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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关于对国务院取消行政审批项目中涉及建设部有关项目的复函

建设部关于对国务院取消行政审批项目中涉及建设部有关项

目的复函

【法规类别】基本建设

【发文字号】建法函[2003]111号

【发布部门】建设部(已撤销)

【发布日期】2003.05.15

【实施日期】2003.05.1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4

建设部关于对国务院取消行政

审批项目中涉及建设部有关项目的复函

(建法函[2003]111号)

江苏省建设厅:

你厅《关于国务院取消行政审批项目若干问题的请示》(苏建函法[2003]233号)收悉。经研究,现就《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2]24号)和《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二批行政审批项目和改变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管理方式的决定》(国发[2003]5号)中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国发[2002]24号文中第259项取消的“村镇住宅建设审批”,其设定依据是《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村镇建设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85]城乡字第558

号)。村镇规划建设要认真执行《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中规定的村镇住宅审批制度。

二、国发[2002]24

基本建设项目审批服务流程图

基本建设项目审批服务流程图 (镇)

一、办理一般基本建设项目立项审批手续 基本建设项目立项审批是指对各类基本建设投资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的申报、论证、审查、批复(批准、备案、转报)的过程。 (一)领取投资建设项目申请表 1、受理地址:发改局窗口,联系电话:87971976 2、在发改局窗口领取投资建设项目申请表 3、前置部门意见:在填写投资建设项目申请表的过程中,发改局窗口会根据申报项目的情况向建设单位提出需前置的部门(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规划选址意见;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建设单位到有关窗口和部门在投资建设项目申请表上盖章。 (二)领取基本建设项目立项批复 在前置部门意见签署同意后,即去申领基本建设项目立项批复。 1、受理地址:发改局窗口,联系电话:87971976 2、申报资料: (1)投资建设项目申请表(前置部门签署同意意见的); (2)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报告; (3)项目建设规划总平面图。 3、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4、收费标准: 散装水泥专项基金:生产企业销售袋装水泥预收为1元/吨;使用单位使用袋装水泥为4元/吨(农民建房除外) 注意事项:

1、需新增土地的新办工业企业,按照工业向园区集中的要求,在企业申报材料上注明项目性质、建设地址,在发改局窗口立项审批前发放的投资建设项目申请表上必须由所在镇的分管领导签署项目是否在工业园区内建设的核实意见,并加盖政府公章后上报。 2、复杂性项目,须报批项目建议书、报批可行性报告、报批扩充设计方案、报批开工报告 二、办理村镇规划选址意见书 在村镇规划区内,需要择址进行建设的建设项目(建造个人住宅除外),必须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在办理规划选址意见书前,必须经镇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由建设单位委托本镇代办员向规划处提供申请,经规划处同意后到宜兴市行政服务中心规划窗口办理选址意见书。 1、受理地址:规划窗口,联系电话:87971981 2、申报资料 (1)、经镇建管所及中心镇规划办审批受理的申请表一份; (2)、批准的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论证; (3)、拟选地点的1:500-1:1000的实测地形图三份; (4)、其他指定材料:总平方案 3、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注意事项: 1、在领取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同时,规划部门会同时向建设单位发放建设项目选址红线图; 2、申请人携带项目批文、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报告、规划红线图到有地形测绘资质的单位测绘地形图(复制到软盘);

房地产开发项目行政审批流程

房地产开发项目行政审批流程流程始于供地前置环节,并在土地招拍挂后将房地产开发建设审批过程分为规划许可、施工许可和验收三个阶段。 一、供地前置环节 供地前置环节,分为土地招拍挂之前证明部门应做好的准备工作、土地招拍挂组织实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3个环节。 分为土地招拍挂之前证明部门应做好的准备工作:国土资源部门,提供具备出让条件的土地;环保部门,提供环境规划影响评价文件;地震部门,提供地震安全性评价文件;规划部门,提出土地招拍挂的刚性规划设计条件。 土地招拍挂组织实施阶段,国土资源部门完成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招拍挂)、建设用地审批等工作(期间,政府清欠部门要核实开发企业资信度,出具未拖欠施工企业工程款的证明),出具《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合同》、《建设用地批准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证》。 土地“招拍挂”,到国土资源局获取挂牌出让文件后提交:①营业执照副本②组织机构代码证③资质证书④招拍挂申请⑤股东会决议⑥法人身份证明、法人身份证复印件⑦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⑧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 招拍挂报名后向土地资源局①交纳竞买保证金②签订成交确认书③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填写呈报表④补交土地出让金⑤契税⑥公证费⑦代征道路费⑧代征道路管理费。 其中向财政局交纳契税阶段需要提交①成交确认书复印件1份

