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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房动火安全管理制度详细版

机房动火安全管理制度详细版
机房动火安全管理制度详细版

文件编号:GD/FS-3809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机房动火安全管理制度详

细版

The Daily Operation Mode, It Includes All Implementation Items, And Acts To Regulate Individual Actions, Regulate Or Limit All Their Behaviors, And Finally Simplify The Management Process.

编辑: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机房动火安全管理制度详细版

提示语:本管理制度文件适合使用于日常的规则或运作模式中,包含所有的执行事项,并作用于规范个体行动,规范或限制其所有行为,最终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文档所展示内容即为所得,可在下载完成后直接进行编辑。

1.目的

为确保机房设备及员工的生命安全,建立安全的生产作业环境。

2.范围

适用于机房禁火区范围内的动火操作。

3.工作程序

3.1动火类别

3.1.1动火系指因工作需要而进行电焊、气焊或气割等工作。

3.1.2在生产现场及储库范围内使用电钻、砂轮等。

3.1.3明火烧烤物件、弯管或熔融沥青补漏等。

3.2机房区域划分

3.2.1非生产禁火区:办公室、休息室及走道等。

3.2.2生产禁火区:高低压室、UPS机房、电池室、中央控制室、数据机房。

3.3动火原则

3.3.1可动火可不动火的,坚决以不在禁火区内动火为原则,即能够移去别处维修的则一律应拆除后,运到安全地点进行。

3.3.2必须要在现场动火,首先考虑必要隔离措施,将动火区围起来,动火部位或设备应与生产系统切断联系,动火时有专人和消防器材作戒备。

3.4办理动火手续的规定

3.4.1在禁火区内动火必须在动火之前办好《动火作业审批表》,申报人应填明动火的地点详细情况及列出动火部位安全措施,送到机房负责人审批,再

由机房负责人送公司审批,等批复后方可进行动火。

3.4.2《动火作业审批表》由需要动火部门负责填写,在送交审批前应做好各项安全措施,审批人在接到《动火作业审批表》后,必须亲赴动火现场,检查落实措施或建议补充必要的措施,然后才可签审批表。

3.4.3《动火作业审批表》一式二份,一份交执行动火人员,另一份交机房存档。动火所在部门必须指示专人作监护人在现场监护工作,机房也必须派人在现场监护工作。

3.4.4动火人员应对安全措施逐项核实,妥善后方可工作,否则有权拒绝动火,若遇到下列三种情况之一者,不能动火: ①没有办妥《动火作业审批表》、②安全措施不落实、③没有监护人在现场。

3.5动火注意事项

3.5.1进行动火的区域除动火工作外,任何人严禁吸烟及带入其他火种。

3.5.2事前组织有关人员学习安全消防知识及向他们介绍所采取安全措施,将对顺利执行任务很有利。

3.5.3如有违反本制度,机房值班人员有权制止,并对违者进行批评。

3.6动火安全措施

3.6.1切断与动火设备相连的其他设备和管道,或者在两者间加装阻燃挡板或石棉布。

3.6.2动火区附近的下水道、井口、地沟、管沟或电缆沟等应注意清除其中积存之可燃物并予暂时封闭。

3.6.3电焊回路(地线)应接在焊件上,不得与其他设备搭火。

3.6.4高空动火不许有火花四处飞溅,应以石棉或铁板围接,附近一切易燃物要移开或盖好,附近不得用汽油清洗另件。

3.6.5动火现场要备有灭火器材,专人管理。

3.6.6下水道、电缆沟等动火,要清除可燃物并将沟两端隔开(封闭)。

3.6.7动火前检查动火条件有无变化,动火后检查有无留下火种。

3.7动火中异常情况的处理

3.7.1发现隔离措施脱落或破损应设法修补,并暂停工作。

3.7.2现场环境变化,附近有易燃物料外溅,或因风向而受到可燃气体吹袭,应立即停止工作。

3.7.3由于风向变化或风力过大,而使动火时所产生的火花无法控制,易被吹向生产现场,应立即停

止工作。

3.7.4若因某些原因,消防水源中断或突接停水通知,应考虑暂停工作。

3.7.5动火中气焊工具或气瓶泄漏,或电焊与电器有故障,均应暂停工作,排除故障,切不可以抢时间为理由勉强地草率行事。

4.相关记录

4.1动火作业审批表

可在这里输入个人/品牌名/地点

Personal / Brand Name / Location Can Be Entered Here

动火安全管理制度

动火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本燃气公司的动火施工安全,使动火者明确自己的责任,做好防范工作,避免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集团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特制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人员进行的和外来工程承 包商在公司相关部门授权下进行的动火作业。 第三条动火作业是指能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临时作业。如:如使用电焊、气割、喷灯、电钻、砂轮、非防爆工具及加热、化学反应等方式可能产生的火焰、火花、炽热表面或使易燃易爆介质温度高于燃点的施工作业。 第四条公司对动火作业实行作业许可,凡进行动火作业的需提前办理动火证。 第二章动火作业的分级和许可审批 第五条动火作业的分级 (一)一级动火作业范围 1、所有带气动火作业。 2、燃气调压站站房(调压箱)内、闸井内的动火作业。(二)二级动火作业范围 1

