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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卷申请书

阅卷申请书

阅卷申请书

申请人:xxxx,身份证号码:xxxxxxxx

请求事项:请求查阅、复印xxxxxxxx号案的相关案卷材料。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xxxxxxx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xxxxxxx],贵委经审理后作出[2015]深仲裁字第xxxx号《裁决书》,现本案已结案。因本案的审理时间较长且审理程序较复杂,现申请人为了解本案完整的审理经过,特请求贵院准予查阅、复印相关案卷材料。

此致

深圳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二〇一六年十月一日

立案申请书范文

立案申请书范文 立案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及其它行政执法机关关于报案、控告、举报、自首以及自诉人起诉等材料,那么你知道立案申请书范文如何写的吗?下面是小编为你整理的立案申请书范文,希翼对你实用! 立案申请书范文篇1 申请人:汪某,男,汉族,198x年9月6日出生,住x省x市x县x镇x村民委员会海子组13号。现实际居住地:x市x镇xx(居住一年以上)。 托付代理人:xx,xx律师事务所律师,电话:xxxx 案由和申请权依据 案由离婚纠纷。因贵院立案庭口头答复汪某与xx离婚案别属于贵院管辖,代理人认为该答复别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一百零八条、一百一十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对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咨询题的意见第五条和第十二条规定,特此申请。立案申请书。 请求事项 贵院依法纠正,并予以受理。 事实与理由 受原告托付,代理人于xx年6月21日向贵院邮件了汪某与周xx离婚案的起诉材料,xx年7月2日,贵院口头告知:该案被告xx系xx省x市x县x镇x村人,依照原告就被告原则,受诉法院应为x省x市x县法院,故贵院无管辖权,口头答复别予受理。代理人认为贵院该口头答复有以下别当之处:本案被告xx确为x省x市x县x镇x村人,但是,被告于2007年8月外出别知去向,至今未回过家,邮寄的起诉材料中含有被告原住宅地x镇x村委会对此开具的证明,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第二项和最高人民法院对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咨询题的意见第十二条规定,原告汪某自2004年至今向来在贵院所在地x 打工,并办理暂住证。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对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咨询题的意见第五条的规定。故贵院依法有管辖权。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和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贵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特此贵院依法纠正。此致! xx市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 申请人:xxx xx年7月2日 立案申请书范文篇2 申请人(刑事案件的被害人、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托付律师): 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基本事情,律师只需写明姓名及其所在律师事务所名称。 被申请人(犯罪嫌疑人): 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基本事情。 被申请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 写明犯罪嫌疑人犯罪时刻、地方、侵害的客体、目的、动机、手段、造成的后果等事实要素。 申请的理由及法律依据: 写明犯罪嫌疑人犯罪行为构成的罪名法律依据。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写明要紧证据及其来源,要紧证人姓名和住址。 此致

立案申请书范文

立案申请书范文 立案申请书范文1 申请人:xxxxx,女,汉族,xxx年11月22日出生,住四川省三台县xx号, 请求事项: 请求贵局对xxxx涉嫌xx一案进行立案侦查,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事实和理由: xxxx,女,汉族,现住四川省xxxxxx。 xx年xx月1xx号午后,xxx以自己的手机丢失自认为是申请人捡拾为由,来到申请人家里,当申请人刚打开院门,就被xxxx一掌推到在地,并向申请人索要手机,申请人予以否认后,xxx就用xx 对申请人进行殴x,发泄之后xxx离开。但是xxx在离开申请人住处大概一刻钟后,又回到申请人的家里,再次对申请人进行殴x,并强行将申请人佩戴在身的价值20xx余元的一对金耳环抢下并欲离开,申请人将xxxxx拽住不让其离开,在此情形下xxxx强行将申请人拖至院外大致15米左右。此时周围邻居xxx、xxx和申请人所在的xxx看见了案发情况,及时制止了xxxx的犯罪行为。然后xxx责令xxx将被抢的耳环还给申请人,xxx将耳环交给xxxx后她就径直离开。并且语言威胁如果申请人不把手机还给她,她要xx申请人全家。申请人后经住院诊断治疗为中度脑震荡,身体多出软组织损伤。