②国有土地出让合同③土地出让金④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 土地相关费用缴纳完成后到国土资源局地籍处进行土地证办理。所需材料:1、呈报表2、出让金发票复印件3、契税票蓝色原件4、法人身份证复印件5、①公司章税②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③营业执照复印件④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⑤委托书6、土地登记申请书7、法人身份证明8、缴纳土地登记费。 首先向国土资源部门提供:1.申请人有效证明材料;2.规划设计条件;3.投标、竞买保证金;4.未拖欠施工企业工程款的证明。其中未拖欠施工企业工程款的证明包括:①加盖施工总承包企业公章建设单位申请;②第一次开发工程的建设单位提供资金到位的证明;③工程建设单位无拖欠工程款证明。核发建设用地批准书、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提供材料后,办理建设用地批准书,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合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证后,到发改部门进行核准证的办理。所需材料①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②建筑规划设计条件③环评报告④营业执照副本⑤组织机构代码证⑥无拖欠款证明⑦核准证申请⑧项目申请报告。(以下所需文件均为复印件,其中⑥需要财务部配合提供资金到位证明)尽快进行项目用地审批环节集中缴费阶段。进入下一工作流程。 审批过程及办理流程 房地产开发建设审批过程分为规划许可、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三个阶段。审核和办理总用时15天,启用审批专用章9枚。 (一)规划许可阶段。分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修建性详细规划或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及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批、施工图设

基本建设项目审批程序

基本建设项目审批程序 按照国家计委、国家经委、国家统计局《关于更新改造措施与基本建设划分的暂行规定》(计资〔1983〕869号),基本建设是指利用国家预算内基建资金、自筹资金、国内外基建贷款以及其他专项资金进行的,以扩大生产能力(或新增工程效益)为主要目的新建、改扩建工程及有关工作。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为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而平地起家的新建项目; 第二,为扩大生产能力(或新增效益)而增建分厂、主要生产车间、矿井、铁路干支线(包括复线)、码头泊位等改扩建项目; 第三,为改变生产力布局而进行全厂性迁建的项目; 第四,遭受各种灾害,毁坏严重,需要重建整个企、事业的恢复性项目; 第五,行政、企事业单位增建业务用房和职工宿舍等项目。 项目总投资在2亿元以上(包括2亿元),或产权隶属关系为省属,或省参股投资的基本建设项目,一律报省或由省审核后转报国家审批;项目总投资在2亿元以下、产权隶属关系为地市县属的基本建设项目,凡建设资金及其它建设、生产条件不能自求平衡的,均需报省或转报国家审批(省里已明确下放审批权限的除外)。 需要国家和省审批的基本建设项目,必须经过五道审批手续,即: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含招标方案)、初步设计、年度投资计划和开工报告,这五道手续均需要报福建省发展计划委员会或由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审核后转报国家计委审批。房屋建筑项目和一些小型的农业

项目(不含水利)、高技术产业化项目审批手续可适当简化,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两道审批手续可合并为一道手续;此外,列入省重点、大中型项目中长期规划或年度前期工作计划、需要报省审批的基建项目可免予审批项目建议书,直接报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根据国家计委《关于简化基本建设项目审批手续的通知》(计资〔1984〕1684号),可行性研究报告是项目决策的依据,应按规定的深度做到一定的准确性,投资估算和初步设计概算的出入不得大于10%,否则需对项目重新进行决策。 (一)项目建议书的审批 各部门、各地区、各企业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长远规划、行业规划、地区规划等要求,对项目进行预可行性研究,在此基础上提出项目建议书。 1、项目建议书的内容 (1)建设项目提出的必要性和依据。 引进技术和进口设备的,还要说明国内外技术差距和概况以及进口的理由。 (2)产品方案,拟建规模和建设地点的初步设想。 拟在城市规划区建设的非生产性建设项目,还要说明城市规划和行政主管部门的初步审核意见。 (3)资源情况、建设条件、协作关系和引进国别、厂商的初步分析。 (4)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设想。

建设项目审批流程

第一步:编制可研报告,取得发改委“立项批复”。 第二步:取得国土局“用地预审意见”。 第三步:取得环保局“环境评估审查意见”。 第四部:取得规委给发改委的“规划意见函复”。 第五步:取得规委给建委的“规划意见函复”。 第六步:取得建委的“选址意见通知书”。 第七步:取得发改委的“招投标方式通知书”。 第八步:委托招投标代理公司完成设计招投标,发出中标通知书,取得规委的“设计招投标备案回执”。 第九步:取得规委的“规划意见通知书(选址)”。 第十步:完成方案设计,取得规委的“设计方案审查意见”。 第十一步:完成初步设计及概预算编制,取得发改委的“初步设计及概预算审查意见”。 第十二步:取得规委的“钉桩通知单”,委托测绘院钉桩,取得“钉桩成果通知书”。 第十三步:取得规委的“用地规划许可证”。 第十四步:取得建委的“征地计划通知书”。 第十五步:取得国土局的“建设用地批准书”。 第十六步:完成人防报批图纸设计,取得人防办的“人防设计审查意见”。 第十七步:完成消防报批图纸设计,取得消防局的“消防设计审查意见”。 第十八步:完成园林报批图纸设计,取得园林局的“园林设计审查意见”。 第十九步:委托编制交通影响评估报告,取得交通委的“交通审查意见”。 第二十步:委托勘察院进行地质勘探,取得“地质勘探报告”。 第二十一步:取得建委的“年度施工计划通知书”。 第二十二步:设计院完成规证报批图纸设计,取得规委的“工程规划许可证“。 第二十三步:与原土地方完成安置补偿工作,签定“安置补偿协议”。 第二十四步:完成水、电、气、暖、信、路等市政供源方案设计,取得市政院的“市政供源方案”。 第二十五步:取得园林局的“树木伐移许可证”。 第二十六步:取得建委的“拆迁许可证”及“渣土消纳许可证”。 第二十七步:取得国土局的“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 第二十八步:取得国土局的“国有土地使用证”。 第二十九步:设计院完成全套施工图设计,取得审查机构的“施工图审查合格书”。 第三十步:完成监理招投标手续,取得建委“中标监理公司及监理合同备案回执”。 第三十一步:完成施工招投标手续,取得建委“中标施工单位及施工合同备案回执”。

