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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公积金业务操作流程

深圳公积金业务操作流程
深圳公积金业务操作流程

附件三:公积金业务操作流程概述

第一部分业务办理方式

每一项业务的如何办理的途径,深圳市住房公积金采用了网上申报,故一项业务可能存在2种或3种的业务办理方式,专办员或申请人可选择最为便利的方式进行办理。

方式1 网上直接办结

专办员通过购买的数字证书(密钥)自行登录“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即可办结业务,无需再到业务网点柜台。

方式2 网上申报携带规定材料到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结

专办员或申请人通过密码自行登录“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填写所申报业务的相关信息、提交上传并预约,按规定携带相关材料到业务网点柜台办结。

方式3 携带材料直接到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结

专办员或申请人按规定携带相关材料到业务网点柜台办结。

(同时要携带公章或返回单位加盖公章)

第二部分业务模块及业务流程

预约是指缴存单位及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贷款等各项业务时,如需到业务网点办理柜台业务,建议提前预约到柜台办理业务的时间和地点,这样可以优先办理,无需长时间等待。

预约途径

住房公积金业务预约通过数字证书(密钥)或密码登录深圳市住房

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

预约办理时间

预约办理时间系指预约办理业务的工作日的上午11:00或下午4:00前。

预约办理时间只能是次日起的5个工作日。

申请人同时办理多项业务的,可将多项业务预约在同一时间办理,也可预约不同时间分项办理。

网上预约的效力

单位专办员、个人预约成功后,因故无法到网点办理业务的,可以提前解除预约;须在预约日期的前一日下午4:30之前取消该预约。

未按预约办理业务的处理

申请人未按预约的时间地点到柜台办理业务的又未提前解除预约的,网上预约失效,不再享受网上预约优先办理的权利。同时2个工作日内,不能再进行网上预约。但可在柜面排队申请办理。

信息系统保存资料时间

申报业务并提交后,信息系统将其填报资料保存10个工作日,10个工作日未办理业务的,需重新填报资料后再行预约。

●归集

单位缴存登记及专办员注册登记

单位指定一名作为本单位专办员,到本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的业务网点办理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及专办员注册登记手续。

单位缴存登记注销

单位因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须到公积金管理部办理单位公积金户的登记注销手续。

新增专办员注册、注销登记

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后,如需新增专办员,新增专办员须到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注册登记;如需减少专办员,原专办员须到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注销登记。变更专办员的,须同时办理原专办员注销登记与新增专办员注册登记。

专办员信息变更

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后,专办员变更本人信息的在网上或到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个人账户设立

单位办理缴存登记后,为本单位在职职工分别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每个职工只能设立一个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

个人账户设立

单位办理缴存登记后,为本单位在职职工分别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每个职工只能设立一个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

在申请办理公积金联名卡前,应先设立公积金个人账户。一般情况下,申请办理联名卡的手续在设立个人公积金账户的同时办理,也可以

单独申请办理。单独申请办理联名卡的情况主要有:

(1)因单位提交信息错误导致银行验证姓名身份证信息没有通过的;

(2)未领卡重新申请制卡;

(3)个人申请换领其他银行联名卡;

(4)其他原因。

单位信息变更

单位备案类信息变更是指有密钥的单位可通过中心网上系统上传变更信息,无须提交纸质材料办理,如单位地址、邮政编码、行业代码、所属行政区域、单位成立时间、公积金业务经办部门、资格类型、隶属关系、经济类型、上级主管部门联系电话、联系人姓名、联系人固定电话、联系人电子邮箱、联系人移动电话、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联系电话、上级主管部门全称等。

单位核准类信息变更

单位须同时上传变更信息至中心网上系统后提交纸质材料办理,如单位名称、组织机构代码、性质分类、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件类型、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件号码、社保单位编号、工商注册号、初始缴存人数、缴存日、是否托收、公积金首次托收月、托收账户开户银行、收账户银行账号、托收账户名称等。

个人备案类信息变更

职工本人的移动电话、电子信箱、职称、学历、等信息的变更。

个人核准类信息变更

职工本人的姓名、证件号码、户籍情况、社保电脑号、婚姻状况等信息的变更。

汇缴

单位为其在职职工代扣及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所在单位将应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按月汇缴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托银行开设的公积金专户内。

补缴

补缴是指单位为职工缴纳欠缴的住房公积金。

单位需办理补缴的主要情形:

1.因单位原因漏缴的住房公积金

2.因单位原因计算错误等原因少缴的住房公积金

3.补缴单位缓缴期间或降低缴存比例期间的住房公积金

缴存比例调整

已办理缴存登记的单位,在住房公积金缴存年度(每年7月1日至下一年6月30日)结束之前办理下一缴存年度的缴存比例调整及核定手续。

单位调整缴存比例应符合年度调整文件规定,职工的缴存标准比例5%-20%,个人缴存比例与单位缴存比例保持一致。单位缴存比例一个公积金年度只能调整一次。

个人缴存基数调整

已办理缴存登记的单位,在住房公积金缴存年度结束之前,按职工上一年度(1月--12月)的月平均工资调整职工当年的缴存基数。原则上缴存基数一个公积金年度只能调整一次。

个人免缴恢复正常缴存比例是指个人缴存比例为零的职工申请恢复5%到20%间的正常缴存比例。

降低缴存比例、缓缴

因连续亏损两年等情况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后,经公积金中心审批同意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与缓缴。

