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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大教育国际游学协议书

学大教育国际游学协议书

甲方举办国际游学活动(以下简称“游学活动”),乙方自愿参加该游学活动并已征得其父母或监护人的同意,乙方及其父母或监护人已经详细理解该游学活动相关内容、注意事项和本协议有关约定,接受该等文件所规定的条款与条件。双方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内容如下:

一、游学活动内容及安排

乙方选择参加甲方组织的游学活动,线路名称见信息页,行程日期见信息页。

二、游学费用、归国保证金

(一)游学费用

1.游学费用主要包括以下各项费用:

(1)国际往返机票、燃油税、机场建设费;

(2)境外游览期间交通费;

(3)境外食宿费(含航班等交通工具上提供的免费餐饮);

(4)游览费及活动费;

(5)课程费(仅限含有培训课程内容的线路);

(6)代办签证费;

(7)服务费(含全程境外司机导游小费,甲方、境外接待机构及其服务人员的服务费);

(8)行程所明确承担的景点首道门票;

(9)全程境外游学保险费用。

2.游学费用不包含以下各项费用:

(1)归国保证金(需另行向甲方支付,归国后返还);

(2)办理有关证照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护照申请费用,港澳通行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相关签注费用,办理签证材料所需公证及认证费用,资料快递费;中信银行美国签证代传递服务费;

(3)乙方从居住城市往返签证面谈城市、签证按指纹城市产生的交通费、食宿费及其它费用;乙方从居住城市往返出发城市产生的交通费、食宿费及其它费用;

(4)因使馆要求乙方补录指纹、补交签证材料往返使馆或签证中心产生的交通费、食宿费及其它费用;

(5)乙方遇使馆抽查面试销签产生的交通费、食宿费及其它费用;

(6)因乙方个人原因提前回国所产生的损失及费用;

(7)境外个人消费(包括但不限于: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费餐饮费、行李超重费;如有在境外期间产生当地境内段行李托运费;酒店住宿期间的洗衣费、其它个人花费;电话费;寻回个人遗失物品所产生的相关费用;损坏境外学校、住宿家庭、酒店、营地设施损坏赔偿费用等);

(8)因不可抗力造成的额外增加费用,例如:航班延误所产生的住宿费、天气原因造成的行程受阻等费用;

(9)以上余款包含内容中未涉及的其它费用。

(二)归国保证金

除支付游学费用外,乙方须在出发前向甲方支付归国保证金(保证金须以人民币支付,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外汇支付、抵押,包括但不限于:房屋、有价证券等),并确保该保证金在乙方所报团出发日7天前到达甲方公司账户。

归国保证金按照乙方前往目的国家或地区不同,交纳不同额度费用;如乙方报名参加的游学活动行程涉及多个国家或地区,按前往目的国家或地区中最高保证金额度收取。

(1)前往亚洲以外国家:¥50000元/人(大写人民币伍万元整)

(2)前往亚洲国家:免收。

如乙方自备目的国家或地区有效签证或签注,或乙方属于目的国家或地区免签公民,则可免交归国保证金。

三、费用支付方式

(一)乙方在向甲方支付任何费用时,其有效途径为且仅为以下2种:

1.在甲方财务部或甲方指定的各地报名点交付:现场现金交款或POS机刷卡交款(外币卡暂不受理);

2.支票。

(二)乙方如采用汇款方式支付费用,汇款时须在汇款单上注明乙方姓名及甲方相应工作人员姓名;乙方须在款项汇出后两个工作日内将汇款凭证以传真或扫描方式发送至甲方,以便甲方确认汇款是否到账。

(三)汇款所产生的手续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乙方须按照本协议的相关要求及时、足额支付各项费用,否则视为乙方自动放弃此次游学活动,甲方按相关退费规定为乙方办理退费手续(如存在可退费情形)。

四、甲方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相关的咨询信息,协助乙方办理签证,包括:预约签证时间、送交签证材料等。由于各国签证具有一定不可预测性,乙方能否获得签证由使(领)馆决定,甲方不负保证义务。

(二)甲方应根据游学活动安排为乙方统一订购国际往返机票(航班信息存在不确定因素,甲方有权对航班情况做出调整,最终航班以甲方确定为准),并负责保管乙方机票。

(三)自协助乙方申请签证起至游学活动结束返回国内,直至办理完成签证销签手续(如适用),甲方负责保管乙方护照,但乙方必须亲自持有使用护照的情形除外(如:办理签证,机场行李托运、联检、登机等,以及因乙方个人原因需使用护照的情形)。