综上所述之案件基本事实,xxxxx主观臆想申请人捡拾其手机,从而无理去闹,以暴力伤害他人,特别是xxxx在第一次对申请人进行暴力殴打离开后,再次回到案发现场,明显是对第一次的殴打心存不解之气,自认为自己的损失仍不能得到满足,从而再次使用暴力手段伤害申请人,并当场窃取申请人的财务,得手后即欲离开,犯罪行为已经完成,构成犯罪既遂,且xxxxx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性质恶劣,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3条抢劫罪的犯罪构成要件,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之相关规定,请求贵局立案侦查,依法追究谢丽的刑事责任,维护社会正常秩序和公民的合法权益。 此致 xxxxx公安局申请人:xxx xx年xx月xx日 立案申请书范文2 申请人:山西介休国鑫煤化有限公司清算组 地址:山西介休市三佳乡温村石河桥东 法定代表人:冯治强联系电话:1523xxxx 请求事项: 请求介休市人民检察院依法行使监督权,责令山西介休市公安局三佳派出所对介休市国鑫煤化有限公司财产及财物被爆炸、毁坏、聚众哄抢一案立案侦查,并找出真凶,将之绳之于法。 事实和理由:

检察监督申请书(标准版).docx

编号:_________________ 检察监督申请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申请人:,女,汉族,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身份证号码:.住,联系电话:.被申请人:xxxxxxxxxxxx派出所 申请事项 请求监督被申请人对涉嫌xxxxxxxxx案依法立案侦查。 事实与理由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晚,申请人就xxxxxxx本人一事,向xxxxxx派出所报案,民警将申请人及带至xxxx派出所制作了笔录,并于第二天组织了一次调解,之后就一直未于立案。申请人多次至被申请人处要求立案,被申请人一直推脱不予立案,并且没有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明知已涉及刑事犯罪而不予立案,且未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其行为已违反法律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刑事立案监督有关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行政执法机关,认为公安机关对其控告或者移送的案件应当立案侦查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受理并进行审查。人民检察院发现公安机关可能存在应当立案侦查而不立案侦查情形的,应当依法进行审查。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七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

立案申请书

立案申请书 申请人: 被申请人:县公安局 法定代表人: 申请事项 请求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富公刑不立字【XX】1号不予立案通知书》予以撤销。 复议请求 请求贵局及时依法以诈骗、抢劫犯罪对A刑事立案侦查。 事实和理由 XX年2月21日,申请人向被申请人提交《B控告A诈骗、抢劫案》的控告报案材料。被申请人以富公刑不立字1号不予立案。申请人对此不服,特向贵局申请复议,并希望贵局及时立案。申请人的具体依据如下: 贵局所谓的没有犯罪事实,是贵局认定事实错误,贵局不予立案的决定是错误的。 XX年,富源县大河镇庄子山煤矿是申请人个人独资企业,A是申请人聘请的会计。A利用会计负责年检的职务之便,冒用申请人的名义,提供虚假不全的材料,于XX年7、8月间注销申请人独资企业,并采取同样虚假手段设立申请人与A、C的合伙企业,将申请人独资企业篡改成合伙企业(名称没有变、法定代表人没有变、公章没有变,以便欺骗申请人)。