申请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的期限申请一次为两年。

封存、启封

职工个人公积金账户由正常状态变为停止汇缴状态。

职工停薪留职、因公出国等原因,与单位保留劳动关系但中止工资关系而暂停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应当为所属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封存手续;待职工与单位恢复工资关系后,单位再为其办理内部启封手续,恢复对公积金个人账户的正常汇缴。

个人账户转移

职工个人公积金账户在本市范围内不同单位之间的转移,个人账户辖区内转移由转入单位或职工本人办理。

个人账户转出、转入异地

职工的公积金账户转出深圳市公积金系统或将职工在外地的住房公

积金账户转入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系统。

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的异地转移业务可由职工本人办理,也可由单位专办员代为办理。

集中封存

专办员或职工本人申请将个人账户从单位公积金户转移到公积金中心指定的集中封存户中,单位终止、破产的可由公积金中心批量办理。

▲提取业务

非住房消费情形

(一)退休的;

(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三)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可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

(四)男性年龄满50周岁或者女性年龄满45周岁,失业且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均满2年的;

(五)在国外或者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六)户籍迁出本市的;

(七)户籍不在本市并已申请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的。

建设银行公积金贷款全攻略

建设银行公积金贷款全攻略 作为四大行之一的建设银行,基本上接受了各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可以利用其提供的住房资金,为购房者发放个人住房贷款。下面,小编就来详细介绍建设银行公积金贷款攻略。 一、办理条件 借款人必须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有关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规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为: (1)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2)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有合法有效的购买、大修住房的合同、协议以及贷款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4)有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规定的最低额度以上的自筹资金,并保证用于支付所购(大修)住房的首付款; (5)有符合要求的资产进行抵押或质押,或(和)有足够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自然人作为保证人; (6)符合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借款条件。 2.贷款额度: 最高额度按照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3.贷款期限: 在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最长贷款期限内由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根据借款人的实际情况确定贷款期限。 4.贷款利率: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 5.还款方式: 借款期限在1年(含1年)以内的,采用到期一次还本付息方法,借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采用等额本息还款法、等额本金还款法和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还款方式。 二、办理流程

1.提出申请。借款申请人提出书面借款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由建设银行负责受理后交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或直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 2.签订合同。借款申请经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批通过后,由建设银行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选用委托扣款方式的借款人须在建设银行开立龙卡或储蓄账户。 3.抵押登记和保险。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和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要求,建设银行办理房屋抵押登记、合同公证及住房保险等手续。 4.支用款项。建设银行按借款合同约定,为借款人开立贷款账户,并将贷款资金划入售房人售房款专用账户或其他指定账户内。 5.按期还款。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和还款方式,委托建设银行分期扣款或到建设银行柜面,按期归还公积金贷款本息。 6.合同变更。合同执行期间,借款人可向建设银行或住房资金管理部门提出变更借款期限、还款方式、提前还款等申请,经审核同意后,建设银行为借款人办理合同变更手续。 7.贷款结清。建设银行为借款人出具“贷款结清证明”,借款人取回抵押登记证明等文件,到原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注销等手续。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流程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流程 -------------------------------------------------------------------------------- 一、贷款咨询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委托银行通过服务前台、现场咨询、业务宣传手册等渠道和方式负责向拟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个人提供有关信息咨询服务。 贷款咨询的主要内容包括: 1、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具备的条件。 2、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提供的资料。 3、办理公积金贷款的程序。 4、公积金贷款的额度、期限、利率、还款方式等情况。 5、公积金贷款经办机构的地址及联系电话。 6、提供《邯郸市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申请表》一式两份。 二、受理申请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专人或受委托银行专人负责对借款申请人所递交的申请资料的完整性进行审查。 审查合格的资料传递给中心信贷员进行初审。 申请资料审查不合格的,经办人员提出明确意见并退还申请资料,待符合贷款条件或资料完善后,借款申请人可重新提出申请。 完整的贷款资料应包括:申请表2份、购房合同复印件3份、预付款发票复印件3份、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3份、户口复印件3份、结婚证复印件2份。 三、审查、审批 1、初审 初审内容主要包括: (1)审查借款人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 (2)审查借款人是否符合贷款条件,是否有还贷能力。 (3)抵押物的真实性。 (4)申请人缴交公积金情况。 2、复审 信贷处审查复核资料的完整性和初审意见的合理性,签署审查意见。 3、审批 中心主任、主管主任分别根据信贷处报送资料,对借款申请进行终审。 三、签订合同

委办银行通知借款人到银行签订《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委托借款合同》一式四份。 所购住房能够抵押或用他处现房抵押的签订《抵押合同》一式四份。 所购住房不能抵押又找不到他处现房做抵押的此时可向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公积金质押”或担保公司做阶段性担保。 四、办理抵押 借款人本人持《借款合同》、《抵押合同》、《购房合同》、预付款发票、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到“房产交易中心抵押登记窗口”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抵押登记落实后,借款人持《放款通知书》、《房屋他项权证》原件、复印件1份到银行放款。 五、银行放款 贷款银行见到中心的《放款通知书》后,将借款划转到售房单位帐户。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 为加强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住房保障作用,制定了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下面是详细内容,欢迎阅读。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住房保障作用,支持职工解决自住住房问题,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

