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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铁路桥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高速铁路桥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高速铁路桥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根据最新下发的施工质量验收标准,我部将简支梁架设规范摘录出来,便于各部门学习:

《高速铁路桥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752-2010

第一章架桥机架设预应力混凝土简支箱梁

1、架梁

8.4.1梁体规格和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P63)

8.4.2梁体存放和运输支点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且支点应位于同一平面上,箱梁同一端支点相对高差不得大于2mm。架设时吊点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P64)

8.4.2预制箱梁架设落梁应采用支点反力控制,支承垫石顶面与支座底面间隙灌浆硬化前,每个支点反力与四个支点反力的平均值之差不得超过±5%。支座砂浆强度达到20MPa,千斤顶撤出后方可通过运架设备。(P64)

8.4.4预制箱梁架设后的相邻梁跨梁端桥面之间、梁端桥面与相邻桥台胸墙顶面之间的相对高差不得大于10mm。预制箱梁桥面高程不得高于设计高程,也不得低于设计高程20mm。(P64)

8.4.5 预制箱梁支承垫石顶面与支座底面间的砂浆厚度不得小于20mm,也不得大于30mm。(P64)

8.4.6梁体架设后应梁体稳固,梁缝均匀,梁体无损伤。(P64)

2、支座

15.1.1支座安装前应检查桥梁跨度、支承垫石尺寸和高程、预

留锚栓孔位置和尺寸等。支承垫石和锚栓孔应清理干净,做到无

泥土、无浮沙、无积水、无冰雪和油污等杂物,并对支承垫石顶

面进行凿毛处理。(P158)

15.1.2预制箱梁架设完成后应保证每个支座反力与四个支座反力的平均值相差不超过±5%。(P158)

15.1.3支座防尘罩应及时安装,并应做到严实、牢固、栓钉齐全,防尘罩开启不应与防落梁装置或梁端限位装置相抵触。(P158)

15.2 支座安装

15.2.1支座品种、规格、质量和调商量等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的规定。(P158)

15.2.2支座的安装位置及方向应符合设计要求。同一座桥梁上固定支座和纵向活动支座应安装在梁的同一侧,横向活动支座与

多向活动支座应安装在梁的另一侧。(P158)

15.2.3固定支座上下座板应互相对正,活动支座上下座板横向应对正,纵向预偏量应根据支座安装施工温度与设计安装温度之

差和梁体混凝土未完成收缩、徐变量及弹性压缩量计算确定,并

在各施工阶段进行调整,当体系转换全部完成时梁体支座中心应

符合设计要求。(P159)

15.2.4支座锚栓应拧紧,其埋置深度和外露长度应符合设计

要求。(P159)

15.2.5支座砂浆的类别和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其施工及检验应符合铁道部现行《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10)第9.9.6条~第9.9.13条的规定。(P159)

《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10)

9.9.6 桥梁支座砂浆冬期施工时应进行专门的工艺试验。

9.9.7 自流平砂浆材料的流动度、泌水率、膨胀率、抗压强度、抗折强度、弹性模量等应符合设计要求及专项技术标准的规定。

9.9.8 干硬性砂浆的水泥、砂、减水剂、膨胀剂及拌合用水的技术要求和检验应符合本标准第6.2.1、6.2.3、6.2.5、9.5.6和6.2.7条的规定。

9.9.9干硬性砂浆配合比应原材料性能和设计要求的强度等级通过试配、实验确定。

9.9.10 桥梁支座砂浆施工时,混凝土表面温度和环境温度不得低于5℃;砂浆入模温度不得低于5℃。

9.9.11 桥梁支座砂浆施工完毕后,应及时采取有效的养护措施。

9.9.12 桥梁支座砂浆的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强度等级评定标准条件养护试件的实验龄期为28d(其它早期龄期强度根据工程需要确定),并应在砂浆的浇筑地点随机抽样制作,其试件的取样与留置频率应为每孔(梁)的制作砂浆取样不得少于一次,每次取样至少一组试件。

9.9.13 桥梁支座砂浆表面应密实平整,不得有蜂窝、孔洞、疏松、麻面和缺棱掉角等缺陷。

15.2.6支座与粱底及垫石之间应密贴无空隙。(P159)

15.2.7支座的螺栓、防尘罩等部件应齐全。(P159)

15.2.8 支座安装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满足表15.2.8的规定。(P159)

《高速铁路桥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752-2010

支座安装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大全98077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大全98077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与表格释义大全详细介绍 第一部分建筑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及强制性标准条文 盾构法隧道施工与验收规范(GB50446—2008) 盾构法隧道施工与验收规范(GB50446—2008)条文说明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CJ94—2008)条文说明 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 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一2008)条文说明 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GB50444—2008) 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GB50444—2008)条文说明 塑料门窗工程技术规程(JGJ103—2008) 塑料门窗工程技术规程(JGJ103—2008)条文说明 早期推定混凝土强度试验方法标准(JGJ,T15——2008) 早期推定混凝土强度试验方法标准(JGJ,T15—2008)条文说明 地面辐射供暖木质地板铺设技术和验收规范(WB,T1037—2008) 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GB,T50430—2007) 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GB,T50430——2007)条文说明 消防通信指挥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401一2007) 消防通信指挥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401一2007)条文说明 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3—2007) 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3—2007)条文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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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高速铁路竣工验收办法》