XX年8月1日至XX年7月28日的5年期间,涉案企业所有收入都归申请人个人所有,没有分红记录、没有合伙人会议记录等有效证据证明A的主张【A单方书写或伪造的或骗取的不具法律效力的证据除外(法院已经判决合伙不具真实性)】。 已经生效的(XX)富民初字第196号《民事裁定书》中,认定“结合本院调取的证据,对庄子山煤矿为合伙企业的真实性,本院不予采信。”“原告(A、C)对被告(B)质证的,本院调取的工商档案第6、7、15、42、52页不是被告(B)签字盖手印的质证意见无异议。”。 A在虚假注册合伙企业时提供的富云会师验字(XX)第28号验资报告(虚假验资报告),因申请人“B”(实际是A)提供给富源云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的《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验资业务约定书》等不是B签字摁手印。云东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曲云会师决字【XX】第1号《撤销验资报告决定书》予以撤销。 XX年7月28日,A以煤矿经营困难、资金短缺为由,将申请人煤矿“%股份”转让给他人获得1060万元并协助他人进驻煤矿。申请人以煤矿属于独资企业为由阻止A转让股份,并阻止他人进驻煤矿。 XX年5、6月间带领几十人强行进驻煤矿,致使一人受伤、一人死亡、一人判刑。将煤矿强行占为己有。

立案监督的申请书

遇到损害赔偿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https://www.sodocs.net/doc/5117535440.html, 立案监督的申请书 立案监督是一项监督职能,具体是对刑事案件的一种监督。那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是如何规定立案监督的相关内容的呢?下面就由赢了网小编为大家整理有关立案监督的申请书的相关内容。以供大家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立案监督是《刑事诉讼法》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刑事监督职能,对促进规范执法、公正执法具有重要的作用。我国《刑事诉讼法》虽把刑事立案活动纳入了监督范畴,但其主要针对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未立案情况,对于公安机关不应当立案而立案情况的监督,尚无具体而明确的法律规定,而不应当立案而立也是一项关乎公民、法人合法权利的十分严肃的刑事诉讼活动,也应纳入立案监督的范畴,特别是在我国的文化背景和道德观念中,一个人即使只被侦查机关作为犯罪嫌疑人立案侦查,在社会上都会对之产生相当负面的影响。 立案监督申请书 申请人:

申请人对市区公安局年月日()X字第X号不立案决定,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监督要求。 请求事项: 申请理由: 此致 人民检察院 申请人: 年月日 附:填写说明 1.首部。 (1)标题。写明“立案监督申请书”。

(2)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写其姓名、性别、年龄、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 (3)案由。写明是何公安局在何年何月何日作出的不立案决定,并且注明其文号。 2.正文。包括申请目的和申请理由两部分。 (1)申请目的。目的是让人民检察院提起法律监督程序,经过审查,通知XXX公安局对何案立案侦查。 (2)申请理由。要将犯罪嫌疑人实施的犯罪事实叙述清楚,主要写明犯罪的时间、地点、动机、目的、手段、行为过程和危害后果等要素,同时要用确实、充分的证据对影响定罪的主要事实加以证明。根据相关刑法条款,写明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经涉嫌构成了何罪,写明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理由和法律依据,说明其不予立案是不对的,从而请求人民检察院提起法律监督程序,通知公安机关立案。 3.尾部。 写明致送的人民检察院名称,申请人签字盖章,注明年月日。

民事申请检察院监督申请书

民事申请检察院监督申请书 申请人(注明一审、二审、再审身份,如一审原告):××,性别,汉族,身份证号码××,住×市×区×路×号,邮政编码××,电话号码×× (如申请人为单位,应写为北京市××公司,法定代表人××,职务××,注册登记地址××市××区××路××号,电话号码××) 代理人(如有代理人):××,性别,汉族,身份证号码××,住×市×区×路×号,邮政编码××,电话号码×××对方当事人(注明一审、二审、再审身份,如二审上诉人):××,性别,汉族,身份证号码××,住×市×区×路×号,邮政编码××,电话号码×(如申请人为单位,应写为北京市××公司,法定代表人××,职务××,注册登记地址××市××区××路××号,电话号码××) 申请监督事项(一中院、基层法院): 不服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作出的(××××)××民终(或再终)字第××号民事判决(或裁定)。 不服北京市××区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作出的(××××)××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或裁定)。 (或者××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作出的(××××)××民执字第××号裁定违反法律规定) 向法院申请再审或行使其他权利情况(高院): 申请人已于××××年××月××日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法院于××××年××月××日作出驳回再审申请裁定(或者法院至今未作出裁定)。 (或者申请人已于××××年××月××日向××××人民法院提出异议(或者申请异议;或者提起诉讼),法院于××××年××月××日作出驳回裁判或决定) 案件事实: 与法院裁判文书中查明事实一致的,可以简略。 申请监督理由: 申请对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的,需指出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中存在哪些错误,存在多处错误的,逐一写明。 (申请对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监督的,需指出审判人员存在哪些违法行为。申请对执行活动监督的,需指出执行活动中存在哪些违法行为。) 基于上述理由,申请检察机关对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号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进行监督。 (或者对××××号民事诉讼案件中的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或者对×××民事执行案件中执行行为) 此致 xx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

