回收池。在降雨时,在要求时限范围内的降水通过吸水泵输送至浸出工序供中浸投料时做原料浆化用水使用。

4) 雨水收集池正常情况下应保持储水量不得高于五分之一总量;车间管理人员及浸出工序应定期检查吸水泵及输送管线状况,保证能安全正常投入使用。

4.生活污水的处理

1) 公司生活污水主要为生活用水,这些生活污水先排入化粪池沉淀处理,经沉淀后达到《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J3082-1999)中的水质要求,再溢流进入公司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后达标排放。

2) 公司全体员工要牢固树立节约用水,减少污水排放的思想,杜绝水资源浪费。

3) 生产技术部负责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的管理、维护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维修。

5.生产工艺产生的废水处理

1) 公司生产工艺废水主要指合成工序产生的洗涤用水。按照生产工艺设计。各岗位产生的废水全部通过工艺管网,集中汇聚在污水处理站,通过系统处理,达标排放。

2) 各生产岗位必须严格日常操作,禁止跑、冒、滴、漏和不合理排放,经常对本

岗位排放的废水进行检测,保证其指标不超出规定范围。

3) 各生产岗位及时做好本部门废油的回收清理工作,各机体、油箱的残油要进行集中收集,不允许直接排入地沟。

4) 各生产岗位在大修、抢修、日常维修设备或设施时,可能引起排放口排放异常,所在部门、车间必须要制定应对预案或措施,并及时上报安环部备案。

5) 各生产岗位清洗设备、场地等产生的废水必须排入地下管网,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不得排入明沟。

6) 各部门、车间坚决杜绝事故的发生,防止过多的水源被污染,增加废水的产生量,加重污水处理站的运行成本和难度。

7) 质检中心应将分析、化验后的废液须收集、回收,按危险废物管理,不得直接外排。

8) 污水处理站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合格后上岗。水处理工作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对废水进行处理后,达标排放。同时对水质、水量进行监测并做好监测记录,未经处理或处理未达标的废水不得外排。

十三、固体废弃物管理

1.固体废弃物指在生产建设、日常生活和其它活动中产生的污染环境的固态、半固态废弃物质。以及在为日常生活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

2.固体废弃物分类

1) 危险固体废弃物:指列入国家危险废弃物名录,在生产、办公和生活活动中所产生的危险固体废弃物,主要生产运行产生的废渣等。

2) 不可回收利用的一般固体废弃物:指在工程施工、生活中产生的不可回收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有建筑垃圾、食堂产生的食物垃圾及生活垃圾等。

3) 可回收利用的一般固体废弃物:指在生产、办公活动中产生的可回收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有生产和设备维修产生的废编制袋、回收粉尘、金属零件、废纸箱、废木箱、玻璃瓶罐、废塑料、废纸等。

3.安环部负责公司固体废弃物管理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办公和生活、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的分类、收集等工作;市场部负责危险废物和可回收利用的一般固体废弃物的销售处理;综合部负责不可回收利用的一般固体废弃物的处置工作。

4.公司固体废弃物管理坚持分类收集,定点存放,集中处理,尽可能回收利用的原则。不能利用的,按环保相关规定处置;重点做好危险固体废物的妥善贮存和处置。

5.固体废弃物的收集和存放

1) 公司按照固体废弃物的类别设置不同的收集点。渣棚为危险废物的集中堆放区;垃圾池为不可回收利用的一般固体废弃物放置区;可回收利用的一般固体废弃物集中在公司老锅炉房侧废料场堆放。

2) 固体废弃物产生后,各部门应按不同类别和相应要求及时放置到指定的回收区域,并按要求规范放置,等待处理。

6.固体废弃物的处理。

1) 不可回收利用的一般固体废弃物:不可回收利用的一般固体废弃物和各类生活垃圾由综合部负责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处置。由环卫部门统一运送到垃圾处理厂处理,综合部应与环卫部门签订委托处理协议,明确双方职责和在运输、处置过程中的要求。

2) 可回收利用的一般固体废弃物:可回收利用的一般固体废弃物收集至一定数量后应分类整理,由市场部负责联系物资回收部门按类别出售。

3) 危险固体废弃物:公司危险废物主要有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浸出渣和净化渣,危险废物的场内转运、储存管理、委托处理及销售严格按照公司《危险废物管理制度》严格执行。

7.公司技术部门和生产车间应加强生产过程工艺控制,提高资源利用率;积极推广清洁生产和采用先进技术,从源头控制避免或者减少危险废物的产生。

十四、生产环境管理

1.公司各部门应加强生产环境管理,使生产环境符合质量控制、工艺操作、现场管理、环境保护等客观需求,确保安全文明、高效稳定生产经营。

2.生产车间负责保障各部门工作,各工序生产所需的能源、照明、采暖、通风、空调等必要条件,确保环境条件不影响产品质量,保证检验结果的有效性和准确性。

3.生产现场的设备安装正规、布置合理,间距恰当,便于操作、保养、维修、清扫。生产现场监测仪表和安全装置齐全、灵敏、可靠,保持完好状态。

4.岗位运行人员按时对生产环境巡视检查,做好运行记录。发现异常问题及时处理和排除,必要时应及时上报部门负责人。

5.生产现场的各类标志醒目,齐全。设备标牌清晰完整,设备及管路涂色符合行业要求。对产品质量有影响的操作区域,环境管理必须符合质量要求。

6.各类生产辅材分类置放严格管理,专人负责,并有应付突发事故的措施;操作区域内禁止吸烟、饮食,不得存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