关于发布《高速铁路竣工验收办法》的通知 铁建设〔2012〕107号 各铁路局,各铁路公司(筹备组): 现发布?高速铁路竣工验收办法?,自2012年6月1日起施行。铁道部前发?铁路客运专线竣工验收暂行办法?(铁建设〔2007〕183号)、?关于公布局部修改〖铁路客运专线竣工验收暂行办法〗内容的通知?(铁建设〔2011〕189号)同时废止。其他与本办法相悖的,执行本办法。 已经开始验收的建设项目,要做好新老办法衔接工作,保证验收工作圆满完成。 附件:1.铁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附表 2.初步验收报告 3.高速铁路正式验收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六日

高速铁路竣工验收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高速铁路建设管理,规范高速铁路竣工验收工作,全面考核建设成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竣工验收是指高速铁路按设计要求建成后,由验收机构对其进行检查评价的过程。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新建高速铁路建设项目。其他专门用于旅客运输的铁路建设项目按照执行。 第四条高速铁路竣工验收分为静态验收、动态验收、初步验收、安全评估、正式验收等五个阶段。 初步验收合格后进行安全评估,安全评估通过后可开通初期运营;正式验收合格后投入正式运营。 第二章竣工验收阶段、依据和内容 第五条竣工验收阶段 1.静态验收。是对建设项目的工程按设计完成且质量合格、设备安装调试完毕且质量合格进行检查确认的过程。 2.动态验收。是在静态验收合格后,通过联调联试、动态检测对列车运行状态下工程质量全面检查和确认,并通过运行试验对整体系统在正常和非正常运行条件下的行车组织、客运服务以及应急救援等进行检验的过程。

《高速铁路路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751-2010)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TB TB 10751 -2010 J XXX- 2010 高速铁路路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Standard for constructional quality acceptance of high speed railway subgrade engineering (报批稿) 2010—12—08 发布 实施 2010—XX — XX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高速铁路路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Standard for constructional quality acceptance of high speed railway subgrade engineering TB 10XXX -2010 J XXX-2010 主编单位: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批准部门:中 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施行日期:2010 年XX 月 XX 日 2010 年

、八 冃U 言 本标准是根据铁道部《关于印发2009年铁路工程建设标准编制计划的通知》(铁建设函[2009]34号)的要求,在《客运专线铁路路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暂行标准》(铁建设[2005]160号)的基础上,充分吸纳京津、武广、郑西、合宁、合武、石太等高速铁路的建设、运营经验以及京广、浙赣、胶济、郑徐线等第六次大面积提速工作经验编制而成的。 本标准的编制工作紧紧把握高速铁路总体技术路线,坚持高起点、高标准,通过原始创 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形成了符合我国国情、路情,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中国咼速铁路路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本标准共分15章,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地基处理、填料、基床以下路堤、基床表层以下过渡段、路堑、基床、路基支挡工程、路基排水、路基边坡防护、路基相关工程及设施、沉降变形观测、路基单位工程综合质量评定。 本标准的主要内容如下: 2?强调了工程施工质量必须达到设计要求的结构安全、使用功能和耐久性能,主体结构质量实现零缺陷,满足设计使用年限内正常运营的需要; 3?体现了对施工管理、技术、作业三个层次的有关要求,明确了建设各方在工程施工质量控制过程中的具体质量职责; 4 ?体现“四新”技术及机械化、工厂化、专业化、信息化等现代化手段,规定了工程施工应采用先进的技术、设备和工艺,保证质量,保障安全; 5?规定了质量检测应采用先进、成熟、科学的方法和手段,质量数据做到全面、真实、可靠; 6.突出源头控制、过程控制、细节控制。加强工程用原材料的检查验收,完善施工过 程中每一个环节、每一道工序、每一项作业的质量控制要求; 本标准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在执行本标准过程中,希望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如发现需 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及时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交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太原市西矿街130号,邮编:030024),并抄送铁道部经济规划研究院(北京市海淀区北蜂窝路乙29号, 邮政编码:100038),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标准由铁道部建设管理司负责解释。 技术总负责人:。 主编单位: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 参编单位: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第五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吴波黄直久张晓波武常明王彩文李佐厉鹏陈济洲王俊华刘金成胡建万伟明刘卫