建设项目申报审批程序

基本建设项目审批 法定依据: 国家计委、国家经委、国家统计局《关于更新改造措施与基本建设划分的暂行规定》(计资〔1983〕869号) 国家计委《关于简化基本建设项目审批手续的通知》(计资〔1984〕1684号)。 申请条件 基本建设是指利用国家预算内基建资金、自筹资金、国内外基建贷款以及其他专项资金进行的,以扩大生产能力(或新增工程效益)为主要目的的新建、改扩建工程及有关工作。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为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而平地起家的新建项目; 第二、为扩大生产能力(或新增效益)而增建分厂、主要生产车间、矿井、铁路干支线(包括复线)、码头泊位等改扩建项目; 第三、为改变生产力布局而进行全厂性迁建的项目; 第四、遭受各种灾害,毁坏严重,需要重建整个企、事业的恢复性项目; 第五、行政、企事业单位增建业务用房和职工宿舍等项目。 项目总投资在2亿元以上(包括2亿元),或产权隶属关系为省属,或省参股投资的基本建设项目,一律报省或由省审核后转报国家审批;项目总投资在2亿元以下、产权隶属关系为地市县属的基本建设项目,凡建设资金及其它建设、生产条件不能自求平衡的,均需报省或转报国家审批(省里已明确下放审批权限的除外)。 办理程序 需要国家和省审批的基本建设项目,必须经过五道审批手续,即: 1.项目建议书审批 各部门、各地区、各企业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长远规划、行业规划、地区规划等要求,对项目进行预可行性研究,在此基础上提出项目建议书。项目建议书的内容: (1)建设项目提出的必要性和依据。 引进技术和进口设备的,还要说明国内外技术差距和概况以及进口的理由。 (2)产品方案,拟建规模和建设地点的初步设想。 拟在城市规划区建设的非生产性建设项目,还要说明城市规划和行政主管部门的初步审核意见。 (3)资源情况、建设条件、协作关系和引进国别、厂商的初步分析。 (4)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设想。 利用外资项目要说明利用外资的可能性,以及偿还贷款能力的大体测算。 (5)项目的进度安排。 (6)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初步估计。 2.可行性研究报告(含招标方案)审批 按照批准的项目建议书,部门、地区或企业负责组织可行性研究,对项目在技术、工程、经济和外部协作条件上是否合理可行,进行全面分析、论证,作多方案比较,认为项目可行后,推荐最佳方案,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上报。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 (1)总论 A、项目提出的背景(改扩建项目要说明企业现有概况),投资的必要性和经济意义。 B、研究工作的依据和范围。 (2)根据经济预测、市场预测确定项目建设规模和产品方案 A、市场需求情况的预测。 B、国内、省内现有企业生产能力的估计。 C、销售预测、价格分析、产品竞争能力。

规建局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流程及所需资料(4.18改)

盐亭县规建局工程报建类业务办理流程 一、总流程 项目立项(发改局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仅有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所有权的才须办理此项,政务中心窗口受理,规划股、村镇股现场踏勘)→建设工程用地规划许可(政务中心窗口受理,规划股、村镇股现场踏勘)→取得土地证(国土局办理)→施工图审查备案(政务中心窗口受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政务中心窗口受理,规划股、村镇股核规费,财务股收规费)→招标文件备案(政务中心窗口受理)→中标通知书备案(政务中心窗口受理)→施工合同备案(政务中心窗口受理)→质量监督登记备案(政务中心窗口受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政务中心窗口受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政务中心窗口受理)。 二、县城、乡镇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办理流程(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投资主管部门批准或者核准的建设项目,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 持:选址申请书(包括建设单位、项目性质、建设规模等项目相关内容)、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发改部门的批复文件或发改部门的立项批复文件、环境影响报告及环保部门的批复文件→政务中心窗口提交资料→规划股或村镇现场踏勘后签署意见→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局长审批→发证。

三、建设工程用地规划许可办理流程 (一)、⑴县城划拨土地性质的持:①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②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③建设用地位置界限图(红线图),④项目审批文件(发改部门立项文件),⑤划拨土地审批文件等相关资料,⑥依法审定的初步设计方案。→政务中心窗口提交资料→规划股现场踏勘后签署意见→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局长审批→发证。 ⑵县城出让土地性质的持:①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②建设项目的批准(发改局备案文件),③建设用地位置界限图(红线图),④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等有关文件资料,⑤依法审定的初步设计方案。→政务中心窗口提交资料→规划股现场踏勘后签署意见→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局长审批→发证。 (二)、⑴乡镇单位划拨土地性质的持:①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②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③建设用地位置界限图(红线图),④项目审批文件(发改部门立项文件),⑤划拨土地审批文件等相关资料,⑥依法审定的初步设计方案。→政务中心窗口提交资料→村镇股现场踏勘后签署意见→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局长审批→发证。 ⑵乡镇单位出让土地性质的持:①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②建设项目的批准(发改部门立项文件或者发改局