(四)游学活动行程及内容以甲方出团前最终行程为准,甲方应按照游学活动内容安排活动行程(包括但不限于机票、行程路线、食宿安排及活动项目),但如遇紧急状况(包括但不限于:交通、气候、政府、意外原因等)无法执行原活动行程,则甲方有权在征得乙方同意下临时对原活动行程进行调整甚至取消活动。

(五)甲方应根据报名人数安排随团领队。每团满15人配备1名领队,满30人配备2名领队。领队人员费用由甲方承担。

(六)甲方应尽谨慎勤勉义务,采取一切合理措施确保游学活动顺利开展。

(七)甲方应在出发前召集乙方召开出团说明会,告知乙方航班信息、境外期间领队或当地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说明相关出行注意事项,包括:出入境手续,目的国家或地区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注意事项等。

(八)境外游学活动期间,甲方不得欺骗、胁迫乙方购物或参加行程外的自费项目。

(九)甲方在整个游学活动过程中,应尽必要的提醒和保护义务,以保障游学活动成员的人身安全;甲方有权制止乙方在境外期间违反目的国家或地区法律条令、风俗习惯的言行举止。

(十)游学活动期间,甲方应提醒乙方注意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妥善保管个人物品和现金。如因意外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乙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甲方应根据勤勉尽责原则及时进行处理,履行积极救助义务,并及时通知乙方父母或监护人。事后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申请保险赔偿金,但最终是否可获赔偿由保险公司决定,甲方不负保证义务或赔偿责任。保险具体内容以保险公司的相关信息为准。

(十一)乙方在游学活动期间未经甲方允许擅自脱离甲方管理的,甲方有权向中国驻当地使(领)馆报告取消乙方签证。

(十二)甲方应对乙方的个人资料信息保密并妥善保管乙方提交的各种证件。

(十三)甲方设立投诉电话010-********转北分客服部,供乙方对游学活动提出意见或建议。

五、乙方权利与义务

(一)乙方须如实填写甲方提供的报名表等申请材料,提交护照复印件等游学活动所需材料,并保证所提交材料及所填写信息真实准确。甲方根据乙方填写的报名表制作签证申请表格,如因乙方报名表填写错误、信息不完整、字迹不清、提供虚假材料等情形而影响签证预约或导致签证拒签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二)乙方保证向甲方所提交的因私护照、通行证有效期至少晚于所参加游学活动回国日期6个月以上。(如有变化,以使馆最新通知为准)。

(三)签证面谈、录指纹时间一旦确定,无法取消,将直接影响乙方今后申请该国签证。因此,使(领)

馆、签证中心要求乙方进行签证面谈、录指纹时,乙方应按照甲方通知时间按时前往使(领)馆、签证中心参加签证面谈、录指纹,否则视为乙方单方面取消游学活动。

(四)乙方如自行办理签证或签注,需提供护照或通行证首页及签证、签注页复印件,以备领馆及航空公司抽查,甲方不提供任何航空、酒店确认信息;乙方需保证所提供的签证或签注在所参团的行程期间内有效,出、入境时航空公司将进行检查,若有效期不足,航空公司会拒绝登机。如因乙方自备签证或签注问题造成行程受阻,所产生的相关责任需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退还乙方所交纳的任何费用。

(五)如乙方为港澳台居民,必须持有合法且在有效期内的回乡证;如乙方为外籍公民,必须持有合法且在有效期内的中国签证;出、入境时航空公司将进行检查,若有效期不足,航空公司会拒绝登机。如因乙方证件问题造成行程受阻,所产生的相关责任需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退还乙方所交纳的任何费用。

(六)如乙方在签证通过后因个人原因借取护照,需提前向甲方交纳归国保证金,在归国保证金到达甲方公司账户后,甲方将护照交予乙方。乙方需在所参加游学活动出发日期前一天将护照交还给甲方,并确保护照及签证、签注页完好无损,可正常使用。如因护照或签证、签注页未按时交还或交还时发生护照或签证、签注页损毁、遗失等情况,造成乙方不能正常出行,由此产生的相关后果需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交纳的游学费用及归国保证金不予退还,并需配合甲方与使馆沟通、解释、办理签证注销等事宜。