高速铁路桥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4明挖基础 4.5基坑回填:旧规范中没有这一项内容,详见P26-27。 5桩基础 5.3钻孔桩和挖孔桩 5.3.17桩身顶端上层浮浆应凿除,凿除后顶面应平整,粗骨料呈现均匀,不得损坏基桩钢筋,桩顶高程允许偏差0,-3cm,主筋伸入承台长度必须符合要求。凿除时,混凝土达到一定强度:人工凿除,需达到2.5Mpa;风动机凿除时,需达到10 Mpa。 旧规范中只规定桩顶必须清除上层浮浆露出新鲜混凝土面。桩顶高程和主筋深入承台长度要符合设计要求。 5.4桩基承台 5.4.10承台预埋墩身钢筋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旧规范中无这一要求。 5.5基坑回填 旧规范中无这一项要求。 6沉井基础 6.2就地制作沉井 6.2.9沉井下沉就位的允许偏差中:规定顶面、底面高程允许偏差为±20mm,检验方法为测量4点。旧规范中无这一条要求。 7墩台 7.1一般规定 7.1.1墩台应在承台完工后尽快施工,缩短墩台和承台混凝土浇筑的

时间间隔。旧规范中无这条规定。 7.1.2墩身模板必须与承台顶面密封,封闭材料不得侵入墩身。旧规范中无这条规定。 7.1.4墩台处地表排水设施应与天然沟渠和相邻路基、隧道、车站等排水设施衔接,组成完整的排水系统。施工前应核对排水系统的设计是否完备和妥善。旧规范中无这条规定。 7.1.5陡坡地段桥梁墩台的基坑回填和边坡防护应按设计要求进行统筹施工。边坡应按设计要求完整防护。旧规范中无这规定。 7.2墩台 7.2.7关于混凝施工接缝的要求: 1 施工缝的平面应与结构的轴线垂直,边缘应处理平整。旧规范中无这要求。 2 周边应设至今不小于16mm的钢筋,钢筋埋入深度和露出长度均应不小于钢筋直径的15倍(旧规范中为30倍),间距不应大于20cm(设计有连接或护面钢筋时可不另设)(旧规范中要求间距不小于钢筋直径的20倍)。使用光圆钢筋时两端设半圆形标准弯钩,使用带肋钢筋时可不设弯。连接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应符合有关规定。(这两条旧规范中也没有规定)。 7.3锥体及排水设施 多了护坡及基础(7.3.5-7.3.10)、排水设施(7.3.11-7.3.23)的要求,详见P47-51。旧规范中无这几项的要求。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第一章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一、总则 1、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订本标准。 2、本标准适用于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并作为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统一准则。 3、本标准依据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管理标准和有关技术标准编制。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必须与本标准配全使用。 二、术语 1、建筑工程:为新建、改建或扩建房屋建筑物和附属构筑物设施所进行的规划、勘察、设计和施工、竣工等各项技术工作和完成的工程实体。 2、建筑工程质量:反映建筑工程满足相关标准规定或合同约定的要求包括其在安全、使用功能及其在耐久性能、环境保护等方面所有明显和隐含能力的特性总和。 3、验收:建筑工程在施工单位自行质量检查评定的基础上,参与建设活动的有关单位共同以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质量进行抽样复验,根据相关标准以书面形式对工程质量达到合格与否做出确认。 4、进场验收: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等按相关标准规定要求进行检验,对产品达到合格与否做出确认。 5、检验批:按同一的生产条件或按规定的方式汇总起来供检验用的,由一定数理样本组成的检验体。 6、检验:对检验项目中的性能进生量测、检查、试验等,并将结果与标准规定要求进行比较,以确定第项性能是否合格所进行的活动。 7、见证取样检测:在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监督下,由施工单位有关人员现场取样,并送至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所进行的检测。 8、交接检验:由施工的承接方与完成方经双方检查并对可否继续施工做出确认的活动。 9、主控项目:建筑工程中的对安全、卫生、环境保护和公众利益起决定性作用的检验项目。 10、一般项目:除主控项目以外的检验项目。 11、抽样检验:按照规定的抽样方案,随机地从进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或建筑工程检验项目中,按检验批抽取一定数量的样本所进行的检验。

铁路桥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15-2018与2003对比

1 总则 1.0.2 适用于200km/h一下,原验标适用于160km/h; 新增: 1.0.4 每道工序完成后应检查质量,形成记录; 1.0.5 将各种检测结果纳入竣工文件; 1.0.6 新增内容:各类技术资料按规定编制,履行签认制度 1.0.7 新增内容:三同时 1.0.8 新增内容:合同文件对技术要求高于验标时,按合同及设计文件验收 1.0.9 新增内容:四新质量按设计及相关标准验收。 2.术语 修订: 2.0.8 见证检验与对原验标的2.0.7见证取样检验进行了修订,取消了建设单位的监督; 2.0.11 主控项目对原验标的2.0.12的主控项目进行修订,增加了质量; 新增: 2.0.15 新增缺陷的术语; 删除: 删除了原验标的2.0.6见证,2.0.9旁站,2.0.15 抽样方案,2.0.16 技术检验,2.0.17计量检验,2.0.18 观感质量,2.0.23-2.0.32取消