刑事立案监督申请书范文

刑事立案监督申请书范文 刑事立案监督权是由人民检察院行使,监督公安机关对案件是否立案,侦查过程是否存在违法行为等,这是受害人的一种权利,请求人民检察院行使监督权,必须提交一份申请书,那么,小编就为大家推荐一份刑事立案监督申请书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刑事立案监督申请书范文 立案监督申请书 申请人:樊甲,女,生于1963年6月22日,住某市某区某镇某村3组。电话:138xxxx2595。 申请人:骆某,男,1962年8月23日出生,汉族,住址同上,系樊甲丈夫,犯罪嫌疑人樊乙肆意殴打的受害人。 被申请人:某市公安局 申请事项 请求人民检察院依法行使立案监督权,通知被申请人对

樊乙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罪一案依法立案侦查。 事实与理由 2013年3月25日,申请人向被申请人提交《樊乙涉嫌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罪》的控告报案材料。被申请人不予立案,并作出了《不予立案通知书》【东津公 (东)不立字[2013]第XX号】,申请人又向某市公安局提出了复核申请,某市公安局于2013年10月10日作出《襄公(法)刑复核字 [2013]XXX号《刑事复核决定书》,维持了原公安机关的《不予立案决定书》。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不予立案查处犯罪嫌疑人樊乙的行为是错误的,违反了法律规定。 第一、犯罪嫌疑人樊乙随意到申请人自己家里,无缘无故肆意殴打他人并致受害人樊甲耳膜穿孔、被害人骆某头部、面部多出软组织损伤,其行为已经构成寻衅滋事罪和故意伤害罪。樊乙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公安机关已经查明了樊乙的犯罪事实,且有现场目击证人已经向公安机关作了证实,公安机关对于樊乙涉嫌寻衅滋事罪和故意伤害罪的犯罪行为,不予立案侦查,明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 第二、犯罪嫌疑人樊乙不仅有犯罪前科,1983年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刑五年,刑满释放后仍不思悔改,对当地十余位居民进行过肆意殴打。为了破坏村民选举,在

民事检察监督申请书

民事检察监督申请书 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再审申请人):某有限公司,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职务:执行董事 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再审被申请人):某有限公司,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职务:董事长联系电话: 本案第三人: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号。 联系电话: 因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不服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作出的()京民号民事判决、中级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作出的()京民终号民事判决及市高级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作出的()京民申号民事裁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九条第(一)及(三)项之规定,申请检察监督。 申请监督请求: 一、请求对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京民申号民事裁定、中级人民法院()京民终号民事判决、人民法院()京民初号民事判决进行监督; 审申请的裁定,依法改判被申请人协助办理不动产过户登记手续,将登申请监督理由:

一、涉案房产某某出资建设,属于某某的财产。 二、双方所签房地产转让合同并非买卖合同,实质上是双方以转让的方式,清算解决申请人偿还债务、被申请人返某某产权的历史遗留问题。 三、涉案房产由某某占有使用及管理至今已二十多年之久,被申请人从未主张过权利,此事实亦能佐证该房地产与被申请人无关,对此历史形成的私有产权,应受法律保护,某某作为申请人的股东及法定代表人认可由申请人主张房屋产权并无不当。 综上,原一、二审判决及驳回再审申请的裁定未查明某某与谋公司之间存在借名建厂建房并实际占有使用的事实,也未查明双方所签合同是清算债务、返还产权、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一种方式,更未查明合同未履行的根本原因,违背了历史客观事实,且适用法律确有错误。对此明显错误的判决,某法院应当进行再审,但却驳回了申请人的再审申请,故请求检察监督,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某人民检察院 申请人: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二0二0年月日