第三条住房公积金由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户籍和非户籍在职职工缴存。 本办法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支持职工解决自住住房问题的具有保障性、互助性和强制性的长期住房储金。 本办法所称自住住房主要包括保障性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和普通商品住房。 第四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第五条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公积金管委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

第六条住房保障、财政、人民银行、规划和国土资源、公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市场监管、税务、统计、国资、总工会等部门和组织以及各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各自职责支持公积金中心开展住房公积金缴存扩面工作,并通过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支持公积金中心开展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和贷款等业务审核工作。 第二章机构及其职责 第七条公积金管委会是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决策机构。 公积金管委会的成员中,市人民政府负责人和住房保障、财政、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以及有关专家占1/3,工会代表和职工代表占1/3,单位代表占1/3。 公积金管委会委员按程序推荐后由市政府聘任。

深圳住房公积金一般要怎么使用

深圳住房公积金一般要怎么使用 很多刚毕业的大学生,将要找工作的时候,家里人都会跟他说,一定要找一个提供住房公积金的工作,因为那样的话,自己买房子就会轻松很多,那么到底住房公积金有什么用呢?下面我们不防跟着招商信诺的小编来看看。 住房公积金有什么用 提前还贷减压力 很多地方规定买房后,在一定时间内可以提取公积金。房奴可以考虑提取公积金支付一部分贷款,减轻还贷压力。对于可以按月支取公积金的地区,还可以每月提取公积金支付房贷,为你每月还贷时"喘口气"。如果已经办理了公积金贷款,在北京等部分地区可以把公积金提取账户与月供还贷账户合二为一,按月提取的公积金额度将自动转化每月归还的房贷。让你的还贷轻松又方便。

其实,公积金除用于贷款外,还可因为购房、建房、装修等事宜,将公积金这一“长期金融不动产”活用起来。贷款者每年还可提取公积金一次用于冲还住房贷款。 让公积金钱生钱 公积金账户的利息很低,如果让公积金躺着睡大觉,这笔钱的收益肯定跑不过CPI。那你就只能等着退休后再取出来了。如果符合提取条件,自己又会理财,不妨把公积金提取出来进行投资,获得的收益要比让它躺在账户里高很多。买点基金、理财产品都是不错的选择。 住房公积金的特点 (1)普遍性,城镇在职职工,无论其工作单位性质如何、家庭收入高低、是否已有住房,都必须按照《条例》的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 (2)强制性(政策性),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的,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中心有权力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可以按《条例》的有关条款进行处罚,并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3)福利性,除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外,单位也要为职工交纳一定的金额,而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低于商业性贷款; (4)返还性,职工离休、退休,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户口迁出或出境定居等,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将返还职工个人。

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手续及流程

按揭贷款流程和须知 个人住房商业贷款手续及流程 住房公积金贷款手续及流程 个人住房商业贷款手续及流程

一、商品房按揭贷款概念 是指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自用住房的贷款,贷款人在发放该项贷款时,借款人必须已交付规定比例的首期购房款,并以所购住房作抵押,在所购住房房地产权证未颁发且办妥住房抵押登记之前,由售房商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承担回购义务的一种贷款方式。 二、基本条件 1、借款人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确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2、所购住房座落在城镇(包括市区、县城、大集镇)且原则上为借款人 现居住地或工作、经商地; 3、已与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根据个人信用情况,并已支 付了银行规定的首付款比例,最低为30%以上; 4、贷款金额根据借款人的信用情况、职业、教育程度、还款能力、所购 住房变现能力等情况确定。 5、同意先办理预购商品房抵押登记,并承诺在所购买的住房竣工并取得 房地产权证后,以购买的住房作贷款抵押且重新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三、须提供以下资料 1、申请人和配偶的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3份(如申请人与配偶不 属于同一户口的需另附婚姻关系证明); 2、购房人与公司签订的《商品房房买卖合同》; 3、房价30%或以上预付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购房人收入证明(银行提供,置于售楼处); 5、借款人为法人的要携带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执照》、 法定代表身份证明书、财务报表、贷款卡。若是股份制企业,还需提供 公 司当带技术章程、董事会同意抵押证明书; 6、开发商的收款帐号1份。

四、业务一般规定 1、贷款期限一般在三十年以内,且贷款到期日原则上不能超过借款人(男) 65岁、(女)55岁的年龄; 2、贷款利率执行人民银行的规定。如遇法定利率调整,期限为1年以内的, 执行合同利率,不分段计息;期限为1年以上的,则于次年初执行新的 利率; 3、按揭主要还款方式分为等本金和等本息两种,购房人可自由选择。等本 金为按月还本付息,先多后少;等本息为按月还本带息,每月还款额不 变(利率调整变化)。 五、住房按揭贷款流程 1、开发商向贷款行提出按揭贷款合作意向; 2、贷款行对开发商开发项目、建筑资质、资信等级、负责人品行、企业社 会商誉、技术力量、经营状况、财务情况进行调查,并与符合条件的开 发商签订按揭贷款合作协议; 3、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根据合同要求,付清所需 首付房款; 4、自首付款付清之日起七日内购房人提供符合按揭银行要求的资料,直接 向开发商合作银行提出申请按揭贷款。具体包括:《商品房买卖合同》 (备案登记)、购房首付款收据、身份证、婚姻证明、收入证明及银行 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5、贷款行对购房人的各方面情况及手续进行调查、审查,与符合基本条件 的购房人(包括购房人配偶)办理初步手续,具体包括借款申请书、共 同还款声明、承诺、谈话笔录、借款合同、借据等;随后购房人在贷款 行开立存款账户或银行卡,银行报上级行进行审批; 6、申请审批期限一般为7日内。对超过该期限的,营销部及时与银行对接、 了解情况、解决问题,积极协助购房人办妥贷款,及时与按揭银行签订 阶段担保手续;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