掉; 3.基本规定 3 基本规定 3.1.3 对原验标3.1.2进行了修订,主要内容: 1 原材料及构配件,不合格不应用于施工 2增加隐蔽工程检查要求 3增加实体质量和外观质量检测要求 3.1.5 新增工程保证资料要求,共6项 3.1.6 新增内容,工程质量应符合设计、验标要求。 3.1.7 新增内容,抽样检验、试验数量可调整,试验方案由施工单位编制,报监理、建设单位确认。 3.1.8 新增内容,梁拱等组合结构按验标相关章节内容验收 3.1.9 新增内容,验标未最初规定时,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制定验收方案。涉及安全、环保验收应由建设单位组织专家论证。 3.2.3对原验标进行了修订,增加“当分部工程较大时,可按照主要结构、材料及施工阶段划分为若干个子分部工程”。 3.2.5对原验标进行了修订,增加“……工程量等划分。检验批分划分以……便于一次验收的工程内容为一个检验批”。 3.2.6 对原验标分部分项及检验批划分进行了修订,主要内容有: 1 明挖基础分部工程里,将原验标的换填地基、重锤夯实、强夯、挤密桩、砂桩、碎石桩、粉喷桩、旋喷桩等分项工程合并为地基处理分项工程进行验收。

新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规范标准

新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规 1、新版标准规编制提出“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十六字方针。 2、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订了《建 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3、检验批:按同一的生产条件或规定的方式汇总起来供检验用的,由一定数量样本组成的检 验体。 4、主控项目:建筑工程中对安全、卫生、环境保护和公共利益起决定性作用的检验项目。 5、一般项目:除主控项目以外的检验项目。 6、抽样检查:按照规定的抽样检查,随机地从进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或建筑工程检验项 目中,按检验批取一定数量的样本所进行的检验。 7、抽样方案:根据检测项目的特性所确定的抽样数量和方法。 8、观感质量:通过观测和必要的测量所反映的工程外在质量。 9、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应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检验制度和 综合施工质量水平评定考核制度。 10、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 11、工程的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测,并应共同确认。 12、检验批的质量检验,应根据检测项目的特点在下列抽样方案中进行选择:对重要的检测项目当(尚)可采用简易快速的检测方法时,可选用全数检验方案。经实践检测的有效的抽样方案。 13、建筑规模较大的单位工程,可将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部分分为一个单位工程。 14、分项工程应按主要工种、材料、施工工艺、设备类别等进行划分。 15、检验批可根据施工及质量控制和专业验收需要按楼层、施工段、变形缝等进行划分。 16、室外工程可根据专业类别和工程规模划分单位(子单位)工程。 17、检验批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1、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2、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 18、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1、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 2、分项工程所含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 19、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1、分部(子分部)所包含的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2、质量控制资料完整。3、地基和基础、主体结构和设备安装等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及功能检验和抽样检测结果应符合有关规定。4、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20、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1、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3、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包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4、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21、当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理:1、经返工重做或更换器具、设备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验收。2、经由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应予以验收。3、经由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认可能够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批,应予以验收。4、经返修或加固的分项、分部工程,虽然改变外形尺寸但仍能够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可按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进行验收。 22、通过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严禁验收。 23、当参加验收各方对工程质量验收意见不一致时,可请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协调处理。

高速铁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培训试题答案

高速铁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培训试题 单位: 姓名:得分: 一、选择题(有一种或多种正确答案,请将正确选项填在括号内,多选少选不得分,共25题,每题2分,共50分) 1. 铁道行业标准可以分为两种,分别为(A,B )。 A. 产品标准 B.工程建设标准 C.强制性标准 D.推荐性标准 2. 每套移动模架首次拼装后应采用不小于(C )倍的施工总荷载进行预压。 A. 1.0 B. 1.1 C. 1.2 D. 1.2 3. 高速铁路简支箱梁梁体徐变变形观测点每孔梁不少于( B )个。 A. 4 B. 6 C. 8 D. 10 4. 高速铁路工程验收标准的两部分内容是(C D )。 A. 一般规定 B. 检验项目 C. 主控项目 D. 一般项目 5. 高速铁路工程验收单元有(ABCD ) A. 单位工程 B. 分部工程 C. 分项工程 D. 检验批 6.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满足(AC )。 A. 所含的检验批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 B. 检验批验收记录签认完成; C. 所含的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

D. 参加验收的人员具有相应的资格。 7. 高速铁路工程中不受条件限制的钢筋连接方式有(BD ) A. 闪光对焊 B.机械连接 C.搭接焊 D. 绑扎连接 8. 高速铁路工程施工质量过程组成资料有(ABCD) A. 验收标准规定的质量验收记录 B. 质统表与程检表 C.资料管理规程规定施工记录 D. 试验检测报告 9. 高速铁路工程桥梁钻孔桩笼式检孔器应(C ) A. 检查长度宜为3?4倍设计桩径,且不宜小于5m。 B. 检查长度宜为3?4倍设计桩径,且不宜小于6m。 C. 检查长度宜为4?5倍设计桩径,且不宜小于5m。 D. 检查长度宜为4?5倍设计桩径,且不宜小于6m。 10. 高速铁路桥梁工程钻孔桩孔底沉渣厚度应(AC ) A. 柱桩不大于50mm B. 柱桩不大于100mm C.摩擦桩不大于200mm D.摩擦桩不大于300mm 11. 铁路混凝土结构凿毛的要求有(BCD ) A. 人工凿毛不小于2.5MPa B. 人工凿毛不小于5MPa C.机械凿毛不小于10MPa D.接缝面露出75%以上新鲜混凝土面 12. 悬臂浇筑预应力混凝土连续梁纵向预应力筋张拉应满足(AD ) A. 梁段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值的95%,弹性模量达到设计值的100% B. 梁段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值的100%,弹性模量达到设计值的100%