1、燃气调压站站房外、围墙内的动火作业; 2、非生产区的动火作业; 4、其他动火作业。 第六条动火作业的审批 (一)一级动火。由动火单位提出申请,由公司安全管理部签发一级动火作业《动火证》(见表一)。 (一)二级动火。由动火单位提出申请,由动火作业的主管单位签发二级动火作业《动火证》(见表二)。 第三章基本要求 第七条申请动火作业前,动火作业单位应辨识危险因素,进行风险评估,采取安全措施,一级动火作业必须编制作业方案和应急预案。 第八条已经签发的《动火证》在作业方案和动火介质有变动时需重新审批。动火证不得涂改、代签。 第九条遇六级以上(含六级)大风,即使已经签发动作证也应停止室外一切动火作业。遇五级以上(含五级)大风,即使已经签发动火证也应停止室外高空动火作业。 第四章动火作业前准备 第十条作业单位应针对动火作业内容、作业环境、作业人员资质等方面进行风险评估,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制定控制措施。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附作业许可证)

1目的 为规范本公司生产区域动火作业的条件、许可和监火等方面的安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2使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及外协施工单位在本公司的动火作业。 3职责 3.1安全员负责本制度的制定、修改、解释。 3.2动火项目负责人 3.5.1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动火项目负责人,负责办理《作业证》并对动火作业负全面责任。 3.5.2应在动火作业前详细了解作业内容和动火部位及周围情况,参与动火安全措施的制定、落实,向作业人员交代作业任务和防火安全注意事项。 3.5.3作业完成后,组织检查现场,确认无遗留火种后方可离开现场。 3.3动火人 3.5.1必须持有特殊工种作业证。 3.5.2应参与风险危害因素辨识和安全措施的制定。 3.5.3应逐项确认相关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并在“动火安全作业证”上签字。 3.5.4应确认动火地点和时间。 3.5.5每次动火前30分钟(含动火停歇超过30分钟的再次动火)均应主动向现场当班负责人呈验动火证,经其签字后方可进行动火作业。 3.5.6若发现不具备安全条件时不得进行动火作业。 3.5.7应随身携带《作业证》。 3.4监火人 3.5.1由动火点所在部门指定责任心强、有经验、熟悉现场、掌握灭火手段的人员担当,监火人需在动火证上签字认可。 3.5.2负责动火现场的监护与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动火人停止动火作业,及时联系有关人员采取措施。

3.5.3应坚守岗位,不准脱岗;在动火期间,不准兼做其它工作。 3.5.4当发现动火人违章作业时应立即制止。 3.5.5作业完成后,会同动火负责人、动火人进行动火现场检查、消除残火,确认无遗留火种方可离开现场。 3.5当班操作负责人 3.5.1对所属生产系统在动火过程中的安全负责。参与制定、负责落实动火安全措施,负责生产与动火作业的衔接。 3.5.2检查、确认《作业证》审批手续,对手续不完备的《作业证》应及时制止动火作业。 3.5.3在动火作业中,生产系统如有紧急或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停止动火作业。 3.6动火分析人 3.6.1动火分析人对动火分析方法和分析结果负责。 3.6.2应根据动火点所在车间的要求,到现场取样分析,在《作业证》上填写取样时间和分析数据并签字。 3.6.3不得用合格等字样代替分析数据。 3.7安全员 3.7.1执行动火单位和动火点所在单位的安全员应负责检查本标准执行情况和安全措施落实情况,随时纠正违章作业。 3.7.2凡公司区范围内的动火作业安全员必须到现场。 3.8动火作业的审查批准人 3.8.1动火作业的审查批准人为本公司安全员负责人。 3.8.2必须亲自到现场详细了解动火部位及周围环境,审查确定动火等级,审查完善防火措施,审查动火证审批程序是否完全,在确认符合安全条件后,方可签字批准动火。 3.8.3特殊动火由公司安全员复查后,报公司总经理终审批准。 4动火作业的分级管理 4.1特殊危险动火作业 在生产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物品生产装置、输送管道、储罐、容器等部位上及其它特殊危

机房安全管理制度

机房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一、机房安全管理 1、机房安全管理实行总校长领导下的主管副总校长负责制,日常安全工作由安全设备部直接管理。成立机房安全保护领导小组,总校长为组

长、主管副总校长为副组长、各部门经理为成员,并设专职计算机安全管理员若干名。安全管理小组全面负责机房安全管理工作。机房安全保护领导小组要服从西外学校信息安全保护领导小组的领导。 2、要定期对职工进行法制教育,安全意识教育和防范技能训练。要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有关人员对机房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 3、要经常组织学习掌握最新的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和技术防范技能,更好地做好本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 4、要建立安全管理岗位责任制,并与其他工作同时进行检查考核。 二、机房环境设施与实体设备管理制度 1、环境设施:指机房内保证主机系统及外设安全可靠运行的技术防护设施,包括供电系统、电气系统、空调系统、消防系统、安防及场地监控系统、消防系统等。 2、实体设备:指用来处理数据信息的计算机设备及其外设,包括主机、存储、网络设备、服务器、PC机、打印机等。 3、环境设施是保障实体设备安全可靠运行的重要基础设施,要指定若干名专职人员专职负责,重要复杂的岗位要有两名以上管理员。 4、各种设施要建立完善的技术档案,以便管理人员、检查人员能方便地对有关设施进行管理、维护、检修。 5、设施或设备管理人员要负责对有关机房工作人员进行机房设施或设备常规培训,防止误操作造成的事故。 6、设施或设备要实行定人定岗管理,不得随意乱动不属于自己职责范围的设备操作。 7、设施与设备要按统一规划、定置安放(即各种设备或设施必须按