---------------------------------------------------------------------------------------------------------------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住房保障作用,支持职工解决自住住房问题,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 第三条住房公积金由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户籍和非户籍在职职工缴存。 本办法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支持职工解决自住住房问题的具有保障性、互助性和强制性的长期住房储金。 本办法所称自住住房主要包括保障性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和普通商品住房。 第四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第五条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公积金管委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 第六条住房保障、财政、人民银行、规划和国土资源、公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市场监管、税务、统计、国资、总工会等部门和组织以及各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各自职责支持公积金中心开展住房公积金缴存扩面工作,并通过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支持公积金中心开展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和贷款等业务审核工作。

--------------------------------------------------------------------------------------------------------------- 第二章机构及其职责 第七条公积金管委会是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决策机构。 公积金管委会的成员中,市人民政府负责人和住房保障、财政、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以及有关专家占1/3,工会代表和职工代表占1/3,单位代表占1/3。 公积金管委会委员按规定程序推荐后由市政府聘任。 第八条公积金管委会应当建立严格、规范的会议制度,明确决策规则、程序、权限和责任,建立决策结果备案备查制度。 公积金管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住房保障部门,负责公积金管委会的会议筹办、决策事项督办等工作。 第九条公积金管委会在住房公积金管理方面履行下列职责: (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和调整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管理措施,并监督实施; (二)拟订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缴存比例; (三)审批住房公积金年度归集、使用计划及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年度财务收支预算、决算; (五)审批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 (六)审批公积金中心提出的住房公积金呆坏帐核销申请; (七)审议公积金中心拟向社会公布的住房公积金年度公报; (八)需要决策的其他事项。 第十条公积金中心是直属市人民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事业单位,由市住房保障部门代管。 公积金中心是本市法定机构试点单位,应当按照法定机构要求,依公积金中心章程运作。

怎样计算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遇到劳动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 问>>https://www.sodocs.net/doc/5e7614340.html, 怎样计算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申请公积金贷款买房,有的人获得的额度高,有的人却不能获得期望额度,那么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如何计算?公积金贷款额度不够怎么办?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主要取决与下面几个因素: 1.首付款与房屋评估价值 不管在哪个城市,公积金贷款额度都会受到首付款、房屋评估值的影响,最高贷款额度≤房屋总价-首付款 以北京为例: 100万的房子,首付为20%,贷款额度≤100-100X20%=80万 2.贷款最高限额 各地公积金贷款都有额度上限,且夫妻和个人限额有差异。

以一线城市北上广深为例 北京:夫妻120万,个人120万 上海:夫妻120万,个人60万 广州:夫妻100万,个人60万 深圳:夫妻90万,个人50万 3.建筑面积 有城市会以建筑面积作为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评估标准之一。以北京为例: 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的首套房,房贷最高限额120万 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的住房,房贷最高限额80万 3.月收入与月缴存额

有城市以月收入、月缴存额作为公积金贷款额度评估的标准。 以北京为例: 最高可贷额度=(家庭月收入-北京市基本生活费标准)/申请贷款年限的每万元贷款月均还款额 其中,月收入=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举个栗子 小明公积金月缴存额为2000元,缴存比例12%,贷款20年,每万元贷款月均还款额为56.72,北京市基本生活费标准为1204元 月收入=2000/12%=16667元 最高贷款额度=(16667-1204)/56.72=272.6万元,取公积金最高限额120万元,即小明最高可贷120万元 注:缴存比例、每万元贷款月均还款额、北京市基本生活费标准数据来源于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住房公积金贷款放款流程

住房公积金贷款放款流程 住房公积金贷款放款流程如下 1、提交资料 借款人到本人缴存公积金的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管理部申请公积金贷款时,选择担保中心提供担保的,应提交包括担保申请所需材 料在内的全部个贷申请所需材料,包括个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证,购房首付款证明资料,购房合同,住房公积 金缴存证明等。 2、审核通知单 管理部对借款申请初审通过后,开具《担保申请审核通知单》,打印《借款合同》、《抵押(反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将全 部个贷资料交与担保中心。 3、审批 担保中心对担保申请进行审核,借款人符合担保条件的,担保中心开具《担保申请审批意见书》;借款人委托中介机构代办公积金贷 款的,担保申请手续由代办机构负责代理并代收担保服务费。(注: 代办中介机构须具备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资质认证,且与担 保中心签有合作协议。) 4、缴费 借款人依据审核通过的《担保申请审批意见书》缴纳担保服务费。担保中心开具担保服务费发票,对审批通过的《借款合同》、《抵 押(反担保)合同》、《收押合同》等法律文件加盖担保中心公章。 5、材料转送 审核后的个人贷款申请资料(包括盖章后的合同),由担保中心转送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委托中介机构代办的,由中介机构负责上述资 料的传递工作。