铁路桥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部分TB10415-2003

铁路桥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4.9.1 水泥质量必须符合铁道部现行《铁路混凝土与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第6.2.1条的规定。 4.9.2 旋喷桩的布置范围、数量和形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 4.9.3 水泥浆配合比例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计量检查。 4.9.4 旋喷桩的施工必须符合设计和施工技术方案的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 4.9.5 身无侧限抗压强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检查桩数的2%,并不少于5根,每根桩在成桩28d后取3个试样(在桩径方向1/4处、桩头至桩长2/3长范围内垂直钻芯);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抽检次数的10%进行见证检验,且不少于1根。 检验方法:施工单位做无侧限抗压强度试验;监理单位检查试验报告和见证取样检测。 4.9.6 地基承载力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检查总桩数的2‰,且每基坑不少于1处;监理单位全部见证检测。 检验方法:平板载荷试验。 4.9.7 旋喷桩施工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4.9.7的规定。 表4.9.7 旋喷桩施工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检查桩孔数的2%,并不少于5根。 5.1.1 模板及支架、钢筋、混凝土和砌体的施工应符合铁道部现行《铁路混凝土与砌体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第4.1节、第5.1节、第 6.1节和第8.1节的有关规定。 5.1.2 基坑开挖前应按地质、水文资料和环保要求,结合现场情况,指定施工方案,确定开挖范围、开挖坡度、支护方案、弃土位置和防、排水等措施。 5.1.3 基坑土方施工应对支护结构、周围环境进行观察和监测,当发现异常情况时应停止施工及时处理,待恢复正常后方可继续施工。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已经开始执行了,为此向广大同行提供《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填写范例与指南》的学习。 土建部分检验批划分方法 1.1 检验批的划分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13 中的第4.0.7条规定“施工前,应由施工单位制定分项工程和检验批的划分方案,并由监理单位审核。对于附录B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未涵盖的分项工程和检验批,可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施工等单位协商确定。”针对本条规定,可以由各个专业技术负责人在开工前把分项工程和检验批的划分方案确定下来,上交监理审批。参照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检验批的划分方法如下:1.地基与基础(1)《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2-2002中没有具体规定检验批的划分方法,根据施工经验,地基、基础、基坑支护、地下水控制和边坡等子分部一般划分为一个检验批,如果工程量很大或者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施工方案中要求分段施工的,可以按照施工段划分。(2)《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11 中的第3.0.13 条对分项工程检验批及抽样数量的规定如下:1 )主体结构防水工程和细部构造防水工程应按结构层、变形缝或后浇带等施工段划分检验批; 2 )特殊施工法结构防水工程应按隧道区间、变形缝等施工段划分检验批;3 )排水工程和注浆工程应各为一个检验批;4 )各检验批的抽样检验数量:细部构造应为全数检查,其他均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2 .主体结构(1)《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2002中没有具体规定检验批的划分方法,根据施工经验,模板、钢筋、混凝土、预应力、现浇结构和装配式结构的检验批应按照施工段划分,其中钢筋原材应按照进场计划划分检验批。 (2 )《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3-2011 中第3.0.20 条规定砌体结构工程检验批的划分应同时符合下列规定: 1)所用材料类型及同类型材料的强度等级相同; 2 )不超过250m3砌体; 3 )主体结构砌体一个楼层(基础砌体可按一个楼层计);填充墙砌体量少时可多个楼层合并。(3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2001 中规定如下:10.1.2 单层钢结构安装工程可按变形缝或空间刚度单元等划分成一个或若干个检验批。地下钢结构可按不同地下层划分检验批 11.1.2 多层及高层钢结构安装工程可按楼层或施工段等划分为一个或若干个检验批。地下钢结构可按不同地下层划分检验批12.1.2 钢网架结构安装工程可按变形缝、施工段或空间刚度单元划分成一个或若干检验批。13.1.2压型金属板的制作和安装工程可按变形缝、楼层、施工段或屋面、墙面、楼面等划分为一个或若干个检验批。其余分项工程的检验批划分与钢结构安装工程保持一致,或者根据现场情况进行合理的调整。(4 )《铝合金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576-2010 中规定如下:10.1.3 单层铝合金安装工程应按变形缝或空间刚度单元等划分成一个或若干个检验批,多层铝合金结构安装工程应按楼层或施工段等划分为一个或若干个检验批。11.1.2 铝合金空间网格结构安装工程应按变形缝、施工段或空间刚度单元划分成一个或若干个检验批。12.1.2 铝合金面板的制作和安装工程应按变形缝、施工段、轴线等划分为一个或若干个检验批。13.1.2 铝合金幕墙结构安装工程应按下列规定划分检验批:相同设计、材料、工艺和施工条件的幕墙工程每500㎡~ 1000㎡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0㎡应划分为一个检验