统一规定的位置要求设置,不得任意移动位置,或随意增减),损坏的设备报告信息技术管理部领导后,由维修人员统一维修,并做好维修记录。 8、机房内需要添置设备或设施时,其配备型号、规格、数量须报请部领导批准后办理。 9、设备的进出和消耗品的领用由管理人员统一登记,造册管理。 三、机房值班制度 1、机房值班分安全值班和运行值班。 2、安全值班实行24小时不断人值班,其主要工作职责是安全保卫、出入机房登记、机房环境设施安全监控、主机设备运行情况监控等。 3、运行值班是指确保全行整个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的有关岗位值班,各岗位根据工作特点,每个工作日都指定值班人员负责处理相关业务。 4、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坚守岗位、做好值班记录、严格交接班制度,不得中间脱岗,遇到重大问题,要及时向上汇报。交接班时,交接双方必须当面交接并签字。 四、出入机房与门禁管理制度 1、机房是我行生产经营、安全保卫和保密的要害部门,进入机房的人员要求着装整洁、举止文明、自觉遵守信息技术管理部机房管理制度。 2、机房工作人员要通过机房门禁系统进入机房,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工作岗位上工作,未经许可,不得随意进入其他工作区域。 3、因工作需要,需在机房开展工作的非信息技术管理部工作人员,须填写《省农行信息技术管理部机房出入审批单》,并经有权审批人批准后,由机房内部保安开门进入,在值班台登记后方可到相关区域进行工作。 4、参观人员必须经信息技术管理部领导批准,在值班台登记后,由

移动通信机房安全管理制度

移动通信机房安全(防火)管理制度 为加强移动通信机房、基站的安全(防火)管理,预防火灾事故,保障移动通信网络安全,根据《**省消防管理条例》和省公司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加强防火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防火安全领导责任制。 1、移动通信机房的消防工作应坚持“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移动通信部门应自觉接受当地公安消防监督部门的监督指导,严格执行各项消防法规。 2、任何单位、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任何单位、个人都有参加灭火工作的义务。 3、单位行政一把手为防火安全第一责任人,网络部负责人为机房(基站)防火安全第一责任人,以此逐级健全防火安全责任制,做到职责到位,任务明确。 4、建立由相关部门参加的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具体负责防火安全的组织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网络部与市场部(帐务中心、客服中心)应切实承担起本单位的防火安全职责。加强机房安全管理,要对管理业务范围内的消防安全负责。 5、综合部是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行使监督检查职能,制定切实可行

的消防安全措施。 6、各级领导要按责任要求真抓实管,把机房、基站防火安全工作作为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列入工作日程,建立机房、基站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度,实现目标管理,一级抓一级,逐级落实,责任到人。 第二条建立健全各项防火安全制度和措施。 7、根据机房不同部位、不同情况,建立健全各项防火安全制度、措施,并认真抓好落实; 8、经常组织移动通信机房、帐务中心、客服中心和基站防火安全自查与整改。检查内容:主要以机房消防设施、电源是否规范、有无超负荷运行、房屋是否漏雨,空调排水管是否漏水等,每月至少一次,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要及时整改。 9、移动通信机房要按员工数的100%比例组织义务消防队,即机房所有员工均为公司义务消防队队员。 10、认真抓好防火宣传教育,普及防火基础知识,提高全员防火意识,增强自防自救能力。 11、移动通信机房、帐务、客服和基站工作人员要达到“三懂”、“三会”、“三能”的要求。“三懂”:懂得本岗生产过程和设备发生火灾的危害性,懂得预防火灾的手段,懂得火灾扑救的基本知识;“三会”:会用消防器材,会处理火灾事故,会火灾报警;“三能”:能自觉遵守安全管理规定,能及时发现火情火险,能有效扑救初起火灾,做到自防自救。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企业生产存在易燃、易爆的特点,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管理方针,加强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防止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各车间(部门)和外部施工单位在公司内部进行的动火作业活动。 第二章动火管理要求 第三条动火作业的定义 动火作业是指能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置以外的非常规作业,如使用电焊、气焊(割)、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 第四条禁火区范围的划分 1、特殊禁火区域: A、生产运行状态下的天然气、机油、导热油、溶剂、洗油共5种介质的管道、阀门、法兰本体上。 B、生产运行状态下的天然气、机油、导热油、溶剂、洗油共5种介质的设备、设施、储罐、呼吸阀、阻火器、放散管、仪表本体上。 C、生产运行状态下的导热油上下油槽本体上。 D、生产运行状态下的中央空调、除湿机房、锅炉房、天然气计量间。 2、一级禁火区域: A、除特殊区域以外的所有易燃易爆区域。

B、厂区所有管廊上。 3、二级禁火区域: 除特殊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和固定动火作业区域以外的禁火区。 4、固定动火区域: 包括机加车间工棚内区域、切割机定置区域、砂轮定置区域、新厂房外辅助动力设备区域和现场设定的红线(或警戒线)区域内。 固定动火区域的增加需由所属车间(部门)提出申请,安全部门现场核定,安全生产副总经理审批后可作为固定动火区域,新确定的固定动火区域按要求绘制红线或设置警戒线后方可作为固定动火区域使用。 第六条动火作业相关职责 1、动火作业负责人 A、负责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并对动火作业负全面责任。 B、应在动火作业前详细了解作业内容和动火部位及周围情况,参与动火安全措施的制定、落实,向作业人员交代作业任务和防火安全注意事项。 C、作业完成后,组织检查现场,确认无遗留火种后方可离开现场。 2、动火人 A、应参与风险危害因素辨识和安全措施的制定。 B、应逐项确认相关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C、应确认动火地点和时间。 D、若发现不具备安全条件时不得进行动火作业。 E、应随身携带《动火安全作业证》。