(七)乙方应参加甲方举办的出团说明会,认真聆听甲方说明注意事项,并做好出行前各项准备工作。

(八)乙方及乙方父母或监护人应确保乙方心理及身体健康,如因乙方及其父母或监护人隐瞒乙方身体及心理状况所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损失,均需由乙方自行承担,如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九)在游学活动过程中,乙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相关补充协议以及目的国家或地区、境外学校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

1.游学活动开始后,应以甲方领队为团队核心,乙方必须服从甲方领队的安排。

2.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对游学活动的安排,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对航班安排(联程机票须全程乘坐,若因个人原因放弃乘坐某一段航班所造成的机票取消,其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行程路线、食宿及活动项目的安排,确保全部行程随团集体活动,不得私自离队,否则由此产生的损失及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3.如乙方在游学活动期间未获甲方领队允许的情况下,擅自脱离甲方的管理,甲方有权及时与有关机构和人员联系,并通知乙方父母或监护人;如在行程结束期满前,乙方仍下落不明,甲方除承担配合乙方父母或监护人积极查找之义务外,不承担其他任何责任,对于乙方上述行为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或引发的其他责任,甲方保留向乙方及其父母或监护人追偿的权利。

4.乙方需严格遵守目的国家或地区的相关法律法规,如有违反,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责任需由乙方自行承担。

5.参加含培训、拓展课程内容游学活动的乙方,境外上课期间,需严格遵守就读学校的校规、校纪。

(十)乙方应注意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并妥善保管个人证件、现金及行李物品。如发生人身意外或行李物品遗失、被盗、被抢等情况,应立即通知甲方领队,听从甲方领队安排,并保护好现场,等待有关人员进行处理。对非因甲方原因导致的乙方人身或财产损害,甲方应尽积极救助义务,由此产生的费用,甲方有权向乙方或其父母或监护人追偿。如遇保险有关问题,乙方应保留所有单据和证明文件。

(十一)乙方参团回国后,有权凭缴费收据向甲方索要等额正规发票,甲方应配合开据等额发票。

六、取消游学活动及退费标准

(一)取消游学活动

1.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甲方有权扣除乙方游学费用¥3000元(大写人民币叁仟元整),和已发生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签证费、机票及营地报名费及其它由甲方向境外支付的相关费用,(由于甲方以团队形式支付预定费用,故无法为乙方提供相关扣款明细单据):

(1)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及时、足额支付游学费用等各项费用的;

(2)甲方递交签证材料前,乙方因个人原因提出取消游学活动的;

(3)因乙方个人原因未在甲方规定时间内交齐签证材料,延误递交签证申请的;

(4)非乙方原因所致拒签或未按时出签的。

2.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甲方有权扣除乙方游学费用¥5000 元(大写人民币伍仟元整);如已产生其它费用甲方有权一并扣除,包括但不限于签证费、机票及营地报名费及其它由甲方向境外支付的相关费用,(由于甲方以团队形式支付预定费用,故无法为乙方提供相关扣款明细单据):

(1)乙方签证材料递交后或乙方已获签证后提出取消游学活动的(甲方同时将乙方护照送使馆办理

注销手续(如适用));

(2)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归国保证金等各项费用的。

3.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甲方扣除乙方全部游学费用,如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如因乙方原因导致拒签或未按时出签的;

(2)乙方提供虚假材料或信息获得签证,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签证及出团资格。

(3)在游学过程中严重违规对团队造成不利影响;或严重违反当地风俗习惯,而受到当地相关部门和处罚;不当行为造成甲方商誉受到严重损害、或引起相关部门的行政处理和处罚

4.在游学活动过程中,乙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相关补充协议以及目的国家或地区、境外学校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听从甲方领队的组织管理和指挥。如因乙方违反规定,或因乙方不服从甲方及甲方领队的组织管理和指挥、乙方擅自从事超出游学活动本身之外的其他行为,导致:发生意外事件或安全事故;被罚款、拘留、逮捕、遣返;被追究刑事、民事、行政责任;被就读学校停课等导致游学活动终止,影响其他学员的正常学习或活动;因乙方个人原因中途停止游学活动提前回国等,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损失均需由乙方自行承担,游学费用不予退还,如给甲方及第三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

5. 双方签署补充协议后,甲方将剩余款项返还乙方。

6.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未能参加本次游学活动,乙方有权放弃游学活动,乙方与甲方签订服务终止补充协议后,甲方将乙方交纳费用全部退还乙方。