《高速铁路桥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 10752-2018更改

3基本规定 3.1一般规定 1.新增 3.1.2高速铁路桥涵工程施工应加强现场标准化管理和过程控制。 3.1.5工程施工质量保证资料应齐全、真实、系统、完整,并应包括: 1.所用原材料、构配件、半成品和成品质量检验结果。 2.材料配合比、拌合过程检验和实验数据。 3.隐蔽工程检查记录。 4.各项质量控制指标的实验记录和质量检验汇总资料。 5.施工过程中遇到的非正常情况记录以及对工程质量影响分析。 6.施工过程中发生质量缺陷,经处理和,满足质量要求的技术资料。 3.1.6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工程设计文件要求、本标准和相关验收标准的规定。 3.1.7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调整抽样检验、实验数量、调整后的抽样检验、实验方案应由施工单位编制、并报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审核确认。 1.同一项目中由相同的施工单位施工的多个单位工程,使用同一生产厂家的同品种、同规格、同批次的材料、构配件、半成品、设备。 2.同一施工单位在现场加工的产品、半成品、构配件用于同一项目的多个单位工程。 3.在同一项目中,针对同一抽样对象已有检验成果可以重复利用。 4.获得产品认证的产品来源稳定且连续三批次均一次检验合格的产品。 3.1.8对于梁拱等组合结构可按相关章节内容进行验收。 3.1.9本标准对高速铁路桥涵工程中的验收项目未做出相应规定的,应有建设单位组织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制定专项验收方案。涉及安全、环境保护等项目的专项方案应由建设单位组织专家论证。 3.2验收单元划分 新增

3.2.4分项工程应按工种、工序、材料、施工工艺等划分。 3.2.5检验批可根据施工及质量控制和验收需要,按施工段、施工部位或工程量的划分。检验批的划分以同一分项工程内部便于一次验收的工程内容为一个检验批。 3.2.6桥梁、涵洞工程的分布工程、分项工程、检验批划分可按本标准附录B采用。 3.2.7原材料、构配件、半成品、设备等应按进场批次进行检验。属于同一工程项目且同期施工的多个单位工程,对同一厂家生产的同批次的原材料、构配件、半成品、设备等可同一进行验收。 3.2.8施工前,应由施工单位结合工程特点制定分项工程和检验批的划分方案,并由监理单位审批,建设单位备案。 3.29本标准未涵盖的分布、分项工程和检验批,可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施工单位协商确定。 3.3验收内容和要求 3.3.2检验批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新增5外观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6施工作业责任人员登记情况真实、全面。 3.36当工程施工质量不符合规定时,因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理新增了原3.3.7经返修或加固处理的分项工程,满足安全和使用功能时,可按技术处理方案的要求验收。 新增 3.3.7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应齐全完整,当部分资料缺失时,应委托由资质的检测机构按有关标准进行相应的实体检验或抽样实验。 新增 3.38通过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要求的分布工程和单位工程,严禁验收。 4明挖基础 减少了4.2地基处理。 减少了4.32基坑开挖方法及支护形式应符合设计和施工技术方案的要求。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检测方法:观察。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01) 目录 关于发布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通知 (2) 前言 (3) 1 总则 (4) 2 术语 (5) 3 基本规定 (7) 4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划分 (9) 5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 (10) 6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程序和组织 (14) 本标准用词说明 (32)

关于发布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通知 建标[2001]157号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计划单列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有关协: 根据我部《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1998]244号)的要求,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经有关部门会审,批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300-2001,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基中,3.03、5.04、5.07、6.0.3、6.0.4、6.0.7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管理,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解释工作,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2001年7月20日

前言 本标准是根据我部《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1998]244号)的通知,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中国建筑业协会工程建设质量监督分会等有关单位共同编制完成的。 本标准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我国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实践经验,坚持了“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指导思想,并广泛征求了有关单位的意见,由我部于2000年10月进行审查定稿。 本标准的修订是将有关建筑工程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合并,组成新年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体系,以统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方法、质量标准和程序。本标准规定了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验收规范编制的统一准则和单位工程验收质量标准、内容和程序等;增加了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要求;提出了检验批质量检验的抽样方案要求;规定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中子单位和子分部工程的划分、涉及建筑工程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见证取样及抽样检测。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必须与本标准配合使用。 本标准将来可能需要进行局部修订,有关局部修订的信息和条文内容将刊登在《工程建设标准化》杂志上。 本标准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为了提高标准质量,请各单位在执行本标准过程中,注意积累资料、总结经验,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交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市北三环东路30号邮政编码100013),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参加单位:中国建筑业协会工程建设质量监督分会 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北京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总结 北京市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天津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总站 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深圳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验总站 四川省华西集团总公司 陕西省建筑工程总公司 中国人民解放军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主要起草人:吴松勤高小旺何星华白生翔徐有邻葛恒岳刘国琦王惠明 朱明德杨南方李子新张鸿勋刘俭 建设部