机房动火安全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机房动火安全管理制度示 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机房动火安全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1.目的 为确保机房设备及员工的生命安全,建立安全的生产 作业环境。 2.范围 适用于机房禁火区范围内的动火操作。 3.工作程序 3.1动火类别 3.1.1动火系指因工作需要而进行电焊、气焊或气割等 工作。 3.1.2在生产现场及储库范围内使用电钻、砂轮等。 3.1.3明火烧烤物件、弯管或熔融沥青补漏等。 3.2机房区域划分

3.2.1非生产禁火区:办公室、休息室及走道等。 3.2.2生产禁火区:高低压室、UPS机房、电池室、中央控制室、数据机房。 3.3动火原则 3.3.1可动火可不动火的,坚决以不在禁火区内动火为原则,即能够移去别处维修的则一律应拆除后,运到安全地点进行。 3.3.2必须要在现场动火,首先考虑必要隔离措施,将动火区围起来,动火部位或设备应与生产系统切断联系,动火时有专人和消防器材作戒备。 3.4办理动火手续的规定 3.4.1在禁火区内动火必须在动火之前办好《动火作业审批表》,申报人应填明动火的地点详细情况及列出动火部位安全措施,送到机房负责人审批,再由机房负责人送公司审批,等批复后方可进行动火。

加油站动火安全管理制度

加油站动火安全管理制度 加油站内严禁烟火。 上岗人员不准随携带火柴、打火机、香烟等物品。 因设备检修等情况必须动用明火时,要书面报告公司,获得批准后,采取可靠安全的防护 措施后方可施工。 用煤气灶烧水做饭的加油站,要有专人对煤气灶进行管理。 用锅炉取暖,一定要按照有关规定安装,要有专人负责检查管理。 未经批准,不得自行变更用火位置和扩大用火范围。 油站应从严控制危险区域内使用明火,电加温器,电钻,砂轮,风镐,钢锯等非防爆电器,以及进行其他可能产生火花的用火作业。 加油站根据用火场所、部位的危险程度,分为一级用火、二级用火、三级用火。在油罐罐体、加油机、油(气)管道等储输油设备上的直接用火,为一级用火。在桶装附油库房、装卸油 作业区、加油区、阀组井、管沟等危险场所实施用火作业,为二级用火。在储油区、作业区和 加油站站区内除一级,二级用火范围以外的用火,为三级用火。 加油站用火作业前,应当根据作业内容确定用火级别,向有关部门提出用火申请,说明用 火理由、种类、地点、时间、项目、工作量、施工人员以及防火防护安全措施,填写《加油站用火作业审批表》。 用火作业应当批报,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加油站内用火。

油站用火作业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 用火作业期间,站领导必须亲自组织,并指定现场用火安全监督员,属于一、二级用火的,请求有关专家赴现场指导用火作业; 各类作业人员应当严守岗位,各司其职,严格按照用火作业方案和操作规程实施和监督用 火作业,及时掌握用火安全情况,发现异常,立即采取措施,防止发生事故; 收发、测量和加注油料期间,禁止用火; 在输油管道、油罐等设备上用火时,必须预先切断油源,并采取腾空、清洗和通风等安全 措施,待达到用火条件后方可用火; 爆炸危险场所可燃气体浓度高于爆炸下限40%时,不得用火; 作业现场必须备足灭火器具; 施工结束,检查余火,清理用火现场,确认无隐患后方可撤离。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流程.doc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流程1 GB30871-2014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范围 为保证人身、设备和生产安全,依据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14),对从事易燃、易爆、管道容器、设备和场所等安全检修时动火作业,特制订本制度。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动火作业分级、动火作业安全防火要求、职责要求及《动火证》的管理。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禁火区的动火作业。 2.术语和定义 2.1动火作业:在禁火区进行能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置以外的非常规作业,如使用电焊、气焊(割)、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 2.2易燃易爆场所:指生产和储存危险物品的场所,包括:环保车间(固渣罐、一次厌氧、二次厌氧)、二氧化碳(氨气储罐)、脱硫塔、酒精十万线蒸馏、五万线蒸馏、无水酒精生产线、生产区的酒精管道、沼气管道、原料库区、酒精库区、变电站高压室、低压室、控制室、电缆沟、谷朊粉车间投料工段等。 2.3固定动火区:机修车间院内。 3、动火作业分级 动火作业分为特殊动火作业、一级动火作业和二级动火。

3.1二级动火作业:除特殊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以外的禁火区的动火作业。凡生产装置或系统全部停车,装置经清洗、置换、取样分析合格并采取安全隔离措施后,可根据其火灾、爆炸危险性大小,由安全部门批准,动火作业可按二级动火作业管理。 3.2 一级动火作业: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的除特殊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厂区 易燃管廊上的动火作业按一级动火作业管理。 3.3特殊动火作业:在生产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生产装置、输送管道、储罐、 GB30871-2014 容器等部位上及其它特殊危险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按特殊动火作业管理。 3.4遇节日、假日或其它特殊情况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4、动火作业安全防火要求 4.1 动火作业安全防火基本要求 4.1.1 动火作业应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以下简称《动火证》),同时在进入受限空间、高处等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票》和《高处作业票》等并执行其相关规定。 4.1.2 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现场及周围的易燃物品,或采取其它有效的安全防火措施,并配备消防器材,满足作业现场应急需求。