旅游项目建设审批基本程序

旅游项目建设审批基本程序 工程项目建设程序是指工程项目从策划、选择、评估、决策、设计、招标投标、施工、竣工验收和交付使用的整个建设过程中,各项工作必须遵循的先后工作次序。它们之间可以进行合理的交叉,但不能任意颠倒次序。我们必须遵循工程项目建设的内在规律,确保我州工程建设做到依法建设、科学建设、规范建设。 按照我国现行规定,一般大中型及限额以上工程项目建设程序可以分为以下七个阶段: 1.项目建议书(立项申请)阶段。 2.可行性研究(立项)阶段(建设项目核准或备案)。 3.工程建设勘察、设计阶段。 4.工程建设准备阶段。 5.工程建设施工、安装阶段。 6.工程竣工验收和竣工结(决)算阶段。 7.项目后评价阶段。

一、项目建议书(立项申请)阶段 项目建议书是项目发展周期的初始阶段,是政府核准建设项目的依据,也是可行性研究的依据。 项目建议书主要用于大中型及限额以上项目。 该阶段主要有以下两个环节: (一)项目建议书的编制。项目建议书由项目建设筹建单位委托有资质符合条件的咨询单位编写。有编写能力的项目建设筹建单位可自行组织编写。项目建议书是项目发展周期的初始阶段,也是可行性研究的依据。 (二)项目建议书的报批。项目建议书按要求编制完成后,应根据审批权限分别报送有关部门审批。 (三)旅游景区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审批,依照法律法规申报审批。 (四)国家林地审批:①建设单位申请文件;②已批准的规划或设计文件;③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批准文件;⑤与国家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的保护、管理、补偿协议;⑥项目对自然保护区的自然资源、生态系统、主要保护对象的影响报告,或减轻影响、生态恢复的具体措施;⑦向省级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论证、听取大众意见;⑧合格后予以批复。

常熟市建设工程项目报批流程和办事指南

常熟市建设工程项目报批手续流程 前言 本指南围绕我市建设管理相关手续办理流程进行详述。 本指南主要法律依据:《建筑法》、《招投标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江苏省工程建设管理条例》、《江苏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苏州市建筑市场管理办法》等(详见法律法规汇编),还包括土地、规划、环保、卫生、消防、房管及立项审批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本指南所涉及和以后印发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文件等均可通过相关建设网站查阅或下载。 常熟建设信息网网址:Error! Hyperlink reference not valid.; 常熟市建设工程信息网:Error! Hyperlink reference not valid.; 常熟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网:Error! Hyperlink reference not valid.; 一、项目基本建设程序暨相关手续办理流程(略) 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 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单位进行工程勘察设计(境外设计单位必须与境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联合设计),按照有关规定确定勘察、设计单位(详见本指南第四项),并需办理勘察、设计合同备案(详见本指南第七项第三条)。 外省(市)勘察、设计单位进入我市从事勘察设计业务的,应当办理资格核验(详见本指南外地进市企业从业须知)。 主管科室:建设局总工室,电话: #### , 三、建设工程施工图、抗震审查 (一)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抗震专项审查