高速铁路路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暂行标准(正文)

1.0.1 为了加强京沪高速铁路工程施工质量管理,统一京沪高速铁路路基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京沪高速铁路路基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对于本标准未涉及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其施工质量的验收应另行制定补充标准。 1.0.3 施工单位作为工程施工质量控制的主体,应对工程施工质量进行全过程控制;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勘察设计单位等各方应按有关规定的要求对施工阶段的工程质量进行控制。 1.0.4京沪高速铁路路基工程施工应贯彻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战略,做好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等工作,合理利用资源,并做到安全施工。 1.0.5 京沪高速铁路路基工程施工质量的检验、检测工作取得的质量数据应真实可靠,全面反映工程质量状况。所用方法和仪器设备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 1.0.6 京沪高速铁路路基工程施工中所采用的承包合同文件和工程技术文件等对施工质量的要求不得低于本标准的规定。 1.0.7京沪高速铁路路基工程质量的验收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0.1工程施工质量 反映工程施工过程或实体满足相关标准规定或合同约定的要求,包括其在安全、使用功能及其耐久性能、环境保护等方面所有明显和隐含能力的特性总和。 2.0.2验收 工程施工质量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的基础上,参与建设活动的有关单位共同对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质量按有关规定进行检验,根据相关标准以书面形式对工程质量达到合格与否做出确认。 2.0.3进场验收 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的外观、性状和质量证明文件等进行进场检查,对其达到合格与否做出确认。 2.0.4检验批 按同一生产条件或按规定的方式汇总起来供检验用的,由一定数量样本组成的检验体。 2.0.5检验 对检验项目中的性能进行量测、检查、试验等,并将结果与标准规定要求进行比较,以确定每项性能是否合格所进行的活动。 2.0.6见证 在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监督下,由施工单位有关人员现场取样、并送至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所进行的检测,或由施工单位有关人员在现场进行的检验活动。 2.0.7 平行检验 监理单位利用一定的检查或检测手段,在承包单位自检的基础上,按照一定的比例独立进行检查或检测的活动。 2.0.8旁站 在工程的关键部位或关键工序施工过程中,由监理人员在现场进行的监督活动。 2.0.9 交接检验 由施工的承接方与完成方经双方检查并对可否继续施工做出确认的活动。 2.0.10 主控项目 工程中的安全、卫生、环境保护和公众利益起决定性作用的检验项目。 2.0.11 一般项目

铁路桥涵验收标准TB10415-2003(1)

一、基本规定 3.1.3桥涵工程施工质量应按下列要求进行验收: 1 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本标准和铁道部现行《铁路混凝土与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03)的有关规定; 2 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 3 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建设单位确认、备案; 4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合格的基础上进行; 5 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有施工单位通知监理单位进行验收,并应形成验收文件;桥梁和重要文件涵洞地基验收时,勘察设计单位应派人参加; 6 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现场检验项目,监理单位应按规定进行平行检验、见证取样检测或见证检测; 7 检验批的质量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进行验收; 8 对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分部工程应进行抽样检测;其中,桥梁墩台、梁部应采用同条件养护试件检测结构实体混凝土强度,且每墩台、每孔(片)梁按不同混凝土强度等级至少检测一次; 9 承担见证取样检测及有关结构安全检测的单位应具有相应的资质; 10单位工程的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查共同确认。 3.3.5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 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 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 4 主要功能的抽查结果应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5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3.3.7通过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和使用功能要求分部工程、单位工程、严禁验收。4地基处理 4.1.1地基处理应在正式施工前进行夯实、试桩,以确定施工参数及严重地基处理效果,并应有勘察设计单位现场确认。试夯、试桩资料应完整。 4.1.3从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及试验的单位,必须具备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和计量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合格证书。 4.1.4当施工过程中发现地质情况与设计不符或出现异常情况时,应停止施工,由监理或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施工单位共同分析情况,消除质量隐患,并应形成文件资料。 4.2换填地基 4.2.1换填地基所用材料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换填用砂应为中、粗砂,有机质和含泥量均不得大于5%; 2碎石粒径不得大于100mm,含泥量不得大于5%; 3石灰等级不得小于Ⅲ级。 4.4.4强夯加固地基的承载力和有效加固深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每个基坑不少于5处;监理单位见证检测不少于1处。 检验方法:施工单位进行标准贯入度试验或静(动)力触探检测;监理单位见证检测。 4.5.6桩的夯实密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检测桩数的2%,并不少于5根;监理单位见证检测不少于1根。 检验方法:施工单位进行深层取样或标准贯入度检测;监理单位检查试验报告和见证检测。 4.5.7地基承载力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检查总桩数的2‰,且每基坑不少于1处;监理单位全部见证检测。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建标[2001]157号 颁布日期:20010720 实施日期:20020101 颁布单位:建设部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计划单列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有关协会: 根据我部《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1998〕244号)的要求,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经有关部门会审,批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300-2001,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3.0.3、5.0.4、5.0.7、6.0.3、6.0.4、6.0.7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管理,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解释工作,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1年7月20日联合发布2002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300-2001) 1总则 1.0.1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并作为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编制的统一准则。 1.0.3本标准依据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管理标准和有关技术标准编制。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必须与本标准配合使用。 2术语 2.0.1建筑工程buildingengineering 为新建、改建或扩建房屋建筑物和附属构筑物设施所进行的规划、勘察、设计和施工、竣工等各项技术工作和完成的工程实体。 2.0.2建筑工程质量qualityofbuildingengineering 反映建筑工程满足相关标准规定或合同约定的要求,包括其在安全、使用功能及其在耐久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钢筋分项工程 1.原材料 1.1钢筋进场,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GB1499的规定抽取试件作力学性能检验,质量符合规定 1.2对一、二级抗震等级,检验所得得强度实测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1.2.1钢筋抗拉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实测值得比值不应 小于1.25 1.2.2 钢筋屈服强度实测值与强度标准值得不知不应大 于1.3 1.3钢筋应平直、无损伤,表面不得有裂纹、油污、颗粒状或者片状老锈 2.钢筋加工 2.1.受力钢筋得弯钩和弯折应符合下列规定: 2.1.1.二级钢末端要作1800弯钩弯弧直径≥2.5d(d为钢 筋直径),弯钩弯后平直部分长度≥3d 2.1.2.设计要求钢筋末端1350弯钩,HRB335、HRB400 钢筋得弯弧内直径≥4d,弯后平直部分长度根据设 计要求 2.1.3钢筋弯折角度不超过900弯钩,弯钩弯弧直径≥5d