机房管理制度48908

机房管理制度 1.变配电室、水泵房、各楼层设备机房、竖井等,是工程班重要设备场所,也是最容易出重大事故的地方。因此机房内的操作人员,必须持有劳动部门颁发的操作证。 2.工程班应加强对各机房的管理,建立、健全严格的岗位责任制和设备操作规程,并要求操作人员对设备运行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和执行严格的交接班制度,以确保设备设施的安全和正常运行。 3.各设备机房、中控室值班室必须注重内部的清洁工作,保持室内整齐,无卫生死角。 4.无人值守机房、竖井等必须上锁。 5.值班人员不得私自允许他人入内,不得在值班室内会客,对强行入内者有权制止。 6.不得将食品及非工作物品带入机房。 7.要定期打扫机房内的卫生,随时清理检修后的杂物,保持机房内良好的环境。 8.机房内机电设备由运行人员负责操作,其他人不得操作,除须检查或意外紧急事故,未经专业工程师同意。 9.不得随意打开或关闭系统中所有的电气开关及阀门,不得随意拆卸任何设备零件。 10.不得擅自改动机房线路、器材。若需改动或临时接线,要经过专业工程师批准,再由专业电工接线,严禁非电工操作。 11.临时线路要有可靠的安全措施,进入水池内操作时必须采用符合规定的低压安全照明。 12.所有相关规章制度,张贴于值班室内明显位置。 13.经常保持机房消防设施的完好齐备,保证应急灯在停电状态下能正常使用。 青岛宏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机房安全防火管理规定 1.认真执行国家消防法规,严格遵守物业管理处相关制度。机房内严禁吸烟,严禁动用明火,严禁闲杂人员入内或会客,机房内要保持良好通风。 2.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密切监视设备运转,定期检查维修设备。 配电室值班人员应认真监护电压负荷的变化情况;定期清扫变压器、开关柜等,防止灰尘造成短路。 3.坚持执行倒闸操作规程,必须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4.严禁约时送电、停电,严禁非电气管理人员下达停送电指令,严禁违章维修电气设备。 5.每年在雨季之前要对避雷器进行检查;逢重大节假日或重大活动之前要全面检修线路和设备设施。 6.电机电闸等设备必须保持干燥、清洁,各种机器设备和电机附近不准堆放可燃易爆物。 7.碎料、刨花、锯末等易燃物要随时清扫,禁止在机房内存放。 8.机房内不得过量存放木料、油漆、松香水、油料等易燃材料,不得存放其他易燃易爆物品。 9.各岗位要熟悉各种消防器材性能、使用方法及器材摆放位置,发现火情应根据情况采取灭火措施,及时报有关领导及保安部,并保护好现场,协助查清起火原因。 10.爱护消防器材,保持灭火器清洁,禁止随意挪动、遮挡消防器材。 11.凡违反本规定者,按物业管理处消防管理规章有关规定处理。 青岛宏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电梯机房安全管理规定(正式)

电梯机房安全管理规定(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1、禁止在机房内吸烟; 2、禁止在机房内使用电热设备; 3、施工用火要申请,并提前采取各种防火措施; 4、机房要配备适当的灭火工具,灭火工具不得挪作他用; 5、外来人员进入机房,须经有关部门同意并进行登记; 6、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机器发生故障要及时排除;

7、定期检查机房设备,使之保持良好状态; 8、如果发现火情,要保持冷静,并立即通知有关部门,同时积极组织灭火; 9、机房内应保持干燥,有良好的通排风、防尘、防有害气体、防潮、防鼠措施,并有充分的照明亮度; 10、定期清扫,保持清洁整齐,所有通道不得有障碍物,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要有消防措施; 11、机房不得用做与电梯无关的储存室,除维修保养所必需的工具物品、灭火器材和电梯备品备件外,不应存放其他物品; 12、机房所有门要加锁,门上应有“机房重地,闲人免进”的标志;

13、机房顶要有金属吊钩,注明最大允许负荷标志。 重庆巴渝苏宁电器有限公司 重庆物流基地物业服务部 请在这里输入公司或组织的名字 Please enter the name of the company or organization here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动火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明确公司生产区域动火作业分类、安全防火要求、动火分析及合格标准、《动火安全作业证》的管理等,特制訂本制度。 2.范围 适用于公司及外来施工单位和人员(除固定动火区以外)。 3.职责 3.1厂区机修车间为固定动火区; 3.2安全管理部负责动火证的审核并审批二级动火证; 3.3分管安全副总負責一级动火审批;总经理負責特级动火证审批; 3.4指定的現場监火人及动火人对安全动火负责。 4.依据 依据国家标准《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14. 4.工作程序 4.1根据火灾危险程度及生产、维修、建设等工作的需要,公司安全管理部划定"固定动火区"。固定动火区以外一律为禁火区。指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备以外的禁火区内可能产生火焰、火花或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如使用电焊、气焊(割)、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的作业。均为动火作业,必须申请办理"动火证"。 4.2动火作业分级:固定动火区外的动火作业一般分为二级动火、一级动火、特殊动火三个级别,遇节日、假日或其他特殊情况,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4.2.1二级动火作业:除特殊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凡生产装置或系统全部停车,装置经清洗、置换、分析合格并采取安全隔离措施后,可根据其火灾、爆炸危险性大小,经安全管理部门批准,动火作业可按二级动火作业管理。 4.2.2一级动火作业: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的除特殊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厂区管廊上的动火作业按一级动火作业管理。 4.2.3特殊动火作业:在生产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生产装置、输送管道、储罐、容器等部位上及其他特殊危险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按特殊动火作业管理。 4.3动火作业基本要求 (1)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现场及周围的易燃物品,或采取其他有效安全防火措施,并配备消防器材,满足作业现场应急需求。 (2)动火点周围或其下方的地面如有可燃物、空洞、窨井、地沟、水封等,应检查分析并