探索建设工程项目行政审批流程

探索建设工程项目行政审批流程 发表时间:2018-12-19T16:12:08.967Z 来源:《基层建设》2018年第33期作者:周峰焦保良[导读] 摘要:在所有的建设工程中关于工程项目报行政机关审批的工作是最重要的一项内容,也是最繁琐复杂的,因为关于建设工程的行政审批部门多,审批环节多且办事程序相互交错,如何在建设工程中对建设工程项目的行政审批流程提质增效,是确保工程项目顺利推进的基本保证。 南京苏邦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江苏南京 210000 摘要:在所有的建设工程中关于工程项目报行政机关审批的工作是最重要的一项内容,也是最繁琐复杂的,因为关于建设工程的行政审批部门多,审批环节多且办事程序相互交错,如何在建设工程中对建设工程项目的行政审批流程提质增效,是确保工程项目顺利推进的基本保证。 关键词:建设工程;行政审批;提质增效;优化 1 前言 在建设过程中,工程项目行政审批环节一直是个让工程管理人头大的环节,因为这个环节涉及的行政部门、环节及程序永远都是错综复杂的,例如工程项目行政审批环节中方案报审环节就涉及:卫生局、城管局、环保局、园林局、消防局、供电局、供水局、交通局、规划局、地震局、水利局、公安局、气象局等行政部门,并且其中一个环节出现问题,就会导致后面的报审环节时间延长,由此可见,在建设工程中建设单位或者项目管理单位如果不加强工程项目行政审批的管理工作,会影响工程的正常推进。然而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进步,我国于2018年5月14日发布了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推动政府职能转向减审批、强监管、优服务,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的文件,进一步优化精简了关于建设工程中的行政审批流程,本文作者则重点分析了国办发〔2018〕33号的发布对建设工程项目行政审批流程的影响。 2 国办发〔2018〕33号文件的影响 2018年5月14日我国国务院办事厅重磅出击,正式发布国办发〔2018〕33号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此文件的发布大大精简及优化了工程项目的行政机关的审批环节,文件主要针对以下几点:(1)取消施工合同备案、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等事项。 (2)社会投资的房建工程,建设单位可自主决定发包方式;如:招标发包、直接发包。 (3)将工程项目行政审批流程主要划分四个阶段;即: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 (4)根据工程规模、类型、投资分类细化行政审批流程。 (5)将技术审查合并到图纸设计审查中,施工图设计审查后,送审人不需再次涉及到技术方面的设计;如:消防、人防、抗震等设计图再次送往消防局、地震局等机构送审。 (6)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与施工许可证合并办理,而以往则是办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后方可办理施工许可证。 (7)参与建设工程项目验收的相关部门和单位实行限时联合验收,统一出具验收意见,大大缩短了工程项目的验收周期。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时一并进行设计方案审查,报审人不必在往返不同的部门提交相同的报审资料。 (6)建设单位不必在组织具有相关的工程咨询机构对地震安全性、地质灾害危险性、环境影响及节能等有关事项进行评价及评估,而是由政府统一组织实行区域评估。 (7)地震安全性、地质灾害危险性、环境影响及节能不再作为项目审批条件。 (8)供水、供电、燃气、通信、热力及排水等基础设施提前到施工许可证核发后报装办理。 而以往的工程项目行政审批由于行政审批流程的不规范、审批环节相互交错;国务院对于审批事项只是针对于审批条件、审批期限及审批事项;行政审批机关对于审批事项的差异化和模糊化;不协调的审批环节;政务大厅及电子政务系统的行政审批模式未充分建立,总是需要办事人员拿着各种资料穿梭于个个机关及部门来回的重复着相同的工序:重复的提交材料;重复的提交申请,因此每个工程项目的报审人都在报审环节上浪费着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也影响着工程项目的正常推进。 经过国办发〔2018〕33号文件对工程项目中行政审批环节的优化和精简后,另外我国对于建设工程归档资料的审批及存放也较为落后,目前主要的资料备案方式还是建设单位到城建档案馆开具建设工程档案专项验收意见书,然后到建设局办理竣工备案手续,带着由建设局的出具的备案证明在转至档案馆开具接收证明,在转至产权处办理产权,但本次的国办发〔2018〕33号文件并未明确规定这项审批制度的优化。 3 仍需注意的行政机关重点审批的环节 3.1 项目立项阶段 国办发〔2004〕20号文件规定;政府投资项目实行审批制,非政府投资项目实行核准制或者备案制,这也是立项阶段的第一步,由建设单位或具有相关工程咨询资质的服务机构选择合适的报批制度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即视为立项完成。 3.2 用地规划许可证 由建设单位或具有相关工程咨询资质的服务机构向工程所在地的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也是建设单位的产权凭证,但须注意的是:根据土地取得方式的不同,报审的材料也不同,逾期未办理土地使用手续或者未办理延期手续的,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图则自行失去效力。 3.3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各类工程建设的扩建、新建、翻新以及改建项目都应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由建设单位或具有相关工程咨询资质的服务机构到工程所在地的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报审。 3.4 初步设计报审 各类设计文件都应报审至相关的行政机关审批,经由相关的行政机关审批并出具修改意见后,设计单位按照修改意见修改,再次报审直至最终通过相关的行政机关审批。 3.5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建设工程规划建设行政审批流程

建设工程规划建设行政审批流程 一、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1、建设单位或个人提出建设项目选址申请,分局(建筑类)或市政规划科(市政类)受理; 2、分局(建筑类)商建筑工程规划管理科(以下简称建规科)或市政规划科(市政类)组织选址踏勘用地,审查确认,建规科(建筑类)或市政规划科(市政类)向建设单位或个人核发规划条件,分局(建筑类)或市政规划科(市政类)向行政审批服务科(以下简称审批科)发出可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凭证。 3、建设单位或个人持申请材料(需提供资料详附件1)、规划条件,到审批科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审批科核实材料要件齐全和符合要求的,直接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对要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行政审批服务科不得受理行政许可相关材料。 二、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1、建设单位或个人提出确认建设用地范围申请和用地范围(1 : 500-1 : 2000地形图),分局(建筑类)或市政规划科(市政类)受理; 2、分局(建筑类)或市政规划科(市政类)审查确认,并向审批科发送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凭证; 3、建设单位或个人持申请材料(需提交材料详附件2),到审批科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审批科核实材料要件齐全和符合要求的,直接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对要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审批科不得受理行政许可相关材料。 三、报审规划建筑方案 1、建设单位或个人提出规划建筑方案(包括纸质文本图纸和电子文本、图件)、报审申请(需提供的资料详附件3),分局对符合规划审查条件的受理; 2、分局组织(规划业务科室参与)方案审查(重要建设项目需组织专家评审、报送市规划委员会审议),审查完毕及时向建设单位提出审查书面意见,需修改的应规定时间修改到位。 3、建设单位或个人将拟审定的规划建筑方案的总平面规划图和建筑设计方案按规定向社会进行公示(征求社会及周边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4、分局对修改完善后的规划设计成果进行审查,核发《规划建筑设计方案审批表》,同时对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或者规划建筑方案,签署确定意见、经办人并加盖确认章。 四、报审施工图 1、建设单位或个人提出建设项目施工图(包括纸质图纸和电子文件)、审查申请报告,分局(建筑类)或市政规划科(市政类)对符合规划审查条件的受理; 2、分局核实施工图(建筑类)技术指标和规划布局是否与规划条件、规划建筑方案相一致,并提出书面意见;市政工程规划管理科审查工程管线规划及管网综合规划图,并提出书面意见。市政规划科核实(市政类)项目(道路、桥梁、公园、绿地、雨污管道等)施工图技术参数与规划布局是否与规划条件、规划设计方案(市政类)相一致,并提出书面意见。 3、分局或市政工程规划科对修改完善后的施工图进行审查,对审定的施工图加盖确认章,向行政审批科发送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凭证。 五、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1、建设单位或个人提出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需提交材料详附件