6、签署合同 住房公积金管理部监督指导借款申请人在《借款合同》、《抵押(反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上签字。 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是我国推行住房制度改革的一项措施,目的在于由国家、集体、个人三方共同负担,解决职工住房困难。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按照规定,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有享受此种贷款的权利,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申请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贷款放款时间 公积金贷款放款流程所需时间如下: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先网上预约办理时间、地点,再持申请材料到中心管理部办事大厅办理。 2、中心管理部办事大厅受理后,等待审批,审批时间为5个工作日内。 3、审批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到中心管理部办事大厅银行驻点签订合同。 4、借款人及受托银行办理相关放款手续,然后发放贷款。 5、最后,借款人到中心管理部办事大厅银行柜台领取相关资料即可。 由于各地的公积金贷款存在细小的差别,以上只是一般地区通常的流程,所以如果您想对公积金贷款放款流程有进一步了解,建议您直接联系当地公积金中心,他们会给您细心全面的解答。 公积金贷款放款温馨提示 公积金贷款放款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要正确评估自己的购房借贷能力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暂行规定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暂行规定》购房提取条件进一步放宽 ◆原社保存量住房公积金提取执行“老钱老办法” 《提取规定》:“员工按照市政府《关于发布深圳市社会保险暂行规定的通知》(深府〔1992〕128号)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其提取可以适用本规定施行之前本市有关住房公积金提取具体规定。” 解读:根据公众提出的对原社保存量住房公积金适用此前我市已实施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的建议,《提取规定》充分考虑到该部分缴存员工的提取需求,社保存量住房公积金将适用原先的提取政策,老钱老办法。 ◆租房提取无需租房合同 《提取规定》:“支付本市范围内住房租金的,员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应当在本市范围内无具有所有权的住房,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50%,每年度可以提取不超过12个月的月可提取额,每年度可以申请提取两次;当年度未提取的剩余额度,可以在以后年度累计提取。” 解读:根据公众提出的提高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用于支付房租的建议,《提取规定》取消了1000元的额度限制,并取消了提取时提供租赁合同的要求,仅要求员工及其家庭成员应当在本市范围内无具有所有权的住房并诚信申报。 ◆购房提取条件进一步放宽 《提取规定》:“购买具有所有权的住房的,员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仅有一套住房时,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时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且不超过购房总价款;员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时账户内存储余额的60%,且不超过购房总价款;2010年9月30日起,员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包括异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不予提取。” 解读:征求意见稿曾规定,凡是员工及其家庭成员名下有三套房的,是不能提取的。但是根据公众提出的降低多套房购房提取限制力度的意见,《提取规定》放宽了限制。 按照《提取规定》,2010年9月30日之前已有三套及以上住房的,若是票据等凭证时间符合要求,还是可以提取60%的;该项规定仅是对2010年9月30日后购买的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包括异地买房)要求不能提取,若其他住房的票据等凭证符合要求,也是可以选择其中一套提取60%的。 同时,《提取规定》取消了票据等凭证出具时间在《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施行(2010年12月20日)之后的要求,只保留了申请提取时间与凭证出具时间相隔在两年以内的要求。因此,员工若是在2011年9月申请提取,其购房有关凭证出具时间最早可从2009年9月开始算。 此外,缴存员工不管是在深圳市内还是市外的住房都可按规定申请购房提取。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日常业务操作流程

深圳市公积金日常业务操作流程 公积金购买 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材料: 1.《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设立申请清册》一份。 2.专办员身份证件原件。 一、领取建行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注意事项 (一)专办员批量领取建行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所需要的资料: 1.专办员和单位财务人员双人持以下资料到经办网点办理领卡手续。 2.单位证明:包括指定双人领用、领用种类、数量及关于“****单位承诺所提供资料真实、有效并已征得被代理人本人同意,承担相关资料虚假、无效的责任,承诺选定建设银行开立公积金龙卡及领卡业务”的承诺。 3.单位负责人、单位授权经办人的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加盖单位公章的个人账户设立申请清册(包括名字、证件种类、证件号码等要素)。 5.加盖单位公章的职工身份证复印件(壹份)。 6.申请单位将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设立申请清册与批量开户书一一核对,核对无误后,由专办员签名确认。 (二)职工本人领取建行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所需资料: 1.单位证明。 2.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三)持建行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职工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均可以在任一网点办理“公积金龙卡”联名卡密码挂失/重置业务、卡片挂失业务、卡片换卡业务。 二、领取招行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注意事项 (一)招行住房公积金联名卡领卡所需要的资料: 1.须由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授权指定的特定人员代为办理(可为单位专办员)。 2.《招商银行集体开立个人账户申请书》(招行网点领取)、开户清单,均加盖单位公章。 3.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原件、《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负责人/法定代表人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4.领卡人(专办员)身份证件原件、开卡职工身份证复印件(二代身份证须正反面复印),复印件须逐份加盖单位公章。 5.《招商银行个人存款凭证领用签收单》(招行网点领取),须领卡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6.暂不受理职工本人到银行网点办理领卡的相关业务。(如确实需要职工本人办理的,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单独出具《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并提供上述完整的1-5的领卡资料。) 7.单位办理领卡时,须及时将本单位在领卡前已经离职且无需领卡的职工名单提供给银行网点,银行网点可将该部分职工制卡数据进行作废,以便职工在其他单位入职后重新申请制卡。 (二)招行住房公积金联名卡银行账户其他注意事项: 1.职工领取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后,除激活住房公积金账户外,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及密码信封前往招行任一网点办理银行账户激活。激活后方能正常办理支取现金、转账汇款等银行业务。