新版-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为规范动火作业安全管理,保护员工健康安全,防止发生火灾、爆炸事故而造成人员伤害、财产损失和环境影响,特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除固定动火区(机修班专门的维修场所, 有醒目的标识范围)外所有能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临时作业。承包商动火严格参照本规定执行。 3 引用标准、文件 《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 30871—2014) 《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印发遏制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重特大事故工作意见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6〕62 号) 《江苏省安监局关于印发加强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苏安监〔2016〕132 号) 《南通市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的通知》(通安监〔2016〕279 号) 转发市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的通知》的通知(东安监〔2016〕83 号) 4 定义动火作业是指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性的生产或施工作业区域内能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各种临时作业活动。具体包括各种电焊、气焊、塑料焊等各种焊接作业和气割、等离子切割机、砂轮机、磨光机等各种金属切割作业及电钻、风镐、黑色金属撞击等产生火花的作业。 5 职责 5.1 主要负责人职责 5.1.1 审批特殊动火级别动火作业许可,包括书面审批和现场审批。 5.1.2 对涉及特殊动火的作业人员进行作业前安全培训。 5.1.3 对特殊动火作业现场进行监督检查。 5.2 分管负责人(总工程师或安全总监)职责 5.2.1 审批一级动火级别动火作业许可,包括书面审批和现场审批。 5.2.2 审核一级动火作业是否提级审批。 5.2.3 对涉及一级动火的作业人员进行作业前安全培训。 5.2.4 对一级动火作业现场进行监督检查。 5.3 安全环保部主任职责 5.3.1 审批二级动火级别动火作业许可,包括书面审批和现场审批。 5.3.2 审核二级动火作业是否提级审批。

机房动火安全管理制度

机房动火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确保机房设备及员工的生命安全,建立安全的生产作业环境。 2.范围 适用于机房禁火区范围内的动火操作。 3.工作程序 3.1动火类别 3.1.1动火系指因工作需要而进行电焊、气焊或气割等工作。 3.1.2在生产现场及储库范围内使用电钻、砂轮等。 3.1.3明火烧烤物件、弯管或熔融沥青补漏等。 3.2机房区域划分 3.2.1非生产禁火区:办公室、休息室及走道等。 3.2.2生产禁火区:高低压室、UPS机房、电池室、中央控制室、数据机房。 3.3动火原则 3.3.1可动火可不动火的,坚决以不在禁火区内动火为原则,即能够移去别处维修的则一律应拆除后,运到安全地点进行。 3.3.2必须要在现场动火,首先考虑必要隔离措施,将动火区围起来,动火部位或设备应与生产系统切断联系,动火时有专人和消防器材作戒备。 3.4办理动火手续的规定 3.4.1在禁火区内动火必须在动火之前办好《动火作业审批表》,申报人应填明动火的地点详细情况及列出动火部位安全措施,送到机房负责人审批,再由机房负责人送公司审批,等批复后方可进行动火。

3.4.2《动火作业审批表》由需要动火部门负责填写,在送交审批前应做好各项安全措施,审批人在接到《动火作业审批表》后,必须亲赴动火现场,检查落实措施或建议补充必要的措施,然后才可签审批表。 3.4.3《动火作业审批表》一式二份,一份交执行动火人员,另一份交机房存档。动火所在部门必须指示专人作监护人在现场监护工作,机房也必须派人在现场监护工作。 3.4.4动火人员应对安全措施逐项核实,妥善后方可工作,否则有权拒绝动火,若遇到下列三种情况之一者,不能动火: ①没有办妥《动火作业审批表》、②安全措施不落实、③没有监护人在现场。 3.5动火注意事项 3.5.1进行动火的区域除动火工作外,任何人严禁吸烟及带入其他火种。 3.5.2事前组织有关人员学习安全消防知识及向他们介绍所采取安全措施,将对顺利执行任务很有利。 3.5.3如有违反本制度,机房值班人员有权制止,并对违者进行批评。 3.6动火安全措施 3.6.1切断与动火设备相连的其他设备和管道,或者在两者间加装阻燃挡板或石棉布。 3.6.2动火区附近的下水道、井口、地沟、管沟或电缆沟等应注意清除其中积存之可燃物并予暂时封闭。 3.6.3电焊回路(地线)应接在焊件上,不得与其他设备搭火。 3.6.4高空动火不许有火花四处飞溅,应以石棉或铁板围接,附近一切易燃物要移开或盖好,附近不得用汽油清洗另件。

服务器机房安全管理制度

编号:SM-ZD-28312 服务器机房安全管理制度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服务器机房安全管理制度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为科学、有效地管理服务器机房,促进网络系统安全的应用、高效运行,特制定本规章制度,请遵照执行。 一、机房管理 1、路由器、交换机和服务器以及通信设备是网络的关键设备,须放置服务器机房内,不得自行配置或更换,更不能挪作它用。 2、服务器房要保持清洁、卫生,并由专人7×24负责管理和维护(包括温度、湿度、电力系统、网络设备等),无关人员未经管理人员批准严禁进入机房。 3、严禁易燃易爆和强磁物品及其它与机房工作无关的物品进入机房。 4、建立机房登记制度,对本地局域网络、广域网的运行,建立档案。未发生故障或故障隐患时当班人员不可对中继、光纤、网线及各种设备进行任何调试,对所发生的故障、处理过程和结果等做好详细登记。