督促立案申请书

督促立案申请书 Document serial number【UU89WT-UU98YT-UU8CB-UUUT-UUT108】

刑事诉讼立案监督请求书 1.首部。 写明:第一,标题;第二,写明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的自然情况;第三,写明案由。 2.正文。 写明:第一,被害人提出立案监督请求的理由和根据;第二,写明不服公安机关不立案决定的理由,并在此基础上,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立案监督的请求。 3.尾部。要求写明致送的人民检察院的名称,请求人签名或盖章,并注明提出请求的年、月、日。 二、格式: 立案监督请求书 请求人(刑事案件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 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基本情况。 请求人对公安局年月日()字第号决定,向我院提出立案监督请求。 请求事项: 写明请求事项的要点。 事实与理由: 写明基本的案情事实、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情况以及具体的请求理由和法律依据。

此致 人民检察院 请求人: 年月日 附:证据目录 三、举一范例供制作时参考: 立案监督请求书 请求人:A,男,××年××月××日出生,×族,××省××市人,本市××厂退休干部,住本市××路××号。 请求人A对××市××区公安局××年××月××日()字第×号不立案决定,向人民检察院提求监督请求。 请求事项: 要求人民检察院通知公安机关对A诉B盗窃一案立案侦查。 事实与理由: (应祥述事实经过,此略。) 然而,公安机关经过审查,未受理A的报案,并作出了不立案的决定。为此,A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87条的规定,要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公安机关的立案活动进行监督,并依法通知公安机关立案。 此致 ××××人民检察院 请求人:A

立案申请书

立案申请书 申请人: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运城中心支公司 负责人:解建昌,公司经理;地址:运城市盐湖区中银大道546号 申请事项:依法行使立案监督权,督促盐湖区公安局对2014年6月11日运城市空港开发区雍丰食品有限公司火灾案立案侦查。 事实与理由 2014年5月9日空港开发区雍丰食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冯勇到申请人处为位于空港金世兴源农贸市场5115号的雍丰食品有限公司投保企业财产综合险,同年6月11日冯勇向申请人报称该处发生火灾。 经查,盐湖区消防大队参与灭火并对现场勘验后发现多处起火点,根据《火灾事故调查规定》涉嫌人为纵火。遂于2014年6月13日以(2014)运公消火移字第0001号通知书将全案及火灾现场移交盐湖区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空港责任区中队进行立案调查。 2014年12月22日,空港开发区雍丰食品有限公司起诉至盐湖区人民法院,要求申请人赔偿其火灾损失1154000元。 火灾发生后至空港开发区雍丰食品有限公司起诉申请人期间,申请人到盐湖区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空港责任区中队要求其对该案立案侦察,对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放火犯罪予以严惩。遭到拒绝。 申请人认为,该起火灾涉嫌人为纵火,且被保险人起诉损失巨大,属特大火灾,火灾原因的查明及消防、公安刑侦部门依法对火灾损失的界定直接决定申请人与空港开发区雍丰食品有限公司保险责任的承担分配,且如不及时立案侦查,相关证据极易遭人为破坏而致湮灭,事关追查犯罪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大事,申请人特依据《火灾事故调查规定》、《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刑事立案监督有关问题的规定》等相关规定,请求贵院依法履行立案监督职责,督促盐湖区公安局对雍丰食品有限公司火灾案尽快立案调查。