2.2.一般箍筋得末端应作弯钩,弯钩应符合下列要求。 2.2.1. 弯弧内直径满足2.1要求,内直径不小于受力钢筋 直径。 2.2.2.箍筋弯折角度,一般结构大于900,对有抗震要求 的,1350弯钩, 2.2.3.箍筋弯后平直部分的长度,一般结构为箍筋直径得的5d,有抗震要求得结构,大于10d。 2.3.钢筋调直,有机械方法,也有冷拉法,采用冷拉法调直 钢筋,二级钢冷拉率≤4﹪,三级钢冷拉率≤1﹪, 2.4钢筋加工得允许偏差 3.钢筋连接 3.1.钢筋得接头宜设置在受力较小处,同一纵向受力钢筋不 宜设置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得接头, 接头末端至钢筋弯起点得距离≥10d 3.2. 钢筋采用机械连接接头或者焊接接头,设置在同一构件 内得接头宜相互错开 纵向受力钢筋机械连接接头及焊接接头连接区段得长度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附件1: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GB50300-2013 桂建质(综合类)—01

1.本表由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检查填写,再交总监检查确认。填写时间在进场后、开工前。当项目管理有重大变化调整时,应重新检查填写并交总监检查确认。 2.表中的内容按序号为: (1)项目部质量管理体系:主要包括质量方针和目标管理、质量管理组织机构、质量例会制度、质量信息管理和质量管理改进等。 (2)现场质量责任制:主要包括①人员任命与职责分工文件;②公司对项目负责人的授权文件、项目负责人签署的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③人员签字与照片文件;④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施工负责人;技术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资料员;预算员、材料员、试验员、测量员、机械员、标准员;施工班组长、作业人员等的质量责任制;⑤质量责任的落实规定,定期检查及有关人员奖罚制度;⑥技术交底制度。 (3)主要专业工种操作岗位证书:包括特种作业人员和测量工、钢筋工、木工等普通专业工种人员的岗位证书。 (4)分包单位管理制度:包括分包合同、对分包单位的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等。(5)图纸会审记录:包括完整的设计文件、审图报告及相应的设计回复资料、设计交底记录、图纸会审记录及相应的设计答复资料等;建设、施工、监理、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参加设计交底与图纸会审。设计文件应加盖审图章。(6)地质勘察资料:有勘察单位出具的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7)施工技术标准:包括施工工艺标准、验收标准、标准图集等,要求施工有明确的依据,能满足本工程施工需要。 (8)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编制与审批:要求有针对性,有编制、审核、批准人签名,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批。 (9)物资采购管理制度:包括采购制度、进场验收制度、台帐等。 (10)施工设施和机械设备管理制度:包括安装、检测、备案、维保与拆卸等。(11)计量设备配备:要求计量准确。 (12)检测试验管理制度:包括检测仪器设备配置、材料设备进场检验制度、见证取样送检制度、试块留置方案、检测试验计划等。 (13)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制度:包括自检与交接检制度、项目周检制度、质检员日检制度、质量问题整改制度、缺陷修补方案、施工过程质量控制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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