企业建设项目审批流程讲课稿

企业建设项目审批流程 本流程适用内资工业类基本建设项目。经营性、生活性基本建设项目的审批流程比照办理。 一、立项 内资基本建设项目立项由发改委窗口办理。 (一)备案类内资基本建设项目 所需资料:1.项目投资企业的备案申请表;2.项目法人证书或项目业主的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3.属国家规定实行许可证生产、经营管理的项目,需提交相关部门出具的初审意见;4.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比如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产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等)应提交的其它文件。 投资者凭上述资料向发改委窗口提交备案申请表(一式5份,附磁盘等电子文档1份),发改委窗口受理后,根据《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和项目性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权限内4个工作日内办结,权限外3个工作日内上报。 (二)核准类内资基本建设项目 核准类内资基本建设项目是指企业不使用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涉及农林水利、能源、信息产业、原材料、交通运输、机械制造、轻工烟草等重大和限制类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所需资料:1.由具备相应工程咨询资格的机构编制的项目申请报告(一式5份,附磁盘等电子文档1份);2.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选址意见;3.国土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4.环保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5.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比如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等)应提交的其他资

料。上述资料齐全,权限内4个工作日内办结,权限外3个工作日内上报。 二、环保审批 环保审批由环保窗口办理。 审批权限按环保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2009年第5号令)、《环境保护部直接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09年本)》、《环境保护部委托省级环境保护部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09年本)》(2009年第7号公告)、《关于进一步扩大县(市)环境管理权限的通知》(苏 环办〔2008〕38号)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按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2号)执行。 (一)环境影响申报(登记)表审批 所需资料: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申报(登记)表(附所在地环保部门的初审意见);2.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3.建设项目详细生产工艺、操作规程;4.建设项目所需原辅材料明细表、设备明细表;5.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及污染物治理方案;6.建设项目拟选厂址图;7.敏感项目所在地周围公众参与意见;8.发改、经贸、外经等投资主管部门批文和规划部门的项目选址意见;9.污染物委托外单位处理需提供协议、资质证明及其他证明材料。权限内的3个工作日内办结,权限外的由项目投资者逐级上报审批。

建设局行政审批科工作总结

建设局行政审批科工作总结 在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本科室按照有关要求,不断改进工作方式,优化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现将今年的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工作情况: (一)规范施工许可审批手续。本科室拟草了《XX市建设局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审批管理意见》,把施工许可流程设定为受理、初审、审批三个环节,明确受理环节由局窗口负责,初审环节由督察站负责,审批环节由行政审批科负责,办理施工许可证所需要提交的材料缩减了2项。该意见的制定,促使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审批手续进一步规范,审批流程进一步完善,责任进一步明确,而且进一步加强了建筑现场管理力度。截止今年10月31日,今年共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45份,总建筑面积1580175.51平方米。其中,商品房开发35份,总建筑面积1285922.36平方米;三房(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公租房)1份,总建筑面积123244.11平方米;安置房2份,总建筑面积59962.24平方米;工业项目5份,总建筑面积63522.98平方米;楼、堂、馆、所2份,总建筑面积47523.82平方米。 (二)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备案手续。我科室起草了《XX市建设局关于管理意见》,进一步明确了竣工备案各环节中涉及到的建口各相关单位工作职责,将竣工备案核查制度创新为竣工验收备案联审会议制度,将以前的每个单位经办人、负责人在同一张核查表上签字通过改为各单位相关负责人集中开会通过,大大缩短了建口

相关单位竣工备案时间。截止今年10月31日,今年共办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备案133份,总备案建筑面积900617.44平方米。 (三)做好窗口日常工作。截止今年10月31日,今年窗口受理事项304件,办结数304件,办结率100%,其中,网上办理事项221件,办结率100%,纯收费业务83件,收取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5469.5587万元。 (四)开展特色服务工作。9月份,该该科室会同市建设市场督察站、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等多个部门对全市在建项目进行了督察。加大了对工业项目跟踪服务,对XX区工业项目逐个项目进行上门跟踪、了解情况、现场办公、协调解决;针对602所无人直升机研发中心报建工作特事特办发放《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简化流程完成昌河144号表面处理厂房、508机载系统调试厂房、429厂房、十位简易机库工程竣工备案工作。 (五)开展“争创诚信示范窗口”主题实践活动。为进一步落实中央“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的要求,按照市文明办的安排部署,根据《关于在全市窗口和公共服务行业开展“争创诚信示范窗口”主题实践活动的通知》(景文明办2013]23号)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开展了“争创诚信示范窗口”主题实践活动,该活动时间为3013年8月至今年年底,目前该活动还在开展当中。 在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本科室按照有关要求,不断改进工作方式,