深圳市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附件 深圳市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转住房公积金 贷款实施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规范本市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以下简称商转公贷款)管理,提高职工住房消费支付能力,支持职工解决自住住房问题,根据《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商转公贷款管理。 本办法所称商转公贷款,是指通过办理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购买本市行政区域内商品住房(限为住宅,且已取得房地产证,下同)、保障性住房,尚未还清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且具备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职工,在还款期间申请将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余额全部或部分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 第三条(管理和实施机构)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负责本市商转公贷款业务的组织实施和日常管理。 商转公贷款具体手续由公积金中心委托商业银行(以下称

受托银行)办理。 第二章申请条件、额度、期限和利率 第四条(申请人)在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本人为商转公贷款申请人,配偶应当为共同申请人;父母在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以为共同申请人。 除配偶、父母、子女外,职工购买的住房有其他权利人的,职工不能以该住房申请商转公贷款。 第五条(申请条件)申请商转公贷款的,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或者配偶应当在本市已办理了用于购买本市行政区域内的自住住房的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不含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且该贷款尚未结清; (二)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商转公贷款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在申请当月之前在本市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且申请时属于正常缴存状态; (三)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发生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的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作为共同申请人的,其父母双方均应当在本市未发生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 (四)申请人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原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的申请,已经取得原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银行同意;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流程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流程 一、申请 借款人到委托人(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处填报借款申请表,并提供以下材料: 本人户口本,身份证或其他有效居留证明; 购房合同或意向书等有关证明文件; 借款人所在单位同意贷款的信函; 委托人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初审 委托人对申请进行初审 三、调查 委托人初审合格后,建设银行北京分行经办机构(以下简称受托人)对贷款进行调查并提出调查意见。 四、审批和签订委托合同 委托人根据受托人提出的调查意见,对贷款进行审批,审批同意,委托人与受托人签订委托合同,然后由委托人签发委托贷款通知单。 五、签订借款合同 根据委托合同,受托人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及相应合同。 六、划拨贷款 借款合同生效后,委托人将资金划入委托贷款基金户,再由受托人按借款合同拨付。 中央国家机关个人住房担保委托贷款(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一、申请 借款人到受托人处填报借款申请表,并提供以下材料: 借款人户口本,身份证或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及复印件; 购房合同或意向书等有关证明文件; 借款人所在单位住房资金管理机构同意贷款的信函; 购买新建商品房的提供售房单位的《北京市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复印件,购买公房的提供上级房改管理机构对“售房方案”批复文件的复印件; 采取抵押或质押方式担保的,抵押物或质押物的权属证明; 采取保证方式担保的,保证人同意担保的书面证明及保证人的资信证明; 借款人在受托人处存有不低于全部购房价款30%的存款证明,或已交30%以上购房预付款收据原件和复印件; 受托人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初审 受托人对借款人的申请进行初审 三、审批和签定委托合同 委托人根据受托人提出的〈贷款初审意见书〉,对贷款进行审批,审批同意,委托人与受托人签定委托合同,同时签发〈委托贷款通知单〉 四、签订借款合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办理协议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办理协议 编号:_________ 甲方: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甲乙双方就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深圳住房公积金网上服务平台系统(以下简称“网上服务平台”)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网上服务平台的注册、申报、预约、查询、修改信息以及其他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服务,具体业务以网上服务平台实际提供的为准。 (二)甲方根据乙方的住房公积金业务指令办理业务。 (三)在甲方系统正常运行情况下,甲方负责及时准确地处理乙方的住房公积金业务指令,按照乙方的指令及时准确的办理相关业务。 (四)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各项资料以及乙方在网上服务平台提供的数据、信息等进行审查。 (五)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咨询服务,甲方通过服务热线提供咨询服务或通过甲方网站公布功能介绍、热点解答、操作指南和交易规则等内容。 (六)甲方对乙方在网上服务平台填报的资料、数据及相关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七)甲方有权利进行网上服务平台维护、升级并暂停网络服务,并保障系统安全性和加强网上服务平台的维护工作。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乙方自愿在甲方网上服务平台上申请注册,同意并遵守甲方网上服务平台有关的章程和通过甲方网站公布的有关操作规定,同时全部知悉本协议,并接受本协议。 (二)乙方在申请或使用甲方网上业务服务时如有疑问、建议或意见时,可拨打甲方服务热线进行咨询,也可到甲方各业务网点进行咨询。 (三)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方式办理住房公积金网上服务平台账号注册、注销、变更等手续,应提供相关资料,填写相关申请表,并签名确认,乙方通过甲方提供的方式办理申请服务的,应以乙方合法的身份信息作为甲方确认的依据。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业务申请表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乙方应保证所填写的申请表和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对于因乙方提供信息不真实或不完整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四)乙方可以通过网上服务平台办理注册、申报、预约、查询、修改信息以及其他住房公积金业务,具体内容、流程以网上服务平台上的规定为准。 (五)乙方应当按照甲方要求提供完整、真实、有效的资料和数据。 (六)乙方使用网上服务平台应当遵守甲方住房公积金业务的相关规定和操作流程,不得在网上服务平台发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信息,不得蓄意干扰、侵害网上服务平台。 (七)乙方应当妥善保管密码或者数字证书(密钥)。 (八)乙方使用卡号及密码或者数字证书(密钥)等一种或多种组合进行的操作所产生的住房公积金业务指令均为甲方处理网上住房公积金业务的合法、有效凭据。 三、网上服务平台服务的暂停、变更、终止 (一)乙方如需终止使用甲方网上服务平台,须按甲方规定办理网上业务关闭、注销申