【2018-2019】检察院侦查监督申请书-实用word文档 (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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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人: 年月日 附:证据目录 三、举一范例供制作时参考: 立案监督请求书 请求人:A,男,××年××月××日出生,×族,××省××市人,本市××厂退休干部,住本市××路××号。 请求人A对××市××区公安局××年××月××日()字第×号不立案决定,向人民检察院提求监督请求。 请求事项: 要求人民检察院通知公安机关对A诉B盗窃一案立案侦查。 事实与理由: (应祥述事实经过,此略。) 然而,公安机关经过审查,未受理A的报案,并作出了不立案的决定。为此,A 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87条的规定,要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公安机关的立案活动进行监督,并依法通知公安机关立案。 此致 ××××人民检察院 请求人:A 代书人:××律师 ××年××月××日 附:证据×份。 篇二:立案监督申请书 立案监督申请书 申请人:常武军,男,35岁,汉族,住焦作市马村区演马办事处亮马村,手机:137********。

检察院监督申请书(解决执行问题)

检察监督申请书 申请人: 申请事项: 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检查监督意见,督促**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尽快采取相应措施执行被申请人财产。 事实与理由: 2017年11月29日,我与被申请人A和B在**省**县人民法院**法官的调解下,达成调解协议。协议上明确写明,A与B将于2018年5月1日前,一次性向我支付欠款人民币388000万元,并承担诉讼费用3560元。但是判决生效之后,两被申请人仍然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本人在催告多次未果之后,按照法律规定,于2018年5月10日向人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本以为人民法院一定会站在我的立场上,为我排忧解难,拿回我应得的钱财的。可谁知,执行法官却并没有把我的强制执行申请放在心上,一直拖着我的申请不予以及时处理。 据我说知,目前两名被执行人都已经被列入了失信人员名单,但仍然不知悔改,而且十分狡猾,采取各种手段转移名下财产,根本无法在其名下直接查到财产。其中一名60多岁,其所住的房子是政府集资建的单位房,只有收据在财税所。执行法官和我去财税所查过,当时我们是直接和财税所说搜索被执行人名字查房子,但是没查到符合要求的房产。后来我觉得,应该告诉财税所按照房屋号来查户主,查清楚户主是谁之后,再查他和被执行人的关系。我和执行法官说了这一情况,但是执行法官却和我说这个应该让我们自己去调查,不属于她们的职责范围。 后来,负责我这个执行案件法官生病住院了,我就联系执行局局长,恳请他落实另外一处我提供的线索,那个房子名字是B,但是身份证号我无法确定。但是执行局局长却一直拖着不处理,我因为着急用钱,所以给执行局的局长打过多次电话,但是执行局局长一直不予以回应,甚至直接把我电话拉黑(我有证据证明他拉黑我电话)。 因为我只是个普通公民,无权无势的,执行法官不帮我处理,我也没啥办法,

立案监督申请书

立案监督申请书 立案监督申请书 申请人:樊甲,女,生于1963年6月22日,住某市某区某镇某村3组。电话:138xxxx2595。 申请人:骆某,男,1962年8月23日出生,汉族,住址同上,系樊甲丈夫,犯罪嫌疑人樊乙肆意殴打的受害人。 被申请人:某市公安局 申请事项 请求人民检察院依法行使立案监督权,通知被申请人对樊乙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罪一案依法立案侦查。 事实与理由 XX年3月25日,申请人向被申请人提交《樊乙涉嫌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罪》的控告报案材料。被申请人不予立案,并作出了《不予立案通知书》【东津公(东)不立字[XX]第3号】,申请人又向某市公安局提出了复核申请,某市公安局于XX年10月10日作出《襄公(法)刑复核字[XX]003号《刑事复核决定书》,维持了原公安机关的《不予立案决定书》。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不予立案查处犯罪嫌疑人樊乙的行为是错误的,违反了法律规定。 第一、犯罪嫌疑人樊乙随意到申请人自己家里,无缘无故肆意殴打他人并致受害人樊甲耳膜穿孔、被害人骆某头部、