机房安全管理制度

机房安全管理制度 一、机房人员日常行为准则 1、必须注意环境卫生。禁止在机房内吃食物、抽烟、随地吐痰;对于意外或工作过程中弄污机房地板和其它物品的,必须及时采取措施清理干净,保持机房无尘洁净环境。 2、必须注意个人卫生。工作人员仪表、穿着要整齐、谈吐文雅、举止大方。 3、机房用品要各归其位,不能随意乱放。 4、机房应安排人员值日,负责机房的日常整理和行为督导。 5、进出机房按要求必须换鞋,雨具、鞋具等物品要按位摆放整齐。 6、注意检查机房的防晒、防水、防潮,维持机房环境通爽,注意天气对机房的影响,下雨天时应及时主动检查和关闭窗户、检查去水通风等设施。 7、机房内部不应大声喧哗、注意噪音/音响音量控制、保持安静的工作环境。 二、机房保安制度 1、出入机房应注意锁好防盗门。对于有客人进出机房,机房相关的工作人员应负责该客人的安全防范工作。最后离开机房的人员必须自觉检查和关闭所有机房门窗、锁定防盗装置。应主动拒绝陌生人进出机房。

2、工作人员离开工作区域前,应保证工作区域内保存的重要文件、资料、设备、数据处于安全保护状态。如检查并锁上自己工作柜枱、锁定工作电脑、并将桌面重要资料和数据妥善保存等等。 3、工作人员、到访人员出入应登记。 4、外来人员进入必须有专门的工作人员全面负责其行为安全。 5、未经主管领导批准,禁止将机房相关的钥匙、密码透露给其它人员,同时有责任对信息保密。对于遗失物品的情况要即时上报,并积极主动采取措施保证机房安全。 6、机房人员对机房安全制度上的漏洞和不完善的地方有责任及时提出改善建议。 7、禁止带领与机房工作无关的人员进出机房。 8、绝不允许与机房工作无关的人员直接或间接操纵机房任何设备。 9、出现机房盗窃、破门、火警、水浸、110报警等严重事件时,机房工作人员有义务以最快的速度和最短的时间到达现场,协助处理相关的事件。 三、机房用电安全制度 1、机房人员应学习常规的用电安全操作和知识,了解机房内部的供电、用电设施的操作规程。 2、机房人员应经常实习、掌握机房用电应急处理步骤、措施和要领。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6、动火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动火安全管理,防止发生火灾爆炸事故,依据《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14)》、《化学品生产单位动火作业安全规范(AQ3022-2008)》、《关于印发加强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苏安监〔2016〕132号)及《江苏省精细化工企业动火作业安全规定》等地方法规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在阿贝尔化学(江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范围内从事临时性用火作业的管理和固定用火区、固定用火点的管理。 3. 术语和定义 3.1 动火作业: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备以外的禁火区内可能产生火焰、 火花或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如使用电焊、气焊(割)、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的作业。动火作业项目有: a)各种焊接、切割作业; b)使用喷灯等明火作业; c)在易燃易爆区域内打磨、喷沙、锤击等产生和可能产生火花的作业; d)在易燃易爆区域内临时用电或使用非防爆电动工具、电气设备及器材; e)机动车进入正在生产的化工装置或罐区、在生产区域内设置自带动力源的发电机和自带动力源的空气压缩机; 3.2 易燃易爆场所:GB50016、GB50160、GB50074中火灾危险性分类为甲、乙 类区域的场所。 3.3属地:是指动火作业点所在的某一区域,该区域为企业组织架构中有明确管 理负责人的一个管理单元,如:分厂、车间、独立的生产装置、仓库等。 3.4固定动火区:是指由企业批准在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外划定,不需要办理《动 火安全作业证》的特定动火作业区域。 3.5禁火区:是指企业内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含设施),需要办理《动火安 全作业证》的区域。 3.6动火作业单位:实施动火作业的施工单位或队伍。