如何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子

去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 1、公积金贷款买房流程:(1)初审:由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包括申请人资格、贷款额度、贷款期限,初审合格以后,由中心出具《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 (2)评估:申请人持《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到中心指定的评估机构,对所购买的房屋价值进行评估。经济适用房不需要评估。 (3)审核:申请人持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以及中心要求的初审材料到中心进行贷款审核。如果合格,中心开具《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 (4)办理担保手续:申请人持《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按照自己选择的担保方式办理担保手续。如果选择抵押+保证的方式,保证人应该出具书面的担保函;如果选择抵押+保险或第三人保证的方式,应该到保险公司投保或到担保机构办理委托担保手续。 (5)签订借款合同。那里的楼盘合适要看你自己的具体要求了,不如距离工作单位的远近啦,周遍的生活条件啦 申请条件: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前提条件是,城镇职工个人与所在单位必须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满一年。 城镇职工在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应提交以下资料: 1、个人资料:申请贷款的个人(以下简称借款人)身份证明及配偶的相关身份证明(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均可)的复印件各4份; 借款人的婚姻证明(单身证明、结婚证书、离婚证书或离婚判决书,丧偶者须提供对方的死亡证明)的复印件各4份; 交购房款的有效凭证复印件4份; 借款人及配偶的收入证明各4份; 合法的购房合同原件4份; 以及借款人及其配偶的印章; 另外,必须提供借款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证明。

以上这些材料,一定要带上原件及相应份数的复印件。 2、房屋建审资料: 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或房改批复;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国有土地使用证; 建审平面图及楼层平面图。 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购房者,可以到受委托的银行及经办网点办理公积金贷款,还可就近前往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各分中心、管理部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 首先要问清楚开发商的项目按揭银行情况,问清楼盘“五证”是否齐全、能不能给自己提供相关手续等。假如开发商虽然“五证”齐全但不给购房者提供,也不可能办理公积金贷款。 流程: 1、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与受托行签订委托贷款协议。 2、借款人直接向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受托行业可根据需要,代为收集借款人申请资料,统一交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审核、审批。 (1)借款人身份证件(指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及婚姻状况证明; (2)借款人家庭财产和收入证明; (3)合法的购(建、修)住房合同意向书、协议或其他批准文件; (4)抵押物或资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分权人同意抵押或资押的证明;有权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保证人同意提供保证的书面文件和保证人资信证明;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专业考试题目整理

深圳市 一、 1、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起缴存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错) 2、在职职工是指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者经调解组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人民法院认定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并由单位支付工资的在岗从业人员,以及中央直属机关、事业单位等单位中按照编制管理的在职工作人员;(对) 3、专办员领取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后,可由专办员长期保存其他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联名卡。(错) 4、公积金中心应当对专办员组织业务培训,并不得收取业务培训费用。(对) 5、一次申请缓缴或者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时间可以超过两年。(错) 6、单位经济效益无论好不好,都不能缓缴或者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错) 7、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者与单位中止工资关系但仍保留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手续,并提交《深圳市住房公积金单位账户封存清册》。(错) 8、自公积金中心核准缴存登记之日起20日内,单位应当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并提交《深圳市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设立申请清册》。(错) 9、缴存单位、职工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日内办理完毕。(错) 10、单位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应当为职工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手续。(对) 11、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逐月缴存的支持职工解决自住住房问题的具有保障性、互助性和强制性的长期住房储金。(对) 12、缴存基数调整的生效时间为当前日期,变更即时生效。(对) 13、在操作职工明细导入时,尽量选择文本格式。(对) 14、月缴额=缴存基数;*;(单位比例+个人比例),保留到元角。此规则算法应用于所有的月缴额计算。(错) 集团公司一级账户下不能够建立个人账户。(对) 15、汇缴登记时汇缴截止月份不能超过比例下调期限。(对) 16、通过单位社保电脑号登陆单位缴存登记系统(错) 17、专办员的6项信息和专办员作为缴存职工的个人账户中的信息在系统中分别管理,没有关联。(对) 18、集中封存账户可以开户。(错)

如何提取个人或家庭成员的公积金偿还月供

如何提取个人或家庭成员的公积金偿还月 供 导读:本文介绍在房屋买房,公积金贷款的一些知识事项,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 按照《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缴存过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或其家庭成员(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偿还本市范围内的住房贷款的,可申请签订《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还贷委托提取协议》后按月委托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金额。 按月还贷委托提取是指职工与住房公积金签订还贷委托提取协议书,委托公积金根据职工还贷数据逐月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一种还贷方式。 一、提取条件 按照《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缴存过住房公积金,本人或其家庭成员(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偿还购买本市范围内住房贷款本息的职工。 二、提取流程 三、申请材料 1、《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住房消费提取申请表》一份。 2、职工身份证原件。