面部多出软组织损伤,其行为已经构成寻衅滋事罪和故意伤害罪。樊乙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公安机关已经查明了樊乙的犯罪事实,且有现场目击证人已经向公安机关作了证实,公安机关对于樊乙涉嫌寻衅滋事罪和故意伤害罪的犯罪行为,不予立案侦查,明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 第二、犯罪嫌疑人樊乙不仅有犯罪前科,1983年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刑五年,刑满释放后仍不思悔改,对当地十余位居民进行过肆意殴打。为了破坏村民选举,在XX年对当地支部书记进行殴打,已被公安机关处罚。所以,樊乙恶贯满盈,称霸一方,居民对其和之入骨。这种肆意破坏社会秩序、破坏社会和谐的社会渣滓,不依法严惩,难消公愤。 第三、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刑事立案监督有关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行政执法机关,认为公安机关对其控告或者移送的案件应当立案侦查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受理并进行审查。人民检察院发现公安机关可能存在应当立案侦查而不立案侦查情形的,应当依法进行审查。”《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七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

2017立案申请书范文

2017立案申请书范文 立案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及其它行政执法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自首以及自诉人起诉等材料,那么你知道2017立案申请书范文怎么写的吗?下面是小编为你整理的2017立案申请书范文,希望对你有用! 2017立案申请书范文篇1 申请人汪某,男,汉族,198x年9月6日出生,住x省x市x县x镇x村民委员会海子组13号。现实际居住地x市x镇xx(居住一年以上)。 委托代理人xx,xx律师事务所律师,电话xxxx 案由和申请权依据 案由离婚纠纷。因贵院立案庭口头答复汪某与xx离婚案不属于贵院管辖,代理人认为该答复不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一百零八条、一百一十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条和第十二条规定,特此申请。立案申请书。 请求事项 贵院依法纠正,并予以受理。 事实与理由 受原告委托,代理人于xx年6月21日向贵院邮件了汪某与周xx离婚案的起诉材料,xx年7月2日,贵院口头告知该案被告xx系xx省x市x县x镇x村人,根据原告就被告原则,受诉法院应为x省x市x县法院,故贵院无管辖权,口头答复不予受理。代理人认为贵院该口头答复有以下不当之处本案被告xx确为x 省x市x县x镇x村人,但是,被告于2007年8月外出不知去向,至今未回过家,邮寄的起诉材料中含有被告原住所地x镇x村委会对此开具的证明,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第二项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二条规定,原告汪某自2004年至今一直在贵院所在地x打工,并办理暂住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条的规定。故贵院依法有管辖权。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和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贵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特此贵院依法纠正。此致!

检察监督申请书

编号: ___________________ 可编辑可打印,也可以直接使用,欢迎您的下载 检察监督申请书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检察院立案监督申请书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 ,女,汉 族,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 . 住,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 _______________************派出所 申请事项 请求监督被申请人对涉嫌*********案依法立案侦查。 事实与理由 2019年9月22日晚,申请人就 *******本人一事,向******派出所报案,民警将申请人及带至****派出所制作 了笔录,并于第二天组织了一次调解,之后就一直未于立案。申请人 多次至被申请人处要求立案,被申请人一直推脱不予立案,并且没有 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明知已 涉及刑事犯罪而不予立案,且未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其行为已违反 法律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刑事立案监 督有关问题的规定》第四条:_______________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行政执法机关,认为公安机关对其控告或者移送的案件应 当立案侦查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受 理并进行审查。人民检察院发现公安机关可能存在应当立案侦查而不 立案侦查情形的,应当依法进行审查。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七条规定:_______________人民检察院认 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 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 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 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综上,申请人特依法向贵院提起立案监督申请,望贵院能查明事实,依法监督被申请人立案侦查,以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人民检察院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

立案监督申请书

立案监督申请书 申请人: 被申请人:

立案监督申请书 【律师提示:对于“应立而不立”或“不应立而立”两类决定不服的,皆可提出《立案监督申请》】 【律师提示:刑事立案监督的主体是检察机关】 申请人:性别:民族: 出生日期:文化程度:电话: 工作单位: 住址: 【律师提示:针对“应立而不立”,申请人可以是被害人及其近亲属;针对“不应立而立”,申请人可以是被立案的当事人及其近亲属】被申请人: 【律师提示:刑事立案监督的立案主体主要是公安机关,还包括国家安全机关、监狱、走私犯罪侦查机关,也包括检察机关的侦查部门】 请求事项: 恳请贵院依法履行立案监督职责,要求被申请人说明 涉嫌犯罪不予立案(立案)的理由,通知被申请人立案侦查(撤销案件)。 事实和理由: 【具体事实理由略】 【律师提示:重点陈述:⑴未被立案当事人涉嫌犯罪的事实和证据

或者已被立案当事人未构成犯罪的事实和证据;⑵该侦查机关作出的《不予立案通知书》(《立案决定书》)违法之处及依据】 申请人认为,被控告人的行为已经(不)构成 罪,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然而,被申请人经过审查,作出了《不予立案通知书》(《立案决定书》)。 申请人特请求贵院依法对被申请人的立案活动进行监督,并依法通知被申请人立案(撤案)。 【律师提示:对于“不应立而立”的案件,监督撤案的重点,一方面,针对的是侦查机关违法动用刑事手段插手民事、经济纠纷,或者办案人员利用立案实施报复陷害、敲诈勒索以及谋取其他非法利益等违法立案情形;另一方面,监督的启动要求具有一定的证据证明公安机关存在违法动用刑事手段的情形】 此致 人民检察院 申请人: 年月日附件: 证据一: 证据二: 证据三:

民事检察监督申请书3篇

民事检察监督申请书3篇 民事检察监督申请书一:民事检察监督申请书 申请人:罗沂太,男,汉族,职业个体户,农民,福建省连城县罗坊乡下罗村人,1954年9月12日出生。身份证号码352627************,手机:139********,固定电话:0597-*******。 申请事项:请求最高人民检察院向最高人民法院提检察监督意见,对申请人认为福建省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所作的(XX)岩法委赔字第1号赔偿决定确有错误所提的申诉一案,指令下级法院重新审查并依法在两个月作出决定,或直接审查并依法作出决定。 事实和理由:本案被申请执行人沈忠鑫在养猪有利润的情形下不按约定归还申请人(原告、申请执行人、违法确认申请人、赔偿申请人、赔偿申诉人)为其代借款和代加工饲料费共计363618元,经法院一审、二审判决,沈忠鑫应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人民币363618元给原告罗沂太,并支付自XX年2月3日起至履行完毕之日止按月利率1%计算的利息,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依法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福建省连城县人民法院于XX年10月29日对本案执行立案。时正值全国自

改革开放以来养猪业的最高暴利期,连城县法院只要依法查封、扣押沈忠鑫的猪场生猪(指定其自行保管),沈忠鑫就会用金钱履行判决义务,如其不用金钱履行判决义务,则依法拍卖、变卖此生猪也即可使本案在法定的6个月内执行结案。但连城县人民法院却违反相关执行的法律、法规,推延不执行此可供执行财产,直到立案执行13个月以后在执行他案时,才将沈忠鑫猪场经廉卖转移后所剩的老弱病残猪叫申请人先行接收处理,后指使连城县价格认证中心抬高价格,将当日只值35100元的生猪通过剥夺申请人的复议权于1个月后违法裁定为79396元,共给申请人造成判决财产权(含利息)至XX年11月2日止损失达53万余元。 申请人根据XX年12月1日前施行的国家赔偿法的违法赔偿原则,向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连城县人民法院的执行行为进行违法确认,以求获取相应赔偿。连城县人民法院在不争的事实下明知难以推卸责任,就利用工作之便利自己制造假证并指使他人制造假证。而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也明知这些假证与之前已确认可作为定案依据的真实证据相冲突,但还是采用这些假证于XX年7月27日以(XX)岩确字第1号《裁定书》作出连城县人民法院执行行为不违法的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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