(二)转团

1.乙方报名后原则上不允许转团,如乙方因特殊原因必须转团,需由乙方提出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详细说明转团原因,并承担因转团产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已产生的机票费、服务费及甲方已向境外支付的各项费用等)。

2.如因甲方取消乙方所报团导致乙方未能参加所报游学团,乙方可选择参加甲方同期其它有名额的游学团,乙方已交费用可一并转入到新团使用,甲、乙双方签署补充协议变更游学活动内容及游学费用,游学费用如有增减,由甲方退回或由乙方补足。

(三)退还归国保证金

1.乙方随团按时回国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依据乙方在交纳归国保证金时提交的银行账户信息为乙方办理全额无息退款手续,将款项汇出,由此产生的汇款手续费由甲方承担。退款方式为以下几种:(1)乙方以现金或个人汇款形式支付归国保证金,甲方将款项退至乙方提供的账户,到账日期约为乙方回国日期后10至15 个工作日;

(2)乙方以公司形式支付归国保证金,甲方将款项退至乙方原交款账户,到账日期约为乙方回国日期后10至15 个工作日;

(3)乙方以刷卡形式支付归国保证金,甲方将款项退至乙方交款时使用的卡号,到账日期约为乙方回国日后25至30个工作日。

2.如因乙方提供的银行账号信息有误,导致归国保证金所退款项未到帐,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需由乙方自行承担。

3.如乙方在境外私自或非法滞留,或乙方未如期随团队返回国内,乙方所交纳的归国保证金不予退还,如给甲方造成损失或引发其他责任,甲方保留其向乙方或其父母或监护人追偿的权利。

(四)其它

1.根据美国使(领)馆要求,凡报名美国游学活动的乙方,预约签证面谈时需使用乙方护照复印件购买签证费收据。乙方提交护照首页等签证预约信息后,甲方即会向美国领馆支付签证费和签证面谈预约费。签证费收据为实名制,不可转让或取消;若乙方未进行签证面谈,所产生的签证费和签证面谈预约费不予退还,甲方可将签证费收据退还乙方。

2.若乙方报名参加有语言或综合能力测试的游学线路,甲方在乙方报名后且游学费用到达甲方账户的两周内安排乙方进行语言及综合能力测试,如乙方因测试不合格导致无法参团,甲方将向乙方退还全额游学费用。

3.如乙方为自备签注或免签证情况,须提供有效护照及签证,签证及相关服务费根据前往国家不同给予减免。

4. 本协议所涉及退费均不计利息。

七、肖像权使用

1.乙方同意甲方或其关联机构在游学活动期间拍摄含有乙方肖像的视频或照片,并运用适当的文字描述性语言或其他方式对乙方的视频或照片进行加工,并使用乙方的真实姓名进行说明。

2.乙方同意甲方或其关联机构无地域限制在下列情形下无偿使用第1条中所获得的含有乙方肖像的视频或照片:

(1)甲方或甲方关联机构举办或参加的各类非营利性的公开或非公开展览;

(2)甲方或甲方关联机构举办的公开或非公开出售的期刊、杂志以及网站;

(3)甲方或甲方关联机构的市场宣传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宣传海报、传单、招生简章、宣传手册、品牌手册以及在媒体(报纸或网络媒体等)上投放的广告、软文等;

(4)甲方或甲方关联机构举办或参加的其他公开或非公开活动。

3.甲方保证不会将含有乙方肖像的照片或视频篡改为不符合真实情况或诽谤、诬陷等任何不道德内容。

八、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本协议。任何一方在履行中采用欺诈、胁迫或者暴力的手段,另一方均可解除本协议并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九、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因自然原因和社会原因引起的事件,如自然灾害、战争、罢工、重大传染性疫情、政府行为等。

2.本协议履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情况,如天气、战争、罢工、航班延误等导致部分景点无法游览,造成的行程变更,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及额外附加费用,甲方会严格按照中国相关法规处理,乙方应尊重甲方领队工作,听从领队安排,如遇紧急突发事件,请乙方团员务必保持冷静,协助领队妥善处理好问题,保证旅程能够顺利完成。

十、争议解决

1.本协议的订立、效力、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

2.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双方一致同意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条款

1.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若乙方未满18周岁,则由乙方及乙方父母或监护人共同签字)且乙方交纳游学费用到账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传真件、扫描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履行完本协议的权利和义务后,本协议自行终止。

4.如乙方人员发现任何商业贿赂行为,可向甲方举报,甲方审计监察部举报电话:010-********转北分审核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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