3、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原件。 4、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配偶住房贷款的,须提供配偶身份证和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用于偿还未成年子女住房贷款的,须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不能提供户口簿的或者户口簿不能体现家庭关系的,可提供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其他家庭成员关系证明或亲属关系公证书,须前往管理部办理)。 5、签订纯公贷还贷委托协议的:深圳市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抵押合同或深圳市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无法提供原件的,只需提供上述材料的复印件,但须加盖贷款受托银行印章)。 6、签订组合贷款还贷委托协议的:深圳市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合同或深圳市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合同补充协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无法提供原件的,只需提供上述材料的复印件,但须加盖贷款受托银行印章)。 7、签订商业贷款还贷委托协议的:住房贷款合同和抵押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无法提供原件的,只需提供上述材料的复印件,但须加盖贷款银行印章)。 8、商转公贷款签订还贷委托提取协议的:办理商转公贷款的原个人住房贷款合同和抵押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无法提供原件的,只需提供上述材料的复印件,但须加盖贷款银行印章)。

住房公积金办理流程

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流程 一、办理公积金贷款流程 1、房地产开发公司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项目备案 2、购房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3、信贷科初审、复审 4、担保公司初审、复审 5、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导审批 6、信贷科、担保公司对符合条件人员签订借款合同、抵押合同 7、借款合同送开发公司、银行盖章 8、送市房管局办理抵押备案手续 9、担保公司出具担保函 10、中心与银行签订委托贷款协议中心开具支票、银行发放贷款 11、借款人每月20日前还款 二、个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提交的资料: 1、《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2份); 2、《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申请表》(1份); 3、借款人及共同还款人身份证复印件(4份),新版身份证需正反复印,身份证过期或无身份证的,可由户籍派出所出具张贴照片的户籍证明; 4、借款人及共同还款人户口簿首页、本人页复印件(4份); 5、结婚证、离婚证或未婚证明和其他能证明婚姻关系的有效证明复印件(4份); 6、借款人及共同还款人收入证明(需加盖财务专用章)原件(1份)复印件(3份); 7、首付款发票复印件(4份); 8、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6份) 9、商品房销售卡(1份) 三、房地产开发公司提交的项目资料 1、公司简介 2、营业执照 3、法人证书 4、税务登记证 5、资质证书 6、项目简介 7、国有土地使用证8、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9、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10、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11、小区总平面图 12、房屋所有权证(现房提供) 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的具体流程为:房地产开发公司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项目合作协议→购房人申请贷款→贷款初审、复审→签订公积金借款合同→担保初审、复审→签订担保合同→中心审批→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发放贷款→借款人 按期还款。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专办员考试试题答案整理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专办员考试 一、判断题 1、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起缴存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错) 2、在职职工是指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者经调解组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人民法院认定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并由单位支付工资的在岗从业人员,以及中央直属机关、事业单位等单位中按照编制管理的在职工作人员;(对) 3、专办员领取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后,可由专办员长期保存其他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联名卡。(错) 4、公积金中心应当对专办员组织业务培训,并不得收取业务培训费用。(对) 5、一次申请缓缴或者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时间可以超过两年。(错) 6、单位经济效益无论好不好,都不能缓缴或者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错) 7、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者与单位中止工资关系但仍保留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手续,并提交《深圳市住房公积金单位账户封存清册》。(错) 8、自公积金中心核准缴存登记之日起20日内,单位应当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并提交《深圳市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设立申请清册》。(错) 9、缴存单位、职工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日内办理完毕。(错) 10、单位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应当为职工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手续。(对) 11、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逐月缴存的支持职工解决自住住房问题的具有保障性、互助性和强制性的长期住房储金。(对) 12、缴存基数调整的生效时间为当前日期,变更即时生效。(对) 13、在操作职工明细导入时,尽量选择文本格式。(对) 14、月缴额=缴存基数;*;(单位比例+个人比例),保留到元角。此规则算法应用于所有的月缴额计算。(错) 集团公司一级账户下不能够建立个人账户。(对) 15、汇缴登记时汇缴截止月份不能超过比例下调期限。(对) 16、通过单位社保电脑号登陆单位缴存登记系统(错) 17、专办员的6项信息和专办员作为缴存职工的个人账户中的信息在系统中分别管理,没有关联。(对) 18、集中封存账户可以开户。(错)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操作规程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操作规程 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贷款通则》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等规定,制定本规程。 操作流程 1、借款人到直属局申请领取《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对所需资料一次性告知。 2、借款人向直属局提交资料。 3、直属局审批。 4、借款人与受委托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借款担保合同。 5、办理抵(质)押手续。 6、由受委托银行发放贷款。 7、贷后管理。 贷款条件 凡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半年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均可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借款人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 2、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购买自住住房(商品房、单位集资建房及二手房)的,须出具合法的购房合同或协议书;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须出具县级以上土地、规划建设管理部门批准的文件;大修自住住房的,须提供有房屋质量鉴定资质的部门出具的鉴定书。 4、购买商品房和单位集资建房的,应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20%以上的首付款;购买二手房的,应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40%以上的首付款;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自筹资金不得低于建造、大修住房所需费用50%。 5、同意按照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进行担保。 6、借款人没有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前,借款人及其配偶不得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贷款受理 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须到直属局服务窗口登记申请并提供下列资料: 1、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2份; 2、借款人及其配偶的身份证复印件各2份; 3、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复印件2份;离婚的提供离婚证复印件2份;未婚的提供未婚证明原件2份。 4、借款人已支付不低于所购商品房或单位集资建房全部价款20%的首期付款发票复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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