7.加强生产现场环境卫生管理,减少污染源。现场物资堆放整齐,设备表面无积尘、积液、油垢、料垢和明显锈蚀,下水道定期疏通,生产中的废弃物及时处理。

8.生产现场环境管理标准。

1) 工序生产现场地面清洁卫生;物料、物品放置整齐有序,标识清楚,无积水、积渣、积油、积杂物等;无跑、冒、滴、漏现象。

2) 生产设备及槽、釜、罐、管桥、墙壁等设施表面干净清洁,无结晶、油污等。

3) 各部门、工序环境卫生区域地面清洁,花园内坑围整齐,树木花草干净旺盛,道路清洁,明沟暗渠畅通见底,无杂物。

4) 部门办公室及生产员工休息室地面、墙壁干净整洁,窗明几净,桌椅柜干净整洁,各类物品摆放整齐有序,不放置闲杂物品等。

十五、相关方环境管理

1.为实现公司环境管理的延伸,降低生产经营环境风险,避免事故发生;公司各业务部门应加强相关方管理,使相关方行为符合公司环境管理要求。

2.公司相关方主要指为公司提供原辅料的供货方,提供劳务服务的外包方,提供建设项目施工的承包方,废弃物委托处理商,租赁公司场地的相关单位,公司客户以及外来参观、检查、实习的单位或个人。

3.公司各业务部门负责业务关联相关方的管理规范,综合部负责厂区内相关方的环境安全告知,安环部对各部门相关方管理进行指导监督。

4.原辅料供货方由采购人员进行管理。供货方必须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资质证照,属于危险化学品的必须具备危险化学品生产或销售资质,供应的原辅料包装以及到场运输符合国家相关环境管理要求。

5.提供生产劳务服务的外包方和外委加工方由生产车间进行规范管理,外包方厂内作业接受生产车间监督,服从调度指挥,遵守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和公司管理制度要求。对因事故出现的环境污染自行承担一切责任。

6.公司内从事项目建设,设备设施安装的承包方由生产技术部负责管理。承包方必须有符合建设要求的合法资质;施工前签订施工安全环保协议,遵守公司环境管理要求,保持施工现场的清洁整齐,文明施工。

7.废弃物委托处理商由市场部进行规范管理。危险废物处理商必须具备环保部门颁发的废弃物处理资质。废弃物的处理运输转移必须严格按照环保部门要求执行;公司客户由市场部按照相关要求进行管理并提供相应的服务。

8.租赁公司场地的相关企业由综合部负责管理。签订租赁合同时必须签订安全环保协议。在厂区内作业必须遵守公司环境管理要求,保持租赁场地及周围清洁。

9.进入公司内检查、参观、实习的相关方由综合部负责管理,相关业务部门配合。进入生产车间应进行安全环保培训告知,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并安排专人陪同。

十六、环境事故应急管理

1.环境污染事故是指由于违反操作规程致使污染物大量外泄的行为,以及意外因素的影响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致使环境受到污染,厂区环境受到影响,员工身体健康受到危害,给公司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突发性事件。

2.环境污染事故根据类型可分为水污染事故、大气污染事故、噪声危害事故、固体废弃物污染事故、有毒化学品污染事故等。

3.环境污染事故的报告、调查处理、档案管理严格按照公司《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执行落实。

4.环境污染事故的应急救援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和《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的相关内容执行。

1) 各部门及生产车间应严格加强生产过程环保管理和监督检查;以预防为主积极开展日常检查和环境隐患整改。降低环境风险,杜绝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2) 设置的各类事故应急池正常情况下应保持清空状态,不得随意占用;备用的应急设备保持可随时启用;各类应急救援物资和防护用品数量达到规定的要求。

3) 环境事故发生后,发生工序必须第一时间上报相关部门和人员。现场人员要采取安全措施,进行力所能及的救护,不能盲目或在无安全措施的情况下救护人员。

4) 相关部门领导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处置,根据事故情况来确定是否启动环境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需要上级单位协助救援的,向上级单位报告并请求支援。

5) 环境事故应急救援要根据事故现场情况的变化,及时调整应急措施,现场处置人员要服从现场调度指挥,严格按照应急处置措施进行现场救护。

6) 环境事故应急救援优先救治人员,其次降低环境危害;对现场遇险人员的救治坚持“先活后死、先重伤后轻伤、先易后难”的救护原则进行。

7) 公司定期组织环境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对演练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进行修正。

十七、附则

1.在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部门或个人由公司安委会研究予以表彰奖励;在公司环保管理中不严格执行落实相关要求,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的由公司安委会予以处罚。

2.本制度与国家法律法规不符之处,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为准执行;未尽事宜由安环部提出修订意见,报公司领导批准后按文件更改程序公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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