公司内网安全管理制度

第九节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目的 为维护公司网络安全,保障信息安全,保证公司网络系统的畅通,有效防止病毒入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网络系统管理。 第三条职责 1、技术开发部负责公司网络系统的安全管理和日常系统维护,制定相关制度并参加检查。 2、办公室、安质部会同相关部门不定期抽查网络内设备安全状态,发现隐患及时予以纠正。 3、各部门负责落实网络安全的各项规定。 第四条网络安全管理范围 网络安全管理须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规范:物理层、网络层、平台安全,物理层包括环境安全和设备安全、网络层安全包含网络边界安全、平台安全包括系统层安全和应用层安全。 第五条机房安全 1、公司网络机房是网络系统的核心。除技术部管理人员外,其他人员未经允许不得入内。 2、技术部的管理人员不准在主机房内会客或带无关人员进入。 3、未经许可,不得动用机房内设施。 第六条机房工作人员进入机房必须遵守相关工作制度和条例,不得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宜,每天上、下班前须检查设备电源情况,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方可离开。 第七条为防止磁化记录的破坏,机房内不准使用磁化杯、收音机等产生磁场的物体。 第八条机房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设备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第九条机房温度要保持温度在20±5摄氏度,相对湿度在70%±5%。 第十条做好机房和设备的卫生清扫工作,定期对设备进行除尘,保证机房和设备卫生、整洁。 第十一条机房设备必须符合防雷、防静电规定的措施,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处理,计算机及辅助设备的电源须是接地的电源。 第十二条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岗位,认真履行机房值班制度,做好防火、防水、防盗等工作。 第十三条机房电源不可以随意断开,对重要设备必须提供双套电源。并配备UPS 电源供电。公司办公楼如长时间停电须通知技术部,制定相应的技术措施,并指明电源恢复时间。 设备安全管理 第十四条网络系统的主设备是连续运行的,技术部每天必须安排专职值班人员。第十五条负责监视、检查网络系统运行设备及其附属设备(如电源、空调等)的工作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向技术部领导报告,遇有紧急情况,须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妥善处理。 第十六条负责填写系统运行(操作)日志,并将当日发生的重大事件填写在相关的记录本上。负责对必要的数据进行备份操作。 第十七条负责保持机房的卫生及对温度、湿度的调整,负责监视并制止违章操作及无关人员的操作。 第十八条不准带电拔插计算机及各种设备的信号连线。不准带电拔插计算机及各种设备。不准随意移动各种网络设备,确需移动的要经技术部领导同意。 第十九条在维护与检修计算机及设备时,打开机箱外壳前须先关闭电源并释放掉自身所带静电。 网络层安全 第二十条公司网络与信息系统中,在网络边界和对外出口处必须配置网络防火墙。 第二十一条未实施网络安全管理措施的计算机设备禁止与外网相连。 第二十二条任何接入网络区域中的网络安全设备,必须使用经过国家有关安全部门认证的网络安全产品。

动火安全管理制度实用版

YF-ED-J6131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动火安全管理制度实用版 In Order To Ensure The Effective And Safe Operation Of The Department Work Or Production, Relevant Personnel Shall Follow The Procedures In Handling Business Or Operating Equipment.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动火安全管理制度实用版 提示:该管理制度文档适合使用于工作中为保证本部门的工作或生产能够有效、安全、稳定地运转而制定的,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设备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1. 目的:建立动火证办理和使用制度, 动火中应按规定落实程序。 2. 范围:适用于公司内所有的动火管 理。 3. 责任者:安全部、保卫科、动火单位 (部位)。 4. 程序: 1) 禁火区的划分:公司安全部门登记 审批划定“固定动火区”,固定动火区以外, 一律为禁火区;在禁火区动火,必须办理动火 证制度。

2) 动火许可证的办理、使用: a) 在禁火区,除生产工艺用火外,其他可产生火焰、火花和赤热表面的作业均属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手续,严禁无动火证动火,否则从严论处,电工必须持有效动火证后,接电焊机,否则从严论处。 b) 申请动火单位,应根据动火安全规定落实动火中的各项动火措施,安排好动火监护人(不得少于2人且至少有一名男职工)后方可申请动火。 c) 动火证由申请动火单位指定专人或动火项目负责人办理,动火证由公司安全部门审批,特别危险区动火,报分管生产副总审批。 d) 安全部门向动火负责人及其

临时用电及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范围 为保证人身、设备和生产安全,对从事公司安装检修时动火作业,特制订本制度。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动火作业分级、动火作业安全防火要求、职责要求及《动火证》的管理。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禁火区的动火作业。 2术语和定义 2.1动火作业:在禁火区进行能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置以外的非常规作业,如使用电焊、气焊(割)、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 4动火作业安全防火要求 4.1 动火作业安全防火基本要求 4.1.1 动火作业应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以下简称《动火证》),进入受限空间、高空等进行动火作业时,还必须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票》和《高空作业票》等并执行其相关规定。 4.1.2 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护,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现场及周围的易燃物品,或采取其它有效的安全防火措施,配备足够、适用的消防器材。 4.1.3 凡在盛有或盛过危险化学品的容器、设备、管道等生产、储存装置的生产设备上动火作业,应将其与生产系统彻底隔离,并进

行清洗、置换,取样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作业;因条件限制无法进行清洗、置换而确需动火作业时按4.2规定执行。 4.1.4凡处于易燃易爆场所的动火作业,地面如有可燃物、空洞、窨井、地沟、水封等,应检查分析,距用火点15 m以内的,应采取清理或封盖等措施;对于用火点周围有可能泄漏易燃、可燃物料的设备,应采取有效的空间隔离措施。 4.1.5 拆除管线的动火作业,应先查明其内部介质及其走向,并制订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 4.1.6 在生产、使用、储存氧气的设备上进行动火作业,氧含量不得超过15%。 4.1.7五级风以上(含五级风)天气,原则上禁止露天动火作业。因生产需要确需动火作业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4.1.8 凡在有可燃物构件的凉水塔、水洗塔等内部进行动火作业时,应采取防火隔绝措施。 4.1.9 动火期间距动火点30 m内不得排放各类可燃气体;距动火点15 m内不得排放各类可燃液体;不得在动火点10 m范围内及用火点下方同时进行可燃溶剂清洗或喷漆等作业。 4.1.10 动火作业前,应检查电焊、气焊、手持电动工具等动火工器具本质安全程度,保证安全可靠。 4.1.11 使用气焊、气割动火作业时,乙炔瓶应直立放置;氧气瓶与乙炔气瓶间距不应小于5m,二者与动火作业地点不应小于10m,并不得在烈日下曝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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