工程项目前期工作流程及主要行政审批事项

工程项目前期工作流程及主要行政审批事项(附表) 项目前期工作是指建设项目从可行性研究开始到施工开工建设之前所进行的全部工作。本文中项目前期工作指企业投资项目自项目可行性研究开始至勘察设计前的全部工作。 一、项目前期工作流程 1、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企业投资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专业咨询公司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工作。 可行性研究报告从政策法规、市场供求、产品方案、生产规模、建设方案、财务效益、经济效益等方面及社会各种环境因素进行全面调查、研究、分析,筛选确定项目各种有利与不利因素、项目各方面是否可行、财务经济效益和社会效果程度,为决策者及相关单位提供决策分析的基础性研究成果资料。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是建设单位决策的主要依据,由建设单位决定是否进行该项目建设。 石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可参照《中石化中国石化咨(2005)154号石油化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定》或《中石化联产发(2012)115号化工投资项目可研报告编制办法》。 2、编制项目申请报告 如果企业认为项目经过可行性研究后具有可行性,且决定进行项目建设,如果该项目属于政府核准项目,则需自行或委托有资质的专业咨询公司编制《项目申请报告》。 项目申请报告的编制可参照执行国家发改委于2007年发布的《项目申请报告通用文本》。 3、项目核准及备案 判断项目是否为政府核准项目,主要依据为国家发改委令(2014)第11号《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及国务院国发(2014)53号《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4年本)》。文件规定“企业投资建设本目录内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须按照规定报送有关项目核准机关核准,企业投资建设本目录外的项目,实行备案管理。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项目,按照本目录执行。” (1)核准项目 按国家发改委令(2014)第11号《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建设单位办理用地预审意见,向发展改革部门上报项目申请报告,发展改革部门审批后,建设单位获得项目核准文件。 用地预审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执行。 (2)备案项目 根据国家发改委发改投资(2004)2656号《关于实行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制指导意见的通知》规定“凡是不实行核准制的企业投资项目,均应按要求向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 属于备案的项目,建设单位采用发展改革部门的备案登记表,直接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填写,报发展改革部门备案,获得备案通知书。 4、建设用地审批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 (2)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操作说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分为立项规划选址、建设用地审批、项目建设招标(审批)、监理施工招标和报建施工五个阶段。每个阶段,都由牵头部门先受理审批业务,并指引申办人到其他联办部门办理相关的审批手续。办理结果最后由牵头部门集中答复申办人(立项规划选址阶段除外)。申办人办理报建的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第一阶段:立项规划选址阶段 一、到规划局(牵头部门)窗口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审批: (一)提交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所需材料,并领取签收《审批跟踪监督卡》(以下简称《监督卡》)。 (二)凭《监督卡》分别到发改局、环保局、消防局、国土局等联办部门窗口提交相关审批材料,并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 (三)将全部联办部门窗口已签收确认的《监督卡》送回规划局窗口。 (四)到规划局窗口领取和签收《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以及《监督卡》等有关材料,办理承诺时限为7个工作日。 二、到发改局(牵头部门)窗口办理建设项目立项审批(项目不需要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由发改局牵头)。 (一)以登记备案方式立项的项目 1.提交办理《企业投资项目登记备案》所需材料,并领取《监督卡》。

2.到发改局窗口领取审批结果,并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办理承诺时限为5个工作日。 (二)以其他方式立项的项目 1.提交办理《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所需材料,并领取签收《监督卡》。 2.凭《监督卡》分别到环保、国土、规划等联办部门窗口提交相关审批资料,并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 3.将全部联办部门窗口已经签收确认的《监督卡》送回发改局窗口。 4.到发改窗口领取和签收立项意见,办理承诺时限为6个工作日。 第二阶段:建设用地审批阶段 到规划局窗口(牵头部门)办理用地审批: (一)提交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所需材料,并领取签收《监督卡》。 (二)到规划局窗口领取审批结果,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办理承诺时限为5个工作日。 (三)凭《监督卡》到国土局窗口提交相关审批材料,并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 (四)到国土局窗口领取审批结果,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办理承诺时限为16个工作日。 第三阶段:项目规划设计审批(招标)阶段

建设局行政审批报告

建设局行政审批报告 一、现状 几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县深入推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促进经济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坚持“优势、高效、规范、完善”的工作思路和工作标准,求真务实,步步推进。在提升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功能,规范服务中心运行,提高办事效率,改善服务质量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1、实施了“两集中、两到位”改革。为了创建便民利商的服务平台,按照县政府所有具有审批职责的部门和所有审批项目全部进入“中心”的要求,我局37项行政审批职能全部进入中心,设立了县规划建设局行政审批服务窗口。在服务中心全面推行了“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一个窗口”收费的运行模式。目前正在建立网上审批及电子监察系统,有待明年正式投入运行。 2、审批项目范围和程序。目前我局实施的行政许可项目共37项,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共2项,上述两项属于投资项目审批事项共15项。今年4月份按照县行政审批制定改革领导小组有关要求,我局对现有审批项目进行了清理和缩减,清理缩减后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共29项,缩减了12%;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共2项,缩减了50%;属于投资项目审批事项共12项,缩减了12%。项目办理时间都达到了缩减30%的要求。(1)行政许可项目:其中取消的7项,即城市桥梁上架设各类市政管线审批、特种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许可、占用1000

平方米以内城市绿化用地审批、古树名木移植审查、修剪砍伐城市树木审批、城市道路照明移交许可和城市道路照明设施改造规划许可;委托的有4项,即城市道路占用许可、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审批、出租汽车经营许可和城市公共客运营运许可;合并的有4项,即县城规划区临时建设许可、乡镇临时建设许可合并为城乡临时建设许可;县城建设工程项目选址许可、乡镇临时建设许可合并为城乡建设工程项目选址许可;县城规划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乡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合并为城乡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县城规划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乡镇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合并为城乡建设工程规划许可。(2)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取消1项,即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取消手续费。(3)属于投资项目审批事项的共12项。城乡临时建设项目审批、城乡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城乡选址意见书审批、城乡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连续县城排水管网许可、城市排水许可、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工程建设项目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及变更审批、住宅区和工程项目建设配套绿化审批、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审批、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和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4)属于长期未实施,取消后不影响社会管理的项目有7项,即城市桥梁上架设各类市政管线审批、特种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许可、占用1000平方米以内城市绿化用地审批、古树名木移植审查、修剪砍伐城市树木审批、城市道路照明移交许可和城市道路照明设施改造规划许可。(审批程序附后) 二、做法

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审批流程各阶段申请材料

基本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各阶段申请材料 一、立项审批阶段 (一)发改委政府项目审批申请材料 1.申请报告 2.项目用地权属文件 3.项目所在地地形图 4.投资筹措方案 5.批准后的规划图 6.可研报告 7.初步设计 8.评审意见 (二)环保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1.申请书面报告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报告表、报告书等 3.验收申请报告 4.验收监测报告 (三)国土资源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表 2.项目建议书批准文件和《可行性研究报告》 3.建设用地单位要求预审的申请表 4.根据建设项目情况,应提交的其他文件、证明材料和图件。

(四)规划局选址意见书 1.建设单位申请,填写规范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表》 2.建设项目依据文件;限额以上项目指经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审查意见; 3.建设项目所在位置图及地形图(五千分之一及千分之一或二千分之一比例) 4.已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附土地使用权有效证明文件 5.建设项目对环境、消防、安全等有影响的,应附有关部门意见 6.申请项目含有住宅的,根据需要附居住小区公共服务设施易地建设申请 二、规划审批阶段 (一)国土资源局使用国有土地审批 1.《建设用地申请表》 2.建设项目批复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图(在城市规划区内的提供) 4.权属资料及与原用地单位签订的用地协议 5.有资质的测绘单位出具的用地图 6.环保部门意见(工业项目用地须提供) 7.有资质的土地估价机构出具的土地估价报告 8.涉及农用地的要提供农用地转用批复及相关材料。 (二)人防办人防工程设计要求 1.项目批准材料 2.勘察资料等文件

房地产开发立项、报规、报建行政审批流程

第一部分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准备工作 在报行政机关审批之前,房地产开发公司应办理好土地出让手续,委托有资质的勘察设计院对 待建项目进 行研究并制作报告书,应附有详细的规划设计参数和效果图,并落实足够的开发资金。 第二部分行政审批部分 根据我国当前法律、法规、规章,房地产建设项目的行政许可程序一般共分六个阶段: 1)选址定点; 2)规划总图审查及确定规划设计条件; 3)初步设计及施工图审查; 4)规划报建图审查; 5)施工报建; 6)建设工程竣工综合验收备案。 一、选址定点阶段。 此阶段一般办理以下事项: 1、计委审查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进行项目立项。 2、国土资源局进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供应方式的审查。 3、建委办理投资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 4、环保局办理生产性项目环保意见书(表)。 5、文化局、地震局、园林局、水利局对建设工程相关专业内容和范围进行审查。 6、规划部门办理项目选址意见书。 二、规划总图审查及确定规划设计条件阶段,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 1、人防办进行人防工程建设布局审查。 2、国土资源局办理土地预审。 3、公安消防支队、公安交警支队、教育局、水利局、城管局、环保局、园林局、文化局对建设工程 相关专业内

容和范围进行审查。 4、规划部门对规划总图进行评审,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5、规划部门确定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条件。 三、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审查,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 1、规划部门对初步设计的规划要求进行审查。 2、公安消防支队对初步设计的消防设计进行审查。 3、公安局交警支队对初步设计的交通条件进行审查。 4、人防办对初步设计的人防设计进行审查。 5、国土资源局进行用地预审。 6、市政部门、环保局、卫生局、地震局等相关部门对初步设计的相关专业内容进行审查。 7、建委制发初步设计批复,并对落实初步设计批准文件的要求进行审查。 8、建委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政策性审查,根据业主单位意见,核发技术性审查委托通知单。 9、建委根据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发出的《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发放《建设工 程施工图设 计文件审查批准书》。 四、规划报建图审查阶段,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 1、公安消防支队进行消防设计审查。 2、人防办进行人防设施审查。 3、建委、市政部门、园林局、环保局、卫生局按职责划分对相关专业内容和范围进行审查。 4、规划部门对变更部分的规划设计补充核准规划设计条件,在建设单位缴纳有关规费后,核发《建 设工程规划 许可证》(副本)。 五、施工报建阶段,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 1、建设单位办理施工报建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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